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3 16: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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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只要不是先款后货的交易,都要签订供求合同。有很多收不回来的欠款和合同订立有很大关系。不少企业的合同风险意识不够,签订的很多合同未经认真审查,使得很多条款暗藏“杀机”,为企业的经营埋下隐患。而有时一个极小的疏忽就可能给企业带来灭顶之灾。因此,如何在订立合同时防范合同欺诈,预防合同纠纷的发生,已成为众多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管理目标[1]。
1.合同的概念及特点
《指引》所称合同,是指企业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一定义与《合同法》规定的含义完全一致。企业经营中的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签订的所有合同,均应按照《指引》的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但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本《指引》,而由《劳动合同法》进行规范。其作用如下:(1)确保合同文本的合法性、经济性、可行性和严密性。(2)确保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的确定合规有效。(3)确保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企业经济合同的分类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转移标的物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出卖人是按照约定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一方,而买受人是接受所有权并支付价款的一方。(2)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力合同。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力合同是指一方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给用电、水、气、热力的人,同时,用电、水、气、热力人要支付相应的费用。(3)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4)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的贷款人(出借人)是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当然除亲朋好友以外。(5)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它是指由出租方融通资金为承租方提供所需设备,承租方取得设备使用权并按期支付租金的协议。(6)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从出卖人那里买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但是承租人要支付租金。(7)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例如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都是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3]。
3.企业经济合同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3.1合同调查与签订风险及防范措施
该环节主要风险是: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具备特定资质的主体确定为准合同对象,或不具备权或越权的主体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风险等。合同订立首先进行合同调查,了解合同对方主体情况。合同调查对合同签订与履行至关重要[4]。
3.1.1合同调查风险及防范措施
1.合同调查应关注风险:(1)忽视对方主体资格审查。忽视被调查对象的主体资格审查,将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或不具备应有特定资质,或不具备权,或越权的主体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合同风险。(2)错误判断对方信用状况。合同签订前错误判断被调查对象的信用状况,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持续关注对方的资信变化,致使企业蒙受损失。(3)错误估计对方履约能力。没有认真调查错误评价合同对方的履约能力,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方确认为有能力,或将有能力的对方排除在合同之外,最终导致合同无法执行,影响企业经营目标无法实现。
2.应对调查风险的主要防范措施
(1)严格审查合同对方的身份。要严格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等原件,必要时可通过发证机关查询证书的真实性。关注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评价主体资格是否恰当。(2)认真分析对方经营能力。获取对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往交易记录等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分析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评估其财务风险和信用状况,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建立和及时更新合同对方的商业信用档案。(3)深入对方现场了解其履约能力。要深入合同对方进行现场调查,实地了解和全面评估对方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产品类别和质量状况等生产经营情况,分析评估对方履约能力[4]。
3.1.2合同谈判风险及防范措施
1.潜在的风险:(1)谈判时疏忽大意,忽略了合同中的重大问题,或在重大问题上做出不恰当让步;(2)谈判经验不足,缺乏技术、法律和财务知识的支撑,导致谈判被动、出现不利条款;(3)谈判未注意保密,泄露本企业谈判策略,导致企业在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
2.应对谈判风险的防范措施:(1)收集资料掌握情况。在谈判前应当广泛收集对手资料,充分熟悉对手情况,做到知己知彼;研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产业政策、同类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等,与谈判内容相关的信息,正确制定本谈判策略。(2)熟悉合同核心内容。要关注合同标的的数量、质量或技术标准,合同价格确定方式与货款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和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变更和解除条款等核心内容。(3)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充分发挥团队智慧,及时总结谈判得失,研究制定下一步谈判策略。(4)借助外部专家参与。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并充分了解外部专家的专业资质、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情况
3.2合同履行控制与后评估风险及防范措施
1.合同履行中风险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本企业或合同对方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对合同条款未明确约定的事项没有及时协议补充,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情况,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导致企业遭受外部处罚、诉讼失败,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等。
2.合同履行风险应对措施:(1)企业要严格履行合同。(2)监督对方的履约情况。企业应有效监控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一旦发现有明显违约可能或违约行为,应当及时提示风险,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3)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及程序。(4)加强合同纠纷管理。企业应加强合同纠纷管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报告。合同纠纷经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合同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企业内部授权处理合同纠纷,应当签署授权委托书。纠纷处理过程中,未经授权批准,相关经办人员不得向对方当事人做出实质性答复或承诺。
结论
以上列举只是存在风险的主要方面,没有涉及的风险因素,也随时随地可能发生。因此,了解和掌握企业经济合同的风险是十分必要的,只有了解企业经济合同潜在和可能发生的风险,才能心中有数,做事有底,遇事不慌,才能更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作者单位:陕西煤业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陈洁荣.信息化合同管理研究[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2(20)
[2] 黄友文.浅谈企业物流外包工程的合同风险管理[J].中国证券期货,2012(11)
关键词:合同签订 法律风险 防范
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法律文书。企业的每次交易行为都会与交易对象生成合同关系,形成不同的法律后果与法律责任。合同签订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的成败。合同签订得当,就可能实现合同目的,取得应得收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所面临的交易环境日益复杂多变,一份重大合同的失误就可能使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企业在合同签订中必须高度重视法律风险防范,以良性合同行为助力企业发展。
1.做好事前审查
企业在订立合同前,首先应对合同相对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认真详细的审查。只有资信过关,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地达到缔约目的。
1.1审查缔约主体及资信状况。企业对缔约主体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属于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是否具有民事责任能力。对于重大合同,企业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工商登记(设立、变更、年检)情况、出资情况、纳税情况、流动资金规模与资金借贷情况;还应调查了解合同相对人是否涉及行政处罚、仲裁和诉讼等相关事项。
1.2审查代表及人资格。首先,审查职务人资格。应审查其是否为职务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否属于合同相对人实施的经营活动。其次,审查委托人资格。应审查委托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授权。委托授权应载明受托人姓名、事项、权限、期限与委托日期,并由委托人签章,合同相对方人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人名义签订合同。
2.注重缔约谈判
缔约谈判是合同各方就合同内容相互磋商并力求达成一致的行为,它是合同订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重大合同对缔约谈判环节要求更为苛刻。企业应注重缔约谈判,缔约谈判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各方权利义务配置。
对于重大合同,企业应组建包含法律人员在内的谈判团队。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在重大合同谈判中并无法律代表,而是合同文本草拟后交法律顾问审核。企业在合同工作中应将法律关口前置,让法律人员参与到缔约谈判中。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如果一方无故拒签正式合同,则可能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把握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是合同条件的表现与固定化,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3.1合同内容必须合法。企业订立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合同法》第53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2合同内容必须完整。企业订立合同,内容应全面完整,主要事项不能遗漏。一般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报酬;(6)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周全,涉及事项均应详细约定。
3.3合同内容必须明确。企业订立合同,文本必须要表达清楚,不能笼统含糊,不能因合同内容原因造成合同履约分歧。签订合同时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对标点符号也不容忽视。不能在合同中使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须注意合同条款有无重复,前后是否自相矛盾。
3.4合同条款必须对等。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也不应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其他方可能会以该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有效性提出抗辩。
3.5关键条款必须把握:
3.5.1质量条款:在合同纠纷中因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占很大比例。企业在合同签订中,应对产品质量标准明确规定。对于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应在合同中约定可操作的检验标准。对产品质量的异议必须要有时间与条件的限制,在合同中承担质量责任的时间和期限、验收地点、方式、人员等事项也应约定明确。
3.5.2违约责任条款:企业在合同签订中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不宜笼统约定为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在实践中须注意:(1)责任条款应保证公平,双方承担责任大小相差悬殊容易导致合同显失公平而被撤销;(2)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应当约定明确,否则引发纠纷时对该条款将难以执行;(3)违约金约定数额应公平合理,不应偏高或偏低。
关键词: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7-0131-02
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的根源。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在遵循市场行为规则的前提下参与竞争、规范管理和经营。因此,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有效预防和积极消化市场经营风险,堵塞合同管理漏洞,强化合同管理,树立“外讲信用,依法经营。
一、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经营风险分析
1.机构虚设,职能软弱。由于体制和观念上的原因,企业对法律事务、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不够重视,许多企业没有专设法律事务、合同管理部门,而是合并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只设置合同管理岗位(1~2人),且合同管理员往往还兼任其他工作,这样就造成合同管理人员分身乏数,疲于应对,被动管理。由于企业管理观念及法律意识淡薄,使得法律事务、合同管理人员难以真正介入重大合同的谈判、审查及企业的经营决策法律论证、项目评估、工程招投标等重要经营活动中,造成各项经济活动缺少法律论证、法律审查环节,从而埋下许多经济隐患和经营风险。
2.专职法律工作人员较少,专业素养不高。由于法律专业不是企业行业生产活动的主要专业,企业重点招募本行业专科人才,而对法律专业人员的招聘少之又少。大多数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管理人员都是非专业边干边学人员,并且有的身兼数职。随着企业法律职能范围涉及到企业改制、合同管理、欠费清缴、民事纠纷、对外协调、土地赔偿等等诸多方面,这就更加凸显职能需求与人员配置不合理、专业素质不强的矛盾,使得在法律服务、合同管理上存在法律条文理解不透、具体事务操作出现漏洞的问题,影响了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3.合同法律意识不强,管理不到位。表现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把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纳入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对法务人员参与签订合同事先审查、论证、调研工作重视不够。有的经营人员不走流程,违规操作,甚至仅凭哥们意气、人情关系就先事实履行,事后草率签约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合同权利、义务设定不平衡,责任追究困难,损害了企业利益。
4.契约意识淡薄,签订行为不规范、约定不明确。由于经营管理人员契约意识淡薄,企业在合同签订前不够全面深入调查对方资信,出现合同主体资格模糊,履约能力不足现象,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纠纷处理等方面约定不明确、不恰当,这就造成合同纠纷隐患,责任追究无凭可据,难以保证合同目的实现。
5.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先天不足。一些企业高级管理者和财务主管人员信用意识仍然薄弱,对现代企业必须具备的信用管理特别是如何防止合同诈骗和纠纷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识,出现授信不当和对合同履行计划缺乏管理等现象,使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埋下了一定的信用风险。也有一些企业尽管对企业信用越来越重视,但具体管理仍不得要领,对合同诈骗和纠纷的预防束手无策,以报案和诉讼为唯一手段。
6.合同履行监控管理不到位。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承办部门与各业务职能部门配合不协调及合同履行监控管理不到位,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约定条款全面执行的行为不能及时发现和协商解决,从而产生纠纷且不能有效地实现合同目的。
二、建立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1.健全机构,强化职能。 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并将其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之中,常抓不懈。建立健全法律事务、合同管理机构,设置专职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并具体明确合同管理人员的地位、职能,谨防人微言轻而削弱了职能效力。制定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完善合同审查机制,实行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和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等,强化职能,努力构筑法律事务、合同管理的立体化工作网络,外靠法律中介机构,内靠法制机构,把企业经营活动置于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之下。
2.优化人力资源组合,提高法律业务人员素质。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法律服务的质量。因此,在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机构的同时,要不拘一格,把精通法律、熟悉经营的人员充实进来,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落实应有的职级待遇(人微言轻),明确权利、责任和义务。建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定期为法律工作人员提供外出培训和进修的机会,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参与企业经营,防范、降低市场经营风险。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
鉴于一些企业经营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的现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对企管部门、供应部门、财务部门、市场管理部门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加大合同法、企业公司法、财税法、担保法、金融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其法律业务水平,强化依法营销和市场契约意识。建设一支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专业化经营队伍,从而保障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参与竞争,实现合同目的,化解合同风险,维护企业权益。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管理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职责范围、合同相对人资信调查、签订、审查审批、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管理、合同文本及资料归档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4.做好“事前防控”,预防法律风险。合同当事人的身份和资格直接关系到合同签订后是否有效,是否能真正履行的先决条件。所以在合同签约前应首先对对方的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的生产资格、经营许可等资信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重大合同)应组织主管领导、专业、法律、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同时因合同的内容侧重不同,还应去法院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诉讼案件,去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核实该企业的年检注册和历年的奖罚情况,去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不动产的抵押担保,去税务局调查核实该企业是否存在拖延缴纳税费或者是否还有税费没有及时上缴情况,去环保局调查核实是否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等。签约前的严格把控,是预防合同纠纷的前提。
5.做好“事中控制”,降低法律风险。企业对合同管理要实施从签订—履行—验收—结算—售后(保质期)服务等全过程跟踪管理。首先要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包括签订书面合同,使用用国家标准合同示范文本(无标准的也需经企业法律事务人员拟定),条款完善,责权利约定明确,意思表达清楚,审查审批程序严格等。其次是密切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搜索相关资料,在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及时采取有效法律手段,避免和减少自身损失的发生,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目前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当事人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抗辩权,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进行合同保全。(1)行使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在发现对方有违约或预期违约的行为时,合同一方拥有不履行或中止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目的是在对方违约时当事人可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和扩大,以维护守约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角色不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如卖方在同时履行的日期根本无法供货,则买方在同时履行的日期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有权不支付货款。乘客未购票,航空公司可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其登机。卖方如得知买方正濒临破产,可要求买方提供担保并在买方不提供担保时行使不安抗辩权,不履行与买方签订的供货合同。(2)及时追究对方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的过失致合同不能成立时,有过失的一方应就他方当事人因合同成立遭受的损失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包括违背诚信原则的缔约过失责任和泄露商业秘密的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成立后当事人的一种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依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3)合同保全。合同保全也称合同的对外效力,是指为确保债权人无特别担保的一般债权得以清偿,防止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时代债务人行使权利或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决定的一种制度。目的是保持债务人的偿债能力,维护债权人的利益。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6.做好“事后补救”,减少经济损失。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决定企业经济损失的大小。要综合运用各种法律救济手段,追究对方的违约经济责任。协商不成,可请主管部门或权威第三人调解;调解未果,可依约进行合同仲裁,仲裁决定具有法律强制力。企业也可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通过诉讼程序追究相对方的违约经济责任。
7.重视合同后评估,借鉴经验吸取教训。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它是对合同签订、履行等全过程管理的好坏、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合同项目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签订、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影响合同履行的不确定因素可分为可预见和不可预见因素,可预见不确定因素应作为普遍性问题,不可预见不确定因素作为可追溯事件加以标识,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鉴别,并在以后合同管理中加强重视或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所以合同后评估对合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管理的条件
(一)增强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企业如何在错综复杂的改革外部环境中实现依法经营,重要的是首先在企业中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法制环境,增强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培养一个能自觉加强企业法制建设、自觉坚持依法经营的职工队伍。但是,如果一个企业的法律意识淡薄,会使企业在竞争中利益受损,或由于对法律掌握运用不够,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防犯意识不够,会使企业技术泄密,并且违法的事情会时有发生。要建立保护自己利益的完善的法规,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塑造起良好的法制环境。要认真学习和研究有关经济方面的法规,特别是与企业关系密切的法规,从法律制度上辟出路子来。增强企业经营者与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利于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完善管理体制、搞好廉政建设、预防违法犯罪、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法律工作人员与聘请法律顾问相结合。要搞好企业的法制化建设,必须要配备专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许多企业设置了内部法律顾问一职,但在使用上却存在诸多问题,致使法律顾问的作用难以发挥。产生问题的根源,是一些企业的主要领导对内部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职能、作用等问题上认识模糊。企业法律顾问一般分为外聘和内设两种。外聘法律顾问多是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而内部法律顾问则是本企业在法律上学有所成的职工,即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目前,许多企业只外聘了法律顾问,却未设置专兼职法律工作人员,这种作法是错误的,外聘法律顾问每天多在律师事务所或法院办案,不可能常去企业,所以在企业的工作时间不如法律工作人员充裕,同时外聘法律顾问不如法律工作人员熟悉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作为外聘法律顾问,他只能在维护企业较大的利益上面下功夫,对企业较小的利益就无暇顾及了,而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他们必须用法律武器来维护企业的所有利益,所以说,他不能象内部法律工作人员那样维护企业所有利益。外聘法律顾问不能做企业的基础性法律工作,如经济、技术合同的管理,企业的专利、商标、专用名称权的管理、委托权的管理、商业秘密的管理等。在这些方面,却是法律工作人员大显身手之处,在日常工作管理关系上,法律事务工作人员优于外聘法律顾问。不可否认,绝大部分外聘法律顾问对所聘用企业是负责的,但其与企业的关系只是一级期限不长的合同而已。同时,他还兼任许多企业的法律顾问,许多当事人进行诉讼,其精力有限,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难免会有疏漏。个别律师职业道德不良,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上,会出现搪塞、敷衍企业现象。而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必须尽力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另外,由于有本企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参与,外聘法律顾问在工作中的漏洞或问题可能会被同样是法律内行的法律事务工作人员查觉。
二、运用法律手段对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一个企业建立了有较高法制观念和较高法律素质的法制事务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律事务部门,再加上职业道德良好的外聘律师或法律顾问,就为企业进行全方位的法律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重大决策的法律管理,减少企业决策失误。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事关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作出经营决策,不仅要考虑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同时要考虑法律上的安全性,并做好法律风险的预防。为加强重大决策的法律管理,法律顾问要自始至终参与到决策活动中并进行法律论证。一是法律顾问作为企业领导成员要直接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的决策会议。二是凡重大经营决策或重大项目,必须有法律事务部门的人参加。二级单位的经营决策和重大项目也要求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参加。三是对一些重大决策问题,提前让法律事务部门提出具体的法律方案,供决策时参考。四是通过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各级领导提出法律建议,以堵住管理上的漏洞,提高经济效益。
(二)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合同的履行率。市场经济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契约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合同来维系的,合同不完备会被别人钻空子甚至掉进预设的“陷阱”中,给企 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经济合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一般包括统一制度、分级管理、归口审查、两级审批、共同负责、严格结算等环节。统一制度,是指总公司统一制订对内对外合同的管理规范,对订立经济合同的原则、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法人授权委托及合同审批权限、合同纠纷处理、奖励与惩罚等作出统一的规定;分级管理,是指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对限额以上的合同进行直接管理。二级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对限额以下的合同进行管理;归口审查、两级审批,是指所有合同都要经过法律部门审查并加盖印章,限额以上的报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审批,否则合同不能签订和生效;共同负责,是指合同的经办部门和法律部门共同对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责,凡违规订立合同造成损失的,要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同时对在合同管理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严格结算,是指二级单位采购设备和材料等超过规定数额的,都要签订合同,不签合同的,不能对外结算。落实好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提高合同的签约率,避免纠纷发生后处理无凭无据的问题,排除单位利益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堵塞管理方面的漏洞。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如果严格控制好上述几个环节,基本可以做到合同的合法签订和顺利履行。但百密难免一疏。有些合同从签订到履行要经历一个复杂的过程,如人员变动,情况发生变化等。为避免意外因素影响合同的履行,可以附加“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和“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所谓“合同签约人负责制”,就是合同签约人(或承办人)对合同的前期调查、谈判、签约、验收、结算等全过程负责,在合同未履行完之前,合同签约人原则上不能调离或更换工作岗位,必须调离的,应确定新的承办人,全面承担合同的义务。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合同签约人进行全面考核、奖惩。
“重大合同履行报告制度”就是为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等重大合同顺利履行,各单位签订的对外投资、联营、租赁以及建设周期长、投标额大、疑难复杂的合同,二级法律事务部门要会同经办单位及签约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公司法律事务部门报告合同的履行情况,把可能出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践证明,对经济合同实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可以从源头上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的同时,创造出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加强纠纷管理,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不发生纠纷是不可能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法律管理既以事前防范为主,尽可能避免发生纠纷,也重视各类纠纷的处理,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法律事务部门在诉讼、仲裁工作中,应抓好两个环节。
第一,积极认真地处理好各类纠纷。纠纷处理一直是企业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尽管原因各异,但只要克服花钱买平安的思想和对诉讼的畏难情绪,注意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果断而又灵活地运用法律手段,做到该的案件坚决依法,该应诉的案件积极进行应诉,绝不在诉讼环节上贻误时机,困扰企业的纠纷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加强对企业纠纷的统一管理。这项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纠纷处理程序的管理。许多大企业的下属单位怕家丑外扬,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草率处理,使本该胜诉的案件败诉,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要改变这一状况,就要狠抓下级单位对外经济、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的申报,制定严格的案件申报规定和与之相辅的奖惩制度,使下属单位发生的各类案件都能及时向企业的法律事务部门申报。另一方面是企业法律事务部门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措施,使案件管理形成一盘棋的格局,提高案件的胜诉率。
综上所述,用法律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管理是一个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十年来,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企业做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元素,在我省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为加强我省企业的法制建设,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并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06年起,省经委、省国资委就着手筹备成立青海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2008年11月青海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正式成立,42家单位被确定为协会会员单位,该协会的成立,对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作用。一个具有高度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法制健全的法治社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任务,而一个现代企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确立、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建立健全法治化管理,在理论上显得尤其重要,在实践中则显得更加迫切。
关键词:市场经济;石油企业;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6014701
1市场经济下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缺少缔结法律合同的正确意识
石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涉及到为数众多的贸易交易,但是因为企业自身缺乏积极正确的法律意识,缺乏对自我的法律防范意识,导致在签署法律文本的同时会有很多的漏洞出现。即使在用口头合同或者补签合同,以后还是会存在法律合同方面的纠纷。石油企业在行政公章方面也没有很细致的管理,如果发生相关的法律纠纷,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会对企业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所以如果没有进行严格规范的书面合同缔结,那么会给企业带来不小的法律风险,石油企业在进行合同的签署的时候,如果对于合作方没有进行很好的了解,就盲目的签了合同,这样的风险是非常大的,这样不仅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也会随时倒是破产的可能。所以,一定要都了解好对方的实际情况后再去看是否要签合同,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1.2石油企业管理者对自身和合同管理不够重视
石油企业法人会去为某些私人关系去担保,如果遇人不淑就会为自己带来不小的收益损失,更有甚者会让企业陷入社会形象遭到损害的泥淖当中。所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如果企业并不具备相应的法人资格,就不要轻易许诺承接担保,尤其是对于贷款担保更需要慎重考虑,如果贷款担保一旦出现问题,那么企业不仅要承受不小的经济损失,也为企业带来了信誉和不良的影响,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石油企业管理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因为对于合同中的事情会有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合同中的内容,这通常要求施工人员做详细的记录,如果不记录不仅会延误工期也会对向各相关单位和负责有不好的影响。所以只有认真负责的执行,才能保证了合同顺利完成,从而避免了很多会出现的问题,
2市场经济下对于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对策
为了更好地发挥合同管理在当下石油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必须进行更为有效的企业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措施与制度建设。
2.1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意识的树立
合同管理的制定工作必须从企业实际发展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出发,必须实现量化管理流程,培养石油企业人员法律法规意识,用法律风险意识以避免合同管理纠纷,以有效的方式来保证企业在合同在签订和执行时都能有效的运行。石油企业在实行合同管理方案时,要做到按照流程走,明确权责划分,分清管理层次,最大限度避免让企业陷入合同纠纷当中,并且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合同的正常运行。随着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管理方案,不断规范企业对于自身合同管理制度,不断优化石油企业的规范化,使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为石油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2.2加强企业管理者合同管理意识,培养合同管理的水平
石油企业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专业的工作,通常他需要非常专业并具有较高法律意识的人才来管理。
企业要不断加强对合同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教育与宣传培训,要就合同签订、管理以及具体执行的流程及操作规范进行人员培训,要不断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的实际水平,同时还要不断加强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研究及理论学习。企业还要不断提升合同管理者在合同条款编订、审核及研究工作中的实际水平,从而确保管理人员能够在签订合同时有较高的签约水平,能够熟练的运用法律知识和专业只是来为企业进行良好的工作,从而保证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大力培养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格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出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从而有效地避免帮助了企业。
3石油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石油企业推行合同管理方案对于企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企业自身的经济利益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在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快速发展的今天,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出来,为石油企业加快发展和更合理化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石油企业每年都会有很多的合同在签订、履行等等。如果只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有关业部门对合同进行管理,是很难达到企业石油合同管理要求的,所以还要从内部来进行管理。石油企业通常都是国有企并且规模都非常的大,每年要对外签订大量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等,同时还需要大量的合同服务等。因此,加强石油企业对的合同的管理,对于石油企业经营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1)有效的石油企业合同管理对于规范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着极大的帮助,不仅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可以避免合同漏洞等。
(2)加强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不仅提高了合同的履约
率,也对企业的口碑和信誉有着良好的提升作用。而对于石油企业而言签订合同只是第一步,履行合同才是更重要的下一步。
(3)加强企业合同的管理,使石油企业从签约前的立项到修订,以及最后的项目验收和监督等都有了质量的保证。
(4)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对于企业防止经济纠纷合同是有着极大的帮助的。由于很多合同纠纷都是油各种原因引起的,所以对于条款中表达不明确的、含义模糊的一定要进行仔细地阅读和更改。只要加强石油企业这方面的管理,就会提高企业执行合同的能力,增强法制观念,做到防患于未然,很多合同纠纷是可以避免的。
4结论
本文通过对合同管理在石油企业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描述。总结了石油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且给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案。加强对于石油企业合同的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只要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并且实时的调整相应的对策来更好的发展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就可以为石油企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口碑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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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管理不好合同,就管理不好企业。合同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因此,管理者应该时刻具备风险意识,在日常合同管理中应当注重防范五个方面的风险:
1.避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的风险。
2.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合法和意思表达的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
3.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遗漏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
4.避免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5.避免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的风险。
二、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从而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利益损害,所以应当尽可能地防范合同风险,主要措施有:
1.充分了解《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从合同的含义,订立合同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形式,合同的生效、无效等与合同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另外,我国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定,除《合同法》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过程中一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的无效,造成巨大的损失。
2.企业在签约前应充分了解、调查并评估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企业在签约前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经过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设计、施工队伍还应要求提供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企业业务部门经办人对上述证件复印件应留存备查。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必要时,企业业务部门应派专人实地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对方的商誉、财务状况、技术设备、管理水平、人员构成等。
3.合同尽量采用书面形式。目前我国法律认可的合同形式有口头、书面和其他三种形式。口头形式优点在于方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一般仅适用于能即时清结的合同关系。书面形式比口头形式复杂,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所以,最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4.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签订合同时应当尽可能使用国家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完备。同时,经办人应认真填写合同中所列明的每个条款,尤其应当明确约定标的物及其数量条款、质量和包装条款、付款方式和时间条款、交货方式和时间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以及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注意用词严谨,避免语意模糊。另外,需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与违约金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等等。
5.及时行使法定抗辩权。我国合同法中规定,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对于降低交易风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次序,企业作为先履行一方,有足够证据证明对方出现财务危机或濒临破产等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如企业作为后履行一方,在对方未先履约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次序,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关键词:合同管理; 合同履行; 合同审批
如今,企业之间都是通过合同形式来建立经济关系,随着企业发展壮大,合同签约量逐年增加,合同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石油企业特殊的生产、销售、储运及服务要求,石油企业合同主要呈现出合同种类多、合同数量多、合同金额大等特点。在当前国际石油市场相对低迷和不断变化的大背景下,加强合同管理,对石油企业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因此当前如何做好石油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对提高石油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意义重大。
一、石油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中石油也制定了统一的合同管理系统,但是合同管理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企业的发展,就从目前石油企业合同管理运行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约可以说是整个合同运行过程中风险最大的部分,很多石油企业签订合同时法律风险意识淡薄。首先签订合同主体不合格,如果不是合同当事人签订的合同,这种无效合同将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合同条款不平等,给企业的发展埋下严重的隐患;再次,合同文字不严谨,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容易导致合同中止,损害各方经济利益;最后,有些石油企业还利用空白合同文本、不规范使用行政公章,一旦发生纠纷,在诉讼时就会处于劣势地位。
2.合同管理不到位,事后合同多。所谓事后合同是指合同履行前不签合同,当合同履行完,才补签合同的行为。签订合同的目的就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交易行为,防范交易风险。而在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提交上去的个别合同,其实已经在执行或者执行完了,只是为了应付各种检查而在事后补个合同,这种事后合同规避了石油企业各职能部门对合同的审查,弱化了石油企业内部的监督控制,使企业交易行为处于失控状态,处于企业规章制度约束之外,如果后期发生纠纷,便无法取证,难以确定双方责任。
3.合同审批把关环节不严。合同管理员将合同上传到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由于不同的合同大致都要经过合同立项,合同选商,合同选商结果,合同申报等信息填写及不同职能部门要反复审批把关,有些部门审批合同时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及单独谈判把关不严,有些甚至长期不登录查看合同管理系统网,造成合同一直被卡在部分审批环节,影响后期签约时间,影响企业发展。有些部门审批合同时,粗心大意,走马观花,不仔细审核,易于对合同出现玩忽职守的把关失误。4.未进行合同履行动态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对于履行过程中合同变更、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易于使合同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因此给石油企业造成损害,甚至错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相关的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力时间,未及时要求对方承担相关责任,而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二、石油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有效对策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和石油市场的不断变化,石油企业想要将经济目的充分实现,在激烈地市场永葆青春,就务必对合同管理做到法律化、专业化、科学化,秉承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完美的思想,切实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保障企业经营有序发展。
1.树立合同法律风险的防控意识。法律是贯穿石油企业经营活动始终的重要标尺和保护自身的依据,在管理合同时,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合同纠纷,才能确保企业在合同制定运行各环节都能有效正常运行。石油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应存在于各个管理过程中,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具体条款进行审查,更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及文字表述,做到安全无风险,杜绝因法律属性不熟悉或疏忽大意而使所订立的合同缺乏法律构成要素,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才有利于石油企业规范自己的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石油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就必须使合同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就必须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从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审查、备案、履行、纠纷处理、定期统计与考核等工作环节,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定合同管理方案前,应严格依据企业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规范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权责明确,管理层次分明,杜绝事后合同,最大限度避免石油企业陷入合同法律纠纷。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严谨的流程,可有效克服了以往项目管理分散和资金流失等现象,也避免了盲目采购,做到有章可循,从而提高企业信誉,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3.加强合同审批效率。合同审批工作本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各个审批部门领导应知晓自身岗位职责,积极、自觉、高效对上传到中石油合同管理系统网中的合同进行精细化把关,定期登录合同管理系统,及时审批,对审批中出现的合同问题,及时提出修订意见,加强合同审批效率,可大大降低合同履约风险,也可避免权力寻租、杜绝黑箱操作。
4.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监督和管理力度。石油企业合同履行阶段是合同管理的核心,需加大履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做到全过程控制,在履行阶段实施精细化动态管理尤为必要。企业要发挥自身监督职能,一方面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及时避免各种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发生,如发生要在第一时间反馈,尽快解决问题,降低违约概率。另一方面要定期对合同现场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记录,加强与合同经营结算、财务等部门联系合作,保证合同结算和变更结算的准确性,确保合同验收、结算等环节得到有效监督,避免石油企业产生财物损失。
5.实行合同考核责任制。明确责任是合同精细化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合同履行的结果取决于合同项目组织的科学程度,石油企业应根据合同业务需要,应制定相应的职权范围、绩效考核及激励措施,激发相关人员对合同履行的积极性和认真性。石油企业对合同相关人员实施内部考核责任制度,不能仅限于企业经营中的成本、收益问题,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合同涉及的价格、进度、安全及质量目标、技术经济、政策风险和社会效益等等内容,以相应的权责分配和激励措施,使合同责任人都能积极主动地为圆满履行合同而努力,全面提高石油企业经营效益。
6.加强合同资金管理。合同资金管理的核心之一是准确衡量和确定合同合理的价格,保持合同收支平衡与合理推进的统一。首先要加强资金管理的预见性,依据相关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及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对计划期内的收支平衡情况进行预测和把握,以便于资金调度,确保满足资金需求;其次要建立支付台账,记录合同内容及预支付总金额、当期支付额、累计支付额等财务信息,对存疑问题要及时与财务部门对账,定期查缺补遗。同时,考虑企业实际需求、承受能力和财务成本,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资金筹集、调配工作,有效保障资金供给。
【关键词】合同管理;风险分析;对策
煤机企业依托煤炭企业而生,大多数是从计划经济时期走过来的,不少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方式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法律防范意识淡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合同管理中潜在风险存在几率。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订立合同大约40亿份,法院每年受理的案件中涉及合同纠纷的多达350万件。可见,能否实施有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是现化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现围绕近年来煤机企业合同管理进行深入分析,防范和控制合同管理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1.合同管理是企业信誉的保障
合同是企业对市场的承诺,其履行状况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良好的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体现企业的诚信,从而提升企业的品牌和形象,使企业更牢固地立足市场。
2.合同管理是企业效益的基础
强化合同管理,一方面可以推动合同顺利履行,提高企业市场占有率,增加企业直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使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降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潜在的经济效益。
二、煤机企业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数量少、标的额大。煤机企业的用户主要是大中型煤炭企业,煤矿设备的特性使得煤机制造合同数量不多、标的额大。
2.合同管理内容庞杂。一个煤机设备制造项目所涉及的合同包括机械设计、材料采购、部件外委加工、销售等类型,这些合同的内容各不相同。一个项目需要签订几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每种类型的合同往往又会签订数个合同,内容庞杂。
3.合同履行周期长,条款变更复杂。煤机设备制造周期一般有几个月,甚至更长,相应合同的履行也具有长期性、连续性的特征。在此期间,客户可能多次提出新的要求,不可避免涉及条款的变更,合同相对复杂。
三、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风险
合同作为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同时也是产生法律风险的根源。一般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合同风险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基于煤机企业合同的特性,尤其在合同履行阶段最为显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1.疏于对合同对方的全面尽职调查
对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和合法资质、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的缺乏调查了解,对其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给予过高评价。
第一,欠缺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审核。与法人的职能部门以及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签订合同等不具有主体资格,并且没有明确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将造成对方在企业合同管理履行无必要或者纠纷发生后主张合同无效。第二,欠缺对合同对方合法资质的审核。忽视对方的工商执照及是否参加当年企业年检以及对方相关许可资质证件等。第三,欠缺对资信情况的动态审核。对对方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等缺乏动态跟踪了解,加大回款风险。
2.合同文本的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的不严密、不明确或表述不当
比较典型的表现在违约责任规定不清晰。绝大多数企业存在对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缺失或者无意义的问题,导致法律赋予任意性权利的丧失,等于放弃了争取可以明确数额,有效及时争取挽回损失的权利。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1.对合同签字人的合法资格审查不清
合同签字人是委托人的,必须出具委托证明,证明其权限及期限。否则将造成对方在企业合同管理履行无必要或者纠纷发生后主张合同无效。
2.合同印章管理不当
主要表现在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或者携带印章外出订立合同。或者公司公章借出而且长期未予收回销毁,使其他人有机会利用公章对外签订合同。
3.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
对于多页合同,只在末页盖章,未盖骑缝章,存在合同文本篡改换页风险。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对于煤机企业来说,由于合同履行周期长,存在于此阶段的风险尤为突出。
1.合同变更风险
(1)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因对方是老客户而碍于人情关系或者盲目相信对方,只是口头协议,未按照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合同进行变更,结果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2)合同主体的变更。在合同对方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破产或其他重大变化时,合同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合同主体变更等方式确认新的合同主体,以免合同无法履行。
2.标的物验收风险
按合同属于接受标的物的,合同主管(承办)部门应在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会同使用单位、合同管理、财务、技术、法律等部门(单位),进行数量、质量等全面验收或检验,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取得对方签字或盖章的依据,或通过其他可举证方式固定证据。属于交付标的物的,合同主管(承办)部门应在检验期内取得通过对方验收的书面依据。否则事后发生争议时易因查无所据而承担损失。
3.货款结算风险
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在履约过程中,未及时掌握对方情况,当对方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及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等情形时,导致回款困难。
(四)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此阶段的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档案管理不规范。即对合同业务未建立合同档案;或对合同文本、业务往来的各种文件、原始记账凭证、单据等资料保存不全等。使得合同发生纠纷时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导致债权灭失或举证不能。
四、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风险的主要原因
1.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受国有企业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合同管理从业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签约随意性较大。如时常发生不签订合同,或补签合同现象;人情合同、关系合同比重较大;法制观念淡薄,擅自搞人情担保,给企业造成损失;合同签订程序倒置,削弱了合同管理部门的把关作用,使其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在合同验收、履行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
2.对合同管理缺乏深刻认识
企业合同管理是合同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一旦合同签订了,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而仅仅把它看成是生产过程。
五、防范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对策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经营风险不可能完成避免,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企业要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有效地化解企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
1.加强培训,增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学习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这不但可以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也提高了其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整章建制,把好合同审查关
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包括合同审查制度、合同会签和审批制度、合同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监督检查制度、合同纠纷调处制度、合同归档制度等一整套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合同管理制度。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3.监督履行,做好合同结算管理
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在履约过程中,应及时掌握对方情况,有经营不善或破产、改制、兼并等主体变更嫌疑前,采取适当措施积极催收;在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时,应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未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对欠款不还的,应适时提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4.降低风险,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要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并特别注意诉讼时效问题,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5.强化管理,推动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合同管理的必然趋势。目前,一些企业集团已将合同管理系统软件广泛应用于合同管理工作中,并起到了显著的积极作用。该软件提供了格式文本,设置了清晰的合同审批流程,明确了合同审批过程的责任,落实了法律部门对合同的主管权限,使法律程序成为合同签订的必经程序和结束程序,守住了开始和结束这两个最为重要的责任关口,杜绝了许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西方谚语说:“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现代企业要加大依法治企力度,重点突出企业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运行,从源头上入手,降低各种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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