发布时间:2023-07-12 16: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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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招标;风险;应对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建筑工程项目的大量增加,使得工程施工招标中业主招标方式和合同类型的选择变得十分重要,业主对工程招投标方式的选择以及合同类型的确定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正确的招投标方式和合同类型选择决策不仅有利于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成本的节约和工程质量的提高。
工程招标中存在的风险
邀标招标存在的风险。
在工程招标中,邀标主要是建立在业主对一定范围内较为熟悉的承包商所做出的承包邀请,一般来讲,邀标招标方式,邀请的建筑企业数量在五到七个左右,这些被邀请的企业通常在信誉和资质方面都能满足业主的招标需求。这种招标方式的优点在于极大的减少了业主的招标工程量,节省了招标相关招标时间跨度和费用的支出。能够极大的降低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的违约风险。但风险和不利因素仍然存在,其风险主要表现为:现制了业主选择的余地,极大的降低了投标者竞争的力度,有可能无法获得业主所期望的报价,并且在技术上丧失选择更好承包商的潜力,所以,在工程的招标中,邀标招标同样存在风险,只有有效的控制存在的风险,才能使业主在获得最大的利益。
工程投资控制的风险
在工程招标中,作为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控制工程投资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最终工程总造价超出概预算,可能会产生诸多问题。如工程款难以全部从财政部门落实到位,,还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及上级主管部门质疑项目业主在政府工程资金使用方面的规范性。如此,无论是对建筑工程项目正常进行,还是对整个建筑工程最终顺利交付使用均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实践中各类政府投资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对于建筑工程的投资控制工作均十分重视,但往往最终还是会发生建筑工程投资超概预算的情形。所以,我们应当总结在建筑工程中,控制工程投资的有效管理办法,只有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的投资,才能降低工程中所存在的风险。。
(三)工程合同的风险。
在工程招标中,工程合同易产生争议与纠纷,其主要原因是由建筑工程合同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合同的特点使用周期长;合同涉及的条款众多等。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完成后所签订的最终法律文件是建筑工程合同,也是工程建设过程,项目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进行建筑工程管理的依据。建筑工程合约不仅具有法律效力,同时还是开展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的参考内容。简单的说,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者必须具有强烈的风险意识,在起草工程合同文件时学会从风险管理与风险分析的角度研究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因素有全面深刻的了解,在起草工程合同时,尽量避开工程所存在的风险,将风险降到最低。
二、工程招标的风险应对措施
(一)在建筑工程招标中,切实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建筑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相关土地使用和建筑工程的规划许可工作、资金周转的落实工作以及施工图纸和场地的准备工作等。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应当能够就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十分熟悉,且能够实现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保持良好的协调与沟通。根据工程的特点切实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如果业主单位自身符合开展自主招标的条件,具备较强的招投标管理能力,包括具有相关经济、技术和管理人员,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开标、审查投标单位资质、评标、定标的能力,也可自行招标,做好招标前的准备工作,为最后招标打好基础。。
(二)在建筑工程投资中,工程投资在建筑工程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所以应对工程投资控制的风险进行分析与研究。
1.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特点进行科学招标方式。对于建筑工程难度不大的一般性工程进行招标,应当优先采用在确定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可行或基本施工技术标准都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重点考虑经济因素。而对于建筑工程难度大、技术方案复杂的工程进行招标则应优先考虑采用“一次开标”的招标程序,从而有利于综合比较各投标方案的优劣和该方案下的经济报价是否合理,所以要根据不同的建筑工程项目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
2.在建筑工程中,评标也是其中主要的一部分,科学使用评标方法,也是降低招标中风险的一种方法。在目前招标实践中,主要采用综合评标法与合理低价评标法。对于通用材料、机械设备的采购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并不高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主要考虑的应当是工程造价,因此这些建筑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主要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等以投标价格为核心因素的评标办法,所以,在评标中科学使用评标方法,可降低招标中所存在的风险。
3.在建筑工程招标中,有效运用最低、最高限价规则,降低工程造价、控制建筑工程成本是招标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但过低的中标价格可能导致最终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因建筑工程价款问题而无法顺利履行合同,甚至可能由于造成合同违约而延误工程工期的行为。只有合理的降低价格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对此,建筑工程项目业主应当充分分析考虑招标过程中出现的事实情况,要调查、分析,确定在招标中是否有存在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果确实存在违背招投标法律规范嫌疑的,应当遵循招投标的基本立法精神,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合理的进行处置,只有合理的进行降价,才能确保工程合同履行及工程按照工期完成。
(三)在建筑工程投标中,工程合同同样存在风险,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控制及管理分为两个阶段:工程合同签订阶段和工程合同执行阶段。
1.工程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控制及管理。在该阶段,建筑工程合同需要关注的风险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商的资信风险及合同条款的完善风险两大类。承包商的资信风险主要指承包商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及实力能够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并且承包商是否有履行合同的意愿,保证建筑工程项目最终顺利完成。因此,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项目业主主要视查投标人的资信实力,包括注朋资金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视察投标人的履约信用记录等方面判断承包商的资信风险,进而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建筑工程合同条款的完善风险主要指因合同条款内容存在遗漏、内容不够具体明确、条款存在缺陷等原因导致合同存在争执,纠纷隐患的风险。对此风险,建筑工程项目业主在合同签订阶段应当通过合同谈判以明确招标投标环节尚未完全确定的内容。中标候选人施工技术方案中还需要进一步改进或明确的内容、需要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明确的建筑工程经济报价方面的内容,完善合同。
2.在建筑工程合同执行阶段的风险控制及管理。在合同执行阶段,工程合同需要关注的风险主要包括:客观环境因素产生的风险、工程本身涉及的施工技术风险、工程变更风险、工程质量风险等,所以要有效的控制机管理在建筑工程合同执行阶段的风险,才能降低工程的成本,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招标活动是投资方进行采购的具体表现形式,同时也是法律法规规范的一个结果。招标程序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步骤,但这个步骤却有着影响建筑工程全局的作用,涵盖范围较广,切实的做好工程招标工作是提升企业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客观要求。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招标单位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编制准确、全面、高质量的招标文件,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采取有效的控制与防范措施,加强对风险的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力争将风险控制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并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唐峰.水利工程招标中项目法人风险与防范[J].吉林水利,2013,03:56-57+60.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建设;难点;注意事项
Abstract:Construction contract for building project of the employer and the contractor to complete the project targets or content and reached spec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document. Including the engineering exploration, design, construction contract etc.. Contract management is based on the legal, administrative means use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arties in building engineering. In this paper, first expounded the important meaning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the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difficulties, finally puts forward som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Key words: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Difficulty;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近几十年来,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建筑业突飞猛进,但是当前,国众多建筑企业的工程合同管理基础工作很薄弱,合同管理很多是流于形式,制度约束不足。因此规范管理建筑工程市场是社会经济的迫切需要,加强建筑合同管理能够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通过法律、法规及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经济市场。一是建筑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机制逐步趋于完善,政府管理部门职能也在发生重大变化,行政命令干预市场程度越来越低。在市场经济下,建筑施工合同必定成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重要法律基础;二是建筑合同管理能够规范各方的自律行为。当前,部分工程建设单位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缺失,自律行为较差,导致另一方出现风险或者造成损失。因此,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对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加以管理与规范,有利于建筑市场的稳定;三是加强建筑合同有利于建筑业参与国际性竞争。我国已在2011年加入了世贸组织,建筑市场已经对向国外,建筑市场的各种行为都要遵循国际市场规则,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管理,我国的建筑企业才能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不断发展壮大。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难点
2.1 阴阳合同的签订导致工程合同法律效能缺失
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对内合同内容表达的是签约双方的真实意图,目的规避政府管理或者逃避国家税收私下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此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建筑工程中这种阴阳合同严重违规行为。但是受一些“利益”的驱使,这种阴阳合同经常发生,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难点之一。
2.2招投标过程难以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合同全过程管理中,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履行关系密切,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中,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的法律性文件等说控制的因素,通常在招投标时就已经明确制定。然而由于发包烦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为得到利益最大化,常常将招投标当作一个形式,这样就会导致招投标管理与工程合同实施管理形成脱节现象,这种脱节是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一大难点。
2.3 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管理差异
在某项建筑工程中,项目建设通常工期长,跨度大,各种发包方式也五花八,譬如ECP交钥匙工程、BOT垫资完成工程、PC:采购-施工总承包、EP+CM:设计-采购-施工管理总承包等等,但是无论那一种承包方式,都会有总包与分包,这样就导致总承包合同与分包合同都成为合同管理的内容,合同中条款中很容易出现遗漏、约定不明朗、交叉施工、内外架使用、垂直运输等管理难点。
2.4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
在当前建筑工程中,导致合同管理没有完全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最主要的因素就是工程现场管理缺失,工程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低,没有索赔与反索赔的意识,对建筑合同中所涉及到的法律性条文认识不足,同时对工程清单的某项项目的相关特征描述不具体,不能明确化。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难以管理。
3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注意事项
可以说建筑项目的灵魂就是建筑工程合同,合同承包人进行施工,发包人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基础,其签署的合理性或者成功与否,都会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各个方面和环节,特别是工程质量与成本。因此,施工企业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尤其是作为核心管理的合同管理。
3.1企业合同管理机构要高效
当前,我国很多建筑企业合同管理在审查和审批合同不严格,在履行合同时约束缺失,因此,建筑企业迫切需要建立合同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将合同管理工作划归企业法律顾问机构管理,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3.2 制定严格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首先要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并不断完善。建筑工程合同从签订开始到履行完毕不但一些法律问题,同时也涉及施工生产的专业技术部门,合同中任何一环节出现缺失或者失误都会造成不良后果,因此,建筑合同必须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障。包括建立法律顾问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定合同主管与协管关系和责任,合同评审、起草、会商、审核、审批制度,合同签署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责任制度、奖惩制度等众多内容。其次建筑合同管理工作要分工明确。对一些大型合同标,所涉及部门或单位较多,建筑合同管理工作要分工明确,企业总部合同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合同宏观的、总体的、原则的、重要的合同管理和全面的监管工作,而部门和下属单位则负责专业的管理及合同的履行工作。
关键词:工程设计作品;著作权;著作权归属;艺术作品;艺术市场
中图分类号:D905.2文献标识码:A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s for Chinese Architecture Design
ZHANG Ma-lin,ZHANG Yu-qing
一、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界定
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亦即建筑工程设计版权。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按设计阶段和图纸文件编制深度不同,可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作品、建筑工程初步设计作品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作品等三种,而这三种都属于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平面设计作品是形成建筑有形立体作品的前提,如果说优秀的建筑样态是一首凝固的音乐艺术的话,建筑工程设计实际上就是如何实现这一音乐乐谱的艺术。建筑工程设计是建筑工程设计人创新性智力成果的凝聚,为鼓励有益于我国工程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设计文化和科学的稳健发展,建筑工程设计必须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在法律上对智力成果的保护主要通过知识产权法来解决。知识产权由著作权、商标权及专利权三者组成,商标权保护的是一商品区别于另一商标的商品外在标示,专利权保护的是可以工业化及制造生产及生活产品的智力成果,而著作权则主要是用来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的法律手段。在我国,建筑工程设计智力成果的外在表现形式为工程设计图,所以建筑工程设计的智力权利主要通过著作权法来加以保护。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第七项规定,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包括工程技术领域的工程设计图等图形作品。通过我国著作权法的具体规定可以看出,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为法律明确规定的著作权类别。
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根据其是否最终为工程实践分两种:第一种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是指纯粹的设计层面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虽可能也满足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完整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要求,但并未付诸具体工程实践。这种作品如建筑院校学生的工程设计作业作品、无具体项目支撑或假想的建筑工程设计比赛等。第二种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则是指在设计完成、作品形成后,被进一步具体应用到工程项目实践中去的设计作品。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这两种建设工程设计作品一经完成即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使用其中的任何一种作品都属于侵权。
二、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权能
在法律上,通常把拥有一项权利能够从事哪些行为成为该项权利的权能。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权能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个方面。拥有完整的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具体拥有以下这些权利:(一)建筑工程设计发表权,即决定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建筑工程设计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建筑工程设计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建筑工程设计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权利;(四)建筑工程设计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建筑工程设计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建筑工程设计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建筑工程设计展览权,即公开陈列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八)建筑工程设计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建筑工程设计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权利;(九)建筑工程设计改编权,即改变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权利;(十)建筑工程设计翻译权,即将建筑工程设计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一)建筑工程设计汇编权,即将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权利。
“权利之行使为权利人就其权利之客体实现其内容之正当行为”。①以上十一项为法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原生权利”,其中(一)至(四)项权能主要体现为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人身权利方面,带有较强的著作权人人身属性,是指“权利主体所享有的行为与精神活动的自由和完整,它的基本观点在于人的社会性,在法律上则表现为权利主体自身在动态方面的安全”。②(五)至(十一)项权能则主要体现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财产权方面,作为著作权本身权能的合理延伸,著作权人可以这些权能的全部或一部分许可他人使用或转让给他人;而此种许可或转让既可以是有偿的许可或转让,也可以是无偿的许可或转让。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与著作权转让的区别在于,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仅是著作权使用权的让渡,又因为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一般具有可复制、多人多项目同时多次使用的特点,除非特殊约定,原著作权人仍保留被许可使用的著作权权能;而著作权的全能一经转让,则是权能的整体让渡,发生了著作权相关全能“所有权”的转移,除非特别约定,则著作权人在转让后丧失被转让的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相关权能。
在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使用或转让方面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创作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亦即,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有权创作建筑工程设计作品,但创作出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能否有效实际进入有形的建筑工程市场,则存在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制。根据建设部相关规章,只有具备建筑工程设计法定资质的设计主体才能按照建筑市场规则进行建筑市场价格标准的许可或转让;不具备法定建筑工程设计法定资质的个人或组织即便其设计出的工程设计作品满足实际应用条件,也不得以建筑设计市场一般价格进行许可或转让,如果签订了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也属于法定无效合同,不会得到法律保护。实践中,如果不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组织或个人所设计出的作品已被具体应用,也只能根据其实际时间和智力投入酌情获得一定劳动报酬。我国著作权法总则部分第四条也规定,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三、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归属分析
建筑工程设计的著作权人是指拥有著作权权能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法律上的主体,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人与建筑工程设计的作者是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概念;可能拥有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主体除了建筑工程设计的作者(直接设计者)之外,还有可能是其他依照著作权法规定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筑工程设计的“著作权人”概念重在法律上去判断某项建筑工程设计的著作权归属;而建筑工程设计的“作者”概念则重在事实上去判断谁是某项建筑工程设计的直接设计者。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除非另有法律不同规定,著作权的归属以作者拥有著作权为原则;同样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原则上也应归属创作或设计该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公民作者。但另一个方面,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尤其是大型的用于工程实际项目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需要较大的财力、物力及智力的投入,个人很难单独完成,再加上建设部规章对建筑市场工程设计资质的准入限制,实践中的大多数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绝大多数体现为职务作品。职务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是职务作品。这里的“工作任务”,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设计职责。对建筑工程设计的职务作品,著作权一般仍然由工程设计的作者享有,但其所在的法人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职务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完成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报酬,作者可与单位具体协商之间的报酬分配比例。但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情况下,职务作品的作者则只享有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其他权能应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决定是否给予作者奖励。这两种情形分别是,其一,个人作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而创作出了该建筑工程设计作品,这里的所谓“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情形。
在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上,合作作品、受委托作品等情形也经常引发争议。合作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其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合作的作者共同享有。但实际没有参加建筑工程设计创作的人,不能作为合作作者,但实践中企业之间挂靠、个人之间挂名的大量存在。如果建筑工程设计的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如独立分区的工程设计、不同独立单项工程标段的工程设计,则作者对各自创作的设计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只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设计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合作产生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如果是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则应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只是一方所得的收益或报酬应当合理地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受委托创作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由于作品的产生是给予委托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物,所以受委托创作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本着契约至上、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应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自由约定。如果委托创作合同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则属于受托人。这实际上仍是遵从作者享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的原则。
四、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著作权法是民事私法的一个类别,而私法强调私法自治原则,表现在权利行使制度上即所有权自由,得自由使用收益处分其所有的权利。③实际上,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本质上也可认为是一个著作权归属方面的问题。只是,前述讨论的是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原始归属”问题;而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和转让则侧重讨论的是该著作权的“二次归属”或称“派生归属”问题。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这就是说,使用他人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但因合同存在口头合同、书面合同以及实际履行合同等方式,所以著作权的实施条例又特别对专有使用权作出了“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是报社、期刊社刊登作品除外”及“专有使用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被许可人有权排除包括著作权人在内的任何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作品”的补充细化规定。出版者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一般而言,建筑工程设计的许可使用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许可使用的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种类;(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使用权或者非专有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使用权以及使用的方式范围;(三)著作权许可使用的行政地域范围和时段期间;(四)著作权使用的付酬标准和计算方法、付酬时间和付酬方式及办法;使用作品的付酬标准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当事人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付酬标准支付报酬。(五)著作权使用合同双方不依约履行的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方式,如约定诉讼管辖地或仲裁机构及事项等;(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其他内容因具体使用的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内容不同而存在区别。
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财产性质部分权能可以转让。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人转让该部分著作权的,必须订立书面合同。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著作权法对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转让的规制要明显严格与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使用,这是因为,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转让涉及的是著作权的整体“所有权”的移转和让渡,而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即便是专有类型的使用许可也仅仅局限于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的许可。一般说来,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建筑工程设计作品作品的名称;(二)转让的建筑工程设计作品权利种类、明确行政地域范围;(三)转让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价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四)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建筑工程设计作品转让价金的时间和方式;(五)双方不按照转让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六)争议的解决方式;(七)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无论是建筑工程设计著作权的许可或使用,在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都遵循著作权人权利保留的原则,即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或转让合同中,双方未明确在合同中未许可、转让的权利,未经建筑工程设计作品著作权人的同意,另一方当事人都不得行使。其中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与建筑工程设计作品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或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法律把这两类合同的备案并未作为一项强制性的程序义务,而是交由双方当事人自由选择。在实务中,关于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著作权的法律争议往往集中这两种合同类型上,为事先预防建筑工程设计作品的著作权专有许可争议和转让争议,一般双方应尽量使用备案方式。
① 林诚二《民法总则》,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69页。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1引言
由于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模式并不完善,影响因素较多,也有较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建筑企业应当重视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问题,企业应将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策略应用在项目建设上,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支出。本文是关于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策略的一些见解,希望能够促进建筑合同当事人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保障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保障业主的利益。
2建筑项目中合同变更
2.1合同变更概念。在经济发展的影响下,我国的建筑企业发展存在较多问题,其中由于业主和建造者之间思想偏差而产生的索赔已经成为一个常见问题。研究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管理策略中,包括对建筑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以及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的管理。具体研究合同索赔中的一些问题,给建筑企业意见,保障建筑企业协同发展。很多建设项目在进行过程中都会发生合同变更问题,合同变更有时变化较小,有时较大,对建筑项目具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建筑项目的业主、工程师、承包商都必须了解合同过程,运用专业的方法处理好合同变更产生的问题。同时,建筑项目的现场工人也应对现场情况有所了解,根据变更情况与业主和建筑企业处理好问题。在建筑中合同变更中的小细节或者解释类的变更,对建筑成本的影响不大,同时也不会影响合同期限。但是有些变更会对建筑成本和建筑期限造成较大影响。合同变更对业主来说是寻求完成原合同以外事物的一种方法,并不是承包商创造不合理收益的机会。2.2建筑工程合同变更形成的原因。建筑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作业做出改动,同时导致合同范围变化。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变更有时是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合同中不符合规范的内容进行改变,或者是对施工合同中的疏忽进行补救。很多施工工作中的变更都是由一项工作的进展影响另一项,导致施工合同变更产生连锁反映,这种变更产生的费用难以估算,同时最难对业主解释。由于施工地点的改变,合同中的某些技术难以实施,或者提供资料不足导致实际情况难以建设,也是合同变更的一项原因。或者在建筑工程的合同中由于难以购买到某种建筑产品,用其他建筑产品替代导致成本和时间的增加,从而导致建筑工程合同内容改变[1-2]。2.3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的制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如果现场情况和施工合同中记载的不同,施工人员应通过信息通知建筑设计者并寻求指导;通过合同规范,建筑设计人员对施工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建筑施工人员要规范完成合同中的工作,及时对额外工作进行估价,同时申请正式变更的请求书,请求书中要体现建筑工作的估价及延长工期的要求;合同变更请求取得承建商、业主的认可后方可进行[3-4]。从上述步骤来看,合同变更通知书的制定及应用需要较长时间,因此建筑人员可以提前发一份变更指示来对施工工作进行指导,该变更指示应得到业主的认可。建筑工程的变更、索赔流程可以参照图1实施。
3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的因素
在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中,主要的影响因素有设计变更和工程进度两方面。3.1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索赔风险。建筑工程企业的施工过程都是用设计图纸作为依据进行具体的建筑施工工作。但是由于地形等外力因素的影响,在设计建筑图纸时不能充分考虑外界因素导致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设计图纸。例如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现场发现了古代遗留文物,施工过程中不能破坏。在这些特殊问题下要保护自然文化,否则将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惩罚,严重情况下会影响企业发展。因此遇到这些问题施工部门要及时与企业进行沟通,修改建筑工程设计图纸,取得业主的同意后,再继续进行工程建设。3.2建筑工程进度影响索赔。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有有关部门对现场情况进行筛查而影响施工的情况,这些情况的发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进程,极大可能导致建筑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同时会引发索赔问题。其次在建筑工程建设中,有些建筑部门会对建筑工程有着特殊的要求,这些要求加大了工程执行力度,可能会延长施工时间,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成,产生索赔问题。另外,由于建设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工程的不合理要求导致施工中止,这样大大增加了建筑工程的各种费用损失,导致变更索赔发生。还有一种原因就是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的变更索赔,由于建筑施工过程是在室外进行,容易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由于天气原因而造成的建筑工程工期延长的可能性较大,这些自然环境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产生只能耽误工期,对工程建设也会造成经济损失,引发变更索赔。
4建筑工程中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方法
4.1对建筑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策略。在建筑工程中,设计环节是在工程施工前进行的,因此要对相关的外观以及材料成本提出明确要求,减少因设计不合理产生的索赔,企业在确保工程基础质量的同时减少造价,科学合理地实施工程造价工作。在工程进行中,由于设计问题造成的索赔费用会随着工程进行而增大,因此在设计初期就要减少问题产生。同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监督,对施工中产生的变更有重要作用。有效地管理能够避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或者及时解决,可以及时明确索赔问题,做好工程项目计划变更工作。同时,在项目变更问题发生,能够及时按照科学程序处理,减少索赔费用的产生。规范建筑工程的变更工序,防止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有些单位采取低价投标策略,通过工程变更来提高索赔要求。建筑工程企业要对工程变更程序进行合理的规范整顿,加强建筑工程企业变更相关环节的控制。变更程序的规范化对企业的变更工作有重要意义,减少索赔的同时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4.2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的管理。建筑工程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变更处理以及索赔问题是一项重要内容,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项目的管理水平。建筑工程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调查以及相关资料的研究,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进行探讨,利用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来提升企业经济效益,这对于建筑企业发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做到企业利益最大化,需要良好的管理能力作为基础。在建筑工程施工前,要做好企业与业主的沟通工作,对合同中有关建筑工程的各项内容进行分析总结。根据投标文件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查,制定理想的施工方案,尽力达到建筑工程质量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进行合理预测,防止因施工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问题需要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企业要对项目管理中的有关规范进行深入了解。不仅如此,在施工阶段,施工方应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在施工现场做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防止众多因素纠纷对企业利益产生影响。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防止后续冲突发生,导致建筑施工项目进展停滞。在建筑工程的变更和索赔工作中,企业内部进行提前的模拟谈判。在项目管理中,加强谈判工作对自己的利益有重要帮助[5]。模拟的谈判能很好地锻炼谈判能力,提前准备,保证变更索赔到利益,提出更好地解决措施。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当今建筑工程中,变更索赔越来越加普遍,合同变更的索赔对提高企业利益有重要作用,对企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的管理中,能很好展现企业的管理水平,良好的合同变更索赔管理能够保证企业利益,对企业收益有重大帮助,企业的经济效益也能得到提高,在经济浪潮中得以长远发展。因此企业要重视建筑工程合同变更与索赔的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工程变更索赔的控制,对建筑工程合同变更索赔加强管理,保障企业在变更索赔中不损失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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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蔡艳萍.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监理效果的评价问题研究[J].科技视界,2014(36):132+158.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纠纷;有效防范
伴随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领域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陆续暴露出许多弊端和问题,而其中最常见的一类就是合同纠纷的问题,这不但给建筑企业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且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声誉,对于企业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1 建筑工程合同具体特征和要求
1.1 建筑工程合同即是工程承包方负责工程的具体建设,而发包人负责支付价款的一种合同。
1.2 建筑工程合同的主要特征
1.2.1 主体一定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各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注册资本;拥有所从事建设工程的相关资质以及工作人员;拥有从事建设工程的技术装备;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一些其他条件。
1.2.2 工程项目的合同中的标的需要是基本建设的工程。
1.2.3 国家进行行政干预,也就是国家要针对建筑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管。
1.2.4 应为要约式的合同,合同需选择书面的形式。
2 建筑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
2.1 合同效力进行确认的原则
2.1.1 签署合同需要遵循的原则。建筑工程合同应当属于民事合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应遵循:平等原则;民事的权益享受法律的保护原则;诚实守信的原则;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以及共同协商的原则等。
2.1.2 合同效力确认需要遵循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下的审查:合同具体内容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当事人表达的意思是否真实;合同是否具备相关审批的手续。
2.2 如何确认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的效力
针对承包方和发包方的从业资质进行审查;针对合同的具体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及行业政策和是否违背了国家与社会利益进行审查;针对当事人表达的意思是否真实进行审查;针对合同是否通过了相关的程序进行审查;针对建筑工程的总分包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2.3 有关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分述
2.3.1 存在以下情况的,签署的建筑工程合同视为无效。(1)工程承包方或个人不具备从业资质。(2)工程投资计划没有按照国家相关的程序进行。(3)工程承包方把所承包的所有工程转包于第三方。(4)工程承包方在将全部工程分解之后,然后借分包的名义进行转包第三方。(5)工程承包方没有经过建设企业的允许,私自将工程分包出去。(6)工程分包的单位又将所分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2.3.2 承包人和发包人签署没有取得相关土地及建筑规划等许可以及手续的建筑工程合同,视为无效。
2.3.3 承包人所承包工程超出了自身的建设资质,但是承包人实际达到了工程所规定的要求,并最终通过验收合格,合同则视为有效,应当按合同规定执行。
2.3.4 需要公开进行招标的工程,没有进行招标,合同视为无效。
2.3.5 工程合同中没有约定对于工程款如何结算,或是有过约定不过合同双方私下完成结算的协议应当有效。
3 建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纠纷
3.1 工程建设质量的纠纷。对于工程完成以后存在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按照预期的设计和功能进行使用,这类工程质量的纠纷十分常见。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明确责任的归属。
3.2 工程工期上的纠纷。工程建设的进度较为迟缓,无法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顺利完工,导致了经济上受到了损失,这种拱起纠纷也较为普遍,这方面的责任通常来自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
3.3 工程价款以及结算引起的纠纷。导致这类纠纷产生的原因通常是合同中的工程造价要低于工程实际的造价,或者是因为国家的相关政策导致了工程加大了投入以及由于地质等出现了变化以致在建筑设计上产生了变更,工程承包人不能依照原有的价款完成建设,进而要求发包人对差价进行补偿。
3.4 分包产生的纠纷。近些年,由于分包发生的纠纷是施工单位面对的比较普遍的法律纠纷,一般产生于工程的承包人和分包人两者之间,同时也存在工期、质量以及价款等方面。
3.5 “黑白合同”导致的纠纷。这种“黑白合同”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由于当事人想要逃避相关建筑监管部门的约束,进行逃漏税行为以及在工程进行招投标的过程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对同一个工程项目签署两份或者更多有关工程质量以及工程价款等在内容上不统一的合同。
4 针对工程合同出现纠纷的防范措施
4.1 落实好合同的评审工作。在未签订合同以前,对于合同的审批要按照程序严格的进行,法律顾问应当尽早参与到合同的拟定中去。必须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仔细研究,认真同合同内容进行对照。工程合同的签订,一定要保证无违法的条款,以保证工程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4.2 对合同的对方自信进行认真调查。一些重大的工程合同,必须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定程序以及投资计划等进行制定。所以,先要对所建项目的相关准建手续、具体的投资到位、业主实际的资金情况、业主的经营范围以及相关的证照期权与否等一系列情况进行认真的调查。
4.3 强化履行合同期间的监管。合同进入到履行的阶段,一定要随时参照工程合同与相关法律做好监控,加强同各方的协调,给合同履行提供一个最佳的外部环境。
4.4 工程款回收进行的法律监管。施工单位在完成规定的建设任务以后,根据合同收回约定的工程款,这是企业所获经济效益的最好体现。需要按照合同以及相关规定,尽可能快的获得工程款。按照具体需要,可选择诉讼以及非诉讼的手段。
5 结语
作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切实落实好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自身的权益,掌握工程合同具体的特点,对于可能出现的纠纷,要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措施,对合同加强管理,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safety, quality, progress, cost target, directly reflects the project management level.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importance of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construction unit should be how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bidding process in the process, in order to realize investment control, progress control and quality control of project managem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涉及各类合同,如土地出让类合同、咨询类合同、勘察设计类合同、监理合同、施工类合同、材料及设备采购类合同、审图及检测检验类合同等等。其中内容最复杂、标的最大的要数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安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同。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运行机制的逐步完善,要求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转变职能,打破传统观念,由原来的直接干预过渡为间接调控;经济社会应更多地用法律、法规和有关经济手段调节。建筑工程承包商是建筑市场的重要主体,进行投标、施工等系列建筑生产管理活动,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要求,运用好法律、法规,加强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客观要求。从目前建筑市场的现状来看,市场主体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合同观念不强;有些建筑项目不重视建筑工程合同制度的建立,合同主体资格不严格,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合同主体为了眼前利益,采取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扰乱建筑市场。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市场机制有待完善,还难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这又加大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长期如此,建筑市场很难实现良性发展,市场主体的权益也难以保证。
3、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各种工程纠纷的解决。建筑项目具有建筑周期长、专业技术复杂、投资额大、涉及到的主体多的特点,面对这一系列因素,项目管理者必须树立合同意识,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方之间、承包方与分包方之间以及不同的承包商之间发生各种争执、甚至纠纷,是不可避免的。而处理好这些纠纷的主要依据是双方事先订立好的合同条款,如合同有关质量条款、安全条款、索赔与反索赔条款、变更条款等。作为法律工具的建筑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即有法律约束力,是处理各种工程纠纷的法律依据。
二、工程招标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合同的总体策划。合同总体策划的确定对整个工程项目有重大影响,其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合同问题,是确定合同的战略问题,它们对整个项目的计划、组织、控制有决定性的影响。合同总体策划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只有在工程的实施中体现出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始准备每—份合同招标,以及准备签订每—份合同时,在工程结束阶段时都应对合同总体策划再作一次评价。
2.招标文件的分析。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应进行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主要包括:
1)招标文件的总体检查;
2)招标条件分析;
3)招标工作时阅安排的分折;
4)工程技术文件分析。
3.合同文本分折。合同文本通常指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等文件,是合同的核心,对合同文本的分折是一顾综合性的、复杂的、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它要求合同管理者不但要熟悉与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精通合同条款,对工程环境有全面的了解,而且应有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经历。一般来说,合同文本分析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
1)施工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2)施工承包合同的完整性分析;
3)合同双方责任和权益分析;
4)后果性分析。
4.承包工程中的风险分析。风险是指在从事某项特定活动中因不确定性而产生的经济损失、自然破坏或损伤的可能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产生变化,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性。这些变化会使得原定的计划、方案受到干扰,使原定的目标不能实现。因此,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作全面分析、预测,以采取有效的对策预防和降低风险的发生和损失。
5.合同谈判。施工合同谈判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就施工合同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协商的过程,也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订立前双方当事人力争自己合同权益的重要机会。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局限性,不可能充分涵盖未来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同时,合同双方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正式订立前对合同进行谈判和协商,进一步澄清和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双方在谈判中进—步地沟通,详细地交换意见。通过合同谈判,完善合同条款,合理分配合同风险和合同权利、义务与责任。
三、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
1.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
(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
(3)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和合同分析文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4)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5)建立有效方便的文档系统,使合同的监督、跟踪和诊断工作正常进行,有利于及时正确地决策,而且在发生纠纷时能及时地提供有力的证据。
(6)建立报告和行文制度,工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作为最终的依据并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根有据。
(7)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作用。
2.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1)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
(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
(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3.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1)现场中对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或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提供工作保证、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
(2)对建筑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进行合同索赔与反索赔,处理合同纠纷。
(3)参与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
(4)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签字指令、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及时预防行为的法律后果,弥补自己工作中的漏洞,而且有利于寻找对方工作中的漏洞,及时提出索赔要求。
(5)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6)收集、整理、保存各种工程资料。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立项时开始,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管理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合同违约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把控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所以,加强建筑单位的合同管理,是势在必得,同时,又是使一个工程顺利通向完成的高速公路。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2】佘立中.建筑工程合同管理[M].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结算
作者简介:王青彩(1973-),女,汉族,河南禹州人,河南汇龙招投标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总经理,建筑经济师、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研究方向:建筑经济。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10.30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10-66-02
随着建筑行业的全面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越来越重要,如何对建筑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在整个管理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建筑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需要采取尽量减少造价而又不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基本策略,这是各个投资者和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十分关注并且需要进行思考的一个问题。建筑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过程中对其全过程监控,从而能够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成本。建筑工程造价综合控制策略实施过程中,需要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期工作出发,从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出发,从而能够实施更加科学合理的方法。
一、作好工程资料收集前期工作
建筑工程造价控制是一个系统化工程,其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通过对合同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积极搜集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各种资料,并作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依据。建筑工程的承包人和发包人在造价控制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需要依法变更、设立、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建立合同协议关系实现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监管。合同协议监管过程中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标书及附件、标准规范和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合同专用条款、工程报价单和预算书、图纸等。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合同中需要把这些要素明确出来,从而能够更好的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通过对组合工程项目的综合分析,可以更好地对造价进行总体分析,针对合同文件中的各种协议书需要进行全面研究,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以最优的价格完成合同中的项目,保证项目实施计划能够按照价格基本要求进行,针对招标书中投标书和附件需要认真分析,避免对此类问题的忽视。如果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矛盾和分歧的时候,需要按照招标的事先约定和要求解决,通过需要附上相关的附件文件资料,确保工程造价能够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最终能够以最优的价格建造质量优异的工程项目。
二、建筑工程招标阶段造价控制策略
(一)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中的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招标工作需要从材料、设备采购等方面进行处理,确保施工招标和采购指标投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效性。通过招标的方式可以更好的选择建筑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确保工程造价合理性,针对供应商多如牛毛的市场环境,建筑工程项目需要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供应商,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照质量和进度要求推进,同时又能控制造价,保证工程项目科学实施。
(二) 工程项目造价控制需要全面做好合同签订工作
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按照招标合同的具体要求,对各个条款进行明确,确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项目的造价能够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通过对结算方式、费用处理、违约处理等内容进行合理的规定。因此工程项目造价合同商定的过程中,需要对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进行有效的谈判,确保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得到工程最低价。针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索赔的项目,必须具有前瞻性的意识,通过科学预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索赔因素,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确保能够从总体上控制工程造价,同时提前预测为采取有效的措施创造了条件,从而能够把各种索赔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尽量争取工程保险,同时还需要对工程担保等一系列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采取合理的措施进行风险转移,从而提升建筑工程项目质量、降低工程项目的造价。
三、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策略
(一)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确定造价目标,全面做好进度款审批工作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必须对造价控制目标进行明确,保证项目建筑过程中能够按照造价目标推进工作。造价目标不被突破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的基本条件。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固定总价的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合同总价要求分步实施,必须把合同总价款列为工程项目价格控制目标。针对单项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需要根据条件进行有效的变更,变更过程中需要注意单价的调整,必须通知施工单位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对预算进行变动。建筑工程造价工作人员需要同业主一起根据合同的变动更改图纸,同时进行相关的审计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造价的要求进行。造价控制过程中需要把定案预算列为建筑工程造价的总体控制目标,从而方便业主对工程项目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 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根据合同要求,按照进度对工程款进行及时有效的批复
建筑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方法对工程进度款进行有效支付,支付过程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进行进度分解,有的情况是以主体为界,有的情况下是以装饰工程为界;另一种是以时间为界限,通常情况是以月为界限。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情况进行分析,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项目造价人员必须到现场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落实,并且形成书面报告进行明确,最终通过造价咨询单位、业主、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后生效,把其作为工程量审核的基本依据,从而避免工程量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遗漏和重复计算等问题。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科学审计进度款,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工程预付款交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照相关的约定支付,针对不符合的约定的条款进行抵扣,确保预付款支付过程中的安全性。第二,针对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项目,需要按照清单主价规范各种行为,可以对整个工程进行有效性划分,如果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只完成了某一个工序,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不能全额支付工程款。第三,工程造价人员需要根据事实情况进行造价分析,合理编制账单,确保工程造价能够按照相关要求科学合理进行,从而全面控制建筑工程项目造价。
(三)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过程中加强跟踪,及时有效办理签证
现场跟踪可以有效的降低建筑工程项目造价,同时也可以更好的掌握工程质量和项目完成情况,为项目月末进度款计量工作做好准备。从另一方面看建筑工程项目运行过程还会存在工程变更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实施过程中需要对现场信息进行全面收集。这样在签证过程中才能获取很多真实有效的数据资料,从而减少签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纠纷。建筑工程项目签证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理或者业主的指令,同时需要经过承包单位的审批,最终才能保证工程项目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人员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和签证事实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在资料审核工作的基础之上,对签证价款进行全面审核,确保降低工程造价,提升工程项目质量和效益。建筑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管理过程中很多涉及到费用和造价变更的方案,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的费用出具预算书,同时工程造价人员需要根据预算书的情况进行审核,或者施工单位申请的造价将不给予支持。
(四) 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索赔与反索赔分析
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尽量减少索赔事件的产生,并且需要对反索赔工作进行全面的研究,为其全面实施提供合理的依据。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前期工作关系到项目造价问题,因此需要做好一些工作。一方面需要加强对施工图纸的会审力度,通过组织设计工作,可以更好的修正图纸设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缺陷,同时能够对设计思想进行明确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需要对关键供需进行分析,确保工期计划能够进一步完善,提升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水平。最后需要加强工程项目招标过程管理,通过对招标书中的工期和费用的条款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各项条款科学严谨,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过程中需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清单项目需要保持完整性,对清单工程量的计算需要保持准确性,确保工程项目造价能够控制到一个合理的水平。
施工过程中的造价管理在整个造价管理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工作。其一需要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对于合同中的各种条款需要严格把关和执行。其二需要全面收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资料,如合同、招标文件、相关附件、工程联系单和备忘录。同时需要对各种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全面分析,双方需要在造价结算过程中进行会谈记录,确保各种信息真实可靠。工程指令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坚持全面性原则,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工期和费用实施过程中可以产生的各种索赔因素进行控制,在处理各种索赔问题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处理。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影响因素;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construction is increasing, also constantly to meet the production and life, thus building engineering has brought great convenience to human. But in brings great convenience for mankind,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has some quality problems. Under the current situa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problems are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by the society, and this problem also become builders should ponder the question.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quality management in construction, analyzes the factors influence the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puts forward solving measures.
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influencing factors;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是指为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方针、目标,进行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造的工作。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质量管理,其目的是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的好与坏,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因为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及使用时期长,所以只有合乎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 满足社会的需要。
一、建筑施工过程特点分析
1、动态性强,工期长
在建筑项目建设过程中,持续时间最长的就是施工阶段。施工过程持续的时间越长,其中存在的内、外变化因素就越多,各种可能对工程项目产生影响的因素也随之增多。比如,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处理、施工现场环境变化等等。这些动态性强的因素都会给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可预计的变化,从而使施工单位面临不可预估的风险。
2、施工合同利益冲突集中体现
由于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合同数量较大,同时在这个过程中有大量且次数频繁的工程款项支付关系,再加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影响因素以及双方对于施工合同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使得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合同利益纠纷现象较为普遍。
3、存在问题最多的阶段
建筑施工过程是将建筑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转为具体实物的过程,是对设计的合理性、实用性以及施工准备工作、技术水平等的检验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问题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暴露出来,如果对这些问题不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协调解决,就会使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受到影响,进而严重影响建筑工程的预算成本。
4、投入资金最大
众所周知,施工材料是建筑工程项目中所占资金比重最大的因素之一,而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各类施工材料的使用使得施工过程成了建筑工程项目中投入资金最大的阶段。
二、影响建筑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
1、人为因素
人是施工过程的主体,所以必须做好人的因素的控制。在建筑工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是领导者、 技术人员以及服务人员。 领导者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领导者的素质, 领导者的素质越高,决策能力就越强,在施工过程中就会采取相应的质量规范,施工组织, 质量检测和检查的能力。技术人员的作用则体现在技术水平上,技术人员的水平越高,工程的技术含量也就越高,质量也就越好;其次,一位好的技术人员往往能够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操作规范来实施工程,因此,能够避免一些由于疏忽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而服务人员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服务意识上,好的服务人员有较强的质量观念,在施工过程中,会做好技术和生活两方面的服务。
2、材料因素
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 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 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据统计资料,建筑工程中材料费用占总投资的70%或更多。一些承包商在拿到工程后,为谋取更多利益,不按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的品种、规格、技术参数等采购相应的成品或半成品,而使用不合格的假冒、 )伪劣产品及原材料,给工程留下了质量隐患。有时,因为采购人员素质低下,对原材料质量不进行有效控制或者有的企业没有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约束机制,都会造成此类现象的发生。
3、施工方案因素
施工方案因素主要是指施工方案考虑不周全,没有结合工程实际,没有从技术、管理、工艺、组织、操作、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析、综合考虑,或是没有结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 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导致进度缓慢,质量低下,投资增加的情况。其次,在施工方案中,未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数量和参数,对机械进行错误操作也可能影响到工程的质量。
4、施工环境因素
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变化万千,大风、 暴雨、 酷暑、严寒都能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人员必须考虑施工时的具体环境,考虑环境可能对施工带来的不利因素,及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工程的质量与进度。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措施
在前文中,文章详细论述了建筑工程的特点以及施工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影响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所以,在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之后,可以提出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保障措施。
1、实施目标管理
实施目标管理,也就是说对建筑工程进行部,然后对分出来的部工程进行目标分解, 确保各部分工程目标明确,从而加强施工质量控制。
2、加强施工质量预控
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之初,做好项目策划、质量策划等,加强工程人员对图纸和地方法规条例的学习, 做到熟悉图纸和规范要求, 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当在学习图纸过程中, 发现图纸与实际的施工工程有出入或不妥时,应将信息及时反馈,并进行讨论析,解决这一问题。此外,在建筑工程施工前,应将施工的专项方案、技术和组织设计交底,从而更加有效地指导工程的施工。再次,应该注重选择分包队伍,选择具有一定资质、信誉好而且能长期合作的分包队伍参与工程的施工,然后对其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分别从质量、工期、信誉和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对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全体员工,应该做好培训和交底,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
3、加强合同预控
加强对合同的预控,应该确保合同内容全面严谨、责权明确、不留漏洞。因为合同贯穿建筑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在合同的签订中,建筑工程人员应该尽量做到细化,将分包的质量要求和分包的选择写入合同中,比如包方的价格、质量目标、工期等都应详细地列入合同里面。
4、加强对供应材料的质量管理
建筑材料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直接的联系,好的建筑材料是合格的建筑工程质量的保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工程人员应该严格选择材料供应商,对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模板、 钢筋原料、装修材料以及加工成品都应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选择方式,对于材料、半成品和成品都要按照图纸的规范和施工要求进行严格检验, 对不合格的供应材料坚决拒绝使用。
5、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加强施工过程控制要求工程人员严格按方案施工,坚持样板引路。在这里所说的样板是指工序样板、项工程样板、样板墙、样板间、样板段等。工程人员只有在样板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专项工程的大面积施工,以做到操作程序统一、施工做法统一。在施工过程中,还
应当实行“三检制”(上道工序、保障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力求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从而做好工序管理。此外, 建筑工程人员还应当实行挂牌制度,也就是说,对技术进行交底挂牌,对施工部位进行交底挂牌,对操作管理制度进行挂牌,对半成品进行挂牌,以做到全体成员人人责任明确。最后,对于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通病也应当进
行有效监控。
6、加强施工成品保护
对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易受污染和破坏的半成品,工程人员一定要进行标识和防护, 由专门人员进行巡视、检查,对于有损坏的成品应该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7、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我国的《建筑法》用法律的形式构筑了我国建设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从建筑的总体上讲师十分可用的,但还没有对建筑工程做详细的规定,由于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特殊性, 制定与建筑工程相配套的法规细则,从根本上为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奠定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基础。而建筑业走向市场经济必然要求将建筑工程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对建筑管理要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并举,从而形成新型的建筑工程监管机制。因此,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建筑部门的监管力度,这样才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总结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的施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种因素交织在一块,可能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产生不利的影响。工程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有些人为的因素对工程造成的影响,对施工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管理,如果遇到某些因素将对建筑工程产生不利影响,应及时采取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1]陈敏俊.目标管理方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途径研究[J].硅谷,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