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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理论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09 17:24:54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公共管理的理论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公共管理的理论

第1篇

【关键词】社会实践;发展;研究

一、公共管理的内容

如今的公共管理是将现今的经济学以及社会中的企业管理方法结合后作为管理思想的基础,同时行政管理改革推动了现今的公共管理的发展,通过行政管理的改革让政府的职权行使范围发生了改变,政府对组织涉及的政治活动及其与政府的关系的管理一直在改进,政府通过对这些事项的管理,使得非营利组织的能够发挥的作用更多。公共管理课程在大学及其以上的教育中都占用一定的地位,人们越来越重视公共管理的实际作用了。但是由于国家的经济体制一直在调整、企业的管理方法也一直在改进,公共管理所具备的作用以及运行的手段也在变化着,所以对公共管理的研究还是有着很大的问题。也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得尽早制定出一套比较科学的、完美的、效果明显的管理方案,注重挖掘优秀的、有潜力的公共管理人才。也因为公共管理的发展,政府现在所能够行使的职权一直在改变,许多管理工作逐渐由非营利组织负责处理,组织对人才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开始组织更多的招生工作,让公共管理的学习以及实践方法变得更加的科学有效,同时也使得公共管理的未来更加明媚。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社会结合的结晶,公共管理的管理对象、管理目标以及管理模式都非常明确。对于公共管理事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公共管理事业不只需要管理国家、政府的相关事务,还需要管理一些社会事务。公共管理的组成部分包括很多,例如慈善个人以及机构、私人单位等等。公共性是公共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也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使用被赋予的公共权力,通过借助公共产品以及服务获取公共的利益,与此同时还无条件的允许公共进行监督,这也可以说是公共管理相较于其他管理的不同之处。

二、两种管理的相同处与不同之处

人们开始关注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已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了,而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备受关注。这两种管理体制的对象、目标、管理方式都有相同之处。想要分清此两种的关系就必须要根据其产生的背景以及其所具备的意义来进行分析方可。我国的行政管理通过产生、发展以及科学化最终形成如今的管理体系。而公共管理理论是伴随着经济体制以及社会的发展才形成的,所以说公共管理体制可以是社会的折射,它已经发展成为了一门学科专业。公共管理从最初的对政府行政管理研究转向研究公共行政方向,再转至公共政策以及公共管理方向。这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

(一)研究目标不同。行政管理研究的是公共部门,通过对公共部门的行为进行管理监督来实行行政管理理论。而公共管理是对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事务进行管理,公共管理更注重公益性。公共管理的研究内容是政府管理用的方法,行政管理研究的是公共部门用的管理方法。

(二)管理性质不同。公共管理侧重的是为政府服务,但是行政管理侧重的是为社会提供服务。

(三)权利的限制性不同。公共管理是政府对公共部的管理,政府所具有的公共权利很大,甚至需要对社会的一切生活负责,限制性较小。行政管理因侧重的是社会公共事务,所以权利的限制性较大。但是无论权利大小都应该将人民放于首位,这样才能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三、借鉴意义

(一)管理方式的借鉴。我国的很多组织都一直偏向采用权力高度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权力集中在上层,下层的员工的自主性较小,领导与群众难以进行真正的交流,底层的实际情况难以被真正知晓,这也不利于人才的开发和利用,这样不利于促进国家以及经济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限制了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进步的。对于现今的这种等级森严的组织结构应该要进行更正,将这种类似金字塔形的结构管理形式换成水平式的结构管理形式能够帮助公共管理的管理范畴扩大,同时还能让信息更加开放化,组织间的信息沟通更加频繁也能帮助行政管理的实行。

(二)服务方向的借鉴。现今的中国正在经历着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的更新阶段,怎样让政府的职权也随之产生相应的转换,同时又能够成功的改革政府体制是现今的比较重要的问题。对于国家的调节市场及经济政策的政策首先要进行完善,根据实际的情况安排市场资源,借助法律的威力促进国家对市场经济的控制。另外就是要确实把公共服务作为政府职权的重点,准确的区分政府组织和以及非营利组织的具体权力以及工作范畴。

(三)加大业绩与效果的借鉴。加大对业绩与效果的管理对于体制改革来说也是其中所必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传统的业绩与效果管理只是浮于表面,并未将其与法律联系起来,所以落实起来效果不佳。所以我们可以通过借助人大立法,以加强业绩与效果的管理力度。同时也需要注意对职员的评估与专业素质考察,要将服务于人民的理念灌输、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建立起一个真正的服务型政府。

四、结语

总的来说,公共管理以及行政管理存在着很多的相似点,并且它们也一直备受社会的关注。所以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分辨出它们的内在联系以及对市场经济所具备的作用。当然我们也了解到只有政府体制出现改革才会有政府职权的真正改革,这样公共管理才能更好地在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中做出成效。

参考文献

[1] 周荣.公共管理理论对行政管理的借鉴意义[J].商,2013 (19).

[2] 陈继伟.公共管理理论对行政管理的借鉴意义[J].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4(24).

第2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伦理;道德

工业革命使社会治理活动成为一种职业活动。历史进入19世纪中期,由于英国政府采纳了东印度公司的管理经验,因而出现了文官制度,使得政府中的公务活动成为正式的职业活动。到了20世纪,政府中的行政管理作为职业活动被世界各国迅速地接受。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们普遍把行政管理当作专门的职业化的社会治理活动加以看待。然而,在社会治理活动职业化的过程中,马克斯•韦伯的官僚制理论曾经影响行政管理活动主要从属于科学化、技术化的原则,导致这一职业的伦理规定丧失了生长的空间,行政伦理学的研究也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美国出现“新公共行政运动”这一要求变革社会治理方式的思想运动,行政伦理的研究才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关于社会治理的伦理思考是与人类追寻后工业社会治理方式的进程一道启动的。现在,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对象。其中,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应当是怎样的。在一定程度上,公共管理是建立在伦理关系基础上的社会治理模式,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治理活动都更加依赖伦理的引导和道德的规范。

一公共管理活动的职业体系

公共管理的职业体系是职位和岗位的结构体系。与以往的管理体系一样,职位和岗位指明了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体系中的具置,规定了公共管理的权力、职能及责任和义务。职位是就公共管理的纵向关系而言,岗位是就公共管理的横向关系而言。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都是由职位和岗位构成的职业体系,直接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以往的社会治理体系在行政管理的名义下所形成的职业体系也从属于管理的原则。但是,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公共管理却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在管理的意义上告别了以往治理体系的权力定位或法律定位,不再是仅仅满足于科学化、技术化原则的职业体系,而是在伦理原则的基础上科学构造职位和岗位的职业活动体系。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同样由职位、岗位构成的公共管理职业体系不同于以往的行政管理。对于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来说,“命令—服从”的行为模式为真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的行为模式所取代。

职位和岗位都是职业体系的形式方面。公共管理与行政管理的不同不仅在形式方面,而且在内容方面。对于内容来说,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职业关系。虽然在一般的意义上,这些职业关系可以归结为权力关系、法律关系和伦理关系三大类。在现实的社会治理过程中,这些关系总会以极其具体的形式存在于公共管理活动之中。公共管理的职业关系越是具体,就越是包含着道德的内容。比如,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职务、岗位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忠于职守、忠实地履行职务以及岗位上的责任和义务;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和睦共事、互相支持;当职业关系表现为公共管理者与其对象之间的关系时,就要求公共管理者平等待人、公正处事、真诚服务,以求得广泛的合作……这样一来,公共管理在形式上是分工—协作的体系,在内容上则是道德行为的表现。尽管都是在管理,但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失去了实质性内容的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把形式与内容统一起来,拥有了伦理本质。

由于公共管理中依然存在着权力关系,所以,权力关系赖以生成的等级系列依然会存在。当然,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已经实现了对等级关系的根本性改造,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等级关系改造成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系列,从而使个人之间在人格、权利等实质性方面达致平等。尽管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以组织层级为前提的等级关系只是形式上的,却反映了权力关系的本性。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关系的地方,都会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等级。只要公共管理还需要权力,它就不能消除这种“等级”。因此,作为个人的公共管理者在公共管理这一合作体系中也会遇到处理上下级关系的问题,并且会成为他进行日常公共管理活动的基本内容。比如,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需要执行上级命令和维护政府利益;政府外的公共管理组织需要处理与政府的关系、服务于社会和维护社会利益。无论是政府中的公共管理主体,还是社会中的公共管理组织,对于公共利益的理解都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如何把握长期利益与短期利益,必定是一个时时都会碰到的难题。公共管理中存在着无法完全解决的利益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公共管理者却不能无所作为。事实上,在公共管理的服务定位中所派生出来的一切主动性、积极性,都会外化为公共管理者自主地处理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际行动,进而使公共管理者不同于以往各种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治理者。做到这一点,从根本上说,就是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者的角色意识。只要公共管理者能够对自己的职业表现出充分的自觉,按照自己对其职业特殊性的正确理解去处理上述各种矛盾和冲突,他就会无愧于公共管理这一职业,并且总会达致最佳的从业效果。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对于官吏的要求长期存在着争论。“官本位”文化的思路在终极追求中是要无条件地“忠君事主”;“民本位”文化的思路则反复申述“民贵”“君轻”的主张。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以制度的形式消解了所谓“贵”与“轻”的争论。但这种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是通过间接的、迂回的途径来认识和了解公共利益的,往往在公共利益的要求与实现之间存在着“时滞”。特别是那些已经实现了职业化的社会治理者,缺乏积极回应公共利益要求的热情,往往表现出我们称为“”的那种对于公共利益的冷漠。所以,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转型的过程中,在人们期求更为进步的社会治理模式的过程中,管理型的社会治理方式需要由更加灵活的、积极的和主动的公共管理取而代之。

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新型的社会治理体制和制度是其赖以展开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但是,与管理型社会治理方式不同,治理者的职业并不只是简单地充作体制和制度的构成因素和实现途径,而是体制和制度的必要补充。由此看来,统治型社会治理倡导官吏忠“君”爱“民”。在君民之间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要么要求盲目忠君,要么要求理性地贵“民”轻“君”。这两种选择都要求官吏在“君”与“民”之间作出选择和取舍。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得以发生的历史背景中,“君”“民”的矛盾和冲突是无法调和的。所以,矛盾之中会出现上面两种对立的主张,要求官吏在两者之间择其一。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官员和公务人员以体制和制度作为行为选择的终极标准,被动地接受体制中的程序驱使,对人民、对公共利益表现出极度的冷漠。他们在公共部门中工作,与在工厂中工作一样,都具有工业社会特有的色彩,属于形式化了的职业活动。与此不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发生在合作精神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文化的时代。在这种条件下,社会在整体上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因为,一切矛盾和冲突主要来源于不同的认识和理解。如果通过交谈和讨论能够取得共识、消解矛盾和冲突,那么公共管理者的职业活动就是运用权力促进交谈和讨论。

二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角色

人的道德生活来源于人的社会角色。只有了解和确定人在社会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才能判定他的行为在何种程度上是道德的。比如,一个公务员做出的某件事可能会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但是,一个普通公民做出同件事却不被人们认为是不道德的。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在很多情况下,是因为我们先行对他的社会角色作出了定位。我们说一个人是不道德的,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偶尔不一致,也可能是指他的某一行为与他的社会角色经常不一致。在一般情况下,偶尔不一致能够得到理解和原宥,而经常不一致则会招致他人的批评和鄙视,甚至遭到他所在群体的排斥。

人在社会生活中可能会同时扮演着多重角色。有些角色是与生俱来的,如血亲关系中的角色;有些角色是个人成长过程中必须接受的,如做学生等;而更多的角色是个人选择的结果。职业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社会角色形式,正是人的选择的结果。就是说,普通的社会角色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自然生成的。一个人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能够理所当然地形成应有的角色意识,并且准确地扮演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角色。职业角色则不同。它需要人们通过自觉的选择和主动的学习,才能够获得准确的定位。

人们选择职业有着复杂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人们选择某一职业,可能因为生活的需要,可能来自生存的压力,可能出于兴趣爱好,也可能属于理想追求……当人们定位职业角色时,会在职业导师的引领下进入职业角色,也可能会在职业活动的实践中逐渐找到职业感觉。但是,所有从事职业活动的人,都需要借助于自觉的职业选择和积极的职业学习,才能够使自己融合到职业中去,成为真正的职业活动者。这个过程,就是从业者在职业序列中准确地找到他所从事的职业位置的过程。职业活动的舞台是职位和岗位。职位、岗位是人的社会角色的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是职业化了的社会角色。同时,明确化、具体化和固定化的社会角色,在每一职位和岗位上都会有着明确的责任和义务。人类社会活动职业化程度的提高,更多地表现在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地规定职业活动中职位、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即通过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活动程序等等方式,为每一职位和岗位确立起明确的、具体的责任和义务。

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无论是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只要是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都会通过职位和岗位来明确界定人的责任和义务,有效地配置权力。这也是近代社会“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中最为典型的形式,但该行为模式没有注意到人的职位和岗位直接地构成人的多元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就是说,任何一种职业,任何一类专业化社会活动,任何一个组织行为体系,都不仅以整体的形式构造组织化的人的社会角色中的一部分,而且在组织成员个体那里担负着社会角色,甚至首先在个体那里成为社会角色中的一种。对于人来说,每一个职位、岗位都不仅是特定的组织行为体系中的责任和义务,而且直接地根源于整个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职位和岗位具有二重性,与之相对应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有同样的二重性。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属于特定的职业和组织行为体系;另一方面,责任和义务又属于整个社会。对于每一职位和岗位上的从业者来说,他的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在职业活动和组织行为体系内会以职务的形式出现,在面向其直接归属的行为体系之外时,则以职业的形式出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职务与职业在从业者这里只是社会角色的二重归属。在从业者与他人的联系中,职务与职业都是直接的。因此,当管理主义组织行为模式成为职务—职业—社会之间的单线联系模式的时候,责任和义务便被片面化、形式化和缺乏道德的内容。我们在近代以来的社会治理中,时时处处都可以看到社会治理者只对社会治理体系负责而不对社会治理活动的对象及后果负责的情况。比如,就政府而言,下级官员只对上级官员负责,政府所有的官员都只对政府负责。只有政府才对社会负责,政府官员丧失了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责任和义务的向度。政府对社会负责,却很少对它的官员负责。因为,政府的官员仅仅是政府的“雇员”,以至于政府的官员在政府中也时常会感到“不平”。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就是要改变这种状况,把单线的责任、义务模式改造成双线的甚至多线的责任、义务模式。还以政府为例,公共管理的职业活动要求政府官员一方面对政府负责,另一方面直接对社会负责;同样,政府既对社会负责,也对其官员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官员不仅仅是雇员。他们在直接对社会负责的过程中获得了在政府体系中享有自主性的资格。如果说,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的政府视其官员为雇员的结果就是使他们成为政府行政执行的工具,那么,公共管理条件下的政府则使政府官员成为拥有自主意识的人。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若把这种区别变成革新现实社会治理模式的动力,不容置疑的起点则是在理论上把握职位、岗位及其责任和义务的双重直接关系

三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

职业活动规定着人的行为。一个人从事的职业和开展的职业活动,决定了他会有某种定型化的、重复的和连续的行为。他的行为总和构成了他的职业活动的基本内容,进而证明着他的职业角色。从表面上看,人的行为与职业的关系是被决定或被规定的关系,即职业决定和规定着人的行为。但是,这种决定与被决定、规定与被规定的关系,仅仅具有行为形式方面的特征。从实质上看,它是反向决定和反向规定的关系,即人的行为决定职业。特别是在充分自由地选择职业的情况下,人与职业之间的联系就是人的行为选择的结果。考察人的职业角色可以发现,有的人选择了某一职业后能够迅速地进入角色,而有的人虽然从事某种职业活动相当长时间,却始终游离于这个职业角色之外,并不是合格的从业者。这种与职业角色的“和合”与否体现在人的行为中。所以,正是人的行为决定了他是否是合格的从业者。对此,笔者认为是“行为决定职业”。

在职业活动中,人的行为形式可以同一,但人的行为实质却会各异。对于那些行为规范和评价标准无法量化的职业活动来说,在同样的职业行为之间会存在着天壤之别。这种情况在社会治理的职业活动中表现得尤为典型。因此,当人们选择了社会治理这种职业的时候,还只是获得了形式上的职业规定,实质上的职业规定则涵育于他在社会治理活动中的行为表现。就是说,社会治理者的职业角色主要由他自己的职业行为所决定。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正是通过人自己的行为选择了自己的存在形式和存在内容。人愿意做什么样的人,不只是由自己的愿望决定。只有当自己的愿望转化为行为,他才能成为自己愿望中的人。相对于做人来说,既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选择做什么样的人,那么人就更能够用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能否成为某个职业的合格从业者。

自从有了职业活动,人的职业角色就开始由人的职业行为来决定。然而,在近代以来的整个工业社会中,职业活动的形式方面总是受到制度性的强化,使人的行为更多地表现出被决定的特征。同样,在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由于治理者自主性的丧失,也使治理者的行为主要显示出受决定的一面。这种现象并不能否证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意义。相反,它证明了人的行为的受动性、被决定性和被规定性是由于历史造成的,是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限制了人的行为对于人的存在、人的社会角色和人的职业角色的决定性作用。随着工业社会的结束和后工业社会的到来,人的职业活动在形式方面的规定开始弱化,在实质方面的规定受到强化。人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选择日益显示出决定性的作用。与后工业社会相适应的公共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突出地反映社会治理职业活动的主体—公共管理者的行为选择的意义。

公共管理职业的一切实质性的内容,都是由公共管理者的行为直接决定的。如果说选择公共管理职业的行为决定了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形式的话,那么当一个人成为公共管理者的时候,怎样扮演自己的职业角色,怎样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公共管理者,则取决于他的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的某一行为或许多行为,都不能决定其职业角色。决定其职业角色的,只能是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的、稳定和持续的公共管理职业行为。公共管理者的职业行为是公共管理的服务本质得以实现的途径。公共管理体系的结构和制度安排无论怎样贯穿着服务精神和体现着服务原则,都不是服务的现实。只有通过公共管理者的具体行为,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才能够转化为现实。对于公共管理者来说,他的职业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法律的规范,他的岗位服务和任职工作在很大程度上由权力结构决定。当然,一些特殊岗位和特定职务也会由法律作出规定,但对于公共管理体系而言,却不是基本现象。职业和岗位、职务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权力规定,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将以综合统一的形式出现。这一点也是公共管理行为区别于以往社会治理行为的基本特征。

在统治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社会治理行为主要体现着权力意志;在管理型社会治理模式中,理想的社会治理行为应当主要反映出法律精神。公共管理行为既不是权力意志的作用,也不是法律精神的显现。公共管理者把他在职业和岗位、职务上的权力规定和法律规定统一起来,作为公共管理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的支持力量灌注到自己的行为中去。所以,在公共管理的具体实践中,权力和法律都是公共管理行为的前提和依据。权力和法律所支持的和试图达到的是实现服务的精神和服务的原则。这样一来,我们在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中所看到的,就是以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为旨归的、权力和法律的综合统一。它在根本上结束了“权力归结为法律”或“法律受权力统驭”的争论。

尽管公共管理者在其职业行为中用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统一了权力和法律,但权力和法律在他的职业行为中毕竟是一种客观力量。无论行使权力和执行法律或受权力支配和法律制约,这种客观力量都会对他构成压力,使他的行为选择受到约束。公共管理者怎样才能超越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呢?应当说,在一切存在着权力和法律的地方,社会治理者都会遇到这种被动的、不自由、不自主的状况。对此,以往的社会治理者往往不得不加以接受。公共管理者采取的则是积极应对的态度。他们把公共管理这一新型的社会治理模式所拥有的、作为制度力量和体系力量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转化为个人的道德力量。这样一来,公共管理行为便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职业行为,而是发生在公共管理职业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就是说,当公共管理体系的服务精神和服务原则仅属于制度和体系的时候,还只是相对于公共管理者的“客观精神”,公共管理者在职业活动中必须秉承和尊奉。一旦这种服务精神转化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标准,公共管理者也就获得了自由和自主。这时,公共管理者的行为不再是受着某种外部力量驱使的行为,而是由他自己的意愿主使的行为。在人的一切行为中,只有道德行为是最自由、最自主的行为,职业行为亦然。

第3篇

摘要:新公共管理是80年代以来兴盛于英、美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和管理模式,也是近年来西方国家行政改革的主体指导思想之一。文章从新公共管理的理论简析入手,分析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理念的实质,突出我国进一步进行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的必要性,因而新公共管理给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改革理论和实践不无借鉴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政府管理;借鉴意义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

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西方各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政府改革运动——新公共管理运动。这场运动对西方公共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产生了重大影响。与传统的行政管理理论不同,新公共管理思想不强调集权、加强责任制的方法来改善行政绩效,而是主张在政府管理中采纳企业的管理方法来提高管理效率,在公共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强调公共管理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重新调整国家、社会、市场三者的关系。而关键也是最具有质感的口号是用企业家精神的政府来代替受同志结构羁绊的官僚政府,以企业家精神的政府腿功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要涵盖如下内容:

第一,政府的管理职能在于“掌舵而非划桨”。“新公共管理”提倡“政府公共政策化”,目的在于让政府从具体的管理事务中摆脱出来,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政府部门存在的效率低下、冗员过多、等历史遗留问题和顽疾。

第二,管理方式应注入企业化管理方式。“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应打破政府部门的垄断,在各公共服务部门中采用企业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等,对其提供的服务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目标管理;改变过去只管投入,不重产出的现状;在人事管理上也应效仿企业,摒弃终身任职制,改为采用灵活的合同雇佣机制和绩效工资制,从而提高效益。

第三,行政文化应提倡“顾客导向”。“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出,政府服务的对象其实就是政府的“顾客”,政府应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需求而提供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即以服务对象为导向,只有这样的政府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四,管理上应采用授权或分权方式。“新公共管理”理论极力倡导用分权、授权的新管理办法替代落后的集权管理,以便应对外界急速的变化,并指出授权或分权的机构具有诸多优势:更灵活、更高效、更具创新精神等。

第五,目标控制应引入绩效策略。“新公共管理”在目标控制上倡导引入绩效目标控制策略,放松行政规制,采取严格的绩效目标控制策略。即在具体的工作中,和组织、个人签订明确的绩效合同,确定好具体目标,考核的时候根据绩效目标进行测量和评估。从而使组织从“任务驱动型”转变成“规则驱动型”。

第六,减少公共产品带来外部性。“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出,非排他性是公共产品消费具有的普遍特征,政府完全可以参考国外成功的经验,分离部分公共产品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对部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公共产品实行消费低收费制,以便增加私人产品消费,减少人们对公共产品消费,以便减少或减低公共产品可能带来的外部性。

第七,强调人力资源管理。通过对人力资源管理上的重视可以提高人员在录用、任期、工资等环节上的灵活性,在具体的操作中可以用短期合同制替代常任制,实行绩效工资制等以提高效率。

(二)我国公共管理理念的实质

公共管理区别于我们通常所说的行政管理。行政管理即可以等同于政府进行管理,而公共管理则是指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各种力量,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的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和公共利益。陈庆云教授和他课题组的《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概念、视角与模式》一文中对其界定为:公共管理是由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民众组织组成的管理体系,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他们认为,从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和民众这三大主体间关系以及主体所承担的角色、作用看,可以把公共管理分为以政府为本位,民众和非政府公共组织依附于政府的三种政府管理模式。由此可见,公共管理的主体区别于行政管理主体唯一性。公共管理的主体通常由政府和第三部门组成。第三部门是市场经济发展背景下的产物,是指独立于第一部门(政府组织)和第二部门(市场组织)之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志愿性很强的组织。这种组织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企业的代言人,但他又不能脱离政府的方针政策而独立行为,也不能同企业一样以营利为目的而行为。在我国,第三部门刚刚开始发育,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难以与第一部门和第二部门相比。政府一直是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主角,广泛地介入社会各类公共事务的管理,在其中起着主导性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不断进行改革以规范自身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实现公共行政管理的现代化。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第三部门迅速发展,但相对第一部门和第二部门的成熟发展,第三部门发展仍相对滞后。第三部门在公共事务管理中所占地位,发挥的作用仍旧十分有限。

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是政府的企业化管理,重点强调管理的高效率。而我国的政府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效率较低的状态。造成这种状态的原因有许多,如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这种状态的原因有许多,如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造成权力过分的集中,政府在管理的过程中产生的越位现象显而易见。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公共管理应该像企业管理那样,将效率放在首要地位,这一思想是值得借鉴的。为了提高效率,政府管理人员应树立效率意识,增强活力,用有限的资源创造更多的公共产品,提供更好的服务。

其次,新公共管理在理论的定位时有一些科学的工商管理方法引入其中,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政府公共管理与企业管理或私营部门的管理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有重重差异,如果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的管理方法来管理公共事务并不完全合适,但企业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以为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改革所借鉴。

(三)进一步推进公共管理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随着政企分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职能在微观领域应逐步退出,政府对市场活动的调节应改变过去处于错位或缺位的状态,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应是转入宏观管理、公共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好政府应有的作用。参考各国取得的成功经验,我们有必要进一步推进我国政府公共管理改革。

1.有利于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产权模糊等历史遗留问题。计划体制长期以来遗留下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等深层矛盾已阻碍了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公共管理,有利于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可对国有资产进行合理规划,区分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产权、财权和事权,改变国有资产条块分割、经营责任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

2.有利于推进政府部门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换。当前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转换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政府应下决心精简行政机构,合并重叠职能,真正做到政企分开、精干高效、减轻财政负担。经济综合部门应改组为宏观调控和协调制定公共政策的部门,指定的公共政策应进行长远规划,同时健全市场中介机构,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力度,更好地健全并完善市场体系。

3.有利于加强对公共管理者的管理。在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指导下,公共管理者产生了某种特殊意蕴,其被定位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家”或者“企业管理人员”。公共管理者作为公民的人,他们不是对这个机构的利益负责,不是对个别消费者或顾客的利益负责,而应是对公民负责,对真正的公共利益负责。通过精简政府机构、精简政府雇员、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机制以及推行绩效管理,树立公平价值,为社会提供安全和公共产品,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将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刮泥和公共服务倾斜,以便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我国政府改革的启示

当前,在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下,西方国家政府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胜利,政府规模缩小、信任危机缓解、财政危机改善,政府已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对我国进行政府改革有如下启示:

第一,关于管理“政治性质”的启示。传统公共行政理论主张将政治与行政进行分离,他们认为是因为政治过多地干涉管理事务,才导致政府出现腐败、行政无能,因此其极力主张把政治从行政管理事务中剥离开来。可是,传统公共行政理论忽视了政治天生具有难以剥离的特性,毕竟公共管理者只有在一定甚至特定的政治环境下才能从事具体的公共管理活动。传统公共管理和新公共管理在管理“政治性质”上的分歧,对特定政治环境下的公共管理者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共管理者不但应具备一定参政和行政能力,而且还应具有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从事公共管理的能力,这二者不可或缺。

第二,关于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启示。部分公共服务走向市场化是不可避免的一种趋势,它也是政府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面临困境,合理利用民间资源、整合社会力量,用来补充并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一种尝试。其作为西方国家比较成熟的一种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我们可以进行采纳并尝试。

第三,关于“顾客导向”观念的启示。政府服务的对象即顾客的满意程度是衡量和评价政府绩效的一个重要指标。在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建立起政府绩效评价指标,督促政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意识,进一步改善政府形象,真正建设成为服务型政府。

第四,关于“企业家型”领导者的启示。企业家作为社会的精英,他们是这样一群人:能够将资源进行最优整合,并使收益最大化的创新人士。新公共管理理论告诉我们,应更好地激发企业家的风险意识和创新动力,使资源得到最优整合,使用效益最大,就必须为企业家们创造出更宽松的环境。政府部门领导和其他公共部门的领导,在新公共管理思想的指引下,也应具备企业家的优秀素质,以企业家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为达成一定的公共、社会目标,高效地,最大限度地整合各种社会、公共资源,并充分发挥社会、公共资源的优势,用来解决当前公共资源供给方面面临的困境。

对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学习和借鉴,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必须加以分析、选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后再加以吸收和借鉴。在宏观层次上我们仍然应承认并坚持政府改革的主导方向,在微观层次上,在对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进行学习和借鉴的同时必须注重我国国情的适应性并注重具体的改革措施。唯有这样,我们才能从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中真正学习和借鉴到有利于我国的一些成功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改革。

参考文献:

[1]李雪梅.新公共管理对我国改革的启示[J].贵阳示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2)

[2]王宝成,杨代福.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我国行政改革之路,行政论坛,2003(56)

[3]丁煌.政府的职责:“服务”而非“掌舵”[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6)

[4]丁煌.西方企业家政府理论述评[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6)

[5]武玉英.变革社会中的公共行政——前瞻性行政研究[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6]蓝志勇,陈国权.当代西方公共管理前沿理论述评[J].公共管理学报,2007(3)

[7]王智辉.政府管理创新探讨——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J].长白山学刊.2010(2):86-89

[8]李丹.新公共管理思想对我国行政改革的指导意义[J].决策与信息.2011(3):192

第4篇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一直处在主导地位的公共行政,因外部环境越来越严峻,其呆板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信息型和知识型社会。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并很快扩展到了西方各国中。公共管理不再是单单重视经济和效率,转而重视服务的效果和质量。然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是困难重重。

【关键词】

新公共管理理论;困境分析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一直处在主导地位的公共行政,因外部环境越来越严峻,其呆板的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信息型和知识型社会。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并很快扩展到了西方各国中。新公共管理不是对已有的公共行政框架的变动,也不是对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进行单一的调整和单单为了减少管理的成本和开支,而是对传统的公共管理体制的一次全面的否定和变革。这一次改革打破了上级对下级的单向指控,建立交流互动的模式和平台,渐渐走向了“后官僚组织”的道路。“官僚制”已成为了过去,公共管理不再是单单重视经济和效率,转而重视服务的效果和质量。然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实施过程中,仍然是困难重重。

1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价值取向困境

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先进的,但也存在着问题,尤其是在其价值取向方面上,有下面几点不足:

1.1 公共性原则受管理主义的制约

公共性是公共部门之根本,其本质是要求在行政管理中,以公民的切身利益、公民的权力为核心,其价值就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尊严和社会的公正,是以提高公民整体生活水平为目标的。但就管理主义而言,强调的是经济的最大化与效率的最优化,这一工具理性也就造成了政府或企业在公共管理中,其优先考虑的是绩效,偏离公共管理的核心,变化为执行和管理的工具。以经济、效率作为导向,所造成的是以达成目标为目的,忽略其目标的核心意义,就是说,行政管理与社会价值背道而驰,丧失了公共行政管理的意义所在。针对新公共管理在效率追求上的片面性,英格拉姆指出,“对许多公共组织来说,效率不是追求的唯一目的,还存在其它目标”。实现民主社会价值应是现代政府行政管理的立足点。

1.2 公共利益过于表面化

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是市场化的管理,将公民当作顾客,以顾客的利益为导向,以满足顾客为宗旨。简单来说,就是用顾客与企业的关系取代公民与政府的关系。将公共财物交由市场分配,减少政府的职能。这种以市场做为核心的价值观是不符合逻辑的,过分的选择相信市场,而忽略了市场缺陷。新公共管理理论要求政府进行让步,将其职能交由市场更是不符合现在政务日益增长的走向。再者,从运用到实际上看,将公共部门职责私有化未必更有效率。私有化更有可能造成公共财产的混乱,进而造成管理的复杂。将公共职责市场化有其优点,但不可忽略的是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矛盾。

1.3 “顾客”与“公民”的矛盾

政府的权力是公民赋予的,最高权力的掌控者是公民,这是政府与公民两者间的关系。而观之于市场和顾客,市场是基于一个平等交换的概念,双方不存在地位上的差别。将公民比作是顾客,其本身上就降低了公民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权利,政府是服务于公民的,但市场不只是服务于顾客。另外,从消费的本质上来说,对于企业出售的产品,顾客只能选择的是买或不买,但对其出售的什么样的产品、产品的价格、服务的内容并不能参与决定,本质上是处于一种被动的地位。而就公共服务管理来说,公民所扮演的并不只是被动的接受或不接受服务,更重要的是扮演着一个参与者,对公共服务的性质和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把公民当作顾客,以顾客为导向,所造成的是政府对权力的掌控和单向的行使,这与政府存在的本质是相谬的。公民参与政府的决策是行使其权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对政府的有力监督。公民与顾客在其本质上就有区别。

1.4 “经济人”假设不能照搬

经济人假设认为:理性行动者是由自利所激励;理性行动者是机会主义的、欺诈的、自我服务的、怠惰的和善于利用他人的;由于这种假设,理性行动者不能被信任。市场中,趋利而避害的“经济人”比比皆是,公共领域中也是如此,追求名声、功绩、财富的行政管理人员也有,我们应该承认这一点,但也不能以偏概全,对政府进行全盘否认。“经济人”假设过于现实,从而忽略了对人性的探讨,悲观的认为利益本身才是人的行为出发点,否定人文因素的存在。对人性的全盘否定是不切实际的,对公共行政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否定,不相信他们能立足于公民,为公民着想,为公民造福,认为他们只是追名逐利的官僚。

2 对新公共管理价值取向的反思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缩小政治阶级的差距、权力下放、赋予下级更大的权力、追求平等,破坏了传统的行政管理人员任职制度。所造成的是管理制度更趋于政治个人化,对其所期待的公平、公正并无作用,还会导致政府的腐败,党派的林立。公共管理和私有管理也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公共管理的立足点在于广大公民的利益,是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为公民营造福利。而私有管理的出发点是为企业本身创造利益,是以扩大企业规模,为企业拥有者创造更大利益为主。这就说明了私有管理的方法和模式不能运用到公共管理上。新公共管理理论对于市场机制太过于信任,将资源分配交由市场,忽略掉了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的表现,削弱了政府的社会责任感,进而破坏了公民与政府的关系,与实现民主的目标背道而驰。

3 总结

新公共管理理论为政府的管理与改革提供了新视角和新方向。总体而言,多方位的思考角度,对于公共行政是十分有益的。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新公共管理理论在实际的应用中所显现出得不足之处,赞成与批判总是同时存在的,它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还有待进一步论证。而对于我国而言,当前正面临着政府体制的改革,在改革过程中借鉴新思想、新理论,固然是好的,但新公共管理理论能否成为我国行政管理的新范式,还不能确定。

【参考文献】

[1]陈振明.《走向一种 “新公共管理”的实践模式——当代西方政府改革趋势透视》.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0

[2]周志忍.《当代国外行政改革比较研究》.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1

[3]王世雄.《综论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局限》,2003

[4]王丽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内在矛盾》.南京社会科学,2004

第5篇

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公共管理这种新型治理模式一定会体现出自身的价值取向,公共管理是伦理行为,而道德规范和伦理原则会对公共管理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伦理和公共管理具有一致性。首先公共管理伦理化能推进市场经济伦理的发展。公共管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诞生并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伦理一定会让公共管理产生新的伦理价值取向。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分离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领域。只有在利益发展分化和冲突时,道德和伦理的作用才能显示出来,讨论和研究应当、善、正义、公平等概念才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市场经济环境下公共管理要协调因为利益冲突和分化引起的不同利益关系的紧张状态,对社会的和谐氛围予以维护,展示出人们追求“善”的价值取向和伦理化要求。其次现代管理所具有的人本主义倾向推动公共管理伦理化的发展。现代管理发展过程中出现明显的人本化趋势和倾向,每一个管理者在管理时都会对其他人产生一定影响,而管理行为能够体现出管理者的人性。因此完善管理者的人性,能够促进属下人性的发展。公共管理也有较强的人本主义倾向,要在“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充分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体现出人的价值。公共管理的人本倾向形成以道德为主干的管理方式,体现出公共管理的伦理化。

二、公共管理伦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一)公共管理者以及管理组织在对待社会利益和自身利益时运用了不恰当的态度公共管理缺乏伦理的主要原因是,人们内心充满侵占和淡化公共利益的想法,出现此想法是以公共管理的组织者和执行者的道德水平较差为基础的,此伦理道德水平高低和管理者具有的价值观念和是非观念有直接关系。组织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受管理者素质的影响,而管理者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受工作阅历、受教育情况、家庭环境的影响。公共管理者以及管理组织对待社会利益和自身利益所运用的不恰当态度,其原因在于,首先公共管理组织的宗旨、使命、目标和社会要求不一致,例如在选择管理者时重视对其业绩、勤奋、能力进行考核,轻视对其廉洁、德性的考核。其次公共管理者在工作中没有对自己的道德进行严格要求。

(二)公共管理环境中不同因素成为加重伦理的缺失外部力量公共管理环境中具有的刺激因素,一些是组织内部环境产生的,如对于政策、信息、物、财、人等资源调配和控制的权力以及由此造成的身份和地位的变化;一些是组织外部环境产生的,如文化、社会、经济、政治等方面对公共管理者以及管理组织的影响。形成组织内部环境因素的前提是组织的文化色彩和组织传统;形成外部因素与社会及其所在的历史时期有直接关系。功利化组织的诱因对管理者有较大影响。大部分公共组织的性质是非功利化的,管理者应该抵制功利化因素带来的影响。但现阶段功利化不渗透到公共管理中,部分组织和管理者也逐渐倾向功利化,造成公共管理中伦理的缺失。

(三)公共管理教育制度和伦理的精神建设比较缓慢世界大部分国家发展社会经济的实践证明,公共管理教育制度和伦理精神的建立与发展速度是导致公共管理伦理缺失的原因之一。我国公共管理教育制度和伦理文化的建设明显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城市化进程逐渐发展、人口快速流动、社会大众要求提高公共服务质量的社会改革和转型期间,社会投入到公共管理伦理领域的精力较少。政府部门是公共管理服务和产品的提供者,个人和企业是服务和产品的使用者。这种单一性的公共管理产品和服务方式造成消费生产间的伦理冲突,而公共管理组织和个人更加重视传承而轻视发展。公共管理伦理教育制度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社会比较轻视公共管理伦理,理论界没有透彻、系统、深入的对公共管理伦理进行分析和研究,造成伦理建设没有明确的目标,伦理工具也比较缺乏。第二、部分公共管理组织运用赢利性组织的规范管理和聘任员工、处理和社会间的关系,进而降低了公共管理的伦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第三、伦理教育没有鲜明的公益性特点,媒体和政府部门的宣传不到位,很多公共管理伦理的相关教育受到利益的左右。

三、根据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等问题而采取的策略

目前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的现象比较严重,具有特殊性的同时存在普遍性,在公共权力大的领域,问题就更加突出。所以降低和杜绝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的关键对象是能够行使公共权力的个人和组织。应对公共管理中伦理缺失要运用以下几种策略。

(一)对公共管理伦理的规范标准和作用领域予以明确随着公共管理领域的逐渐扩大,政府部门和机构要提高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分析和研究,对其伦理标准和活动范围予以明确,根据公共管理组织和管理者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区分,同时规范社会公众的伦理道德。按照不同公共管理组织对群众生活产生影响的强弱不同,制定不同级别的道德规范和考核标准,提高公共管理伦理的覆盖范围和体系层次。增强公共管理伦理分析和研究的力度,拓展精神教育的具体内容。应对公共管理组织和个人对社会利益和自身利益运用不恰当态度的问题,要从增强公共管理者的道德修养和提高组织文化两个方面来降低不道德思想和行为。所以要加强对公共管理组织的监管,提高对公共管理者的道德考核和约束。伦理建设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不能运用普通组织的评价和考核标准。要特别重视公共管理者的廉洁自律、对正义事业的忠诚度以及道德责任感等情况,运用伦理管理和教育方式控制管理者的私欲。在建设教育制度和伦理精神的过程中,要根据时展的要求有选择的继承传统伦理思想,如义、仁、智、礼、信、耻、廉等。同时学习和借鉴国外伦理思想,如幸福、善、德性、大方、勇敢、快乐、机智、诚实、坚强等。让公共管理者成为正义公平的守护者和实践者。

(二)公共管理领域要提高监控伦理环境的力度现在我国正经历着社会转型,和公共管理具有密切关系的活动逐渐增多,所以要提高监控伦理环境的力度,降低社会环境中不良因素对公共管理组织的负面影响。构建起能够将所有公共管理领域进行覆盖的伦理环境,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以及具有经济利益的各级公共管理组织的做法,提出科学合理的伦理要求,并客观真实的评价实施效果。行业协会要管理和监督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没有履行公共管理义务的个人、部门制定惩罚措施。在公共管理伦理中添加民众意志和理性精神,增强全民参加民主决策和社会治理的主人翁意识,制定并实施反腐的远期战略规划。根据社会转型时期不同外在因素影响和冲击公共管理组织和个人的伦理道德,要建立起全角度、全方位覆盖的道德规范机制。构建起可以在决策中彰显公共意识的科学化、民主化管理机制,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体现出依法办事、平等、公道、公正并控制欲望的素质,让他们在对待公众利益时展示出实践精神并善待弱势群体。让廉洁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深入到每个公共管理工作者的心中,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作为评价和考核公共管理组织和个人的论据,提升组织的非经济性特征,用服务型管理代替传统的统治型管理,运用道德伦理评价标准对组织进行人性化管理。

(三)树立起道德典范,推动公共管理伦理的建设和发展公共管理是社会治理的主要模式,是为社会大众提供社会制度安排和道德人格自律等精神产品和服务。公共管理组织的目标是引领大众追求幸福,也就是西方伦理中的“善”。公共管理组织不能围绕经济效益来制定功利化目标,而要提供和公众具有密切关系的服务和产品,所以该组织和管理者不能运用经济标准来对自身的获得和付出进行衡量,其工作成绩因为具有长期性和非显著性的特点,容易产生社会评价不真实、不客观的现象。所以应该按照组织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特点,实施针对性较强的教育和宣传。运用塑造公共管理者以及组织伦理典范的方式,提高公共管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影响力。在对公共管理进行规范的过程中,要将已经开展的传统活动和创新活动结合起来,将公共管理伦理提高到国家管理的宏观层面上予以考虑。进一步明确各种公共管理的主体,制定出可行的、具体的服务标准、管理方式以及管理理念。

四、结束语

第6篇

    [论文摘要]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公民社会具有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并以其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扮演着政治民主的扞卫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共服务的提升者、公共价值的维护者、社会稳定的支持者的多种重要角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模式下的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极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其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这种基于伙伴关系多元管理主体参与的公共管理是一种自主自治的网络管理,在这种公共管理网络中政府扮演着“元治理”的角色。 

    一、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 

    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都是指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活动,尽管这三种称谓有着大致相同的指涉对象,但是它们之间却有着彼此理念的不同。如果我们从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模式的角度去看,随着时代的发展,行政管’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它们依次铺就了管理模式由统治、到治理的演进之路。在公私没有区分、国家体系内部缺乏合理分工的专制社会时代,行政就是政治的落实,其功能是依靠暴力和强制负责国家政务的推行,以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公共行政出现在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相分离、行政与政治相分离的现代社会,其功能是按照代议制民主体制、非人格的法律体系、官僚制组织原则以及职业化的文官制度统揽社会公共事务,以实现统治者的统治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则出现在公民社会自治能力与要求不断扩展、市场机制不断成熟与市场力量不断壮大、政府独揽公共事务的“不可治理性”危机日益加重的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方法的多样性,适应了当今时代公共事务日益复杂化及其管理民主化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公共事务管理的“公共性”与“管理性”的有机统一,无论在合法性还是在社会资源方面,都为实现和增进公共利益开辟了新途径。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壮大等原因,治理理论出现并发展起来。公共治理逐渐成为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其的理念也逐渐成为了公共管理的新内涵,同时,它也使公共管理进入了区别于行政管理、公共行政的新时代。 

    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的双重身份与多重角色 

    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最突出的特征之一是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它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是公共权力向社会的一种回归。现时代的公共管理有赖于公民社会的自愿合作和其对权威的自觉认同。公民社会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的双重身份,而且这种双重身份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又以其各自的特征优势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主体,公民社会与政府一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合作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公民社会以它那种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性正好弥补了政府的种种不足和有限性,从而可以大大提升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同时,公民社会在与政府的合作过程中,能够有更多的机会了解到政府的权力运行,从而可以起到对政府更有效的监督作用。此外,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健康有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得到政府和社会更好的认可,这些组织以共同目标和信念把人们聚集到一起,在这个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提升了公益精神,从而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作为公共管理的对象,公民社会在参与管理的同时可以切身的感受到公共管理的效果,从而可以以公共管理接受者的身份对公共管理的效果做出判定以利于公共管理渐至最优。其次,通过公民社会组织,公民在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同时又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为政府增强了合法性。公共管理的过程也是公民社会完善的过程,公民社会的完善又可以促进更好的公共管理。公共管理最终是要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当代公共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公民社会以其特有的双重身份在这个过程中又扮演着多重的重要角色,以其特有的价值诉求与功能表达影响着公共管理的成效。

    第一,公民社会是政治民主的扞卫者。公民社会的自主发展能有效的分割和制衡国家的权力,从而能有效的遏制公共权力的专断倾向;公民社会可以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多样的表达形式和途径,保障公民利益表达的通畅,从而提升民主政治的代表性与生命力;此外,公民社会对培育公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具有积极的作用,能够强化民主的社会基础从而推动社会民主的发展。 

    第二,公民社会是经济发展的促进者。公民社会是一个以契约、法制、自由、平等、竞争为价值准则的社会,这为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此外,公民社会中的工会、行业协会等团体组织可以起到规范行业行为、稳定经济秩序的作用。 

    第三,公民社会是公共服务的提升者。由于公共需要的多样性和政府的有限性,政府并不能为社会做好所有的公共服务。而以第三部门为核心的公民社会因其具有来自基层、灵活多样的特征和其“去私存公、取私为公”的“非营利”特性以及其服务社会、自助自主的公共精神,使之恰好成为公民参与公共服务的良好渠道,并能有效弥补政府在公共服务上的缺限和不足,公民社会组织可以通过委托承包、志愿服务、自助服务等方式和途径,去做那些政府未做、不想做或不宜做但却符合大众需求的公共服务,从而使社会公共服务的水平大大提升。 

    第四,公民社会是公共价值的维护者。与其他领域一样,公共生活领域同样存在着对善的追求。公共生活领域的善就是公共价值,它包括公民对公共生活的态度、责任与义务,对他人的尊重与关爱,对社会正义的维护以及公民的公益思想与修养。公共管理的核心是为了增进人类的公共利益和福祉,这实际上就包含了对公共价值的追求:公民社会是公共管理的对象,它同时又是公共管理的主体构成之一,公民社会的精神与价值必然会影响到公共管理的目标和价值。公民社会所倡导的诸如参与、友爱、信任、互惠、宽容、合作、平等、公正、开放、多元等价值理念,对于维拼良好的公共价值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五,公民社会是社会稳定的支持者。公民社会能够在个人和社会之间提供一种有益的中介结构。通过这一中介结构,它可以为不同的群体和阶层的利益诉求提供表达途径,同时又可以对他们的利益诉求进行整合;通过这一结构,它还可以为社会成员提供宽松的活动空间,满足他们多样性的愿望要求,同时这一中介结构还起到了排解社会怨气、释放社会压力的作用。可以说公民社会是一个社会和谐发展的“稳定器”、“缓冲器”和“调节器”。 

    三、公共管理;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管理 

    公共管理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社会生活的一种合作管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应是建立在市场原则、公共利益和认同之上的合作关系,通过协商、伙伴关系、确立认同和共同目标等方式对公共事务实施管理。具体来讲,这种政府与公民社会合作管理模式下的公共管理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认识。 

    第一,公共管理是由多元的公共管理主体组成的公共行动体系。政府并非公共管理的唯一主体,除此之外,私营部门、第三部门等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事务的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在介于市场经济与公共部门之间的“社会经济”领域内积极活动并依靠自身资源参与管理共同关切的社会事务,在某些领域,公民社会组织甚至比政府拥有更大的优势。公共管理主体可以是公共部门,也可以是私营部门,可以是第三部门,还可以是三者多种形式的合作。这正如着名的治理理论研究者斯托克指出的那样;“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惟一的权力中心。各种公共的和私人的机构只要其行使的权力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权力中心。” 

    第二,公共管理的责任边界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公共管理责任边界的模糊性表现为许多民营部门向传统公共领域的进军,公共领域和市场领域的区分已不像以前那样明显。在市场和公共部门之间被称之为“社会经济”的领域中,涌现了所谓非营利组织、志愿团体、社区企业、合作社、社区互助组织等大量公民社会组织,它们在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越来越大。伴随着这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无需运用政府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显现以及传统上由政府执掌的部分公共管理权向这些非政府组织的转移,传统上法律和制度规定由政府承担的公共管理责任便呈现出交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来承担的趋势。 

    第三,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权力依赖和互动的伙伴关系。多元化的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权力依赖关系,因为这些公共管理主体“不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能够拥有解决综合、动态、多样性问题所需要的全部知识与信息,也没有一个个体行动者有足够的知识和能力去应用所有有效的工具”,电们必须相互依赖,进行谈判和交易,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实现各自的目的。正是由于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存在着这种权力依赖的关系,所以公共管理的过程便呈现为一种互动的过程。在这种互动的过程中,各个公共管理主体之间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合作伙伴关系。 

第7篇

 

(一)作为管理模式的新公共管理

 

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欧文E休斯(OwenE.Hughes)指出,新公共管理代表着一种与传统的公共行政不同的重大变化,“它不像‘以前的’公共管理那样,只是在公共行政内部实行技术性的专业化。新公共管理不只是对公共部门进行改革,它表现为要求公共部门转换机制并改变其与政府和社会的关系。”[1]胡德(Hood)则认为新公共管理模式包括了七个要点,即公共政策领域中的专业化管理、绩效的明确标准和测量、格外重视产出控制、公共部门内由聚合趋向分化、公共部门向更具竞争性的方向发展、对私营部门管理方式的重视、强调资源利用要具有更大的强制性和节约性。

 

(二)作为改革运动的新公共管理

 

新公共管理是20个世纪80年代在西方国家兴起的一场政府改革运动,其基本特征是在公共领域引人市场机制和私人企业的管理方法,如对公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造、下放管理权力、增加透明度、政府业务合同外包、政府绩效评估等。[3]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有其深刻的背景。首先,经济的衰退和财政压力的加剧。1970年代石油危机之后的经济衰退,导致了以高失业、高通货膨胀和低增长为特征的“滞胀”现象的出现,而西方国家的髙福利政策,又要求政府每年必须负担庞大的转移性财政支出。首先,一方面,政府税收能力下降,另一方面,福利政策使国家不堪重负。如何节省政府施政成本,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是各国决策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其次,公共事务的复杂性增加。随着科学技术和生产力的发展,在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引发了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政府面临着公共问题的复杂性、动荡性和多元性环境。面对日益复杂的公共事务,传统的行政模式已经力不从心,无法应付。再次,传统行政模式存在严重缺陷。传统的行政模式曾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且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争相效仿。然而,传统行政模式毕竞是随着工业发展一定时期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随着西方国家工业化进入新的阶段,传统行政模式所强调的政治控制模式和官僚制模式产生了许多问题,受到了人们的责难。第四,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全球化是当代西方政府改革的一个推动力。全球化趋势加强了各个西方国家对本国经济竞争力的离度重视。政府如何引导和调控国民经济运作,参与国际经济竞争,促进经济发展,自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第五,新技术革命的要求。科学技术是人类历史的重要推动力,科技变革对政府管理有着重要影响。现代通信和信息技术革命对传统政府管理提出变革的要求。信息化打破了长期以来政府对公共信息的垄断,使政府的传统金字塔式权力结构和信息处理结构明显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从而要求对政府组织及其运作过程作出变革与调整。最后,企业管理方法的示范性影响是当代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的另一个动因。

 

新公共管理运动发源于英国。1979年撤切尔夫人上台以后,英国保守党政府针对传统政府模式的缺陷推行了激进的政府改革计划,其改革主题曾被有关学者概括为:私有化、分权化、竞争机制、企业精神、非管制化、服务质量、对工会力灰的限制。[4]这场改革以雷纳(Rayner)评审委员会的成立为标志,通过“雷纳评审”、“下一步行动计划”等措施使英国政府的公务员体制经历了一场与传统决裂的转型。撤切尔之后的梅杰政府继续推动甚至扩大了这一变革,通过“公民运动”、“竞争求质量运动”等行动,使英国的公共服务品质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也使英国成为当代公共行政改革的先驱者。1997年,布莱尔政府上台,结束了保守党在英国近20年的执政生涯,布莱尔为英国的政府公共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在以往改革的基础上取得了新的成就。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美国也进行了政府改革实践,其内容包括政府职能定位的市场化、公共服务输出的市场化、重塑政府和政府间的分权等方面。在溴大利亚和新西兰,随着两国工党分别于1983年和1984年上台执政,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公共行政改革。其中,新西兰的政府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且因改革的系统性、彻底性和内在一致性被学术界称为新西兰模式。斯科特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报告《新西兰的政府改革》一文中指出新西兰的改革是政府企业化改革的典型例子”,[5]而澳大利亚则以较为稳健的形式实现了改革和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此外,加拿大、荷兰、法国等经合组织的其他成员国也都采取了类似的改革措施。自20世纪90年代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政府为了改变经济萧条状态,不断发行国债,导致政府的财政状况持续恶化;同时,西方各国进行的新公共管理运动也引发了日本政府改革的思想。因此,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政府开始了大规模的公共行政体制全面改革。

 

(三)作为理论范式的新公共管理

 

作为一种理论范式,新公共管理在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时提供了一整套新的思路,这可以概括为如下几个倾向在提供公共服务上宁要小规模机构而不要大规模机构的倾向;宁要劳务承包而不要通过没有终结的职业承包而直接劳动的倾向;宁要提供公共服务的多元结构(宁可出现各种提供者的竞争,并存在使用者对供给者运用控制手段,如美国由选举产生的校董事会制度),而不要单一的无所不包的供给方式一元化结构的倾向;宁可向使用者收费(或至少是指定了用途的税收),而不以普通税金作为资助不具有公共利益的公共基础的倾向;宁要私人企业或独立企业而不是官僚体制作为提供服务工具的倾向。”[6]新公共管理理论代表了政府管理研究领域发展的新阶段,它是在对传统的公共行政学理论的批判基础上逐步形成起来的。本文主要将新公共管理视为一种理论范式,在这种意义上,新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理论是等同的。

 

二、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作为一种弥补传统行政模式缺陷的新的范式,新公共管理理论并非一种单一的理论,而是对学者们不同理论主张的汇集,而这些理论主张之所以会被称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很多程度上是因为它们建立在共同的理论基础之上。例如,张成福认为,新公共管理是近年来西方政府改革运动的一种理论概括,实质上是传统公共行政学各理论、学派之观点、主张的大组合。[7]新公共管理理论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两个方面,分别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见图1)。正如欧文E休斯所指出的:“尽管也有人认为,私营部门的管理本身也是建立在经济学的基础之上的,然而,即使管理扎根于经济学,但管理因索自身在该问题的探讨中也足以占据一席之地。”也就是说,虽然经济学和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有很大的关联性,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足以使其成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两个理论基础。

 

1.经济学理论

 

经济学理论之所以能够成为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在于“相对于含糊不清的公共行政理论来说,经济孥理论是精确的、具有可预测性、经验主义的,并且是建立在解释人们如何行动的激励理论之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论尤其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委托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为其支撑点。

 

一是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人类社会由两个市场组成,一个是经济市场,另一个是政治市场。在经济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消费者(需求者)和厂商(供给者),在政治市场上活动的主体是选民、利益集团(需求者)和政治家、官员(供给者)。在经济市场上,人们通过货币选票来选择能给他带来最大满足的私人物品;在政治市场上,人们通过民主选票来选择能给其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前一类行为是经济决策,后一类行为是政治决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主要是要作出这两类决策。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活动的是同一个人,没有理由认为同一个人会根据两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动机进行活动I同一个人在两种场合受不同的动机支配并追求不同的目标,是不可理解的,在逻辑上是自相矛盾的;这种政治、经济截然对立的“善恶二元论”是不能成立的。“经济”和“政治”是相互依从、相互影响的>正确地理解“经济”必须对“政治”有一定的了解,同样,理解“政治”必须能够理解“经济”。经济市场上存在供求双方力量的相互作用,政治市场上也同样存在供求双方力量的相互作用。[8]公共选择理论的独到之处就在于它提出了一条解决政府困境的出路,即打破政府垄断,建立公私机构之间的竞争,使公众得到自由选择的机会。

 

二是委托理论。莫(Moe)认为:“委托一模型是关系的分析性表述,在模型中,委托人一方考虑与另一方或人达成合约,因为他预期人随后会选择的行为将产生委托人所希望的结果。”(KiewietandMathewD.McCubbins)将关系界定为:“人被授权根据委托人利益……采取行动时,就形成了关系。”[1°]然而,在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经济人假设下,人利益与委托人的利益未必一致,他可能去追求个人利益而把委托人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甚至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徳风险问题。就像莫随后所指出的委托人所能解决的问题远不只是找到一个合格的人,因为决不能保证人一旦被雇佣后就会按委托人的最佳利益行事……人心中有他自己的利益,因而只有在合约施加的激励结构使得人追求委托人目标的行为对他自己有利的范围内,他才会去实现委托人的目标。”在公共选择领域,公民和代议者、代议者和政府官僚构成委托关系。政府官僚作为人根据显明或隐性契约负责公共服务的供给,必须忠实执行委托人的意愿,但是在实际的运作中,由于公共生产的非市场性质、激励的缺乏和官僚机构的实际垄断地位,政府机构存在严重的委托问题。官僚追求自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同时,官僚与代议者拥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信息的种类和数量不同,官僚在这种信息不对称中处于优势地位。委托理论认为解决委托问题的本质在于设计一种适当的激励机制,诱导人去追求委托人的目标。根据公共部门的特性,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来减少官僚的机会主义行为:一是筛选人。如果要选择一个政府机构来从事所委托的某项任务的话,代议者可以比较有关多个人种种可能行为的例样来减少逆向选择问题。[11]二是引人市场机制。一般而言,私营部门的委托问题比政府部门的要轻。通过引人市场机制如签约外包可以将政府部门委托问题转移到私营部门中去,从而减少公共部门的委托问题;三是加强监督。通过监督能够获取人所掌握的信息,降低其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而抑制人的机会主义动机。四是制定激励契约。采取绩效工资制可以有效激励个人,实现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同时增强。委托理论成为新公共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加强绩效管理、强化责任和监督等主张的理论基础。

 

三是交易成本理论。K阿罗(KennethArrow)是第一个提出“交易成本”术语的经济学家,他1969年发表的《经济活动的组织:有关市场选择和非市场分配相关问题》一文中,明确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科斯(Coase)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对交易费用的内涵做了进一步解释,他指出:“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须成本的价格机制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12]也就是说,在科斯看来,交易成本就是不同经济主体在交易过程中进行谈判、讨价还价、搜集信息等所发生的费用。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威廉姆森进一步发展了交易成本理论,他将交易费用进一步细分为事先的交易费用和事后的交易费用两种‘。前者包括起草、谈判和维护一项协议的成本,即与市场相联系的交易费用:研究和信息成本,谈判和决策成本、检验和履行成本。后者则包括:(1)当交易偏离了所要求的准则而引起的不适应成本》(2)为了纠正事后的偏离准则而引起争论的成本“3)伴随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通常不是法庭而来的成本,如管理机构解决交易纠纷的成本;(4)保证生效的抵押成本。[13]对于降低交易成本的途径,新制度,绿济学派提出了诸如自我实施合同、订立不完全契约、调整公司治理结构等正式制度安排。另外,他们还意识到由正式制度安排所不能解决的问题,如道德风险、信用风险、机会主义等问题,这就需要诸如意识形态、文化等非正式制度来发挥降低交易成本的功能。[“]从交易成本的观点来看,官僚机构垄断公共服务生产的传统模式无疑以巨大的交易成本为代价,无法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应运用市场检验或签约外包将公共服务转由非官僚机构承担,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利用官僚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和利用市场都存在交易成本,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政府与市场两者的合理边界,使总交易成本达到最小。交易成本理论成为新公共管理签约外包、分权化管理、国有企业民营化等主张的理论基础。

 

2.私营部门的管理理论

第8篇

    【关 键 词】新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传统公共行政

    【 正 文】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 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主权,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