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7 16:13:5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金融理财原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摘 要 金融单位财务人员视自身的才能和智慧为最具价值的资产,他们需要企业的培训激励帮助其提升个人价值。在金融单位财务人员跳槽日益增多的今天,培训激励在激励理论的理论支持下为金融单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关键词 金融 财务 培训激励
一、金融单位财务人员需要培训激励的原因分析
金融单位财务人员主要指在银行,证券机构,股票交易所等从事财务报表分析,财务预测与计划,财务估价,投资管理,流动资金管理,筹资管理,股利分配,资本成本分析,期权估价,产品成本计算,成本控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金融单位财务人员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和创新意愿。金融单位财务人员视自身的才能和智慧为最具价值的资产。为了维持自身的优势地位,他们需要持续学习和力求创新。学习和创新对于金融单位财务人员而言,是类似于资本保值和增值的活动,是自愿和自然的,而不是强制性的行为。金融单位财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承诺而非组织承诺。金融单位财务人员热爱自己的专业领域,他们的忠诚感更多的是针对自己的专业而不是雇主,因此金融单位财务人员的组织承诺性较其他员工低,流动性高,他们经常会因为追求自身的发展而离开供职的组织,寻找另外的机会。
培训给金融单位财务人员带来的或许会有能力的提升,或许会有短暂的激动,或许会对公司有更强的认同感。建立企业内部知识传承机制,塑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企业达到“人走了,知识留下”的目的,这是一个企业培训体系充满活力的象征。建立系统的培训体系,为金融单位财务人员个人的成长提供帮助。
金融单位财务人员认识到在瞬息即变的社会,如果没有培训、没有获取新知识的机会,个人必将被社会、被企业所淘汰。如果管理者能为员工在专业知识和个人素养方面提供更多学习机会的话,那么这些员工必将受到很大的激励,从而满怀热情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反之,如果管理者不能为员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就有可能让不少有才气的年轻人产生怀才不遇的感觉,而且,当他们一旦觉得自己在现有的职位上能够得到更大发展的话,就会用辞职或开辟第二职业的方法来提高自己的个人价值。
金融单位财务人员作为知识的载体,承担着作为传播,应用和不断更新知识的任务,培训是他们职业生涯进步的必备条件。金融单位财务人员需要通过培训对原有存量知识进行整理,修正和更新。
二、金融单位财务人员需要培训激励的管理理论分析
弗鲁姆认为激励是对于个人及低层组织就其自愿行为所作的选择进行控制的过程。激励是指影响人们的内在需求或动机,从而加强、引导和维持行为的活动或过程。激励的本质就是激发人的动机的过程。
激励的过程主要有四个部分,即:需要、动机、行为、绩效。首先是需要的产生,在个人内心引起不平衡状态,产生了行为的动机。通过激励,使个人按照组织目标去寻求和选择满足这些需要的行为,最后达到提高绩效的目的。
我发现金融单位财务人员在单位工作的过程中有提高自我财务管理水平的需要,且具有较高的职业承诺,他们会在不断提高自己的财务专业水准后,产生跳槽的动机,在时机成熟后有了向企业递交辞呈的行为。产生的绩效是跳槽后财务人员的薪水增加了,而企业面临新的财务人员,新的招聘成本和企业财务了解期。
阿尔德弗的ERG理论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归结为三种:生存需要(E);关系需要(R);成长需要(G)。其主要观点是:1.人的需要可以归结为三种:生存需要、关系需要、成长需要;2.这三种需要并不都是生来就有的,有的是通过后天的培养而产生的;3.三种需要之间存在着多样化关系。
我认为ERG理论对金融单位财务人员激励的启示是金融单位财务人员热衷于挑战性的工作,渴望赢得他人的尊重和社会的认可,有关系需要,渴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目标,有成长需要。金融单位财务人员对知识,对个人和对事业的成长有强烈的追求。制定激励时应考虑被激励者最希望得到的是哪些需要,然后再有针对性地来满足金融单位财务人员的这些需要,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刺激金融单位财务人员的动机,发挥激励的效果。
三、金融单位财务人员接受培训激励的现实分析
培训激励是通过灌输组织文化和开展技术知识培训提高金融单位财务人员的素质增强其更新知识的能力共同完成组织目标。金融单位进行培训的首要目的是维持并发展金融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能力,以满足金融单位经营的需要。在知识管理越来越重要的今天,金融单位培训的功能得以扩展与丰富,有些金融单位将培训作为吸引人才的手段,也有些金融单位将培训作为留住人才的重要因素。培训已经具备了吸引、开发、留人等功能。
培训激励可以通过金融单位财务人员提高绩效来持续,而绩效提升的结果可以使金融单位财务人员得到物质的满足或职务上的提升,职务的提升又将会产生新的培训需求等等,它们是一个永无终点的循环过程。因此企业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这些职能之间找到衔接点(如培训后金融单位财务人员能力提升后,以何种方式承认其新价值,如何对金融单位财务人员重新评估,合理地进行职业规划等等),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培训激励能够长久的持续下去。
培训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利用讲座或录像向受训者传授沟通技能,也可通过角色扮演或仿真模拟给受训者提供讲座中强调的沟通性技能的实践机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知识、态度和行为。受过有效培训的金融单位财务人员能从事财务报表分析,财务预测与计划,财务估价,投资管理,筹资管理,资本成本分析,期权估价,产品成本计算,成本控制,做到发现和改正错误、协调收集财务信息及相互鼓舞士气。
参考文献:
据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下称:“中心”)统计,2012年5月份,全国89家商业银行共发行2291款零售理财产品,其中非结构类产品为2148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14%;结构类产品为143款,同比增长39%,环比上升22%。无论是同比还是环比数据,非结构类产品和结构类产品的发行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参见图1。(注:文中全部数据来源于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产品中心,数据整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25日。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数据存在误差,加总可能不为100%,特此标注,下同)。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类型。5月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设计有所变化,保本类产品的占比出现明显上升,保本、保息与非保本型产品的占比分别为21.9%、19.5%和58.5%。其中,保本类产品占比上升3.5%,而保息类与非保本类产品分别下降0.8%和2.8%。参见图2。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币种。5月份,商业银行共发行人民币类产品2115款,占比为92.3%,占比下降3.8%;外币类产品合计为176款,分别为美元类、澳元类、欧元类、港币类、英镑类、日元类、加元类以及新西兰元类,其占比分别为34.8%、21.3%、18.1%、16.7%、4.1%、3.6%、0.9%以及0.5%。可见,外币投资的理财产品主要以美元、澳元、港币以及欧元类为主,相比4月而言,加元类产品占比有所下降,美元类、港币类和澳元类产品占比较4月上升,平均升幅为1.0%,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变化甚微。参见图3。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存续期限。3个月(含)以内的理财产品占比最大为61.4%,较4月下降1.3%;而1年(不含)以上产品占比最小,为1.9%,较4月下降0.1%。3个月至6个月(含)和6个月至12个月(含)这两个投资区间所发产品的数量占比分别为17.8%和18.9%。从产品总体存续期限的统计上来看,商业银行理财市场的产品存续期限平均为3.98个月,较4月缩短0.02个月。参见图4。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类型。普通类理财产品涉及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及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前三大类型的占比分别为57.3%、32.0%与10.5%。债券货币市场类与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依然是普通类产品的主要投资类型,参见图5。结构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标的涉及股票市场、利率市场、汇率市场及商品市场,产品数量占比分别为18.7%、21.5%、49.5%及10.3%。
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情况。1年期产品的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高,为5.85%;3天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水平最低,为3.03%。从环比表现来看,3天期限产品、7天期限产品、1个月期限产品和1年期限产品的预期最高收益率水平较4月不同程度上升,其中1个月期限产品预期收益水平上升幅度最大,为33个BP(基点)。而2个月期限产品的预期收益水平下降幅度最为明显,为51个BP。从利差水平来看,期限为1个月产品的利差水平最高,为259个BP。5月产品的利差水平分化明显,其中3天、2周、1个月以及1年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200个BP以上,平均利差水平在244个BP左右。而7天、2个月和3个月期产品的利差水平在150BP~200BP之间,平均水平为182个BP,6个月期限产品的利差水平最低,仅为85个BP。参见图6。
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
普通类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分析。2012年5月份普通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方向除了主要集中的债券货币市场类、组合资产管理类和外币债券货币市场三大类之外,还有固定收益权类和信贷资产类。债券货币市场类的发行数量仍居首位,除了组合资产管理和固定收益权类产品之外,其余各类产品数量较4月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占比方面,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占比较上月上升2.8%,其余各类产品占比均有所下降,其中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占比下降较为明显,下降1.8%。主要投资类型的环比表现情况为: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843款,位居首位,环比上升0.8%,占比57.3%,下降0.5%;组合资产管理类产品发行489款,位居第二位,环比下降3.7%,占比32.0%,下降1.8%;外币债券货币市场类产品发行154款,环比上升38.7%,占比10.5%,上升2.8%。固定收益权类产品发售3款,环比大幅下降72.7%,占比为0.2%,上升0.6%。此外,5月较4月增加1款信贷资产类产品。参见图5。
关键词:金融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人才培养;模式
一、引言
随着信息化的广泛普及和应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应运而生,成为高校纷纷开设的重要课程。金融院校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在信息管理与系统专业的建设领域,一直处于改革与发展的状态。特别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与发展,成为深化专业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本文基于对金融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认识,分析现有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切入口,阐述了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的几点建议。
二、金融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培养目标不明确,缺乏专业的清楚认识
从实际来看,金融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面,缺乏培养目标的明确体现,导致培养方案操作性不强,与学生的专业学习相脱节。一方面,疲于应付专业教学大纲的要求,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缺乏充分的考量,在实际中缺乏系统性、实效性;另一方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课程体系多,培养内容呈现出“拼盘式”结构,无法形成培养内容的系统性、关联性,学生对专业的认识程度不够,参与培养的积极性欠缺。
(二)专业实践培养构建力不足,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单一
构建开放式、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是当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也是深化教学改革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当前,金融院校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中,表现出“模式单一、构建力不足”的尴尬情形。首先,金融院校尚未建立明确的实践训练培养目标,以至于培训习题不完善,出现实践培养系统性不足,难以实现对学生综合创新能力的有效培养;其次,培养模式单一,是当前金融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推进的瓶颈。依托单一的实践培养模式,不仅无法构建开放式、多元化的人才培养体系,也难以构建科学化、体系化的人才培养机制,制约了人才培养工作的推进。
(三)师资力量相对薄弱,人才培养工作建设缓慢
完善的师资队伍体系,是当前金融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训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从实际来看,很多金融院校在师资建设方面,缺乏完善的师资队伍体系,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影响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拓展及创新等工作,并且教师实践培训能力不足,在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设中,表现出工作能力欠缺,难以满足人才培养工作发展的需求。
三、优化金融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
(一)以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为导向,逐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是当前金融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建设的重点,也是人才培养模式优化的重要指导。首先,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体系建设,强化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如下图1所示,是以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为导向,实践培训体系的建设。从中可以看出,金融院校在优化人才培养体系的过程中,要扎实推进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在完善的实践培训中,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提高实践培训的实效性。其次,师资力量是扎实推进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基础,双师型师资力量的建设、信息管理领域的专家加入,对于金融院校优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构建多元化、开放式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培养模式单一的局面
当前,金融院校专业培养模式相对比较单一,被动的培养机制难以适应学科发展的现实要求。为此,加快推进多元化、开放式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是当前金融院校深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工作。首先,金融院校应积极改变当前被动的工作局面,强化校企合作的推进,为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构建创造良好的内外环境;其次,在人才培养方案方面,要在培养内容、方法等工作中进行优化与调整,注重实践环节的落实,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再次,强化创新意识培养,加强社会服务与创新应用型人才的互动关系,让培训成为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加实践应用能力的主战场。综上所述,金融院校开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完善学科建设的集中体现。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强调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培养,着力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深化专业教育教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金融院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关键在于:(1)以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为导向,逐步完善人才培养模式;(2)构建多元化、开放式专业人才培养,转变培养模式单一的局面。
作者:郝春梅 吴 波 单位:哈尔滨金融学院
参考文献:
金融工程(Financial Engineering)专业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初,其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科学的研究,综合地运用各种工程技术的方法,以数学、统计学和计算机编程技术为基础,设计、开发和实施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地解决各种金融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工程理论被引入我国,之后,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五所高校最先开设金融工程专业并招收本科生,由此,金融工程学科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在金融全球化进程加快、我国金融加速市场化以及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工程专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另外,教育部已经开始限制金融学专业申报,但金融工程专业暂且仍实施备案制,作为未开设金融学专业的高校申办金融工程专业难度相对较低。由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高校先后申请创办金融工程专业并获批。
截至2013 年底,开设此专业的高校达92 所,年输出本科毕业生超过10 万人。但尽管各个高校在专业背景、学科体系、师资结构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但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却没有明显差异,不能反映出地方性院校与部属院校、理工科院校与财经类院校在培养人才方面的差异,不利于学科专业发展,也不利于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人才需求的金融工程专业人才。为此,本文拟就地方性理工科院校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进行研究。
1 地方性院校的服务定位和理工科院校的专业优势
1.1 地方性院校的服务定位
与部属院校不同,地方性院校的人才培养要立足于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解决当地经济建设发展过程的人才短缺问题。因而,在制订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时要结合地方需要,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紧缺专业并开展紧缺人才的培养工作。
以安徽建筑大学为例,本校地处中部省份安徽。安徽在我国提出的三大发展战略中处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两大战略实施的重要节点,面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黄金机遇期。两大战略规划在安徽的实施,需要巨额资金支撑,离不开安徽金融市场发展,而安徽金融市场发展又亟需金融产品创新及金融创新人才支持。
另外,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和我国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背景下,我国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建筑业等行业企业利用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契机,加速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但企业走出国门的同时面临的风险在逐步增加,金融风险与企业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叠加在一起,使风险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而金融工程具有灵活的应用性和创新能力,是与现代企业风险相适应的新型风险管理手段,能够帮助企业实现风险的分散、转移和控制,成为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随大量企业特别是产能过剩的制造业企业加速走出国门,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性金融人才需求必将不断增加。
但安徽地处中部,吸引毕业生就业能力有限,迫切需要安徽本地高校培育愿意在本地就业落户的金融工程专业人才,而安徽本地高校目前开设本专业的学校仅有六所且办学历史普遍较短,据初步统计年毕业生规模不足400人,再考虑部分毕业生流向沿海发达地区,真正能够扎根安徽、服务安徽经济发展的金融工程专业人才极少,与安徽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对金融工程专业人才需求快速增长不相匹配。
在此背景下,我校开设金融工程专业、扩大对金融工程人才培养,正是我校依据“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镇化”办学定位,服务安徽地方经济发展理念的落实与践行。
1.2 理工科院校的专业优势
金融工程专业培养掌握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金融财务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突出金融数量方法,该专业的开设需要多学科的支撑,相对于财经类院校,理工科院校在这方面有明显优势。一方面,理工科院校招收的金融工程方向学生以理科生为主,数学基础良好,学生经过理科训练具有理科思维,容易跟上程度较深的数学和计算机应用课程学习;另一方面,理工科院校理工方面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师的教育背景和研究领域广泛涉及工程技术、计算机、运筹学、统计学和数值计算等。
因此,理工科院校在金融工程专业教学中可适当增加程度更深的数学课程,如《运筹学》、《统计学》、《时间序列分析》、《随机过程》、《数学建模》等,加大学生知识结构中数学的权重,提高学生运用计算机软件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能力。
以安徽建筑大学为例,目前我校正大力发展土木建筑、管理经济等七大学科专业群,工科和工程教育在省内已处于领先水平,学校所设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数理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等都具有与金融工程相结合的可能,开展诸如数理金融、金融工程经济法、计算金融、互联网金融等研究方向联合培养学生,可为开设金融工程专业提供良好的学科支撑。具体学科优势如下:
(1)我校是以工为主,土建类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经过多年发展,我校工程教育基础雄厚,具有成熟的教育模式及先进的教育理念,可为开设金融工程专业提供模式、理念方面的参考借鉴。
(2)我校是工、管、理、文、法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地方工科院校,开设有与金融工程专业高度相关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统计学专业,理工学科基础牢固,可为开设金融工程专业提供良好的理科、工科类学科支撑。
(3)我校开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经济学专业,经济管理学科基础扎实,可为开设金融工程专业提供经济管理类学科支持。而开设的法学专业亦可很好地为该专业提供法学学科支持。
2 地方性理工科院校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2.1 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原则
金融工程作为一个创造性很强的专业,其专业培养目标必须能够适应经济建设对金融专门人才的需要。由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高等学校自身的层次性和多样性,因此,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该体现层次性和多样性。不同层次的学校应该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同类型的学校也应该有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
2.2 地方性理工科院校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设置原则
如前所述,地方性院校应当立足于服务地方,理工科院校应当发挥学校理工科专业优势。地方性理工科院校则应当将两者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校理工科专业优势,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需要为宗旨,设置金融工程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
2.3 地方性理工科院校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以安徽建筑大学为例,我校是以工为主,土建类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工、管、理、文、法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地方工科院校。我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坚持“立足安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镇化”的办学定位,按照大力发展土木建筑、管理经济等七大学科专业群的学科专业规划,设置培养服务安徽经济发展、面向全国的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应用型金融工程人才。
2.3.1 培养目标
根据前述原则,我校金融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可确定为:培养复合型知识结构为基础、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金融工程人才。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合理的知识结构,系统掌握金融学基本理论及金融工程的基本原理与技术,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金融财务方面的知识;突出金融数量方法的学习,强调对于金融问题的分析、研究、应用能力和金融工程素质的培养,在专业基础理论和实务创新的平台上注重创新意识的培养;掌握现代金融工程学理论、证券分析技术与融资操作技能,具有较强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2.3.2 培养基本要求
根据前述原则和目标,专业培养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如下:
第一,掌握较为扎实而宽广的经济、金融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和创造性的汲取新知识的能力;
第二,掌握金融工程的理论与实务知识,具有处理银行、证券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三,具备金融工具的设计、定价与分析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风险管理与收益分析、金融工程咨询等服务工作的能力;
第四,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及了解本学科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第五,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六,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在听、说、读、写、译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平;
第七,熟练掌握计算机的应用,并能从事简单的编程。
3 地方性理工科院校金融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3.1 充分发挥理工科优势,实现跨学院、跨学校甚至跨国境联合培养
由于金融工程具有很强的交叉学科特性,综合性强,各个学校都应该发挥自身的综合优势与相关学院联合培养金融工程人才。以安徽建筑大学为例,属工科院校,应结合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数理学院、法律与政治学院等优势学科联合培养学生。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可以与国内其他金融工程专业实力较强有学校加强跨校合作,如进行跨校选修课程、学分互认,甚至开展与其他国外学校的国际合作交流。这样有利于学生增强学科基础、扩大国际化视野。
3.2 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金融工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在强调理论教学的基础上,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增加实践教学学分在学分要求中的比重。另外,学校在课程设置时,还须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生主要就业出口设置两到三个不同研究方向,相应配置不同的实践教学内容(模块)供学生选择。具体实践教学课程设置方法如下:
(1)针对继续深造的学生,可以相应增加提升研究能力的实践课程,如金融建模、金融仿真、金融数据处理等实践类课程,为未来从事相关研究提供数量分析工具;
(2)针对面向金融部门从事金融产品设计、开发岗位的学生,可以相应增加金融工具模拟设计、金融建模、金融仿真等实践类课程,提高学生金融产品设计、优化能力;
(3)针对面向政府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部门岗位的学生,可以相应增加金融数据处理、金融数据挖掘、金融风险管理等实践类课程,提高学生从事风险管理的能力以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针对面向银行、证券、保险和其他工商企业具体从事投融资业务岗位的学生,则应当相应增加投资银行实务、保险实务、证券模拟交易等实践类课程,提高学生从事相关行业投融资业务的实践能力;
(5)针对面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学生,应当加强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课程的实践教学内容,提高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广告设计、营销等能力。
以安徽建筑大学为例,作为地方性工科院校,毕业学生主要选择考研或面向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企业的本地分公司相关岗位,可适当选择前述的(1)、(4)和(5)。
另外,还要积极与政府、工商企业洽谈,建设针对不同就业岗位的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去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等相关单位进行实践锻炼的机会,在毕业前体验金融工程专业实践工作并积累相关实践经验。
3.3 强化团队合作精神,实现合作学习
金融工程专业工作实践别强调团队合作精神,而现在的学生多为90后甚至00后,独立意识较强,不利于未来的工作实践。因而,在试验与实践教学过程中要更多地采用合作学习和小组工作相结合的方法。针对某个实际项目或实验,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学生通过分工合作完成该项目,在提高综合能力的同时,增强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增加未来工作环境的适应能力。
我国投资者的以下特点决定了他们需要科学的理财理念与指导。
第一,人们的收入由主要用于支付基本生活需要转向支付住房、医疗保险、养老、教育等大宗长期金融产品。人们对金融产品的需求趋于稳定化、长期化。
第二,我国居民的金融资产分布不甚合理,超过80%的金融资产都是银行存款,与金融资产多元化的需求不相匹配。
第三,传统文化和习俗对我国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受封建小农意识的影响,社会信用意识不强,不喜欢将钱交给别人使用;对外人充满戒心,不愿露财,不愿交给专门的理财顾问进行管理;喜欢实业投资,不喜欢金融投资和长期投资;在财富形态上,偏爱硬资产,如房地产、珠宝等。重教育,对子女的投资不惜代价。
第四,传统社会制度的影响。长期以来,产权得不到严格的保护,降低了人们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财富的愿望。
第五,理财理念不清晰,缺乏统筹性,我国投资者心态不成熟。当看到利益时通常会蠢蠢欲动,追涨杀跌。
那么,什么是科学的理财理念呢?
金融理财是一种综合金融服务,是指专业理财人员通过分析和评估客户的财务状况和生活状况,明确客户的理财目标,最终帮助客户制订出合理的可操作的理财方案,使其能满足客户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最终实现人生在财务上的自由,自主和自在。可见,科学的金融理财不是简单的产品推销,而是综合金融服务;不是客户自己理财,而是专业人员提供理财服务;不是仅仅针对客户某个生命阶段,而是针对客户的一生;不是一个一次性产品,而是一个动态过程。
自2005年以来,我国开始实施金融理财师认证制度。随之而来,各家银行都配备了自己的专业理财师。一个高素质的理财师,一份科学良好的理财方案,可以有效的使我们的财产增值,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一份良好的理财方案,应当是在充分了解客户信息的基础上,为客户制定的一个终身的规划,以稳健性为主,兼顾盈利性和流动性;方案应当具有综合性,合理组合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金融产品,使其达到最优效果;方案本身要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在表述上应逻辑合理,条理清晰。同时,理财方案对理财师也有较高的要求,理财师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能够廉洁自律,为客户保密,要认识到客户是银行的财富,做到对客户认真负责,真实反映产品特点,从而也是对银行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银行与客户的相互信赖与长期合作。
那么,客户是选择自己理财还是依赖银行中的理财师呢?这得从理财原理和金融产品两方面加以分析。另外金融理财有其自身的特点,人口的特征如年龄分布、受教育程度、城乡人口分布、传统人文文化等,一国的法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金融发展状况、投资限限制、税收规定等。
金融理财的核心原理,就是财务管理中价值风险体系在金融产品上的运用,可以从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风险管理方面加以分析。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当前所持有的一定量的货币,比未来获得等量货币具有更高的价值。货币时间价值的计算在金融理财规划中应用非常广泛,是最基本的工具和基础,任何有关现金流的分析都离不开时间价值的计算,如住房按揭、养老金、教育金等。其计算原理容易理解,并已有了现成的复利现值和终值表可查算。货币只所以具有时间价值可从三个方面揭示,一是货币占用具有机会成本,是用于当前消费还是用于投资而产生投资回报;二是通货膨胀可能造成货币贬值;三是投资可能产生投资风险,需提供风险补偿。所以货币时间价值的核心是时间的长短和机会成本(资本的租金或利息)的大小在现值和终值的重要作用。介绍一个简单公式帮助大家对时间价值有一个粗略的认识。据经验,如果年利率是为r%,你的投资将在大约72/r年后翻一番。这一经验公式被称为72法则。该法则只是一个近似结果,般说来,利率在2%—15%的范围内,使用72法则较为准确,利率过高或过低,该法则将不再适用。
金融理财的风险原理可划分为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其影响因素与各金融产品和社会经济环境直接相关。系统风险是无法消除的,非系统风险则可以通过各金融产品的有效组合来化解。
经历了2005年至2008年证券市场的大起大落,我国有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金融产品特别是股票和基金并不陌生,其风险和收益有了大致的了解。知道股权类证券风险高,流动性较强,通常用于满足当期收入和资本积累;基金类投资产品特点是专家理财,集合投资,风险分散,流动性较强,适用于获取平均收益的投资者;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期货等(目前银行中尚未开通),其特点是风险高,个人参与度较低;而实物及其它投资产品如房地产、黄金、艺术品等,具有行业和专业特征。这里只介绍一下银行中现有的黄金和外汇。
进行黄金投资首先要明确,它可以作为对冲通货膨胀和货币风险的工具;其次它是相对更稳定的货币形式,不像纸质货币那样被任意制造;最后它可以作为分散风险的选择。目前普通投资者最简便的投资方式就是商业银行的纸黄金业务。“买黄金”抗通胀是当下理财经理必用的口号,但黄金的抗通胀性是有条件的,就是不考虑货币贬值的因素。如果只看通胀与黄金的关系,会发现只有当实际利率为负,黄金才有高于纸币的抗通胀性。道理很简单,即使CPI高达5%,只要央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是6%,老百姓拿钱还是比拿没有利息的黄金合算。纸黄金相对盈利高,但风险较大,适合风险承受能力强,喜爱博取短期收益的客户。而对于比较保守的投资者,他们可能更适合黄金的长期投资,他们不需要技术,只需耐心。他们把黄金视为保护资产的手段,将黄金世代传承。从影响黄金投资的相关性而言,与石油、通货膨胀、战争、社会动荡、消费需求、利率正相关,而与汇率、社会繁荣负相关。经济学家凯恩斯这样评价黄金的作用:“黄金在我们的社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作为最后的卫兵和紧急需要时的‘储备金’,还没有任何其它的东西可以取代它。”
【关键词】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现状
1.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巨大发展,GDP增速始终保持在8%以上,综合国力提高的同时,个人财富也得到极大提升,个人财富的保值增值及财富配置的需求日益迫切,个人理财业务应势而生。
个人理财在我国是一个新兴领域,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9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率先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1995年,招商银行首次推出“一卡通”个人理财产品,它集本外币、定活期存款集中管理及收付功能为一体;随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其独立的理财部;自此以后,其它商业银行也都相继推出了个人理财业务。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但速度却很快,随着个人理财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个人财富的不断累积,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理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多的人加入到了个人理财的行列,这将不断地推动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和我国个人的理财技能的发展。
2004年12月7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在《金融时报》上提出了“金融生态”的概念,此后引起了广泛的关注,金融生态已经成为金融领域研讨的热点问题。从自然生态学的角度去研究金融问题,极具有创新性及启发性,许多学者从这一视角出发,对我国经济金融各方面进行研究,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现阶段我国个人理财业务高速发展的今天,结合金融生态对其展开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意义,本文基于金融生态视角,分析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问题,并对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战略性建议。
2.金融生态基本概述
2.1 金融生态内涵
生态系统可以分为生物群落和环境两个基本子系统,每个子系统都具有不同的功能,而且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制约、生成和动态平衡的。基于生态系统这一基本原理,为了更形象生动地表述“金融生态”这一概念,周小川行长将金融生态系统比作“水族馆”:金融机构像“鱼”,自身必须健康,才能生存和自如地“游动”,所以其自身的改革是最重要的;外部的金融生态环境,就像水族馆里的水草、浮游生物和氧气等,是生物生存和茁壮成长的必备条件;另外,如同水族馆中各种生物构成的生态系统需要有适当的规则来维系,金融监管对于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也是不可缺少的;最后,宏观调控就好像是水的温度,不能太冷,冷了有些鱼会冻死,也不能太热,否则氧气会跑掉,生物就不能生存,还不能忽冷忽热。这些因素有机结合,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否则“水族馆”就会出现“生存危机”,金融体系就会出现金融风险从而引发金融危机。金融系统具有生态系统的大部分特征,结合这些特征,我们可以更为具体地分析金融生态的内涵。
金融生态是对金融的一种拟生态化的形象阐释,金融机构作为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员,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实现一方面要以自身制度建设和经营水平的提升为基础,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其中既包括宏观的经济大环境,也包括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因此,我们可以把金融生态系统理解为各种金融机构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个系统由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三个有机部分组成。结合生态学系统构成原理,我们可以整理金融生态系统的构成原理,见图1。
2.2 金融生态特征
金融生态作为生态学在金融领域的体现,既有与自然生态学相类似的地方,也有其自身特性。因此,将金融生态应用于金融发展研究时,必须充分了解金融生态的特征。
金融生态是以信用经济为基础、以金融资源为运作对象、依托于一定的社会体系,在自身调节机制的作用下保持平衡,实现资金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并对经济发展发挥支持和促进作用的动态系统。其具体特征如下:
(1)双面性。金融生态是一个系统,其主要中心是金融业,金融生态表现出了内部环境(因素)和外部环境(因素)的双面性。金融生态这个统一的系统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金融业内部环境,如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另一部分就是金融业外部环境,如政治、经济、法律、信用环境等。这两部分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共同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特殊生态系统。
(2)动态关联性。金融生态中的所有因素和外部所有因素并不是静止不动的,如同自然生态中各个生态因子紧密关联一样,他们也具有十分密切的关联性,通过资金链条相互作用。所以,金融生态也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不断新陈代谢和逐步完善的系统,是一个动态关联的系统。
(3)双重机制性。金融生态具有双重机制性,即适应性学习机制和自然选择机制。由于各国、各区域的法律体制、经济条件、社会特征、文化传统等各种外部因素不同,为了适用这种不同的外部环境,其金融生态内部因素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特征,这就是金融生态的适应性学习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同自然生态一样,金融生态沿袭了自然选择的传统,金融生态也不断的进行着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动态发展着。
3.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分析
3.1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首先出现在商业银行,这是由于商业银行在销售网络方面的强大优势、在资金清算方面无法替代的作用和办理各项中间业务的特殊权限,使其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方面有着其他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得天独厚的条件。而个人理财业务以其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逐渐得到中外商业银行青睐,并迅猛发展,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04年以来,我国理财业务每年的市场增长率达到18%;2011年上半年,理财产品发行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商业银行共发行8497款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8.51万亿元,已经超过2010年全年的发行规模7.05万亿元;2011年前三季度我国理财市场规模更是达到300亿美元。
我国保险公司、证券、信托、基金公司在个人理财市场上也不甘落后,纷纷设立理财中心来推销理财产品,其中,保险公司在传统寿险、财险等保险品种的基础上推出了以下几种新型保险理财产品: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新型保险理财产品相对于传统的保险产品来说具有相当的优势,它在为人们提供保障的同时还较好的兼顾了收益。
3.2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求分析
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市场需求越来越旺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主要分为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两个方面:
第一,潜在需求方面。一方面,我国近年来持续的GDP增长促进了国民财富的增加,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带来了我国居民金融资产总量的持续增加,进而使我国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这为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最直接条件;另一方面,我国的CPI也基本保持上涨趋势,物价的持续上涨给人们带来通胀压力。因此,来自于这两方面的因素构成了我国潜在的持久而旺盛的理财需求。我们可以从下图中看出,我国GDP及CPI在最近这些年的增长势头。
第二,现实需求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以及城镇居民货币收入的大幅增加,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在总量和结构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我国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由以前的单一存款、手持现金逐步向多元化转变,出现了现金、存款、债券、股票、外汇、保险、基金、黄金等并存的多元化新格局,但观察目前我国居民金融资产存量不难发现,储蓄存款仍然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从现金、债券、股票等的比例上可以看出我国居民的投资心理,即缺乏主动性,避险仍然是我国居民的主要投资要求。基于此,更符合居民心理的个人理财业务有了较大的市场需求。目前我国居民在理财意识、金融资产的数量上都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
3.3 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
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之西方发达国家晚20年,居民理财意识尚属于起步阶段,加之我国金融经济发展地不完善以及金融监管不到位等原因,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制约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本文结合金融生态内涵,从金融生态主体、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调节机制等金融生态子系统对我国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1)金融生态主体方面
第一,作为我国个人理财产品的供给机构,我国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在理财产品的种类、结构、设计上都比较接近,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理财产品功能简单,同质化严重,理财产品易复制的特点在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一览无余,理财产品几乎都是证券、外汇、基金等投资产品的组合。而个人理财的目标就是针对客户不同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需求等,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理财规划。而我国目前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不能真正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难以得到客户的认可。
第二,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较晚,作为个人理财产品的最终需求者,居民的理财观念尚不成熟,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在个人理财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误区,甚至将理财看作为是一种新型投资,同时我国金融机构缺乏复合型金融理财专业人才。近年来,我国各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技能仍以本机构业务为主,理财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造成了金融机构在理财宣传、规划、产品设计等方面的不深入,不能满足客户的多样化理财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
(2)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第一,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即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政策体制。由于受到政策的限制,商业银行不能涉足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领域,只能代销基金、保险等产品。与此同时,客户在保险公司投资的仍然是单一的保险产品,同样受到相关政策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无法真正地实现客户资金在各类理财产品上的分配与流动。这样的分业管理,导致各金融机构不能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打造针对性的投资组合,并帮助或客户实施投资理财计划,从而使得个人理财业务的功能大大降低,缺乏对目标客户的吸引。
第二,法制不完善,金融监管滞后,风险防范问题凸显。个人理财近几年发展迅速,不少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竞相给客户以高回报承诺,不少金融机构将理财产品视为竞争资金的手段,在回报率上恶性竞争,考虑其后果。在个人理财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个人理财的监管明显滞后,尽管《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法律均对个人理财相关业务风险管理与防范有所规定,但个人理财相关法规还很不完善,特别是适应金融业混业发展的趋势,综合性的个人理财法规还几乎是空白,这显然不适应个人理财监管的需要。
第三,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蔓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发展。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明显放缓,部分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经济陷入衰退,我国作为国际经济体系下的重要一员,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受着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居民收入会有所减少,从而抑制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另外,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个人理财业务涉及产品和交易的多个层面,隐藏着多种形式的潜在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利率风险、道德风险等,风险的暴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理财积极性。因此,个人理财无论从投入资金量,还是投入方式上都面临着巨大的困境。
第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对维护社会安定,稳定人们收入预期,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对医疗、养老等一系列社会保障问题没有后顾之忧时,人们才会增加自己的消费或者投资等方面的支出,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在一定程度影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从而抑制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3)金融生态调节机制方面
金融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的优劣评判依据是: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完善程度以及个人理财市场监管调节的有效程度。与国外不同,我国的市场经济并不是纯正的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还不够充分,我国商业银行因为在个人理财市场中的巨大优势地位,使得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不完善。要改善生态个人理财调节机制失衡现状就必须按市场化方向,完善个人理财自我调节机制,同时提高个人理财市场监管的有效性,增强金融监管的调节作用。
(4)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战略
通过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的产生与发展及其运行特点的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金融生态个人理财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战略性发展建议:
第一,加快我国金融机构业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随着金融管制的放松,我国金融业内部已经开始彼此向对方的业务领域渗透和扩张,比如保险资金入市,券商股票抵押贷款,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保险公司推出的连结保险,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基金发售,开通“银证通”业务等等。目前,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已成趋势,混业经营的外资银行集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银行业务于一身,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金融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我国金融机构应从混业咨询、混业合作的思路出发,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拓展与创新,努力实现从单一业务平台向综合理财业务平台的转变,充分做好理财“混业”经营准备,为客户提供更具综合性的理财服务。
第二,加快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提供差异化的个人理财产品。个人理财产品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基石,也是个人理财服务的落脚点。一方面,各金融机构应积极探索合作,推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品种,丰富个人理财产品;另一方面,应当对客户群进行细分,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根据客户实际情况和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理财方案,在延伸业务的同时增长了对同一客户的服务周期。
第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外部监管机制。我国与个人理财业务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显得较为薄弱,如何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金融机构开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基本前提。我们应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理财资金投向的合法合规、风险提示、客户知情权保护、金融机构与客户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解决个人理财业务(下转第195页)(上接第192页)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为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同时,为了给个人理财业务的顺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三大监管机构的合作力度,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提高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同时根据新业务发展和监管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新业务监管体制。只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法规和完善的监管机制,才能促使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宽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与服务的供给,有效解决相关规章制度缺乏的问题,满足我国居民日益增加的多样化理财需求。
第四,培养复合型专业理财人员,提高专业修养,同时更新客户理财意识,拓展理财市场。居民希望理财服务人员既熟悉银行业务又精通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专家,为自己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和一站式的综合理财服务,复合型的专业理财人员是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个人理财资格认证制度应把综合个人理财策划、投资策划、保险策划与风险管理、员工福利与退休计划,个人税务策划和遗产策划及事业继承等作为培训和考核从业人员的标准,提高他们的专业修养。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居民的宣传力度,同时建立相关个人信用体系,让更多的人放心将钱交由理财机构管理。
4.总结
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不论是对个人,还是金融机构来说都具有重大意义。从金融生态角度来看,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在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主体地位的背景以及不完善的市场机制下,思考并解决这些问题,对个人理财业务更加健康发展至关重要,本文从监管、产品、法规及专业素质等四个方面对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以此促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在金融生态系统下充满活力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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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收入逐年增加。国民收入的递增进一步刺激了金融理财产业的发展需求,因此我国各大金融理财机构的发展数量也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受到经济起步较晚等方面的影响,我国金融产业也存在一些发展问题,亟待相关工作者予以优化。本文针对当前形式下我国金融理财的价值含义、发展趋势及面临的问题进行探究。
关键词 金融理财 发展趋势 面临挑战 经济 价值
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国民收入迎来了新一轮的深化改革。在党和中央相关经济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国民经济收入逐年增加,金融市场的发展也相对比较活跃。国民收入递增的同时也刺激了金融理财产业的发展需求,因此使理财业务出现了“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个人理财相对失衡,容易存在一些潜在的经济隐患。
因此即便是当前我国金融理财的发展呈现上升趋势。但是受到经济起步较晚等方面的影响,我国金融产业依然也存在一些发展问题,亟待相关工作者予以解决优化。
一、我国金融理财的产业现状
金融理财的产业包含着广泛的服务范围,包括资产、债务、保险、住房等各个方面。在经济繁荣的大背景下,我国人民群众的工作收入有了显著的提高,很多人选择将闲置的资金存放在银行,通过定期存储、活期存储等方式,实现资金的安全化和再利用。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经济的发展带动了各项产业的循环,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金融理财产业的发展前景较为稳定。根据相关调查表明,早在《2010年银行金融理财产品综合分析报告》中就已经表明,我国2010年的银行理财数额高达7万亿元,同期证券理财、同期公募基金、同期信托理财分别达到2000亿元、2.5万亿元和3.2万亿元。我国金融理财产品的创新性凸显出来,理财产品的推陈出新使客户有了更多的选择。
二、我国金融理财的发展趋势
金融理财行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计,所以也存在一定发展问题,而广大工作者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入了解我国金融理财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的增加
从相关部门作出的统计结果中可以看到,截止到2015年年末,我国年收入4万元的家庭占到了25%。较之五年前,增加了10%以上。因此,这些有经济结余的家庭,需要对资产进行相应的服务和管理。除了经济收入的积累,日益突出的住房、医疗、保险等问题也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的金融规划和指导。除此之外,在市场理财手段上,金融资产还包括股票、存款、黄金等方面。这也为金融理财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金融理财的专业性加深
在中高端收入的人群中,金融理财因其蕴含的风险性而深具专业特性。因此,在金融理财中除了要考虑到资金的收益,还要考虑到其中蕴含的经济安全性。越来越多的理财人员也意识到了在资金理财方面,需要优先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理财机构进行。通过理财专家的建议,减低金融资金管理的风险,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帮扶,满足客户的需求。
(三)金融理财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从当前金融市场上看,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大多都是基于信托的发展原理而形成的。因此,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要遵循平等、公平的竞争属性。但是现有的信托业务带有一定的法律空白,致使其他种类的理财产品及服务都不够完善,因此需要相关金融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相关金融法律法规,规范金融市场的有序进行。
三、我国金融理财产业发展中面临的挑战
应该说,我国金融产业在面临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潜在危机。随着人们对更高的经济效益的吸收,市民在提高自身理财需求的同时,对银行的服务性、专业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需要把理财业务整合在一起,通过对理财资源的调整,进一步创新产业管理机制,提升金融理财产品的多样性。
因此,金融理财机构要立足于市场的发展需求,以客户服务作为发展宗旨,逐步提升理财产品的科学体系,进一步增进团队营销策略,根据客户的财富需求,定制高效、科学的理财产品。而针对于金融业务的整体走势上看,广大金融管理者要积极拓展业务发展模式,为银行提供较高的利润,进一步防范银行的信贷危险,从而将其中涵盖的经济风险降到最低。
同时在金融行业内部,要通过完善的行业规章和科学的法律条文进行约束。建立行业协会和理财师认证机构,促进理财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市场的良性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产业的高效性,重点发展金融机构的第三方理财,突出个性化理财、科学化两理财和定制化理财服务,最大程度的强化金融理财行业的服务质量,使基金公司的客源、信誉都能得到有效的提升。最终,促使我国金融理财行业能够沿着健康化、平稳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国锋.简论我国金融理财的发展趋势与挑战[J].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培训学院学报,2011(09).
关键词:集合理财产品信托金融
当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都在积极推出各类集合理财产品。2004年,我国商业银行加快推出人民币理财计划;2005年,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面世;2006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和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入快车道,集合理财竞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目前,金融市场上交易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工具都是体现一定权利义务和责任关系的合约,明确金融产品的法律关系是金融活动有序展开的基础。对同一类产品应该统一立法,为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风险进行明确划分和适当分配,目的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防范风险。把当前众多金融机构开展集合理财产品统一到信托轨道上来,可以满足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率的双重需要,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
信托的扩展运用
上世纪初,我国模仿英美法系国家导入信托业,信托投资公司即脱胎于银行业,其功能定位的争论从未停息。改革开放以来,信托业继续被引入金融投资领域,之后信托投资公司虽然历经五次整顿,甚至《信托法》颁布实施多年,我国信托业的定位问题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理论兼实践问题。
事实上,信托与公司、委托-等一样,属于一种制度性“公共物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理财市场的竞争加剧,出现了对信托制度进行拓展运用的客观要求和趋势,从而信托制度的内在价值和功能在世界范围内开始有所张扬。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制度的确立是信托制度拓展运用的典型。此后,企业年金等引进信托制度,社保基金、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产业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基金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等都有运用信托制度的要求。银行集合委托贷款以及券商集合理财计划限于委托制度框架内,不过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制结果。
信托制度拓展运用可以看作金融混业的一种因素或征兆。同时,表明信托业已经朝着打破“制度垄断”和“行业垄断”的方向迈进,信托公司面临的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同机构之间、不同金融行业的竞争,还面临如何运用信托制度的竞争。具有典型意义的是,中国证监会于2004年10月21日《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原则规定的基础上,对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操作及监管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2005年3月,经证监会批准的光大证券“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广发证券“广发理财2号集合理财计划”相继成立。
《通知》内容在多方面出现了与信托公司的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内容相似,甚至接近的地方,为防范道德风险和变相融资,设置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则。该产品实际上是基金产品与信托产品的共生物,形式上偏重于基金,实质上则是信托关系,而名义上却是委托关系。从设立专门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来看,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具有信托特征。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不管是以证券公司的名义设立,还是以集合资产管理组合的名义设立,标的所有权都发生了转移,从而超越民法对于委托理财的规定,符合信托法的规定。因此,如果对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按信托法的要求进行规范,更有利于发展。
从监管层面来看,如果将信托定位于信托投资公司从事的信托业务,而否认社会上已经存在的以委托面目出现的信托样态,容易人为制造制度性风险。在我国当前金融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下,不能以主体身份判定营业特征,其他金融机构从事的信托业务也应该划定为信托范畴,防止剥夺他们存在的合法基础,尤其是信托机制本身就具有极强的脱法功效,管制之间的空白和冲突反而为其所用,这就可能酿造普遍的脱法行为,令大量交易行为处于非法与合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应当允许信托的多元化,否则这种“地下”信托容易引发新的交易安全问题。
立足信托关系的集合理财产品
我国金融机构选择信托模式竞争理财市场的最重要也是最简单的原因,即信托模式本身就是“好用”的金融工具。“好用”主要是说信托产品具有灵活性和规避管制的“自由基”,具有高度弹性空间,在打通不同金融市场以及金融与实业领域的间隙方面具有特别深刻的穿透力,同时又具有良好的集资效应,可以迅速覆盖社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金融机构的金字招牌,吸引众多停留在存款认知水准的百姓大众的注意力。
在各类金融产品推出之际,监管机构应预先以法规形式明确禁止不当行为,防止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逆向选择的可能性。例如,防止假债券回购、假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假信托业务等。否则,一旦问题暴露了时寻求解决办法,往往代价沉重。尤其是利用信托机制集合投资或集合理财类的产品,因其规模大且善于规避管制,如果不强制安排交易结构和规范标准的法律结构,否认其信托性质和潜在的巨大风险,等待证券业、银行业的将是信托投资公司已经走过的重重困难。
作为表外业务的理财产品本来应当由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但前提是金融机构作为受托人已尽法定和约定的善良管理和诚信义务。如果金融机构未尽义务,则应承担信托责任或者最低也是违约责任、过错赔偿责任,由表外强制转化为表内。金融企业的表外业务并不一定是无风险的业务,事实证明,大量的表外业务可能是风险过大或者在一定触发因素、诱导因素出现时容易转化为现实风险。我国普通投资者对投资风险意识比较淡薄,同时,他们并不能有效区分表外和表内金融产品的风险度,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往往是依据金融从业人员的解释和广告,甚至仅仅凭借金融机构的看板和条幅来购买。而事实上,很多银行集合理财产品从一开始就已经走样,例如规定收益率;券商的集合理财产品亦未脱此窠臼,例如在文件中规定“客户在封闭期内可优先获得3%的净值增长率,低于部分管理人用投入资金补足”,在措辞上使用“优先获得”,也就是对投资者在封闭期内的收益作出保证,实为隐性保底条款。
信任制度下的集合理财产品满足投资安全和投资效率的需要
集合理财产品按照信托法所规定和塑造的信托关系进行规范,不仅仅是因为我国已经颁布了《信托法》,引入了信托制度,而是因为信托制度所固有和特有的功能以及制度张力可以满足集合投资所必需的投资安全和效率的要求。相反,基于委托关系的制度,则不如信托制度提供的安排更加具有安全性和效率性。
信托制度对投资安全性的保障
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的最重要法律原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理,使得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其他的信托财产之间的风险隔离开来,大大减少了信托财产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一种有效的破产隔离财产保护方式。
在信托制度确立的权利架构中,受托人虽然是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投资运作,但是受托人所拥有的权限并不是无限度的。委托人可以在信托合同中明确规定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方法,或者对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提出明确的风险保障标准,对受托人的管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和限制。委托人对信托财产运用标准的限制,可以大大提高投资的安全性。
在信托制度确立的义务架构中,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法定义务比委托关系中的受托人法定义务严厉,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法要求受托人将其个人财产与信托财产分离,使信托财产形成一个独立的财产实体,免受当事人(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追索,保持其相应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这是委托制度所不能具备的。
信托制度对投资效率的保障
信托法规范为信托当事人进行交易提供了订立信托契约的标准,并为建立信托关系提供了“一套强制性的标准化约款,可以大大降低缔约的交易成本。”通过提供受托人义务,包括忠实义务和善良管理义务等信托法的默示规则,为交易主体提供了效率。信托法中,许多任意性条款为当事人确定权利义务提供了极大便利。而投基资金领域信托契约的标准合同形式,大大减少了基金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成本。
信托法以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为核心,整体安排与信托财产有关的诸多法律关系,以便实现设立信托的目的。信托法不但使信托当事人通过信托合同的方式,建立信托结构妥善处理,相互间权利义务变得相当方便,并且对当事人与信托财产、各当事人自己的债权人与信托财产,及信托财产与交易第三人之间复杂的责任体系作出了整体妥当安排。尤其是信托通过受益权的分割、分层等与证券市场有机结合起来,在资产证券化领域巧妙运用,促进了金融资产的交易效率。
委托关系中的委托人并不是以所有权人身份运用的信托财产,因而在交易时往往需要提交授权文件等,并履行必要的确认手续,这样做往往持续时间较短,往往是一事一委托,受托人的自在委托法律关系中十分脆弱,受托人常常缺乏对受托财产中长期投资盈利的战略考虑,因而交易效率不高。在信托制度中,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时,是以所有权人名义进行交易,而且受托人往往是基于受托财产的中长期战略目标进行管理、运用、处分,故交易效率显然高于制度。
受托人的管理运用权和财产托管权能分化,产生了投资基金的法律架构。此外,账户管理的职能也可以由专门银行负责,出现了年金分权制衡模式。这种法定化和定型化结构是市场长期选择的结果,也是法律强制拟制的产物。将金融市场上出现的集合投资或理财计划规范为信托,有利于更好地利用信托法原理调整和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保护当事人权益,并促使监管部门统一监管信托业务。
随着我国普通民众财富的累积,人们日益要求金融机构丰富和发挥代客理财的金融功能。信托与证券、公司、等最普遍的交易手段日益结合,融入现代金融市场,成为规范和引领投资、融资和理财行为的基础性制度单元。因此,运用信托完善我国集合投资制度是一种优质的选择。目前,券商理财、银行人民币理财尚游离在信托之外,反映了在分业经营格局下不同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关系协调性尚嫌不足,各监管部门应摒弃过去作为行业代言人的角色,将监管目标始终定位于保护投资人利益之上,从界定集合理财的信托关系入手,抛弃分业监管门户之见和利益之争,统一对集合投资行为定章立制,防范金融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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