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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设计纠纷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24 16:32:0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设工程设计纠纷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建设工程设计纠纷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地基结构设计;地基计算;桩基设计

建筑工程地基结构设计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种。甲级用于3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大面积的多层地下建筑物、体型复杂层数相差超过10层的高低层连成一体建筑物、复杂地质条件下的坡上建筑物、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对原有工程影响较大的新建建筑物、场地和地基条件复杂的一般建筑物、位于复杂地质条件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大于15m的基坑工程以及周边环境条件复杂、环境保护要求高的基坑工程等;乙级用于除甲级、丙级以外的基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丙级用于次要的轻型建筑物、场地和地基条件简单,荷载分布均匀的七层及七层以下民用建筑及一般工业建筑物以及非软土地区且场地地质条件简单、基坑周边环境条件简单、环境保护要求不高且开挖深度小于5.0m的基坑工程。

一、建筑工程中地基结构设计的计算

1、地基计算前首先应确定基础埋深,基础埋深根据下列相关条件进行确定:(1)建筑物的用途,有无地下室、设备基础和地下设施,基础的形式和构造;(2)作用在地基上的荷载大小和性质;(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4)相邻建筑物的基础埋深;(5)地基土冻胀和融陷的影响。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埋深不应小于0.5米。高层建筑基础的埋置深度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深应满足抗滑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天然地基上箱形和筏形基础埋深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5;桩箱或桩筏基础的埋置深度(不计桩长)不宜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8。当存在相邻建筑物时,新建建筑物的基础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筑物基础。

2、地基稳定性计算;地基稳定性可采用圆弧滑动面法进行验算。具体可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4.1条、5.4.2条、5.4.3条相关规定进行验算,山区地基(包括丘陵地带)的设计,还必须按照第6.1.1条中可能出现的设计条件进行分析认定,避免发生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引起房屋倒塌的事故。

3、地基承载力计算应满足《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2.1条、5.2.2条相关规定。

4、地基变形计算;地基变形特征可分为沉降量、沉降差、倾斜、局部倾斜。建筑物地基变形值,不应大于地基变形允许值。建筑物地基变形允许值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3.4条中表5.3.4规定采用,建筑物地基最终变形量按照第5.3.5条进行计算。

二、建筑工程中地基结构设计的研究分析

1、桩基础设计。建筑工程地基结构设计过程中,当天然地基或人工地基的地基承载力或变形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可采用桩基础。(1)桩平面布置原则:同一结构单元不应同时采用摩擦桩和端承桩;各桩桩顶受荷均匀,上部结构的荷载重心与桩的重心相重合,群桩在承受水平力和弯矩方向有较大的抵抗矩;大直径桩宜采用一柱一桩;筒体采用群桩时,在满足桩的最小中心距要求的前提下,桩宜尽量布置在筒体以内或不超出简体外缘一倍板厚范围之内;在伸缩缝或防震缝处可采用两柱共用同一承台的布桩形式;剪力墙下的布桩量要考虑剪力墙两端应力集中的影响,而剪力墙中和轴附近的桩可按受力均匀布置;在纵横墙交叉处都应布桩,横墙较多的多层建筑在横墙两侧的纵墙上布桩,门洞口下面不宜布桩。(2)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最小深度:应选择较硬土层或岩层作为桩端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对于粘性土、粉土不宜小于2d(d为桩径);砂土及强风化软质岩不宜小于1.5d;对于碎石土及强风化硬质岩不宜小于1d,且不小于0.5m。桩端进入中、微风化岩的嵌岩桩,桩全断面进入岩层的深度不宜小于0.5m,嵌入灰岩或其他未风化硬质岩时,嵌岩深度可适当减少,但不宜小于0.2m。当场地有液化土层时,桩身应穿过液化土层进入液化土层以下的稳定土层,进入深度应由计算确定,对碎石土、砾、粗中砂、坚硬粘性土和密实粉土且不应小于0.5m,对其他非岩石土且不宜小于1.5m。当场地有季节性冻土或膨胀土层时,桩身进入上述土层以下的深度应通过抗拔稳定性验算确定,其深度不应小于4倍桩径,扩大头直径及1.5m。(3)桩型选择原则。桩型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上部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分布、工程地质情况、施工条件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综合确定。预制桩(包括混凝土方形桩及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适宜用于持力层层面起伏不大的强风化层、风化残积土层、砂层和碎石土层,且桩身穿过的土层主要为高、中压缩性粘性土,穿越层中存在孤石等障碍物的石灰岩地区、从软塑层突变到特别坚硬层的岩层地区均不适用。其施工方法有锤击法和静压法两种。

2、建筑物无地下室的地基结构设计。建筑物属于砌体结构应优先采用刚性条形基础,如毛石条形基础、四合土条形基础、灰土条形基础、混凝土条形基础、毛石混凝土条形基础等,当基础宽度大于2.5m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即柔性基础。多层框架结构,无地下室,荷载过大,地基较差的情况时,这时需采用十字交叉梁条形基础,以便减少不均匀沉降、增强整体性;框架结构地基较好,无地下室,荷载较小时,可选用独立柱基,在抗震设防区可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设柱基拉梁。框剪结构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荷载较均匀时,可选用框架柱独立柱基,剪力墙下条基,抗震设防地区,柱基下设拉梁并与剪力墙下条基连结在一起。剪力墙结构不论有无地下室,地基较好,这种情况下可以选用交叉条形基础。如采用上述基础不能满足地基基础强度和变形要求,又不宜采用桩基或人工地基时,可采用筏板基础。

3、建筑物有地下室的地基结构设计。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物功能更为全面。现在的高层建筑一般都设有地下室。一般情况下有地下室的建筑物可采用筏板基础;在有地下室,地基较好,建筑物无防水要求,柱网、荷载较均匀的情况下,应使用筏板基础、钢筋混凝土交叉条形基础,或是选用独立柱基,抗震设防区加柱基拉梁;当基础地基较差,为满足地基强度和沉降要求,可采用桩基或人工处理地基;当有防水要求时,可选用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另外建筑物属于框架结构,有地下室且上部结构对防水要求高,不均匀沉降要求严格,柱网均匀时,可采用箱型基础,柱网不均匀时,就采用筏板基础;如果地下室设置有均匀的钢筋混凝土隔墙时,采用箱形基础;要注意建筑物地基结构施工时无论采用何种基础都要处理好基础底板与地下室外墙的连结节点。

结束语

建筑工程地基结构设计的关键是基础类型的选择,在地基结构设计的过程中,应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选型,以保证其设计的科学、合理。建筑地基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的安全和稳定,是建筑结构的根本,在结构设计中必须进行全面细致的设计,以保证建筑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第2篇

关键词:工程结算;纠纷原因;预防措施;审核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7-0083-02

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使许多建设工程得到了充足的发展。工程竣工结算作为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是企业获得经济效益指标的重要途径。结算纠纷是建设工程中的一个敏感话题,其处理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寻找解决结算纠纷的措施,做好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各项工作。对稳定工程建设的大局具有重要作用。

1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原因

1.1 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不规范

部分建设工程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如垫资承包、分包等现象。

1.2 合同管理意识缺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法定性文件。在起草合同时,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与技术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共同斟酌,确定合同的条款、细则,合同措辞力求严谨,表述明确,条款设置不可前后矛盾。但有些建设单位图省事或过于相信口头承诺与人情义气,在缔结合同时疏于细致和推敲,造成合同不严谨。

1.3 施工过程管理不到位

工程在建设期间,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监理单位既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任何一方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脱节都会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也会影响工程最终的结算。如施工单位为增加造价,千方百计搞工程变更,而建设单位办事程序繁琐,不能及时给予明确意见,造成效率低下或工期延误;工程签证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监理单位没有很好地履行职责义务,对现场施工隐蔽工程没有旁站监察和记录,引起变更的工程量缺乏结算的依据,这些问题都会导致工程结算发生分歧。

2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预防措施

2.1 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

遵循工程承发包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选择优质优价的施工队伍,并严禁工程分包与转包。

2.2 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意识

加强施工合同的管理,认真细致推敲合同各项条款,务求做到意思表达准确,条款严谨、完整,建设单位与承包商责、权、利分明,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合同。

2.3 规范和发挥监理的作用

工程监理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等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与管理,确保工程项目投资、工期、质量等目标的实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监理的专业作用和建设单位的参谋作用。

2.4 做好工程竣工结算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周期较长,涉及面较广,影响因素较多,且由于编审人员所处的地位、立场不同以及水平参差不齐,因而工程决算编制结果往往存在较大的差异。为此,建设单位要尽量将工程实施过程中影响结算的各种因素考虑周全,把纠纷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2.4.1 工程竣工结算应注意的节点

(1)竣工资料、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等结算资料尽可能齐全。竣工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联系单、施工记录等。竣工图一定要真实可靠,如实反映工程实况,绘制后要请建设单位现场管理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设计变更联系单手续必须完整,必须有相关人员的签字和相关单位的印章。如主体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其工程量事后往往无法核对,因此最好在施工的同时就将实际金额计算清楚,交建设单位签证,这样可有效避免事后纠纷。

(2)建设单位要多深入施工现场和建材市场,了解工程实况和材料价格。项目实施中,设计图纸对一些建材只指定规格与品种,没有指定生产厂家,而市场上的同类品种较多,品质、价格也相差较大,所以采购前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有建设单位的签证;对于一些涉及项目较多而工期又较长的工程,当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较大时,可以分期多批就主要建材与建设单位进行价格签证。

(3)建设单位的预算人员不仅要全面熟悉定额内容、计算规则、定额的换算,及时掌握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造价文件,还要掌握施工技术、建筑构造,熟悉施工工艺、施工组织及流程。一些结构较为复杂的工程,竣工图不可能面面俱到,逐一标明,因此在工程量计算阶段必须要深入工地现场核对、丈量、记录,才能做到准确无误。

2.4.2 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的几个要点

从工程实践来看,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结算一般都会超出实际造价。建设单位在结算审核时要以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书及有关原始资料,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计算核实。审核结算中必须注意以下要点:

(1)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的准确度是工程结算准确度的前提,计算工程量在整个结算审核过程中是最繁重、花费时间最长的环节,因此,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核上下工夫,熟练地掌握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施工单位往往使用“障碍法”手段构造交接部位重复计算工程量,在审核中如不熟悉计算规则,多算冒算的工程量就难以察觉。对施工图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如建筑层高大于3.6 m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对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做好调查研究,审核其合理性和有效性,杜绝和防范不切实际的开支。

(2)单价的审核。投标报价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能随意更改,有投标报价的要套用原来的投标报价,没有的要依据投标报价和定额组价。①对直接套用投标报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一致,如构件名称、强度等级(混凝土标号、水泥砂浆比例)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等。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重复现象尤其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联系时,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计算。②对换算定额单价的审核,要弄清换算的方法和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③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3)费用的审核。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确定取费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类别相符;费率计算过程是否正确;材料价差调整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计算时的取费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审核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

(4)材料价格的审核。建材市场上材料价格差别较大,因此审核人员必须深入市场进行调研,合理确定材料价格。材料价格的确定及材料价差的计算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在工程结算审核中不容忽视。审核重点:一是安装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按设计施工图规定;二是材料价格的取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三是材料价格包括的内容是否按规定计取。当地定额站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是否已包含安装费、采保费、运杂费等费用;若包括,则不应再另外计取任何其他费用。建设工程复杂、施工期长,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情况而波动,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工程结算中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按施工阶段或进料情况综合加权平均计算。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建设完工的最后环节,若处理不好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应以认真、细致、不少算等态度来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积极寻找有效的措施来处理好结算中出现的纠纷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出建设工程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第3篇

关键词:电厂建设;电气系统;调试技术

DOI:10.16640/ki.37-1222/t.2016.13.155

0 前言

就当前的现状来看,部分电厂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始终秉承着1个调试标段的设计原则,由此实现对机组启动试运及分系统运行的有效调控,但此种标段分工方法在应用过程中逐渐凸显出效率低且存在矛盾等问题,为此,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应注重对电气系统调试工作进行梳理,同时注重引进技术分工手段,由此达到最佳的电气系统运作效果。以下就是对电厂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调试技术分工的详细阐述。

1 电厂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调试中存在的问题

某电厂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了对2×600MW燃煤机组的应用,同时在燃煤机组设计过程中为了满足电厂生产需求,采用了单元接线方法,且强调了公用电气系统的部署,并注重在公用电气系统规划过程中设置了22kV主变压器,同时将其接入至500kV电网,且配备2台500kV升压站系统及6kV干式变压器等。但就当前的现状来看,该电厂电气系统在调试过程中仍然存在着某些不足之处,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电厂在电气系统管理过程中存在着“失真”现象,即在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为了缩短施工进度,基于发现电气调试质量存在缺陷的基础上,未对其进行返工处理,从而为电气接口纠纷问题的凸显提供了可能性,为此,当代电厂建设工程领域应提高对电气系统调试问题的重视,并注重对其展开有效处理;

第二,电气系统调试工作间存在着关联,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电气系统调试分工难度,并由此诱发了“死区”或脱节问题,影响到了电气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1]。

第三,电气系统调试中对异常问题的处理亦是该电厂建设工程中凸显出的主要问题之一。

2 电厂建设工程中电气系统调试技术分工要点

2.1 升压站接口调试分工

在电厂建设工程电气系统调试技术分工过程中,强调对升压站接口调试的分工处理是非常必要的,为此,当代电厂建设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着重提高对此问题的重视程度,并注重在电气系统调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引进500kV升压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即通过计算机监控系统NCS软件功能,对升压站接口二次信号、软件组态等数据进行搜集,并调试接口位置。同时,基于升压站接口调试分工的基础上,要求承建单位在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应注重承担2号机组启动机组保护装置校验职能,同时注重在校验工作开展过程中于2号机组特定位置设置Ⅱ调试标段、Ⅱ安装标段,由此达到最佳的调试作业状态,并就此实现对电气系统的分工调试处理。此外,为了满足电气系统分工调试作业需求,要求电厂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应注重强调对2号机组启动期间,升压站配电装置的管理,同时注重在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以并网带电形式对电气系统运行状况进行调试。另外,在500kV升压站接口调试分工过程中,亦应注重将配电装置操作职能交付于运行部门,由此来保障电气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性,规避接口纠纷问题的凸显。

2.2 起备电源接口调试分工

在电厂建设工程起备电源接口调试分工过程中应注重从以下几个层面入手:

第一,在220kV起备电源系统操控过程中为了保障工作的延续性,应注重要求承建单位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针对起备电源给2号机组倒送电过程进行严格把控,并注重要求电厂参与到起备电源停/复役申请工序中,且注重将开关、断路器等操作纳入到自身管理工作范围内,满足接口调试分工需求;

第二,基于220kV起备电源停役的基础上,要求承建单位应注重提高自身协调能力,即首先针对2号机组电缆母线进行试验,由此保障电缆母线设计标准符合工程需求。其次,将2号机组二次回路置入到实验环境中,由此检测电气系统回路运行状况,并对调试标段二次回路运行进行调试,由此满足电气系统运作需求[2];

第三,在起备电源复役期间,电厂应注重发挥自身监督职能,对ECS即集控室、6kV母线等运行状况进行观察,并展开相应的调试工作。而承建单位亦应注重在此期间,检测电气设备运行状况,即及时发现电气设备运行过程中凸显出的相应问题,对其进行高效调试。

2.3 回路接口调试分工

回路接口调试分工亦是电气系统调试技术分工重点,为此,为了保障1号、2号机组处在正常的运行状态,要求安装单位及调试单位应共同协作对ESC进行调试处理,而在380V母线调试过程中,要求承建单位应注重承担调试职责,以开关连锁试验方法对母线进行检测,并注重在试验检测活动开展过程中将1号机组划分为1A-2A,2号机组划分为1B-2B,由此获取精准化试验检测结果,最终由此实现对母联开关连锁的有效调试,满足电气系统运作需求[3]。此外,在回路接口调试分工过程中为了规避接口纠纷问题的凸显,亦应注重将循环水泵电源电缆调试职能交付于承建单位,并要求承建单位在试验过程中秉承着严谨的工作态度,最终由此打造良好的分工调试作业空间。

3 结论

综上可知,电气系统调试技术存在着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独立的特点,因而在此基础上,为了保障电厂建设工程中电气系统运作的高效性,要求相关作业人员在对电气系统进行操控过程中应注重强调对电气系统调试分工技术的应用,同时注重从回路接口调试分工、起备电源接口调试分工、升压站接口调试分工等层面入手来应对接口纠纷问题,且就此打造良好的电气调试工作环境,达到最佳的调试作业状态,满足电厂生产需求。

参考文献:

[1]陈强文.电厂电气设备启动调试与故障检修研究[J].通信电源技术,2016,11(01):130-131.

[2]陈琦.基于电厂电气系统设备调试措施的分析[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3,32(16):132-133.

第4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方案的重要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及对不同建设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选做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一环。目前建设领域普遍存在“轻决策,重建设”、“轻经济,重技术”等现象,直到建设过程中或项目已建成才暴露出经济效益低下、造价失控、技术缺陷及市场预期判断失误等灾难性问题,补救的代价无疑是巨大的,在在此情况下,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已经毫无意义了,为此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可行性研究的工程分析及工程造价控制是必须的,是保障决策正确性和避免决策失误的重要手段。

1.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定义及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在从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之前,由专业咨询机构对市场、收益、技术、法规等项目影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分析项目必要性、项目是否可行,评估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项目投资主体提供决策支持意见或申请项目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

在进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中,工程经济分析和造价控制的主要工作体现在论证建设项目建设可行性、建设项目市场需求分析、财务评价分析、项目财务收益分析上,最终叙述研究报告中各部分的主要问题和研究结论,并对项目的可行与否提出最终建议,为可行性研究的审批提供参考依据。

2.建设项目工程经济分析造价控制

2.1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的经济分析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采用工程经济分析方法,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地质、市场因素、技术因素及环境因素进行比较和评估分析。以输变电工程建设为例,根据《中国南方电网35~110千伏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可行性研究工作重点是从技术经济上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系统方案、工程建设规模、最佳投产时间;选择并推荐合理的变电站站址和相关的线路路径方案,避免后续工作中出现颠覆性因素;提出项目的主要技术原则和工程设想;合理评估项目建设投资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由电力系统、系统通信、变电站站址及工程设想、线路路径及工程设想、环境保护、节能降损、抗灾减灾分析、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等几部分内容组成,并可根据工程项目具体情况作相应增减。

在进行建设项目经济分析的时候,通常使用盈亏平衡法和平均成本法这两种方法做总体效益比较。盈亏平衡法:是运用量、本、利之间关系的理论,对产品投入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的方法。盈亏平衡分析法又称量本利分析法。它是研究生产、经营一种产品达到不盈不亏时的产量或收入的决策问题。这个不盈不亏的平衡点称为盈亏平衡点。显然,生产量(或销售量)低于这个产量时,则发生亏损;超过这个产量(销量)时,则获得盈利。随着产量的增加,总成本与销售额随着增加,当到达平衡点E1时,总成本等于销售额即成本等于收入,此时不盈利也不亏损,此点对应的产量Q0即为平衡点产量;销售额S0即为平衡点销售额。同时,以E1点为界线点,形成亏损和盈利两个区域。此模型中的总成本是由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构成的。按照是以平衡产量Q0还是以平衡点销售额S0作为分析依据,可将盈亏平衡分析法划分为盈亏平衡点产量(销量)法和盈亏平衡点销售额法。

平均成本法是总成本除总产量的值,它可作为订定售价的依据,也可做为管制成本的参考。平均成本一般是随产量的增减而做反方向的变动,即产量增加时,平均成本就降低了,此乃由于平均固定成本随产量的增加而降低之故。另外,大规模的生产,由于资源的充分运用及大批量订购与采购的因素,有时也可以降低平均变动成本。例如充分运用工厂的人工产能页使平均人工成本降低,大批量采购原物料,而使平均原物料成本降低等。此种利益乃由于生产规模经济所形成的。

如图:

2.2建设项目技术及设备方案的经济比较分析

部分大中型工业项目,除了对项目总体投资进行经济分析以外,还需要对项目自身的技术条件及设备选型方案等进行工程经济和技术经济的分析,从生产线和设备的先进和适用性、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进行一系列的比选。在进行这类方案比选的时候,通常采用NPV分析法和价值工程分析法。NPV(净现值)是在项目计算期内,按行业基准折现率或其他设定的折现率计算的各年净现金流量现值的代数和,是评价项目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和方法,数学表达式:

NPV=∑(CI-CO)×(1+i)∧(-t)

净现值法就是按净现值大小来评价方案优劣的一种方法。净现值大于零则方案可行,且净现值越大,方案越优,投资效益越好。

价值工程又称为价值分析是一门新兴的管理技术,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所谓价值工程,指的都是通过集体智慧和有组织的活动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功能分析,使目标以最低的总成本,可靠地实现产品或服务的必要功能,从而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数学表达式:V=F/C 其数学意义为实现产品可靠的、必要的功能所需要的最低成本。价值工程主要思想是通过对选定研究对象的功能及费用进行深入分析,对研究对象的每一个功能及其产生的成本进行详细分类,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识别必要功能、不必要功能、多余功能及不必要成本,再对功能成本重新组合,剔除不必要功能和成本,从而提高对象的价值。其中V1说明可能存在不必要或多余功能;V=1说明功能与成本相当匹配,方案可行。

3.建设项目可研经济分析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

3.1投资估算精度控制不足

部分可行性研究方案的技术分析中,对于投资估算的精度控制不足。以输变电工程为例,部分可行性研究方案中对于选址选线的确定未获得相关的国土、规划部门的同意,部分是处于国土规划调整变动的范围内,到了初步设计阶段时出现颠覆性变化或者较大的变动,进而导致投资的大幅度增加,使投资估算测算失去意义。

从工程造价控制的基本原理上来看,所谓控制就是指行为主体为保证在变化的条件下实现其目标,按照事先拟定的计划和标准,通过采用各种方法,对被控对象在实施中发生的各种实际值与计划值进行对比、检查、监督、引导和纠正的过程。控制包括三个步骤:即确定目标标准、检查实施状态和纠正偏差。造价控制分为三个阶段: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应以事前控制为主,即在项目投入阶段就开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作用。控制要素包括人力、物力、财力、信息、技术、组织和时间等。

3.2投资经济方案分析及评价过于理想化

部分投资经济方案的分析流于形式,评价过于理想化,缺少风险管控及风险意识。比如说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在进行某个国外水电站投资方案分析时,未能预料人民币大幅升值带来的汇率损失,虽然考虑了汇率风险补偿,但是却大大延长了投资回收周期,经济方案分析无法反应建设及投资实际情况。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经济分析及造价控制是指工程从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设计招标等各个管理环节对造价实施控制,使各阶段的造价控制在计划范围以内。在不同阶段工程造价所占的比例不同,据有关资料分析,投资决策阶段对整个项目造价的影响为75%~95%,起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经济分析应遵循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优化配置资源,合理使用投资,对工程造价进行充分摸底,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投资效益组合,形成统一、开放、协调、有序的工程经济分析体系,制定和完善项目的经济评价规则。

3.3项目财务分析指数单一

部分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技术经济分析中,财务分析指数单一,造价目标控制不得力。在进行可研阶段的造价控制时,首先要确定各种目标值,以便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阶段性地收集完成目标的实际数据,将实际数据与计划值比较,若出现较大偏差时采取纠正措施,以确保目标值的实现。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工程发包阶段把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在批准的造价限额以内,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其中,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为有效的手段。要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设计和施工措施中去。再次,要立足于事先控制,即主动控制,以尽可能地减少以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也就是说,工程造价控制不仅要反映投资决策,反映设计、发包和施工被动地控制,更要主动地影响投资决策,影响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

4.结束语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就是使用科学的方法在做好成本计划的基础,为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依据,用投资估算价控制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初步设计概算造价;用概算造价控制技术设计和修正概算造价;用概算造价或修正概算造价要强调的是有效控制项目投资。因此要采用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控制手段,重视设计多方案选择,严格审查监督前期设计过程,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

参考文献

[1]李传高.浅析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法[J].山西建筑,2009,(25).

[2]胡凌云.费用效益分析法在某节能减排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经济评价中的应用[J].科学与财富,2011,(1).

第5篇

【关键词】裂缝问题;结构设计;建筑工程

一、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的裂缝的成因

(一)水泥石的体积不固定

一般来说,水泥石体积变化的程度经常被作为评价建筑物的一项性能指标,而影响水泥石体积发生变化的成因有很多,这里我们只讨论四种对水泥石体积影响较大的因素,以便于对建筑物的裂缝问题进行预防。

1、水泥浆在水化的过程中发生化学减缩。在建筑物的构建过程中,水泥会发生水化反应,在这过程中,水泥将逐渐向水化物转变,随着而来的就是水泥固体体积的变化,其呈现出体积增大的趋势。但是从另一方面――水体系来说,水泥总体积呈现出减小的趋势。

2、水泥石的失水收缩。水泥石中所含的水分受周围温度和湿度的影响,如果温度和湿度发生变化,水泥石中的水分会相应的增加或减少。如果水泥石在建筑物的构建过程中不断失水,水泥石就会随之收缩,而且这种收缩程度远远大于化学反应引起的收缩。

3、水泥石的碳化收缩

碳化收缩的主要媒介是碳酸,只要水泥石遇到含有碳酸的水就会发生碳化收缩,碳化收缩的主要物质是砼。这种反应主要是干燥收缩引起的,而且不可逆转收缩反应。

(二)施工过程存在问题,不够细致

1、施工人员的施工的过程中没有把握好水泥的用量,而且对于建筑物早期的保养力度也不够。在建筑施工中,砼底板要与墙板保持相同的施工时间,如果产生时间差,就会造成砼墙板发生裂缝。其次,对于水泥的用量也要保证标准化,否则也极易产生裂缝问题。

2、泵送砼极易造成墙板开裂,而且砼施工的质量也较差。由于目前技术一斤设施等条件的限制,送砼主要是通过泵实现的,而泵送砼的过程中较容易产生落差这就造成了裂缝现象的发生。

3、施工时存在较大的温差。在建筑物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天气变化无常,温度也有较大的落差,尤其是砼内外存在温差,这都会造成裂缝的产生,其次,昼夜温差以及拆模时间的早晚都会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质量,使砼产生开裂现象。

(三)结构设计不合理

1、墙壁长期暴露在空气中。由于建筑物的墙壁面积较大,而且墙体也比较薄,所以其对温度和湿度的感应程度较为敏感,所以,外界温度一旦发生改变就会直接影响到墙体的质量。

2、不合理的提高砼的等级。建筑设计者在设计的时候以及施工者在施工的过程中都要充分考虑到砼墙壁的性能,对其进行综合的考虑,不能错误的认为墙体安全程度随着砼强度的增强而增强,而需要结合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对砼的等级以及使用情况做好详细的计划,如果一味认为提高去砼的等级就可以提高墙体的安全系数,加大对水泥的用量,砼就会发生干缩变形,最后直接导致墙体的开裂。

二、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的裂缝问题控制措施

1、合理设计结构尺寸以及选材

由于建筑材料之间的温差以及材料的形变能力都可能会导致建筑出现裂缝,特别是对一些结构尺寸较大的部件进行施工时,材料的形变能力就会加强,结构也会因材料温差过大造成应力,使建筑产生大量裂痕。根据相关部门的数据显示,建筑结构与结构所受应力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呈非线性相关关系,因此,在对建筑结构进行设计时,一定要合理设计结构尺寸。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要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能够使建筑结构的刚度合理分配。在进行结构施工时,应当合理的对钢筋水泥进行配置,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设计,从而在根源上解决建筑结构设计中的裂缝问题。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材料的选择是一项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应当选择形变能力相似的材料,对因材料形变而造成的裂缝进行控制。其次,要选用合格的材料,杜绝使用粗制滥造的材料。

2、温度裂缝的预防控制措施

在对建筑进行结构设计时,应当有意识的选用平面布置规则,设计合理的受力结构,避免建筑表面出现过多的凹凸,这样做能够避免建筑结构因应力的原因而产生大量裂缝。同时,建筑的高度和长度应该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尤其是建筑的长度,应当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使建筑物能够满足材料的伸缩间距的要求,保障材料的形变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避免因建筑物温差过大而造成的材料形变集中,引起建筑的大面积裂缝。在砌体结构中应当减少门窗的设计量,在必要的情况下,应当缩小门窗的结构以加大墙体的抗剪能力。适当的增加墙体面积也能够提高墙体的抗剪面积,同时,减少门窗面积还可以降低门窗部位的应力。

温度裂缝的主要形成原因是因为墙体、结构等在温差的影响下,形成不同程度的形变,并且屋面板的保温效果直接影响着顶层砖墙的开裂程度,质量较差的屋面板会造成顶层砖墙的温差过大,而质量较好的墙面板能够使顶层墙体始终保持相同的温度,也就不会产生裂缝。所以说,屋面保温层一定要满足质量的要求,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选用质量较好的墙面板,并且可以在适当的程度上对墙面板进行加厚,以达到保温的效果。

3、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的控制措施

在对混凝土的比例进行配比时,要保证混凝土的刚度满足结构的需求,能够有效的避免因混凝土不均匀而造成的结构内部出现剪应力,进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结构的抗温能力,降低结构内部的应力影响。

在建筑的外部应当加设放射筋,并且保证放射筋布置在每一个墙角,同时还应当加设2米以上的配筋,每一根配筋都应当超过楼板长度的三分之一,配筋之间的距离应当保持在10厘米左右。通过加设放射筋的方法来满足建筑的应力要求,使楼板的应力始终与放射筋保持一致,进而减少楼板的裂缝。

三、建筑工程结构设计中裂缝问题的补救措施

1、灌浆法。通常利用灌浆法对裂缝进行补救,首先,我们要选择合适的灌浆材料,一般选择环氧树脂类、水溶性聚氨酯等等作为灌浆材料。不同的裂缝类型需要选用不同的灌浆材料。在施工的过程中通常使用环氧树脂类的材料进行灌浆,通过灌浆器将环氧树脂类材料注入到裂缝中,很快就会使裂缝封闭,并且不会留下十分明显的痕迹。

2、表面涂抹法。表面涂抹法是将一种高分子的防水材料涂抹到砼墙体上,与灌浆法所选用的材料基本相同,在此就不一一复述。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墙体都可以进行表面涂抹法,首先要保证墙面的清洁,其次,墙面应当比较坚固,最后还应当注意砼墙面的干燥程度。

3、填充法。填充法是利用工具,将裂缝扩大到一定的程度,使裂缝呈阶梯的形状,并对形成的裂缝进行清洗,然后进行速凝堵水剂的涂抹。要注意,在涂抹的过程中要层次分明,这样能够达到较好的效果。一般来说填充的材料主要以环氧砂浆为主,还有沥青、水泥等材料可供使用。

4、面涂刷加玻璃纤维布法。一般情况下,面涂刷加玻璃纤维布法主要是以环氧树脂胶和聚氨酯涂膜为主。通过一定的比例对材料进行配比,并进行严格的检验,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够使用。在使用时,首先要对墙壁进行清洁和干燥处理,并且保证墙壁具有一定的强度。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墙壁不平整时,首先要对墙壁进行平整。

结束语:综上所述,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上,裂缝是比较常见的问题,对此,我们进行了一些研究,分析了裂缝的产生原因,提出了一些针对裂缝的预防措施,同时也列举了一些裂缝的补救措施。希望本文能够对建筑行业有所帮助,使建筑工程尽量减少裂痕的生成,提高建筑的质量。

参考文献:

第6篇

【关键词】 土建工程 结构 安全性 耐久性 设计

有关研究表明,我国目前的土建工程结构与国外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不管是房屋建筑、水利项目,还是桥梁工程等,它们在结构整体安全性与耐久性上都比不上国外同类水平。由于我国土建工程结构在安全性与耐久性上存在一定不足,导致了较大的人员伤亡事故,这就使得相关部门加强了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关注。为了提高我国土木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相关部门进行了一些研究与探索,在一些方面进行了改善,并且完善了相关法规标准与规范及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了结构的设计,提高了施工技术水平,从而最大化提升了我国土木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

1 我国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分析

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指的是防止建筑倒塌的能力,同时也是工程结构质量最为重要的指标之一。总的来说,对于土建工程结构的安全性而言,主要取决于结构设计及施工水平,同时还与结构的正确使用有关(这里也包含了维护与检测等)。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我国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问题:

1.1 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安全性

和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安全有着莫大关系的因素主要有两个,其一为结构需要承受的荷载,即荷载标准值;其二为荷载的分项系数和材料强度的分项系数。这两个因素之间的用量值所表示的系数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出了结构构件在给定的标准荷载作用下的实际安全度,若其安全系数或者分项系数表现得越大,那么其安全度就越高。总之,土建工程的结构构件本身所具备的承载力大小和材质共同决定了土建工程结构的安全性。

1.2 土建工程结构整体牢固性

土建工程结构除了要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之外,还应具备整体牢固性,这种牢固性指的是结构若出现了局部破坏也不会造成大范围的连续破坏倒塌。结构牢固性的实现需要依靠结构必要的冗余度与良好的延性,以此来应付爆炸与地震等灾害或者人为差错导致的严重后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比如说唐山大地震导致的巨大灾害出了与地震自身有关之外,还与当地的房屋建筑结构缺乏了整体牢固性有着莫大的联系;又如2001年石家庄发生了一起故意破坏的恶性爆炸事件,某住宅楼因为土炸药爆炸而导致了墙体局部产生损坏,继而使得整栋楼发生了连续的倒塌,通过分析后得知这也是因为房屋结构在设计时缺乏牢固性所致。

1.3 结构耐久性

我国以往的土建工程在结构设计及施工上,着重考虑的是结构强度满足各类荷载的需求,而忽视了由于外界环境作用而对结构耐久性的需求。相关的安全事故表明,混凝土结构由于钢筋的锈蚀或者混凝土的腐蚀而引发的结构安全事故,造成危害往往比结构构件承载力的安全水准设置不足引发的危害还要严重。换句话说,我国对于结构耐久性的相关规范要求,比如说钢筋锈蚀保护设置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及最低强度等级等,都明显低于了国外的最低标准。因此,提高结构构件承载力的安全设置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促进结构耐久性及结构的使用寿命。

2 土建工程结构的耐久性分析

土建工程结构的耐久性和工程的使用寿命联系密切,属于建筑物在使用期内结构保持正常功能(包括结构安全性与结构适用性)的能力。目前土建工程结构的耐久性现状主要表现为:

2.1 国外相关分析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一些国家的科研人员发现了以前混凝土基础设施工程在某些环境下容易出现过早的破坏。这里以美国为例,在大部分的混凝土建造的基础设施或者港口工程中,其建成之后约20~30年便出现了劣化。据美国在1998年的一份土木工程学会材料分析,他们在处理国内的基础设施工程问题上耗费的金额约为1.3万亿美元,其中仅仅是修理或者更换公路桥梁等项目的混凝土工程就得耗费大约800亿美元左右。总的来说,发达国家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方面投入了大量的科研经费,同时也采取了大量的积极应对措施,比如说加拿大安大略省为了应对冰盐侵蚀及冻融损害,便将混凝土保护层的最小厚度从上个世纪50年代的2.5厘米逐渐调为了4厘米、6厘米,以及现在的7厘米及以上;同时混凝土的强度最低等级,也从C25调到了如今的C40。

2.2 国内相关分析

一直以来,大部分人群都觉得混凝土材料十分耐久实用,而我国很多土建工程几乎都由混凝土建造而成,可实际上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问题一直困扰着世界各国土建工程基础设施,而其在我国的重视程度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加强。我国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出现了一项调查,其显示出了我国大部分的混凝土建筑工程在使用了25~30年之后就需要大修,而一些环境恶劣的建筑物则仅需15~20年的时间就需要大修,其余一些使用环境较好的诸如公共建筑与民用建筑,则能维持在50年及以上。总的来说,我国桥梁及港口工程项目等基础施工项目面临的耐久性问题十分严峻,其中一些由于混凝体的保护层太薄及密实性较差,就导致了其在使用几年之后出现了混凝土的开裂及钢筋的锈蚀等,这严重影响了该建筑物的使用。比如说我国京津地区的城市立交桥,冬天由于大雪覆盖的原因,为了道路通畅便需要洒除冰盐及冰冻作用,这就使得立交桥在使用了十几年之后便会出现问题,某些只能限载,有的则选择了拆除或大修。过去,我国在铁路隧道建设中,其初砌材料一般选用的是强度较低的混凝土(C15),使得抗渗性不强、密实度较低,容易被地下水及机车废气侵蚀,最终导致了大量的开裂与渗漏。由此可见,土建工程结构耐久性问题愈发严重,已经迫切需要进行改善与提高,而相关建筑部门就应吸取教训,采取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此避免类似隐患的出现。

3 加强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设计策略

3.1 制定相关的设计规范与标准

我国以往的建筑行业相关设计规范与标准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基于此我国相关建设部门就应制定更加科学详细的设计规范与标准,加强对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重点审查,并且明确设计的安全性与耐久性要求,加大混凝土工程耐久性基础理论的研究力度,开拓出属于我国特色的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设计体系。此外,在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相关规范与标准中还应提出必须对工程进行检测与评估等,以此促进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提高与进步。

3.2 加强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检测和维护

当前,由于在基础设施工程投资与建设上出现了重新建而轻维修的趋势,这就使得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的检测与维护工作未能得到有力的践行,而检测与维护工作与结构安全性与耐久密不可分,尤其是对露天与恶劣环境中的基础工程设施而言,更是如此。为了提高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就必须加强定期检测与维护,发现问题就应及时解决。比如说桥梁、隧道及建筑物等土建工程,应有一些强制性的政策规定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定期检测。基于此,相关部分就应制定相应的法规,并且编制一定的技术标准规范;相关的检测与评估,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同时应建立相关从业人员注册制度、资质认证及监管体系等。

3.3 加强耐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研究

我国目前在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上的认识还不足,尤其是在耐久性问题上还存在很多漏洞。在实际的操作中,大部分往往凭借的是自身的经验采取措施对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进行设计,而缺乏了必要的微观机理的定量分析与宏观的定性描述,这个方面必须进行加强。总的来说,我国在结构耐久性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为标准、规范及规程等跟不上节奏,同时缺乏必要的完善、全面且可靠的措施;对于相关指标也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比如说混凝土徐变、碳化及碱骨料反应等,应加强结构与材料性能的研究;在设计上还应克服设计时过多考虑强度而忽视耐久性的诟病,以及改善重视新建而忽视旧建筑的维护等问题。

4 结语

土建工程安全性与耐久性经属于一项必须长期探索的课题,应成为施工者、设计者及使用者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安全性与耐久性,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安全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加强土建工程结构安全性与耐久性设计将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工程问题,必须加强重视。

参考文献

[1] 李艳彬,邓晓光,张晓婷.有关土建工程中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探讨[J].城市建设,2010,(12)

[2] 樊世新.简析土建结构工程的安全性与耐久性[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

[3] 张文才.论土建结构工程中如何确保耐久性及安全性[J].建材与装饰,2012,(9)

[4] 段少也.安全性与耐久性在土建工程中的重要性探讨[J].城市建设与商业网点,2009,(18)

[5] 郭玉萍.浅析土建结构工程的耐久性和安全性[J].商情,2010,(23)

第7篇

关键词: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技术;方案

在社会主义经济的大背景下,任何企业的发展都要坚持以高新技术为导向,市政工程建设行业的发展也要遵循这一经济规律。目前,我国市政工程的施工技术仍然相对比较落后,难以适应时展的需求,必须适时作出调整与提高,进而实现促进市政施工技术发展的新目标。

1、施工技术方案分类和内容

一般来说。施工技术方案可大致分为3类。

1.1施工组织设计

为了满足投资者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必须编制安排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活动的指导性技术经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它的主要作用是依据合同对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的要求,统筹安排施工进度与程序,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使工程施工在最佳状态下有秩序的进行,获取最佳技术经济效果。

(1)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选定合理的施工程序和进度计划;选定有效的施工劳动组织方式,包括现场的组织机构;选定经济技术先进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和工具;制定总体技术方案和重大技术方案;核定人力、施工机具、材料的需用量和确定供应计划;确定施工总平面布置;核定生产、辅助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等;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包括该项目要实行的各项管理程序、质量控制程序、调度协调等,最好还附上这些程序运行过程中使用的表格。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保证整个建设项目按合同规定工期交付生产使用;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按照生产装置的投产次序,工程量大小和施工难易程度安排施工计划;充分利用施工作业面与施工空间,采用平行流水、合理交叉作业,合理地安排施工次序,以争取时间;注意施工季节的变化,安排好冬、雨季施工项目与措施;开展机械化、预制化、装配化、工厂化施工。

1.2单项施工技术方案

(1)单项施工技术方案的内容: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施工计划,要先后编制各个单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技术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技术组织措施;还包括有各个单项工程的具体施工计划、工艺、平面布置及人力、机具、物资动员等。单项施工技术方案要充分体现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思想,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总体技术方案的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达到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综合效益。

(2)编制单项施工技术方案的原则:单项施工技术方案要保证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工期、质量的要求。施工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有利可图相结合;按照生产装置投用次序安排施工进度计划;按照施工对象的质量要求,尽早培训专业技术力量;施工机具的选用要符合经济先进的原则;物资储备供应与施工进度相适应;开展机械化、预制化、装配化、工厂化作业,减少现场作业时间;确保安全施工,尽量减少高空作业;采用平行流水、主体交叉施工法和组织均衡施工作业;考虑现场气象条件,安排好冬季、雨季施工措施,以增加施工作业时间;按照各工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特定技术要求,制订相应技术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等。

1.3施工技术管理程序

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程序主要包括:总图管理程序,图样、资料及标准化管理程序,施工技术方案编制和审批程序、开工程序、图样会审程序、中间交接程序、竣工验收程序等。这些程序也应在施工准备阶段制订,并作为施工技术方案的一项重要内容。

2、施工技术方案在施工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施工技术方案的分类可见,施工技术方案贯穿于施工准备、施工及竣工验收整个过程。不仅在施工准备阶段对整个项目施工提出科学的规划和预见,而且直接指导各项施工活动的实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起主导作用。施工技术方案的优劣,对施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优化的施工技术方案,在技术上必定是先进的和可行的,在组织管理上必定是严格的和科学的,由此决定的施工水平一定是高的,质量、速度和成本的综合效益也是好的,施工技术方案是项目施工中能否取得综合效益的基础工作之一。

3、施工技术方案优化

3.1施工技术方案优化的目的

基本建设是国家扩大再生产、发展国民经济的主要手段之一。要在控制基本建设质量和成本的基础上,尽量缩短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尽快发挥投资效益。施工是项目建设的重要阶段,施工时间大约占项目建设周期的50%,,在质量和成本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搞好施工对搞好基本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施工技术方案的优化过程是一个不断开发、采用新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技术的过程。必须改变过去施工靠拍脑袋、凭经验的旧作法,建立起科学的数理优化系统,要使技术落后、效益低下的施工部门成为现代化的生产企业。施工技术方案的优化必将提高施工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同时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人才的开发培养。反过来,人员素质的改善和技术管理人才的涌现也会大大加速施工技术方案的优化,由此形成施工水平不断提高的良性循环。其结果必将提高基本建设的综合效益,加速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施工企业本身提高经济效益和生存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3.2施工技术方案优化的程序和方法

施工技术方案的优化应遵循一定的程序,采用一定的方法,使优化更加科学化。一般的程序和方法简述如下:

(1)了解和研究优化对象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为例,必须详细了解和研究建设项目的内容和施工合同,了解现场各种条件,查阅设计文件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还要了解项目的工期,技术关键和技术难点等。从施工承包单位说,还必须了解总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各方面情况,例如管理能力和水平,能提供的机具和其他条件,对施工承包单位采取的承包方式及管理方式等。这些内容都是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优化的基础条件,必须深入准确细致调查、研究,如果发生差错,将直接影响优化质量。

(2)如果优化对象与过去承建的项目相同(或相类似),查阅和研究历史资料就格外重要。要注意,查阅研究的资料应是实际发生的原始记录,而不是计划性的资料;特别要对这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鉴定和判断。

3.3制定总体方案

在了解和研究了两类资料之后,做出完成施工活动的总体方案,包括总体的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劳动生产率水平等,并且这种总体方案最好制定两个以上。

3.4总体方案分析比较

首先与类似施工活动的总体方案比较,然后对新制订的两个以上的总体方案进行比较。比较时尽量采用数理方法,至少要用分项打分综合评分法。分析比较后做出结果报告,提交技术部门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负责人审查,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3.5实施过程

实施过程一定要有专人负责督促,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并将原始记录作为实施过程中分析研究问题的依据,还要供今后参阅。例如,现场组对1台50003氨罐,要详细记录下各项技术方案的执行情况,诸如执行过程中对方案所做的补充和修改,总体方案使用时间,耗用各类工种工时,各类机具台班,采用的临时措施和临时设施,消耗的施工材料及成本决算等。

3.6完工总结报告

完工之后应有一个完工总结报告,内容应包括总工期实际进度表、总人力消耗、机具台班、物资消耗、材料采购,当地资源使用情况、采用的新技术、质量评定、安全事故总结、临时设施情况、工程决算报告等。这类完工总结报告是―个施工企业的基础工作,施工一开始就要抓这项工作,做出真实准确记录。长期的资料积累和数据分析将会大大提高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区别  

     

      2008年10月,日照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案情大致是:申请人某钢厂委托被申请人某起重机制造公司制造一个悬梁起重机,包括起重机的制作和安装。合同约定竣工日期为2007年5月1日,每延误一天,需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5的延期违约金;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一切纠纷,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解决等。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支付工程款,被申请人未能按期交工,直到2007年9月14日才将起重机调试合格后交付申请人使用。工程交付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工期延误违约金的计算发生争议,申请人向日照仲裁委员会(起重机的安装地)申请仲裁: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程延期违约金40余万元。被申请人则以“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实质内容是被申请人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完成一个起重机的制作,而起重机的制作是在被申请人所在地进行的,因此该合同是承揽合同,被申请人住所地才是合同履行地”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现行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而承揽合同纠纷通常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界定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该仲裁委员会对该案是否享有管辖权。对此,该仲裁委员会内部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由此引起笔者的注意,特撰此小文。

      《合同法》第251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第26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实际上是承揽合同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合同法》第287条规定:“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工程勘察合同和工程设计合同与承揽合同较易区分,因此本文重点阐述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现实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又可分为土木建筑工程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和安装工程合同三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都具有以下相同的法律属性:

      1、均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也必须按照发包人的要求,或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成一项工程,发包人的目的,也不是工作过程,而是按期得到一项完整的、合格的工程。

      2、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标的物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这是与买卖合同的最大区别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样也是根据发包人提供的与众不同的图纸,为满足发包人建设一项与其他建筑物不一样的建筑物订立的。

      3、承揽人或施工人的工作均具有独立性。两类合同中,承揽人和承包人都是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合同对方的指挥,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等责任,在工作成果和工程交付前,对标的物的灭失或工作条件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4、均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承揽人或承包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完成工作或工程,并承担风险,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或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工程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

      5、均是双务、有偿合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有偿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负有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并交付工程的义务,发包人负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两者的义务也是相互、有偿的。

      对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共同法律属性,大家的意见是一致的,但对两类合同的不同之处,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网上搜到的以下两个案例,也反映出两种不同的观点。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2000年在审理上海东方上市企业博览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方公司)破产案时(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网),就债权人上海市建筑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研究所)申请优先受偿工程欠款一案,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特指基本建设工程,如果是为完成不能构成基本建设的一般工程的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而属于承揽合同的范畴,因此破产申请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合同应属于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而非《合同法》286条所指的建设工程合同。浦东法院最终以建设装潢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是承揽合同为由,裁决债权人不得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2、乙方为甲方承建一块大型户外显示屏,一审法院从合同名称入手,认为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二审法院采纳了被告的上诉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标明为“定制人”、“承揽人”,合同标的为可拆分物,主要依赖承揽人之技术特点进行施工,最终之安装仅是制作过程之延续,并最终认定该案为“承揽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