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1 17:13:1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城乡规划规划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__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__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好《城乡规划法》,全面加强与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促进城乡规划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我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迅速掀起了学习城乡规划法的热潮,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就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
《城乡规划法》的颁布与实施,充分体现了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理念,将有利于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为了搞好宣传,我局成立了学习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确定20__年12月24日—20__年1月1日为《城乡规划法》集中宣传周,宣传周主题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共建美好和谐社会”,并制定了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策划了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1、认真学习,领会精神。我们首先组织本局全体职工,从11月份开始每周一安排2小时集中学习《城乡规划法》,并结合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展开热烈讨论,认真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了进一步深刻领会《城乡规划法》精神,确保全体职工全面掌握《城乡规划法》,我局在安排相关人员到省建设厅参加《城乡规划法》培训学习的同时,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了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平均成绩96分,并根据考试中出现的较为突出的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授课讲解,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打好了基础。
2、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电视电话会议。为了广泛宣传《城乡规划法》,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我局在12月26日牵头组织建设局、土地局、房管局、执法局、园林局,参加了建设部组织召开的全国《城乡规划法》宣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主持会议并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对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讲话精神,建设部副部长姜伟新作了重要讲话,阐述了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的重要意义,部署了贯彻实施工作;会后,省建设厅就甘肃省宣传贯彻《城乡规划法》进行了安排部署。我们认真听取了上级领导部门的具体安排,把法规条文,上级安排和我市的实际情况结合在一起,吃透文件精神,提高了宣传贯彻和实施《城乡规划法》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3、召开座谈会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20__年12月27日下午,我局在XX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学习座谈会。会议由市城乡规划局局长XX主持,市委常委XX,市人大主任XXX,市政协副主席XXX,等市上领导和市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执法局、房管局、区建设局主管领导及各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共1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畅谈了我市对《城乡规划法》的认识理解,回顾了《城市规划法》实施期间我市规划建设方面的成绩,并就如何贯彻实施好《城乡规划法》,有效发挥规划调控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既向与会领导及单位宣传了城乡规划法,也取得了在座领导及相关部门的理解与支持,达到了很好的效果。
4、通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我局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我市城乡建设成就。在电台反复播放宣传城乡规划法的要点及相关知识;利用电视台滚动字幕,反复宣传城乡规划法及宣传
标语;通过酒泉日报设立专栏进行组稿宣传,刊登了市委常委和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的署名文章,并在报刊上开展了城乡规划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确保城乡规划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5、上街设立宣传点,扩大宣传范围。为使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提高宣传成效,我局通过在市区重点路段悬挂横幅,组织老年义务宣传队上街流动宣传等形式向市民宣传《城乡规划法》。并就主要路段规划改造、违法建筑查处、规划公示效果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市民进行对话,热情解答市民的政策咨询,使广大城乡居民充分了解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与有关规划内容,激发了城乡居民参与、支持和监督城乡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城乡居民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领导带头执行规划,建设单位自觉落实规划,广大群众自觉维护规划的良好氛围。
三、今后的思路
1、认真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立足实际,注重城乡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土地资源、公共空间和城市建设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2、进一步加大《城乡规划法》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制作宣传专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城乡规划法》,让群众充分理解《城乡规划法》,自觉参与到监督城乡规划的行列中来,从而使《城乡规划法》得到更有效的贯彻。
3、依照《城乡规划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局城乡规划相关规章制度。
4、进一步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加大投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我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部署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这次会议本来打算组织与会同志到现场参观县城和部分镇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由于考虑到参观点比较散,为了节省时间和资源,我们就将这些参观点制作成录像视频来展示。刚才,进强同志传达了省、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利鹏、国辉同志就分管部门的工作谈了他们的意见。廖火副县长客观、全面地总结了*年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并就如何做好今年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廖火副县长的讲话稿内容比较充实,会上他只挑出提纲来讲,希望大家会后认真阅读贯彻执行。同时,会议还对*年镇村建设“三四五”工程竞赛活动和村庄整治的先进镇村进行了表彰。等一下叶书记还要作重要指示。借此机会,我讲四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城乡规划问题
今天,会议给每位与会者分发了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修改的程序、规划监督检查、违反规划的责任等都作了全面的说明,希望与会同志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我非常赞同廖火同志提到的对我县村官以上干部,特别是建设系统的同志进行《城乡规划法》的学习培训,这样可以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城乡规划法》的内容,对如何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法》打下基础。规划是龙头,是生产力。建华书记在全市规划工作会议上提过一个观点:规划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工作目的和落脚点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规划就是最好地体现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因为人民群众要建设美好的家园和过上美好的生活,必须要靠规划作为保障。因此,做好城乡规划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城乡规划是城市与集镇发展的方略,镇村建设的纲领,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据,也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是打基础、谋长远的工作。城乡规划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城镇功能能否得到有效发挥,关系到人口、资源环境能否得到协调发展,关系到城镇化水平能否得到全面的提高,关系到城镇经济和综合竞争力能否得到长足发展。近几年来,河源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跟河源市的科学规划是离不开的。前些年,河源市学习梅州市等地的城市规划建设经验,现在有些地方倒过来学习河源市的城市规划建设经验,这是因为河源重视了城市规划工作,整个河源市区以及五县一区的面貌都得到了较大的改变。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规划工作,最近结合古竹、临江纳入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的机遇,我们决定成立县规划建设局临江分局,目前市编委已经批准。为了推进我县规划工作,今年,我们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和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对县城26.5平方公里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而且就秋江两岸打造美丽景观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划。同时,也对临江、古竹首期规划40平方公里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使临江、古竹融入市中心城区概念规划之中。今年县政府就安排了900多万元用于县城、古竹、临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在这里,我对规划编制管理工作提五点要求:
1、要树立全新的理念。一是要树立科学理念,合理确定城乡的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框架,正确认识需要和可能、局部和整体、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农村、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真正使城乡规划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二是要树立人文理念,无论是县城规划还是村镇规划都要体现人文关怀,把能否为居民提供良好的人居环境作为衡量城镇环境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摆在优先位置;三是要树立生态理念,合理布局生产建设、生活居住、公共设施等功能区域,统筹工业区、商业区、生活区、绿地等空间布局,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四是要树立特色理念,把文化作为城乡规划建设的灵魂,深入挖掘和体现我县城乡在自然、历史、民俗、建筑、地域等方面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加快形成一批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风格独具、颇具影响的特色乡镇;五是要树立集约理念,将节地、节能、节水、节财和资源综合利用贯穿于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小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以最低的造价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工程;六是要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依法管理,尽快从粗放管理向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法治化管理转变,不断提高城乡管理水平。
2、要处理好规划中的几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之间的关系。城乡规划必须体现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本要求,加强同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的协调,提高资源整体配置效率;二是要正确处理集中统一管理与特别授权管理之间的关系。城乡各类建设都必须统一规划,无论是哪一级规划管理部门都要严格规划管理,不得违规操作;三是要正确处理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与适时修编的关系。从规划的分类看,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区域和城市长远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必须要有严肃性和稳定性;而详细规划是指导具体项目建设的直接依据,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法适时调整。从规划的内容看,凡涉及公共设施和公众利益的规划都应该是刚性的,如果随意改变就会给人民群众生活带来不便,造成社会不和谐。规划中的非强制性内容,作为政策导向,应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充实完善。
3、要提高规划质量。规划编制部门和单位对中央、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要吃透,要深入调研,把城乡经济发展普遍规律与城乡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突出城乡的地域特色和比较优势。同时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城市规划与土地、交通、环保等各类专项规划之间要相互协调,不能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坚决杜绝不按规划实施城市建设,或者为了一点短期利益,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随意变更和调整规划。特别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方面决不能随意改变,要从整个城市规划协调方面,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实施。要加快城乡规划编制步伐,对今年确定的县城和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要抓紧推进,争取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好县城26.5平方公里和古竹、临江4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规编制工作。当前,各有关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河紫高速公路沿线9镇45个村的规划控制,严格防范抢搭抢建行为。
4、要强化规划审查。规划部门要严格规划审查程序,提高规划审查质量。我们一定要有这样的观念,缺乏科学性的规划一旦通过合法的程序批准实施,危害将不可估量,规划的评审、批准等一定要慎之又慎。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规划的科学编制和依法实施,切实解决“两张皮”问题,不能规划一套,实施一套,使规划成了摆设,这是坚决不允许的,也是必须杜绝的。这一工作,县规划委员会一定要严格把关、依法审查。
5、要加大对违反规划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建筑要深入开展清理行动。凡是未按规定程序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都是违法建筑,已经建成的,要依法果断处理;正在建设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下来。最近,大家从新闻媒体可以了解到,河源市特别是源城区刚进行了大规模的违章建筑清理行动,清理了几百户,严厉打击了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由于很多靠近东江边居住的源城、东源两地市民都知道市政府要开发市区东江边的土地,因此他们抢搭抢建成风,在很短的时间内建了很多建筑物。市委、市政府对此态度非常坚决,凡是违法违章建筑坚决全部拆除且一分钱不补,并依靠强大宣传声势做好户主思想工作,让其自行拆除减少损失,凡不自行拆除的坚决。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已在临江工业园开展了两次大规模的违章违法建筑清理强拆行动,拆了20多幢,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在5月中旬依法对县城26.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违章违法建筑和用地开展大规模的清理整治,上星期已对这项工作作出部署。我在这里强调,如果在审批、建设过程中有政府部门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乱批乱建的,必须依法依纪严处。
二、关于市政建设问题
今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比较多,并郑重承诺为民办好十件实事。各级、各责任部门在抓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抓责任。重点项目建设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的责任意识,我们能负责到什么程度,困难就能解决到什么程度,重点项目建设就能推进到什么程度。对此,一要落实项目建设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成立项目组,抽调专职工作人员进驻工地、现场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二要落实分级管理的责任。进一步划分各级、各部门在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做到项目谁管理谁负责,谁负责谁解决,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领导调度到位,目标责任到位,协调分工到位。三要落实有效服务的责任。服务重点建设,就是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从领导到部门,从机关到基层,都要为项目立项、报批、筹建、竣工全过程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四要落实督查监督责任。县府办要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督促、督办力度,及时通报情况;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查处。
2、抓进度。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时间观念,强化效率意识,每项工作怎么干,什么时间干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完成,都要一一加以明确,列表抓好落实,强势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二是要加快征地拆迁进度。要克服畏难厌烦情绪,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拆迁户的工作。对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向责任领导请示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有关部门应为拆迁户在办证、搬迁中提供优质服务,切实落实政府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做到既能打开局面、推动工作,又不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前,要加大县城秋香江两岸的征地拆迁力度,尽快贯通沿江道路,为广大市民提供休闲、畅通的地方,提升城市品位。三是要加快施工进度。在项目进度上,要尽量把时间往前赶,尽量把工期往前排,对已经开工的项目,要抢时间,争速度,努力缩短施工周期;对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项目早开工、早建设;今年汛期比较早,县政府承诺要解决城南水浸街、黄泥路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对还处于项目前期的工程,要成熟一个上一个,赶工期、抢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目前,要抓紧完成*年未完工的县城6个市政重点项目建设,加快今年县政府安排的市政项目建设步伐。
3、抓协作。项目建设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多个行业,有的需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有的需要其它部门的配合,所以说,加强沟通协作,对于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项目领导要认真负责地承担责任,敢抓敢管、敢抓敢建、负责到底。要勤联系、勤协调、勤调度;要率先垂范,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现场和一线,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各项目建设责任单位作为建设任务的直接承担者,要积极、主动地进行沟通协调,包括与上级部门的上下沟通,与其他部门、行业的左右沟通,努力赢得上级部门的支持、有关单位的配合,为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争取主动。相关协助单位也不能认为自己没有承担主要建设任务,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要从全局着眼,从整体利益考虑,大力支持和配合建设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共同服务于项目建设大局。
4、抓质量。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制、监理制等规章制度,同时要按照精益求精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高、效果好,力争把重点工程都建成精品工程。刚才,我们给每位与会者分发了《河源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希望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有建设项目任务的单位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现在我们有些地方在项目建设上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来实施,这是犯错误的。现在纪委、监察部门每年都对工程招投标建设情况检查两次以上,大家要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重点工程建设质量加强技术指导与检查,对工程建设的每一道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跟踪管理与监督,坚决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关于城市管理问题
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能否高效地发挥城市功能,关键在于管理。规范而高效的城市管理,是确保城市规划全面实施、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城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近年来,在城管部门和广大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县城的市容市貌逐步好转,环境卫生工作得到加强,人居环境有了改善,县城变得更加整洁亮丽。但是,个别场所脏、乱、差现象仍然较为突出,县城的管理与市民的愿望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推进市政建设,以依法管理为抓手,进一步加大县城管理力度,全面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
一要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则,充分调动各个层面的积极性,基本形成统一规划、分级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权责一致的城市管理新格局。要以依法管理为抓手,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机制。城管、交通、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强化依法执法,尤其是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使之不敢轻易触犯,从而促进人们逐步达到自觉维护正常市容环境秩序的目的。要充分发挥和调动乡镇、居委会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要制定各类管理办法和规定,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要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进一步推行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加大城市管理的科技含量,对交通管制、环境监控、治安管理、物业管理等加大科技投入,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管理效果。要把加强城市管理与提高市民素质结合起来,以科学的城市管理促进市民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以高素质的市民来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断进步,建立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教育惩戒结合、以教育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寓人性化于管理之中,寓亲和力于服务之中,变“以管为本”为“以人为本”。
三要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依然是今后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搞好舆论宣传,要在全县掀起一个声势强大的宣传热潮,把城市管理的意义、任务、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告知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形成人人关心城管、人人支持城管、人人参与城管的格局,推动城管工作出成果、见成效。
四、关于小城镇建设问题
中央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小城镇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关系着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全局。现代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工业化的过程,现在大、中等城市以至县城已不能满足那么多的农村居民来城市生活,那么小城镇的建设正好弥补解决了这些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促进城乡一体化、农村城镇化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发挥好小城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集聚带动作用。
1、发展重点小城镇。小城镇建设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是,合理扩大城镇规模,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环境,使重点小城镇成为有较强辐射能力的区域经济、文化、教育中心。要遵循分类指导、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积极有序地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走集约化、规模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要以蓝塘、古竹、龙窝、临江等镇为基础,努力建设一批经济实力较强、功能较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具有特色的小城镇。
2、拓宽小城镇建设筹资渠道。城市建设需要资金,要千方百计筹集城镇基础建设所需要的资金。小城镇建设要“两条腿走路”,政府主要进行规划和基础性开发,深度开发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公开招标,吸引各类投资者投资建设。按“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有收益的基础设施要按市场机制运营,有偿使用,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滚动发展。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可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变现再投入。如县城污水处理厂由县政府和投资商合作建设,古竹、临江污水处理厂采用BOT形式进行建设,政府只要做好规划、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项目建设就交由投资商,由投资商运营若干年作为回报,若干年后产权交回政府。
关键词:《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城乡统筹发展、
一、城乡规划与城乡统筹发展的关系
《城乡规划法》中明确提出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将具有密切联系的市、镇、乡和村庄纳入统一的规划,实施统一规划前提下的管理,加强市、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保证一定空间距离范围内的城市、镇、乡和村庄在资源调配、生活供应、设施共享等方面能够实现相互依存、紧密联系、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城乡规划需要坚持全面统筹发展的理念,从单纯注重城市发展转向更好地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区域的互促共进,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转向更好地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规划编制要关注公共利益、长远利益和社会公平,完善城乡功能,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完善城乡规划编制、管理体系
1、完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应坚持以城市规划为重点,以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托,整合城市总体规划、建制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规划以及各种专项规划,使规划编制覆盖到行政区域内的乡(镇)、村,构建科学、合理、合法的城乡规划体系,强化城乡规划对城镇建设和发展的先导、统筹作用。
2、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建立统一协调的规划管理体系,按照“三规融合”的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立规划的信息共享平台,在此基础上进行城乡空间布局规划,科学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强化全局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时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土地供应计划,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健全制度措施,使各重点建设项目与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相协调。
积极推行“阳光规划”,完善城乡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扩宽公众咨询途径,依法保障城乡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城乡规划编制能够更好地反映社会大众诉求。
三、城乡规划引导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规划是一种空间战略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综合调控手段。城乡规划在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通过统筹城乡规划,实现区域产业和人口的合理集聚,增强城镇的辐射作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施好城乡协调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并落实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规划,是引导城市与乡镇之间实现一体化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城乡统筹发展规划,是通过城乡规划创造平等统一的新型城乡关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营造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环境。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改善生态环境,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村活力和农民生活水平,拓展城镇发展空间。达到城乡之间取长补短、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阶段。
四、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原则
1、以城带乡、以乡保城
依靠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减少农民数量,鼓励农民进城和在城镇从事二、三产业,通过城镇的发展带动农村的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集约调整城镇产业建设用地,同时强化农村作为区域生态基础的特征,保障城镇地区的良好生态环境。
2、空间集聚、划定城乡
以“三集中”为基本形式,依据城、镇、村三级居民点体系的规划,鼓励各城镇和农村集聚发展、集约经营。通过划定城镇发展边界,明确城镇和农村的地域范围,保持农村特色风貌。
3、设施先行、区域共享
城乡统筹的首要任务之一是首先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的共享和联通,使城市基础设施能够服务于农村地区,通过在中心村市政设施和服务设施的优先配置,引导农村人口向中心村集聚。
4、错位发展、尊重文化
引导城镇与农村的差别化发展,二、三产业向城镇集中,农村地区仅发展第一产业以及利用其农业、生态、文化资源发展的第三产业,突出农村的文化特色。
五、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1、经济目标:形成城乡互补与城镇产业化的富裕城乡
城乡统筹的经济目标是形成一个优势互补、合理分工、协调发展的产业布局体系。充分发挥乡镇企业和工业园区的优势,实现城乡之间的合作;又要以城市为依托、乡村为基础、集镇为纽带,形成既服务于城市,又提高了乡村的自增力,使乡村尽快地富裕起来,并形成城乡结合、工农结合开放型的经济实体。同时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是实现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关键。
2、社会目标:实现劳动力自由流动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和谐城乡
城乡统筹建设需要解决劳动力转移的关键问题,而吸纳劳动力必须依托城镇化进程,而由于空间发展机会的不均等性,因此要提高城镇化的效率必须鼓励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形成就业岗位与居住空间相适应的健康城镇化进程。
公共服务设施均化等是城乡统筹的另外一个目标。在制定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新农村发展战略时要对农村地区发展放到重点位置,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发展的重视。规划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制定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并建立区域性的协调机制、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各自为政的发展限制。另外引入市场化管理体制,城乡统筹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多方筹集资金,可按照国家、集体、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层次、多渠道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建设推向社会。
(4)空间目标:构筑内部资源与外部机遇相匹配的集约城乡
城乡统筹建设规划核心在于高效的对空间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实现经济产出和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要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发展,优先扶持那些具有战略意义、交通便捷、水土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发展,让具有全局性影响的产业项目率先上马,充分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引导性作用,通过集中建设交通、市政等基础性设施来引导产业发展,合理规划布局城市和农村建设用地;城乡统筹建设同时要兼顾现状和长远发展,要禁止或者限制不具备发展条件地区发展,促使国土开发空间的整体高效利用,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形成合理国土开发秩序,避免造成无序竞争和空间资源浪费。
(3)生态目标:建设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绿色城乡
城乡统筹建设要将生态文明理念放在首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满足自身需要而不损害自然环境。城乡统筹建设要优先关注不可建设用地,优先划定区域绿地、生态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禁止开发区域,控制战略性、稀缺性资源,主动出击应对快速城市化的无序蔓延,为城乡可持续发展预留充足的生态空间;要优先划定生态环境空间和布置生态环保设施,再合理布局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
同时要充分发挥乡镇的生态优势就必须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农业上建立绿色农业生产体系,工业上实现循环生产、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同时结合旅游资源发展生态旅游、农业旅游等,建立乡镇的绿色产业体系。
参考文献:
[1]罗承勇.影响城乡统筹的制约因素和协调发展对策[M].决策导刊.2007.第10期
关键词:城乡规划;文化基因;法理基础;适应性;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urbanization process of the expanding further and further, social class is in constant present differentiation type and alienation of the trend of guidance. And be in rural and urban planning system of social groups within their own interest demand also began by centralized into specific, simplification and complicated. From the cultural genes to undertake sex and legal basis of structured, explore in this produces in the process of social transformation of many of the friction and problems, is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level transition to the practical aspects of KenQi millions.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Cultural genes; Legal basis; Adaptability;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伴随着权能分散式的法制化进程的逐步体系化、深入化,全新的法制化环境开始融入并逐步取代旧有的固定化的行政化主导的城乡社会环境。而基于集权式的既存的地方行政运作系统的滞后性也严重阻碍了城乡规划的进一步稳步、协调推进例如长期性的政治集权化形成的自由裁量权过度化,以及旧有的和本位主义的死灰复燃,都是在当下城乡规划的推进过程中的新生问题和潜在危机。深入挖掘和剖析规划适应性下的文化基因和法理基础.才能根本地解决规划中的适应性问题集合。
一、城乡规划适应性的基本内涵和当下中国城乡规划的阶段性瓶颈问题
城乡规划隶属于城市化进程这个庞杂繁复的社会经济运转系统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城镇结合体系规划、乡镇单位规划和村庄单位规划。每个单位的规划方针各自独立又彼此链接,从而共同组建成为一个具有统一性、协调性、执行性的产业操作程序集合。
城乡规划是自上而下式的基于行政命令化的经济性举措,从实际的可行性操作来看,其依托集中式的各级行政主体之间的统筹安排,通过实施一系列构筑建设空间的物理式规划建筑活动,同时在基于保护生态自然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前提下,把维护社会公正与个体公平作为重要的辅操作,从而凸显其公共政策的社会属性。所以在摈弃了政治属性,单一地从经济层面来定义,它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产业化运营的举措。
而城乡规划的适应性则是其在文化层面上的延伸性概念,其带有明显的“契约性”。那么,何谓“契约性”呢,所谓的“契约”来源于卢梭在其专著《社会契约论中》创造的具有政治性的哲学名词,原文中把这种“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人身和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普遍意志的最高领导之下,我们接收每个成员进入集体,作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形成一种社会性群体性的契约式的彼此链接的联系”定义为“社会性的契约”。这是一种经过一定程序的并且由社会成员共同认可的行为规范集合,带有“民主性”和“自愿性”。
所谓的“适应性”则是在社会契约的执行过程中产生摩擦与问题集合后,如何协调、解决的带有机制性的统筹手段和途径的一系列 特点。而在中国传统的“家长式”的集中化、单一化、固定化的权能思维和制度影响下,基于的城乡规划中呈现的权力支配也凸显了其“独特”的“中国式”属性。而在当下产业化、市场化逐渐渗透并开始深刻城乡规划进程的背景下,已经出现了阶段性的瓶颈问题,这些问题集中性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传统的官本位意识,权能集中单一化的意识并未从根本上消除。这种意识层面上的基于极端个人主义不仅是阶层利益需求的反映,也是个人集权化的私欲膨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经济社会开始转型之初,官本位意识和权能集中单一化已经出现,并在当时产业结构未能及时调整的背景下肆意宣泄,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城乡规划的第一次高峰期达到登峰造极。而在新时期社会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结构逐步调整优化的阶段性背景下,官本位意识也“与时俱进”地披上新的“权力有限度下放”的光鲜外衣,继续在个人利益诉求多元化的夹缝中攫取政治话语和经济利益。
其次,城乡规划在总体发展层次上的协调程度相对较低,在有关执行性和回馈性的反映上呈现滞后性。我国社会经济在伴随着国际化、全球化浪潮的洗礼下,已经或主动或被动地卷入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传统型的半农业社会在未能实现基本的市场化运营以及自身的产业结构的优化程度还没有达到与现代化工业运转相适应的阶段的背景下,“迫切”地融入了这场经济博弈的大潮之中。而带来的不仅仅是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而且由于在短期经济利益的趋势下,赖乎行政命令的集中化和权威化,行政主体作为唯一的社会权能支配者和执行者,盲目地通过行政审批、行政批复等一系列单一的权力分派方式,扩大产业化的生产规模,并且过于重视和依赖城市的发展,认为其在整个经济产业链条中处于决定性的地位,从而忽视了区域内乡村的发展。这样的狭隘性导致了区域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而这种不均衡性也使得城乡社会产业结构严重失调。
其三,相关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并未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尊重。我国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扭转了专制化、集中单一化的行政执行模式后,一直把国家的法制化建设放在整个国家机器运转系统的重要地位。尤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确定“依法治国”的基本法治方针后,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快速、持续地以数量可观的法制法规、地方性规章、条例的外在 表现形式推进。而由于固有的传统思维的残余糟粕的存在、高压政治体制的长期的影响以及区域经济的不平衡的发展,法制化的普及和推进程度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特点。同时由于行政干预的过多使用,进一步导致了城乡规划进程中产业规模的无序扩大,产业效益的虚假膨胀,接连导致了公共资源的过度闲置和极大浪费。
二、解决城乡规划进程中瓶颈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可行性措施
首先,更新城乡规划理念,提高城乡规划的深度和广度,增强城乡规划决策的的科学性、前瞻性。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规模进一步扩大、经济质量稳步提升的前提下,快速调整、更新旧有的城乡规划思维理念,摒弃固有的官本位思想和权能集中单一化的弊端。重新审视当下阶段总体指导思想的纯度,秉承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细则,扭转当下城乡规划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执行力滥用、操作效率低下以及产业结构失调等问题,基于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本出发点,以更全面的视角,更宏远的眼光,统筹整体的系统规划,保持正确的方向性。
其次,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性、调控性作用,进一步促进城乡规化的深度协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持续、稳定发展。伴随着当下阶段就业人口由农业向非农业人口的急速转变,人口流动转移中产生的城乡差距加大、产业结构失调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加强区域产业经济发展的引导和调控是实现区域整体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和手段。运用合理有效的规划手段解决城乡发展的不协调,解决城乡发展结构框架的不合理配置,从而保持整个产业运转系统的良性推衍。
再者,则是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的法制化建设进程,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构建成熟稳定的法制体系。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制观念本身较高,而伴随着社会经济模式的转型和社会产业机构的调整,首先获益的城市居民越来越注重自身合法财产和正当权益的保障,不仅表现在关乎团体性利益的较大案例上,而且细到具体的个人较小权益的正当实现;而乡村居民的法制观念本就薄弱,之后又卷入城乡规划的滚滚浪潮之中,尤其是在短期经济效益的蒙蔽下,几乎淡化了个人权益在法律层面上的保障。规划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应当从法制化运转的基本点出发,制定切实可行、实事求是地规划法规,推进相关普法工作的稳步推进,同时加强执法力度,切实施行一系列规章细则,逐步推进法制体系的快速、持续、稳定构筑。
三、结语
城乡规划的适应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不仅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基本的原则性指导方针,同时也要在文化基因和法理基础的层面上寻求新的契合点。从而实现城乡规划一体化下的资源集约、经济发展以及社会公平保障之间的协调平衡。
参考资料
[1]梁鹤年.比较研究[J].城市规划, 2007.
[2]赵民.在市场经济下进一步推进我田城市规划学科的发展[J].城市规划汇刊, 2009.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2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乡的文明建设成为了城乡现代化发展的集中表现。而城镇体系规划是政府综合协调辖区内城镇发展和空间资源配置的依据和手段,《城乡规划法》规定,要制定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确定区域城镇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区域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需要严格保护和控制的区域,提出引导区域城镇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文章分析了当前城乡规划建设中存在的一些相关问题,并就城乡规划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论述
二、城乡规划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规划缺乏前瞻性。目前交通拥挤几乎成为每个城市的通病,这除了与中国汽车业的迅速发展分不开,还有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在城市规划中缺乏前瞻性。特别是近几年来,由于私家车的普及率提高,城市中道路的数量和宽度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行路难的现象突出显现出来。在许多旧城区中,人口密度大、公共设施缺乏、户外活动空间有限,公众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严重影响了城市居住生活质量。这一切都与在城市规划中缺乏前瞻性有关,没有在近期或是较长一段时期内给建设留有一定发展空间,导致了大量的拆迁现象。
(2)城乡规划随意性。城市建设,规划先行。规划在建设中的地位极其重要,规划是城市建设的蓝天,是城市建设的法律。所有的城市建设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广场,社区街道,景观绿化等建设都应该纳入到城市规划的行列中。然而,在城市建设中,城市规划经常被改变,表现出了很强的随意性。究其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第二,地方领导的更替。第三,利益驱使。首先来自地方的利益,地方政府为了寻求财力大多热衷于土地出让,这些都牵涉到城市的规划。其次是个人利益,有些个人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操纵或诱导规划的调整,从中牟利。这一切都使现阶段部分城市的规划出现了随意性大特征。
(3)乡镇企业布局分散,污染严重。我国的乡镇企业总体来说,规模还很小、资金不足、技术水平落后,主要是一些加工简单、产业链较短,彼此联系不多的小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由于遍地开花,布局分散,造成极大的环境污染,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农村的自然面貌,而且侵占了大量的农业用地,加之对“三废”治理乏力,污染源已出现由点向面扩散的趋势,环境质量令人堪忧,由于布局分散,环境治理成本相当高,目前珠三角一带的乡镇基本都存在严重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投入相当大。
(4)缺乏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规划的公众参与度不够。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一些城市为了改变形象早出政绩,大搞特搞献礼工程,形象工程,片面追求建设的高速度,忽视客观规律,盲目蛮干,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损失。
(5)不注重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任何一个城市,从形成到发展,都有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伴随这一过程的必定会有大量的文化遗迹。但是在现阶段的旧城改造过程中,蕴涵了深厚文化底蕴的大量的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历史文化街等遭到了严重破坏。
三、城乡规划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1)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乡镇。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建设中,必须重视规划,坚持区域乡镇建设一盘棋的思路,确定中心城市—小城市—重点乡镇分层次的建设格局。要本着充分发挥乡镇的聚集功能和辐射功能的原则,重点发展的乡镇一般为具有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规模优势的城关镇或中心镇,逐步建立一个结构合理、层次和规模分布有序、功能互补、与城乡经济有密切联系,可以提高所在区域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极”作用的乡镇体系和工业小区。对于这些重点建设的乡镇,应首先做好规划,科学地确定镇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明确功能分区,统筹布置好各项建设。要着力扩大其规模和完善其功能,以发挥乡镇规模聚集效应。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科学规划,促进城镇协调发展。规划要体现特色、具有前瞻性,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对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小区、机关、学校和居民小区等合理布局,水、电、路、气、排污和绿化等多种功能统筹安排,融实用、经济和美观于一体,与自然景观和乡风民俗相统一,避免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突出环境优先,规划先行,以人为本的原则。优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品位和档次,积极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居民向居住小区集中。重点发展的乡镇所辖村庄新建工厂原则上停止规划审批,停止镇区居民分散建住宅宅基地的规划审批,同时加大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力度。
(3)大力发展少污染,无公害的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乡镇,必须把产业结构的调整放在重要位置上,要坚决淘汰国家明令禁止的五小工业,大力发展少污染,无公害的产业。这就应从当地的客观条件出发,合理确定经济发展方向,注重城镇品位,在产业立镇上以培育支柱产业为重点,着力发展特色经济。要结合本地资源,围绕农业办工业,探索种养加工、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模式,积极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生产工艺,开发适销对路的绿色产业。此外,还要充分利用各自的风景名胜及人文景观,合理开发旅游等特色资源。总之,在乡镇建设中,要根据自己的区位、资源优势,选择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使乡镇健康发展。
(4)加强土地管理。发展乡镇的一条成功经验是实行土地的有偿使用。乡镇建设用地是农村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要纳入各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乡镇建设用地,应政府统一征用、统一规划、统一出租,实行有偿使用,凡经营性用地出让,应实行公开招标、拍卖。土地出让金应主要用于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土地流转的实施力度,遵循国家“占地平衡”的保护土地政策,使建设用地与开发耕种用地挂钩,建设用地实行统一开发、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允许乡镇规划区外的建设用地与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按一定标准量置换,乡镇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可以依法采取租赁、出让、划拨和入股等方式实行有偿使用;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在严格用途管理的前提下,允许其合法流转。要引导农民向乡镇集中,鼓励农民利用原合法取得的建设用地量,参与重点乡镇的开发与建设。
(5)注重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提高乡镇环境质量。长期以来,在乡镇建设发展过程中,对生态环境问题重视不够,甚至是掠夺性开发利用资源。往往是以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经济,大量地存在着土地、能源、水资源配置不合理和利用效率降低的突出矛盾,城镇人居环境质量普遍不高,导致当前我国部分乡镇环境恶化的现状。对此政府部门一定要尽可能控制新的污染源出现,在城市规划上,应注意从生态角度进行功能布局,经济结构的选择应考虑城镇自身的生态特点,对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应加以保护和保留。城镇规模也要考虑环境质量、土地容量、淡水保证量、绿化率和环境的自然稀释功能等,在城镇建设上,建筑材料要考虑多利用污染少,可吸收的环保型材料。
关键词: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刚性与弹性;方法
中图分类号:F29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城中村问题的提出
2008年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 ,规划法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新的《城乡规划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 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是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 而城中村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具有其特殊性。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现象 ,在东营市表现的已相当的突出。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在原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形成的与周边城市环境构成鲜明反差的以原农村居民“一户一栋”为基本特征的特殊居住区,也称都市里的村庄。 高速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直接动因。 在高速城市化过程中,受土地产权限制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原农村居民点开发成本提高,急于扩展的城市首先倾向于开发成本较低的周边地块,使原农村居民点逐渐成为都市海洋中的“孤岛”。面对城市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孤岛” 上的原村民在自身传统的影响下逐渐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周边地区的城市化道路, 并最终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城中村”。
本文以东营区东营村改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入手, 结合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点, 提出了城中村改造刚性与弹性并重的新思路。
2.城中村控制编制面临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管理承上启下的主要操作平台,作为实施规划管理的核心层次,也是实现城市建设的最直接手段。 多年来,各地对控规编制方法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效果,逐渐适应了城市建设思路多元化对规划的冲击。 但是,城中村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是个特殊的例子,建设方式的多元化和村民利益形成了诸多的矛盾,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2.1 城中村的指标控制过死,缺乏灵活性
城中村控规在管理实施中往往遇到尴尬现象: 控规编制刚刚完成即面临重大修改和调整;控规中看似严谨的指标恰恰禁不起推敲;控规强调过于刚性的控制体系,未与城中村的实际情况结合,显得缺乏灵活性,最终导致“失控”的结局。这种控制过死的情况集中体现在两方面: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用地性质过于刚性往往只考虑城中村居民的居住利益而忽视城中村居民的就业的变化;开发强度是控规控制的核心要素之一,未能结合城中村的现实而用城市控规的方法进行“一刀切”的强度控制,使得城中村改造出现失控。
2.2 公共设施缺乏保障
如何保障村民的利益, 合理的配置公共设施成为城中村控规编制的突出难点,在多变的规划实施中,屡屡突破规定的容量限制,造成公共设施严重不足,不能满足城中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具体体现在公共设施的容量不足,位置常常挪作他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2.3 城市形象缺乏控制
城中村现有的城市形象较差,长期以来,城中村是城市“脏、乱、差”的代名词,如何有效控制城中村整体形象成为关注的焦点,传统的控规以引导性规定控制形态,显得过于单薄和无力,特别是在公共绿地方面难以在城中村实施,造成城市形象的进一步恶化。
3.城中村控规编制方法
东营村控规从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城市形象控制方面入手,从不同的出发点进行分析,综合运用弹性控制和刚性控制的手段,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控规编制方法。
3.1 用地性质控制
城中村控规规定的每一块用地的主导使用性质不能轻易改变,但
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土地使用性质有其兼容性,一定条件下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划分地块的相容性和确定比例,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应变性和可行性,因此,城中村控规用地性质的控制应该为弹性控制和刚性控制相结合。在东营区东营村控规中,考虑到村民的就业问题,二类居住用地可与商业用地进行兼容,形成商住用地;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均可进行兼容,但不得妨害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的总量。
为了不改变整个地块的功能目标,相容用地的各部分应严格控制比例范围,兼容用地不得超过原有用地的 25%,这样就能保证地块整体目标的实现。 而不可兼容的用地性质,例如公共绿地、公共停车场等用地,则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进行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村民的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在规划的图则控制中,兼容用地用绿色表示、不可兼容用地用红色表示,更好的进行区分。
3.2 开发强度的控制
为了适应土地开发的多样性,结合城中村改造的特点,在城中村土地的开发强度控制上,可以采取刚性控制为主,弹性控制为辅的控制性方法,既能避免城市村村民按照原有居住模式进行改造,形成过低的开发强度造成土地的浪费,又能避免盲目提高开发强发,造成环境压力以及设施供应的不足,以保证村民基本的生活质量。
在东营区东营村控规中, 规划确定每块用地开发容量的基本控制标准,确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城中村的建设标准、规划区的总体定位、各地块自身的发展条件、基本的日照、环境、消防、卫生要求等。 地块的基本控制标准是保证开发建设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 也是城中村改造开发强度的低限,规划须进行刚性控制。为促进村民改造的积极性,解决城中村改造的村民就业问题,规划在确定用地开发容量的同时也制定了地块开发浮动容量, 集中体现在住宅、 商业和其他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 在规划中确定一个浮动指标,结合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进行控制,一般浮动指标上限为 20%。 例如,提供城市公共空间的可控制为浮动指标的上限, 城市开发密度较大的区域可取浮动的下限。 在控规的图则中,应明确表示出地块开发强度的浮动指标量,以便于规划的控制和管理。
3.3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从现状来看,城中村改造的公共服务设施需进行重新配置,非营利性公共服务设施的控制以刚性为主, 营利性的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以刚性和弹性相结合。
在东营市东营村控规中,非营利性的服务设施(例如小学、幼儿园、老年活动中心)的配置必须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控制,实行定量定点的方式,保证村民的基本利益;营利性的服务设施(例如商业)的配置可实行基本指标控制为主, 浮动指标控制为辅的方式适当增加部分服务设施以满足村民的需要。
3.4 城市形象控制
考虑搭配原有城中村区域的城市形象较差, 村民的素质普遍较低现状,规划在控制中应加大刚性控制的力度,将城市的空间界面、交通要素、开放空间、街道要素和建筑高度分区进行严格的控制。
东营村控规在规划中加大了对地块的环境容量、建筑建造、道路交通等方面分别提出指标控制要求。 其中,将城市空间界面与地块的环境容量进行结合,采取刚性控制的方法限定城市的公共空间(例如绿地、步行系统等), 从整个城市的角度合理论证区域在城市的形象和地位,为城市的管理和控制提供有力的依据,提升了城市的形象。
4.结束语
通过对东营区东营村控规中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形象的弹性、刚性控制,大大增强城中村控规的可操作性,在合理的实现城中村改造的同时也保证了村民的利益, 同时也使规划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使城中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然而,真正的将村民的利益和城市的开发进行有机的结合, 将弹性和刚性控制合理的运用到城中村的实际建设中去,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参考文献
[1] 李晴 、常青 ,“城中村 ”改造实验———以珠海吉大村为例 ,城市规划 ,2002(11)
[2]赵民等,论快速城市化时期城市土地使用的有效规划和管理,城市规划汇刊,1997(5)
[3]控制性详细规划创新体系研究———张光 远周剑峰
一、把握机遇。全力加快*县发展步伐
*县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面临难得发展机遇。一方面,河源市中心城区概念性规划范围扩大,*县的临江、古竹两镇被纳入市中心城区的规划范围。*县的西部只有与市中心城区对接,土地才会升值,规划效果才能显现,今后的发展才更有希望。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即将动工建设,为*县带来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去年5月,我到*县调研时,提出要建设*高速公路。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目前*高速公路的规划建设已经进入实质性阶段,明年将动工建设。建成后的*高速公路,将大大提升*县的区位优势,*县将成为来往于粤东与广州之间的必经之地,“交通孤岛”转而成为“交通要道”,可以带动*县大部分地区的发展,特别是长期受交通落后制约的东部地区,通过高速公路的带动,必将加快发展,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如果*县的西部和东部能够齐头并进,那么全县发展步伐也可以大大加快。因此,这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广大干部群众要倍加珍惜,牢牢把握,全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县城规划和建设
关于*县城的规划和建设,涉及的问题很多,要用前瞻性战略思维和科学发展的眼光,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紧密结合*高速公路进行规划。目前,*县的规划与*高速公路结合得不够紧密,前瞻性和针对性不强。*高速公路即将开工建设,*县的规划要尽快进一步完善,尤其是要规划好*高速公路沿线镇。要对中坝、敬梓、龙窝、水墩、瓦溪、九和、凤安、蓝塘、古竹、义容等镇的土地资源、旅游资源、矿产资源进行一次大普查,只有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才能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以水墩镇为例,有锡矿、高岭土、石材、矿泉水、温泉等资源,要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在水墩镇有出口的机遇,认真谋划好该镇未来的发展。另外,在高速公路出口处能否规划建设住宅区、工业区或景观区等,也要充分论证,科学谋划。同样,规划*县城时,要统筹考虑如何依托老城发展新城、如何解决供水供电问题等,按照山水园林城市的定位来规划。要尽快成立*县城规划领导小组,由振云同志任顾问,文彬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认真抓好县城规划,使*县城成为沟通粤中与粤东的一座生态名城。
二要加强对*、*、*三个镇的水系研究。水系规划是县城总体规划的重要内容。目前的规划对*县城的水系研究还不够,如果按照未来县城有40万人计算,不能满足县城的生活、工业、景观等用水,必须修建水库。但由于*县地理位置特殊,在秋香江上游修建水电站要慎重,要有利于水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因此,规划要充分考虑秋香江上游相关镇水电站的修建,确保县城供水。
三要完善交通路网。要对现有的道路进一步完善。如从苏区至南岭、龙窝至水墩这两段路,路况比较差,需要尽快立项、修缮。还有上义至惠州、好义至惠州、县城至九和等路段的塌方路肩、水毁桥梁等要及时修复。
四要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水墩、苏区、龙窝、南岭四个镇的生态保护较好,保留了大片的原始丛林,要下大力气把这四个镇作为*县的林业生态镇建设好。只要把这四个镇的生态建设好,全县就有一片绿色屏障。同时,要加强对*、*等镇的生态建设。*县要把恢复林业生态作为重要工作加以重视。
三、双轮驱动,打造*县发展的又一增长极
【关键词】土地规划;统筹关系;水资源规划;可持续发展;资源配置;科学合理
0 前言
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按1997年人口统计,人均水资源量为2220立方米,预测到2030年人口增至16亿时,人均水资源量将降到1760立方米。按国际上承认标准,人均水资源量少于1700立方米为用水紧张国家。因此,我国未来水资源的形式是严峻的。针对面临的问题,建议我国水资源的总体战略是: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对水资源规划,达到供需平衡,并从过去的以需定供转变为加强需水管理、提高用水效率的基础上保证供水是势在必行之路。但是从水资源规划起点出发,必须兼顾城乡发展规划、土地规划,虽然这三者在概念上不同,但是,站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它们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水资源论证是城乡发展规划、土地规划的基础,同时又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规划为目标,为其前进明确方向,最终达到互利共赢的格局。
1 水资源规划中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统筹思路
在进行水资源利用规划的同时,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是必不可少的两个影响因素。水资源规划需要兼顾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因为水资源规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水资源规划是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基础;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也要兼顾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规划为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服务,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是否合理取决于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要互补互利,坚持以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指导水资源规划,坚持以水资源规划为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的基础。首先,规划协调性。在进行水资源规划的同时,不能片面强调水资源规划,也不能只着重于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二者之间不能彼此独立,在规划发展中必须注重二者的协调关系。其次,规划整体性。在规划过程中盲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出发,做好整体布局,既要做好整体规划,也要兼顾局部规划。最后,规划可行性。规划是用来指导实践的,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规划的可行性,使规划制定的方案能够落实到今后国民经济发展中去,为发展搞好理论铺垫。
2 水资源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统筹方法
由于以上规划由不同行政部门执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都存在一定差距,在现有体制中,各主管部门往往不能就各自规划进行相互借鉴和交流。对于这一现状,首先必须建立一种可行体制,对各部门规划进行结合,形成全方位、整体协调的规划体系。该规划体系能够基于整体利益,立足区域发展的具体情况,广泛征求各利益主体意见后的综合协调;也能够加强规划实施效果,避免规划过程中,各放相互脱节,各自为战的现象。对于在规划中出现的交叉、矛盾的地方可以及时纠正和调整,避免出现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最终实现提高规划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次,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建设与土地利用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伴随而来的就是各方的供需矛盾。从经济长期发展的角度上看,城乡发展和土地规划必须服从水资源规划,结合当地水资源分布特点以及水资源调控工程的分布,实现城乡发展中产业调整以及土地规划布局的合理控制。最后,正确处理水资源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之间的关系,即为了满足城乡规划、土地规划,水资源规划需要在前者的基础上制定;而在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的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水资源规划。
3 完善制度,统筹规划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了水资源法,其内容包括:水资源管理体制与水资源规划;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水域管理和水资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治理与管理;水利工程的建设、保护盒管理、水事纠纷的处理;防汛抗洪等。相较之下,比城乡发展规划和土地规划更加有针对性、更加科学、更有保障性。但在现有制度下,各主管行政部门缺乏有效沟通,各行其是,行政指令措施无法有效统一,造成效率低下,浪费资源。所以,要统筹规划必须以制度创新为基础。首先,完善相关法律制度,针对目前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实施制度,应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确立相关法律地位;其次,打破行政主导地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市场规律,为统筹战略打好基础。最后,建立相应配套的规章制度,增强规划的执行力度和社会效应,这样才能切如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全面的、及时的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总而言之,水资源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土地规划之间关系密切,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不论在发展思路还是发展途径上,都要进行有效改革,将几方之间的利益紧密联系到一起,兼顾全局,统筹规划,才能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确保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果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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