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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投资方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21 17:13: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融资投资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融资投资方法

第1篇

关键词:BOT投融资方式;特征;法律障碍;相关建议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的简称。它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在国际上逐渐兴起的一种新的国际投资合作方式。在实务界,BOT现已成为私人融资建设本应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术语。其基本含义是: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一、BOT投融资方式的特征

在我国BOT投融资泛指外商直接投资的一种方式,需要由外商投资法来调整。实际上,就BOT的性质而言,即使在我国它也可适用于内资在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融资。由此,与一般的国际直接投资相比,BOT自身具有多方面的特征。首先,各国的法律和实践表明,BOT方式一般不适用于普通投资领域,而是基本上集中在各国一些可以通过政策获得收入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或服务项目上。其次,在法律关系中,其法律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是其他投融资方式所不具备的,通常主要有:政府、项目公司、银行、项目建设承包商、用户等等。其中,政府的作用最为关键,主要体现在政府特许权的颁发和对项目建营过程的监督上。再次,BOT项目通常规模大,建设时间长,参加者多,协调程度要求高,加之比较容易受东道国政治经济影响,投资分险就比较大而且复杂,主要有商业分险、政治分险、工程技术分险、自然分险等。

二、BOT投融资方式的法律调整

综观国际上的立法和法律实践,可供BOT项目适用和参照的法律有四类:第一,一般的国内投资法及相关法律;第二,专门的BOT法律法规;第三,就某一个项目所专门制定的BOT投融资条例;第四,就BOT某些问题所制定的法规与就某个项目所专门制定的条例相结合,我国就属于这种情况。我国目前BOT方面的法规有: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1995年的《关于以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计委、电力部、交通部在同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具体项目制定的条例如《上海市延安高架路专营管理办法》、《上海市逸仙路高架和蕴川路大桥专营管理办法》等等。在实践中,如果BOT所涉及的问题之解决无法律依据,只得参照其他相关立法如外资法作变通处理。

三、BOT投融资方式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道

目前在我国从事BOT法律实务,存在着一些难题。造成这些难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立法上相互矛盾,相关规定对BOT特性缺乏足够的考虑,可操作性差,以及我国一贯保守的法律实践是主要原因。以下就实践中体现突出的若干问题作以探讨。

1.BOT方式的项目范围的法律障碍。国家计委、经贸委、外经贸部在1995年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除了明确规定禁止外商投资电网、城市供排水、热力管网的建设与经营外,对港口、码头等引进外资也作了限制性规定,如规定不允许外商投资建设与经营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以及装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的建设与经营必须由中方国有资产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等。这些规定的初衷都是为了保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项目不被外商垄断,但这些限制正是对BOT使用范围的限制,实际上也构成了对BOT投资方式的一种法律限制,而现在政府已越来越多地运用BOT方式建设经营基础设施,现有法规的限制已形成了法规与实际情况的脱节。

第2篇

关键词:投融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核方法;内容

投融资企业主要是通过投融资的运行来使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得到有效的提升,运用这样的方式来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和发展。而投融资企业中财务管理是整个内部管理中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全球化发展,会计职能也应该由核算型转变为管理型,消除传统观念的弊端,使财务会计管理方式更符合当代的经济发展形势。财务会计报表是财务管理中的重点内容,同时也是投融资企业决策的主要依据,所以只有详细审核投融资企业的财务报表,才能够保障企业账目的准确性,进而为企业的发展战略提供更为精准的依据,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财务会计报表审核在投融资企业中的重要作用

财务会计报表在投融资企业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其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内容、形式、呈报数据以及相关资料等方面审核。投融资企业在报表核算上工作的严谨状态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报表检查、管理、核算以及控制等工作的质量。同时,企业的财务报表审核工作中需要对报表进行适当的汇总和合并,而这些工作也要基于科学、准确的财务报表审核,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降低报表汇总和合并的重复性,提高报表审核工作的效率,为投融资企业报表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提供一定的保障。此外,投融资企业的业务经营和发展都需要有良好的信誉支持,而投融资企业的科学、准确、透明的财务报表审核工作对企业的信誉有很大的影响,所以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直接关系着企业在投融资行业中的信誉,而投融资企业只有得到合作方的信任才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由此可见,投融资企业中财务报表的审核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投融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核的方法和内容分析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录的审核

1.审核财务会计报表的名称,需要保证报表的名称与明文规定的命名相统一。2.对正式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审核该报表编制单位是否属于专门的编制机构,并要求报表上要有正式的公章证明。3.在报表提交前进行审核,审核报表的提交是否得到编制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的同意,如果已经得到同意,需要具有相关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4.对报表相关资料的备份或者运用进行审核,保证报表相关资料的备份齐全,保证报表在运用上符合要求。5.对报表中的会计科目进行审核,在报表审核中需要注意由于特殊原因产生的会计科目,对这些科目的具体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审核,防止出现不合理或者不准确的问题。

(二)合并审核财务会计报表的形式和内容分析

1.确定财务会计报表是否是汇总的报表。2.对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进行详细的核查和分析,并保证其符合相关规定。3.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报表,确保该报表中的合并差价和少数股东的权益是否明确列出。4.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利润报表进行审查时,需要确定少数股东的收益是否明确列出。

三、投融资企业中对各财务报表关系间的审核

在投融资企业中各财务报表间都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主要包括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等科目的对应关系,报表间的勾稽关系也是报表审核的主要内容。

(一)营业执照和资产负债表间勾稽关系的审核

在投融资企业的营业执照中和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存在企业的注册资本项目和企业的实收资本,这两者间的勾稽关系审核是财务会计报表审核的重点内容,必须保证二者间相等。

(二)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净利润与期末未分配利润勾稽关系审核

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净利润与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间的勾稽关系也是财务报表审核中的内容,在对二者进行审核时需要依据公式进行:期末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期初末分配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应付股利或资本部分。

(三)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利润表的勾稽审查

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中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利润表的勾稽审查同样是财务会计报表中的主要审查内容。该审查项目需要依据相关的公式进行,具体公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存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售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预付账款-(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80%。(其中待摊费用、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费、内部往来以及预付账款等款项都是用期末值-期初值。)上述公式中需要添加大量的数据,所以在审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一定的误差,根据财务会计报表中的重要性原则,按照公式计算得到的数据与真实数据间的误差小于20%即可认为勾稽关系相符,如果高于20%就需要针对审核项目和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在投融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核的过程中,实际数据与审核结果出现不符的情况,需要提供导致数据出现偏差的原因和具体操作事项。

(四)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获取现金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的勾稽关系审核

财务会计表中经营活动获取现金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中科目勾稽关系审核可以采用以下公式进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X1×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17%)+X2×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13%)+(1-X1-X2)×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其他业务利润+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20%营业外收入-当期坏账核销额+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上述公式中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在计算中都是用期初-期末,X1、X2分别表示当期业务销售中的增值税销项税率在按17%和13%计算时业务所占的比例。在公式的计算中同样存在不可避免的误差,所以计算的结果与实际数据间的误差小于20%即可认定为勾稽关系相符。

(五)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与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间的勾稽关系核算

现金流量附表与经营性应收项目中的资产负债表和减少(减:增加)科目中的勾稽关系核算需按照其标准公式进行,公式如下: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期初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期末应收账款、应收据、其他应收据)+(期末预收账款-期初预收账款)。与上述计算相同,计算出的数据与实际数据的误差低于20%的情况下就可以确定为勾稽关系相符;如果在实际审核中发现数据差距过大,需要提供出现差距的原因和具体事项。

(六)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与同资产负债表间勾稽关系审核

现金流量表附表中的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同资产负债表中科目的勾稽关系在审核过程中同样需要依据一定的公式进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期末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应交税费、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期初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账款、应付税费、其他应付款)+(期初预付账款-期末预付账款)。以上公式计算得出的结果与实际数据间的误差在20%以内即可以认为勾稽关系相符。

四、对财务会计报表中异常情况的审核

通过对财务报表的审核可以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比如比率好转具有突然性或者比率优秀具有极端性等,遇到这种状况,财务部门必须要高度重视,并对其进行分析,核查报表的真实度,保障企业财务的安全运行。

(一)比率好转具有突然性

财务会计报表中的比率突然性好转的判断,主要依据本行业的标准值区间进行衡量,利用其中的一个指标在本期和上期的标准值差值进行分析,当本期行业标准区间-上期行业标准区间大于2,就可以确定该项指标存在异常。而这种异常现象极容易影响企业活动的正常运行。在财务会计报表中的区间相关确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其评判的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当数据低于极差值时可以划分到区间1的范围内,当处于极差值和较低值之间时可以划分到区域2的范围内,当处于较低值和平均值之间时可以划分为区域3的范围内,当处于平均值和良好值之间时可以划分为区域4的范围内,当处于良好值和优秀值之间时,可以划分为区间5的范围内,当数值超过优秀值需要划分到区间6的范围内。其实际的对比指标包括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比率等。

(二)比率优秀程度过于极端

比率优秀程度过于极端的判断标准主要通过本行业的相关优秀值来划分和衡量。当投融资企业的一项指标明显优于行业中的优秀值,而且(该指标值/该行业优秀值)-11大于40%时,就可以判断这个指标出现异常。其具体的考察指标包括业务增长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等。

五、投融资企业对相关工程的核算管理

(一)投融资企业对投融资项目的管理

投融资企业在对投融资项目的选择和实施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企业财务管理的规定有序开展,但是举债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例外,在管理中需要遵循企业资金管理的原则。

(二)投融资企业的融资计划编写

为了使投融资企业的融资工作顺利进行,投融资企业需要在每年的年末对下一年度的融资方案进行编写,并交予企业财务部门,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和汇总后,与企业的高层领导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确定最终的融资方案。在融资计划管理中要注意对融资的成本进行控制,如果贷款利息+银行收取贷款的费用﹥20%×银行同期的贷款利率,必须要组织企业的相关部门进行开会研讨进行最终定夺。

(三)投融资企业对工程付款情况的核算

投融资企业财务部门需要每个月对投融资工程的付款情况进行汇总核算,然后根据核算的数据来分析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资金的流向,并将分析的过程和结果编制报表报备给相关部门,并对接下来的工程量进行预算,根据预算的结果来计算工程的资金需求量,从而为投融资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一定的经济保证。

(四)投融资企业日常公用费用的管理

投融资企业的日常支出费用包括租赁费、水电费等,在管理中需要实行总额控制管理。对于专项的款项支出,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按照各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控制,每个项目的预算额度支出需要按照批准的用途以及范围进行明确的记录和列表。

六、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是投融资企业进行战略目标设定、企业投资筹措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企业管理中的重点。在投融资企业管理中以财务管理为核心是保障企业经济利益,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保障。由此可见,投融资企业的管理中必须要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并发挥财务管理工作的优势。而财务管理中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工作又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主要是因为财务会计报表的有效审核可以保证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制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依据。

参考文献:

[1]李云芳.投融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核方法、内容分析与研究[J].财经界,2014(33).

[2]曹云丽.试析投融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核方法和内容[J].现代商业,2013(06).

第3篇

[关键词]低碳金融;集群发展;混业经营;风险投资

低碳金融的兴起与地球变暖及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环保公约——《京都议定书》关联紧密。《京都议定书》规定,从2008到2012年期间,主要工业发达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其中欧盟将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京都议定书》,对各国温室气体的排放作了限制性约束。鉴于各国的减排成本相差悬殊,通常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高出5至20倍,所以《京都议定书》允许有减排责任的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购买减排指标来完成履责,这造就了全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因此,发展河北省低碳金融,真正立足经济舞台,需要制定一系列更为灵活、操作性更强的低碳金融发展方略,为河北省低碳产业发展提供体制和政策保障。

一、提升区位优势,促进碳金融企业集群发展

金融的产生与发展是因为企业的需求,因此,低碳金融的发展取决于低碳企业的存在。低碳金融是指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产生的各种金融制度安排和各种金融交易活动。河北省发展低碳金融的基础应该从低碳企业集群发展人手。一个地区适合于低碳企业投资并集群发展的区位优势,一般由该地区经济所特有的某些因素形成。区位优势可以来自于:投入要素和产品市场的地理位置;投入要素的价格、质量和生产率;政府的政策和干预程度;基础设施状况;社会文化差距;法律和商业法规等。因此,那些劳动力成本低、要素成本低的区域,运输方便、市场潜力大的地区,政治风险小、基础设施好的地区,都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由此而成为低碳企业投资的热点区位。

区位优势理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释为何低碳金融企业愿意到此地区投资发展而不在彼地区投资生产。例如,我国浙江省产业集群在数量质量上都领先全国,因而浙江省的竞争力和人民的富裕程度也在全国名列前茅。无锡、张家界等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实施了产业集群发展战略。因此,低碳产业集群是低碳产业持续发展的成功思路,是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也是低碳金融发展的前提。这表明此地区低碳企业发达,在空间上密集分布,为低碳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对象基础。河北省促进低碳金融与低碳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就是大力促进低碳金融企业集群发展。

国内外研究实践证明,产业集群对一个国家、一个区域、一个城市竞争力的形成和提升都具有重大意义,区位优势是促进高科技产业集群发展至关重要的吸引力。河北省应大力提升潜在区位优势,加强本省低碳产业集群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从而促进低碳金融的相应发展。

二、完善碳金融风险投资机制

风险投资作为一种资本组织形态,最早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到1946年,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Geoger Doriot和新西兰地区的一些企业家共同组织了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简称AR&D),它们专门对一些处于早期阶段的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从而揭开了现代风险投资的序幕。风险投资机制是风险投资的投资主体、投资对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风险资本撤出渠道、政府的监管系统等构成的经济运行体系,在符合低碳产业创业规律的前提下,相互促进、相互制衡的高效运行过程。

我国要在新形势下成为经济强国,河北省要成为经济强省,必须加快高科技低碳产业发展。风险投资作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成果和低碳产业化的主要“推动器”,对我国和河北省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综合竞争力的提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完善河北省风险投资机制是低碳金融稳定发展的保障。例如,在低碳金融初步发展阶段,其投资主体不应是某一个金融机构,应该以“结合体”金融机构的方式完成对低碳企业的金融服务,这样可以减小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这类似保险机构的“共同保险”模式。

从总体而言,碳金融风险投资的运作机制是以市场为基础,其运作过程始终是在市场筛选和过滤机制的作用下进行的,市场筛选和过滤机制是碳金融风险投资运作的重要机制。因此,完善河北省碳金融风险投资机制,首先要加大低碳金融资金来源渠道,扩充资金规模,增强其实力;其次要规范风险投资过程,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机制,培养低碳金融风险投资专业人才;最后要完善低碳金融风险投资运作环境,比如,对低碳产业投资公司实施优惠税收政策等。 三、建立有效的碳金融混业经营模式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和自由化浪潮的不断高涨,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导趋向。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混业经营的国际大环境下,中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应该成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最终选择和历史的必然选择。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分营业务的范围。

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集群的发展可以借鉴欧盟金融改革的成功经验,欧盟内部大市场在成员国之间实行人员、物资、资本和服务自由流通,欧盟区域政策有明确的总体目标:致力于通过实施积极的区域政策以达到缩小区域间差距的目的,使欧盟范围内不同区域达到最大程度的聚合,这一切都为解决区域不平等问题和实现广大地区真正的联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欧盟的金融合作模式可以归纳为“共同稳定、同步发展的区域化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模式”。那么河北省可以根据本省省情,先选出一个区域进行地区碳金融混业经营试点,进而优劣互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促进河北低碳金融混业发展。通过建立本区域低碳金融混业经营促进本区域低碳企业发展之外,更重要的是低碳企业投融资渠道多元化,低碳金融混业经营资金链要远远大于单个单位的资金流量。因此,建立低碳金融混业经营是增强低碳产业资金流动性的有效途径。

四、建立有效的政府扶持机制

在经济结构调整变革和振兴的过程当中,中国金融业既要顺应发展趋势,又需要通过自身的变革,充分发挥金融的引导和调节作用。在全球经济调整的背景下,发展低碳经济,金融服务要先行,对商业银行发展低碳金融业务更是我国金融业加快发展的机遇,这些都离不开政府的支持。金融机构在开展低碳金融服务过程中,面临周期长、技术含量高、政策风险大、企业资信不足等难题,往往无法得刭相应的风险补偿,这不可避免的导致金融业对于低碳项目融资的不积极。虽然当前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是服务低碳经济的一个不错的开端,但绿色信贷对低碳经济发展仍然有限,尤其在低碳金融方面中国金融界没有恰如其分承担并完成使命,这是一个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金融界在低碳金融发展方面的不到位,恰恰反映出国家的导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与此同时银行自身也面临着很多挑战。比如如何准确的去评估新经济模式下各种各样的市场风险,这种适合低碳金融业务的新风险评估体系还没有建立,这就意味着潜在的风险很大。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近几年被各国关注,但现实中成功可借鉴的商业模式少,对于各国金融业而言低碳金融的发展是在摸索中前进,金融业对低碳经济不熟悉,风险程度不确定,造成了金融界发展低碳金融态度谨慎。因此,政府的导向是极其关键的,政府在财政与税收两大角度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对于金融机构的低碳金融业务可以采取税收的优惠,对于跨国低碳融资项目,受益国政府之间按照收益比例相互协商,按比例共同给予财政扶持。

五、培养低碳金融企业自主创新力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熊彼特从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创新的5个方面:采用一种新产品或一种产品的新特征;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开辟一个新市场;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因此“创新”不是一个技术概念,而是一个经济概念:它严格区别于技术发明,是把现成的技术革新引入经济组织,形成新的经济能力。

金融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其核心在于自主创新力。21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热点在中国,中国经济发展的重心在环渤海京津冀都市圈。河北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腹地,近几年经济发展迅速。为促进其经济发展可持续性,关键是培育河北自身低碳经济和低碳金融的创新。因此,政府应对于金融创新加大扶持力度。同时,全融企业为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应积极面对挑战,在加强风险监控体系完善的同时勇于开拓低碳金融新业务,比如,借鉴保险业的共保、分保方式建立大型低碳项目共融业务、分融业务等,这样不但降低了新经济背景下的潜在风险,还促进了自身金融业务的拓展,进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上述表明河北省低碳金融发展与世界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通过对河北省低碳金融发展投资方略研究表明,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应在政府的有力支持下,提升区位优势;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建立低碳金融产业战略联盟;培养本土低碳金融企业自主创新力。以上方面有效结合定会带来河北省低碳金融产业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宫映雪,刘澄.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的理论分析[J].辽 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4).

庄贵阳,气候变化挑战与中国经济低碳发展[J].国际 经济评论,2007,(5).

李真,卢德坤,杨晓静.构建碳金融体系抢占未来制 高点[N].经济参考报,2010 - 04 - 07.

第4篇

【关键词】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一、引言

政府投融资平台作为加强地方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资金筹措平台,尤其在加快地方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项目建设以及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政府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中也面临了不少的问题,投融资平台对资金管理能力不足,资金运行效率不高,资金管理公开不够以及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管控不力等问题较为突出。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转型,更好地为地方建设发展筹集、运作资金已经成为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的重要任务,这对于加快地方的经济转型发展也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

二、政府投融资平台概念及特点分析

政府投融资平台,也就是由地方政府作为机构的出资人,通过采取财政拨款或者是以土地、股权资产等作为机构出资方式,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主要是承担政府主导项目建设的投融资。政府投融资平台成立的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地方政府一些大额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特别是城市基础设施、公益项目、经济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筹集资金,以缓解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政府投融资平台担保主要是以政府的信用为担保,由政府作为连带责任方为融资平台进行债务兜底。政府投融资平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出资方是地方政府,所以政府投融资平台的一些投融资行为都应该以政府的政策制定为导向,主要是为了完成地方政府的有关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关系到地方发展的重大项目。

第二,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融资渠道方面,主要还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融资主体,融资方式中,最主要的是依据政府信用进行银行贷款。在融资方式上,包含了贷款、债券、票据、信托产品以及权益融资等多种方式,由地方政府进行直接或者间接担保。

第三,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资金投资方向上,大多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者是社会民生、公益项目为主,在项目的运作方式上,主要由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各种存量资源、资产以及资金等,代表政府进行项目的运营管理。

第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收益情况也各有不同,按照收益性质来划分,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可以分为公益性投融资平台、准公益性投融资平台以及经营性融资平台等几种方式。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的背景分析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设立,根本上还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不足等问题,不同经济发展形势下,不同地方的发展条件以及发展环境的变化,势必也会造成投融资平台功能要求的变化。在当前形势下,加快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需要。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作中的问题要求必须转型发展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运作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需要加快转型,才能适应地方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当前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现阶段很多投融资平台在经营管理中普遍存在着政企不分的问题,特别是对于有关项目建设以及融资任务等,往往不是以融资平台自身实际发展需要进行科学决策,而是被动地接受地方政府的任务,投融资平台日常管理中的一些项目建设、经营管理以及投融资活动等,也都需要经过层层审批,管理灵活性不足。

(2)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盈利能力较差。很多投融资平台资产总量规模较小,资产的质量不高,这直接造成了投融资平台的融资能力不足。此外,很多投融资平台的建设项目资产收益结构不合理,收益整体较少,特别是一些周期长、收益低的项目较多,导致了投融资平台经常出现现金流紧张问题。

(3)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资渠道少。过度依赖银行贷款,是目前大多数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就造成了当遇到货币信贷政策收紧的情况下,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信贷进行融资的难度会越来越大。

2.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要求需要尽快推动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

在政策环境方面,近年来,国家出台的新预算法、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等一系列政策,对地方政府债务如何借、如何还、资金如何运作等等,都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这也要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应该紧跟政策的调整变化,积极转型发展,调整自身的经营管理运作模式,以适应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系列要求。

在外部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增速下滑,经济发展下行压力日趋明显,货币政策日趋收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等等,对各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很多地方面临着财政收支吃紧的问题,无论是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还是地方政府的信用担保能力等,都受到了直接的影响,要求应该积极推进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以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

四、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对策

1.转变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理念。在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也应该积极的转变发展方向,促进投融资平台朝着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投融资平台的运作过程中,应该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大的形势,充分利用好市场经济杠杆,以实现投融资平台的资产盈利作为管理目标,在内部管理过程中综合采用资产重组、资本运营等一系列的手段,运用现代化的全面预算、成本控制、风险管控等管理手段,强化投融资平台的运作管理,实现较高程度的资产化运作。

2.优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治理结构。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管理过程中,应该注重不断地健全完善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建立平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平台董事会、监事会设置,提高投融资平台在内部管理决策、项目安排、人事任免以及大额资金运作方面的自主管理能力,打造具有清晰产权界定、明晰权责归属、政企分开运作、现代企业管理的投融资平台,以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实现管理水平的提升。

3.不断增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生存能力。在这方面,首先应该在改进投融资平台的运营能力上下功夫,重点是加快平台资源的整合,通过经营权、产权转让、委托运营或者是企业合作、股权合作等方式,吸引外部资本的进入,增强资源整合能力,提高投融资平台的整体实力。其次,应该注重适当的拓展延伸投融资平台的运作经营范围,按照不同地方的际发展情况以及产业布局要求,在一些具有较高关联度的产业、具有较好经济效益的新兴产业项目以及高科技领域行业等,加强投融资力度,积极培育新的利润点,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长远发展提供后劲。

4.构建更加灵活更加多元的融资体系。提高融资能力,是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经营管理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在融资渠道方面,应该坚持市场化、高效、便捷、灵活低原则,积极拓展融资渠道。投融资平台可以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既要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也应该通过BOT、ABS、PPP、TOT等项目合作模式,在公共服务产品投融资中积极地吸引外部社会资本介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项目的融资能力。

5.加强对风险的管控。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阶段,应该将风险的管控作为重点,特别是应该制定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分类妥善处置化解存量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同时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的统计监控,建立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及时分类处置风险事件,实现债权人和债务人合理分担风险,防范财政风险问题的发生。

五、结语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积极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转型发展,应该积极转变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理念,提高对资金运营管理的能力,构建更加多元灵活的融资体系,完善平台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功能,为城市建设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参考文献:

[1]梁涛.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及其资本结构优化研究[D].天津大学,2011(5).

第5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实施阶段;投资控制

1.引言

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主要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准备、施工安装、生产准备、竣工验收等阶段,工程投资的管理与控制贯穿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工程投资的管理与控制,就是在建设全过程各个阶段把建设工程投资的发生控制在既定的投资限额内,随时发现和纠正发生的投资偏差,保证项目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力求在项目建设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工程项目经过决策立项后,设计就成为工程建设的关键。设计应从安全、功能、标准和经济方面权衡,确定一个合理的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概算力求准确、不漏项,并要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一旦确定了设计方案,完成施工图后,工程投资控制的工作重点就转向了工程实施阶段。

2.工程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内容和方法

2.1投标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投标阶段要充分利用招投标这一有效竞争手段进行工程投资控制。一份严密、准确的招标文件能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合理性、合法性、减少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的纠纷,维护双方利益,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

准确清晰的工程量清单,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首要手段,因此要努力做好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的拟定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或审核。招标文件实行相关部门会审制,重点审查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的技术要求、投标报价的要求、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特征描述的详细性、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针对工程的具体特点,对不适用的条款进行适当调整,使之更加合理、公正。审核标底(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重点审查清单项目名称、数量。对项目特征、工作内容要详细描述,要尽量做到工程量清单不缺项漏项,因为现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是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量的风险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如数量不准确、漏项、缺项、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势必会给以后的结算埋下隐患。为避免串通投标,肆意抬高报价,可采用招标控制价,以达到合理控制招投标价格的目的。对于工程中的大型材料和设备,可由建设单位单独进行招标采购,提前做好材料、设备供应计划,掌握市场行情,有效降低材料、设备总费用。

2.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按质按期完成。严把设计变更关。确保工程变更程序的规范性、变更签证的责任性、变更造价的及时性。严把签证关。签证不仅是现场确认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日后维护和修复、结算时的原始资料,一旦涉及合同价变化时,它还是调整或换算定额的重要依据,因此要严格签证程序,并做到及时签证、及时处理,及时核实工程变更的内容是否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符,工程量的签证是否合理准确。基本方法是: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执行。严把材料价格关。材料控制也是影响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要密切关注市场行情,了解价格动态,认真核对现场所用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严把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严格按程序办理工程进度款。

2.3结算审核阶段投资控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开展工程结算审核不仅要严格,而且要准确。严格审查竣工结算编制原则和计价原则是否与招标文件、合同约定一致,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严格审查工程量编制是否与竣工图纸一致,变更工程量是否真实,计入结算的变更工程量是否属于建设方的责任。严格审查定额(清单单价)套用或换算是否准确、取费是否合理。严格审查设计变更、隐蔽验收记录、工程签证等程序是否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手续是否齐全。严格审查材料设备单价是否经发包人签认等,以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

3.结语

工程实施阶段的投资控制是一项集管理、技术、质量、施工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要求工程投资控制人员应具备工程知识、经济知识、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加强专业素质、知识结构、执业职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训练,处理好进度、质量、造价三方面的关系,努力做好投标、施工和结算审核这三个阶段的投资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控制建设工程投资。

参考文献

[1]金雷.浅谈建设工程中甲方管理的几个重要环节[J].大众科技,2005,(12).

第6篇

关键词:地方投融资平台;常见问题;应对措施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指地方政府为了融资用于地方项目建设,所组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这些公司通过地方政府所划拨的资产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再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承诺,重点将融入的资金投入政府需要投资的项目之中。

一、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主要职能

地方投融资平台名称各异,但主要功能有以下六种:

(一)融资职能。地方投融资平台可以依托政府信用、土地资源和其他优良资产,开展与外界特别是银行的合作,其实质是通过政府的各种软硬承诺提高信用等级,获得银行对项目的资金支持。

(二)投资职能。负责政府指定项目的投资开发,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偿还政府指定投资项目的贷款本息。主要是投资大、收益低,公共特征强的项目。

(三)项目管理职能。建设并管理政府交办的项目;主要管理政府安排的项目资本金及项目建设资金;参与政府指定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变更、验收、决算管理。

(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职能。根据政府授权,经营政府优良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兼负地方国有企业的改制功能。

(五)专业经营职能。对本地区经济发展影响较大的资源、公共设施等行业进行地方行政专营,加大这类企业的社会责任。

(六)引资合作职能。为吸引外来资金,通过政府投融资平台开展对外合作,打消外来资金对地方壁垒的顾虑,促进地区发展。

二、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展中常见的问题

(一)法人治理结构问题

地方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人治理结构本身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完善的法人治理至少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通常由政府单独出资或主导,在法人治理方面股东会自然欠缺,甚至董事会也不完善,通常仅设置董事长,监事会更被置于可有可无状态。二是法人治理水平低下。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政府出资性质,即使在法人治理结构完整的情况下,也经常出现政府官员任职、经营层与决策层高度重叠、职业经理人缺乏等现象,使得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水平低下,管理效率不高。

(二)投资决策机制问题

在投资决策机制中,地方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行政决策代替经济决策。作为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通常被地方政府视为执行行政决策的机构,以行政规律代替经济规律处理问题,为地方投融资平台的经营留下了诸多隐患。二是决策程序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由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经常要接受和执行经济决策,内部的决策流程常常受到干扰和破坏,久之,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就不再重视决策程序建设,成为一言堂或走形势,决策失误大大增加。

(三)资本金与债务问题

在资金方面,地方投融资平台存在的问题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不计成本大幅举债。据初步统计,截至2009年8月,全国共有3000家以上的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其中70%以上为县区级平台公司。2008年初,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投融资平台的负债总计为1万多亿元,到2009年中,则迅速上升到5万亿元以上,其中绝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一些地方投融资公司甚至变相非法集资。而这些融资又大部分投向了短期内没有收益或收益很低的基础建设投资,企业的现金流平衡十分脆弱。二是没有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我们知道企业的资本金水平实际决定了融资水平,地方投融资平台通常没有完善的资本金补充机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急于从平台中获取资金,地方投融资平台造血和输血机制都不完善,结果不少地方投融资平台成为了一颗债务炸弹,对金融系统、地方财政和社会都形成了潜在威胁。三是没有建立起现金流平衡机制,虽然拥有很多资产,但是这些资产经营能力很弱,形成经营现金流很少,融资现金流巨大,自由现金流几乎没有甚至为负,作为企业实际上无法生存。

(四)考核与薪酬问题

在经营层面,地方投融资平台经营业绩的考核和薪酬成为主要问题。主要表现有三:一是考核主体和内容缺乏。地方投融资平台由谁进行业绩考核通常并无明确主体,加之主要执行的是政府决策,很多考核企业的业绩指标不适用于地方投融资平台。二是薪酬僵化或薪酬无度。一些地方投融资平台比照的是公务员的薪酬办法或事业单位的薪酬办法,结果人浮于事,企业活力缺乏,另一些企业则薪酬高涨,薪酬水平与业绩水平不符。

(五)发展方向问题

地方政府成立投融资平台,其主要任务是进行政府投资的项目建设,那么项目完成后是否还需要投融资平台,投融资平台是阶段性存在还是长期存在,其存在的基础和退出的条件是什么,这些问题都从根本上影响着投融资平台的定位,进而影响着其运作模式。

三、主要应对措施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完善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结构,就是要真正建立起“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社会投资增长机制,运用多种融资手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引进战略合作者,引进多元主体,只有多元主体参与,法人治理结构才能逐步完善。二是推进管理层的职业化。只有管理层的专职化和职业化,才能提高投融资平台的法人治理水平。

(二)建立分类投资决策机制

地方投融资平台通常面临政府投资任务和市场投资双重任务,因此采用分类决策机制能较好地解决投资决策问题。一是对政府交办的投资任务要完善投融资政策,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使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和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通过完善科学决策程序,建立政府投资决策咨询评估制度,实现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二是对地方投融资平台自主投资项目,要加强投资程序建设,严格执行内外部投资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权力制衡机制,加强项目跟踪协调管理,完善稽查制度,提高决策水平。

(三)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地方投融资平台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债务管理模式。要建立"负债有度、总债有数、用债有方、偿债有钱、管债有规、举债有责"的科学、规范、合理及切实可行的债务管理模式和偿债长效机制。要将政府性负债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偿还本息等计划纳入预算控制,建立政府偿债基金和债务风险预警、监控、评估机制。二是要建立资本金补充机制。地方政府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在经营中产生的政策性亏损要通过注入资本金进行弥补,这种弥补机制对于加强平台管理、防范金融风险、提振政府信誉有百利而无一害,是政府在处理长期发展和短期利益中必须衡量和处理的,也是政府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

(四)建立科学的的考核与市场化的薪酬体系

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是由一组既独立又相互关联并能较完整地表达评价要求的考核指标组成的评价系统,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有利于评价地方投融资平台运转状况,是进行平台持续经营的基础,也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素。地方投融资平台绩效考核体系要兼顾平台运营的政策性和市场化特点,因企制宜,以客观、全面、公正为要务。在科学考核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通过市场化的薪酬体系促进投融资平台保值增值。

(五)明确投融资平台的社会责任

目前地方投融资平台强调政府责任的多,强调市场化经营的多,但对投融资平台的社会责任常常忽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转型,今后投融资平台需要在民生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这就要求地方投融资平台建设好三个机制:一是盈利机制,地方投融资平台无论是依靠自身发展还是依靠政府支持,都首先要建立起盈利机制,依靠政府补贴的投融资平台没有发展前景,完成政府任务后应收缩和退出。二是履行社会责任机制。地方投融资平台受到政府倾斜支持,成立之初就饱受争议,只有建立起履行社会责任机制,例如分红于民生,退股于民营,才能实现这类公司的社会价值,才有长期发展之必要。三是建立起监督机制。任何企业本身就受政府监督、市场监督和客户监督。地方投融资平台由于本身政府出资主体的特殊性,出资资源的公共性和自然及行政的垄断地位,更应严于一般企业的监督,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是地方投融资平台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参考文献:

[1]李国峰.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地方政府投资行为分析[M].企业管理出版社,2008.

第7篇

关键词:对赌协议投资方估值调整目标公司

一、引言

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VAM),是为了解决融资过程中双方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投资风险,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签订一系列金融性条款,目的在于避免对被投资企业现有价值争论不休,共同设定企业未来业绩目标,以实际运行绩效来调整企业估值、股权比例等,是一种衍生性的金融工具。海富投资案一波三折,引爆了对赌协议合理性和合法性之争,被称为“对赌第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落槌,仍然争议不断,限于篇幅,就投资方与目标公司控制股东(下称融资方)现金补偿条款效力为研究对象。

二、对赌第一案中投资方与融资方现金补偿条款效力的司法观点

(一)案件简介

2007年11月目标公司众星公司、海富公司(投资方)与迪亚公司和陆波(合称融资方)共同签署了增资协议,约定众星公司注册资本为384万美元,各方同意海富以2000万元溢价增资,增资后占3.85%股权。协议约定目标公司2008年净利润不低于3000万,未达目标,投资方有权要求目标公司予以补偿,未能履行补偿义务,由融资方履行。补偿金额=投资金额(1-2008年实际净利润/3000万)。同时约定如未能上市,投资方有权要求融资方回购,回购价格保证其实际享10%年收益率。2008年目标公司盈利仅为26858.13元,海富公司向兰州中院提起要求目标公司、融资方等向其支付补偿款1998.2095万元。

(二)三审司法观点回放

1.兰州中级人民法院观点

兰州中院认为增资协议书要求目标公司补偿,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第8条关于利润分配应按注册资本比例及公司章程约定条款不一致,损害了公司和债权人利益,不符公司法第2条第1款规定,直接驳回投资方诉请,对于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就现金补偿的效力未发表意见。

2.甘肃高级人民法院观点

甘肃高院认为目标公司完不成一定净利润,要求目标公司及原股东予以现金补偿,违反了投资风险共担原则,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金融法规认定无效,故撤销一审判决,判决目标公司及融资方返还列入资本公积金的1885.2283万元及利息。

3.最高人民法院观点

最高院认为海富公司未主张返还投资款,二审判决超出诉请错误。投资方从目标公司获得补偿,使其脱离公司经营业绩获取固定收益,损害公司及其他债权人利益,一二审认定正确。二审认定名为联营实为借贷无法律依据,融资方对投资方补偿不损害公司及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是当事人真意为有效。融资方对补偿金额及计算方法未提出异议予以确认。

(三)三审司法观点的解读及评析

1.兰州中院观点解读及评析

一审判决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要求目标公司现金补偿因与规范目标公司的法规和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不一,且损害目标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而无效;二是协议约定的负第一补偿义务的目标公司无需补偿,作为第二义务人融资方亦无需补偿。

一审判决第一层含义有偷换概念之嫌疑,将现金补偿偷换成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限制否定现金补偿效力。目标公司估值过高时投资方利益受损,此时由目标公司将之前获取的过高溢价增资收益以现金方式补偿给之前受损的投资方,为估值调整之本意,与目标公司利润之分配有别。第二层应是认识到对赌协议原意,融资方与投资方为一般保证关系,值得肯定。

2.甘肃高法院观点解读及评析

二审观点立论基础在于根据对赌协议内容,即便目标公司经营不善,甚至亏损,投资方无需承担经营风险,且仍然能保有一定的收益,属于以联营为名,行借贷之实,违反金融法规而无效。此观点忽略了以下问题:第一,现金补偿问题并非会使得投资方无需承担经营风险,并保有一定的收益,真正使投资方无需承担经营风险是投资方享有股权回购请求权。第二,双方通过对赌协议融资目的在于谋求上市,共同获取更高的利益,现已经沦为常态商业模式,与名为联营,实为借贷出台之社会背景有巨大差异。第三,赌协议本身之现金补偿条款之本质未做充分考虑。

二审判决存在以下悖论。其一,既然认定对赌协议无效,海富公司基于合同有效为假设的请求应当予以驳回。在投资方未基于合同无效主张返还投资款的情况下,直接予以返还违反了不告不理原则。其二,既然二审法院认为名为联营,实为借贷而无效,既然无效,应全额返还,为什么仅返还投资款得溢价部分1885.2283万元,而非投资款的2000万元呢?

3.最高院判决的解析及评价

最高院的判决对二审对超出诉请部分予以纠正正确,对于认定目标公司对投资方现金补偿损害了目标公司利益而无效已经剖析,不再赘述。就融资方对投资方现金补偿,从判决有两层含义:第一,投资方与融资方进行现金对赌模式并不损害公司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是有效的。第二,判决虽然支持投资方现金补偿的诉请,不是基于现金补偿金额和计算方式合理,而是未有人提出异议。该判决为融资方关上了一扇门,又打开了另一扇门,预示对现金补偿条款会因是否公平而存在效力瑕疵,故不能过分夸大其“正面意义”。但实践中,“正面意义”似乎被夸大了,该案之后笔者收集资料未曾发现投资方与融资方现金补偿条款被否定或限制。另外,最高院的判决忽略了融资方才承担现金补偿责任具有补充性和从属性,违反了担保法第5条主债无效,从债也无效之规定。

三、对赌协议中投资方与融资方现金补偿条款效力的展开

投资方以受让目标公司股东(融资方)股权的方式投资的,一般以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作为股权估价的依据。若目标公司不能实现预期盈利,意味着目标公司股权在转让时价值被高估,此时由融资方对投资方予以一定的现金补偿符合对赌协议估值调整之本质,效力争议不大,不再展开。 对赌协议中,投资方与融资方现金补偿条款效力以下两方面值得探讨。

(一)在溢价增资的模式下,对赌协议中融资方对投资方承担完全的现金补偿条款是否有效

司法实务的主流观点认为,融资方从溢价增资中获取了高额利益,在未达约定盈利目标的情况下,由其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既不损害目标公司、第三人利益,也符合公平合理,认定有效。具体理由如下:第一,融资方虽然未直接获取投资利益,但在溢价增资的模式下,融资方因投资方投资而分享了溢价部分的股东权益,若成功上市,还能获取上市收益,故其有实际获利,由其现金补偿公平合理。第二,在目标公司不能实现盈利目标的情况下,约定融资方将错误估值而分享的权益以现金方式补偿给投资方,并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债权人利益,也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第三,投资方此前因溢价增资所承担的高风险,通过与融资方对赌使其获得对方的现金补偿而实现了商事交易的公平、合理。第四,由融资方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有利于降低投资方错误判断公司股权价值的投资风险,也有利于达成对融资方的激励和约束。

溢价增资的模式下,融资方承担完全的估值调整义务是值得商榷的。

其一,融资方承担现金补偿义务,可能违背对赌协议估值调整的初衷。

若目标公司未能按约实现盈利,可认为增资时股权估值过高,目标公司获取超额增资,现金补偿乃基于之前过高估值的调整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融资方承担显然有违制度设计初衷,全体股东均为间接受益主体,投资方也在其持股比例内有一定受益,融资方享有部分溢价增资利益却承担全部估值调整义务,极为不公。

其二,判决融资方为现金补偿唯一义务方,有违当事人真实意思。

溢价增资中的对赌协议的现金补偿乃是对目标公司股权估价过高的调整,在对赌协议中多约定由目标公司承担估值调整的现金补偿第一义务,由融资方承担第二义务,但是实践中却将融资方作为现金补偿唯一义务人,这不仅有违估值调整的初衷,也违背了当事人的真意。如前海富投资案中认定融资方为唯一义务人,甚至剥夺了追偿权利,这与协议约定融资方对目标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真意相违,甚至有违股东优先责任原理。

其三,在溢价增资模式下由融资方承担完全的估值调整的义务,对投资方进行完全现金补偿,可能损害融资方债权人的利益而有被撤销的风险。

前述融资方并没有完全享受溢价增资模式下投资所带来的全部利益,特别是法院限制融资方向目标公司追偿的情况下,意味着融资方无偿转移资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给投资方或目标公司,最终减少了融资方自身责任财产,使融资方债权人处于不利地位,可能落入《合同法》第74条可行使撤销权范畴。当融资方存在资不抵债更是如此。

(二)对赌协议中现金补偿的计算方式是否公平合理

就笔者统计的诉讼案件中,现金补偿的计算方式常见的有以下两种:

第一种方式:现金补偿价款=投资款(1-实际净利润/承诺净利润)。该计算方式本身不公,以对赌第一案海富投资案为例,投资方投资2000万元,出资15.38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85%,其余计入资本公积,而最终判决融资方获补偿1998.2095万元,2000万元投资款被调整掉后实际出资仅为1.7905万元(人民币),却享有目标公司3.85%股份,15.38万美元注册资金,投资方获超额利益。(2014)浙绍商初字第48号更显该调整方式利益失衡,投资方投资12880万元,占注册资本金2300万元,占目标公司20.91%股权,其中三年承诺利润分别为8000万元、1.5亿元、2亿元;2012年、2013年实现利润分别为3489.1787万元、2562.5609万元。2012年、2013年需补偿投资方合计17942.0365万元,远超投资款12880万元,并享有目标公司20.91%股份。这不仅偏离了估值调整本意,还具很强“赌”性,遗憾的是仍然获法院认可,有检讨余地。

第二种方式:采用市盈率为现金补偿的计算方式,在该种模式下一般用以下三个公式组合调整:公式一:预估总市值/认购股数=预付入购金额,预估业绩N倍市盈率=预估总市值。公式二,实际业绩N倍市盈率=公司实际总市值;公司实际总市值 /认购股数=应付入股金额;公式三:调整机制:返还(多付入股)金额=预付入股金额-应付入股金额。市盈率是股权价值评估的一个重要指标,国际投资中较常采用,根据业绩进行双向调节,追加或退还投资款,符合估值调整本意,应被认可。但极端情况下仍有利益失衡可能。如没有盈利时,使得当时增资股权/股份价值(价格)立刻降为0,这时投资方可以要求返还所有投资款,但仍保有目标公司股份,利益失衡严重,仅凭动态盈利情况基于约定市盈率进行估值调整,仍然是有缺陷,采用动态市盈率和静态所有者权益综合运用情况下,才能符合公平合理。

采市盈率为基础计算现金补偿方式(估值调整机制)为国际惯用方式,但我国诉讼实践中却极为少见,可能是该种调整机制较为公平不易发生纠纷,抑或是该复杂金融工具未被我国市场广泛采纳,不得而知。

在溢价增资模式下对赌协议,由目标公司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最为符合估值调整的本意,司法实务由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不仅违背了估值调整之本意,还可能存在被撤销或认定为无效的风险中,实务中,现金补偿的计算方式亦过于简单,未能体现估值调整之本意,有显失公平之可能而有被撤销之嫌疑,建议对赌协议之估值调整之本意,确定现金补偿主体,并确定合理计算方式,防范风险。

参考文献:

[1]华亿昕.对赌协议之性质及效力分析――以合同法与公司法为视角.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1)

[2]胡晓珂.风险投资领域对赌协议的可执行性研究.证券市场导报,第2011(09)

[3]傅穹.对赌协议的法律构造与定性观察.政法论丛,2011(06)

作者简介:

第8篇

一、公司介绍

1、公司简介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成立的时间、注册资本金、公司宗旨与战略、主要产品等,这方面的介绍是有必要的,它可以使人们了解你公司的历史和团队。

2、公司现状

在此将您公司的资本结构、净资产、总资产、年报或者其他有助于投资者认识你的公司的有关参考资料附上。如果是私营公司还应将前几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以附件形式提供。如果经过审计请注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如果未经审计也请注明。

3、股东实力

股东的背景也会对投资者产生重要的影响。如果股东中有大的企业,或者公司本身就属于大型集团,那么对融资会产生很多好处。如果大股东能提供某种担保则更好。

4、历史业绩

对于开发企业而言,以前做过什么项目,经营业绩如何,都是要特别说明的地方,如果一个企业的开发经验丰富,那么对于其执行能力就会得到承认。

5、资信程度

把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工商、税务等部门评定的各种奖励,或者其他取得的荣誉,都可以写进去,而且要把相关资料作为附件列入。最好有证明的人员。

6、董事会决议

对于需要融资的项目,必须经过公司决策层的同意。这样才更加强了融资的可信程度,而不是戏言。

二、项目分析

1、项目的基本情况

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物业类型、工程进度等,都是房地产开发的基本情况,需要在报告中指出。

2、项目来历

项目来历是指项目的来龙去脉,项目的上家是谁,怎么得到的项目,是否有遗留问题,是如何解决的等情况。

3、证件状况文件

项目是否有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许可证、开工证和销售许可证等五证的情况。需要复印件。

4、资金投入

自有资金的数额、投入的比例、其他资金来源及所占比例、建筑商垫资情况、预计收到预售款等情况等,方便了解项目的资金状况。

5、市场定位

指项目的市场定位,包括项目的物业类型、档次、项目的目标客户群等

6、建造的过程和保证

项目的建筑安装过程,如何得到保障可以如期完工。而不会耽误工期,不会导致项目无法按期交付使用。

三、市场分析

1、地方宏观经济分析

房地产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受到地方经济的影响比较大。而表征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指标等数据和经济发展的定性说明等需在本部分体现。

2、房地产市场的分析

房地产市场的分析比较复杂,而且说明起来可繁可简。简单说需要定性分析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平均价格,各种类型房地产的目标客户群等。复杂些说明则需要在时间数轴上表征价格的走势波动,但是,因为很多地区没有进行常规的价格跟踪,所以,严格数据的分析很难完成,但是可以通过典型项目的分析来代替。

3、竞争对手和可比较案例

分析现有的几个类似项目的规划、价格、销售进度、目标客户群等,同时,也需要罗列一些未来可能进入市场竞争的对手项目情况,以及未来的市场供应量等情况。

4、未来市场预测及影响因素

未来的市场预测很难预料,但是可以通过市场的周期的方法和重点因素分析法等分析方法做出预测。

四、管理团队

1、人员构成

公司主要团队的组成人员的名单,工作的经历和特点。如果一个团队有足够多经验丰富的人员,则会对投资的安全有很大的保障。

2、组织结构

企业内部的部门设置、内部的人员关系、公司文化等都可以进行说明。

3、管理规范性

管理制度,管理结构等的评价。可以由专门的管理顾问公司来评价和说明。

4、重大事项

对于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 财务计划

一个好的财务计划,对于评估项目所需资金非常关键,如果财务计划准备的不好,会给投资者以企业管理者缺乏经验的印象,降低对企业的评价。本部分一般包括对投资计划的财务假设,以及对未来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预测。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等内容。

其中,对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和流动性要求较高。

六、融资方案的设计

1、融资方式

(1)股权融资方式(注:股权和债权方式是两种最主要的方式,但是,还有很多不是某一种方式所能解决的,而是几种方式在不同的时间段的组合。这部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否能够取得资金,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融资方案解决各方的利益分配关系。)

方式:融资方式将以融资方(包括项目在内)的股权进行抵押借款

这种投资方式是指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拥有能产生较高收益项目的公司,协助融资人快速成长,在一定时间内通过管理者回购等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

操作步骤: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

A、对融资方的债务债权进行核查确认

B、签订风险投资协议书:确定股权比例、确定退出时间、确定管理者回购方式、确定再融资资金数量及时间、确定管理上的监控方式、确定协助义务。

C、在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债权融资方式

方式:投融资双方签定借贷合同进行融资,确定相应固定利率和收回贷款的期限。

(3)债转股的融资方式

投融资双方开始以借贷关系进行融资,投资方在借贷期间内或借贷期结束时,按相应的比例折算成相应的股份。

(4)房地产信托融资

(5)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

在不同的时间阶段用不同的融资方式。在项目的初级阶段主要以股权融资方式为主,因为对融资方来说这个阶段的资产负债情况不会有很大的压力;在中后期阶段可以运用股权、债权方式,这个阶段融资方对整个项目有了明确的预期,在债务的偿还上有明确的预期。

2、融资期限和价格

融资的期限,可承受的融资成本等,都需要解释清楚。

3、风险分析(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所以应该说明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是什么,如何克服这些风险。)

对投资融资双方有可能的风险存在作出判断。

A、投资方的投资资金及收益风险在项目无法启动的情况下将一直独立承担投资资金成本,及追加资金成本。

B、投资方不能有效监控好管理者的经营从而产生新的债务而产生的连带风险。

C、破产风险

D、融资者对投资者的信用没有得到确定而产生无法回购的风险

E、融资者为掌控全局经营,在回购时利益出让增加风险。

F、融资者提前回购而付出的资金成本风险。

风险化解方案

A、资方对是否资金进入后可以完成计划要进行评估和测算。

B、投资方对融资方的项目进程进行监控,并按照进程需要分批进行投资款的专款专用。

房地产融资计划书

C、投资方对融资方的相关项目所签订的合同进行核审后,评估其付款和还款能力。

D、资方审核融资方的还款计划可行性,一旦确定后将按还款计划回款。

4、退出机制(绝大多数的投资都不是为了自用,而是是为了获利,因此都涉及到退出机制问题,所以,需要在此说明投资者可能的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

A、股权方式融资的退出

项目进行中投资方退出;

项目完成投资方退出一种方式是融资方按时按预定的回报率加本金额度进行现金回购股份,第二种是融资方按投融资双方约定的价格及相应的物业面积的形式回购股份,第三种投资方享受整个项目的分红;

B、债权方式融资退出

项目进行中投资方退出,可以用违约今的形式控制;

项目完成投资方退出,按时还本付息;

5、抵押和保证

在涉及到投资安全的时候,投资者最关心的是如何保障投资的安全。而最有效的安全措施就是抵押,或者信誉卓著的公司的保证。

6、对房地产行业不熟悉的客户,需要提供操作的细节,即如何保证投资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