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8 17:01:1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农业合作社发展理念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1 农业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的国际经验比较
从1844年世界第一个公认的农业合作社——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成立以来,农业合作社在世界范围内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取得了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如日本的农协、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社、以色列的基布兹合作社等国际知名合作社。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社在品牌战略实施路径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差别。目前,从世界范围看,法国、美国、日本的农业合作社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在这里,主要就这三个国家的成功经验展开分析。
(1)美国。美国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共同销售为主。美国政府为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创建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美国国会于1922年通过了“卡帕——沃尔斯坦德法”,把合作社从“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对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美国政府帮助成立了农业信贷合作体系,专门为农场主和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这为合作社品牌培育提供了资本支撑。同时,美国联邦政府还设立了农业合作局,专门负责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工作。与法国相似的是,美国也对合作社实行低赋税,并积极开展社员教育培训活动。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政府为促进机制创新,在扶持新一代合作社品牌战略实施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2)日本。日本农协的主要特征是以综合性为主,是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发展起来的。日本政府为推动农协品牌化,在两个方面做得较为突出。一是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控制。日本颁布了一个“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业的投入品,包括农药、肥料规定了1万多个标准,并把这些标准下发到各个农协严格执行。二是给予了大量的资金补贴。如日本在新品种推广、农业基地建设等方面都是通过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又如为确保农协资金来源,日本政府提供贷款贴息、无息贷款及农林渔业金库贷款等支持。此外,日本也在税收方面对农协给予政策优惠。(3)法国。法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专业性强,即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或农机合作社等。为了推进合作社品牌化发展,法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建立国际化的农产品品牌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目前,法国有4种国家级官方认可的农产品标识认证:原产地命名控制认证、红色标签认证、生物农业标识认证、产品合格证认证;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合作社品牌经营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③政府积极支持,实行了一系列减免税收、优惠贷款、财政补贴等政策。如一般企业需缴纳赢利后30%的利润税,而合作社免征;④重视科研。法国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将科研成果在社员中推广,并给社员进行技术指导,以此来统一质量标准;⑤重视对社员的培训和教育,尤其重视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合作社开办各种长短期培训,为农民传授科学知识和新技术。
2 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启示
(1)提高农产品质量是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普遍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经验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日本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排除贸易技术壁垒因素,农产品质量无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必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夯实合作社品牌化的基础。
(2)培育合作社文化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关键前提。国外的许多合作社品牌之所以发展良好,在于它们重视合作社文化建设,有意识地把合作社理念、合作社基本人文精神等贯穿到农民教育中去。我国有部分合作社如果不加强文化建设,很可能会因为缺乏文化根基而无法永续发展。这是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进程中需要重点防范和关注的一个问题。
(3)政府的政策扶持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必要手段。从发达国家的做法看,政府为鼓励和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在各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扶持,尤其在投资、税收、金融、财政等方面实行优惠政策。相比之下,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导致合作社品牌规模偏小,影响力弱。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民专业社的政策扶持力度。
(4)完善合作社立法是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基本保障。国际经验表明:凡是立法比较完备的国家,合作社都取得了持续稳定
的发展。合作社的品牌化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帮助和指导,而政府的帮助和指导首先体现在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 为合作社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合作社产生160 多年来,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合作社法律体系。目前,我国虽然颁布实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主体地位,但在品牌保护和发展问题上依然任重道远。
3 制约我国农业合作社品牌化战略的主要因素
(1)内部因素。主要包括:①资金约束。绝大多数专业合作社自身没有建立积累机制,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组织活动经费短缺,不利于品牌的打造;②人才约束。合作社普遍缺乏较为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品牌运作水平不高;③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不规范。相当多合作社的组建和发展在制度上还存在问题,影响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2)外部因素。主要包括:①政府扶持不利。在扶持上,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情况并存,无法有效解决合作社普遍面临的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等实际问题;②合作的文化基础薄弱,合作水平低。由于缺少合作的文化传统,特别是我国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偏低而目前的合作教育培训还不能普及。各种合作社大多处于孤立经营的状态,区域性的合作联盟较为少见,难以形成组团出击、集中打响品牌的合力,缺乏市场竞争力;③品牌的保护和淘汰机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和农民受自身眼前利益驱使,竞争行为不规范,有的以次充好,自砸牌子,有的假冒别人品牌,影响农产品品牌的美誉度。农产品品牌数量过多过滥,形不成品牌优势,浪费了资源。
4 我国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战略
(1)明确品牌个性定位,塑造鲜明品牌形象。品牌的生命力在于个性化特色。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强调鲜明的个性,强调特色的品牌,使产品更具个性, 更具有传播性,从而更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还要积极引进合作社形象识别体系,塑造鲜明的品牌形象。
(2)加快推进管理创新,积极培育品牌文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对品牌管理的长远规划工作,加快建立品牌管理机构、完善品牌管理制度。此外,一个品牌要想获得真正成功就必须要有“文化”,这是一个品牌实现更大成功的基础和关键,文化是品牌的根。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培育一个在顾客心目中有分量的、具有亲和力的、满意的品牌,就应该通过品牌传播培育独具个性的品牌文化。
(3)注重品牌整合传播,加强产品文化营销。品牌整合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品牌管理方法,是指为了维持和提高长期竞争优势, 农业合作社把品牌管理的重心放在建立合作社旗帜品牌上, 明确旗帜品牌与其他品牌的关系, 使品牌家族成员能够相互支持,并且充分利用合作社现有品牌的价值和影响力, 进行品牌扩张。文化营销就是在农产品品牌中注入文化的内涵,从而使产品区别于竞争对手的产品。文化营销模式可以根据农业产业文化资源特点与消费者需求趋势,依托当地产品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文化底蕴,在合作社品牌的设计和培育中,强化浓厚的人文、风土气息, 丰富品牌的文化内涵,提升品牌价值。
(4)加强品牌自我保护,科学进行品牌延伸。农业合作社要在品牌设计、注册、宣传、内部管理以及各项品牌运营中加强自我保护, 同时也要进行科学的品牌延伸。任何一个成功的合作社品牌,都离不开其赖以成长的农业背景和农产品土壤。因此,在向其他行业和产品延伸时,合作社必须考虑品牌已经形成的市场形象和消费者认知是否符合准备进入的行业和产品的特性。
(5)建立农业合作社联合会,品牌经营形成规模。2006 年11 月全国第一个合作社联合会在浙江温岭成立, 这个名叫“温岭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组织总共由76 家专业合作社组成,从成立之初就获得了极大的关注。由于运行得当,效益明显,不久之后浙江的台州等地先后成立了多个合作社联合会。借助联合会的力量,原本依靠单个合作社无法实现的品牌经营可以因为拥有更雄厚的资金、更规范的操作流程、更丰富的人才储备得到很好地实现。
参考文献:
[1]李中华,曹春燕,辛德树.国际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j].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2]王爱芝.国外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j].开发研究,2010(2).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经营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6.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230045
1 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念界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最早的时候是一些农民自己组建得一些小组织,并且这些组织互帮互助,但是它们的前提仍然是土地私有制,但是到了后期,由于所有制开始发生了变化,所以产生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重要得市场经济力量,能够推动农民走向市场经济,同时,这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农民专业合作社迎合了三农发展得需求,在商家和农民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同时也使得农村和城市之间加强了联系。
2 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的现状分析
2.1 发展历史
全州县可以算是广西第一个互助组织的起源地,也可以算是合作社中的龙头,在1951年全州县进行以后,在进行1951年的以后,由于很多农民得到了土地,有了生产资料,所以他们对于生产极为热情,但是这也有很多困难,例如缺少劳动力等,这些都为生产带来困难,于是全州县派人下去调查,并向人们宣传的号召,但是因为缺少经验,大家盲目开荒,不做农活,遭到很多人反对,于是第1次组织就散伙了。区委书记对这个事情很重视,立即召开领导班子举行会议,不久,在区委指导下,在蒋在球、蒋在龙等人的带领下,他们很快又搞起一个16户、51人的互助组,但由于户多人多,农活安排不合理,不到10d的互助组织又失败了。在第2次的失败之下,在上级党委的知道之下,他们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之后重新将这种互助组织发展起来。
2.2 发展规模
据当地人员介绍,广西很多地区,通过合作社,进行农户联合,使得广大农民在市场的组织程度极大提高,也拓宽了农业产品的销售渠道,以此增加了农民收入。
2.3 资金来源
在调查采访中,也有很多合作社表示,对于资金问题,政府有进行一些扶植,但在较贫困的地区,扶植力度还不够,但在这一方面,政府部门也在逐步改善,加强对农业合作社这种经营模式的重视。当然,除了政府部门的支持,不少地方也有农民自己投入,但农民自己投入资金有限,不少地方又缺乏政府支持,导致合作社发展缓慢。
2.4 全州才湾镇农民专业合作社
全州才湾镇农业经营以合作社为主,由于农民青壮年外出打工,限制土地集中,荒废的土地要恢复生产,所以形成这种模式,并且已经持续10a,规模已达到13.33hm2,对于农业合作社,当地市政府不太支持没有太多资金投入,但县政府给予了较多的资金,且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扶持公共设施建设,县政府鼓励当地个人老板投资开设合作社,并且在农民年老,劳动力短缺以后,合作社可以帮忙,这种费用耕田100元/667m2,杀虫60元/667m2,收割80元/667m2。对于产物销售方面,相关人员表示,大多为自己出售,或者最后收购以后,政府联系粮油公司进行收购,并且成立销售小组,进行品牌广告的推广,或者说可以引进外地商人进行销售。但此种合作社在当地发展也有一定的局限,就自然原因方面来说,才湾丘陵地形较多,这不利于土地的开发,政府方面来说,对于资金技术投入度还不够,这本身也是制约现在合作社发展的最大问题,合作社自身得到的利益较少,如果继续资金缺乏,合作社利益就更少,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势必会造成农民与合作社的矛盾,产生这种利益之争。对于这种合作社模式,农民普遍满意,但是大家也更希望政府可以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公共设施建设,能够将此种经营模式继续扩大。
他们采用基地种植模式与种植技术。合作社采用无公害栽培技术、大棚设施种植、膜下节水滴灌等。合作社基地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每月进行抽样检测,超标产品严禁出售,经过1a多的例行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了果蔬质量安全。
2.5 富川农民专业合作社
富川瑶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地处湘、桂、粤3省交界的都庞、萌诸两岭余脉之间。全县辖12个乡镇,145个村(街、居)委会,总面积1572.36km2。
福利镇的富川金鑫蔬菜专业合作社将富川县境内长期从事蔬菜种植、购销的个人、企业作为成员发展对象。有成员328个。合作社成员遍及全县富阳、福利、石家、城北等乡镇,并且利用富兴果蔬有限公司在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研发、实验和推广以及开拓市场方面的能力,将社员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在一起,面向粤、港、澳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市场组织社员生产。
在发展合作社方面,他们也面临一些问题,例如资金,政府对某些乡镇合作社仍然不够重视,投资力度不够,导致各乡镇与市级发展差距大,并且基础设施不好从而导致发展缓慢;创新力度不够从而不能形成独具特色产业效应,这也是所面临的一个问题。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活力仍然不够,没有因地制宜的形成自己的品牌,从而不能产生产业集群效益,规模难以扩大。
合理规划布局,突出产业优势。发展农业,要结合富川当地独特的气候特性、资源优势和农业产业特色,要不断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进行规模种植要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经济,多方位多措施促进土地流转的力度、深度、广度,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集中配置和农业产业发展升级,全力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园区,全面推进富川土地流转和农业合作社产业化协同发展。
2.6 百色农民专业合作社
百色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右江上游。总面积3.62万km2。全市共辖12个县(区),总人口378万人,有壮、汉、瑶、苗、彝、仡佬、回等7个民族。
据农经站对相关人员进行采访,了解到, 2014年1~6月,百色全市新增农民合作社178个,总数达到1390个。成员总数3万余人,带动非成员农户近9万户。
农经站人员表示,他们在发展农业方面,明确自己的职责任务,农业厅将划分好的每个工作目标下发到各个县,由此分工明确,做到做事情有条不紊,分工协作,从而效率高且管理到位。
十分注重宣传力度,精彩采取各种培训方式,例如开展一些座谈讲座等,提高当地人民农民合作意识,营造群众广泛参与、政府大力推动、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良好气氛。
农经站的人员表示,他们也在不断派遣人员加强培训,深入合作社,为合作社提供培训、技术支持、市场信息、基地建设、市场营销等服务,从而来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7 玉林农民专业合作社
玉林地处广西东南部,总面积12838km2,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86km2,总人口700万人,其中市区人口119万。
个别地方配备的专业工作人员太少也是所存在的一个问题,同时不少干部还要兼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外的大量业务工作。针对这些问题,农业局表示,他们从实际情况出发,按自治区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依托玉林市农业产业化“123”工程六大产业,紧密结合水稻增产增效工程等重大项目发展农民合作社,完成2014年个各县(市、区)和玉东新区定下的新增合作社任务,争取用2~3a时间实现村村有农民合作社的目标。“扩容”就是扩大合作社成员容量和服务种类。根据玉林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农业厅表示,农民合作社要按照:“增量、扩容、提质”的要求,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增量”就是增加农民合作社总量。 “提质”就是要规范农民合作社发展。实施合作社示范工程,推行分级认定和管理,构建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农民合作社示范体系,建立示范社检测评价制度。
2.8 北流农民专业合作社
北流市位于广西东南部,与广东省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接壤。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北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主体日益扩大,呈现出数量增长快,经营方式活、辐射效应高的特点。据统计,到2014年5月底止,全市已注册登记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总数达到242个,其中示范合作社32个,农民经营性组织不断扩大。
要加强信息引导,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层次也是北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注意的。北流市注意展开多层次、多角度信息服务工作。农业、水果、水产畜牧等部门积极在合作社于院所之间牵线搭桥,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引进新技术、新品种,邀请专家前来指导,向农民传播新的经营理念。
在发展当中,坚持鼓励探索,在壮大发展中逐步规范化。坚持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着眼于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和处理好合作社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密切利益联结程度,增强经济实力。
尽管北流合作社发展良好,但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例如,管理制度不健全。各相关部门尽管都十分重视合作社的建设工作,但是由于彼此协调不够,都各自为战,所以使得有限的资源不能发挥最大效益。
从组织建设来说,当地组织水平不高,带动作用有待加强。
3 总结
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之下,在精心准备了对农业合作社的几个调查点之后,认识到农业的发展就目前而言在广西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不足。尤其是着力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种普遍但又有许多问题发展的经营模式。此篇论文通过调查之后,为广西地区和国家披露农业经营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构建新农村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中国梦”献出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林忠伟. 进一步促进广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J]. 经济与社会发展,2013(05):28-31.
关键词 农民生产;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现代化
“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增收问题。而农业产业化是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农业产业化是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基础,专业合作组织是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种比较好的组织形式。不发展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就不得要领。
1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催动农业生产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它改变了单家独户进入市场势单力薄的地位,使个体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微观层面上结合起来,以较高的组织化程度、理顺的组织结构和适度的规模进入市场。可以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支撑,农业产业化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基础。同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纵向一体化经营,也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发展。农业合作组织还可以为成员提供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并能享受国家某些减免税待遇,有利于农业扩大再生产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深入发展。再者,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承载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也承载了对劳动者的教育和培训功能,从根本上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给广大农民提供了组织的依托和学习提高的平台,在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化经营中,他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将得到脱胎换骨的更新和改造,他们收获的将不仅仅是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现代生活和科技的信息、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营销和投资的理念、社会参与的意识以及勇于开拓的企业家精神。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将催生出新一代的、整合的、高素质的农业劳动力,这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最根本保证。
2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几种模式
随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句容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在由分散的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多种模式。
2.1 "公司+农户"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非农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后,流转农民承包的土地形成农场,然后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先进农业技术,并按照工业化生产形式,由公司雇佣农民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该模式以句容嘉汉生态农业园等由工商资本投资的农业项目为代表。这种模式中,农民收益包括两方面,一是从流转的土地上获得租金收入,一是通过在农场务工获得劳务收入。
2.2 "大户+农户"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农村中一些大户或能人,通过自身的成功经营形成示范效应后,联合其余农户组成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共同抵御市场风险。该模式以张小虎葡萄专业合作社、老方葡萄专业合作社等为代表。在农户认识不够的情况下,大户能人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对于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作用。
2.3 "合作社+农户"模式。这一模式主要是,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组成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社员的农业生产,提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该模式以西冯花草木专业合作社和戴庄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为代表。前者是,少数农户通过发展草坪、苗木等高效农业取得成功。在其带动下,其余农户自发组织起来,联合从事高效农业生产经营,但并不都是从事种植,而是逐渐形成一套种植、收割、运输、销售等严密的分工合作体系。后者是在全国三农人物、农业科技专家赵亚夫的支持下,于2006年2月成立,是江苏省第一家从事有机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实行"六个统一"的生产模式,即统一规划作物生产布局、统一提供技术培训、统一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免费供应农业生产资料、统一农产品品牌包装、统一组织市场销售。
从发展的实践看,这几种模式都能有效地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经营规模过小和进入市场困难等问题,促进农民增收,但也存在一些区别。在"公司+农户"中,工商资本的投入比较容易解决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农业发展难题,但这种模式以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劳资关系中公司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农户不是最大的受益者,两者之间很难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大户+农户"中,合作社发展严重依赖大户或能人的自身素质,利益分配也容易向大户或能人倾斜,农民也不是最大的受益者;在"合作社+农户"中,社员之间不仅保持了身份平等,而且通过利润的两次分配,农民获得了最大利益。
3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从实践来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 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经济活动中处于“龙头”或“中介”地位,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带动主体,推进了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的共同带动下,2002年形成农业产值及农产品加工产值近170亿元,税利5亿多元,我市670万农民人均增收40多元。
3.2 促进了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提高。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协调、组织工作,使分散的农业生产实现了适度的规模经营生产,最大限度减少农业生产和销售的盲目性,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
3.3 促进了农业技术的广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载体,发挥一头联结政府农技推广机构,一头联结农户的作用。通过技术培训、品种引进推介、种养技术指导等方式,将最新农业技术成果推广到千家万户中去。
关键词:农机合作社;农村经济;发展
在农业生产的过程中,农业机械是其中的重要工具之一,在科技逐渐发展的背景下,农业机械化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农业的整体生产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由于国家逐渐重视农村经济发展,出台了农业机械方面的政策,这对推动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1]。
1新兴农机合作社发展现状
1.1数据支持
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依法登记的农业合作社数量已经达到了220.3万家,其中依法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有20余万家,这个数字还会在我国大力扶持农业合作社发展的背景下逐渐上升。农机合作社已经从之前的单机作业逐步转变为协同作业,呈现出组织化发展的特点,对作业环境及道路方面的要求逐渐降低。在这种大背景下,盐城市大丰区依法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有120家,且该区的农机总动力达到了89.01万kW,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的保有量分别达到了3485台、3199台及778台,这表明农机合作社当前正处于快速稳步发展的阶段[2]。
1.2主要运营模式
农机合作社的主要经营模式可以分为以下4种。一是土地托管模式。农户可以通过出租土地对土地进行托管,农机合作社需要在规定的时限之内给予出租土地农户一定的土地租赁金或者粮食,使农户不需要自己参与农业活动就能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或者口粮。二是一条龙模式。主要借助农机合作社自身的高度机械化优势实施相关工作。农户通过支付合作社一定的费用,并将这笔费用作为服务费来雇佣农机合作社,帮助农户完成全部的农业生产工作。需要注意的是,每一季的粮食收成应全部归农户所有。三是菜单运营模式。农户可以根据农业生产的需要选择机械化服务,向农机合作社缴纳相应的费用,农机承包人员会为农户完成其指定的农机作业服务,这使一些复杂且劳动量较大的农业活动可以通过雇用农业机械来完成。四是跨区作业模式。应用该模式是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一个有效途径,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3]。
2新兴农机合作社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2.1降低农民生产风险,增加农民收入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农机大户作为主体的农机合作社给农村经济带来的影响之一就是在扩大作业范围的基础上显著提升农机的利用率,继而在缩短投资回报时长的前提下强化农机投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因农户分散购买农机带来的投资浪费等情况。就当前情况看来,农户购置农用机具的主要方式包括合伙、筹资、政府补贴及贷款几种,这些方式的优劣势十分明显,但农机合作社的主体通常为农机大户,与一般的农户群体相比,这类群体的固定资产数量多、作业规模较大且风险抵御能力较强,在银行抵押贷款及联户担保贷款申请上较为便利,能够进一步强化保险行业对农机使用风险的保障[4]。除此之外,农机合作社可以在有效组织区域内农户的前提下开展农业协作生产,极大程度降低农户的农业生产风险,这对提高农民收入而言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以盐城市大丰区为例,该区建立农机合作社之后,农民的收入相比之前得到了显著的提升,2019年该区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25121.2元,同比增长8.2%,且这一收入较盐城市的平均收入水平高出2863元。
2.2显著提高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农业生产能力
农机合作社的建立及运营能够为农业生产活动提供全过程服务,显著提高农业的机械化水平使整个农业生产效率及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根据相关部门的测算,单从机械农产品收割环节来看,与之前传统的手工收割相比,大约可节省420元/667m2;若在农业生产的翻耕、栽植等环节中实施机械化生产,可以节省成本600元/667m2。建立及运营农机合作社可以帮助农户在有效协调农业生产的前提下提升整个区域的农业机械化水平。以盐城市大丰区为例,2019年该区的农机总动力达到了89.01万kW,其中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的保有量分别达到了3485台、3199台及778台,该区的秸秆机械还田面积达到9.99万hm2,相较于传统秸秆还田4.95万hm2,有了显著提高,极大地促进了当地农业生产能力持续提升。2.3提高土地流转率农机合作社的建立,有效解决了以往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农户分散经营问题及其引发的农业生产效率低和无序竞争等问题,极大提高了土地流转率,促进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实现了农村土地从传统粗放经营转变为集约经营的目标。盐城市大丰区的粮食种植面积为130641.5hm2,流转土地面积为91449.05hm2,土地流转率为70%,体现出该区农业集约化经营的趋势越发明显。除此之外,因农机合作社实行农业机械化作业,大部分农民从之前繁重重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确保农民可以通过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来提高收入水平。
2.4逐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农业想要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推进产业化发展是必经之路。但在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影响下,农户过于分散,使得农业产业化发展难度较大。建立农机合作社可以极大提高农民在农业生产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很好地化解农业生产和市场之间的矛盾。除此之外,建立并运行农机合作社的主要目的是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在这种发展模式的影响下,农民自身的生产观念和科学文化素质水平都会得到一定提升,这对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3农机合作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建议
3.1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力度
虽然建立农机合作社突显了农民在农业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但其运营和发展也需要政府在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农机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建设经验不足,农村经济市场和自然风险的防范能力也存在一定缺陷,资金、技术等因素给农机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阻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农机合作社的扶持,通过健全保障机制和规章制度,帮助农机合作社实现规范化管理目标。积极提供财政补贴,出台税收优惠政策,为农机合作社奠定较完善的物质基础,以便为其整体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环境[5]。
3.2完善组织和管理机制,加强风险管控
出于有效提高农机合作社风险管控能力的考虑,要进一步完善其组织和管理机制。在这个环节中,农机合作社需要进一步健全成员大会、理事会会议等诸多制度,使社员能真正行使民主决策权和参与权。针对农机合作社的各项经济数据开展规范化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定期公开合作社的财务情况,从而确保整个会计核算的规范性以及合作社财务的透明程度。同时,为了确保农机合作社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需要针对合作社内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进行明确划分,建立相应的岗位制度体系,从而确保合作社内部的管理人员可以有效落实自身的工作职责,控制各类农业生产风险。
3.3建立一支高素质管理队伍
政府为农机合作社提供健全外部保障机制的同时,还需要完善农机服务,真正推动农机合作社生产经营的规范性,实现产业化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农机合作社需要进一步强化新型农业机械和农业技术的引进以及推广保障,可以在有效跟随农业市场发展变化的前提下,针对现有的农业产业结构进行更新和调整,真正为农业生产全过程提供农机服务。同时,农机合作社需要组建一支拥有较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队伍,从而更好地帮助农机合作社健康稳定运行。农机合作社需要对内部技术、管理和财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更新管理人员的理念,提高其管理技术水平,以较高的综合素质开展农机合作社的管理以及指导工作。
关键词:“农超对接”;问题;对策建议;荆州市
中图分类号:F304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07-1503-03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Connecting Agriculture with Supermarkets
in Jingzhou
XU Hui1,ZHU Xin-fan1,LUO Hui-bin2
(1.Center of Hubei Rural Development in Yangtze University, Jingzhou 434025, Hubei,China;
2.Jingzhou Bureau of Agriculture in Hubei Province, Jingzhou 434000, Hubei,China)
Abstract: Connecting agriculture with supermarkets is good for the benefit of the tri-parties of peasant household, supermarket and consumer. Currently, connecting agriculture with supermarkets in Jingzhou is facing the problems of small scale, few brand and small span. In order to realiz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onnecting agriculture with supermarkets, the construction of cooperatives and agricultural product brand should be sped up, 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provide more services.
Key words: connecting agriculture with supermarket; problem; countermeasure; Jingzhou
农业部与商务部密切协作,从2008年开始“农超对接”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农超对接”工作,涉及蔬菜、粮油、畜禽产品、干鲜果品、茶叶、水产、食用菌、特色养殖等10多类农产品。农业部直接帮扶2 0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实现“农超对接”,带动1.1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建立了产销关系[1]。
自开展“农超对接”以来,荆州市先后与沃尔玛、大润发、易初莲花、上海华联、中商、武商、中百、好邻居等30多家大中型连锁超市企业举行了联合或专场农超对接活动,截至2010年,共有14个基地、5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7家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述超市实现了对接,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直采和供货关系。2006年实现交易0.8亿元,2007年为2.4亿元,2008年为3.3亿元,2009年为5.1亿元,2010年已达到7.5亿元,连续5年实现大幅增长,年均增幅为75%。
1 “农超对接”实现了超市、农户和消费者三方共赢
“农超对接”是我国农产品供应链上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革命,它的意义就在于用“看不见的手”取代了多年来我国农产品生产与流通领域中占主导地位的“看得见的手”[2]。它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起来,构建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供销一体化链条,实现了超市、农户和消费者三方共赢。
1.1 超市在市场经济中占得先机,获得竞争优势
1)随着超市商品同质化愈加严重,生鲜商品的重要性逐步显现出来。生鲜经营最能体现差异化和个性化经营特点,它已成为超市的核心竞争力。荆州市的大润发、好邻居等超市实现“农超对接”后吸引了大批的顾客,带动了其营业额的增大。
2)“农超对接”使超市避免了商品定价权的争夺。“农超对接”剔除了繁杂的中间环节,降低了采购成本,使超市获得了定价自。荆州市“农超对接”超市的蔬菜销售价格平均比农贸市场低8%~12%。
3)超市通过“农超对接”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数据显示,荆州市的大润发、沃尔玛、中商、武商、中百、好邻居超市开展“农超对接”以来,超市生鲜商品的采购成本下降了20%以上,销量增长了50%~150%,有效提升了销售业绩,显著增加了超市的市场竞争力。例如,荆州市“农超对接”超市的大白菜采购价格只有过去的50%。
4)超市开展“农超对接”,树立了扶持农业、关注民生的良好形象。优秀的“农超对接”企业还可以获得荆州市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
1.2 产销对接使农产品销路有保障,农户收入明显增加
1)“农超对接”后,农产品不愁销路,且能获得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及合作超市的监督,收入明显增加。荆州市李埠镇的诚信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与荆州城区的好邻居超市签订了对接协议,合作社负责收购农民的蔬菜供货给超市,超市负责销售。诚信绿色蔬菜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进行了基地规模化连片种植,并为他们提前、产中、产后的一条龙服务。该镇农民每年种的萝卜、土豆直接供应给好邻居超市,每年纯收入2万元,比对接前年增收
2 000元。2010年大闸蟹供应商监利县利群农工贸有限公司通过与沃尔玛合作,将2 266.7 hm2淡水养殖基地作为其“农超对接”基地,带动了650户农户共2 500名农民受益,每年可为农户创产值约1亿元,带动农民增收1 000万元。
2)减少流通损失。鲜活农产品的流通损失大概是10%~15%,每个农户生鲜产品流通损失平均约100元,实行“农超对接”后能减少这部分损失,农民可相应获益。
1.3 消费者可以购买到新鲜、实惠的农产品
实行“农超对接”后,过去要24~48 h才能在超市上架的农产品,现在一般都能在12 h之内上架,快的在3 h左右就可以上架。消费者可以方便地买到公安、洪湖、李埠、太湖等地的生鲜和特色农产品。同时,这些农产品的价格也比农贸市场要低一些。
2 荆州市“农超对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原因分析
2.1 “农超对接”的规模小,对接存在障碍
截至2010年底,荆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发展到1 121个,可是真正实现了和超市对接的却只有52家。比如,沃尔玛购物广场是荆州市首批实行“农超对接”的试点超市之一,作为超市巨头,公司每天都必须为顾客提供品种繁多的鲜活农产品。然而,该超市的大部分农产品都来自外地,在荆州仅和监利县利群水产农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农超对接”,其主要原因是很多专业合作社无法达到他们的要求。以果蔬产品为例,沃尔玛对其产品基地的总面积有着很高的要求,对每一级别的果蔬规格也有精确的标准,他们要求同一区域品牌必须能提供系列产品。
目前,荆州各类农业专业合作社都普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带动辐射范围窄等问题,市场开拓能力十分有限。然而,零售巨头们的“门槛”却很高,这让荆州很多小型合作社转而与一些区域型超市合作。不过,小超市虽然采购量小,但要求的品种很多,这又让一些合作社犯了难,于是很多合作社还是只能选择将自己的果蔬产品卖给经销商。
此外,超市的诸如结算模式等因素也阻挡了一部分合作社。超市往往是先卖产品再结算,很多合作社农民就面临资金周转不灵的问题,他们很难适应超市的这种结算模式。
2.2 “农超对接”的品牌少,规模化程度低
虽然荆州市各大超市销售的蔬菜、禽蛋、鲜鱼、鲜肉、瓜果、大米等产品多产自本地,其中也有少数的酱油、豆瓣酱、鱼糕、盐蛋、皮蛋等一些加工食品出售,但是在沃尔玛、武商量贩、中百仓储、大润发等“农超对接”超市的货柜上仅有产于本地的福娃牌大米、洪湖莲子、荆州豆皮、得记食品、小胡鸭、金鲤鱼等少量深加工农产品。相对于货架上数万品种的加工食品而言,本地商品所占的比例很少。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3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荆州市本地的高附加值农产品少。荆州市农业以初级生产为主,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偏少,高附加值的农产品少。二是生鲜农副产品和深加工的农副产品进入超市门槛较高。首先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QS认证等相关认证。其次,在生产规模上,产品必须具备连续性和有组织性,货源能充分满足超市经营需要;在规格上,产品要达到标准化要求,大小、外表、内在品质大致相当;包装上,产品要注明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等内容;在运输上,物流运输工具要保障产品的新鲜和运输链的完善。三是由于长期以来荆州市农副产品生产者是散户经营,生产者的小农意识决定了他们比较看重眼前的利益。他们缺乏经营理念、品牌意识,在产品的发展和品牌的维护上缺乏长远眼光。农民在自然、自发的生产过程中,很难得到必要的指导、帮扶,导致其生产上无法形成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及制度化。
2.3 “农超对接”的跨度小,对接区域小
荆州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超对接”工作要向纵深发展,需要扩大农副产品的销售对接的范围,让荆州的农产品走向全国各大超市。然而,当前荆州市的“农超对接”局限于当地的超市,并没有发挥出农业大市、农业强市的优势。
荆州还是“中国淡水渔业第一市”,其水产养殖面积和产量连续15年位居全国市州之首,小龙虾、螃蟹、黄鳝、黄颡鱼、乌龟和甲鱼等五大名特优产品逐渐成为荆州水产的代名词。如今,笔架鱼肚、青莲乌龟、荆州鱼糕、清水河蟹等优质品牌产品相继走向市场。目前荆州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达到138个,面积12.5万hm2,获得无公害水产品标志品种280个,绿色食品标志品种6个。虽然,2010年10月荆州举办的淡水渔业展示交易会吸引了沃尔玛、上海华联、大润发等56家大型采购商参会,并签订了32个对接合作项目,但是,荆州市的水产品外向性对接比重还很低,荆州市政府和合作社还有进一步开拓市场的巨大空间。
“农超对接”跨度小主要是由于荆州市农产品品牌少、规模化程度低及营销人才不足等原因造成的。
3 荆州市“农超对接”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农超对接”模式在国外很流行,美国大约90%的农产品都是直接供应超市,日本大约是80%,欧洲大约是85%。国外农产品集中在几家大的农场主手里,所以超市可以直接实现农产品直供。然而国内农业以小而散的农户为个体,就需要通过“农超对接”的方式实现农户与零售商的对接。荆州市“农超对接”必须克服当前存在的问题,才可能获得可持续发展。
3.1 坚持“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和“超市+基地+农户”两种模式
现代农业需要集约化经营。“农超对接”本身就是农业现代化的一个表现,分散的小规模生产已经难以适应。因此,需要从制度上进行创新,通过制度变迁来获得更大的经济社会收益。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建立的农民合作组织,把小规模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促使土地流转集中,扩大生产规模,用现代化管理方式经营农业[3]。在具体的对接模式上,建议建立以下两种模式。
1)“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中,农产品价格由农户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农户与合作社签订合同,合作社又与超市签订合同,农产品由超市负责销售,不需要经过中介商贩,直接实现了合作社-农户-超市三方的产、供、销“无缝对接”。同时,在结算方式上,超市与合作社结账,合作社与农户结账,农户不需“零星散卖”农产品,收入直接进入农户账户。这样,超市依托顺畅的销售渠道,既有稳定高品质的农产品货源、达到稳定客源的目的,又能带动顾客消费其他类别商品,提高经济收入。
2)采取“超市+基地+农户”模式,进一步加大大型超市直采力度,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促进鲜活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和消费者的消费安全。“超市+基地+农户”产业链的形成,架起了超市与生鲜产品基地之间的桥梁,农民经营的生鲜产品能以最短的流程上到餐桌,农民的生鲜产品自然变得“好卖”。农民没有了销售的“烦恼”,将集中精力搞好标准化生产,生鲜产品的质量也得到提高。在这种良性循环中,农民的收入节节增高。生鲜产品直供店还可以在第一时间将农产品需求信息反馈给农户,使农户能够有的放矢地开展生产经营。
3.2 加快荆州市农产品品牌建设
1)鼓励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并主动申请农产品品牌,搞好品牌经营,为“农超对接”做好准备。
2)将现有的农产品品牌做好宣传,力争与国内大型超市多合作,进一步扩大荆州农产品“农超对接”的销售区域。
3.3 荆州市农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做大做强
荆州市的农业合作社普遍还不够大,生产的产品也不够全,因此当前与大型超市合作的还不多。荆州市的农业合作社只有进一步发展壮大,并且扩大产品种类,坚持高品质的标准化生产,才能吸引大型超市与其合作。农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后才能提高农产品加工和存储能力,才能减少农产品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
在尊重农民群众和合作社意愿的前提下,荆州市要积极探索农业合作社之间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做大做强一批合作社,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规模效益,切实做好对超市的均衡供应。同时,要重视合作社营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搞好市场开拓工作。
3.4 荆州市政府要提供更多的服务
1)多方搭建“农超对接”平台。市政府要更多地注重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权益的保障,特别需要从扶持合作社的角度,对合作社进行“农超对接”、聘请专门销售人才等经营活动提供更多机会,给予更多补贴,从而切实提高合作社闯市场的能力,实现合作社的健康、持续发展[4]。农业局、商务局等部门要通过组织各类农产品交易会、农业展会等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超市签订长期购销合同;积极利用产销旺季组织“农超对接”推广活动;引导有条件的超市开设“农超对接”产品销售专卖区或专卖柜台,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建设现代化的农产品冷链配送中心,是解“农超对接”困局的有效途径之一。建设高效的农产品冷链配送中心,重点是加强鲜活农产品冷藏冷冻设施投入,对部分鲜活农产品实行强制性冷链流通,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保障鲜活农产品质量。荆州市要积极扩大财政扶持规模,支持合作社储藏保鲜、物流配送能力建设,保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安全上市、均衡上市。
3)落实商务部、农业部2011年2月出台的“全面推进农超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超市降低合作社鲜活农产品进入超市的门槛,鼓励超市采取日结方式收购生鲜农产品,稳定对接关系。建议荆州市的各大超市简化进入超市的手续,减免进场费、货架费、滞销费。引导各超市把从供应链中减少的成本的10%~15%返利给农民。
参考文献:
[1] 韩长赋.推进“农超对接”促进“菜篮子”稳定发展[J].中国农民合作社,2011(1):9-10.
[2] 胡定寰.揭开“农超对接”的神秘面纱[J].农产品加工(创新版),2011(10):11-12.
关键词:分工协作;果业:产业化;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分工合作能够极大地推动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这一理论已被人类实践反复印证。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分工基础上的。虽然目前许多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但农业领域的市场化进程仍严重滞后.传统小农经济的分散经营模式仍在一些地方占据统治地位。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需要打破传统农业的封闭经营模式,通过推进农业领域的分工合作、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来改变落后的生产面貌。
一、马克思的分工协作思想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强调了协作与分工合作的重要性。他认为,许多人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或在不同但互相联系的生产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马克思指出,协作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提高社会劳动生产力:
(一)协作克服了个体生产者的能力局限。从社会经济发展对于人的能力需要而言,个体的人无论有多么能干,劳动能力总是有限的,不能胜任所有工种工序的需要。但当许多人在一起工作的时候,团体的劳动能力就会极大地增强,会克服个体劳动者的劳动局限。对此观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骑兵连做战为例进行说明。“一个骑兵连的进攻力量或一个步兵团的抵抗力量,与单个骑兵分散展开的进攻力量的总和或单个步兵分散展开的抵抗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差别:同样,单个劳动者的力量的机械总和,与许多人手同时共同完成同一不可分割的操作所发挥的社会力量有本质的差别。在这里,结合劳动的效果是个人劳动根本不可能达到的。”马克思认为,每个人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单靠个人的能力,不但劳动范围有限,劳动生产效率也很低。当个体的劳动主体事无巨细都要亲自完成时,不但完成的质量低下,也难以发挥个体的优势和专长。因此,分工合作。将众多的工序交给许多人去做,个体劳动者只从事专业化的某一环节,必将有效克服个体劳动者的劳动局限,使劳动者可以更加专注有效地投入到所从事的工作中去,劳动生产率会极大地提高。
(二)分工协作创造了一种全新、高水平的劳动生产力.马克思认为,相对于个人的劳动能力而言,多人的分工协作不但会摆脱个人的局限性,而且劳动者在分工合作环境中进行生产劳动的效率远比单独的劳动行为高得多。“这里的问题不仅是通过协作提高了个人生产力,而且是创造了一种生产力,这种生产力本身必然是集体力。…因为劳动过程是复杂的,只要有大量的人共同劳动,就可以把不同的操作分给不同的人,因而可以同时进行这些操作,这样就可以缩短制造总产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这种生产力是由协作本身产生的。劳动者在有计划地同别人共同工作中,摆脱了他的个人局限,并发挥出他的种属能力。……古代亚洲人、埃及人、伊特刺斯坎人等等的庞大建筑,显示了简单协作的巨大作用。”
从整体的角度看,不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具有多样性的特征,劳动者若连接起来,分工协作,可以创造一种全新的生产力,能够完成的工作具有无限可能性。今天人类一切惊人的文明成果,都是在全体人类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完成的,都不是少数人的努力可以达成的,分工协作本身刨造了高水平的劳动生产率。
二、马克思分工协作理论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
马克思分工协作的观点不但对当时工厂作业时代有重要意义,即使今天看,对于指导农业生产也具有积极意义。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生产有几千年的历史,但一直维系着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模式,这种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使农民不但要以有限的人力、物力、技术力量进行多工序的农业耕作,还要承担因自然灾害、市场变化带来的种种风险。这种农户独立完成农业作业多环节的模式已超过了农户能力可以承担的范围,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原因。
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农业本身是由多环节、多链条组成大的产业组织。比如,农业的产前链包括种苗培育、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产中环节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业减灾、农业金融、保险等服务部门的服务;农业产后链包括农产品的采摘、包装、销售、运输、加工等诸多环节。农业本身是一个庞大的产业体系,如此庞大的产业体系对于农业经营的要求非常高,已不足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可以满足的,解决的关键就是采用分工协作的方法,对于农业而言就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农业产业化就是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通过农户与农业合作社、大市场以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联合,采用农户+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多个环节从单个农户的经营活动中分离出去,农户只负责专业的生产环节,其余产业环节由合作社、专业化市场及农产品加工企业等部门完成,解决农户因为要独自承担农业诸多环节而产生的一系列难题,并通过产业组织整体作用的发挥极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正符合了马克思倡导的分工协作思想,代表了今天中国农业的发展方向。
三、推行农业产业化对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积极影响
通过推行农业产业化、通过农业内部的分工协作,可以在以下几方面大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
(一)在产前的生产资料生产和采购环节,可以降低个体农户采购生产资料的风险.农户进行农业生产之前首先要购买农业生产资料,然而由于农业生产资料的专业性,使得农户在鉴别生产资料的优劣方面非常弱势,常常出现购买假农资现象的发生,甚至导致部分地区农业绝收现象的发生。这种分散化的市场行为,也加重了一些农资企业的投机心理,无助于农资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此外,分散化的购买行为,也使得农户在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时的议价能力很低,无法获得具有性价比优势的生产资料。一些农户就采取购买低质低价生产资料的方法来降低经营成本,产生了经营中的许多问题,影响了农产品品质的提升。
而通过农户+合作社的方式将农户组织起来,由合作社统一进行生产资料的采购活动,就可以避免上述问题,不但合作社的议价能力极大提高,帮助农户降低成本,还能赢得生产厂商积极的售后服务,并且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激励及约束厂商形成规范化的经营行为,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商的经营素质。
(二)在产中阶段,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可以将长期以来农户自己需要承担的生产技术、资金等问题逐一解决
1、技术扶持。农业技术是农业生产的核心,只有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才有可能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目前,市场化的要求使得农户单凭经验及民间传授的方式无法生产出符合市场需要的产品,而文化知识水平普遍比较低的农户自己掌握先进种植技术的能力有限,通过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就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了保证农产品收购的货源质量,会通过向农户提供生产资料及产中的技术服务,保障生产品质。目前,汇源果汁、双汇火腿肠等许多农产品加工企业就采用了这样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农户有限的生产技术能力通过大公司的协助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在农户十合作社的组织模式中,合作社会统一聘请农业技术人员对农户进行专业指导,能够帮助农民更好地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品质。
2、资金帮助。农业生产周期长,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大量的生产投入。农业生产经营时常面临的自然灾害及市场风险决定了农业生产需要较高的投入,然而目前农户有限的资金是无法保证农业生产需要的。
农户获得资金最好的渠道是来自金融机构。但由于农户信贷能力弱,信贷活动分散,使得金融机构向农户提供信贷的动力往往不足。而通过将农户纳入农业合作社,会有效增强农户的信贷能力。第一,通过加入农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能力得到提高,还款能力提高,可增强信贷能力:第二,合作社的建立为金融机构进行农业信贷活动搭建了有效平台,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可以直接通过合作社进行,信贷对象信贷能力的评价及贷款的发放可以直接通过合作社的平台进行,进而实现对广大农户信贷的支持,同时也避免了金融机构与分散农户打交道产生的种种问题。
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公司依托自己强大的信贷优势,通过公司担保的方式为农户提供所需的贷款,也是有效解决农户资金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
3、农业产后环节生产力的解放。农业的产后环节涉及到农产品的包装、销售、加工、运输等问题,直接与农民的增收有关。然而,在传统的农业经营模式下,农户自己要承担上述职能,导致农产品产后环节的低效运行,需要有专业的机构来承担相应的职能,而无论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还是公司+农户的模式,都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在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里,由合作社统一组织农产品的采摘、分拣、包装,极大地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甚至还创立了自己的品牌,使得农产品的销售收益大幅度提高。合作社的整体销售,使其在收购时节的议价能力极大提高,有效保障了农户经济利益的实现,使农民不再为农产品卖难而伤脑筋。在公司+农户的模式中,大型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会收购与其签约农户的农产品,并进行加工,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无论何种方式,都可以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
总之,分散化的农业经营非常需要推行农业产业化的协作模式。这样可以克服单个农户经营的局限性,发挥产业化运作的力量,从而创造单个农户经营无法创造的奇迹。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率的关键所在,陕西苹果产业必须走产业化的道路。
四、陕西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及取得的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陕西果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全国果品生产大省、加工大省,目前陕西水果人均占有量236公斤,居全国第一,在全国水果业的位次跃升为第4位。果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对于地方财政及果农增收的贡献都十分明显。2006年陕西果业增加值达到84亿元,苹果基地县果业人均纯收入达到1,700元以上,占纯收入的75%左右。全省3,600万人口中,大约有1.000多万人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果品生产经营。目前,陕西果业产业化发展已初具规模。
(一)地方政府及中央部委大力支持陕西果业发展。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果业的发展,他们在全国带头成立了陕西省果业管理局,对果业经营实行统一管理。省政府还不断拿出专项资金对省级苹果示范园套袋和果园耕作机械实行补贴,对龙头企业实行贷款贴息、出口奖励等政策,培育了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二)优质生产基地初具规模。陕西非常重视对优质果业基地的建设。通过调整果品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扩大了果业优生区建设规模,加大了对果品产业链关键环节如良种繁育、苹果标准化示范园、出口基地的建设力度。以苹果为例,迄今陕西省基地县苹果面积达到82%,占其苹果总产量的88.4%。
(三)建立果业质量追溯体系。为了确保果品的质量,陕西一些地区的果业协会率先在全国对果品建立了“二维码”质量追溯体系,利用红外线识别器就可以查到苹果主人的照片、生产地址、产量,以及化肥使用情况等,实现了有效的质量保证。由于对该技术的引进,目前陕西铜川的公权苹果专业合作社获得了世界银行的1,600万元农业贷款,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给苹果领“身份证”的机构。
(四)实施苹果原产地保护政策,打造陕西苹果知名品牌。为保护陕西苹果的品牌,在国际国内市场树立陕西苹果的整体良好形象,陕西省政府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陕西苹果原产地保护,于2003年9月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获保护苹果面积达26.7万公顷,成为中国原产地产品保护范围最大的产品。
(5L)在果品营销方面,陕西着重全力打造果业营销产业链,推动果业产业化发展.目前,陕西果区兴起了建设果品贮藏库的热潮.全省果品贮藏能力达到260万吨,新增30万吨。为做大果业产业,陕西还在白水县组建了全国最大的苹果物流中心,统一品牌、标准、包装、价格、销售,大大整合了苹果基地的资源,使优质果的价格每公斤提高了3~5元,带动了农民增收。目前,该物流中心入股农户达到2万户,辐射渭南、铜川、延安三市15个果业基地县364万亩果园。
(六)不断扩大果业出口创汇能力。为帮果业做大做强,陕西不断扩大果业出口创汇能力,2006年陕西企业自营出口果品35.94万吨,创汇3.08亿美元,果品出口创汇占农产品出口创汇的81%。自2004年以来,陕西省果品的出口值在以每年1亿美元的速度增长。
(七)在产业组织上,陕西注重提高果农组织化程度.自2007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陕西积极加大组建果业合作社的步伐,已组建上百家果业合作社,并以各类农业合作组织为单位,对果品生产基地建管并重,指导果农严格执行基地生产标准,重视果园生产投入,使陕西果业在农业产业组织的带领下更加有序地发展。
虽然目前陕西果业产业化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说陕西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仍比较低,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分散化种植的问题仍比较严重;加入合作社的果农比例较少;许多合作社的规模小,资金有限,对农户的带领能力不足;优质果业的生产基地不能满足收购企业的需要,经常出现优质果源供应不足的情况;大多数果业的营销仍处于低
水平状态,没有发挥产业组织的效应;对果业的农业金融扶持不到位,等等。只有采取积极措施促进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
五、推进陕西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果农的产业化组织程度.农业生产责任制成功解决了果农生产积极性的问题,但无法解决个体果农与市场之间的矛盾。果农的分散经营必使其与统一的市场之间缺少必要的纽带,从生产资料、病虫防治、果园技术及产品销售等环节都缺乏科学指导和监督,生产成本加大、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难以克服生产的盲目性。因此,需要积极组织果农加入果业合作社,提高果农产业化组织程度。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加大对果农参加合作社的宣传及组建力度。目前.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地区合作社的建设仍是空白,需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向果农宣传有关合作社的理念,帮助果农组建并加入果业合作社;其次,要积极扶持果业合作社的工作。果业合作社的建立属于新生事物,许多合作社无论从经验、经费、人力等方面都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需要得到有关合作社人员培训及工作经验的扶持。政府部门应设立专职机构负责对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并邀请专业人士、企业代表、合作社活动有成功经验的人士进行经验传授及培训活动:再次.要加强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合作社工作开展初期,急需一定的启动资金,对于西部的合作社而言,通过农民入股筹集的资金是非常有限的,难以维持合作社的正常运营,需要有关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提供及时到位的资金扶持。目前,陕西省政府已拨出专款对合作社进行扶持,但由于资金有限。只能对少数合作社进行扶持,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二)要加强对果业合作社的整合力度.2007年我国第一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之后,陕西省已成立了上百家果业合作社,大部分都属于规模小、资源有限的合作社,难以有效带动果农致富。由于合作社规模小并分散,导致各合作社之间缺乏相互的合作,不利于陕西果业整体优势的发挥,需要有关部门整合合作社的力量,组建区域级或省级的合作社,将省内的果业资源统筹经营,将陕西果业作为一个统一形象向外打出,避免出现目前的各自为政、品牌遍地开花、恶性竞争严重,甚至贬低别人、抬高自己,使外地客商无所适从的现象。山东的苹果资源并没有陕西优越,之所以能够跑到陕西前头去,就是因为他们成功地通过省级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果茶站”扶持了全省的果业生产。目前陕西经济合作组织也不少,但缺乏一个类似于山东“果茶站”一样的在省内有权威和影响力的合作经济组织,这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加大对果业发展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随着果业产业化发展的日益加速,果农与外界联系沟通的程度不断提高。对于包括农村道路、通讯、宣传、商业服务等配套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急需得到政府及社会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积极改善果业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果业发展的外在环境。
(四)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通过大型龙头企业带动市场,带动生产基地,由龙头企业把产供销、果工农管到底,是农业产业化实现的另一种重要形式。各级政府要加大果品龙头企业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扶持力度,通过下拨专项资金,给企业提供无息、低息专项贷款、贴息贷款和税费减免等方式,对企业购买与果品贮藏、加工有关的关键设备、技术予以支持,并加大对龙头企业信息担保体系的建立工作,解决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难的问题,并对果品出口企业给予专项补贴,帮助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
关键词 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问题;对策;中国
中图分类号 F32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6)18-0301-02
Abstract Aiming at the problems of china tradition agriculture marketing organization,basic characteristics and experience on typical marketing mode of foreign developed countries were analyzed,and the countermeasures of using the foreign advanced experi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China′s new agriculture marketing system were put forward.
Key words new agricultural product marketing system;problem;countermeasures;China
1 国内传统农产品营销组织体系
我国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农产品流通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在微观层面上我国农产品营销渠道不完善,农产品营销交易效率较低。近几年来,由于各种原因,在我国不同地方不时均出现了农产品销售难、农民增收迟缓等现象,这表明我国农业发展障碍已经从生产领域转向了营销流通领域。
1.1 农产品营销定义和营销主体
农产品市场营销是指为满足大众生活需求的农产品生产交换活动。农产品营销主体是指在农产品产前、产中和产后开展经营活动的组织和个体。我国农产品营销主体包括农产品生产销售个体户、专门从事农产品经营的个体户及经济合作组织2类。兼顾农产品生产及销售的个体户在我国存在较广泛,专门从事农产品经营活动的个体户及经济合作组织主要为中介组织、批发零售商以及专卖企业等。
1.2 传统农产品营销组织及作用
农产品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需品,其保证人们的日常生活能够正常进行,农产品营销流通在此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1]。
1.2.1 专业市场销售。目前该营销模式在我国覆盖面较广,在全国各地都广泛存在,例如各地的菜篮子集团就是典型。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有数量多、规模大、销量高,同时专业市场销售主要以批量销售为主。该销售模式的优势是能够对市场反馈信息及时作出响应,同时根据当前的市场情况迅速采取响应措施,从而有效解决市场信息不畅、农产品储存运输障碍等问题[1-3]。
1.2.2 销售公司销售。我国经济在改革开放后得到了飞速发展,与此同时,农产品销售公司也逐步进入农产品销售环节当中,主要从事农产品从原产地的收购,以及后续的农产品加工、处理、包装、销售等。农产品销售公司大多采用收购合同协议的方式与农户进行交易,也有即时买卖交易。
1.2.3 合作组织销售。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及广泛应用,我国农业生产已经过渡到部分农产品过剩阶段,经济合作组织由此应运而生,主要解决农产品销售与价格收益等方面的问题。经济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属于风险共担和利益均沾的合作关系。农产品通过合作组织集中在一起,扩大农产品生产规模,便于在同买家谈判时赢取最大利益。
2 国内传统农产品营销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市场指导信息流通不畅
市场供需信息在引导农户的生产行为、调整生产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缺乏市场指导信息指引时,农户在进行生产品种选择时不具备针对性和计划性,而是依据以往的生产经验、生产习惯等方式来选择生产,或者是在市场波动较大时,根据市场上部分产品价格、畅销程度来进行盲目跟风生产,直接导致部分类型产品生产过剩、产品滞销乃至完全不能销售,例海南香蕉、山东白菜等,这给广大农户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4-6]。
2.2 欠缺风险分担机制
农产品生产具有生长周期长、生产惯性大的特点,在农产品生产、储存、销售等过程中都会遇到不确定风险。例如市场消费需求变更会导致农产品市场波动,给农产品经营带来风险。同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会对农产品种植或养殖带来致命打击。
2.3 交易手段落后
我国农产品传统的交易方式是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实物交易方式,没有充分利用互联网先进的网络技术;交易范围受限,仅在附近区域进行而不能够在较大范围内进行产品推广;工作效率不高,只能采取人员谈判等方式进行。与此同时,市场上大宗交易、订单式生产以及期货交易等交易方式较少,影响了交易效率。
2.4 交易中间环节多
传统农产品销售大多采用“农户―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的交易流通模式,一般情况下批发商还会呈现“一级批发商―二级批发商―三级批发商”乃至于更多环节,这直接导致了产品交易中间环节过多、交易成品过大、交易资源浪费等方面的问题,也导致了产品流通效率不高、市场指导信息反馈迟缓等方面的问题。
3 国外新型农产品营销组织体系的特点
发达国家在农产品营销方面有一定的经验与教训,主要有3种模式,即以日本为代表的东亚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北美模式和以法国为代表的欧盟模式。通过对这3种模式的分析总结可以发现,发达国家农产品销售共同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相对发达的农业合作组织
国外发达国家在农业营销体系中均有相对比较发达的农业合作组织,并农业营销中发挥重要作用。
日本农协是日本农民合作组织,主要从事与农业相关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向农民反馈市场指引信息,提供金融、生产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农协在调整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农产品信息收集和信息反馈,较好地服务了农产品生产和销售市场。
美国农业合作社在农产品营销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料表明早在1997年美国各类合作社组织就数量已达到3 800个。美国农场的规模相比较于其他国家更大,但由于大型销售公司规模更大、实力更强,因而仍感到势单力薄,从而农场主联合组成农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主要服务于农场主,构建起农场主与销售中间商、大型连锁超市之间的销售签约活动。
3.2 健全的基础配套设施
国外发达国家非常重视流通、冷库等与农产品销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以保障农产品的完好率,降低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中造成的农产品损失,提高经济效益。
日本为优化农产品销售过程、提高农产品营销率,建立了农产品加工厂、冷冻冷藏库、运输批发中心、专卖店市场等基础配套设施,严密的生产关系组织、完善的制度管理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存储、运输、销售等方面发挥了明显作用。
欧盟对农产品基础设施建设十分重视,对改善农产品生产、储存和加工等项目给予财政补贴与政策支持,积极进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为农产品流通提供了便利[4]。
3.3 信息化的农业销售方式
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产品销售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平台,积极采用现代营销手段开展农产品促销活动。
日本采用现代信息化技术进行农产品结算交易,能够迅速、准确地完成货款结算。而且日本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完善,能够快速地将市场供求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生产单位,形成一个完整的生产闭环,有效避免生产的盲目跟风。韩国农产品批发采用电子竞拍方式进行,在信息化网络平台上能够快速直接显示交易结果,在确保市场交易公平性的前提下提高交易效率。
美国采用工业营销策略进行农产品营销,在销售模式中,农产品与汽车、电脑、操作系统、手机等工业品一样,都能够采用现代销售理念进行促销,为开拓市场,美国采用灵活多样的包括广告、推广、公共关系及人员推销等多种方式在内的多种促销方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农产品促销体系[5]。
4 加强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的对策
我国农业生产实行,在耕地面积、生产规模上与上述发达国家情况差异较大,不能够直接按照国外现有的生产销售模式。但对先进经验充分分析将为我国建设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提供较好的启示和借鉴。
4.1 充分发挥合作组织的主体作用是促进农产品营销的基本前提
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实行家庭联产责任制,直接造成我国农业生产在规模上成为“世界上最小的农户”[6],其农产品销售方式也与之相应的是分散经营的模式,交易成本居高,农民增收困难。解决该问题的关键点在于建立起农业合作组织,集合分散农户到合作组织,形成有机销售整体。在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组织形式多样,我国可参照国外经验,建立起形式多样、适应国情的农业合作组织,团结分散生产单元力量,构建起农民与销售市场之间联系的桥梁,服务农产品生产销售,从而使之成为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中的一个环节。
4.2 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营销是加强农产品营销的有效方法
我国当前农产品销售主要还是采用传统营销一对一的营销模式,销售效率不高。在构建新型农产品营销体系过程中,可以充分参考美国采用工业品营销理念来开展农产品营销的经验,充分运用现代市场营销策略。同时发达国家农产品营销充分利用了先进互联网技术优势,提高农产品销售信息化,实现市场信息及时、准确、高效反馈,我国也可以充分利用网络灵活的特点,加强产品推广、信息、信息指导、商品促销等方面的建设。
4.3 提高基础设施和物流系统建设是加强农产品营销的基础保障
高水平的物流系统和基础设施对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基础设施的完善能够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损耗率,进而降低农产品的生产交易成本,有效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也为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供条件。在当前,我国的农产品基础设施配套还不够完善,信息和物流体系也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设施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在新的农产品营销体系中,应充分发挥好已有资源的效能,使之得到充分利用。
5 结语
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农产品营销方面有许多成功经验,研究总结其经验对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营销体系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然而,受农业生产条件、社会形态、基础建设等方面的限制,国外成功经验不能够直接照搬,必须要结合我国国情,创新性地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进而构建适合我国实际的营销体系。
6 参考文献
[1] 李季圣,李志荣.农产品营销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2:4-10.
[2] 李伟伟,任晓娜.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分析及建议[J].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学报,2008(3):39-40.
[3] 穆月英,等原浩三.日本的蔬菜水果流通及其赢利率的调查研究[J].世界农业,2012(2):31-34.
[4] 袁以星.上海“三农”决策咨询研究[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252-265.
纵向延伸型融合
纵向延伸型融合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加工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以广大农户为基础,以农业科技服务为手段,通过将农业再生产过程中的产前、产中、产后等诸多环节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农业产业系统,同时也是实现种养加、产供销、农工商纵向一体化经营。
以小型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纵向延伸型融合。可以由不同的新型经营主体来带动。即以小型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纵向延伸型融合可以分为龙头企业带动模式、合作组织带动模式和政府带动模式。由龙头企业所带动的产-加-销纵向融合模式指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这种模式对企业而言,相对稳定了产品生产规模,较好地缓解了标准化生产问题;对农户而言,大大缓解了农产品市场销售的风险问题。
由自发的合作组织所带动的产-加-销纵向融合。主要发生在农业和生产业的融合进程中,农业生产包括农资配送、喷洒农药和采摘等产前、产中、产后多种服务。由自发的合作组织所带动的产-加-销纵向融合发展成功与否取决于效率,而具体的效率取决于合作社内部的组织管理状况和外部环境的适生程度。由于组成农业合作社的各个农户农场有着各自的具体利益和行为,小农规模又细小,组织制度成本就很大,加之我国农民的合作传统和合作理念也远不如欧美农民,因此,这种制度成本就非常大。
由政府所带动的产-加-销纵向融合。一是政府组织专业市场带动的产-加-销纵向融合发展;二是地方政府有意识地推进地方品牌的发展,诸如“一村一品”和“一镇一品”等。在市场经济中,取决定性作用的是市场,因此,由政府所带动的产-加-销纵向融合发展模式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
以大规模土地流转为基础的农业纵向延伸型融合。指在由生产到加工销售的纵向融合的过程中,一般都伴随着“横向一体化”,即组织大规模土地流转。这种方式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出面,将农民的承包地租过来,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出租给其他的农业经营者;农业经营者再雇用农户进行生产经营。以大规模土地流转为基础的农业纵向延伸型融合主要的类型是“公司+租赁农场”的模式,这种模式使农产品交易内部化了,真正形成了小农与大市场的无缝对接,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商业化的现代农业生产,这种模式在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了企业和农民双方的欢迎。
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
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是通过拓展农业和农村功能,实现其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有机结合与互补,丰富科教、文化、艺术、参与、体验等内涵,形成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最重要的是农业和旅游业的融合。这种融合将农村自然风景、农民的生活方式、农业生产方式与旅游业结合,形成新的产业业态――旅游农业,也可称为休闲农业或观光农业。休闲农业按照其经营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个体农户型、合作社带动型和政府引导型。
个体农户型。主要是农家乐经营模式。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是近年来顺应城乡居民消费新趋势而发展起来的,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村新兴产业。“农家乐”作为休闲农业旅游的一种重要类型,是依托农村自然生态与环境资源、农村活动及农民生活资源,以原有乡村村落、民居建筑和乡村文化为载体,以农民家庭为基本接待单位,农民向城市现代人提供的一种回归自然从而获得身心放松、愉悦精神的休闲旅游方式,为城市游客提供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旅游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