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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24 16:32:1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第1篇

工程合同管理是现代建筑工程管理中极为重要的内容,对经济效益影响很大,在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效的合同管理可以帮助工程合同参与者预见、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规避风险,保证工程合同顺利履行。承包人可以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和履约记录,依据合同条件提出工程变更、洽商,申请变更费用,通过有效的索赔,在合同管理中获取更多经济效益。

【关键词】:工程合同管理,工程合同订立,工程合同履行,工程合同流程

中图分类号:X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1.1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概念

1.1.1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定义

合同管理就是合同的当事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总包商对总包工程施工合同依法进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转让、中止等行为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

1.1.2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合同第一位原则;2)合同自愿原则;3)合同的法律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平合理原则。以上摘自参考文献[1]

1.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2.1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

(1)目前建筑市场主要是买方市场

僧多粥少现象导致一些建设单位居高临下的态度,使得部分合同条款及补充协议中出现了单方面约束性条款,合同条款过于苛刻、利益分配不平衡,而施工总承包企业为了承接工程委曲求全,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草率的签订合同,使得自己的正当权益受损,甚至导致自己严重亏损,使施工总承包企业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2)建设单位资金短缺

总承包工程一般为大型霍特大型项目,涉及资金巨大,建设单位为了减小自己的负担,从而把资金压力转嫁到总承包单位身上。

(3)合同签订的价格低,索赔风险大

一般企业为了承接工程,给出很低的价格,实际价格往往高出合同价格,差额部分反映在未进行签证的补充协议中,由于这种未经签证的补充协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一旦发生矛盾将无法可依,工程索赔工作无法开展或开展困难,因此潜在很大风险。

1.2.2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认识上存在差距,建设单位认为钱由我出,条件由我定,出现很多不平等条款在合同中。

(2)总承包方在总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往往重商务条款,对工期和造价的确定投入的精力多,而对性能考核指标的研究投入的精力少。

(3)在工程总承包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往往依据多年的工作经验进行工程现场管理,对合同缺乏实质性的认识而带来一些纠纷,工程技术人员如果凭经验而未吃透合同精神,也同样给结算带来一些麻烦。

(4)不合理条款在合同中较为普遍,如合同造价包死时不列风险费用,发生设计变更、修改因其工程量增加或签证等情况,不做任何价格调整,以及造成施工企业损失时,不做任何补偿。

(5)总承包施工单位,不注重合同管理和现场施工证据的搜集,一旦发生纠纷,没有证据可依,索赔很难成功。

1.2.3 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施工合同管理的艰巨性。目前我国建设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建设交易行为尚不规范,使得建设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某些问题。

1.3 施工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在总承包单位大胆接工程和一味的想提高盈利水平的同时还应对施工合同中的风险进行分析和防范,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从前期准备、 招投标、 谈判、修改、签定到实施都是十分重要的环节。无论业主、承包商或是从事咨询、监理工作的工程师,不熟悉掌握工程,不会运用合同是绝对管不好项目的。

1.4工程合同的发展趋势

由于工程规模愈来愈大,技术愈来愈复杂,愈来愈具有特殊性,传统的合同越来越不适应现代工程的要求,因此,要求工程的合同文本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及适应性,有助于业主采用时更为灵活;在保证法律严谨和严密性的前提下,工程合同更趋向于工程,注重符合工程管理的需要,是工程问题处理简单,节约时间和费用;另外,随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国际化,合同文本应该适应不同文化和法律背景的工程,具有国际性,标准合同趋向于FIDIC华。

1.5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意义

目前建筑市场过于向买方倾斜,竞争更加激烈,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在激烈竞争中企业将优胜劣汰,不可避免将有一些企业倒闭、缩减、重构、或被兼并,这对每一个施工企业而言都是挑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合同是市场经济的圣经,施工企业要在市场经济中,提高竞争力和生存能力,就必须通过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来适应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加入WTO意味着我国的施工企业己面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但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在改革开放的20多年中,我国的许多施工企业走出国门去承包工程,国外的投资商和承包公司也来到中国发展,在许多工程中,我国的承包商由于合同管理失误造成许多重大经济损失,所以我们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起到的巨大作用。

2 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合同管理

2.1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合同管理组织

2.1.1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组织

施工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所有合同的管理工作。依据企业和项目班子的分工,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也可以分为企业级和项目级两个层次。企业级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法人所有工程合同总体管理及监督管理。

项目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该项目所有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合同管理员一个人的事情,其他专业职能部门应协助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合同相关领域的管理。

2.1.2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组织

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该项目所有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合同管理员一个人的事情,其他专业职能部门协助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合同相关领域的管理。

施工总承包项目需设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成立合同管理小组,明确各方的职责,使合同管理工作井然有序,减少因管理漏洞出现的合同纠纷。

2.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合同管理流程

施工企业管理流程具体来说就是施工企业在明确的整体战略的指导下,围绕合同管理的目标,完善合同管理的业务流程体系,根据项目的发展阶段不断调整合同管理的方案,实现组织设计、业务流程、人力资源、信息技术和基础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有效地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迅速形成良好的合同管理氛围,使项目在经营业绩和各项业务表现方面获得显著和持续的进步,并减少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3施工总承包项目分包合同管理

3.1订立

3.1.1选择合格分包商、分供商

任何一个业主或总包商都希望找到符合自己要求的承包者。由于某些原因,在工程建设总承包中对分包商的选择上,业主与总包商的意愿时常或多或少存在着某种差别。尤其当业主与总包商首次合作时,由于双方不太了解,业主对分包商的选择一事大都不肯放手让总包商自己做主。有的业主在与总包商签订合同时,甚至把对分包商的选择干予权写成条款。因而,对分包商的选择是个很敏感,很棘手的事。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出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麻烦。因此,选择既符合工程建设需要,又能让业主和总包商都基本满意的分包商,对负责招标工作的总包商来说,必须有一套行之有效,灵活多变,合理实用的策略方法。

3.2履行

3.2.1对劳务分包商的管理

(1)在劳务分包商队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a.管理结构不科学; b.管理水平较低;c.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e.靠关系而不是靠实力; f.市场不成熟的影响

(2)在劳务发包的施工单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a.不具备良好的管理理念,水平不高; b.碍于情面,管理力度不到位; c.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d.沟通不畅通,不及时;e.心态不正确,不能达成共识。

(3)针对以上问题的几点建议

a.做强了才能做大;b.通过培训和激励提高队伍素质;c.用好人才,提高管理水平;d.完善制度、措施,达到充分的认同和实施;e.建立良好的双向沟通渠道,避免矛盾冲突;f.协调好双方的关系,形成合力,赢得市场;g.成熟、规范的市场环境是重要的保证

(4)总结

施工单位在市场上的竞争离不开劳务队伍的努力,而劳务队伍的竞争也要健康长寿施工单位。做好一个工程,要靠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队伍的共同努力,只有双方协调一致、相互理解、相互促进,形成一体,才能把工程干好,才能互惠互利、达到双赢,才能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才能获得更大的市场。

3.3终结

分包合同管理通过总包合同管理一样,合同终结阶段主要工作是合同结算。

第2篇

1.1重视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

1)尽量采用示范文本。

为了避免合同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减少合同争议,所以,与工程管理相关的各类合同应尽量采用示范文本。同时,发生合同纠纷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仲裁、裁判等。笔者所参与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的签订历时半年,双方将当时所能考虑到的问题均写入了合同,示范文本上未包含的特殊情况,也均在“补充条款”中注明,不能明示的条款,也有框架式的约定,后续施工管理遇到问题,就有了指导性的方向。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最好从工程招投标阶段就参与进来,工程中标后,对前期投标报价和后期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更全面、切实,具有预见性。

2)基本条件不具备的分析与应对。

长期跟踪的工程项目,因施工单位投入了太多的精力,所以即使业主在基本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仓促招标,施工单位一般也不会就此放弃。这就需要在招投标、合同签订、后续管理等阶段制订出完备的应对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首先,工程报价的调整因素要充分考虑,对各种因素都需给出相应“宗旨”,并写入合同,这样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千变万化”都“不离其宗”。其次,合同中对施工基本条件的约定,一定要明示出原则底限,在正常施工受到这些条件影响时,可以立即明确责任人,并要求其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对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图纸问题,必须在接收图纸过程中,做好图纸收发文签收记录,对因反复更改、未提前预留预埋、功能应急变化等非正常情况导致的各种返工、维修等,均做好过程资料并要求当事人签认,或以报告的形式发文至对方。从总承包单位到各专业承包人,过程资料一定要详细,如:接到变更或维修指令时,原设计图纸情况如何,原设计图纸功能布局如何,什么原因导致情况改变,原设计图纸发放日期、已按原设计图纸施工至什么程度而又修改了设计等等。否则最后结算时,没有较详细的资料,审计单位会认为有些情况是施工单位组织安排不合理,或者施工中漏掉了预埋预留等而产生的,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结算纠纷,影响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是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合同管理人员除了熟悉合同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程序,还应了解不同专业的施工、材料、设备、劳务等知识,这样才能规范、细化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可操作的一系列合同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最后,把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管理过程中善加利用。

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应组织合同交底,把合同的主要内容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

2)责任分解。

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目标,明确其工作范围、责任和完成时间,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职能部门再将合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整体配合、协调,共同实施合同。

3)阶段工作沟通。

各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未来一周工作计划、生产及技术协调会事宜应及时与合同管理部门沟通,以便合同管理人员筛选、分析、应对合同履约情况,做出正确决策。因为预结算人员对现场合同不熟悉,导致费用索赔项目未能纳入当月付款申请的实例,建议合同与预结算划归同一部门,便于及时沟通。

4)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

同时建立工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除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对相关完成情况把关外,也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与计划。

5)辅助管理办法。

施工总承包单位还需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总承包管理办法,以载明在合同中不便明示的现场安全文明、卫生、临时设施使用、开会制度、竞赛规则以及奖罚细则等等。同时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三大体系认证,进一步规范总承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工作流程。制度越细,执行和管理的操作性就越强。

1.3商定重要事务工作流程并专人负责

针对业主职能安排不实际,办事效率低的情况,如在合同中无法提前确定具体流程,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各单位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安排,在例会、报告会上及时提出具体工作流程,形成相应纪要或文件,然后及时发放至各单位,用具体的工作流程对其形成约束。如果程序复杂实在难以精减,总承包单位与各专业承包单位就进行人员优化分工,选出擅长处理各类重要事务的专人负责施工方案审批、现场签证办理、工程款报审与跟踪、索赔等重要事务。采用专人积极主动加“橡皮糖”的工作方式,既能促进各类事务的办理效率,又能通过这种主动的方式对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建立长效沟通交流,便于合同目标顺利实现。

1.4增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

一个施工总承包的管理模式,各参与方的利益关系既有对立,又有统一。做好总承包模式下的管理必须增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团队协作能力。笔者所参与的工程,工程造价以2005定额为计价依据,2005定额与以往定额的主要区别是技术措施费的计算必须依据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除了要指导施工外,还需为技术措施费的计算提供完备的技术基础资料。2006年施工时,因为工程部门疏忽,未及时报送安全防护方案,造成2006年的安全防护费用结算无据,出现不必要的结算争议。2007年施工过程中,因为技术方案简化,地沟土方在施工方案中没有体现,最终因为没有书面依据,只能按定额中规定的放坡与工作面结算地沟土方,因结算依据与实际有差距而造成了部分费用损失。这样的结果,工程、技术、合同管理部门均有责任。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龙头,贯穿项目始终,只有做好与工程、技术、质量、安全、采购、后勤保障等职能部门的分工、合作及监督,和谐地进行团队协作,才能使项目管理机构有机地链接在一起,保证三大管理目标不会脱节,从而实现项目管理的最大效益化。

1.5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合同管理人员从工程招投标到工程全部结束,肩负的职责包括:参与市场调查、预测与决策;起草合同文本,指导和审查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和解除;直接参与各类合同的谈判签约;督促检查合同的履行;对合同文件进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收集合同谈判或履行后的信息反馈,为下轮参加竞争提供决策依据。特别是总承包管理涉及专业更多,人际关系处理更繁杂,各种知识涉及面更广,所以,总承包单位选用的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1)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作基础;

2)要有市场意识和较高的业务能力;

3)要掌握较深的法律知识;

4)要有一定的经营管理工作能力;

5)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合同管理人员只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才能应对合同管理中的各项事务,及时处理变更、索赔、停工损失等细致繁杂的工作,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合法程序,有理、有据、有节地签认各种经济资料。如:笔者参与的工程中,橡胶地板供货商在合同签订时,对其所供的进口商品未考虑汇率对价格的影响,从而与业主签订了固定单价合同。而2008年,各种建筑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其他供货商相继依据合同进行了价格调整,而橡胶地板供货商在2008年供货数量最大,但至今追加货款无望。在此案例中,合同管理人员如果具备一定的金融、关税知识,这笔损失可以避免。

1.6项目经理参与合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1)参与工程变更与索赔。

工程项目实践中工程变更比较频繁,尤其是边设计边施工的工程,而工程变更是导致索赔纠纷的主要因素,当前建设领域还未完全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行政手段还占据着一定的市场,施工过程中的许多正当索赔往往是业主领导说了算,有些业主领导在不了解详情的情况下看到索赔文件会推诿,许多正当的索赔就会经历很长时间,甚至不予解决。所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也参与到合同管理中来,以其行政级别的方便,与业主单位的领导进行及时沟通。同时,项目管理层日常工作中,对业主的要求要做出积极地反应,以加强双方的诚信与信任。上下通力,相信许多棘手问题都会容易解决。项目经理是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施工单位的领头人,有了项目经理的参与,项目合同管理就能按照分级管理制度,层层突破,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和经济效益。

2)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

项目经理还要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认真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承包合同管理内容丰富,认真开展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便随时调整各种问题和风险的应对策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2结语

第3篇

[关键词] 电网工程;承包;合同;管理

1电网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地位和作用

电网建设项目中的工程施工合同是电力建设业主单位与承包商为完成电网工程项目的建筑、安装施工任务而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网工程建设周期长、工序多、技术复杂、项目管理相对复杂。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定义着项目的工期、质量和投资,规定着参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工程宪法”之称,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文件。其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承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在合同的约束和规范下,有关各方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履行各自的职责。

(2)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基础

电网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承包方则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向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电网工程产品等。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处理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在电网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做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

2当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2.1当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意识不强。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的法规文件,必须依法签订和履行。但往往有许多企业的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有的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肆意强行修改合同条款,订立补充协议,使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

(2)重工程建设,轻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工程盈亏的关键。而我们相当多的业主方和承包方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却只重工程建设,不重视合同管理,致使在施工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表述不清楚、合同档案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3)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脱节。合同管理与工程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企业招投标中的标书编制及管理体制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企业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达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脱节。

(4)合同背离招投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将其认为合理的部分工程从合同中划出,由发包人自己或委托第三方实施,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

(5)专业人才缺乏影响电网项目合同管理效果。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电网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2.2电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

(1)历史原因。电力行业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虽然已经历时十几年,但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约束以及电力行业的特殊性和专业性,项目有关单位,无论是业主单位,还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甚至是工程的主管单位,都有着浓厚的“血缘”关系,对项目的合同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到位,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因而出现管理不足或管理疏漏。

(2)认识原因。不少业主单位对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认识不足。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一个系统工程,其顺利开展需要各子系统的共同配合才能成功的管理合同,是在合同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把合同的权利义务按职责分工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再由各部门去履行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权利和义务。

(3)管理原因。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业主单位的合同管理水平差异较大,有的业主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无章可循,甚至无法可依;有的业主单位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的业主单位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不依据合同进行,随意性较大。

3加强和促进承包单位电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1)提高合同认识。要通过宣传、培训,真正认识到施工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和工具,是其走向市场经济的道路和桥梁。要依法运用施工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施工合同条款不完备、表述不准确而酿成的经济纠纷和损失。把合同意识和合同秩序作为约束社会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施工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法制观念,真正树立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群众法律水准,从根本上保证施工合同的履行。

(2)加强合同管理。

1)领导要从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把施工合同管理同企业的计划管理、生产管理、组织管理并列来抓;

2)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把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工程和人员;

3)配备专人管理,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草案及合同风险进行全面分析;

4)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除施工合同外还要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变更、会议纪要、双方信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工程保险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

(3)加强索赔意识,开展索赔工作。首先,要敢于索赔,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其次,要学会索赔,要认真研究和合理运用合同中的索赔条款,建立有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报送索赔文件。

(4)建立业主履约担保制度。目前在我国还存在合同管理不严,施工合同中只规定了施工单位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而缺少业主的履约保证金的提交金额及方式,导致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不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现场签证及竣工结算等违约行为时有发生,为此加快业主担保制度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5)借助信息网络技术,加强合同的动态控制管理,提高履约率。由于高新技术手段的不断成熟,尤其是计算技术的不断发展,大量的计算、数据统计分析处理变得非常简单,这就使得管理成本降低,并使各专业分包、专业技术、技能得到提高,实现进度、质量、投资最优配置。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措施是实现“三控”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当前电网建设市场竞争逐渐加剧的形势下,承包商承接到的工程利润已越来越微薄。“财富的一半是合同”,为了确保工程的利润和企业的生存发展,我们必须树立起深刻的合同意识,认真研究合同、认识合同进而管理合同、运用好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提高投资效益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何佰洲,刘禹.工程建设合同与合同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刘振亚.电网建设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9.

第4篇

关键词:EPC合同;合同争议;处理方法

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核电工程总承包项目是一项庞大、复杂的工程,相应工程总承包合同在签订前往往需要合同双方的多个部门经历多轮大规模合同谈判后方可实现,特别是合同价格需要更多次谈判和洽商,且往往在工程已开展一定程度后完成。因此,在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执行过程中,EPC承包商与项目业主之间存在的合同争议很多,处理合同争议问题往往会涉及到费用、工期等与工程直接相关的因素,同时也需要大量的协调和讨论。如何有效处理这些争议,并通过有效的管理手段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处理工作,提高合同争议处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对EPC承包商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本文主要以提高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处理和解决的效率和效益,实现降本增效为目标,通过采取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反馈的思路,提出了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处理的措施建议。

1.事前计划

作为事前控制的有效手段,计划是开展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问题处理的先决条件。事前计划包括明确工作目标、成立合同争议处理组织等。

1)明确目标

为了提高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问题处理的效率和效果,EPC承包商设定的目标有两个:

(1)从长远来看,在吸取已建成项目或在建项目合同争议处理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尽量在工程总承包合同起草和谈判过程中充分考虑并极力规避此类争议;

(2)从短期来看,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正常履行过程中,合同争议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过程中,EPC承包商有能力、有信心来应对和解决此类争议,并争取获得费用追加或在费用不减少的情况下减少责任范围内的工作。

2)成立合同争议处理组织

通常情况下,EPC承包商的争议处理工作都在其商务合同管理部门,由其负责工程总承包合同起草、谈判、签订等责任的处室和工程师负责。在其中,由于核电工程的特殊性,对于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来说,合同管理工作通常按照项目进行划分,而非按照工作性质进行划分,这在一定程度上产生的后果是一个项目上产生的争议可能在另外一个项目上发生,同类项目合同争议处理经验没有渠道在另一个项目上实现经验反馈。因此,成立专门的合同争议处理组织是非常有必要的。该组织的责任包括对核电工程多项目的合同争议问题及解决过程、措施等有用信息进行收集、分类、整理、总结,并在各总承包合同管理负责人之间进行培训和宣贯。

2.事中控制

为了有效处理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理清EPC承包商内部有关工作流程是必要的,因此,以下工作是必须重视的:

(1)编制核电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处理工作程序,包括合同变更、索赔以及合同管理经验反馈等工作程序。

(2)实时开展合同管理自查工作,依据已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已的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这要求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问题处理,必须严格执依据相关程序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留存相应的过程资料,保证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2)建立定期梳理和更新合同争议问题处理台账和清单的机制,各项目合同管理负责人定期整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反馈至合同争议处理组织。

(3)合同争议处理组织根据需要召开讨论会,就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问题、共性问题进行讨论,就该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4)对于已得到解决的争议问题,及时进行汇总整理,在组织内部实现经验反馈,以确保在后续合同管理工作过程中不再出现类似的问题。

3.事后反馈

事后控制的有效措施是改正及反馈,这也是工程总承包合同争议问题处理结果在后续项目中得以反馈体现的最直接的方法。通常这是通过在整理争议问题清单、共性问题清单时,通过分析同类问题是否在其他项目上存在,并根据争议问题处理的结果,来有效避免在其他项目上出现同样的问题。反馈的方式有很多,可能会在工程总承包合同谈判中有所反映,或在后续项目中与项目业主产生同样的问题时,按照成功的先例进行处理。

此外,在每个项目结束时,应形成合同争议问题处理经验总结在相关责任部门予以推广。同时,在项目进展过程中,也应通过多种方式(如制度约束、奖励支持等)激励各相关部门、责任人定期/或实时对有价值的合同争议处理经验进行总结和分享。

4.结论

第5篇

关键词 分包工程 分包工程合同 分包工程管理

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分包、施工合作体、施工联合体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分包工程模式。在对工程的全方位管理中,如何规范分包工程合同,在合同中制定适当的条款以明确合同双方之间权利与责任,同时,强化分包工程管理,总承包商加强对项目的管理,特别协调好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对于提高工程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然而,当下的分包不错合同与分包工程管理,不仅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有很多值得我们作更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一、分包工程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与问题

首先,对于主承包合同与分承包同之间的关系,在1984年第四版的FIDIC合同条款中,作了如下规定。第一,工程的主要承包人不得将这个工程分包出去。第二,工程要获得分包的资格,必须得经过业主与监理工程师的一致同意,方可执行工程的分包程序。第三,在权责方面,总承包商必须得对分承包商的行为进行负责。同时,根据1992年第一版的FIDIC分包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对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关系还作了如下补充。第一,如果业主与分包商之间没有形成明确的契约关系,那么在合同的层面上,业主月分包商之间就不会存在法律上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第二,在法律的权责方面,分包商必须得对工程的总承包商负责。第三,凡是在总承包合同中涉及到分承包工程中的相关条款,对于分承包商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分承包商必须按照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地执行。第四,在法律的优先权上看,总承包合同优先于分承包合同而处在上方的位置,凡是分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与总承包合同相冲突的地方,分承包商必须得以总承包合同为准,对总承包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严格执守。其次,在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商的风险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应严格地对此问题做严格的规定。当业主授权于总承包商,承包商才可以把工程分包出去并对分承包商作出选择。此时,总承包商对于分承包商的选择,具有主动的选择权,但是,总体而言,总承包商对于分承包工程承担着很大的风险。因为,总承包商有可能会遇到分承包商违约或者总承包商与分承包商在工作上协调得不到位的情况,从而影响到了整个工程的进度。最后,对于分包商在分包工程中的风险问题,在分包工程合同中,还应该对其风险问题做出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因为,在整个分包工程合同中,总承包商都处于主导地位,相应地分承包商就会处于被动地位,从而在分包工程中承包更多的风险。因此,在分包工程合同中,应该对分包商的权利作出特别明确的规定以保证分包商的合法权利。

二、分包工程中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管理策略

在分包工程中,如果从自由市场的角度看,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他们可以认为是买方与买方的关系,他们二者对业主都承担着全部的经济以及法律责任,同时,总承包商还承担着为业主对分承包商进行管理的义务,因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总承包商对于整个工程担负主要的责任,总承包商对工程分包出去,并不意味着其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会因为分包的关系而分担出去,因此,总承包商必须采取相应的策略以提高其对分承包商的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以担负起对整个工程以及对业主的责任。一方面,总承包商可以借鉴其他的工程的管理上的成功经验,以提高其分包工程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因为,采取分包工程的管理模式,一般都会面临着各种复杂的关系,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分包商对总承包商整个工程的规划与进度不是特别的了解。因而,总承包商应该在质量控制、安全与现场管理以及进度控制等方面加强对分承包商的管理,以保证整个工程的质量与进度和各种责任的落实。另一方面,总承包商在分包工程进度、质量监控等方面,加强对分承包商的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的同时,还应该在分包工程中,明确对分承包商的各种违反合同规定的处罚措施。如果分承包商不能按时履约,那么总承包商就可以对分承包商进行罚款以提高其整个工程的管理水平与效率。

总分包工程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一种工程管理模式,也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因此,在0率,把各方的责任都落实到位。

参考文献:

[1] 魏淑芳.浅谈分包合同管理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J].工业建筑,2011(1).

[2] 刘向伟,刘东元.国际工程分包合同编制探讨[J].国际经济合作,2009(4).

[3] 李彦君.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及质量控制[J].科技资讯,2010(25).

[4] 贾郁芬.浅谈分包工程合同管理及费用控制[J].山西建筑,2011 (19).

第6篇

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业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并和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人通过履行施工合同来实现业主的投资意图。正确的合同管理在工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三大控制(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成本控制),尤其是对投资控制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国的工程施工合同本身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不少项目签订的承包合同非常简单,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使得不少合同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签约双方可能还有分歧,但在外界的压力下草率签订合同,为日后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其二,签约的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或对合同规定打折扣。如发包方不按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有的业主长期拖欠工程款;而承包方往往既不采取索赔措施,也不敢擅自停工,致使施工承包合同半用半废,对合同双方都不能起到约束的作用。

其三,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合同纠纷时,合同双方首先采用的解决方式不是按照国际惯例请监理工程师对争议做出公正的决定并执行这个决定,而是想方设法用行政手段解决,往往致使合同争议复杂化;

其四,业主对某些专业工程指定分包单位,在管理和拨付进度款等方面均按指定分包商对待,但要求总包单位和这些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在法律上,这些分包单位是普通分包商,对这些分包商出现的违反合同的行为,总包单位难以约束。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完善和规范,合同必将成为维系发、承包双方的重要法律依据,因此必须加强施工承包合同的管理。笔者经过多年实践,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应采用规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建筑工程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具有金额大、履约时间长、涉及面广等特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文本内容全面、依据充分、定义严谨、格式合理,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适用性。采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规范文本,有利于双方减少合同纠纷,能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随着我国加入WTO,建设单位和企业应尽快熟悉并适应国际工程管理的需要,按国际惯例规范工程管理行为,采用规范合同文本,这对建筑企业提高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有积极的作用。应注意的是,订立合同时应对专用条款的签订,根据建设条件和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斟酌,这是订立合同的核心。

(2)要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

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主要是了解国家政策和行业规定,收集齐全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信息,深入市场了解和具体项目相关的技术,及时掌握参与工程建设各方的情况。这些工作是长期性的,但也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扎实的基础工作,施工合同管理是不能成功的。

(3)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在建设领域内要进一步引入法制机制,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合同的行为,不管他是合同的哪一方,都应依法接受处罚,从而把合同管理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

3在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一些实际做法

(1)合理进行分包。在签订主承包合同时,要通盘考虑,用分包方式把非自己专长的工程或风险大的工程部分分包出去,使自己能集中精力做好总承包的合同管理工作,并完成自己承担的主体工程部分的施工,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时保质地建成,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2)在施工“三控制”中首先要抓进度。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人们都熟知要抓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成本管理。在这三控制中,承包商在施工中尤应特别注意进度控制,使施工进程严格地按计划进度进行,防止工期延误。施工进度的管理,其重要性不仅在于使工程项目按计划日期建成投产,更在于它对施工质量和工程成本的严重影响。实践经验证明,严重的工期延误往往会带来一系列的被动,会导致施工质量难以保证,工程成本大量增加,甚至失控。

(3)学会使用“指定分包商”。“指定分包商”是现在工程承包施工实践中经常采用一种分包方式。由于种种原因,总包商对指定分包商应承担的责任往往和普通分包商同等对待,造成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被动。

按照国际惯例,在合同关系和合同责任方面,“指定分包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对于特定的工程部位由业主指定的分包商来完成,当这个“指定分包商”没有完成合同义务时,业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总承包商不按时按量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他已从业主方面领到的工程款时,业主可以直接地向“指定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指定分包商”所负责实施的工程部位,其报价列入总承包商的报价书,但此项款额由“暂定金额”项目支付。

由上述特点看,如果“指定分包商”违约,无论是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者施工期限落后于合同进度,业主均负有推脱不开的责任,总承包商可以摆脱合同责任。

在施工现场,总包商感到最难以管理的就是“指定承包商”,所以总包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对某些合同条文要参照国际惯例进行斟酌和签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一些根本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的“指定分包商”,要向业主要求更换,以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目标。

第7篇

【关键词】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合同法;分包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按要约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要约,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完成约定施工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从宏观来讲,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微观来讲,是规范工程承包、发包双方行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施工企业而言,有效的合同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质量、成本、进度)实现的重要手段。为了提高企业的利润水平,施工企业必须重视合同管理。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学会使用合同

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签完了就归档在资料柜里,甚至有的项目快结束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职能管理人员还不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或还是按照既往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或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样的管理方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显然不适应现代施工企业的管理要求。轻视合同的管理,常带来这样的结果:本不该违约却违约了,本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却自动放弃了,甚至是本可以获得利益却承担了损失。所以作为总承包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会用合同、巧用合同。

为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和项目部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答疑的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体评审要领,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者身上。具体工程项目,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牵头,商务经理实施;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做到人人熟悉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规定、管理程序等。

2.增强合同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

2.1学会甄别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就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的经营行为。简言之,法律风险就是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和行为。识别法律风险,除了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外,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总结多年来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日后新签订的合同中学会规避、转嫁或谋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2.2分包合同中规避法律风险的几个方法

就工程分包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本文谈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风险转嫁条款。如:增加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明确无法一次性通过验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增加进度滞后违约条款,对因进度拖延造成其他工序连锁性滞后的情况明确惩罚标准等。

第二,对于分包商,运用双方共同承担的方法在合同中写明结算程序以控制付款节奏。如:可参照业主方的付款进程及结算步骤来订立分包单位的支付款节奏,避免出现垫资情况的发生等。

第三,运用风险规避的方法,在与分包商的结算书中注明“双方无其他争议”,这样可以在双方产生一些纠纷时免除不必要的诠释和调解;增加“本合同项下所有应得款项已经全部按约付清”字样,以免产生任何额外待付款项。

3.熟悉《合同法》,完善合同管理

在法制社会里,法律是调整和规范合同关系的规则,不懂规则就会被规则所伤。知《合同法》、懂《合同法》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违约出现。按照《合同法》,本文以为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完善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一,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权的规定,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验收的规定,制订合理的收货管理制度。

第三,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

第四,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制订合同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4.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4.1合同全过程管理原则及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风险,全过程合同管理就成为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潜在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对产生的纠纷运用规避风险技巧进行化解或谈判,对已处理完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就成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4.2注意合同履行中的证据

保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要及时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各类记录,积累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料,形成能够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数据库和证据链,为合同管理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支撑。

5.注重授权控制管理

合理的授权可加强总承包单位经营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反之必然带来管理的混乱、失控。授权控制注意事项主要有:

第一,在发包人授权特定人管理和签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洽商、零星用工的签认、合同外工作的签认和工期、费用索赔时,必须规定除特定人之外的其他人签字无效,且发包人不予认可;所有的变更洽商、零工、合同外工作和索赔所增加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当期工程款申报时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第二,在结算时,明确结算的程序和权力,在合同中明确只有特定人有权进行结算,以及结算程序确认;结算单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或规定“联合签署生效”特别条款等。

第三,在付款时写明收款单位,必要时需在支票上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并要求收款人员出具授权文件。

上述方法主要是以时间、范围、对象三个方面作为授权控制节点,由此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总包单位协调各专业分包的管理能力,同时避免了不当授权。

6.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总包合同为基础

在签署分包合同时,要以业主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和基础,订立分包及采购合同条款,要关注和把握总承包合同与各专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联动性,使合同成为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关注以下节点和事项:

第一,在时间上,对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要以进场或到货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为前提。

第二,以业主方付款为前提,使分包及采购合同的付款节拍与总承包合同保持一致性;付款进度可根据总包单位收款的进度安排,避免出现垫资情况。

第三,将分包及材料供货单位的违约责任与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约定事项相联系,有效规避施工进度风险。

第四,将施工合同对质量的要求贯彻到分包及材料供货合同中,明确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7.注重对甲指分包单位的管理

7.1甲指分包管理不善会造成很严重的负效应

进度、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是由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或者实际施工能力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在施工经验以及自身生产协调能力上存在明显的欠缺,不能按既定的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工作,造成后续其他相关工序连锁性进度延误;供货单位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专业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部位无法通过质量合格验收造成返工等。由于分包单位是业主方指定的,不可避免地使分包人存在心理优越感,对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消极怠慢等。这些负效应的产生势必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结果。

7.2管理甲指分包的方式方法

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和健全合同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第一,应留下做过总承包服务工作的证据。文字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结算的时候可作为有力证据,但仅仅有落实在纸面上的文字而不签字不盖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最终也会在结算的时候增加确认证据的难度。

第二,应该争取获得更大的管理权力。权力的表现应体现在合同上,从进度、质量、安全、付款进度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权限,做到权利有依据,奖罚有出处可寻。

第三,养成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工作习惯。对已发生的合同索赔应及时向业主方申报,在双方约定的时效内争取问题的解决,不把问题都留在最终的结算环节。即便双方暂时就费用或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要清楚地记录问题解决到了那个环节,对已确认的内容双方签字,这样便于后续的工作。

8.培养和提升工程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管理能力

8.1培养工程总承包的意识

工程总承包就是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EPC合同,这是未来建筑市场发展的大趋势。而施工总承包只承担施工环节的工作。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培养和承担对各专业分包人的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势在必行。

作为分包单位可能会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分包不能再分包的规定,所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对一级分包进行管理,还要增强对二级分包的控制能力。

8.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分包管理的准备工作

第一,大力培养具有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工程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的设备采购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设计人才,逐步培养设计与施工、设计与采购的协调能力,培养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指导能力和施工人员对设计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逐步培养对工程项目整体的规划和策划能力。

第三,建立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系统,培养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人才。

第四,先从工程项目的某些部分着手,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

9.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也就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工程分包特征 分包存在原因存在问题及对策分包的法律责任

Pick to: building the subcontract of carriage and the existing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ubcontract activities, we subcontract activities in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and finally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Keywords: engineering characteristics exist the subcontract reason to exist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the legal responsibility

中图分类号:TU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概述

1.1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的概念。建筑工程分包合同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该承包人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订立的合同。分包活动中,作为发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发包人,作为承包一方的建筑施工企业是分承包人。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专业工程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2 建筑工程分包活动的特征

2.1 首先,主体是特定的。一般的分发包人是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接工程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分承包人是从分发包人那里承接工程任务的专业承包企业或者劳务分包企业;两者在市场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建设单位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部门也不是分包市场的主体,它们是建筑市场管理的主体,它们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建筑市场管理活动的纵向的行政关系。

2.2 其次,客体是特定的。分包交易的客体是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承、发包范围内的专业性建筑产品或建筑劳务。交易客体必须是建筑工程中由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或者从反面理解,交易客体不得是法律、法规或规章禁止分包的部分。

2.3 最后,主体之间的关系是横向的平等的财产关系。它根源于承发包双方之间的地位平等。但不平等的情况现实存在,不过这也恰说明,我们需要发展分包市场并对其引导、管理和监督。

3 建筑工程分包行为的原因

3.1 技术上需要。总承包商不可能,也不必具备总承包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能力。通过分包的形式可以弥补总承包商技术、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的不足。同时总承包商又可通过这种形式扩大经营范围,承接自己不能独立承担的工程。

3.2 经济上的目的。对有些分项工程,如果总承包商自己承担会亏本,而将它分包出去,让报价低同时又有能力的分包商承担,总承包商不仅可以避免损失,而且可以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3.3 转嫁或减少风险。通过分包,可以将总包合同的风险部分地转嫁给分包商。这样,大家共同承担总承包合同风险,提高工程经济效益。

3.4 业主的要求。业主指令总承包商将一些分项工程分包出去。通常有如下两种情况:

3.4.1对于某些特殊专业或需要特殊技能的分项工程,业主仅对某专业承包商信任和放心,可要求或建议总承包商将这些工程分包给该专业承包商,即业主指定分包商。

3.4.2在国际工程中,一些国家规定,外国总承包商承接工程后必须将一定量的工程分包给本国承包商;或工程只能由本国承包商承接,外国承包商只能分包。这是对本国企业的一种保护措施。

以上两种情况,业主对分包商有较高的要求,也要对分包商作资格审查。没有工程师(业主代表)的同意,承包商不得随便分包工程。由于承包商向业主承担全部工程责任,分包商出现任何问题都由总包负责,所以分包上分包商的选择要十分慎重。一般在总承包合同报价前就要确定分包商的报价,商谈分包合同的主要条件,甚至签订分包意向书。

4 建筑工程分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1分包商工程质量不佳。分包商在材料质量方面,以次充好;施工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对策:合同中详细指明材料品质、品牌、性能参数等,现场严把材料关,总承包方深入了解相关材料知识和市场信息,提高业务能力,堵住分包商的材料空子。

4.2分包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对策:合同询价阶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施工前,采用样板工程的办法,实际考察,防止低劣素质队伍进入;总包方督促分包采取措施增加培训投入,必要时直接介入专项管理。

4.3分包商工期拖延。对策:总承包加强现场进度检查监控,制定激励、奖罚措施,与有关施工各方及时沟通。

4.4分包商只顾自身施工管理,忽略项目整体的系统性。对策:在合同中要求分包商承担协调配合义务,现场管理采用奖罚等激励措施,强化分包商去主动配和总承包商的管理行为,弱化分包商的内敛行为,教育分包商要树立项目整体的系统观念。

4.5总承包商逃避自身义务。对策:分包商要与总包方建立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切实履行合同,承担各自的义务;同时要建立同期记录,完善书面凭证。

5 企业应当采用的管理措施

5.1 建立健全管理机构

分包工作需掌握经济、法律、技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其涉及面之广、综合性之强,使得设立专门机构实施管理变得非常必要。只有合理地设置管理机构并实施有效地管理,企业的分包工作才能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一般地,企业可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生产副经理与三总师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合同管理小组,负责分包工作中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同时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全企业分包工作的日常管理。在各施工项目部也要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合同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内分包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同时成立合约部负责项目内工程分包的日常工作。

5.2 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可分包工程范围

分包工作因其复杂性,若只设立了机构而无健全规章制度,还谈不上是管理。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制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