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3 16: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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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监理;施工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监理方与业主的关系是被委托和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方受业主的委托依据监理合同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他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通过合同来确定,因此双方都负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说监理工程师是接受委托后开始对项目实施进行管理,但是监理方的一切有关行为是以其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的只对业主负责。从法律意义上来理解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关系,是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委托协作关系,而不是某种从属关系。正因为如此,才有人把工程项目监理制称为“第三方”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监理方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监理工程师以业主和承包方双方依法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以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施工合同价格控制工程成本,按期完成工程项目为目的,以公平合理地处理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为准则,介绍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在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性,从服务意识、合同签订、工程质量、进度的控制、工程变更及索赔的管理等方面阐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内容,提出只有搞好合同管理,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
现就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如何做好合同管理谈几点看法。
一.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项目的实践中,由于业主对合同管理的不重视及对建设监理缺乏理解和经验不足存在着下述几种不正常的情况:1)将业主与监理单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2)业主对承包方的各种具体要求并非都经过监理方这个统一的出口,因而降低了监理方应有的作用,而且使承包方在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管理,反面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3)业主虽然也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结果监理方在对业主向承包方的付款方面无任何制约力,使监理方处于被动状态。4)工程未签订施工合同,业主直接委托施工单位施工,这种情况也使监理方对施工合同管理处于被动。如某大型移民工程,大量新增项目不签订施工合同,无设计概算及投标竞价,直接委托某施工单位实施,最后施工单位以借款形式拿工程款,过程管理就不受控,工资投资加大,甚至做一年工程,结算扯皮三年的情况;而且没有过程控制资料,不能通过国家审计部门的检查,不能顺利完工结算,对工程相关的业主方、施工方及监理方都造成损害。
2.监理工程师对存在问题的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改进和解决。当监理工程师正确的建议被业主否决时,应阐明自己的观点并书面通知业主,说明可能给业主带来的不良后果。
二、加大合同管理力度,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
1)加强对承包商的资质管理。对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确保建筑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3)借鉴国际经验,推行适用于市场经济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管理方面,我们要不断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参考了FIDIC文本格式,较以往合同文本有较大的改进,有利于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应该严格执行;4)监理要在严把审查关的基础上,严格按合同管理,保证施工合同全面履约;5)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合同中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6)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减少索赔。
三、工程变更管理中注意的事项
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或者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等,或合同双方当事人或第三方的干预和要求,都会引起工程的变更。因此在变更管理中监理工程师应注意以下几点:1)任何工程变更都会引起工程费用的变更。某一工程局部或工程材料变更单项虽少,但也可能使工程费用大幅度增加甚至使工程费用失控,总投资突破工程概算;2)工程变更虽然计划方案先进、可行,但工程变更决策时间、设计周期的要求可能使工程进度受到影响,无法按预定工期完工;3)防止非指令性变更发生。如在没有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下达变更指令的情况下,而业主某些人员提出变更工程标准、技术规范、修正设计差错以及某些监理人员提出超合同规定提高工程质量和工程材料质量控制标准等,造成实质上的工程变更从而引起工程费用的增加,此种变更带有随意性,缺乏根据,应予避免。
四、工程索赔的管理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
作为一名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应具备:1)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承包人提出的合理索赔要求,是规避风险的最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当受理而不能拒绝;2)加强学习和实践,努力掌握索赔的原则、方法、技巧,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代替传统习惯做法;3)认真阅读合同文件,
了解本合同履行风险。在索赔要求提出时,能够知道该要求与合同约定的差异,迅速判别索赔是否成立;4)注意搜集积累原始资料、凭证及验收记录。证据是索赔的关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的索赔就不能受理。监理工程师从一进入现场开始,就要有目的地安排专人从事
信息资料管理工作;5)认真履行工程师职责,规范化程序化地展开工作,减少和防止因工作失误、疏忽而发生的索赔机会。
结语
本文通过对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分析认为,在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合同充分理解的基础上,业主要给予监理工程师的充分信任与授权,发挥监理工程师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管理作用。总之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必须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业主满意为准则,以不损害承包人合同权益为前提,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业主行使监督检查权力并根据合同条件的变化,实事求是地、公平公正地处理合同事件,从而较好地实现目标控制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 丛建存.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手册[M]. 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0.
关键词:工程监理单位 财务管理 合同管理现状
一、分析与思考监理单位所存在的相关问题
(一)建设项目在竣工之后的财务汇总和验收要加强
在财务的工作中,项目的竣工验收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工程监理中所有执行的内容要有所总结,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比较实际的监理问题,都要监理的管理人和财务人员进行及时的协作,例如:审计现场的财务、核查日常的费用、价款结算等,要加强财务监督的执行能力。
(二)监督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要加强
建设项目在实施的阶段,合同的审核部分虽有财务人员进行参与,可是却没有真正参与到合同的修改和变更中,项目的负责人在工程人员和施工技术上极度重视,可是对财务的人员配合和跟踪施工的过程却严重忽视,并且设计方面的内容和可行性报告的实施上也不能够完善其监督流程,没有有效的掌握,控制合同的全过程这一重要举措严重缺乏。
二、监理单位在合同管理阶段的现状与问题
监理招标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业主没有一个正确的认知,同时还会存在部门保护和行业垄断等现象,造成目前的工程监理单位在招标的阶段,一些不够规范的实施措施普遍存在,在招投标的主要流程中压价监理费,导致建设单位在委托监理单位的协议中,产生较低的监理取费。
并且,监理单位在进行管理合同时,由于合同中的一些条文必须有法律意识才能够有所认知,而部分的监理单位又缺乏法律意识,有时就会在合同中添加一些口头上的协议,促使绝大部分的监理单位处在竞标中时,想要将该工程项目的监理权获得,必须得听从业主的一些不合理条件,因为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不得不签订了不合理的合同,导致在源头处埋下了隐患。
三、在财务管理的阶段工程监理单位的现状
监理单位在进行招标的阶段,有必要把议标环节严格关注,执行的标准要根据监理管理的收费标准,一些标书若不能够中标,就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使其退回,让相应的知识产权得到尊重。监理的企业在财务的监督以及财务管理的时候,一般对财务的管理只是简单的进行核算,不是非常的重视,在财务的监督上也只是根据约定的合同内容来监督。核算和监督的过程如果实行的是这样粗糙的方式,对每一项的施工进度和工程的合同签订都会有不利的影响,财务人员就不能够妥善的控制和参与整个施工过程。也就是针对监督职能而言,财务的管理人员如果使用弱化和滞后的方式,在整个管理阶段将合同管理和财务监督纳入其中的时候就非常的困难,以至于监理的综合评价以及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上就不能够实现,那么财务的管理问题就会不断的涌现。
例如:
(1)没有拟定一个相对统一的监理费标准,监理费用在收取的时候都是根据领导的意思来收取,一些有效的监督和审核严重缺乏;
(2)在监理的合同中,签订监理费用的时候,财务人员若不参与的情况下,合理的备案就不能够实现;
(3)工程项目的监理如果只是委托的形式,可能只会在施工的质量上开展控制和监督的流程,造成在监理的费用方面不能够兑现,或者会产生随意压制的现象。
四、财务监管的力度和途径要加强
(一)财务管理的中心作用要充分发挥
监理企业在进行经营的阶段,其中所涉及到的财务管理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核算,一方面能够方便了财务管理者,另一方面让财务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的管理体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财务的管理负责人一定要将产生的新问题严格关注,激发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财务的管理能力要不断的增强,面对新情况要大胆的分析和探索,让财务管理的监督使命和职责能够更好的发挥出来。在企业的管理中,财务管理是非常核心的组成部分,要保证合理的分析和管理企业经营的资金和成本。
所以,财务人员一定要对监理中的每个环节仔细的分析,合同在执行方面以及成本的具体来源要具备一定的监管力度,以这样的方式让产生的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一些死账、呆账或者资金的浪费现象会有效的避免。同时,监理单位全方面、多角度的管理财务计划时,在财务管理的监督体制中,一定要将项目监理中所有渠道获取的资金,根据国家的规章制度和财务的政策执行,把效益型支出的要求和原则,以及资本性资金的相应支出严格划分,让资金能够做到有效、合理的利用,这样就能够提升资金的效率。
(二)合同管理的加强
监理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要将相应的制度建立健全,要让合同管理的考核、建档以及总结落实到每个层次和部门中,在每一个环节中都要有所延伸,让良性的循环有效形成。把信息技术和网络这些平台的优势合理利用,共享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和数据,让监控可以实时的进行,有必要准确到位的进行履约和签订,动态的管理要真正实现。
五、结束语
根据以上的论述,从客观的角度来分析,监理单位中所涉及到的财务管理,有必要在目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过恰当的财务管理监督职能,将监理合同中的过程控制有效加强,同时对一些合理的财务核算方式要有效的运用,以这样的方式将监理单位中每一项财务的计划都能够确保指标的实现。要力求将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获得切实的基础效益。
参考文献:
[1]于亚军.工程监理单位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现状分析[J].中国外资,2012(12)
通信工程监理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工程监理行业已经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中是不可缺少的,并且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区别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同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若干阶段或全过程的管理服务。
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 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2通信工程监理现状
2.1政府部门管理不完善,导致目前的监理单位很难全面涉足真正的项目管理。
政府管理部门的职能在体制改革中虽然已有很大突破,但是首先是站在各自角度去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且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前,管理部门间缺少沟通,导致在企业执行时造成诸多不便。比如:国内工程管理资质管理规定使监理企业就无所适从,战战兢兢,有时间也只好打打擦边球,比如一个地市的全网络建设牵涉传输、无线、交换、土建配套(含小机房建设、外电、塔桅钢结构等)等各专业一体化全过程项目管理。但是通信甲级资质的企业面对土建配套就存在了资质难题,包括少部分业主提出来要相应的企业资质,试问全国有几家通信监理企业有通信、土建、消防、电力等齐全资质的?当然监理企业绝对有相应工作能力及职称的人员满足工程项目管理需求。但是又问:在通信系统内,除通信相关专业外,工民建、电力等从业人员,有几个考试成绩合格后能申请到信产部的监理工程师?所以,现有的监理企业要真正成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需要监管部门全力支撑。
2.2业主行为的不规范性。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本身是很有发展前途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业,通信监理企业由于实行的时间有限,自身缺陷也很明显,所以更需要一个好的环境去培育、培养,但是在现有的竞争环境中,很少有建设单位站在培养合作伙伴的高度来为监理行业创造发展条件。业主的最低价中标、每年都要比上年节约投资的管理思路等等,导致监理企业的低价恶性竞争。同时业主工作的不规范性也直接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推进,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要不仅仅以质量为主,要不就安排众多的非监理职责内的工作,有的甚至成了部分管理人员转嫁责任的工具。
2.3通信监理企业自身建设的问题
目前通信监理企业良莠不齐。有挂靠的,有低价抢业务的,也有不把监理工程当回事的。花样繁多,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尽管有些监理企业承担了部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也基本上局限于施工队伍的“四控,二管,一协调”, 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大都未进入前期统筹策划范围。同时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也包括市场调研人才,方案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以及熟悉国际惯例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另外对监理企业定位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以及监理费的取费的不规范性等,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很难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尽合理,素质不高,加之部分监理单
转贴于
位考核激励机制及培训机制不健全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3工程项目管理的意义
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目前从理论上讲,业主方可以自行完成项目管理中的部分任务,但是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多项业务职能上,业主的能力是与专业机构的能力无法对比的。对投资方的业主而言要配建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则为投资方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而一个以质量监督为主要职能的工程监理企业,就势必要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型和发展。
3.1建立高素质人才队伍。
项目管理从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开始了,历经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标、施工招标、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试运行和项目后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因此对人才的要求,特别是高智能、高素质人才要求十分苛刻。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采用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3.2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
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3.3努力开拓市场。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承担这些,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的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业主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业主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业主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关键词】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ang Hui
(Aerospace Engineering Co. Ltd. Of Henan, Zhengzhou 450008)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project from bid to comple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not only conducive to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also produce good economic returns, it i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undamental.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work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necessity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po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前言
施工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必须要根据工程承包合同来进行。没有工程施工合同,就不能实施与监管后续的建设生产活动,而合同一经签订,企业全部的生产经营计划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都随之纳入承包合同规范中来。施工企业实行的总包、分包、内部承包等正是按照与建设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担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来确定划分的。工程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合同类型,它自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履行的周期长,条款的内容多,涉及的方面广,如何对合同进行长期有效的管理是摆在施工企业面前的重要课题。
1.当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对合同的认识、重视、执行力度均不够
一些施工企业或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的规范管理,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和体制均不健全,管控程序不明确,权利责任不明晰。有的单位执行的不够,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有些施工企业的领导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合同风险防范意识缺乏,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强。合同,它作为维系甲乙双方当事人经营活动的纽带,具有重要作用和指导意义,甲乙任何一方必须按合同约定内容执行。但有时会存在双方没有履约合同,但又不及时进行必要的签证,致使双方违约,进而影响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及时拨付,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1.2工程合同纠纷现象普遍
工程合同纠纷现象普遍存在,分析合同产生纠纷的原因有三点:一是,目前的建筑市场管理还不够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市场交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的地位存在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合同签订的条件没有远瞻性,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如果实际条件发生变化,可以解决的方案;三是,施工企业的法制观念尚比较淡薄,合同法律保护的意识不强。
(1)部分合同有失公平公正
由于当前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但管理不规范,大量施工队与建设规模出现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时占主导地位,从而提出了一些不平等甚至是苛刻的条件。业主方将自身的经营风险全部转移到承包商身上,使合同文件本身在签订时就存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来看,施工合同中大部分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其中却多数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很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够具体,同时也缺少了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严重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的履行。
(2)合同价款引起纠纷
约定违约责任可直接反映出该合同的质量,也决定了该合同能否顺利执行。有些合同的签订太过简单,很多涉及补价的项目因合同约定不明确,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时无法补价;有些合同虽条款较全,但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具体,不明确,尤其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另一些是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过于简单,而产生的合同纠纷,造成了施工企业不能及时得到相应赔偿。
(3)“阴阳”合同引发纠纷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些业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在招标前,提出一些苛刻条件和不平等条约,私下要求投标单位进行承诺。承包方为了获得项目,只好忍气吞声。双方签订了与中标合同中工程价款等主要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可谓是“阴阳”合同。事后,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分歧较大意见,造成了合同纠纷,直接影响合同履行。
(4)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
多数情况下,施工合同纠纷源于价款结算方式的纠纷,比如如何拨付工程款,如何审定设计变更单价,如何计算停工造成的损失,以及材料价格变动的有效处理方法等。这就需要甲乙双方有一定远瞻性,在合同中尽量把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案具体化,尽量避免给结算留下盲点。当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或停工现象,合同中又无明确表达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避免日后会发生纠纷。如作者所在地的某房建工程,招标时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中为赶工期,经施工企业与业主商量后决定将商品混凝成现浇混凝土,但并未办理任何协议变更手续。因此,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引起了一场价格纠纷。如果事前甲乙双方就此问题能达成一致意见,以补充协议的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定能避免后期纠纷。
1.3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部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通,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不能对合同涉及的各项法律问题作出及时、正确的判断,故不能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
2.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国家出台了招投标法,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因此,必须要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应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份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有时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目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推广实施后,却没有新的计价办法配合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这使得招投标所确定的工程合同价在实施过程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措施。笔者建议应尽快研究配套措施和管理办法,健全体制,完善工作。
2.2建立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要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首先,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全面贯彻合同管理观念;其次,将合同管理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奖惩办法;再次,应组织项目成员和各工程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并分析合同文件,解释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同时要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最后,建立书面报告制度,工程中合同各方的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这将成为日后的依据,同时应形成制度,这样才能保证各工程活动有依据。
2.3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因此,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一级造价管理知识。在很多施工企业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未经培训,企业将合同管理单一地视为事务性工作,甚至领导直接交与公司档案室的一般档案员管理或办理合同,致使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因此,缺乏专业人才是影响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又一个最重要因素。
2.4注重合同内容和细节的管理
(1)及时做好合同跟踪与监督
合同管理人员应及时或定期分析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文件资料,或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工程实施状况信息,从而对照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内容存在的差异。如履行完合同责任、拖延工期、超支成本、质量不合格等,要提出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
(2)防范工程合同违约行为
订立合同要谨慎、避免瑕疵合同以减少违约事件的发生。业主和承包商在合作中如有目标分歧,应借助制度安排来协调合作中的目标分歧,以实现合作利益,这包括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保修制度,质量事故处罚制度等。这就需要监理发挥其自身作用,抑制承包商的经营风险。
2.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是索赔的根本和首要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避免合同管理索赔,这就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自身合法权
益,更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家工程建设规范的实施,进而提高企业生存能力。当前,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严重存在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并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因此,提高索赔意识是承包商应亟待解决的事情。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走向招标承包竞争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无论甲方还是乙方,对合同编制和管理经验不够丰富,此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因此,我们更应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3.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履约管理意识将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准则。企业管理要严格按照管理体制把握施工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切实保证合同的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把合同管理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合同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制体系,更需要良好的信用机制,我们应将施工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化的全面保障,组织全员、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活动。全面保证质量、成本和工期是才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总之,笔者认为,使合同管理贯穿于从开始投标到工程竣工的全过程,这既有利于合同目标的胜利实现,又可使技术与经济结合产生更为良好的效益。
参考文献
[1] 薛江炜.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监督重点和监督方式.山西建筑,2004.
[2] 万军、于祥民.浅析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成都大学学报,2006.12.
[3] 董群忠.建筑工程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改革.建筑,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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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设方
一、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和健全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制定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有序的合同管理体系,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做好监督工作。监督承包商、供应商按合同施工和供货,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目标和要求。
3、做好协调工作。协调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施工承包商、设备和材料供应商等有关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标段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顺利实施。
4、跟踪合同实施情况。及时收集合同实施的信息,进行分析,找出偏差,做出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
5、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分析和处理合同变更,有效控制合同变更的数量;对照预算进行控制,对各种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引起的争议进行商务处理。
二、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常见问题
(一)合同管理人员对招投标工作的掌控不力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对当前不断推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办法和合同管理知识的了解掌握不够,难以胜任合同制定一管理的职责要求,影响对工程建设过程各阶段的合同管理。
(二)现场合同管理存在漏洞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不重视,造成施工方现场行为违反合同而建设方没有发现的现象,对建设方造成经济损失。
(三)没有及时变更合同
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两种情形。如果合同的主体和变更内容不能一致的话,后期导致合同变更索赔的时候就会有更多问题的出现,所以影响到合同管理的完善。
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
(一)建立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成本管理体系,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做好对合同条款的研究,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以及固定成本的预测和控制。施工前的合同的签订可以决定固定成本以及可变成本的结果,各种合同(项目材料采购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保管合同和工机具租赁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得到落实。
(二)重视合同交底
合同交底使建设方方参与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了解合同、统一理解合同,明确了解工程项目的目标,规范建设方方全体成员工作,有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合同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界定合同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义务和权益的界限,规范各项管理活动,提醒全体成员注意执行各项管理活动的依据和法律后果,以便在工程实施中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合同交底有益于发现合同中隐藏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的事前控制。建设方在合同交底可采用“二级交底”程序进行:
1、在合同签订后,合同工程师应针对项目组织管理体系中各部门的职能分工和责任划分编制合同交底方案。合同交底方案中应全面陈述合同背景、合同工作范围、合同目标、合同执行要点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合同风险及防范措施、合同执行计划等,并解答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的合同交底记录。
2、各部门负责人或由该部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向本部门的合同执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除陈述① 中所述内容外,还应将合同中具体条款与执行人员的责任、义务、权利以及法律后果相对应,并解答执行人员提出的问题,最后形成书面交底记录。
3、各部门将分别形成的交底记录反馈给合同工程师,尤其对合同执行计划、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修改和完善,最后形成合同管理文件,下发各执行人员,知道其在工程项目中的管理活动。
(三)正确对待工程变更
建设工程的特点是投资大、工期长、技术复杂。工程造价的组成包括建筑安装费、设备工器具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勘察设计、征地费、工程保险、财务费用等)、预备费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它的确定必须分步进行、逐步深入。从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到施工图
预算、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是一级控制一级的关系,加之合同履约情况的不确性,使得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因而我们必须重视工程变更,加强变更价款的管理。
首先要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在设计质量上严格把关,大力推行设计监理制度,尽可能降低设计变更的数量;在项目发包阶段,要由有编制资格的造价中介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减少工程的计算偏差,减少因建设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阶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公布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也可以采用国际通用的FIDIC条款签订合同、管理合同。总之要全方位加强管理,尽量减少工程价款的变更。鉴于工程建设本身的特点,又不可能完全杜绝工程变更。要采取积极的态度,要有预见性在发现问题时及早提出解决方案,即尽可能提变更,将造价的变动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风险合理转移
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中,建设方的风险是最大的。自然、经济、政治等因素产生的风险,都会对建设方的投资成本产生影响。建设方必须在投资决策时慎重考虑,并采取有效的对策来避免、控制和转移,以实现预期的投资效果。建设方控制风险的手段,除了采取各种管理措施、购买施工保险等,还可以通过合同来合理转移。目前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材料涨价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工期风险的合同转移。
首先,材料涨价风险的转移。建设方可以根据施工周期,判断在此时间内主要材料的涨价预期,并在合同中约定施工单位需承担的风险范围。比如可以这样约定:如果钢材、水泥、石子、砖价格涨幅(降幅)超过5%,可按市场价格对超过部分进行调整,其他材料不执行价格调整。还有人工调整、机械调整等,都可以进行详细的约定。
其次,不可抗力风险的转移。不可抗力是一般建设项目必须考虑的问题之一,也是法律规定必须由建设方承担的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之一,建设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什么是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时施工单位应采取的措施,从而保证对于约定以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会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即使不可抗力发生,施工单位也必须立即主动控制,从而把损失降到最低。
最后,工期风险。建设方可以根据相关定额及使用要求,确定适合的工期,并在招标时明确要求及相应的奖惩措施。这样施工单位会根据工程情况及招标文件制定出保证工期的措施,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发生预料之外的情况,施工单位也会采取赶工措施,保证工期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不应忽视合同后期管理
1、工程结算资料
工程结算资料的提供内容: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工程结算资料必须经工程监理的审核后报送建设方。
2、工程结算审价
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承包人提供全套工程结算资料给建设方(或建设方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结算审价,审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1)所有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签证单等工程结算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无效;(2)结算审价原则不得违反合同规定,事先另有规定的除外;(3)建设方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时间内完成审价;(4)工程最终审价报告应作为工程支付结算款的主要依据。
参考文献:
[1]高军等.浅谈施工项目如何实施项目的全面合同管理[J].铁道建筑,2012,(09).
[3]项兵.建筑施工的施工合同管理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0,(21).
【关键字】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与防范
1、前言
风险是任何工程项目中都存在的,现代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是规模大、技术新颖、持续时间长、参加单位多、与环境接口复杂,可以用危机四伏来形容。此外,构成风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它们分别由不可抗力、故意行为和意外过失造成。一旦风险发生,就意味着酿成了风险事故,也必然要承担相应的风险损失。
2、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管理
2.1 合同的定义和特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工程建设市场主体间的关系逐渐变成了合同关系,而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之间的行为也主要依据合同来加以约束。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市场经济的纽带。工程合同订立的基本目的就是为了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有效和合理的分配风险。
整体上说,合同是指具有平等民事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经过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我国于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迄今已经有 12 个年头。它作为一种当事人双方的法律行为,时刻制约着活动双方的违法违约行为,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平等的地位。
具体说,建设工程合同又包含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它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而广义的建设工程合同包含了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所有合同,除勘察、设计和施工合同外,还包括工程咨询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招投标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设备租赁合同以及各种技术合同等。
2.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部分,其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总目标的实现。因而,从项目时间、质量和成本目标来看,风险管理与项目管理的目标是一致的。究竟何为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指建设活动中一切与建设工程合同有关的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它不仅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还包括合同制定过程中和制定前后合同当事人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其次,项目建设作为高风险行业,在整个施工活动进行过程中有很多复杂的风险因素,但这里的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不是指建设活动中一切风险,而是其中所涉及的与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的风险。
3、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既要在合同订立时预防,还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我们应清楚认识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防患于未然。
3.1 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具有服务性和监督性的双重属性。即进行工程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合同的订阅,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这个专门的机构应包含各方人员,如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法律顾问在内的专业团队,他们负责管理、监督整个工程活动的进行。例如,在合同签订前,对合作对象进行仔细审核,深入了解。此外,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因此,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3.2签订完善的施工合同
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履行法律责任的依据,为了减少和避免合同风险,在施工前进行合同洽谈是关键,双方要在平等自主,透明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商议,共同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拾遗补缺,保证合同的完整性,防止不必要的风险,让双方利益能得到平衡,并显示公平。合同洽商时,承包人应从风险分析与风险管理的角度研究每一个条款,要善于在合同中限制自身承担过多的风险和尽可能转移风险,对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也要认真研究,做到心中有数,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例如某工程,发包人在拟签合同条款中设置了“所有地下障碍物的清理费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费中” 的条款,承包人对于此条款提出发包人把过多的及不可预见的风险转嫁到了承包人导致此部分出现显失公平现象,经双方洽商修改为了“地下2米以内障碍物的清理费用包含在地基工程措施费中”。
3.3 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
合同风险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工程建设项目规模扩大,合同标的日趋庞大,涉及合同的内容、条款日益增多,国内采用的传统合同管理方法和手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的大型建设项目的动态管理要求,而微机信息系统既方便又快捷,不但节省了时间,也减少了人力物力。所以说,建立合同管理的微机信息系统是时代的需要,是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3.4 提高建设工程合同人员的综合素质
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增强合同概念和合同管理知识,使他们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关键时刻,能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状况。这对于风险的防范是及其有力的。
3.5做好合同的交底工作
施工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合同管理部门要对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做好针对性的合同交底,以便项目管理人员能及时对合同进行全面、完善的解释,明确合同条款的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尤其是合同中的潜在风险,管理人员应首先做好预测分析,对合同中工期、质量、造价三要素的控制要求及相应违约责任心中有数,为合同的履行创造有利的条件。
3.6慎重处理索赔、纠纷风险
由于业主无法按照规定提供应有的施工条件,常常造成承包商的索赔,甚至发生纠纷。关于索赔,在合同中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同时在实际操作中适时启动反索赔程序,这样可以有效减少索赔的发生,减少索赔损失。当纠纷发生后,合同双方也要按照合同的流程处理纠纷,尤其是涉及诉讼的,应选择有利于业主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
3.7转移或分担不可抗力风险
一旦发生不可抗力时间,合同的双方都有会遭受损失。在合同中应明确不可抗力发生时工程本身、双方人员及自有设备的损失责任,而业主也可以选择投保对不可抗力事件带来的影响风险转移。
3.8严格执行合同,通过合同手段管理风险
在施工前,合同双方要对合同进行确认,并通过特定的合同条款予以约定,或规避,或转移,或分担,或自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了避免更多的风险发生,业主应严格执行合同,通过合同手段降低风险。签订合同时建立业主合同的评审和审计制度,在法律的框架内将业主风险管理预案在合同中约定。在项目实施时,按照全面合同管理的要求定期总结合同的履行情况。
4、结论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牵涉到工程活动的方方面面,它以法律的形式规范着合同双方的行为。面对建设工程合同风险,我们应该通过加强理论学习,总结经验教训的方法,提高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和防范能力,切实有效地预防风险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7.
[2]周友海.论工程管理中的质量终身责任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1).
关键词:建设工程; 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the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mbining with project management practices of South-to-North water diversion project, this paper expounds the problems easily appearing in the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from the contract signing, performance, payment and claims for changes management, subcontract management, and insurance contract management, hoping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for contract management of other projects.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合同关系,各个参建单位紧密的联系组成一个整体,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保证各参建方遵法守规、统一协调、尽职尽责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合同管理上的疏漏,常常会对项目建设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造成重大损失,分析总结工程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可以为后期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结合本人在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实践,从几个方面阐述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中易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合同订立
项目法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施工、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单位通过订立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订立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
1、委托合同内容不完整。某些项目法人与建设管理单位签订的委托建设管理合同中,合同附件如委托项目的投资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等未能及时补充签署;
2、委托合同未签订。一些工程勘测单位和设计单位在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后,仍承担施工图设计阶段任务,但项目法人未与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签订勘测、设计服务合同;
3、一些建设合同工作任务、工程量、双方权利责任的主要条款不明确;
4、有些已签订的合同,盖章签字格式不符合合同示范文本的格式规定;
5、有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签订合同的情况。
二、合同执行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各参建单位签订合同的执行情况,涉及设计单位设计质量和现场服务、监理单位的人员资质及职责履行、施工单位资源投入情况和工程质量及安全满足合同要求等方面。
合同执行中易出现的问题:
1、无视合同的法律效力,缺少应有的企业信誉,对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不落实。一些设计合同执行中存在管理缺位现象,不能按时提交设计施工图,未派驻符合要求的设计代表人员,未协助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部分施工方案的变更没有应有的说明;某些监理和施工单位不能按投标书承诺派驻现场人员和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严重影响了评标的公正性,对合同管理和项目法人的利益造成影响;
2、事项不经审批进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需替换经理和主要部门负责人,应提交申请文函请求批准。一些施工单位更换主要人员未报建管单位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达不到投标承诺的要求,有些投标承诺经理或主要部门负责人未进场就替换。
3、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工程管理的力度不够,未依据合同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一些建设单位疏于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管理,监理单位对执行合同及保护建设单位的权益控制不够,维护合同法律权益的意识不强。
三、合同支付及变更索赔管理
合同支付及变更索赔管理涉及合同项目支付,质保金、计日工、备用金等使用情况及变更索赔事件处理和支付情况。
合同支付及变更索赔管理中易出现的问题:
1、合同价款支付中,有些合同内项目的计量支付缺少必要的支持性材料,如支付计量资料中,缺少当月完成工程量相对应的质量检验检测合格资料、测量原始资料等支持性材料。
2、总价承包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分解。施工单位进场后,应将施工措施费等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报批,作为后期总价承包项目支付依据。
3、工程变更索赔的提出应符合合同的有关规定,工程变更索赔的必要性论证应充足、责任划分应明确、变更方案论证应合理,单价的确定应合理,变更索赔处理应符合合同及有关规定。
一些工程变更索赔资料未及时整编,强调变更索赔的必要性不足,佐证材料不够充分,提交计量支付申请时缺少质量检测报告,是谁的责任说明不够,变更后的方案论证不够,对其影响评价不够;参建各方对变更索赔处理出现不同程度的不规范操作,有些设计单位以会议纪要替代设计变更通知;施工单位未采用规范的索赔意向书报告格式;监理单位未在变更实效内期对变更进行处理,没有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变更索赔单位继续提交有效的佐证资料,而对该变更审查通过;建管单位对索赔报告处理未按处室职责规定附有计划合同处的阅处意见。
四、合同分包管理
合同分包管理涉及工程分包批准及分包合同签订;劳务作业分包资质资格、隶属关系、合同签订;农民工情况的检查监督记录资料等。
合同分包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1、合同分包管理中,按照有关规定,主体结构工程不能分包,但是部分项目在招标设计中未明确主体结构工程,有些施工单位经过建设单位允许对外签订实为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合同,如泵站改造工程中的机电安装工程。
2、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有的劳务分包实为工程转包,还存在层层转包问题;一些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的承包方是个人,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劳务承包公司条件,在劳务合同中还存在转嫁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责任的问题,且分包合同未履行建设单位审批手续;一些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无人员数量、人员工资数额、工作岗位等内容条款;部分施工单位劳务人员工资支付不到位,存在工资未直接发放至农民工和工资发放滞后的现象。
五、保险合同管理
保险合同的管理包括按规定进行投保及对保险合同监督管理。
工程保险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一些施工单位带有盲目的侥幸心理,中标后不能及时投保,而是一拖再拖,有些农民工保险投保意识比较薄弱,监理单位也没有及时进行干预。
2、部分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规定将已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单提交给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也未按合同规定据实审核支付施工单位所投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而按总价项目的百分比进行审核支付。
3、参建各方对保险知识,特别是理赔方面知识薄弱。
关健词:房地产 合同 管理
建设工程投资巨大、周期长,涉及单位、人员多,是一个系统工程,为了保证工程参与各方的利益,协调各方面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和工程所涉及的社会公众利益,必须在工程开始时对有关关键问题进行协商,形成可以指导和规范整个工程的纲领性文件―工程建设合同。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和类别非常多,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应用条件、不同的权利和责任的分配及不同的合同风险。按计价方式的不同,房地产开发项目承包合同一般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3大类;按照合同所包括的工程范围,以及承包关系不同,合同形式又可分总包合同,独立承包合同及发展商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合同;按照是否包料的标准,可划分为包工包料合同、包工部分包料合同、包工不包料合同。
1.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照商定的总价签订的承包合同。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标价,并一笔包死。
1.2单价合同
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的内容和设计指标一时不能确定,或是工程量可能出入较大,则采用单价合同形式为宜。这样可以避免由于工程量的不精确,而使得合同任何一方承担过大风险。
1.3成本加酬金合同
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用和施工管理费及各项独立费用。这种合同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
1.4总包合同
总包就是指一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人负责组织实施,据此签订的合同称为总包合同。
1.5招标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合同
这种方式是指在同一开发项目中,招标人直接把工程分包给各承包人,并由此签订的合同。
1.6独立承包合同
当开发项目规模较小,技术要求较为简单时,则招标人可将开发项目的建设任务发包给一个承包人独立完成。
1.7包工包料合同
包工包料就是指承包人负责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设备。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2.1工程持续时间长,合同管理必须同步。
2.2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巨大,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使得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赢得利润,否则承包商要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在现代工程中,由于竞争激烈,合同价格中包括的利润减少,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
2.3合同管理工作极为复杂、繁琐,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这是由如下几方面原因造成的。
2.3.1现代工程体积庞大,结构复杂,技术标准、质量标准高,要求相应的合同实施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高。
2.3.2由于现代工程资金来源渠道多,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方式和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合同关系越来越复杂。
2.3.3现代工程合同条件越来越复杂,这不仅表现在合同条款多,所属的合同文件多,还表现在与主合同相关的其他合同多。例如在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内可能有许多分包、供应、劳务、租赁、保险合同,它们之间存在极为复杂的关系,形成一个严密的合同网络。复杂的合同条件和合同关系要求高水平的项目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与支配,否则合同条件没有实用性,项目不能顺利实施。
2.3.4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通常涉及业主、总包、分包、材料供应商、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等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各方面负责的划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异常复杂,合同文件出错和矛盾的可能性加大。合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衔接和协调极为重要,同时又极为复杂和困难。合同管理必须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在内容上、技术上、组织上、时间上协调一致,形成一个完整、周密、有序的体系,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
2.3.5合同实施过程复杂,从购买标书到合同结束必须经历许多过程。签约前要求完成许多手续和工作,签约后进行工程实施,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合同事件,从局部完成到全部完成。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导致经济损失。所以必须保证合同在工程的全过程和每个环节上都顺利实施。
2,3.6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相关文件,各种工程资料繁多。在合同管理中必须取得、处理、使用、保存这些文件和资料。
2.3.7管理过程持续时间长。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相关的合同,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生命期较长。它不仅包括施工期,而且包括招标投标和合同谈判以及保修期,所以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5年或更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这么长时间内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败。
(三)、综上所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尤为重要。合同管理的指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履行、终结直至归档的全过程
3.1内容
3.1.1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提高合同履约率。
3.1.2经常对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3.1.3建立建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包括项目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统计及归档制度。
3.1.4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包括工程合同份数、造价、履约率、纠纷次数、违约原因、变更次数及原因等。通过统计分析手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提高提高利用合同进行生产经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