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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风险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7-31 16:59:5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无形资产评估风险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无形资产评估风险

第1篇

关键词:商业银行;质押贷款;贷款风险;无形资产评估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6-0056-02

中国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融资,目前仍处在探索阶段,究其原因,首先在于无形资产的市场价值较难确定。另外,无形资产具有减值风险和变现困难等问题,因此,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数量和规模相比较其他形式的商业银行贷融资很小。对于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尤其是运用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这一重要融资形式,国内理论界的研究仍停留在基本概念研究层面。另外,无形资产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贡献难以量化,导致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无形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仍缺乏实务操作层面的支持。

一、相关文献综述

Horward(1999)指出,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新融资途径,主要面对企业向商业银行出质无形资产。刘建军(2008)认为,这种新的融资途径主要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质押得以实现,而除土地使用权外的无形资产融资体系在国内尚不成熟。宋效军(2006)也认为,中国目前利用商标权、专利技术、知识产权及人力资本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融资,仍处于尝试性的探索阶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创新,理论界一直回响着来自另一个角度的声音:Kemsley(2004)指出:随着高新技术和知识经济的高速发展,现代企业的价值“已经从砖墙等有形资产的价值转向专利技术、商标权、客户关系等无形资产中”。陈静(2009)更直接的认为,伴随科技的创新和企业发展的需求,商业银行急需开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的新渠道。

陈蕾(2010)指出,无形资产因其变现、定价等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市场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认可程度,首先应是市场对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的认可程度。Horward(1999)明确了,收益法相对成本法和市场法而言,具有一定的难度和复杂性,这种难度和复杂性主要体现在对方法和各项评估参数的选取上。周砚(2011)也指出,市场法和收益法能够较为真实反映无形资产为产权所有者创造的价值。然而,夏红芳(2009)则认为,收益现值法应该成为当前阶段被业内认可的较为科学的评估无形资产的方法。刘玉平(2011)认为,评估过程中对各项参数的选取时应尽量选取有证据支撑的公开市场数据,尽量避免出现大量的主观数据。

二、商业银行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模式的探索

专利技术是无形资产中最具代表性的个体,其不论数量还是交易频率都是知识产权中最大的,然而,在2006年9月之前,中国并没有专利技术质押贷款的先例,银行系统在此之前也从未打开专利资产质押融资的窗口。2006年10月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率先打破了僵局,开创了专利资产质押贷款的先河,专利资产作为质押物通过评估后在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可以获得贷款。为了推进专利技术质押贷款业务,中国从政府到各商业银行一直进行着不同形式的探索和实践。以下简单列举近年来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探索和总结的较为成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

1.湖南湘潭模式。2006年5月,湖南省湘潭市出台了《湘潭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当年9月完成了两项用商标权质押贷款的项目。湘潭模式是由人民银行与湘潭市工商局共同推进,先试点后推广,体现了企业、银行和政府间的良性互动。通过严格筛选,建立起企业银行间的互信基础。通过加强监管、确保评估质量和机制创新,来降低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

2.交通银行“展业通”模式。2006 年 10 月,在北京市科委、北京市发改委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积极推动下,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相关资产评估公司、担保公司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推出了“展业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融产品,形成了以“与专业机构共同搭建业务合作与风险控制平台”为核心的无形资产质押模式。通过中小企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的建立、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的融资培训和融资方式创新等方面的建设全面展开合作。引入了相关专业领域中优秀的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相关业务的合作,建立各方协调与约束机制形成风险控制体系,分散化解贷款风险。

3.国家开发银行的“天津模式”。2005年9月30日,天津市科委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关于开展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创建促进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新型融资工具,并组建相关的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依据协议,2005年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面向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提供1亿元的贷款额度,以扶持和培育它们进一步发展,进而推动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该模式的一个重要特点和创新就是政府机构多方介入,搭建担保平台和贷款平台,为企业和银行建立了沟通桥梁。通过政府的认可和支持,给予金融机构以信心,打消了开发银行对企业经营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的担忧,积极促进企业成功融资。

4.江苏“南京银行模式”。为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开辟融资的新渠道,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利用自身优势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探索出中小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模式。该模式通过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全程免费参与、策划和协调,严格筛选优质的目标企业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功率,多方合作提高对质押标的价值评估的客观性和权威性,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公司对质押标的价值进行评估,同时还邀请有关院校的行业专家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真实性进行论证,并提供书面意见。

三、商业银行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中的风险

商业银行作为质押贷款的发放人,直接承担的是还款人的违约风险。在整个信贷过程中,商业银行的角色包括:评估报告审核人、贷款额度决策者、贷款发放人、资金使用监督人、还款监督人和违约风险承担者。

贷款发放后,商业银行便一直承担信用风险,直到还款人归还贷款。因此在贷款发放之前,是商业银行防控风险的最佳阶段。商业银行有自身的审贷程序,但除了对申请人资信能力的调查和贷款质押率的判断外,商业银行在审贷程序的全程中最为重要的依据就是评估机构出具的最终评估报告。因此,评估报告和贷款质押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另外,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的结果相对于无形资产的原始成本而言可能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值。商业银行对这种增值认可的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或降低了自身的风险。为避免人为因素对贷款额的影响,对同等类型的无形资产,商业银行认可的贷款质押率基本相同或相似。但对于相同类型的无形资产来说,其评估结果的差别非常大。这就决定了最终贷款的额度与评估结果直接正相关。并且商业银行一般不参与评估过程,只能通过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对评估过程进行了解和关注。因此,对评估方法以及评估过程中所选用数据的控制成为商业银行防控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信用风险的关键。因此,商业银行应当着重研究自身认可的同时适用于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评估方法。

四、商业银行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贷款额度的确定

收益法评估无形资产主要从无形资产收益年限、无形资产收益预测、无形资产分成率和折现率四个方面入手。因质押贷款评估目的的特殊性,并为避免主观因素影响评估结果,商业银行在要求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对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般要求采用以下方法:(1)自上而下法预测未来年度收益;(2)期权定价模型测算无形资产分成率;(3)WARA法测算无形资产折现率。

在上述方法的应用过程中,应同时结合计量经济学建模、模糊矩阵等方法,并从公开市场获取所需数据,以达到尽量减小评估结果波动范围,使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反映无形资产市场价值,降低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目的。

质押率是指拟质押物评估值与最终贷款额之比。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其抵押率一般为60%~70% 。但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的风险性远远高于房地产,因此,其质押率远低于房地产贷款的抵押率。在中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践中,质押率的水平,发明专利最高为 40%,实用新型专利最高为30%;驰名商标最高为 40%,普通商标最高为30%。质押率的高低,与质押物资产的稳定性、风险性的特点密切相关。实务操作中,一旦确定了拟质押标的的评估结果,再结合商业银行无形资产质押率,就可以确定无形资产最终的贷款额度。

参考文献:

[1] John A.Horward,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A New Capital Adequacy Framework,Basle: Consultative Paper,1999.

[2] Kemsley,D and D.Nissim,Valuation of the Debt Tax Shield[J].Journal of Finance,2004,(3):57.

[3] 刘建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介绍[J].中国资产评估,2008,(2):24-26.

[4] 宋效军,任若恩,张晓晴.商业银行运用内部评级法构造风险管理体系[J].企业经济,2006,(4):17.

[5] 陈静.浅谈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银行业的信用风险管理[J].现代商业,2009,(21):14-16.

[6] 陈蕾,梅良勇.无形资产质押与评估面临的障碍及对策探讨[J].财会月刊,2010,(6):37-38.

[7] 周砚.加强知识产权评估应用[J].中国资产评估,2011,(3):12-13.

第2篇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必要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商标权、商誉、商(字)号、专利权、专有技术、销售网络、著作权(版权)、软件、网站域名、企业家价值、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资源性资产等。

1.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企业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70%,货币占30%。与旧《公司法》的规定相比,国家相关的限制有所放松,但科技成果到底值多少钱?技术价值能否得到合资方的认可,在注册资本中能占多少比例,这就需要对其技术无形资产进行权威的价值评估。

2.无形资产评估是吸引风险投资的需要。风险投资公司不会让自己的钱去打水漂,他们对项目的筛选极其慎重,对技术项目的科技含量、新颖性、成长性、成熟性、风险性等都很关注,然而他们更关注的是技术项目的市场获得能力。一个处于初试、中试阶段的项目如果没有风险投资的注入,往往会前功尽弃,但如果拿着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对其技术无形资产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去找投资机构,一定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无形资产评估可以增加注册资本金。企业的注册资本金较小,在经营过程中就不能体现企业的形象和实力,可能会失去一些很好的合作和发展机会。注册资金50万元与注册资金5000万元的公司给人的印象截然不同。如果企业把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增加注册资金,就能巧妙、真实地展示公司形象,迎来更多发展机遇。

4.以无形资产质押贷款需要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担保法》第79条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可以质押贷款。产权人及银行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同是否统一,这就需要权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为其评估客观的公允价值。

5.无形资产评估可以为侵权索赔提供价值依据。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在今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涉及到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官司会越来越多,对知识产权损失的价值如何计算,这也需要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介入。

二、当前无形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

1.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够健全。在我国,现行资产评估管理体制是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最高统一领导者,以地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评估客体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为分级管理者,以评估协会与自律性管理为辅助,以各类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为管理对象,以资产评估资格、过程与结果为管理的主要内容。在这种体制下,严重影响了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目前,虽然已经设立了有关无形资产评估管理部门,但是有些部门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职能并未完全行使,也有些部门在明确职能、权限、责任范围上模糊不清,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评估业务,或为了收费而一味地迎合企业,只象征性地到企业走走过场,使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无法顺利开展。评估机构不健全,自然会影响到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如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此外,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另一方面是,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

3.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道德失范。近几年资产评估业务需求的激增,资产评估机构的数量也如雨后春笋般大量增加,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也随之增加,少数评估人员在评估中无视国家法规和职业道德,对于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导致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4.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的选择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市场发育不成熟,无形资产成交案例较少,无形资产评估所需要的许多参数很难取得。从理论上讲,无形资产评估较适合的方法是市场法和收益法。市场法要求有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和大量公开的成交案例,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尚不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并且有限的无形资产交易情况的有关资料也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收益法评估中需要收益、成本、折现率、无形资产寿命期限等重要数据,这些数据从目前市场上公开的资料中也很难正确分析出来。

5.缺乏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人员。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涉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工程技术学、市场学、法学等多门学科,要求评估人员具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评估理论和经验、熟练的评估技巧。但是,我国目前实行的是综合性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只要取得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资格,其执业范围就不受资产类型的限制。这种“万金油”式的评估师很难保证有足够的经验和技巧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

三、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对策

1.改革现行无形资产评估管理体制,加强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具体实际,今后资产评估业的取向应该是政府监督下的行业自律与行业自我管理模式。因此,有两项工作是当务之急:一是要尽量减少政府部门对评估的多头管理以及行政干预,确保评估机构及人员的超然、独立,还资产评估业本来面目,使之真正成为客观、公证、独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坚决落实评估机构与行政管理部门彻底脱钩的要求,从制度上和体制上解决资产评估业中存在的严重缺陷,发挥资产评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应有作用;二是要强化行业协会职能,改革管理方式。建立起具有高度权威和高超管理芝术的行业自律性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的管理是在为管理对象提供服务基础上的管理,与一般行政部门的直接管理有着很大的区别。资产评估协会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明确自身职责,科学定位,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依托社会需要,高效开展行业服务与管理。

2.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业有法可依。现代管理应该是法制化的管理,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体系,使无形资产评估走上法制化的道路,是搞好无形资产评估的根本保证。为了尽快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省、市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法规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地方或行业无形资产评估业的发展。但是,由于地方性法规在评估标准、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致使无形资产产权交易缺乏统一的客观依据。为此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无形资产评估法律法规体系就迫在眉睫。具体内容应该包括无形资产评估管理法、单项无形资产评估原则、无形资产评估操作规则、无形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守则等。

第3篇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而知识经济又是以知识和智力成果为特征的无形资产的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竞争也将是无形资产的竞争。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更与人们日常生活中息息相关。农业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离开了农业,人类将无法生存,社会将无法发展。而农业无形资产又是农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运用,具有行业特征的农业无形资产的种类和数量迅速增多,占农业总资产的比例不断攀升,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必将成为知识经济时代农业的主要经济资源。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对促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集约化经营、国际化经营,对农业无形资产的创建和运用,对农产品价值的提升和实现等起着关键作用。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农业无形资产资源十分丰富,但我国却不是农业强国,关键是农业方面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没有在世界上占优势地位。我国已成功的加入了WTO,在WTO的协议中有两个协议与农业有关,一个是农产品协议,一个是知识产权协议。这说明入世后,不但外国农产品不断涌入我国,同时与农产品有关的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权等也将进入我国,这将对我国农业形成严峻挑战。长期以来,由于对农业无形资产保护意识淡薄,再加上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产生的滞后性,致使我国农业无形资产流失现象非产严重,这固然和人们对农业无形资产保护意识不强有关,但更主要的应归因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理论及评估实践产生的滞后性,致使人们没有意识到、更没有体会到拥有农业无形资产这一宝贵资源为其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基于此,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十分必要,因为这不仅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及模型构建分析

我国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对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专门作了规定,主要包括三种,即: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场法。对于农业无形资产而言,由于其具有独占性、排他性、保密性、无可比性等特征,市场上很难找到相同或类似的农业无形资产,这就使得通过市场途径以及采用相应的方法来评估农业无形资产存在诸多困难,因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市场法并不适合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适用于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方法应该是成本法、收益法及比例法。

(一)成本法及模型构建具体内容如下:

(1)成本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技术思路及前提条件。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是指在对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时,首先估算出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在现时经济技术条件下的重新研制、开发成本或购置一项全新的农业无形资产所花费的全部费用,然后扣除各种损耗后来确定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成本法并不适用于对所有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尤其是民间蕴藏着的大量的祖传秘方、配方等农业无形资产,其成本难以识别,更难计量,如果运用成本法对其进行评估,并不具有实际操作意义,因此,它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运用重置成本法进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前提条件是:农业无形资产必须具有现时或潜在的获利能力,但这种获利能力没有直接对应收益,较难被量化,而运用重置成本法则较容易取得,因此,可以农业无形资产的现行重置成本为基础来估算其价值。成本法适用于对那些可复制、可重新研制开发的农业无形资产评估。

(2)成本法模型构建。农业无形资产的成本是指在农业无形资产的开发、设计、研制、申请及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是准确计量农业无形资产的价值尺度,同时也是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价值补偿的依据,是正确反映农业无形资产经济效益的基础。本文所构建的农业无形资产成本法评估模型为:

农业无形资产的评估值=农业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新率+农业无形资产的机会成本

其中,农业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是指在评估时的经济技术条件下,重新取得该项农业无形资产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成新率是指农业无形资产剩余收益期限占全部收益期限的比例;机会成本是指由于进行农业无形资产投资或转让而丧失了其他投资机会带来的收益损失。以上因素的确定是利用成本法进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的关键。

(3)成本法评价。成本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优点在于:一是评估原理简单,易于理解和掌握。由于农业无形资产的成本具有客观性,因此,成本法能比较真实的反映评估结果,易于被大多人接受。二是能全面的考虑影响评估结果值的各种因素。成本法既考虑了评估对象的现行价格水平,又考虑了其在自创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使用年限,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等影响因素,评估结果值比较合理。但利用成本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需要逐一确定其重置成本、各种贬值、使用年限等影响因素,会花费评估人员大量时间和精力,致使评估成本偏高。此外,农业无形资产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的估算比较抽象,涉及到现实和未来,企业内部和外部等各种因素,难以估量和把握。

(二)收益现值法及模型构建 具体内容包括:

(1)收益现值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技术思路及前提条件。收益现值法又称收益还原法或收益本金化法,简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在未来剩余寿命期间内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算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由于农业无形资产转让或投资不是以其物化价值为基础,而是以其未来能带来的价值即垄断利润和超额利润为前提,所以收益现值法是进行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常用的方法之一,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应用范围极为广泛。

采用收益现值法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能不断地为其特定主体创造超额收益。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中,评估对象应具有持续经营的能力,在未来的使用期内能不断地为其所有者带来收益。二是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创造的未来收益能够以货币来表现。如果收益不能以货币来衡量,就无法得知其拥有者是否真正得到了超额利润,评估对象是否真的具有价值。三是影响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未来经营风险的各种因素能够转化为数据加以计算,具体体现在折现率的确定中。

(2)收益现值法模型构建。收益现值是根据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未来预期获利能力的大小,按照“以利索本”的思维,用适当的折现率将未来收益折成现值,并以此现值作为被评估农业无形资产获利能力的依据进而求得其评估值。本文构建的收益现值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模型如下:

式中:V为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值;Rt为为使用该农业无形资产后第t年增加的预期收益额;n为为农业无形资产预计有效使用年限;i为为折现率;

在考虑出让方分享收益比例的情况下,收益现值法的评估模型为:

其中:k为收益分成率,即转让方分享收益的比例,具体表现形式为转让费率、提成率、利润分成率等,其它各参数的含义与上式同。

(3)收益现值法评价。该法的主要优点是能比较真实和准确地反映评估对象本金化的价格,评估结果易为买卖双方所接受。此外,收益现值法从资产经营的根本目的出发,对评估对象的收益进行评估,符合资产评估的本质要求。收益现值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的主要缺点是预期收益额、折现率等基本评估参数的确定难度较大,易受主观因素及不可见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经济危机等影响,评估结果值准确性较差。另外,收益现值法比较适合对整体性资产或单项农业无形资产进行评估,适应范围较小。但是总的来说,收益现值法作为农业无形资产三大评估方法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已被越来越多的评估人员所采用,其应用前景非常广泛,其不足之处必定会在日后的使用中得以不断的补充和发展,从而日臻成熟和完善。

(三)成本―收益现值法及模型构建 该法是将评估对象的现值作为其评估价值,并且用成本和评估对象所具有的获利能力来计算其现值。计算公式为:

式中:V为农业无形资产评估值;C为总成本,即自创实际成本或外购的实际成本;k为利润分成率;n为农业无形资产尚可使用年限;Rt为第t年的预期额外收益;i为折现率。

其中,对于外购农业无形资产,成本为外购的总成本之和;对于自创的农业无形资产,其成本的确定不仅要考虑科研劳动的复杂性,还要兼顾农业无形资产具有的高风险性及科技进步带来的无形损耗等因素。此时,其自创成本可按如下公式计算:

C=(H+F1S)(1-F2)/(1-F3)

式中:C为农业无形资产的自创成本;H为研制开发农业无形资产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如所耗农产品等;S为研制开发农业无形资产消耗的活劳动,如科研人员的工资;F1为科研人员创造性劳动倍加系数;F2为农业无形资产的无形损耗率,即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F3为研制开发农业无形资产的平均风险系数。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农业无形资产以有生命的动植物为载体,其研究开发易受季节性、地域性、土壤、气候等自然因素影响,一般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反复试验,而且失败的可能性极大,即使研制成功,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也多需要一个过程,其研发风险不仅远远高于一般有形资产,也高于其他的无形资产,因此,在估算农业无形资产自创成本时,要注意选择适当的且相对来讲较高的风险系数。

(四)比例法及模型构建比例法是以有形资产价值为参照,估算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在国外评估实践中常见。该法同样适合于对农业无形进行评估,在此,对该法作简单介绍。

用比例法评估农业无形资产时,评估公式为:

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有形资产价值×农业无形资产应占比例

其中,农业无形资产的比例一般由交易双方商定。该法一般适用于企业兼并时的评估。

正如收益现值法和重置成本法结合使用一样,上述各种农业无形资产评估方法并不是相互独立的,在农业无形资产评估中应当兼容使用。实践中多分别采用各种方法测算农业无形资产价值,再对各种评估结果值进行比较调整,以综合平衡确定评估对象的最后评估结果值。

参考文献:

[1]蔡吉祥:《无形资产学》,海天出版社2002年版。

[2]刘如泉、唐凤娥:《农业无形资产初探》,《湖北农业科学》2002年第5期。

第4篇

【关键词】医院;无形资产;评估

在现代经济中,无形资产在医院总资产中所占份额日益增加,为了准确把握医院所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充分发挥无形资产作用,就必须重视无形资产评估。这不仅可以真实反映医院资产的价值量及其变动,而且有利于医院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营运效益,保证资产保值和增值,促进医院发展。

一、医院无形资产的界定

2011年新《医院财务制度》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著作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医院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及其他财产权利等。我国《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将无形资产界定为“特定主体所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对生产经营长期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从上述有关无形资产的界定可以看出,医院无形资产有以下显著特征:其一,医院无形资产不具有实物形态,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资产,这是其区别于有形资产的标志性特征;其二,医院无形资产能够为医院提供某种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资源,它会为医院带来经济利益。

二、医院无形资产评估的特点

医院是产权的经营者与管理者,卫生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改革以及筹资多元化、资产产权变动与重组,都需要对医院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由于医院无形资产是独占性商品,无相同因素可比较,并且使用寿命难以确认,其未来经济效益也是潜在、不确定的,使得医院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变得非常困难和复杂,而且缺乏成熟的模式可资借鉴。一方面,与有形资产评估相比,无形资产评估在评估计价基础、评估测算因素、评估的计量方式等方面具有明显不同。有形资产评估的计价基础是市场价格,而无形资产评估的计价主要依据利润分享的计价原则;有形资产评估测算因素基本上是单一的,而无形资产评估测算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形资产可以成批计量评估,而无形资产个性突出,彼此不能互相替代,只能分不同情况进行逐项评估。另一方面,医疗行业的无形资产的评估具有一定的行业及专业的特殊性,它与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也存在一定差异。其一,医院属于高科技技术密集型行业,其无形资产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对医院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时需要进行无形资产的技术经济寿命周期及其各种贬值因素的分析评估及无形资产的技术、投资、市场、经营、政策等风险分析评估。其二,医院无形资产涉及的对象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如各类中西药品和制剂、新药品种等均非普通商品,有一定行业准入条件,不能完全商业化,也非纯自由化的市场交易。

第5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评估;困境;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7.11.036

1无形资产评估的概念

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同于有形资产的价值,在进行无形资产的形成是可以进行成本核算,无形资产属于创造性劳动成果。实际上,无形资产价值一般存在弱对应性的特点,这样一来导致评估价值的准确性明显低于有形资产的评估值,致使无形资产的成本只存在象征意义。无形资产还具有增值性和贬值性,无形资产的价值构成也不同于一般商品。

2我国无形资产评估阶段面临的困境

2.1评估对象和范围界定模糊

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由于概念模糊导致在评估过程中,评估师无法对评估企业的无形资产有个全面的认识,致使漏评无形资产,导致无形资产的流失。在现在社会的评估中,很多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并没有专业的评估资格,所以在评估的时候在进行对于比较难发现的资产时往往会存在明显的资产流失现象。如今,社会中出现了很多新型的无形资产,但是由于对于无形资产的认识不足,这些非传统的无形资产在评估过程中往往会被忽略,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评估差距会很大。

无形资产评估由于形式较多,很多人在进行评估对象界定的时候只关注外在的,不去进行深刻的思考,导致很多评估师在进行机构选择的时候不能选择真实适合自己的机构,评估机构会存在虚拟评价的情况。

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实物形态,而且资产的主体使用可以比较多,所以在进行评估时较为复杂。

2.2评估师综合能力不够

由于我国评估水平发展较晚,所以评估师的专业知识度不够,在进行资产评估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漏评,评价有失误的问题,还有就是因为现在的无形评估的内容较多,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综合能力还不够。

我国现在的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无形资产法律权属和评估参数的选择都是比较重要的方面,但是在进行资产评估时,评估师没有足够的参考资料进行参考,加之技术经济发展迅速,资产的相关内容信息不断,但是很多评估师在进行评估时还没有综合的能力,所以给我国的无形资产评估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无形资产评估综合性强,涉及的学科较为广泛,知识含量较多,所以需要相关评估人员的专业素质较高,但是由于很多从业人员都是行政机关的离职人员,缺乏积极的进步性,所以鉴定不科学,影响评估质量。

2.3评估法规建设不完善,管理不系统,评估体系混乱

近年来,由于评估专业才开始发展起来,行业利润比较高,所以很多部门都在争相把评估机构纳入自己的权限内,但是由于很多部门都在设置评估专业,所以造成评估市场比较混乱,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失去行业秩序。

评估机构由于市场比较混乱,所以评估机构只是有了资格证书,没有淘汰不淘汰的情况,这样会导致很多评估机柜不提高自身的能力,使得评估水平下降。

由于评估管理的不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不到位,导致很多评估机构在法律盲区下进行,即使不规范也不能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缺乏针对性的量化标准,缺乏具体的评估细则,对管理人员的人为操作制造了有惩之机。

2.4评估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

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性较高,但是现在的评估业务在现在的开展过程中发展缓慢,在评估行业的专业成果较少,所以评估行业的发展速度慢但是需求量却很大,出现很不相符的现象。

现在的评估机构不只是只有大型评估机构,还有一些小型的评估机构,小型评估机构由于规模小,没有办法引进特别专业的信息技术,τ谛畔⒌拇理仍然处于一个很被动的地位,这些信息存在延误性,不准确性,所以在评估的时候会导致不确定性。

由于资产评估还需要资金和人员,小型机构不能较好的吸纳优秀的人员,这样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资产评估行业。

3无形资产评估相关配套措施的完善

3.1明确评估目的和对象,拓展无形资产

由于评估范围和对象的模糊,所以在进行无形资产的评估时要明确评估目的,只有明确了评估目的才能更好的进行评估,明确评估目的,才能根据相关案例翻阅相关的资料。由于评估对象比较广泛,所以在客户进行委托时就要明确评估对象,对评估对象有最全面的了解,这样才能在评估过程中避免出现问题。

在确定了评估范围之后还应该根据无形资产的范围进行拓展,避免因为范围过小而导致资产的流失。

3.2加强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专业素质

由于评估师现在的综合素质较差,不能较好的完成评估工作,所以评估师在进行上岗之前应该进行岗前培训,有了相关实践能力之后才能上岗评估。评估机构应该定期对相关的培训师进行专业培训,提高评估师的评估能力。

对于评估机构可以进行相关的比评,确保评估机构不断的提高自身,提高自己的评估综合能力,提高自己的声誉。

3.3规范评估管理,加速法制化建设

由于现在的评估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所以相关的行业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国家要建立健全无形资产评估的政策体系,用法律来提高行业的自律能力,用法规来规范好的市场秩序。在建立健全法律法规的时候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比较成功的案例,从实际出发,进行相关的改变成为适应本国国情的无形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的制定要细化到无形资产的不同种类中,还要自觉的接受相关的监督,以及相关行业之间的交流,只有实行了行业统一的管理才能更好的发挥行业间的作用,做到真正的为市场经济服务。

3.4加强无形资产评估行业的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的建设,是关系到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因素。无论是大型机构还是小型机构在进行营业时都应该注意信息化的建设。现在,由于资产评估行业的信息化水平较低所以影响了国家无形资产行业的评估。要加强资产评估行业全面信息化的建设,就应该加强资产评估信息化。

4无形资产评估的注意事项

4.1无形资产评估使用收益时的注意事项

在获取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时,要注意无形资产的历史实施情况已经相应的未来发展前景,结合相关情况进行对于未来前景的分析和预测,并对收益法的适用性给予充分的考虑。对于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给予科学、合理的估算,有效的区分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之间所存在的利益关系,分析配套的收益注意事项。综合分析无形资产的相关因素,合理确定收益期限。

4.2无形资产使用成本法时的注意事项

相关企业要考虑到被相关类似资产或者评估无形资产是否具有活跃的市场,并认真探究市场法的适用性。选择合理的无形交易案例来进行分析,从而实现对无形资产的重点分析评估。

4.3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无形资产评估过程中,一般要求企业充分考虑成本与无形资产价值之间的关系,合理考虑成本法的适用性,明确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从而保证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于同一种无形资产而言,注册资产评估师一般会选择多种评估方法来开展评估工作,并综合分析各初步价值结论,从而得到合理评估结论。在开展无形资产评估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方式和方法。

在企业价值创造过程中,无形资产所起到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因此其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阶段比较关键的组成部分。在对无形资产评估问题进行解决过程中,需要趋利避害,对无形资产价值给予科学、合理的评估。

参考文献

[1]冯晓明,刘宇,于磊等.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现状及存在的题[J].会计之友,2014,(20):4043.

第6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价值原则;评估方法

中图分类号:F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997-0668(2008)0210009-06

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无形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其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高。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无形资产这一人类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对企业和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无形资产的多和寡一般反映了这些资产占有者具备的科学技术能力和知识文化能力。无形资产的创新和应用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一个企业实力与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志。

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无形资产评估已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为了确保无形资产核算与监督的正常进行,特别是无形资产投资或转让时,对无形资产的估价显得特别重要。维护资产所有者的正当权益,企业必须正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

一、无形资产评估的重要意义

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能为企业提供超额利润的重要经济资源。因此,许多企业都在不断加大对无形资产的投入,积极研制和购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转让交易十分活跃。在这种背景下,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为无形资产经营活动提供条件。当前,无形资产交易越来越广泛,促成无形资产交易成功的不仅仅是其技术水平和应用后创造的经济效益,公正的交易价格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之一。无形资产的交易不像有形资产那样有可参考的市场价格,作为中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无形资产的综合因素,合理公正地做出评估,为无形资产经营交易提供价格依据。无形资产的价格如果能够很好地与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适应,就会促进无形资产经营的进行,这样就可以促进知识产品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无形资产运用效果。但在无形资产的单位价值及评估范围方面,中国与国际上的差距很大,一些有百年甚至几百年历史的海内外著名企业其商标和商号至今没有评出真实的价值,直接影响了这些企业经营活动和竞争能力。

2. 为保护无形资产提供经济依据。 维护当事人权益提供经济依据对国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有助于提高企业对无形资产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保护国家利益,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另外,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无形资产在企业生产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而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各种无形资产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对于无形资产所有者被侵权的损失额和赔偿额等的确定,也要通过无形资产评估来解决,无形资产评估是公正、妥善地解决无形资产权纠纷和侵权现象的必要手段。

3. 为产权变更及股份制改造提供依据和前提条件。企业资产折价入股,以及兼并与联合,组建中外合资等产权变动及股份制改造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无形资产作为企业总资产的一部分,对其进行评估是企业资产评估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评估所提供的数据为股份制企业、含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企业和重估无形资产价值企业的计价核算提供了依据,一些上市公司只顾眼前利益或受其它因素的影响,不去评估企业的无形资产致使每股净资产价值低,不能吸引广大投资者,股价低落。组建中外合资企业时少估错估或漏估无形资产,也是国有无形资产流失的重要渠道之一。

4.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有利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5. 无形资产价值评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6.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是发展驰名商标,增强企业实力,参与国际竞争的客观要求。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特点及估价原则

(一)无形资产的定义、分类及特点:

1. 无形资产的定义①: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 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2. 无形资产的分类。无形资产评估是无形资产在价值形态上的评估,是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依据法定的或公允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运用科学实用或可操作的评估方法,对被评估无形资产的现时价格所进行评定和估算,其按目的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按照税法和财务法规的有关规定,以无形资产成本费用的摊销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二是以无形资产转让;投资为目的的资产评估,通过评估以货币的形式反映无形资产的身价,这对于促进科学进步、市场经济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无形资产又划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这些无形资产如果是企业购买取得的,可依据成本入帐,如果是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除必须要的注册费、律师费等可入帐外,开发费用只能列为当期损益。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它只有在企业购并时,买方支付价款超过卖方帐面净资产的差额部分才可入帐;自创商誉则不能计入资产。②

3. 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评估,它有其自身的内在特点和要求。无资资产价值评估的主要特点是:

(1) 独立性。独立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单一的,不是成批的;无形资产评估是因不同的评估对象而异,这样,才能正确地反映特定的评估对象的价值。

(2) 复杂性。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是说其评估工作复杂。因为:一是无形资产项目多、种类多,而且同类无形资产的可比性较低;二是预测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难,由于各种无形资产对象不同、功能不同,因而预期有效使用年限测定难度大,且收益预测甚为艰难复杂;三是由于客观经济环境对无形资产的作用的发挥有密切关系,因而也给无形资产评估增加了难度;四是由于多数无形资产时间更替较快,而具体测定某一技术更替时间很难。这也增加了无形资产评估工作的复杂性。

(3) 效益性。无形资产评估,绝大多数要认真测算该项无形资产在未来有效时间内能够获取的经济效益,并以此为主要依据评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其他形态的资产评估所少见的。所以,以效益为基础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中一个十分明显的特点。

(4) 动态性。动态性是指无形资产评估是从动态的角度去考察评估对象和评价无形资产的价值。这是因为:一方面,技术无形资产是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任何一项技术成果终会被另一种新的技术成果所替代;另一方面,有些无形资产自身也有发展变化的可能,比如商誉、商标,或因某种原因而更完善,更出名;也会因某种原因向相反的方向变化。同时,货币时间价值变化在无形资产评估中也显得特别突出。因而,从动态的角度评估无形资产价值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一个基本要求。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估价原则

无形资产价值载体的确定是指明确应用无形资产获取经济利益时所依附的行为主体。无形资产获利能力的衡量是站在特定的行为主体的角度考虑的。在评估无形资产时,科学合理地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载体至关重要。这一确定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

l. 归属原则。无形资产价值载体的确定,首先应考虑该无形资产所创造的价值能否为其所有者或使用者所得。归属原则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同一无形资产可同时归属于不同主体控制;其二是指价值载体的确定应限定在其控制主体可控制和可实现的收益范围内。比如,同一专利权同时归属于专利权所有人与使用人(企业)时,在对企业该项专利权评估时,对专利权价值量的确定就只能限定在企业使用该专利可实现的效益范围内,而不能将所有人所获得的出让收益或其他收益计算在内。正确把握归属原则,有助于防止无形资产的高估或低估的现象。

2. 可量化原则。无形资产价值载体的确定,应限制在可量化的范畴内,无法进行量化的部分不纳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范围之内。这一点在《无形资产》准则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各项无形资产应以取得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而自创商誉则不作为无形资产。

3. 合理预测原则。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更加难以预测。因此,在确定无形资产价值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1) 调查、分析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

(2) 分析、鉴定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

(3) 调查、分析、鉴定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

三、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方法及其利弊

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直接关系到评估结果,我国无形资产评估实践中,往往由于不能运用科学的方法,造成较大的误差,要深入研究各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综合我国评估工作的具体实践加以创新。现行的无形资产计算方法主要有市价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

1. 市场价值法

这种方法的典型是市盈率乘数法。该法根据市场交易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适用于专利、商标和版权等,一般是根据交易双方达成的协定以收入的百分比计算上述无形资产的许可使用费。首先从证券交易所中搜集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上市公司,把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按公司不同口径的收益额计算出不同口径的市盈率(不同的收益额口径,有:税前无负债净现金流量、无负债净现金流量、净利润等)。其次,分别按各口径市盈率相对应的口径计算被评估企业的各口径收益额,最后以市盈率作为乘数,乘以被评估企业相对应口径的预期收益,从而推算出企业的市场价值。③例如,美国Cwcom公司,其1997年的收益额是700万$。国外股票市场上同类型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是30,因而该公司企业的当时市场价值约为2.1亿$。运用市盈率乘数法评估企业,需要有一个较为完善发达的证券交易市场,要有行业部门齐全且足够数量的上市公司。我国的证券市场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上市公司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但是我国的上市公司在股权设置、股权结构等方面还有许多特殊因素,市场发育也不尽完善。因此在短期内国内企业整体评估还不宜采用市盈率乘数法,但可以作为辅助方法,或作为粗略估算方法。该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大多数无形资产并不具有市场价格,有些无形资产是独一无二的,难以确定交易价格,其次,无形资产一般都是与其他资产一起交易,很难单独分离其价值。

2. 收益法

此法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无形资产价值。诸如商誉、特许等。此法关键是如何确定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这种方法同样存在难以分离某种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问题。此外,当某种技术尚处于早期开发阶段时,其无形资产可能不存在经济收益,因此不能应用此法进行计算。评估应用收益法时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1) 存在的无形资产转让的市场环境。只有存在无形资产转让市场,才能对预期收益报酬等指标进行预测。

(2) 评估的无形资产已经投入市场,并产生或者具备产生预期收益的能力。

(3) 评估的无形资产必须具有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连续获预期收益的能力。

3. 成本法

该法是实现企业重建思路的具体技术手段,具体是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整体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的局限性在于:一方面仅从历史投入(即构建资产)角度考虑企业价值,而没有从资产的实际效率和企业运行效率角度考虑;另一方面,对无形资产的价值估计不足,尤其不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价值评估。这种方法运用的结果是,无论效益好坏,同类企业只要原始投资额相等,则企业价值评估值一致,甚至有的时候,效益差的企业评估值还会高于效益好的企业评估值。成本加和法从资产存量出发,通过资产单项评估后汇总得到的企业价值,这就造成了企业资产质的规定性和量的规定性之间的脱节以及不考虑资产整体效应的弊端。因此,这种方法在国外极少采用。但是成本加和方法在我国国有企业效益低下,资产盘子大,非经营性资产占有相当大比重,而且证券市场不完善的条件下,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却不失为一种比较恰当而且无奈的选择。④ 该法是计算替代或重建某类无形资产所需的成本。适用于那些能被替代的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也可估算因无形资产使生产成本下降,原材料消耗减少或价格降低,浪费减少和更有效利用设备等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从而评估出这部分无形资产的价值。但由于受某种无形资产能否获得替代技术或开发替代技术的能力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收益很难确定,使得此法在应用上受到限制。

4. 期权定价模型

期权是一种证券化契约,该契约赋予其持有者或买方具有在期权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任一时间向其卖方按预先约定的价格(执行价格)购买或出售契约所规定的一定数量标的资产的权利。期权只包含权利而不包含义务,其持有者可自由行使权利,故又称为选择权。为取得该权利,期权购买者需在购买期权时向其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称其为期权价格。⑤

期权定价的理论可以很好地应用于企业价值评估之中。它重点考虑了选择权或不同的投资机会所创造的价值。在传统的贴现现金流量法不太适用或很难使用时,它可以独辟蹊径达到理想的结果。即使是在上述传统评估方法适用的情况下,期权定价估价法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有价值的独特视

角。现代金融期权理论的诞生为价值分析中许多不确定因素的评估提供了丰富的应用天地。而在期权定价模型中,最著名的是Black-Scholes模型。

Black-Scholes模型中买入期权的价值形式如下:

模型中:N(d1)、N(d2)分别为d1、d2的累积正态分布函数值;

C:买入期权的价值;

S:指定资产的当前价;

K:期权的执行价格或履行价格;

r:与期权寿命相当的无风险利率;

σ:指定资产的标准差;

t:期权到期的时间。

公式C右边第一项为期望的资产价值,第二项为资产的期望成本。即企业价值为期望价值与期望成本之差。⑥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资产负债中的资产方和负债方都可能拥有期权。资产方的期权主要是开发选择权、固定资产选择权等。当这些选择权的成本低于它所提供的利润时,这些期权不仅提供了投资的灵活性,而且创造价值。例如,对矿产资源的开采权,合同条款不仅表述了双方的意愿,而且对何时开业、关闭以及放弃经营都有明确的标准。比如,在矿石价格超过多少元/吨时才开始采矿,这样的合同显然比那些条件相同但无选择权的合同要灵活,因而也就有价值。负债方的期权,则更加明显。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许多企业发行了证券,如购股权书、认股权、可转换债券等,这些负债都带有明显的期权特征。例如我们可以把可转换债券看作是一般债券附加了期权。只要能得到股票收益率年度标准差(不能直接观察到,可以根据历史数据进行测算),就可以套用Black-Scholes模型,很方便的计算出债券期权价格,再加上债券的利息费用,才是可转换债券的真正融资成本。⑦

四、我国无形资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电子技术和信息革命的发展,知识经济时代正向我们走来,知识经济最大的特点就是无形资产占整个社会资产的比重显著增强,知识和技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无形资产的经营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重大,而无形资产评估作为无形资产的基础性工作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文章拟就此作些探讨。

1. 对评估对象和范围把握不准由于对无形资产认识不足,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一是在中外合资合作过程中对中方无形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使其无偿被合资企业使用。据统计,我国有90%的合资企业在合资初期未将其商标权、专利权、商誉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二是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企业资产往往按账面原值折股,或者对国有无形资产不评估、计价,不入账,使得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无形资产被排除在股本之外,一些企业即使对无形资产作价计股往往也只限于商标、专利等易于评估的无形资产,而对那些评估难度较大的无形资产入商誉、特许经营权等则忽略不计。此外,在企业承包、租赁经营以及兼并、联合过程中亦是如此。另一方面是,有的地方、有的企业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对无形资产评估值越来越高,对评估的对象、范围越来越大。北京某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广东格兰仕集团无形资产做出的评估为:商标权现值101368.67万元,销售网络现值53834.84万元,总经理身价3.9亿元,以上3项合计为194203.51万元,若全数入帐,并按10年期限分摊,每年需分摊无形资产价值19420.351万元,也就是相当于该集团1996年纯利润3800万元的5倍多,若按规定摊销,马上就会使该集团由盈利大户变成亏损大户,严重影响该集团声誉,同时也与该集团实际经营状况不相符。若不入账核算,该集团无形资产评估不但失去评估确认的实际作用,而且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准则、制度不符。

2. 评估标准不统一,方法不科学,误差大。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对无形资产评估制定有统一的标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资产评估法》,更没有无形资产评估的实施细则。无形资产评估缺乏量化标准,很难精确提供客观数据,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往往误差很大,超过国际认可的20%的可接受界限,人们对评估的公正性、客观性心存疑虑。

3. 评估管理不规范,评估市场混乱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组织虽然近年来得到较大发展,但管理相对滞后,还很不完善。一是行政干预严重。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多数评估机构都挂靠政府部门,有的行政领导干预评估标准,影响评估的客观公正性,评估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改制的问题亟待解决。二是评估机构无信誉等级。目前任何一家评估机构只要拿到评估资格,就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资产评估业务,不管评估专业水平高低,评估力量强弱都处于一个层面上竞争,某些机构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项目,力量雄厚的机构却得不到足够业务,不利于优胜劣汰。三是垄断严重。按国家有关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取得资产评估资格后,其执业范围是不受地方和行业限制的。但目前一些地区和行业仍存在封锁现象。如一些地方的行业主管部门相继成立评估机构,重点放在本行业所属企业的资产评估或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资产评估业务上,有的评估机构独揽业务,采取发包形式从中收取管理费。

无形资产评估市场大,利润高,诱惑力强,一些行政部门纷纷出动,极力把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的权限控制在自己手中,于是各自为政,令出多门,加剧了评估市场的混乱。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及权威的管理部门,评估市场的混乱给评估机构以可乘之机。这些机构有的是社会中介组织,但也有相当部分是依托其行政主管机关,或是上级主管衍生新的所谓中介组织。他们垄断某一行业的评估市场,使其他机构失去竞争机会,违背评估的市场规律,所作结论难以客观公正,从而失去其权威性。

4. 评估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资产评估工作涉及到会计学、工程技术、市场学、法学等多门科学,知识含量高,要求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操作经验,而对于无形资产评估人员素质要求则更高,而我国目前不少执业人员是从行政机关分流的离退休人员及聘用人员,未经严格的业务培训和资格审查,结果导致评估中操作不规范,鉴定不科学,数据不准确,评估质量不高。

五、提高无形资产评估水平的建议

从总体上来看,现阶段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的水平还比较低,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还很不适应,加强对无形资产评估的研究,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管理水平是一项艰难而紧迫的任务,要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无形资产评估的不规范现状,仅靠评估工作机构的努力是不够的。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 公平、科学、客观地界定无形资产投资者、无形资产创造者之者的关系。无形资产大多数是智力劳动成果,每一项无形资产的创造都凝聚着一次次的探索、风险才能取得最终成功。所以对无形资产的保护也隐含着对无形资产创造者权益的保护,从而促使更多的无形资产得以产出。因此建议在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分条款上作一些补充规定:其一是承认介于两者之间的共有发明区域,对此区域内的共有发明,应注意利益的分配,决不可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其二是允许单位和个人间以合同的方式来确定双方的关系,以无形资产投入者投入的多少来界定与无形资产创造者的分成比例。

2. 改革评估管理模式在无形资产评估发展早期,我们把它作为一项政府职能,无论是评估机构还是对评估人员及评估事务基本上都是采取行政管理,实践证明这种模式是不利于无形资产评估的发展的。首先,评估机构隶属或挂靠各级行政机关,易造成行政干预和垄断。其次,在行政管理模式下,评估机构在财务、人事、业务各方面都受行政制约,评估机构发展壮大受行政机构财政拨款和人员编制的限制。再次,在行政管理模式下,评估机构及其人员不能充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不利于提高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因此,评估机构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中介组织,为充分发挥其中介服务职能,应该改变其管理模式。西方市场经济发育比较成熟的国家,对市场中介机构一般都采用行业管理模式。如美国资产评估基本上是行业自律性管理。全美国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有美国注册评估师协会、美国评估者协会、美国评估学会以及一些专业性协会。随着行业的发展,各协会认识到需要统一规范资产评估执业标准,在美国评估者协会倡导下,联合其他协会于1987年成立了美国资产评估促进委员会,下设评估资格审查部和评估标准部。评估资格审查部负责申请加入该协会的会员进行资历审查,按规定的课程进行考试及再培训;评估标准部负责制订、修改全行业的评估标准,经联邦金融监察委员会评估协会认定公布后,是所有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均要遵守的行业统一标准。评估机构实行行业管理,符合行业发展规律,是一种较为合理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国评估机构"脱钩改制"还未最终形成一些行业自律性组织,如"中国评估者协会"等虽已建立,但还未完全转到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的轨道上来。为促使我国无形资产评估管理走向科学化,应在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分别成立由上而下的无形资产评估协会。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无形资产评估协会的指导监督、统一管理下,成立各级、各种类型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的形式、设立条件、法律责任由有关法律明确规定。

3. 加强对评估机构的管理无形资产评估机构是直接从事无形资产评估业务的单位。由于资产评估行业的利润较高,吸引了众多部门与单位竞相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客观上造成了资产评估的混乱局面。据统计,从1989年起截止目前,由资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评估机构就有近3000家,从业人员达4.6万人,加之土地、商标、专利、税务等管理部门争相设立资产评估机构,导致资产评估机构在短期内急剧膨胀。评估机构之间往往采取压价、给回扣等不公平竞争手段,迎合委托人不合理要求,这必然会影响到评估工作的客观与公正。目前,无形资产评估大部分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资产评估事务所负责,专门从事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评估机构很少。由于无形资产与有形资产的特性不同,其中大部分属于知识产权,要求评估工作的从业人员既要懂法律知识,又要懂评估业务,对其专业要求较高,所以对无形资产的评估应本着专业分工的原则,成立专门的机构,或在资信好、等级高的资产评估机构(或会计事务所)设立专门的无形资产评估部门来进行。⑧

4. 建立无形资产保护的法律环境。法律环境是指立法、执法和公民守法意识的状况。此三者尽管有前有后,但缺一不可。当然,目前我国已在逐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尽管《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建立充实了无形资产保护的内容,但并非全部。无形资产还需要有更合适于整体保护的法律条文出台,并应培育和建立一批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无形资产评估机构。再则是全民教育,率先是领导干部和

科技人员的法律意识教育。建议将知识产权法教育列入大学生的必修课,以加强新一代的科技人员懂法、自觉执法。总之,无形资产法律环境的改善涉及到产权管理,国内外法律规定,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多方面,是需要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

5. 提高评估人员素质无形资产评估业是依托科学技术和其他专业知识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新兴行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综合性、创造性及复杂性。因此不仅要求执业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而且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科学态度,广阔的知识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等。然而,我国目前无形资产评估从业人员从总体上来说,素质与实际需要还不相符,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就要求执业人员一是要认真学习、熟悉、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依法评估;二是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评估的技术和水;三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使执业人员能够提高自我约束力,不出现越轨、失职行为。

6. 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坚持遵循以使用价值为计价基础的原则。无形资产最根本的条件是具有使用价值,可以使生产力的组合产生质的变化,为使用者带来高效的收益。一项无形资产不论耗费多大,价值多高,若"生产"出来没有用武之地,则将无人问津,商品化也将失去了必要条件。因此,为提高无形资产评估质量,评估人员必须熟悉被评估对象的"行情",并对其发展趋势及获利能力做出预测,同时进行适时的评估。以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为基础,才能对其现时价值做出比较客观的估定。当然,在评估时也不可忽视成本、效益、技术成熟程度、技术寿命、转让内容、市场供需等因素对价值的影响。7.注重无形资产评估目标,坚持以既定目标为前提,合理选择评估方法。无形资产评估目的不同,其价值的确认方法、构成内容、计量尺度也不同。如对一项自行研究、开发成功,并已取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入帐时,其价值就应以研究、开发的全部耗费与申请法律保护费用之和的现时价值作为评估价值计量基础,在有关帐册中进行客观反映。若对交易的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其价值应为使用该项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总收益之和的现值。同时还要考虑所交易无形资产的类型、寿命、交易方式、合同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注重无形资产的评估目标,既是加强无形资产评估的具体体现,又是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取、参数的确定、价值量计价的理论依据。

六、结束语

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经济取代传统工业成为社会主导经济形态,各个公司、企业都将重点放在了高新技术的开发与研制领域上,因此,无形资产这一概念对每个企业而言将不再陌生。它对企业的未来发展也越来越得要。作为会计专业人员,我们就更应用详实的信息资料来记录计量无形资产,更加准确的来披露无形资产的相关信息。文章从无形资产的基本理论谈起,详细的指出无形资产在当今社会的重要意义及存在的问题,浅谈了几点建议,显得是对加强无形资产的管理远远不够的。还应该提高各界人士对无形资产的重要性的认识,注重开发、培育、创造、维护和保持各单位无形资产,建立专门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加强无形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利用无形资产的扩大、扩展、和扩张作用,使企业走向全国乃至全世界,与国际接轨。

注释

① 汪平, 郑伟. 《最新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技巧、参数及案例分析》,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第15页.

② 于玉林. 《无形资产概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第56页.

③ 2001年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 资产评估学,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1月第3版,第337-365页.

④ 武利华. 《试论企业价值评估方法模型》, 中国资产评估,1999年1月第2版,第3-5页.

⑤ 廖理, 汪毅慧. 《实物期权理论与企业价值评估.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1年9月第3版.

⑥ 王少豪. 《期权定价公式的启示--关于评估方法的思考》, 中国资产评估,1999年1月第1版,第30-31页.

⑦ 晏艳阳. 《特定条件下企业股权价值的评估--期权定价模型的应用》,投资与合作,2000年1月第2版,第50-51页.

⑧ 王氩. 《关于形资产准则的一点思考》,财会月刊,2001年版第12期,第23页.

参考文献

[1] [美]约翰.普安顿.《股权融资与债务融资成本评估》,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2] [美]科勒(koller).《价值评估(公司价值评估的衡量与管理)》,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年2月第1版.

[3] 余恕连.《无形资产评估》,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年4月第1版.

[4] 于玉林.《无形资产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

[5] 吴易风.《当代经济学理论与实践》,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7月第1版.

[6] 朱萍.《资产评估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1版.

第7篇

关键词:无形资产 质押贷款 问题 措施

所谓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指的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将自己合法进行转让的商标权、著作权以及专利权全部交给银行机构,以当做贷款的担保,这样,相关债务人实际中就会严格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银行实现权利的一种担保贷款行为。笔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首先指出了制约我国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无法顺利开展的因素,其次,制定了完善我国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的具体措施,旨在为同行们提供相应的借鉴。

一、制约我国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无法顺利开展的因素

(一)难以对无形资产质押价值进行有效的计量与评估

有效实施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详细的、准确的计量出无形资产的实际价值;由于无形资产涉及到了诸多的行业与种类,很大程度上存在赢利模式差异,同时,它还有两个典型的特征,就是专业性与复杂性较强。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一套更加完善的、能够普遍接受的无形资产计量方法,现阶段所使用的会计制度很难全面体现出无形资产质押具体价值;另外,所制定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与监督管理体制不够完善,而且,其评估不具备较高的权威性,进而阻碍了对它价值的有效计量,所以,银行对于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往往不予接受,这是阻碍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无法全面推广的因素之一。

(二)无形资产价值实现有着不确定因素

国家颁布实施的金融法中明确的强调,对于银行机构,决不允许开展诸如信托、投资等方面的业务,而且,信贷资金不可以拿实物进行冲抵,只允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变卖或者拍卖质押物受偿。当前时期,我国还缺乏一套较为成熟的市场机制,并且,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还不够健全,导致无形资产不具备良好的流动性,变现难度大。另外,无形资产潜在着严重的减值风险,比如,我们所熟知的三鹿奶粉,其名下持有的品牌与商标价值高达亿元,一夜间消失无踪,使银行产生了很大的疑虑,进而对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这一方式不予认可。

(三)缺乏完善的相关法律法规

我们可以从现行的担保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看到,在无形资产质押的规定方面,往往体现出了一定的原则性,看上去十分的笼统,并且,关于相关主体拥有的权利与责任、操作质押的方式等方面的规定都不是很详细。由于无形资产质押所涉及的业务十分复杂,所以,要求各部门加强协作。评估机构的任务是明确无形资产价值,那么,怎样确保其公平、公正,还需要有关部门与立法机关制定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确立各自所承担的权利与责任,严格规范各自的行为。

(四)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要想降低无形资产质押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对质权人持有的权益予以保障,就必须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以及设置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此事项。我国关于专利、商标的登记管理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而对于品牌、软件使用权等一系列的无形资产质押,没有想到也应有专门的办法以及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监管。

(五)企业意识不够,银行动力不足

现阶段,我国部分企业的创新、品牌意识相对缺乏,在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以及经营管理方面不够成熟。即便自己所拥有的无形资产水平较高,仍对其具有的融资功能完全的忽视。对于银行机构而言,无形资产质押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因素,并且控制起来难度非常大。由于银行本身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工作的人员以及技能,只一味的依赖于自身的力量是很难将估值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的,所以,银行缺乏信心,担心会承担无形资产质押带来的减值风险。对于管理层与操作层而言,各商业银行没有明确的对无形资产质押做一番规定,而基层银行对于这一业务的操作性不强。比如,什么样的无形资产能进行质押、怎样明确质押贷款的具体年限、质押折扣率,发生风险时怎样及时有效的处理等均缺乏可操作的依据。

二、加强我国无形资产质押业务的具体措施

(一)健全无形资产计量与评估等中介服务

应深入分析与研究无形资产会计与评估理论,探索出一套完善的、高效的无形资产价值计量方法,唯有如此,会计信息才能够全面的体现出企业无形资产实际情况;另外,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应积极的构建一套有效的统一评估标准以及员工准入制度、评估机构信誉等级制度,严格监管评估机构,不断增强评估人员的专业水平与职业道德水平,以确保最后的评估结果具有较强的权威性。

(二)构建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

由于无形资产价值存在着不稳定及不确定因素,所以,它的价值潜在着巨大风险。为了进一步降低银行的风险,应进行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的构建。比如,企业进行无形资产质押时,可以请信用担保机构为其担保,企业可以以无形资产再辅以企业重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为联带质押,通过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捆绑式来质押贷款,同时,还要尽快进行风险控制与补偿机制的建立。只要实际中使用上述方式,那么,金融机构的风险就会不断的降低,使得银行贷款更加的安全,大大提高了质押成功率。

(三)构建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

当前,应重新调整担保法,将无形资产质押融入其中,选择具体的质押操作程序,确保其有相应的法律作为依据。对于无形资产质押的条件与领域,以及质押合同内容、变更条件、注销程序等加以明确,同时,还要制定出质双方与第三人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及履行的义务等保障措施。健全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对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与权利进行详细的规定。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无形资产评估行业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中介机构、使用者、占有者间的关系,明确划分各自所承担的责任、义务、权利,加强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对每位无形资产占有者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予以保障,从而为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提供有利的法律依据。

(四)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登记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当前,政府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对无形资产质押登记管理进行必要的调整,使其更加完善,经常和银行部门加强交流,共同协作,构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可以创设一个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商标、专利以外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统一登记。有部分相关人士甚至提出把知识产权局和商标局综合到一起,假如这一愿望真正实现,那么,就会由合并后的部门设置专门的结构,担任无形资产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工作,这一办法也是较为理想的。

(五)营造一个良好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环境氛围

首先,将政府部门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中具有的功能作用全面发挥;政府部门应积极的构建相关法律制度,并加大宣传,以确保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有法可依。比如,政府部门可以宣传《专利法》、《知识产权法》等法规,帮助企业树立起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如果存在盗用专利等诸多不法行为,应严惩。其次,构建一批专业的无形资产人才队伍;应在一些大专院校中增设无形资产专业,研究、分析无形资产理论方法,争取培养一批素质高的人才队伍;构建职工上岗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无形资产评估、管理等资质认证;对无形资产管理人才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不断扩大无形资产专业人才队伍。另外,实施无形资产保险业务;当前,保险公司应围绕着无形资产开展相关的保险业务,比如品牌保险、专利保险等,利用这一方式来保障无形资产所有者的权益,从而加强无形资产价值的稳定性。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质押贷款的最终目的是获取相应的额度资金以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它除了对能否通过无形资产质押获得相应的贷款重视之外,同时,还重视企业是否具备良好的能力水平承担融资成本。现阶段,我国无形资产质押融资成本高,所以,要求企业负担起相应的律师、评估等诸多中介费用。

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是一项较为理想的融资方式,对于部分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我们推广和广泛应用。

参考文献:

[1]成文,刘然.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的困境与政策保障.中国证券期货,2010(3)

[2]李文江.构建专利权质押贷款的风险防范体系.金融理论与实践,2010,(7)2

[3]谢发福.论我国知识产权质权登记机关的现状和拓展.甘肃科技纵横,2009,38(4)

[4]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公共服务联盟成立.中国发明与专利,2010(12)

第8篇

关键词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 成本法 市场法 收益法

一、研究背景

无形资产所具有很高的价值,国际上许多著名的大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量往往超过有形资产,不少企业的无形资产甚至超过有形资产的数倍乃至数十倍,而这些无形资产的形成是需要长期努力的。任何一种无形资产的价值都要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需要企业具有强烈的无形资产意识,精心进行累积。

目前,人们已充分认识到了无形资产是国家和企业发展的动力,而这通常都需要无形资产评估作为依托。

二、无形资产概述

(一)无形资产的含义

无形资产从字面上理解是相对于有形资产而言的,即它是一种摸不着、看不见,没有实体的一种资产。迄今对无形资产还没有一个共同的认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增长、社会日益进步,其概念也在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由于无形资产的定义有不同的解释,加上我国对无形资产熟知较晚,人们对于如何理解和认识无形资产方面尚不成熟。但是只要把握了无形资产的几个基本要点,便能够有较清晰的理解。

(二)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程序

评估机构接受评估委托后,需要通过一些步骤完成无形资产价值的有效评估。

(1)对评估的资产进行资料核实和调查。根据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评估的基本理论,确定评估对象是否与委托方提供的信息相同,是否满足无形资产的性质,得出合理的判断。

(2)对评估的资产的功能进行分析和取证。由所评估无形资产的具体类型、特点、评估目的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具体情况,对无形资产功能的判断来测算某些关键的数据。

(3)确定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前两个步骤,由评估人员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或收益法,最后进行测算。

三、无形资产评估三种基本方法介绍

(一)成本法

(1)历史成本法。这种方法是进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重要标准,用历史成本法计算的无形资产成本,可以准确反映出各类资产的构成比例,反映出无形资产价值形成过程,也是计算无形资产摊销额和利润的依据是真实的。

(2)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下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

(二)市场法

市场法是通过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资产作为参照对象,进行分析参照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对被评估对象进行对比调整,从而估算出资产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能够充分考虑市场变动因素,可以较真实地反映被评估资产在评估时的市场。

(三)收益法

收益法是通过评估估算无形资产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使未来各期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评估对象重估价值的一种方法。运用收益法进行资产评估的基本公式为:

其中,P――资产现值;

F――第t年的净收益;

i――适用的折现率;

n――净收益可以持续的年限。

四、无形资产评估三种方法的优点和局限性

第一,成本法的优点在于原理较简单,易于掌握运用,只需要确定重置成本和损耗值,这两个评估参数对于某些资产来说易搜集,较充分地考虑了资产的损耗,使评估结果更趋于公平。在不易计算资产未来收益或难以取得市场参照物时能够应用,利于企业资产保值。

第二,市场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客观反映资产目前的市场情况,选取参照物已经包含了经济性贬值,可以体现资产的现行价值,并且适用的范围广,评估的结果更易于被各方面接受。

第三,收益法在无形资产评估实务中运用的十分广泛,收益法能较真实和准确地反映企业本金化的价格,可以与投资决策相结合,更容易被买卖双方所接受。

五、专利权的评估

(一)专利权的概述

专利权是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创造人或发明创造人(专利权人)授予的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权利。

(二)专利权评估程序

首先,证明和鉴定专利权的存在。作为被评估的专利权,应该具有其明确的、核心的、区别于其他已有技术的实质性内容。这些内容包括对专利权产权的确认,确定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对专利权的有效期和适用地域或者界限的审核实。其次,确定评估方法。这是专利权评估的实质性程序,包括对专利权的技术状况分析、收益能力分析等等。因此,搜集资料并加以整理时专利权评估过程中十分重要的环节。再次,完成评估报告,加以说明。

六、商标权的评估

(一)商标权的概述

商标是区分同类商品的标志,而商标权是商标注册以后,商标所有者依法享有的权益。

(二)商标权评估程序

(1)收集有关资料。接受评估委托后,需要进行产权界定,被评估商标是否注册商标,是否使用,是否按商标核准使用范围使用,注册人名字和地址是否变更,还要查阅企业的历史资料、市场环境、发展前景和同行业情况。

(2)市场调研。根据市场调研,确定产品市场需求量,分析商标权的现状和前景,由此推断商标产品在客户中的信誉、竞争情况,以及商标产品在市场上的市场占有率,预测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

七、无形资产评估中的价值偏离

无形资产评估的实践中,对无形资产的预测为、评估、定价等方面,不同评估机构处理方式的不同常使评估结果形成较严重的分离。

一些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无视国家法规,对于评估结果的确定不是根据科学的方法和客观事实,而是按照被评估单位的某种需要去做,甚至拿评估结果做交易,使评估结果严重失实。

八、部分企业自身对无形资产的不重视

一些企业不重视自己的无形资产,流失及被侵犯现象时有发生,认为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不会有多大作用,而且多付出一笔评估费用也觉得是负担。有的企业不到侵权损失惨重,就不去评估,有的企业在损失惨重后仍然茫然,无形资产的拥有者对于自己的无形资产必须重视,它是企业生产的基本因素,一个没有无形资产的企业将难以生存,对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要评估其价值。

九、无形资产价值评估的管理

对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是当前在资产评估工作中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因为在无形资产过程中有诸多的影响价值的因素,主观随意性较大,科学合理尚待进一步研究。一些企业在亏损或者效益不好的情况下,企图借此提高企业身价,有的在注册资金增资遇到困难时,而采取评估商誉这项不可确指无形资产的捷径手法。

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