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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作用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27 16:13: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市场监管作用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市场监管作用

第1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

一、建筑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作用

土建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施工现场管理除了能够使土建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之外,还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几率。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作用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有利于促进质量的提升。对于建筑工程而言,质量尤为重要,施工中所有环节都必须围绕质量展开,这既是前提也是基础。由于土建施工涵盖的内容较多,从而使得影响质量的因素也比较多,通过现场施工管理,可对这些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有利于防止各类质量问题的发生。同时,施工现场管理还能对作业人员的操作进行规范,避免了不按照标准施工的情况,不但提升了工程的整体技术水平,而且还促进了质量的提升。由此可见,施工现场管理在土建施工质量的保障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2.有利于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建筑土建施工中存在着大量的隐患问题,如果不进行有效的施工现场管理,则可能使这些隐患成为安全事故的诱因,一旦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会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由此不但会影响施工进度,而且还会给施工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通过行之有效的现场管理,可以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各种隐患问题,据此制定合理可行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有序进行,在这一前提下,土建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必然会大幅度减少,重大安全事故基本不会发生,给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了保障。3.有利于成本的优化与控制。在土建施工过程中,通过有效的现场管理,可以使各种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如材料、机械设备、人员等等,由此能够大幅度节约资源,这样工程的成本自然会有所下降,有利于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二、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途径

在建筑工程土建施工中,应当充分发挥出现场管理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上,节约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重点应当放在质量和安全两个方面,具体途径如下:1.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质量是土建施工的根本,必须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确保土建施工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土建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应当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中,重点做好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和主体工程的质量管理。1.1施工准备阶段。在该阶段,应当严把材料质检关,加强对各种原材料、辅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依据预先编制好的计划组织材料进场,并安排专人对到场的材料进行保管。不同类型的材料必须分开堆放,每种材料应根据规定要求放置在指定的地点,如水泥应放在密闭的库房中,钢筋则应堆放在硬质场地上,不同型号和批次的材料不得混堆。所有进场的材料均必须三证俱全,无质量合格证的材料不得进场,更不可以在施工中使用。同时要做好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机械设备均应当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配备,并根据指定的时间进场,在投入使用前,需要对其进行全面的性能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如果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以免使用中出现故障影响施工质量。1.2基础工程的质量管理。在基础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的重点应当放在如下两个方面:其一,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给出的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数据,对混凝土拌制过程中的水灰比、坍落度等参数指标进行控制。基础混凝土必须以连续的方式进行浇筑,为保证混凝土的整体质量,实验室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混凝土的配合比进行调整,使其满足施工需要。对地基进行回填时,必须严格按照基础工程规范中给出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即分层回填、分层夯实,同时,应当对回填土壤进行试验,看其质量是否合格。其二,应根据施工总体部署,对流水段进行合理划分,并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挖出的土方应集中堆放到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避免影响其它工序的进行。1.3主体工程的质量管理。在对主体结构进行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操作规程的规定要求进行作业,并按照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质检验收,在整个过程中,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对轴线及标高进行控制,施工中使用的模板及相应的支撑体系均应当具备足够的刚度、强度及稳定性;在对混凝土进行浇筑施工前,应当对钢筋及预埋件的位置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2)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时,应明确浇筑的范围及走向,并做好交接班工作,防止混凝土出现冷缝,浇筑完毕后的混凝土应当达到外表面光滑、内部密实的质量要求。(3)由于主体施工中需要预留较多的孔洞,因此要做好检查,避免遗漏,影响施工的有序进行。2.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是建筑土建施工永恒不变的话题,其不但关系到工程质量,而且还与进度及成本息息相关,鉴于此,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建筑土建施工中,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是确保施工过程无重伤和死亡,无火灾和坍塌事故。2.1土建施工现场的门前,应当悬挂总平面图、施工公告牌等,同时,应按照安全标志总平面图在施工现场的指定位置处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并将之悬挂于醒目的地方。2.2施工现场中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应佩戴不同颜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指挥人员、质量和安全检查人员则应佩戴明显的标志,所有危险施工区域内均必须悬挂警示牌或是警示红灯。2.3应当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应继续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者进行电工、焊接等危险操作,以免诱发安全事故。2.4进入土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行高空作业,同时要系好安全带。2.5钢筋切割机、电锯等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因设置防护罩,以免伤人。施工现场应采用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并使用带锁的配电箱柜,同时配备漏电保护装置。2.6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应当由现场安全小组负责管理,并结合部位设置专用设施,同时要确保设施牢固可靠,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动。2.7建立完善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责任人的素质和水平,确保安全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到位。对于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必须加强安全管理,以免引起安全事故。

三、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土建施工现场管理是一项较为复杂且系统的工作,为确保土建施工的有序进行,应当将现场管理的重点放在质量和安全两个方面,在提升施工质量的同时,减少并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样可以使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获得显著提升,对于促进我国建筑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冯磊.提升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性的具体措施分析[J].门窗,2015(6):110-112.

[2]王英.浅谈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J].四川水泥,2017(3):134-136.

[3]冯智健.浅析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途径[J].江西建材,2016(10):85-87.

[4]戴学东=论建筑工程土建施工现场管理的优化策略[J].河南科技,2013(7):141-142.

第2篇

市场决定性作用能否发挥出来,关键看政府。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以改变一切的气势影响着世界各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开启知识经济时代。当变化带来的新生活方式、生产方式、价值观的体验与传统的政府机构相撞,造成许多市场与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不协调,不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不能起作用,而是政府有形的手与市场无形的手不合拍。

政府与市场运行速度的上述失衡及失序是社会演变的必然。因此,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最需要改革的是政府及其相关的机构。改变政府与市场运行速度的失衡及失序的结点,是政府能否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作用。解开这个结点需要政府自我革命!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种突破性表述是政府的觉醒,是政府和市场各自功能归位的新导向,是对当前社会强烈期盼的回应。

政府的自我革命往往体现在关键时期顺应历史潮流推动改革。自我革命的政府通过多年积累的社会实践经验,智慧地在所有重大问题面前自我修正,提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真理性标准,影响所有层次的决策。这在现实中也得到体现:“三个自信”、“两个百年目标”、“中国梦”等,以及《决定》60条这些改变现状的布局,只有了解国家目前所处的地位和环境的政府才能提出,也只有了解国家传统和历史、风俗和习惯、法律和制度的政府才知道如何发展自己的经济。

政府的自我革命需要政府将自己的功能定位好。近日,上海公布 “国企改革20条”释放出了明显的信号:政府作为人监管的国企资产是资本,资本在不同产业功能是不同的。“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努力成为国际国内同行业中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公共服务类企业,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最大限度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这些示范性的改革明确了我国政府的功能。政府是资本型政府,政府必须站好驱动经济发展快轮的位;政府也是服务型政府,政府必须定好为经济提供保障的服务慢轮的位。政府的位定好了,利用国资流动平台,就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切实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提高企业潜在的活力和竞争力。

第3篇

【论文关键词】市场导向;营销战略;企业绩效

鉴于学者们对市场环境在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中是否发挥调节作用的结论的不一致性,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环境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境下,再次检验市场环境在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关系中是否具有调节作用。从而为进一步厘清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问的关系提供证据。

一、假设提出

1、市场导向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市场导向理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尽管采用市场导向量表进行实证研究的结果出现了一些分歧,但是大多数学者发现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由此可以说明,市场导向可以提高企业绩效。

这些学者认为,市场导向能提高企业绩效的逻辑是,市场导向型的公司将市场导向作为企业经营的基本理念,根据获得的市场信息开发符合顾客需求的新产品,从而使企业的绩效得以提高。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1。

假设1:市场导向水平越高,企业绩效也就越高。

2、市场环境

与市场环境相关的一个主要变量就是市场波动(MarketTurbulence),即颐客组成及其偏好的变化。当企业需要满足的是由具有稳定偏好的消费者所组成的固定细分市场的需求时,市场导向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就会很小,因为此时公司不需要对营销组合做出太多的调整就可以满足其细分市场上消费者的需求。而当企业所面对的细分市场或消费者偏好不太稳定时,由于企业需要不断的调整营销组合以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此时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问的关系会更加的紧密。由此我们得出假设2。

假设2a:市场波动越大,市场导向与业绩效之间的正向关系越强。

假设2b:技术波动越大,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的正向关系就越弱。

假设2c:竞争程度越高,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向关系就越强。

二、研究方法

本次研究采用定性与定量调研相结合的方法,首先采用深度访谈进行探索性研究,访问对象为企业营销部经理或企业主管,访谈内容为他们对市场导向的认知程度,对于创新、企业表现的描述,以及市场导向与企业营销表现、财务企业表现之间的关系等。

为了研究全国服务行业市场导向的情况,我们选择吉林大学商学院大一和大二的学生为访问员,由访问员利用暑期回家的时间完成调研。调研采用面访的方式,访问对象为服务业企业中的总经理或营销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2500份,回收有效问卷570份,访问成功率为22.8%。

三、研究结果与讨论

1、理论意义

研究结果表明,市场环境中的市场波动和竞争程度并不会对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产生调节作用,只有技术波动会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起到调节作用,而且技术波动程度越大,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的正向关系就越弱。这与KOhliand Jaworski(1990)在其实地访问研究中所得出的结论是一致的,即在技术波动比较大的行业中,市场导向的作用并不那么重要。因此在技术波动程度不同的行业中,企业在实施市场导向方面所付出的努力也就有所不同。然而,本文所得结果还表明,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是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市场导向水平越高,企业绩效也越好。这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环境正在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境下,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问的关系依然是成立的。

2、现实意义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对于管理者而言,提高市场导向水平是其提高企业绩效十分有效的一个途径。因此,在实际管理活动中,企业不仅要关注于顾客偏好和需求的变化,同时还要关注企业外部竞争对手的短期行为和长期优劣势,此外最要弓I起管理者注意的就是要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只有这样市场导向才能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此外,本文的研究结果还表明,技术波动的强度会影响到市场导向对企业绩效的作用,而且技术波动强度越大,市场导向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就越弱。由此,管理者需要注意的是,当其所处行业为技术波动程度比较大的行业时,企业在市场导向方面的投入是需要更为慎重考虑的,因为其所处行业的技术波动性会削弱市场导向对企业绩效的作用。因此,管理者需要对建立市场导向所付出的成本极其可能带来的收益之间的关系进行权衡。

3、研究局限性及未来研究方向

首先,尽管使用客观的数据对企业绩效进行测量是十分理想的方式,但是鉴于数据的可获性,本文在参考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使用了主观的数据对企业绩效进行了测量。虽然目前在理论界使用主观数据是可以被接受的,但是在未来研究中,因尽量将主观数据和客观数据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第4篇

关键词: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71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筑工程是为了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物或者是附属构筑物设施而实施的规划、设计、勘探以及施工、完工等各个项工艺技术完成的项目工程实体和与其相关配套的线路、设备的安装。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施工现场可以说是是战场。建筑工程施工的现场状况相当的复杂,稍有差池就能产生严重事故。因此建筑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管理具备有动态性、基础性、整体性以及实践性。管理好坏不但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以及进度,同时还关系着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目标能否实现。因此,在实际的项目管理中施工方必须结合相关的特点对现场实施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使其能够起到应有作用。作为施工方要不断地改善并提升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的技术水平,这样不但能够给企业带以更多利益,同时也可以减少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本文以理清项目现场施工的管理思路以及从项目现场施工管理重点以及方法等角度出发,阐释项目现场的施工管理在建设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关键作用。

1、建设成本控制的基本原则

在建设成本控制中,主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成本最低化的原则。建设项目成本控制最根本的目标就是减少项目的成本,而项目施工实施阶段的成本控制,则主要依靠现场的施工管理所使用的各种高效手段,从而减少项目施工成本,进而达到目标成本的相关标准。为确保建设成本的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应该严格把握质量、施工工期和项目成本这三者的关系,统筹兼顾。

2)成本责任制的原则。实践证明,实行项目成本责任制对控制项目的成本非常的有效,施工企业在科学编制预算成本的前提下,与企业签订的项目目标合同,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层层严控,进而合理落实好权利以及义务,避免质量事故发生了有推脱责任的现象。

3)全面成本控制的原则。若要最好的实施施工阶段的成本控制,需依照全面规划成本控制的原则,具体来说,首先是建立一个强而有力的成本控制决策层,以现场项目经理做主导力量,实施项目工程的施工管理;其次是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管理层,成本管理的全员性对项目成本控制相当有利,鼓励员工自觉的加入到项目成本控制的队伍之中。

4)成本控制有效化、科学化原则。成本控制的有效化和科学化主要表现在促使项目投资利益最大化和施工与管理高效化。项目成本控制是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在现场施工管理中要注重科学合理化原则,运用预期目标管理预测、方法以及决策等手段实现。

2、现场施工管理中的重点问题分析

2.1、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

安全无小事,生命大于天。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一般是安全事故高发阶段。特别是现阶段项目工程建设的建筑高度很高、建筑物的外形设计复杂、需要实施大型机械进行操作的状况下,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相当常见。这就对项目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解决好项目现场施工的过程安全问题,不仅可以确保施工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还可降低因发生事故而导致的工作人员的医疗费用以及大型机械损耗费。因此,加强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也是建设项目成本控制重要措施之一。

2.2、现场施工的成本控制

现场施工成本的控制是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最直观的部分,也是项目现场施工管理过程中可以直接体现效果的部分。现场施工的成本控制涉及到工人成本、管理成本、机械成本以及其他成本等很多方面,解决好项目现场施工的成本控制问题,可以在施工工作人员复合度高、设备机械集约化程度强、管理科学但建设投入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发挥三者的最高效能,确保项目工程实施顺利完成。

2.3、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

质量与成本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传统状况下,成本投入的提高意味着项目质量的提升,相反,如果一个工程项目质量很好,人们自然想到工程投入大量成本。如今建筑向着集约化以及科技化发展,通过现场过程实施科学高效地质量管理,在成本投入一定的状况下,通过项目管理的力量以及作用也可以确保项目工程的质量。

2.4、现场施工的进度管理

进度是在现场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无处不在但容易被人忽略的一方面,在项目现场施工中确定了科学有效、符合实际的实施计划,确定了各项建设的实施时间节点是相当重要而且效果很明显。解决好项目现场施工过程的进度控制问题,确定合理的实施进度将确保项目成本支出在相对科学合理的水平,如果比合理的进度提前以及拖后都是项目工程成本提高的表现。在安排实施进度时,要注意进行进度和成本的辩证统一关系,均衡有效的进行项目施工,以求在合理利用资源的情况下,确保进度,减少成本。

2.5、现场施工的企业文化

笔者认为项目管理的重点在于建立有序的体系机制,通过进行完善组织机构使团体围绕共同目标进行努力。作为群体,每个施工现场要具有自己的个性文化,文化层次高低以及文化的氛围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施工工作人员的以及管理工作人员实施管理有效程度。解决好现场项目施工的文化问题,可以充分实现工作人员的主体作用,从而也可以降低成本和保证建设项目质量。

2.6、现场施工的综合管理

现场项目施工头绪太多,除了以上五方面的问题,很多细小问题的综合管理都影响项目建设的成本控制。细小问题不能良好解决,就有可能产生更大矛盾。欠缺综合的层面考量,就难以从全局的进行问题思考,而无法得出答案常常都是在一些方面有所欠缺。解决好项目现场施工的综合化管理问题,把现场施工每一个环节都建立在完善合理的组织机构控制下,必将对项目建设成本控制起到良好的作用。

3、加强完善现场施工管理的方法

3.1、加强安全管理,控制安全事故对建设成本的影响

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涉及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以及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一些安全事故发生,可以减少项目建设成本投入。因为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建设成本增加、项目工程利益减少的案例不在少数。因此,在现场项目施工中,必须实施安全责任体系机制,设定项目经理实施安全责任目标,重视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由于安全管理工作而影响项目的经济利益。

3.2、加强成本控制,节约建设成本

一般来说,工程项目建设成本涉及直接成本以及间接成本,直接成本包括使用材料成本、员工费以及机械费用等开支。在材料的成本控制上,应做到以下几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确定科学材料领取、汇报以及使用制度,成立监察小组,及时采取行动纠正材料的不当使用行为;引进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施工管理技术的升级,采用节约成本、高效能、低能耗的新技术:控制实施材料管理环节,做到项目材料成本的控制实现全方位。在人工费的控制方面,做到科学合理配置职工力量,多采用技术型的人才以及建立科学的劳工体系。在机械费的控制上要重视施工项目现场现使用机械的科学调度以及一机多用,在确保进度的情况下,减少设备的重复购买以及设备养护员工数量,实现高效高能。工程项目建设的间接成本是因组织机构的设置、工作人员管理而产生的费用,科学的设置组织机构,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减少配置重复工作人员是强化间接成本控制的合理方式。

3.3、加强质量管理,减少质量成本

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是项目施工企业应承担的义务,前面提到,好的质量可以给企业建立良好企业形象,为长久发展建立了优越条件。因此:必须抢抓质量管理,追求高质量的项目工程建设;要理性的看到项目质量问题,完美无缺是不可实现的,理性认识能够避免企业盲目追求完美工程。

3.4、加强进度管理,降低进度成本

科学合理的实施进度为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处于合理水平的方式之一,因此要在合理谋划、定位准确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并且高效利用项目的施工资源,在确保进度基础上,减少进度成本,从而实现建设成本的降低。

结束语

现场项目施工管理对成本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要认识到现场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对多种管理手段进行创新应用,确保管理效过最大化的目标以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作用

市场营销主要通过制定产品推广方案同时结合适当宣传手段,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销售利润增长。市场营销活动必然产生成本投入,并且该项投入是在未能保证收益利率大于投入利率的情况下进行的,本质上说只有市场营销利润率高于营销成本投入率时营销活动才能算是成功。而财务管理的核心目标是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在市场营销过程中适当加入财务手段能够充分保障营销效果,促进企业经济收益。

一、市场营销与财务管理的关系

财务支持是决定市场营销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依赖,同时又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加强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营资金充足的重要保障,如果缺乏充足资金则市场营销不具备开展的条件,反之如市场营销缺乏资金保障则直接影响企业商品销售,企业没有销售量意味着没有资金收入,从而导致企业管理活动无法进行。两者互相保障、互相制约,期间出现的问题可通过互相转化解决,通过互相作用、互相合作促进公司利益增长。其中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了解公司运营状态的有效途径,加强业绩监管并及时向管理者反馈财务信息能够为其相关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财务管理加强与市场部的沟通交流能够为营销提供有效数据支持,促使财务管理充分融入市场营销。

二、市场营销健康发展中财务管理的作用

(一)扩展融资渠道、保障营销投入

在市场营销筹资或融资阶段,可通过合理的财务管理方式保证融资方案的可靠性,对此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财务管理,从而保证最大限度的发挥财务管理在市场营销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其一,合理计划市场营销融资时机与额度,严格控制资金数量,根据资金使用时段性进行阶段性筹资。财务部门可根据市场营销规模准确测算筹资数量与时间;其二,合理规划市场营销融资渠道,企业融资方式主要分为债券与股权,其中股权分离无须偿还债务,但影响了企业原有人对企业的掌握程度,风险较高。债券方式的融资属于借贷的一种,当企业资金使用利率超过借贷利率则具备借贷条件,但负债风险较高,极易造成企业损失。对此,财务杠杆作用能够有效控制负债比,其中预收货款方式成本较低,是企业具备足够信誉的最佳渠道。

(二)规范财务管理、保障营销收益

规范财务管理,发挥财务在市场营销中的作用可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保证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均在财务管理体系的范围内,其中包括原材料采购、产生、销售、市场营销等关系企业利益的项目。企业经营的核心目标是在市场中投入并销售企业商品获取利益,而市场营销的核心目标是提升企业经济利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能够全面体现企业运营成效,根据反馈信息开展市场营销活动,通过预算管理明确营销效益目标,制定配套机制,从而促进企业实现利润增收;二是加强财务数据管理、保障营销策略。财务数据是反应市场营销效果的有效途径,为影响营销价格策略的重要因素。利用财务数据对销售成本、利润以及商品数量进行全面核算与分析,得出企业亏盈数据,为市场营销中商品低价出售提供可靠依据,从而有效控制企业商品定价。对此,应深化财务数据分析,对相关销售成本、利润以及数量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根据不同区域市场分布制定合理开发计划和营销活动,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增收。同时,运用财务技术规避相应税费开支,保证营销效果。

三、市场营销与财务管理健康发展策略

首先,财务管理者向公司炔咳嗽苯步庀喙亓鞒蹋让内部员工对规范的财务流程全面了解,避免由于缺乏制度意识出现违规操作,保证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其次,加强部门沟通,尤其是市场部与财务部,促进两部门之间的相互了解,财务部通过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变化,升级财务手段,同时为市场营销提供风险预警,避免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最后,财务部门积极参与市场营销,在营销方案运行过程中发挥参谋作用,提出基于数据分析的建设性意见,增强团队合作力与凝聚力。财务管理是加强企业市场营销的辅助手段,加强明确财务人员责任和部门定位能够有效保证营销效果,并成为市场营销的后备力量。

结语

综上所述,财务管理对市场营销有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充分利用财务手段加强市场营销活动预算能够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可根据营销项目特色、产品营销目的选择合理的财务管理手段,实现产品准确定位,正确进行成本/收益评估,从而为企业利益提供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黄娟.私营企业营销策略中的财务管理模式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6(21):202.

[2]黄倩雪,黄景贵.财务管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中的作用[J].现代经济信息,2014(18):204-205.

第6篇

论文关键词:积累制养老保障模式;建立;资本市场;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对城镇企业现收现付制的养老保障模式进行改革和完善,试图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统帐分开管理的部分积累制模式。然而,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制向部分积累制转轨面临我国资本市场滞后的严峻考验。

一、积累制养老保障模式的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的作用

从资本市场对积累制养老保障制度作用的国际经验看,资本市场在积累制养老保障模式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资本市场为养老基金在较长的时间跨度之内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满足保值增值的需要提供了可能。养老基金具有规模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与资本市场有着天然的联系。从国际经验看,积累制养老模式的建立和发展有赖于资本市场作用的充分发挥。养老基金投资于资本市场虽然面临较大的风险,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看,优势还是十分明显的。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中企业养老基金几乎占了半壁江山,这已是不争的事实。

2,资本市场可以为养老基金提供各种可选择的投资工具,时风险与收益进行更有效的组合,从而更好地满足养老基金投资的需要。养老基金的投资要做到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三者的统一,养老基金可根据资本市场的成熟程度和市场状况,调整低风险和高风险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符合养老基金的投资要求。在资本市场不太成熟时,养老基金可能是集中投资于政府债券,经过一段时间会趋向多样化,从而促使公司债券和公司股票市场的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下养老基金可以在股票和债券之间进行混合投资。

3,资本市场有利于提高养老基金的管理水平。从养老基金的管理主体来看,国际上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另一种是由私营部门管理。从两种模式的运行效果来看,政府管理养老金的效果远不如私营部门,主要原因是政府经营管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普遍存在怕事求稳的心态,影响投资绩效。如果监管有漏洞,还容易导致挪用挤占等违规现象。所以政府经营的结果往往是低效率、高成本和低回报。

4,资本市场对养老基金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政府承担着确保养老金按期、按量发放的最终职责,因此,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基金进人资本市场后的经营绩效,政府必然且必须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实行严格的监管。这就需要制订一整套与之相关的监管规则,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国际上对养老基金的监管采用两种模式:一是根据审慎原则对基金进行监管。在这种模式下,监督机构很少干预基金的日常活动,而只是依靠审计师和精算师等中介组织来进行监督,美国等发达国家采用的是这种模式。二是严格的限量监管,即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强,权力较大。除了要求基金达到最低的审慎监管标准外,还对基金的结构、运作和绩效等方面进行限量性的规定,智利、波兰和匈牙利采用的就是这种模式。

二、我国积累制养老保障模式的建立:资本市场的制约

作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形成的新兴市场,我国资本市场还存在着许多影响其功能正常发挥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制度缺陷。如股权分置问题,导致了我国股市与国民经济的内在联系程度不高,中国股市并没有成为蓬勃发展的中国经济的“晴雨表”。目前,虽然股权分置问题正在不断被化解,但影响中国股市赢利长效机制的诸多因素尚需解决。尤其是上市公司自身的质量不高和对股民利益的漠视,上市公司、股民与整个证券市场的内存联系被割裂。

二是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的有效性不够。主要表现在:第一,监管层次过于单一,还没形成监管机构、证券业自律与社会舆论等多层次的监管体系;第二,监管缺乏足够的透明性,即投资者很难预测股市政策变动的情况,从而形成难以估量的系统性风险;第三,监管手段运用不科学,监管水平低下存在着计划与市场机制、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等运用不协调的现象。在我国证券市场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给投资者带来了重大损失,严重影响了股市的健康发展。

三是市场结构不合理,金融产品单.一。在总体设计上,我国的资本市场只有现货市场,即股票、债券等的现货交易,缺乏期货期权以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在现实中这种单方向的结构设计存在明显的弊端,使我国资本市场上不具备做空机制,不具备期货期权市场有的价格发现功能、套期保值功能和风险规避功能,这就大大抵销了资本市场所固有的优点和优势。制度差异和结构失衡导致资本市场的矛盾已严重制约养老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步伐,迫切需要改革。

三、我国养老保障模式的转型:资本市场与养老基金的良性互动

积累型养老保障模式的建立有赖于资本市场的成熟,但并不意味着非要等到资本市场完善后才能够发展积累制的养老金制度,资本市场与养老基金两者之间是相互制约和互相促进的。目前我国无论是资本市场还是养老基金的发展都处于初期,发展的潜力很大,因此要下大力气,加快资本市场的改革,加快养老基金进人资本市场的步伐,在资本市场与养老基金之间的积极互动中,实现两者的共同繁荣。

1.加快资本市场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资本市场发展的各项制度。我国资本市场创建之初,由于经验和知识的不足,制度等基础建设薄弱,导致先天不足,市场不尽完善。加之后天管理亦有失当之处,故而矛盾越积越多,市场强势时这些矛盾尚能被掩盖,市场一旦处于弱势,各种矛盾就会集中暴露。针对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要妥善解决严重影响中国股市健康发展的头号难题,“股权分置”的问题。尽快建构我国证券市场赢利的长效机制;二要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健全市场体系和丰富证券投资品种,协调推进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期货市场建设,建造合理的盈利模式和风险防范机制;三要加强法制建设和诚信建设。强化市场公平、公正与公开.原则,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与社会环境、

    2.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多渠道筹措养老基金,做实个人账户。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由“现收现付”模式逐渐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养老模式转变,首先“中人”和“老人”的隐性债务需要解决。政府应当承担起隐性债务的主要责任。其次,实行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分开管理,个人账户基金只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统筹基金不再透支个人账户基金。个人账户基金由省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再次,还要鼓励建立各种补充养老保险。鼓励劳动者及企业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养老保障系统的基础上,自行组织或参加商业保险机构举办的各种具有养老性质的保险,以满足不同层次的需要。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积累制养老模式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基金是资本市场最为重要的力量。如果我国养老基金规模占到股票市场的1/3,这将引导我国证券市场走向成熟,实现良性的循环。

3,加快养老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步伐。基于养老基金对资产投资风险和收益的特殊要求,客观上需要有关政府部门对此做出科学安排,应能够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化妥善调整投资政策,真正有效地通过养老基金进人金融市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效率的提高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企业年金、保险公司等均已获准投资于国内资本市场,但由于在投资范围、比例等方面还存在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投资规模尚有限,投资意愿尚待增强,与成熟市场差距较大。建议相关部门逐步放宽对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积累基金、商业寿险等在资本市场投资方面的限制,加快合规资金人市步伐。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规模占gdp比例为64.87%,与发达国家265.32%水平相差203个百分点,我国资本市场存量远远落后于世界平均水平。进一步丰富投资品种和投资工具,投资工具包括从短期性的银行存款和商业债票到长期性的公债、公司债和股票。结构方面包括股票经纪人、投资顾问公司、证券评估公司、会计师、律师和机构投资者。

4,立足于我国国情,逐步完善养老基金监管体系。世界上多数国家都依据各国的现实条件对养老基金投资实行各具特色的监督和管理模式。我国应当立足于我国国情,综合借鉴各国养老基金监管的经验和长处,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逐步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基金监管体系。一是加快培养中介机构,强化外部监督机制。如精算、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和各种风险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二是监管方式上,近期应实行严格的限量监管,即由专门养老基金监管机构对养老基金进行全面监管。随着资本市场的完善,逐步放松管制,实行审慎监管;三是完善养老保险立法。通过制定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法、养老基金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基金投资营运与管理、养老金给付、养老保险计划的安全保障实施法律监管。监管要讲究科学和艺术,注意“度”的把握,不要让监管变成管制,从而错失资本市场发展的良机。养老基金监管体系是我国金融监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一环节功能的发挥还有赖于整个基金业、证券业、保险业、银行业、信托业等金融行业更紧密、更有效的业务合作与风险联合监控机制的建立和发挥作用。

第7篇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创新, 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处于初级阶段,只有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衍生品监管调节机制,中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才能快速发展,为国民经济提供支持,为中国迎接大国竞争做好准备。

(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重构的目标

重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体制,要结合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来看,新的监管体制应该在避免监管真空、提高监管效率等方面具有优势,这就使得实行统一监管模式的现实意义更为突出。考虑到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复杂性,在统一监管模式下应实行多层次监管。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统一多层次监管体制的内容

1. 政府统一监管分支体系方面

政府统一监管分支体系的关键,是结合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监管实际,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金融衍生品市场实行统一集中监管。重新设置银监局、证监局、期监局、债监局、基监局和保监局,分别监管银行、证券、期货、债券、基金和保险业的金融衍生品投资与管理业务,防止各方之间出现监管盲区和监管空白现象。

2. 行业自律监管分支体系方面

行业自律监管分支体系是重构银行业协会、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债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并赋予其权威的、充足的、高效的监管权限,在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接受银监局、证监局、期监局、债监局、基监局、保监局和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开展独立监管活动。

3. 市场一线监管分支体系方面

市场一线监管分支体系是由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结算所、会员以及投资主体相互依存,共同组成一线监管分支体系。交易所处于整个金融衍生品交易过程的中心地位,主要体现在具体交易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方面。结算所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具体清算交割制度的设立和实施方面。会员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主要体现在投资者交易资格的审查、交易风险的揭示、交易信息的传达、交易规则的执行、交易主体的培训方面。投资主体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主要体现在提供监管漏洞、依照授权行事。

4. 社会公众监管分支体系方面

社会公众监管分支体系是由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金融衍生品投资咨询机构、媒体、科研机构以及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给予关注的群体因承担场外监管责任而形成的监管分支体系。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肩负着市场运行资料与信息的核实、查证与的任务,实施监管,保证自身信息和披露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金融衍生品投资咨询机构、媒体、科研机构以及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给予关注的群体则是从咨询、调查、研究以及观察的角度对金融衍生品市场践行场外监管的职责。

5. 法律规范监管分支体系方面

法律规范监管分支体系包括国家法律、部门条例、交易所办法、结算所规章和会员守则等。目前国家法律需要制订《金融衍生品交易法》,部门条例主要是制订完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条例》,交易所办法主要修订完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章程》交易相关办法,结算所规章主要完善与结算有关的制度,会员守则主要是会员方面的一些监管守则。

(三)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统一多层次监管体制重构的措施

1.以优化政府监管资源配置为根本,推动核心层的政府统一监管分支体系的重构。应尽早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由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立法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整体决策、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检查监督等方面进行监管,从而保障整体金融市场的安全和稳定,保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现实存在和有效、协调发展,严格限定在市场失灵的领域。

2.以创新行业监管细分职能为重点,促进主体层的行业自律监管分支体系的重构。一要完善各行业协会的组织建设,二要明确各行业协会的自律性和独立性,三要加强监管职能的行使,四要接受国家金融监管局和本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

3.以理顺市黾喙芊旨对鹑挝主线,实现基本层的市场一线监管分支体系的重构。对于交易所来说,将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改变成公司制,通过竞争形成一种约束机制,促使其加强监管。对于结算所来说,每日结清制度和交易限额制度是风险监管原则最直观的应用。对于会员来说,既要对投资主体的投资活动进行监管,又要针对市场发展制订相应的监管制度。对于投资主体来说,要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识别机制、预警机制、评估机制,以其第一参与人的身份第一时间将市场异动上报给会员和交易所,将市场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4.以开发中介监管辅助渠道为补充,优化中介层的社会公众监管分支体系的重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根据章程和相关法律制定明确的服务规范,形成监管与被监管的良性互动,及时向市场主管部门报告监管弊端,主动规避制造虚假报告、参与市场操纵以及纵容过度投机等行为。

5.以提高法律监管综合水平为保证,强化基础层的法律规范监管分支体系的重构。国家应尽快着手制定统一《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并及时对现有的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依据金融衍生品的有关规则进行修改和补充,使之能够适应现实中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需要。

6.以迎接国际监管现实需要为契机,加速协调层的国际合作监管分支体系的重构。一是加强市场管理机构间的合作,建立各国监管组织在双边或多边基础上共享信息的机制;二是协调清算违约的处理方式;三是协同突发事件下的监管合作,确定出现国际性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事件的磋商机制等。四是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措施,将我国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发展实际与国际性的指导性文件相结合,制定合理有效的经营管理体制等。

【参考文献】

第8篇

【关键词】商事登记制度改革 市场监管模式转型 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

一、研究缘起

市场监管是指为解决市场失灵,维持稳定有序的市场环境,监管主体依法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及其所产生的的产品和服务等因素进行监管的行为。其本质在于政府以直接微观的干预手段矫正市场失灵,是在不存在市场最优解的前提下,政府代替市场的一种次优制度安排。良好的市场监管既能够有效的矫正市场失灵,又能够有效的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社会秩序。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的重要切入点,对于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营造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激发市场经济活力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市场经济的不确定性和风险因素,这对高效的市场监管提出了客观需要。但是目前我国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却存在诸多问题,难以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变化的市场环境,因此推动市场监管模式转型势在必得。基于此,本文以市场监管监管主体是否多元、监管内容是否合理有限、监管手段是否多样、监管程序是否民主法治、对监管权的监督机制是否健全为分析维度当前我国的市场监管模式进行归类分析,并结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导向作用,描绘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路径和未来转型的方向,为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工作提供借鉴。

二、我国当前的市场监管模式――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

我国的市场监管发轫于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管制,形成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历届政府机构改革,大致呈现出全面政府管制(计划经济时期)――监管放松(1978年到2003年)――监管改革(2003年至今)的发展脉络。就目前我国市场监管模式的整体情况而言属于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强制型监管模式是指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竞争,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运用行政审批、例行检查、行政处罚等强制性的行政手段对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经营行为等内容进行严格的监督的一种监管模式。该监管模式的特点就在于:①信任机制的缺失,即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主体不信任自利的市场主体能够实现自我监管,市场主体也不信任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主体在监管工作能够坚持公共利益导向,实现秉公执法;②监管主体的一元化,即政府几乎承担了所有的市场监管责任,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参与机制,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几乎不参与或仅仅在形式上参与市场监管工作;③大而全的监管内容,目前我国市场监管内容大概涵盖了市场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监管、市场行为监管、产品和服务质量监管、市场风险监管等内容;④监管手段单一、监管效能有限。监管手段多以事前严格的审批核准、事中的市场检查或巡视,事后的行政处罚等强制性手段为主,难以适应量多异质的市场监管对象,监管工作容易出现成本效益失衡的问题。⑤对监管权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尚未形成对市场监管机构的专门监督机制,虽然建立了涵盖立法、行政、司法、社会四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但是存在监督资源分散、监督缺乏合力;行政监督一权独大,其他监督尤其是社会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法律制度缺失导致监督缺乏有效的法制保障等问题。我国当前的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带有强烈的政府干预的色彩,虽然具有短期见效快、威慑力大的优势,但是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监管理念滞后、监管机构设置不规范、监管权力分散、监管职能越位缺位、监管手段单一强制等,这决定了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市场监管模式必须转型。

三、市场监管改革先行区的监管模式――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

针对强制型监管模式存在的系列问题,少数市场监管改革先行区结合地方实际创新了市场监管的模式。这类市场监管模式可以称之为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是因为它一种过渡性的监管模式,既包含了强制型监管模式的部分要素,又兼具了合作型监管模式的先进理念。事实上,深圳、上海等市场监管改革先行区所建立的市场监管模式就是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以上海浦东新区为例,在市场监管改革工作中推行了“三合一”改革,整合工商、质检、食药监实现对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优化市场监管流程,在市场准入、食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公众诉求处置、执法办案领域实现“五个一体化”;推行“一个街镇、一个监管所”模式,实现监管重心的下移。之所以将浦东新区的监管模式归为复合型监管模式是因为相较于强制型监管模式,其进步之处在于有效地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压缩了政府事前审批事项的规模,推动市场监管由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的监管;推动关联监管部门的资源、职能、队伍的化学整合,在专业管理的基础上实现综合执法,构建了政府内部的大监管格局;实现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以及“五个一体化”,推动市场监管流程的优化,有效地提高了监管效能;变革监管部门的管理模式,由垂直模式转变为属地模式,推动监管执法力量的下移,为市场监管工作的落实奠定了基础。但与此同时由于这种监管模式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难以适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例如尚未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起有效的多方合作机制,非政府监管主体参与市场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限;社会信用信息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在市场监管中运用有限;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不够完善,缺乏规范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配置、执法流程、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专项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工作的法治化程度有限。

四、顺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市场监管模式――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

(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导向作用

自2012年广东省改革试点以来,我国的商事登记制度大致形成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先照后证证照分离”、企业年报和信息公示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惩戒制度改革等内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客观上对现行的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也为未来市场监管工作的转型树立了新的方向标。具体而言包括:监管治理,即在市场监管工作中建立多方合作机制,推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参与监管工作,实现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化;监管服务,即以市场主体为中心精简监管事项、优化监管流程、革新监管工具,以提高监管效率,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管服务;协作监管,即打破政府监管部门之间的壁垒,以整合市场监管职能为抓手,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的大部门体制,提高监管的合力;信用监管,即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市场主体及其主要负责人给予失信惩罚。

(二)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的含义和本质特征

基于我国现存的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的诸多弊端、改革先行区的复合型市场监管模式的不足以及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对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导向作用,笔者认为未来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方向应该是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是基于多方合作机制基础上的市场监管主体对市场进行有限监管的一种监管模式。其本质区别就在于:

监管责任的重新分配与监管角色的转变。合作型监管模式强调市场监管的责任不仅仅在于政府一方,而是市场中的全体利益共同体的共同责任。因此它建立了多方合作机制,在该机制下市场主体与以政府为主导的监管主体间是一种主动―辅助的关系,市场主体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责,由被动地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的自我监管;政府在市场监管中仅起辅助作用,由直接监管者转变为“自我监管和制度的构建者”,政府的职责仅在于通过完善法规体系和强化制度设计来激发培育市场主体的自我监管意愿和监管能力。

现代监管的理念。现代监管的特征,一是基于规则,二是同政府保持距离。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下的市场监管工作不再是单纯的命令和控制,而是基于规则,这种规则是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代表各方利益的监管规则,是一种能够被人们认可和自觉遵守的监管规则。因此基于规则的市场监管工作体现出民主、法治的现代监管理念。同政府保持距离是指按照民主协商程序形成的监管规则不是由政府执行,而是由一个独立的机构执行,由此避免政府的过度干预和监管过程的偏私,保证监管职责的切实履行。因此,同政府保持距离的市场监管工作体现了公平、责任的现代监管理念。此外,合作型监管模式还秉承了有限监管的的现代监管理念,监管内容由重主体资格转变为重市场行为、监管方式由重事前审批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

完备的法律体系。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是一种高度法治化的监管模式,立法先行、严格执法是其基本原则。在横向层面,合作型监管模式在经济性监管领域和社会性监管领域的各行各业都建立的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使市场监管工作有法可依。在纵向层面,合作型监管模式建立了涵盖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则和标准的自上而下、效力递减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其中法律、行政法规从宏观的角度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价值和方向进行规范,具有强制力,各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监管规则和标准是由行业协会制定的不具有强制力的行业内部契约,从微观的角度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细节进行指导,各市场主体在监管工作中结合自身实际参照监管规则和标准实行自主监管。因此,该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有效地避免了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问题。

软硬兼施、强度渐进的市场监管手段。合作型市场监管手段形象的可以概括为“温和的大炮,即管制机构要带着大炮才能对被管制者温柔的说话”[[]],一般而言包括两个监管手段系统:一是柔性监管手段体系,通过说服、教育、奖励、资助等手段引导监管对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二是强制监管手段体系,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使监管对象被动地纠正其不当行为。在实际的市场监管工作中,当监管主体发现监管对象有违法违规行为时,一般先依次采用柔性监管手段解决问题,当柔性监管手段用尽仍不能解决问题时,监管主体就会启用强制性监管手段。因此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的监管手段既可以激发和培育监管对象的公民精神、自我监管意识和能力,又能保证监管工作的威慑力,提高监管效能。

监管治理网络。不同于强制型市场监管模式的自上而下的监管体系,合作型市场监管模式借鉴治理理念,建立了涵盖政府、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在内的市场监管治理网络,在该网络中各监管主体之间是平等信任、相互依赖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完成监管工作。

(三)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的路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三类市场监管模式在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顺应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监管模式应该是合作型监管模式,而非强制型和复合型监管模式。但是在推动市场监管模式转型过程中仍存在着一系列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政府层面因监管权分散、监管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监管机构设置不合理等方面的不足,政府还无法实现对市场的高效监管;行业协会层面因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职能定位不准确等问题,我国目前的行业监管能力有限;社会监督层面因法律法规保障和约束机制的缺位、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不健全、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和参与能力有限,我国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较低;法律层面因立、改、废工作的滞后以及统一的市场监管法的缺位,我国的市场监管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社会诚信体系方面因社会信用法规和标准缺失、信用服务市场不成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等制约因素,信用监管无法在市场监管工作中施展拳脚。正是以上制约因素使得我国市场监管模式转型工作很难由当前的强制型监管模式到合作型监管模式一步到位实现,而是要坚持渐进主义的演变路径,由强制型监管模式过渡为复合型监管模式,然后在各种制约因素已经解决的基础上由复合型监管模式转变为合作型监管模式。

参考文献:

[1]王湘军.电信业政府监管研究――行政法视角[D].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

[2]上海市工商局办公室课题组.上海推进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15,(5).

[3]杨炳霖.对抗型与协同型监管模式之比较[J].中国行政管理,2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