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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缺陷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27 16:14:0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市场经济缺陷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市场经济缺陷

第1篇

一、建设现代化大农业主要考虑的因素

现代化大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是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和科学管理方法进行的社会化农业。在按农业生产力性质和水平划分的农业发展史上,属于农业的最新阶段。现代化大农业的主要特征是科技化农业、高产化农业、机械化农业、市场化农业、集约化农业、富民化农业。我认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应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加大机械投入,实现农业机械化,这是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前提。兴凯湖现有耕地近30万亩,近90%的耕地面积是水田,土地平整,适宜机械化作业。

2、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等级和标准化作业水平。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是农业稳产、高产、标准化落实的重要保障,是农业承包户增收的前提,是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保证。分公司近几年虽然投入不断加大,由于条件差、基础薄弱,离标准化仍有很大差距。

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农业产出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1)加强和建立农场农业植保体系建设,增强农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综合抵御灾害能力。

(2)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建设,为农业趋利避害,实现丰产丰收提供保障。

4、加快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提高家庭农场的收益和稳定性。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品最终要与市场对接,千家万户的家庭农场在与市场对接时按风险能力差,农业经营形成产业化后,使家庭农场抗风险能力大大加强,同时又使龙头企业获得稳定的原料,实现互惠共赢。

三、建设现代化大农业与家庭农场经营之间的突出问题

1、传统经营观念与现代经营理念的冲突。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已经得到广大农业承包户的认同,现在的家庭农场从业人员普遍年龄老化,在经营上求稳、保守,在知识层次上难以适应现展需要,对建设现代化大农业有抵触情绪。

2、家庭经营模式与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冲突。现在农业的经营模式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以兴凯湖分公司为例,土地户均近140亩,占有规模远远高于国家户均规模,这样规模对于提高机械利用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仍远远不够的,如现在分公司要求推广的水稻插秧机现在的日效基本在50-60亩之间,一个家庭农场三天就能完成,如果耕地面积不能扩大,又不能与别的家庭农场联合,将造成机械闲置。

四、如何正确处理建设现代化大农业与家庭农场承包经营的关系

一是转变观念,加强宣传,确保现代化大农业建设的顺利实施。

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的过程中,主要阻力是家庭农场观念的更新,认识的更新和利益的驱动,针对家庭农场的现状,我们应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加强宣传,使家庭农场在建设现代化大农业中变被动为主动。如传统经营与现代化经营的产量的对比、投入的对比、收益的对比、劳动强度的对比等方面拿出具体数据,使家庭农场从直观上有深刻的认识。

二是转变经营模式。现在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难以适应机械化、规模化的现代化大农业经营方式,土地、资金、人员等生产要素分散,各生产要素利用率低。在经营模式上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引导家庭农场走合作社发展道路,由小的家庭经营变成大的合作组织。

2、进行土地资源整合,土地规模向少数人集中,发挥土地集约的优势。

3、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分流劳动力,使家庭农场人员向其他行业转移。

第2篇

【关键词】政府经济管理模式 目标 缺陷 方向

一、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概述

(一)政府经济管理的定义和目标

政府经济管理,是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对微观经济进行规制,调节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纠正市场失灵,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进社会成员的福利,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政府经济管理的目标:1.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并维护其正常运行,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2.发展社会生产力,调整和完善生产关系;3.促进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实现经济、社会、科技的协调发展;4.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实现经济持续稳定增长;5.控制人口数量,提高素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口、资源与环境的良性循环;6.改革和完善政府经济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经济管理的绩效。

(二)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治理方式,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大致分为四种:市场式政府治理模式,参与式政府治理模式,弹性化政府治理模式,解制式政府治理模式。

对传统官僚政府机构的摈弃,这是市场式政府治理模式和参与式政府治理模式的相同点,但这两种治理模式也有着区别。市场式政府治理模式:引入市场管理方式到政府治理中;要求分权,建立分权组织结构;扩大公民的自主选择权。参与式政府治理模式反对市场化管理模式,寻求政治性更强,更民主的政府治理模式,更多的重视低级别公务人员,社会组织,社团参与,同时更加重视公众利益。

弹性化政府治理模式则强调政府及其机构根据环境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政策,而不是依然维持固有的管理模式,解制式政府治理模式则强调发挥公共部门的作用,较少政府内部的繁琐限制,使得政府更加具有创造力。

二、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缺陷

随着经济制度的改革,我国从计划经济发展到市场经济,政府经济管理模式,也从高度的中央集权变革为中央集权的分权管理。这一管理模式的转变,是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但在实际的运行中,存在缺陷。

(一)政府和政府职能在新的经济形势下难以定位

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缺陷,首当其冲就是定位问题。造成这一定位不清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政府难以准确适应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的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模式,不能直接照搬市场经济管理模式或者计划经济管理模式,这直接导致政府在执行其经济管理职能时,出现偏差。

(二)集权制与分权制的权重无法准确划分

我国的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是中央集权的分权管理。集权和分权的划分,不仅仅体现在总体经济,也体现在中央和地方的权利划分。在总体经济方面,哪些经济领域应该适用于集权制,哪些则适用于分权制,在经济领域中,如何能在发挥市场作用同时控制市场风险,这一直是所有国家都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现有的管理模式中依然带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惯性影响,由于集权和分权的划分不清,则容易造成政府干预过渡或者是政府缺位。

(三)各方利益冲突明显,改革阻力大

改革,必然会面临阻力。伴随这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也在经济发展中逐步改革政府经济管理的模式,之所以造成改革效果不明显,主要原因是与我国国情紧密相关。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多,人均可利用的资源少,对我国来讲,底子薄是主要的特征,虽然经过改革开发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也大大提高,但是,相对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我国综合实力较弱。由于没有强大的综合实力,因此,改革,必然会遇到各方既得利益者的阻碍,比如:中央和地方之间矛盾一直存在,既得利益者制约。

(四)法律环境薄弱,政府调控机制不畅

对于政府现行的经理管理模式而言,法律环境薄弱是尤为突出的矛盾。首先,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制度去规避各个参与者的行为则会导致整个市场秩序混乱,从而使得管理无效;其次,政府调控机制不畅,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上传下不达,中央政府无法调控下级组织,这也会导致整个管理无效。

三、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改革方向

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建议改革方向如下:

(一)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划分政府的领域

市场经济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市场为基础,发挥“看不见的手”的魔力,合理配置资源。因此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建立的前提就是市场经济无效的地方,政府管理的领域就是市场失灵,反应和表现相对滞后的领域。政府经济管理必须是尊重市场经济为前提,减少行政强制干预。

(二)逐步减少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损失

经济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经济体制转变中,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就是政府,因此,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的变革也是自身变革。计划经济体制下,一切利润都是上交国家,政府的可支配的收入是社会整体资源,而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可支配的收入来源于税收,可支配的收入大大减少,因此,这也是政府自身的改革,建立良好的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政府必须坚定不移抵制既得利益的诱惑,继续推进国企改革,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良好有序的经济管理模式。

(三)提高政府效率和政府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市场经济对政府的要求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新型政府。政府科学地调配经济资源在各部门内部分配,有效地精简政府冗员和机构,畅通政府沟通机制,优化政府成本结构,提高政府效率。

(四)积极推动法律建设,实行政府机构的法制化管理

在市场体系和法律不完备的条件下,法律的监管会降低或缺失,各方的违法行为会增多,比如:企业无序经营会增多,政府寻租行为也会增多。因此,建立有序的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必须积极推动法律建设。

参考文献:

[1]刘涛.当代中国中央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困境[D].上海:上海师范大学,2014.

第3篇

近年来,虽然我国推出的运用财政税收的手段占领市场的战略在抵御金融危机、带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我们不能否认我国的财政税收政策还不够完善,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们就详细的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旨在进一步促进经济的飞速发展。1、财政税收整体结构的失衡由于本世纪估计经济形势的风云变幻,我国在加入WTO组织之后,入世程度进一步加深,尤其是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我国面临着经济体制转型、市场供求矛盾、客观条件等各种挑战。但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我国没有进一步优化财政税收结构,总是固定于几项财源,没有在市场竞争中培养可持续发展的财源,导致了税收结构的失衡。这样既不利于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市场经济的良好运行。2、财政税收的管理的不科学我国的财政税收整体上管理不够科学,运行质量较差,并且财政税收的运用手段不规范,征收的标准不统一,一定程度上是我国通货膨胀或紧缩的影响因素。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有很大一部分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流入市场。然而由于我国财政税收管理的不科学,造成了不少、浪费财政资源的现象,严重阻碍了运用财政税收的手段占领市场战略的进一步推进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3、市场中财政运用范围不合理我国在运用财政税收的手段占领市场时,对市场经济因素把握不到位。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有不少社会主义元素。虽然近年来我们建立健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但是我们在弥补市场经济缺陷的时候,过多的参与其中,使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中运用范围过大,不利于市场经济自身的调节和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运用财政税收的手段占领市场的策略研究的具体措施

1、转变财政税收管理理念相关财政部门应该积极地借鉴国外先进的财政税收管理理念和模式,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加以吸收并利用,从而进一步转变我国财政税收的管理理念。通过加强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影响因素来进一步占领市场,但是前提是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2、培养财政税收的财源相关财政部门应该与时俱进,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的手段,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培养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新的可持续发展的财源。这样既可以调整财政税收结构,还可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均衡发展,进一步丰富市场经济的活力。3、进一步丰富财政税收手段相关财政部门应该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财政税收运用手段,结合本国国情并加以吸收利用,从而更好地调节市场经济运行,通过财政、税收、货币等手段,通过宏观调控,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总结

第4篇

【关键词】中国市场经济 财务管理目标 企业价值最大化

一、中国市场经济

(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

中国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市场经济运用辩证思维成功地解决了自由放任市场与传统行政计划的对立格局。传统的行政计划经济完全否定了自由的资本市场经济,自由的资本市场经济又完全否认了传统的行政计划经济。然而,上述两者的互相否认并未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制度和私有制经济制度之间的矛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自由资本的极端代表,苏联模式是社会主义传统行政计划的极端代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规避了两者的局限性和缺陷性,又汲取了两者的积极性和效率性。

(二)中国市场经济的特征

中国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形式。在经济所有制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单一的私有制制度和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单一的公有制制度,并按照现代产权理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基本经济基础下,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道路。

中国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了市场和政府的各自优势,又克服了市场与政府分离或结合的极端方式。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了政府与市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目标。

中国市场经济能够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又充分发挥市场高效地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单纯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依靠无理性市场盲目调节,单纯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靠国家强制的政治命令分配资源,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中国市场经济在宏观上具有对经济活动的指导性,在微观上又具有个体主观的能动性。

二、不同类型的财务管理目标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

经济效益最大化,通俗而言,就是把全部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企业效益上。提高经济效益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体现。

经济效益最大化相较于以往“产业最大化”而言,无疑具有更为积极的作用。实现或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可以作为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导思想,但是不能将其作为企业理财目标的本身。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或者使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目标或定性的要求,是科学的、有效的和合理的。然而,该目标在实际的财务管理活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经济效益不能被某个经济参数所表达,应该是借助多个经济指标所表征。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通过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更多的财富。

股东的经济活动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股东具有其所创办企业的所有权,投资是由于在未来企业能够为其带来回报,一般通过股息和出售股票等常用方式。因此,股东的财富规模常常被股票的市场价格所代替。为了达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不得不使股票的价格达到最大化。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无疑为财务管理活动增添了诸多不确定因素。

在当代社会,股东承担着企业的风险,企业其他经济方面的相关者也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股东利益最大化存在着多个缺陷。股东最大化的目标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估价,然而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相关证券市场制度还未健全,股价的高低不能反映股东的财富大小。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通过科学地经营,合理构建企业的财务管理结构,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使企业经过长时间稳定逐步地发展达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重视企业的稳定性以及与企业相关的各方利益。当企业的价值或财富不断增加时,与企业相关的人员――股东、债权人和工人等各方的利益也会随之增高[2]。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容易产生良性循环。为企业今后健康地发展提供资金服务上的保证。

三、合理目标的探讨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分析

经济效益最大化由于其本身缺乏可操作性和具有空洞性的特点,不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具体操作流程。但由于经济效益最大化具有战略性,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总思路,可以将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导思想,指导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分析

中国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形式。股东不是企业风险的唯一承担者,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承担着更大的经济风险。单纯的只考虑股东的利益并使股东财富达到最大化,不符合中国市场经济的性质。

由于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市场经济处于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中,中国市场经济各方面规章制度有待建设。中国证券市场是不成熟的证券市场,股票价格的高低受到很多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并不能直接反映企业本身的业绩水平。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分析

第5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 电子商务 道德建设 法制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市场经济不断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也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如由于现在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更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买自己需要和喜欢的产品,不仅为店家开辟了新的渠道,带动或创造了新的行业,还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了切实可见的便利。但在这过程中也出现了“道德滑坡”,如在网上购物这一平台上,有些店家在双11期间打着降价的名头实则变相涨价。如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建立合理规范的道德秩序,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已是刻不容缓。

一、道德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

道德是由一定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特殊意识形态,是以善恶为评价标准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所维系的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人与人社会之间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道德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因此,目前我国形成的道德体系必然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建设同样需要道德建设的强大精神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道德,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

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道德的影响——以电子商务为例

首先,市场经济发展赋予了道德建设新的内涵。随着经济的不断深入,新的社会组织、行业纷纷涌现,在新时期,道德除了保留传统优秀的道德标准外,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更新,出现了一些新的道德准则。其次,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在激发着道德建设的新活力,一方面为道德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公民的道德建设也日益受到广泛关注,道德建设的社会氛围日趋浓郁。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走进千家万户,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人们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开办自己的店面,不仅成本低,而且市场可以遍布全国。这一新的交易方式,解决了长久以来卖家和买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打破了现实中买家由于没有其他选择只能任由奸商摆布的局面。

但是,由于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因利益关系,产生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市场经济虽然是目前全球范围内最为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但是市场也有自身不可克服的缺陷,如利益趋势严重,导致道德的丧失。目前我国还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时期,这一时期市场具有无序性,导致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混乱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传统的道德约束力受到冲击,功能逐渐转弱,但新的道德约束体系又尚未形成。因此,道德缺位和错位现象比比皆是。

三、电子商务的道德问题

商业信用问题。CNNIC2003年的报告显示,39.3%的用户认为目前网上交易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厂商信用得不到保障。2011年5月2日,中国经营报报道称:电子商务平台面临假货侵袭,目前在通常情况下,在正规专卖店里卖几千元的商品,到淘宝“几百元几十元能到手”的基本都是“A货”或者干脆就是裸的假货。同时,商业欺诈行为也比比皆是,而且欺诈金额持续上涨。

知识产权的侵犯。由于互联网特殊的性能及超常规性,使得对有关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一直还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再加之在保护知识产权与互联网之间存在的复杂矛盾:如单纯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如版权、专利和商标时,可能会损害网络的资源共享性,反之则可能造成对知识产权的危害。因此在电子商务中,对知识产权的侵犯比在其他活动中更为严重和猖獗。

四、道德建设刻不容缓

(一)建设与现实国情相适应的道德体系

首先,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市场经济本身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加强道德建设,规范人们在市场经济中的行为,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道德建设既要反映市场经济伦理道德的一般特征,又要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应充分鼓励和承认经济主体追求自身正当利益,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也要对他们进行上岗前的职业道德培训等,提高电子商务卖家的职业道德。

另外,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良好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将能够给那些既有益于个人完善又有助于其他人幸福的品质提供培养和发挥作用的环境,同时,又能够有效地控制那些损人利己的恶劣品质和行径。”因此,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完善电子商务中的体系制度,将法治与德制相结合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国的市场经济在很多方面存在漏洞,需要不断的完善。在完善市场经济法治的同时还需要伦理的支持。法律和道德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种基本机制。法律以强制的方式规范市场秩序,是一种他律,我国的电子商务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缺陷,应实时完善对电子商务的法律监管,完善法制体系,同时也要进行德制建设,提高人们的道德意识。

(三)不断完善电子商务行业内制度

淘宝上之所以充斥着如此之多的假冒产品,跟淘宝的开店审核条件及店铺管理制度也有着关系。如何保证交易平台的规范和诚信,是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环节。严格商家注册审核制度,完善交易平台的内部管理细则,规范入注商家行为,保证货物质量,形成良好的行业道德氛围,是电子商务深入发展的必然选择。

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进步的社会,无论是市场经济中的哪一个发展领域,只有与道德建设相结合,才能走得更好更远。

第6篇

关键词:企业;市场经济;宏观经济管理

所谓宏观经济管理,其实指的就是政府运用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包括行政、经济以及法律手段等,以调解并控制市场经济运行从而弥补市场经济的先天不足的一系列活动。在我国进行改革开放事业之前,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经济管理高度集中,政府将产品的产量乃至销售过程全部都做出强制性指示。但是自十四大以来,我国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有关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也应次需要采取调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兴起,市场经济的不足也越来越显现出来,怎样运用成熟的宏观经济手段微观经济对进行调控,已经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者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了。

一、宏观经济管理的存在意义

宏观经济管理在我国的市场经济活动中是否需要采取,这是根据市场经济的缺陷以及我国现实国情所决定的[1]。由于市场经济往往存在自发、盲目以及滞后等不足,而我国又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初级阶段,因而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是十分有必要存在的。

(一)市场经济缺陷需要宏观经济管理进行弥补

当市场失灵时,其一般都会表现为:市场的供给与社会的需求严重不符;市场不能将垄断现象自发消除;不能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外部经济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处理;以及其他的由盲目以及滞后带来的弊端等,这都需要国家宏观介入进行调控。比如,我国煤炭企业随着高科技产品出现及更替,纷纷引进国外先进的新技术及设备以寻求更大的经营利润,并以此加大其煤炭生产量,然而这会加剧煤炭企业盲目生产,造成了煤炭市场上出现了供过于求,因而无法提供有效的相应公共产品及服务,导致煤炭市场疲软,企业也因此而遭受损失[2]。这种问题是由于市场中企业的自身行为而造成的,无法靠其自己解决,而需要政府运用相应的宏观调控手段。

(二)我国的国情需要政府采取宏观调控

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仍然还停留在初级建设阶段,体制正在变革中,因而市场经济体系不可能会迅速建立完善,缺乏健全的市场调节手段,所以市场经济在其运行过程中往往会到各种外部因素干扰,难以维持其正常的运行秩序。这些都决定了宏观经济管理必须运用到市场经济管理工作中来。同时,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与发达国家之间仍有十分明显的的差距,必须依靠宏观调控来进行追赶,并针对公有经济加强其主导作用,从而促进共同富裕等。

二、中国宏观经济管理主要特征及所受影响

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主要特征有:在进行宏观管理时主要采取投资驱动,并以工业为主导,而且政府投资的份额比重一般都比较高,政府调控及干预对市场产生的作用十分显著[3]。这一点是明显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国家。例如,美国联邦政府在进行宏观经济调控时,通常依靠消费作为驱动,并以服务业为主导,而投资份额则往往是私人在进行。此外,中国市场经济制度表现出惊人的前进步伐,但西方国家却基本上都已经定型了。相比之下,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仍然有很多方面明显不足,需要借鉴西方国家的相关经验进行自我突破。西方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期的经验积累,并有了稳定的政治架构,因而其市场环境十分统一而完善。但中国的地域空间差异十分明显,使得经济环境十分不确定。当我们在分析宏观经济管理时,经常需要针对不同市场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在这时其静分析模型较为常用,但该模型存在明显的缺陷,难以避免其弊端发生[4]。因而我们在方法论面前显得有些尴尬,无法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也不能将现有静态模型进行套用,过去经济过热的经验教训在此时更不可靠,由此无法客观地判断宏观经济的目前形势。各位学者之间的意见也无法统一,缺乏共同研究基础。而要深入地对投资和消费以及政府财政支出、进出口量等因素有可能对供求产生的影响进行研究。面对不同经济体,上述因素会产生不同的实际作用。例如,GDP的影响因素超过60%都是由投资带动起来的,而消费对其只产生了不到40%的影响了,但是在美国,局面却完全相反。在美国联邦的所通用的国民经济算法中,其投资指的就是完全在市场中自由流动而不会受到政府干预及限制的私人投资;在中国,常常会有多种因素促使政府限制投资行为,而且私人投资往往会被政府投资所替代甚至排挤。对于这些明显的不同点,我们不可以只是简单以为是量的不同。这些量的区别导致影响GDP增长的因素也有许许多多的区别。而且投资与消费两种经济拉动模式产生的经济影响会被不断地放大,并在最终造成质的区别。换一个角度来分析,在投资中,部门、行业以及阶段之间往往会造成不同的影响。例如当今的产业结构以及能源利用的效率之间的关系,一些高耗能行业例如基础材料工业或者能源工业等,都会对宏观经济调控产生十分大的影响影响,如果扩大其投资,就很容易扭曲资源的配置局面,使别的行业发展受到严重干扰,国民经济发展中所涉及的各方利益容易发生冲突,其后果往往会超出我们的理解,最终难以有效控制。同样的是,在消费领域中的状况,消费的相关结构、倾向等各个因素都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产生完全不同的影响。因而我们需要对相关信息的细节全面了解并掌握。目前国内有很多学者都已经十分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的许多问题肇因都是不合理的产业经济结构,这在中国当今的转型中显得十分独特,绝不能忽视。

三、宏观经济管理对于企业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一)社会大生产背景下的的必然趋势

1.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是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基础而开展的。市场经济在这种条件下,有着十分细密的社会分工,国民经济的相关部门之间联系、竞争而又相互依存。而且商品化经济也要求各个经济单位之间必须采取更为紧密而又频繁的交流。因而,对社会劳动应该按比例进行分配,从而确保社会能够顺利进行再生产。但是,仅仅依靠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所产生的自发作用无法满足以上发展要求,这是由于各个地区、部门及企业都是以自身利益为其经济活动的基本出发点,而这只会使得整个经济发展变得更加不平衡甚至陷入无政府状态,所以客观事实都要求了必须为国民经济运行采取有效的宏观经济管理手段,从而促进其全面协调的发展。例如,在近些年来煤炭企业虽然调整了某些产业结构,并对五大产业做出了相应规划,但是在煤炭企业的主要运营中煤炭生产依旧是主流,而且由于这五大产业规划后产生的相互依托局面的基础也还是煤炭,一旦煤炭市场由于某种原因受到了冲击,那么五大产业都会相继因此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一些影响[5]。因此,采取宏观经济管理手段来对其实现重新平衡就显得十分具有意义了。

2.社会主义生产活动的建立基础是大机器工业,并以此而开展社会化大生产。因而在这种条件下,如果国家没有指令性计划下达,不也不再对企业的生产及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社会生产就很容易陷入无政府状态,此时各个经济单位单靠自救行为是难以使国民经济的发展回复到正常的轨道中来。比如:进行煤炭的生产活动时,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为了追求高利润,煤炭企业中不论是公有还是私有,都会出现一些盲目生产行为,无法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市场需求异常出现饱和状况,这在一方面会导致煤炭资源因此而无端地遭到浪费,另一方面,另一方面也会使很多企业因此停产破产,造成大片的失业现象,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冲击社会稳定性。此时也只有宏观经济管理活动能够达到救市以及恢复社会秩序的作用了。

(二)加强宏观经济管理何以非常有效地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建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我国的经济制度成为十分重要的一项特征。自进入新时代以来以来,我国正在不断转变国家的经济职能,并针对国有企业采取了很多的改革措施,并在如今政企职能开始分开、并逐步分离国企所有权与经营权的背景下,政府通过改革不断地让国有企业面向市场参于竞争,不再查收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以其所有者身份采取一些适当的管理手段,而对与关系一些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特殊行业的国企,国家仍然直接对其进行各项管理活动。

(三)宏观经济管理手段能够使市场调节的缺陷

由于市场经济体制中要依靠市场来对资源进行配置,而且其对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是基础性的,在基本上决定了市场资源的供求以及分配局面,竞争也就应运而生。当市场竞争处于良性状态下时市场经济就能够得到良好的发展契机,然而竞争也会很容易造成垄断以及其他紊乱现象,此时市场调节已经无法取到良好的效果,甚至可能会加重这种恶性局面。

(四)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能够有效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一些问题

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事业方兴未艾,因此在其运行当中仍然会带有一些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特点,这种情况下利用宏观调控可以使得预期效果的实现得到确保。市场机制存在很多的局限性,而这些局限性常常会表现为“市场失灵”[7]。此时靠市场调节已经很难解决各个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尤其是在重大问题面前会显得十分无力。而强有力的宏观经济管理就能有效调整这种局面,避免社会因此而出现不稳定现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宏观调控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指导意义,这种管理手段与西方不同,是在我国的特殊国情下孕育而出的产物。宏观经济管理符合了当今经济时代变化发展的需求,能够有效地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平稳运行,并弥补市场调节的缺陷,解决其无法解决的问题。

作者:王璟 单位:江苏宿迁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参考文献:

[1]张勇.宏观经济管理中国范式的形成与发展———论中国宏观调控实践的理论价值[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5,01(01):32-33.

[2]姜红.关于宏观经济管理创新的若干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03(06):58-59.

[3]朱金赤.浅谈经济信息在宏观经济管理中的作用[J].经营管理者,2013,02(12):52-53.

[4]陈翠芳.加强宏观经济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1(03):85-86.

[5]韩保江.驾驭市场经济关键是提高宏观调控的科学性[J].学习月刊,2013,01(02):52-53.

第7篇

不仅如总理所说,市场经济对道德约束日益增强,要求越来越高,法制建设仍是我们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与进行宏观调控都需要有合理的制度的制约和调控,而这种合理的制度便是法律。

二、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的关系

市场经济是一种适应时展且科学合理的新兴经济体制,是一个对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制定商品价格,以及市场稳定性都有积极意义的经济体制。其本质上更是从利民为民的角度出发,尽该制度最大的实用价值,结合国家的宏观调控,让面向人们的市场更加的公平。在制度上,选择亲民主义,也就是说,人民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是一种民主的经济制度。而且该制度在宏观调控上选择对外公开,也就是将调控的过程面向人民,让人民能够监督并提出建议。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看到一些默认的规定,例如货币的流通、货物的价格定制、货物的物流途径等等,在市场发展的过程中都会形成一种默认的规定,国家通过搜集这些规定和制度,进行合理的计算,制定出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定律,以维持市场经济的合理运行,从而演变成了法律。在计划经济的年代,指令性计划具有法律效力,凡是有商品交换的地方就有法律的存在,而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为了保证契约的公正和遵守的进行,法律更是不可或缺。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赖于法律的规范与保障,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市场经济的秩序就会收到干扰,所谓的公平竞争也不会存在,垄断经济、行政经济的现象将会一发不可收拾。法律是完善市场经济的有效保证。该经济体制在发展阶段,仍然存在缺陷,为了克服和修正,离不开法律的引导和约束。在这种缺陷存在的情况下,往往会产生不可避免的矛盾,最常见的矛盾如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矛盾以及企业管理层和职工层的矛盾等,都需要合理、科学的法律建设来规范和克服。

三、市场经济与腐败现象

我国目前的经济正在向市场经济顺利的过渡,这种经济体制的改革要从“改革开放”说起,我们也可以说这种经济体制是的改革方向就是改革开放的成果。改变了78年以前的计划经济的模式,对于我国现如今的发展乃至更遥远的未来都有着不小的影响,但是,在我国这个庞然大物上动刀做的“手术”往往都是大手术,在这种体制过渡的时期就意味着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动。国家经过合理的计划以及科学的思想,开始健全我国的法律,旨在为新兴的经济体制保驾护航,让我过的经济体制能够成功而且高效地向着市场经济体制进发。反腐倡廉、健全相关法律成为现代社会法制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我国的发展提供合理的保护,让我们的国家发展的有条理、有方向更加要健康。经济体制相关法律的完善和健全,能够排除我国发展中的诸多“毒瘤”,这是保证我国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四、市场经济中法制建设的作用

第一、在市场经济中,所谓的市场主体是复杂多元的,而这些市场主体要想在市场上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必须通过法律来保证他们的平等地位,市场经济主体是经营企业,企业自主经营需要法律保证,在自主经营过程中的行为也需要法律来规范。一切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都以获取利润为根本目标,而在追逐利益的同时而触及法律的边缘的行为无法避免,各主体之间进行经济活动也是纷繁复杂的,正是法制建设无形中维持着市场秩序。第二、法律是调节市场纠纷和矛盾的重要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复杂的经济活动下,矛盾和纠纷无法避免,但如果任其发展,必然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此时法律往往来承担解决矛盾的职责。当各主体之间发生矛盾时,应当由仲裁机构、司法机关等法律机构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解决,由此抑制市场纠纷的发展。第三、法律能确认保护市场经济的契约性。市场经济的具体行为,主要是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经过自由、平等的协商订立新的契约来进行的。契约是市场的法律原形,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法律特征就是经济关系的契约化,法律只有保障契约的合法有效性,才能进一步保障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经济行为的合法有效性。第四、市场经济下的宏观调控需要法律加以规范。为了克服市场经济的局限性,在很多时候需要政府发挥职能来调控市场,但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涉及政府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政企分开”的制度,当政府要对市场进行干预的时候会涉及一系列方方面面的问题,要想正确处理好市场手段与政府手段之间的关系,就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规范政府的调控行为,只有权责明确,才能保证市场的顺利进行。第五、法律可以强制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性和特殊性。市场经济的一般性表现为在每个市场经济国家都发挥作用的一般规律,而我们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对这种一般性进行制约,在与法律条文发生冲突时,还要以法律为准则,强制对其调整和控制。对于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也是要同等对待,对于违法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会一视同仁。以法律来规定市场经济的自由性,杜绝危害经济安全的问题发生。第六市场经济的开放性需要法律作为保障。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使得我国经济也处于一个开放的状态,在我国加入WTO以后,为了要与世界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在法律建设上也要紧跟世界的步伐,使得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与国际接轨,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

作者:许庆华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第8篇

现代市场经济是“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共同起作用的经济。一段时间里,我们理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停留在早期的西方经济学即传统的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框架内,并据此为参照系来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果忽视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从否定计划经济的“政府万能论”走到了市场经济的“市场万能论”。

其实,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是不断进行重新认识的,并且得出了这样的共识:市场有自身的缺陷,市场的运行和效益的发挥必须借助国家的干预,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有它的角色和职能,其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推进公平。

1992年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艾沙奇森(ArneJoneTsachsen)的《理解市场经济》一书开头就强调,任何一种经济制度都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能够保证资源短期和长期的有效利用;二是能够保证生产所取得的收入公平分配,而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国家都要参与,都要起重要作用〔2〕。萨廖尔逊在其《经济学》第14版中指出政府有三个方面的经济职能:一是政府力图矫正市场失灵,以提高效率;二是政府要规划利用税收和支出向特殊群体进行国民收入再分配,以促进公平;三是政府要依靠税收、预算支出和货币的供应量来进行宏观调控,降低失业率和通货膨胀,而同时又促进经济增长〔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转轨中的转变政府职能并不是不要政府扮演市场经济中的角色。体现公平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义,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终目标。因此,我国政府更应承担起推进公平的职能,推进公平是我国政府经济职能中的最高层次职能。政府承担推进公平职能是极其必要的。

(一)政府推进公平,具有协调利益关系,维持社会稳定的功能

公平一般是指人们对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评价。作为一种评价,一种价值判断,公平没有绝对标准。其内容只能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被大多数人认同和接受的公平观是与一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价值体系相适应的。人们对某个社会感到公平,是因为该社会采取了当时多数人认同和接受的公平原则,把人们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利益关系调节到一定程度的和谐状态。公平是社会的“稳定器”,只有一定程度的公平,才能维持社会秩序,避免社会冲突,使社会保持稳定发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定程度的公平意味着人们之间利益关系一定程度的协调,或者说人们之间的利益冲突控制在不致于瓦解社会秩序的范围之内。

公平就其内涵所赋予的功能最适合调节人们的利益关系,促进公平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由于经济利益关系是其他利益关系的基础和前提,所以推进公平的首要任务是协调人们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尤其是调节人们最敏感的收入分配关系。市场经济中,利益的分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市场主体都是追求利益实现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因而在利益需要的无限性和社会资源供给有限性的矛盾前提下,人们之间经济利益上的冲突会大量的、经常的发生。这种情况下,社会要稳定、存续下去,就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来协调利益关系,缓解利益冲突。这种组织不能是某一代表局部利益的组织,只能是在社会形象上代表全体国民利益并行使公共权力的政府。政府通过确立公平原则并强制执行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实现社会稳定和市场有序运行。

(二)政府推进公平是提高效率的保证

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并不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兼顾和协调发展的关系。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为公平提供物质保证,没有效率硬要公平,只能是共同贫穷。单方面追求公平的社会是一个没有效率的社会。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偏好公平,实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结果效率普遍低下。单方面追求效率,牺牲公平,最终效率也不能提高。公平制约着效率的提高。公平维系的社会稳定,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公平维护着人的权利和尊严,体现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们正当竞争和按劳分配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允许人们之间一定收入差距的存在,这些调动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为效率的提高提供了动力源泉。市场经济条件,偏重效率,任凭市场竞争的力量横冲直撞,社会总需求会出现剧烈的波动,宏观经济容易出现不稳定。这是因为微观企业各自追求高效率,各行其事,生产无政府状况,最终破坏再生产的比例关系,使宏观失衡。而微观效率的基本前提恰恰是宏观稳定。偏重效率必然是急功近利,当短期利益同中长期利益发生冲突时,市场机制必然是为眼前利益而牺牲未来利益;偏重效率,必然是要求市场机制介入收入分配,扩大收入差距以形成激励机制,但后果易出现严重两极分化,诱发社会动荡。

本世纪五、六十年代一些赢得民族独立的发展中国家,为了迅速摆脱贫困,走的是一条效率优先,不顾公平的道路,结果是普遍的两极分化和社会政治危机,如拉丁美洲的巴西、阿根廷、墨西哥、哥伦比亚、亚洲的伊朗、菲律宾等国家。鉴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我国经济发展必须确定双重发展目标——高效率的经济目标和高公平的社会目标,这一双重目标存在于发展中的任一时点上,而不存在孰先孰后的序列问题。提高效率需要公平,而公平又不是自发产生的,必然要诉求政府,凭其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来解决。效率与公平能否兼顾关键是政府在推进公平上的作用能否正确有效的发挥。政府干预经济最困难的地方就是如何寻找效率与公平的平衡点。

(三)政府推进公平是对“市场缺陷”的矫正和弥补

从内容上讲,公平包括起点公平、结果公平和环境公平三个方面。市场机制自身不能创立和维持起点公平、环境公平。市场机制介入,收入分配会引起结果的不公平。市场在公平方面的缺陷需要政府来矫正和弥补。

起点公平是指机会均等,人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平等参与。机会均等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机会对所有的人不允许歧视地平等开放,第二层含义是指进入起跑线进行公平竞争之前的生产条件的均等。生产条件均等,一方面是指物质条件的均等,如财产占有、家庭环境、就业和教育条件等;另一方面是指自然人身方面,如遗传天赋。这些生产条件的不均等是导致结果不公平的主要根据。市场机制仅具备第一层含义的机会均等,而对生产条件的不均等的改变则是无效的。正如萨廖尔逊所说“我们所学的关于看不见的手的最早成果之一是,它是有效率的。但是它对公正或平等则是盲目的,人们最终是富还是穷,部分地依赖他们从父母那里继承的财富或者智力的大小”〔4〕。查尔斯·活尔弗在其《政府或市场》中写道“由于具有不同条件的人们在面对市场的非个人化筛选过程中,具有不同起点和天赋以及不同的交好运或坏运的机会,因而产生不平等。市场不会保证这些天赋既平等又随意地分配给每一个人”〔5〕。生产条件不均等必须依靠政府干预的公平机制来解决。政府通过变革财产关系、发展教育、加强卫生保健、改善营养结构、扩大就业等措施来克服或缩小生产条件上的差别。

结果公平是指收入分配上的公平,即对现有财富进行相对平等的分配。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分配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部门即生产流通领域个人收入最基本的分配机制,是国民收入的第一次分配。市场分配是按人们所提供的生产要素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分配的,而效益高低是在市场竞争中体现出来的。因此市场按效益进行分配实际上意味着生产要素提供者在市场竞争中按竞争的结果进行分配。竞争的成败决定了收入的差距,而且竞争的初次成败对以后竞争成败与否会产生重要影响。很可能出现胜利者继续保持胜者优势,收入越来越多的良性循环和失败者无力回天、收入越来越少的恶性循环。这两种循环一旦出现,会使得社会财富越来越向少数人手中集中,从而造成收入差距的扩大和严重的两极分化。

可见市场分配的功能主要是为满足效率目标提供动力机制,其缺陷是扩大收入差距,不利于公平,引发社会不稳定。为了弥补市场分配的缺陷,政府必须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即由政府进行第二次分配。政府分配主要是通过税收“削高”和社会保障制度“补低”的办法来实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的合理的范围之内。政府分配的功能是实现结果公平,为提高效率提供安全和稳定机制。“再分配服务项目为社会构成了一张可以接受的安全网”〔6〕。市场分配机制的缺陷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曾充分显示出来,并成为国家干预主义、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基础。本世纪3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引入了政府分配机制,出现了一系列高福利国家。瑞典运用累进税制度,对收入实行重新分配,使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之间的差距由先前的40661克朗缩小到税后的10661克朗。据统计日本的企业家阶层在微观分配过程中人均月收入可达500万日元左右,比一般国家公务员收入高十几倍,但经过宏观分配调整后,企业家的实际收入是200万,比一般公务员仅高出4倍〔7〕。二战后政府干预的加强,通过实行个人累进税制和一整套社会保障安全体系,使西方出现了长达20年左右的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

环境公平是指市场规则化、竞争秩序化、权益保障法律化。环境公平是市场机制顺利运行的条件,是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保证。市场本身是不能够创立和维持公平的竞争环境的,环境公平必须由政府强制地建立和维护。政府通过制定法令、制度、标准等形式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确保市场交易的效率与公正性。政府还充当监督经济个体的活动是否符合市场经济“游戏规则”的权威和裁判。对于某些市场运行内部产生的消极因素如垄断,政府应采取高税收、反垄断法等各种措施主动地加以限制和消除。

进入90年代以来,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收入差距呈现加速扩大的态势。这种收入差距扩大不仅表现在城镇居民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也在加速扩大。经济中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基本工具是基尼系数。基尼系数越大,收入差距就越大。根据国际一般标准,基尼系数在0.2以下表示收入绝对平均;在0.4以上表示收入绝对不平均。有学者计算,我国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1996年为0.424,1997年为0.425,1998年为0.456,已进入绝对不平均区间,且有逐年扩大和加速之势。另外,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存在扩大趋势。1998年东部地区域镇居民收入最高的省份相当于西部地区收入最低省分的2.25倍。用反映地区收入差距的威尔逊系数来衡量,1995年这一系数为0.46,1998年上升到0.57。〔8〕

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发展方面的原因,如城乡差别与农村经济发展长期滞后于城市经济发展所致。有体制方面的原因,如经济体制改革中,以“两权分离”为思路的改革结果,强化了经营管理权,淡化了所有权,使产权边界模糊,出现了“产权虚置”,导致一方面传统计划体制下的行政约束的软化,另一方面新的产权约束机制没有及时建立和形成。表现在企业内部的分配结构上,出现了低积累高消费的福利化倾向,在各个企业内外条件差异很大、工资收入国家控死的条件下,工资外的奖金、福利、津贴、实物等无规则、无约束地膨胀,由此导致各产业、行业和企业之间收入分配的较大差距。有所有制结构变化的原因,如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在财产上改变了过去人人平等的状况,出现了财产占有关系上的生产条件不均等,体现在收入分配上,除劳动力要素外,资产要素等其他要素也加入分配,由此带来了不同所有制之间职工收入的差距。有政治上的原因,权力介入分配,权钱交易,现象的存在,导致了有权与无权,大权与小权之间收入差距的悬殊化。除这些原因外,我认为最重的原因是体制转轨过程中政府推进公平职能没有跟上。如果公平职能意识不强,那么推进公平措施当然就会不利。不公平是市场经济的缺陷。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不公平问题随之沓来,政府推进公平的制度措施也该随之到位。历史积淀和转轨现实中产生的公平与效率的尖锐矛盾决定我国推进公平的责任更大、任务更艰巨,可我们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存在诸如效率第一,公平第二;转变职能就是放弃、弱化职能等片面认识。忽视了本来应该摆在政府最高层次上综合性的职能即推进公平。政府对收入分配宏观调节失控,对不正当竞争,非法谋取暴利行为打击不力,政府权限和行为规范不够等等,成为我国收入分配不公的直接原因。因此,为了解决我国目前的分配不公平问题,调动广大社会成员的积极性,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必须充分明确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推进公平的职能,根据“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9〕的要求,应该采取以下针对性的措施:

1.在推进起点公平上,要确保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原则在社会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保障劳动者广泛的经济权利,保障劳动者劳动的自由和不受剥削的自由。发展教育,促进公平,坚定不移地贯彻义务教育法,采取各种措施确保穷困地区孩子接受教育的机会。加强中等技术职业教育,满足社会生产部门对中等技术人员的需求,扩大待业者的就业机会,我国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收入分配的差距主要是参与竞争起点的不平等性所致,政府主要是通过抚助、倾斜的政策来弥补机会上所造成的不均等。

2.在推进结果公平上,政府要对收入分配进行宏观调节。首先,通过税收政策调节收入过高者收入。目前我国税收调节方面主要存在税种不全、税负不公平,税收征管不严等问题。因此应进一步完善税制税法,对个人所得税以累进税率形式征收。同时相应设立财产税、遗产税、馈赠税、奢侈消费税等。逐步建立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强化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制止和惩罚隐报收入、偷税漏税行为。其次,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已严重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必须加以改革,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保障制度。改革中要完成一系列的转化工作,即由全民保障向救济贫困阶层转化;由企业办保障向政府统管转化;由保障的无偿性和实物化向以转移支付为主的货币福利保障化;保障对象由单一向多元转化。

3.在推进市场环境公平上,首先,在我国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应积极培育市场,通过自身行为缩短市场发育的时间,为生产要素能够自由平等地进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创造条件。其次,要制定和实施法制化的市场规则,促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形成。转轨时期新旧体制的摩擦,在制度上、法规上,存在许多真空和漏洞,诱发了大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假冒伪劣,欺行霸市。一些人借此大发横财,老百姓对此极为不满。政府一定要贯彻落实已有的《反正当竞争法》,整顿市场秩序,坚决取消和惩处各种非法经营,取缔非法收入,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收益。再之,规范政府自身行为,坚决制止腐败。

政府一方面是公平的推动力量,另一方面如果政府行为不规范,腐败泛滥,那么政府又会成为公平的破坏和阻碍力量。政府是宏观经济的调控力量,政府作用的范围是弥补市场的缺陷。理不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权力过多过滥地浸入市场,就会妨碍市场环境的公平。

目前我国政府对微观经济行政干预仍然过多,政府仍然掌握一定的能改变经济主体竞争地位的权力和资源,如给不同经济主体差别价格、利率、税率和名目繁多的优惠政策,使得各经济主体竞争的机会和权利不同等。因此我们必须对各级政府及其下属职能部门的权限、职能、办事程度等以法律政府条例的形式加以规定、规范,制止政府自身对市场机制的侵权和破坏,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交易、公平竞争和公平定价的环境。

市场经济条件下,权力腐败的一种主要形式是政府官员通过“政治创租”和“抽租”的方式引发助长寻租活动,从中收受贿赂。寻租活动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寻租者利用贿赂等非法手段,使政府的政策和行为发生扭曲,从而从政府中得到其他竞争者所没有的优惠政策的机会和权利,或者获得了受政府保护的垄断地位。一些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特权,因此而牟取暴利。寻租活动越多,不公平的现象就越严重。

所以,政府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对政府官员的廉政监督和廉政建设严惩各种行贿、受贿行为,尽快转变政府职能,以便在制度上切断权力与金钱的脐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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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艾沙奇森.理解市场经济〔M〕.牛津大学出版社,1992。

〔3〕萨廖尔逊.经济学〔M〕.第14版41—42。

〔4〕萨廖尔逊.经济学〔M〕.中译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1173。

〔5〕〔6〕(美)查尔斯·沃尔夫.市场或政府〔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4.136.132。

〔7〕当代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M〕.经济科学出版社,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