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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绿色发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17 16:29:5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银行绿色发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银行绿色发展

第1篇

关键词:绿色信贷;赤道原则;商业银行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36-0118-02

一、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一)中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现状

在中国,绿色信贷指政府部门通过金融行业的杠杆原则来调节信贷的支持,就是对不符合环境条件的企业与项目不提供信贷的支持,而且采取相应措施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而对绿色环保行业则实施贷款绿色通道政策。目前,中国关于绿色信贷的研究主要是信贷风险和信贷作用这两个方面。

在风险方面,(2011)指出,在中国,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企业相对突出,导致增加银行的信贷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绿色信贷环境的帮助,总结了国际金融服务提供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的实践,以及对中国实施绿色信贷的参考,有利于中国推进绿色信贷。但因为它是新事物,商业银行的理解和实施绿色信贷仍然有着很多的困惑。主要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过多的依赖于环境保护部门的相关信息,还有环境的保护和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的缺失等等问题。而中国环境保护部门的信息更新和落实又存在准确性和及时性方面的问题,致使很多企业可以有漏洞和空子可钻,加大了绿色信贷的风险。

在绿色信贷的作用方面,党春芳(2011)指出绿色信贷的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且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实施惩罚性的高利率,以此来收回部分资金,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还有就是在建立完善市场机制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可以开展节能减排信贷业务的观点,并分析商业银行在节能减排中发挥的作用。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推进相对光滑的绿色信贷,在创新信用等级方面,绿色信贷进展缓慢,制约了绿色信贷的发展。对赤道原则是否适应中国国情,还需要实践,本文希望通过对主要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比较分析目前开展绿色信贷条件,以此实现赤道原则,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减排责任制度。政府的支持和国家的激励机制也是开展绿色信贷必不可少的,这些为进一步开展绿色信贷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中国银行绿色信贷情况

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为了支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银行打出了以“绿色”、“低碳”为目的的信贷方式,2012年一年时间向绿色经济、低碳项目和民生工程在本地和国外的信信贷高达1 000多亿元,为山东的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并获得了“金融创新奖”由省政府发出。在个人理财方面,2012年中国山东省分行消费信贷新投出250多亿元的贷款,连续三年增长位于同行业首位,促进全省消费的增长,改善人民的生活。

二、中国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存在的主要障碍

(一)缺乏相关法律制度与规章标准

虽然国家制定了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用风险的意见》并作为指导绿色信贷的政策,但缺乏一个统一的操作规则,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的缺乏,导致商业银行仍然存在选择的空间,缺乏刚性约束,经营绿色信贷标准和法规的缺失。虽然说中国的绿色信贷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因为相比在世界上,更加成熟完善的“赤道原则”中国的《环境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意见》对信用风险,等一系列的绿色信贷政策,是一个综合性的,行动的基本规律,对大和广泛的内容,缺乏具体的贷款指南或环境风险评价与管理标准。在各大商业银行的宏观指导下,虽然颁布了规定的相关制度,但由于关键的概念是不一致的(如环保产业的定义等),速度和效果将大打折扣。

(二)政府的激励与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

由于缺乏政府支持和监督制约机制,商业银行更多地考虑商业利益,而不是环境保护,对一些界限不清,或短期内难以暴露环保问题的企业和个人仍然给予信贷支持。 由于缺乏监督和约束机制,各商业银行执行绿色信贷政策的力度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各商业银行不公平竞争,挫伤银行遵纪守法的积极性。

(三)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不完善

环境保护部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信息共享协议,他们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了《提高信息共享的工作全面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的通知》,将企业的环境绩效信息在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三部委发表了《对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实施防范各级环保部门的意见》,要求信用风险与商业银行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沟通机制,企业环境信息共享。但是这是不重要的任务。由于当地环保部门和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建立双方沟通的渠道很困难。

(四)缺乏完善的风险评级标准

绿色信贷作为一种工具、概念和方法,其核心内容是一致的,即在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和交付,加入贷款申请人的环保信息,节能减排和环境风险的检查和评估的情况下,为了符合绿色环保的要求的企业延长信用,发挥为绿色环保的支持作用。这需要一定的标准的审查。审查标准也需要适应中国的国情,中国的绿色信贷发展时间太短,盲目地引进国外的标准是不行的。我们需要的是借鉴,然后参考中国国情进行一定的调整,来确定这个标准并实行。

三、国内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对策

(一)建立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行政监督机制,它有能力控制和监督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管理的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环境风险谨慎的操作规则。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在分类标准建立贷款项目对环境和社会环境和贷款项目实施社会影响评价,不仅要确保银行能真正实施绿色信贷,而且必须建立环境风险谨慎的操作规则。为了建立绿色信贷法律制度的监督建立可行法律法规。

(二)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督制约机制与政府激励推进机制

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必须与政府监管机构一起工作,建立实施绿色信贷政策和激励推进机制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机制,为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提供基础,并为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压力和动力。其中,不仅要有商业银行的违规行为对环境的非法程序或“项目”的企业信用行为的责任和惩罚措施,而且也要进行有效的绿色信贷商业银行和企业奉行的政策奖励。

(三)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

银监会的调查数据显示,目前“两高”(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生产,工业增长速度仍然较快,在贷款总量上有上升,而且这增幅的下降趋势不明显,商业银行控制的“两高”行业贷款仍然是非常困难的任务。基于此,政府部门的监管应放在一起。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要落实责任追究违法行为,要真正激励实行绿色信贷政策的银行和企业,引导银行和其他金融行业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业。增加惩罚污染企业和商业银行增加贷款的行为,增加商业银行违规发放贷款的金融风险,同时也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断完善配套政策。首先,绿色信贷行业的支持,从目前来看,经济效益不好,如风力发电和垃圾发电等行业,需要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的支持,给予鼓励和保证,这样使得银行等金融行业敢于发放贷款支持。第二,政府应该建立在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政策。绿色信贷不仅是银行和金融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一个银行,用来降低风险和防范其金融业的有效途径,但在足够的约束和激励政策的缺乏条件下,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将是不够的。

(四)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沟通机制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部门和商业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共享,首先,环境保护部门和商业银行应该各管其职。目前,中国很多企业有严重的环境污染,但由于地方政府给予当地环保部门的压力,在这些大的利润的条件下,政府部门采取的是不管的态度,大量的环境污染信息只能由NGO透露。出现这样一种结果,环保部门应扩展到企业环境信息采集,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和环境保护中心。重点行业的定期检查;环保企业要随时抽查;加大违法企业的处罚;对重点企业项目类型增加审查;加大社会监督和制约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防止商业银行为非法企业污染环境企业提供信贷支持;提高企业的环境整体意识。商业银行应完成贷款企业的信息收集,跟踪贷款公司使用,由国家行业的贷款审查规定的项目增加,减少污染工程行业,贷款数量也要规避风险,同时,加强对商业银行信息和环境保护部门的沟通。因为当地环保部门和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分别属于不同的管理部门,所以信息共享的路径很长,信息传递周期很长,导致信息更新很慢。环保部门和商业银行应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构建一个完整的企业环境保护的数据库,环境保护和中央银行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企业信息共享的强度,同时要求商业银行以企业环境信息作为判断是否提供信贷支持的重要依据。

参考文献:

[1] 朱怡琳.发展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由支持绿色经济模式引发的思考[J].经济论坛,2011,(20).

[2] 张容海.关于绿色信贷的几点思考[J].辽宁经济,2012,(6).

[3] 文静.金融部门开展绿色信贷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甘肃金融,2011,(9).

[4] 何德旭,张雪兰.对中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若干问题思考[J].上海金融,2010,(12).

[5] 党春芳.关于中国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思考[J].现代经济探讨,2011,(2).

第2篇

1 商业银行加速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有利条件及意义 

1.1商业银行加速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有利条件 

1.1.1环保产业爆发式发展的条件已逐渐成熟 

目前,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正处于量变到质变的前夜,环保产业爆发式发展的条件已逐渐成熟,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环保产业高速成长已成为必然。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紧迫性强,发展的潜力大。环保产业作为全面提升民生的保障,关联建筑业、制造业、化工业、林业、养殖业、农业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产业,关联产业链绵长,具有很强的产业带动效应。 

1.1.2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为发展绿色信贷提供了新兴业态平台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业态,由于其依托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及移动支付技术,业务办理便捷,运作模式灵活多样,相比传统金融业务,更接地气,发展潜力更大。资本市场与互联网金融的加盟,不仅能为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增添新的动力,而且能拓宽绿色信贷业务的办理渠道,增加盈利模式。 

1.2商业银行加速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意义 

1.2.1 体现商业银行的社会责任 

发展绿色信贷既是商业银行贯彻产业和监管政策的要求,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需要。2013年11月,银行业协会组织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内的多家商业银行签署绿色信贷共同承诺,就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授信管理、践行绿色信贷、提升自身环境和社会表现等内容做出了郑重承诺。尽管此承诺书对商业银行来说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它却体现了各家商业银行对社会的诚信。 

1.2.2有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 

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就了关于绿色信贷运用的相关政策,但在当时地方政府追求GDP发展的情况下,部分环评未过关的项目,也可以通过政府的压力,从商业银行中拿到贷款开工建设,造成无法挽回的环境影响。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更多地考虑信贷投放收益,较少关注贷款项目所产生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在实际中,我们不难看到,不少造成当地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工程项目,除了增加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外,也带来了不良声誉,招来民众和环境民间组织的批评和指责。如2010年7月,紫金矿业发生污水渗漏事故,造成大面积水质污染,被当地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000万元。因此,发展绿色信贷,对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国策具有重大意义。 

1.2.3有利于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 

商业银行通过贷款发放调查和数据分析,将信贷资金投向收益较佳的绿色信贷项目,从而有效规避因环境问题而导致的声誉风险,间接降低不良贷款的风险,获取信贷项目利润。在环境保护和治理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绿色信贷需求,如环境保护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等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对于其他省(区、市),提出了原则性要求。这些都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1.2.4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部分生产企业需要进行升级换代,逐步提升污水、废气等处理能力,确保企业生产符合环保要求。这需要商业银行通过发放綠色信贷,助推企业进行绿色转型,最终通过发展绿色信贷,鼓励信贷资源向节能重点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倾斜,帮助企业技术升级,以实现产业结构调整。 

2 当前绿色信贷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2.1绿色信贷激励不足 

绿色信贷项目由于存在外部成本,比普通经济模式高出一部分环保成本,使绿色信贷的发展存在一定的困难。目前的制度设计中,要求商业银行对资源环境有利的项目予以信贷支持,但并没有具体的激励措施。另外,节能环保项目的公共性和长期性导致其收益不高、周期长,即使商业银行有保护环境的良好意愿,但实施绿色信贷可能会导致业绩和利益受损,在一定程度上无法有效激励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2绿色信贷节能减排效益分析有难度 

为量化商业银行贷款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贡献,做到项目环境效益可测量,银监会绿色信贷统计意增加了标准煤、二氧化碳当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节水量共7类节能减排数据。但在实际工作中,节能减排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是部分项目的环评报告中无节能减排数据,无法直接获取或者通过测算方法计算出节能减排数据。二是部分贷款项目的技术应用等可能发生变化,节能减排数据需要与企业沟通,才能从客户方得到最新的、符合实际的数据。而且在沟通过程中,有可能存在双方理解不一致,导致节能减排数据有误。三是银监会只提供了煤层气利用、污水处理等共计13个节能减排项目测算模板,部分项目无法通过测算获取节能减排数据。 

2.3绿色信贷披露信息不具有可比性 

目前,上市商业银行已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确定各行的绿色信贷披露口径,并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了绿色信贷相关数据。但由于各行的绿色信贷披露标准不同,披露数据没有可比性,无法准确比较判断各行的实施效果。如兴业银行是基于赤道原则按照项目进行统计披露,工商银行是按自己定义的绿色经济行业进行统计披露,而商业银行是按照银监会监管统计口径进行披露。

     2.4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 

《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 中的信息共享机制只规定了环保部门应将环境违法项目的查处情况通报当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和商业银行。环保部门与商业银行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仍不够完善,商业银行难以完全控制环境风险。如对于环境违法违规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名单,银监会或当地银监局按半年频度从环保机构获取后发送至商业银行,信息共享频率低,共享内容有限。 

2.5尚未建立监管后评价体系 

银监会于2015年启动了绿色信贷评价工作,并已要求各商业银行进行了绿色信贷自评,但并未各商业银行的评价结果。虽银监会表示正在探索将评价结果运用至高管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等方面,但尚未有实质性进展。 

3 商业银行加速发展绿色信贷的对策 

3.1强化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加强政策引导与IT系统支持 

一是将传统的房地产信贷、小微企业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技术改造贷款与绿色信贷相结合,创新出多样化的绿色信贷业务产品,并配套绿色信贷资金池进行统一管理,合理调配信贷资金在不同绿色信贷产品中的配置权重及利率水平。由总行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加强绿色信贷领域的业务研究与实践,利用商业银行“新一代”系统的先进的技术平台及技术力量优势,借助我国高速运算超级计算机技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的数据分析技术,开发与绿色信贷业务相关的市场分析、客户信用及财务状况分析、快贷等一系列专业的应用系统或组件,为绿色信贷业务打造贷前、贷中、贷后的贷款营销及信贷管理利器,全程进行相关的市场分析、客户信用分析及财务状况分析,全面提升绿色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与效率。二是研发绿色信贷行为预警系统,利用绿色信贷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对应的策略要素作为模拟场景,模拟各种问题综合作用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可采取的化解措施,提前介入信贷风险防范与干预,避免风险发生后再进行处置而导致信贷资金损失。借鉴同业在发展绿色信贷方面的先进经验,出台并完善绿色信贷领域的规章制度及指导意见,结合降低贷款利率、优先安排信贷资金、优先安排人力资源、费用、场所等强力组合手段,在全社会形成“要环保,找建行”的品牌形象。 

3.2国企与民营并重,多层次发展绿色信贷 

可成立专门的绿色信贷部门,对口服务商业银行优选的环保项目。重视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在环保产业集聚的地域,成立专业的绿色信贷分支行。引入环保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商业银行长期从事房地产信贷、固定资产贷款、技改贷款的优势,积极介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的节能环保、智能、抗灾型新型住宅项目的建设,投入信贷资金支持环保企业新建环保項目及旧项目技术改造升级,为这些环保产业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资金封闭式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多渠道为大、中、小、微的环保企业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服务。 

3.3绿色信贷投向全产业链覆盖 

一是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应介入环保产业全产业链发展,信贷资金不仅支持环保实体企业的发展,而且支持科研投入及环保人才培养,以抢占绿色信贷市场的制高点,占据有利区域,挖掘优质贷源,储备优质项目,为抢占绿色信贷市场份额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应及早介入高校,开展合作,以绿色信贷方式注入科研专项资金,用于大学的相关环保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促进大学以一对多的方式与特定的企业及科研机构结成共生关系,提品创新研发、企业科研技术人员的培训、优质毕业生输送等服务。三是为环保专业的大学生及企业选派深造人员提供更优惠的绿色信贷助学贷款,从环保专业毕业的准人才,直接对口到相关的环保企业、科研机构、国家相关部门及银行绿色信贷部门,实现教育、就业、产业与绿色信贷无缝对接、良性循环。 

3.4点面结合,循序渐进,深入发展绿色信贷业务 

哈默比原为瑞典工业污染极严重的小城镇,由于应用了先进的环保技术,环境得到重生式蜕变,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环保胜地,成为瑞典的国家名片。从哈默比小镇的成功可得到启示:环保技术的应用可产生超额收益,环境改善后产生的房地产价值增值收益,在短短几年间就能与投资相抵。绿色信贷注入这样的投入、回收、再投入“哈默比小镇”式环保项目建设的良性循环中,就能将成功的经验不断复制下去。绿色信贷应借助商业银行房地产开发类贷款及个人住房贷款的现有营销及投放渠道,引导我国房地产业向节能抗灾智能化发展转变,促进各类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成熟,不断降低成本,实现所有建筑向节能抗灾智能型建筑的更新换代转变,最终打造出众多“哈默比小镇”式的绿色宜居城镇。 

第3篇

【关键词】旅游 特色银行 对策

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旅游业也得到了全方位、系统化的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我国的旅游业还会持续保持良好的态势。而银行在本地旅游业的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银行的特色服务能够增强旅游系统的科学性,使景区的整体功能更加多元化,不仅能够实现银行自身经济效益的提升,还能够促进本地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说构建本地旅游特色银行是实现银行自身与本地旅游业共同提升的双赢举措。因此,本地银行必须尽快调整业务的经营方向,从本地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探索与创新,从而找准银行服务旅游业的切入点,促进本地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一、进一步增设本地旅游景区银行卡自助终端服务

首先必须在当地旅游景区进一步增加离行式ATM。在旅游景区的重要区域以及人流密集处包括餐厅、宾馆以及售票大厅等地广泛布放ATM,同时要对离行式ATM的全部交易内容按照基本跨行交易类型进行利益的分配补偿,要特别注意要布放银行可自助售票终端,同时为了有效降低售票机的运作成本,可以选择在原有自助终端的基础上,升级软件从而保障银行卡自助购票功能的实现。从实际观察来看,在景区游客量较大的旺季,通常景区的售票窗口无法承载更多的游客需求,因此景区迫切需要自助售票终端的布放,布放自助售票终端不仅方便了游客,提高了景区的工作效率,更节约了人力成本。自助终端的布放还能够更好地提升旅游景区的整体服务形象,增强景区的辐射力。

二、以旅行社为载体在旅游景区提供便捷的刷卡消费服务

旅行社本身是景区的目标特约商户,同时旅行社也是团体旅游消费的第一组织机构,旅行社有着不可忽视的强大买方优势,这对于旅游业受理市场的拓展来说无疑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如果收单机构可以在旅游景区深入拓展服务范围,逐步普及部分酒店、餐饮、景区门票以及停车场等刷卡服务,不但能够避免游客随身携带大量现金的安全风险,还能够与景区联合为游客提供更多的刷卡优惠,更可以将支付方式进一步延伸至手机以及景区一卡通等,从而使景区管理更加方便化、透明化与规范化,有效地提升游客对于景区、旅游城市以及银行服务的满意度。因此银行要以旅行社为重要载体,在旅游景区进一步提供便捷的刷卡消费服务,与旅行社结成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三、密切关注本地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当前,我国的许多景区都相应成立了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有效地对景区进行了科学的管理与统一的规划,大型景区旅游公司的出现也加大了景区扩建的规模和力度,而银行在这一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银行的特色化服务对于景区的全面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因此,银行必须要时刻关注我国旅游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步骤以及时时动态,特别是景区发展的基本方案、规划以及项目投放等,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推出适合于旅游业项目发展的金融服务,从而为本地旅游景区的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四、将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作为加快受理市场建设的重要部分

根据九部委《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行可以把包括由建设部管理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由林业部管理的国家森林公园,以及这些旅游景区所在地作为受理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这些景区范围内以及周边地区营业额百万以上的商户以及星级酒店等商户进行银行卡的受理。此外,坚持点与面的有机统一,增强特色银行服务的辐射力,大范围开拓旅游合作区域的受理市场。

五、根据客户的类型,提供多元化服务

银行要全面分析客户的类型,根据客户的基本特征以及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为客户推荐适合于客户所需的金融产品。首先是对重点关注行业、客户和项目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多元化并且差异性的金融服务。同时,根据本地旅游资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改革情况,结合转让或拍卖景区景点经营权,可以适时推出以门票收益权质押、景区设施抵押等担保贷款产品;其次,要进一步考虑本地区范围内宾馆业的经营规模,如果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偏小、经营效益一般以及经营季节性强的特点,则要谨慎介入信贷产品,对存量贷款宜逐步退出,以吸收存款,提供中间业务和个人业务产品为主;最后要与旅行社一道,除吸收存款外,还可以推出旅行社统保工作,推动旅游保险业务的发展。

六、结论

综上所述,在新时期的新形势下,加强本地旅游特色银行的构建研究是非常必要的,其不仅关系到银行自身经济效益的提升,关系到本地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从长远角度来说,更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成败。因此,我国的银行业务必须要顺应时展的形势,与时俱进,进一步丰富自身的特色服务,从实际出发,综合考察旅游业对于银行服务的现实需求,从而使特色银行真正成为本地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参考文献

[1]李长应.改进国有商业银行服务工作的思路与对策[A].湖北省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科研成果汇编,(1999-2000)[C],2001.

第4篇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粗放型增长方式和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尚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尖锐,资源环境问题己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因此,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绿色发展将成为“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理念。在这一背景下,金融机构在参与环境治理、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结构转型升级中的角色越来越受到各方的重视,发展绿色金融已成为新常态下发展绿色经济的本质要求。目前,由于银行仍然是我国金融业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关注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发展,探索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对其自身盈利能力影响,构建高效的绿色投融资体制将成为目前亟待研究的问题。

二、绿色信贷与银行盈利能力相关研究综述

绿色信贷在国外常被称为环境融资或可持续融资。Sonia Labatt,Rodney R.White(2002)认为环境融资是为了提高环境质量、转化环境风险而进行的融资行为或过程。环境问题主要以三种方式影响银行业的发展,分别是政府出台新的规章制度造成银行贷款的损失从而影响银行收益、法庭判决银行信贷对象的损失所带来的直接风险和银行处理争议性项目所带来的环境信誉风险。为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带来的风险,银行必须在发放贷款和制定投资策略的过程中加入衡量环境问题的标准。Monaghan,S(2003)指出把赤道原则作为商业银行信贷投资活动的行为准则,是解决银行绿色信贷投资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保证银行收益性的有效手段。E.J.Cilliers、E.Diemont等(2012)将绿色信贷和商业银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研究,结果表明绿色信贷可提高商业银行经济效益,促进商业银行实现可持续发展。Robert Richardson(2014)通过研究认为银行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可持续发展是必要的,且成本不一定是最高的,在实施绿色信贷的手段下甚至还可以提高收益。

国内方面,马萍、姜海峰(2009)认为绿色信贷作为银行的一种社会责任,在短期内会使银行的边际成本有所增加,但从长期看,由于体制、技术、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革新,银行发展绿色信贷业务会最终使得银行的收益增加。李爽爽(201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执行力度与其经营绩效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银行可以通过积极落实绿色信贷政策以减少他们的信誉风险,从而间接对其经营绩效产生正面影响。李程等(2016)根据我国16 家上市银行的数据,利用双重差分(DID)模型评价绿色信贷对商业银行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绿色信贷政策目前对商业银行绩效在某种程度上还有负向的影响,可通过提高绿色信贷收益、降低绿色信贷成本和加大不实施绿色信贷的惩处成本来提高商业银行实施绿色信贷的积极性。

从以上研究综述可以看出,国外对绿色信贷和银行盈利能力研究大多采用定性方式,且认为绿色信贷有利于提高银行盈利能力,而国内对两者关系的研究起步较晚,虽有定性、定量分析,但由于研究的角度、阶段不同,结论不尽一致。本文在上述研究基础上,就现阶段绿色信贷对银行盈利能力影响进行分析,旨在找出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路径。

三、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发展情况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2007年之后,随着国内一系列促进绿色信贷业务发展的政策法规的相继出台,我国绿色信贷逐渐进入了一个稳步发展的阶段。银行机构一方面积极落实国家相关绿色信贷政策,履行自身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将绿色信贷作为自身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投身于绿色信贷业务实践。

(一)绿色信贷平稳增长但增速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

截至2015年底,我??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余额8.08万亿元,较去年增长6.46%,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3%。其中,21家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余额达7.01万亿元,较去年增长16.42%,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68%。2007-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年均增速达5.89%,但与同时期各项贷款年均增速17.42%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二)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及项目数稳步增长

2007年以来,我国商业银行节能环保项目贷款余额及所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呈逐年增长态势,贷款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个数也呈稳步上升趋势。

如图1、2所示:由图1、2可以看到,除2012年由于统计口径及披露体制的原因,数据出现明显偏大外,其余年份商业银行的节能环保项目贷款及支持的节能环保项目个数均呈稳步增长态势。

(三)绿色信贷创新力度加大但业务发展不均衡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碳交易预付账款融资、排污权质押贷款、合同能源管理、节能减排顾问等多款创新产品和服务,并于2015年10月22日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发行等值10亿美元的绿色债券,这是上市中资金融机构首单绿色债券,也是亚洲发行体首单人民币绿色债券。中信银行积极开展碳金融业务,2015年分别与北京环境交易所开展债券承销和节能量交易项目保理融资业务,与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在绿色能源行业、绿色信贷、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产业等领域展开全面合作。浦发银行依托“五大板块、十大创新产品”,致力于建立低碳产业链全覆盖的绿色信贷产品服务体系。但与国际上现存的绿色信贷产品相比,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产品仍不够丰富和全面,且在机构间发展不均衡(如表1所示),绿色信贷产品在我国仍有很大的市场发展空间。

(四)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缺乏强制性约束

尽管监管部门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的信息披露,公开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及绿色信贷战略、政策等,对存在重大耗能和污染风险的项目和企业授信情况等及时进行披露,以接受利益相关者和市场的监督。但现实情况是,除大部分上市商业银行能够执行这一要求外,其余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没有对相关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公开。排名前14位的上市商业银行虽然都通过一年一度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绿色信贷的相关信息进行官方披露,但信息披露程度仍不尽相同,如表2所示。由于信息披露制度不存在强制性要求,信息披露标准缺乏统一性,使得政府、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各方监督管理的作用难以发挥。

四、绿色信贷对我国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影响实证分析

(一)指标选取

本文综合考虑了影响银行盈利能力的内外部因素,选取平均总资产回报率为被解释变量,绿色信贷比率(GLR)、核心资本充足率(CCAR)、贷款拨备率(LPR)、总资产(TA)、存贷比(LDR)为解释变量作为影响银行盈利的内部因素,赫芬达尔指数(HHI)、银行业地位(CBGDP)为解释变量作为影响银行盈利的外部因素,具体指标含义如表3所示。

(二)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中国银行业发展报告(2016)》有关银行排名,考虑到数据披露因素,本文以排名前14位1上市的商业银行作为代表,收集整理2010-2015年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所有数据均来源于各家银行的年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

(三)实证分析

1、单位根检验。首先检验变量数据的平稳性。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主要分为相同根检验和不同根检验,本文在相同根检验方法中选取LLC检验,在不同根检验方法中选取PP-Fisher检验。

由结果可知,该面板数据中的所有变量均为平稳序列,因此可以直接进行实证分析,不会导致伪回归出现。

2、模型的选取。用面板数据建立模型通常有三种,即混合估计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为选择合适的模型,首先进行F检验和Hausman检验。F检验可以在混合估计模型和固定效应模型中做出判断,Hausman检验可以在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中做出判断。

(1)F检验。利用Eviews6.0软件进行混合回归估计:

从回归结果可知,R2=0.464712,修正后的R2也仅为0.415409,表明回归模型拟合优度一般,模型整体解释能力不强,残差平方和S1=1.519431。

由固定效应回归模型估计结果可知,R2=0.811388,表明拟合优度良好,模型整体解释能力较强,残差平方和S2=0.535381。

将两个模型的残差平方和代入F检验的判定公式中,计算F统计量的大小。

由F检验判定结果可知,判定值大于F统计分布临界值,因此应建立固定效应回归模型。

(2)Hausman检验。建立随机效应回归模型,进行Hausman检验。

从检验结果可知,概率P值为0.0042,在1%水平下显著,检验值W=20.089215大于相应的卡方分布的临界值,因此应该拒绝原假设,建立固定效应模型。

由于固定效应模型又分为个体固定效应模型、时点固定效应模型和个体时点固定效应模型三类,考虑到本文所构造的面板数据具有个体多而时间少的特性,因此最终选取个体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分析。

3、模型建立。综合上述指标选取及检验结果,建立影响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函数,方程如下:

5、实证结果。由上述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用来衡量绿色信贷能力指标的绿色信贷比率的系数为0.007237,这表明绿色信贷比率GLR每变化一个单位,将带来平均总资产回报率ROAA同方向变化0.007237个单位,即绿色信贷比率与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呈正相关关系,这说明绿色信贷比率的增加将带来商业银行盈利能力的不断增强。而且,绿色信贷比率GLR的t检验值为4.10733,在1%显著性水平下通过,说明绿色信贷比率对平均总资产回报率的正向相关关系影响较强。但同时也应看到,绿色信贷比率的系数还比较小,说明绿色信贷规模的增加,能带来商业银行盈利增加的幅度较小,这可能与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业务开展时间较短,而绿色信贷投放项目一般周期较长,其盈利效应短期内难以体现有关。

从个体固定效应系数来看,排名靠前的中国工商银行(ICBC)、中国农业银行(ABC)、中国银行(BOC)、中国建设银行(CCB)和交通银行(BCM)的系数均为正,而其余银行均为负数,说明绿色信贷的规模与商业银行贷款总规模是匹配的。由于大银行具有规模效应,绿色信贷规模的增加并不会过多挤占其正常项目贷款,其通过扩大绿色信贷规模,能够较快实现经济效益。而相对较小的银行,在短期内绿色信贷业务是与其利益冲突的,增加了其经营成本,需要较长时期才能收获绿色信贷带来的收益。

6、结论分析。从实证结果来看,现阶段绿色信贷业务与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呈现正相关关系,且与银行贷款总规模相匹配,但对银行盈利能力的拉动度还需进一步挖掘。因此,商业银行应将绿色信贷作为银行一项长期发展经营战略,完善绿色信贷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绿色信贷业务调整,以有效实现银行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平衡。

五、发展绿色信贷提高?y行盈利能力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强化环境污染责任,可效仿发达国家立法明确规定如果出现环境问题不仅要追究污染企业的责任,还要对其提供信贷支持的商业银行追究责任。同时,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惩处力度,促使商业银行意识到对污染型企业提供信贷资金可能会承担的高风险。

2、出台统一明确的相关标准。出台详细的行业分类目录,保证商业银行能够及时、准确地判断出环境友好型企业和污染型企业,进而更有效地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制定规范的企业能耗测量及环境评估标准,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有效地对贷款企业进行后续环境监控。出台统一、明确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使得商业银行可以参照标准制定适合自身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的具体标准流程。

3、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力度。政府各级环保部门应密切关注企业遵守环保法律和规范的情况,加强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监督,提高信息收集和的清晰度和透明度,建立健全企业环保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开展绿色信贷实践提供参考。

4、完善绿色信贷激励机制。建立绿色信贷贴息机制和担保机制,出台更多的绿色产业优惠政策,促使商业银行在贷款决策时考虑生态环境、资源和能源消耗的因素,加大对绿色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商业银行层面

1、提高责任意识。制定针对性的绿色信贷内部政策和细则,把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提升到经营管理战略层面,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生态环保领域,进一步推动自身和整个社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建立内部绿色信贷考核奖惩机制,将绿色信贷指标纳入绩效考评体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专门负责环境风险排查和鉴定的职能部门,制定有效的内部环境风险管理程序和机制。

第5篇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增长,人类的文明和经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付出了巨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由于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以及粗放式的增长方式导致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各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对此发展困境高度关注。2009年,世界各国一致寻求协作,共同应对人类社会所面临的环境和气候危机。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推动人类社会走上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为全世界的共同行动。关注2009年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已不再限于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众多的商业企业已经把节能减排纳入其整体发展战略,以期追求一种低代价、包容式的经济增长。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商业企业,是现代社会经济建设的桥梁和纽带,应该对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因此银行要转变自身的经营模式,建设新型的“生态银行”,银行要自觉遵循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统筹价值创造、风险管理和社会责任等多元化目标,以优质的金融服务促使经济增长、民生改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协调,使银行自身的发展顺应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符合国家和社会的根本利益,满足绝大多数公众的总体诉求。生态银行是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银行,是更负责任、更加注重自身经营外部性和公共性的银行。因此,从长远来看,也是更具有持久竞争力的银行。

生态银行和绿色信贷在国外出现较早,1988年欧洲一些绿党成员出资在德国法兰克福成立了世界第一家生态银行,其宗旨是为促进生物和生态事业发展而经营相关优惠信贷业务。

随着环境保护时代的来临,国外绿色信贷理论日渐成熟,“赤道原则”已成为国际银行业开展绿色信贷实践的操作指南。伴随着绿色经济的兴起,世界各国在绿色金融改革浪潮中将“生态银行”作为金融创新的突破口和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有效平台。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贯彻绿色信贷政策的执行机制还存在诸多困难:第一: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使绿色信贷政策大打折扣。银行实行商业化改革后,商业银行成为独立经营货币信贷业务并获取利润的商事主体,经济利益第一,向股东负责、自担风险等原则注定了银行的自利性与绿色信贷政策潜在的公益性相矛盾,使国家关于保护生态的政策传导受到阻碍。目前我国的钢铁、电力、水泥、冶金等“两高”行业仍然是高利润行业,长期以来是各银行竞相争夺的信贷目标市场。显然,绿色信贷政策对两高企业贷款的“强制打压”无疑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背道而驰,为了确保银行的盈利,一些商业银行往往放宽信贷标准,变通行事,使绿色信贷政策难以得到贯彻。第二,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制度的缺位制约绿色信贷的深入开展。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确立绿色信贷管理制度,既没有规范的绿色信贷审查组织和审批流程,也没有具体的违反绿色信贷政策的法律责任,使商业银行将绿色信贷政策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道德层面,塑造自身企业公民关注环境保护的良好形象,难以形成绿色信贷的约束性控制。尽管很多银行正采取措施严控“两高一剩”行业的贷款,那也是出于市场发展和风险管理的需要,为了资金安全不得已而为之。归根结底是银行自利性的表现。而非以信贷管理促进环境保护的意义上来加以考虑。第三,商业银行无绿色信贷内部实施细则,导致操作层面“徒有虚名”。当前的绿色信贷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和宏观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可操作性不强。商业银行表面上积极响应“绿色信贷”政策,但对授信工作中环境保护标准的把握或者依托于环保部门的审批或行政许可,或者根据需要“量身定做”,因自身并不具备对授信对象进行独立环保审计和评估的能力,极容易使绿色信贷政策流于形式。第四:商业银行的资金要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利润的需要压制了商业银行追求长期生态价值的需求,结果往往是商业银行跟在产业的后面发放“绿色信贷”分享利益,而不是走到产业的前面发放“绿色信贷”引导产业绿色化,商业银行缺乏发展绿色信贷的长效机制,在促进全社会追求生态价值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是通过资本这种形式来实现的,所以在市场经济中,生态环境的加强,同样必须通过资本化方式来实现。目前,我国在生态资源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运用法律手段来规范生态银行制度建设是一个行之有效的途径。银行通过资金配置活动来引导资源在市场主体中的分配,可见,银行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发挥着核心的作用。生态银行法律制度的建立将让环境保护事业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也就意味着拥有更多的资源和竞争优势,从而影响市场内在激励机制,使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在市场中逐步得到反映,进而让经济主体在市场活动和消费过程中将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作为一种自然资本来对待和利用。这样,环境资源就会进入到经济分析范围,从原来经济分析中的外生变量转化为内生变量,真正实现环境保护和市场经济建设的有效沟通,这样商业才能使发展绿色信贷成为其自身经营的一种积极力量。

基于以上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绿色信贷经营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布局。第一,构建“生态银行”法律体系。首先,应更新现有银行法律的立法理念,向绿色银行法发展。绿色银行法,是在银行法的基本宗旨下,引入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正确处理提高经济效益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提供科学、严密的规范体系,维护金融体系的高效、有序、安全运行,全力支持节能减排,引导产业向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发展。第二,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核心制度。鉴于目前我国绿色信贷政策过于宽泛、粗疏,应尽快建立健全绿色信贷环境标准制度,绿色信贷评估制度,绿色信贷监管制度,绿色信贷风险管理制度等核心制度,以增强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使绿色信贷在为金融领域传导环境经济政策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第三,在商业银行内部设立政策性生态金融部门,并通过其业务活动引导、促进商业银行更多地参与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生态银行部经过相当时间的实践取得一定经验后,由立法机关制定《生态银行法》,全面规范我国环境保护政策性银行的各项法律制度,并建立起独立经营的生态银行这一国家政策性银行,专门从事“绿色信贷”服务。从商业银行自身的业务经营角度来看,可以针对性地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要把“绿色”纳入银行业绩的考核中。商业银行应当通过提供专业化产品来实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增加社会福利,并在此过程中寻找商机和利润来源,以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要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项目的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减排项目的考核部门,健全节能减排项目的考核机制,制定节能减排项目的考核办法,设立节能减排项目的专项资金,将节能减排项目的执行情况纳入银行员工的目标责任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商业银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第二,要把“绿色”纳入银行员工的培训中。绿色银行的实施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员工,特别是那些工作在商业银行信贷一线的客户经理、项目审批人员、平行作业的风险经理。他们的信贷行为是绿色银行先进理念能否得以真正落实的前提与保障。要让绿色银行的理念在银行员工中得广泛普及。第三,坚持稳健经营和精细管理。对于银行来说,资本是最重要的经营资源之一,确保稳健经营、降低资本消耗是建设生态银行的重要方面。努力实现以较少的资本支撑更大的业务发展与价值创造。在精细管理方面,粗放型管理难以保证客户服务质量和风险管控的效果。银行要从战略高度上重视精细化管理,按照流程优化操作规范、管理精准、持续改进的要求,推进精细化管理。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绿色信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秉承“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在支持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促进经济转型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对外服务方面,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配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建设,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对节能环保、民生工程以及中小企业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着力培养“绿色信贷”文化,为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第6篇

关键词:绿色信贷;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13)06-0071-03

一、银行业监管部门:强化监管引领。着力推动实施

(一)窗口指导,引导银行业机构树立绿色理念

在《内蒙古银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求加大绿色信贷的投放力度。通过窗口指导,充分利用季度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等形式公布全区绿色信贷执行情况,明确节能减排授信工作的目标、原则、重点及措施,要求银行业对政府部门表彰、推荐、鼓励的节能环保企业和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限制类和淘汰类的新建项目、未获得环评审批的新建项目等实行信贷禁入。

(二)健全机制,保障绿色信贷政策深入实施

一是健全绿色信贷管理机制。把信贷支持节能减排纳入监管评级和监管问责,将评价结果与银行业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机构准入、业务审批相挂钩,对节能减排授信工作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二是完善绿色信贷传导机制。通过年度监管、走访调研和现场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地评估各家机构的节能减排授信政策。同时,按年开展产业政策指导和行业风险提示,向银行业公布企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环保合规情况,从2008年起,每年对自治区公布的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信贷情况逐户进行排查,指导银行业快速退出。三是建立绿色信贷共享机制。加强与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积极构建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机制。

(三)定量监测,为绿色信贷跟踪评价奠定基础

为切实防范产业结构调整转型时期行业信贷风险,内蒙古银监局建立两项专项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分析和监测。一是节能减排专项统计监测制度。从2007年开始,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专项统计”和“两高一剩领域重点集团客户监测统计”,动态监测其授信运行变化,为银行业机构提供及时的政策指导和风险提示。二是重点行业信贷风险监测制度。结合全区经济特点和国家调控导向,每年都选取房地产、煤炭、钢铁、风电等作为当前重点监测行业,持续开展对重点行业的政策变化、运行特征和信贷风险的监测分析,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引领银行业认真落实相关的政策规定。

(四)战略相向,着力促进向绿色经济升级转型

配合把内蒙古建设成为现代煤化工示范基地、清洁能源输出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等新型产业基地和生态屏障的战略实施。内蒙古银监局加大对银行业落实《绿色信贷指引》和《绿色信贷工作意见》的督导,实现银行信贷结构调整与经济结构升级良性互动,促进内蒙古把得天独厚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升级转型的发展优势。截至2013年一季度末。内蒙古银行业发放用于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的贷款余额已达1200亿元。如贷款300多亿元支持全区建成了1862万千瓦/年的风电规模,成为全国最大的风电基地,平均每年可节约150万吨标准煤能耗,对改善地区环境、促进节能减排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效措施跟进。着力寻求突破

(一)公司治理架构体现绿色信贷理念

主要体现在地方法人机构加快绿色信贷战略转型步伐,将绿色信贷要求纳入公司治理结构。上升为公司发展战略。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产品创新等方面规划绿色信贷的长远发展。如包商银行成立节能减排授信(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行节能减排授信(绿色信贷)的推进工作。

(二)经营管理行为贯彻绿色信贷要求

银行业根据节能减排的要求和区域经济的特点,相继出台与之相关的信贷政策、授信细则、风险清单等,将环保信息纳入信贷管理全过程,同时运用贷款限额、风险权重以及经济资本等手段促进绿色信贷业务的发展,使辖区银行业信贷政策更趋理性,信贷操作保压鲜明。如工商银行建立了绿色信贷分类与企业评级和贷款质量分类的关联,实现环境与社会风险全流程管理;农业银行建立了两高行业信贷限额管理制度;股份制银行陆续出台了绿色信贷政策实施办法;各城商行明确提出逐步提高绿色信贷占比。

(三)考核问责机制彰显绿色信贷导向

据调查,辖区银行业普遍建立了绿色信贷考核机制和问责体系,例如农业银行对于突破“两高一剩”行业信贷限额的地区,双倍扣减信贷规模:建设银行对“两高一剩”行业的经济资本设置了较高系数,中国银行、内蒙古银行对“两高一剩”行业实施退出管理制度,落实退出责任;兴业银行秉持“赤道原则”,建立了绿色信贷管理团队,实行总、分行双线控制的考评奖惩机制。通过探索银行信贷引导资源配置,影响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的行为选择。有效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四)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品种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内蒙古银行业将信贷资源与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相结合,不断丰富绿色信贷产品。提升绿色信贷金融服务能力,如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推出小企业节能减排抵押授信业务,并与包头钢铁集团合作发放全区第一个合同能源管理贷款。包商银行与德国国际金融创新组织(CFIF)在能源效率贷款系列方面进行合作,设计专门产品用于更新设备、优化设计、能源回收利用领域。部分银行还先后探索开发碳排放置换权抵押、排污权抵押等新型的融资产品,以满足科技创新型和节能环保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支持和培育绿色产业,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积极营造绿色金融与绿色经济共赢的发展局面。

三、绿色信贷现状:困难和障碍尚待破解

(一)对绿色信贷的标准认知尚不统一

尽管银监会已经了《绿色信贷指引》,但由于过于原则,对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行为指导性和约束性有限,各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内涵、外延理解并不一致。绝大部分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制定各自的绿色信贷战略、政策制度、流程和相关产品。致使在推广绿色信贷工作层面缺少统一的执行标准和衡量尺度。监管部门也难以整齐划一评价、考核,亟待需要规范、可操作的制度建设。

(二)对环境和社会风险的承受能力尚存不足

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认识能力、管理能力和管理技术差别非常大,对银监会提出的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中环境和社会风险要求,还很难做到全面跟进落实。特别是部分中小法人银行机构承担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能力还比较弱。而“两高一剩”行业产生的环境和社会风险时刻伴随着银行业信贷风险而存在,国内外形势的不确定性或一个政策的变化都有可能导致此类企业关闭、甚至破产,进而可能导致某一商业银行面临不可承担的风险或不良贷款的急速反弹。

(三)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尚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监管部门间的协作尚不密切。承担项目审核和环保审批政府职能部门与属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还只是松散型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处于各取所需阶段。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与银行间的信息尚不透明。银行业普遍认为,难以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的环保及安全生产信息,只能要求贷款企业提供。从本地区情况来看,目前缺乏统一的环保政策、安全生产等信息机制,甚至从地方保护角度审慎提供部分环评信息,致使银行获取此方面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研判能力受到很大制约。因此,项目审批及环境主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银行业监管部门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间不能实现更为有效的联动配合,或成为制约绿色信贷发展的瓶颈。

(四)绿色信贷产品的创新与服务尚有待深度开发

绿色信贷产品的设计不仅要吸取传统信贷产品的成功经验,同时要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更要体现银行的环境与社会责任意识。目前银行业绿色信贷与服务产品绝大部分体现与环评结果直接挂钩上,绿色信贷创新上还显得迟缓,部分在发达地区创新推广的排污权抵押等一些绿色服务产品。在本地区还处于探索阶段,受制于区域经济、资源、技术和人才等因素的制约,还难以开发新的服务产品或借鉴先进地区成熟的产品,绿色信贷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如探索“碳金融”服务、开发能效贷款、设计与可持续金融产品挂购的理财产品等方面还只是初步尝试,均有待借鉴应用和深度研发。

(五)绿色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尚需寻求最佳结合点

由于各商业银行在实际执行中仍按照行业信贷政策落实绿色信贷政策。对于一些循环经济园区或循环经济类型企业的整体授信。在操作中还存在突破产业政策的困难。如内蒙古的部分重点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园区或循环经济类型企业,都是以煤炭一煤焦油为起始产业链,然后形成一个新型、节能环保的循环产业链,而银行在实际项目评估时,必须参考煤炭、煤焦油的信贷政策,而煤焦油又是受限的传统煤化工行业。所以银行在支持循环经济发展上需要与国家产业政策的有机结合。解决好相互挚肘的问题。

四、绿色信贷发展:重在确定现实战略和路径

(一)强化顶层战略设计,促进银行业向新型“绿色银行”转变

在进一步明确绿色信贷标准的基础上,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把发展绿色信贷、绿色金融提升为银行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强化银行业法人机构顶层规划。促使分支机构积极实践。通过银行业资本配置、绩效目标和信贷产品的优化推动信贷结构的优化,进而发挥信贷杠杆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实现绿色信贷政策与打造绿色银行、助推绿色经济三者实现良好的契合,促进内蒙古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向“绿色”转变。

(二)强化政银协同联动,为推动绿色信贷提供支撑和保障

从对口角度,要积极向上级反映绿色信贷执行情况、面临的困难,需要各相关高层部门解决问题,提供可操作的配套政策支持。从区域角度,要加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银行监管部门及银行业的联动,联手定期制定绿色信贷指导目录,作为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的重要信息,为信贷决策提供依据,并推动绿色信贷企业信息库建设,形成管理、评价、贷款、监测一体的协同机制。从良性互动角度,要进一步加强相互间信息沟通,银监部门积极引导银行业定期绿色信贷政策信息,政府职能部门定期产业发展、环境评估等信息,及时通报违规违法企业信息,通过高效通畅的信息平台,全面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及时有效。

(三)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实现绿色信贷制度化、规范化

尽快建立完善银行业统一适用的能够进行环境和社会风险评价的统计监测体系:制定银行业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并开展试评价工作,使绿色信贷可量化、可考评、可报告。通过监测和评价,促使银行业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流程和相关信贷管理系统,形成既有利于绿色经济发展,又符合信贷基本原则和运行规律的绿色信贷制度,使得绿色信贷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第7篇

2014年以来,浙江省提出了“五水共治”和美丽浙江建设,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水环境治理行动中,兴业银行提供了300亿元专项绿色融资,成为支持治水的金融主力军。在江苏,兴业银行为该省水域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提供信贷和融资达130多亿元……

支持水环境利用和保护只是兴业银行绿色金融业务的一个缩影。从10年前在国内银行业中最早介入绿色金融迄今,兴业银行已在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层面实现企业个人全覆盖,创新推出了三类金融服务:节能减排融资服务、排放权金融服务和个人低碳金融服务。

经过10年发展,兴业银行选择的绿色金融之路越走越宽,成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光明大道”。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表示,最初该行只是探索绿色金融业务,后来董事会开始从公司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思考绿色金融,提出了“寓义于利”,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的业务结合起来,并贯彻于银行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

2005年,兴业银行开始探讨与国际金融公司开展合作,并于次年推出能效融资产品,将绿色金融理念与商业银行日常经营结合。3年后,兴业银行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它不仅要求融资者制定有针对性的环境管理方案和行动计划,还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

“10年前,很多人还没有绿色发展理念,认为我们银行管得太多了,束缚自己的手脚。在银行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些人认为引入赤道原则,推行绿色金融意味着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可能会降低。”兴业银行行长李仁杰说。

兴业银行董事会的战略眼光颇具前瞻性:绿色经济的兴起和国家重视并大力发展节能减排事业,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重要历史机遇,低碳、循环、生态经济的发展也蕴含着巨大金融服务需求,需要整个金融体系的支持。兴业银行发展绿色金融是以商业模式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的双赢之举。

兴业银行取得成功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实行绿色金融专业经营。该行在总行一级部门――环境金融部组建了项目融资、碳金融、市场研究、技术服务、赤道原则审查5个专业团队,并在全国33个一级分行设立环境金融中心,目前兴业银行拥有近200人的国内最大绿色金融专业团队。

“在我们总行层面专业团队中,节能减排、工业计量、环保等专业人员占近2/3,他们的专业技能判断力很强,对分行业务指导很有针对性。专业化审批、专业化审查,对提高资产质量很有好处。截至2015年3月底,我们在绿色金融领域贷款不良率仅为0.2%,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水平。”方智勇说。

与此同时,兴业银行不断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造了业内多项第一:首推碳金融综合服务、首发低碳信用卡、首笔排污权抵押贷款、首笔碳资产质押贷款、首个上线基于银行系统的碳交易开户系统、首发绿色金融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随着国家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试点不断推进,绿色金融“拓荒者”的脚步不断前行。目前,兴业银行已与国内7个国家级碳交易试点地区中的6个、11个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区市中的9个分别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国内碳交易和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

作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近年来兴业银行也以多种方式积极参与赤道原则修订等国际可持续标准制定,传递中国声音,维护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话语权,并主动走出国门,与越南、泰国、蒙古等新兴市场国家银行同业分享经验。

第8篇

绿色金融创新的案例――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在发展绿色金融过程中的创新实践

从战略决策上,将开展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战略纳入战略决策当中并作为重点。兴业银行在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通过加深对银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同银行承担的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的认识。重新确立了银行发展的核心理念――“寓义于利”。将银行的社会责任和银行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社科的结合在一起,也正因为如此。早在2005年的时候,支持节能减排和开展绿色金融这两大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就创新式的成为了兴业银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战略部署。

建立健全信贷管理机制的绿色化。兴业银行实施信贷管理机制的绿色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产业准人标准审核申请贷款的企业和项目,积极贯彻和落实环保政策。对相关项目的安全、环保和能耗进行严格考察;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制”。对待授信企业的环保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尤其是对企业环保信息和环保技术的审6孕糯过程中的环保风险加强控制,贷款前采用风险预警,贷款后则对重点项目加强监控力度,尤其是对于宏观调控行业,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更是必不可少。

顺应节能减排创设新融资产品。

对碳金融进行摸索和介入。通过CDM将国内减少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转变成有价商品出售。

采纳“赤道原则”。兴业银行是国内首家采用这项原则银行,是兴业银行为完善和贯彻落实全行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战略的重要决策。在半年度和年度企业报告中,兴业银行主动披露了其社会责任的履行隋况,包括有绿色信贷、可持续金融以及公益事业等方面。

制约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因素

所谓绿色金融。其本质也各N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动的总称。但不同与普通的金融活动的是,绿色金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因此,绿色金融,也叫低碳金融、环境金融和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的概念起源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金融介入环境问题是绿色金融产生的契机。绿色金融的产生不仅对节能环保产业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同时对于污染环境的企业也会采取一定的经济惩罚并对企业污染环境的行为予以约束。形成一个以绿色发展为核心的良性循环圈。因此,尽管绿色金融在我才刚起步,却日益重要。

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目前。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缺乏相应政策比系的支持,与绿色金融有关的政策不仅零散而目无法满足市场的需求。其主要表现为:缺乏一套专业性强、可操性强的CDM审核执行标准;自愿减排市场的发展的相关管理办法仍旧空缺;缺乏可行的环境评估标准、信贷纰漏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辅助推行绿色信贷;缺乏政策上的引导,致使绿色产业难以获得银行信贷和融资支持,失去发展先机;监管的空白导致绿色金融市场风险加剧。交易成本过高。

发展滞后的中介服务体系。多数企业对于碳交易的价值、操作模式、项目改法和交易规则等知之甚少,参与其中的主体也并不明确。除了少数商业银行比较关注碳金融外。大多数的金融机构对碳金融的发展也只停留在言论上。信用评价机构、自然评估机构等专业性的服务机构也还未真正设计碳金融。其他涉及碳金融发展的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也都还尚未建立。

交易工具缺乏创新。我国我国的自愿减徘市场,仍旧仅限于以提高个人或企业形象为目的的VER交易模式。都是为实现自身“碳中和”的小规模的交易。尽管我国在气候变化方面衍生出很多具有两点的金融产品,诸如绿色信贷、结构化理财产品和碳基金等,但是相较于国际绿色金融产品:CER/EUA期权、CER/EUA期货、CER/EUA互换、碱CER等相比,无论从那个角度而言,这些创新刘于我国绿色金融i发展都没有多大的意义。

CDM市场问题突出。中国存在很多制约CDM市场发展的因素:(1)周期长、风险高是制哟国内CDM发展一大重要原因。到2011年7月,向我国发改委提交CDM申请的共有3154个。然而最终通过审核的只有500个。仅占1585%,(2)国内CDM缺乏市场话语权碳交昂的市场基本都荏国外。而国外标准也桕较于国内要完善和科学,而我匡叹缺乏相关的专业机构,导致在CDM项目议价匕我国一直处于劣势。(3)专业的方法学专业机构的匮乏。导致CDM市场发展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中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总体框架

建立绿色发展基金。绿色项目的发展,尤其是新绿色项目发展顾全融资才是其发展的基础和保障。只有拥有了资本才能开展债务融资。绿色基金的建立和发展。可以从起始阶段就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资金的帮助和支持,政府可以通过GP、LP的方式。来促进和推动绿色产业基金的建立,甚至将某些绿色产业基金发展成为区域性或者行业性质的基金。在未来的发展中。可以从地方到国家建立起各种绿色基金以促进和支持绿色产业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改善。

利用财政贴息促进绿色贷款发展。利用财政贝占息来促进绿色信贷的发展。本质匕是通过财政贴息来引导社会资金对绿色信贷的支持。我国的财政补贴大多数是直接补贴的方式。而财政贴息则是政府通过少量的利息贴补来引导社会资金流向绿色环保领域。同时财政贴息还可以将绿色环保项目的甄另工作转移到其他社会主题和商业银行身上。在促进绿色贷款发展的同时还能减轻财政管理和监督的压力。

建立健全绿色担保机制。专业性较高的绿色担保机制对于解决高风险绿色项目融资难的问题是非常有效的。在我国部分地区政府已经在筹划建立专业性的绿色贷款担保机构,还有一些地区考虑建立绿色项目风险补偿基金。二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分担绿色项目的风险。帮助绿色项目顺利融资。

发展绿色债券市场。从融资上来讲,绿色债券市场为绿色项目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从融资成本方面而言,绿色债券市场能够有效的降低融资成本,同时还有利于解决银行和企业期限错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