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30 1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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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经济管理;发展
Abstract: China real estate economic management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mainly has: the target punch-drunk, lack of policy for stability; Mechanism imperfect, management form now;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system is not sound; Should take the following measures: make longer-term development planning, directing short-term practice; Establish and perfect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ensure the management work earnestly implement in place; Perfect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system.
Keywords: real estate; Economic management;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F293.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放开,在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房地产业快速崛起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在改善民众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其他产业的联动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当前房地产行业繁荣的表象上,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亦使房地产业发展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所在。房地产市场过热,发展速度过快;房地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缺乏、抗风险能力弱;房地产产业整体素质低、产业化运行效果不佳;房价高居不下普通百姓压力大;房地产交易、中介市场规范性有待加强。在我国,因其特殊的国情背景,房地产业发展问题不仅仅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同时承担着难以推卸的社会责任。引导房地产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是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几年,针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我国房地产宏观经济管理力度之大,政策之多及集中,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然而从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运行情况来看,收效甚微,房地产市场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根本性问题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和纠正,房价增长的势头仍未得到抑制,甚至于出现政府越管问题越升级的现象。以由可见虽然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前景是光明的,但在具体实践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难点,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充满艰辛。
1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模糊不清,政策缺乏连续稳定性
近几年来,我国多次的房地产市场管理目标都在于尽快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的总体平衡,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实现居者有其屋。然而对于我国当前所处的社会经济发展初级阶段的认识不到位,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在房地产市场一些问题的认识上和长期的规划上还不是很清晰,甚至存在片面性和错误的认识,导致政策目标的短期性严重,缺乏前瞻性。同时,政策目标的模糊不清,短期的政策手段和中长期规划思路不一致,甚至出现相违背的现象。政策的不连续性和科学性合理性的欠缺,造成房地产整个行业随着政策的变动而出现上下波动,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同时政策存在的漏洞也给投机者带来可趁之机,干扰市场秩序。如经济适用房政策、房地产税收政策、住房产业政策等都是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思路不清、目标模糊的有力说明。
近年来,国家为调控房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从2005年的“国八条”、2006年的“国六条”以及一系列的税收、金融政策,而房价并未随着政策的出台随之而降,而是稳步上升,之间虽有小幅的下跌,但之后的价格反弹恢复速度之快,着实让人看不到调控的效果。2004年以来,国家一直在调控房地产市场,直到2007年对房价调控的下的猛药,而到2008年9月却又无疾而终,之后政府出台了很多措施刺激房地产,这就直接导致了2009年房价的暴涨。
政策调控的手段过于单一、忽左忽右,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房价高涨的问题,政策的变换似乎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本,从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国家的行政资源,也不利于稳定民生,一会出台降税费鼓励居民买房,不到一年又出台二套房政策,让原有刚性需求购房者打了退堂鼓。购房者、开发商已经慢慢对国家的一系列调控感到麻木。左右为难的楼市调控不幸沦为被鄙视的“保经济增长的工具”,“抑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成为“房价”的剂,如此依赖房地产的国民经济结构在业内人士看来简直是莫大的讽刺,这种“口号图腾”如此下去未来势必吸引不了消费者的眼球了,到头来百姓得到的更多的却是伤害。
1.2 机制不完善,管理流于形式
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已跨过了多个年头中,房地产成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中的重点和焦点。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对房地产的管理可谓重拳出击,政策短时间里密集推行的。但效果不佳,许多政策与规定只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执行不到位,甚至不乏失真、变形例子。部分政策可操作性不强,存在争议,实施细则的制定颁布远远跟不上实施原则的制定颁布。我国相关经济管理的措施落实大部分采取自上而下的形式,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房地产两级监督、管理、调控职责、
范围未划分清晰和明确定位,导致我国房地产行业政策的出台都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非合作博弈。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的过渡阶段,房地产业高收益与低成本的特点使其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也成为地方政府推高地价、拉高房价的原动力。公权力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合作,极易导致内部交易、权钱交易,导致宏观经济管理操作明显存在失范现象。房地产市场中官商结合的链条若无真正打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国家宏观政策也注定流于形式,难发挥有效作用。加上,在房地产市场中最为关键的金融、企业、土地、地方政府等多个环节上在日常运行中各自为政,协调不足,各自决策,决策间相互脱节,也导致我国房地产经济管理流于形式。
要解决高房价的问题,就要从现在体制入手,改变现有的体制,对超量土地房产征收物业税、房产税等方式创造财政收入,这样既体现了公平性,也保证了政府有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而不是依靠卖地、收税来增加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必须做大的手术,术后还得辅予药物治疗。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由于具有相关产业链较长的特点,改革开放以来,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房地产业发展的措施,而房地产业的率先复苏对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保持经济稳步增长更起到了积极作用。正因为如此,我国很多地方政府都把房地产业作为当地经济的支柱产业, 依靠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增长本身也不具有长久的可持续性。各地政府之所以纷纷将房地产业作为支柱产业,很大程度上是看中了这一行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但是,过分依赖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很难具有长期性和持久性。我们应该以保障民生居住为首,通过加大保障房的建设,让居者有其屋,支持改善性需求,限制投资性需求,遏制投机性需求。
1.3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
从世界上各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房地产市场良性运行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在我国,由于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始阶段,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有待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应是一个从最初的开发、建设、交易到后期管理的完整体系,但是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一部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进程明显落后于当明我国房地产高速发展的需求,导致法律真空现象越来越多。其次,我国目前主要还是依靠行政权威对房地产经济进行管理,很大一部分文件都是以国务院名义牵头颁发的,或是以国家部委办的名义的,如国八条、新国十条等,缺乏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和普遍适用性特点。即使在特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但与此相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不完备,造成房地产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上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陷入恶性循环中。加上已有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使得法律应有效力大打折扣。
2 相关对策分析
2.1 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指导短期实践
我国正处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都面临着重大调整。要深刻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解决普通民众的居住条件和提高生活品质的重大作用及其在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独特地位。
在把握住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前提下,明确房地产经济管理的总体思路,在追求短期效应的同时更应确立长期发展目标,以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城乡居民的实际居住需求和城镇化建设的需要,以促进和保障我国社会及国民经济的稳定和谐、良性发展。在对我国房地产业的整体发展状况做充分祥实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出台房地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这才是确保房地产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有效途径。
同时,针对性地把宏观经济管理目标分解为中短期目标以指导实践,更有利于理顺当前房地产市场复杂多变关系和局面和对症下药。如在我国人多地少的前提下,从短期的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来看,着重点在于对房地产市场清楚界定和功能区分。对于满足消费的房地产需求要合理引导,政府要切实负起提供社会保障的职责,建立起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对于炒房类房地产投机行要从税收、金融及其它方面加以限制。
2.2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一般都需经历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验的积累。当前,实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正常运行,需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完整房地产法律体系,实现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范化和房地产经济管理行为的合理法和合法化。首先,应以法律来有效制约政府的经济管理作用的发挥,避免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负面影响更大的扰乱。同时以法律切实保障我国房地产综合、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继续完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尽快出台各相关的实施细则,促成《房地产法》的出台,将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交易管理、中介服务管理及相关的后期服务管理等各个方面完全纳入法律规范体系,提高我国房地产行业相关规范政策的层次性、稳定性和严肃性,使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管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保障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
关键词:房地产经济;问题;对策
一、国内房地产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地方政府的调控行为失当
目前,我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垄断地位,如土地所有权垄断、土地经营权垄断、房地产经济发展形式的垄断等。国家控制了土地一级市场,而房屋开发只有遵循开发商模式,政府严禁城市居民或者企业以其他方式开发房屋建筑。出于掠取垄断利润的角度,房地产商以各种各样的手段压缩住房的供给数量,加大供求差距,造成房价的持续升高。另外,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住房需求急剧增加,城市土地体现出巨大的商业价值。于是,城市自身也成为政府投资的最大资源,政府为了获得高额税收,增大了土地成本,必然带来房价的飙升。反过来,房价的上涨,地方政府将从土地中获得更多效益,因此国家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很难在地方落实。
2.缺乏金融基础体系
虽然我国房地产经济已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基本形成制度建设与良好的发展趋势,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需要进一步调整房地产信贷结构,而我国房地产贷款仍过多倾向于开发贷款;二是住房消费信贷发展的问题,住房消费贷款的大量发放给银行资产带来一定风险;三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范围及比率进一步扩大,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
“低进低出”的运营方式造成资金使用率的降低,失去了公平。
3.房地产经济法律不健全
当前,我国房地产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房地产经济的市场管理作为一个从开发、建设到交易、后期管理的系统性过程,在我国还没有一部可以覆盖整个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法。我国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的建设落后,带来很多法律漏洞,不利于房地产业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改善房地产经济的有效对策
1.进一步强调政府职能
一方面,强调政府的经济职能,促进市场成熟化发展。以当前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现象来看,当前我国房地产投资还在繁荣期,房市处于有利上升阶段。但是从市场发展规律来看,近期我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强了房地产调控,这种调控的目标并不是让楼市崩溃,而是引导房地产市场步入成熟、理性、稳定的发展阶段,并投入更多性价比优越的房地产产品。另一方面,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确保地价的合理发展。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对GDP的增长具有带动作用,同时房地产经济依赖于市场需求的发展,应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由于房地产业是一个土地和金融相结合的特殊产业,其中,土地是极度缺乏供给弹性的因素,而金融资源则是可以无限供给、具备流动性的因素。如果房地产业过于深入投机要素,就会在短时间内产生经济泡沫,而房地产市场如果资金链断裂,泡沫经济也会随之崩溃,必然会对关联产业产生致命影响。
2.完善房地产金融体系
若想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房地产金融的基础地位。结合我国当前房地产金融的发展现状,重点调整房地产贷款结构,加强消费性贷款,同时注重风险防范。另外,为了解决房地产的进一步发展而产生的资金来源、期限错配、资产流动等问题,我国房地产金融业还应加强对住房抵押贷款二级市场的开发,实现抵押贷款证券化发展,并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纳入金融大环境中,加强房地产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从根本上改善房地产经济资金来源问题,真正促进房地产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房地产企业融资以商业银行贷款为主
我国房地产业融资主要靠银行贷款和间接源自银行贷款的部分自筹资金,并不断提高自筹资金比例,2008年,自筹资金比例高达32%;次年涨至34.5%,2010年高达37.6%。这些自筹资金大多是房地产企业变通来的银行贷款。大致上,房地产企业源自银行资金过六成。房地产企业风险分担机制的融资方式尚未形成,银行承担了其中大多风险。
(二)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受限于不完善的资本市场发展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在起步,开发商普遍凭银行资金实现地产整合,并未确实凭其资本实力和手段进行地产开发。单一的金融产品和闭塞的融资渠道使房地产业融资市场发展受阻。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普遍和资本市场相互独立存在,导致银行业务单一、资产结构失调、资金流动失衡与效率、收益不对称与风险,深入、持续地合作与房地产业很难实现。充分意识到商业银行受限于传统业务后,房地产企业谋求资本市场发展之路已是必然。
(三)有待完善占比很小的融资和债券融资
受阻于政策和法规等因素,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债权融资占比低,直接上市融资难。沪深上市的房地产企业仅百家,不足总数的0.5%;已上市的,因大业绩波动可再融资的少。房地产企业全部融资中,债权融资比重逐年降低,且占比小;外资利用绝对额增加而占全部资金比重逐年降低。相较于我国房地产金融,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成熟,房地产金融市场发达,银行贷款、企业上市、债券发行、房地产信托等都可实现其金融融资,且风险低。
二、房地产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金融体系未健全,政策限制太多
虽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金融市场也得到了很好地发展,但缺位监管及信用保证匮乏等市场体制问题依旧说明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仍有待于完善,目前,金融市场发展只能靠政府硬性门槛和条款规定来规范。并且,房地产业企业自身规模、自有资金及高资产负债率等问题并不配比与其资金密集度,从而导致现有金融市场融资渠道闭塞。房地产业不能有效使用大多金融产品及融资方式,从而使资源有效配置极大受限、投融资需求契合受阻、资金融通率受制。
(二)缺乏金融产品和融资渠道创新
我国一直都受限于现有房地产融资渠道,相对地,银行贷款作为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资金源,贷款品种较单一,很难契合与房地产业自身需求,因此,迫切需要创新金融产品。但是,我国金融市场创新匮乏一直持续,房地产融资因无与其相适合的融资渠道和产品支撑而难于进行。鉴于此,根本地解决房地产企业融资难问题,迫切地需要改革、创新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及贷款方式。
(三)未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拓展也受限与我国不健全、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一方面,过多地受限于现行法律法规,而不能拓展房地产企业一级市场。比如,严格限制的股票债券发行导致房地产企业无法实现凭资本市场获取资金。另一方面,部分领域的法律真空。例如,现阶段,依旧未对产业基金专门法律法规进行限制和规范,从而导致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无法可依,很大程度上使其融资率受影响。
(四)较低的房地产企业综合素质
近年来,持续升温的房地产业发展前景,激增了我国房地产商数量。而今,我国房地产企业累计逾七万户。然而,我国房地产企业的一般特点是小规模、较低的开发能力和高风险。很多房地产企业运作随意性大,欠缺规范化操作,较大地差别与国际先进水平,行业综合素质不高,从而企业融资不易。
三、房地产企业融资对策
(一)积极促进发展房地产业信托
就物业投资持有而论,房地产信托是长期的。受扶持与一定政策条件,出现很多机构投资者,使房地产投资更具长期化,从而可使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大量短期交易行为极大地降低,对金融市场的稳定更有利。与此同时,REITS基于机构投资者角度,更可突出其专业性,更理性地要求其回报率;作为房地产投资市场主体,REITS对非理性及违规投资的降低更有利。基于此,积极促进发展房地产信托势在必行。
(二)加快发展房地产企业债券
房地产企业债券的发行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的改善。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融资结构失调,普遍长贷缺乏而短贷多。企业债以中长期为主时,为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源相对稳定,对房企融资受影响与信贷政策,及依赖于信贷融资的降低有利,最终有利于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的改善。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资金较大的需求和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使间接融资的负债成本提高,鉴于此,银行贷款由企业债券取代有利于财务成本的缩减。
(三)逐步拓展股市规模
房地产企业上市的融资规模大多较大而融资成本低,不用还本给投资者,无需将利息支付给投资者,从而使其经营成本缩减。上市后的资本运作,可提升企业服务,经增发、配股等转嫁银行风险,有利于降低信贷风险。当前,国家加大了房地产企业上市审批难度,上市融资的捷径是其选用时间短、成本低的借壳上市。因此,扩大房地产企业融资,不断拓展股市规模不失为有效的方法之一。
(四)创新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
就我国房地产业融资难问题来说,改革和创新房地产企业融资方式,发展多元化融资很必要。多元化融资有利于融资风险的降低和资本利用率的提升。针对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为保证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笔者以为可充分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创新新型融资方式,如租赁权融资、权益性融资等。
四、结语
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融资关系着企业的生存发展。房地产企业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融资途径,一方面应提升资本利用率,并借鉴国外经验,积极开展金融创新,以逐步解决融资问题。
参考文献:
[1]王建华.房地产企业融资策略探析[J].金融经济(理论版),2009.
[2]封晴.宏观调控政第下房地产企业融资现状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8.
一、我国房地产融资现状及弊端分析
1.我国房地产融资来源
从融资来源上来看,我国房地产业融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渠道:
一是银行贷款。我国的房地产融资仍然是以银行信贷为主导的单一融资渠道,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风险。随着我国银行信贷的逐步紧缩,房地产行业面临着资金困难。
二是上市融资。上市融资不仅可以减轻金融风险,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这对于解决房地产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具有很大的作用。但我国对房地产企业上市审批严格,对很多企业来说是个巨大的挑战,在短时间内难以实现。
三是发行企业债券。房地产债券与一般债券相比收益较高,与股票相比风险较低。但因债券融资对筹资企业的条件要求较高,加上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房地产企业使用该种融资方式的规模相当少。
四是海外房产基金。海外房地产投资资金一方面可减轻房地产行业对于银行信贷过度依赖的状况,另一方面可以拓宽房地产行业融资渠道,对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具重要意义。但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再加上国内一些房产企业运作的不规范,所以,海外房产基金在中国的投资还存在障碍。
五是房地产信托。信托基金具有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优势。但是,由于房地产信托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信托产品存在一些制度性限制。
2.我国房地产融资结构
从房地产开发投资资金来源结构上看, 房地产融资渠道仍以国内银行贷款、自筹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来源为主。
表1可以看出,自2002年以来, 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的数额不断上升,二者的数额在2011 年已经占到全部资金来源总额的41%和15%,而其他资金上升的更快,超过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在2011年已占资金来源总额43%。2002-2011 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中利用外资不断走低,不仅外商直接投资的规模在不断缩小,而且对外融资的数额也在下降。从上面看出, 我国房地产业严重依赖于房地产融资, 而对融资方式的选择, 则集中于各类融资方式的利润度和风险度上。
3.我国房地产融资存在的问题
(1)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且对银行信贷依赖过重。同时,由于融资市场起步时间晚,其融资很大程度上依然集中在间接融资之上。因此,房地产行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依赖于银行的信贷支持。
(2)房地产融资市场体系不完善。现今房地产融资渠道虽然开始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但这些渠道提供的产品却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使得有些企业因资金不足而铤而走险的借助地下金融。这反映了金融市场管理不足和体制不健全。
(3)海外基金与国内企业对接的难题。外资在选择国内投资伙伴时要求苛刻,有一系列成熟的各种风险评判手段,这些风险评判手段拿到中国衡量开发商或项目时会碰到很多衔接不上的地方,产生了海外基金与国内企业对接的难题。
(4)我国在房地产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能不健全,不完善,操作起来十分复杂,步骤繁琐,在该领域未形成一套完整有效的法律体系。例如:我国的相关法律在房地产投资基金和证券化融资方式上都很匮乏,造成在金融创新方面无法可依的局面,导致我国在房地产市场方面无法开展更大更多的渠道。
二、发展我国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多层次的房地产融资体系
建立一个稳定的多层次的房地产融资体系,满足不同层次企业多样化需求是当前我国房地产融资的主要问题。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发展,关键是需要设计出有差异的、服务不同房产企业的金融产品,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供应体系。长期以来我国房地产融资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商业银行,缺少专业信贷机构。房地产债券、房产信托和基金发育不良对我国房地产融资贡献有限。股权融资门槛相对较高,中小企业很难达到要求通过上市融资。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为不同类型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场所,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尝试一是扩大权益融资比例,降低行业整体债务依存度;二是对于大型房地产企业,可发行短期债券融资,对于中小型企业,则可以大力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
2.加紧开发房地产金融投资产品。
房地产行业要想融资渠道不断向多元化进行发展,其关键就是要设计出具有差异性并可以服务于不同房地产企业的金融产品,进而形成一个稳定的房地产金融产品供应体系。当前我国的房地产金融建设才刚刚处于起步阶段,世界流行的五大金融产品当中,我国唯独缺了房地产的金融产品。我国银行还没有还不具备专业的、系统的地产投资开发贷款。国内房地产信托和银行贷款实际上是一样的,只是银行是吸收存款,但就其本质来说还是银行的贷款。自2008年开始,国内银行信贷正逐步退出房地产行业,取而代之的则是地产基金和地产投资机构以及地产专业投资银行。
3.加强对外资金融机构以及境外基金的引导。
外资银行以及境外的房地产产业基金是中国房地产金融的新生力量。特别是加入WTO后,更多的外资金融产品和房地产融资渠道会为房地产企业打开,外资资金的进入会加速中国金融体系的建设。但同时,由于外资的逐利性,特别是游资更强的投机性,它们的大量进入或流出会对我国经济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密切关注国际“热钱”进入房地产市场的动向,防止其对我国房地产市场造成太大的冲击。
4.进一步完善房地产金融法律法规。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国家或者是地方部门虽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但是体系还很不完善,并严重滞后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在房地产融资的多元化过程当中,新出现的很多融资工具一旦没有相应的制度规范,就很容易陷入混乱局面。所以必须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而对新型房地产融资工具的组织形式、流通转让、收益来源以及投资组合等,做出严格的法律规范。才可以促使我国的房地产多元化融资得到规范发展。
【关键词】:房地产;房屋产权;登记管理系统;建议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房地产登记,即房地产产权登记,它是国家为健全法制,加强城镇房地产管理,依法确认房地产产权的法定手续。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不断发展,我国也相应的出台了一些相关的对房地产业的相应控制法规和政策。随着新的发展形势,我国的房产购置税和登记管理办法也在不断的变更,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才能保证我国房产产权工作的合理性,进一步稳定我国的房产市场,保证房地产业在我国健康发展。
一、我国房屋产权登记管理系统的现状
1、我国房屋产权登记存在的问题
在现阶段,我国房屋产权登记过程中,经常出现法律纠纷。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法律制度不是很健全。全国各地由于房产产权引发的欺骗案件、民事诉讼案件不计其数,这就在客观条件上要求我们规范房屋产权登记的相关政策。
2、我国房地产产权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
我国房地产法律法规尺度不一。自我国改革开放以后,颁布了很多关于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针对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的这些规章制度,各地方又按照自己的地区意愿和市场情况制定出台了各自的规章制度和政策。各地制定的规章制度都是针对各自的需要的地方特点,所以有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性文件多种多样。立法过程中行政权利和民事权利不分。我国的房地产登记制度主要是为我国房地产行政管理服务,很多主要的法规都是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制定的。
3、我国房产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房地产业经历多年的发展和不断的变革。经过对很多相关部门的走访和调查,发现我国的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产权登记的职能部门在职能划分上不明确,而且形式上有分有合。我国现有的房产登记政策和现状,导致房产登记只限于行政职能工作,各级行政部门将房产登记管理工作密切的和部门利益结合起来,忽视了房产所有者的自身利益。
(2)、房产所有权公示力需要完善和提高。我国现阶段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房产登记管理问题及法律纠纷,纠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有房产登记的公示力不够所造成,所以,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力度。
二、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的优点
如今电子信息技术已经非常先进,计算机技术日益普及,探讨房地产档案管理计算机备份、计算机检索、计算机查询对于保障房地产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安全运行,确保不发生美国式的次贷危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提高安全性
房地产档案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备份能够有效防止天灾人祸造成的损失。房地产档案纸质化存储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实施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备份提高了房地产档案的安全系数,确保一旦遭遇天灾人祸档案不能全部灭失。
2、便于保存
由于计算机存储技术日新月异,存储容量得到极大的提高,房地产档案数字化管理、数字化备份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得到极大的拓展,保存图片文件,文字文件,影像、影音文件易如反掌。
3、便于异地再备份
房地产纸质档案管理的缺陷是档案文件是惟一的,无法实现异地备份,一旦遭遇汶川地震那样的天灾,造成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实行计算机数字化管理、备份以后,由于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使房地产档案异地备份成为可能,这样就能有效解决重大自然灾害条件下档案的安全问题。
三、对我国房产登记管理系统的建议及设想
要想保证我国房产业的健康发展就要有一个相对健康的房产登记管理制度及工作体系,就根据对现状的分析讨论,提出以下建议:
1、加大对房地产业的了解,完善健全相应制度,减少房产纠纷案件的发生。要想彻底的解决这类问题,必须建立有力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的规范、保护下减少纠纷和诉讼案件的发生。
2、我国的土地是国有制,在房地产业发展业务和项目的前提是得到国家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统一制定完整、相互支持的法律法规。对房地产产权的登记管理作出统一的要求和规范。将各地区的自行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核查,不符合标准的严格更新、改进甚至废除,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我国房地产业的房产问题在公平、有法可依、完整的工作体系中进行。
3、将现阶段不能相互支持和依存的各个部门及工作单位进行整合,使我国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成为一个有机、相互关联的整体。将各种登记类型的工作进行开发和创新。这样,我国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就能在统一的思想下进行工作,规范管理。与此同时,还要提高对房产产权的公示力,只有不断提高公示力,才能将房产登记工作进行得更加规范化和公平化,只有将登记管理工作做到最大限度的公平,才能保证我国的房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更加深入人心,更叫高效。
4、房地产产权登记管理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间或子系统内部联系不够强,数据不能完全共享,这样容易造成数据的重复录入降低工作效率,增加系统数据的冗余。如在房地产预售登记过程中的一些数据与房地产产权销售登记中的需要填写的属性值是一致的,可以不用重复录入,而当前的产权登记系统中达不到这两项数据的共享,在销售登记时还需要重复录入数据,造成工作效率的降低和数据的冗余。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加强数据共享性的建议:应该加强管理子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尤其是测绘系统和登记系统的相互查询,以及登记系统产生的资料和产籍档案数据的共享。
5、在当前信息系统中的属性数据库中一些数据的字段冗余不仅导致存储空间的浪费,还影响数据的传输速度;而一些跟房产价值相关的重要信息却没有列入数据库。一些数据表的设计不符合数据库技术中的基本的范式要求,或者数据表字段相互冲突,或者有些数据表设计不合理,导致出现的空值等。例如,开发商和建筑物名称这两个属性在一般的房屋属性中都是空值。改善数据结构的建议:在数据库的建设中,应该增加交通和基础设施字段,因为交通和基础设施都是影响房地产价值的重要因素,增加这两个字段可以让查询人对房地产的价值有一定的估计,便于房地产的交易。同时对于开发商字段也应该 赋入属性值,由于品牌效应,不同开发商有不同的知名度,也会影响房地产的价值。对于一些特殊的属性采用动态的数据结构,可以节约空间。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房地产开发是的一项重量级项目。而且,随着现阶段房价的不断上涨,房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所以,一定要建立一个可靠的登记管理体系。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但是,不能各自为政,一定要有一个统一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尺度,要尽快解决由于法律法规不能统一而造成的法律诉讼和民事纠纷,确定政策的主导地位,将各个不能相辅相成的登记项目整和使用,形成一套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房产登记管理体系,更好的为我国房地产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
参考文献:
关键词 房地产现状可持续发展
所谓房地产,是房屋财产和房屋相关的土地财产的总称。房地产业则是从行业分类角度来说的,具体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活动4部分。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建筑、建材、冶金、金融等众多行业几千个品种的产品,被房地产带动的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产业达60多个,因此2003年国务院明确指出房地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国近年来房地产的现状如何:
一、我国房地产业的现状
我国房地产在发展过程中的现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源的浪费严重。
由于开发失控和无序发展,导致土地资源的大量浪费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近年的“开发区热”和“房地产热”时全国形形的开发区达上万个,规划占地1.5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全国当时的城市建成区总面积,而真正实现有效开发利用的仅为2%左右。
2、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忽略环境保护
房地产开发中的短期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开发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致使建筑密度过高、容积率过高,缺少绿色空间,一些房地产开发建设忽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3、市场竞争激烈,部分房企正在被淘汰出局
一是,土地制度方面监管的加强,实力较小的房企很难拿到地,即便拿到地,也要及时支付地款。二是,信贷紧缩,使得房地产资金缺乏有效的资金来源,一些中小房企又不能通过股市发行股票来获取资金。三是,房价下跌和成交量紧缩使得房地产资金周转困难。四是,由于利率提高,一些中小房企无力支付巨额的房地产信贷的利息。五是,一些中小房企不具有品牌竞争力。六是,大型房企更具有实力进行价格战,通过价格战来清洗市场。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将会使房地产市场走向分化,甚至出现了恶性竞争。
4、市场发展不均衡,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市场化发育时间较短,而且在发育过程中,受到许多不健康因素的影响,导致了其发育不良、利润率太高而不可持续发展。据权威部门提供信息,房地产行业的利润率远高于各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并且一直在快速增长。国际上房地产利润率一般维持在5%左右,高的有6%~8%,而中国房地产的利润率高达30%~40%。而按国家统计局计算,中国房地产利润率增长每年都在30%以上,2001年增长41%,2002年增长56%,2003年增长32%。在国外人们购一套适于居住的房屋仅是年工资的3~5倍,而国内工薪阶层购一套房的费用多是年工资的10~20倍。由于在前期获取了巨额的暴利,使得多数房地产商未能摆正其定位和心态,以为暴利会一直延续下去,拒绝接受价格下降的现实。并人为将房价炒高,致使我国房价远偏离其真实价值和居民收入水平,出现了较严重的泡沫。
5、供需结构失衡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存在较严重的供需结构失衡。具体表现为:
一是新建的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不足,而高端住房却供给过剩。据对北京、上海、天津、西安、武汉、杭州等城市房屋销售情况调查,去年销售的商品住宅中,一百二十平方米/套以上的住房都在40%以上,最高的超过60%,中小套型住宅比例偏低。同时,据建设部门统计,2006年初,在40个重点城市新上市的商品住房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所占比重为19.18%;2007年10月份,这一比重有所提高,但也只有25.77%,与现行政策规定的调控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 二是廉租房供给很少,政府重视不足,覆盖面小,未以开发廉租房为政策重心。同时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不能满足需求,而且政府以提供经济适用房为主存在很多问题三是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发育缓慢,二手房的供给亦不能满足需求。
二、为保证房地产的可持续发展我们采取的救市措施
1、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避免浪费。
土地资源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命脉。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是实现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房地产市场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的基本前提,对于有限的土地资源,要按照可持续原则开发利用。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房地产开发通常是对城市边缘土地进行开发,因此要注意保护好这一地区的农用地,防止过多的农用地成为城市建设用地。农地转变为非农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规定,有关的政府部门应该严格把关。对于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要提高其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即对未投资开发或投资未达到一定比例的土地,严禁转让;在一定时间内不进行投资的,政府应无偿收回,从根本上抑制炒地皮、哄抬地价现象的发生。要根据城市规划,对各类用地及郊区新入市的农用地合理配置,以实现土地资源高效配置。
2、重视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房地产业发展要与人口发展、环境发展、资源利用相协调。生态保护水平的差异,将会极大地影响房地产的价值,房地产生态价值的实现是房地产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要在开发的同时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使房地产业成为城市生态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开发的过程中要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塑造环境优美、和谐的社区。在2003年9月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在北京珠江国际城举办的“房地产文化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一直认为,21世纪的房地产竞争已经逐渐上升到文化竞争,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文化力比政治力和技术力对房地产业的作用更持久,更广泛,更深远。
3、健全房地产法律法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
在促进房地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政府有两件必须要做的事情。一是减少房地产发过程中的政府行为,根除腐败,杜绝暗箱操作,严格执法,取消不合理收费。二是逐渐完善房地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目前,虽然中国已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法》,实践证明这两部法律对于1990年代的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起到很好的作用。但是,我们要注意到现在房地产已步入较为理性发展的阶段,已购土地是否能在两年内开发应当由企业根据市场状况自己决定。有些企业担心管理部门收回,而不顾市场需求强制性进行开发投资,把上一轮的过量批地变为新一轮的过量开发,这种做法势必带来不良后果。这就要求政府要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还要保证房地产法规与其他法律法规的协调配合,要在其他法律法规中充实有关房地产的内容。
4、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
当然,保障性住房的推行,一方面,最直接的作用是解决中低收入市民的居住问题,同时也平抑了过高的房地产价格,对于启动住房消费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这是一种对土地批租制度和高度市场化机制的补充和协调措施。政府从土地资源上取得可观收益,用诸社会,推动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改善了市民的居住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贫富差距,促进了社会安定。
【 abstract 】 with China's real estate market prosperity, real estate brokerage industry team developed rapidly, real estate agency in people buying and selling houses, lease house is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role. In the new situation, real estate brokerage institution and brokerage researchers face legal system are not perfect, management confusion, distrimination many problems, this paper on these issues and strategies of comprehensive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房地产经纪及其发展现状
1、房地产经纪简介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作为房地产产业链条中关键一环的房地产经纪业的作用日显重要,房地产经纪活动日趋频繁,房地产经纪人员队伍迅速壮大。由于房地产具有价值量大,房地产交易中产权复杂、信息严重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决定了人们在房地产交易中需要专业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和机构为其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房地产交易物体提供评估、交易、、咨询等服务及善后管理服务的机构,而房地产经纪人主要是在房屋交易、融资按揭、物业管理等领域为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合理、公正、公平的交易及善后的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为连通房地产开发和市场消费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重大作用,而信誉良好服务周到的优秀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买卖房屋、租赁房屋的需要,因此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房地产经纪企业成为房地产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2、我国房地产经纪发展现状
近年来房地产经纪服务向纵深发展,房地产经纪人在房地产交易中的作用不越来越重要。房地产经纪队伍空前壮大,房地产经纪人员的专业服务己经从低端提供交易信息、居间撮合,发展到顾问咨询、协助签约、交易资金托管、贷款手续和产权手续代办、房屋查验、装修咨询以及新建商品房的前期筹划、营销策划、销售等领域。根据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统计,到2010年底,全国有注册房地产经纪人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达到15937家,其中比较著名的经纪机构有中原地产、21世纪中国不动产、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全国共有34814人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其中的22024人经注册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根据房地产经纪行业调研统计全国40个重点城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50万余人。粗略估计,全国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超过百万。房地产经纪服务从业人员呈年轻化趋势,年龄主要集中在21一30岁之间。房地产经纪人的学历也在逐年上升,八成以上拥有大专学历。
二、当前房地产经纪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
1、受金融危机和调控调控,交易量下降使得竞争日趋激烈
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二手房市场呈观望态势,交易量萎缩,很多中小房地产经纪公司不堪压力纷纷倒塌,还出现房地产经纪公司携款潜逃等恶劣现象,房地产经纪业面临着空前的信誉危机。2011年,在“调结构、稳物价”的大背景下,“国八条”、房产税试点改革先后落地,“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全面升级。随着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加强与深入,房地产经纪面临业务量减少,有的小型的房地产经纪公司公司关门大吉,而大型的房地产经纪公司,进行门店的收缩,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房地产经纪行业竞争更趋激烈。
2、现行房地产经纪人管理体制不完善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这个行业的有效监管模式都尚未建立,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我国房地产经纪机构官办色彩浓厚,直接由政府部门组建,或是政府机构附属部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担负着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的管理工作,政府管理滞后。房地产市场中对房地产经纪机构采用多头管理体制,造成管理政出多门,缺乏专门的管理机制。目前这一行业的从业人员只有少数进入到管理体制内,绝大多数没有进入注册管理体制的从业人员,就容易游离在监管体制之外了。
目前国家出台制定的《城市房地产交易条件》、《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只是针对整个房地产业的简单管理和调节,对房地产经纪业的行为主体责权利规范不完善,对于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欺诈行为也没有对应的处罚措施。
3、现行房地产经纪机构规模小、粗放经营,管理混乱
我国还没有出台对房地产经纪业的完整配套法律法规,因而房地产经纪机构内部管理缺乏制度性、规范性约束,市场行为不规范。由于房地产经纪企业开办门槛低,成本少、风险较小,一些创业者纷纷踏入这一行业领域。
大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规模小、管理差、收费乱,完全是各自抢占业务,很多小型房地产经纪机构都没有取得房地产经纪资质、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等资质证明,对房地产经纪业务法律法规也不熟悉,隐瞒事实,虚构情节欺骗顾客情况时有发生。还有一些房地产经纪机构盲目扩张,不注意品牌形象和管理水平提升,粗放经营,结果经常因为市场波动而大起大落。
4、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不稳定,素质偏低
目前,成为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的门槛较低。虽然大部分城市都举办了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资格考试,但该行业人员流动较大,只经过简单培训或者不经培训就直接上岗。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素质方面呈现持证人数比例低、学历不高、年纪轻、从业时间短等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整体水平不高。房地产经纪人员服务不规范、同行之间不正当竟争、泄露客户隐私等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常常出现提供虚假信息从中牟利,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二是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有待完善。掌握经济、法律、信息等知识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员的匮乏。房地产经纪行业中很多人并没有专门接受过房地产专业的教育,对房地产专业知识的掌握不足。三是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有待提高。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人员沟通洽谈能力、服务意识、市场分析能力相对老说都比较差,很难以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满足客户的需求。
三、新形势下我国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策略
关键词:房屋测绘 问题 测绘准确度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房屋测绘在房地产测绘中占据着一个十分重要的作用,房屋测绘不仅关系到房产行业的发展,还关系到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房屋测绘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民生问题。近些年来,我国的房地产业发展迅速,其中占较大比重的是商品房,开发商和消费者多因房屋的面积问题产生一系列的冲突和纠纷。因此,为了商品房交易的顺利而有序的进行,必须做好房屋测绘工作。
房屋测绘指的是采用专业的测量方法,使用特定的仪器设备,运用较高的测绘技术,统计房屋的具体参数,为房产部门等等提供较为有用的数据信息。房屋测绘包括多种方面的内容,主要有:房屋的面积测算、房产图纸的绘制、方承诺调查等等多种方面。作为一项法定的工作,房产测绘的政策性十分强。由于种种原因,房产测绘工作在我国发展地不是很快,目前,在房产测绘中存在的问题也比较多。结合我国房产测绘的实际,分析了房产测绘中出现的问题,并找出相关的原因,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
房地产测绘的作用
第一,房产测绘为房地产业的交易提供专业性的信息服务
通过房产测绘,可以根据绘制房地产的图纸、以及城镇的平面控制网和房产的分幅平面图等,形成一个坐标体统,这个系统可以为相关的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数据信息,包括房屋的数量、分布、利用情况等等。[1]根据这些信息,不仅为房产的建筑方提供比较全面的数据资料,可以对每一处房产的各方面的状况作比较直观的展现,包括房产的面积、房产的具置、房产的界址等等。这样消费者在选择房产时,就不是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记性盲目的选择,而是根据这些较为专业、权威的信息,进行相对较为理性的判断,选择适合自己的房产。而且,一旦日后消费者和房产开发商产生这方面的利益冲突和纠纷,消费者可以及时地进行比较清晰的调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对于消费者和开发商来说,房产测绘工作是十分有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第二,为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参考
房产测绘关系到多种个方面的工作,包括城市区域规划、房屋的拆迁和改造以及房产综合开发等,相关部门在进行这些工作时,房产测绘提供的相关数据信息对其工作的进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作用。除此以外,对于一些看似不相干的部门,如税收部门,房产测绘也可以为其工作提供一些比较基础的信息。
城市规划需要房产测绘
在城市的发展中,房地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发展方面,而城市中房屋规划和建设的水平对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包括物质文化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了解城市建设的历史是城市规划必须要做的工作,为此,必须对城市建设的现状、房屋的数量、分布、用途等情况进行总结和整理,而房产测绘则为城市规划提供了这些资料,这样以来,城市规划工作就可以较为有利地进行。
房屋测量中出现问题的原因
房产测绘中的主要问题就是房产测绘可能会产生误差,由于房屋建设事务繁杂,房产测绘造成误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房屋测绘工具造成,第二是人为原因造成,第三是测绘方法造成。
测绘工具因素
房产测绘工作的进行不是单单靠人工就可以完成的,必须使用一定的测绘工具才能进行相关的测绘工作。这些工具也可能会出现功能损坏等问题,所以一旦这些支持性的工具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测绘数据的结果。[2]虽然,在当代社会,房屋的测绘工具相比较古代社会,已经有了十分大的进步,不管是测绘工具的材质上,还是测绘工具的精度上,现代测绘工具都具有十分的优势。但是,再精良的设备也会有出现问题的时候,也可能会导致测绘误差的出现。
第二,测量方法不当造成误差
有了精良的仪器设备,并不能保证测绘结果的精确,必须还要掌握正确的测绘方法,不同的测绘方法的采用不是盲目的、一成不变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及其变化来进行选择合适的测绘方法,这样就保证了在正确方法下的测绘。
人为因素
房屋测绘工作处理需要一定的仪器设备之外,人是最重要的因素,测绘工作主要是有人来完成的,因此,在房产测绘中,由于认为因素造成的测绘误差也经常发生。所以,必须对房产测绘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保证技术上的准确无误,并且在工作开展时,也要认真对待工作,不能三心二意,由粗心马虎造成的误判误读也时有发生。
三、如何提高房屋测量的准确度
第一,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关于房产测绘法律主要有《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测绘法》等等。这几部法律法规在房产测绘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保证测绘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房产测绘的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和规定。然而,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针对房产测绘仍然缺乏一些必要的法律法规。在各个地区,缺乏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对当地的房产测绘进行必要的规范。因此,制定地方性的测绘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必要注意的是,地方性法律法规要在国家线的法规指导下制定和执行,避免各个部门之间权利的重叠和交叉,并把这些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做到有法必依。
第二,加强对测绘部门的管理
测绘工作的最重要的参与者是测绘部门,测绘部门要对测绘结果给予充分的重视,测绘数据的准确度的高低关系重大。不仅测绘部门的领导要十分注意这一问题,测绘技术人员也应该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提高对测绘工作的认识,提高测绘的质量。
在测绘部门内部,应该及时地对测绘人员进行相关的业务培训,对相关的测绘法律法规进行研读和学习,不仅要提高测绘人员的专业素质,还要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正确处理好金钱和道德的关系。
第三,加强对测绘过程的控制
现阶段,我国的房产行业的各项工作越来越趋于透明化,测绘过程也应该日益公开化、透明化。避免过去测绘过程中暗箱操作的弊端出现,通过对房产测绘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并且对产测绘的数据进行抽样检测,这样可以时测绘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度得到保障。
结语:我国房产行业的发展需要规范房屋的测绘工作,通过分析房屋测绘工作的重要性、房屋测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测绘质量的建议等,我们对房屋测绘工作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应该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房屋测绘工作给予十分的重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