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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理念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03 16:44:5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理念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理念

第1篇

【关键词】保险公司;服务质量;评价指标;服务举措

保险新国十条第一次提出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概念,明确保险的服务特性和属性。既然保险是现代服务业,服务质量就显得非常的重要,就必须要有可衡量的服务质量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为此中国保监会于2015年7月31日印发《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保监发〔2015〕75号),这是中国保监会第一次以政府规章的形式,明确提出服务评价的标准,这将对提升中国保险业服务质量起着积极和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督促保险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将会生产深远的影响。

一、财产保险服务评价方法与定量指标

中国保监会保险服务评价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消费者导向,服务评价以消费者体验与感受为核心,引导保险公司树立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二是全流程覆盖,服务评价覆盖保险服务的各个环节,全方位、多角度评价保险公司服务水平。三是客观公正,服务评价力求过程科学规范,结果客观公正。四是持续改进,适应形势变化,逐步完善评价体系。同时发挥服务评价导向作用,引导保险公司不断改善服务水平。

服务评价范围覆盖保险公司销售、承保、保全、理赔、咨询、回访、投诉等所有服务环节和销售渠道。服务评价范围包括保险公司总公司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分公司两个层级。定量指标是以保险监管部门、中国保险信息技术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系统数据为基础,根据统计标准和计算公式,对保险公司与消费者各环节接触点的服务质量和效率进行量化评价的客观数值。定量指标评价采用百分制。同时,对于在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取得实际应用效果的保险服务重大创新项目,根据实际应用效果加1-5分。对因保险服务存在严重问题而导致重要媒体负面报道、重大或经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保险服务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扣1-5分。

二、落实服务评价方法和定量指标的对策

1.以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为服务宗旨

一是保险消费者购买的保险是看不见和摸不着特殊商品,是一种对未来发生保险事故和满足保险给付条件后的承诺,因此保险业要比其他任何行业都要特别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只有让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认为他们的利益是绝对有保障的,才会放心并踊跃的投保。二是开展保险服务评价是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客户可以先通过保险公司的投诉电话和网站投诉,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得不到解决,就可以向中国保监会客户投诉电话12378投诉,由保险监管机构督促保险公司尽快处理。三是通过设置从承保到理赔,从投诉到合理解决的一系列服务评价指标的考核,可以督促保险公司重视并解决客户投诉难的问题,切实改变保险公司长期存在的重视投保,轻视理赔和投诉的顽症。四是开展保险服务评价可以加大对保险公司的外部约束,通过中国保监会和所在地保监局定期公布保险公司的服务评价等级,激发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的动力,促进保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从而更好地服务保险消费者。

2.不断提升服务评价指标

一是《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保险公司提升服务质量提供可遵循具体方向和目标,保险公司一定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要通过管理办法、制度体系、保障实施条件和考核奖惩等全方位的举措,确保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指标达到A等级。二是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培养员工诚实守信和服务至上的职业道德,训练员工拥有广泛精湛的专业知识和娴熟高超的服务技能。三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重要服务创新可以加分规定,在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保险服务重大创新。四是要避免发生指因保险服务存在严重问题而导致重要媒体负面报道、重大等重大负面问题的扣分,确保保险公司依法依规经营。

3.实施客户服务的“六力”标准

一是要实施客户界面的执行力,就是凡与客户接触的人,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养成良好服务习惯,自觉执行服务标准,忠实履行首问负责制,全力以赴做好全程和跟踪服务工作。二是要实施业务后台的支撑能力,就是要完善管理规则,理顺业务流程,明确服务环节时效,对超过时效的服务环节要严格处罚。要优化技术支持,形成有效激励,为前端客户服务提供支持。三是要实施服务品质的监控能力,就是要建立保险公司各层级、各流程、各环节、各岗位的服务工作标准和考评奖罚标准,健全保险公司各层级服务监督考评机构岗位,明确职责,赋予权限,实现服务效能考评的常态化和有效性。四是要实施客户资源的管理能力,就是要以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为依托,通过客户实名制的强制执行,建立保险公司客户识别与分级系统,并有效联通业务系统、电网销系统、理赔系统、财务收付费系统和服务电话系统,构建保险公司统一、互联、高效和差异化客户资源管理与服务体系。五是要实施客户需求的发现能力,就是在市场研究、产品开发、服务提供、技术应用等方面,建立以发现需求、引导需求、创造需求为目的的客户服务创新体系,充分体现保险公司引领市场的价值与作用。六是要实施服务资源的整合能力,就是依托保险公司既有的网点优势和巨大的客户群体,以保险保障为核心,有效整合外部资源,不断扩大和延伸保险公司的服务领域,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强化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7月.

[2]刘子操:保险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第1版.

第2篇

论文摘要:对于保险服务而言,最为引人关注的是理赔问题。在众多保户心中,对保险存在“投保容易,理赔难”的印象,严重影响了保险业的健康 发展 。笔者拟从保险公司、客户、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外部环境等角度入手,逐一分析不同因素对保险理赔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望对保险理论与实践有所裨益。

一、导致保险理赔困难的原因分析

1保险公司角度

多数保险公司经营指导思想存在问题。当前,保险公司普遍存在重视业务发展,忽视客户服务的倾向。保险公司各级机构为超额完成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会千方百计做大业务规模,抢占市场。对于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由于和机构利益关系不是很大,各级机构对此重视不够,使理赔等客户服务工作流于形式。"保险公司业务前期管理的诸多环节存在问题。理赔作为业务环节的最后一个关口,业务前期埋下的隐患都会在这里暴漏出来。影响理赔的业务前期相关环节的问题包括:

条款制定中的问题。众多的保险产品满足了客户多样化的需求,对保险业务的蓬勃发展功不可没。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部分保险产品在条款设计上尚存在一定的缺陷,为理赔工作带来一些争议。例如某公司产品的责任免除条款中有“被保险人违反 法律 、法规或其他犯罪行为”一款,既可以理解为被保险人的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也可以理解为仅指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

展业过程中的问题。目前,各大保险公司大都通过雇用保险人和保险兼业机构销售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往往没有动力去向潜在的消费者披漏对于自己不利的信息,因为这样会影响他们的销售利益。在这种销售机制下,加上对保险人职业道德 教育 、恶意承揽约束力不够;兼业机构人员签单不规范等原因,使消费者处于交易的不利地位。

核保环节中的问题。当前,在有业务就有一切的指导思想下,部分核保人员缺乏责任心,核保把关不严,导致进门容易出门难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引发理赔纠纷问题自属正常,当然有些保险公司缺少 科学 的核保技术和评点手册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核保质量。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业务水平良莠不齐。保险公司理赔专业人才缺乏。现有的理赔人员,大多数不具备专业的理赔知识和能力,办事效率低下,每当出现复杂赔案时,往往难以做出准确判断。另外在少数保险理赔人员身上仍然存在“官僚”作风,最终只能造成保户对“保险”望而却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声誉。

2客户角度

从客户角度来看,由于缺乏必要的保险知识,也会让客户感觉理赔困难。

客户不了解理赔流程,认为发生事故应该马上理赔。尤其是赔案中并存着诸多的道德风险,使得保险公司在处理赔案时不得不小心谨慎,要求被保险人一方提供详尽的单证、材料,客观上造成理赔时间较长。

有些客户的心里就是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就要对损失进行全额赔付。其实,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和具体的赔款 计算 方法都有具体的规定,这些内容会写入赔款计算书,所以客户可以索要,以核对赔款金额的合理性;如果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户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等情形下,保险公司作出拒赔决定合理合法,客户就不能纠缠不清,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客户投保环节不谨慎,签约时草率、对条款理解不透彻,为日后理赔埋下隐患;对理赔程序及事项事先不太明了,或存在误解,也极容易在出险理赔时产生争议,引发赔偿纠纷。

3保险监管角度

保险监管部门存在重发展、轻管理的监管理念。由于当前国家发展保险业的思路是做大做强保险业,这种思想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做大保险业的思想被片面的强调了,以为发展保险业首先要做大保险业,或者做大保险业就是做强保险业。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保险监管机构重视对市场主体进入市场门槛的把关,却忽略了保险公司进入门槛以后的日常经营过程的监管,尤其是忽略了对保险投诉的监管。

保险监管透明度低。由于保险监管透明度低,对各大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监管无实质性标准,难以控制保险理赔服务质量。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保险产品审批情况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了解他们准备购买的保险产品是否合法;第二,对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不对外公布,社会公众难以比较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优劣状况;第三,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不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可以继续在市场中生存下去,不知情的公众也依然去购买其产品,无形中损害了业绩优良、守法经营的公司的利益,也侵害了社会公众的利益;第四,没有正规的信息披露渠道,社会公众无法及时、完整地从权威、中立的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只能听信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的一面之词,助长了误导之风。

4保险行业协会角度

一般社会公众对保险认识不多,对保险行业协会来说 自然 也没有深入的了解,保险行业协会也并未向一般社会公众提供相关的服务;保险市场各个主体都忙于贯彻“做大做强”的指导思想,无暇顾及彼此之间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等,因为没有相应的奖惩机制,保险行业协会对此无能为力,这使得保险监管部门赋予保险行业协会的“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保险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有利于协会自身发展为目标,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真正成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监督体系……”等诸多职责无法很好地实现。因此,由于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在保险公司理赔服务质量问题上,保险行业协会达成的行业公约或承诺显得苍白无力。

5外部环境角度

保险行业理赔难的言论泛滥。在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一遇到保险理赔纠纷,就认为是保险公司的过错,社会舆论中“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言论流传甚广,不能不说有这方面的原因。!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这一问题制约了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的发展,亟待对相关法律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理赔涉及的很多机构、部门,如 医院 、公安部门等都没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为保险理赔提供证明,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理赔调查取证的难度,拖延了理赔时间。

由于《保险法》没有对保险人“及时”理赔的时限作具体规定。所以对于保险事故的理赔及时与否,没有公正的衡量标准和监督标准。保险人一方无论怎么拖延时间,也都可以用“没有达成协议”等理由应付保户,而且不受任何法规方面的监督、惩处,这使得极少数保险公司在理赔时的确存在钻法律空子的现象。

社会监督有待加强。社会监督是指社会上报刊舆论、审计单位、资信评级机构等对保险业的监督,对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的影响正在逐步加强,如果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对解决保险理赔难问题十分有益。目前,我国在利用保险评级机构、新闻媒体、独立审计等机构发挥监督作用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对保险公司的影响甚微,没有起到应有的督促作用。

二、解决保险理赔难题的对策

理赔难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同样,解决它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彻底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除了保险公司自身应当克服其不足之处,还需要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广大客户以致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

1保险公司应采取的措施

从保险公司的角度讲,要解决理赔难题,就是要以客户为导向,提高理赔质量。理赔工作真正做好的标准是公正理赔,对于不该赔的情况用恰当的方式让客户给与体谅,对于该赔得采用简捷的手续让客户感到服务的周到,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以“优质的服务,一流的效率”赢得保户的信任。具体而言,当前为提高理赔服务质量,保险公司要抓好如下几个环节:

树立以客户为导向的经营管理观念。在保险公司整个经营过程中,牢固树立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具体落实到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要以客户为中心来构建客户服务体系,不断改善和优化客户服务,树立诚心可靠的良好 企业 形象。

完善保险经营前期各环节的管理来解决理赔难的问题。首先,革除现有保险条款的弊端,在保持保险条款的严谨性和 法律 上的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尽可能让保险条款通俗化。其次,加强展业管理,提高人的从业标准,提升人素质,建立执业诚信档案,完善对人的监管。再次,加强核保管理,严把“进口”关,最大限度地减少无效合同的产生,防范保险欺诈和或犯罪,把可能出现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 科学 的理赔机制,提高理赔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的理赔经验,让保险专业律师和其他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介入保险公司的理赔。加强现有理赔人员的素质培训,制定出一套详尽的理赔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对理赔人员在业务、服务等方面的 教育 和监督,同时可按不同职级给予专业津贴,以激励理赔人员不断提升自己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健全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保险公司要健全严格的理赔服务规程,实行经理负责制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将保户接受服务的满意度纳入到考核指标中,做到职责分明、平衡制约、考核有据、奖优罚劣;加强对结案率和未决赔款的考核力度,并将其与岗位目标考核内容挂钩,以评定优劣。

2客户应注意的问题

从客户的角度出发,要避免自己在出险索赔时遇到理赔难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了解保险理赔流程。公司的保险条款中即由关于理赔流程的说明,客户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当然也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客户服务柜台或者热线电话详细咨询理赔的流程。在申请理赔时,可以向保险理赔人员了解保险理赔的具体步骤以及办理进度等情况。

正确地看待保险。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正确看待保险的保障功能,实事求是对待保险索赔,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广大保户要进一步提高保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保意识,避免侥幸心理和投机行为,在订立合同时讲求诚信原则,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注意投保环节的问题。客户在投保时应注意选择一家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这样可以在客户服务方面有保障;选择一名从业时间长、无不良记录的保险人,并根据个人情况正确选择保险产品;注意仔细阅读自己所投保险的条款,特别注意对其中的保险责任、如实告知及理赔申请等条款的了解,并核实是否与业务员的讲解一致,避免以后发生纠纷。

客户在理赔环节要注意的事项。一旦出险,客户要自己或委托业务人员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在业务人员的协助下尽快收集好相关单证,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理赔案件过程中,经常与理赔人员保持联系,如果需要客户提供相关信息时,客户应该及时进行反馈。另外,保险客户要不断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按照程序处理和解决双方就合同履行所产生的分歧或纠纷。

3保险监管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转变监管理念。保险监管不仅要结合我国保险业实际,探索具有 中国 特色的保险 发展 道路,更要认识到保险最基本的“稳定器”、“助推器”作用,所以保险监管要紧紧围绕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这一主题,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宏观调控、行业规划、政策引导、制定规章、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上来,其中要加强对保险投诉的监管,督促保险公司提升理赔服务质量,促进保险业的跨越式发展。

提高保险监管的透明度。当前,只有保险监管部门有能力和资源对公众进行全面的信息,因此应当及早解决监管透明度低的问题。比如公布各大保险公司产品审批和情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市场上的产品的合法性;对外公布保险公司的举报投诉电话,让社会公众真实反馈自己接受服务水平的优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处罚情况对外公布,经营不善的或违规操作的公司给予处理,或让其退出市场;指定中立的信息披露渠道,让社会公众及时、完整地从这些机构或媒体获得关于公司、产品和市场情况的重要信息,改变保户只能听取保险公司和业务人员一面之词的现状。

4保险行业协会方面

加强保险行业协会自身建设。面对保险市场中众多的市场主体,保险行业协会的实力明显单薄,如不加强自身建设,很难保证其职能的发挥。今后要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明确和完善协会职责。此外,还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保险协会信息化、 网络 化建设等等。通过加强自身建设,让各保险监管部门、社会公众、保险公司等经营机构充分认识到保险行业协会存在的意义。

协调与保险市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功能。保险行业协会是介于政府和保险企业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其成员大部分是保险公司或保险中介机构,所以应充分的与保险市场各行为主体和保险监管部门沟通,形成一种良好的互动机制,一方面,可以代表协会会员向政府反映保险监管的意见和情况;另一方面,行业协会还可以通过监管部门牵头,制定行业公约督促会员共同遵守和相互监督,维护市场秩序,协调相互关系,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功能。

5外部环境的培育

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力度。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保险法虽然作过一次修改,但并不能满足保险理赔发展的需要。法律工作者应加快对保险理赔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和修订工作,加强对保险业发达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对一些有益的立法精神、立法理念加以借鉴和吸收,准确预测随着保险业快速发展可能遇到的保险理赔法律问题。执法检查和司法监督是防范和化解理赔风险的有力武器。然而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导致赔款逐年上升,助长了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严重损害了保险业的行业形象,恶化了保险理赔难的现状,导致理赔难言论泛滥。因此,应加大司法监督和执法检查力度,以解决理赔难问题。

加快保险中介机构的培育和发展。随着我国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保险中介机构将会越来越多的参与到保险活动中来,其中犹以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的发展更为迫切。首先,应大力发展保险经纪人制度,因为其代表投保人利益,帮助投保人选择其需要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同保险公司洽谈合同细则并代办相关手续。保险合同条款“晦涩难懂”的用语,往往因保险经纪人的参与而别有效过滤,会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保险纠纷的发生。其次,根据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和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成熟经验,我国应该大力发展保险公估业,由没有利益关系的公估人负责查勘、定损工作,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公司合同平等的特点,使理赔过程公开、透明,能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当前,我们社会监督已经存在于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其对行为主体的影响正在逐步增强,如果我们能够有效利用这种力量,能有效解决保险理赔难的问题。比如通过报刊舆论披露保险公司理赔中存在的问题,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公司的企业形象,从而影响到其市场份额,也会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力和必要的干预;或者通过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采用一定的评估标准对保险公司的资信状况进行评级,这种结果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社会影响很大,它可以直接影响到保险客户选择哪家保险公司,而且也为监管机构提供监管依据。

参考 文献 :

1周道许,中国保险业发展若干问题研究 (m),北京:中国 金融 出版社,2006

2孙大俊,张永珠,保险“理赔难”的原因及解决对策(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11)

第3篇

(一)企业年金制度

2004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第20号令《企业年金试行办法》,标志着我国开始建立规范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国家基本养老、个人储蓄性养老构成城镇职工养老体系的三大支柱。

(二)企业年金发展现状

目前,全国共有年金管理机构34家,共计57个资格,其中受托资格10个、账管资格17个、投管资格20个、托管资格10个。

表1:我国现行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资格情况表

截至2014年底,全国企业年金积累基金达到7688.95亿元,有73261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达到2292.78万人。

二、商业银行发展企业年金业务的必要性

(一)商业银行结构调整和业务转型的重要载体

人口老龄化和普通民众“资产管理”意识觉醒背景下,商业银行存款性质将发生根本性变化,简单地说,就是“短期存款理财产品化,长期存款养老金产品化”。大力发展以养老金资产管理的新兴业务链,将突破银行传统的存贷业务模式,开辟一条新的资产管理渠道,促进商业银行个人业务、对公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转型和发展。

(二)商业银行实现综合化经营重要平台

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相比,年金业务涉及保险、基金、证券、信托等多种业务,通过与上述业务的衔接,以及和资本市场的融合,将促进商业银行的综合化经营,为其未来发展创造更多的利润增长点。

(三)商业银行稳定客户、实现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的重要渠道

由于企业年金具有长期性、积累性、稳定性、规模性等特点,能够有效巩固和密切客户关系,防止优质公司客户流失,并争取新的客户资源。并且年金业务形成的业务收入具有低风险、收入长期稳定的性质,有利于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商业银行发展企业年金业务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1.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空间巨大

根据人社部规划“十二五”末,全国企业年金资产将达到1万亿元。世界银行预测:到2030年中国企业年金总规模将高达1.8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养老金市场。广阔的业务市场将为商业银行带来源源不断的业务机会,实现中间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并带动零售业务和批发业务的整体发展。

2.国家利好政策不断出台

(1)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扩大。2013年4月,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扩大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范围的通知》及《关于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前者放宽了企业年金的投资渠道,后者则允许年金投资管理人发行养老金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年金“松了梆”,扩大了企业年金基金可投资的范围,能够增加资产配置的灵活性与主动性,有效分散投资组合的风险,提高投资效率。

(2)新税优惠政策。2013年12月,《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企业及员工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的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实现了税收递延,减轻了企业和员工的税负,激发了企业设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职业年金的推进。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员建立职业年金。按照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4000万,平均月工资3000元,70%的参与率计算,职业年金年新增规模将超过1000亿元。也将带动企业年金市场新一波的快速增长,扩大商业银行的年金业务规模。

(二)挑战

1.企业年金市场竞争激烈。年金管理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商业银行不仅面临银行同业的竞争,还面临着与保险、基金、信托公司的竞争。特别在受托业务方面,由于保险公司在专业团队、精算技术、服务理念、补充养老经验,以及专门为企业年金设计的IT系统等方面均有一定优势,同时凭借拥有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双重资格,约60%以上的法人受托业务由养老保险公司揽获。

2.企业年金业务整体收益偏低。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商业银行从经营企业年金业务中获得的收入主要有:受托管理费,最低为托管基金净值(下同)的1‰(不超过2‰);托管费,最低0.7‰(不超过2‰)。账户管理费最低1元/月.人(不超过5元/月.人)。该收益远低于银行投入的营运成本。

四、商业银行发展企业年金业务的建议

(一)加快产品创新,实现业务长远发展

商业银行应积极创新,开拓企业年金蓝海。创新不仅包括不同客户、服务领域的创新,如针对具有延期支付性质的各类资金进行产品开发,包括企业为职工发放的补充医疗、住房补贴、高管薪酬延付、员工持股计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等。还包括投资领域的创新、合作机构的创新,如发展养老金理财产品以及与投资管理公司合作发展养老金产品。

(二)加强联动营销,提升业务综合回报

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需求,制定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方案,如给予企业年金客户信贷业务办理优先权,以及为企业年金客户员工提供各项个人金融服务,开展个人养老理财规划、高端产品联动营销等,在增加客户粘度的同时提升养老金客户的综合贡献度。

第4篇

国外先进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发展现状

从国际范围上来看,最优秀的现金管理服务提供者都是知名的大银行,从包括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渣打银行及荷兰银行等国际大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经营情况看,具有以下特点。

首先,银行通常将该项业务部门作为行内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有独立的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可以很清楚看到每项产品营业收入和每位销售经理的销售收入,并以此作为对产品经理和销售经理激励的依据。

其次,银行服务的范围不仅仅局限在某一地区,一般都提供跨国服务,先进的欧美银行提供的现金管理业务能够做到查询全球分支机构的各银行账户信息,如账号、借/贷情况等详细信息,支持跨行收款和信息报告,以便客户进行自动对账。

第三,银行服务手段高度电子化和自动化,以德意志银行为例,通过为公司客户提供功能强大的现金管理核心平台――

DB-Direct,可以为集团企业的最高决策者提供针对所有地区/国家、所有机构、所有业务、所有银行、所有账户、所有货币的财务最优化调节方案,以及最佳的实施路径,并负责完整的自动化执行。

第四,组织结构相对固定。与国内银行许多不同层次客户经理对应客户不同层次的分支机构的常见做法不同,国外银行通过一位集团客户经理或一个经理小组来提供该客户所需的全部现金管理服务。

国内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现状

在中国,现金管理业务是随着外资银行在中国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和大型跨国企业地区总部向中国迁移,而为国内商业银行界所熟知的,促使中资银行开始提供现金管理产品和推出自己的品牌,但这也仅限于几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极少数领先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从2002年开始,中资银行陆续全面抢滩国内企业甚至跨国公司的现金管理业务,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现金管理品牌“财智账户”和“十大解决方案”,截止2007年9月底现金管理客户已超过5万户,主要客户有中德合资上海克虏伯、柯达(中国)、东方航空等中外大企业。招商银行在2005年11月提供“集团通”本外币现金池服务的基础上,2007年9月又正式推出批发银行业务品牌“点金|公司金融”旗下以“C+”为标识的现金管理品牌体系以及“跨银行现金管理平台(CBS)”服务,实现跨银行的账户管理和付款交易管理,目前招商银行现金管理服务企业客户近4000户。

随着国有大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开展,部分中小商业银行也已经开始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积极尝试,如广东发展银行在2007年下半年借鉴国内外先进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经验,将相关公司业务产品和服务进行整合,并逐步完善系统和研发配套新产品,在全行重点推出了现金管理业务,引起客户强烈反响,成功营销百胜餐饮(广东)有限公司、江苏舜天国际集团和中山市万荣营销有限公司等一批集团客户,为这些集团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现金管理解决方案,能够帮助集团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且通过集团统一管理及调配内部资金实现子公司账户零余额管理。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初具规模,具有独特的网点优势和巨大的客户资源优势是外资银行所不能代替的,但是包括中小商业银行在内的国内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发展与国外先进商业银行相比,在发展现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观念滞后,现金管理业务发展缓慢。目前,一些中小商业银行将现金管理业务狭隘地理解为只是为客户提供简单的现金收、付款业务,而对包括结算、银行账户管理、融资、投资、咨询、账户透支、现金池和公务用卡等在内的一系列广义的现金管理业务认识不够深刻,还没有意识到为企业设计现金管理财务解决方案可以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和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并能为银行带来收入,增加银行效益;尤其是没有认识到现金管理业务是当前以至将来商业银行竞争重点优质客户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业务发展还是较为缓慢。

组织架构松散,缺乏“一站式”服务的现金管理理念。国外先进银行现金管理核心竞争优势在于通过垂直化条线管理为客户提供综合的资金管理解决方案,并以有效的交付渠道整体实现方案功能,而不是向客户分散地销售现金管理产品。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一般多为总分行体制,没有专门的现金管理业务线,而涉及到现金管理业务的各项产品及服务多分散在公司业务、国际业务、会计结算、电子银行和科技等多个部门管理,而且各个部门在职责划分和管理目标上相对独立,不是以现金管理业务发展和收益增加为统一目标,跨部门管理带来矛盾和冲突难以避免,特别是在拓展新业务方面普遍存在条块分割、管理分散、协调配合不力的现象,已不适应商业银行自身发展和竞争需要,这样一方面造成推广效率低、客户信息需求反馈慢、产品升级换代慢;另一方面,客户使用不同的现金管理产品时,往往需要联系多个部门,手续繁琐。

经营模式的差异,缺少专业化的营销队伍和管理核算系统。与国外银行不同,我国的商业银行大多没有专业的现金管理服务团队,而是由身兼数职的客户经理承担,客户经理既负责现金管理产品的销售,也负责信贷产品的销售,还负责客户关系的日常维护和客户需求的挖掘等工作,无法将全部精力投入现金管理业务中,在信贷产品短期内利益更大的情况下,现金管理服务的销售得不到保证。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国内银行也大多没有专业的产品经理团队为客户经理提供专业支持,在销售完成后,缺乏专业的实施和客户服务团队保证实施效率和售后服务质量。

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核算系统,无法清晰计算出每个产品营业收入和每个销售经理的销售收入,并以此作为对产品经理和销售经理奖励,就无法针对性地制定考核和激励制度,如果采用现行考核和激励制度,在各个环节都可能出现由于考核和激励不到位造成的脱节现象,难以达到发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目标。

产品创新能力不足,缺乏科学高效完善的产品研发机制。我国商业银行与外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在大类上没有显著区别,但各类产品的深度还远远不够,只提供了最基本的服务,没有深入挖掘客户需求,收费缺乏科学量化依据,并且我国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由多个部门管理,研发力量分散,有限的研发资源不能集中使用,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业务部门对产品研发的预算没有决定权,依赖于电子信息技术的新产品和原有产品新功能的研发主导权在电子银行和信息技术部门,研发速度远远跟不上市场发展的速度,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

缺乏品牌经营意识,无强势营销的规划。除个别商业银行已经在探索以市场运作规则对产品进行有效包装、打造品牌外,国内大部分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品牌宣传多数停留在产品功能宣传上,缺乏品牌经营意识和无强势营销的规划,要不就是“东施效颦”,品牌大而空,市场定位模糊,针对性不强,不能取到强有力的宣传效果。

中小商业银行发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策略和途径

随着我国金融政策的放松管制和直接融资的快速发展,优质企业“融资脱媒”现象日益突出,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通过积极发展现金管理业务,有助于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建立与客户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并逐步实现银行盈利模式转型,改变目前规模有限,在息差收入上占比较高的现状。针对中小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灵活的自身特点和优势,目前可以应用现金管理业务的目标客户主要有以下几类。

集团型和连锁型企业客户。随着经营环境和经营观念的变化,国内许多大型企业集团和连锁型公司开始关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增加资金收益,这一切都迫切要求银行为其量身定制综合化、最优化和个性化的现金管理方案,现金管理这一利润丰厚的中间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新焦点。

政府机关、事业法人客户。此类客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可以决定某一行业或者某些行业的发展、某一或某些大项目的投向;客户信用良好,是非常优质的客户,一般只有存款和结算的金融需求,对其他金融产品的需求并不强;具有非常高的附加价值,通过与此类客户的合作,可以为银行带来大量潜在的客户和利润;对银行内部系统网络支持、银行服务效率、银行的品牌和形象等比较关注。

目前,政府部门与银行合作的典型形式是商业银行利用其强大的结算网络而为政府部门、事业法人客户提供一定范围内的收付款服务,这样的服务水准还维持上简单现金管理水平上。所以,这类业务还有很大的空间来提升银行的现金管理水平。

金融同业客户。随着商业银行经营领域的拓展,中小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其比较优势来为银行同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专业的现金管理服务,使它们能够更专注于自己更有优势的业务领域。因为金融同业客户对现金管理也比较了解,所以这类客户可能会对商业银行的现金管理有着更高的要求。但因为成本和比较优势的原因,他们主观上更情愿将现金管理服务外包给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应该抓住这一机遇,提高自己的现金管理水平,针对每一类金融同业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其设计出更符合其利益的现金管理方案,从而实现银行与客户的双赢。从目前银行与金融同业合作的情况来看,在现金管理上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

为解决中小商业银行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时遇到的问题,并结合自身优势和市场定产位,提出以下重点发展现金管理业务的策略和途径。

转变经营观念,重视现金管理业务的拓展。中小商业银行应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到现金管理业务是当前以至将来的竞争焦点和手段,相比国内外先进银行,也不要盲目悲观,虽然在业务系统和产品方面与其他银行有差距,但只要集中力量重点发展现金管理业务,凭借综合实力和发展速度,完全有可能在现金管理业务的某一点(方面)或某个重点区域(客户基础好的分行辖地)取得突破,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同时,广泛借鉴国外商业银行先进经验,关注国内外银行发展趋势,密切注视市场动态,并根据客户需求的变化,做好现金管理业务的创新,在条件成熟时,推出新型的、高档次的、高技术含量的现金管理业务产品,以使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发展逐步接近国内银行业的先进水平,稳步推进现金管理业务的持续发展。

调整组织架构,建立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相互协作的营销体系。借鉴国内外先进商业银行以产品为主线的管理模式,设立以效益考核为核心的专门现金管理服务部门,建立一个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合理分工、相互协作的营销体系。在产品研发阶段,产品经理主要负责对客户需求的梳理、制定规划并参与研发工作;在产品的后期管理阶段,由客户经理主要负责制定营销策划、产品分销渠道的管理、产品的销售支持以及产品的市场考评。产品经理、客户经理分工不同、职责明确,但二者又是相互协作的。由于客户需求的多元化,客户经理更强调对客户的纵向了解,并将信息反馈给产品经理,产品经理在客户经理的帮助下,加强对产品的纵向了解,二者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产品的推销。这种中小商业银行营销体系在扁平式架构下,相比机构庞大的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传递更加迅速,为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上可以突出效率和速度。

建立和完善现金管理业务的管理机制,争取竞争主动权。首先,是建立客户综合贡献度评价机制。目前,国内商业银行普遍缺少对客户综合贡献度的深层次分析评价机制。一般都是从日均存贷量、中间业务收入等存量指标审视客户价值,难以进行长期、规范和有效的客户跟踪分析和反馈,由于没有统一的客户管理系统和分析手段单一又使国内商业银行无法利用丰富的信息资源对客户需求潜力进行深度挖掘,特别是现有的或潜在的现金管理需求,来提供相应的现金管理服务。中小商业银行应该着手建立全面的客户综合贡献评价机制,使用客户信息系统对客户进行跟踪和分析。其次,是建立完善的现金管理业务考核和利益补偿机制。现金管理所服务的大型集团客户往往涉及不同地区和不同部门的横向业务协作,而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是强调“主办行为主,相关分行配合”的原则,依靠行政管理方式多于市场机制方式,缺乏以利益为导向的考核和利益补偿机制,造成业务发展中利益分配的不均衡,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现金管理服务的全面推广和深度发展。中小商业银行特别在向集团型客户提供现金管理服务方案时,必须要有良好的内部协调机制。

整合现有产品,提高银行综合竞争力。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现有的现金管理产品,虽然已经具备了账户实时查询、资金实时划拨和初步的资金归集等基本功能,但离客户个性化、综合化的服务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比较优势不明显,且系统的功能也相对单一。为此,中小商业银行必须树立起以客户的综合化需求为基础、个性化需求为核心的现金管理服务理念,满足客户最优化的需要,着手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整合现有资源,完成对资金归集和现金池两大系统的升级改造,提升产品的整体功能。从现金归集方面来看,虽然较多商业银行原有的网上银行网络已经初步实现了集团母子公司之间、主账户与子账户之间的归集,但是由于现有系统不完善和研发力量薄弱等原因,导致现金池很多功能难以实现延伸和优化,客户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例如当客户实现全国范围收款时,没能得到付款方的信息;现有的小额支付系统已经开通跨行或跨地区现金归集时,而网上银行却一直没有实现等。因此,亟待整合现有资源,对原有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满足客户高层次现金管理的需求。

另外,在对现金池的管理方面:首先需要对现有产品进行有效地梳理整合,为客户提供多种多样的产品服务模式;其次,在保证实现各子账户的零余额管理的同时,还需逐步提供虚拟现金池、投融资服务、集团内部结算和外汇衍生工具等高层次现金管理产品。

第二,解决好产品管理分散和营销分散的问题。商业银行要充分利用现金管理这条主线,将低层次、低效益产品与电子银行、银行卡、供应链融资、风险管理等高层次业务进行有效整合和包装,集中力量做大、做强精品业务,使现金管理产品充分体现综合化、最优化和个性化的特点,从而全面提高中小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

强化品牌建设,全面发掘市场机会。众所周知,开发一个新客户的成本是维护一个老客户的5~10倍,尤其一旦一家客户选定某一银行为其现金管理业务主要合作银行后,客户的大部分经营活动和财务管理都将依存这家银行,这也就是品牌忠实度问题。为更好地服务于优质客户,提升客户的忠诚度,中小商业银行整合相关产品和服务后,根据不同行业存在现金管理需求制定相关行业现金管理解决方案,加快打造极具市场冲击力的“强势品牌”,实现品牌增值和业务发展的良性互动,并要注意品牌营销全国统一策划,统一宣传渠道。

中小商业银行利用自身优势和地域优势,全面发掘市场机会,积极通过现金管理产品推介会、行业联谊会等方式,扩大成功案例影响面,打造强势品牌,同时善于把握渠道,选择合适的渠道宣传银行成功的现金管理服务案例,使宣传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借助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种活动进行宣传,举办企业高层财务人员财务管理研讨会,选取一家已接受银行现金管理服务的行业龙头,介绍使用现金管理服务后给企业带来的财务影响,并带动其他企业接受、认可并进而使用银行现金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