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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28 17:01:1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对学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对学生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1篇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情况

本次学生听证会于年月日在校多媒体教室举行,会议邀请了学校领导,学生公寓业主,生管,住宿学生代表以及住宿的学生家长。

本次听证会由团委会副主任、学生公寓总生管主持召开,在会议正式开始后,对学生公寓的情况做了简短的介绍,整个听证会历时一个小时。

二、听证代表对学生公寓管理的意见

1、住宿学生对现有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意见、建议

2、住宿学生对待行的相关管理规定的意见、建议;

3、对学生宿舍管理的建议。

三、听证会评议情况及结论

本次听证会审议学生意见,就意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积极回应与会代表的现场提问,给出合理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和方法。

与会代表对学生的安全和卫生等情况表示关注,积极发言提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听证委员会对此做了现场回复:

1、严格学生作息制度:晚10:30熄灯不变,针对高三毕业班的学习要求,高三年段可以适当延后15分钟,但不准喧哗,影响他人作息。

2、请假手续应严格:由学生申请,并由督修老师认定,并请值班行政人员批准。

3、学生公寓卫生方面:对往公寓后窗扔垃圾的宿舍,制定严格措施惩罚,以维护公寓卫生,预防疾病滋生。

4、午休安排:午休时间原则可以洗衣服,但12:30以后不准洗衣服,以此保证学生有充分的休息,避免影响下午的学业。

5、公寓安全方面:下学期开始,男女生宿舍将隔离,并禁止男生去女生宿舍。

6、宿舍规定不准用明火,严禁点蚊香,建议用蚊帐。

在听证会结束后,与会代表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名,各代表均表示,听证会取得了良好效果,达成了有效的制度,希望学校多开展此类听证会,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2篇

当前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主要存在学生参与途径有待扩展,学生参与管理不够科学等方面的问题,对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消极影响。

(一)学生参与途径有待扩展

当前很多高校没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生参与学生管理途径,学生能够直接参与管理的方式和渠道较少,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直接影响了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及主动性。当前很多大学生会存在“被控制”和“被管理”的心理,没有给予学生更多的参与管理机会,学生对学生管理的制度不够了解。这些问题大大影响了高校学生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学生没有从心底接受管理制度,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途径有待扩展。

(二)学生参与管理不够科学

不同年级的学生对于事物的客观认识也会有所不同。高校中的学生由于没有接受过系统性的管理方式培训,学生的管理经验较为匮乏,管理能力有待提升,很多学生在参与学生管理的过程中,会造成决策的主观性和情感性,导致决策失误或者决策失衡,学生的统筹和计划能力明显存在一定的漏洞,不能够协调各方面的权益,一旦出现失误或者方式问题,可能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和争端,对高校校园的稳定、和谐将会带来不良的因素和消极的影响。

二、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具体策略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可以通过完善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制度,拓展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方式,保证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质量等方式开展。

(一)完善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制度

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需要具备良好的管理环境和制度的保证。高校需要结合学校自身的发展环境和未来发展要求,结合“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和现代教育观念以及适度参与性原则,不断完善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制度。在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制定之前,学校首先可以采取问卷调查、访谈以及网上投票或者调查等方式,丰富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和科学性,学校内的问卷调查能够使问卷调查更加全面,充分展现每一位学生的意见和见解。同时,在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学校可以邀请专家或者学者参与到制度制定的过程当中,并组织学生参与到制定的活动当中,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实效性。

(二)拓展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方式

很多学生由于找不到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方式,而出现消极的管理情绪。高校要注意扩展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方式和途径,确保学生能够真正参与到学生管理的过程当中。正如Northington所言:“为了使年轻人学主义的过程,学校必须给学生积极参与对他们有直接影响的决策[3]。”学校可以通过提供机会让学生对课程、教师以及学校的管理模式等进行评价的方式,实现“双向”的管理效果,在增进学生对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模式等了解的基础上,使学校也能够明确当前学生存在的主要思想问题和对学校未来发展的相关建议。另外,学校可以通过设置学生自主管理委员会的方式,使学生能够参与到学校的日常管理活动当中,使学生能够对学校中的礼仪服务、卫生情况、纪律保持等内容进行直接的参与和管理。同时,在一定制度制定的过程中,学校可以邀请一些学生代表参与到制度制定的过程中,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高校学生参与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结束语

第3篇

一、建立自主管理模式

1、拥有一套强有力的班委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班干部作为联系班主任和学生的桥梁,作为我的助手,他们工作能力的高低、工作方法的对错、在同学中的威信的高低,往往能够决定一个班级的精神风貌与风气。所以刚一开始接班,我就深入了解学生的各种资料,进行仔细研读,初步掌握那些学生学习好、那些学生工作能力强、那些学生比较活泼、那些学生比较腼腆,对学生的情况有一个大致的了解,当然这些了解只是侧面的。让学生进行自我介绍时对他们全面的了解,通过学生的自我介绍,对学生有了一个正面的了解。在这些基础上首先成立了临时班委会,实施2个星期后,在全体同学中竞选演讲――公开公议――投票选举――就职演说几个过程。班委会全体成员候选人必须做到(1)本着为班集体、全班同学服务的思想。(2)候选人必须竞争演说,提出施政方案。(3)全体同学投票选举,得票多者为胜者。

2、设立多种岗位,让学生主动参与班级管理,培养学生管理能力

班级中的大小组长、课代表自然应该设置,将班级公共事物的管理具体分解到每一个学生,与每一个学生的考核相挂钩。如设立学习互助岗有我班18位同学各自负责自己的互助小组、生活自理岗由我班杨群同学负责、文体活动岗体育委员和文艺委员负责、板报宣传岗有李文心负责、公共财物管理岗由离财物最近的同学负责等等,使学生在班级管理中能真正找到自己的位置,各展所长、各尽所能。这些岗位虽然小,他们可是班级管理的一个最小单元,在设立这些岗位之前与各个负责人进行交流,在工作中进行必要的指导。

3、以学校的“四项常规”为契机,实行“组长责任制”

参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做法创造出我们中队的“组长责任制”。在管理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每位组长在执行公务时严格遵守《六(4)星级评价》、《六(4)师生公约》。

二、用“道德长跑”让学生在思想上进行自我教育

1、周记

其一:周记是对自己和某个团体一周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所惑、所获的记录。思想、认识必须有一定的升华。其二:可直接与老师交流,这样老师可以及时捕捉学生的思想动态。其三:让学生的心灵有个释放的芳草地。也许你的一句鼓励话语,会使他压在心底的阴霾烟消云散,也许他在周记中给你出一个好点子,让你的班级管理如鱼得水。这样师生间以笔谈的方式进行交流,相互鼓励,多了一份理解、多了一份关爱。

2、及时捕捉各种小事,对他们进行反思性教育。如:庆元旦晚会时的垃圾如何处理。

三、建立一个竞争的机制,培养他们的竞争意识,在竞争中体会合作的能力,强化他们的外在行为

现在的社会一个特征就是竞争,为了增强他们的竞争意识和合作意识,将我们班级分成18个互助小组,组内同学在学习、生活、常规3个方面互帮互助,不让一人掉队,共同进步。小组实行捆绑式评价,让他们小组间展开竞争,(这里是指明争,绝非暗斗)好的同学间有竞争,中等生之间有竞争,后进生也不愿意拖小组的后腿,不甘落后,必然增加小组间的合作能力。就这样全班同学形成了“比、学、赶、超、帮”的互助风气。

四、建立一个自主管理的监督机制,引导学生自理、自治、自练、自强

1、设立意见箱或建议箱或班级管理信息箱

设立意见箱或建议箱或班级管理信息箱,其目的是广开言路,获得班级自主管理的综合信息,使其负责人接受监督。并不是所谓的“报复箱”

2、设立班级“合议庭”

根据我班高艳茹同学建议成立班级合议庭,其成员由高艳茹、李文文、值日班长、值日班主任组成的一个动态结构,合议庭成员的职责是负责处理班级一天中的违纪学生,并下发违纪书面通知单。合议庭应根据调查取证――对照本班的规章制度――做出处理意见――处理意见书面通知违纪人――违纪人签发对处理意见的意见(是否仲裁)――班主任签署意见。

3、设立班级违纪仲裁小组

班级违纪仲裁小组由常务班长、班主任、纪律委员、中队副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对合议庭小组成员对违纪学生处理意见的复议,其目的是维护违纪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班规的严肃性,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4、坚持对班干部和主要负责人民主评议制度

第4篇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概念

(一)法治的概念

法治在我国的发展,很长一段时间被误认为是“形式法治”。即在西方法文化“西学东渐”的过程中经过我国传统实用性思维的加工、处理,将西方法治思想中支撑其信仰存在的内在精神与理念予以删除,仅将其作为制度层面的法律予以保留。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意识到法治不仅包含“形式法治”,还包含实质法治。单纯的形式法治已经难以指导我国社会法治的进一步发展,有必要期待实质法治的实现。法治不同于人治,主要是指伴随社会民主化、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与完善,通过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途径对公权力予以控制,进而保障私权利最大程度实现的治理模式。

(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概念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这项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进一步改革、发展的主要动力,尤其是在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的今天,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试图通过对高校所享有的管理权予以限制,从而保障其享有的管理权能够有效运用,进而实现保护学生权益的最大化。即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主要是指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工作应当在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定、完善学校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从而实现学生管理过程的进一步规范,进而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学生的成长成才。

二、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高校学生的权利意识伴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不断深入而日益增强,尤其是近年来学生与高校争讼案例的不断增多,致使高校管理者开始思考原有治理过程中曾运用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以及管理方式等是否出现问题。尤其是在依法治校的影响下,高校学生更加关注自身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保护以及高校在治理过程中是否侵犯其切身利益,由此导致现阶段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

(一)相关立法的缺位

由于高等教育事业改革的不断发展,导致与之相对应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相关立法没有得到及时修订,并且在其规范中针对学生管理的条文也多以宣讲性为主,缺乏实际可操作性。例如,执法主体的模糊规定,往往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各主体之间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与此相关的部分上位法缺位,致使高校在学生管理过程中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大部分高校在学生管理的实践中,逐渐意识到推进学生事务管理法治化的重要性,从而积极制定与学生管理有关的规范。虽然新增“立法”从数量上颇为可观,但就其质量而言,还存在一定差距。首先,从内容上看,多体现为与其上位法冲突或者抵触的情形,从而致使规范本身丧失合法性。其次,从形式上看,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体系,主要体现为不同部门针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以致该具体规定无法具体适用或者难以操作执行。最后,从程序上看,多缺乏必要程序,例如制定规范时缺乏相关调研、论证以及征求意见等民主情形,从而导致此类规范一经推出便引发不良的社会影响。

(二)正当程序的缺失

高校学生管理的上述“立法”规定,多体现为“重实体,轻程序”,即不少高校在推进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进程中,因其对实体与程序的辩证关系缺乏正确理解,致使对正当程序的价值观念予以忽略,仅对关涉当事人实体权利的部分予以明确规定。实践中,程序规定的缺位以及未对程序予以合理关注,导致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管理者不按程序办事,多体现为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即管理者所应依据的程序多因人、因事、因时而被恣意改变。此种情形对于学生而言,因未明确规定其参与、监督以及救济等方面的程序权利,导致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权力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和制约,从而导致实体正义无法得到实现。正当法律程序的缺失影响并阻碍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实现进程,主要体现于在学生管理过程中往往将学生作为客体,而常常将自己置于主体地位,且多采取以命令或者告知的方式进行管理。例如,学生受处分多表现为一般的告知,往往缺乏听取申辩、举行听证等有效民主管理的方式。

(三)权利救济的不足

现阶段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体现于学生权利救济渠道的进一步畅通,主要指在高校学生管理纠纷发生后包括学生提出申诉、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在内的一般救济途径的行使均存在一定的阻碍。例如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部分高校的规章制度均对申诉制度做出了规定,但因其规定本身不明确、缺乏不可操作性,在难以保障申诉公正、合理的情形下,致使这一机制往往处于闲置状态。而民事诉讼本应作为学生实现权利救济的主要途径,但却受民事诉讼法只调整处理平等主体之间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受案范围的规制,将学生管理过程中涉及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以外的部分纠纷未在民事诉讼法中予以规定。即对于这部分案件提起的民事诉讼,法院一般会裁定不予受理。其中,这类案件的典型如学生诉高校未授予其学位的案件,致使各地法院在法律尚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多作为行政诉讼予以处理,但仍有一部分案件被法院以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不予受理。具体而言,以上三种权利救济方式未充分发挥其效用,若仅仅通过此三种方式也难以充分解决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不断出现的纠纷,并且学生权利救济问题未得到充分解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进程。

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完善

针对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以上问题,管理人员应当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的理念,通过采取健全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建构正当管理程序以及完善相应的权利救济机制等方式,真正实现我国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完善。

(一)健全管理法律体系

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主要是指建立新的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以及建立完善的高校内部管理制度。首先,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在高校内部主要体现为依法治校,即其所依之法并未完全覆盖高校学生管理的全部内容,应在结合我国立法现状的基础上针对类似于考试作弊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同时应当建立与《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相适应的程序性立法,使其上述法律中明显体现为宣讲性的条文具有具体运行、操作的可能性。其次,针对颁布较早、修订次数少或者尚未修订过的《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而言,立法不仅表现为严重滞后于当今社会的发展,还表现为背离了原有的立法初衷、立法目的以及立法理念。现阶段为了贯彻依法治校的进一步推进,应在服务学生以及维护学生权益相关理念的指导下加大对相关立法的修订与完善。最后,健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也是高校学生管理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即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作为高校内部的“法”在具体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民主性原则。合法性原则主要体现于高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应违背宪法、法律的规定,且应当在现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制下,结合本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制度。合理性原则主要是指高校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公平、公正,合乎情理,不能仅因学生上课偶尔低声说话、迟到或者早退等情形就给予学生严重警告或者留校察看等处分。民主性原则是指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仅要考虑听取高校学生管理者的意见和建议,还要考虑征求在管理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且被管理的广大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致使制定的规章制度更加符合实际,进而保障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更容易得到广大学生认同。

(二)建构正当管理程序

正当法律程序深受自然正义观念的影响,最早提出于英国的《自由大》,其后在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得到进一步发展。将正当法律程序运用到高校学生管理过程中,不仅体现为有利于解决高校学生管理纠纷、促进高校学生之间权利的实现,还体现于在实现管理者之间权力制衡的基础上规范双方基本权利。在依法治校下的高校管理过程中,还应当加强管理者的程序意识,即应当将正当法律程序的理念渗透到学生管理的各个方面,主要包括实体正义的实现以及保障实体正义实现的程序正义也应当予以实现。在实现学生管理实体正义的过程中,应更加注重强调学生应当享有的程序性权利,例如享有针对处分的申辩、听证等权利。建构正当管理程序有利于保障学生管理活动严格依照既定的正当法律程序运行,从而实现处理过程的公正、公开、公平,进而实现学生权益保护的最大化。

第5篇

一、阿尔伯塔大学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途径、内容和特点

(一)阿尔伯塔大学学生参与学校决策的途径与内容阿尔伯塔大学采取两院制的管理模式,其决策机构由董事会和教师联合总会共同组成。

1.董事会中的学生参与。阿尔伯塔大学的董事会主要负责学校资产、收入、支出、各类行政事务的管理和监督。董事会还握有学校内部的人事任免权,各学院的系主任、所有的教师、行政工作人员、后勤管理人员都是由董事会任命的。董事会共有21名委员组成,其中包括3名学生代表①。学生委员作为代表全校学生共同利益的发言人参与决策,有力地保障了学生权利不被侵犯,也从被管理者的角度提出意见,与董事会其他委员一道为学校的发展进行尽可能正确的决策。阿尔伯塔大学董事会下辖七个专门领域的常委会,协助董事会完成工作。专门委员会主席一般由董事会直接指派,而副主席则由委员会内部选举产生。七个常设委员会分别是:教育事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人力资源和薪资委员会、社会和政府关系委员会、投资委员会、财政和资产委员会、安全卫生和环境委员会。七个专门委员会中,三个委员会有学生代表参与。教育事务委员会。教育事务委员会主要从事大学宏观事务的组织、执行、评估和决定,例如研究教师联合会送来的提案、制定大学发展规划、研究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审查和批准相关的学术成果、政策规划等。教育委员会作为董事会设立的常设机构之一,管理与学校教育教学相关的各项工作。教育事务委员会共有9名委员组成,其中学生社团成员1名①。把学生代表引入这个机构,不仅可以更好地帮助学生理解学校制定的教学目标,也可以在各项教学目标制定时获得来自学生最直接的反馈,使教学目标更加切合实际。学生代表以如此高的身份地位参与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在高校管理实践中是很少见的,这也使得加拿大教育“以人为本”的理念得到充分体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学校教学管理目标的实现。财政和资产委员会。财政和资产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与大学的财政、资产相关的事务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财政与资产委员会共有9名委员组成,其中有1名学生代表①。学生代表很少具有专门的知识,所以在学校财政、资产相关的管理问题上很少有独到的意见,更多的是旁听参与。但学生代表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给了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方面更多的压力,他们要在制定政策时更多地考虑到学生利益,因为在市场经济的视角下,学生是学校最大的消费者。学生代表的存在,也有其监督意义的表达,为学校的财政、资产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更多的保障。安全、卫生和环境委员会。安全、卫生和环境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和决定与大学环境保护、大学社区卫生和公共安全相关的管理事务,主要包括:保证影响环境、卫生、安全的相关的法规;批准、操作和加强以上相关大学政策和法律标准;在与大学相关的环境、卫生、安全的事务上与政府和其他部门合作、互助等①。安全、卫生和环境委员会也是由9位成员组成,其中2名学生成员。安全、卫生与环境是与大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这几方面的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学生的学习生活。大学生作为高校的消费者,不仅要求有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水平,更要求有良好的安全、卫生与环境保障。大学生代表加入到委员会中,可以从实际出发,提出与安全、卫生、环境管理切实需求紧密结合的管理意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最大化的保障学生的利益不被侵犯,也可以提高相应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促进管理目标的达成。

2.教师联合总会中的学生参与。教师联合总会主要负责学校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学术研究计划等相关教学目标的管理,以及考试安排、学位授予、听取和处理学生投诉、奖学金颁发等相关的日常教学工作的管理,也可以在教授任命、校园建设、宿舍食堂管理规章制定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教授联合总会共有155名成员,其中学生成员55名①。虽然教师联合总会的名称使人误以为这是一个由教师共同组成的维护教师相关利益的组织,但其实不然,学生代表在教师联合总会中占三分之一的席位,他们是联合总会中代表一方利益最为庞大的集体。在教师联合总会中学生代表的地位与教师是平等的,这就意味着学生可以参与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并且这种参与是有力的、深入的,在好多方面学生代表的意见会左右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与办法的形成。学生与教师一同在教师联合总会的管理领导下,为教学目标的达成贡献力量。教师联合总会同样下设多个常设委员会,其中学生代表参与的有三个。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共有16名委员组成,其中有4名学生委员,委员会主席由分管学术的副校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为所有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优化教育服务,在学术相关事务上提出管理意见,在学校的学术建设方面给出议案、可以在其他任何有关学校的管理工作领域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另外,学术委员会还在新设专业、部门名称变更、本科与研究生专业建设等方面拥有决定权①。学生代表参与学术委员会,使学生在争取学习环境优化方面占据主动,他们可以要求学校在学生学术研究上给予更多的支持,而这样的支持在之前往往是更多的给予教师。另外,学生参与学校的学术管理工作也使得学生必须投入更多的精力到学术事务中去,必须有一定的了解才可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学术标准委员会。学术标准委员会组成人数并不确定,委员会的成员大多由其他委员会推举产生,也有分管学术副校长委任的成员,但学生代表的人数基本是确定的,一般由分管学术的学生会副主席、一名由教师联合总会选举产生的本科生,共两名学生代表参与管理。学术标准委员会主要负责:在学生的录取、转系、学术目标制定、其他影响学生一般性录取政策以及成绩评定政策的制定等方面提供建议和推荐①。学生代表有其自身知识储备的局限性,所以在某些专业领域学生代表并不具备专业的管理知识。学生代表参与学术标准委员会更多的时候是旁听参与,提出学生的意见,这种参与更多的是体现对学生意见的尊重。学习环境委员会。学习环境委员会主要负责:教学质量的保障与提升、提供大学社区作为一个整体的信息资源、审查监控大学的教学和学术计划、促进教学合作项目等。该委员会共有11名委员,其中学生委员1名。学生的参与也主要是浅层的参与,主要为学生在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中提供表达意见的途径①。

(二)阿尔伯塔大学学生参与学校咨询、监督的途径与内容

1.评议会中的学生参与。阿尔伯塔大学的评议会共有30名经选举产生的委员,分别代表各附属学院以及与大学利益相关的地区组织,其中学生代表5名。评议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大学与公众的沟通。阿尔伯塔大学一直都认为社会是大学存在的基础,与外界的不断联系是大学提高效率的关键。社会通过评议会把意见传达给大学,而大学也通过评议会传递信息①。学生参与评议会的管理工作是有其现实基础的,学生是构成大学的主体部分之一,同时学生也是来自于不同地域,他们本身就携带着大量的信息,也是学校获取外界信息的自然渠道。通过学生参与评议会,可以更多地获得社会的支持,使学校的管理意图更好地与社会需求结合,为学校管理目标的制定与达成提供保障。

2.校友会中的学生参与。阿尔伯塔大学特别看重学校校友会的发展,把校友会视为学校精神的传播者与延续者。校友会因其组成成员与机构作用的特殊性,更多地是由学生代表来进行管理的,学生代表与校友会的成员本身就有一种亲密感,可以更为顺畅的进行管理工作。学生管理校友会的同时,也给他们与学校优秀毕业生接触的机会,对学生学校学习结束后的生活会有很大帮助。

(三)阿尔伯塔大学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特点

1.学生地位受到高度重视,参与管理等级高。阿尔伯塔大学把学生管理引入学校的最高管理机构,在董事会中有3名学生代表,他们的存在不仅有其现实的管理作用,同样也有很深的象征意义。学生存在于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这本身就是对学生地位的无比尊重,同样也象征学校最高的管理权力是民主的、是与现实情况紧密联系的。学生参与到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中去,使得学生自尊心受到极大满足,也使得学生对学校的认同感得到加强,学生会从学校的长远发展来看待学校的管理政策与制度,在自觉维护与遵守的同时也为它的发展提供自己的帮助。学生参与学校的高层管理,使得学校的发展目标与学生个人的发展目标有了结合点,双方共同努力,为实现各自的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2.学生管理内容十分丰富,参与管理层级多。阿尔伯塔大学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内容十分广泛,从学校的宏观发展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再到后勤生活保障都有学生管理者的身影。他们的参与不仅为学校的管理工作提供了充满活力的力量,也使学校的管理工作不断吸收切实有意义的建议,工作变得更加顺畅。多层级的参与也形成学生管理参与的连续性,使学生管理的作用得以最大的发挥,为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意义和局限性

(一)积极意义

1.有利于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参与者对其影响最大。教学过程中的最直接参与者不外乎两个主体,一是教师,二是学生。传统的管理体制下,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这种简单生硬的关系容易造成二者权利义务的对立,从而导致教学质量下降。把学生作为管理者之一的角色引入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学生可以有权利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做出评价,教师教学过程就有了动态的监督;同时,学生可以根据同学们的意见和自己的看法对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提出建议,这都是学校教学质量提高的有力保障。

2.有利于学校日常管理目标的达成。学校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而琐碎的工作,学校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能力是有限的,管理工作往往会在细小方面变得薄弱、甚至被管理者忽略掉。这些方面作为学校整体来看是无足轻重的,而对于学生来看却是十分重要的。当学生的诉求得不到应有的重视与解决时,被管理者就会与管理者形成对立,就会阻碍管理目标的达成。把学校内人数最多、作为主要管理对象的学生作为管理者吸纳到学校日常管理的体系里来,可以大大减轻学校专业管理人员的负担,使许多管理方面的细小问题得以被发现并得到应有的重视与解决,学校更多的管理决策能够被学生及其同学所理解和认同,减少管理工作中的矛盾,保障各方面的利益,管理工作变得更加高效,保证了管理目标的达成。

3.有利于学生权益的保障。在市场经济的观念下,学生是作为消费者来参与学校运作的,消费者处于被管理者的角色。这就使得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变得敏感,消费者权益存在被侵犯的风险。这就要求消费者必须有合适的途径能够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犯,当然,直接参与就成为最为高效而且有力的保护办法。所以,从学生作为消费者来保护自己权益的角度来看,学生参与学校的管理是必需的。

(二)局限性

1.学生自身的局限性。学生作为学校的主要构成部分,被管理的地位实际上是由其自身条件决定的。首先,学生与老师、学校专门管理人员相比,在知识储备、管理经验以及自身能力上都有很大差距。虽然他们可以热情积极地参与学校管理事务,可是自身的缺陷也导致这种管理参与存在风险。其次,学生在学校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习得更多的有利于今后发展的知识储备,这本身就需要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而在参与学校管理工作时,必然也要付出时间与精力,这就使得学生在二者取舍间难以平衡,影响学生的学习生活。最后,学生在学校中更多的时候是被管理者的角色,而参与学校的管理在主观意识上给学生造成了一定的角色混乱,使得其在接受管理时的角色转换困难。当管理意见与自己的意见相悖时,变得更加难以管理,甚至滥用手中的管理权力,组织更多的学生与学校进行对抗,使学校的管理目标难以达成。

2.学生民主有其特殊性。在追求民主的同时,需要牺牲部分效率来作为代价。学生民主更是如此。一所学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甚至是世界各地,拥有不同背景、不同信仰、不同观念、甚至是不同理想,所以统一学生的管理观念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把这种管理理念合理地导入学校管理决策中去,这就对学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学生在课程的计划、实施和评价方面享有与教师平等的权力的话,他们就有可能成功地降低他们自己的学位质量。学生的行动和能力由别人来指导和评价,如果他们想直接参与这个指导和评价的过程,那么必然会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1]。所以,学生民主在学校管理过程中也是一把双刃剑,合理的引导运用,会使得学校管理顺畅,相反,就会导致学校发展的停滞甚至是倒退。

3.学生在校时间的特殊性。在学校各类管理参与者中,学生的在校时间却是最为短暂的。学生往往是一所大学管理工作中的一群过客,只是在较为短暂的时间里参与到学校的发展中来。这就使得学生在参与学校管理时的目光不会有学校专门管理者与长期管理者那样远大,他们往往更多注重当下学生利益,这就使得他们的管理意见可能只具备一时的合理性,而对学校的长期发展没有益处。学生作为学校管理者之一,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学校的管理权力,这就使得权力使用时可能存在随意性,对学校的长远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三、对我国高校管理的启示

(一)合理借鉴加拿大高等教育管理理念加拿大高等教育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以市场为导向”等管理理念。把学生作为学校工作的根本,注重学生权利的保护,合理引导学生诉求,学校的相关政策制定、管理运行都以学生为中心,把学校的发展和学生个人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合理保护学生作为学校消费者的权益,由学生的需要制定学校的发展策略,吸引学生作为管理者进行合理管理决策。这对于我国高校管理具有学习和借鉴的价值。

(二)为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提供制度支持对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方式、权限范围、内容进行立法,为大学生合理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依据。加拿大多个地区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学校的某些主要管理机构中必须有相应数量的学生代表,这不仅强化了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必须性,也为大学生如何参与学校管理提供了必要依据,避免把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流于形式。目前,我国大多高校的大学生的确参与到学校的管理工作中去,可是没有制度依据,学校往往只容许学生参与无关紧要的琐碎的日常管理工作,而学校发展等核心管理领域,仍然没有学生参与。

(三)合理确定大学生参与高校管理的内容和范围高校管理工作的内容很多,有哪些内容是大学生应该参与的?陶行知对学生自治和参与的范围提出了几个标准:一是以学生应该负责的事体为限,学生愿意负责又能够负责的事体,均可列入其中;反之,亦然。二是事体之愈要观察周到的,愈宜学生共同负责。三是事体参与的人愈普及的,愈宜学生共同负责,共同自治。四是依据以上三种标准而制定学生参与的范围时,还须考虑学生的年龄程度经验。

在我国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学生应在以下三方面参与学校管理。

第一,行政管理工作方面,目前把学生代表引入学校的最高管理机构还不现实,但在有关学校办学宗旨的确立、发展规划的制定、规章制度的改革等重要事务管理中,尽可能地让学生参与,不仅体现了学校对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视,突显大学生在学校的主体地位;同样也利于学校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激发大学生的积极性与热情。

第二,教学管理工作方面。教学工作的优劣往往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成果的优劣,作为教学工作的主体对象,学生参与教学工作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需的。学生的参与可以监督与评价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态度、方法、效果,可以为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提供方便,也使学生更加积极热情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效率。

第6篇

关键词:高职;学生管理制度;认识度;认同度

作者简介:顾艳梅(1979-),浙江杭州人,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教育经济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7518(2012)05-0085-03

规章制度的建立,只是完成了制度管理的第一步,下一步的关键在于制度实施。尽管很多高职院校制订了方方面面的学生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度的出发点是规范校方运作,管住学生,注重的是制度的管理功能,加上部分制度本身存在的不合法、不科学、缺乏可操作性等因素,使制度实施中存在诸多问题,在问卷调查中就反映了几个比较突出问题。

一、对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认识

学生管理制度运行是否合理并没有一定的评判标准,但对管理制度的认识却成为影响制度实施的关键因素,因此这里主要根据对学生、教师及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访谈所获取的信息,分析在学生管理制度认识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较低

要让学生遵守现行的学生管理制度,必须使他们知晓制度价值,并对现有制度内容有清晰认知。然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部分学生对其并没有清晰的认知,他们认为这只是摆设,真正用到的时间很少,所以都没把它当回事。当被问及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的途径时,被调查的学生能举出的方式基本上都是“通过学校发放的学生管理手册”和“老师直接宣布”,说明大部分学生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的途径都比较单一,学校也较少组织学生学习和讨论,学生直接参与管理制度的制订比例较低。

(二)教师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并不一致

除了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对象以外,教师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主要因素对制度本身及执行情况的认识也相当重要。从访谈的情况看,对现有的学生管理制度,逾60%的教师认为目前的规章制度基本健全,够用;但认为不健全和没有管理制度的教师也占到调查总数的40%。同时,大部分教师认为本校学生管理制度“落实得很好”或“基本落实”。说明大部分教师认为学生管理制度在各校实施过程中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然而仍有20%左右对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并不乐观。

(三)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管理制度的理解有失偏颇

通过对学生工作负责人访谈可以看出,管理者认为学生管理制度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作为一种手段对学生的行为实行规范管理,其自身也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做出合乎理性的判断,因此从管理制度的提出、制订、实施以及变更都由管理者完成。而且出于校方的担忧思想,在制订和实施学生管理制度时与学生沟通较少,也缺乏有力的监管机制,多数学校采用加强监管、严格管理等措施保证制度的切实推行,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同样是一个学生管理制度,为什么不同的调查对象对它的认识和了解却不一致呢?

第一,各高职院校普遍比较注重制度的表面宣传,希望透过宣传成为指导学生行为的规范,使学生管理有章可循,照章办事,而通常使学生了解管理制度的途径也大多是“通过学校发放的学生管理手册”和“老师直接宣布”这些单一的途径公布相关制度,从访谈的情况看,大部分学生并没有对其产生清晰的认知,“比较清楚”和“十分清楚的”现有学生管理制度的仅占调查学生总数的约1/3,说明这种制度宣传方式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

第二,从访谈的情况看,学生认为很多制度对他们而言只是“摆设”,认为制度具有消极作用,是“学校约束学生的手段”,造成学生更加不愿意主动认识和了解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学生管理制度。

第三,从学生访谈情况来看,有2/3的被调查学生并不清楚制度制订过程,因此大大削弱了学生对管理制度的认知程度。而有着丰富学生经验的教师直接参与和了解制度制订和实施的途径也很少,因此,造成教师对管理制度的认识也并不一致。

第四,学生工作管理者对学生管理制度的理解不够全面的原因是他们只看到管理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功能,忽略了它的激励功能,由于害怕学生过多的参与带来的是争吵,而不愿意学生参与制度制订和实施之中。同时也认为自身有能力,所以以“包办”的形式来垄断制度变更。

二、对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认同

学生管理制度要想真正发挥功效,落实到位的话,不仅需要教师和学生了解管理制度,还需要认同管理制度。但是调查中我们发现在被调查的五所高职院校中教师和学生对学生管理制度的认同度并不十分理想。

(一)学生认为学生管理制度没有充分照顾他们的情感取向。学生对管理制度的情感取向影响制度实施效果和其参与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大部分被调查的学生表达了他们总体满意的态度,但也有超过1/3的学生对现有的学生管理制度不认同。主要情况是:认为条例太多了,限制自我发展,如几所高职院校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中都规定了学业成绩所占的比例,学生认为过度强调理论课程的重要性,不够重视实践课程,不符合高职学生培养模式的要求等等,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很多制度基本上是名存实亡,降低了管理制度的实效性等等,还有部分学生表达了他们不认同管理制度的原因是学生很少知道有表达不同意见的渠道,学校也较少考虑到学生提出的制度改进措施。

(二)教师认为学生管理制度实施的效果不够突出。作为学校中与学生关系最密切的教师而言,他们能运用对学生直接、深切的了解,以及自身专业判断能力,直接参与学生管理制度的制定或提供修改建议,但实际上大多数高职专业教师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往往只会关注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的事情,对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很少留意;而管理者在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的提出、制订、实施过程中很少或没有咨询教师的意见,导致辛苦制订的学生管理制度老师不十分了解,使用频率不高,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第一,学生管理制度内容的更新速度快,但过程没有征求学生和老师的意见,存在不合理规定,学生认可度不高。调查的五所高职院校均是参照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订本校的学生管理制度,出台的速度很快,但过程比较匆忙,这种状态大大消减了学生对制度的认同度,致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没能很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学生难以形成制订规章制度的主人公意识。如某高职院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异性宿舍;不允许任何外来人员在学生宿舍留宿;亲友来访,须经宿舍管理人员查验个人有效证件后在指定地点会面。”男女同学、朋友串门聊天其实很普遍,这种“一刀切”的禁令让许多学生感到不满;关于亲友来访的规定学生也认为并不合理。

第二,学生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通常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当出现这种情况,部分高职院校往往通过加强制度执行的方式来改变局面。采取最多的方式就是进行思想教育和加强监管、严格管理等,但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思想教育,对学生自身的特点而言,比较势单力薄;加强监督、严格管理,但总是难阻“风险偏好者”[1]。因此,对于学生而言,贯穿着这种方式的学生管理制度难以得到学生的认同。

第三,就学校管理而言,我们常常提出“以人为本”的思想,然而真正落实到具体制度制订中,我们往往又会忽略学生这些“人”。些制度往往带有目的性的叙述,例如在某高职院校的《学分制实施细则》,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学生考试作弊行为处理规定》,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强化学生管理,制订本办法”;《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条例》,目的是“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结合实际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估,体现高校教育和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特制订本办法”等等,无一例外地都是为了贯彻上级指示,重点要维护学校教学需要而制订的。这恰恰是目前学生管理制度本身定位上的重大偏差,因此,学生对这些近似转发上级指示的条条框框并不认同。

三、提高学生管理制度认识度和认同度的建议

各高职院校应依据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精神,总结学生管理制度实施中存在的认识度和认同度问题,推动学生管理部门、教师以及学生之间的合作,提高学生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一)采取讨论、宣讲、组织活动等形式,提高学生对规章制度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很多学生在刚进校时对具体的学生管理制度并不了解,往往到了违反管理制度的时候才后悔不已。由此可见,学生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学习是一件长期工作,它必须贯穿于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同时要注意把握好阶段性,按照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对学生实施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如对刚入学的新生,学校可以通过讲座、班会等宣传方式,安排专门的校规校纪教育,让学生明确自己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对于日常的学生管理,可以通过系列板报的方式加强政策宣传,每个月的主题班会,组织违纪学生参加校规、校纪培训班等方法,将管理制度教育贯穿于每个学生在校的全过程,使学生事事有规范,处处有规矩,增强自觉遵章守纪的意识和能力。

(二)采取集中讲座、学习、讨论等形式,让教师更深刻,更清晰地了解学生管理制度,热情投入到学习、宣传学生管理制度的队伍中,自觉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学生管理制度。使教师意识到只有落实、抓好学生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进行教学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即使是多年来一直执行的管理制度,也要进行充分的宣讲和教育,增大师生对制度的认同度,以提高实施中的实效性。

(三)注重提高学生在管理制度制订中的参与度。学生管理工作者应当承担的是引路人或障碍扫除者的责任,学生才是管理制度制订的主体。教育自由意味着教育必须提供必要的条件和限制,以保证没有任何外在的权威强迫教育者朝某个规定好的目标前进。只有这样,个人才能摆脱外在设置的障碍,同时教育必须提供条件和引导,以促使个人摆脱内在障碍(如虚假意识、内在压抑、自我蒙蔽等),这两方面都会破坏精神的自我创造[2]。所以学校应该主动提供学生参与制度制订的途径和机会,提高学生的参与度。

(四)学生工作管理者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应重视制度的激励和引导功能。开辟途径让学生和教师参与制度制订和实施,广开言路,聆听学生建议,加强相互沟通,接受大家的监督。第一,学生工作管理者应定期组织或参与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信息反馈制度是师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举措,通过座谈,可以及时了解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状况,了解学生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做出管理制度的修正。第二,学生管理制度要改变给人以“管”和“罚”为手段的印象,在各高职院校财政许可的情况下,根据高职教育培养模式的特殊性,开设各种专业技能大赛,科技比赛,鼓励学生参加校外多种实训比赛,通过国家认可的各类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考试等等,都可以获得专项奖学金,充分体现以生为本,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的精神。相信长期坚持下去,一定能改变教师和学生对管理制度的观感,重塑信心和认同感。管理制度也能切实起到桥梁沟通作用,有力的促进教学管理活动进一步完善。

(五)改善教育管理方式。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没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学生工作者应当使用柔性管理的模式,注重运用说服教育、关心体贴、心理沟通等多样的管理方式,让硬性的管理变成人性的服务,做好管理者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协调和疏导工作,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环,让学生从多个侧面了解学生管理制度,从而得到学生的认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六)在制度制订和实施层面上,要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如果学校把自己视为与学生平等的民事主体,注重尊重,维护学生的权利;如果学校身体力行维护法制的尊严,严格依法办事,追求公平正义,那么体现出的是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文精神,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乃至成长发展,所起到的将是说教难以达到的深层次的熏陶作用[3]。然而,目前高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总的特征是抽象、笼统、粗糙,学生管理制度充斥着“不准”、“不得”、“严禁”、“必须”等带有浓厚命令和禁止意味的用语。对学生要求十分苛刻,对学生合法权益作出种种限制等等,如“除节假日外,必须返校住宿,有特殊情况须外宿者必须经请假批准”、“宿舍内不得使用电视机和音响设备”等。因此学生对这些条例不愿接受,也并不认同。所以,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能增加学生对管理制度的认同感。

参考文献:

[1]张邦伟.学生管理制度的变迁与创新研究[J].论文检索,2005:35.

第7篇

职业院校学生管理不容乐观

一方面,在思想观念层面上,传统职业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正在被迫经历一场顺应整个国家法治发展进程的深刻变革。因此,学生管理观念必然随之发生转变:即从以“管理”为目的到以“服务”为宗旨的转变,从“权力本位”观念向“权利本位”观念转变,倡导和强化服务职能、树立权利至上的理念。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树立法治观念、摒弃传统人治观念,确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将有助于激发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有助于开辟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新途径,激发他们关心学校发展,参与学校建设的热情。

另一方面,在制度层面上,教育规范性文件要符合法治精神、体现人文精神和人文关怀。从近几年职业院校教育管理过程中所引发的司法案例来看,人性尊严正在从一种潜在需要迅速地成为显性需求,人们越来越追求教育管理过程中的自由、公平、正义与平等,越来越重视教育活动中对人的尊严的确认和维护。

然而,有些职业院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总特征是抽象、笼统、粗糙、过于严厉,学生管理制度以惩罚为中心,充斥着“不准”、“不得”、“严禁”等带有浓厚命令和禁止意味的用语。

在实体上对学生的要求十分苛刻,对学生合法权益作出种种限制,实行人治管理,漠视学生权利,特别是一些对学生作退学处理、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的规定条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在程序上,缺乏正当程序观念,程序性规范十分不完善甚至是空白;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等等。

因此,推进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在学生管理活动中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必须从实体和程序上进行规制,在救济制度上加以完善。

必须遵循法律保留原则

尽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68条规定“各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授权高校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相应的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校内规范性文件,并以此进行管理,以适应学校教育管理自身的需要,但该条款是典型的“空白授权”的法律条款,这种立法概括性空白授权的缺陷,导致现实中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权行使混乱甚至违法。

规范校内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必须与上位法的规定(包括原则、精神)相一致,不得抵触。尤其是不得对受教育者受教育权等宪法性权利作出限制和剥夺的规定,不得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权利和义务进行任意配置。同时学生有权参与和监督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校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学校应广泛地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通过举行听证会、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让学生参与进来,倾听和吸纳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要求。

要防止高校有关学生管理的校内规范性文件所作的处理和处分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明显加重学生的义务、限制学生的权利。

此外还要遵循比例原则,职业院校在行使学生管理权对学生作出不利处理或处分时,应当充分考量育人目的与管理手段之间的适度比例,注重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惩罚而惩罚,而是要教育人,学校要从帮助和关心学生的角度出发,以人文精神对学生进行人文关怀。

完善学生救济制度

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是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重要内容。

有权利就必然有救济,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治精神和人文关怀不仅体现在权利的事前保障,还应体现在权利的事后救济上。一个人的权利的存亡不仅取决于它是否受到侵犯,是否有实体和程序方面的规定,更在于它受到侵犯后能否有完善的救济途径得以恢复和实现。

因此,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是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体现人文关怀、实现职业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不可或缺的举措。

一是建立学生申诉制度,这是职业院校推进依法治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内在要求,是尊重学生权利、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保障。我国《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已明确规定了学生的申诉权利,因此建立学生申诉制度,接受学生申诉,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就成为学校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第8篇

关键词:高星级饭店;实习生

教育部联合财政部于2006年共同制定了《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指出:要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厂校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要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并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另一方面,在2011年颁布的新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中的附录C即总分为600分的饭店运营质量评价表中的权重比所示,前厅部所占比重为114分,即19%。而客房21%、餐饮分别占比为19.5%。可见,前厅部是与客房及餐饮部并重的、高星级饭店运营与服务中不可忽略的部分。高星级饭店尤其是前厅部由于自身发展的原因也需要有大量高素质人才补充。而近年来各大院校纷纷与各高星级饭店签订实习协议并以各种方式派遣实习生进行顶岗实习,这为提高高星级饭店前厅部的服务质量及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起到了关键性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发现高星级饭店前厅部对于实习生的管理与激励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缺陷。

一.前厅部实习生管理的现状

(一)独立工作机会多,但实习生心理素质的稳定性不高

实习生的使用对于整个高星级饭店来说非常具有诱惑性,首先实习生的人力资源成本普遍要低于正式员工,其次,在管理过程中大部分实习生各方面的素质都高于社会招聘员工。然而实习生由于仍属于在校大学生,而顶岗实习方面又多受院校及专业方向等多方面的制度约束,造成现今的大学实习生在饭店中实习时不能完全进入角色。而在前厅部的不同工种中,包括接待处、总机室、商务中心、礼宾部、服务处(即“金钥匙”)及收银台等都有大量时间需要学生独立工作,相对其他部门的工种来讲前厅部的工作对实习生的心理素质及服务水平要求都比较高。

(二)学生管理的主体迷失,实习生的诉求管道不明

实习生作为本部门的新手,难免会在工作中出现一些疏忽及瑕疵。当出现问题的时候,实习生往往不知道应向主管寻求帮助还是向顶岗实习指导老师寻求帮助。另外,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发生向老师提出需要请假不能上班或要实习指导老师或班主任向部门主管请假的情况。而实习过程中碰到问题需要向上诉求时,实习生也经常发生不知该向指导老师还是部门主管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人文关怀缺失,实习生的要求得不到足够重视

一些高星级饭店对于前厅部的实习生的重视程度不够,往往是单独将实习生放在某个岗位单独工作,一旦在服务中出现问题就横加指责甚至处以相对较重的惩罚,在沟通方面缺乏必要的技巧.前厅部实习生显得形单影只,提出的要求形不成合力,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这样更容易导致前厅部实习生对饭店及学校产生排斥抵触情绪。从而使得一些优秀实习生因受不了不公平待遇或苛刻的管理要求而离职,对于前厅部这个培养一线员工需要较长时间积累的部门来说,这样也不利于控制过高的人员流动率。

(四)少数饭店管理松散,实习生知识水平提升有限

少量高星级饭店由于各种原因造成接待量不足从而造成整个前厅部管理链松散,常常出现礼宾员无所事事,商务中心空空如也,前台员工更是谈话聊天的现象。而对于前厅部的实习生来说顶岗实习中重要的学习及掌握知识的环节不够充实,从而失去了顶岗实习最根本的意义。

二.高星级饭店前厅部实习生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一)多头管理,层级过多造成信息沟通不畅

在实习生管理中,一个普遍的问题是,在校生在校内的学习生活比较简单,接触到的老师也仅仅限于任课老师及班主任等。而在实习过程中由于饭店管理中分层管理的特殊性,实习生在工作中的部门领导层级很多。而一个信息从经理到主管再到领班最后到实习生时信息可能已经滞后或者由于沟通不畅或存在理解的偏差从而给实习生在工作中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二)人文关怀缺失诱发心理问题,基层领导管理水平有限

高星级饭店的前厅部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设施都可以称得上一流了,但是在实习生的实习过程中常常由于其本身正处于由学生向员工转变的特殊时期,心理方面产生波动在所难免。而一些酒店人文关怀的缺失却诱发了这些心理问题。例如相对多的饭店前厅部在碰到人力资源紧张时一味要求学生能够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来加班且无任何回报,那么实习生势必会产生抵触情绪。

(三)人员流动率高,但实习生获得优质岗位的机会较少

人才的流失一直是影响高星级饭店前厅部服务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东南沿海地区,相当数量的高星级饭店前厅部的年流动率在35%-45%左右。而培养一个合格的前厅部员工根据不同工种,一般需要花3-6个月时间。但是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高等院校与高星级饭店所签订的协议一般为六个月左右。这样也造成了大部分饭店不愿意将一些重点岗位或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留给实习生。一般而言,高星级饭店更愿意将实习生放在餐饮和客房部,而有幸在前厅部实习的学生也未必能获得技术性比较强的岗位。大部分饭店更愿意将实习生放在接待处、商务中心和礼宾部,而技术难度相对较大、服务质量要求较高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