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4 16:32: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独立审计作用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相信你一定听说过这个故事,它就是凡尔纳的三部曲之一:《神秘岛》。勇敢的潘克洛夫特,忠诚的奈伯,智慧的希留斯·哈丁,仔细的吉登·史皮莱特和改邪归正的爱尔顿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年仅15岁的赫伯特。
在这一行人之中,数赫伯特年龄最小,而且他还幼年丧父,这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是多么大的伤害啊。可他并不是一个会被生活所击倒,而一蹶不振的人。相反,他在逆境中爬了起来,刻苦学习自然知识,而且对其颇为精通。当他们刚刚踏上林肯岛的土地时,他就利用了自己丰富的知识为大家解决了温饱问题。当他们的小麦尚未成熟时,细心的他发现了一棵“面包树”,充当面粉。当记者带回来一棵奇特的植物时,他又发现那是一棵烟草,给潘克洛夫特带去了无比的喜悦。
用工程师的话来说,赫伯特是勇敢的,好学的,坚强的。而在我们这一代的少年中,又有几个能像赫伯特一样呢?如果有一天我们也不幸地落到了这样一座荒岛上,有谁会像赫伯特一样能够恰倒好处地利用好自己的长处呢?而又有谁不会用恶语诅咒脚下那片荒岛呢?然而,年仅15岁的赫伯特为我们做出了很好的榜样。
关键词:财务预算;经济管理;作用
中图分类号:DF436 文献标识码:A
1财务预算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长期以来人们总是将财务预算与财务计划相联系,认为财务预算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财务预算没有必要,实际上这是对财务预算的一种片面的认识。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预算期内为规划资金的筹集和分配而编制的反映有关预计现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预算,主要包括现金预算、预计利润表和预计资产负债表。就其本质特征而言,它是企业对未来的以价值形式为主的定量描述为依据,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市场为导向,借助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推行的、全面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使之有序运行的一种管理形式,它是我国改革开发后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必然结果。
财务预算的编制主要由财务管理部门利用各业务、职能部门传递来的各项经营预算和资本支出预算来完成的。在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企业中,财务管理部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并处于整个企业管理的枢纽地位。因为,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考评等一系列环节,以及众多信息的搜集、传递工作都离不开财务管理工作,企业财务管理部门是财务预算的中坚力量,它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财务预算对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作用
中国有句俗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强调凡事要想做好,事前都需要有一个谋划、概算的过程,要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及不同的结果状态有一个充分的预计,进而做出不同对策,安排相关人、财、物等资源的配合,并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以促成目标的实现。没有财务预算就是没有经营目标和计划,可见,财务预算编制对企事业单位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1财务预算对企业的重要性
预算管理作为实现资源整合的工具,在企业日常经营管理中越来越重要。预算即是对企业本身的未来经营做一个概估,明确企业发展方向,确定经营目标。没有预算就没有目标,没有目标,这个企业将来注定会被市场所淘汰。
2.1.1 将企业各部门分散的预算归为一个整体
财务预算的制定为企业各部门规定了收入、支出和利润等各方面的目标,涉及企业经营全过程,覆盖企业各个层面,体现了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社会化。并通过将各部门的数据汇总,使企业各业务、职能部门单个的、分开的预算成为整个企业的总体预算,从各部门的角度上升到整个企业的角度,立足于全局。同时,财务预算把各业务部门预算中的各项目的数据又重新调整顺序,使企业的整体概念更突出、更明确。
2.1.2、为企业最高管理层提供管理决策依据
财务预算是根据企业的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企业经济状况预期的综合反映,是企业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各部门自己的预算只反映企业各部分的决策情况,企业最高管理层在做出企业总体重大决策的时候,必须能既全面又细致地了解到本企业未来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财务预算就为最高管理层提供了这种数据资料。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预算制度,不仅可以进一步反映财务预算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计划服务的宗旨,还可以保证经济资源的充分利用。通常情况下,企业的财务预算,往往会在一个年度的前3个月甚至更早的时间就开始编制,以便在新的一年能执行该预算,指导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财务经营活动,真正体现财务预算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1.3 为企业总体业绩的评价制定了标准
大到一个企业,小到每个人,都需要对一定期间内的表现做出总结,评价任务完成的好坏。财务预算就可以作为企业的业绩评价标准,因为它考虑了企业的总体情况、历史数据、未来发展,是对企业预算期间经营情况比较客观的预测。而且,财务预算采用的形式也与企业的实际年度报告形式相似,便于对比分析实际经营情况的优劣。同时,企业建立以财务预算为前提的事前预测与财务规划,可以增强企业防范与化解风险的能力,强化财务监督,从而确保经营有序地进行,确保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2.1.4现金预算是财务预算的核心
编制现金预算可以了解和预测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现金流转情况,揭示企业现金的支付能力。如果企业提前编制现金预算,就可以解释企业的现金从何而来,用到哪些地方;企业在未来何时需要现金,如何筹集用于到期支付的现金;如何通过现金预算避免不合理的现金支出;如何抑制现金流量的滥用。那么就可以及时察觉企业的银根紧缩情况,更好地安排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现金运用,防止企业因银根紧缩造成一些不利影响。比如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贷款之前,都要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仔细的研究分析,但是,一张详细的现金预算表比其他报表更为重要、有效,现金预算表能揭示企业希望得到的贷款金额、企业某一月份的现金收入以及企业某月或以后各月对银行贷款利息的按时偿还。
许多新成立的公司,在业务还没有完全开展之前就倒闭了,如果这些公司能够对开业后一年或两年、甚至更长期间内的经营情况做一份详细的全面预算,对公司一段时期内的发展方向、经营目标、成本、利润等做出一个科学的规划,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经营失败的机率。
总的来说,对社会整体利益而言,一家经营获利的公司就是一项很好的资产和一笔宝贵的财富,因为它可以将直接材料、劳务以及经营管理结合起来,再将它们转化为对社会更有价值的商品与服务。而一家经营亏损的公司消耗了社会上的直接材料以及劳务,但是产出的价值却小于其所消耗的直接材料和劳务的价值,这些亏损企业实际是在浪费社会资源,但这些企业如果事前预先编制预算的话应该可以减少经营亏损的概率。
2.2财务预算对事业单位的重要性
一、独立审计准则对我国证券市场的积极作用
独立审计准则是一把双刃剑,既规范注册会计师,又保护注册会计师。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基本建立,标志着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迈上了新的台阶,初步实现了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目标:第一,建立执行独立审计业务的权威性标准,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促使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的鉴证和服务作用;第二,促使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统一执业准则执行审计业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提供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第三,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责任,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施行,对我国证券市场产生了两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维护了证券市场秩序。注册会计师通过为投资者提供相关、可靠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证券市场的欺诈行为,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感和安全感。从1996年第一批独立审计准则施行起,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比率越来越高:1996年为9.06%,1997年为13.29%,1998年为17.51%,1999年为19.7%,2000年为16.3%。二是促进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注册会计师利用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两把尺子,对一些上市公司错误和虚假的会计信息提出了审计调整,进行了艰难说服工作,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过滤了大量的信息风险。
二、独立审计准则与审计责任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为依据,由财政部颁布,具有很强的权威性,注册会计师只有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才能保护自己以免于承担审计失败的责任。《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对其出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就其负有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就难辞其咎。如果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并且尽到了应有的执业谨慎,不应承担审计失败责任。我国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审理涉及中介机构民事责任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稿)第四条规定:“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下列行为,给委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退还委托人交纳的委托费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违反执业准则,未尽高度注意义务或者忠实义务的;……。”第十二条规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介机构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中介机构所指派的执业人员已经严格遵守执业准则勤勉尽责也无法发现虚假成分的;……。”虽然这个文件尚未正式颁布,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说明我国法律界已经重视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而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了近一百年,直到1995年美国国会才通过了《1995年个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免责的“安全港”条款。根据此条款,对那些以诚实、公正态度出具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豁免权。
三、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的关系
独立审计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世界上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都很重视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并把其作为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保证执业质量的手段。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有很长时间,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准则体系,许多审计技术和方法成为国际惯例。1994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完成并颁布了一套核心国际审计准则。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有50多个国家已经或正在将国际审计准则作为制定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过程中,我国主要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同时借鉴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审计准则,但强调国际审计准则优先,国际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和必要程序构成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基础。因为随着全球化和资本的跨国流动,客观上要求各国的独立审计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接轨。近年来,世界银行及其他国际组织力促国际会计师联合会更加关注公共利益问题,以代表国际职业界扮演监管角色,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对此给予积极的回应。1999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决定取消会员委员会(Membership Committee),成立遵守委员会(Compliance Committee)。遵守委员会的职责是确保所有会员组织履行其会员义务,使得国际会计师联合会能实现“以协调一致的准则,在世界范围内更快地发展会计职业,为公共利益提供最高质量的服务目标。”我国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会员国,制定的独立审计准则理应与国际审计准则相协调。
四、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对中国国情的考虑
虽然我国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在政治、法律、社会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和地区有一定的差别,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既要借鉴国际惯例,又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能照抄照搬。为此,财政部专门成立了独立审计准则中方专家咨询组、外国及港澳台专家咨询组。这两个专家咨询组负责对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与提供咨询服务,以使独立审计准则既借鉴国际惯例又结合我国国情。此外,我们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注意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听取他们对独立审计准则的意见。例如,我们修订《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和《执业规范指南第3号——验资》时,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家参加修订工作;在起草《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7号——商业银行会计报表审计》时,邀请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商业银行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在准备起草《执业规范指南第Х号——保险公司审计》时,我们取得中国保监会和有关保险公司的支持。只有这样,起草的独立审计准则才能符合我国实际,在我国行得通。顺便提一下,结合我国国情并不是迁就落后的审计实务。东亚金融危机后,联合国贸发会议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当地的一些会计师事务所尽管代表国际会计公司,但其审计质量却远低于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没有对危机的发生及时提供预警,这值得我们深思。
五、银广夏案件中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从2001年8月18日至9月3日,我们对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夏(银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银广夏)1999年度和2000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专项调查。调查表明,银广夏2000年虚增利润56704万元,1999年虚增利润17782万元,1998年虚增利润1776万元,共计76262万元。签字注册会计师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存在重大过失,未发现银广夏会计报表中的重大虚假问题,出具了不实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根本没有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不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而非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却没有发现银广夏管理层舞弊行为。例如,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天津广夏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将所有询证函交由公司发出,未要求公司的债务人将回函直接寄达会计师事务所,而是由公司交给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被函证者的选择、询证函的编制和寄发以及回函保持控制。这是作为注册会计师应当熟知的常识,而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却未能做到。如果签字注册会计师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去实施函证程序,银广夏管理层的舞弊行为是不难发现的。是独立审计准则没有规定吗?当然不是。《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第二十一条规定:“函证是注册会计师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而向第三者发函询证。”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企业的银行存款、借款及往来款项函证工作的通知》在询证函格式中明确要求被函证者将回函直接寄至会计师事务所。我在此只举其中一个例子,其他问题也是不遵守独立审计准则造成的。
六、独立审计准则与风险导向审计
银广夏案件爆发后,有部分人士责问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是否引入了风险导向审计?风险导向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进行风险分析、评价被审计单位风险控制、确定剩余审计风险,执行追加审计程序将剩余审计风险降低到可接受水平。风险导向审计优点是注册会计师既可以把审计资源集中于高风险的审计领域,又可以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从注册会计师审计角度看,无论是制度基础审计,还是风险导向审计,都离不开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这个前提。目前,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实务尚不成熟,但已经引起了国际会计职业界的注意,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专门成立了审计风险委员会,负责考虑是否对现有的国际审计准则作相应修订。今年6月11日至15日,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第70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议题之一就是绘制出的新的审计风险模型,并计划制定1项汇总性准则以函盖审计过程中的重要概念,以及3项支持性准则。这4项准则分别为:(1)审计过程;(2)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所处环境并获取支持材料;(3)识别风险和评价被审计单位对风险的反应;(4)确定进一步的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成员国,一直关注风险导向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发展,并参与了有关风险导向审计准则的起草和讨论工作。从我国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项目看,几乎每个准则项目都引入了风险导向审计思想,决非用制度基础审计所能概括的。有些人不注重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学习,用道听途说的概念全盘否定独立审计准则,混淆是非,引起很大混乱。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独立审计准则,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仍将在无序中徘徊。
一、股权分置的概念及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过程简介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我国股市建立初期改革不配套和制度设计上的局限所形成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严重影响了股市的效率,成为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问题。
2005年4月29日开始启动股权分置改革,8月23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9月4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9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9月19日沪深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此后,股权分置改革由点到面逐渐推开,覆盖了多种类型的上市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共有1269家公司完成了股改或进入股改程序,市值占比为97%,股改工作基本完成。
二、股权分置对独立审计需求的制约
股权分置问题不仅仅产生同股不同权、收益与风险不匹配的不合理现象,更主要的是由于大股东所持有的股票不能够流通,大股东不关心上市以后公司的股票,从而市场对企业的评价作用、股价表现对管理者的约束激励作用都难以发挥,因此使得对独立审计的需求显得无足轻重或者只是满足监管的形式需求。股权分置把股东之间的利益趋同变成股东之间的利益对抗,大股东的利益部分来源于对中小股东、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剥夺,从而使得大股东对独立审计的自发需求是“不独立的审计”。股权分置制约我国上市公司的高质量独立审计需求,比较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本市场定价机制的扭曲导致对独立审计需求的匮乏。股权分置影响股票定价预期和定价环境。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本流动分割为协议转让和上市交易两个市场,形成两种价格。非流通股的协议转让由于缺乏竞争,导致价格发现不充分,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底线难以反映权益真实价值。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公司股价易于纵,造成股价波动较大,使得股票定价相对公司的内在价值偏高。这样,股票定价整体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定价机制扭曲严重。独立审计通过独立第三方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报告进行的真实公允鉴证对投资者的决策带来的价值得不到显现。因此,在股权分置时上市公司更多的是出于遵守强制审计的被动而聘请独立审计。
(二)公司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导致对独立审计需求的“独立性”背离。由于股权分置的存在,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处于控股地位,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由于资本市场定价机制的扭曲,使得公司股价对大股东、管理层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不仅阻断了价格信号的微观传导机制,而且还滋生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损害公众股东利益行为的普遍现象的存在。股权分置、市场供求不平衡、投资者不专业、不成熟的环境下,监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担负着通过财务指标选拔优质上市公司,引导资源配置的职能。许多上市公司为了符合监管规定,围绕关键指标进行盈余管理甚至舞弊造假。审计市场上需求方占据主导地位,投资者缺乏共同利益基础,公司治理缺乏制衡,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就能够操纵外部审计,威胁审计师放弃独立性。
(三)并购市场不能成为约束管理者的有效手段,限制投资者对高质量独立审计的需求。由于股权分置,使得2/3的股权不流通,控制权之争存在天然屏障。中小投资者不能通过并购、重组等市场化资本运营手段来对现有管理层的道德风险行为进行约束和淘汰业绩差、能力平庸的管理人员。这样,即使管理层不能为全体股东带来最大价值,只要他们满足了控股股东的要求,即使高质量独立审计能够将他们甄别出来,中小投资者也是无能为力的,从而限制了独立审计的作用,削弱了高质量独立审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三、股权分置改革对上市公司独立审计需求的影响
股权分置改革后,“全流通”对上市公司独立审计需求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定价功能的恢复、信息价值的凸显,将提升对独立审计的需求。全流通将使各种类型股票获得统一价值尺度,原来的非流通股净资产定价“底线”、流通股的虚“市盈率”、新股发行的价格管制都将一去不返。这样,股票价格就能够反映公司投资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成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独立审计对上市公司公开信息价值的影响也将被充分认识,可以大大促进我国上市公司对独立审计的自发性需求。
(二)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利益的趋同,将减少控股股东通过粉饰报表操纵审计意见引发的不良需求。“全流通”后,统一的股价将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趋向一致,将引导投资者关心公司的内在价值和信息披露透明度,减少控股股东通过粉饰报表操纵审计意见引发的不良需求。
(三)并购市场的控制权之争有利于削弱内部人控制,增加对独立审计的需求。股权分置改革为并购定价奠定了市场基础,股票交易将主要通过交易所公开进行,二级市场成为并购主流。当并购市场转变成控制权市场后,股东就能发挥用脚投票对管理当局的威慑效果,限制内部人控制引发的不良审计需求,提高需求质量。
事务所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单位,承接业务时不能不考虑成本与效益问题。审计收费是决定事务所成本与收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事务所业务竞争的突出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方面
,事务所通过竞争可以把最好的服务提供给客户,另一方面,竞争的加剧又使得事务所降低审计收费,甚至牺牲审计质量。这似乎是个难以解决的矛盾。从国内外注册会计师职业竞争的特点看,价格竞
争是个不争的事实,但会计职业界一直将价格竞争视为错误的激励因素,因为这种竞争是基于金钱而不是能力的竞争。而且,在许多人看来,价格降低所带来的压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
导致本应在行业和客户之间建立的互信关系逐渐弱化。美国的一个研究组织在研究了价格与执业质量关系后得出以下结论“时间和预算压力经常导致审计不合格。我们相信,(时间和预算压力的)一个
重要原因是过度的价格竞争——也就是说,会计公司过低收费导致的竞争。”衡量一个行业的竞争是否有效和有益,往往由消费者根据产品、服务的质量以及价格的高低作出判断,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
竞争有其特殊性,消费者不能像对其他行业那样作出恰当的评价。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约束下进行业务承揽与竞争。从我国的情况来看,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基本上与我国的经济
发展水平相适应,但也有一些注册会计师反映,按照独立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审计成本太高,目前审计收费普遍较低,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有时导致亏损。这个问题可能存在,但不应完全归咎于独立
审计准则。
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决定审计质量。获取审计证据的耗费就是审计成本,审计质量与审计成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
盾。独立审计准则的作用之一就是为注册会计师解决这对矛盾提供一个平衡点。毋庸置疑,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要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否则,事务所也就失去了生存的基础。独立审计准则要
实用,就必须指导注册会计师在合理的时间内以合理的成本形成合理的意见。独立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发表的审计意见“合理确信”而非“绝对保证”就是一个例证。注册会计师不能对已审计会
计报表的可靠程度提供绝对保证,只能提供一个程度较高的合理保证,这个合理保证可以将会计报表中的信息风险降低到客户可接受的水平。因此,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当审计质
量与审计成本发生冲突时,审计质量应当是第一位的;不然,注册会计师一旦出现审计失败,必然会遭受经济及其他方面的巨大损失。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我国《独立审计
具体准则第5号——审计证据》规定:“注册会计师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可以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但对于重要审计项目,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或获取审计证据的难易程度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
”《美国审计准则说明书——证据事项》也规定:“作为一个指导原则,在获取审计证据的成本和信息的有用性之间应当有一个合理的关系。在测试某一特定项目时,费用和难度本身并不是省略该测试
的正当理由。”
由此可见,独立审计准则是保证执业质量的重要规范,注册会计师不能借口审计收费低,就可以不遵循独立审计准则。国内外发生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诉讼表明,尽管审计收费可以不一样,但注册会
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却是一样的,审计收费低不是注册会计师不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正当理由。因此,事务所要提高经济效益,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效益。注册会计师应当在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施,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独立审计准则允许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初步审计策略、分配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选择测试类型和审计程序等情况时选择审
计成本较低的方法。此外,各级协会要加强业务监管,打击恶意低价竞争。有些事务所不但采取恶意低价竞争,而且还以向他人支付佣金、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严重降低了审计质量,败坏了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形象。只有加强业务监管,严肃惩处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才能真正实现注册会计师业务的公平竞争。当然,改革审计收费制度势在必行。审计收费应当以审计成本为基础
,而审计成本则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目前许多事务所按资产总额作为计费基础,容易造成以审计收费来确定审计工作量。随着条件的成熟,我们应当按照国际惯例来改革审计收费制度,提倡按
不同资历审计人员的小时人工费率和工作量的乘积来计算审计收费。转三、关于独立审计准则超前问题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的。为了保证准则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实用性,我们在研究制定时,遵循了务实原则、接轨原则、配套原则和科学原则。从目
前来看,基本上实现了上述四个原则,尤其是接轨原则贯彻得比较好,认准则立项、拟订初稿、征求意见到修改定稿等都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准则规范的内容与国际审计准则差异不大。但也有一些
注册会计师反映,独立审计准则制定超前,执行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对于这个问题,也应该加以具体分析。独立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技术规范,也是注册会计师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注册会
计师只有掌握了独立审计准则,才能更好地完成审计业务。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素质参差不齐,独立审计准则对某些注册会计师可能是“超前”了,但如果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它,就变
得不超前了。此外,我们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还有基于如下原因:
首先,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资本的跨国流动推动了各国审计准则之间的协调,国际审计准则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国际审计准则是由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例定的。IAPC成立于1978年,其
会员有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会计职业组织,其宗旨是代表国际会计师联合会制定、审计及相关服务准则,并促使各会员国自愿接受,以促进审计和相关服务准则在全世界逐步统一。国际
审计准则是各国会员组织协调的产物,它既借鉴了发达国家先进的审计技术,又照顾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具有普遍适用性。发展中国家在制定审计准则时,借鉴国际审计准则可以迅速提高发展本
国的审计理论和实务水平,避免发达国家曾经走过的弯路。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制定审计准则时都借鉴了国际审计准则,如澳大利亚、英国及我国香港等在其审计准则后都附有与国际审计准则的
比较,比较结果都是大同小异。可以说,国际审计准则是审计专业技术方面的国际惯例,与会计准则相比,审计准则更是世界通用的商业语言。世界银行信贷部主任鲁道夫·安德森在谈及对中国制定独
立审计准则的看法时说,国际审计准则委员会在制定审计准则时考虑到了不同社会、不同国家、不同文化和背景,中国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时应当借鉴国际惯例,汲取国际审计准则的一些先进做法和
经验。
其次,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一个国家应当具有要求较高的审计准则,不能迁就于落后的审计实务。东南亚金融危机后,日内瓦一个研究组织调查了国际会计公司当地的事务所审计的东
南亚5国73家公司和银行,这些当地的事务所尽管代表国际会计公司,但其审计质量却远低于国际审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能对危机的发生及时报警,是导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次,衡量一个国家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水平,其重要标志就是是否有一套符合国际惯例的独立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要赶上国际水平,要适应中国加入WTO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参与国
际会计市场竞争,没有一套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独立审计准则是不可想像的。
当然,独立审计准则在颁布施行以后,注册会计师有一个学习、消化和吸收的过程,准则本身也要逐步修订与完善。随着独立审计准则宣传力度的加大,执业质量监管的到位,执业环境的改善,大
多数注册会计师一定会熟练掌握和运用独立审计准则。
二、关于独立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问题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从目前来看,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独立审计准则体系,但独立审计准则对某些内容只作
原则性规定,注册会计师执业时更多地需要进行职业判断。有些注册会计师认为,如果能对审计风险、重要性水平等进行量化,独立审计准则的操作性会大大增强,可以省去许多职业判断的麻烦,同时
在出现法律诉讼时也有一个衡量标准。事实上,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时,一刻也离不开职业判断。因为每个审计业务都有不同的特点,涉及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业务性质、内部控制的设计和
运行等诸多因素,用一个不变的数量指标来规范种类繁多的审计业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也是行不通的。
国外会计职业界也存在着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独立审计准则应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把某些职业判断转化为定量指标。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比较发达,在制定独立审计准则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
验。美国独立审计准则体系包括公认审计准则(GAAS,相当于我国的基本准则)、审计准则说明书(SAS,相当于我国的具体审计准则)及审计准则解释(对准则有关问题的解答)。从其内容来看,虽然
GAAS和SAS是指导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权威性标准,但是,它们提供的指导却比人们所希望的要少。许多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准则应当对如何决定应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作出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以
减少审计决策的困难,并保护注册会计师免受审计不当的指责。然而,准则过于具体,将使审计工作由一项专业判断性工作变成一项机械的证据搜集工作。所以,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从审计职业和审计
服务对象两方面考虑,经过研究并权衡利弊后认为,过于具体的审计准则恐怕比过于抽象的审计准则为害更大。如果注册会计师不结合审计业务具体情况,不把握审计准则的精神实质,照搬照抄,机
械套用,就不能实现审计目标。那么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如何解决独立审计准则可操作性的问题的呢?行之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制定审计指南、出版行业出版物。审计指南是公认审计准则和审计准则
说明书的具体化,对注册会计师执业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内容比较详细,但权威性较小。目前,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审计指南有审计抽样、建筑合同的审计、互助基金会的审计、在会计报表审计
中对内部控制的考虑等。行业出版物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出版的审计程序研究、各式各样的技术研究、审计教材以及会计审计杂志。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行业出版物的权威性与可操作性关系如下:
如果把中国独立审计准则与美国的相比较,结构比较接近,但地位有所不同。美国审计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则,其公认性和权威性是随着美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逐渐树立起来的,并最终
一、当前独立审计质量的现状
曾经有人把注册会计师形象地描述为"经济警察"。然而近年由沪深两个交易所提供的资料显示注册会计师却有违经济警察这一角色。
上证所提供的资料显示,上证所对上市公司2000中报事后审核结果是:在526家公司中,有135家公司(占526家公司的25.67%)被提出各类问题197个,并依据上证所的审核意见刊登补充说明公告42份、提供书面说明备案68份。对2001年中期披露中报635家公司事后审核结果是,对9家未刊登业绩预警的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15家公司提出了内部通报批评,对27家公司发出了监管关注函,另外有83家上市公司被上证所要求补充公告,其中有48家公司补充披露的是有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内容。
深交所的情况也类似。其对516家上市公司2001年中期报告事后审查后,共向26家上市公司发出监管函、向19家公司发出关注函,向300多家公司发出问询函,涉及问题千余个。有关上市公司根据深交所要求刊登补充公告及更正公告共103份。根据事后审查情况,深交所对16家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2家公司予以内部通报批评。
而且,有些上市公司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注册会计师未能审计出来。如银广夏在连续两年多的造假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都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面对人们的诸多质疑,提高独立审计质量已刻不容缓。
二、提高独立审计质量的措施
提高独立审计质量的措施可从两方面来考虑:内部措施和外部措施.内部措施是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所应注意的问题或考虑的因素;外部措施则强调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业的有关约束。
1、内部措施
(1)注重选择审计证据确保审计质量
注册会计师在选择审计证据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审计证据的可靠性;(2)审计证据的及时性和适当性;(3)审计证据的相对重要性和证据成本的经济性;(4)对审计证据的分析性论证和选择.
(2)收费标准关乎独立审计质量
收费问题对独立审计质量也有显著的影响.对于收费的标准问题,在注会行业都没有公认合理的作法.显然,收费太高,上市公司负担必增;过低,又会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因成本问题而不能派出适当力量,来保证法定审计程序的完成,审计质量也将无法保证。所以会计事务所应该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以确保审计质量。具体为:根据资产规模、销售收入、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的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种因素,事先预测出工作量和不同级别审计人员的配备需要,并根据不同级别人员的每小时收费标准,来决定最终的收费。
(3)提供非审计服务也有利于提高独立审计质量
适当开拓非审计服务业务,对提高独立审计质量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适当开拓非审计服务业务可以增加会计事务所的收入,使会计事务所有可能增加审计过程的资源投入,从技术上提高审计服务质量。其次,适当开拓非审计服务业务可提高会计事务所的声誉资本价值,有利于会计事务所创建品牌。再次,提供非审计服务有利于促进会计事务所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最后,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开拓非审计服务业务,有利于缓解行业间的激烈竞争。
2、外部措施
(1)法律责任的实施确保独立审计质量
法律责任的实施对提高独立审计质量有着本质的作用。我国相关的法律条款中规定,注册会计师对虚假的财务报告负有连带责任,尤其是连带赔偿责任。这是对确保独立审计质量的法律上的保证.然而,还存在不足,因为我国法律条款中并没有规定,违法注册会计师到底应当承担何种程度的连带法律责任,从而导致实践中不可避免地采用了"深口袋理论",即采取谁最有能力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就由谁来承担责任的原则。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法律责任分担制度,以避免"深口袋理论"的滥用,具体可以借鉴美国1995年12月通过的《私有证券诉讼改革法令》的做法,根据被告错误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会计信息是有信息内涵的,所以当传达给市场主体的会计信息是经过人为粉饰的,那么市场主体以这种会计信息作为决策依据,显然会产生严重的不后果和资源配置的无效率,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郑百文等诸多上市公司已经为我们做了注释。由此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一直是社会各方所关注的焦点之一,本文试图从独立审计、资本市场监管(属于外部监督)与会计信息失真的关系来谈一点粗浅的看法。经理层控制的自利型会计信息粉饰,尤其是当然地违反有关会计制度的会计信息粉饰行为(造假与欺诈等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是本文有所侧重的立论对象,其表现特点是给公司的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带来了利益侵害,耗散了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一、我们对独立审计赋予了什么作用?
独立审计的基本功能是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鉴证。独立审计的作用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鉴证审计对资本市场主体进行了过滤,提高了市场主体质量。验资审计和证券市场上市前审计对市场主体的“准入资格”进行了审查,防止了会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不合格主体进入市场,有利于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稳定。第二,鉴证审计对市场主体的信息进行了过滤,提高了信息可靠程度,即经济鉴证作用。审计后的信息为社会投资者进行投资选择提供了决策依据,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同时,投资者的决策选择会影响资本的流向,从而对资本市场中的资本进行了再配置,进一步导致了社会资源的再配置,优化了社会经济资源,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第三,CPA的鉴证尤其是财务报告鉴证有利于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监管。这主要表现在CPA 的鉴证意见为政府监管机构提供了监管线索。以我国的年报审计为例,政府监管部门对相当部分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的惩罚,就是监管机构了CPA审计出具的非无保留意见,从而进一步挖掘出了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出了相应处罚。这显然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和整顿资本市场秩序。
二、我们对资本市场监管的期望
资本市场监管者是资本市场里的最高权威,维护资本市场的效率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对它的一般期望。
1.维护资本市场的效率 资本市场(本文主要是指证券资本市场)是对资本资源进行再配置的场所,进而对社会资源进行再配置,这是资本市场的一个基本功能。资本市场的资本配置有着巨大的经济后果,根本原因在于资本资源的再配置引致了其它社会经济资源(主要是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再配置,不同的资源配置则意味着不同的经济效率。总之,资本市场与整个国民经济是息息相关,休戚与共,当资本市场有效率时,就会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促进社会经济的良好发展;当资本市场是无效率或低效率时,则反之。问题是,怎样保持资本市场的效率?当资本市场的主体——上市公司是以假骗市、“假行其道”时,我们又怎能奢望资本市场有效率?当公司做假,而进行经济鉴证的独立审计却又是“见利忘义”、“同流合污”时,我们又怎能奢望资本市场有效率?很显然,进行资本市场合理的监管是减少“假”出现的良好手段 。通过资本市场的监管,以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资本市场应有的秩序,从而为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资本市场监管者维护资本市场效率或曰维护市场的“三公”原则重要的一方面是通过“打假”和惩戒违规者来实现的。亲历恭为地查处和以独立审计报告为线索是进行“打假”的两大方面。要维护资本市场的效率,还在于将违规者绳之以法,以警当世和后世,通过足够的惩戒来提高违规者和潜在违规者的违规成本。显然这主要地是依赖于资本市场监管者。
2.保护(中小)投资者 保护中小投资者其实也可以体现在维护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之中,本文单独加以讨论,是在于当资本市场出现“假得以行其道”的时候,更容易受到利益侵害的便是中小投资者。在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不乏众多的“执着的”“寻租者”,所以完全地将资本市场运行交诸市场自身时,“阳光交易”的市场里可能会有太多的“黑暗”。譬如,中国之所以一开始没有实行上市“注册制”,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中国的独立审计实际上还不够“独立”(客观、公正) ,还不足以胜任对资本市场的经济监督责任,而中国的(中小)投资者却又不够成熟,难以保护自己,实行“审查制”和“核准制” 的本意便是为了控制上市公司的质量,防止出现公司舞弊而事务所又同流合污以侵害投资者的行为。
三、独立审计·资本市场监管与会计信息失真
公司管理当局(经理)是否违规,进行制度违犯和对委托人的违约,即是否进行会计造假,我们可以用一个约束函数模型加以:N=F(p,c,e)。N代表经理的制度违犯与违约数量,p代表经理在制度违犯和违约后被发现的可能性,c代表被发现后的惩罚或经理人付出的“成本”(制度违犯成本和违约成本,姑且统称为违规成本) ,e代表剩余项。很显然,N主要取决于p和c,并且N是p和c的凹函数,即p越大、c越大,则N会越小。p的取值主要由独立审计来实现(当然还可以有其它方式实现,如监管部门的独立查处),c的取值在于资本市场的监管者确立的具有效力的制度违犯和违约惩处力度。总之,独立审计和资本市场监管的恰当配合,为公司管理当局施加了一个强有力的外在约束,减少了公司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粉饰的可能性。
下面我们来进一步来讨论一下独立审计和资本市场监管问题。
1.独立审计
当独立审计在鉴证方面,表现得独立(客观、公正)时,那么独立审计便为公司的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监督经理的“武器”,投资者根据鉴证后的财务报告进行经济决策(如,是否更换经理、是否采用“用脚投票”),并且还考虑是否对经理的欺骗与欺诈行为进行诉讼惩罚,因此经理碍于独立审计的“经济警察”作用,将考虑对自己的行为是否进行约束,是“偷懒与欺骗”,还是“努力与诚实”。
对于独立审计而言,它是决定p的主要因素,这取决于会计师事务所是否有着良好的执业质量。事务所的执业质量取决于事务所的执业能力和执业的独立性 ,而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粉饰问题之所以未能发现,并不是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太差了,往往是它的独立性太弱了,这表现在事务所的鉴证业务方面不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红光事件、百文黑幕又说明了什么?以郑百文为例,正如有人说:“……它是上市造假,绩优也是造假,‘国企改革的一面旗帜’也是蒙来的……明明是一堆‘垃圾’……” ,可还是“过五关,斩六将”,在股市逍遥恁长时间;当危机爆发,黑幕掀开,却也迟迟得不到应有的处罚。上市公司以造假居然可以混入资本市场,并可在资本市场混迹多年,不仅是导致资本市场的无效率、低效率,而且更是让人对资本市场的“经济警察”——注册会计师又还有多少信心?不合格的公司得以混入和混迹于资本市场,除了公司、地方政府和监管者的原因外,注册会计师是不是关键的原因所在?——为了“利”而放弃了职业道德操守,为了“利”而违背了“经济警察”独立、客观、公正的经济鉴证责任。
要提高审计质量,关键在于提高注册师的独立性,那么怎样增强事务所的独立性?我们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着手:职业道德操守、事务所的规模化和违规成本。
(1)职业道德操守 职业道德操守是注册会计师的一种内在道德素质修为,当在资本市场里进行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有着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时,显然能够增加独立审计的独立性,但由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操守塑造的因素太多,主观性太强,本文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2)事务所的规模化 事务所的规模化可以大大增强事务所的执业独立性我们知道,不同的审计意见带给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是不一样的,一般(有的)客户管理当局并不喜欢事务所根据的实际情况来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管理当局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往往要求事务所出具他们所希望的审计意见,若事务所不愿配合,便动辄以更换事务所相要挟——即“购买”审计意见,事务所这时便会遇到巨大的来自于客户管理当局的压力:是坚持公正和独立?还是为了不丧失“准租金” 而顺从管理当局?事务所面临着两难选择。当事务所实现一定的规模化以后,事务所便会有更大的动机——为了维持自己的声誉而坚持独立和公正。因为当事务所是规模化经营的时候,一方面不配合某一个审计委托人而产生的租金损失将不足以对事务所构成威胁;另外一方面,顺从管理当局反而会因小失大,声誉的受损会使事务所得不偿失。
(3)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规成本 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也有自身的效用函数,进行违规的成本与效用权衡。我们可以认为事务所的违规成本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资本市场。首先“时间(或许)能够解决一切”,当初的违规最后可能会得以发现和公开,如琼民源事件、红光事件等其中黑幕的最终揭开将做假的事务所也暴露了出来。资本市场对违规的事务所将缺乏信任,而且资本市场和会计市场的优胜劣汰也会对违规事务所进行惩罚,如导致事务所的客户丧失 、受害投资者的诉讼。其二是监管者对事务所的惩罚。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对违规事务所给予足够的惩罚,形成惩戒效应,使事务所不再(不可)轻易“犯规”、 不可能再“犯规”。在此,我们有必要引用一个博弈论的经典模型——“小偷与守卫” 来说明一下对违规事务所的惩罚可以得到的良好效果。我们可以把作弊的公司比做“小偷”,而将执行独立审计的事务所比做“守卫”。从“小偷与守卫”的博弈模型中,我们得到了如下其启示:加重对守卫的惩罚在短期中的效果是使守卫真正尽职,而在长期中则起到了抑制盗窃(本处可理解为公司做假)的作用。由此看来,是否给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合理的足够的惩罚对防止会计信息失真有着积极的影响。
2.资本市场的监管者
资本市场的监管者对经理和事务所的违规与否有着巨大的影响。首先,经理是否进行会计信息粉饰还在于实施这种行为是否会受到资本市场监管力量的惩罚,这积极地影响到经理的违规成本。公司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粉饰实际上是对会计制度的一种违犯,是对委托人的一种违约。为了减少经理人的制度违犯与违约,对其约束的另外一个组成部分在于要对其进行强制性监管,若经理人进行制度违犯与违约便对其给予应有的惩罚,使制度违犯者和违约者得不偿失。很显然,让经理人提高制度违犯成本和违约成本,才能有效地防止经理存在侥幸的心理去进行制度违犯和违约。其次,资本市场监管者对事务所实施的惩罚积极地影响到独立审计的独立性,并进而影响到公司管理当局的造假行为(会计信息的失真)。
显然,资本市场的监管者要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关键在于公正严明地执行监管责任。如果上市公司和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操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又让人对资本市场监管者的“天下为公”有多少信心?
四、结语
影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失真的因素虽然可能很多,但总可以归类于企业内部原因(如产权因素、经理报酬契约因素等)和企业外部原因(除独立审计、资本市场监管外,还有资本市场自身的约束作用、会计制度的优化等),但就企业外部因素而言,独立审计和资本市场监管不能不说是两个非常关键而且有相互联系的因素。由于资本时市场建设的近10年来的成果还只能算是“袖珍型资本市场” 或“一般资本市场”,在诸多影响会计信息失真的因素中,除独立审计与资本市场的监管外,其它大多数因素要发挥积极的作用,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和完善。随着我市场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根据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也必定向“规模资本市场” 迈进,而且我国已经开始处于向“规模化资本市场”的过渡时期。但是在我国资本市场过渡为规模资本市场之前,更注重外部监督,看来是比较合理的。因为,独立审计和资本市场的监管发挥作用是最直接的和最明显的。
注释:
主要: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
2谢识予,经济博奕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 :77
3谭劲松等.会计信息失真的经济学思考,1999年会计学会“中国特色的会计与体系研讨会”提交论文
4瓦茨,齐默尔曼.实证会计理论.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论文摘要:当前,审计舞弊的出现与公司外部治理结构的不健全有直接联系。从对公司外部治理的角度出发,论证了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审计的关系,并对当前独立审计违背德的现状,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提出了构建与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预期相适应的独立审计的措施。
1 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研究独立审计的违背
1.1 独立审计的损害因素分析:
笔者认为,独立审计的损害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被审计单位的阻力。审计单位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会干扰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利益诱惑。利益诱惑手段往往会使审计师放弃客观公正的审计立场。
第三、关系的压力。当审计师与被审计单位存在某种亲密关系时,很可能会损害审计的独立性。
第四、自我复核。某些审计师兼容多项服务,进行自我复核。
第五、审计资源的短缺。法律进行监管的限制,往往会在法律上留下许多监督的真空地带,使审计师有违规的倾向。 审计合谋是指师与被审计人串通,采用不正当手段向审计委托人寻租以谋取利益的现象。其原因如下: 第一、对公司层的违规处罚力度不够,我国法律对管理层的处罚力度偏轻,与通过违规获取的暴利相比,管理层倾向于选择较小的法律风险获得较大的收益。
第二、处罚的时间相对滞后。由于处罚时间的滞后,使得对象在此期间内有了很大的活动空间,使法律的震慑力大打折扣。
第三、诉讼高,民事责任条款欠缺。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违法方面民事责任的规制还不是很全面。而且由于诉讼成本过高,很多对审计师的民事责任追究不强。
第四、对中介追究不力,执法不严。 资本市场的不健全和缺乏一套完整的职业经理人评估机制,通过市场选择经营者的可能性较小。 我国的审计属于政府主导型模式。中央政府一方面要求加强监管力度,优化资源配置。另一方面,又要求地方政府出业绩。而地方政府的业绩往往出在企业身上以此来带动地方经济的繁荣。那么有些地方政府就会非但不对其进行监管,反而纵容公司的造假行为。 独立于股东或者(外部人)的经理人员掌握了企业实际控制权,使得审计委托关系严重失衡,审计难以保证应有的独立性,为审计合谋提供了空间。
2 独立审计问题的治理对策——基于公司外部治理角度
2.1 与公司外部治理有关的对策
第一、加强市场监管。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否的一个评价标准就是能够确保委托人的权益不被侵害和滥用。具体到属于公司外部治理结构,就是资产所有者或其代表如何选择、监控、激励管理当局和审计师,使管理当局保持诚实,审计师进行独立执业,避免二者的合谋行为。为此,必须做到:
(1)形成和完善经理人市场机制。
形成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保证公司治理规范的人才基础,对现有公司管理人形成人才竞争压力。
(2)规范师的聘任、收费标准及服务范围。
审计师的聘任应该由资产所有者或者其代表来进行;对与审计师的服务范围,应从上加以明确规定。因此,可以建立由国家主导在企业外部培育一个有效的资本、经理人市场和产品市场的有效运作机制。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保护委托人和公众的利益,则尤为迫切。
(3)实行师声誉与个人财富相挂钩机制。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劣质审计师会逐渐把优质审计师驱逐出审计市场。为了规避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这种现象,实行注册会计师声誉与个人财富相挂钩机制就显得尤为必要。因此,应该让注册会计师认识到审计合谋行为会通过会计师声誉的降低而使其利益受损,即使是一次审计合谋行为,都会导致其声誉的急剧下降。而且在其恢复执业资格的时候,其名誉也是很难以挽回的。在会计职业界,应该加大信息的流通性,以市场和社会的监督来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就个人财富而言,可以采用注册会计师私人财富作为信用抵押的方式。在审计合谋行为中的审计师方,作为事后连带责任的当事人,抵押的私人财富可以实现对利益受损方的最大限度的有效赔偿。而同时,审计委托方与社会公众会更加可能地选择并且信任已将私人财富作抵押的审计方。另一方面,一旦将个人的私人财产作为抵押,审计师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就会处于一种不明确的状态之中,这种丧失财产的威胁感会驱使审计师拒绝与当局的审计合谋行为,恪尽职守履行契约义务,才能获得更有价值的长期收益。
第二、规范审计建设。
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标准包括:对企业经营管理层的法律制约。从法律法规上明确规定:负责人向证监会提交的公司定期报告中的内容和真实准确性提供保证,确保报告不存在有关事实的虚假情况、遗漏或误导。如果提供虚假报告,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制度上而不是在约束上强化公司治理结构。政府部门应对不按规定如实披露会计信息的公司以及违规的注册会计师事物所应予以严惩,做到依法管理。
代表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监管机构对审计师能否保持独立性有重大影响。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者的决心,政府监管机构必须对不能保持独立性的审计师和负有相应责任的事务处进行惩处。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特别是在目前我国公司治理机制普遍效率不高的情况下,政府监管机构对违规审计师和事务所的查处力度,对审计工作能否保持独立性和避免审计合谋有直接的影响。
2.2 其它相关措施
2.2.1 专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审计合谋除了有主观因素利益驱动之外,职业判断的水平也是导致合谋的原因之一。的发展特性,使得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审计实际业务的发展相对滞后。对于没有准则可循的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就会发挥很大的作用。而这种能力的发挥是建立在独立审计执业人员较强的认知能力和识别能力的基础上的。这样,才能快速的侦察出被审计单位的不当的行为。要使注册会计师具有迅速地执业反映能力,可以要求他们经常参加定期培训,进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养与道德水平。
2.2.2行业自律
加强注册会计师队伍建设,改变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使其承担无限责任,维护其独立性,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行业自律。
在现实工作中,公司治理结构不合理反映出的问题会集中在公司财务中,公司财务的真实性是衡量公司治理效果的必要条件。要禁止上市公司独立审计师同时向该上市公司提供包括保管财务数据、设计和执行财务信息制度、资产评估或估价服务、核数服务、内部审计、商业或人事管理咨询、经纪或投资业务、与审计无关的法律或其他专业服务等非审计的服务业务,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