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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评定标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10 17:11: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水利水电工程评定标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水利水电工程评定标准

第1篇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工程质量;评价指标;评价目标;评价内容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十分复杂的项目,做好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要方面。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应该全方位利用可以利用的各种资源,对施工进度以及工程投入都必须进行全面考虑,同时还应该考虑其他工程项目人员对各项工程信息的掌握情况,为施工阶段以及施工竣工阶段的质量检查提供保障。

1 水利水电质量评价的目标和内容

水利水电工程是一项利民工程,所以必须能够保证工程建设的整体质量。作为监管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而评价质量的好坏则主要依靠质量评价标准,科学合理的质量评价能够进一步加快政府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进程,同时也能够进一步提高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简而言之,质量评价的主要目标就是为相关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科学合理的工程质量参考依据。通过与其他相关的制度相结合,水利部门则能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关于质量评价内容主要是结合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工作范围对工程的类型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型做出不同的评估标准,并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此外,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价的过程中,除了质量以外,还应该考虑到施工安全和对周围环境是否有影响。

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价相关原则

(1)标准原则。任何工程项目都具有一定的标准。伴随着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工程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广,难度也越来越大,相关施工单位必须在具体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的标准进行,这也是保证质量的基本条件。(2)预测性原则。政府管理部门对水利水电工程不仅具有监管责任,而且还需要能够根据目前的情况预测未来的发展情况,并确定具体的质量管理方法以及工程实践的目标。所以通过这种预测性能够进一步反映出水利水电工程事业的未来发展状况,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也可以及时作出调整。(3)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在质量评价中主要体现在能够客观地反映出工程的整体质量,并能够保证和工程有关的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同时也应该秉持着公正的原则对工程进行评价,这也是评价人员必须遵守的原则。(4)导向性原则。在进行水利水电管理过程中应该做好宏观质量管理,而这主要是以质量评价的宏观结果作为基础。而对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宏观管理具有导向性。此外,政府部门在遵守导向性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质量检测的标准,进一步促进我国工程质量评价水平的提高。(5)规范性原则。为了更好地进行质量评价,评价人员必须根据相关的规定并按照固有的评价方法和程序进行评价,查看该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技术是否符合规范性。(6)系统性原则。由于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就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所以在进行质量评价时需按照系统性原则开展评价工作,这也要求整个质量评价过程能够形成一个体系,这样也能够方便评价人员进行质量评价。(7)动态发展原则。由于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科学技术不断进步,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得到了很大提高,不过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还是应该通过创新思维方法,不断完善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相关部门的质量评价能力。

3 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质量评价问题

3.1 划分单元工程不能过小。过小的单元工程不利于水利工程的客观性评价,容易导致评定结果出现偏差的现象。例如,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出现某施工段的的项目较少时,在划分时分部常常出现与工程个数相同的状况,而评价非为优良两个等级,这种情况下,会出现一样的评价结果,这时不符合质量评定标准不相符的。如果单纯的依靠评定数值来看,并不能对于工程的施工质量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科学的评价体系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客观公正的评价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是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的。

3.2 缺乏系统的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目前还缺乏一套系统的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和评价标准,只能参照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评定标准》来实行,然而传统的工程质量评定方法以无法适应现代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

3.3 缺乏科学的质量体系。按照评价标准的要求,必须达到所有各项要求才能达标,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明显的不合理,由于考虑到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没有做到全面考虑,评价体系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3.4 缺乏对工程的质量等级区分。目前所普遍使用的主要评定方法仅仅是对指标进行量化,缺乏对工成质量等级上的区分,存在明显的模糊性,导致质量相关评价不够客观公正。

4 探讨水利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的评价方法

4.1 质量评价相关方法。通过大量的工程实践,现总结出相应的质量评价方法,大致可以分为四个方面。一是评定级别。也就是说根据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等级将其划分为优秀、优良、合格等级别。二是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不同阶段以及不同单元的工程质量都符合评价标准;工程材料、中间产品都能够达到标准。具体来说,分部工程其中百分之五十能够满足工程质量评价标准,主要的工程环节达到优良标准,各种原材料符合标准,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都能够正常运转;混凝土相关工程达到优良。接下来就是针对单元中的主要项目和次要项目进行等级评价,所有的重点项目必须全部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而次要项目也要百分之七十达到相应的标准。这样的工程才能达到合格。如果百分之九十的次要项目都能够符合各项检测标准,则说明该工程达到了优良的标准。

4.2 质量评价指标。由于整个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包含的施工环节非常多,所以影响工程质量因素也就非常多,而且这些因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当前所使用的工程质量评价方法还存在很多的局限性,并不能完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由于工程建设是一个整体,但是质量评价体系中只是针对某个工程环节或工程阶段显示评价指标,例如设计阶段的质量情况,就算把所有阶段的工程评价指标综合起来也并不代表一个工程整体的质量评价。同时,各个评价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不是很融洽,而且没有比较完善的监管制度,作为承包商来说也缺乏自我检测机制,一旦施工方、监理方、业主中任何一方出现问题都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管,这也就难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作为施工质量评价部门应该不断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并能够对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进行全面的实时评价机制,向施工人员客观全面的反映工程建设存在的各种工程问题和质量风险。

5 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对于其功能的发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质量评价工作是我国水利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是十分复杂的,这不仅需要相关施工人员能够重视工程质量控制,做好工程质量评价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程实际需要,促进我国水利水电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重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方法研究[D].长沙: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9:20.

[2]刘海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方法探索[J].科技资讯,2010(4):51.

[3]郭淦诚.浅析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评价[J].科技资讯,2011(5):173.

[4]王乐.浅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方法[J].科技创新导报,2011(10):87.

第2篇

关键词:小型水利工程 质量检验与评定 简化运用

1.问题的提出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以下简称《规程》) 指出: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在实际工作中,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中往往是做不到“参照执行”,大多仍是“按照执行”,由于小型水利工程规模小,投资小的特点,其参建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和技术人员素质较低但是却按大中型水利工程进行质量检验与评定,最终出现的问题是资料混乱、失真,反而不利于施工质量控制。

笔者经过多年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实践,参与过不少大、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核定核备工作,也积累了对《规程》理解和运用的一些工作经验, 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的特点,提出以下几点关于小型水利工程在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中的简化运用,希望能在当前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制度建设中起抛砖引玉的作用。

2.小型水利工程在执行《规程》中的简化运用

2.1简化项目划分

2.1.1取消分部工程等级

《规程》规定: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由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内容都较单一,不同类型的单元工程数量相对较少,根据《规程》规定, 工程质量评定的基本元素是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质量检测资料核验、外观得分率和中间产品,只要以上4点均满足《单元工程评定标准》(SDJ249.1~6-88)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略去分部工程是不影响工程质量的评定的。我们可以把小型水利工程视为1个单位工程,不划分部分工程,略去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过程,单元工程在直接对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中加入分部工程的评定内容即可。以工程质量合格为例,用《规程》第5.1.3分部工程质量合格评定标准代替第5.1.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中4个要件中的(1)即可,其它3个要件不变。如将某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视为1个单位工程,XX支渠基础开挖,XX支渠浆砌石边墙,XX支渠混凝土底板等为不同类型的单元工程组成整个工程的项目划分,这样,可省去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等的不少工作,也有利于工程质量的评定。

2.1.2减少单元工程数量

一个工程单元工程数量的多少,特别是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数量的多少直接关系到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量的大小,故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更应该认真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要求好好地“参照执行”,以体现出其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区别。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划分,要严格执行“工程地质情况良好,无断层、软弱夹层等情况,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一般不用划分重要隐蔽工程,在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工程等才能有重要隐蔽工程,一般建筑物不得划分重要隐蔽工程”的要求。对结构简单、重复的小型工程(如渠道维修加固,农村人饮工程等),在不影响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可取得较完整的技术数据的情况下,提倡按数层(块、段)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合理地减少单元工程的数量。

2.2 简化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工程外观质量是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型水利工程也不应例外,但应作相应的简化。由质量监督单位主持第一次工地质量工作会议,在会上通过技术交底, 讨论该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外观质量评定标准, 确认工程外观评定的方案。可采取适当删减一些检查检测项目,降低抽检数量的方式进行,如将检查、检测项目 “抽测25%,且各项不少于10点”的要求改为“抽测15%,且各项不少于5点”;也可采取不设检测项目,仅设现场检查项目并结合工程运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明确由建设单位组织, 监理、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单位各派1名代表共5人组成的外观质量评定小组,人员的要求可具有助理工程师(原为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

2.3减少中间产品检验组数

中间产品的检验属施工承包商的质量检验范畴,是质量把关的关键,其主要作用有2点:一是用于混凝土拌和质量的评定,二是用于指导施工。按《规程》规定,施工方需对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及砂浆试件及混凝土预制件等中间产品进行检验,并应实行见证取样,由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后,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处理,最后再填写混凝土拌和质量评定表。笔者认为混凝土试件质量的好坏对于实体工程质量来说并不具备代表性,因为试件的制件是经过较为规范严谨的取样、拌和、振捣和养护而成的,而实体工程的施工中,特别是在施工技术员相对缺乏的小型水利工程混凝土的施工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通常都不能按试件制作成型的条件进行,如不严格按配合比下料,搅拌振捣不均匀,养护不到位等。另外,鉴于当前大多数小型水利工程中混凝土拌和物质量评定表的填写不够规范和严谨,施工中不能严格按照试验报告成果进行的现象,笔者认为在小型水利工程中,应适当减少中间产品检验的组数,建议减少为规范要求值的1/2~2/3。对于混凝土质量的管理,应加强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力度,努力做好事中控制,对于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可在后期第三方检验中适当增加检测的范围和数量再加以评定。

2.4简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规程》(SL176-2007)第5.3.7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在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对于小型水利工程,建议改为按旧《规程》(SL176-1996)第5.2.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向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提出工程质量等级的建议”执行。因为小型水利工程点多、面广、量大,当前的基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力度远不能满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也无法全面掌握工程的质量情况,要求质量监督机构给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结论,似乎有点勉为其难,真正了解工程质量情况的应该是参建各方,特别是施工和监理单位,他们应该对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负更大的责任,而质量监督机构只能对工程质量等级提出建议,这样,才更合理,更符合实际!

将现行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简化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既能达到相同样效果,也可合理地减轻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和责任。其格式见表1。

3.结语

上述是根据《规程》和《评定标准》, 在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参照《规程》的核心内容, 对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一些简化运用。简化后所形成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以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完全表述了小型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情况和质量监督情况, 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上以观点可供从事小型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各参建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参考。

参考文献: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第3篇

关键词: 水利工程 质量管理 质量评定 工程验收

水利部的规定和验收及评定的水利规范与原来的内容虽然篇幅变化不大,但有两个明显变化: 一是把原来单独的堤防工程验收和评定规范统一到了新规范中;二是在新的验收规范明确了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概念,使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更好地理解了什么是履行合同职责的验收和政府规定的验收,把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问题与政府强制性规定问题表述得更加清楚。

1、施工质量的含义

“施工”从广义讲包括“安装”;“施工质量”有特别的含义,是通过施工活动形成的工程实体的质量;“工程质量”含义更广泛,除施工活动外,还包括“设计质量”等其他多种因素,SL 176规程也是针对“施工质量”,原标准中“单元工程质量”不确切。

2、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理解

2.1 本标准强调的就是“施工质量验收”。这里的“验收”仅指对“施工质量”的验收。

2.2 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政府)应强调验收而不是“等级评定”,等级评定达到合格并通过验收是完成施工合同的基本要求。从国家历来关于工程质量监管政策也强调验收为主。“上道工序不验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是质量管理的通用原则。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2.3 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或执行合同约定而设置。不合格工程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评定的主要依据有: 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 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金属结构设计图样与技术条件、设计修改通知书、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 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2.4 《SL 176-2007》的规定

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规定。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2.5 质量检验工作归纳

质量检验的定义为: 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检验包括: 施工“三检”(施工的记录资料);监理“巡视检验”。检测有: 施工“试样检测”或“施工自检”; 监理“跟踪检测、平行检测”; 发包人或项目法人“第三方对比检测”。试样检测、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第三方对比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和第三方对比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或项目法人承担。对比检测的对象包括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实体质量; 钢筋、水泥、砂石骨料、粉煤灰等主要原材料和砂浆试块、混凝土试块、预制构件等中间产品以及实体质量中的填土、堆石,砌石、砼、地基及基桩质量;对比检测数量应不少于施工单位按规程规范要求自检数量的 15%;《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可视为对比检测的一部分。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主要变化

3.1 统一体例

标准的修订要满足水利部的《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01 - 2002)的编写要求。修订后的标准正文部分设置总则、术语、技术内容 3 大项内容,同时增加了条文说明。尤其是在体例格式、文本结构、用词等方面,9 本标准尽量一致,相互之间密切联系、衔接协调。2、加强工序控制

增加了工序划分,主要参照现行标准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以及施工的程序,对单元进行了工序划分。通过工序的质量控制来进一步体现“过程控制”的原则。

3.2 统一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分类

本次修订后将质量检验项目统一规定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主控项目”是指在保证单元工程功能或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起决定作用的检验项目; “一般项目”是指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允许有少量偏差和小的缺陷。对检查和检测项目在给出明确质量标准的同时,并规定了该项目的抽样频度或样本量,以及检验方法等。

3.3 标准内容的调整

根据水利建设工程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和增加标准中的单元工程,并注意修订后的标准条款中对新的工程经验、科技成果的体现情况等。

3.4 统一表现形式

在技术内容部分,以表格形式来表述各检验项目的内容、检验方法、检验数量等质量要求,条理更清晰,也便于施工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特别是终检人和监理工程师理解和使用。

4、单元工程验收评定标准修订的原则

4.1 强化施工过程控制

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检测,明确了验收评定的组织、条件、方法和程序,落实质量责任。

4.1.1 强调了工序的划分和验收评定

在工序验收评定的基础上,再进行单元工程的质量评定,尤其是土建工程。

4.1.2 强调了施工过程质量检验记录的真实、完整

强调了各种检测、检查记录必须有相关责任人签字。

4.1.3 强调了“三检制”的落实

要求在验收评定中要提供“三检”的检查记录,而不是将“三检”合并成“一检”。

4.1.4 结合现行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增加了有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在单元工程验收中的工作内容,强调了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

4.2 现行标准选取次序

标准编制的主要依据是现行有效的水利标准和国家标准,必要时参考有关行业的相关标准。注意了与相关设计、施工标准的统一与协调。强调每个检验项目的质量要求有依据、有出处。对同一检验项目在不同的标准中有不同的质量标准现象,采取水利行业标准优先的原则。

4.3 强调对单元工程和工序的验收

单元工程是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小实体,是施工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很多单元工程验收后就被覆盖,没有再次复检的机会,因此应严格进行质量控制,是实体质量控制的源头。按现行的“验收规程”和“评定规程”规定,自单元以上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验收评定主要是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的统计计算,对实体工程质量涉及较少,所以强调对构成工程实体的最小单位DDD单元工程的进行验收和评定。明确以验收为主,评定为辅。

5、结语

一个规定、两个规程、九项单元验收评定标准构成的水利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管理体系,需要参建各方充分重视,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才能使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新标准的要求。水利工程从对工程最小实体DDD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评定,实际是对参建单位质量管理工作水平的能力测试,最低标准应达到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参考文献:

[1]李国宏.关于我国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理标准思考[J].华章,2013,(4).

第4篇

1自动化评价系统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便于运行期的工程管理,将对重要建筑物的重要监测项目进行自动化监测,这些自动化监测项目为:上下游水位、气温、库水温、渗漏量、坝体和坝基渗流压力、绕坝渗流、建筑物及边坡的变形、各重要监测断面主要应力应变测点等。以上监测项目拟通过电测传感器和遥测控制单元(MCU)进行现场自动数据采集,并按专门设置的通信网络将数据传入管理大楼工程安全监测集控中心计算机,由计算机对所测资料进行统一管理。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拟建立一套以计算机为基础的监测资料数据库或综合管理系统。系统至少要求具备输入、输出、数据传输、数据存储和数据加工处理等五大功能。这些功能主要由计算机完成,部分内容可由人工承担,如:人工监测资料输入;资料离线分析等。

2人工巡视检查

根据《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对水库大坝除用监测设备进行监测外,还必须进行人工巡视检查。

(1)巡视部位。主要巡视部位有:大坝、两岸边坡、电站、引水洞进出口等。

(2)检查项目。①大坝;②电站,③边坡;④其它。

3各部门的质量控制

(1)项目法人的质量控制。

按照“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建立和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网络,责任到人,加强监督。采取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承包人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承包人自检、监理单位复检、项目法人和项目质监站、或业主代表抽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建立以质量管理为中心的建设管理责任制,签订质量责任状,建立质检档案,做到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都有明确的质量负责人,并明确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分解,形成责任网络。项目法人有关领导多次深入一线指导,并派驻工地业主代表,及时处理解决工程矛盾协助监理抓好质量,并及时反馈和服务。

(2)设计单位的质量控制。

设计单位设计资质为甲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的基建程序进行设计,先后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按照1509002的质量标准认证体系进行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事先指导、中间检查和事后控制的三环节管理,设计图纸深度和质量满足要求。设计单位通过对结构方案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力求使设计成果经济合理、安全实用。

(3)承包人的质量控制。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订质量控制计划及质量控制流程,部署项目的施工方案,为加强和贯彻执行工程的质量方针,实现工程的质量目标,工地建立了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为首的各级领导质量负责制,建立三级质量管理网络,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实行各级岗位质量责任制,做到层层落实,层层分解,使工地每个员工都明确各自的质量责任。工地设质检科,负责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各工种队及各班组设兼职质检员,负责本部门及本班组的质量检验工作。

(4)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

监理组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使监理组开展工作协调一致、工作规范有序,保证监理工作质量。监理组制订Ⅸ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严格按照合同技术规范要求和总监规定及批准的技术要求进行监理,督促承包人执行进度计划。热情帮助承包人解决有关技术问题,为承包人提出有益于保证质量和促进工程进度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承包人纠正各种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习惯性操作工艺,积极主动帮助承包人超前考虑施工中可能会遇到或发生的问题。坚持质量验收标准,秉公办事,在检查验收中,坚持以测试数据作为评定标准。在监理工作中加强现场旁站,美键工序跟班检查。监理过程中不放过任何影响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的苗头和因素,特别是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要严格把关,一丝不苟,严格监理。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监理规程、监理实施细则、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掌握合同文件规定的各方职责,义务及工程检验、验收标准、试验方法和频率要求,领会设计文件的设计意图,提高监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监理人员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承包人的具体情况和施工情况。根据有关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向承包人提出各种有益建议,使承包人注意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尽可能做到事前预控,避免不必要的返工及浪费,损失宝贵的工期。

第5篇

关键词:山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

中图分类号:TV5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432032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主要分为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初期质量监督、建设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共4个阶段。

1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到属地管理或市级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签订《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书》。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履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一部分,在此阶段,质监站须严格审查项目法人提供的下列附件材料: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报告和总概算文件复印件;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安装)单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施工单位项目现场机构文件及人员组成。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证书B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书C证复印件;现场监理机构文件及人员组成,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岗位证书复印件,现场主要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监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审查上述附件材料后,质监站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及施工合同要求,在质量监督书中明确填写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质量监督期限和项目质量监督负责人及质量监督员的联系方式等。

2 施工初期质量监督

在此阶段,质监站根据工程结构特点、施工方案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编写质量监督实施细则,制定可操作性、适合受监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总计划》,并印发给各参建单位。

工程开工前,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文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应核查受监工程的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的资质证书和营业范围等;对各参建单位的制度体系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在工程做施工前准备工作,对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申报的工程项目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含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进行确认;工程项目分部工程开工前,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单元工程划分,确定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将项目划分结果报质监站备案。在工程开工前对申报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进行确认。

3 建设实施阶段的质量监督

此阶段,质监站的工作主要是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工作。

项目划分是此阶段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工程的质量管理与验收是紧紧围绕项目划分来进行的,如果项目划分不合适,有可能直接影响工程的施工质量评定等级,因此,质监站应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协商研究,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规定的项目划分原则,合理对工程项目划分进行确定,并报质监站确认后执行。

在施工阶段,实体工程质量是以施工单位为主、各参建单位配合而形成的,因此监督检查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尤为重要。其中重中之重是对施工单位整个施工过程中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是否正常;质检人员是否熟悉各项质量标准;施工质量检查的“三检制”( 班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检记录)是否能认真执行;单元验收程序有无漏检现象;检查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测项目、数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各项检测记录是否及时,各级签字手续是否完备;工序质量、单元工程质量是否及时进行了自评,评定标准是否采用水利部编制的《施工质量评定表》;检查各种施工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是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信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检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单位是项目法人在施工现场的管理机构,项目法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很大一部分工作交由监理单位来管理,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运行是否正常,工程质量是否得到全面有效的控制,关系到整个施工质量的好坏。因此,质监站主要监督检查派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是否熟悉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标准,对施工方的自检是否及时签证;是否及时填写监理日志,是否及时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检验结果进行了核实,是否及时对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进行了复核,监理跟踪及平行检测记录是否真实、齐全,结论是否正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是否按规定保存1份《工序、单元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和备查资料;是否及时组织了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作;信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等。

4 工程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督

水利水电工程验收主要分为4个阶段(《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规定),即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由于在平远县属地管理的受监工程均为小型水利工程,因此我县对受监工程验收阶段一般采取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3个阶段。

4.1 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监督工作

质监站对在分部工程验收前通过不定期巡查发现的问题,将及时对建设、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发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书,让其有关参建单位予以纠正。根据有关规定,质监站在分部工程验收工作中的主要内容有:

抽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对应表里的检查项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进行了签字确认;

抽查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检验检测资料等,统计分析方法是否规范、准确;

检查在分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是否进行了处理,处理后的结果是否已经过复查验收合格;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资料是否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附录G表G-1规定的“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要求,在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后,由项目法人将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质监站核备;

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会议。

4.2 单位工程验收质量监督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质监站在单位工程验收工作中的主要内容有:

检查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资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检查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检验检测资料等,统计分析方法是否规范、准确;

检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过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是否进行了处理,是否已有明确结论,是否验收合格,是否已经按规定进行了缺陷备案;

由参建单位组成的外观质量评定组,给建筑物外观质量打分,计算得分率。质监站派员参与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外观质量评定组的结论予以核定;

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附录G表G-2“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4.0.11条款的规定,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监站核定;4.0.12条款的规定,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核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工作,向工程验收工作组提出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意见。

4.3 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工作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竣工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自查的主要工作内容;竣工验收会议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根据有关规定,质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中的主要内容有:

检查工程消缺处理是否进行完毕,处理效果如何;

第6篇

关键词::特呈海堤 水利工程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

水利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工程,堤防、大坝的建设质量,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国家声誉和民族形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已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质量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在正确使用国家投资、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以工程施工监理为例,就施工监理工作如何在施工阶段进行工程质量监理控制作一些探讨,以期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工程概况

特呈海堤加固工程位于湛江市霞山区特呈岛内,是一宗集防潮、排涝于一体的堤围防护工程,是国家和地方共同投资的公益性水利工程。堤防布置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生态、旅游等因素,在原堤基础上布置,堤线基本沿原堤线不变,堤防全度3.35km。主要建设内容为:原堤加固培厚、修建防浪墙、挡土墙、护坡、重建两座涵闸等。

3、 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必须进驻现场,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理。

3.1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依据

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任务时,质量控制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利水电行业现行技术规程、规范、技术规定及《评定标准》,合同文件,已批准的设计、招标文件、施工技术措施、方案等。

3.2施工图纸的审查与签发

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主持施工图纸会审,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参加。施工图会审应写出会审纪耍。设计者应对会审时提出的问题用书面形式解释,对施工图中已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以设计变更通知的形式予以更正或修改。图纸审查后,施工图会审纪耍及设计变更通知由监理、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签发。

3.3原材料、中间产品质量及设备质量控制

合格的原材料、中间产品和设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前题与重要基础,监理工程师应重点跟踪检查,必要时抽样试验,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应有出厂合格证及技术性能资料,使用前施工单位应按《施工规范》及《评定标准》的规定取样试验。设备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设备使用和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3.4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程序

3.4.1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均需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开工申请表》,并附上施工计划、方案,进场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批复准予施工。

3.4.2施工单位在分部工程开工前,须对该分部工程编制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法与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执行。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3.4.2.1施工方法、机械设备性能数量、人员配置及临时性设施。

3.4.2.2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图

3.4.2.3材料来源、技术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标准。

3.4.2.4施工操作。施工准备工作(如测量、地基处理、场地布置)、各工序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3.4.2.5质量控制。包括:质量自检机构和负责人员名单(按 三检制 要求配置)、质量控制标准、质量控制点及其检验方法、检验频率。

3.4.2.6技术保证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及其递交

3.4.3单元工程是施工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现场跟踪检查工序及单元工程施工工艺是否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按 三检制 自检,合格后如实填写《评定表》报监理工程师复查。

3.5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任务

3.5.1建立健全自身质量检查体系: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及必须设备。

3.5.2审查开工条件。施工承包合同签订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助项目法人作好施工单位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如开工手续办理、施工临时占地与交通通道使用、场地 四通一平 ,测量控制网敷设等。施工单位进场后,对是否已达开工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如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

3.5.3 审查施工单位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队伍。

3.5.4 审查并签发施工图纸及设计修改通知、协助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划分,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5.5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临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3.5.6 审查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制造质量。

3.5.7 对施工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协助项目法人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有关事宜。

3.5.8 参加工程验收。协助项目法人进行技术资料、图纸等文档管理。草拟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组织信息反馈。

3.6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方法3.6.1建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如开工申报制度,建筑材料及设备购买、验收、储存制度,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验收制度,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制度,质量缺陷检查处理制度,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等。

3.6.2制订质量检验工作程序。施工单位按“三检制” ,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作好施工记录,及时填写水利部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自评合格后,由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核定工序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建设、监理、质量监督、管理、设计及施工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的评定程序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等有关条款规定。

3.6.3严格把好事前技术报告审批关,如施工单位开工报告、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施工方案、原材料、中间产品及设备制造质量检验报告、质量动态统计资料,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文件等。

3.6.4现场跟踪检查。现场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检查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施工中检查工序操作质量、原材料、混凝土拌和质量及试样抽取试验等,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发现违规应及时纠正。检查工序及单元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 三检制 执行情况。严格执行上一道工序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以预防产生质量隐患。

3.6.5严把质量验收关。水利水电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在验收前,监理工师程应严格按照《评定规程》复核工程质量,发现不合格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3.6.6运用指令文件控制质量。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现场指示》或《监理通知》的形式,向施工单位提出要求或指示控制施工质量。

3.6.7利用支付控制手段控制质量。支付签证是业主赋予监理工程师的支付控制权,只有工程签证合格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监理工程师才能计量支付签署支付证书。

第7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体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从目标决策、目标细化到目标实现的全过程。其中施工阶段是水利工程项目实体和工程使用价值最终形成的重要阶段,因此,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是整个质量形成过程控制的核心,也是质量形成全过程的重点。

一、影响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生产要素

施工生产要素包括劳动主体、劳动对象、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施工环境,这五大要素是施工质量形成的物质基础,也是施工阶段质量有效控制的前提条件,所以在质量形成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和理解以上各要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和规律,分清各要素的控制重点及难点,尽可能做到趋利去弊。

1劳动主体的控制。对劳动主体的控制即对人的控制,包括直接参与建设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

劳动对象的控制。劳动对象包括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是构成工程实体的基础,也是实现质量、进度和费用控制目标的前提。其控制重点是加强材料使用前的检验和试验,检查材料设备性能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

3.施工设备的控制。施工机械设备对施工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是现代化施工中必不可缺的辅助工具。施工设备控制主要从设备选型、主要性能参数及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加以控制,对于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设备,应履行安装方案的审理手续,启动前还应经相关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4.施工工艺的控制。施工工艺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制定和采用先进、合理、可靠的施工技术方案,全面正确分析工程特征,明确质量目标和验收标准,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对于关键部位、薄弱环节、还应编制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案,作为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控制。

5.施工环境的控制。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多变的特点。因此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益的措施严加控制。

二、水利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主要方式,包括事前预控、事中监控和事后控制,是运用科学的质量管理理念进行工程质量控制的全过程。

1.施工阶段的事前预控。事前预控主要是对开工前施工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以及管理制度等进行严密的审核,对工程质量总目标进行分解,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开工前对每道工序班组进行技术、工艺和操作规程进行交底,充分发挥组织的技术和管理优势,对工程质量控制对象进行周密分析,提前找出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和处理对策。

2.施工阶段的过程控制。事中控制的基本途径是对施工中的作业工序进行控制。工序控制实行“二级报验制”。第一级是对已完工序或单元工程,采取班组初检、施工队复检、施工单位质检机构终检的质检制度,也就是常说的“三检制”;第二级是在第一级检查合格的基础上,填报“报验申请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并由监理工程师核签评定意见和评定等级,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下道工序。同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实行“三不放过”原则,运用因果分析图和排列图等质量统计工具,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查明原因,及时提出有效措施和处理意见,并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3.施工阶段的事后控制。事后控制是对已完成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按照有关规范的统一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并对试运行的工程进行时时观测,收集运行中的基础数据,并对已完工程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三、施工质量检验

施工质量检验数据作为质量评定的重要依据,是工程质量评定结论客观、准确与否的关键,对检测数量、检测方法的选择和对检验不合格产品的处理原则,也应作为质量控制的重点。

1.质量检验的要求。工程质量检验的项目、数量、方法应符合《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的规定,遇到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检验项目,其质量评定标准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批准后执行。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由建设单位或监理机构中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见证取样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进行制备,参与见证取样的有关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盖章。

2.质量检验的职责设定。施工单位应按照SDJ249-88,SL38-92等评定标准要求,并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和合同约定,确定的检验项目及检测数量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办建管[2002]182号)的要求进行填写。监理单位应采取跟踪检测、平行检测的方法对施工单位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的检测数量应按照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3%,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5%;跟踪监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的检测点数进行取样。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按照质量监督机构确定的检测数量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抽样检测,做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3.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方式。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取样检验,如仍不合格,该批次材料不合格应立即撤离工程现场,不得使用。

四、施工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是对施工质量形成过程的综合评价,是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核心,水利工程项目应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规定,进行质量评定工作。

1.施工质量评定的组织方式。单元工程质量应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最终对质量等级进行认可。分部工程质量,同样是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机构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并将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对于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定。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监理机构审核,建设单位认定。其工程验收质量结论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定。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机构统计工程质量等级,经建设单位认定后,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定。

2.施工质量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将质量分为两个等级。合格等级与旧规范(SL176-1996)基本相同,优良等级不同点主要表现在,所评定工程包含的子项目优良率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对于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优良率由原来的100%变化为9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事故由原来的重大调整到较大质量事故,并增加了对试运行期观测资料分析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8篇

1.1本细则依据云南滇能迪庆香格里拉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各标段承建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云南华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吉岔水电站工程各标段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编制。主要包括:

1)DL/T5099-1999《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3)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

4)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5)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

6)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1)贯通测量技术设计书(应包括:技术设计方案、施测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

(2)观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及检定情况。

(3)测量专业人员设置及其资质情况。

2.2 隧洞平面与高程控制网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以下成果和资料:

(1)测量仪器率定校正资料。

(2)施工控制网与勘测设计阶段首级控制网连接图。

(3)洞口与地面控制点联测的平差资料及进洞关系平面图。

(4)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5)技术总结报告。

2.3 隧洞工程开工28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合同技术规范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结合地形、地质资料和施工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

(2)施工开挖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

(4)劳动力、材料和设备配置计划。

(5)开挖爆破技术和方法。

(6)支护施工方法和措施。

(7)出碴和弃碴措施。

(8)灌浆施工措施。

(9)通风、散烟和除尘措施。

(10)供电、照明和通讯、信号措施。

(11)供风、供水与排水措施。

(12)安全防护与环境保护措施。

(13)可能遇到的特殊地层开挖和其他特殊施工方法。

2.4 隧洞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地质条件、施工水平,完成必须的钻爆试验和设计,并将开挖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设计报告应包括下述内容:

(1)掏槽方式。

(2)炮孔布置、孔径、孔深、方向和数量。

(3)装药量、装药结构和炮孔堵塞方式。

(4)采用的起爆雷管类型和起爆网路设计。

(5)循环开挖进尺和单耗药量。

(6)预裂或光面爆破等控制爆破参数与作业方式。

(7)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2.5 实施锚、喷支护作业14天前,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围岩特征和施工方法,编制作业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作业计划内容应包括:

(1)锚杆材料、参数及布置。

(2)锚杆注浆材料、性能和配合比。

(3)锚杆施工作业要求。

(4)喷射混凝土材料、性能和配合比。

(5)喷射混凝土施工工艺。

(6)钢筋网的布设和要求。

(7)锚、喷施工设备及性能。

(8)锚杆施工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检测方法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