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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建设合同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03 16:44:3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监理建设合同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监理建设合同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建设施工单位、合同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unit for its own particularity in contract management often has some problems, to the existing these problems make a simple treatise, and analyzed the reasons.

Keywords: construction uni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包发包合同来实现的,合同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工期、造价。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对建设合同进行全面管理。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建设工程合同及合同管理对承包方、发包双方来说都在变的越来越重要,工程招投标不再只是一个纯粹的报价问题,合同管理也不再是一个签字那么简单。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业主和承包方的正当合法权益,使双方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顺利实施,最终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方面的控制目标。

一、 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态。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中心,在建筑项目管理中处于重要的地位。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施工单位合同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任务承包模式(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方法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等等。然而,施工单位普遍因为体制不健全、风险意识不强,内部责任不明确等等原因,在合同管理中往往存在一些漏洞。结合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历,简单的谈谈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中的几个常见问题。

2.1对合同的签订重视程度不够

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合同分析和合同交底,落实责任人和明确工作范围,并且进行合同跟踪和控制。另一方面,目前施工项目一般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分包单位的选择和分包单价、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工程机械的租赁等等,都由项目经理负责考察和谈判,达成一致后就开始施工,很少签订正式的合同。即使签订合同的,很多也是为了应付检查,仅仅简单的签订合同,一些条目表述不清楚或摸棱两可。这样,在项目完工的时候分包单位、原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与承包商往往因为一些利益而发生冲突。合同法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施工单位因对合同的签订予以足够重视,避免因口头协议、争议合同等原因发生纠纷。

2.2 正确认识合同在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三者关系中的地位

业主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通过招标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按照合同支付资金、取得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受聘于业主,在业主授权范围内进行合同管理,业主和承包商一般情况下都应当遵守监理工程师做出的决定,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实施工程项目,接受并仅接受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在实施工程项目中取得利润。

2.3 对合同的履行认识程度不够

合同是一种协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施工单位做的一切工作都应围绕施工合同,并且当落实到施工合同中去。认真履行合同,是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合作、信任关系的关键。施工单位有的时候因为希望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有的时候因为赶进度,或者其他一些原因,不能把履行合同融入平时的工作中来,容易造成有意或无意地违反合同约定。

2.4 平时只注重生产任务,对合同要求的其他条款要求不够

建筑工程业主单位在合同中往往对承包商提出了施工任务之外的一些要求,比如驻地建设,文明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构成、安全、环保等等,这些一般在招标文件中都有表述。施工单位如果进行了投标,也就是对招标文件的所有要约进行了实质性的响应。一旦中标,招标文件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2.5 对合同变更.索赔等意识不够

加强合同管理,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赔是承包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事实上,索赔是施工单位管理水平进步的表现,施工单位没有很高的水平是不能取得索赔成功的。施工单位必须切实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加强合同管理的意识,才能对索赔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有利,有理,有节。

2.6 施工合同文件应作为档案文档整理、存档

因为施工单位多是施工技术人员,对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的具体要求、具体做法不是太清楚,不能按照规范进行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向工地派驻具有相应资质,熟悉合同的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办法,建立严格制度。包括承包商与业主单位,分包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等等在工程施工中签订的一切施工合同以及为施工顺利进行而签订的合同均应作为项目档案管理的一部分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三、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合同履约这一管理意识,已成为约束建设市场经济行为的普遍准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资料:

[1]王卓甫,邱德华编著.工程项目管理.

第2篇

1.1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医院现存的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健全,有的对合同管理只做了笼统规定,内容并不具体,有的只是简单的规定和说明,还有的规章制度落后,与现实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适合,有的制度建设只是表面上应付相关部门检查,实际参考价值不高。

1.2缺乏一套完整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体系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归口不一,合同登记不全面,有缺失现象,还有合同重名,大部分合同没有编号,不设专人负责等混乱的现象,合同相关资料保存不完整。

1.3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不完善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领域存在大量不和规格的合同文本。现实操作过程中由于工程市场不依据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现象比比皆是,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情况下采用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合同,由于自治文本合同在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前后衔接及格式方面与范本差异较大,双方在拟定合的同时,都想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因此,会出现规避自身风险、逃避责任、甚至故意欺骗的现象发生。

1.4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这是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出现众多问题的根源,还表现在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方面由于工程的负责人没有认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轻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忽视他们的劳动成果,工程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缺少必要的法律常识;另一方面,由于具体操作人员专业水平有限,工作能力普遍较低,加上没有深刻认识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到位。

1.5合同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不强,人员培训机制不健全由于长期忽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缺乏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建设工程合同一般由财务、造价及其他专业人员保管,他们的知识有限,水平参差不齐,实际操作能力较差,缺乏科学的管理水平。

1.6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国外很多发达国家已经不断深化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实现无纸化办公,这一点我国与国外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我国计算机网络普及力度不够;二是由于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相关配套软件创新开发不足,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软件落后;三是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手段落后。现如今,采用的主要是分档管理的办法,缺乏统筹性,导致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忽视整体性的合同管理,监管不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手段粗放,没有进行精细化管理。

2完善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完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结合本单位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增补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完善具体实施细则,在合同签订、施工、验收及违约赔偿等方面的都予以详细规定,出台一系列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达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完善建设工程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从工程承包的招投标管理审核、合同的签订、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工程价款的支付、工程结算审核、责任落实管理等工作都要详细规定,将责任落实到实处,从而达到规范医院建筑工程市场,促进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科学化的目标。

2.2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医院原有的建设工程合同文本具体实用性不高,太过笼统,有些甚至还使用简易工程合同版本,因此,导致自拟合同现象严重,合同中的双方权利、义务、争议、违约责任等重大条款约定不规范,因此,我们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工程规模、性质,制定并完善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的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使建设工程合同文本既满足承接工程项目的要求、又能满足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现有工程建设的需要,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控制主体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为后期的合同纠纷做出合理的规定,保障相关医院的合法权益。

2.3培养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不仅是跨专业的综合管理体系,又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学科,在我国医疗事业中还属于新兴的学科,这方面的管理人员需要具备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理论知识,还需要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和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至关重要,首先,要加强财务人员本专业的技术能力,熟练掌握基本的建设工程核算体系;其次,要加强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联的其他专业知识的培训,如经济合同管理的知识、工程项目管理的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的知识等,更新他们的知识结构,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拓展知识领域;最后,要增加财务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树立不断学习的观念,不断创新,提升自身素质。

2.4工程项目财务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工程项目概况了解工程项目招投标事项,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按期参加工程项目的监理例会,参加工程设计方案、工程洽商变更论证会,参与工程项目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管理,参与工程项目的有关专项调研工作,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变化情况,准确做好记录

2.5加强工程洽商加强工程洽商、变更的签认管理,重大、重要的洽商变更及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工程概预算。

2.6加强合同的登记管理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发挥三级明细账的作用,全面、及时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登记,准确记录工程项目的各种信息,如开工、竣工时间,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开户行、账号,名称、项目经理等重大事项变动情况、是否签订补充协议,工程预算、结算情况,合同的争议、纠分情况,详细记录工程款支付情况。合同档案编号要唯一、稳定、合理,档案号结构分类体系财务部门与基建部门必须相适应,便于查找账目核对,档案号一经确定,一般不随意改变。建设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必须妥善保管,一律用碳素笔填写,字迹整洁。有条件的可使用计算机管理,并作好文件备份。此外,更换财务人员,必须作好交接记录。

2.7加快合同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医院现存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弊端很多,信息化程度不高,因此,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计算机普及力度;同时,要鼓励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系统的创新及开发,建立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积极引入国外发达国家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工程合同管理系统与其他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有利于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

3加强医院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3.1有利于加强医院建设工程的内部控制的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系统是财务部门的重点工作之一,合同管理也是内部控制的重点,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程序,及时发现疏漏纠正不当之处。

3.2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效绩评价对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中、完工后绩效评估,其财务部门提供的财务、非财务指标,部分数据均来源于工程合同统计台账。所以,必须认真做好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工作。

3.3有利于对医院工程项目的总体控制和管理在大、中型工程项目中除包括总承包施工合同外,还包括若干辅助工程项目,而医院的在建工程账套中,只能设置到二级科目,即某某工程,对其工程没有具体的分类记录,而工程统计台账弥补了这一缺陷,可清晰记录每一工程项目的信息。

3.4有利于工程资金的管理,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通过工程合同管理体系的各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已付、未付等数据,能及时与财务账套中的数据进行核对,及时纠正误差。对于大、中型工程项目,还可按工程进展情况安排各年度资金使用额度。

3.5有利于工程竣工备案,包括工程档案的备案大、中型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向建委等部门申报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工程合同统计台账为此提供了许多有用数据。

3.6有利于工程造价的预算管理和控制通过工程合同登记的管理,能对预算外、超预算的工程项目及时进行相应的预算调整。

第3篇

关键词: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是项复杂的活动,它与技术、经济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建筑工程施工有着投资额巨大、流动性强等特点,施工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无论是对发包人、承包人而言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计划经济逐渐被市场经济所取代,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计价方式也产生了变化:现阶段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已经取代了计划经济时代按时定额编制概预算的计价方法,这也导致合同的签署及保管越来越被企业的经营者所重视。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是施工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避免合同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工作。

一.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特点

项目工程本身具有固定性,但其施工生产却具有流动性;因为工程项目本身的侧重点不同,对建筑产品的要求也就不同,自然形成产品的个体性和生产的单件性;建设项目一般体积庞大,对资金的需求量,人财物三力的消耗都是巨大的。这些最终决定了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与其他经济合同的不同,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一般条款多、合同的变更多、实际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多、合同的履行时间较久以及合同的涉及面广。这些都让建设项目合同更具难操控性。

二.施工合同的管理特点

1.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起点,它为整个项目管理做好基础的铺垫。项目管理首先要做的就是合同分析,它控制着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可以说合同分析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相当于人的大脑。

2.合同管理也是有数个相互间联系的程序组成的,他们共同维护着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共同构成了合同管理。

3.合同管理不可能一个单列出来进行,它必定与整个项目工程的其他管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合同管理与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工作处理顺序关系,即信息流通和处理过程。

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签订

1.合同签订是指招标人与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合同。承包方必须重视合同签订前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签订前,合同当事人可以利用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力,进行合同谈判,充分协商,就双方的利益牵扯点划分清楚,直到双方满意为止;

2.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或撤销合同。如果有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必须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3.承包方应遵守施工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合同签订的程序,必须掌握一定的合同谈判技巧,只有这样才不会在谈判桌上受制于人或者茫然进入一些‘合同陷阱’里。

四.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文件的履行

用人单位的建设项目和承包合同下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对作为合同规定完成,这是执行施工合同:合同保证任务的顺利完成,承包商履行合同要求的一套完整的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建立,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项目的快速、顺利地完成;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进度和质量的分析,与施工质量和施工成本,处理任务和雇主及其授权的工程师和分包的分析。如果发现该项目实施的时间和项目计划、建设目标的偏离,应停止工程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避免更大的损失。

五.违背合同规定的常见情况及其处理

1.工程变更引发合同变更

建筑项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因为一些工序、材料或者其他施工程序导致工程无法按照原先计划完工或者进行作出的变更。项目工程在发生合同变更时,承包方一般可以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1.1若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或者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按照该价格变更工程合同

1.2当承包人自己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时,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能执行。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这里有点需要注意,如果是承包人自身问题导致的工程项目出现变更,法律角度承包人是无权追加合同价款的。

2.出现合同违规时的索赔

索赔是指非己方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工期顺延的要求。

2.1承包人应掌握足够的索赔知识,并依照法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索赔。索赔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和充足的证据,按照项目管理施工合同的规定办理,认真如实、合理正确地计算索赔的时间与费用;

2.2索赔需要有法律依据: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发包人延误施工期限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等;

2.3再出现违反合同条约时间发生后,顺延28天内,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监理工程师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违约

违约是指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无论是否有过错责任;如果一方没有合同不能履行,应对不可抗拒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当事人的延迟性能,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方违反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否则使本可避免的损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用人单位未支付预付款;雇主不支付项目合同的约定,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业主;业主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别人的合同义务,雇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包商应赔偿其经济损失,顺延工期

4.合同执行后出现争议

合同双方发生纠纷问题时,除了出现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调解和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协议双方接受,停止施工;法院要求停止施工等情况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维护项目施工的连续性。用人单位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纠纷的承包商,可以妥协或部门的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合约范围内,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同意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有权。

结语

建设项目合同纠纷往往和工程造价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所以归根结底合同管理的重点应放在对工程造价的管理上。从依法治国这个角度出发,不论你是业主亦或是承包人,为了完善经营管理促进经济发展,对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都应成为今后企业建设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管理面,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合同双方的行为,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各项条款全面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参考文献

[1]. 李素芳.建筑企业资金调控与监控管理探析[J].中国建设信息.2006(20)

[2]. 黄太基.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J].大众科技.2007(04)

[3]. 王云龙;刘东;李艳娇.施工企业防范施工合同风险的对策探究[J].科技创新导报.2008(07)

第4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全过程

1、合同的内容和特点

(1)合同的内容

本文所指合同是特指建设工程合同,它是合同的一种,是业主就工程项目建设与承包商为实现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力、义务关系而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包括谈判、签订、执行、解除等过程,合同一旦生效,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建设工程合同是一整套文件,它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书、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有关保函和备忘录等。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具有经济法律关系多元性的特点,其内容复杂,条款多、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合同的多变性及特殊性等。

2、当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相背离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对一定数额以上的建设项目明确要求应按建设程序办事。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对个别项目不报建、不招标;或先招标,后报建;或明招、暗定;把工程项目按专业拆分后再招标,最终都使合同的管理及执行得不到有效保障。

(2)使用合同文本不规范

①签订合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使用合同标准文本或随意修改合同标准文本内容。签订合同时,将对自己一方不利的条款随意删节,或过多增加补充条款,导致合同内容失去公平,由此引发合同纠纷;增加的条款简单,用词含糊,双方责任不清。条款笼统,没细化,出现纠纷后,责任方不明确,各说各的理。应修改的变更的合同条款没有修改、变更,合法文件没有得到及时的确认。

②不合理、模糊条款在合同中存在。如合同造价总包时,不列风险系数或风险系数包含内容不明确,发生变更、市场变化和政策调整时不便于确定,造成纠纷不断。

(3)工程开工不报建或未办理完善的施工开工手续,即签订合同或不签订合同先行设计或施工,若因工程停建而需重大更改,双方经常出现补偿损失的合同纠纷。

(4)“明暗合同”、“口头协议”屡禁不止

建设方在政府招投标市场办理好招投标手续,签订了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施工合同后,为达到利益最大化,又要求和承包商签订违反法律法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暗合同”。而承包商有时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也经常为迎合业主要求,存在执行着“口头协议”、“私下合同”。违法协议通常表现在工程进度不合理压缩、工程设计的局部变更、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替换等方面。

3、加强工程全过程合同管理的规范化

3.1充分认识合同和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建设工程合同是双方为明确权利和义务、以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文书,具有很强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中除安全管理及三大目标控制外另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因为无论业主签订的任何合同,都与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有关,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直至竣工验收,一环扣一环,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着控制和保证作用。任何环节疏忽,都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也是唯一和有效的手段。

3.2合同签订过程要程序化、规范化、合法化

(1)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逐步建立并完善我国建设工程合同体系。

(2)重视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谈判不仅规定了合同的主要内容、目的,更限制着订立双方的职责范围。合同谈判应遵循平等、合法、利益之和最大化,彼此合作,互惠互利,客观标准。要充分运用法律的原则,要使合同的技术条款满足国家规程、规范要求,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标准,工期满足国家合理工期计划,同时满足工程控制造价的需要。

(3)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凡是涉及到计价、工期、方式及工程款结算的违约条款,各自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必须填写清楚、明确约定,条款用词需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尽量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经济纠纷隐患。合同一经签订,在合同执行期间,只能按双方签字的条款执行,即使某条款不合理也要先按合同办,然后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补充或修改,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能。所以签订一个完整、严密的合同,是取得成功的第一步。

3.3做好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1)设计阶段的全方位项目管理

建设项目技术含量高、工作量大、时间长。就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来说,对项目的功能、效益、总体水平和投资影响最大的就是设计阶段,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并非只是对设计工作的监督,而是通过综合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和合同等各方面的措施,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早期有效的控制。

(2)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合同管理的影响

在现行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单价合同在国际上广为流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也得到了广泛使用。工程量清单是单价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工作实例:

表中,括号外工程量是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括号内的工程量是按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经业主复核后计算的,括号内的单价是按定额综合单价估算的。若此错误的工程量清单发给了投标单位,且被投标方发现,就会使用不平衡报价法,在工程量少计时投标方可把单价调高,投标方不仅降低了投标报价,取得中标资格。由于承包合同采用的是单价合同,通过增加工程量最终获取超额利润。如此问题,一旦被投标方发现和利用,则会给业主带来损失

可见,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核心,而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关键,是确定合同价款、计算工程变更价款、追加合同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和处理索赔的依据。准确、全面和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既有利于工程费用的管理,为合同订立提供可靠依据,也有利于业主对工程系统目标的控制。

3.4完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动态跟踪管理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合同的实施过程是一个很长的过程,实施的时间越长变化就越大,管理的难度越大。合同实施中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主要因素为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付款、工程变更、材料、设备价格的异常变化、竣工结算、风险、索赔等。如果管理不好,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甚至不可收拾。

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应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承(发)包商均可因合同变更等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索赔,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

4、建设项目合同中的风险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

4.1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大,功能要求高,项目现场条件复杂,施工技术难度大等存在技术风险;资金供应不足,周转困难以及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像通货膨胀等存在经济风险;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所依据的法律发生变化。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善、不严密,没有预计到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而导致的风险;合同条款过于苛刻而造成的负面影响等,合同签定前应尽可能充分预见风险,

风险的对策通常有四种即:风险自留、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分散与分离。

4.2变更管理

几乎在每一个项目的实施中都要或多或少地发生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及签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也是工程造价难以控制的主要所在,合同管理应在各环节把好关,有些因素在合同中可以具体明确规定。例如:某项工程投标合同造价为2500多万元,结算时则达到2700多万元,其中200多万元为工程变更签证。如原外墙立面钢筋混凝土线条施工难度大,投标报价相对较低,承包方以难以保证立面效果经设计、业主同意变更为GRC半成品线条,工程造价明增约20万,同时施工方也成功规避了损失和风险。对工程变更及签证进行有效管理,就要明确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各个环节各负其责分别把关,相互制约。事前审方案,事中计量,事后按规定计算,则可将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造价达到最有效的控制。

4.3索赔管理

常有承包人往往以低投标价争取中标,而以高索赔来获取企业额外利润,所以索赔管理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之一。索赔管理中首先必须增强索赔意识,在合同分析、监督和跟踪中发现索赔机会。另外索赔讲究的是要有证据,所以平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与积累;索赔要求要客观、合法、合理。在分析好了索赔事件的原因和理由之后,要及时提交索赔报告。索赔管理要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和文档管理结合在一起,在制定项目计划时就应明确规定索赔程序,这样才能进行有效的索赔管理。索赔是合同双方均有的权利。

风险管理、索赔管理、变更管理贯穿于合同管理的始终。应将它们的检查、监督、与合同管理的检查、监督等过程融合在一起。

第5篇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指建设单位或个人通过招标的方式,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业务,一次性或分步发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通过投标竞争的方式承接。其最突出的优点,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统一纳入市场,实行交易公开,给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赋予了极大的透明度;鼓励竞争,防止和反对垄断,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

(二)合同管理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工程建设的承发包双方以完成该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既是明确双方关系的法律文书,又是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具体地讲,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审查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招标文件中有关的合同条款以及承包合同文本,监督双方签订、履行承包合同,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及时调解合同纠纷,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介机构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作为招投标活动的管理机构,之所以既要监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又要监督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施工合同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是因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施工合同谈判和订立的过程,就是双方当事人要约和承诺的协商过程。二是从市场交易行为看,工程招投标的过程是交易行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双方还没有建立依托法律的交易关系,这个关系只受有关招标投标方面法规的调整,只有定标后,承发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这种交易行为才通过合同这种法律形式被正式确定下来,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从招投标的跟踪管理和评价招投标是否成功的角度看,也只有通过监督检查双方对施工合同各项条款的履约情况来体现。从建设部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中看:招标文件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而组成合同的主要文件同样包括招标文件,两者互为主要内容,这就更进一步说明了它们之间的不可分割性。

二、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重要性

(一)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相脱离给工作带来的弊端

过去,由于我们对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作用认识不足,招投标只管招标文件、投标、开标,合同只管合同的签订、履行,两者互不联系,结果造成工作上的被动。

(二)合同审查的必要性

由于前几年没有建立合同正式签订前的审查制度,在进行合同检查时发现没经审查的合同存在着许多严重问题,对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十分不利;由于签约行为的不规范,引发的工程质量、工期、资金等方面的违约现象比比皆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

(三)正确处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管理部门要正确地处理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还要不失时机地向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如何看待这二者的关系的宣传工作。只有将两者密切地结合起来,才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工程建设的“四项制度”真正推行开来,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实践都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同时也发现了很多问题。招投标工作与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是工程建设阶段不可分割的两大部分,但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是分离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施工合同背离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是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强势心理,往往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在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去掉范本条款,自行附加一些霸王条款,或者通过条款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将工期提前,不计赶工措施费;提高工程质量等级,不计工程质量奖,不计材料差价;工程价款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甚至设置复杂的计量程序等,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国家正式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履行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合同中语句有歧义

由于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条款多、文件涉及面广,其中的矛盾、错误、歧义等问题常常难免。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的一般解释原则,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合同的理解负责,建设单位应主动起草合同文件,应对合同文件的正确性负责。但是施工企业为了达到中标目的,往往对施工合同不加细致研究,最终与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应的合同条款已相距甚远。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施工单位对其不够重视,认为合同只是一种表面形式;或因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不够,造成在合同文字表述上的矛盾、错误和有歧义的语句大量出现;甚至一些施工单位被迫有意使然,待事后通过“沟通”解决。另一方面,施工企业常常在合同签署上过分迁就建设单位,不计成本,违心地提高质量等级、压缩工期,或低于建设成本承包工程,使得工程质量无法得到保证,合同执行必然受阻,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率低。

(三)招标工作和合同管理脱节

在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一方面由于监理工程师未参与招标工作,不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在执行合同初期不能很快地进入监理角色,只能边上岗边学习;另一方面由于编制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不参与合同管理,招标机构只负责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机构的人员未必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水平很难提高,如果合同不准确、不全面,会给合同管理造成很多困难。合同是管理的依据,合同不完善,执行起来随意性大,给工程合同变更和索赔将会带来很大的隐患。许多工程在完工之后,工程实际与原来的合同已大相径庭,违背了招标单位在招标时的初衷,损害了招标人的利益。

四、对策与建议

(一)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

合同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招标人的施工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拟签合同主要条款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准确性、全面性、公平性等进行必要的先期审查。

(二)参与招标活动的全过程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参加较大工程的开标和现场勘察。在开标会议上,各投标人要唱标,发包方要宣布标价等,这些内容中有许多都是招投标当事人对将来签订合同条款真实意思的表示,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参加开标,全面掌握招投标中的第一手资料,将更有利于合同的检查,使合同更具有合法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参加现场勘察,了解现场情况,是因为在合同中有诸多条款是涉及到施工现场条件的,合同管理部门掌握一些现场情况,有助于调解合同当事人的不同意见,从而起到协调关系、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作用。

(三)参与招投标项目的后期管理

合同管理部门配合好招投标项目的回访工作,可以征求承发包双方对其履行政府监督职能的意见,还可以督促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巩固招标投标成果。在回访过程中,要依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投标书等资料,对工程进行合同履约检查并建立考核制度,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纠纷及时进行调解、处理,强化承发包双方的合同意识,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合同履约率。建立合同履约检查,考核制度,提高合同履约率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跟踪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提高招标投标工作水平、巩固招标投标成果的需要。合同履约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定期的合同履约检查,既是对该项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一种评估,也为下次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借鉴。通过对施工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建立工程招投标跟踪管理档案,将每次检查情况填表,最后整理成评价报告,分成等级,作为今后招投标活动中评标的参考资料,以此引导投标企业充分适应竞争机制,使其树立“以履约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使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多中标、中好标,逐步提高招投标的工作水平。

五、结束语

第6篇

关键词:建筑;合同

一 工程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合同是业主与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签订的合同。这里的建设工程任务即合同的标的,它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及物资采购等。建设工程合同属双务、有偿合同,业主和承包人在合同关系中均享有一定的权利,且均承担一定的义务。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订立合同双方通过其有关机构或人员,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管理活动,是双方协调互动的动态过程。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包括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和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管理,主要体现在招标及签约过程中双方所进行的一系列相关工作。②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有双方对合同内容执行的跟踪、核查、监督,以及合同纠纷的解决等方面的工作。

二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1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内容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是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工程勘察、设计任务而签订的合同。根据所签合同,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委托的勘察、设计任务,发包人获得符合约定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并按约定支付报酬给承包人。勘察合同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勘察成果的提交、开工及提交成果资料的时间、费用的支付、发包人和勘察人各自应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合同未尽事宜的处理、其它约定事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生效和终止的约定。设计合同的主要内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文件、委托设计项目的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应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资料和文件、设计费用的估算与支付办法、双方责任、违约责任、其他。

2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在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阶段,发包人的合同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对承包人资格的审查、对承包人履约能力的审查;承包人的相关工作:对发包人的资信及履约能力的审查、审查并协商各项合同条款。在勘察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合同的各项条款,以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并随时了解、核查对方的履约情况,发现问题或对方的违约行为,应及时处理或协商解决。在设计合同的履行阶段,发包人和设计人都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全面履行各项条款。

三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管理

1监理合同的基本概念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发包人与监理人就完成一定的工程监理任务而签订的合同。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所以又称为“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合同的发包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而监理人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而且其所承担的工程监理业务与企业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相符合。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2监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市场竞争的规则,监理项目的发包和承包应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合同签订前双方应相互进行考察,包括了业主对监理人的考察、监理人对业主的考察,条件成熟后双方进行谈判并签订合同。在监理合同中明确了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的有关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和监理人双方均应严格遵循合同的各项条款,以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应尽的义务。

四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概述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是指买受人与出卖人为实现建设工程物资买卖而签订的合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又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两者的区别主要是合同标的的性质不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在工程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决定工程项目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对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也应给与高度的重视。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应依据施工合同订立,合同以转移财物和支付价款为基本内容,合同标的品种繁多,供货条件复杂,订立合同时应采用书面形式。

2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材料采购合同签订前也应进行公开招标,包括了邀请招标、询价、报价、签订合同几个阶段。材料采购合同包括了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合同标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材料数量及计量方法,材料的包装,材料交付形式,材料交货期限,材料的价格,结算,违约责任,特殊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卖方应按约定的标的,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在规定地点交付货物,买方也应履行义务,按合同规定交付货款。

五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施工合同的概念

建设施工合同简称施工合同,是工程发包人为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任务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由承包人负责完成拟定的工程任务,发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诸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最重要的一项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控制和投资的主要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是民事主体。在施工合同中最主要的形式是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项目,它的特点是以施工图纸及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报价,在执行过程中,除非发包人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人一般不得要求变更承包价。目前我国所采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国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12月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及履行

施工合同订立应具备的一定条件,首先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其次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双方才可以签订施工合同。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主要是通过监理工程师进行的,主要的合同管理工作有以下几方面: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施工合同档案管理、费用管理、工程变更及索赔管理。

五 结束语

建设工程招标承包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管理的一种科学、有效的方式。而合同管理制度是与招标承包制紧密相联系的,是有效实施招标承包制的必要条件和手段,同时也是实施业主负责制和工程监理制的有效方式和必要措施。因此只有做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才能进一步为我国的工程建设和整个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效益和深远影响。

参考文献

[1] 梅阳春,邹辉霞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管理[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

[2] 郝杰忠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

第7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 工程建设 合同管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合同管理是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我们必须重视并加强合同管理,积极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合同管理经验,逐步缩小与西方国家之间的差距,力争把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做好。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是指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机构,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参建各方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合同法规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经济活动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就要求工程参建各方不但要熟悉国家基本建设方而的业务知识,而且要掌握工程建设方而的法律知识,要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严格履行合同,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预期的合同目的,实现预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概述

1.1、合同

简单来说,合同即契约,是伴随着商品经济而产生的,是经济活动中社会法制化的反映,具有法律效力。

依照《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为完成一定的建安项目,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承包方和发包方经过商定,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定。

1.2、合同管理

指水利水电建设主管及相关机构、以及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各方,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遵守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采取一系列活动,监督、指导、组织和协调合同关系,保证合同全面履行。

1.3、基本特征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具有合法性、严肃性、真实性、目的性和预见性等基本特征。

1.4、任务

充分运用监督、指导、组织和协调等手段,依法保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促使合同双方依法履行合同的签订与变更、承担违约责任、合理处理合同纠纷等义务,杜绝与制裁违规违法行为,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作用

合同管理是我国水利建设相关主管部门及单位按照相关制度与法规,对合同关系实施组织与协调,防止并制裁违法行为,处理施工合同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的一系列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确立,由于工程合同具有公平、科学的特性,同时它还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实行合同管理,使我国的工程建设有据可依,在发生纠纷时能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可以规范我国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此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还具有以下作用。

2.1、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科学依据,同时它也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成本管理、材料管理、质量安全管理、计划管理等共同构成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管理,其中,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项目管理过程,它是进行其它管理的重要基础和主要依据。

2.2、合同对各合作主体之间具有约束规范作用,对合同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与说明,它是明确合同主体权利和义务的一种协议文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保证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各单位的权利实现,同时也督促其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正常发展。

2.3、水利水电企业的信誉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合同管理来保障,当前招标投标中,大多评标都会涉及企业的社会信誉和合同履约率,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履约率,为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2.4、由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间接口复杂、涉及金额较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材料供应商及承包商间难免会发生各种纠纷,当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发生纠纷时,合同管理是其解决的重要法律依据。

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我国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1、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够严肃

合同是签订双方发生纠纷时,问题解决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有效的合同制约,纠纷发生后会比较麻烦。目前业主急于开工,与承包商草签协议的情况经常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一旦发生分歧,由于合同条款粗浅,草签的协议根本不能为纠纷的解决提供有效的依据,这同时也降低了合同的执行效力。

3.2、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专业技术人才较少,目前我国合同管理的主要障碍就是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管理要求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它是一项知识面较宽#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管理工作。

3.3、合同履约率较低,合同双方中一方或双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对于投标项目,实际施工与标书内容存在较大出入,在施工中部分承包方的人员配备及其资质与合同严重不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速度缓慢,延长工期的情况也经常出现,这都极大的降低了合同管理质量。

3.4、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地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在制定合同时,无论是承包商还是建设单位对现场的了解程度与真实情况总会存在一定出入,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经常变更合同款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现场条件的限制,部分施工作业与合同约定有很大不同,加之施工中遇到的许多问题在合同中都没有提供对应的解决措施,这都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

4、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措施

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推进国际一体化,更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和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切实加强合同管理,有助于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和实施效果,推动项目管理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确保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4.1、加强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积极推行合同范本

基于合同范本具有条款完备合法、严密性强、可操作性强等优点,有助于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能有效防止合同漏项、缺项及非法或不平等的条款等情况的出现,因此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要大力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

4.2、强化合同审查制度

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对合同签订条件是否成熟、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内容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投标企业基本情况和相应资质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以确保合同能够全面、顺利的得到履行。

4.3、加强合同资料管理

建立健全合同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签证与往来函件的发放、签收程序和手续。

4.4、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体制

加强合同管理,要遵循法律程序,强化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实施合同会审会签制、合同章专用制与法人委托制等制度,降低合同管理中的盲目性。

4.5、树立法律观念,实施法制化管理

《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合同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

各级机构和相关人员要树立法律观念,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学会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约束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总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稳步快速发展,我国建设了大量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行业作为我国的一个重要基础性行业,它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为此,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水利水电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邱远波.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之探讨[J].企业导报,2011,02:59-62.

[2]成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1,21:114.

[3]姚晔.浅谈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J].科技与企业,2011,16:40-41.

第8篇

一、合同订立

(一)合同分类。根据合同性质不同,建设项目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类:1.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包括土建、施工、安装和装饰装修合同等。2.技术服务合同,包括建设项目中的勘察、设计、监理、中介、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等。3.物项采购合同,指设备、材料、办公用品等采购合同。(二)将归档要求纳入合同条款。建设项目中,最为重要的档案就是竣工图。竣工图是项目实体最终真实情况的具体反映,是今后项目改扩建、运行维护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因此,在项目建设初期,建设单位首先应以合同形式约定竣工图编制和提交的责任。具体情况有:1.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的,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提交建设单位项目档案的名称、内容、版本、套数、时间、费用、质量要求及违约责任。另外,也可与施工单位另行签订竣工图编制合同。与此同时,在设计合同中,应明确因修改增加新图的责任,明确留作竣工图用的施工图套数。2.由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的,除纸质竣工图外,应明确是否需提交电子版竣工图以及竣工图纸的审核方式。3.监理合同中,应明确监理单位对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的审核以及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档案的责任。4.物项采购合同中,应设立专门条款,明确供方需要提交的文件材料清单及份数等要求。针对非标设备采购加工,还应约定提交质量计划、原材料质量证明、相应人员资质、检验检测报告、竣工图、完工报告等。厂家提交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约定为原件,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明确要求由形成单位加盖与原件等效的有效标识或出具有效证明,并说明原件存处。(三)合同审批。为防范风险,根据合同类别、金额大小和重要性不同,签订合同之前应履行一定的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召开合同评审会议。合同审批表、合同会签单及合同评审专家意见,作为合同审批记录文件,需与合同一起归档。(四)合同登记编号。为便于合同日常使用和管理,每份合同应及时登记编号,并在建设单位计划合同或法务部门予以备案。合同编号由签订合同的年份、承办部门代号、合同等级、合同类别、流水号等组成。每个合同编号是唯一的,流水号应避免断号。

二、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重要文件和会议纪要等,特别是涉及合同内容变化的,应及时收集,与合同一起归档,并且要求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传真件或其他形式复印件,需加盖受控章予以确认。对于设备采购合同,重要设备的源地验收或到货开箱时,必须要有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依据合同条款,检查验收设备随机文件、完工报告、竣工图纸等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对于设备监造过程形成的质保大纲、质量计划、不符合项等质量记录等也应收集归档。对于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人员一起检查乙方提供的技术报告、检验和测试记录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完成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对于施工合同,重点检查竣工图编制质量和套数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三、合同归档

(一)归档范围。合同档案一般包括:合同书原件(即: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与订立合同有直接关联的其他材料,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材料,可行性分析报告,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许可文件,技术协议,有关合同往来的文书、信函、传真、电话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技术服务合同中,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估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缺一不可。如果确因数量庞大,划归技术档案,应予以详细说明或标注链接。(二)归档要求。合同档案的整理,一般先区分合同类别,按年度(时间顺序),编制文件归档目录,按件或按卷进行装订。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一般根据合同本身的重要性、合同金额以及合同标的物和项目原因等综合考虑。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也可直接标识具体年限。建设项目一般投资金额较大,应编制一份完整的合同清单放入合同档案。

四、合同管理的其他环节

谈判记录、招投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作为签订合同的前奏,一般作为项目管理文件,不纳入合同档案范围。合同纠纷形成的书、答辩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则按专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合同档案的借阅需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五、常见问题在以往建设项目合同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过程中,经常发现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第一,签订合同的甲方或乙方,不是法人而是委托人,却没有收集授权委托书。第二,合同章用单位行政公章代替。第三,签字人身份或职级与合同管理要求不符。第四,合同签订日期空白。第五,合同签订份数太少,或因保管不当,合同原件丢失。第六,合同附件,如:技术规格书、图纸等技术资料未同时收集归档,链接标注不清晰。第七,合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不妥,过长或过短。第八,合同中未提及文档管理要求,需要相关配套文件时没有依据,局面被动。

综上所述,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方,在合同管理方面,应设置专门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改变手工粗放的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关注合同的动态管理与后评价工作;在归档工作中,坚持“通过合同控制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的理念,做好内部自身形成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同时,对外部多用合同约束建设项目相关方,加强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注重协调与沟通,为今后建设项目管理全面留存更多的依据凭证,积累更多的宝贵经验,从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王继荣 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