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4 16:32:0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交通行政执法知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明显减少,力争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为全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领导小组,由林晓东政委任组长;交巡警大队陈旦竹大队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巡警大队,由吴容和副大队长任主任(*)。各派出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严查机动车超速违法行为。充分运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合理设立测速点,加大对夜间等重点时段、高速公路等重点路段超速违法行为管控力度。严格执行违法信息异地转递制度,对异地机动车驾驶人超速违法行为,查纠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集中整治期间,超速80%以上的,依法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查客车超员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运企业把好出站关,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坚持对7座以上车辆逐一核载人数并做好登记,严把客车出省关、入省关。及时发现和查处客车超员以及倒运超员乘客规避检查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处罚。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营运车辆安全性能和客运企业落实安全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隐患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两年内有超员违法行为记录并受到处罚的客运企业,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对客运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处罚。
(三)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组织力量开展统一行动,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拘留。要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及时报道严查酒后驾驶整治行动,加大震慑力度。整治中发现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人员酒后驾车违法行为,更要严厉查处,防止特权,以示服众。
(四)严查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对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时段、路段,加大巡逻密度。发现疲劳驾驶行为,要通过警报器、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注意;情况严重的,要将车辆引至安全地带,责令驾驶人休息,消除疲劳状态;对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的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并依法给予处罚。
(五)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协调宣传、教育、司法、安全监管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宣传活动,要通过巡回宣传、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形成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以运输企业驾驶人、中小学生及农村群众为重点强化宣传。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集中整治宣传的规模效应,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
(六)发挥农村派出所优势拓展管理层面。农村山区派出所要积极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组织民警进村入户,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防范知识,通报交通事故案例,提高农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加大农村道路巡逻力度,查纠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七)开展统一行动形成严管态势。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声势、有成效,省厅定于2月20、21日,3月4、5日,3月20、21日每日20至22时,全省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月27日、3月8日、3月28日每日8时起连续36小时集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各单位除对公安部确定的4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还应结合本辖区实际,将影响交通安全的其他违法行为一并纳入整治重点。
四、工作要求
(一)全警投入,加强配合。抽调机关民警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迅速投入集中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加强重点路段、重点区域的交通安全管理。
(二)突出重点,全力攻坚。整治酒后驾车,以城区为主;整治超速行驶,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事故多发路段为主;整治疲劳驾驶,以高速公路服务区、省际检查站为重点;整治客车超员,以长途客运为主,并将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违法行为列入其中,找准整治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力求实效。
(三)严格执法,规范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实行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整治,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社会矛盾。要加强装备投入,提高整治效果。
(四)加强检查,严格督导。省厅、市局将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以明查暗访形式加强检查督导,通报情况,指导整治。分局也将组织督察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特别要强化现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责成法规科牵头成立了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规范填写装订标准对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查。
二、认识到位、科学评查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规范填写执法文书的重要举措,对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追究交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促进政府机关职能转变,保障交通行政执法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我局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我局120个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八查八审”:一查执法主体,审执法资格;二查执法程序,审办案过程;三查调查取证,审案件证据;四查执法依据,审适用法律条款;五查义务履行,审有无尽到告知当事人权利的义务;六查处理决定,审处理决定的适当性和合法性;七查处理的执行情况,审自由裁量权是否依法、依规履行和是否实行罚缴分离;八查归档情况,审案卷是否按规定装订整洁和规范。
三、坚持标准、注重实效
在开展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自我评查中,为全面提高我局交通执法案卷质量,我们始终坚持案卷填写规范标准,逐卷逐项的进行了自我评查,对案卷填写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登记和归类,及时组织交通执法大队中队长以上人员和案卷填写的具体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执法文书业务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评查结论
通过此次自我评查,我局行政执法案卷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取证较为充分,证据能够锁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执法依据和适用法律条款准确,案卷中尽到了执法人员的告知义务,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处理合法、适当,自由裁量权行使规范,罚缴做到了分离,案卷归档及时、装订整洁、规范。
存在问题:一是个别案卷中证据收集相对单一,偏重调查询问,其他种类证据资料收集不够;二是个别案卷中复印件标注不清,也无执法人员或复印件提供者的签名。
一、概念及作用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它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书,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责任,为依照交通法规和其它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恰当的处分,同时也为以后事故损害赔偿处理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对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为研究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制订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第十九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避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上述规定,是我们正确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所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式数份,一份存入交通事故案卷,另交当事人(或人)各一份,并向其宣布责任认定结果,告知其申请重新认定的事项。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制作式文书,主要由首部、认定内容、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 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写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字样。
2. 编号
在标题正下方注出案件编号“第××号”。
3.责任认定的时间及地点 地点:××市××街南段”
4.案由过渡语
继时间和地点之后,另起一行写明下一段文字:
“对于19××年×月×日×时×分发生在××(写明事故发生的路段)的×××(事故一方人姓名)和×××(事故另一方人姓名)交通事故,经本机关现场调查,分析研究后,做出如下责任认定。”
(二)认定内容
这是该责任认定书的关键项目,应用分条分项的方式一一写明分析认定的具体内容。分析应依据交通现场勘查、询问见证人及车辆检验等情况进行推论,说明负有责任的一方因何原因,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哪一条,以致造成了该交通事故,据此应负此起事故的什么责任。分析应入情入理,合理公正,提出的违章依据与后面的责任认定结果要紧密关联,互为因果,严密无间。
继认定结果之后用“特此认定”公文落款语结尾,右下角加盖认定机关公章,并注明承办人姓名、年月日,并加盖承办单位公章。
(三)尾部
根据交通法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有权向做出该责任认定书的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据此在尾部应写明“此认定书,已于××××年×月×日向当事人各方宣布,当事人不服的,可在接到认定书后15日内向××交警大队申请重新认定”。
最后写明本责任认定书分送的形式:(一式两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存档)。
一、抓组织、强化领导
交通法制工作直接影响着交通部门的社会形象。市交通局领导对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今年上半年,根据局人动和分工调整,我局及时调整和充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领导小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重新确定章行远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局纪委苏达生书记分管法制工作,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上半年,针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目标,我们研究制定了年度法制工作计划,为保证计划的实施,市交通局召开了一次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会议,总结了半年来法制工作,布置了下半年工作任务,并根据5、6月份省交通厅和交通部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布置了各级行政执法机构迎接执法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保证了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抓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坐客行风政风热线,市交通执法机构领导通过广播电视媒体,认真解答群众关心的交通热点难点问题。同时,我市交通执法队伍还在电视台先后进行了2次为期两周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市运管处与延平区运管所针对城市出租车管理召开了听证会,并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车辆集散地,逐车逐人进行广泛的交通法律法规宣传,确保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执法环境。
我局还在全系统树立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先进典型,用先进典型提高广大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积极性。先后通过规范武夷山市运管所、延平区路政所行政执法典型资料和图片,展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风采。同时,充分利用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对违法行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制约机制。
三、抓教育,提高素质
搞好法制工作,关键是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交通队伍。我局把“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交通队伍,今年初,市交通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南平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从思想品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行为规范都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此规范约束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言行举止,提高道德情操。上半年,结合交通部执法检查,我们要求各级执法机构抓好三个教育: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要求每个执法人员牢记交通部规定的执法忌语和七条禁令,把服务车主,奉献社会做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同时深入开展“温情服务”活动,杜绝了“话难听、事难办、门难进、脸难看”的现象;二是抓培训教育,制定了干部职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举行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学习交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市交通局还举办了“南平发展我知道”知识竞赛,将交通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等相关知识纳入竞赛内容。三是抓廉洁自律教育,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我局印发了《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交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奖惩制度》、《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6项制度。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我局要求广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树立了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
四、抓规范,依法行政
执法严格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执法部门的形象。基于这种认识,我市交通系统将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作为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来抓。
1、严格资格认证。加强对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证件和执法标志的管理。全市763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取得省政府行政执法资格;2010年全市683名执法人员通过了省交通厅培训考试,重新换发了新版交通部行政执法证,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与此同时,我们结合"十五"交通教育扶贫任务,狠抓干部职工队伍文化水平的提高,鼓励大家通过自考、函授等方式参加全国高等学历教育。截至目前,全市交通系统执法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达66%,另有21%在读大专或正在参加学历教育,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2、认真依法办事。为了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和审批环节,增强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今年7月1日起,随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的设立,市交通局以及所属的各交通机构将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审核和核准项目均按规定进入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目前,除地方海事局设立分窗口外,其他执法机构包括交通局机关、道路运政、公路路政、交通质监许可审批项目均已采取授权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人员办理。
3、规范执法行为。2010年结合交通部行政执法证换发新证和新版法律文书启用,抓好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全市交通系统共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6期,有752人参加执法考试,真正做到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学习知识,掌握本领,提高水平。通过今年上半年执法检查看:执法队伍在办案过程中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实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尤其是通过规范教育,都能按省厅统一规定,使用规范的新版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细化标准,有的执法机构还开发行政处罚电脑制作软件,把行政处罚纳入信息化管理。上半年来没有发现超越权限和职能的处罚行为,没有发现违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为,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撤销案件。
4、执行罚缴分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管理,绝大多数行政执法机构与当地银行签定了罚缴分离协议,但个别县(市、区)与银行在罚缴协议上存在分歧,银行收缴方感到交通处罚量小,工作量大,开户难,有交通执法机构代缴现象。
5、完善档案管理。我们把各级交通执法机构的建档立卷工作,作为检查行政执法办案质量的重要内容来抓,把每年的执法案卷析作为考核执法机构的重要依据,通过监督检查,确保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材料齐全、字迹清楚、表述准确、文书规范,档案健全。
五、抓监督,杜绝违法违纪行为
交通**长xxx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第二,采取行政强制检查、取证、扣押物品的时间必须紧紧围绕实际执法需要进行,不能无限制地滥用强制扣车和扣证措施权;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
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四是深入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执法公示”、“执法错案追究”和“评议考核”三大制度,交通各行政执法机构都要将依法行使的登记、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有关的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并在办公场所公布上墙,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这样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作用,促进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交通行政机关对所属的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评议和考查,对严格执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予以表扬奖励,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查处。六是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既是一种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能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纠正和防止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具有补救作用,使行政机关能够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交通行政机关必须对行政复议工作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搞好行政复议工作,将交通行政机关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解决在萌芽之中,保证依法行政。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网络,实质上是交通法制机构和队伍的建设问题。这是搞好交通法制工作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几年,在市政府和上级交通部门的重视下,交通法制工作机构得到明显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形象有了极大改善。但由于这些机构成立时间比较短,还存在法制人员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仍适应不了交通依法行政的需要。首先,应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机构体系。交通是个大行业,执法门类众多,法律关系复杂,管理对象流动分散,行政执法面广量大,因此,设置负责交通法制工作的专职机构,并由这些专职机构组成一个既有纵向联系,又有横向关系的法制机构网络。
所谓纵向联系,既指交通行政机关内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个执法单位的法制机构之间,上级对下级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下级对上级的执行、反馈关系;所谓横向关系,则是指交通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应接受同一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业务指导的关系。通过上述一个联系,一个关系,使交通法制工作做到条块结合,发挥各自特长。其次,应尽快建立健全交通法制工作专职队伍,与交通法制工作机构相适应。有了专门法制工作机构,还必须有一支素质较高的专职队伍,这支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文化、法律、经济、管理以及交通行业技术等素质。从三河市交通行业法制工作队伍的现状来看,大多数法制人员不是科班出身,都是半路改行,还有不少人没有大专文化程度,虽然这两年我们加大了法制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但仍有不少人不能适应。这就要求我们要有计划地通过合理调配和加大人才培训,逐步提高其素质,使其能胜任法制工作。这样才能为交通行业法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适应交通行业管理的需要,推进依法行政。综上所述,交通行政机关要依法行政,必须大力加强交通法制建设,完善交通立法工作,加强和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交通行政机关更好地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行使管理职权,推进依法行政。
在新的形势下,省厅提出了向公路交通强省跨越的更高目标。同时,我省交通法制工作也在推进依法行政,加强立法协调,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立足当前,放眼未来,交通法制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路三乱”现象有待根除,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执法改革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
在《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指出,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胜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根本的是要靠深化改革、靠体制创新,以改革的新突破、开放的新局面来赢得各项事业的新发展。面对充满机遇和挑战的未来,我们认为,交通法制工作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跟上我省交通事业发展的步伐,甚至要走在发展前列,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为实现向公路交通强省跨越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体制创新,进一步扩大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促进交通执法工作可持续发展
胡总书记指出,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当前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消除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障碍。
目前,交通行政执法中存在着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和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问题,实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是创新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我省在全国最早开始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经过四年多的运行,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基本达到了预期工作目标,为我省全面推行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奠定了基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在今年交通部召开的综合执法改革座谈会上,我们了解到,各兄弟省市特别是重庆和广东的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经全面铺开,形成了省市县级三位一体的综合执法改革局面,走在了全国前列。为了巩固试点成果,顺应全国综合执法改革浪潮,综合执法试点亟待进一步扩大广度和深度。
深化改革必然会触及更加复杂的利益关系,我们一定牢牢把握好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正确处理好改革中的困难和矛盾。
一是要解决好编制和经费的问题。从各省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现状来看,编制和经费问题是制约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执法试点要积极争取当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把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二是要处理好内部关系。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一般是将交通稽查、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公路路政执法等职能从原属单位中剥离出来,成立综合执法机构。改革之初,因人员归属、经费管理、执法权限等问题而导致的部门之间的矛盾会日益凸显。因此,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处理好内部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综合执法改革快速、稳定进行。三是要加大对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的支持力度。我省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是从下而上、由点到面的改革模式,省厅没有正式的业务归口部门,在具体工作的衔接上还不够顺畅,致使综合执法试点单位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必要的指导和帮助。所以,要在政策、资金和执法设备等方面对我省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给予支持,以确保其健康发展。
二、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岗位培训工作创新,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交通教育与培训是交通事业发展的基础。建设创新型行业,实现交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一支为民、务实、高效、廉洁和具有较高依法行政能力的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我省有交通行政执法人员2万余人,队伍十分庞大,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交通执法的成效,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素质,对提高我省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具有重大意义。今年以来,全省岗位培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求改革创新,得到切实加强。
一是由以往的骨干培训改为全员培训,各地市交通局与各直属单位每年均要把本单位执法人员轮训一遍,岗位培训覆盖面显著扩大。二是建立省厅岗位培训师资库,师资库老师由各地市交通局推荐,省厅通过试讲等方式进行筛选确定。老师由省厅从师资库中直接选派,培训师资力量显著加强。三是建立培训大纲,统一了培训基本内容。培训内容包括交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路政、运政和规费征稽专业知识,以及交通行政执法的热点专题和案例等。通过培训,使学员系统掌握国家有关交通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掌握交通行政执法的专业知识及办案程序,及时熟悉最新的交通行政执法机关的文件规定,能够正确处理交通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备依法行政的能力。四是建立试题库,由以往的考核制改为考试制。岗位培训考试采取闭卷方式,由省厅统一命题和阅卷。岗位培训考试成绩作为执法证件年审的依据之一,没有参加岗位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予年审,收回执法证件,不得继续从事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这是我厅从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向交通强省迈进的重要举措。这个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全省交通系统法律意识,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三、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管理工作创新,促进执法人员、车辆管理信息化、公开化,提高管理效率
信息化管理是未来管理的发展方向,在管理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勇于创新,走信息化道路。我省交通系统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有2万余人,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近2千多辆。可见交通执法人员队伍庞大,执法车辆数量众多,传统的管理办法是建立手工台帐进行管理。但执法人员存在新增、调离、退休、违纪处理,车辆存在淘汰更新、产权变更等因素,执法队伍和车辆长期处于变动之中。与此同时,社会上存在许多非法的执法证件和执法车辆,由于稽查、管理手段落后,无法即时核定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全省执法证件和车辆的管理呈现一定程度的混乱。
基于此,我们研发了交通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采用公网技术和多层结构技术,对交通执法人员和执法车辆进行信息化管理。首先,从一定程度上解决执法人员和车辆实时动态管理的问题,初步打造出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平台,提高了管理效
率;其次,第一次建立全省执法人员和车辆数据库,为科学决策、应急指挥提供了准确数据依据;第三,在现代通讯技术下实现省、市、县三级交通部门在线联网协同办公,为今后交通执法人员在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信息公开化奠定了基础。同时,为监督执法车辆及示警灯的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车辆管理,在中原高速进行了gps卫星定位监督试点工作。执法车辆安装gps系统后,我们随时能够掌握执法车辆的位置,可实现实时监控和实时调度。gps系统在中原高速试点工作结束后要积极向全省进行推广。
交通执法人员和车辆管理方式的创新,必将极大方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我省交通执法队伍建设,这对提升我省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制度创新,推行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构建和谐交通
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处罚裁量权时,容易受到行政干预、经济利益、情感情绪及能力素质的影响,同时,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善,给执法留下了大量自由裁量的空间,导致“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人情案”和“态度案”的情况屡屡发生。
[关键词]交通,行政综合执法, 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06-0183-01
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方面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执法队伍素质不高、人员数量膨胀、结构不尽合理,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执法风纪不够严明,违法执法、粗暴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急需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强化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服务能力,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发展。
一、当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体系不完善
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有关规定来看,虽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不少,但从法律层面进行规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只有《行政处罚法》,该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1.2 监督缺乏有效性
当前,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流于形式,我国宪法和组织法都仅作了原则性的法律规定。监察机关的监督作为专门机关监督的一种,受我国当前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影响,专门机关的监督对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作用不明显,有的甚至形同虚设;一些执法监督工作中形式主义严重,一些监督部门热衷于搞运动式的突出检查,追求轰动效应,对责任人缺乏有效的惩处,助长了违法倾向;社会公众的监督缺乏明确的规定,无法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提供切实可行的监督途径、方式和手段;新闻监督未得到规范化和法制化,有时不切实际的报道甚至影响了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整体形象。
1.3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不畅
由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职能划分的不明确,导致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关各职能部门协调不畅,加上与其执法区域之间的矛盾,产生了执法的“空白区域”和“真空地带”。如交委综合执法总队和交警执法上的冲突,市区执法总队和各区县交通局执法上的冲突,执法总队和路政、运政部门执法上的冲突等。于是就会出现有的情况抢着执法,而有的时候又都不执法,这种交叉地带就变成执法的盲区和空白点。
1.4 行政执法权限不清
我国基层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是受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委托,虽然表面上看似分工明确,执法主体单一,但因被委托机关不同,就形成了各被委托机关各司其职、各行其政、多头执法、重复处罚的现象。公路路政、公路运政交叉最为严重,部门之间对权力和利益的争夺越演越烈,职能的人为划分,割裂了交通管理的完整性,没有体现管理的“精简、统一、效能”。
1.5 执法水平低、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执法质量不高,成为交通执法一个永远解不开的“结”,每年执法内容合法而因程序不对、文书不符等原因败诉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举不胜举,成为交通行政执法的“老大难”问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及法律知识欠缺,如不能根据违法行为的轻重程度来选择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通常对比较复杂的违法行为做出简单罚款了事等。
二、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应当采取的办法及政策
2.1 健全和完善有关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
出台更为科学和完善、操作性更强的关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科学严密的法规体系是搞好交通行政管理的先决条件。为此,应继续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规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目的、原则、基本范围、实施程序、备案监督等基本规定。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相抵触的法律法规应及时修改。
2.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在机构内设置专门的监督机关,实行监督职责问责制,保证监督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有效监督;加强和改善人大监督,确保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对行政执法中的重大个案事项,人大进行直接监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建立完备、合理的新闻法律制度,扩大新闻舆论监督范围,增强新闻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利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对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公开政策信息、组织听证、开通监督热线等等,对于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中出现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
2.3 协调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能
去除执法空白区域和真空地带,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正是由于交通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和沟通不畅,再加上事实上的双重领导关系,导致了执法的空白区域。按照职能和属性以及精简效率原则,重置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能,设想按照一厅一队一中心的模式设置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
2.4 建立完善的综合执法体系
建立完善的交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一是要加强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交通依法行政。另外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保证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基本稳定和交通行政执法的正常性。二是通过改革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权责分明、政令畅通、工作规范、统一协调,符合交通行政执法特点的行政综合执法管理部门。
2.5 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到交通执法机关的人事管理中,建立公开招录(聘)制度,对现有的执法人员逐一明确岗位,对拟进入执法队伍的人员,确定了岗位任职资格,进行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对现行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分批分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法律素质,逐步建立了一个能够去劣存优、促进交通执法人员素质稳步提高的科学培训考核体制。
三、结束语
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应该从不同的角度综合考虑,分析形势,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这些问题有的是思想障碍,有的是实践中遇到的困难,改革过程中既要从思想上予以足够的重视,也要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谨慎从事。
参考文献
一、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
狠抓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基本道德规范,从制度上约束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建立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全面实施执法业绩考核,奖优罚劣。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树典型,以点带面。严格执行“十项禁令”,保证“五项执法行动”取得成效。
二、开展交通执法技能比武
运管处、综合所、公路站、海事处、航道站五个行政执法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以岗位知识培训、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和队列训练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确保参加省厅大比武取得好成绩。
三、完善交通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完善决策程序,科学合理界定交通运输行政决策权限,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决策评估机制,及时跟踪了解、适时评估重大交通运输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加强责任追究,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决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
根据交通运输发展和行政管理的需要,及时研究起草以政府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制定和实施局规范性文件。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同时,认真做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进一步规范文件制定备案审查程序和质量。
五、积极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全省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实施意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理清综合执法关系,规范交通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顺利实施和“四个统一”。
六、加强交通运输执法证件和服装管理
严格按照苏交法[2012]3号《关于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着装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着装资格审批工作,建立着装档案,交通运输执法着装的对象主要为在一线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人员。加强对执法人员着装的日常管理,严格着装规范,法规科、监察室将通过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执法人员着装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认真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深入推进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快职能转变,打造“效能交通”品牌,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交通。对交通运输系统运管、综合、公路、航道、海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办件上网率、办件实时率,督办件反馈率、办件及时率进行检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年度考核,检查情况将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
八、严格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以“规范执法、提升服务”为主题。深入开展岗位大培训、全员大练兵、技能大比武、效力大提升活动,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二是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以“我市一名交通运输执法人”、“执法为民”、“执法就是服务”等为主题,开展全员文明执法大讨论。
三是切实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积极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热点、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的研究。
四是认真梳理非许可类行政事项的办理条件和时限,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
五是严格执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六是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在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模式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行执法告知、说理式文书等柔性执法模式,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七是高度重视新版IC卡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的保管使用工作。
八是认真做好“96196”交通服务热线的运行工作,做到有机衔接、上下联动,及时办理热线投诉举报事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九、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力度
不断完善与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联网的交通运输执法监督网络,加大对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不正当行政执法行为。会同局纪检监察室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执法案卷评查和明查暗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