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1 17:17:3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施工安全事故分析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我国地铁施工的历史已经有40多年,随着国内地铁项目的增多,面临复杂的地质和外部环境情况,加之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在建设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对潜在技术风险缺乏必要的分析和论证,随之而来的是施工事故的增多,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都出现过不同程度的地铁工程安全事故,造成了重大经济和人员损失。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地铁项目采用盾构法进行施工,盾构基本成为地铁施工的首选,出于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考虑,非常需要归纳总结盾构施工过程中的事故,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分析,以备后续建设项目借鉴,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 盾构施工事故的分类及特点
在盾构隧道施工中,按照事故的发生特点,主要分为机械事故和施工技术事故两大类。
1.1 机械事故
一般的盾构项目,机械使用较多,相对应的事故也较多,大约占一半以上,主要有龙门吊事故、盾构机事故、管片安装机事故等。
1.1.1 管片吊机事故
上海地铁4号线6标段施工中,盾构管片安装机起吊密封突然失效,导致管片脱落,砸伤下部安装工人2名,原因:由于密封失效,没有及时发现,管片失去吸力而突然下落。防范措施: 严格设备维护检查制度,尤其要重视管片安装机的可靠性检查,例如密封胶圈有无损坏,起吊绳具是否可靠等,消除安全隐患,同时,管片拼装过程中,安装机下部严禁有人工作。
1.1.2 电器事故
施工过程中,由于盾构掘进中功率大,能耗高,容易出现电力安全事故,必须给予重视。某现场盾构的10kV 高压电缆,由于安装接头保护不当,突然击穿,造成火灾,并导致盾构掘进停止10h,因此,要重视施工动力线的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电力高压进洞的安装与施工规范,做到安全第一,万无一失。
1.1.3 运输设施的安全施工
与盾构配套的有轨运输设备,要注意电瓶车的溜车防撞(包括管片车、砂浆车等),以及轨道道岔的安全运营等。武汉地铁施工中就曾经出现电瓶车刹车失灵,导致列车溜车撞坏盾构机的严重事故,损失200 多万元,停工近1个月。因此,对运输轨道车辆的刹车性能检测,轨道、道岔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等应给予足够的重视。
1.1.4 盾构脱困的形成原因以及处理措施
长时间停止掘进、或者转弯、泥饼形成、不明物质困住等,都会导致盾构掌子面坍塌,使盾构无法驱动。措施:制定严格正确的操作掘进方法,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掘进参数和施工工艺。
透过许多事故的现象,可以发现,对于机械事故来讲,原因多与不规范、不正确的违章操作有直接关系,所以严格操作规范,是避免事故的必要条件;同时,人员的责任心非常重要,要抓好岗前培训,特别是一些特种设备要严格持证上岗。由于盾构机是一个集液压、电子、机械等多学科综合为一体的现代化施工机械,配套设备多、施工牵涉的方面较多,所以,事故的隐患也多,这就要求现场必须重视机械设备的正常保养维护,加强对盾构机的熟悉和了解,要定人定岗,不轻易更换操作人员。
1.2 施工技术事故
主要是指由于施工工艺不当导致的技术事故。这类事故多为恶性事故,往往造成些人员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1.2.1 地面沉降导致的安全事故
地面沉降一般可分为3类。第1类:非正常沉降,主要是施工中盾构操作失误而引起的,如盾构操作过程中各类参数设置错误、超挖、注浆不及时;第2类:灾害性沉降,主要指施工中盾构开挖面有突发性急剧流动,甚至暴发性崩塌,使地面塌陷。主要原因是遇到地下水压大或透水性强的颗粒状土体不良地质条件。如,广州地铁1号线在中山四路段采用盾构法施工,由于铸铁供水管漏水,硬路面下的土体部分流失,形成空洞,盾构通过时,小的地层变形造成供水管断裂,大量水土流失,导致路面塌陷;第3类:盾构的选型不合适或出现较大失误,如成都地铁由于选型失误,多次造成掘进过程中的地表沉陷事故,无法正常施工。
1.2.2 盾构隧道的防洪排水设施不具备或能力不足导致的安全事故
武汉过江公路隧道、重庆嘉陵江排污隧道等盾构隧道施工过程中,均出现过水从洞外倒排进隧道的事故,造成较大的损失。因此,施工中要做好防灾预案安排。
1.2.3 管片拼装事故
拼装过程中,管片挤损或破裂,导致涌水,使施工面临较大的技术风险。所以,必须重视管片的安装工艺和技术方法,注意掘进参数的控制,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控制姿态的调整,科学进行管片的安装顺序和安装步骤。同时注重管片拼装的质量,防止漏水,防止管片破裂等;施工中管片的上浮是一般盾构施工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控制,会引起很大的麻烦,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严格控制管片上浮。
1.2.4 气体爆炸事故
盾构施工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消防、通风措施以及灭火措施等。2008年5月,广州地铁6号线施工中发生的不明气体爆炸事故,造成3亡6伤的严重后果,所以,要加强自动报警与预防手段,消防、通风措施必须跟上,同时注意检测气体。
1.2.5 盾构机掘进参数导致的事故
在操作上,注意调整盾构机掘进参数,尤其是在始发和到达阶段,要采取一定的技术手段,防止盾构机抬头或掉头,要均匀掘进,避免盾构机蛇形。对于泥水盾构而言,要防止掘进参数不当导致管片上浮的发生,还要注意当泥水仓的压力建立不当以及泥水仓压力不正确,导致的地面冒顶事故等。
1.2.6 土压平衡盾构喷涌事故
广州和武汉等地均发生过多次施工喷涌事故,可以考虑在螺旋输送器出渣口(皮带输送机前端)安装保压泵渣设备,既能使土仓压力不会通过螺旋输送器卸压,同时能将含水量高的渣土运走,而防止喷涌的发生。土压平衡盾构机螺旋输送机保压泵碴系统,是补充增加的泥水加压出渣系统。该系统能在喷涌等难以保持土仓平衡的情况下,继续保持土仓压力并且保证碴土能顺利出至矿车,防止污染隧道,更有利于连续施工。
盾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多与施工方案不合适、掘进参数不合理等密切相关,要注意施工方法与盾构机性能的结合,采取科学合理的掘进方式和掘进参数,不断进行优化处理,选择适合于某一种地质条件的最好的掘进参数和方式。另外,选择合适的盾构机,在盾构选型上要给与高度的重视,要选用与该盾构机相适应的施工方法;施工中要杜绝不合理工期、不切实际的进度、不合理的造价等,这些都是造成安全事故的罪魁祸首和最直接原因,只有采取科学的态度和施工手段,才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施工事故的发生。
总之,由于地铁工程的隐蔽性、施工复杂性、地层条件和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突出,加大了施工技术的难度和建设的风险性,从而易导致事故的发生。事故主要是由于施工技术、机械和安全防护不当原因等造成。根据北京、广州地铁施工的资料分析,在上百起事故中,由于施工技术原因有30 多起,机械相关的事故41起,安全防护原因有4起。
2 盾构隧道安全管理措施
2.1 加强盾构机设备管理水平
要加强盾构机本身的设备管理水平,杜绝带病作业,注意维护与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管理规章制度等,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械事故的发生,确保整个盾构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构建专家、中介机构服务平台
积极构建专家参与的中介安全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社会安全中介机构或专家的力量,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施工单位对暗挖工程重大危险源部位施工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评估。制定《地铁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要点》,细化地铁工程监理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监理第二道安全防线的作用。
2.3 制定《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
尽早制定《地铁工程盾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鉴于当前尚无国家性的关于地铁暗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可借鉴北京、上海等地的地铁工程安全管理的有益做法,根据现场水文地质情况、建筑物的基础形式、沿线的地下管网分布情况以及明挖、暗挖施工工艺方法等,建立和完善地铁盾构工程施工安全的标准,确定相关盾构施工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为施工安全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2.4 成立地铁盾构工程施工安全专家组
针对盾构工程施工专业性强,施工难度大,危险源隐蔽的特点,聘请在盾构设计、施工、监理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施工安全专家组,参加地铁盾构工程施工安全重大技术方案的会审和论证,参加地铁施工重大危险点源抽查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而起到地铁施工安全管理的智库作用。同时考虑制定《地铁工程施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常设的抢险专家组,并定期组织演练。这样一旦发生事故,可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挽救生命和保证财产的安全。
3 结束语
盾构隧道施工要以预防为主,有备无患,要坚决执行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规范,要加强盾构施工中的监控测量工作,做到信息化施工。一般来说,地铁施工发生事故前总是有预兆的,如隧道支护结构变形过大、过快,或地面沉降发生突变,或隧道出现渗漏水现象等,如能及时发现和处理,使其始终保持在控制标准以内,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质量是施工的生命,安全是质量的前提,盾构隧道只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高效有序地进行。参建的每一个单位和个人都要建立“大安全”概念,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技术、管理手段,依靠科学技术和技术创新,从每一环节入手,把风险降低至可控制程度。通过对各种安全影响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和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及时规避地铁隧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确保地铁建设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刘波,叶圣国,陶龙光,唐孟雄.地铁盾构施工引起临近基础的沉降FLAC数值模拟[J],煤炭科学技术,2002,(16)
2. 阳军生,刘宝琛.城市地铁施工引起的地表沉降及变形[M],中国铁道出报社,2002,(8)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存在问题;事故成因;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现状及问题
1.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现状
建筑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甚至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但由于建筑生产具有一次性、复杂性、露天高空作业多、劳动力密集等特点,使得建筑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从我国建筑安全状况纵向发展看,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总体偏向好转,但近几年又有所反复。从横向看,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安全事故率和死亡人数仍然偏高。建筑安全事故类型主要有:高处坠落、触电、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还包括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中毒和窒息、火灾核爆炸等其他伤害。
1.2建筑安全管理存在不足
①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还较普遍存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成为安全生产的主体,但目前建筑业缺乏完善的自我约束机制,在一切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多或少出现了放松安全管理的行为。②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和方式需要改进和加强。③建筑安全责任需要重新合理划分。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非仅仅由于施工单位管理疏漏造成,而是和项目前期策划及施工准备的缺陷、施工进度的抢进度抢工期、恶意拖欠施工企业资金造成安全投入不足有很大关系。④施工现场必要的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情况普遍存在。
2、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成因分析
2.1成因分析理论
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认为,建筑安全事故是由五大因素按照一定的顺序起连锁反应而引起的,即社会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A1促使人为过失A2的发生,又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质及机械危险A3,A3又导致意外事件A4的发生,从而产生人身伤害或意外损失A5。这五个因素是彼此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因果关系,五个因素的连锁反应就构成了建筑安全事故。
综合因素影响理论:该理论强调,在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在研究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机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深入的研究造成这次建筑安全事故的基本要素并将这些基本要素进行分类、排序,采用从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入手,找出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分清其主次地位的研究分析方法。实质是分清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领域的主次矛盾。
人的失误理论:该理论主要是强调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类型和这些事故是怎样发生的,但上面的这些建筑安全事故分析的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虽然通过分析能够找到导致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对于为什么这个事故会发生以及它发生的关键原因是什么等等问题,这些理论没有给出满意的答复,所以在以后的研究中需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2.2管理系统漏洞
我国虽然在上世纪90年代后建筑业发展速度非常快,但随着大量的乡镇企业的迅速建立,建筑业的队伍成分非常复杂。除具有一定规模、资金的等级企业外,社会中还存在大批的等外级企业既不具备企业执照的各种农村承包队。这些资质外的建筑队伍在给我国的建筑业带来繁荣发展的同时也带来很多的安全隐患。
2.3人员素质偏低
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受教育程度及工作年限都偏低,其中,只接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人员占四成,接受过高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人员占一成,接受过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的不足三成,由此可知,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这从根本上影响了管理水平的提高。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提高
3.1利用经济杠杆作用,有效调节建筑安全管理的成效
我国的建筑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市场经济杠杆对建筑安全业绩没有发挥应有的积极调节作用。主要表现在:建筑市场安全制约机制不健全,建筑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重视安全业绩,有关安全的强制保险制度不完善,违规处罚力度较轻等。由于保险法制不健全,没有权威及真实的安全业绩纪录,建筑企业安全状况无法判断,保险公司不敢过多涉足建筑市场,直接导致建筑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多数建筑企业参加保险的积极性不高。
利用业主、承包商、监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各个方面经济上的相互制约,加强建筑业强制保险的建设。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前,业主和承包商必须办理有关强险,否则将无法从事相应的业务活动。同时,投保费率完全按市场规律协商确定。承包商交纳安全保费的多少,严格和其安全施工的业绩与信誉密切相关。这样在经济杠杆的作用下,不仅承包商自己安全施工意识十分强烈,而且保险公司为自身利益也极为重视施工安全,积极参与到施工安全管理中来。
3.2加强落实各方的安全主体责任
业主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投资方,业主是连接项目参与各方的纽带,是项目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者,是否重视并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对工程的安全绩效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没有业主的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就无法实现真正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施工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建立高效运作的落实机制;合理设置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劳务方:加快立法调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完善劳务企业在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责任;规范劳务市场行为。重点要制定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格式,完善合同内容,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合同的静态管理,建立劳务合同审查备案制度,控制劳务承包范围,合同承包内容不能超出劳务企业资质规定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作业能力、机械设备的范围。
监理方:①完善安全监理的依据的建议。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尽快修改《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范本,增加有关安全监理的内容,也可就安全监理单独形成委托监理合同,做到监理单位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既有法律依据又有委托合同依据。②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内容的建议。建议在委托监理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同时明确监理人员的权力和责任,建议在实施监理前制订安全监理方面的工作内容细则,与建设单位共同确认,使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清楚自己的工作内容,做到有的放矢,严格管理,不出事故。③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的建议。本着先审核后实施的原则,与承包单位协商一致,以使安全监理工作达到程序化。④安全监理人员培训的建议。建议编制安全监理知识手册或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培训教材,采取监理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尽快提高监理人员安全监理水平。监理单位内部应提高对安全监理的认识,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
4、结语
建筑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业是高危险、事故多发行业。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和类型多样性、施工过程的复杂性都决定了施工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施工过程、工作环境必然呈多变状态,因而容易发生事故。因此要落实参与建设的各方的安全责任,以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朱安民:《建筑安全监管机构机制创新建设探究》[J]建筑安全,2013(09)
关键词: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事故;故障树分析;安全管理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 A
一、脚手架安全事故树的建立
(一)事故树分析方法简介
FTA是把可能发生的某种事故与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之间的逻辑关系用一种树形图表示,通过对事故树的定性与定量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确定安全对策提供可靠依据,来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它的特点是逻辑性强,灵活性高,适用范围广,既能找到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又能揭示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因此常被用来分析事故。
(二)事故树常用符号及意义
事故树采用的符号包括事件符号、逻辑门符号以及转移符号三大类。事件包括顶事件、中间事件以及基本原因事件。顶事件一般是结果事件,位于事故树的顶端,用矩形符号表示;基本原因事件是导致顶事件发生的最基本的或不能再向分解的事件,用圆形符号表示;中间事件是位于顶事件和基本原因事件之间的结果事件,用矩形符号表示。常用的逻辑门符号有与门,或门,条件与门,条件或门等。
(三)脚手架安全事故树的建立
脚手架安全事故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人从脚手架坠落,二是脚手架倒塌。针对这两种安全事故,分别建立事故树{见图1和图2)。
图1人从脚手架高处坠落事故树
图2脚手架坍塌事故故
二、脚手架安全事故树分析
(一)人从脚手架坠落事故树分析
1、求最小割集
割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基本事件的原因组合,而最小割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低限度的集合。最小割集数目越多,说明整个系统的危险性越大。每一个最小割集都代表了事故发生的一种可能性。因此为了降低系统危险性,我们应该对含基本事件少的最小割集优先考虑采取对策措施。
用布尔代数化简法求事故的的最小割集。人从脚手架坠落事故树的结构函数为:
由此可见,此事故树共有16个最小割集,分别
2、求最小径集
最小径集是顶事件不发生所必须的最低限度的基本事件集合。它表示这些基本事件都不发生,那么顶事件就不发生,反映了系统的安全性。最小径集数目越多,说明消除事故的途径就越多。根据对偶原理,将事故树转变为成功树,具体做法是将原事故树中的与门换成或门,或门换成与门。那么我们求出成功树的最小割集,即是原事故树的最小径集。
成功树的结构函数为:
可见,此事故树共有3个最小径集,分别为:
我们可以根据最小径集,重新审视事故系统,本着技术可行成本不高的原则,研究从哪一个方面入手,采取措施来控制事故发生。
3、求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
结构重要度分析是不考虑基本事件发生的概率,仅从事故树的结构上来分析各基本事件的重要程度。基本事件的结构重要度越大,对顶事件的影响程度就越大。利用最小割集或最小径集可以直接排出结构重要度的顺序。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人失控坠落这个事件结构重要度最高。所以造成人从脚手架坠落的原因从大到小依次为:失控;防护栏杆不合格;踢脚板安全防护不合格;脚手架板没铺满;脚手架板没固定好;安全带损坏;支撑物损坏;因走动取安全带;忘记带安全带。
(二)脚手架坍塌事故树分析
1、求最小割集
坍塌事故树的最小割集为:{X1};{X2};{X3};{X4};{X7};{X8};{X9};{X5};{X6}。可以看出,坍塌事故树共有8个最小割集,即8种事故模式。
2、求最小径集
坍塌事故树的最小径集为:
{X1,X2,X3,X4,X5,X7,X8,X9};{X1,X2,X3,X4,X6,X7,X8,X9}。
可以看出,坍塌事故树共有2个最小径集。其事件组合为:按照规范安装脚手架;合理设计;及时检查;不堆放重物;选择合适管材;牢固紧固件;保证扣件质量;管材牢靠不破损;保证管材不会发生过度变形。
3、求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
基本事件结构重要度排序为:l1=I2=13=I4=l7=I8=I9>I5=I6。通过分析可以看出,造成坍塌事故的原因从大到小依次为:违章搭建;设计不合理;安全检查不到位;紧固件松动;管材破损;管材发生过度变形;扣件质量不合格;堆放重物;承受负荷过大。
(三)结果分析
通过观察图1和图2,我们会发现事故树中或门较多,与门较少,说明整个系统的危险因素较多,整个系统危险性较大。人从脚手架坠落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有16个,最小径集有3个;脚手架坍塌的事故树的最小割集有8个,最小径集有2个。而脚手架坍塌本身也是导致人从脚手架坠落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发生人从脚手架坠落的事故是很容易的。但是只要能保证最小径集中基本事件都不发生,那么脚手架安全事故就不会发生。
三、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事故的主要通病
(一)脚手架基础
基础不经夯实,不硬化,不做排水设施;立杆下不设垫板及底座,不设置扫地杆;回填土应分层夯实.浇筑20cm二厚混凝土基础.有的工地为了节省.用浇筑完别的施工部位所省下的混凝土来浇筑脚手架基础,这时的混凝土大部分已经接近终凝时间,浇筑的混凝土基础很难保证质量。应设置排水措施,立杆下设垫板及底座保证力的分散。设置扫地杆保证架体基础的整体稳定性。
(二)连墙件
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连墙件数量不足,没有按照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布置。设置连墙件。连墙件不仅是为防止脚手架在风荷和其它水平力作用下产生倾覆,更重要的是它对立杆起中间支座的作用。试验证明:增大其竖向间距(或跨度)使立杆的承载能力大幅度下降。这表明连墙件的设置对保证脚手架的稳定性至关重要。施工现场大部分搭设的连墙件距主节点距离超过了300 mm,只有连墙件在主节点附近方能有效地阻止脚手架发生横向弯曲失稳或倾覆,若远离主节点设置连墙件,因立杆的抗弯刚度较差,将会由于立杆产生局部弯曲,减弱甚至起不到约束脚手架横向变形的作用,这对脚手架稳定是极为不利的。必须予以纠正;很多工地没有在第一步设置连墙件,由于第一步所承受的轴向力最大,是保证脚手架稳定性的控制杆件。在该处设连墙件,也就是增设了一个支座,这是从构造上保证脚手架立杆局部稳定性的重要措施之一。所以第一步连墙件必须设置;开口型脚手架没有设置连墙件,若开口型脚手架两端不与主体结构相连,就相当于自由边界而成为薄弱环节。将其两端与主体结构加强连接,再加上横向斜撑的作用,可对这类脚手架提供较强的整体刚度;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没有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不允许上斜连接,上斜连接是绝对错误的作法。连墙件在使用过程中,既受拉力也受压力,所以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三)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施工现场作业层没有满铺脚手板,或没有铺实铺稳固定,对接或搭接不规范造成脚手板倾翻。其板的两端没有固定于支承杆件上,至使脚手板的稳固层度降低;脚手架沿架体密目式安全网,没有全部封闭;作业层没有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脚手板距离墙而大于150 mm;以上这些问题至使脚手板铺设的安全防护和使用功能大大降低。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应将脚手板两端与横向水平杆可靠固定,严防倾翻。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 mm-150 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 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 mm ,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 mm
(四)横向水平杆设置
单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插入墙体长度小于180 mm;有的框架工程搭设单排脚手架。至使大量横向水平杆没有固接点;脚手架主节点处没有全部设置横向水平杆并存在随意拆除横向水平杆的情况。在主节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并严禁拆除,这是因为,它是构成脚手架空间框架必不可少的杆件。现场调查表明,该杆挪动他用的现象十分普遍,致使脚手架的承载能力下降。这正是造成脚手架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杆件连接
施工现场部分纵向水平杆没有采用对接,采用了搭接方法搭接长度不足1 m,固定的旋转扣件也不足3个。扣件距杆端部不足100 mm;相邻的同步同跨内有两个接头,纵向水平杆对搭接长度的规定与立杆相同,但中间比立杆多一个旋转扣件,以防止上面搭接杆在竖向荷载作用下产生过大的变形;纵向水平杆设在立杆内侧,可以减小横向水平杆跨度,接长立杆和安装剪刀撑时比较方便,对高处作业更为安全。
结束语:
随着我国当前的建筑经济不断扩大,对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也不断地增多。因此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脚手架作为维护工程施工建设的基础工序,在进一步的工程施工和建设进度中,能够进行全面的保障,只有将脚手架的安全事故问题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规范化管理,才能进一步的将脚手架的安全事故管理问题落实。
参考文献:
[1]孔令秋,高凤歧,韩鸿,王鑫.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研究[J].才智,2013,35:302.
[2]陈振雄.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城市建筑,2014,06:120.
关键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控制
1现场施工管理控制的意义
一方面,保障工程经济效益。了解施工现场涌现出的安全问题,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提出有效的处理对策,不仅能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控制水平,而且可以引导实践施工项目有序落实。同时,也可以控制安全事故带来的威胁,并保障工程建设带来的各项效益。另一方面,引导公路工程稳步发展。做好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要结合实践工作构建完善的安全管理系统。在这一背景下,通过全面研究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并提出有效的预防对策,有助于减少后续施工的威胁,并为其他工程建设提供有效依据。同时,也可以保障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生命安全,进而充分展现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积极作用。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特点
(1)影响范围比较大。首先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一旦出现了建筑安全事故,不仅仅会造成公路工程全线施工的停止严重的拖延。同时也会因为人员生命财产和经济的损失,造成社会出现恐慌,对施工单位的信任度造成加到的影响造成社会对建筑单位不够信任,进而致使企业的市场份额就会大幅度缩减。
(2)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比较多。就公路工程的施工安全事故而言,其具体的形成因素较多,是许多的内部原因和外部影响因素共同造成的。首先对于内部原因而言,主要是由于缺乏施工安全意识、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人员综合素质较低等。同样的也具有许多的外部原因,例如地质情况以及极端气候条件等。
3公路施工出现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安全意识不强烈。虽然当前很多施工单位已经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开始在实践施工中全面推广安全管理观念,但整体安全意识依旧薄弱,且不符合预期设定的施工要求。如技术交底不达标、施工方案编制不完善等,这些问题都将影响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同时,还有很多施工单位没有认真研究施工图纸,更没有与设计人员构建良好的沟通平台,这种施工方式很容易埋下大量安全隐患,严重的将会威胁整体项目施工质量。
(2)安全管理有漏洞。部分施工企业为了中标会压低招标价格,而后通过选择资质低、工作经验不丰富的施工团队获取高额利润同时,施工单位为了保障自身效益也存在偷工减料、一切从简等不良行为,这样不仅无法保障高速公路建设质量,而且会降低现场施工的安全性。另外,还有部分施工企业虽然会提出对应施工指导,但只用在投标中,并没有落实到现场施工管理工作中,这样既会增加安全管理的漏洞,又会产生不可控的安全事故。
(3)应用技术不达标。现场施工技术也是影响安全管理控制工作的主要影响因素。现阶段,随着大量毕业生涌入市场,促使施工企业在聘用优秀人才的同时,还要关注他们的工作素养与专业技能。以往院校所学专业知识虽然具有先进性,但却与现实操作存在一定差异,因此企业可以组织他们参与经验丰富技术人员提供的培训活动,确保他们可以将课本所学知识与现实工作整合到一起。同时,企业现有员工也要进行技术革新,尤其是在当前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水平持续优化中,这项工作更为关键。
4基于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管理控制对策分析
(1)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公路施工而言,在正式操作前必须要结合我国政府提出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签订要求,提出一个具有可行性的安全目标,而后交给项目部门进行层层划分。通过将各项责任与安全目标落实到每项环节及员工的身上,有助于从基础上保障现场施工质量,减少不必要的安全风险。
(2)构建完善组织机构。要想达到预期管理控制目标,必须要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并严格按照施工建设需求合理分配管理人员,而后在预先推广安全管理制度的引导下进行全面监控。以图纸会审为例,不管是技术人员还是安全管理人员都要全面了解图纸文化,并结合现场条件进行复核,而后全面了解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信息,如地理条件、施工数量及穿越区域、气候变化等。同时,还要结合以往施工经验,判断施工现场潜藏的安全风险,而后根据每项影响因素提出有效的处理对策与现场管理措施,这样有助于保障现场施工质量,并达到预期安全管理控制要求。
(3)构建安全管理系统。通过了解当前我国政府对高速公路施工建设提出的要求,结合预先提出的安全管理目标,在落实责任的基础上,要构建健全的安全管理系统。通过构建现场安全施工领导小组,安排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工作需求构建完善的管理措施,并监管实践工作情况。在这一背景下,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可以得到有效管控,不仅能减少施工成本支出,而且可以保障现场施工管理质量,提升整体管理工作水平。
(4)明确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根据以往施工经验分析,为了有序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工作,必须要结合不同环节的施工要求提出完善的安全方案,如临时用电方案等。在正式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等一起进行技术交底,促使他们在沟通与探讨中更快掌握项目施工的重难点与安全操作要点,并提出有效的安全事故预防对策。同时,在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以此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强化动态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工作,有助于及时消除其中潜藏的安全隐患。在公路施工中,因为涉及面较广,应用机械与技术较为复杂,所以必须要提出动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日巡等方法进行安全管理控制工作。
从今年三月开始,××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先后对辖区内75家企业进行了安全监察,已查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642个,平均每个企业存在安全隐患8.5个。根据归类分析,排在前8位的分别是:消防设施缺乏维护,占12.8%;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占12%;安全设备设施疏于管理,占11.2%;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占10.7%;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占10%;违章使用特种设备,占9.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或使用不符合标准,占9.3%;危险物品管理缺陷,占8.4%。笔者针对这8种可能引发事故的常见隐患作一分析:
1、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主要表现为:消防栓箱内堆放杂物、灭火器压力表损坏或压力不足、消防器材被杂物阻隔、消防水枪或水带被挪用或损坏、重点防火区域未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栓坏死不能正常使用等。许多企业存在消防设施缺乏维护的现象,它是由人的不完全行为,造成的物的不安全因素。2004年广西某市一工厂发生火灾,造成3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该市消防支队共出动6个中队16辆消防车,134名消防官兵进行了4个小时的扑救,由于火场周边的消火栓无法使用,不得不用4辆水罐消防车到火场5公里外运水。事后一名现场指挥员说:“如果能保证火场连续供水,扑救时间就不会那么长,造成的损失也不会那么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对企业而言,是预防火灾事故,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重要措施,对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易燃易爆作业场所而言就更加重要,它是一旦发生火灾后最直接的应急救援手段。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据资料分析,75家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到期复审率都在85%左右,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培训、持证上岗和按期复审情况不尽人意。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2006年3月,我市一酒店曾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经调查:酒店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焊工从事室外装修工程施工,作业时,电焊作业明火点燃柴油灶油箱内的柴油,引起爆炸燃烧,造成现场作业的4名工人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属于特殊工种,依法持证上岗不仅是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自身保证,也是对他人的安全保护。企业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和到期复审关。
3、安全设备设施疏于管理。主要表现为:安全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附件)未定期检测、压力表超压运行或损坏、机械传动部位未装安全防护罩、乙炔气瓶未装阻火器等。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缺陷,主要是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章不循和违规操作,直接表现为物的不安全因素,它常常诱发发事故的导火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管理,必须在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检测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建立基础台帐,并加强对安全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查,督促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4、电气安全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现场临时用电乱拉乱接、配电箱无盖板或堆放杂物、电器开关不符合防爆要求、配电房无防小动物措施等。这些现象多数都是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作业所致。2005年7月,我市某酒店游泳池机房内发生一起触电事故,一名在校暑期打工的大学生死亡。经调查:操作人员在潜水泵连接电源时,临时用电没有接地线,也没有任何标识,造成误操作,导致单相潜水泵通电后脱水空转过热而漏电。《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作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或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处以罚款。电气管理和使用涉及从业人员多、危险性较大,电气管理不到位,使用不规范造成的危害也是人们普遍认知的。但是,由于人们对电气安全规范的了解程度有限,习惯性违章表现十分突出,因此,要不断加强电气管理和使用,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主要表现为:重点部位(如:配电房、锅炉房、危险品仓库等)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储罐区周围没有防护栏、吊装现场没有规范的安全行走通道、高空作业出口平台无安全护栏等。危险作业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警示措施,有助于提醒人们远离危险作业场所,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安全警示不明显造成的人身伤害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应当引起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高度关注。
6、违章使用特种设备。主要表现为:特种设备未取得安全使用证或未定期检测、压力管道泄漏、吊装现场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氧气和乙炔气瓶摆放不符合安全距离、厂内机动车超核定人数违章搭载其他人员等。有一个案例:2008年5月,江都某企业一特种车辆(装载机)在出厂加油的途中违章搭乘其他人员,司机误操作,导致车辆翻到马路下,搭乘人员被事故车辆压住当场死亡,司机被卡在驾驶仓内,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的,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要坚持“三不伤害”原则,不因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伤害自己,不因违章操作伤害他人,不因缺乏自我防范意识被他人伤害。
7、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或使用不符合标准。主要表现为: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不健全;购买和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等。从对企业的检查情况看,职工不能正确佩戴和使用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现象比较严重,由此造成的人员伤害也较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规定:对不配发或者不按有关规定或者标准配发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不合格或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应当依法查处。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特别是从业人员要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科学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减少职业疾病发生。
8、危险物品管理缺陷。主要表现为:剧毒化学品或废弃化学物品未专库存放、化学品仓库未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危险品仓库无安全警示标志、易燃危险品仓库未安装防爆灯或堆放杂物等。危险物品对人的危险较大,管理不到位,可能引发中毒、火灾、死亡等事故。1993年8月,广东某市一危险化学品仓库发生特大爆炸事故,爆炸引起大火,事故导致15人死亡,25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混存未单独存放,发生激烈氧化还原反应后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物品的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对危险物品管理缺陷,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危险物品管理的相关程序、标准和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责任,把好安全关。
上述所列8种可能引发事故的常见隐患,主要是依据对75家工业企业安全监察后作出的分析,它们的表现方式也不仅限于所列表现。从这些常见隐患和表现方式可以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强化管理和监督,重在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责任。政府的监管责任要从大处着眼,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首先,要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健全工作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加强督促指导;其次,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引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企业的本质安全度;第三,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加大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专业监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强化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第四,要坚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安全信息、法律、技术装备、宣传教育、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支撑体系,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氛围
【关键词】公路隧道; 运营安全; 交通事故特征; 熵权法; 安全评价
1 引言
高速公路安全性是交通管理的重心,我国的公路隧道交通起步晚但是发展较快,但公路隧道运营期安全评价工作还没有展开。目前公路隧道安全主要集中于在修建期的安全评估与安全管理,而对建成后及营运阶段的安全管理研究尤为不足,建立适合我国的公路隧道运营安全评价方法,是我国交通安全管理的迫在眉睫的课题。
2 公路隧道交通事故特点分析
(1)多发性。由于公路隧道内独特的结构形式与行车环境,隧道路段事故明显高于其他路段。以西北某高速公路为例,按照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地点统计来看,在公路隧道内发生的事故占全线事故总数的26%,高于隧道里程与高速公路里程的比值。(2)时段性。根据高速公路隧道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统计来看,在白天发生交通事故的比例占76.41%,雨天发生事故的比例为57.65%,表明公路隧道内白天发生事故的概率更大。(3)长度性。高速公路隧道交通事故主要发生在长隧道及特长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的次数与公路隧道的长度呈正相关的关系。(4)区段性。将隧道路段分为四个区段,区段1为隧道口前50m,区段2为隧道内前50m,区段3为区段2的接下来100m,区段4为隧道的剩下区域。隧道事故率呈区段分布,其中前3个区段的的事故率为83.7%,为事故多发区段,是隧道事故的一大特点。(5)连锁反应性。在公路隧道内发生交通一起交通事故后,因多米诺骨牌效应会在短时间内产生一系列影响,从而衍生出其他事故。比如在公路隧道内发生油罐车泄露燃烧,因隧道属于单向行驶,后面驶入的车辆若没有获取前方发生交通事故的警告,会继续驶入隧道内,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容易造成人员恐慌及现场混乱,从而造成更大的事故。(6)事故的复杂性。隧道内封闭、空间狭小、车人相对比较密集、在发生火灾产生烟雾时会降低隧道内的可视度、与外界联通比较困难,使事故的应急救援产生较大的局限性有。同时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后涉及多个行业管理部门,其应急救援体系不明朗,各管理部门各自为政,缺乏互通,容易导致群龙无首或多头指挥,造成应急救援的失效。
3 熵权安全评价方法
信息熵表示系统的紊乱程度及无序状态,定义为信息量的概率加权统计平均值,即:
(1)
式中:pi为事件的概率,E是事件的函数,为不确定性的表征式。
熵值法是突出局部差异性的权重计算方法,是根据某一指标的差异程度而反映其重要程度。熵值法引用了信息熵评价所获系统的有序度与效用,尽量避免了各因子权重的主观性,因而评价结果更能反映实际情况。在公路隧道安全运营评价体系中,通过对熵的计算确定权重,即根据各项观测指标值的差异程度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当各评价对象的某项指标值相差较大时,熵值较小,说明该指标提供的有效信息量较大,其权重也相应较大。熵值法确定权重的步骤为:建立评价体系、归一化处理、熵值计算与熵权定义。
3.1 建立评价矩阵
一级指标中下若设4个二级指标{u1,u2,u3,u4},包含{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非常危险}的评语集合,评价小组对这4个二级指标给出的评价值构成矩阵式:
(2)
式中R为一级指标的评价矩阵,矩阵元rij=dij/N为评价小组中对i个二级指标评定为第j个等级的人数,N为评价小组的总人数。
3.2 归一化处理
首先对直接获取的评价矩阵R做进一步处理,令
(3)
式中:m,n为对应评价矩阵R的行数与列数,处理后得到评估矩阵RV。
再令 为第k行元素之和, 为第k种结果中第j个元素出现的概率,以综合评价矩阵R作为研究系统,则有
(4)
3.3 计算熵值
在含m个指标、n个被评价对象的评估问题中,定义第i个指标的熵为EI:
(5)
式中:
3.4 定义熵权
定义第i个指标的熵值后,第i个指标的熵权可表示为:
(6)
式中:m为指标数,从而求得其余一级指标的模糊评价矩阵与矩阵熵值,评价指标权重向量为:
(7)
4 工程应用研究
以在役某公路隧道为例,采用专家评议法对评价指标重要性比较得到评语集,公路隧道运营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是对公路隧道运营中的安全管理、隧道结构、交通环境、机电设施系统4个一级指标和19个二级评价指标进行评价。从而可根据评语集合数据建立安全管理、隧道结构、交通环境及机电设施的单因素评价矩阵:
图1 公路隧道运营安全评价体系
由式(3)~式(6)计算可知安全管理因素中的交通管理设置、员工培训、应急预案、防范措施与安全标志及宣传的单因子权重集为{0.147,0.116,0.314,0.056,0.441,0.136},且安全管理、隧道结构、交通环境及机电设施的熵权评价结果为2.732、2.967、3.631、3.267。所有评价数据属于2.732~3.631之间,表明该公路隧道各级评价指标均满足安全运营要求,同时安全管理与隧道结构评价结果小于3,说明具有一定的欠缺,应该在安全管理及隧道结构方面补强。
5 结论
(1)公路隧道交通事故主要特点为多发性、时段性、与隧道长度正相关性、隧道区段性、连锁反应性及应急救援的复杂性。(2)熵值法是突出局部差异性的权重计算方法,是根据某一指标的差异程度而反映其重要程度。熵值法引用了信息熵评价所获系统的有序度与效用,其评价结果能更反映实际情况。(3)基于熵权及层次分析法对某公路隧道运营状态进行安全评价,该公路隧道各级评价指标均满足安全运营要求,同时安全管理与隧道结构评价结果小于3,说明具有一定的欠缺,应该在此两方面补强。
参考文献
[1]周正兵,孙璐, 李易峰等.基于AHP和模糊熵的高速公路隧道重要度评价[J]. 交通运输工程与信息学报, 2012, (4):36-43.
[2] 陈红, 周继彪, 王建军等. 公路隧道运行环境安全评价指标与方法[J].长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3, 33(4):54-61.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原因分析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一 、安全事故类别及现象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多存在于高处交叉作业、垂直运输、电气工具使用以及基础工程作业中。建筑施工常见事故有五大类: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
(一)高处坠落事故。
1、临边、洞口坠落。主要是无防护设施或防护不规范。 洞口防护不牢靠,洞口虽有盖板,但无防盖板移位的措施。
2、 脚手架坠落。主要是搭设不规范,在脚手架上吵闹,休憩 ,饮酒高处作业和不使用安全带等。
3、 悬空高处拆除作业、登高过程、在梯子上作业时坠落。主要是在安装、拆除脚手架、和在吊装梁板等高处作业时的作业人员,无防护设施或作业时用力过猛身体失稳而坠落。
4、恶劣天气作业由于安全防护措施不当造成的高处坠落。
(二)触电事故
1、外点线路触电事故主要是指事故中碰触事故现场周边的架空线路而发生的触电事故。
1) 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现之间没有达到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等。
2) 机械在架空高压线附近作业时,吊车大臂的最远端与架空高压电线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2、施工机械漏电造成事故。
1) 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没有按照规范要求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接错电线、相零反接。
2) 手持电动工具漏电。
3) 电线电缆的绝缘皮老化、破损及接线混乱造成漏电。
4) 照明及违章用电。
5)施工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用电检查不到位、未穿戴防护用品、违章操作、麻痹大意等。
(三)物体打击事故
通常是由高空落物、崩块、滚动体,硬物、反弹物、器具、碎屑和破片的飞溅造成。由于工人安全意识差、作业;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违章施工;在施工中精力不集中、操作不当、误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失灵、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采光或照明不足导致的施工人员视角疲劳;施工场地狭小,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物体飞出,极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四)机械伤害事故
机械伤害事故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施工人员业务技术素质低,操作不熟练;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误操作;施工或操作时未使用合适的防护服及工具,未能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老化并没有很好的履行保养维修制度;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五)施工坍塌事故
包括基坑、基槽开挖及人工扩孔桩施工过程中的土方坍塌、脚手架坍塌、吊车倾翻、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等。
二、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上述事故现象的分析,可以将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归纳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上存在的重大缺陷,以及随作业状态而改变的环境因素。在各种安全事故主因构成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导致事故的最根本的原因;当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在一定的时空发生不可避免的交叉、碰撞时,通常就是安全事故的触发点。
1、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思想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起着决定性作用。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施工人员在作业活动过程中,违背心理特征,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法等所表现出来的具有危险性的非正常行为。人的不安全行为来源于人的不安全思想、错误判断、错误推测以及意外的动作。包括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工序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走过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岗位技能低下、施工经验缺失、操作违章、冒险盲干,安全员责任心不强疏于管理,未能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并消除。概括起来,能引起或可能引起安全事故发生的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不安全行为。人是事故的肇事者,同时也是事故的受害者。预防事故的发生应首先预防人的不安全行为。
2、物的不安全状态
在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能发挥一定作用的机械、物料、生产对象以及其他生产要素统称为物。一切能引起或可能引起事故的物的状态都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建筑施工生产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极易出现,而且所有的物的不安全状态,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就建筑施工而言,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建筑材料有缺陷,施工机械带“病”工作,重大危险源未能识别,物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相关设施的安全度不够,诸如汽油、油漆、松香水等危险品。预防事故的发生应预防物的不安全状态。
3、管理上存在缺陷
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按建设程序施工,违背操作规程作业。专职安全员不在岗或他人冒名顶替,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审批手续不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员重质量、轻安全。施工人员无证上岗、跨岗作业,监理人员不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巡视、检查、旁站不力,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不跟踪不复查。建设单位项目代表盲目指挥,干扰施工企业施工,干扰监理单位监理,重抓进度轻讲安全。这些都是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缺陷,也是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不可忽视的原因。
4、可变的环境因素
良好的作业环境是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却充满着可变性。同一施工工序和不同施工工序的作业环境都会因季节的变化而改变,都会因工程地点的变化而改变,都会因地质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建筑施工多是露天作业,多是高强度体力作业,因而施工人员易受环境因素的影响。在施工生产作业环境中,温度、湿度、噪声、粉尘、照明、振动、有毒有害物质,不但会影响施工人员的作业情绪,还会引发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中可变的环境因素主要是指:夏季的高温,冬季的霜冻,雨季或暴雨,干旱和洪水,弥天大雾,六级及六级以上的大风,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有毒有害或高浓度粉尘场所没有防护,作业部位小于安全距离的高压线没有隔离措施。这些可变的环境因素足以引发各种类型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三、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与对策
在施工现场中,由于多单位、多工种集中到一个场地,而且人员、作业位置流动性较大,因此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群治群防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首先要控制人的行为:以法规、制度约束人的行为: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现场配足安全员,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方可上岗,规范作业行为,强化作业纪律,从人的思想和行为规范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其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并严格执行。
关键词:建筑工程;事故;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特点是高处作业多、露天作业多、手工劳动及繁重体力劳动多、立体交叉作业多、临时员工多。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是个危险性大、突发性强、容易发生伤亡事故的生产过程,属于事故发生频率较高的行业。因此,必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建筑施工活动的持续和谐发展。
一、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工程事故的发生,不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声誉,制约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幸,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建设单位有法不遵。一些建设单位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不按建设程序办事。将工程肢解发包,签订阴阳合同、霸王合同,要求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造成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严重削弱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能力,致使安全防护很难及时到位,再加上强行压缩合同工期导致的交叉施工和疲劳作业,最终酿成事故。
第二,监理单位监管不到位。一些监理单位没有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还停留在过去“三控二管一协调”老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上,只重视质量,不重视安全,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还不清楚、不熟悉、不掌握,不能有效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和安全监管作用得不到发挥,形同虚设。
第三,施工企业安全责任差。一些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或未落实,目标管理不到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缺乏安全技术交底。有的企业甚至把施工任务通过转包、违法分包或以挂靠的形式承包给一些根本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缺乏相应资质的队伍和作业人员,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大部分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差,这个问题非常突出。
第四,安全监督存在漏洞。有的地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人员缺编,没有经费来源,没有处罚依据,安监站的安全监督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个别地区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纵容一部分开发区、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个体投资项目及旧村改造工程违法违规。部分工程无规划定点,无用地许可证,无施工许可证,无招投标手续,无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未进行施工图纸审查便进行施工,从源头上给建设工程带来了事故隐患,对安全监督造成困难。
二、防范事故发生的措施
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可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第一,搭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制度,对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业绩实行考评,作为年检或注册的依据,规定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夯实企业基础工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责任。建议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与项目部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二是施工现场职工人数超过50人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必须设置2名-3名专职安全员;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应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定期考核。
第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施工用电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对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预防自然灾害措施;防火防爆措施。
第三,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建筑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第四,建议各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高度重视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人员、职能、经费”问题。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建立长效机制,严格依法管理,将各类开发区、工业园、旧村改造工程安全管理依法纳入管理的轨道;强化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的严肃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无手续”的工程开工;强化村镇建设单位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业主行为,取缔私自招投标、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状况,不允许施工队伍从事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施工。
第五,加大建设工程施工机械管理力度,把好入场关。对塔机等起重机械作为特种设备采取备案、准入制度,强化市场管理和现场管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起重机械,对起重机械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实行登记、验收、检测制度,使起重机械的管理逐步规范化。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三、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建筑工程施工的性质决定生产过程存在危险性。但是只要认真遵守安全规程,从技术和组织管理方面制定科学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赵志缙.土木工程施工[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