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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20 16:25:1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城镇消防站建设标准

第1篇

根据市“十二五”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委托规划设计部门编制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等工作计划10月底完成。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

二、消防队(站)建设

加快工业园区消防站建设,于6月底完成消防站执勤楼建设,并投入使用。要严格按照二级消防站的标准,配备车辆和装备器材,人员从地方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所需费用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专项经费落实。

三、消防器材装备建设

参照国家《消防站建设标准》和《普通消防站和特种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标准》,结合全市消防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年内配齐移动发电机、水泥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等消防器材和个人防护等装备(约人民币40万元),并配备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车1辆(约人民币150万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预算落实。

各镇乡要不断加强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将派出所保安联防消防队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6月底前完成保安联防消防队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维护和更新,同时配备消防电动手抬泵(原有柴油手抬泵全部更换);有条件的镇乡年内配备消防三轮摩托车或小型消防车,所需资金由各镇乡人民政府落实。

四、公共消防设施及消防车通道建设

按照《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要求,开发区新修建道路、老城区改造及新建道路、各镇乡供水管网改造路段,应按照每120米设置1只市政消火栓的要求,沿道路同步建设到位。同时不断加强天然消防水源、取水码头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内部消防水源的建设和利用。在城市(镇乡)建设和发展中,结合居民区开发、城市(镇乡)道路和桥梁改造,进一步畅通消防车辆通道,不断提高灭火和抢险救援过程中消防车通行能力。

第2篇

一、健全组织机构。

各镇、工业园区要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辖区的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工作。相关消防队选址、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建筑构造、装备配备、人员配备等标准要求详见附件。镇、工业园区专职消防队建成后,要抓紧组织招收专职消防员,业务上接受区公安消防大队指导。

二、落实保障经费。

各镇、工业园区要将消防站建设所需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消防业务费、人员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消防员的年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本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确保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承担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对镇、工业园区消防站建设,区财政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三、配齐车辆装备。

各镇、工业园区要于今年6月底前购置1辆载水量不少于8吨的水罐消防车(为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按照1辆消防车出两支水枪灭火计算,在有效射程15米时,每支水枪流量为6.5L/S,8吨水能持续灭火时间约为10分钟);今年10月底前完成执勤车库(车库内有取暖设施)、器材库、队员宿舍、队员食堂等库室建设,同时配备必要的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四、增设消防水源。

为保障灭火救援供水,满足灭火实战需要,每个镇、工业园区至少确定2处天然消防水源并设置消防车取水平台,在主要道路设置市政消火栓或消防水鹤。同时,依托辖内企业增设消防水池,并设置明显标识。要对辖区内现有的市政消火栓逐一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整好用。

五、加强长效管理。

第3篇

今天,县政府专题召开全县消防工作会议。陈国妹县长对这次会议的召开给予高度重视,又在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专门抽出时间亲临会议,待会还要作重要讲话。这既是一种鼓舞,更是一种鞭策。还有县委刘一明常委、县人大方志远副主任、县政协王志炎副主席也十分关注消防安全工作,参加了今天的会议。这些都是我们做好今后工作的有力支撑。下面,我根据今天会议安排,先就全县消防安全工作简单讲二个方面的内容。

一、20*年度全县消防工作回顾。

20*年,我县消防工作通过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狠抓责任、措施和工作落实,有效地杜绝了群死群伤等重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年共发生火警79起,火灾7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35128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下降14%,死亡人数下降100%,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7%,各项指标大幅度下降,确保了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被*市人民政府评为市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是做好了六个方面:

1、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部门签订了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明确年度消防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和部门与所属的村、重点企业等基层单位也相应签订了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使消防安全责任到边,到角。同时,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和明确责任人,加强组织网络建设,确保工作有人抓落实。年底,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目标管理要求,对消防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评优罚劣,起到了很好的促动作用。所以今天会议也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2、切实加强排查,认真开展了整改工作。一是建立了重点消防单位信息数据库系统。组织力量开展消防重点单位调查摸底工作,建立170家重点消防单位数据信息,实施动态监控,加强跟踪管理。二是集中开展“多合一”建筑专项整治。制订《全县“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组,以乡镇(街道)、社区为主体,围绕小制衣、小电器、家庭作坊等“多合一”建筑较多企业和城郊结合区等“多合一”建筑较集中部位,落实责任,分工负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共排查单位498家、确定整改单位3*家、完成整改任务296家、关停12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三是督促消防隐患挂牌单位整改到位。根据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年初确定了2家市级和2家县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单位,并通过签订限期整改责任书,实行挂牌督办,到去年年底4家重点挂牌单位已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并申请摘牌。四是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普查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商场、宾馆、学校、幼儿园等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解决了一批锁闭安全出口、封堵占用疏散通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隐患。特别是针对商场、超市安全出口上锁问题,结合实际,注重投入,推广安装门警报警系统,较好地解决了消防要求与防盗措施之间的矛盾。共普查600余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101处,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01份,责令停产停业11家。

3、切实加强投入,加快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投资1144万元的县消防指挥中心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分水消防站进入正常运转轨道,仅去年一年就为分水区域相关乡镇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横村消防站开始启动建设。

4、切实加强协作,形成了防火责任联动机制。坚持每季召开防火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加大防火委成员单位的参与力度,形成了较好的部门共抓共管氛围。如县安监局会同分水镇政府,深入开展喷塑企业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止了该行业火灾多发态势;又如县卫生局切实开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成5家医疗机构消防隐患整改,对21家单位进行了相应处罚。同时,其他各相关单位也根据职能分工,切实做好*世界休闲博览会*各分会场消防安全和固定消防设施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5、切实加强培训,完善了消防监督检查网络。通过业务培训、实地检查、网上办理等办法,积极引导公安派出所民警参与消防监督检查,并将此纳入对基层派出所和民警的考核内容。突出13个乡镇(街道)、186个行政村主抓消防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加强村级消防监督管理。同时,切实加大消防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去年共完成各类上岗持证培训900余人。

6、切实加强宣传,增强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根据省市统一要求,大力开展“和谐浙江倡导全民治火”消防宣传月活动,通过在重要道口、旅游景点等设置公益广告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开辟农村党员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及时公开火灾隐患整治情况,积极开展消防法规、消防知识的普及,提高了全民防火意识。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消防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引发火灾的因素仍较多存在。特别是一些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不完善、疏散通道不畅、违章装修,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等问题,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二是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消防安全制度、措施落实还不够,一些干部、群众心存侥幸心理,麻痹大意,监管不到位,存有诸多人为隐患。三是消防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消防警力等历史欠帐较多,还不能适应当前消防工作的需要,高层建筑、易燃易爆等特殊灾害事故救援难度大等等。这此问题都需要我们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切实提高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今年全县消防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突出火灾预防,规划与设施建设,火灾扑救、抢险救援三大体系建设,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实现人员“零”死亡,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这一目标,我们重点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要进一步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落实。最近,省市先后出台了相应的消防工作规划、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对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按照“不欠新帐、快还旧帐”的要求,加快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规划指导来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县消防部门要结合县域、县城总体规划,加快制订全县性的消防专项工作规划;各乡镇(街道)要在编制城镇、村庄建设规划时,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和消防设施建设,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等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协调发展。对已经完成城镇、村庄建设规划的,要根据县消防工作要求,及时进行修编,充实完善消防工作内容。这项工作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希望大家回去后抓紧落实,县防火委、消防大队要定期进行督查、指导和协调。

2、要进一步抓好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一是要加快区域消防站建设。要在已建成分水消防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规划,科学论证,分年度推进横村、富春江、江南等区域的消防站建设。同时,要增加投入,形成分级共担机制,确保正常运转。二是要加强消防专业设备建设。要适应扑救高层、地下工程和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灾与抢险救援的需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特别是要积极争取,想办法增加一些大功率水罐车、消防登高车和抢险救援车等,增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三是要强化消防给水网络建设。要加快县城消防供水管网、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固定取水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改造工作,对新建城区公共消防设施必须与道路、给水管网等其他市政设施同步建设,对老城区要抓紧解决消防布局不合理、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为抢险救援工作奠好基础条件。对重要集镇,要加快供水管网延伸,有供水管网的,必须按标准设置消火栓;对没有消防给水管网的,要综合考虑生产、生活用水,统筹消防水源建设,增设消防取水口和水池。同时,要根据实际需要,在中心村设置必要的消火栓、消防取水口,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四是要开展农村消防标准化建设。市里已下发专门文件,明确了农村消防建设标准,县里也准备出台相关文件,重点对各乡镇(街道)的消防工作指标和任务进行量化。希望大家认真根据要求抓好落实。

3、要进一步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一是要严格重点单位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要完善重点隐患、危险源调查数据信息库,按照每季不少于1次的要求,组织开展对“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出租房、民工集聚区、商场超市、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在火灾多发季节,各乡镇(街道)要针对性地开展反复检查,梳理隐患,督促整改。二是要加强火灾隐患督办制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必须建立健全隐患立案、核查、论证、公示、督办、销案制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整改到位。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业整顿,决不允许带隐患生产营业。根据排查情况,今年市防火委已确定富春江大酒店为市级消防挂牌整改单位,确定*富邦生物制药、富春江软件园、洁康药业、浙江长隆实业、金鹰大厦等5家单位为县级消防挂牌整改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挂牌单位要积极整改,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到位。三是要加快火警远程监控系统建设。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广应用高科技,加强火警监控,畅通报警处置系统,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实施抢险救援。

4、要进一步抓好消防队伍建设。要形成以县消防指挥中心为核心、区域消防站为骨干、农村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力量,公安(区域)消防站保护半径外的乡镇,要考虑建立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备常规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行政村要成立由民兵骨干组成的多种形式义务消防队,配备机动消防泵和简易灭火工具。要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深化学习和执勤训练,全面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加强区域消防站队伍建设,突出正规化、专业化培训教育,积极开展实战演练,确保消防站队员达到相应的能力标准。同时,县镇两级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提高区域消防站队员的工资、养老、医疗、工伤等方面的待遇,使他们安心工作。

5、要进一步抓好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要把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增强全民防火意识作为做好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五进”系列宣传活动,并制订专项计划,设置消防宣传平台(每村至少2处),特别是要公开曝光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火灾案例,进一步倡导人人注重防火的氛围。二是要指导各行政村每半年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的以老年人、妇女、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为主要对象的消防自防自救教育活动,提高预防、扑救和逃生能力。三是要积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结合各自生产经营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抓好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加强自防自救培训、演练,坚决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第4篇

【论文摘要】: 古建筑是消亡历史的见证,是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力量的结晶,具有很高的研究和鉴赏价值,但目前国内很多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现状十分令人担忧,文章就针对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进行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引言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久远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拥有5000 年文明而不曾中断的国家,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迄今我国已有29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意大利、西班牙之后的第三大遗产国。还有100多个项目被列入遗产预备清单中,居全世界首位,已经成为遗产大国。

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待文物古建筑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然而,目前的现实是,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在消防方面均未有较完整的规划。以山西为例,共有木制结构古建筑18118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木结构古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国保)有119处。这么多的古建筑,除平遥古城的消防专业规划正在编制中外,其余的还没有一个做出消防专业规划。

当前,尽快能科学、合理地对古建筑做出消防安全保护的规划,将古建筑的消防专业规划纳入总体保护规划,已显得刻不容缓。

二、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消防规划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内容。通过对平遥古城消防建设整体规划、应县木塔修缮保护工程中消防站及配套给水建设工程、浑源悬空寺消防改造工程等项目的审核,认为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不应套用一般消防规划中的常规做法,而应根据古建筑群特有的消防安全现状,把握好其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1. 建设小型适用型消防站

(1)消防站建设的迫切性

《消防法》规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在山西,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在内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均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地扑救。

1998年以来山西省发生古建筑火灾21起,大部分由于距离消防队较远,没有得到及时扑救,造成较大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53万余元,珍贵文物的损失无法用数字估量。如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的文庙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

有鉴于此,加快古建筑群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非常重要和迫切。

(2)消防站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小型适用

古建筑群大多为毗连建造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扩大。

针对古建筑火灾的蔓延特点和当前消防警力相当紧张的实际,古建筑的消防站规划和建设要考虑以下特点:

a 不应套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报警后5分钟消防队到达责任区边缘和保护面积为4—7平方公里的要求。应在不破坏古建筑群整体格局的前提下,将到达的时间减到最小。如应县木塔修缮工程方案中,将消防站站址选择在距木塔约1500m处,设计为消防队接到警报后5分钟到达木塔,责任区最大面积为4Km2。这样的方案就不合理,国家之所以在当前警力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拟批准应县建公安消防站,主要是出于保护应县木塔的需要。所以该消防站应以保护应县木塔为主,可以兼顾县城的火灾扑救需要。

b 可以建公安、企业专职、兼职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人员数量也要切合实际。

c 消防站的建筑面积也不一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可因地制宜,不要建大而全的消防站,宜小型、适用。

d 消防站的建筑形式可不拘一格,不一定非是红色的大门和现代式样的建筑,可以设计为仿古建筑与周围的古建筑群格调相协调和一致。

2. 消防器材装备要立足古建筑火灾扑救的实际

(1)消防车辆配置应与消防通道相适应

古建筑群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例如平遥古城最窄的通道还不足1米,在消防车辆的配置上,除配置普通的消防车外,还要配置适合其街道通行的小型消防车。做规划时不能按照常规的思维,一定要让消防通道来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反而应是消防车辆要尽量适应古建筑群消防通道的需要,如平遥古城和五台山风景区都购置了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以适应当地实际。

对建于高山深谷之中,依山而建,道路崎岖坎坷,或建于城区,但设有门槛、台阶等情况而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古建筑群,其专、兼职消防队可以不配消防车辆,应配手抬机动泵,推车式灭火器等适用型的器材装备。

(2)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减少火灾扑救时的水渍损失

古建筑群的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又有大量的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特别贵重的历史珍品,对这类型的古建筑,火灾扑救时必须减少水渍损失,要研发和配置适合扑救古建筑火灾所需的水渍损失小、节水型的灭火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如高压脉冲水枪等,达到既节约用水又减少损失的目的。

3. 消防供水要因地制宜

(1)建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古建筑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山西省119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目前也只有39处建有消防水源,仍无法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部分有水源的古建筑群如平遥古城,也存在消防管网覆盖区域少,供水管径小,供水压力、流量达不到灭火要求等问题。

消防规划时,在缺乏水源的地区,要结合古建筑群的地形特点,建设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在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应修建供消防车取水用的设施。灵石县王家大院、忻州的唐代建筑佛光寺结合古建筑依山而建的地形条件,在山坡的较高处修建了高位消防水池,建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灭火的需要。

(2)消防给水管网的布置要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

在一时还不可能建大量消防站的情况下,大部分古建筑距离消防队较远,或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到达。这样在室外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上也不应按照120m的间距和150m的保护半径布置,古建筑必须立足于自防自救,其间距应能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古建筑内为宜。如三多堂在每个院落安装3个室外消火栓,代替室内消火栓,无法设置消火栓系统的,采用手抬机动泵串联远距离供水灭火;应县木塔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称之为室内消火栓外置,并设有明显标志;五台山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

4. 古建筑的开发利用和消防安全布局应合理

古建筑之间以及部分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座落在城区的古建筑尤为突出,如太原的崇善寺,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有的已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规划时要将古建筑群内的危险源逐步搬迁,影响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周边的建筑,应下决心列入拆迁计划。如平遥古城内的工厂、学校等已列入规划予以分期迁出;大同市将与善化寺距离太近的民房拆除,使隐患得以消除。

古建筑群进行开发和利用也应有科学规划,应该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在相应历史、文化背景下进行;庙宇或者类似历史建筑,利用时就应该参照它在古代时的使用功能,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成的利用方式。不能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就会带来安全隐患。“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被出租并用做一家能容纳700人的武术学校。2003 年1月19日,遇真宫主殿因照明线路搭设不规范并疏于管理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5. 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应列入规划,但不应破坏其原貌

(1)维持原貌、确保重点

大部分的古建筑既有极高的文化和艺术价值,又有相当大的火灾危险性。如何使它们免受火灾危害,也是消防规划的重要内容,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措施必须列入消防规划,这是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与一般的消防规划所不同的重要特点。应将古建筑按重要性分为不同类型的保护等级,有重点地分别采取不同的消防技术措施予以保护。

《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原则应是在不破坏古建筑原貌的基础上,确保消防安全。

(2)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

《建规》中规定:“国家级保护单位的砖木结构和木结构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以山西应县木塔为例,该建筑始建于辽代清宁2年(公元1056年),距今948年,高约67.3m,是现存塔身最高、年代最古老的木结构佛塔,其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工艺精湛的全木结构的建筑,如按建规的要求设置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就势必破坏其原有的价值,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和初衷。在不宜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古建筑群,宜增加推车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3)古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避雷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保护古建筑的有效措施,但消防技术规范恰恰没有规定古建筑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尧庙广运殿发生的特大火灾,火灾发生半小时后,值班室的人员还未发现,致使砖木结构的广运殿及殿内尧王等泥塑像9尊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51.17万元。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被及时发现,损失将会减到最小。

避雷设施也是预防古建筑火灾事故的有效手段,大多文物古建筑防雷设备不够完善,这类事故也多有发生。2004年4 月26日山西运城稷山大佛寺遭雷击发生火灾;2002年9月7日,应县木塔遭雷击,所幸未引发火灾事故。

(4)加强用火用电的规划

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禁止设置电气线路。其它古建筑内不符合要求的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做出改造规划。

古建筑周围居民的用火管理;确定为宗教活动的建筑,对点灯、烧纸、焚香的场所和方式均应做出规划,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6. 古建筑的消防管理措施要更加完善

目前,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安全保卫人员短缺,业务素质低,自防自救能力差,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手段单一等一系列的问题。所以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要做出规划,予以完善,也是其不同于一般消防规划的重要特征。

(1)完善法规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文物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不仅如此,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古建筑消防管理的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监督部门等各自的责任。

(2)古建筑的保护要立足自防自救

古建筑火灾蔓延迅速,其保护必须立足自防自救,要规划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特别是义务消防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且要切实加强演练。

古建筑大多被城镇或乡村所包围,应和周边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联防机制。

(3)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消防投入

《文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对古建筑消防保护的经费要列出规划,安全投资渠道要多元化。对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不一定非要当地政府投资,象山西这样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国家应予以资金上的倾斜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古建筑消防保护,或从旅游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等多渠道筹资,以保护全人类的共同遗产。

三、结论

1. 必须将消防规划纳入古建筑群总体规划。古建筑的防火技术保护、开发利用、消防安全管理等也应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

2. 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编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第5篇

关键词: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特殊性

1引言

中华民族有着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是世界上惟一一个拥有5000年文明而不曾中断的国家。悠久的历史赋予了我们丰富的文化遗产,构成了独特而灿烂的文明景观。它不仅是国家和民族的骄傲,也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迄今我国已有29处文物古迹、历史名城和自然景区被列人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意大利、西班牙之后的第三大遗产国。还有100多个项目被列入遗产预备清单中,居全世界首位,已经成为遗产大国。遗产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对待文物古建筑必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然而,目前的现实是,绝大多数的古建筑在消防方面均没有较完整的规划。以山西省为例,共有木制结构古建筑18118处,宋、元以前的地上木结构古建筑占全国的72.6%,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有119处。这么多的古建筑,除平遥古城的消防规划正在编制中外,其余的还没有一个做出消防规划。

当前,尽快科学、合理地对古建筑做出消防安全保护规划,将古建筑的消防专业规划纳入总体保护规划,已显得刻不容缓。

2古建筑群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众所周知,消防规划主要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通道、消防给水、消防通讯、消防装备等内容。笔者通过对古建筑消防工程项目的审核,认为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不应套用一般消防规划中的常规做法,而应根据古建筑群特有的消防安全现状,把握好其消防规划的特殊性。

2.1建设小型适用型消防站

2.1.1消防站建设的迫切性

《消防法》规定:“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在山西,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平遥古城在内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均未建立专职消防队。一旦发生火灾,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扑救。1998年以来,山西省发生古建筑火灾21起,大多由于距离消防队较远,没有得到及时扑救,造成了较大的损失。直接经济损失达553万元。珍贵文物的损失无法用数字估量。2003年3月,大同市广灵县文庙发生火灾。由于该县没有消防队,水源缺乏,导致文庙大殿付之一炬。有鉴于此,加快古建筑群消防站的规划和建设,非常重要和迫切。

2.1.2消防站的建设要因地制宜、多种形式、小型适用

古建筑群大多为毗连建造的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耐火性能极差,火灾荷载大,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一旦发生火灾,火势会迅速蔓延扩大。

针对古建筑火灾的蔓延特点和当前消防警力紧张的实际,笔者以为,古建筑的消防站规划和建设要考虑:(1)不应套用《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规定的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报警后5min消防队到达责任区边缘和保护面积为4—7km2的要求。应在不破坏古建筑群整体格局的前提下,将到达的时间减到最小。如在应县木塔修缮工程方案中,将消防站站址选在距木塔约1500m处,设计为消防队接到警报后5min到达木塔,责任区最大面积为4km2。笔者认为,这样的方案就不合理。国家之所以在当前警力相当紧缺的情况下,拟批准应县建公安消防站,主要是出于保护应县木塔的需要。所以,该消防站应以保护应县木塔为主,可以兼顾县城的火灾扑救需要。(2)可以建公安、企业专职、兼职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站,人员数量也要切合实际。(3)消防站的建筑面积也不一定要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规定,可因地制宜,不要建大而全的消防站,宜小型、适用。(4)消防站的建筑形式可不拘一格,不一定非是红色的大门和现代式样的建筑,可以设计为仿古建筑,与周围的古建筑群格调相协调。

2.2消防器材装备要立足古建筑火灾扑救的实际

2.2.1消防车辆配置应与消防通道相适应

古建筑群普遍存在消防通道不畅的问题。例如,平遥古城最窄的通道还不足1m。在消防车辆的配置上,除配置普通的消防车外,还要配置适合其街道通行的小型消防车。做规划时不能按照常规的思维,一定要让消防通道来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反而应该让消防车辆尽量适应古建筑群消防通道的需要。如,平遥古城和五台山风景区都购置了1辆小型水罐消防车,以适应当地实际。

对建于高山深谷之中,依山而建,道路崎岖坎坷,或建于城区,但设有门槛、台阶等而使消防车无法通行的古建筑群,其专、兼职消防队可以不配置消防车辆,应配置手抬机动泵、推车式灭火器等适用型的器材装备。

2.2.2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立足于减少火灾扑救时的水渍损失

古建筑群的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又有大量的壁画、彩绘、泥塑、文字资料等特别贵重的历史珍品。因此,扑救此类古建筑火灾时必须减少水渍损失,要研发和配置适合扑救古建筑火灾所需的水渍损失小、节水型的灭火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如高压脉冲水枪等,以达到既节约用水又减少损失的目的。

2.3消防供水要因地制宜

2.3.1建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

古建筑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山西省119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经过前一阶段的专项治理,目前也只有39处建有消防水源,仍无法满足火灾扑救的需要。部分有水源的古建筑群,如平遥古城,也存在消防管网覆盖区域小,供水管径小,供水压力、流量达不到灭火要求等问题。

制定消防规划时,在缺乏水源的地区,要结合古建筑群的地形特点,设不同类型的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在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应修建供消防车取水用的设施。灵石县王家大院、忻州的唐代建筑佛光寺结合古建筑依山而建的地形条件,在山坡的较高处修建了高位消防水池,建成常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满足了灭火需要。

2.3.2消防给水管网的布置要满足灭火救援的实际

在一时还不可能建大量消防站的情况下,大部分古建筑距离消防队较远,或因地形等条件的限制,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在短时间内无法到达。因此,在室外消火栓的规划建设上也不应按照120m的间距和150m的保护半径布置。古建筑必须立足于自防自救,其间距应能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古建筑内为宜。如:三多堂在每个院落安装3个室外消火栓,代替室内消火栓。无法设置消火栓系统的,采用手抬机动泵串联远距离供水灭火。应县木塔将室内消火栓移至室外设置,称之为室内消火栓外置,并设有明显标志。五台山在室外消火栓处设置启泵按钮,以便火灾时使用。

2.4古建筑的开发利用和消防安全布局应合理

古建筑之间以及部分古建筑与其他建筑之间,普遍存在防火间距严重不足问题,特别是坐落在城区的古建筑尤为突出。如,太原的崇善寺,地处成片民居包围之中,有的已只有一墙之隔,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会形成火烧连营之势。

规划时要将古建筑群内的危险源逐步搬迁,影响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周边建筑,应下决心列入拆迁计划。如平遥古城内的工厂、学校等已列入规划予以分期迁出。大同市将与善化寺距离太近的民房拆除,使隐患得以消除。

古建筑群进行开发和利用也应有科学规划,应该建立在保护的基础上,在相应历史、文化背景下进行。庙宇或者类似历史建筑,利用时应该参照它在古代时的使用功能,这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赞成的利用方式。不能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就会带来安全隐患。“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遇真宫被出租并用做一家能容纳700人的武术学校。2003年1月19日,遇真宫主殿因照明线路敷设不规范并疏于管理发生大火,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m2建筑全部化为灰烬,周边文物也受到不同程度影响。

2.5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应列入规划,但不应破坏其原貌

2.5.1维持原貌、确保重点

大部分古建筑既有极高的文化和艺术价值,又有相当大的火灾危险性。如何使它们免受火灾危害,也是消防规划的重要内容。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措施必须列入消防规划,这是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与一般的消防规划所不同的重要特点。应将古建筑按重要性分为不同类型的保护等级,有重点地分别采取不同的消防技术措施予以保护。

《文物法》规定:“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所以,古建筑的消防技术保护原则应是在不破坏古建筑原貌的基础上,确保消防安全。

2.5.2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国家级保护单位的砖木结构和木结构建筑应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切合实际,古建筑内不宜设固定消防给水设施。以山西应县木塔为例,该建筑始建于辽代清宁二年(公元1056年),距今948年,高约67.3m,是现存塔身最高、年代最古老的木结构佛塔。其独特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工艺精湛的全木结构的建筑,如按建规的要求设置喷淋和消火栓系统,就会破坏其原有的价值,失去了保护的意义和初衷。在不宜设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古建筑群,宜增加推车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

2.5.3古建筑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避雷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保护古建筑的有效措施,但消防技术规范恰恰没有规定古建筑要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998年4月4日凌晨,山西省临汾市尧庙广运殿发生特大火灾,火灾发生半小时后,值班室的人员还未发现,致使砖木结构的广运殿及殿内尧王等泥塑像9尊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451.17万元。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被及时发现,损失将会减到最小。

避雷设施也是预防古建筑火灾事故的有效手段,大多文物古建筑防雷设备不够完善,雷击事故时有发生。2004年4月26日,山西运城稷山大佛寺遭雷击发生火灾;2002年9月7日,应县木塔遭雷击,所幸未引发火灾事故。

2.5.4加强用火用电的规划

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禁止设置电气线路。其它古建筑内不符合要求的电气线路,应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做出改造规划。

加强古建筑周围居民的用火管理。确定为宗教活动的建筑,对点灯、烧纸、焚香的场所和方式均应做出规划,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2.6古建筑的消防管理措施要更加完善

目前,古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上还存在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安全保卫人员短缺,业务素质低,自防自救能力差,督促文物古建筑单位整改火灾隐患的手段单一等一系列问题。所以,对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出规划,予以完善,也是其不同于一般消防规划的重要特征。

2.6.1完善法规体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文物古建筑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共同负责。”不仅如此,国家需要进一步完善古建筑消防管理的法规体系,明确各级政府、使用单位、管理单位、消防监督部门等各自的责任。

2.6.2古建筑的保护要立足自防自救

古建筑火灾蔓延迅速,其保护必须立足自防自救。要规划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特别是义务消防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预案,且要切实加强演练。

古建筑大多被城镇或乡村所包围,应和周边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联防机制。

2.6.3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消防投入

《文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人增长而增加。国有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的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对古建筑消防保护的经费要列出规划,安全投资渠道要多元化。对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不一定非要当地政府投资,象山西这样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国家应予以资金上的倾斜和支持。同时,也可以允许民间资本参与古建筑消防保护,或从旅游收入中按比例提取资金等多渠道筹资,以保护全人类的共同遗产。

3结论“”版权所有

(1)必须将消防规划纳入古建筑群总体规划。古建筑的防火技术保护、开发利用、消防安全管理等也应作为规划的主要内容。

(2)古建筑群的消防规划编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古建筑的特殊性和历史性,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

第6篇

Abstract: Urban fire protection plan formulation is the important part of urban construction planning and is the goal and plan of urban fire protection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and is also the management basis for comprehensive arrangement of urban fire protection construction development. The paper gives the brief elaboration from aspects such as urban fire protection's size basis,methods and content.

关键词: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探讨

Key words: urban;fire protection planning;formulation;exploration

中图分类号:X9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8-0179-01

1消防规划是城镇总体规划的专业细化

城镇总体规划主要内容是:依托当地社会经济条件,确定城镇主要空间、城镇结构、功能划分等城镇宏观方面的问题。城镇消防规划在城镇总体规划基础上,基于城镇安全现状,依照城镇消防规划的相关规定编制深化的专业规划。城镇总体规划作为城镇消防规划的框架体系,城镇总体规划为城镇专项规划提供指导,使编制成果更加科学、完善。

2消防规划的依据

在消防技术规范中对消防的主要技术指标做了具体的规定。对建筑的长度,高度等有具体的规定,而对于城镇总体的消防规定相对较少。城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不是简单地由建筑组成的,城镇消防也不是简单由建筑消防组成的。

3城镇消防规划方法

3.1 分析城镇消防现状现状是规划的基础,对现状分析至关重要。对现状分析应重视以下几个问题:城镇新开发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区、高层建筑、旧区及历史文化街区消防设施布局基本情况。

同时,在城镇这一大系统内进行消防规划,要重视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政府在城镇整个消防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参与了消防规划的全过程。由政府出面组织市职各部门机关出谋划策,协调各部门的步调;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以规划设计部门为主,要求各个政府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实施监督过程中以消防监督部门为主;充分利用各种可利用的社会资源,使城镇消防规划编制及实施顺利进行。

3.2 坚持系统性原则城镇消防专项规划遵循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必须以系统性原则为指导,从城镇整体布局上出发,强调城镇各个因素有机协调。一方面,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必须在城镇总体规划指导下进行;另一方面,城镇消防专项规划作为专业规划,不能消极被动地接受城镇总体规划,而应在原城镇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布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建立起相互反馈机制。城镇总体规划应接受城镇消防规划的反馈,使消防专项规划成为城镇总体规划有效的支撑,使城镇总体规划与城镇消防专项规划衔接的更为合理、有效。

4消防规划文本编制内容

4.1 城镇消防安全布局城镇用地布局是城镇消防安全的基础,合理安排城镇主要用地,处理好各类用地之间的关系是决定消防工作的前提基础。在城镇总体规划阶段处理好城镇几大类主要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的位置及相互的关系。

4.2 旧城区改造大多城镇的旧城区缺乏统一规划,居住人口密度较大,建筑质量相对较差,木质及易燃物质大量存在,因此,旧城区消防问题尤为突出。规划中应当提出:疏散旧城区人口,逐步改造,提高建筑耐火等级;旧城区工业企业依据规划逐步迁出;对旧城区居住和公共建筑,通过综合评价参照城镇总体规划,进行保护、修缮、改造、拆迁、重建。

4.3 城镇重点消防安全地区根据城镇的现状特点和城镇总体规划布局,以及消防安全和防火规范的要求,在城镇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对城镇各类用地进行消防分类,将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划分为一级重点消防安全地区,二级重点消防安全地区和一般消防地区。

4.4 城镇消防重点保护单位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省级消防部门确定的消防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确定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城镇消防重点保护单位。城镇消防重点保护单位应逐年根据建设情况来具体确定。

4.5 消防站点规划布局城镇公安消防站以辖区灭火为主要职责,同时还要积极参加其他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任务,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4.6 消防车通道规划城镇消防通道与城镇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相协调,根据城镇的发展要求和规划用地布局情况,规划城镇消防车通道体系分为三级:区域消防通道、区间消防通道和区内消防通道。

4.7 消防给水规划消防水源应建立以城镇市政供水系统为主,辅以消防蓄水池,并利用江、河、湖、塘等自然水体,满足消防用水要求,规划自然水体的消防取水口和取水平台。

4.8 消防通信规划规划中对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有线与无线通信系统及计算机系统进行了切合实际的综合分析与评价,规划建设新的消防指挥大楼,它是整个城镇消防系统的“神经中枢”,它的建设将为消防通信中心和消防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4.9 消防供电规划城镇电网实现环型供电,提高城镇供电的可靠性,对市区输电进行改造,架空线路进行埋地处理,消除因线路和设备老化而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以及影响高层建筑登高救援;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高电网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城镇的主干道、重要设施均应预先设置消防双电源。

4.10 城镇消防与抗震及地下空间的利用规划中充分考虑了抗震与城镇消防的关系,减轻地震灾害和连带灾害的发生。城镇消防规划中应该充分考虑人防与地下空间的利用,在这些地方应按人防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保证救灾防灾能力和作用。

4.11城镇消防与森林保护森林保护与生态平衡是未来城镇的重要内容,森林的防火工作应纳入城镇消防规划的整体布局中。

4.12 社会消防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防火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在加强兵役消防队伍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地方、民间消防力量;加强消防基础知识的教育宣传工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S].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S].

[3]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Z].

[4]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Z].

第7篇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和消防基础建设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突出隐患有效根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全镇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根治。

——消防治理责任机制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火灾风险防控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改善。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社会消防安全总体环境全面优化。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控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本杜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六个方面重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

1.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规划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规划所、专职消防队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3)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派出所、规划所、安监站、专职消防队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治理。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XX交警中队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

2.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探索建立并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及高层建筑“楼长”制度;二是采取管理使用单位自查或聘请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方式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指导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鼓励聘请消防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消防设施维保工作,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配齐配全消防器材,开展实战演练。

3.开展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

4.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组织综治网格员、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等力量,运用“九小场所”登记管理系统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登记排查,分类建立台账;各有关站所督促所属行业小场所开展自主登记并自查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等措施,并通过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2020年9月底前,以街道为单元,全部排查完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底,“九小”场所突出隐患有效整治。2022年,建立有效的“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

(2)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逐年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个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为单位,老旧社区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5.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专职消防队要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各村(居)委会要牵头推进居民住宅区尤其是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居民区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的增设工作;规划所要将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

(2)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自然资源所、城管队、规划所要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6.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加强对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重点要对乡村住房内堆垛柴火、稻草以及独居老人住房与灶台未分隔设置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和有效治理,有效降低乡村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二)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开展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达标创建活动。镇消防专职队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卫生院、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2年,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三)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加强专职消防队站建设。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消防救援队站体系。

2.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任务需要,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按国家标准配齐配强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完成各类器材装备的统型建设,强化器材装备的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3.加强消防水源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2020年,圩镇新增建设消火栓6个,全圩镇消火栓达到10个。

(五)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镇宣传办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司法所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内容;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课程。

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结合“一警六员”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要求,依托各类安全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推进“一警六员”消防体验站。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

按照镇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站所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村(居)、本站所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

各村(居)、各有关站所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和相关站所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

(二)强化监督执法。

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依法采取罚款、临时查封、责令“三停”、行政拘留等措施,逐个督促落实整改,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统筹推进。

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确保治理实效。

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消防)

序号

整治项目

整治内容

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

整治要求

完成时间

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

单位和小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施标识化管理;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站所将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要内容,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取消防车通道改造划线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2020年底长期坚持

2

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

多数老旧小区为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公司管理,加上初期规划不足及后期调整滞后,消防车通道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大量存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完成2020年治理任务,2021年底前,全部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其他住宅小区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初期规划不足,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配置数不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列出三年工作计划,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2022年底长期坚持

4

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停车场、停车位、停车设施等停车资源少,老旧住宅小区“停车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

2022年底长期坚持

5

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交管站所共享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6

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消火栓管网无水或消防供水压力不足;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使用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微型消防站建设不符合要求

各乡镇政府;县住建、消防救援及其它有关行业主管站所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排查登记的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打造示范引领单位,推动市政府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7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设施设备损坏;违规用火用电用气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全面排查测试,清理占用堵塞封闭问题,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地下空间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地下空间严重问题

2020年

排查登记的地下空间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

2021年

全面优化提升地下空间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022年底长期坚持

达标率达到80%以上。

2021年

达标率实现100%。

2022年底长期坚持

8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工艺设备复杂,火灾风险高,爆炸危险性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石化企业列出三年计划,分年度开展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

2022年底长期坚持

9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九小”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点多面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安全管理水平低、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分类建立台账

2020年9月

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采取行政处罚、约谈警示、挂牌督办、媒体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落实合用场所“4+1”、沿街店面“3+1”等物防技防举措,逐一督促整改到位;对问题突出的要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年底突出隐患有效整治

2020年

建立健全“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0

抓好老旧社区突出风险治理

建筑耐火等级低;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缺失;疏散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气线路老化;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多;私搭乱建,“三合一”现象普遍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将老旧社区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督办整改一批老旧社区火灾隐患问题

2020年

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1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电动车突出风险治理

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违规停放、充电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作出三年规划建设部署,2020年,对需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

2020年

50%的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1年

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2

抓好彩钢板建筑突出风险治理

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对违规使用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3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新材料新业态综合整治

抓好物流仓储场所突出风险治理

底数不清、消防安全情况不明;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有短板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组织对辖区物流仓储场所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摸清底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分析评估本地物流仓储场所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明确和落实物流仓储场所集中区域的消防管理责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4

开展七个方面重点整治

开展乡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抓好乡村火灾隐患突出风险治理

乡村新兴产业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传统村庄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火灾冈险高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扶贫工作,加强乡村地区“老幼病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人群居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5

推进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加强重点行业标准化管理

行业站所消防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工作机制不健全;行业单位火灾隐患整治不彻底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2020年

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50%的行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021年

行业单位突出火灾隐患基本整改完毕,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社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6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站点建设

消防站点布局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不适应,队站欠账率较高,辖区保护盲区较大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完成消防栓6个,达到10个。

2020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1年

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执行

2022年

17

加强消防力量建设

城乡消防服务不均等,消防力量占地区人口数低于国家平均水平,远低于国家标准要求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建精建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加大专职消防队伍征招力度,到2022年,实现各类队站满编执勤;加强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和其他社会志愿消防力量建设。将各类消防力量纳入119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挥,建立完善联勤、联训、联调、联战“四联”机制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8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对标“全灾种、大应急”的职责,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缺配,装备结构有待优化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坚持快补短板、优化结构的原则,着眼城市主要灾害类型特点,按国家标准加快配备各类攻坚及专业装备。到2022年,基本形成与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与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

2022年底长期坚持

19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加强消防水源建设

消防水源与城乡建设不同步,覆盖盲区大,因消防供水不足导致初期控火不及时,小火酿成大灾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结合老城改造、新城区开发、工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按照“快补旧账、不欠新账”原则,加快推进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市政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0

加强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

现有消防信息化实战指挥能力与“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要求仍有差距,各级指挥中心软硬件建设滞后,当前接处警效率不高,灾害信息采集、分析、展示能力不强,各级信息资源掌握不一致,辅助指挥决策效能不佳,指令传输手段、范围单一,移动作战指挥终端应用不足;应急通信体系不够完善、机制还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按照“扁平化、可视化、精准化、智慧化”的要求,对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改造,打造智能指挥系统和智能指挥中心,按标准配齐关键通信装备,定期开展“多站所、多力量”通信演练。完成公安三台合一切割和消防接处警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市级指挥中心完成实战化升级改造

2020年

畅通各社会联动单位的指挥平台对接,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多站所联合应急并资源高度共享的指挥平台体系并实现五级贯通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1

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

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不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应急救援能力不足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针对不同地区建筑特点、生活习惯,配置适合乡村地区使用的消防器材装备,逐步解决乡村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明确乡村消防基础设施的管护责任,做到“建管一体”。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2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建成“智X119”消防大数据中心

平台建设混乱无序、数据不能兼容共享,未按“四个统一”和“共建共享”工作要求建成财政分级保障、统一运维的“智X119”消防大数据平台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建成全省统一的“智X119”消防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和县级“智X119”消防物联网运维中心,并融入政府的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出台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县级财政保障标准

2021年

23

推进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

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程度不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未完成物联网改造;NB-IoT终端连接规模量级低;消防安全重点行业未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市场化推广规模化应用机制不健全,“智X119”品牌示范区建设滞缓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实施物联网改造升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高层公共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成物联网改造。在老旧高层建筑、学生(员工)集体宿舍、养老福利机构、集贸市场、群租房、棚户区、“三合一”场所和其他“九小”场所普及应用智能独立火灾(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在寄宿制学校、员工集体宿舍、医院等电气火灾高风险的人员密集场所安装使用智慧安全用电装置。消防维保服务企业建立消防维保物联网监控系统,对所服务项目的消防设施运行、故障报警等进行实时监控,规范消防维保服务工作流程,提高维保服务质量。打造一批消防物联网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卫健、教育、民政、文旅、邮政、石化、电力、燃气等重点行业建立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全县NB-IoT终端连接数不低于15万个

2020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1年

消防领域物联网连接规模分别实现50%以上增幅

2022年

24

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

消防工作未能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基层站所管理服务资源未整合,基层消防管理体系未构建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5

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火灾防范、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缺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县委组织站所、宣传站所,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司法行政机关、教科体、人社站所,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6

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重点人群消防基本技能不高,企业单位常态化消防培训制度不健全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分批次、分类别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制定企业单位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2022年底长期坚持

27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体验教育

群众对消防安全常识、应急处置及逃生自救等常识缺乏亲身经历和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场所匮乏

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规划所、专职消防队

第8篇

一、推行网格化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村组(居民楼院)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实行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制,确定每个管理网格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或者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开展入户消防宣传,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强化动态监管,确保安全防范到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专门机构或组织,具体负责消防工作。全国重点镇、经济发达镇、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在2013年前要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或聘请相应工作人员;其他乡镇(街道)也要抓紧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在消防安全组织未建立前,要确定某一部门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二、加大火患排查和清剿力度

各级政府要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组织排查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限期搬迁或停用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整改、停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隐患单位和场所,加强建筑工地、建筑材料消防安全管理。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要聘用具有职业资格的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2012年,火灾高危单位和3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实行“户籍化”管理;2014年,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户籍化”管理。

三、建立信用管理机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建立消防信用数据库,实行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记录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守法情况、建设工程业务质量、消防产品质量情况、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检查评估结果等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企业消防信用记录作为审查和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因素。保险公司对有不良消防信用记录的企业,要上调保费费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执业人员擅自降低消防安全标准的,要依法处罚并列入黑名单。旅游部门对消防安全评估不合格的宾馆、景区,在消除隐患之前,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四、发展和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支持消防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出台相关政策,推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社会提供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消防安全咨询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火灾损失评估鉴定、消防安保等服务。严格实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加强社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消防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由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实施专业培训。

五、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消防站及其训练设施建设。发改、财政、住房和建设、规划、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政策、资金、用地等方面予以支持。2012年启动战勤保障大队、特勤消防中队、消防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加快推进小城镇消防供水设施建设,2012年完成应建任务的60%,“十二五”末全部达标。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级政府要制定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并落实建队范围、建设标准、用工性质、工伤抚恤、车辆管理、经费保障和优惠政策。建立消防文职人员“征、管、训、用”工作制度。“十二五”期间,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5人,消防文员30人。稳步推进建制村志愿消防队的组建工作,2012年上半年开展试点工作,下半年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力争2012年完成总任务的30%、2013年达65%、2014年全面完成建制村级志愿消防队的组建任务,配齐消防基本器材。

六、强化经费和装备保障

各级政府要落实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经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工资待遇要与职业高危程度、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加强与省政府、厦门市政府的沟通协商,加快落实厦门援建消防车辆装备建设事宜。2013年底全市所有消防站配齐灭火救援常规装备和特种装备。2015年底前培训基地要完成特勤、举高等训练专用器材配备。加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信息中心、基础通信设施和各级指挥中心建设,建立智能化、扁平化、可视化的指挥体系,实现与测绘地理信息部门之间电子地图资源共享。推动设立消防事业发展基金会,接受社会捐赠,促进消防公益事业发展。

七、完善消防工作检查考评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健全和完善政府及其部门的消防工作考核考评体系,定期对政府及其部门进行考核评价,推动消防工作责任的落实。要将贯彻国务院《意见》与落实省、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确立的工作制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有效统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具体措施,整体推进工作,并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每年,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政府专题报告本地区、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情况和消防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市政府将每年对各地落实消防工作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