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02 16:37:0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简述环境污染的特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经济发展;环境污染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5-0018-03
1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简述
随着经济的增长,环境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自Grossman和Krueger(1991)年通过对全球42个国家的面板数据分析,得出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长期呈倒U型的关系以来,关于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的研究开始不断出现。Panayotou(1993)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倒U型关系定义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之后,这一理论逐渐成为研究的热点,涌现出了大量的研究。目前的研究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运用现有理论检验环境库兹涅茨曲线是否存在,二是考察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内在机理。
1.1 相关理论假说
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构成了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研究核心,Grossman和Krueger提出,经济发展通过结构效应,规模效应和技术效应影响环境水平。环境水平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趋于不断恶化的趋势,而当经济发展到达一定规模之后,环境水平会逐渐得到改善,两者之间呈现出倒U型的关系。比较有代表性的解释理论还有国际贸易说,认为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由于环境标准的差异或者说是要素禀赋差异,使污染密集型产业流向发展中国家(Lopez,1994;Copeland&Taylor,2004)。还有一种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随着收入的增加以及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环境逐步由一个奢侈品变成一个必需品,在人们收入达到一定程度后,会更加关注自身的健康及居住环境,从而会影响到政府政策及生产技术等(Chavas,2004)。在政府政策层面,随着经济的增长,政府会逐步加大对环境的投入及监管。
1.2 计量模型
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可能存在多种关系,常用的计量模型为:
y为环境质量指标,x为经济发展指标,通常使用人均GDP来衡量,z为可能影响环境质量的其它控制变量,如产业结构,人口密度等。由以上方程可看出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之间可能存在着七种关系。
当然实际情况可能更为复杂的表现为波浪形。
2 我国省际数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研究现状
我国学者对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理论解释研究相对较少,目前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适用性上,实证研究则主要是根据西方已有理论,利用面板数据、时间序列数据对不同地域的实证性检验。基于全国或者是较大区域范围的研究成果较为多样化,但是基于省市数据的研究牵涉到时间序列,现有研究存在些不足。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由于省际数据都是时间序列数据,时间序列大都是非平稳的,直接用回归方法并不能识别这种非平稳性。在非平稳的条件下,极易出现“伪回归”现象,即变量之间即使没有关系由于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带有趋势项也会呈现出相关关系,直接进行回归结果的可信度不能令人信服。
2.1 模型选取
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总结,我国省际的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在模型选取上比较单一,解释变量基本都为人均GDP,人均GDP的平方项及立方项三个解释变量,少数文献加入了对环境有影响的控制变量。解释变量的单一选取好处是能够直观的判断地区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关系,但是忽视了地区的差异性及影响环境水平的复杂性。
2.2 指标选取
经济发展水平的指标选取上,全部文献都是以人均GDP作为衡量指标的,在环境污染的指标选取上,超过半数的文献将工业三废即工业废气排放量,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弃固体排放量作为衡量指标,这很可能是出于数据的可得性缘故,早期的统计数据缺乏详尽的污染指标分类。数据形式上主要有总量衡量,均量衡量,密度浓度衡量三类。在工业三废的基础上部分文献增加了一些单一变量,例如早期国际研究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硫指标。对噪声污染生态破坏等其它的指标由于缺乏衡量标准而没有先关研究。
2.3 实证结果分析
从实证分析上来看,似乎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倒U型关系并不显著,依地区及污染指标的不同,结果出现很大的差异性,甚至对统一省份的分析结论有时也具有差异性(陈春华等,2008;张静中等,2009)。
实证研究EKC呈现出倒U型关系的有:(1)水质指标。广东省(方铭,2009),河南省(谷蕾,2008)等;倒N型关系的结论有:辽宁省(吕志鹏,2012),天津市(孙可,2008)等。(2)空气指标。河南省(谷蕾,2008),湖北省(肖腊珍,2010)等;倒N型关系的有:宁夏(刘婷婷,2011),辽宁省(吕志鹏,2012)等。(3)固体废弃物指标。湖北省(肖腊珍,2010),上海市(李倩,2008)等,倒N型关系有:江苏省(张静中,2009),辽宁省(吕志鹏,2012)等。可以看出水质指标的控制相对来说较好,但是要防止环境质量好转后出现“翘尾”现象。
呈现出U型关系的有:(1)水质指标。重庆市(何太蓉,2009),安徽省(殷福才,2008)等;N型关系有宁夏(刘婷婷,2011),湖北省(肖腊珍,2010)。(2)空气指标。N型关系吉林省(徐梦博,2009),安徽省(殷福才,2008)等。(3)固体废弃物指标。上海市(李倩,2008),新疆(马晓钰,2011)等;N型关系广东省(方铭,2009)等。还有呈现出递增趋势的:(1)水质指标。陕西省(郝东明,2008),山西省(梁四宝,2008)等。(2)空气指标。陕西省(郝东明,2008),山西省(梁四宝,2008),湖南省(曾昭法,陈青云,2008)。(3)固体废弃物指标。陕西省(郝东明,2008),山西省(梁四宝,2008)等。
还有一些省市呈波浪型关系,如黑龙江省工业三废指标(李崧,邱微,赵庆良,2006),浙江省工业三废指标(段显明,2012)。这部分表示,这些地区的环境质量随着经济的发展显示出不断恶化的趋势,这可能与当地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工业份额过大,过于宽松或者更确切的是环境政策的不持续性有关。值得注意的是,相当一部分结果是不显著的,倒U型关系极为模糊,这与解释变量的选择,模型的设定,以及污染指标选取的差异性有关。
2.4 省际特点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形式的多样化可能源自于理论模型内在多样性、数据形式的差异性及来源的可靠性、变量选取的差异性等。也有不同地区的差异性存在其中。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但是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地方政府首要目标是发展经济,那么或多或少会忽视环境的保护,当环境极度恶化,民怨四起或是中央政府环境指令的影响下,会在某一确定时间加大环境投入的力度,包括政策监管和资金投资两部分(罗连发,2009)。如果政策是长久性的,或者涉及到产业结构调整的,那么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可能会出现下降趋势,但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通常是阶段性的,当经济出现衰退迹象,经济发展会重新回到首要目标,所以受环境保护政策的影响,相当一部分污染指标呈波浪型形状。其次是我国长期以来粗放型,能源消耗性的经济增长方式,也促使很多地区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呈现正相关的特点。段显明(2012)发现经济结构转型,工业份额下降之后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而郝东明(2008),梁四宝(2008)等研究发现以粗放型经济为主的山西、陕西污染水平仍处于增长阶段。因此,施行具有持续性、连贯性的环境政策,降低单位产出的能耗,清洁生产技术的推广对于我国环境质量的提升具有显著地影响。
3 问题及展望
3.1 模型设定
在模型设定上,目前已有的省际环境库兹涅茨检验基本都是直接使用二次型及三次型方程直接进行回归,即以环境指标为被解释变量,人均GDP,人均GDP的平方项,人均GDP的立方项为解释变量,即直接设定了经济发展对环境质量的单向因果关系,将收入假定为了一个外生变量。然而事实上,环境的恶化会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在较低的经济发展阶段如果环境质量极度恶化,那么经济很难持续发展到高级阶段(Arrow,1995)。我国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省际检验中,大多文献并没有考虑到内生性问题,而是单一的运用最简单的也是争议最多的一个模型反复检验。
3.2 变量的选取
就别解释变量而言,人均GDP是否可以真实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是值得商榷的。解释变量的选择上也缺乏影响环境水平的其它控制变量,如人口密度,产业份额,贸易开放度等等,得出的结论适用性不强。
3.3 数据处理
在回归方法上,由于数据的选取为时间序列数据,由于很多时间序列数据都是非平稳的,用回归方法无法识别这些非平稳性,即使变量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也会由于非平稳的时间序列带有趋势项而显示出一定关系。大量的实证文献忽视了这一常见的问题,没有对时间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及协整检验就直接进行回归,这样得出的结论显然是不可靠的。
3.4 展望
一些学者尝试运用其它方法来克服这些缺陷,如使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进行分析。VAR模型最早由Sims(1980)提出,把系统中每一个内生变量作为系统中所有内生变量的滞后值的函数来构造模型,从而将单变量自回归模型推广到由多元时间序列变量组成的“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模型能够反映变量间的双向作用关系,同时也能够克服时间序列出现的伪回归问题。目前已有运用VAR模型对经济增长和环境质量关系的检验,如彭水军,包群(2006)运用VAR对全国的库兹涅茨曲线检验,田志华,王忠(2013)运用VECM模型对广东省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认为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认为在环境污染与经济增长存在双向影响机制中,环境污染对经济增长的反作用相对较弱。段显明(2012)运用VAR对浙江省环境库茨兹涅茨曲线的检验等。通过方差分解均得出经济增长对解释污染排放预测方差起着重要作用,而污染排放对经济增长预测方差的贡献度较小。运用VAR模型检验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以及对拐点进行有效的预测不失一个可行的良好的办法。
目前我国已有的大量省际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研究过于单一,可以说只是简单的方法复制,缺乏研究意义。应该将在大区域内的面板数据的模型分析方法及在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内在机制的研究成果运用到省际数据研究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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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纤维 分类 应用及发展
中图分类号:TQ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3)04(b)-0066-01
为了追求高收益高利润,人们不惜牺牲生态环境,导致地球生态环境破坏越来越严重。生态环境破坏带来了全球变暖、臭氧层空洞、土地沙漠化等灾害,严重影响到了人们的生存和发展。人们逐渐的意识到“毁灭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就是毁灭人类自己”,保护环境成为人类的共识。随着1980年可持续发展的提出,“绿色产品”备受推崇,各种环保绿色产品相继被研发,绿色纤维就是其中之一。
1 绿色纤维的概论
1.1 绿色纤维的定义
所谓“绿色环保纤维”,从生态学角度看应该满足以下3个条件:(1)原料采用可再生资源,不会破坏生态平衡和导致资源枯竭;(2)生产过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符合节能和环保的要求,产品穿着健康舒适;(3)制成品废弃后可回收利用或可在自然条件下降解。[1]
1.2 绿色纤维的特点
绿色纤维至少应具备以下特征中的一项或多项:A.纤维产品的原材料无污染(或少污染),或尽可能是可持续发展的绿色资源;B.合成纤维产品的合成过程节能、降耗、减污,符合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C.纤维产品的加工过程,特别是印染、整理等加工过程,尽可能使用无毒、可自然降解的浆料、染料、整理剂等,以及利用高新技术进行清洁生产;D.纤维产品的消费、使用中,对人体友好、舒适,若带有某种特殊功能更好;E.纤维产品的消费使用后,不会因遗弃或处理带来环境问题,最好能循环利用,或回归自然。
2 绿色纤维的分类
2.1 绿色天然纤维――彩色棉
彩色棉花,与白棉相比最大的不同就是其内的棉纤维是彩色的。天然彩色棉是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培育出来的新型纺织原料,因为其本身就带有颜色,在制衣过程中无需经过漂染等工序,没有形成污染源,又节省了染料和劳动力。由天然彩棉加工成的纺织品不存在一般纺织品印染后存在的残留物,实现了“零污染”[2],并迎合了人类提出的“绿色革命”口号,减少了环境污染。天然彩色棉色彩自然,古朴典雅,富有弹性,色彩丰满,不会褪色[3]。彩棉织成的布具有舒适,对皮肤无刺激,抗静电,透汗性好等优点,适合皮肤敏感型人群、婴幼儿等使用。彩色棉虽然具有很多优良特性,但也有相当的局限性。例如,彩色棉的颜色比较单一,不如白棉染色后的颜色鲜亮,有时不能满足人类对色彩的需求。由于彩色棉属于现代育种技术培育的新型棉花,其产量小价位高,还不能广泛推广。所以彩色棉纤维还需进一步研发。
2.2 再生纤维素
2.2.1 海藻类纤维
新型环保纤维――海藻类纤维是从海带等海产品中提取出来的。海藻类纤维的原料取自海带中的海藻酸盐,以水做溶剂,采用冻胶凝胶湿法纺丝成型技术,使海藻酸盐高分子高倍拉伸与凝固成型有机结合,从而获得了性能良好的海藻纤维[4]。海带纤维制成品还带有颜色,黄色、蓝色、绿色、灰色都有。我国海洋资源丰富,我国海带产量50万t/年,而且海带属于再生资源,可谓海藻类纤维的提取源源不断的提供原料。在海藻类纤维的提取过程中不加任何化学物质,不会对环境造成伤害。海藻类纤维织成的布因为没有化学残留物,对人体健康也不会造成危害,受到人们的喜爱。海藻类纤维比普通纤维的强度高,透气性好,质地柔软,还具有本质阻燃、电磁波屏蔽效应等功能以及良好的纺织加工性能,所以其除了可以做成普通的衣物,还可以用于制造消防服、防护服、医疗服等特殊用途的衣服。海藻类纤维的研发进一步成熟后,会将未被利用的大量的海藻资源有效利用起来,并可有效解决服装原料缺少和染料污染问题。
2.2.2 甲壳素纤维
甲壳素纤维来源于虾、蟹类等等水产品的废弃物,一方面减少了这种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而且“变废为宝”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另一方面提取出来的甲壳素纤维具有优良的特性,满足人类生活需要,更重要的是甲壳素纤维能自行降解,不会对环境造成伤害,是人们公认的“绿色纤维”。
甲壳素纤维备受人们推崇是因为其具有多种保健功能:(1)抗菌除臭功能;(2)对皮肤的护理功能;(3)对过敏性皮肤的辅助治疗功能;(4)对环境的保护功能;(5)抗静电功能。甲壳素纤维织成的制品不仅具有最基本的舒适,柔然,保温特性还有抑菌除臭功能 ,对过敏性皮炎的辅助医疗功能 。
2.3 再生蛋白质纤维――大豆蛋白纤维
大豆蛋白纤维是一种再生植物蛋白纤维。大豆蛋白纤维单丝细度细、比重小、强伸度较高、耐酸耐碱性好,用它纺织成的面料,具有羊绒般的手感、蚕丝般的柔和光泽,兼有羊毛的保暖性、棉纤维的吸湿和导湿性,穿着十分舒适,而且能使成本下降30%~40%。
参考文献
[1] 陈荣圻.从生态角度谈“绿色纺织品”的开发及禁用染料的代用品[J].印染,1998,24(1):30-33.
[2] 黄猛.我国绿色纺织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棉纺织技术,2000(2):31
关键词:外资准入;污染转移;环境安全
所谓环境污染的转移,一般是指一方向另一方输出不符合一定环保标准的有害气体、有害废水、生产和生活垃圾、放射性废料等环境污染物的行为。从法律意义理解污染转移,其一般体现为一种污染物或污染源的移动、污染威胁的生成上,不强调环境标准高低(实际上“公域”也有特殊的环境标准,而且更为严格,只是不同于一国领土内的环境标准)和心理因素的作用,而着重于污染的威胁是否转移、生成和责任的追究上。
一、我国外资准入制度中的污染转移问题简述
本文从广义上理解投资准入,即投资准入不仅包括外国投资者进入东道国的权利,而且还包括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设立代表处、分支机构、子公司等的权利。这种投资准入不仅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从事商业活动,而且允许外国投资者设立各种类型的永久性的商业存在。
(一)污染转移讨论的定义和范围在我国,除三资企业外,外资准入的方式还包括外商投资性公司和外商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或者“控股投资公司”不直接涉及污染转移问题。由于我国公司尚未接受“揭开公司面纱”理论,因此,在承担污染转移责任时,仍然要以被控股的实体公司为责任主体。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只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一种特殊形态,在污染转移问题上,其法律关系与一般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无二致。
此外,三资企业在经营阶段产生的污染转移实际上是贸易活动中的污染转移,该问题需要专门研究,本文不加以讨论。
(二)我国外资准入中污染转移现状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一向不注重污染转移问题。人世后,我国许多产业加大了对外开放的力度,在WTO非歧视原则的要求下,我国过低的环境标准将会使得一些发达国家向我国进行污染转移的趋势愈演愈烈。一些外商将国外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且被禁止使用的产品、技术和设备通过投资方式转移到我国。我国外资准入中的污染转移问题已经非常严重,需要完善现行的法律制度加以有效控制。
二、外资产业设立中污染转移问题
该问题实际上涉及如何防治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跨国设立。所谓污染密集型产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和间接产生危险废物的产业(这些废物通常符合1989年《巴塞尔公约》规定的定义和特征),对人类、动植物生命的健康有害或者造成环境恶化,破坏生态环境,干扰其他合法使用者有效使用环境,如化工、塑料、陶瓷、造纸、橡胶、印染、制革等通常都属于污染密集型产业。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则是指在人为控制下,将污染密集型产业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境内生产以及随之出现的污染物和污染后果,即污染产业转移的全过程是在特定主体的有意识控制下进行的,转移污染是这些主体直接或间接追求的目的。
从国际层面看,目前,涉及控制污染行业转移的国际法主要有1982年《内罗比宣言》、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1992年《21世纪议程》。由于这些国际法规都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执行标准,又缺乏有效的制裁手段。所以要解决污染行业转移的问题,主要还应依靠各国国内立法。
从国内的角度看,我国对防止外国污染行业转移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三资企业必须经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4条、《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9条、《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5条均规定了不予批准设立三资企业的情形,其中均将“(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作为其中一项。但是,我国立法中的这些制度在实践中存在很大问题,尤其是对于外资的审批存在重大漏洞。
(一)审批标准的不具体导致自由裁量权扩张首先,我国有关外资引入的标准中,既规定了可行性标准,又规定了不可行性标准。《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中就存在着标准间的灰色区域。在可行性标准中的鼓励、允许和限制等项目的具体规定不清楚。
(二)地方行政对外资企业设立的不良介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8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对外经济贸易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内的: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资出口配额等全面综合平衡的。”第9条第2款规定:“中国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为该企业设立的必要文件之一。”
以上规定实际上导致了各地政府享有外资准入中的“隐形审批权”,加上地方保护主义的长期顽固存在,外资准入中的不规范操作就应运而生了。此外,关于外资审批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直接、明确地规定对审批机关的审批行为应该由谁予以监督。
三、外资出资方式中的技术污染转移问题
外资出资方式中可能产生的污染转移应该属于技术污染转移,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即设备出资和技术出资。
实际上,这两种出资方式都可能是以贸易的面目出现的。因此设备和技术都可以成为贸易活动的标的。但是,在外商投资活动中,这两种出资方式都被资本化了。因此,技术污染问题势必对一国的外资准入制度产生影响,而我国对此问题的规定在立法和实践中均存在问题。
(一)在我国的三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对出资引起的技术污染转移问题并没有直接规定纵观三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可见这一缺失。《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8条对以上的出资方式予以认可,但没有附件限制。《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也都没有注意到技术污染转移问题。
(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存在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条的规定,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可见,《管理条例》是适用于技术投资和技术贸易的;然而,《管理条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
1.技术引进审批问题。根据《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管理条例的规定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
务院的规定,履行技术进出口项目的有关管理职责。同时,为顺应国际潮流的发展,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技术进出口经营者对国务院外经贸部门做出的有关技术进出口的批准、许可、登记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但是,这种审批制度太过繁琐,在实践中操作复杂,各地保护的泛滥最终导致执行的不力。
2.处罚问题。对于违反《管理条例》的进出口技术的行为,其相应的处罚也存在问题。《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有《对外贸易法》第16条、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技术,禁止或者限制进口。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技术目录。但是,对于技术污染转移行为,《管理条例》规定相应的处罚措施尽管也有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但是并没有与环境保护刑事责任的罪名联系起来。
3.《管理条例》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我国外贸法律法规对涉及污染转移的技术进出口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对外贸易法》和《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中。1994年的《对外贸易法》第17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国家禁止进口或出口破坏生态环境的货物或技术和为保护人的生命或健康必须禁止进口或出口的货物或技术:第16条则规定了国家可以限制进口或者出口技术的情形。
《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包括了污染转移的问题,明确规定:属于禁止进出口的技术,不得进出口。属于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许可,不得进出口。但是,《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第1条规定:为促进我国技术进口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而作为投资的技术出资,是否属于《对外贸易法》的调整对象呢?如果不属于《对外贸易法》的调整对象,那么,《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对其的规制就失去了基础。
四、控制外资准入中污染转移的建议
我国的污染转移立法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国务院于1984年9月27日做出了《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该《规定》第4条指出:“坚决制止污染转嫁。严禁将有毒、有害的产品委托或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乡镇、街道企业生产。对于转嫁污染危害的单位有关人员,以及接受转嫁的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严加处理。”这是我国法律规范中第一次将污染转移作为禁止性条款规定下来。从此,污染转移作为一种违法行为有了法定依据。但这项规定仅仅针对乡镇(街道)企业污染转移。不过作为一项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它还为198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基本法相应条款作了良好的铺垫。1989年新的《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该法第34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但是该条款仍然没有对跨境污染转移做出规定。
鉴于此,针对当前外资准入中污染转移状况,至少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修改《环境保护法》第34条建议将《环境保护法》第34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禁止污染转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将产生严重污染的设备、工艺、技术、产品、废弃污染物、工程项目等转嫁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禁止跨境或过境转移污染”。
(二)建立健全控制污染转移的相关制度 比如实施与IS014000环境体系相配套的国内法律法规,开征环境税,以及适应我国国情的绿色技术标准制度、生态标志认证制度、绿色包装制度、绿色检验制度等环保市场准入制度。此外还要对我国一些环保制度和措施进行改革,代之以国际先进的环境保护措施,如总量排污收费制度等。对于我国来讲,有必要在适应国际环保立法的趋势下,加强我国的环境保护立法和执法,彻底改变我国环保立法水平低、制裁措施过软和执法不严的状况。
(三)三资企业审批中的法律问题
1.严格外资准入制度的强制性规定。消灭“隐形审批权”,并且直接、明确地规定对审批机关的审批行为应该由谁予以监督。技术引进制度改革:集合分别审批和最后审批的优点。专业性机构分别审批,最后交由统一机构终审。在三资企业法对技术出资的污染转移问题管制缺失的情况下,可考虑明确适用《外贸法》的有关规定,以控制技术出资的污染转移问题。在将来制定的统一的《外资法》中明确对污染转移作出具体规定。
2.环保部门的介入。建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8条中的内容改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商务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与其相应的环保局共同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环保局签发的环保可行的意见书是审批外资项目的必备文件和依据。第9条第2款增加为:中国合营者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环保局对设立该合营企业批准的意见。
3.改革与建立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在我国立法中虽有极为原则的规定,但作为一项制度且适用于各环保领域还有待环境法的进一步明确规定;至于将该制度引入外资准入尚未有规定。为此,可参考与借鉴美国、日本以及台湾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做法:首先可在现行《环境保护法》总则中订入环评中的公众参与条款,使其具有普遍约束力;其次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既充分肯定环评的预防功能。又强调公众参与的重要性。
4.政府对外资准入审批中的环境公共信息的透明和公开措施。环境信息作为环保工作的基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正确的环保措施必须建立在真实可靠的环境信息基础之上。
(四)环境刑事责任在外资准入过程中的适用
1.严格外资准入中污染转移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首先,应惩罚环境犯罪的行为犯。其次,增设环境犯罪的危险犯。此外,要对进行污染转移的法人施加一定的刑事处罚,而且这种处罚不应该停留在原则性的规定上,应该量化。如借鉴美国的做法,将法人的环境刑事责任分为不同等级处以不同的刑罚。最后,是刑事诉讼提起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新课标高考 地理复习 联系复习法
[中图分类号]G633.5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1)11-0154-01
一、新课标中关于“联系”的要求
在地理学科新课标中多次提到“联系”,如:“联系本地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变化”;“联系本地实际讨论某一工业企业的布局特点,以及该工业的原料供应和市场联系”;“联系实际案例,模拟设计某地区交通运输线路和站点的布局方案,简述设计理由”;联系与运用本地人口资料绘制探究本地人口发展模式和人口迁移的特点”;“联系本地实际,讨论产业活动对地方经济的带动作用,以及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进而提出改进措施等”。以上要求都给我们提供了复习备考与命题设计的很多启示。
二、高考试题中的“联系”体验
在2011年全国各地的高考卷中,多次出现了知识联系比较的题目。例如:全国卷3-5题关于巴西、美国、中国大豆生产的比较;山东卷5-6题关于光照图与洋流、气候的联系;浙江卷37题关于我国黄河中游自然环境特征与农业类型、沙地治理措施之间的关联性;天津卷地理部分13题关于尼罗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均适宜棉花生长的共同原因;四川卷第4题关于巴西里约热内卢同纬度东西两岸的比较,36题关于新疆北部与云贵高原南部两地区在发展种植业方面的不同。从这些高考题中不难看出,有些地理知识联系是显性的,有些知识联系是隐形的,这就要求我们平时复习时多注意不同区域、不同知识点间的内在关联性。
三、教学中主干知识的“联系”呈现
(一)大气运动专题:热力环流形成的原理、日常实例风形成的受力分析三圈环流中气压带、风带的形成过程及分布气压带、风带随季节的南北移动气压带受海陆分布影响被分割成不同的气压中心季风的形成原因及分布。
(二)气候专题:九种气候类型的成因、特点、分布规律、自然带全球各大洲的气候类型分布。
(三)天气专题:锋面系统、气旋反气旋系统、锋面气旋等天气系统的形成原理、特点我国主要的气象灾害,如:台风的形成与气旋有关;干旱和洪涝与副高的进退有关;寒潮与锋面有关。
(四)水循环专题:结合水循环的四个环节,1.蒸发太阳辐射强弱的影响因素;2.水汽输送全球的风带分布气候类型;3.降水全球的降水类型;4.径流河流的水文特征、河流径流量的补给类型、水能开发、跨流域调水。
(五)运动专题:大气运动水运动(水循环和洋流)岩石运动(三大类岩石的转化、外力作用对地表的塑造)土壤、自然带分异规律。
(六)农业专题:影响农业的区位因素(自然、社会经济)世界主要的农业地域类型(水稻种植业、商品谷物农业、乳畜业、地中海农业、热带种植园农业、大牧场放牧业、混合农业)世界主要国家的农业分布及特点中国农业的类型、农作物的分布。
(七)工业专题:影响工业的区位因素(自然、社会经济、环境)世界主要国家的工业区(发展条件、工业中心)中国三大工业区(发展条件、工业中心)世界和中国工业的产业转移和升级(条件、影响)。
(八)交通专题:交通线的区位因素世界主要铁路、海峡、港口、运河的分布、位置中国铁路网。
(九)世界区域地理专题:1.中国江南、日本、美国东南部、澳大利亚东南部、巴西东南部的亚热带季风气候的比较;2.田纳西河流域与莱茵河流域的工业、环境问题的比较;3.北海沿岸与南海沿岸气候、资源等特征的共同点和差异性;4.俄罗斯与澳大利亚的农业、工业条件的比较;5.印度德干高原与巴西高原气候、农业、矿产的比较。
(十)主干知识与热点知识的联系:地理高考时刻关注社会的时事热点,以热点为载体,考查课本的主干知识。所以教师在复习地理主干知识的同时,要不失时机地关注热点、渗透热点、联系热点。例如:“天宫一号”的发射与宇宙环境知识的联系;高铁建设与交通线的区位因素的联系等。
四、应试中知识与能力“联系”的训练
【关键词】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环境权;捍卫
回顾人类发展史,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大体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是产业革命前,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畏惧自然、崇拜自然。第二个阶段是产业革命,随着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在利益的驱动下,人类开始进入无视自然、主宰自然的阶段。此阶段,人类对自然大肆破坏,环境污染问题严重,世界出现土壤侵蚀、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有毒化学物质扩散、人炸、水资源污染和短缺、生物多样性锐减、温室效应、臭氧层破坏、酸雨污染日趋严重十大全球性环境问题,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受到了严重威胁,人类开始反思自己与自然的关系。1972年,联合国召开了人类环境会议,掀起了人类历史上的第一次环境保护,从此人类社会进入了重视自然、热爱自然的历史发展阶段即第三阶段。世界各国将每年4月22日定为“地球日”、 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环境会计便是产生于此种社会背景下。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现状简述
笔者查阅了大量国内外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文献,简单概述如下。
环境会计的研究始于英国。20世纪70年代早期,英国《会计学月刊》(Journal of Accounting)刊登的两篇论文――《控制污染的社会成本转换研究》(F.A.Beams,1971年)和《污染的会计问题》(J.T.Marlin,1973年) 揭开了环境会计研究的序幕。环境会计的出现为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又一个了解企业环境破坏、环境保护方面信息的途径。在环境会计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际组织、各国会计专家学者和会计实务工作者对其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美、日等发达国家还在实际运用中取得了成效。
笔者曾在《我国环境会计研究现状与展望》一文中对环境会计研究的期刊论了简单统计,如表1和表2。
从表2可以看出,2000―2007年,我国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环境会计的期刊论文达865篇,其中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期刊论文数量仅次于基本理论方面,占20.92%。可见,环境信息披露是环境会计研究的一个重要阵地。
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会计界都试图构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这方面卓有成效的当推美、日、加等发达国家及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组(ISAR)及全球性报告促进行动组织(GRI),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标准。
加拿大是在环境会计领域最先进的国家。2003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了《环境成本与负债:会计与财务报告问题》,涉及的议题有环境成本与损失的认定以及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问题,环境债务承诺的确认与计量问题,由于环境原因引发的资产修复问题,环境成本、债务、承诺与会计政策披露问题,未来环境支出与损失披露问题等;2005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了《环境审计与会计职业界的使命》的研究报告,为会计界参与环境审计提供了指南;2006年,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正式出版了《环境绩效报告》(2006),它的主题是:应如何列示和披露对外报告环境绩效,以便为公司提高哪些与如何提供环境绩效信息提供指南。
联合国国际会计与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从1989年开始致力于环境会计与信息披露的研究工作。1991年3月ISAR发表了《出于对政府及信息利用者的考虑的结论》,这是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第一份建议书,首次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问题作出了规定。1997年12月,ISAR又了《企业层次的环境财务会计和报告》,这是世界上第一份环境会计与报告的国际指南,指南对环境信息披露给出了一个框架。1998年2月, ISAR讨论通过并公布了《环境成本与负债的会计与财务报告》,这是国际上第一份系统化、完整化的关于环境会计和报告的系统、完整的国际指南。
全球报告倡议行动组织(GRI)成立于1997年,它一直致力于制定一个企业层面上的包括环境、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的报告框架。1999年3月,GRI公布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公示草案:一般性的解释及引导测试》,并从此开始了该草案的实行测试阶段。测试运行近一年,全球有20家机构采用该指南编制了可持续发展报告书。到2000年,GRI正式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2002年,GRI对指南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了《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2版)》,称为G2指南。2006年10月,GRI又对指南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并了最新版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第三版)》,称为G3指南。G3指南包括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方面。
鉴于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2007)》显示,环境污染已经对公众的衣食住行等各方面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60.7%的公众对食品安全最不放心、39.7%的公众担忧“装修涂料安全”、 25.8%的公众对于本地区的空气质量“气”愤满膺、41.8%的公众把服装材料污染视为“心腹之患”。2007年4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并从2008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在国务院颁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之后,我国政府部门的第一部有关信息公开的法规,也是第一部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综合性部门规章。这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政务公开、强化环保和企业责任意识、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行文至此,笔者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少学者谈到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缺陷,其中中心话题是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或者不健全,没有可操作的环境会计准则。其实这是传统会计解决问题的一个思维范式,即从规范和统一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有了统一的标准,才有可比较的口径,才能付诸实施,并能监督和考核。对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视角局限于传统会计,试图通过对传统会计的修改和补充来找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良策。我们是否可以大胆一点,打破传统的研究范式,启用一种新的研究范式,以新的视角来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这个难题?带着这个问题,笔者试图探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质。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本质――对环境权的捍卫
人们把受托责任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等作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笔者认为与其说这些理论基础导致或促进了环境信息披露,不如说它们是对人与自然、企业与自然契约的重新审视,体现了对环境权的珍视。
(一)受托责任理论对环境权的捍卫
受托责任观是现代财务会计目标的两大主流观点之一。资源的管理者对社会承担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社区环境、提高社会整体福利的责任(Chen,1975;陈玮,1993)。资源的受托者负有对资源的委托者解释、说明其活动及结果的义务(Ijiri,1975)。受托责任的含义大致分为:1.资源的受托方接受委托,管理委托方所交付的资源。受托方因此承担了合理、有效地管理与应用受托资源,使其尽可能地能保值、增值的责任;2.如实向资源委托方报告其受托责任的履行过程和结果的义务;3.作为资源受托方的企业管理当局,还负有重要的社会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持并提高企业所处的社区的良好环境、有效地利用并培养人力资源等等(葛家澍、刘峰,2003)。根据契约理论,企业是一个契约的集合体,企业跟股东、管理者、债权人、政府、社区等等都订有资源托管的契约。既然有资源托管的契约,企业就自然要承担起受托之责。在目前环境危机日益加重的年代,企业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和各阶层利益的汇合体,负有管理和改善环境的法定和道义上的责任,到了一定时期,企业应该通过某种媒介,向社会公开其履行环境受托责任的过程及结果的信息,以便给相关各方面一个交代,并解除自己的责任。现代企业对环境资源的价值认识越来越深刻,环境资源作为企业总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仍需委托人进行有效的管理。政府、投资人、社会公众等将环境资源委托给企业,企业作为环境资源的使用者,有不对各委托人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如果企业没有尽到委托之责,造成了损害,就有受到惩罚或提供补偿的责任,因为企业此时侵犯了社会成员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环境权。
(二)可持续发展对环境权的捍卫
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受到的破坏日益严峻,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已经因环境污染而受损,人们不得不开始反思发展的代价及其未来。传统的发展观认为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冲突是无法调和的,于是人们在追求经济增长的产值时,选择了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这种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收入”为特征的发展观具有很大的盲目性,既破坏了环境,也有损于发展。人类历经无数次环境污染的痛楚后,找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强调人类的经济行为应当与自然发展相协调,强调当代人在追求目前发展与消费的同时,应力求使自己的机会与后代的机会平等。这种追求代内和代际平等的发展观,使得整个社会成员更加看重自身所处的环境的优劣,他们有追求良好环境的权利――环境权。这种形势下,企业若不考虑可持续发展,对环境的破坏超过了社会成员的容忍度,随时都有可能被诉法庭的危险。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兼顾环境权和企业发展权
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完全不侵害社会公众的环境权不太现实。在环保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今天,企业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发展权,它必须确保公众对自身所拥有的环境权满意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既然环境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就应该受保护而不受侵害。即使它受到了侵害,也应该有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从环境权人权的本质上来看,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其实质是对社会公民享有良好生活环境的基本权利的侵害,这种侵害是要付出代价的;同时在合理范围内,企业又有合理利用环境自然的权利。这样,企业提供环境会计信息就是一种神圣而不可推卸的义务,这也是将环境权从宣示到应然状态的一种好方法、好途径。通过环境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企业把生产经营对环境造成的破坏及其对破坏的补偿和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情况向政府、投资人和社会公众披露,这样体现了对社会环境权的珍重。即使企业的活动对环境权造成了侵害,由于企业向政府和社会公众公布了这方面的信息,让政府和社会公众来监督企业的行动,一定程度上也能得到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谅解,当然这种对环境权的损害是有一定限度的,不能超出社会公众的忍耐程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捍卫整个社会的环境权,同时又兼顾了企业的发展权,当然企业管理层及其家人也是被捍卫的环境权的受益者。
三、对环境会计信息现有披露模式的思考
在这一部分,笔者将简单地阐述本文第一部分提出的问题:能不能用一种新的范式来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难题。
现有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模式大体上有两种:一个是补充模式,即企业利用现行会计制度规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主要报表及其附表和年度财务报告,添加环境会计内容来进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另一个是独立模式,即采用一定的方法和形式,不调整现行会计报告而另外单独编制的,用来反映企业及其所属业务部门和生产单位在其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为了减轻和消除有害环境影响所进行的努力及其成果的书面报告。这种报告通常被称之为环境报告书,它主要包括组织简介、环境报告和补充报告三部分内容。此两种模式都在企业得到了应用。我国企业采用的主要是补充模式,国外一些企业已经开始运用独立模式,都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环境效益。笔者认为现有的两种披露模式都有一个隐含的假设:使用者的需求是已知的,并且被非常充分地确定,这样,能够推断地得出并为有效的和有用的决策模型提出最佳输入值,企业的通用环境信息报告能满足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的环境会计信息需求。在这个假设下,企业无论采用何种模式披露环境会计信息,都是经过了特定加工的过程的,在加工过程中难免有主观因素,造成对信息的有意或无意的删减和失真。
而事实上,环境会计信息的需求者有投资人、政府、债权人、社区和社会公众等,他们对环境信息的需求是不一样的,通用的环境会计信息报告是不能满足各信息需求者的需求的。因为环境会计数据有很多的和不同的用途,所以不可能指定对范围广泛的可能用途来说是最佳的输入值。对每一个具体的用途,不同的使用者利用范围广泛的各不相同的决策模型,这些模型的差异到现在为止一直无法详述、定义或确定,而且,经济学家和会计师都不能提出理论上正确的决策模型(Sort,1969)。每个社会成员都享有舒适环境的权利,这种权利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法量化的,需求也是各异的,难以统一标准,按照现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披露的信息是很难满足每个社会成员在捍卫环境权方面的信息需求的。因为他们所处环境不同、知识水平不同、决策者心智也不同,某类用户所喜欢、适用的信息未必是另一类用户所喜欢和适用的。顺着这个思路,笔者提出:把企业的环境活动按照其原本的状况真实地向社会公布,而不通过会计人员对其进行加工处理,针对企业的环境活动,可以用一个或多个因素或特征来描述,用会计数据来表现其特征,让环境会计信息需求者根据各自不同的决策模型进行数据的输入和处理,然后作出决策。很显然,这在减少信息删减和失真方面大有裨益,更能满足环境会计信息的不同需求者的信息需求,同时解放了会计人员,让其腾出时间和精力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价值的参考信息。由于减少了对环境会计信息的后期加工,披露其基本特征的原始环境会计信息,有效地避免了在不同文化下对同一环境会计事项的不同理解,反映出每项环境活动所蕴含的基本特征,使会计真正成为一种全球通用的商业语言,这也是环境问题跨国界,需要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理解和支持。
笔者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本质界定为――对环境权的捍卫,这才是我们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终极目标。希望会计人在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关注环境权,从而引起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目的和研究方法上的重新思考。诚然,上述的讨论仅是笔者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粗浅和不成熟的看法,有些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比如,笔者提出了要改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但是对于改变后的信息披露模式的具体构建却还不成熟,需要进一步研究。
【主要参考文献】
[1] 唐洋,陈东升.我国环境会计研究现状与展望[J].南华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6):48-51.
[2] 吕忠梅.论公民环境权.司法部直属院校“八五”期间优秀论文集[C].法律出版社,1996:309-310.
[3] 陈泉生.环境时代与宪法环境权的创设[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4):23.
[4] 汪习根.论发展权与宪法发展[J].政治与法律, 2002(1):14.
【关键词】遥感FTIR;大气环境监测;新发展
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气环境的污染程度变得越来越严重,尤其是一些具有挥发性物质的污染,不仅严重影响了我们赖以生存的大气环境,还极大程度的危害着我们的身体健康,因此,无论是我们个人还是我们的国家都需要对其引起高度重视,采取一切措施对其实施科学的监测和治理。在对大气环境实施监测过程中,作为主要且科学有效的监测技术,遥感FTIR具有高度的分辨率以及灵敏度,可以在不知道被测对象的前提下进行多组分的同时测定,受到环境监测部门的广泛应用。
一、遥感FTIR的概念描述
通常情况下,环境监测部门采用的是定点取样法对大气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然而,在定点取样法进行观测过程中,得到的观测数据只能单纯地反映较小范围内的大气环境污染的程度,无法实现观测样本点范围外的观测,所以此方法不能适用于大型监测区域的污染监测工作。而遥感FTIR技术作为近几年发展较快、运用较广的综合型探测技术,其使用过程不同于传统的定点取样法,一般不受区域限制,主要的优点如下:
(一)可以实现远距离的监测,遥感FTIR技术可以对远距离的大气污染物实施24小时不间断地监测(二)遥感FTIR技术可以对多组分的混合物进行分析,并且迅速的做出判定(三)遥感FTIR技术应用于大气监测时,可以略过取样等耗时、繁琐的手续(四)遥感FTIR技术对监测的区域面积没有特殊限制,且能够实现地面、高空的三维空间的大气环境监测。
现如今,随着我们国家对于遥感FTIR技术在大气环境监测中的应用的深入研究,遥感FTIR中有关于化学计量学以及被动式的遥感监测技术都取得了新的发展。
二、化学计量学在遥感FTIR光谱图的解析中的新研究成果
近几年,计量学的一些方法技巧逐步渗透于化学的各个方面,使得化学计量学逐渐趋于成熟,并在遥感FTIR光谱图的解析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常见的化学计量学模型有:人工神经网络、经典最小二乘法、偏最小二乘法、卡尔曼滤波法以及遗传算法等,下面我们利用这些化学计量学中的数学模型对遥感FTIR光谱图进行定性、定量地解析。
(一)对多组分信息实施定性、定量地分析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分别利用经典最小二乘法、偏最小二乘法、卡尔曼滤波法以及人工神经网络对光谱图中出现的严重混合大气污染物实行定量地解析。通过分析的结果我们可以发现,这些方法都可以实现对混合型大气污染物的定量检测。同时,在大气污染物的定性鉴别中,我们首先通过偏最小二乘法对一些未知的干扰物进行鉴定,然后再通过人工神经网络对多组分的环境情况进行定量地解析。为了简化神经网络结构、缩短监测时间、减小监测误差,我们用偏最小二乘法对人工神经网络输入的信号实行变量提取,从而高效、准确地解析了遥感FTIR光谱图。与此同时,对于遗传算法这一化学计量模型来说,其不仅具有较高的求解能力以及优良的非线性特征,还是光谱图库中较好的计算机检索工具。
(二)遥感FTIR光谱图的特征信号的提取以及其噪声的处理
噪声的科学、有效的处理对遥感FTIR光谱图的解析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利用WA进行一定程度的遥感FTIR光谱图信号特征的提取,并且利用WA对信号实施分解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滤除掉光谱图中的噪音干扰,从而突出有用信号的存在位置。通过最新研究发现,对于开路遥感FTIR光谱图的噪音来说,我们可以采用新型数据预处理法实现对噪音的彻底清除,该方法称之为正交信号校正,对其与二阶求导的预处理进行比较,可以得到下图,该图分别利用上述两个方法对以下七种气体的光谱图中的噪音干扰进行处理,得到处理前后的分析模型的误差结果如下:
通过上图的比较结果我们可以看出,利用正交信号校正法对光谱图处理以后分析模型误差为16.58%,比二阶求导处理后的平均误差37.94%要小得多,因此,正交信号校正在对光谱图中噪音的消除功能上具有显著的效果。
三、被动式遥感FTIR在大气环境的监测过程中的应用新成果
近几年,随着遥感FTIR技术的广泛应用,国内外的许多专家对被动式遥感FTIR技术在大气环境中的监测过程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并且通过研究发现,该技术能够较为准确的感测出热气体放射源所发出的红外辐射中的物理以及化学特性,从而探索出监测大气污染物的新发展方向。
被动式遥感FTIR监测技术的工作原理需要借助于大气污染物的不同温度,其特点是能够在背景信息缺乏的状态下,对任意方向实施数据的收集,避免了样品预处理工序,并且该监测技术可以实现对多种大气污染物的同时监测,不受时间和距离限制。要想熟练掌握被动式遥感FTIR技术并且将该技术有效应用于大气环境的监测过程中,这就要求我们不仅需要了解其工作原理、工作特点,还需要了解监测过程中仪器响应函数的规律。一般情况下,仪器的响应函数又被称为仪器的频率函数,对于不同的实验条件来说,其仪器的响应函数也是不同的,它通常与校正时的黑体温度的高低以及仪器接收信号的大小有关。
随着遥感FTIR法在大气环境监测中的不断发展,利用遥感FTIR法监测大气污染物的优势也逐渐被人们所知,在对大气中各种特殊污染气体实施遥感监测时,遥感FTIR法具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它可对各种红外源实行远距离的非接触型遥测;能够较为精确地提供在燃烧火焰里的激发态分子的转动或振动的详细信息;不需要对样品进行预处理并且可对多种燃烧产物实行同时检测;监测速度快、精度高;它还可以对光谱辐射的能量分布实行绝对监测。同时,由于反射望远镜的使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远距离遥感监测燃煤的发电厂等一些大型污染性企业所排放的污染性气体。所有这些技术的发展以及普及,对实现大气环境的科学、有效监测提供了重要的知识帮助,有助于大气环境的保护。
四、结语
随着我们国家科学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对于遥感FTIR的不断认识,遥感FTIR法在大气环境的监测领域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使用,我们知道,遥感FTIR法可以实现对大气污染物的实时、连续不间断以及多组分的监测,然而,由于我们国家对其研究和探讨起步较晚,对其在大气环境监测的应用技术掌握不熟练,因此,利用遥感FTIR法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的技术手段仍然需要进一步发展。随着时代以及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坚信在不久的将来,遥感FTIR监测技术一定会得到更好的加强与推广。
参考文献
答题模板原因综合题每年的高考结束后,多数学生感觉自己精心钻研学习到的知识没能完全转化为高考分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没有完全理解试题的设问要求,答题方向不明,导致答案要点不全,得分率不高。原因类综合题是高考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类型,在2013年课标全国卷Ⅱ中所占比重更大。笔者根据多年的高三教学经验,将地理学的主干知识归纳总结成答题模板,并在平时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强化训练,让学生熟练掌握答题模板,明确答题方向,高考中就不会出现要点不全或无话可答的现象,能最大限度地提高知识转化成分数的效率,实践证明效果很好。
原因类综合题常见的设问形式有“分析……的原因”“说明……的主要原因”等。如简述该国气候特征,并分析该国淡水资源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2011年全国卷);就降水条件简述我国西南地区不适宜大面积种植速生桉的原因(2013年课标全国卷Ⅱ)。常见的原因类综合题及其应该回答的内容如下:
1.影响气温高低的原因:纬度位置,海陆位置,地形(海拔高度、阴阳坡),洋流、天气状况(影响短时间内的气温高低)、人类活动等。
2.影响气温日较差的原因:纬度位置(纬度越高,太阳高度角的日变化越小,日较差越小,低纬相反);天气状况;海陆位置;海拔高度(小尺度范围内山顶的气温日较差比山下平原小,大尺度范围内高原、山地的气温日较差比平原、盆地大)。
3.影响气温年较差的原因:纬度位置(纬度越高,正午太阳高度角和昼夜长短的季节变化越大,气温的年较差越大,低纬相反);海陆位置;海拔高度(海拔高的地区夏季受地形影响多云雨,且上空空气不断向四周散发热量,因而温度不高,冬季受地形阻挡,冷空气影响小,且冬季多睛天,太阳辐射相对较强,因而温度不是太低,故气温年较差小);植被覆盖率(植被覆盖率高的地区比裸地气温年较差小);天气(云雨多的地区比云雨少的地区气温年较差小)。
4.影响降水多少的原因:大气环流、海陆位置、地形、洋流、天气系统(影响短时间内降水多少)。
5.多大风的原因:气候干旱、离冬季风源地近、地形平坦、植被稀疏、狭管效应等。
6.多雾的原因:空气湿润,水汽充足;温度低,水汽易凝结;空气污染严重,多凝结核;大气稳定,风小,雾不易吹散。
7.干旱区农产品品质好的原因:气候干旱,多晴天,光照强;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病虫害少等(温带干旱区)。
8.洪涝灾害的形成原因:多暴雨(季风气候、台风或气候异常);流域面积大,支流多,集水区广;扇形水系,多条支流同时汇入干流(如海河);地势低平,河道弯曲,排水不畅;缺少入海河道,排水不畅(如淮河)。
中上游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泥沙淤积,河床抬高变浅,泄洪能力降低;围湖造田,加之泥沙淤积,湖泊萎缩,调洪能力下降;地上河(黄河下游、长江荆江段),容易泛滥。
9.内流河下游径流量减小的原因:沿途生产生活用水量大;下渗严重;气候干旱,空气干燥,蒸发旺盛;流域内植被破坏,涵养水源的能力减弱等。
10.沼泽的形成原因:地形低平,河道弯曲,排水不畅;降水集中,容易泛滥;多凌汛,易泛滥;气温低,蒸发弱;地下有多年冻土,地表水不易下渗;河道中水生生物多,滞水性强(多出现在气温较高、水体富营养化的地区)。
11.水土流失严重的原因:多暴雨;土质疏松(黄土高原);坡度陡,流水侵蚀强;不合理开发破坏植被等。
12.土地荒漠化(多沙尘天气)的原因:气候干旱,植被稀疏;地表覆盖着深厚而疏松的沙质沉积物;大风日数多且集中;冬春季节土壤缺水,容易起沙(多沙尘天气的原因);过度樵采、过度农垦、过度放牧、水资源利用不当、工矿交通建设等原因引起植被破坏。
13.土地盐碱化的原因:地势低平,地下水水位高;蒸发旺盛;不合理灌溉导致地下水水位上涨。
14.滑坡、泥石流的形成原因:地形崎岖,坡度陡;地壳运动活跃,地表物质破碎;多暴雨;人类不合理的活动对地表和植被的破坏。
15.资源跨区域调配的原因:自然资源的地区分布不均匀;自然资源在地区间不具有流动性;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生产和消费的地区分布不均匀。
16.水资源短缺的原因:降水少(气候干旱或气候异常);无河流流经,区外流入的径流少;蒸发旺盛;下渗严重(干旱区、石灰岩地区),地表水不易保存;地势起伏大或国土面积小,地表水存留时间短;生产生活需水量大;水污染严重;水资源浪费严重;海水入侵,水质恶化。
17.能源短缺的原因:能源需求量大;能源生产量小;产业结构和工业结构不合理;技术落后,能源利用率低;能源浪费严重等。
18.我国核电站位于沿海的原因:能源需求量大,常规能源缺乏,核电能量密集,冷却水源充足,技术先进,资金充足。
19.渔场的形成原因:大陆架水浅,阳光集中、光合作用强、饵料丰富;河口处河流带来丰富的营养盐类,饵料丰富;寒暖流交汇或上升补偿流带来海底营养盐类,饵料丰富;温带海域冬季冷海水上泛带来海底营养盐类,饵料丰富。
关键词:市政工程;环境保护;重要性;现状;措施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市政施工中不仅要保证施工的质量,而且还要对施工中的环境保护进行相应的提升。我国目前的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其中建筑垃圾所占的比重最大。所以,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是现在市政工程中最首要的任务。
一、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市政建设步伐也随之日新月异。我国的城市建设也是热火朝天,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在大小城市开展。市政建设项目作为特殊工程,不同于其他工程建设。因为,市政工程关系到每个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工作。所以,市政施工对现场周边环境影响的问题也不容小视,这就迫切需要更多的相关施工企业关注市政施工过程中如何处理好环境保护问题。同时,各地方政府也要时刻考虑如何降低市政建设对居民影响。因此,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由于我国近年来发展迅猛,欧美发达国家百余年的城市化进程所出现的环境问题,已经陆续出现在我国近20年的发展里,具体特点有: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市政工程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系统的破坏,会造成国家和地方重大经济损失,危及群众的身体健康,进而影响社会的长治久安和环境生态循环。在市政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会体现为:市政施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市政施工对大气的污染;市政施工噪声的污染;市政施工水域的污染。未来我国城市人口将继续增加,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对环境和谐发展也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市政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将越来越值得重视。因此,具有长远眼光的市政施工企业必须从现在开始把市政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的战略位置。加强环境保护,这将是提高施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力,是整个建设施工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体现施工企业融入社会,体现社会责任感的实际证明,更是建设现代社会一流施工企业的有力保障。
二、市政工程对环境破坏的现状
(一)市政施工破坏生态环境的现状
市政建设包括:道路、排水系统、配套综合管线等。市政建设具有长期性、不确定性以及分期规划等特点,因此,容易造成原有树木、绿地及植被的破坏。甚至在一些施工过程中,对一些城市公园或是保存完好的绿化场地进行大面积的挖方、填土。这些都对居民的生活环境质量造成极大影响。同时,地下人工构筑物、表面硬化等施工亦会对地下水及土壤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如果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这种影响将会逐步累积,终有一天对生活在该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产生严重危害。
(二)市政施工污染大气的现状
每项市政建设,从前期规划到设计再到测量施工,最后竣工,都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施工过程中,大量人员集中居住,大型机械同时运行等问题,免不了会对现场周围的大气造成一定污染。例如:一些施工机械需要以柴油作为燃油,由于柴油燃烧的不充分会产生废气,对大气造成污染;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逸散到空气中,也会破坏周围环境。
(三)市政施工对周围噪声污染的现状
市政施工还存在以下特点:场地小、线路长、敞开性、露天施工等特征。因此,施工场地难以封闭,很多的工程降噪技术措施也难以运用;在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所产生的噪声污染,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
(四)市政施工对水域污染的现状
市政工程施工条件较为艰苦,施工中产生的废水难以做到全部经处理排放,易发生施工废水流入市政雨水管道或天然水域的情况。不同类型的机械排放废机油等因素,也会对邻近水域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另外,大量施工人员由于集中食宿,对生活用水进行随意排放或者排放不规范,也会影响周围水域。
三、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的措施
(一)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措施
保护当地自然植被,应采取措施使地表植被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1、施工现场生产、生活房屋及生活设施、原材料堆放处和材料加工场均在规划的区域内进行。修建的施工便道,要结合地方长远规划,选择线路。弃碴场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弃碴场周围进行封闭围挡,设置统一的进出口,弃碴表面种植绿色植被覆盖。确保不发生水土流失情况。
2、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加强保护自然资源及野生动植物的教育,严禁随意砍伐和偷猎,限制施工人员和车辆的活动范围。
3、施工便道选线、生活营地、大型临时设施场地选址尽量少占或绕避林地、耕地,保护原有植被。对合同明确规定的施工界限之外的绿化、树木等必须尽力维护,严禁超越合同范围任意砍伐。工程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清理,复垦或绿化。严格按设计和业主规定的征地范围和数量丈量用地,严禁超范围占用土地和水面。施工临时设施在满足工程需要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农田,各种临时建筑必须采取“因地制宜、简易方便”的原则合理设置,充分利用现有房屋场地、荒山或荒坡、线路邻近的现有道路等。
4、修建现场临时道路时,应注意尽量避免较大的挖填施工,减少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充分利用现场已有道路或区内无林地范围进行道路布设,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对现场植被的扰动及破坏。现场临时道路路线确定后应先修建道路过水管涵以及相关截排水设施后再进行道路修筑,同时完善临时道路两侧截排水导流沟及相关的拦沙设施。临时道路应分层压实,面层用碎石、石粉等材料进行硬化处理,因临时道路施工形成的边坡及平台及时固化并恢复绿化,防止雨水冲刷。场区内临时道路应定时进行养护,雨季前后应对道路排水设施进行修复清理,防止降雨期间由于排水不畅造成水土流失及环境污染。临时道路停止使用后应立即进行地形地貌的恢复,并及时恢复绿化;绿化植被宜选用周边环境中已有的植被物种,以求达到环境的协调统一。
5、在生活基地应修建临时的厕所和化粪池使施工人员的粪便得到处置,在施工现场也应设置移动厕所收集施工人员的粪便,并定期清理池内污物,清理物及池内粪水不得向水体排放;生活基地的生活污水应接到附近村落的污水管网,如无法接到附近城区的污水管网,必须经过严格处理达到环保标准后再排入水流。生活垃圾及生产垃圾要收集在有防雨棚和地表经过硬化处理的临时垃圾池内,及时集中清运。严禁随意搭建,尽量减少对植被的损坏,不占用乡镇道路、阻碍交通。搅拌站等高噪声生产设施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或采取限时作业措施。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要预先开挖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施工现场不得大面积积水或积污,以尽量避免对原地面排水的影响;避免任何人为因素造成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从而影响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
(二)防止大气污染的措施
1、临时运输的道路应该经常洒水,以减少尘土飞扬。
2、对尘埃及石灰等挥发性材料堆场必须加以覆盖,以减少对空气的污染。
3、严禁焚烧任何有毒有害的废料,对生产及生活垃圾进行定点存放,并定期处理。
4、拒绝使用不符合尾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设备。
(三)施工噪声的防护措施
1、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备,必须全部采取“减噪”措施。例如:使用减音器、消音器、隔音罩或挡音板等。
2、在整个施工期间,所有施工设备均应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政府可能随时增加的其他规定。
3、如果在最近边界线处测得的承包商施工机械噪声或施工噪声超过75 dB或条例的低限,那么施工须立即停止。在采取有效的减噪措施或使用轻噪声的机器将噪声降至允许范围之前施工不得恢复。对于未能满足本条款而导致停工的,承包商不得要求延长工期或索赔。
4、除了施工现场,机械作业和车辆运输也会产生噪声污染。为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机械设备选型配套时,必须优先考虑使用低噪声的设备。比如:采用液压设备和摩擦设备,而不采用传统的振动式设备;对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安装防振底座;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完好率,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施工噪声,以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5、合理布置施工和生活区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车辆少鸣笛、不急刹、不带故障运行,减少噪声。
(四)对于水域污染的防治措施
1、要严格最受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排放泥浆,施工和生活废水以及油污等,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
2、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处理后定点排放,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水沟。施工作业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必须要经过沉淀池的三级沉淀,再进一步净化处理,确保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排放。
3、对施工及生活废水的排放,必须遵循“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各种机械所产生的施工废油、废液必须集中储积,处理。严禁污染水源,破坏环境。
4、各种废弃物分类存放,不得将有毒有害垃圾随意堆放,避免经过雨水冲刷后,对地下水以及河流造成污染。
结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于生态平衡的控制以及大气污染的控制是目前市政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的主要内容。市政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是市政建设中最为重要的,其不仅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而且还可以促进我国城市化发展的进程。
参考文献:
[1]孙克园,王彬.浅析市政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策略[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