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2 09:14:5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离任审计意见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妊娠高血压疾病;DNA标本库;意义
【中图分类号】R24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6-3480-02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发病率我国9.4%~10.4%,国外7%~12%。本病命名强调生育年龄妇女发生高血压、蛋白症状与妊娠之间的因果关系。[1]。而建立153例妊娠高血压子痫前期组和168例正常妊娠组的基因DNA标本和临床数据等综合信息,对妊娠高血压疾病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将具有重要价值,DNA标本库的建立同其他标本一样涉及标本的采集、处理、保存和使用以及相关信息的储存、管理[2]。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研究对象:本研究患者均为汉族人。遵循知情同意的原则,选取2012年至2013年福建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收治的妊娠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患者153例(病例组),随机选择同期门诊产检及住院分娩的正常孕妇168例(对照组)作为健康对照,各组年龄、孕周及孕产次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均排除原发性高血压、肝肾疾病及其他内外科并发症。
1.2 主要试剂:血液基因组DNA提取试剂盒(北京天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琼脂糖、DNA green、DNA Maker、无水乙醇等。
1.4 血液标本的收集
取患者和正常组孕妇外周静脉血3mI,1ml酸性枸橼酸葡萄糖ACD抗凝,保存在-20℃冰箱中备用。
1.5 血液DNA的提取
采用天根全血基因组DNA提取试剂盒提取外周静脉血基因组DNA.
1.6 DNA浓度及纯度检测
洗脱后的DNA溶液2.0ul,利用紫外分光光度计测得的OD值和观察紫外吸收峰评价提取DNA的浓度和纯度。
1.7 DNA标本的冻存
对于符合要求的DNA,采用小容量的聚丙烯管分装保存,避免使用时反复冻融使DN段变小。做好试管编号和贴标签分装后直接放入-80℃冰箱冻存,并登记数据,录入电脑。
2 结果
2.1血液DNA标本的收集和信息的录入
已完成妊娠高血压疾病子痫组和健康孕妇外周静脉血基因组DNA的提取并冻存。采用Excel 软件,对所收集标本的流行病学及临床资料信息录入计算机归档管理。
2.1.1 录入标本信息,冰箱号、原装号、分装号、标本量、采集日期、冻存日期等。
2.1.2 录入病历信息, 如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病例号、临床诊断、主要生化指标、治疗等。
2.1.3标本的应用记录:使用日期、使用编号、使用量、使用人。
2.2如图一,外周血基因组DNA琼脂糖凝胶电泳结果
结果显示外周血基因组DNA条带清晰,无杂带及拖尾现象,说明成功提取DNA,可用于后续的实验。
3 讨论
妊娠高血压疾病是导致胎儿早产、胎死宫内以及胎盘早期剥离、孕产妇和围产儿病死率及死亡率升高的主要原因,病因至今不明,病因主要有4种学说:免疫学说、胎盘或滋养细胞缺血学说、氧化应激学说、遗传学说[3]。妊娠高血压疾病发生的高危因素除受到低龄或高龄初产、营养缺乏、多胎妊娠和曾有原发性高血压、肾炎、糖尿病病史等环境因素影响外,还具有明显的遗传倾向[4]。
妊娠高血压疾病目前没有有效的早期诊断方法,不能做到早期的防治,只能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和结合临床生化指标来判断。近年来,随着生物医学研究的深入, 临床医学、生物化学、免疫学、酶学、基因组学和分子生物学等学科技术的高速发展。每一份DNA标本都可视作一个小型的遗传信息平台,经过标准规范的保存并且拥有完整病例信息的标本不仅是现在研究计划的资源保障,而且在未来基础和临床研究中可继续扮演信息资源库的角色[5]。为此,通过收集妊娠高血压疾病患者的外周静脉血,提取血液基因组DNA进行深入研究,有利于临床上早日对妊娠高血压疾病早期做出安全准确的诊断。妊娠高血压疾病基因组DNA标本库,是研究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基础,可适用于酶切、PCR、文库构建、Southern杂交等重大科研实验,为科学研究提供研究素材和临床研究提供标本来源。标本信息的记录,可以方便在系统上查询标本的临床详细信息,高效的利用标本资源,使研究人员使用时发现新的诊断标记和新靶点的可能[6]。建立妊娠高血压疾病基因组DNA标本资源库, 为今后相关的妊娠高血压疾病的研究搭建服务平台。因此,充分合理利用标本库的巨大资源优势, 协助深入开展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基础研究, 对保障母婴健康、降低患病率及孕产妇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乐 杰主编.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妇产科学[M]. 第7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2: 92-99.
[2] 杨春,葛莲英,贺海平等.肿瘤血清标本库的建立及意义[J].中国癌症防治杂志,2009,1(4):307-309.
[3] 林其德.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病因学研究进展与展望[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3,38(8):471-473.
[4] 郑四维.妊娠高血压疾病的相关因素临床分析[J]. 中国医药指南,2010,8(11):79-80.
【关键词】辨认及控制能力;责任能力;司法精神鉴定;差异
【中图分类号】D919.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4-4949(2014)03-0322-01
为了比较出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控制能力两者的区别,我们采用比较实验,同时不同的部门还要进行相应的调查和研究,结合不同的观点和理论,给出相应准确的结论。
一辨认及控制能力的和责任能力概念
在我国,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有着一定的区别。在我国刑法中,对于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有着不同的定义。下面我们就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基本概念进行了解。
1、辨认及控制能力
辨认和控制能力是构成刑事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日常的刑事案件中,当发现一个人具备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时候,我们的法律便要求个人要为自己的行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当一个人不具备辨认及控制能力的时候,个人就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在法律中,辨认能力又称为认识的能力,是指对某种行为的认识能力。在刑法中,认识自己的某种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的能力,因此,在法律中,辨认能力是控制能力的基础,但是在理解的过程中,两者是不同的,控制能力又称意志能力,或者在认识行为的基础上,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方向、自己的行为等不同方面的能力。当一个人具备这种能力的时候,当触犯法律的时候,就已经触犯刑法了就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一个人的社会知识或者智力到了一个正常的情况下,同时到了一定的年龄,就对自己的行动有判断和控制的能力。到了一定的年龄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但是到了一定的年龄,不意味着就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为这种能力受到周围环境的限制,包括精神、智力等不同环境的影响。也就是说,辨认及控制能力是责任能力的基础。
2、责任能力
在我国刑法中,对责任能力是这样判断的,行为人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刑法的判断中,责任能力是构成行为人承担责任和构成犯罪必须的条件,行为人具备控制和辨别自己行为的能力。同样的,当行为人不具备责任能力,当实施了一些危害社会的行为之后,也不构成犯罪活动的主体,不需要追究主要的刑事责任,同时刑事责任也相应的减轻。
二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的区别
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是不同的,下面我们从不同的方面进行比较和分析。在实际的案例中,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可以同时出现。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转化。
在日常的刑法判断中,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有着一定的联系。下面我们就刑事案件中的责任能力进行具体的分析。在刑事案件中,辨认能力、控制能力等这些外界的因素都会对责任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在判断刑事案件的时候,我们要综合一些不同的因素进行考虑。但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不同的问题要进行具体的分析,比如一些精神疾病等对人的一些能力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即对人的控制能力和辨认能力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对精神病人进行认证的时候,我们还要考虑精神疾病对人的控制和辨认能力的影响。但是在日常刑事案件中,有的人会在正常的状态下去冒充精神方面有疾病的人,从而逃过法律的制裁。因此,在一些刑事案件判断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采用一些有效的措施,对精神病人进行准确的判断,保证法律的严谨和公正。
下面,我们就责任能力、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进行了解。所谓的责任能力是指自然行为人对自己行动的控制能力和辨别的能力。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所谓的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的特定行为的结果、性质的能力。在刑法的量刑中,我们要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量刑方法。
一些刑事案件中,当我们需要对行为人进行判断的时候,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和责任的程度应该怎样进行界定?一般来说,当对行为人进行界定的时候,我们需要结合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行为人是否有精神病史或者责任能力是否丧失,另一方面,行为人是否达到刑事的责任。当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同时,没有精神病史,我们就认为该行为人具有责任能力。反过来说,当行为人没有达到法定的年龄的时候,不管行为人是否有精神病史,都没有刑事责任。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当我们需要对行为人的责任进行判断的时候,有时候责任能力需要一定的增加或减少,要根据一些实际的情况进行判断。因此,在判断行为人责任能力的时候,当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的时候,我们要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有没有责任能力的判断。当遇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首先我们要对行为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判断,接着我们需要对行为人患有的精神疾病对行为人的行为有没有一定的影响进行判断。当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为人的判断结果为无责任能力的时候,同时除了医学专家的判断之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比如我们还要审核精神疾病的种类及严重程度。因为精神疾病的轻重程度对责任能力的判断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在精神疾病判断的过程中,在对精神疾病进行判断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间歇式精神疾病的问题,因为间歇式精神疾病的行为人有正常的时候,当发生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我们应该判断行为人当时的精神状态,然后做出判断。
三案例分析
在一些日常的刑事案件中,我们需要结合一些案例才能具体分析一下这样的问题。因此,我们设计了下面的实验,结合某地区近两年的情况,我们把不同的刑事案件进行分析,在进行对比的时候,我们要设置对照组,保证实验设计的有意义。在案件的分析中,我们需要采用一系列有效的措施,综合进行对比,保证实验的综合效果。在实验的过程中,我们通过对300多位司法界人士进行走访和调查,了解在司法过程中容易遇到的问题,大部分人的观点为两者有一定的联系,在刑法中,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又存在着区别。通过调查,我们可以发现,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在对责任人进行判断的时候,我们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对行为人的精神状态进行判断。行为人的责任能力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行为人的控制能力及辨别能力也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当对刑事案件进行判断的时候,我们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考量,做出最准确的判断。
结语:
综合两者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在日常的司法鉴定中有一定的区别,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从而保证刑事案件中量刑的准确性。辨认及控制能力和责任能力有一定的区别,但是也有一定的联系。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不同的问题要进行具体的分析和处理。
参考文献
[1]高北陵,李学武,李毅,王轶,胡峰.实质性辨认能力与刑法学中的辨认能力之差异探讨[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2(06)
[2]李学武,高北陵,胡峰,吴超,张华,关亚军,赖武,李毅,王轶,吴冬凌,操小兰. 辨认和控制能力与责任能力司法精神鉴定差异的调查[J].法医学杂志,2013(04)
[3]李毅,高北陵,胡峰,李学武,王轶,吴冬凌.辨认和控制能力精神医学评定量表的初步编制[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11(01)
[4]张爱艳."精神病"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判断[J].政法论丛,2011(03)
(a)关于业已识别之该最早发明的检索结果;
(b)关于缺乏单一性之认定理由的解释;
(c)检索审查员对于其他发明的确定;
(d)要求为这些额外发明支付额外检索费用的任择性邀请书。
只有在这之后,即:根据最终检索报告,欧洲专利专利局才会提供检索意见,其中包含欧洲专利局对于该最早发明的任何核驳(如果在欧洲专利局邀请之后,申请人支付了相应的额外检索费用,则包括欧洲专利局对于该额外发明的任何核驳)。
一直以来,欧洲专利局都在不断努力,以便提高EP专利和PCT专利申请人检索的早期确定性。现在,欧洲专利局决定,他对于最早发明的任何核驳都将包括在检索意见之中,并将在提交部分检索报告时一并提出。
欧洲专利局这一新程序适用于:
针对直接来自于欧洲的专利申请而提出的欧洲检索报告
在可适用的情形下,针对从PCT申请进入EP申请阶段的那些申请而作的补充欧洲检索报告
在欧洲专利局被选为PCT申请之国际检索单位的情形下,所作的国际检索报告
根据这个新程序,不管申请人是否决定为最早发明以外的其他发明支付额外的检索费用,申请人都将在收到部分检索报告之后,关于申请人已收到部分检索报告的最早认证发明,其都将得知欧洲专利局对该发明相关的权利要求是否具有可专利性的意见。
这是欧洲专利局为解决流程及时性问题而采取的新措施。该问题经常引发公开辩论。事实上,欧洲专利局系统的用户们(申请人)已经清楚地表示,他们很希望能够尽早获得欧洲专利局的检索报告,以便在无需增加额外负担的情形下,提高未决专利申请的法律确定性,消除之前申请工作中的案件积压。
一般情形下,在部分检索报告之后数个月,欧洲专利局才最终检索报告。因此,对于申请人来说,欧洲专利局的这个新程序会为他们带来非常重大的益处:与过去相比,他们将会更早地知道欧洲专利局的核驳。事实上,这样做以后,申请人将能够更早地就这些核驳准备他们的答复意见。
根据笔者多年从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体会,深感搞好内部二级核算部门(单位)的经理离任审计,不但需要企业领导的有力支持和各方面的密切配合,而且更需内审人员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循审计程序,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领导重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是搞好离任审计的关键。
过去,部门经理岗位变动时,通常是任、免决定在同一文件、同一时刻宣布,虽也对离任者作过审计,但多数是查查帐帐、帐贷相符,肯定成绩,说些好话,走走过场而已。这几年,我公司领导深刻认识到认真搞好离任审计工作,对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将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从1997年起,将审计工作从原来的综合管理部门——企管科独立出来,专门组建了审计督查室,定为一级部室,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进行审、督、查,直接对董事长负责,公开选拔思想好、作风正、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内审队伍。还明确宣布:凡离任者,先调离原部门,暂不明确职务,在从事营业现场管理的督导台边工作,边接受审计,边配合做好任期内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待审计作出结论、遗留问题解决得有眉目后,再安排到新的岗位。由于对内审机构定位明确、授权到位,对离任者实行离任即审,审后再定职,这样做,增强了内审人员不辱使命的责任感,强化了离任者积极配合审计、争取过好“审计关”的紧迫感,促使接任者尽快进入角色、弄清家底,也使其他在任的经理从中受到强化责任意识的启发和鞭策,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针对内部离任审计的特点,把把好审计工作的在京,是搞好离任审计的前提。
我们在开展离任审计的实践中,将工作重点定为:
l、验证、评价离任者任期内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审核、验证部门掌管的资产状况;揭示并处理不实资产和不良资产,夯实家底。
3.对购销业务活动中涉及尚未进行帐务处理的商品转移、财务收支、资产损溢、债权债务等遗留的利或有的事项,作好衔接或处理。
4.验证和评价被审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5、对离任者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必要的奖励或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
三、遵循审计规范,精心组组实施,是提高离任审计质量的基础。
L、成立审计小组、分工。根据工作量的大小,以审计督查室成员为主,必要时抽调财务、业务人员参加。组成审计小组,明确审计组长。审计组长一般由一名副总经理兼任,或由审计室主任担任,具体负责审计方案的制定和人员分工,检查审计人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审计证据,协调、处理审计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负责把好审计质量关。
2.按照审计程序;认真实施审计。具体步骤是:
(l)、发出《审计通知书》。
(2)作好审前调查。听取离、接任双方的意见和要求,召开柜组长、营业员代表座谈会,进一步了解被审计部门情况,通报审计程序,听取职工群众意见,提出配合审计的要求。
(3)、调阅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和柜组管理台帐及其他相关资料。
(4)、对柜组进行现场盘点,在盘点过程中检查商品质量和存贷管理状况。
(5)、集中精力,弄清以下情况;
a:有无虚报、瞒报利润情况。
B:向当事人或责任人调查帐龄较长的“应收帐款”和“预付帐款”各债务单位经营情况及资信程度,逐笔审议债权的可靠性,债务的真实性,逐笔明确帐款清理、清收的时限和责任人,列表备案。对其中帐龄较长、债务人已发生变化、收回无望的,确认经济损失,对可能会形成呆坏帐损失的,在《审计报告》中作说明。
C:弄清各柜组帐货是否相符、库存中有哪些有问题商品、代销商品有无退货或付款过头现象、柜组帐存总额中有帐无货的“往来库存”(包括来货短少待查、退调货未达帐、商品赊销、批发应收款未达帐)等问题,查明原因,逐一落实责任人。
凡排查出来的冷背呆滞、质次价高、残损失效、销小存大等有问题商品,在了解其形成时间及原因的基础上,组织离。接任双方和财务、业务等部门负责人,现场逐一鉴定,按当前市场行情评估可变现的处理价,确定资产损失额,使这些潜亏因素浮出水面,待《审计报告》获得认可后,按程序进行报批,调整损溢。
D:对各柜组进销差价和进销差率进行检查验证,发现低于正常水平的,进行差价核实,调整损溢。
E:抽查柜组物价台帐、代销台帐、合同台帐和平时的盘点表等,查证内部管理有无失控现象。
(6)、分类汇总,撰写《审计报告》。将审计证据及有关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召开审计小组成员会议,对照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及任期内的经营指标,对被审计部门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集体讨论、评价;研究《审计报告》提纲和审计“建议”,做到对离任者和接任者负责,使离任者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让继任者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此基础上撰写《审计报告》初稿,发送给离、接任者,再根据双方反馈的意见,作进一步调查论证和修改。
四、耐心细致地处理也离、接任双方的意见和要求,是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要求,是审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在审计过程中,多数接任者希望对有问题商品和有问题资金能一次性处理到位,尽快清仓、平帐;轻装上阵;而离任者则往往认为商品削价损失幅度过大,对其经营业绩和评价有,双方互有争议。如何准确判断有问题商品和有问题资金。合理认定任期内的各种损失,明确划分离任者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审计工作中的一个难点。我们在验证、取证过程中,凡发现利润不实、费用开支不当。债权不够可靠、债务有出入等问题,都及时向离任者反馈,在认真听取其陈述的同时,明确指出离任者的责任,要求其边工作,边清理、清收,争取少遗留或不遗留给继任者;在认定有问题商品削价、报废损失和有问题资金的坏帐时,离任者有时提出各种理由进行辩解,甚至不肯签字,我们坚持耐心细致地听取离、接任双方意见,反复组织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对离任者一时难以处理到位的遗留问题,由离任者负责落.实责任人,交由接任者今后继续催办、落实,总之,通过审计,使离任者移交得清清楚楚,接任者接收得实实在在,对前任未尽事宜明明白白,做到双方责任明确无疑。
五、落实《审计意见书》,延伸和深化审计成果,是离任审计工作价值的提升。
离任审计是一项综合性审计,是多种审计形式的复合体。为了充分拓展这种综合审计的综合效应,在审计小组的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后,还开展以下四项活动:
1、董事长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门听取审计小组汇报,离、接任者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审定《审计报告》;根据离任者或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经济责任奖赔金额,签发《审计意见书》。
2.董事长召开全司干部大会或各部门负责人会议,通报审计情况(必要时由离任者作任期或反思发言),并对在接受审计期间,能认真配合审计,积极清收帐款,推销处理有商品事迹突出。成绩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而后明确新的岗位。这样做,收到了每次离任审计,全体干部都得到一次和提高的效果。
【Abstract】 Objective:To study the effect on treatment adherence and pregnancy outcomes of PBL health education and early nursing intervention for patients with gestational diabetes.Method:118 patients with gestational diabetes from January 2014 to January 2015 were selected during our production inspection and delivery,all patients were divided into the observation group and the control group by the random number table method,58 cases of the control group were given the conventional nursing,60 cases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ere given PBL health education and early nursing intervention on the basis of the control group.The differences of treatment compliance,blood-glucose and pregnancy outcomes between the two groups were compared.Result:The treatment adherence scores in psychological regulation,prescribed medication,regular exercise,blood-glucose monitoring,reasonable diet and regular prenatal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ose of the control group,the differences were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P 0.05),after nursing,the FBG and 2 h PBG levels of all patients were significantly lower than pre-nursing,the comparative differences between pre-nursing and post-nursing had statistical significance(P
【Key words】 PBL health education; Nursing intervention; Gestational diabetes; Pregnancy outcomes
First-author’s address: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Hospital of Shenzhen City,Shenzhen 518028,China
doi:10.3969/j.issn.1674-4985.2016.07.022
妊娠期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GDM)是指在妊娠期间初次发生任何程度的糖耐量异常。GDM严重威胁母婴健康状况,增加围产期疾病发生与死亡风险[1]。GDM对母婴的危害程度取决于疾病的病情程度与血糖控制程度[2]。本研究将常规护理与PBL(Problem based learning)式健康教育与早期护理干预进行对比研究,探讨两种护理方式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治疗依从性及妊娠结局的影响,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4年1月-2015年1月产检与分娩的妊娠期糖尿病患者118例,纳入标准:符合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ral glucose tolerance test,OGTT)确诊妊娠期糖尿病。排除标准:合并妊娠期高血压、胎盘前置、胎膜早破、肝肾功能障碍与精神性疾病者。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观察组60例患者中,年龄21~36岁,平均(27.14±3.01)岁,体质量61~75 kg,平均(66.97±4.12) kg,体质量指数(body mass index,BMI)22.41~30.61 kg/m2,平均(25.01±2.97) kg/m2,初产妇46例,经产妇14例,孕周24~27周,平均(24.98±2.01)周;对照组
58例患者中,年龄22~37岁,平均(27.09±3.14)岁,
体质量62~76 kg,平均(66.99±4.08) kg,BMI 22.35~30.79 kg/m2,平均(25.12±2.88) kg/m2,初产妇45例,经产妇13例,孕周24~28周,平均(24.89±2.14)周。两组患者在年龄、体质量、BMI、产次与孕周等一般资料上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护理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患者的基础上采用PBL式健康教育与早期护理干预。
1.2.1 常规护理 主要包括心理护理、遵医嘱用药护理、规律运动、血糖监测与饮食护理。(1)心理护理:全部患者确诊GDM后,大部分患者易出现紧张焦虑、抑郁与恐惧等不良情绪,在实施常规护理期间,护理人员应耐心倾听患者的疑虑,用心解答患者的疑问,为患者提供理论与技术、情感方面的支持,让患者充分了解医患密切配合对母婴健康的重要程度;(2)遵医嘱用药护理:护理人员应嘱患者严格遵医嘱进行胰岛素治疗,指导患者如何正确应用胰岛素,避免采用口服降糖药物治疗,并确保血糖控制于正常范围内;(3)规律运动:护理人员应指导患者选择适宜的上肢运动与餐后散步运动,1~2次/d,餐后0.5 h进行运动,持续时间约为20~40 min,有助于降低餐后血糖水平,但应密切注意掌握运动的强度与时间;(4)血糖监测:护理人员应对住院患者遵医嘱给予血糖检查4 次/d或7 次/d,对于门诊治疗患者应指导患者准确实施自我血糖监测,保证每天电话随访,将血糖值记入档案并及时反馈至主治医师,确保空腹血糖(fasting blood-glucose,FBG)值
(5)饮食护理:合理饮食是控制GDM患者理想血糖的重要方法,合理饮食有助于控制餐后血糖维持于正常范围,且提供妊娠营养与热量。GDM患者的摄入热量应参照体质量与血糖水平而制定,严格控制总摄入热量,妊娠中晚期的GDM患者每周总摄入热量应适当增加3%~8%,其中碳水化合物约占总摄入热量50%~60%,脂肪约占总摄入热量25%~30%,蛋白质约占总摄入热量15%~20%,适当增加含糖量低的水果、新鲜蔬菜、豆类与粗杂粮等,严格遵循少量多餐原则,每天5~6餐,整个孕期体质量增加量以10~12 kg为宜。
1.2.2 PBL(Problem based learning)式健康教育 主要包括制定PBL式健康教育方案与设立PBL教育模式课堂。(1)制定PBL式健康教育方案:采用问卷调查方式采集患者普遍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归类总结,成功建立“问题库”,并作为制定PBL式健康教育方案的基础。根据“问题库”涉及的相关方面,将问题进行归类总结;(2)设立PBL教育模式课堂:GDM患者对自己特别感兴趣的问题学习效果最佳,且学习效果与GDM患者的学习需要与学习意愿具有紧密的关系。嘱GDM患者根据自己的“问题库”于每周五上午开展讲座培训,由产科GDM专家和营养医师讲解GDM的疾病相关知识及医学营养治疗,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到学习讲座中,并根据患者对GDM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实施个性化健康教育,其中对于GDM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较差或执行能力较差的患者应实施一对一的健康教育,直至患者彻底掌握GDM相关知识为止。
1.2.3 早期护理干预 主要包括成立GDM管理小组、建立健康档案与目标护理。(1)成立GDM管理小组:由资深产科护理人员、护士长成立GDM管理小组,全部GDM管理小组成员经GDM护理专科培训,保证全部GDM管理小组成员均具有丰富的GDM护理经验,从GDM确诊开始为GDM患者实施早期护理干预措施;(2)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内容包括GDM知识掌握程度、尿糖值、血糖值、体质量、孕次、孕周与年龄等;(3)目标护理:由GDM管理小组成员对GDM患者实施一对一的目标护理,根据目标管理原则,制定目标护理方案,即GDM患者与GDM管理小组成员共同设立针对患者疾病的护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早期护理干预措施以达到目标护理,并每周四评定目标结果,对于目标评定结果所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对策,再次制定下一轮目标,开始新循环。
1.3 观察指标 治疗依从性采用自制的《GDM治疗依从性量表》[4]。量表评估内容包括心理调控、遵医嘱用药、规律运动、血糖监测、合理饮食与定期产检,每个内容均采用4分级评分法,根据治疗依从程度评定0~3分,其中3分为总是,2分为经常,1分为偶尔,0分为从不。比较两组FBG,2 h PBG水平比较两组患者早产、巨大儿、羊水过多、妊娠期高血压等妊娠不良结局现象的发生率。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 字2检验,以P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治疗依从性比较 观察组在心理调控、遵医嘱用药、规律运动、血糖监测、合理饮食与定期产检等方面的治疗依从性评分均明显高于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2.2 两组患者FBG、2 h PBG水平的比较 护理前,两组患者FBG、2 h PBG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后,全部患者FBG、2 h PBG水平均明显低于护理前,护理前后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3 两组患者妊娠结局的比较 观察组患者早产、巨大儿、羊水过多、妊娠期高血压发生率均明显低于对照组,两组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3 讨论
目前,产科GDM患者的传统教育模式认为教育是最重要的,通过一味灌注GDM患者的疾病相关知识,而且越多越好,未考虑患者对GDM相关知识的实际掌握程度与认知需求[5]。传统教育模式通过单纯性讲解GDM相关知识,并未改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有时甚至正是因为讲授太多的GDM相关知识,导致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逆反心理,并出现相反的教育宣传效果[6]。PBL式健康教育是指以问题为基础的健康教育模式,PBL式健康教育模式为GDM患者提供主动与和谐的学习环境,注重增加患者的自我管理与责任感,解除患者对治疗的抵抗心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患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配合治疗[7-8]。早期护理干预通过设立GDM护理管理小组,经专业化培训后,使护理小组成员具有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对GDM患者提供综合全面的早期护理干预[9]。
关键词:空间设计;中山别苑;人性化
居室的空间具有物质化特点,这一物质化的特点将会对人的实际生活与情感产生互动与交流,就居室的方面来说,就是对精神的容纳于包容,从人的视角而言,人的情感与精神就会对居室空间的设计反作用,在人性化因素融入的大背景下促进居室空间的进一步优化。
一、空间设计中的人性化概念
(一)空间设计
空间设计就是对物质空间进行设计的活动,具有标准化与目的性。所谓的标准化,就是指在空间设计的时候,必须要严格遵循美学的标准与技术的标准,美学的标准要求空间设计会给予人以美感,无论是从内部的构造设计、色彩的搭配,还是从具体的造型等方面而言都要给予人美的享受;目的性就是指空间设计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适应人的居住,因此就具有人性化的特质,即在设计的时候,立足于人的本体需要来予以空间的设计,从而使得人无论是在实用还是在精神的视角来说都能够满足人的多元化的实际需求,从而体现人的本体价值。
(二)人性化
人性化就是指注重人的感觉、触觉、味觉、嗅觉基础上的实践活动,人性化的概念最初适用的领域就是交通运输与居室中的家居设计。对于交通运输业来说,则是指在设计车内的座椅等具体用具的时候,可以将方便驾驶员驾驶、维护交通安全为主要的指标,从而使驾驶员具有舒适性的感受;对于家具的设计来说,则是将设计的家具的无污染,利用的便捷性作为设计的基本原则。在最近几年,随着建筑业的高速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与质量的大幅提高,居室人性化的设计愈加引发关注。
空间设计中的人性化就是指在从人的主观情感与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来对居住的空间予以合理性的规划,从而满足了人们生活与学习的需要,从实质上来说,则是充分表现了人的本体价值的尊重。
二、空间设计中人性化因素渗透意义
(一)满足了人们对空间设计的特殊性要求
对人的本性的研究在西方已经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作为人主要活动的空间―居住空间来说,自然就与人的本性之间建立十分密切的关系。诸如建筑心理学、行为建筑学、建筑美学等理论等都有所涉及,并成为空间设计中人性化因素渗透指导性的著作,在这些著作中,深入探究了人的本体价值在空间设计中的主导性的作用,空间设计对人本体价值发挥的促进作用,并对基于人性化基础上的空间设计进行理论上的剖析,产生极为明显的实践价值,据此而言,人性化就起到了满足了人们对空间设计的特殊性要求。
(二)推进现代空间设计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空间设计中人性化因素渗透就是将人性化的理念应用到空间设计中,这就使得当前的空间设计理念出现了主体化与个性化这两种细化性的理论观点。
一是空间设计的主体化理论。空间设计的主体化理论是将人作为社会空间与自然空间的主体,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与感受对所处的空间予以改造,从而使之更加符合自己的要求。
二是空间设计的个性化理论。空间设计的个性化是从相对的个人与绝对的个人来说的,相对的个人就是在以家庭为单位的空间中,个人的观点会趋从于家庭整体的观点,并以此为标准对家庭空间予以设计;绝对的个人就是指单个人,单个人会因为自己的性格、职业、年龄、经济的收入、家庭的背景等方面来对目标空间予以设计,这就可以满足自己的个性化的要求。
三、中山别苑空间设计中人性化因素渗透分析
(一)树立起人性化空间设计的理念
中山别苑空间设计中,将保持空间所具有环境的优雅与怡人作为首要的目标,并据此来从建筑心理学、人与环境之间关系这两个层面予以着手。从建筑心理学的视角出发,中山别苑将如何获得人的心理上的满足与精神上的愉悦作为自己的目标,相比较其他小区的空间的设计,中山别苑空间设计注重尊重人的本体价值,从人对居住空间的安全、舒适、美观等不同心理层次着手,以此来实现对人心理的探究。就人与环境之间关系而言,中山别苑的空间设计着眼于实用性,将空间与人融为一体,从而使人在居住的时候,可以最大化放松自己,愉悦身心,这就实现了空间设计的初衷。
(二)提高空间的实用
空间设计的对象就是在遵循主体需求的基础上来达到科学合理设计空间的目的,而对于主体来说,可以居住就成为首要的条件,这也就是空间的实用功能。中山别苑的空间设计就是根据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的一般性的需求来设计不同的功能性空间,每个空间根据其价值再次予以细化。就以书房的设计为例,书房在家庭中应该归属于私密性的空间,为营造安静、有效的书房环境,中山别苑就是从灯光的选择、隔音层的设计、家具的陈设等方面来予以着手。
一是从灯光的选择来说,过强与过弱的光线都会对人的视觉与思考产生影响,因此为选择灯光的时候,中山别苑注重护眼的灯光选择,继而则是择取中性光线,不会导致对人的消极影响;
二是隔音层的设计。对于书房来说,安静的环境是最为重要的,为排除外界的干扰,中山别苑有意识设计出隔音曾,这一设计有效过滤外界环境中的各种杂音,从而保持书房室内环境的静谧。
三是家具的陈设。中山别苑在设计家具摆放的时候,遵循简约型的原则,颜色与书房整体的氛围相融合,带有古典性的气息,在无形之中起到了传播中国传统文化的目的,身处于其中,就具有了书香味道。
(三)注重空间设计的审美性
中山别苑在空间设计中紧紧把握住人性化元素的渗透,强调审美性的空间设计理念。举例来说,在设计书房的时候,注重墙面材料、色彩,以及整体布局的亲和力,色彩的变化不至于过于强烈与突出,墙面造型之间有缓蚀性过渡,从而使之产生亲和力。
四、结语
中山别苑在空间设计的人性化因素渗透起到了满足人们对空间设计特殊性要求、推进现代空间设计理论与实践创新的作用,本文就是以中山别苑空间设计为例,对其人性化因素渗透的实践予以剖析,中山别苑在人性化空间设计的理念、空间的实用、空间设计的审美性等方面都具有自己特色,取得较好成就。
参考文献:
[1]李佳.浅谈人性化的室内设计[J].北方文学(下旬),2012(11)
【关键词】审计程序; 审计项目;审计依据;审计报告
一个完整的审计项目要有一定的程序和工作过程,它不仅是进驻被审计单位开展实地审计的过程,而且是包括从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到审计报告最终报出的各个阶段的程序和过程。这个程序和过程一般需要四个阶段,即: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阶段、审计工作准备阶段、审计工作实施阶段和审计工作报告阶段。
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阶段
审计项目计划是审计机关每年对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作出的统一安排。审计机关必须编制审计项目计划,据以实施审计监督,以保障审计工作科学、有序和高效的运行。
审计项目计划一般包括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项目、授权项目、领导交办项目和自行安排项目等。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坚持充分利用审计资源,突出重点,安排任务均衡和避免重复、交叉的原则。审计机关编制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除上级机关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外,应当在规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内安排。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审计机关应当努力完成。
二、审计工作准备阶段
(一)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前学习和调查
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审计机关应结合审计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安排适当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他成员在组长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对分担的审计工作各负其责。审计组的全体成员,应针对审计项目的特点进行审前学习和审前调查,以便掌握审计依据,了解被审单位情况。
同时,审计项目主审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编制一份需要被审计单位准备的资料提纲,内容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如:成立时间、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人员结构、经营范围、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模式等;被审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其执行情况、该年度重大经济事项和主要经济业务内容,以及其他会计资料。
(二)编制审计方案
审计方案是实施审计项目的具体工作安排,是保证审计工作预期效果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审计前的具体工作计划。审计方案应当成为审计机关检查、控制审计质量和进度的基本依据。因此,审计方案应当是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要求,针对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在明确审计重点的基础上形成的。
1.审计依据。审计依据是进行审计过程中判断审计事项是非、优劣的准绳,是提出审计意见,作出审计决定的依据。在判断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时,要严格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制度和管理办法作为基本的衡量标准,同时以上年底审计工作安排及本年度审计计划作为具体标准。
2.审计目标。审计目标是审计人员查证活动所要查明证实的具体内容,它通过被审计人的表述而呈现。概括地讲,审计目标就是被审计单位的受托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具体地讲,就是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我国总结审计实践经验,已将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实施审计载入《审计法》,作为国家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的明确目标,它的实现应当是国家各级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
3.审计范围和内容。从审计的范围讲,可以从不同角度和要求进行规范;从业务范围而言,可以是财务收支审计、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也可以是管理审计和离任审计或对具体事项进行的专项(专题)审计;从审计的时间范围而言,可以是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或某个期间的财务收支审计,也可以是定期审计,如一年一度的财务决算审计,还可能是不定期的审计,如接受领导临时安排的专项审计任务等。
4.审计方法。为了取得具有充分证明力的审计证据,必须正确选用各种审计方法,包括审查凭证账表、查阅文件、盘点财产、现场观察、对外函证以及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等。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就地审计,根据具体情况也可采取送达审计的方式。
5.具体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部分。分析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掌握情况,确定重点审计内容。
6.审计组组长、成员及其分工。一般审计小组的组长由审计处一名处长或副处长担任,主审由审计科长或业务骨干担任。审计小组的人数和人员组成可根据审计项目的不同而不同,人员配置要与业务内容、工作量大小相适应。人员结构也因审计项目的不同而不同,如离任审计项目,除了审计部门的人员外,还需有组干、财务、企管等部门的人员参与。
(三)下达审计通知书
根据审计项目计划,在对预定项目实施审计前,应当由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审计机关根据规定应当在实施审计前三日,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三、审计工作实施阶段
一是进驻被审单位,召开由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和审计组人员参加的会议,听取汇报。
二是实施审计方案中制定的各项测试程序,及时记录审计事项,并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查出的问题,要征得被审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的同意,同时双方要在工作底稿上签字确认,如果被审计单位提出不同意见,则应进一步调查取证,以保证问题的落实。
在这个阶段,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质量对整个审计工作任务的完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审计人员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同时,更要与被审计单位协调好工作关系,争取得到对方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审计人员还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切忌闭目塞听,关起门来做“查账先生”,这样会阻断各方面的信息来源,限制视野,要将“死账”活查,“活账”查实。这个阶段要求审计人员要认真细致、作风扎实,要做到“进得去,出得来”。大量的取证工作要在这个阶段完成,但也有部分问题不能及时在这个阶段完成。由于被审计单位各方面原因,或是提供相应资料的人员不在,或是审计组对查出的问题需要被审计单位进一步配合提供证据和相关资料,对这些不能及时查证核实的问题可记录下来,要求被审计单位于事后一定时间内继续提供。
四、审计工作报告阶段
编写审计报告,就是将审计工作底稿所列示的审计结果资料、审计证据以及相关资料,经过筛选、归类、分析、整理,作出综合评价并形成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的过程。审计报告是项目审计的直接成果,是审计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它不仅集中地反映了审计工作质量,而且也是审计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
审计报告由主审起草,再经审计组组长审核后初步定稿,然后填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在征得被审计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企业主管审计工作的领导(一般为董事长)签发正式文件。
从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至审前准备、现场落实取证,最终到审计报告的正式报出,一般来说审计项目的全过程即告结束。但是,在某些项目审计决定发出后,对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可以进行后续审计,借以监督被审计单位如期纠正错弊,改进工作。在实施后续审计中,如果发现被审计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执行审计决定的,可依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当然,在后续审计中,发现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不当时,应当进行复查,重新作出审计决定,以维护审计决定的严肃性,增强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第二条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以及按照本条例和国家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其他单位的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依照本条例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三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工作,其日常业务由县(市、区)、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经营管理部门)承担。乡(镇)办企业的审计监督,由县级以上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直接审计。
农村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四条农村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持证上岗,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审计。
农村审计证由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发。
第五条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权,依照本条例规定,由有关机关独立行使,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农村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接受被审计单位的请客送礼,不得索取或者接受贿赂。
第二章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县级经营管理部门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乡(镇)合作基金会的资金筹集、投放与收益分配情况;
(二)乡(镇)统筹费的预算、决算、提取、使用情况;
(三)社会捐赠、国家直接拨付给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物资使用情况;
(四)接受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八条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
(二)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
(三)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四)村提留的预算、决算、提取、使用情况;
(五)各种承包费、租金、土地征用补偿费及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收取、使用情况;
(六)义务工、劳动积累工的使用情况;
(七)负责人任期目标及离任的经济责任;
(八)接受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对村办企业进行审计时,应当会同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进行。
第九条县级经营管理部门可以将其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授权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审计;对乡(镇)经营管理部门审计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也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十条经营管理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职权:
(一)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财务收支计划、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财务报告及有关材料;
(二)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和资产;
(三)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的人员进行调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四)对损害集体经济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有权制止;
(五)审计结果可以向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审计程序
第十一条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十二条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通过审查凭证、帐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农村审计证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第十四条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必须向经管部门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重大审计事项的审计报告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提出的书面意见,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经营管理部门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经营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审计意见书或者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
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审计决定经送达生效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必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和阻挠。
第十七条被审计单位对经营管理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和作出的审计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意见书或者审计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审。复审机关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审结论或者复审决定。
复审期间,原审计意见书或者审计决定继续执行。
第十八条经营管理部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统一的审计档案,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报表。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改正,并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经营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对有关责任人员,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有关主管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执行,并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或者行政处分;干扰、阻挠审计决定执行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用工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由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按下列规定处罚: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责令纠正违反规定的收支、用工;
(三)责令退还非法所得;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