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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方案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07-13 11:53: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机构改革方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机构改革方案

第1篇

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本性转变,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性的充满活力的新体制、新机制,提高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确保实现医改的阶段目标。

二、目标任务

(一)加快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推动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160号)精神,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列出详细的时间节点和线路图,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面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的制度。今年9月底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和下达的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完成岗位设置;10月底前完成竞聘上岗和全员聘用工作;12月底前完成未聘用人员的分流安置、清退工作。全面实行以科学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竞争上岗、全员聘任、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政策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分配机制若干意见的通知》(政办〔〕181号)要求,抓紧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政策,建立科学公平、体现绩效的考核分配机制。

1、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核定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以定员定额的方式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核定工作。在确定本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基础上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准确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保证基层卫技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平均水平。同时,建立并完善“双考核双挂钩”为核心的激励性分配机制。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内部分配方案和绩效考核办法,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基层医疗机构要对职工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要确定好二个分配系数(即确定不同岗位的岗位系数和考核系数),明确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项目和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部分提取比例等。注意明确对于实施绩效工资前原有收入高于平均水平的部分应予保留,并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超额完成医疗服务任务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超收部分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进行分配。(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建立农村卫技人员奖励制度。省里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政〔〕1号)文件下拨的乡镇卫生院农村卫技人员专项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增量部分,不得冲抵绩效工资总量。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农村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资金,鼓励和引导卫技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各县(市、区)对年度考核合格的农村乡镇卫生院在岗人员要如期并按原标准发放省上农村卫技人员专项补助款。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本项工作。(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采购供应改革

1、统一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9月底前,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省级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不得再购进基层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库存的基层用药目录外的药品原则上应在3个月内使用完毕。坚决杜绝网下采购行为。12月底前,全市村卫生所全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纳入全省统一采购,由乡镇卫生院按采购价负责供应。同时,做好即将启动的第九批药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货款结算制度。按规定及时上缴基本药物货款,确保基本药物足额供应。(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构建可靠、可控、可查、畅通的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开展药品配送情况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及时配送到位。(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要定期开展村卫生所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和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指导,指导村卫生所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建立督查制度,进行全面跟踪督查。(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健全稳定长效的补偿机制

1、健全多渠道补偿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意见的通知》(政办〔〕26号)要求,加大落实力度,抓紧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后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对综合改革的助推作用,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经费由政府足额安排,各项专项经费和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补助的政策。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任务、财务收支的核定工作,人员经费补助要同核定编制数挂钩,同实有人数脱钩,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员增效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落实一般诊疗费政策。根据省物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价医〔〕323号)要求,并结合我市基层卫生工作实际,出台一般诊疗费相关实施细则,我市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按每人次9元以内核定,其中个人支付部分每人次1.5元,医保基金支付部分每人次不得低于4元,最高不超过7.5元。各县(市、区)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及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和普通门诊费用控制。本项工作于今年12月底前全面实施。(牵头单位: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做好清理化解历史债务工作

本次化债工作的原则是“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各县(市、区)对已经锁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长期债务(主要包括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要摸清、摸准每一笔债务,要完成长期负债造册登记,建立详细台账和数据库,对每一笔长期债务形成的相关佐证材料都要复印清楚并标注原始凭证号,以便提供财政、发改、卫生、审计、监察等部门逐项、逐笔清理核实。今年9月底前完成债务核实锁定工作,并建立债务台帐;12月底前将认定的债务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剥离给当地政府。各县(市、区)要建立化债资金专户,用一年半时间化解年12月31日前形成的长期债务;要注意时间节点,落实人员和工作进度,确保这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六)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意见的通知》(政办〔〕111号)要求,加大力度组织实施“四个一批”计划。

1、落实招聘一批特岗执业医师。今年完成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120名特岗执业医师的工作方案公布与报名时间由9月延长到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公务员局、市卫生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落实委托培养一批定向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年起,连续三年委托医科大学为我市培养定向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五年制)50名,委托培养的定向医学生每人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补助由委培生所在县(市、区)财政负责。不能正常毕业的定向医学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费用并缴纳五倍违约金。补助金由市财政先行垫付,年底由市、县(市、区)财政进行结算。(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一批退休医生。返聘退休医生产生的收支纳入人员费用总额中安排。(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公务员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在岗医生转岗培训和学历提升,满足现阶段基层对全科医生的需要。继续落实《省-2012年全科医师能力提升计划》,做好全科医师培训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今年完成省上要求112名全科医师岗位培训、28名全科医师骨干培训、9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28名转岗培训任务。培训期间要跟踪督促本辖区报名学员按时参加培训,确保明年底实现城市社区每万服务人口拥有3名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拥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同时,各县(市、区)还要做好全科医师临床、社区培训基地的建设的督导,对各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要给予必要的投入,为学员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和条件;组织做好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教育工作,做好乡村医生“中专升大专”成人学历教育和本辖区乡村医生技能训练,乡医培训从8月30日至11月6日分六期对3600余名乡村医生进行培训。(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

(七)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是指在不改变乡村医生现有身份和本卫生所法人、财产关系的前提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可学习借鉴松溪县设立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点实现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的做法推进本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

1、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工作。选择20%左右的行政村卫生所开展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试点,将试点工作与建立补偿机制相结合,村卫生所按照购进价格销售药品,不得另行加价,其药品零差率销售财政差额补助由所在县级财政负责落实补偿到位。(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市监察局)

2、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村级覆盖。今年实施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的20%左右的行政村卫生所首先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按照不低于乡镇卫生院的支付比例结算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

3、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40%左右的工作量下移给村卫生所承担,同时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明确村卫生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合理核定任务量并加强监督考核。(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及时发放养老金。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对乡村医生个人缴费部分的补助方案,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待遇,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问题。(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快人员培训,尽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应用工作。9月底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成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各项卫生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应用;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健康档案电子化和病历电子化。卫生信息网络要进一步延伸,终端逐步覆盖村卫生所,实现新农合村卫生所门诊结报以及健康档案基础资料、公共卫生基本信息采集等业务。继续加快“社保卡”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保卡就诊一卡通全覆盖工作,切实减轻群众看病负担。(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数字办、中国电信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九)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

根据《省医改办关于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医改办〔〕29号)的要求,与各县(市、区)政府实行挂钩的市医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作为包保责任人。成员单位分别对应包干的县(市、区)为:市发改委对应市,市卫生局对应邵武市,市委编办对应建阳市,市财政局对应延平区,市人力资源和社局保障对应顺昌县,市药监局对应光泽县,市物价局对应政和县,市民政局对应松溪县,市公务员局对应浦城县,市计生委对应建瓯市。市医改领导小组确定包保责任单位和具体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医改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所辖县(市、区)按时完成本项改革任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确保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各项任务。

2、强化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长效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所需政府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落实到位。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安排挂钩。同时,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

3、强化评估督导

市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建立定期督导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的督导检查。

第2篇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机构改革工作

在全县党政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展开后,我局上下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我局机构改革具体实施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围绕《辉南县机构改革方案》《<辉南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并结合市局及周边兄弟单位成功的改革经验,分阶段、分步骤的推进了各项基础工作的开展。在此基础上,我局立即召开全局干部大会,组织党员干部及职工认真学习县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三定”工作的相关文件,广泛开展动员部署,不断加深了全局党员干部对开展机构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按照时间节点我局于3月12日举行“辉南县卫生健康局”揭牌仪式并及时对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

二、理顺职能,扎实推进机构改革专项工作

为推进我局机构改革进程,积极配合县委编委做好各项工作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的调研工作,并结合我局实际向县委编委反映了我局在内设机构、人员岗位、工作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机构改革中,全局认真听取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意见要求,以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准确界定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为目标,多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三定”工作中我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问题,同时明确了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各科室岗位设置,并将相关审议材料印发到机关各职能科室,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讨论交流、修订完善的基础上,我局及时向县委编委上报了“三定”规定草案及情况说明。截止目前我局按照机构改革的部署,积极的与县医疗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完成了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

三、严明纪律,确保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第3篇

二、严肃工作纪律。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资产处置、干部任免,都要坚持集体讨论,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涉及机构改革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不得自行其是。严禁借改革之机擅自提高机构规格、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机构改革涉及的人员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分配,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和安排。

三、严肃人事纪律。严禁借改革之机突击进人、提拔干部、评定专业技术职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要求或指使提拔、安排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人员编制、冒领财政资金。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肃财经纪律。机构改革涉及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处置和财务清算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对资产和账户的管理,不得弄虚作假、瞒报漏报,不得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不得擅自改变资产用途,不得以转移、转卖、转借、私分等方式擅自处置公款公物。严禁借改革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安排旅游、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配备、调换小轿车,严禁违反规定突击购买、分配住房,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

第4篇

(一)增加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职责。

(二)增加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职责。

(三)增加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职责。

(四)加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调查研究、机构编制宣传、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机制等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区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机关,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区政府派出机构和街道办事处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意见;协调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参与市级各部门与区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

(四)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

(五)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机构编制事项。

(六)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

(七)负责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监督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执行情况。

(九)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的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区政府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责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规范、审核区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审批事项,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的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精简机构和人员。

(十一)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和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

(十二)负责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编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3个行政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区编委会等各项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经批准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的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印章的刻制、启用和销毁登记工作;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培训、信息交流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福利、保密机要、档案管理、财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二)行政机构编制科

拟订区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区级机关、街道办事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并监督检查部门和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级机关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负责区属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核工作;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区级机关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事业机构编制科

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比例、经费预算形式等审核工作,并监督检查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四、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利益;监督检查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办登记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统计工作。

第5篇

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已经公布,引起两会代表委员热议,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机构改革是政府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深入的过程。所以,今天的机构改革,呈现出有“经”有“权”的特点。所谓“经”,是经常之道理,是规律,是科学发展。所谓“权”,则是权宜之计,在一定条件下的过渡性选择或者方案。机构改革方案是“经”为根本,为方向,为核心,为长远。“权”为补充,为过渡。那么,机构改革的经常之道理是什么呢?

第一,减少职能重叠交叉。合并相近、相同、相关联的部门,组成统一的政府部门,以减少行政管理中的职能交叉重叠问题。例如,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和事业发展。

第二,避免政企不分。最直接也最受赞赏的就是将铁道部一分为二。即把拟订铁路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行政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统筹规划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发展。组建国家铁路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负责拟订铁路技术标准,监督管理铁路安全生产、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工程质量等。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负责铁路运输统一调度指挥,经营铁路客货运输业务,承担专运、特运任务,负责铁路建设,承担铁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

第6篇

对现有行政编制改革的思路

作为编制部门,首先要在大局中找准定位。各项工作要围绕大局来思考,来部署,来展开,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其次要在改革中寻求突破。今年主要抓好两项改革,一是政府机构改革,二是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在改革中寻求发展,在发展中寻求创新,在创新中寻求突破。要勇于提出改革新举措,找准创新制高点,开创工作新局面。要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要保证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又要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行,确保5月底前完成政府机构改革和6月底前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制定及上报工作,年底前完成两项改革任务。再次要在“三基”建设中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以“抓基层、打基础,落实基本规范”为内容的三基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奋务实、开拓进取、公道正派的干部队伍。

第7篇

根据会议安排,今天大会议程已基本完成。刚才,市委书记谭志桂同志作了机构改革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杨文孝同志宣布了*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市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建国同志宣布了乡镇(街道)、部门领导班子调配方案,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谭书记讲话精神,并加以认真贯彻。下面,我再简单谈几点想法:

一、要正确对待改革

机构调整、乡镇撤并是一场生产关系的变革,是一次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改革。*经济发展至今,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适应的时期,但也存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为促进*经济发展动了很多脑筋,寻找了许多载体,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阻力和难度,这是为什么?除了生产力的一些要素外,生产关系不能更好地适应生产力发展,也是一个因素。因此,这次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目的是:理顺关系,转变职能,优化结构,强化服务,推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提出“一个主题、两个重点、三个确保”的发展思路,这表明今后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点是“一区六园”、“一城五镇”,这次改革也充分体现了这一重点。改革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可能会影响到局部地区及个人的利益,这是正常的,但必须服从大局。在这里,市委、市政府对大家对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充分理解表示满意。大家牺牲了局部,换来了全局;牺牲了个人,换来了整体。虽然有的干部人走了,位置换了,但你们在原岗位上所做的事业仍然在,感情仍然在。通过这次改革,也使我们看到了干部的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因此,希望大家正确对待改革,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上来。

二、要正确对待组织

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的岗位是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组织的安排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载体,而不能把它作为谋取私利的跳板。这次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及到的人动方案,市委经过了认真考察、慎重研究,是在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基础上确定的。可以这么说,这个方案体现了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了稳定、健康、公正、公心的原则。因此,希望同志们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权力,执政为公,勤政为民,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决策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到工作中去。

三、要正确对待自己

“天生我材必有用”,何况我们都是领导干部。这次人事方案涉及面广,不可能绝对合理、人人满意,任何方案都是相对的。因此,希望大家既要理解组织,又要正确对待自己,多想一想参加工作前的情况,多比一比下岗工人、农村农民,多看一看一起参加工作的同事。做官一时,做人一世,大家要从实现自我价值的高度出发,勤于事业,淡泊名利,以平常心态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

四、要认真履行职责

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后,有一段工作“磨合期”,在这期间大家必须尽快进入角色,认真履行职责,具体来说:

1.要做好交接工作。特别是工作、财产、资产和人事的交接工作。这些交接工作的具体领导职责分工为:三界镇由市委副书记杨文孝同志负责;崇仁镇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生灿同志负责;*镇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金昌进同志负责;甘霖镇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同志负责;原城关镇由副市长张金初同志负责;市级机关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分管副市长负责,人员安排与划分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

2.要确保社会稳定。这次机构改革与乡镇区划调整牵动社会,关系百姓,各局办、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包干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稳定,不能新官不理旧帐,新人不办旧事。

3.要推进当前工作。当前,年关将近,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检查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认真查漏补缺,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第8篇

我市已进入机构改革组织实施阶段,各涉改部门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总体计划安排,按部就班、稳妥有序推动改革方案落实。现就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组织合力。市委及时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严格按照市委动员部署要求,严把关键环节及时间节点,研究部署改革任务,明确机构改革期间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等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运行机制及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报告制度,每周汇报工作进展,每月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市委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提出对策及要求。

(二)摸清改革底数,做好预案统筹。建立机构职责、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调整三本台账,形成改革路线图、机构设置图表、改革前后对照表、设置预案情况分析及建议意见等10余项专项支撑材料。按照市县机构改革整体时间节点,采取倒排工期的方式,形成《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详实制定具体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严格照图施工。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统筹考虑领导职数核定与编制分配,并逐一拟订出各涉改部门职数编制框架,作为涉改部门班子配备、转隶组建和制定“三定”规定的基本遵循。

(三)抓好动员部署,启动组织实施。根据批复方案,在2019年1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机构改革各项组织实施任务,安排部署各涉改部门开展转隶组建、“三定”制定等重点工作,印发《党政机构职数编制框架建议方案》《市级部门机构和人员转隶的实施意见》《事业单位调整工作方案》等10个机构改革一揽子配套文件,确保机构人员迅速到位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各涉改部门开展机构组建、人员转隶、“三定”制定等培训工作,成立3个联络组,分别负责指导联系各涉改部门,收集涉改部门在组织实施阶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二、工作成效

(一)机构设置更加高效。一是严格刚性约束,严格对标对表市级统筹全市机构设置,未在限额外设立机构。全面清理自设机构,撤销自设机构10个,整合调整职能职责30余项,并纳入台账统一管理;规范管理挂牌机构和派出机构,从严从紧加挂机构牌子数量,较改革前减少挂牌机构8个,根除挂牌机构实体化和“事业局”,精简整合政府派出机构3个,职责分别由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统一规范内设机构规格和名称,整合归并的党政机构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业务机构根据工作内在联系进行重新设计和整合。进一步调整规范事业单位,逐步调整涉及“委、办、局”名称的事业单位和撤销无公益职责事业单位。二是突出因地制宜,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凸显全市经济社会特点,因地制宜统筹设置党政机构15个,并完善职能职责配置,切实满足推动我市重点工作的机构设置需求。比如: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同时,进一步统筹文明城市建设管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及加强城市建设工作,设立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市委工作机关。

(二)权责划分更加清晰。一是理顺部门事权关系,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要求,严格对应市级部门,明确市级部门职责划转,明晰权责边界,并作为“三定”规定制定的基本遵循,切实防止部门间推诿扯皮、互相打架。同步开展事业单位职能清理,为下一步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做好准备。二是完善基层管理体制,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镇机构设置的实施方案》(送审稿),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镇街,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满足镇街工作特点和便民服务需要。

(三)职数框架更加合理。一是优化编制结构布局,科学制定编制核定原则,加大编制统筹调配力度,打破编制分配之后部门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在不突破编制总量的前提下,紧随改革后部门职能变化、保障新设机构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编制需求相应调整部门编制50余名。二是合理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精神,从严从紧核定党政群机关部门领导职数,明确党政群机关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基数,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制定出台部门职数编制框架,作为部门机构人员转隶、“三定”规定制定的重要遵循。加强领导职数统筹动态调整,在控制基数范围内,动态调整领导职数16名至职责任务重、管理幅度宽的党政部门,确保全市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