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5 16:50:0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建筑工程招投标规定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一、进一步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铺设、装饰装修工程,其建设活动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程序,履行各种报批手续;加强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和土地出让管理,严格规划审批手续,从源头上控制违法违规建设;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坚决杜绝先开工后办手续和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强化对施工图纸审查、质量监督及原材料检测、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的监督管理,做到建设程序规范合法。
二、严把施工队伍准入关
严禁无合法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入我旗建筑市场和违规进行房地产开发活动。强化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完善建筑市场交易规则,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限额、程序和要求进行招投标。凡进行资质挂靠、买证、借证和转包、违法分包、越级承担工程业务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时,一律不准进入建筑市场交易;同时,要认真执行《有形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招投标行为的有关规定。凡违反招投标规定、规避招投标或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活动的,由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建筑、公共设施、民生工程和各类保障性住房等,其质量好坏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改进监管程序,丰富监管内容,转变监管方式,强化监督巡查和抽查,把监管贯穿于每一步程序,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重点监管抗震设防、工程基础、住宅主体结构等重要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同时,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工程审计、监察和督查力度,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规范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产权交易等行为。特别要重视做好日常监管,全程监督,并形成良性机制。
四、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今年是“质量和安全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落实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建筑工程质量的稳步提升。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实行差别化质量监管机制,加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单位不良记录管理工作,通过公众媒体对不良行为主体进行信用惩戒,运用市场约束机制增强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意识。加强工程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施安全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软硬件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五、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方责任
各建设市场职能管理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各司其责,严格依法审批,按程序办事;要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服务水平,不得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循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关键词】高层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控制
随着目前我国高层建筑工程的日趋增多,参与施工的企业也在不断增加,行业竞争日益激烈,施工企业所得利润也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为了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建筑施工单位都千方百计的追求成本最小化和施工过程最佳化。加大对企业项目招投标的关注度,严格控制和管理工程造价,全面且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优化管理模式、增强企业竞争力,是高层建筑施工企业拓展市场、抢占市场份额、提高盈利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我国高层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审批的干预和约束。
在我国的招投标过程中,往往存在着普遍且非常严重的多头管理的现象,上至中央机构、建设部以及各专业部委,下至地方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各专业部委设立的工程招投标机构等等不尽其数。这些机构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权,各自的招投标规定,对工程的招投标实施干预和约束,将原应统一的建筑市场强行划分为建筑工程和专业工程两个部分,造成多头管理的现象。
(二)行政部门监管不力。
招投标工作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步成长起来的。我国的《招标投标法》的出台与实施近10年,它对工程的招投标范围、方式、程序等诸多问题进行了规范,使得全社会开始对招投标工作有所认识。也正是因为这一立法才把竞争机制引入到建筑领域中来。虽然我国的招投标工作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是目前的招投标的监督管理部门,不论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监察方面,还是对纠纷的仲裁方面,其规章制度普遍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另外,由于多头管理的现象,使得这种监督管理的力度更显不足,且具有滞后性,甚至出现形式主义的监督管理。
二、我国高层建筑工程之工程造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合约管理不到位。
由于高层建筑的施工合约相关联的因素非常多。例如,高层建筑施工耗用的时间久,用到的物资数量不论类型还是数量都非常多,施工工序复杂繁琐,高层建筑对施工品质的规定及地理环境等等。另外,施工过程中要与设计方和地方政府等进行不断的协调,这也是影响施工合约的因素之一。由于上述因素的存在,高层建筑的合约管理总是不到位。这主要是因为:(1) 一些施工单位的合约管理负责人本身就对合约内容不甚了解,使得在处理业务问题时,不能做到综合分析相关因素。这不仅会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更会损伤企业的信誉度,破坏企业的形象。(2)法治观念淡薄,合约在制定之时就缺乏规范性,签约时也没有按照法律程序严格进行。(3)没有完整的管理机构,缺乏专人负责,更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遇事推诿,这些都导致项目拖延,费用增加。
(二)信息管理制度落后。
随着信息时代的真正到来,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且管理机制也在不断完善。过去的工程造价控制措施早已不适合当今的时代和市场,工程造价的管理控制系统也缺乏系统性,加上资金不足、人才匮乏等原因,使得工程造价控制的信息化程度难以满足当前市场的需求。目前,工程造价也在朝着信息化方向发展,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已经初步建成,工程造价相关的系列软件日趋完善,为工程造价控制及相关活动提供服务和信息的网站不断增多,信息化管理已初具规模。但是目前信息管理制度还面临着许多的不足之处。(1)经营理念缺乏先进性,组织模式缺乏合理性,导致信息化缺乏系统性。(2)信息采集方法落后,分类不清,品质难以得到保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3)由于经费和人员配备的不足,信息基础的管理和控制活动无法有效开展,信息化不能做到迎合当今社会的发展潮流。
(三) 项目部的岗位责任划分不明确,员工缺乏经济观念。
所谓的项目部是指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也是施工企业成本控制的主体。然而,部分施工单位缺乏对项目经理部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甚至把财务人员当作成本控制的主体。当发生项目成本控制错误时,简单地将责任归于成本控制的主管或财务人员,其他人员都不需要承担责任。虽然对于资金的流失,项目经理自身难逃其咎,但是项目参与人员缺乏经济观念、忽略成本管理等行为都是导致了工程成本增加,企业利润降低的重要因素。
三、高层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改进策略
(一)建立完善统一有形的高层建筑市场。
建立完善统一有形的高层建筑市场,需要抓好以下四点:(1)明令建筑企业不得与任何招投标机构有隶属或经济利益关系,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2)高层建筑市场和企业必须与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划清界限”。(3)严格规范收费标准。(4)加强建筑市场的制度建设,严格管理内部工作人员。
(二)强化监督执法队伍的建设。
改进高层建筑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必须要严肃法纪,严格执法,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的同时,要毫不犹豫的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或枉法的人员。
(三)强化信息技术,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该系统的建设是以目前建筑市场的企业状况、工程项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三大数据库为基础的,并且正在逐步实现全国联网以及监管信息资源的公享。
四、高层建筑的工程造价控制的改进策略
(一)认真管理合约。
从建筑企业的高层开始,强化合同管理,认真学习并履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开展业务知识竞赛。制定合约的审核管理机制,在签约之前,对合约进行严密周全的思考,保证施工合约的合法、合理、有效。并派专人对合同的制定和履行进行监督。
(二)加强工程造价的信息化管理,合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
信用数据库是高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主要手段。建筑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大大方便了对建筑企业信息的记录、评价和查询,增强信用信息的透明性,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有悖行业道德的行为的出现,建立良好的行业竞争秩序。同时建立全方位的信息体系,对信息进行合理的分类,提高信息的质量,实现高层建筑工程造价信息的标准化和现代化。
(三)选择优化的施工方案,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
高层建筑企业的施工单位可以选择优化的、经济适用的施工方案,降低工程成本的措施。.施工技术人员应该不断的探索施工方案和先进技术,并在实践中积极检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以降低成本。
(四)提高员工素质,明确岗位责任。
想要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就必须大力提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明确岗位责任,树立他们的经济意识和成本观念。在保障高层建筑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施工进度,减少返工或返修,尽可能的降低工程成本。
五、总结
综上所述,加大对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和成本控制,提高施工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才能促进建筑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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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小春.高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现状分析及改革措施[J].中国科技新产品,2010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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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南建军.浅谈高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J].观察管理,2011(19)
关键词:建筑工程;成本价;可行性;措施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工程招投标阶段的价格控制属于事前控制手段,是建筑项目施工阶段和结算阶段价格控制的基础,该阶段的价格控制对建筑项目整体的价格控制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一般为了更好地保证施工的质量,企业会对项目工程展开公正的投标活动,展开投标活动不仅可以减少对工程的资金投入,还可以根据参与竞标单位对价格的控制进一步审查工程的投资,有利于后期工程的顺利实施。目前建筑招标的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每个施工单位都想着降低工程价格来获得竞标的工程,这是施工单位首要面临的问题。
一、工程招投标阶段的价格控制中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够完善, 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建筑市场的稳定性和企业竞标的公平性, 滋生腐败, 严重威胁我国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评标方式不足根据调查显示,我国部分地区在进行招标的时候还采用的是“无标底招标,有标底评标”的方法。而它的基准价主要是把各个投标的平均价格进行加权平均,然后把结果同相对应的市场优惠率系数相乘,但是最后所得出的结果也仅仅是拿来作为参考。因此这种评标方法并没有同一些恶意投标现象相对应,同样也没有起到很好的防范作用。
(二) 标底不合理由于市场的供需情况是处于不断变化的,当市场供需出现较大差异时,业主应立即对市场现有情况进行考查,而不是通过人工压价的方法来降低工程的价格,因为这样做并不能正确的反应工程的实际价格,使标底丧失了公平,也为施工单位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同样的,有一部分业主为了获得更多的个人利益,在编制标底限额时,对部分数据进行了很大改动,使标底丧失了准确性,同时在一定程度也促进了投标企业不正当投标的手段产生。
(三)地区保护为了推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对本土企业的发展进行一定照顾,并且也制定了相关的一些保护条例,同时对于外地企业的标价也进行了适当改变。为了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制定了一系列相对严格的制度对外地企业进行了信誉评估,将一些信誉不好的企业也进行了淘汰。然而在一定程度也促进了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的发生。
(四)建筑市场不规范
现阶段, 我国建筑市场体制还不完善, 市场行为还不成熟, 要切实实现建筑市场的规范化还比较困难。特别是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 一些投标单位为了争抢工程, 往往罔顾国家法律法规, 采取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导致工程招投标市场陷入非法竞争的恶性循环的局面。还有一些投标单位为得到工程的建设权不惜大幅度压低竞标价格, 导致中标后亏损严重, 为弥补招标损失, 他们要么采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恶意追加建设费用, 要么偷工减料, 严重影响工程的质量。更有一部分中标单位以更低的价格对工程进行分包、 转包, 甚至内定工程单位, 缺乏公平竞争, 使工程价格失去控制, 导致市场混乱, 致使工程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
二、 工程招投标阶段价格控制的有效措施
在施工招投标阶段对价格进行合理的控制,可以利用相对低的投资成本获得较高的施工质量,同时这也是目前市场上竞争环境给施工带来的优势。可以对下面几个方面对控制工程投标阶段的价格进行探讨分析。
(一)做好工程前期价格管理工作
招投标阶段之前工程项目还要经历决策和设计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进行工程价格的确定,如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设计阶段的设计概算。我国相关建设法规规定,后一阶段的工程价格不能超过前一阶段已确定的工程价格。即:概算不能超估算,预算不能超概算。只用前阶段的工程价格管理工作是正确合理的,招投标阶段的成本价才会合理科学。
(二)做好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
招投标过程中,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上限是招标控制价。 因此,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十分重要,编制科学合理的招标控制价是对工程成本价进行有效控制的基础,做好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预算编制人员应该掌握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然后综合考虑工程的施工组织特点的基础上进行预算编制。(2)施工前先熟悉施工图纸,精确计算工程量与套用定额单价。做出准确的预算编制分项,在计算出相应工程量,熟练套用单价,最大限度地防止漏记、重记、错套等等失误出现。(3)客观分析价格因素,要对价差调整留有余地。工程项目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材料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在工程成本中所占的比重大,随时间变化的幅度大,工程价格人员要及时掌握市场动态,熟悉设备和材料的变动趋势和实时价格。
(三)做好招标文件及审核工作
由于招标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方式,那么招标文件则是招标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参考文件,这两者有利于招标相关部门对投标这一工作的监督,那么广泛收集与招标相关的资料则是招标单位首要注重的一点。一般情况下,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与投标文件在编写和提交方面的相关规定,像投标须知等,投标单位应该加强对相关规定的认识,并且与之结合运用到投标文件中。第二,要熟知评价投标文件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和方法制定合理的投标文件。第三,投标合同的相关条款,应该结合市场上的情况制定相关条款。总之,作为招标单位,在编写招标文件的时候,一定要保证招标文件的内容充足且全面,具有很大的实用性质,并且招标文件要清楚的表达出招标单位在施工项目方面的要求,切不可词不达意,这样可以减少因为文件内容阐述不清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在招标文件中也要将建筑施工中所需要的材料做到仔细的分析和描述,由于市场上各种材料的差价较大,并且施工材料是工程施工中最大的一笔花销,只有对施工材料进行详细的描述,才能避免施工单位在材料方面进行更换,购买质量差的材料来施工,这可以保证建筑物的质量。除此之外招标合同一定要明确,以减少在合同上的不必要的纠纷。
(四)对承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
在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 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的类型, 这不仅有利于竞争性报价的取得, 也可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于建筑工程中的一些大型工程来说, 一般以单价合同作为主要的合同方式, 同时还要辅之以总价合同作为补助; 而对于小规模、 技术简单、 工期短的小型工程来讲, 则采用总价合同方式。另外, 还应注意的是, 在合同条款的编制过程中, 应尽最大可能地将风险量化, 将责任明确到个人, 将项目管理的规范融入到合同的条款之中, 高度注重风险责任的归属问题, 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利益方面尽量做到客观和公正。
建筑工程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五) 积极完善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现阶段, 建立全方位的中介服务体系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良性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能够对价格咨询专业化的实现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能推动价格管理延伸至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实现, 有利于实现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赢, 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进而推进建筑业安定有序的快速发展。要加强中介服务业的发展, 我们就要对其进行重新认识, 将中介服务纳入政府规划,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其发展,为中介服务创造公开、 平等、 和谐的竞争环境, 利用行政手段对其各部门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约束,协调好各主管部门的关系, 并给予一定的财税支持, 促进其行业的发展。
(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目前,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来进行招标工作是国际通用的一种方式,它的招标模式是把施工图纸的工程量进行统一的计算,而每一个项目单独的价格是由投标公司来进行计算,最终整合形成投标文件,统一投标。为了改变国内工程投标的现状,我国应该多多借鉴国外一些优秀方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的招投标市场,国家制定了相关的制度来规范工程量计算的方法和细节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招标单位对相对应的项目成本以及机械和人力成本等进行综合的考虑,从而更好的确定投标价。通过这样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招投标阶段所产生的技术误差,从而保证了企业的利益。为了更好的避免工程招标中出现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出现,在招标过程中是采用的是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法,使招标的市场环境得到了规范,并且也维护了招标市场的秩序。工程量清单招标可以根据企业的价格实力与施工实力来客观的评价企业的综合能力,使招标工作能够在保证最低价的前提下选择综合实力最强的公司。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发包人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避免超付工程进度款,占用发包人资金,降低投资效益,此外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
(五)改进评标方法在我国招标过程中,主要的评标方法包括了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等。所谓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主要针对的是对相关技术与性能要求不高的项目的。并且中标人通常情况下都是能够达到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需求,但其投标的价格并不一定是最低的。而综合评估法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中标人通常能够最大程度的达到中标文件的各项指标。经过多年参与招投标和评标积累的经验,笔者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来对评标系统进行改进。①严格遵守评标程序与投标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于一些成本价格同标底相差较大且无特殊理由的投标文件进行淘汰。②招标底价应该把全国统一的概预算定额和相关地区的单位估计表结合起来编制标底。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的反映出当地的平均行业水平,假如企业所报价格高于底价,则说明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都低于当地区的平均值。对于这一类的企业,因为不适合本工程,应该已与淘汰。③对报价过低的企业,并不能单一认定其是不合理报价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相关规定,投标价不能低于其成本。这里的成本是根据每个企业来制定的,各个企业由于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的不同,成本也不同。
(六)分析各投标单位类似工程的变更数据,进行类比分析
在工程的实施中,经常会出现项目的变更,包括设计缺陷引起的变更、业主意愿引起的变更、客观条件变化引起的变更等。项目的变更往往意味着以增加工程价格作为代价,好的企业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变更对价格带来的影响。他们会先对变更部分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尽量缩小是因为设计变更所引起的价格超支。在考虑项目变更对其它价格因素(例如工期和工程质量等)影响的基础上,将项目变更朝有利于节约价格的方向引导,并且会严格工程价格调整审批, 加强事前批准、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查,对工程超量、超价部分从严控制,力争将项目变更对工程价格的影响降到最低。“变更价款在整个价格中的比”可以作为优选承包商的一个指标。
(七)对比各投标单位价格管理人员情况
好的企业会注重提升工程价格预算人员综合业务素质。企业会加强对价格预算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确保预算价格人员能够对预算管控知识熟练掌握。其次,他们的预算价格人员能多学习有关建筑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技术以及原材料采购等方面的相关知识。 最后, 这样的建筑企业会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促使价格预算人员能够积极的投入到工作中,进而保障工程价格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
(八)提高工程价格人员的整体素质作为直接参与竞标价设置的人员,工程价格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对工程价格是否具有科学性有着重要影响。提高工程价格人员的素质是很重要的,相关领导必须对此予以重视,一个素质较高的工程价格团队,不仅可以对工程价格进行合理控制,还可以在工程项目的投资方面起到一定影响,可以从下面三点来提高工程价格人员的整体素质。第一,工程价格人员应该认真学习价格方面的知识,并且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由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程价格人员应该根据市场的变化来提升自己的能力,掌握更加全面的专业知识和能力,以适用于工程价格在市场变化中所需的条件,当然还要掌握与工程价格相关的专业知识,全面做好准备以面对各种问题。第二,提升自己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是最为关键的,这同时也是对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方面的提升,工程价格涉及的资金很大,工程价格人员如果对这些资金存在歪念,不仅对企业的利益造成影响,还会对自己的前程产生危害,工程价格人员具备高的道德素质是必需的。第三,加大对工程价格人员各方面的培训,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可以促进价格人员各方面的提升,对于企业的发展是有利的。
结语
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对价格进行合理的控制,能够做出更好的关于施工的规划,同时也有利于施工单位取得竞标的项目,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工程项目。
参考文献
[1]吕思维. 工程招投标中价格控制的措施研究[J]. 中华民居(下旬刊),2014,(06).
论文摘要:我国从上世纪8O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这是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基础上,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使建筑主体各方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各方市场主体竞争激烈,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存在,违背了这一体制的基本原则。本文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原因方面分析探讨,提出了解决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及对策。
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称为串通招标投标,它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者的手段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招标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它是工程建筑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它运用市场竞争机制,公平、公开、公正的基本原则,由发包单位依据《招标投标法》,借助交易中心这一平台,择优选定承包单位。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包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取得理想经济效益的最佳办法。但是,由于工程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主要分析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原因及其防范办法。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及认定
国家工商局1998年1月的《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和七部委2003年3月联合的第3O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将串通招标投标行为列举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1、投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或低价中标;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问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投标者与招标者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
(1)招标者在公开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漏标底;
(3)投标人与招标人商定,在招标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者或者招标者额外补偿;
(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以此决定取舍;
(5)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在实践操作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上述表现外,近年来,工程招标投标中又表现出其他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3、招标机构不正确行使中介职能。在工程投标过程中,由于业主因与某个施工企业或是老关系、或欠施工企业工程款、或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需要施工企业垫资等,从而与施工企业合谋,采取各种手段与招标机构沟通。招标机构在“权、钱、情”的诱惑下,不能坚持原则,巧妙地让业主和施工企业达成内部协定,从中暗箱操作,达到中标目的。
4、标底编制单位、标底编制人泄漏标底。标底是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机构编制,是建筑产品价格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建设单位对招标工程所需费用的预测和控制及筹集建设资金的依据,也是建设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建设规模的依据,为招标工程的期望价格。建设单位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由于有些建设单位在发包工程时都有自己的主观倾向性,或碍于关系情面,总是希望自己想用的施工队伍中标,所以标底泄漏现象时有发生;标底的产生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但是,标底编制人只要事先知道投标人的投标造价,就很容易把标底设定在一个让投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中标的造价点上,以至泄漏的现象依然存在。
上述描述、归纳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在实际招投标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往往同时以多种形式揉和出现,形成这种变异,给主持工作各个环节部门造成诸多困难。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存在的主要原因
近几年我国建筑业飞速发展,而《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制订的时间较长,从现实情况看,一些招投标参与人员利用法律法规的漏洞善于打“擦边球”,有的还公然违法违规,采用各种办法的规避招标、恶意串标、围标等等。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工程建设市场较为混乱。有的施二企业在同一次招标中既以总公司名义,又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一标两投”,或者对同一份投标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时,有的建设单位不按招投标规定选择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分包管理不严,界限不清,在工程承发包中任意肢解工程及转包工程,层层转包现象严重。使工程质量、工期、投资都得不到有效控制,工程从源头上产生不规范操作诱因。
(二)运作机制有机可乘。首先,有的建设单位对涉及施工招投标制度的工程业务不熟悉,招标文件编制较粗糙,特别是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出入较大,导致标底不准确,变更较多影响招投标文件的公正性。其次,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泄露标底,串标等情况时有发生;同时,施工企业由于自身需要,为达到中标目的,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致使投标书编制缺乏规范性。
(三)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参差不齐。目前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量评分,轻定性评分,评标专家职业素质参差不齐,定量、定性分析评判的能力和结果差别较大,产生许多不公平。
(四)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有些建设单位利用招标权收受“回扣”,对按国家规定应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指定招标或议标,搞“暗箱”操作,选择与自己有关系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产生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中失职、赎职行为。
(五)标段划分不合理。一般工程施工标段的划分,应根据工程规模,建设条件,机械化程度以及对工程施工有利的原则来进行。有的建没单位把对工程都没有特殊的技术要求,日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划分为多个标段;还有的建设单位把应该划为多个标段工程,如:污水处理,管材与土建部分应该分开招标,却划为一个标段,过多地干预总承包商的履约行为,从而造成总承包商的职责难以分明的局面。
三、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措施及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国家法规的健全,国家加大对工程招投标的管理力度,工程建筑市场将逐步走向有序化,规范化。为在工程招投标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加有章可循,把人为因素消除到最小限度,消除不正当竞争方式和行为,真正体现竞争的公开、公平、公正。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上作:
(一)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
在《招标投标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出现的一些问题和实际操作的需要,国家计委相继颁布了《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此外,我国还有《建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等规范和约束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另外还有《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规条例。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按照我国的法律原则,还应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体说来: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违法。要大力开展招标投标法规的宣传,教育招标投标双方及中介组织、行政监督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学法、自觉用法、自觉守法。
2、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建立机制防线,使人不能违法。要完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配套措施,及时出台针对现实问题的配套法规,法律依据,使防范机制不断完善。 3、加大打击和惩罚力度,建立惩戒防线,使人不敢违法。努力提高对招标投标中的违法行为的侦查水平和公诉水平,通过加快立法,加大执法力度,狠狠打击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者,该绳之以法的决不心慈手软,使违法成本远远高于所得利益,迫使各利益主体依法公正地参与招投标。
(二)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冈素。使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凭实力增加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网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强化标后监管制度,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3、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定期限内在建筑市场的交易活动。
(四)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在各个环节杜绝串标行为的发生
1、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事
一是招标的组织者与具体操作者要行为公正,
对其工作内容要严格保密;二是要认真编制招标文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统一量,放开价,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准确,工程造价要随行就市,确定合理标底是编写合同应全面,详细,慎密,技术规范内容应详实,准确,可操作;四是完善投标、评标、定标过程,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要充分遵循标段划分的原则,达到合理划分工程标段的目的。招标文件中要将评标时采用的方法,标段的划分,规则写清楚;五是要做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这包括:编制招标及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评标时间与签订合同的时间等。
2、投标单位应下大力气提高投标书的编制质量
一是组建精干,高效的投标领导小组,合理分工,作好标前准备工作;二是通过现场勘察和调查,在了解材料单价基础上,做好价格分析;是编制科学合理的报价。在工程质量、工期基本明确、确定的情况下,标价也就理应成为投标竞争的重点,检查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是否合理,有无不平衡报价,是合理报价的关键所在;四是熟练运用工程概预算定额及企业内部定额编制投标价,以增强招投标竞。
3、严把资格审查和评标两个环节
一是严格施工企业资格预审和后审。资格预审是招投标活动的总入口,目前投标人资格预审能否通过,完全是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说了算,整个资格预审不透明,是围标串标发生的主要环节和根源。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对施工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可采用评审制审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市场准人条件、业绩、信誉综合评审,通过评分排名的方式,选择和确定规定数量的合格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束后网上公示。为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资格预审及后审可适当增加那些参加过同类工程项日并得到质量奖项的施工单位的预审及后审分数。建没单位应选择有资质且素质高,信誉好的施工企业来承担项目。
二是规范评标过程。在招标文件中,就已经对评标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比如规定了工程计价类别,这就为评标过程中单位之间的投标价格的比较提供了统一的口径,使得投标文件具有价格上的可比性。在开标的过程中明确宣布了评标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公开唱标,有了这样一个过程,在评标结果不合理的情况下,为提出质疑的单位提供了依据,可以有理有据地说明是否存在内定中标者等行为存在。
三是完善评标方法。目前建筑市场上的评标方法主要有无标底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目前我国工程界,尤其是规模大、技术难度大、施上条件复杂的大型工程普遍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专家组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评标的主要因素有投标报价、施工技术、社会信誉、历史业绩等。在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投标人往往本着保本微利的经营思路来进行报价决策,投标报价低价中标的竞争手段,容易造成过度低价竞标的恶性循环和随之而来的串通竞标。目前采用的这种评标办法过于单一,可人为操作的因素较多。
对评标方法的不断完善,也是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必要条件。把好评标关,真正做到评标方法合理,评标规则完善,才能维护招标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已经成为我国工程招标发展的必然趋势。
(五)推行电子化招投标,减少串标行为招标人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同时上网,所有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都可以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不必事先报名和购买标书,避免了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的可能。投标人应当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评委在评标时则无法获取电子投标文件为何单位的。
1、规划工作:完成了县城总规优化调整和有关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等8个城乡规划方案的编制和12个区域性总规的审查审批;按县市规定要求,全面完成了城乡统筹规划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召开局规划例会22次,专家咨询、评审会7次,组织县规划例会3次,开展规划调研3次,审查规划方案236个;组织拆违行动55次,查处违章建设212起,发出处罚文书328件;支持组建了县规划局。
2、建筑业管理:全年发放施工许可证55份,开展建筑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4次,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60份,全年未发生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建筑业完成产值17.89亿元,增长32.8%,初定排全市第4位,县域内8家总承包建筑企业上缴税收约2600万元。
3、县城重点工程建设:全面完成了县城建设指挥部下达的5项重点工程建设任务,共完成征地43.2亩,拆除房屋51栋(户),完成工程投资3152万元。
4、城市管理:组建了自来水、环卫、路灯、市政、燃气等5个应急服务队,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升;拟订了环卫市场化机制实施方案,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垃圾场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被评为一类;污水处理厂全年处理污水704万吨,运行良好,得到国家住建部检查组的高度评价;支持组建了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5、立项争资:争取污水处理管网配套中央投资1634万元,争取供水管网改造预算内投资1700万元,争取污水处理以奖代补资金176万元,合计3510万元。
6、队伍作风建设:大力开展了观念、作风、角色、形象“四个转变”作风建设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队伍作风的好转,全年共收到群众表扬锦旗8面,表扬信函若干。环卫工人龚春时拾巨款还失主,被授予“最美环卫工人”、“好人”,国内媒体对此进行了大量报道。
二、2013年工作思路
1、努力实现两大目标
(1)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2)主要工作力争成为县市先进。
2、扎实完成八项任务
(1)南环线全线建成,(2)西环线路基基本成型,(3)建成谷山南路、资江南路、花南路,(4)完成芙蓉路、金盆路改性沥青摊铺,(5)花江人行景观桥建成投入使用,(6)花江沿江风光带一期建成投入使用,二期完成基础工程,(7)完成振兴中路建设和有关小街小巷改造,(8)完成绿地、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
3、着重抓好九件要事
(1)抓好城市建设计划的拟订,提出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2)抓好市政工程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强力推进工程进度,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3)抓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要求。
(4)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运行安全。
(5)抓好建筑业管理,维护建筑业市场良好秩序,突出治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行为和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
(6)抓好对小城镇建设的指导,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加强对灰山港镇、马武地区建设的指导、协调。
(7)抓好立项争资工作,争取项目资金1500万元以上。
[关键词]工程造价 控制 建筑
引言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以及各大中城市整体扩建的需求,工程建设行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土建工程造价管理是衡量建筑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经济技术指标,也是维护建筑产品供需双方的经济权益的关键所在。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只有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采用科学的计价方法和切合实际的计价依据,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才能把握市场经济的脉搏,减少或避免建设资金的流失,最大限度地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
1.造价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1把握设计阶段造价的重点控制。
虽然工程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但是在投资控制完成后,有效地控制造价就是从设计阶段开始的.因为后续的造价控制都是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进行调整的。所以。要想为总体工程造价控制打好基础,必须在设计图纸尚未交付实施之前就把好下程造价管理的第一关,一旦拖到施工阶段再改起来就麻烦多了,损失也会更大。因此,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工作不但必要而且非常重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1.2在各个阶段实施主动控制。
长久以来,人们对控制的理解一直是:将目标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一旦实际值偏离目标值时。便立刻分析其产生偏离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下一步的对策。对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来说。进行这样的工程造价控制还是十分有效的。但这种控制仍是一种被动控制。从本质上来讲,这种控制只能发现问题.但是无法预防问题的发生。因此,要想获得工程造价控制的最优化结果.还是应该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实施主动控制。尽可能地减少以至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离。
1.3采取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工程造价控制手段。
把控制工程造价的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实力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而对一个项目进行各种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以追求实现更高的目标。
2.建筑工程招标造价控制
要合理确定工程项目造价,就要严格招投标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发包建设项目之前,根据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全面推行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起到明显的作用,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科学合理的招投标过程,才能真正确定招投标价格的合理性与可靠性。
3.建筑工程设计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3.1重视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将技术与经济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一方面,增强设计人员的经济观念,在设计各阶段与建设经济参与人员密切联系,避免设计人员只管画图,建筑经济参与人员只管算钱,投资多少与设计人员无关的现象。设计人员应在初步设计阶段重视方案选择,施工图预算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以内,同时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树立动态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建筑经济参与人员要当好设计人员的经济参谋,积极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地为设计人员提供经济指标,准确测算最节省投资的技术方案,为设计人员做经济比较的引路人、设计的先行者,使概算投资更加准确合理,达到控制工程投资的目的。建筑经济专业人员要参加设计阶段拿过程管理,从经济适应的角度对设计中造成不必要浪费进行干预,对各方案进行经济上的充分论证,同时应集各专业于一体,统揽项日全局,达到控制投资优化设计的日的。
3.2大力推行设计招投标制,引入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在设计招标工作中,不仅方案设计阶段通过招标完成,而且对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也需引入竞争机制,使每个设计阶段均通过竞争完成。这样设计单位在每一个细节上如果不足精益求精地去完成,就有落选的可能。在评标中主要评价设计构思的巧妙性、新颖性、工程质量的优劣、投资估算的经济性和合理性。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力求选择在技术先进的条件下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条件下确保技术先进,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注意造型别致美观从而最少的投入创造最大经济效益的设计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3.3建立适当的奖惩制度,促进精心设计。
实行设计责任风险及奖励制度,改变工程设计实报实销的做法,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在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通过优化设计,使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要签订设计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设计而造成的工程浪费,工期延误及超出投资限额的损失,要追究设计人员的责任,进行赔偿:对科学合理、经济的设计方案按限额造价与设计造价进行比较,节省部分按比例给予设计人员奖励。
4.建筑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4.1工程出现变更
一般而言,工程建设都会有一个较长的周期,其间会涉及各种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还会受各种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最初的预想发生一些偏离。进而对施下进度产生很大影响。因此,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设计变更的管理。所以.一方面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若实在无法回避变更,就应尽量提前,将变更控制在损失最小的范围内。而且最好采用先算账后变更的方法,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4.2材料价格发生变化
据测算一般建筑工程造价中材料费用占60%-70%左右。且呈上升趋势。毋庸置疑,材料费用是构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材料的选用是否经济合理将直接关系着整个工程能否降低造价。因此,有必要加强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在保证材料合格的前提下争取最低价。为此,应建立一个能及时反馈、灵活可靠、四通八达的信息网络:一方面可以重点管理资金占用额大、采购较困难的大宗材料;另一方面还可以进行动态采购管理,分析市场,争取在材料价格波动的低谷时购进材料。
4.3对施工进度进行网络计划管理
目前,在工程领域,网络计划技术的应用已十分普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有关工作都可以通过“工程网络计划技术”网络图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A、各项工作开展的先后顺序和相互之间制约、依赖的关系能通过网络全面而明确地表达出来;B、能通过网络进行各种时间参数的计算:C、便于首先进行决定工程进度的关键工作,以避免盲目施工;D、利于最优方案的选择;E、可以预见某一项由于某种原因推迟或者提前完成的工作对整个计划的影响,进而迅速做出调整;F、对于各项工作的时间储备可以做到一目了然;G、有利于调配人力、物力,控制成本。
4.4工程造价各细部的控制
4.4.1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管理方式的策划。项目管理方式的选择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主要保证。
4.4.2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对可能出现的工程费用变化大的部分和环节,作为重点造价控制对象。
4.4.3造价工程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面跟踪,对经济技术变更及时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并进行预测和分析,严格控制工程变更。4.4.4详细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帐单,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及时做好施工现场记录,制定现场签证的管理程序,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工程签证随做随签,避免“―揽子”及日后签证,同时签证尽可能量化,避免仅作定性或含糊不清的签证。
4.4.5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好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施工变更图纸,为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
4.4.6造价工程师定期进行洽商变更索赔的处理工作.对费用超支部分进行分析,提出控制工程造价突破预算的方案和措施。
4.4.7注重合同修改和补充工作,着重考虑对项目造价的影响。
5.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建筑工程竣工阶段的造价管理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也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到此结束,是计算投资方收益的最后阶段,也是对整体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检验与总结。
5.1核对合同条款
首先,应该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5.2检查隐蔽验收记录
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检查是否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5.3落实设计变更签证
设计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5.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5.5严格执行定额单价
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或投标规定的计价定额与计价原则执行。
5.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
建完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的控制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格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定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计取基数,如安装工程间接费等是以人工费为基数,这个人工费是定额人工费与调整部分费用之和。
5.7防止各种计算误差
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
结束语
工程造价是工程项目投资建设中的核心指标,工程造价的多少直接决定了投资者投资收益的大小。因此,造价管理人员应以严谨敬业的工作态度,采用先进科学的工作方法,才能使每个环节都从专业的角度出发,真正实现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凌云,工程造价控制,东北大学出版社,2008(3)
2.尹贻林,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中国计划出版社,2004
Abstract: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as an advanced engineering management mode was introduced into our country, it has developed more than 20 years time, it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national economic construction, but because of deficiencies in the system of supervision and shortcomings, hinder its development. At present, to give full play to supervision, accelerating the pace of reform to promote the industry supervision, supervision made remarkable achievements.关键词:监理现状改进 完善
Keywords: perfecting the supervision status improvement
中图分类号: U415 文献标识码: A建设工程监理作为一种先进的工程管理模式引入我国,已开展了20多年时间,它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降低建筑工程造价、避免社会资源浪费、减少垃圾建筑产品的出现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它包括了建设前期的工程咨询,建设实施阶段的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直至建设后期的运转保修在内各个阶段的监督与管理,也包括了工程物资、设备的监督管理。 一、工程监理工作发展取得的成绩 1、建设监理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监理的法规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并逐步得到完善。主要表现在:①明确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使建设监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的地位受到了国家法律法规的保障,确立了监理单位市场主体地位。②制定了监理队伍的市场准入规则。建设部颁布的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监理工程师考试与注册办法,明确规定了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开展监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应资质和资格条件。③监理工作开始走上了规范化轨道。2000年12月,建设部与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为系统全面规范监理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④初步形成了监理取费的价格体系。⑤进一步明确了监理对象。2、监理的范围基本达到预期,实现全覆盖。监理涉及的范围有工民建、市政、交通、水利、电力、冶金、石化、化工、铁道、机械、煤炭、建材、邮电、通讯、地基基础、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轻纺、古建筑、家居装饰等专业,基本上覆盖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 3、创造了一批优质名牌监理工程。实施监理的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普遍得到了保证。如上海杨浦、南浦大桥工程实施建设监理,分项工程的优良率达到98%。京津塘高速公路、沪宁高速公路、京九铁路、南昆铁路;首都、上海、广州的新国际机场;岩滩、水口、隔河岩、二滩、小浪底、李家峡、亚龙湾等大型水电工程;茂名石化工程等工程都是比较典型的名牌监理工程。 4、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颁布后,多数监理企业制订了贯标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监理。一些监理单位通过ISO9000认证后,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操作,管理程序化、报表制度化,人员职责明确,工作秩序井然。许多地方的监理企业还做到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监理标志,规范化程度大大提高。
二、工程监理工作的存在问题:
1、监理责任逐渐加大。从当前建设市场形势看,监理人的责任有逐渐增大的趋势。主要表现在:①部分行为不规范的业主推卸责任的倾向比较明显。②施工企业进入改制转型期,实力强的施工单位向总承包管理公司发展,将劳动力密集的工种甩出;同时,大量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充斥施工一线,建筑队伍的整体素质下滑。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加强监理责任的倾向。
2、监理地位尴尬。长期以来,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习惯于掌握工程建设的控制权。即使在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后,建设单位仍然留恋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权,形成了监理单位对工程没有实际控制权。监理单位成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夹心”,监理单位有责无权,难以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控制管理,地位尴尬。
3、工程监理招标,引发恶性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建设工程监理必须实行招标。从行业发展的前景来看,引入竞争机制是对的,但是在工程监理招投标时,价格竞争似乎成了最重要的手段,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普遍低于收费标准。过低的费用只能造成到场的监理人员素质偏低,服务质量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效果,影响了整个监理行业的形象。
4、监理队伍素质有下滑趋势。监理取费偏低、监理地位的尴尬,使得监理行业成了“鸡肋”,高智能人才不愿进监理公司或者不愿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工程师的收入在注册工程师中处于垫底位置,几乎只有其他注册工程师的一半,这就决定了真正从事监理工作的只有两类人:老工程师、技师和刚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既有注册证书,又有工作能力的人往往选择挂靠证书,从事其他职业。三、优化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提高监理地位,要靠监理自身的努力扎实做好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甲方的重视。要改变监理在行业中的尴尬地位,根本方法还是要靠监理企业在工作中将业务做精做实。监理企业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好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合同、信息的管理协调工作,为业主创造更大的价值,带来经济效益,才是改变企业及行业地位之本。充分利用工作制度制约施工单位。监理在工作中应充分发挥指令、通知、备忘录的作用。采用正式的文件交涉,对绝大多数的施工企业都会有效。
2、取消现行的监理强制性招投标规定。监理是工程服务行业,在国际上并没有强制性招投标的规定。而目前很多省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要求自己制定了有关招标投标方面的办法和文件,有些省市甚至公然通过招投标来压价,在监理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严重违背了工程监理的原则。所以,要尽快取消监理招标的强制性规定或出台相应的指导文件,杜绝压价事件的进一步发生。
3、提高人员素质,要多管齐下。监理企业要留住高素质监理人才,企业的发展依靠人才。监理企业应该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特别是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监理人才。这类人才对监理企业,乃至行业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对专业素质过硬,懂管理,擅长用外语交流的中青年要重点培养,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4、要建立总监工作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应该在注册监理工程师中培训产生。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意义重大,应该具有较高的监理艺术、业务水平、协调能力以及管理经验等。当前,很多工程的总监并没有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如果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即便由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也并不能表示其具备总监的水平。因此,应该建立总监评价体系和继续教育制度,客观评价总监工作水平,通过继续教育模式提高总监工作水平,改进工作方式。
5、要建立完善的优胜劣汰制度。政府管理监理企业和人员资质,责任主体缺失,不利于行业发展。将人员资质与企业资质捆绑,不利于人才合理流动和市场的培养。要改革目前的政府管理模式,由非政府的监理行业协会来管理,借鉴先进国家的管理经验,依靠行业自律,政府监管,这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则更为有利。四、结语工程监理作为一个行业,为中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与生俱来的制度缺陷,也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它的发展。当前,处于十字路口的监理行业应该如何走,是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亟待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海平 、何国江 完善和发展工程监理工作对策思考, 中州建设2006 年 第 9期
[2]刘贵文,邓飞.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现存问题、矛盾与发展探讨――基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分析的视角[J]. 建筑经济, 2009,(09) .
【关键词】工程造价;成本控制
企业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实体,应从各方面考虑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利润。工程造价成本的控制需要从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全过程来采取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只有严把每一道关,才能实现最终目标。
1 工程设计阶段的成本控制
设计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与重点。尽管设计费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中比例不大,一般只占建安成本的1.5%-2%,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的好差直接影响建设费用的多少和建设工期的长短,直接决定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多少。合理科学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10%。但在工程设计中不少设计人员重技术、轻经济,任意提高安全系数或设计标准,而对经济上的合理性考虑得较少,从根本上影响了项目成本的有效控制。例如:某高层住宅每层电梯井走廊仅十多米的距离,其间又无防火分区,就设了三只消防箱,而按消防规范要求,只要两支水枪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即可。这种设计不合理,造成了一定浪费,显然是对工程的各种经济指标不够重视。因此,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特别是扩初设计阶段对项目经济的影响达70%-95%,实际上,当扩初设计批复之后,存在的技术问题、费用问题都很难解决,因此必须重视扩初设计,以避免“先天不足”。
1.1 推行设计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积极推行建筑方案与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尽量将工程主体及配套的围护、绿化等均放在一起进行招标,采用多家竞投,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比,这样既可优选出好的设计单位,又可促进设计方在项目整体布局、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开拓创新,在降低工程造价上下功夫。
1.2 开展限额设计,有效控制造价积极推行限额设计,健全设计经济责任制。设计人员应熟悉掌握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熟悉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然后按项目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再用初步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概算。因此,各专业在保证功能及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必须制定双赢策略,合理分解和使用投资限额,融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一体,把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以保证投资限额不轻易突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与设计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可靠的工程基础资料。
当前普遍存在着设计不精、深度不够的情况。这是增加工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由于设计频繁变更,给工程造价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依据开发经验和投资估算的要求,必须有效地确定设计限额(造价、三材消耗指标等),并建立奖惩考核激励机制。对哪个专业或哪一段突破了造价指标,必须分析原因,用设计修改的办法加以解决。克服那种只顾画图、不顾算帐的倾向,变“画了算”为“算了画”。并利用同类建筑工程的技术指标进行科学分析、比较,优化设计,降低工程造价。
1.3 采用合同措施,有效控制造价。针对目前设计人的经济观念淡薄,设计变更随心所欲。笔者认为应在设计合同经济条款上,增加设计变更及修改的费用额度限制条款,如设计变更费超出施工合同价的某一比例(如5%)时,则扣罚一定比例的设计费(设计质保金)。采取一定的约束力是对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工程量与概预算指标等各方面控制的一种举措。
2 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成本控制
2.1 项目招标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工程招标投标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6个方面,通过招投标建设单位选择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这对项目投资乃至质量、进度的控制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2.2 做好合同的签订工作,应按合同内容明确协议条款,对合同中涉及费用的如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违约争议处理等,都应有明确的约定。在签订的过程中,对招标文件和设计中不明确、不具体的内容,通过谈判,争取得到有利于合理低价的合同条款。同时,正确预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对索赔要有前瞻性、有效避免过多索赔事件的发生。此外,应争取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得到适当转移、有效分散和合理规避,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工程担保和工程保险,是减少工程风险损失和赔偿纠纷的有效措施。
3 工程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的最大阶段,是招投标工作的延伸,是合同的具体化。加强施工控制,就是加强履约行为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产业是随着国家住房分配供给体系的改革而产生的。虽然与基建项目具有共性,但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三超”现象,但“三超”的超额必须由企业的赢利来弥补,如果控制失衡,会使企业经营亏本。因此,房地产企业的盈利目的决定了项目投资必须实现预期的目标。该阶段成本控制的主要工作为:
3.1 抓好合同管理,减少工程索赔。在施工阶段成本控制的关键是对工程变更实行有效控制。针对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施工单位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索赔赢利”的方式承揽工程。作为业主方造价管理人员要做到事前把关,主动监控,严格审核工程变更,计算各项变更对总投资的影响,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等角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减少不必要的工程费用支出,避免投资失控;另外,对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不履行约定义务及时提出反索赔,使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3.2 从管理模式上着手,建立健全投资控制系统,建立建设监理制,追求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按照监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责任,从工程管理机制上建立健全的投资控制系统。同时做好月度工程进度款审核,避免投资失控。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对经监理方确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套用材料单价及费用定额进行核价后支付相应的工程进度款。
3.3 从技术措施上展开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对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做好论证的基础上,广泛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办法等等,想方设法在技术上实施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技术措施是实施项目投资的必要保证。据统计,材料费一般占直接工程费的70%左右。同时,直接费的高低影响到间接费的高低,因此,选用新工艺、新材料,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缩短工期的有力保证。
3.4 从经济措施上展开项目投资的有效控制。严格控制现场经费和总部管理费,合理使用广告策划费、销售费等,减少销售成本,最大限度降低静态投资。例如:占道费、绿化赔偿费和其他补偿费等,对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按合同要求可直接进行甲供,以达到降低造价之目的。甲供材料须根据工序及施工进度安排进料计划,尽量降低存储成本。另外,加强甲供材料的现场管理,合理堆放,减少搬运及损耗。
4 竣工结算阶段的成本控制
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最终依据,也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因此,这是控制工程成本的最后一关。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4.1 核对合同条款,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并在结算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
4.2 检查隐蔽验收记录,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进行检查,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4.3 落实设计变更与签证,只有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的变更及签证才能列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