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5 16:50:1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煤矿生产技术与安全常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abstract: the accident rate of coal mining is high, its risk practitioner is high, and the labor intensity is also high. therefore, coal mine safety management is the fundament of coal mining and the guarantee of coal mine benefits. in this paper, the importance of coal mine safety management in coal mining process is explored.
关键词: 煤矿开采;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管理
key words: coal mining;safety management;coal mine safety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0-0116-02
0 引言
煤矿安全管理是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全部安全工作及一系列法制、组织、技术、措施和管理工作,从专业角度包括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生产建设中的动态安全管理及安全信息化工作。近几年来,国家和各级部门召开多次会议,下达一系列关于煤矿安全管理的文件,事实表明这些理论上的工作是起不了太多效果的,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实践操作到每一个具体企业,每一个煤矿职工身上。
1 我国煤矿安全现状分析
煤矿开采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煤矿安全监察体系的实行和强化,煤矿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观,然整观我国煤矿安全状况,灾害事故仍旧频繁发生,如瓦斯煤尘爆炸、透水事故、冲击地压和顶板灾害事故。我国煤矿95%属于地下作业,地质条件复杂,我国开采装备的不良、科技水平低、自然灾害以及诸多主观原因等因素,是造成了我国当前煤矿安全状况差的现象。随着近年对煤矿的深度及强度上的开采加大,更多的重大动力灾害也随着开采条件的加剧复杂性而日渐频繁。
目前,我国乡镇煤矿安全事故最高,国有地方煤矿次之, 国有重点煤矿最低的特点,这种形势是由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以下问题导致的:①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监察、监督方式方面的不足。比如:现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人员配置远远不够,监察方式无法实现危险源的动态系统监控,以及大量煤矿事故企业对上面隐瞒不报。②安全观念、煤矿开采生产技术(特别是安全管理技术方面)比较落后,保护意识不强。比如,目前还有1/3以上的乡镇煤矿还采用落后工艺式生产煤炭,使得资源浪费且安全系数低。③缺乏安全科技人才,对职工合理的现场管理及科学的安全指导的不善,增加了煤矿事故机率。④安全投入未合理落实,缺乏安全人才培训与储备。
2 煤矿安全管理的任务、意义与作用
安全管理是指对相关安全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的进行,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企业管理和经济效益的第一要素。煤矿的安全管理是煤矿生产的根本所在,是职工的效益保障,是煤矿发展的基本前提,其根本任务是预先发现各种危险,加以分析后,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控制或消除,其目的是保护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避免各种损失,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促进生产力和文化的发展。
2.1 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根本对策 安全管理的缺失或失误,能致使人与物的不安全情况、环境的不安全,这一连串的因素往往也是国内外发生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因,可见安全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起决定性作用。要杜绝煤矿开采过程中伤亡事故,必然从安全管理上加以控制,从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方面进行优化,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水平,以此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2.2 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的基本保证 经过长期安全生产实践工作经验和教训中,科学总结为十六个字“安全第一、生产第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也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根本方针。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增强广大职工的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提高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感和自觉性,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落实,实施对各种事故的防止和职业危害的对策,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和作用。
2.3 加强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重要前提 搞好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保证,安全管理涉及在煤矿开采中对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的利用。安全技术措施
需要科学的决策,包括对尘、火、易爆品、水等的防范处理;劳动卫生包括对尘毒、噪声、有害气体等各种物理和化学危害的防范。煤矿灾害防治水平的提高要改善煤矿的劳动条件,组织安全技术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并在开采先进设备,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是确保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企业管理改善和经济效益提升得到体现的根本。
3 煤矿安全管理常用的方法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对对环境因素的研究、安全措施的思考、安全隐患等措施的解决技巧,归为安全管理方法。基于安全管理中安全工作的重要与复杂的特殊性,可以采用是一些基本方法,但必须随着社会和企业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创新进步。常用的煤矿安全管理方法包括:安全检查法、安全目标管理法、系统工程管理法、煤矿系统安全预测法、煤矿系统安全评价法。其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为前两种方法。安全检查,又称安全生产检查,是管理技术中一种很实用方法。包括查现场、查隐患、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思想六查。根据煤矿企业的生产特点,通过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来促进安全管理应用于煤矿企业中。
安全目标管理是一种指导性的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中应用较为广泛,是实施全系统、全方位、全过程和全员性的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的目的和集中要求所在。通过工作任务的明确转化,既重视人的作用,又强调工作成果,提高了系统功能,达到降低事故发生率;通过定目标、定方针、排日程、自觉行动与严格检查,实现安全目标值,保障搞好企业安全生产这目的重要策略。
以上两种为煤矿管理中的两种主要方法。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工程的研究内容多、范围广的特点,也需要用到系统工程管理法、煤矿系统安全预测法和煤矿系统安全评价法,从安全痢疾专业技术、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及人的安全行为方面,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对事故制定预防对策等,采取降低危险性的措施,实现系统安全化,从而达到最佳安全生产效益。
4 结论
煤矿安全管理是煤矿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原理就是研究煤炭生产过程中的自然条件、物的状态、人的行为和管理工作等方面的不安全因素与煤矿开采的矛盾和对立统一的规律,是实现煤矿安全开采及煤矿职工安全与健康的重要保障。对于煤矿开采的安全管理需要把安全预防落到实处,安全管理必然务实,安全开采要强化细节管理,警惕不良习惯灾难,安全工作需要强化闭环管理,但最主要的还是需要从业职工的自觉、自律的学习安全常识、增加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自觉遵章守纪,才能保障煤矿安全管理各环节的安全开采。
参考文献:
[1]高崇辅.浅论煤矿开采安全管理之关键[j].经营管理者,2012.
[2]高平.论煤矿开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j].科学之友,2011.
[3]李志强.安全管理在煤矿开采中的重要性[j].内蒙古煤炭经济,2013.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安排部署今后工作,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刚才,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吸取教训,切实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煤炭产业在我市地方经济中占有重要比重,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安置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煤炭行业也是事故多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开展地方煤矿基础管理推进年活动,加大对管理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力度,同时从队伍建设、财力保障等方面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投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环境有所改善。
但是,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年初以来,我市地方煤矿发生两起较大事故,一起重大事故,造成了20人死亡,特别是煤矿东部井火灾事故一次死亡13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巨大损失,给全市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给我们再次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我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固然有地方煤矿多、管理难度大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在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部分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还不够,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未及时处理安全隐患;二是一些煤矿企业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差,存在侥幸心理,投入不足,管理薄弱。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各县区政府、煤矿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从讲政治和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刻吸取血的教训,摒弃麻痹、侥幸和放松的思想,时刻保持清醒,时刻高度警惕,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持“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地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管理标准,认真对照有关要求,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排除隐患,切实做到不达到标准不生产。要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运行,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落实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有监管主体责任。近年来,县区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事实也说明,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县区主要领导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级负责同志要有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感,要熟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未雨绸缪,严密防范,身体力行,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各县区、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把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驻矿安全监管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煤矿地面和井下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三是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各级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对煤矿检查力度。煤矿安全检查要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煤矿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产整顿,并做好督促落实,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各县区要确定重点煤矿、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特别要对煤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提升运输系统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
四是加大对煤矿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要坚决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决不允许姑息迁就。对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在依法处以罚金的同时,煤矿要停产整顿6个月以上。对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的煤矿,要按照发生非死亡事故的煤矿处理。
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是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各县区要按照充实加强的原则,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职能“四落实”。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廉政建设以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监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煤矿企业要增加企业生产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专款专用。要完善安全生产的设施,配备安全生产的设备,保障企业安全运转。要按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正常需要。要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煤矿安全监控人员和维修人员不足的、安全监控系统不能保持运转的,不得生产。
二是加强煤炭企业技术管理。各煤矿企业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并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三是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各煤矿企业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坚持班前警示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和安全意识。招用新上岗工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要利用各种方式强化宣传,在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四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入井带班制度,加大对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向县区煤矿监管部门汇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四、加强督查,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是关键,督查考核、责任追究是保障。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和问责制度,落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督查工作。市煤管局要组织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督促检查各县区和各级煤矿管理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掌握、上报、通报全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市煤矿管理部门提出的制度要求和整改意见。
二是加大考核力度。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是一个地区或部门执政能力的集中体现。市政府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县区各部门的重要考核内容,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不好、执行不力的单位取消评选先进资格。
关键词:市场经济;工会组织;安全生产;积极作用
【中图分类号】 D412.6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3)03-0335-01
一 煤矿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工会组织往往都是通过一些漫画展,安全黑板报,安全征文等一些方式来进行安全文化宣传。要想使工会组织安全教育职能更好地发挥,就要充分认识到安全文化是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前提。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首先是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人身安全与经济利益或其他的安全发生冲突时要无条件地选择人的生命,核心是以人为本,而企业的发展则离不开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安全文化恰好在发展、人本与安全之间构筑了一座桥梁。安全生产问题既是百年大计,又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反映的是执政党的能力和信誉,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构建安全文化,用安全文化的影响力,不断实现企业安全远景和目标,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发展,已成为广大企业职工的迫切愿望和共同意愿。因此,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必须把构建安全文化作为一种长期的战略意识来认识和对待。
打造安全型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提升职工安全素养,使企业由安全管理粗放型,向精细化本质安全型管理迈进,需要依靠安全文化宣传的力量,需要借助安全文化的软实力。工会组织应积极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作用、凝聚作用、协调作用和激励作用,运用安全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感染力、约束力来助推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在安全生产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安全文化层次。
二 工会组织在提高职工素质中的作用
工会组织要发挥自己的优势,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提供有力支撑。首先,要强化职工的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要始终把安全理念教育贯穿到宣传思想教育、提高职工素质的全过程,重点开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等教育和培训。其次,要加强职工了解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注意提高他们了解掌握和分析处理信息的能力,促进他们有的放矢地做好职工的安全协管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再次,要重点开展好新工人的安全培训。注重对职工进行安全常识和反“三违”教育,从维护职工“安全权”的高度出发,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水平。强化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监员安全监督检查作用,将安全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的安全巡视作用,首先是搞好企业安全文化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价值观,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三 工会组织在班组建设方面的作用
班组是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和前沿阵地。班组安全抓好了,整个企业的安全就有了保证。抓住了班组,就抓住了安全的基础。我们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协作配合,将班组建设与“学习型班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发挥工会组织在班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努力提高班组长和职工的业务素质、推动班组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安全发展。要深入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技术竞赛、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动职工参与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扎实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在班组建设中要突出“四个字”,即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突出一个“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护短,以“铁”的精神一抓到底,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撒手。扎实搞好应急救援演练,狠抓一个“实”字。针对大部分班组长工作年限短、安全经验不足的实际,搞好班组长培训工作,提高一线班组长应急救援知识和综合救援能力。强调一个“细”字,班前会上,让职工知道工作要点和危险点,从“质”和“量”上提出明确要求,让职工心中有数。班组长要注重班前检查、班中督察、班后小结,杜绝职工操作失误。努力达到班班安全、日日安全、月月安全的目的。不断加强班组建设,提升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抓好安全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发展。
四 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工作中的作用
1.加强班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非常必要。班组是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沿阵地。随着企业内部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越来越显得突出。从我们大有能源下属各个煤矿的情况看,前些年以来,改革了分配制度,扩大了班组自,绝大多数班组按综合考核指标分配工资,过去被平均分配主义掩盖的多种利益关系上的矛盾,在生产和分配过程中反映出来,这些问题和矛盾大多数发生在班组。不仅给企业而且给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同时也充分反映了加强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客观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2.定期组织对班组职工的教育学习。班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神经末梢,有其特定的内容:一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教育;二是生产形势任务教育;三是安全质量教育;四是后进职工转化工作;五是双文明班组建设;六是协调班组职工相互间关系;七是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八是活跃班组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班组思政工作经常采用的方法有七种:交谈讨论式、以情感化式、表扬激励式、平等谈心式、学习式、寓教于乐式、班前会。班组思政工作特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及时性。在班组这个小群体里,大家朝夕相处,职工的喜怒哀乐,易于被察觉,各种思想问题或情绪稍一表露即刻会被发现,这样可以把工作做在前头,及时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二是准确性。班组职工共同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每个人的性格、爱好、家庭情况等彼此都很了解,这样思想政治工作就有较强的针对性,从而避免主观片面性,有效准确地解决问题。三是灵活性。班组在改革中扩大了自,班组的相对独立性增强了,对班组职工的思想教育可以“自主”地安排时间进行,因人制宜,灵活多样,从而增强了班组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
关键词:煤矿企业 降低耗材 科学管理
1、通过制度奖惩控制原材料的消耗和鼓励回收
从管理上降低耗材,首先要确立责任人制,从材料的发放开始,经过使用和信息反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材料验收入库登记制度可以增加员工对材料的节俭意识,并且配合合理的奖惩制度,杜绝了人为浪费的现象。
通过将软底和软顶的支护控制方式应用到回采工作面,想要减少材料投入,就应该在掘进巷道除锚喷巷道之外,在两帮原则下使用塑料网,锚喷巷道使用金属网。采用旧皮带、钢管、钢丝绳等等锚带护帮,可以减少一定材料投入费用。对旧材料应该提倡回收再利用,对新材料加强维修保养。支护材料的利用率应该在五分之一以上,对于回收利用的旧材料,可以算作新材料费用的若千分之一,如果旧材料没有合理复用,那么没有达到再利用的部分应该按照原值处罚。井下回收物料应该严格验收入库,通过按照对材料品种和规格进行记录,实时掌握井上和井下材料情况,如果旧料足够使用则不应该继续添加新料。确立回收计划,根据每个月的工作进度和支护形式进行科学统计,主要统计对象为采区上下巷物料回撤情况,最后给予考核结算和制定当年回收和复用价值的具体指标。井下维修站应该充分发挥作用,道轨和铁管以及工字钢等等类似物品应该就近在井下修复,这样就减少了升井运输的资金消耗。公司应该积极组织回收再利用活动,并且确保回收物品尽快修复和投入使用。另外应该注意自助开发加工新品种,尽量减少外购和外委的资金消耗。
2、设计成本的控制
不同的工艺设计对煤矿企业的成本影响差别是巨大的,比如:综采顶煤一次采高新工艺就比综采分层开采工艺的掘进所消耗的材料、人工以及电力成本低了一倍以上。如果想要有效的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制造成本,就应该强化设计成本的控制。因为煤炭企业的产品是天然形成,由于产品不存在设计阶段,所以制造成本的高低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与工艺水平有关。煤炭的生产制造成本来源于方方面面,从矿区的设计到企业的开拓布局这些宏观部分,到采区巷道设计和工作面的合理布置等等,都会从不同程度影响煤炭的生产成本。当今煤矿企业对制造成本也比较重视,但是对于设计成本控制却往往容易忽视。对于安全性的过量考虑和对经济性的不够重视的现象普遍存在于企业开拓和布局方案技术作业规程之中。工程技术人员没有对其所设计的方案承担经济责任,而只负责对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的技术责任。这样技术和经济责任就被人为的分割开来,导致企业在成本核算中往往容易忽视对设计成本的核算而只是对生产和销售成本作常规的统计。所以,应该鼓励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和了解成本管理。同理,企业管理人员也应该适当了解生产技术的一些基本常识,并且最好参与到技术人员的技术讨论和决策中去。通过充分结合技术和经济,就会产生巨大的潜在效益。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该充分考量经济效益,从单纯的技术设计过渡到适应市场经济,从而达到在合理的成本下,最大限度的提高质量和设计精度。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应该把单项工程的设计成本同该设计所达到的经济效益与技术人员的工资紧密联系起来。让设计单位和项目单位共同承担风险与利益。这样做的目的是促使企业管理人员重视设计成本的控制。同时,企业管理部门应该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事前调查研究的力度,从过去被动的出现问题后调查总结到通过主动的调查研究发现潜在的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企业管理部门工作可以分成几个模块,分别为核算、调研、成本分析和业务学习。成本管理人员最主要的职责就是为决策者提供正确可靠的决策依据。
3、管理中降低材料消耗的策略
降低原煤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就是降低材料消耗,降低材料消耗的方法有两方面:
首先,应该完善材料消耗的管理制度,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减少施工过程中材料的浪费,节约材料,降低材料损耗,从而降低施工成本。具体做法是把工资和材料消耗共同捆绑交付施工单位,这样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就会对材料消耗非常重视,并且会对回采的设备和材料进行验收和清点,统计丢失率。
第二,是开展回收再利用活动,在施工过程中应该指定专人负责材料的回收工作,对于可以重复利用的材料应该清点数量,合理保存,并登记在册,如果材料回收后使用率达到了90%,那么就比完全使用新材料的成本下降了一半以上。
第三,应该奖励节约,惩罚浪费。在管理中,企业应该建立良好的惩罚和奖励制度,对于在工作中节约使用材料的人员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并鼓励大家要本着节约不浪费的工作思想来施工,同时对一些故意浪费原材料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做到赏罚分明,在保障施工质量的同时,降低施工材料的损耗。
4、结束语
总之,要想从管理中降低企业耗材的成本,就应该注意制定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并且注意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相互了解和配合,积极开展回收再利用的活动,认真做好基层员工工作,使其爱惜材料和工具。通过确立科学有效的制度让成本概念存在于所有工作人员头脑中,而不仅仅是领导所考虑的事情。这样,从方方面面都有考虑到运行的经济效益,认真把纸面数据变成决策者的依据,把制度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代士林.控制材料消耗,降低煤矿企业成本[J].天津冶金.2012,3(11):10-14.
[2]李永生.煤矿企业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州煤炭.2012,6(25):52-54.
[3]吕金凤.浅谈煤矿企业成本控制[J].能源技术与管理.2013,(7):93-94.
以下简称《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89号,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二、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理念,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加强企业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改进技术装备、严格安全监管、严肃责任追究,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目标2015年,亿元GDP死亡率比年下降20%,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比年下降1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年下降10%,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均在省下达的范围内。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要宣传教育在先。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各级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整体规划,同步部署,共同推进。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要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的思路、途径、方法和措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转变观念,深入基层,积极为企业破解难题,将安全监管监察寓于安全宣传教育服务之中。继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
2.强化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日等时段和节点,做好以《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坚持宣传先行、教育推动,强化执法,严格监督,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各类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采用有效形式,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普及,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提升从业人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能力。
3.广泛开展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经常报道典型案例,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全民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安全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
4.实行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企业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厂矿(公司)、车间、班组三级专题安全教育。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积极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有关部门不得给予企业及其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二)严格企业安全管理
5.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员工,实行以岗位安全绩效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安全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承诺、安全生产预警等安全保障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扩(改)建或边建设边生产的,及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设计方案实施改造或故意拖延工期的非煤矿山,由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6.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专、兼职安全员,并切实保障其工作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领域)的企业从业人员在3人以上的、其他企业从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应设立分管安全生产的专职领导、专(兼)职安全员。
7.严格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之一,实行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采取岗位日查、班组日查、车间(工段、站所等)周查、作业区域巡查等方式开展日常化的隐患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实行由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闭环式管理。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8.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工矿商贸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办法,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要每周轮流现场带班。非煤矿山带班领导要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建设工程领域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项目监理等相关负责人在重点施工时段和环节现场考勤制度。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企业带班领导要纳入安全培训范围,保证其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
9.开展安全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推进各类企业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渡口渡船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升级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评价。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包括小采石场)和五等尾矿库须在2011年6月底前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和尾矿库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四级。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要在年12月底前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及以上。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10.加强职业安全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达到安全防护标准,实施现场检测监控,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按规定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做好职业病防治。
(三)健全技术保障体系
11.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对生产设备、工艺装置的安全性能负技术管理责任,对可能危及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理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理。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处理。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技术负责人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与主业相关的专科以上学历。大中型企业高管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小型企业经理人要逐步达到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技术支撑。
12.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井工开采非煤矿山企业要在3年内全部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五等以上在用尾矿库要在年底前全面完善值班值守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在2年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涉及“15种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要在年底前实行自动控制,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对逾期未安装使用、未达标的,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依法实施停产停业、停止营运。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13.强化一岗双责制。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各行各业负有政府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对其主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14.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对县(区)、部门和企业并行的网格式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增加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控制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先进的县(区)、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15.细化安全监管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负责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市旅游、教育、经信、公安、环保、住建、交通运输、农业、水利、商务、卫生、国土、工商、质监、气象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6.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安全监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监管工作机制。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方案,实施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措施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取缔其主管行业(领域)内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配合,并会同司法机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依法从重处罚。
17.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明确隐患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治理督办单位,并在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市政府对跨县(区)或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18.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政府各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要将未获得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未按照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要求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纳入监管范围,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包括安全监控设施和防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井工开采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城区地面挖掘实行安全确认制度。
19.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核和验收的管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应当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者消防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依法应当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的建设工程,备案后经消防抽查不合格的,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整改或停止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验收或者报送备案。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依法应当进行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备案后经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20.强化属地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省驻黄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应每半年向银行业、保险业、担保业等主管部门通报企业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1.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设立乡镇安全监管专门机构,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相应的监管人员和装备。设立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生产信息员。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须在5年内逐步达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
22.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调查报告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下级政府事故查处工作的指导监督。
(五)建设应急救援体系
2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投入,建设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建设风景区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基地,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障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
24.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安全监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和安全评估。建立安全生产预警预报体系,及时主动了解气象、地质灾害等情况,做好应急处置准备。企业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在企业内部风险分析报告或预警信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将风险分析报告报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25.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并与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保持衔接,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适时修订完善预案。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发现事故征兆、遇到险情时,要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对应急处置得力、及时避险的有功人员,企业应予以奖励;对因撤离不及时导致人身伤亡事故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严格行业安全准入
26.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专项安全技术作业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有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章制度,实施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27.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前置条件。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应分别进行安全评价,未经安全评价、未通过安全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安全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县(区)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对降低准入标准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完善安全生产政策
28.加大安全专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贴息和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市级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建设、重大隐患治理和职业危害防治、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应急救援基地及队伍建设。
29.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政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鼓励其他行业企业参照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由企业按月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罚。
30.积极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逐步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过渡,3年后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市安全监管和市保险监管部门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建立规范、完备和理赔高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运行管理机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按规定享受保险类产品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31.建立保险产品提取事故预防费用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每年应从收缴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保费用于事故预防,专项专户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生产奖励支出。
32.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按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33.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肇事后逃逸的,进行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34.加快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对在搜救行动中避免或者减少水上遇险人员伤亡、避免或者减少水上环境污染或重大财产损失、避免险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在特别恶劣气象条件下坚持开展搜救行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搜救力量予以奖励和补偿。
35.加快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健全市、县、乡三级安全培训教育体系,拓宽培训教育渠道,建立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制度。加快培养重点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制定实施安全监管人员定期专业技能培训计划。以企业、社会以及政府资助为筹资方式,建设集安全生产科研、教育和培训为一体的省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
(八)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36.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确保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安全规划的实施。企业要制定和落实企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目标、规划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保证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创建纲要(—2020年)》,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全创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到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对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负总责,要明确机构,落实责任,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情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
1.将安全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一项基本原则,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转型,积极优化产业结构和企业布局。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民爆、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产业安全发展规划,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淘汰不能保障安全的工艺和设备设施。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将安全发展作为招商引企、承接产业转移的重要前提条件,凡不符合安全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标准低下的,一律不得批准承接引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以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对煤矿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从严查处生产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要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滥采乱挖行为;对危险化学品要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非法储存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组织生产和改变工房用途;对道路交通重点打击无证无照无牌非法营运、车辆非法改装,从严查处酒后驾驶、“四超”(超员、超载、超速、超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行为;对水路运输重点打击无船舶检验证书、无船员适任证书、无名称无标识船舶等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对消防要重点查处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和生产、储存、经营、居住“多合一”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清理非法用工、非法承包、非法转包、非法挂靠专项行动,从严查处无证上岗、层层转包、以包代管、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相关部门配合。
5.严格隐患排查治理。突出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民爆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节假日、汛期等重点时段,尾矿库、易燃易爆仓库、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景区景点等重点场所和水库、桥梁、电网、铁路等重大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对事故多发点(段)、病险水库、河道险工险段、病险桥梁和地质灾害区、矿山采空区等重大隐患部位,要实施重点治理,严防漏管失控;落实隐患现场查处和治理责任,严格落实隐患追究制度,强化重大隐患领导包案、分级督办和动态监控,严格执行“重患必停”制度,切实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五落实”。
由市安全监管局、监察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消防支队、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质监局、旅游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6.落实公共隐患治理责任,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7.坚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强力推进瓦斯区域治理。2012年年底前完成瓦斯区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2015年年底前建成一批煤矿瓦斯区域综合防治示范工程。推进矿山采空区综合治理,2015年年底前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技术基础的矿山,分别在地下采空区非胶充填、露天矿坑回填和胶结充填采矿等方面进行区域工程示范。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8.建立健全与周边地市的危险化学品区域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跨地区联合执法和防控。
由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加强轨道交通周边环境治理,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由市公安局牵头落实,市交通运输局、公用事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10.建立健全强对流、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预测预警预防机制,2015年年底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由市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制。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企业安全诚信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紧紧抓住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三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科技进步、落实责任和提高素质三个关键环节,把综合治理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防和失职渎职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检察院、监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二、实施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3.全面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把安全素质作为公民素质重要组成部分,结合开展职业技能教育、普法教育、干部培训等,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行动,开展全民安全法制教育、警示教育、科普教育和应急避险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竞赛等群众性安全教育活动,动员行政村和社区对辖区村(居)民集中开展安全常识普及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组织各级政府、规模以上企业和中小学校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公众识灾辨灾和应急避险能力。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都要开设一定课时的安全教育课。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消防支队、教育局、总工会、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气象局、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4.严格安全任职资格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特种作业、机动车驾驶等重点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强化各类从业人员岗前、岗中、转岗安全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2015年年底前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的专业知识,安全管理人员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30%。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总工会配合。
15.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放在突出位置,纳入“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培训内容,使农村转移劳动力同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财政局配合。
16.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优化知识和年龄结构,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专业技术队伍。加大市、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新任职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在职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监管监察和管理人员具备与本职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7.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有利于安全文化建设的制度措施,编制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社会安全文化和政府安全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文化;2015年年底前初步形成符合我市市情的政府、社会、企业、班组和职工等不同层次的安全文化建设模式。分行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示范班组创建活动。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三、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
18.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和试生产安全监管监察,从严打击违法违规施工和超批复试生产等行为。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科技局、气象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按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
19.严格安全生产条件认证许可。严格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对已取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监察。对现有不符合产业安全规划、采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技术工艺设备的企业,监督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改造或在2012年年底前实施转产、搬迁、关闭。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公安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局、质监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0.依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进行安全论证;淘汰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材料和设备设施。加强对矿用产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电梯、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及易燃易爆、易中毒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测检验。
由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1.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要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2013年6月底前完成;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于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在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要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安全防护水平。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2.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达标活动。2015年年底前煤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省级以上标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达到五级以上标准;冶金、机械企业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牵头落实,市质监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3.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加强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登记、分析和危害程度分级,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和备案工作。2012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企业职业安全健康分级;2015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职业安全健康检测体系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煤炭局、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24.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企业安全信用评比,建立企业安全信用黑名单制度。2012年年底前完成高危行业企业安全信用评定;2015年年底前完成规模以上企业安全信用评定。建立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等。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气象局、煤炭局、银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四、创建安全发展型行业
25.煤矿。强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小煤矿兼并重组。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攻坚,全面强化煤矿水害预防、顶板管理、劳动组织等方面整治,严格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受水害威胁严重矿井监管监察,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保持在0.8以内,2020年年底前控制并稳定到0.5以内。
由市煤炭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产煤县(市、区)政府配合。
26.道路交通。深化平安畅通县(市)创建活动,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整顿驾驶人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严格校车、旅游车辆、危险物品运输等特殊车辆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由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旅游局、质监局、气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7.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和烟花爆竹。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规划和企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快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动态监控步伐,推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范化,加快危险工序机械化改造和自动化监控进度,集中整治影响公众安全的尾矿库、采空区等方面的隐患,努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合理规划布局化工园区(化工集聚区)和化工经营市场,监督新建、扩建项目依法进园区建设,引导现有企业迁入园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强化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治理整顿,2012年年底前完成泄洪河道、水库安全距离内各类井工矿山的清查和关闭工作,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矿山企业规模小、管理乱、条件差等突出问题。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8.消防。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狠抓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基础工作,从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严格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监管。2012年年底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基本达到消防安全“三会三化”(会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管理标准化、标示明细化、宣传常态化)建设标准。以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努力将森林火灾年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由市公安局、消防支队、林业局、园林局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9.建筑施工。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铁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工程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勘察、设计、审批、建设、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标投标管理,推行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设领域各项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非法承包转包行为和重大施工事故、质量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铁路局办事处、供电公司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0.冶金、建材和机械制造。以防范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全面加强冶金建材、机械制造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设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预警报警装置和安全标志。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
31.特种设备。加强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等特种设备整治,落实压力管道普查、检验和登记制度,建立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坚决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2015年年底前重点监控设备监管率达到100%,特种设备事故率控制在0.4起/万台以内、死亡率控制在0.38人/万台以内。
由市质监局负责落实。
五、创建安全和谐型村镇(社区)
32.完善农村和城市社区安全管理网络。行政村和社区要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县(市、区)政府应当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提高基层安全监管装备水平,2015年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站所办公条件和监管执法装备等应当达到标准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负责落实。
33.做好村镇发展安全规划工作。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把安全作为重要前提,将生产、生活等功能区分开,合理布局。按照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的目标和要求,加快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客运交通网络,支持客运公司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提高农村交通网络的覆盖水平和通畅程度。到2015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达沥青或水泥路,与就近城镇开行客运车辆。
由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分别落实,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4.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结合“三夏”、“三秋”深入开展安全进农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农村(社区)安全村规民约,推进开展安全文化大院、安全一条街建设活动。加强农村和社区防火、用电、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农用机械、集会等生产生活安全管理。加强农村和社区房屋安全管理,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院、诊所、敬老院等公共场所隐患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级。
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安全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建设委员会、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民政局、消防支队、气象局配合。
35.深入开展安全村镇(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完善农村和社区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安全村镇(社区)。2012年年底前全市3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2015年年底前80%的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达到安全基本标准。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
六、创建安全保障型城市
36.强化城市发展安全规划、城区易燃易爆安全管理、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等。
由市规划局牵头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用事业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七、完善安全发展支撑体系
37.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及装备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要求。2015年年底前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配合。
38.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2012年年底前形成市级安全生产科研协作体系。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专家组,培育发展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评价、咨询、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2012年年底前形成安全生产专家咨询服务体系。市财政安排的科技、安全生产等专项资金要对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攻关进行支持。加快安全生产科技人才培养,积极引进吸收矿山、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人才,为高危行业提供技术支撑。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39.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012年县(市)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指挥调度系统,实现和国家、省的四级互联互通。继续加强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建设。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2012年年底前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建成市、县(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卫生、环保、电力等专业救援队伍建设,逐步形成指挥统一、优势互补、协调联动、反应迅速的应急救援体系。
由市安全监管局和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通运输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气象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配合。
40.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社会和企业培训机构为补充,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安全生产培训基地并达到标准化要求,形成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强化培训师资管理和教材审定。
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1.完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工程的建设要求,加快全市安全生产信息体系建设,启动中央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2015年年底前建成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资源专网,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应急救援等主要业务信息资源共享。建设高危行业和高风险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息平台,2015年年底前建成煤矿、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特种作业人员和道路交通营运驾驶人员的安全信用信息系统。
由市安全监管局、煤炭局、公安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落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消防支队、质监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2.完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安全创建经费的保障力度,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保证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市级创建保障资金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县(市、区)不低于50万元,乡(镇、办事处)不低于10万元,市级创建保障资金应专款专用,严格按照程序报批。要将公共安全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管、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检测检验、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创建基层基础建设等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各级政府要加大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培训、表彰奖励、公共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等必要的投入,积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逐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保险参与的全社会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切实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按照国家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有关部门要督促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等行业(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政策,做到应提尽提、应缴尽缴、专款专用。
由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牵头落实,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银监局、煤炭局、省煤矿监察局豫西分局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十一五”以来。带领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广泛开展“隐患治理年”和“平安生产年”活动,不时深化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不时强化平安监管,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效果显著,各类事故逐年下降,平安生产控制指标连续5年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为全市经济社会继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安保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逐级落实责任。每年市及各县市区政府都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安生产工作,一是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将平安生产工作列为各级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全市平安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带队现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规定,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市政府构建以指标控制为核心的责任体制,按“分块分解、综合下达、分头监控、共同考核、统一奖惩”原则,把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平安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各地将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平安生产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机构逐步健全。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职责规定》市职业病防治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性文件,二是平安制度完善。不时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把平安生产工作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保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为经济发展发明了良好的平安生产条件。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平安生产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完成了市及各县市区平安监管机构的设置,全市所有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基本形成了二级机构、三级网络”平安监管体系。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了平安工作机构;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平安监管力量不时加强。
狠抓专项整治。依照“平安达标,三是加强源头控制。顺序合法,兼顾发展”原则,严格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市场准入,严格实施平安生产行政许可,认真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平安生产“三同时”审查,未进行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以排查治理隐患为抓手,继续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对13820家(次)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9131条,已整改28386条,整改率97.4%排查治理市、县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29条,整改率100%各地累计落实整改资金2736万元。五年里共关闭退出小煤矿51对、非煤矿山220家、取缔不安全不环保的化工企业20家、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41家(其中,仅2010年依照省政府烟花爆竹行业有序退出的相关规定,全省率先有序稳定完成了2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任务)通过狠抓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工作,提升了企业平安生产条件,促进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平安形势的继续好转。
实现科技支撑。各级平安监管部门的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四是加大保证投入。专业监管设备逐年增配。此基础上,市财政每年还安排十多万元的奖励经费,用于奖励年度平安生产先进单位。本着“企业自筹、政府投入、争取贴息”方法,加大对重大平安隐患治理的经费投入;企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得到落实。截止2010年末,全市共提取平安生产费用8376.8万元、缴存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5346.3万元。政府、社会、企业通过加大投入来提高实质平安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目前,全市已建成3个三级平安教育培训机构、1个乙级资质平安评价机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组建了平安生产专家组;宁国、宣州区、郎溪县已开通平安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同时,扎实推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先后多次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议,不时推广应用非煤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湿式除尘、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加油站阻隔防爆、客运车辆GPS定位等先进实用技术,真正从源头提升了平安保证能力。
广泛开展培训。广泛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活动,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每年坚持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以平安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等为主阵地,深入开展平安教育“五进”活动,普及平安知识,全社会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平安”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平安生产各类岗位知识培训,不时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意识和平安操作技能。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员、特种作业人员15000余人(次)
加强队伍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六是完善应急管理。把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平安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签订的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进行年度考核。市直相关部门均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平安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统筹和组织全市平安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市大中型企业也均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分级响应机制不时健全,各类救援力量初步实现整合共享,市及县市区、乡镇、企业以及社会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基本形成。以市消防支队为依托,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广德、泾县两支专业矿山救护中队,大多数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均已成立兼职救护队,应急救援力量得到加强。
严厉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493号令及《市政府平安生产职责规定》要求,七是严肃事故查处。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奖励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一五”期间,全市工矿商贸共发生事故142起,死亡164人,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15人。目前,已结案138起,事故罚款1545万元,追究事故责任人563人,对34名行政责任人做出了刑事、经济、党纪和政纪处理。
十一五”以来全市平安生产坚持了总体稳定、继续好转的发展态势,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实现了三个显著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201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平安生产事故760起,比2005年的1531起减少771起,下降57.1%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2010年全市事故死亡人数201人,比2005年的285人减少84人,下降29.5%三是相对指标显著下降。全市生产总值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的情况下,亿元GDP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下降27.2%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下降37%煤矿山百万吨事故死亡率下降8.9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9.68%这些效果来之不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的结果。此,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超前谋划,认清形势。统筹安排好“十二五”平安生产各项工作
全市平安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效果,过去的五年。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目前我市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处在生产平安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平安生产领域各类矛盾、问题和隐患还很多,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示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过大。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虽然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平均每年仍有220多人在各类事故中丧生,平均每年发生较大事故3起。二是平安生产基础仍然单薄。粗放的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大量潜在事故隐患亟待排查整治。虽然每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出各类隐患数千条,但仍有隐患尚未得到根本治理,已经治理的隐患,有出现反复的可能,新的隐患还在不时滋生,随时可能酿成平安事故。三是企业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从业人员平安素质亟待提高,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现象也时有发生。平安投入机制不健全,平安生产条件得不到保证,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产量,大量的小企业生产环境恶劣、技术装备水平差,缺乏必要的平安保证。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矿山行业的违规开采、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建筑施工方面的违法建设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酿成了事故,甚至还发生了较大事故。五是平安监管机构队伍不够健全,基层平安监管力量单薄。基层平安监管力量严重缺乏,目前,县级平安监管机构人员平均缺乏10人,乡镇(街道)平安监管人员近60%为兼职,难以适应高强度、广覆盖的监管工作需要。六是事故控制难度越来越大。经济在快速增长,平安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在逐年压缩,客观上增加了事故控制的难度。拉动内需、增加投资的背景下,市重点工程项目增多,建设进度加快,给平安生产带来一定的压力,特别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平安生产的深层次矛盾不时显现,面临的压力不时加剧,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任务仍然繁重。
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和科学谋划,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制订得力措施,不时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明良好条件。
坚持平安发展理念,十二五”时期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平安生产全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治理、宣教活动,不时加强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证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推进平安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实质平安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推动平安保证型社会建设,促进平安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规范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总体目标:2015年。平安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平安生产法规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政策保证体系、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平安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初步打算:2015年亿元GDP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下降2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3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以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年均2起以内,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各项控制指标不突破省控指标。
推进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建立;着力加强企业平安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着力加强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实质平安水平;着力推进平安科技进步,提升平安生产技术支撑能力;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平安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平安事故;着力加强职业危害监管防治工作,创建平安健康作业环境;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事故灾难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健全和完善平安生产政策体系,发挥经济政策的支撑引导作用;着力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不时提升平安监管行政执法效能。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实现“十二五”平安生产良好开局
建党九十周年大庆之年,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全市平安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目标的起步之年。今年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市政府《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为抓手,加强基础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力争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实现全市平安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围绕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全省平安生产会议精神,要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平安生产中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需充分领会和掌握《通知》主要精神,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全面加强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技术进步、健全救援体系、严格平安监管、严肃责任追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企业平安保证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切实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平安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抓基层强基础深化三个延伸。班组、社区和行政村是平安生产的前沿阵地。向班组延伸。把平安生产工作重心下移至现场、关口前移至班组。今年要深入组织开展创立“平安班组”和“平安示范企业”活动。向社区延伸,要以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为抓手,强化社区平安意识,推进社区平安能力建设,争创由国家命名的平安社区”向行政村延伸,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村平安生产信息员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年底评选一批“优秀乡镇平安监管干部”和一批“优秀村平安生产信息员”予以惩处,引导基层强化平安监管工作,完善平安监管网络。
(三)积极开展平安达标升级活动。省政府要求今年全面组织开展企业平安规范化达标升级活动。市2011年相关行业企业平安达标指标已经下达给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今年年底前我市要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达标企业90家,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标25家,完成非高危行业达标企业9家,这项工作已纳入了今年的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刚才已与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正式签订了责任书。必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依照国家公布的企业平安生产规范化基本规范》和省、市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外地具体达标工作规划,实施分类指导,严密组织,规范评审。根据国家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对其予以关闭。
(四)深化监管。以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奖励力度,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处罚的坚决处分到位,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就决不姑息。特别是要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工作。去年我全省率先完成了任务,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有序退出指标1家,已分解下达给广德县政府,请广德县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有序退出任务。除此之外,省政府还有具体要求,就是对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一次死亡l人及以上平安生产事故的立即实施停产关闭;对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平安生产事故的立即实施停产关闭。也就是说今年烟花爆竹行业不能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发生事故就要关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平安监管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平安稳定。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减少平安隐患。煤矿行业要始终抓住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防治这两个重点,强化工程技术措施和严查严管,着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继续完善地方煤矿正常退出机制,落实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非煤矿山要加快淘汰落后,关闭整合一批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规范性化开采。烟花爆竹行业要对暂时保留的企业推广新技术,改造旧设备,减岗减人,关键工序做到自动控制、阻隔防爆。突出开展以防“三超一改”反“三违”和查禁违规使用氨酸钾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要严把平安准入关,消除危及公众平安的重大隐患,加快危险工序的自控化改造步伐,强化运输、仓储环节的监管。职业健康工作要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对重点行业、重点工艺按规范进行生产,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建筑施工行业要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平安质量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平安监控。民爆行业要全面推行从设计、试验、生产、运输到贮存、销毁等各环节的平安生产闭环管理,突出抓好高危工种和易发事故环节的平安监控。交通运输要强化遏制较大以上道交事故的对策措施,下功夫解决影响交通平安的重难点和“瓶颈”问题。消防平安要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工地等的火灾隐患,努力构筑“防火墙”工程。此外,教育、旅游、质监、水务、农机、电力等部门都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六)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和“问责”制度。凡工矿商贸发生一起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有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有效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要更加注重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读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平安责任落实。
关键词: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分析
作者简介:李军刚(1974-),男,吉林农安人,法学博士,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研究部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政治理论;王巍(1986-),男,黑龙江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中国化2011级硕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社会公正与农民工权益制度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1YJC810021),主持人:李军刚;并受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项目编号:12512413。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6-0042-03
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实施后,推动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减少了农民工职业病的发病率,有效地保护了农民工的身心健康,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但是也存在着政府部门之间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协调不够、企业安全培训资金不到位、安全教育流于形式等问题,影响了农民工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必须进一步分析并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
一、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协调合作,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体系的完整性
国务院对农民工教育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非常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在农民工培训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培训规划、培训机制、资金管理、培训机构、师资队伍、绩效评估、组织保证等方面做出了原则性规定。根据国务院农民工教育培训基本精神,农业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委出台了《2003~2010农民工培训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并且与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中央企业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推动了农民工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了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和安全素质,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第二、三产业转移,加快了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现代化的进程。据统计,我国各有关部门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计划”、“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共培训农民工23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42亿[1]。国务院各部门职能定位、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不同,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也有所区别,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农民工就业培训、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培训[2],国家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农民工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培训检查、规章制度建设等,部门分工促进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的专业化、精细化,但同时也增加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管理的难度,分散了农民工安全教育资源和力量,以至于目前农民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环境还存在着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调查显示,36.5%的新生代农民工面临高温、低温作业问题,41.3%的人工作环境中存在噪音污染,36%的人工作环境存在容易伤及肢体的机械故障隐患,存在粉尘污染问题的为34.7%,但是用人单位为其采取防护措施的比重偏低,保护条件堪忧,职业病检查、安全培训落实较差[3]。
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安全意识、安全保护和救助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减少事故伤害,是国务院和各部门制定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和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就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发挥各个部门的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农业部门要了解和掌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和分布,做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信息、政策引导、跟踪服务等工作,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动员和领导水平,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教育和安全教育创造良好前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人员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大纲、教材,培育、审核并管理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建立健全职业资格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职业安全教育证书制度,指导并管理各培训机构和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对企业管理,不断提高工业生产装备水平和工艺技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从源头上改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环境;财政部门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收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国统筹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经费。国家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标准与条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充实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加大对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制度的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就上岗的违法行为。总之,改善安全生产形势,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加强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相互衔接和相互促进,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整体合力。
二、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增强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规划是实现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护农民工身心健康的客观需要,是合理配置安全教育培训资源、突出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解决安全教育培训难点的基本前提,是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安全教育政策、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措施。《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实施后,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民工培训的资金投入政策、奖励政策、就业准入政策等得到完善,农民工培训的范围和人数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大幅提升。按照培训规划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组织人员编写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指南》、《安全生产普及知识百问百答》、《新工人入厂安全教育读本》、《农民工艾滋病防治教育30问》等一批农民工培训教材,提高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使农民工初步掌握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岗位职业技能,提高了农民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职业素养,并且得到了国务院各部门、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制定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抓好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并且要求新一轮农民工培训规划的制定要遵循我国经济发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的客观规律,要符合我国经济结构转型、产业布局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要求,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技术培训,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相关制度。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与农民工外出就业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劳动者就地就近转移培训规划结合起来,要在设置和编写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纲、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教材的同时,增加农民工职业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大纲、教材等内容,使农民工了解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等基本知识,要建立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分别发证制度。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生产等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安全培训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高危行业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按照《特种作业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行业准入、在岗培训、安全考核、目标管理,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监督检查办法》,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制度化水平,并把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审制度结合起来,强化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要体现整合资源、提高效率、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创办技工学校或职业培训学校,加强对本单位准员工和在岗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鼓励政府部门或社会力量创办农民工安全教育联合培训基地,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民营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等中小企业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鼓励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力量通过组建讲师团“送教上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制作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专题影像教材等形式,运用网络、广播、电视、电影等多种载体解决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难的问题。
三、明确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保证农民工安全教育政策落到实处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涉及到国务院、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工会以及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等多个部门和单位,并且不同部门和单位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要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并安排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4]。尽管法律法规对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职能和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片面重视经济发展、忽视农民工身体健康、安全培训监管力量不足,生产经营单位招工难、利润低、不愿承担培训成本,农民工重视眼前经济利益、安全培训积极性不高等原因,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很难落到实处,安全生产事故经常发生。据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80%以上发生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小企业;每年职业伤害、职业病新发病例和死亡人员中,半数以上是农民工[5]。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落实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必须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安全教育领导责任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责任,使政府部门和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形成提高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和水平的合力。政府作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的制定者、执行者、监督者,一定要把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协调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农业、教育、科技、建设、财政等部门,统一管理本地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政府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奖励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处罚农民工安全教育不达标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政府部门要健全安全生产三级培训制度,实行安全教育培训与证件考核发放分离,保证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的培训时间,提高安全教育三级培训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企业作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筹集安全生产培训资金的任务,一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或选送农民工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培训,并给予适当补贴;一定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安全生产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参加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安全生产培训,并且根据农民工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参考文献:
[1]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主任会议之关注农民工专题[EB/OL].省略/index_lm/2010-03-08/news1 26 8011055d1062868.html2012-1-17.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省略/zwgk/2010-01/25/content _1518915.htm2012-1-17.
[3]全总调查报告: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月薪1747元[EB/OL].news.省略/politics/2011-02/21/c_ 12110 2697.htm201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