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2 09:14:5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旅游管理与服务专业 教学 质量
1 旅游管理与服务专业的特点
旅游管理与服务专业是以培养实际操作能力为基础的教学体系。目标是培养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为宗旨,具有一定的旅游管理理论基础,又能熟练掌握现代旅游行业的服务与管理技能以及营销策划能力,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修养,能适应旅游企业一线需要的技能型人才。有以下两个特点:
1.1 专业实践性强。职业学校旅游学生的主要就业方向是旅行社、酒店、景区、旅游管理部门及其它。要求学生有实操经验和较高的服务意识。
1.2 专业要求学生全方位发展。旅游管理专业属于服务行业,不管是酒店管理还是旅行社经营都需要有很广泛的知识面,因此,本专业要求学生全方位发展。
2 提升旅游管理与服务专业教学质量的策略
2.1 营造一个“活”字。“教学有法,教无定法”,课堂教学没有固定的程式可循,这样就给教师提供了广阔的创造空间,教学的方式方法要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灵活多变。如:学习旅游服务心理,因学生很少有旅游的体验,为了准确把握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各方面的心理需求,以便提供针对,让旅游者感到发自内心的满足。首先组织学生两日游,先做“上帝”体验被服务的感受,旅游地点、方式、准备等都由学生讨论交流确定,师生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分别从酒店前厅、客房、餐饮、导游、购物等全方位的体验旅游者的心理需求,了解旅游服务技能技巧。回来后再结合体验探讨如何针对旅游者的心理需求做好服务工作,学生畅所欲言,气氛热烈,教学内容迎刃而解,不需老师讲解。职业学校的教学有其特殊性,教学的场所不能只是教室,根据教学需要亦可是景区、实训室、酒店、走入社会等。课桌的摆放也要灵活,不要始终都是秧田式,而应根据教学内容需要而变化。
2.2 不断优化教学培养方案。对培养方向的定位决定着人才的培养模式,也决定了毕业生的就业方向和职业取向,因此,教学培养方案必须与社会发展同步,体现新时代的精神风貌,适应学生就业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学培养方案应体现明显的特色:①突出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特色;②知识结构与课程体系整体化的特色;⑧瞄准旅游市场动态整合课程内容的特色;④适时调整专业方向特色;⑤适合学生个陛发展实现能力培养的特色;⑥突出能力与技能训练的特色。
2.3 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改革教学方法。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化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职业技能培训。旅游管理行业需要较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要求教师以案例教学方法的使用,专注于收购企业管理实践和合作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在课程建设,尝试使用网络进行教学和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教学案例,网络课件,教学录像等必须打开Intemet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它的课程建设带动其他课程建设。
2.4 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树立职业理想。系统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目前很多旅游院校的就业指导课程流于形式,仅仅是在学生实习前安排几场报告了事。其实,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应该贯穿于学生整个在校期间,而且应该是越早越好。在入学教育时,实习指导部门就要帮助学生了解所学专业,帮助学生安排自己的学习生活。学生在校期间,定期请旅游行业专家来校介绍旅游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以及人才需求状况,加深学生对旅游业的了解和献身旅游业的决心。还可以邀请业界的优秀代表来校作报告,介绍他们的成功经验,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理想。
2.5 为实践教学创设完善的基础条件。
2.5.1 加强实践教学所需的校内设施建设。对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有促进作用的校内设施建设项目包括:①导游行业专业基础设施建设,如完善的教材、配套的教学设备等。②校内实习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实验室、导游模拟实训室等方面的建设。③导游基础教学项目的设置。除了必要的导游知识教育外,还包括形体、才艺、美容化妆,甚至交际训练等课程方面的建设。④学生生活环境设施建设,为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生活服务,保证学生以饱满的姿态投入到专业学习中。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旅游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向,提高旅游行业服务质量,实现旅游行业发展与游客感知向融合的新型旅游发展是促进我国服务业发展逐步开拓新发展方向的重要途径,实现现代科技手段下旅游服务的人性化管理。
二、游客感知的导游服务质量管理
(一)游客感知的导游服务质量管理含义
游客感知的导游服务质量管理是指游客在旅游全过程对提供旅游服务的旅行社和服务人员进行评价,通常情况下包括旅游计划的实用程度进行评价,即导游为游客制定的相关旅行计划是否与游客的期待的游客计划相符合;导游沟通的评价,即导游人员在旅游全过程中是否能够及时解决游客遇到的相关问题的解决;导游讲解服务,即导游人员对旅游知识的相关讲解是否完整、合理,导游服务讲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是评价导游人员专业性的重要评价标准。
(二)游客感知的导游服务质量管理的评价标准
基于游客感知的导游质量管理的评价标准主要以游客期望的导游服务质量(PQ)与游客实际接受的导游服务质量(EQ)之间的比较作为导游服务评价管理标准。当PQ值大于EQ时则表示游客的评价为优质,当PQ值等于EQ时则表示游客期望服务与实际服务之间相同为中等;当PQ值小于EQ时则表示游客对导游的评价值为劣质,同时也说明了本次导游服务中存在严重的问题。
三、游客感知的导游服务质量提高的具体设计方案
(一)导游服务设计
游客感知的导游服务质量提高在导游服务设计中的体现为导游能够为游客提高符合游客实际情况的服务计划。应用现代科技手段继实现游客服务的优化管理,实现一方面既保障旅游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又能够为游客提供便捷、快速的服务,提高旅游的服务质量。例如:导游人员对老年人进行导游计划设定时考虑到老年人身体不便的状况,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预订往返机票,旅游景点的选定也应该以安全性和环境适宜老年人活动的景区作为首选景区。
(二)导游服务沟通
游客感知基础上的导游服务质量的提升在导游服务沟通中的体现是导游在旅行过程中不仅能够对本次旅游服务的相关景点知识的了解,同时也应当必备一定的应急基础知识,心理知识加强导游与游客之间的沟通,协助游客解决专业知识以外的“麻烦”,此外,导游服务沟通也应到协调好旅行社内部对游客提供服务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发展,实现旅行社前台接待,营销部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导游服务的协调发展。例如:旅行社内部各部分协调好某次旅行服务中人员数量与人员信息登记,旅游线路规划与旅游人相符完善的旅游服务系统,保障游客感知基础上导游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导游服务讲解
基于游客基础的导游服务质量管理计划在导游服务讲解中的应用是导游在进行相关旅游知识讲解时一方面注重讲解知识的专业性和全面性,保障导游旅游知识的专业性,另一方面又能够将这些旅游讲解实现“通俗化”,保障游客能够对导游的讲解理解、明了,实现导游服务在游客旅游过程中的完整,促进旅游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提高的措施
(一)导游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我国第三产业中的旅游产业作为新兴迅速发展的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重要引导。基于游客感知基础上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措施第一培养导游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导游是保障游客旅行顺利,旅游路线规划的重要重要服务基础,保障导游服务质量的提升,应当使导游服务人员树立“为游客服务”的正确服务意识,实现导游为游客提供服务时能够切实站在游客的角度为游客选定合理的旅游路线,实现旅行社经济利益与游客意愿的同步发展。
(二)加强导游服务人员管理
加强导游服务管理主要包括提升导游专业能力管理和旅行社导游内部协调发展的管理。导游专业能力的管理是提高导游服务质量的基础性保障,导游人员应当不断补充自身的旅游相关知识,促进职业知识的进一步深化更新发展,保障旅游知识讲解的专业性;旅行社内部协调管理是指旅行社内部能够形成完备的旅游信息管理和游客信息资源管理,实现游客感知服务整体性提高,促进游客服务的质量。例如:准确把握旅游旅行路线和游客信息管理的协调发展。
(三)完善导游服务管理系统
导游服务管理系统的完善,指导游进行游客服务过程中应用多种服务系统协调服务,不仅保障了导游服务质量,同时也提高了导游服务的效率,促进旅游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例如:导游应用互联网将规划的旅游计划传递给游客,为游客路线设定提供参考。
科学发展观告诉我们,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按照这一理论要求,作为一个旅游工作者,尤其是作为一个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者,他直接与企业打交道,服务的对象是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应该把服务质量的高低做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效的重要标准。这有两层含义,一是管理者的服务质量,二是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那么如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管理质量呢?我认为要实实在在制定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制定工作目标,切切实实创新举措,老老实实开展工作。
一、工作思路
紧紧围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这一中心,以“转变工作方式、拓展服务范围、调整评价方式”为着力点,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的规范与管理,为奋起旅游三次创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发展传统业态和新兴业态“两支队伍”,推动行业标准化和服务精细化“两化建设”,健全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两项制度”,努力增强旅游队伍发展力和凝聚力,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三、工作措施
(一)发展壮大旅游队伍。一是深入贯彻旅游饭店星评标准,积极推动创星升星、切实开展规范指导,全市新发展星级饭店3家。二是全面实施新的《旅行社条例》,制定实施旅行社考评计分办法,扶持旅行社发展壮大、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全市新发展旅行社2家。三是探索制定导游及讲解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导游队伍档案,努力提升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市新发展商务导游或讲解员50名,政务导游或讲解员10名。四是在全市的美食排档、酒吧茶楼、工艺美术、特色产品、运动休闲、娱乐演艺等潜力行业开展旅游接待单位推选活动,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旅游新业态,全市新推荐旅游接待单位20家。
(二)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一是按照省旅游局的要求,针对《旅行社条例》(新)、《省旅游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二是完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坚持以监督检查和规范引导并重,深入生产、销售、消费、公共服务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多环节的监督管理。2009年着手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制度,旅游统计考核评分制度。旅游饭店、旅行社、导游(讲解员)评价办法,旅游服务质量访查和公示制度。三是完善旅游企业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企业内部质监机构,配备专(兼)职质监员,引导企业规范操作、提升软实力。四是以“促进消费、文明旅游”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制作文明旅游服务指南和诚信公约,在旅游企事业单位摆放。
关键词:旅行社;服务质量;服务;问题与对策
我国旅行社面临的国际国内竞争日益激烈。旅行社要想在高度自由竞争的市场上取得优势,其关键是服务质量问题。现在旅游市场逐渐由价格竞争转向了服务质量的竞争,旅游服务质量成为旅行社占据市场的关键因素。因此,旅行社必须注重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优质的服务提升顾客的满意度,达到保证利润和获取更多的客源。
一.我国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的现状分析
随着我国旅行社行业的不断成熟和旅游市场的逐渐完善,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总体状况在逐步向好的方向转变,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旅游市场秩序混乱
主要表现在削价竞争为主的旅行社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削价竞争是行业市场机制不成熟的表现,同时也是行业内缺乏有效规范准则的集中反映。旅行社经营者通过削价竞争争夺客源,擅自降低服务质量,不履行合同。由于现在旅行社的这种经营体制,导致了许多旅行社从业者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各种违法操作时有发生。另外,游客的旅游期望值普遍较高,但在出游时却喜欢比较价格,追求低价,低价导致产品质量不能保证,最终导致游客的利益受损。
(二)旅游投诉问题比较严重
据全国30个省、区、市的投诉情况汇总,今年上半年全国消费者组织共受理旅游投诉比去年同期增长近45%.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旅游投诉中关于服务质量的投诉比重最大,超过40%。投诉内容包括:旅行社擅自降低服务等级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导游服务未尽职责,违规转团、拼团等。除此,旅游服务中的违约现象、旅游服务的虚假广告、旅游当中的安全隐患和价格陷阱也成为投诉热点。
(三)旅行社违规操作时有发生
旅游投诉的不断增加,其实就是许多旅行社违规操作所造成的,违规操作主要包括:擅自降低服务等级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导游服务未尽职责,不履行合同等。
(四)旅行社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据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国内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在大中专以下的占到了85%,旅行社是智力密集型行业,投入的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知识,而旅游服务又是通过从业人员来实现的,他们的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服务质量,特别是提供面对面服务的第一线员工的综合素质应进一步加强。
二.当前我国旅行社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旅游的合同问题,广告与现实不符合
这个是现在的旅行社常用的一个营销手段,很多的旅行社为了能够吸引到顾客,往往会对广告进行特别夸张的修饰,使得广告出来之后能够起到震撼消费者的作用。现在的旅游市场的广告做的可谓是天花乱坠,我们在很多的旅行社随处可见那些所谓的“几百元几天游”,“超豪华套餐只要几百元,五星级大酒店”之类的广告。这样的广告从成本以及市场的角度分析是根本不可信的,也是在误导消费者的。很多的消费者受到了这样的广告的吸引,在与旅行社签订相关的合同的时候,却发现合同中的规定与宣传是完全不符合的,甚至很多的合同条款制作的模棱两可,最后只能根据旅行社的解释来。所以,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了比较大的挑战。
(二)旅行过程中降低服务标准,更改行程
在很多对旅行社的投诉中,我们都可以看到旅行社违法当初签订的合同,在类型的过程中擅自改变旅行路线的内容。类似的投诉在我国有上升的趋势,并且占了我国的旅行投诉的一般以上。投诉的重点主要是在旅行的过程中旅行社擅自改变那些服务的标准,改变交通的方式以及餐饮或者是住宿的标准等等。由于利益的问题,在旅行的过程中,他们会擅自进行旅程的改变或者是对服务的等级标准进行修改。这样主要是受制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但是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是由于旅行社的前期宣传问题以及自身的实力问题。
(三)导游的责任心问题使得旅行社的形象受到损坏
我国的导游有年审制度,但是导游的年审制度现在还不是很规范,很少在旅游的道德方面进行相关的教育,并且,导游的监管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旅游行业发展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在旅行的过程中,购物往往会成为导游带团的一个最基本的模式。有的导游在旅行的过程中,以各种各样的幌子为借口对游客进行诈骗,并且很多的导游会出现强迫游客购物的现象,在很多的项目中导游甚至会减少景点,克扣餐款,或者是擅自降低标准等等。
三.提高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努力促使导游职业终身化
由于导游职业定位偏差,缺少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的工资待遇,导致导游专业的过渡性。因此,有关部门可以考虑将导游人员纳入到专业技术人员内,使导游的等级不仅仅是“荣誉”,同时,也有相应的“职称”,从而有利于他们的长期发展。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要重视导游人员的职业地位、职业成长、职业激励机制等问题,为他们的职业生涯发展创造合适的环境,使导游人员真正从职业中看到发展、看到希望、看到未来。这样,才会使职业偏差造成的一系列连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有效的解决。另外,推进导游职业终身化建设还需要社会各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当前,从人们思想观念层面来看,要逐步消除导游就是年轻人专利的传统观念,导游也是一种职业,除了青春靓丽之外,熟练的技巧,渊博的知识以及遏变不惊的能力都需要时间的打磨和实践锻炼,享受导游服务不仅在外形,更重要的是在内涵。对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创造推进导游职业化良好环境,尽快把导游晋级和职称评定联系起来增强导游员从事职业内在动力。从旅游企业而言,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使一批高水平、高级别导游员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上能体现比较优势,从而营造出一种良好氛围,共同促进导游终身化建设。
(二)建立公正、合理的导游人员薪酬分配制度
首先,旅行社企业要充分利用国家现有的工资政策,立足本企业现实条件和导游人员实际情况,建立公正合理的导游人员薪酬分配制度。导游人员基础工资的设立要立足于导游等级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通过综合测评,确定导游人员的基础工资,扩大收入差别。其次,根据旅行社企业的整体效益设定导游人员的工资效益。设定导游人员的工资效益更要考虑旅行社企业的整体效益,又要充分考虑导游人员在进行导游服务工作中给旅行社带来的效益,如因工作出色招徕回头客和在不影响服务质量前提下节省的开支费用情况等等。第三,依据游客满意度和工作量发放导游人员的带团津贴是旅行社企业对导游人员超时间、超负荷工作的补贴。在带团过程中,导游人员必须全天候地与游客接触,甚至在深更半夜还要开展工作。旅客对导游服务质量的满意度是旅行社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衡量导游人员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导游人员带团津贴的发放要在旅客满意程度上,综合考虑所带团队的人数、游程、时间等因素。
(三)培养规范的旅游市场
对于我国的旅游市场来讲,虽然在建设上已经相对比较正式,但是由于我国的旅游业正式的建设和发展的时间相对比较短,所以我国的旅游业的市场也处在一个相对不够成熟的阶段。国家必须针对旅游市场进行及时而有效的监管,对于很多的旅行社,必须对市场上的广告还有合同等等进行严格的规范,充分的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市场中那些随意的改变旅游项目或者是随便的改变旅游的等级的现象,要对旅行社严格的监管,对于违法违纪的旅行社要进行警告或者是取消其行业资格的惩罚。
(四)加强从业人员的道德建设
在旅行的过程中,我们知道很多方面的问题并不是规定能够操控的了的。所以,对于旅行的过程中的主要的负责人员导游就要进行严格的得到培训。对于导游来讲,要进行从业资格的培训,对于不合格的导游,要严格的控制其进入到旅游业。对于那些在旅游的过程中表现的比较差的导游,可以适当的进行停证的措施。对于那些投诉相对比较多的导游可以取消其从业资格。而在每年一次的导游审查的过程中,要对导游进行严格的审查,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导游,要对其进行相关的教育和管理。
我国旅行社行业要想求得更大发展,就应该切实抓好服务质量管理,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积极构建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以管理促发展,用优质的服务扩大客源市场,以实际行动促进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郑岩 关于我国旅行社服务质量管理改革的对策《旅游纵览(行业版)》 2012年06期 .
[2]黄 晶 旅游服务管理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6.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创建的水平,打造游客放心消费的环境,在全行业形成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理念和创先争优、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树立企业 “诚信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意识,构建以诚信为核心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打造优质旅游服务品牌,提高旅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旅游企业诚信度和市场竞争力,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努力构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根据省、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县旅游行业的实际,现将我县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参创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旅游企业。包括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A级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和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等旅游企业。
二、创建内容
创建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内容开展:
(一)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管理规定,服从行业管理,守法经营。
(二)诚实守信。重合同、守信用,重视诚信建设,有组织机构或专人负责;重视企业信用管理常规教育和宣传,学习有计划、有落实,职工信用意识强,企业信誉好。公开服务项目、标准、价格,无欺骗和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行为。无虚假、超范围和不正当竞销广告及宣传。
(三)制度健全。在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信用管理等方面制定完整的管理制度,职责分明,运作规范,成效明显。
(四)服务优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服务质量优良,有较高的服务技能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建立“首问负责制”,消费者反映良好,无严重的服务质量投诉。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培训和技能大赛等活动,并获得较好名次。
(五)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和舆论监督,设置顾客意见簿,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投诉率低,投诉处结率达到100%。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便利和支持。
(六)履行责任。积极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以人为本,善待员工,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保险。
三、时间部署
(一)部署动员阶段(2012年3月):
(1)制定创建活动方案,成立创建活动领导组,下发文件,组织旅游企业召开动员会。
(2)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2年4月—10月)
(1)各参创单位对照创建标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创建措施、成立创建机构、制定创建计划、自查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创新举措,开展创建活动。
(2)向社会公布企业承诺、监督电话。大力宣传创建活动重要意义。
(3)旅游局根据月度、季度和节前检查情况和企业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提高。
(4)组织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
(三)验收评比阶段(2012年11月)
(1)企业申报。各旅游企业根据自评得分情况,积极申报“县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填写《“县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于11月10日前报县旅游局质量管理科,电话。
(2)评比验收。诚信旅游评审组将按照创建要求、企业日常得分情况(占30%)和《县诚信旅游企业考核评分表》逐项打分(占60%)和社会公众网上测评情况(占10%)对各旅游企业进行综合审核评比,产生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入选名单。
(3)将入选名单在旅游网上公示,进一步征询意见,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的情况最后确定名单。
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公布创评结果,对“县诚信旅游示范单位”入选旅游企业颁发牌匾,并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宣传,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先评优。“县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称号不搞终身制,每两年创建或复核一次。如有重大失信行为和重大违规、违纪等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荣誉称号,收回牌匾,取消两年内评选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保证我县诚信旅游创建活动高效、有序开展,县旅游局成立诚信旅游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具体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局质量管理科。各旅游企业均应建立相应的创建机构,主要责任人要亲自挂帅,并指定专人负责诚信旅游创建的计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刚刚结束之际,我们就组织召开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全面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旅游监管工作,部署20__年旅游监管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是国家旅游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全面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15)》而采取的重要举措。一年来,经过全行业的共同努力,活动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最显著的成效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全行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国家旅游局根据市场形势,组织召开了旅行社发展座谈会、旅游饭店发展座谈会,出台了《关于促进旅行社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旅游饭店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旅游饭店发展座谈会有近千人参加,向全行业有力地传递了抓质量的决心。我们还组织举办了全国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和全国导游员大赛,包括各地、各企业的预赛、初赛、复赛,全国有十多万人参与其中。各地也根据本地实际,结合质量年组织举办了大量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使全行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增强,初步树立起了“质量兴旅”的观念,尤其是不少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已经认识到了质量制胜的重要性,这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二)质量环境进一步改善。,国家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包括拍摄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展“做一个理性的旅游消费者”有奖征文、制作《旅游路上》警示片等。定期旅游服务警示和质量年工作简报,开展“旅游质量万里行”媒体采访等活动。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了“文明旅游,理性消费”进社区宣传活动,就如何提防旅游低价陷阱、关注文明旅游与旅游安全以及理性维权等热点问题,向消费者进行现场宣传。各地在工作中注意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如江苏在新闻媒体的质量年工作报道累计612篇;福建设立质量提升年专题网站,信息601条,在海峡都市报开辟“海峡旅游周刊”,宣传质量年活动资讯;内蒙古在《内蒙古日报》开辟“质量提升在行动”专栏;青海通过访谈和情景小品的方式在青海卫视《走进三江源》栏目宣传旅游知识等。这些宣传活动,使得社会、媒体、消费者对旅游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各方面理解和支持旅游质量提升的环境有所改善,尤其是媒体,对旅游的正面宣传明显增多。
(三)制度标准进一步完善。,国家旅游局制定、修订了11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启动了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确定了1个省、10个市县区、67家企业为首批试点单位。出台了《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实施办法》,研究制订了《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等,大力推广《出境旅游组团合同》、《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国内组团一日游合同》等。各地也因地制宜,出台了许多地方性标准、规范,如山东的《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江西的《江西省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海南的《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宁夏的《宁夏旅行社门市管理办法》等。这些标准和办法的颁布实施,使得质量体系更加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有据可依,质量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四)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紧紧围绕质量年,大力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在4月、9月的第四周,集中开展了两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共进行市场检查近11000次,检查旅游企业48208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企业721家,处罚违法违规旅游从业人员690人。国家旅游局结合《旅行社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组织开展了执法专项检查。上海围绕服务“世博”,大力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市场秩序,“一日游”市场以及游客集散中心服务规范有序,为保障“世博”成功举办发挥了作用。北京、南京针对“一日游”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治理,取得了效果。江苏、重庆针对赴台游等存在的问题,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活动。内蒙古针对旅行社挂靠承包经营的专项治理,在全国起到带头作用。上海、浙江、湖北、甘肃等省加大了对星级饭店的暗访检查力度,处理了一批星级饭店。通过加强监管,使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促进了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的提升,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游客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课题组结合春节、国庆假期、小长假、世博会等旅游热点时间,对全国50个样本城市开展现场问卷、网络评论和旅游投诉调查,每季度调查报告和排名。调查报告已经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并成为各级
旅游管理部门衡量和改进质量工作的依据。很多地区也根据全国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的模式,积极推进本地区的游客满意度调查工作。同时,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机构定期向社会游客旅游投诉处理情况。定期质量信息,促使各地与各企业更加重视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对提升游客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较为广泛的影响,取得初步成效,这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一是高度重视,全面发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非常重视,都把质量年活动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层层发动,充分调动全行业所有单位积极参与。二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质量年活动的主题非常明确,就是紧紧围绕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推进各项工作。国家旅游局在年初就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对各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各地按照方案进行落实。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质量年活动的宣传和引导,增强各方面对旅游服务质量的了解和认识,营造了良好氛围。四是因地制宜,整体推进。由于全国各地旅游发展不平衡,存在的问题也所有不同,因此各地的质量年活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整体推进,确保质量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20__年旅游监管工作
去年和前年的旅游监管工作会议上,我们对旅游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进行了认真研究,这两年的实践证明,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正确的和行之有效的,需要我们继续坚持。这一思路可以概括为:围绕一个核心、紧扣两个目标、完成三项任务、运用四个手段、建立五个体系,为实现把旅游业建设成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做出贡献。
一个核心是:全面提升旅游业的质量、素质、效益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两个目标是:以保障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为目标。
三项任务是:提高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企业发展。
四个手段是:深入推进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
五个体系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现代服务业要求的旅游市场监管体系、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旅游投诉体系、旅游诚信体系、旅游标准化体系。
根据这个思路,国家旅游局对20__年的旅游监管主要工作作出了安排。监管司将就这些工作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下面我着重强调三个重要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开展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专项治理行动
1、转变观念,充分认识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首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把旅游业培育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如何真正实现这两大战略目标,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关键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而旅行社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是现在旅游服务质量中的难症、顽症,极大地影响了游客的满意度,不解决这个问题,让人民群众对旅游业更加满意就是一句空话。其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的要求。副总理12月6日就解决旅游市场秩序长期失范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旅游部门要特别加强对法不责众问题成因的调研、分析和思考。对旅游市场长期失范问题主要表现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就是旅游行业坚决贯彻落实领导重要批示的一项具体举措。第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的要求。国家旅游局专门成立监督管理司,各地旅游管理部门专门设立监督管理处,从职能部门的名字上就赋予了旅游行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职责。对严重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质量问题,如果旅游监督管理部门不想管、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就是失职。第四,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是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要求。中国旅游业“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旅游转型升级的总体方向,是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发展。如果“十二五”期间“零负团费”的低价运作模式得不到有效遏制和扭转,旅游规划中的“质量效益型”发展就不可能成为现实。
2、抓住重点,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今年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在三个方面,即旅行社的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这也是困扰旅游市场多年的突出问题。形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部门职能交叉和责任推诿的体制问题,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也有旅游企业自身缺少诚信经营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问题,以及消费者不理性贪图便宜的因素。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按照邵琪伟局长提出的“往深处抓、往实处抓”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善于发现和把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控,一旦发现恶性价格竞争和欺诈游客等不法广告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要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督促旅行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游客签订并严格履行旅游合同,坚决打击不依法签订旅游合同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违法行为。对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受让、租借许可证,准许其他企业、团体或个人以部门或个人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加强区域分析,对存在问题比较多的重点区域,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同时从各种渠道收集到的旅游投诉和同行反映的问题中,挖掘重点企业和重点线路进行监管,确保专项治理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3、明确要求,形成专项治理行动整体效应。一是加强服务,加大引导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目的是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牢固树立服务的理念,为消费者服务,为旅游企业服务。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着力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规范服务。国家旅游局将在一些省区市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旅行社分等定级的国家标准,以促进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二是加强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各级旅游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行业监管和纪检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将专项治理行动与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下级治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行政监察。国家旅游局将加大对各省区市专项治理行动的督导力度,对影响较大的案件直接跟进办理。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推委拖延、行政不作为甚至是包庇、袒护违法违规者等行为,要依照纪律和法律予以坚决查处,确保专项治理行动落到实处。国家旅游局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各地纪检监察部门把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全国旅游行风建设的重点,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三是落实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旅行社条例》颁布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在落实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不到位。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在条例中都是明令禁止的,处理起来有法可依。可是现在这些现象依然在各地普遍存在,这说明我们的监管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各地一定要按照《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大处罚力度,对长期严重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一定要严肃惩处。对于查出来的典型案件,要召开新闻会,向行业
通报,向社会通报,增强震慑力,提高公信力。四是树立典型,加大支持力度。一个行业要想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就必须有一批优秀的引领企业。因此,各地在处理不法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同时,也要下功夫挖掘一批遵纪守法、规范经营和服务的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树立行业好的典型,在政策、资金、宣传、培训等各个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效应和榜样力量。(二)稳步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1、以标准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旅游标准化是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支撑,是引导和规范旅游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从1988年我国颁布实施饭店星级标准以来,标准化对引导和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化的作用,拓展旅游标准化的综合效应,国家旅游局于去年正式启动了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并确定了首批78家试点单位,包括1个省、10个市县区、67家企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涉及的领域多,是一项技术性要求较高、组织协调难度较大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按照已经确定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标准化工作对旅游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着力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扩大旅游标准覆盖领域,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培育旅游品牌,通过标准化手段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
2、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开展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是全面落实意见的一项具体措施。这项工作对旅游行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工作领域,是标准化由点向面拓展,着眼于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旅游目的地一个新手段,因此工作中需要创新和开拓的领域还很多,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深化,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旅游发展中的规范、提升和引领作用。
3、加强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在旅游行业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对于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整体推动我国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今年是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攻坚之年,也是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收获之年。今年年底,国家旅游局将统一安排对各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工作。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要不断创新工作手段,通过试点工作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旅游标准化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树立标杆,以点带面,逐步在全行业推广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为进一步推动各项旅游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和服务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发挥更加积极重要的作用,使旅游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三)积极探索导游体制改革
1、导游体制改革意义重大。导游是我国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旅游服务的重要岗位,是旅游业的形象和窗口。改革开放以来,导游为推动我国旅游业发展,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做出了很大贡献。推进导游体制改革,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是新时期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满足游客更高要求的需要。在旅游服务的各个链条中,导游服务是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一个好的导游,可以在旅游中有效地传播先进文化,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给游客带来美好的享受和回忆。反之,一个表现不好的导游,则会让游客对整个旅游的印象大打折扣,对旅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同时,推进导游体制改革,也是稳定几十万导游队伍,保障导游职业发展,夯实旅游人才基础的需要。在所有旅游从业人员中,尽管导游的数量不是最多的,但其影响力却是最大的,也是最受社会广泛关注的。因此,如何稳定导游队伍,并使其在行业中得到成长和发展,真正为旅游业的发展贡献更大力量,是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
2、导游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迅猛发展,导游队伍的迅速壮大,导游面临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一是劳动保障机制有待健全,部分导游甚至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固定薪酬、没有劳动保险,有的旅行社只向导游派任务却不支付劳动报酬,旅行社和导游管理服务机构不为导游提供劳动社会保障,有的甚至要求导游垫付、支付游客住宿、用餐、游览、交通等接待费用。二是导游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不少导游的专业能力与旅游发展、游客要求不相适应,有的由于收入问题,将导“游”变成导“购”,导致游客不满意。三是导游队伍结构有待调整,现在全国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已经达到70多万人,但实际上真正在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只有60多万人,并且大部分是初级导游、新导游。而实际从事导游的人员中,大多数都挂靠在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属于旅行社管理的还不足三分之一。导游队伍的这种结构已经难以适应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有待改进。这些问题汇集在一起,使得推进导游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3、导游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导游体制涉及到旅行社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导游管理服务机构的重新定位,事关从业人员的稳定和发展,因此改革的任务非常艰巨。尽管困难很大,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还是要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力争取得一些实质性的效果,为全国层面的改革积累经验,提供借鉴。两年来,国家旅游局一直在对导游体制改革问题进行调研和思考,希望在建立合理透明的导游薪酬制度、规范监督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完善导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找到切实有效的途径和办法。此次会议也希望听听大家对导游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弄清导游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出路。
三、周密部署,努力做好“十二五”期间的旅游监管工作
“十二五”是我国旅游业培育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黄金发展期和建设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转型攻坚期,旅游监管工作必须为旅游业发展
保驾护航,为实现两大战略目标奠定质量基础。对于“十二五”旅游监管工作,各地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有序推进。(一)全面强化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核心地位。从国家旅游局制定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15)》以来,旅游监管工作的核心就是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包括提升旅游目的地质量、提升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升旅游行业自律水平、提升国民旅游素质等各个层面。“十二五”期间,我们仍然要紧紧抓住这个核心不放松,以满足旅游者需求为导向,以完善旅游服务质量体系为基础,将旅游监管工作更好地统一到改进和提高旅游产品质量、经营服务质量、市场环境质量、公共服务质量上,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旅游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旅游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二)全面推进法规、标准和制度的制定与实施。旅游监管工作一是要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二是要严格执行法规、标准和规范,否则监管工作就不可能到位。目前对旅行社我们有条例,对饭店有星级标准。星级饭店之所以有这么高的知名度,就在于我们一直以来比较严格地执行星级标准和星评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星级标准和星级饭店的权威性。去年一年,就摘了8家五星级饭店,在行业引起强烈反响。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抓紧制定、修订旅游监督管理相关法规、标准和制度,更要抓落实。
(三)全面加强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对旅游监管工作而言,检查什么,行业就会关注什么。因此,加强对旅游企业经营管理和从业人员服务的现场检查,实现检查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督促、指导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贯彻落实,是保证监管工作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手段。各级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和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善于运用监督检查这个手段,坚持常规检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部门内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相结合,力争取得实效。
(四)全面加强旅游质量宣传引导。旅游监管工作要加强质量宣传引导,树立旅游业正面形象,引导旅游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规范经营管理,完善质量体系,提升服务质量,引导游客树立“品质旅游”观念,理性消费。转变旅游形象,增强质量意识,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都有一个过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旅游质量宣传和引导,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常抓不懈,立足形成长远影响和叠加效应。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活动,全面提升区商旅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提高区商旅服务业的综合影响力和吸引力,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为区域商旅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工作的主体是服务业。在我区老城厢商旅板块、水上公园商圈、新南马路五金城商圈、特色商业街及社区商业开展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按照有关行业的标准和具体要求,从抓基础、抓规范、抓重点入手,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完善服务规范和标准。全区各商旅服务业企业,按照《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百货零售业等级评定国家标准、《市餐饮行业“服务标兵”评选标准(初稿)》和《美发美容企业专业等级划分和评定》等行业标准,开展企业达标和从业人员培训计划,不断加强服务技能标准化管理,督促服务人员遵守服务规范,提供人性化服务,体现良好服务水平,以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规范经营行为。区内百货零售企业、超市重点规范促销行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餐饮企业重点加强菜品质量、价格和服务行为管理,加强原辅料进货、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消毒程序;酒店业重点加强明码标价、规范结算、用品用具卫生及规范化服务管理;美发美容业重点推行美发美容质量标准,加强设备用具、洗染发品和技术技能的质量管理。
(三)开展行业等级评定。区内各商旅服务业企业,要依据有关国家级、市级、行业等标准或规定,积极参与本行业的等级评定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并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步骤
“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5月)。重点工作是:5月,召开全区商旅服务业“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动员大会,动员全区商旅服务业企业将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工作提升到重要位置,站在服务全区经济形势的高度,积极行动起来,按照企业实际,结合行业情况,制订提升服务水平具体举措,切实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推动整改阶段(年6月至10月)。重点工作是:有关服务业企业根据行业规范和标准,制定符合自身情况的企业服务规范;协调行业协会宣传贯彻各级服务规范和标准,开展有关企业等级评定;开展我区“十大商旅服务品牌”评选活动;以争创服务标兵活动为契机,窗口单位一线员工和重点岗位员工为主体,推动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开展我区行业百名服务标兵评选,开展服务形象大使推荐活动,开展十大厨师的评选活动,开展人最喜欢的酒家酒店评选活动,人最喜欢的百货连锁机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企业服务质量、卫生情况、经营环境进行督促整改,帮助企业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深入开展和扎实有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年11月至12月)。重点工作是:按照市商贸旅游服务业繁荣发展指挥部,市商贸旅游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分指挥部的工作部署,与市百货商业协会、市连锁经营协会、市餐饮行业协会、市饭店协会、市美发美容行业协会配合,鼓励我区商旅服务业企业按照“津政办发[]40号《关于开展商贸旅游服务行业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参与全市商旅服务业百名服务标兵、十名服务形象大使评选,及各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活动。
召开全区“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表彰大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区委、区政府、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给予区级有关荣誉称号。通过树立一批服务典型,培育一批服务品牌,使区商旅服务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得到提升。
四、主要措施
“服务上水平,满意在”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推动区商旅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扩大社会影响力,以及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取得实效。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机制
1、成立“区商旅服务业提升服务质量、创建服务品牌工作组”。刘凯华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委、工商分局、质监局、卫生局、文明办、区工会、区妇联、团区委、文化局、消费者协会为成员单位,工作办公室设在经贸委,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具体负责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2、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定期会商重点共性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形成工作合力。由区工会、团区委、区文明办、经贸委、工商分局、质监局、卫生局等单位建立长效监督服务机制,对企业服务质量、卫生、环境等方面进行跟踪对口服务。组织开展“服务上水平,满意在”系列活动。帮助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对发生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坚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和处理,净化我区的整体商旅服务业环境。
二、做好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作用,由有关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的培训工作标准和安排,由专门机构组织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引导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加强行业自律,创建服务品牌,增强区商旅服务业整体竞争力。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旅游发展观,把握旅游市场发展规律,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推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强化信息管理手段,加大社会监督;坚持整顿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进一步强化旅游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制度,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全面优化我州旅游发展环境。
二、工作任务
以东部五县一沟为重点,推广至重点旅游线,针对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涉旅安全”、“涉旅宗教场所”、“旅行社违规经营”、“旅游购物点”、“驾导服务”、“星级饭店市场”等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影响市场规范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涉旅安全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旅游交通道路:交通部门组织对全州主要旅游线路路况进行安全排查,在主要旅游道路的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防护栏和安全警示标识。
2、旅游客运企业和旅游驾驶员:公安、交通部门要严格旅游客运企业资质审查,搞好交通法律、法规的培训;落实对旅游车设施设备及安全运营状况的日常检查制度;督促旅游客运公司认真签订旅游团队运输合同,执行派车单制度,严格执行日行400公里以上或40座以上大客配双驾的规定;加强路检,严厉查处无证、无牌车辆的非法旅游客运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车匪路霸;从严查处旅游车辆驾驶员擅自更改团队行程,增加购物点和游览点,以及带故、套团和超时运营等违规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3、旅行社团队运作: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安全教育,强化对旅行社招徕和运作团队活动的监督,督促旅行社设计推出符合安全运行的旅游线路和项目,按规定制作团队运行计划,制定和执行团队安全预案;严厉查处旅行社租用无证、无牌车辆运输团队,不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等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导游人员不执行团队运行计划,擅自增加旅游项目和购物安排,导致不安全运行隐患的违规行为。
4、旅游景区及旅游公共场所:建设、文化、林业、水利、国土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对所辖景区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景区做好游览道路整治,完善游览安全设施和危险警示标识;安办、质监、公安(消防)部门、景区管理局要加强对景区索道、电梯、锅炉、消防等旅游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认真排查宾馆饭店、旅游车站等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卫生部门要抓好热点线路和景区旅游医疗急救点建设,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卫生防疫执法检查。
制度建设:
1、州交通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安全线路设计规范、旅游线路行车安全规范、制定完善的旅游交通安全预案。
2、州建设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景区安全及服务规范。
3、州卫生局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海螺沟、康定、塔公、八美、丹巴西环线医疗急救网络建设方案》。
(略)
(三)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州旅游局牵头,州工商局配合,严格旅行社门市部“四统一”管理,切实加强对门市部业务活动的监管,严厉查处旅行社对所属门市部实行挂靠、承包经营,转让或变相转让经营权的违规行为,防止门市部异化为独立的旅行社。
(四)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规划管理: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旅游接待水平和发展状况,做好旅游购物场所的规划布局,把好市场准入关。
2、旅游商品经营:工商、物价、旅游等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行动、各司其职,重点查处购物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诱导购物等行为。坚决打击旅游沿线及旅游区(点)以诱诈游客钱财为目的的“看病抓药”、“烧香拜佛”等欺客宰客行为。
3、团队运作:旅游部门要督促旅行社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和诚信的旅游购物商店作为团队购物场所,签订长期合同,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间佣金收取机制,严厉打击私拿私收回扣的违规行为。
制度建设:
州工商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旅游购物场所管理及服务规范。
(五)驾导服务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从业资格:交通、旅游部门要严格执行《省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认真组织驾导人员资格培训考核,把好入口关。实施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评定,全面提升导游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2、执业行为:旅游、交通部门要协同配合,加大对驾导人员执业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取缔无证非法从事驾导活动,严厉查处驾导人员未经旅游客运企业、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业务行为;严厉查处驾导人员相互勾结,擅自变更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游览项目,超计划超时安排购物,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私收回扣,讲解掺杂低级、庸俗、迷信内容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借故中止驾导服务,不随团讲解等降低服务质量标准的行为。
(六)星级饭店及民居接待行业专项整治
整治工作重点:
1、标准宣传:旅游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旅游局的部署,组织全州旅游人员和星级饭店认真学习国家旅游饭店星级新标准,提高全州星级饭店的星级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全州民居接待行业的扶持、指导和监管力度,完善系统、特色、优质的旅游接待网络。
2、评定复核:按照“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促进发展、廉洁高效”的原则,科学、严谨、规范地组织好旅游星级饭店和民居接待点的评定工作。加强年度复核工作,严格执行复核警告和通报制度,对投诉较多、服务质量严重下降,设施设备严重老化,整改仍不达标的饭店,坚决予以降星或摘星处理。对服务质量差、欺客宰客、接待设施设备落后的民居接待点要坚决予以整改和取缔。
(3)违规查处:重点查处非星级饭店在店内外悬挂星级标志,在店内客用品、宣传品和户外广告牌上印制星级符号,冒用星级称谓,或通过新闻媒体订房中心、网络、广告公司及其他单位将本店宣传为星级,相当于星级宾馆饭店,向消费团队和个人、其他旅游经营单位寄送谎称本店为星级、相当星级、达到星级硬件标准宣传资料,以及低星级饭店以各种方式冒充高星级饭店等违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面建立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市场打假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38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机制的意见》(川府发〔〕39号)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切实发挥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各相关部门的业务和信息沟通,形成联动效应,将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同时强化行政监察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标本兼治,加快我州旅游标准化、法制化建设步伐
把握源头,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旅游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弊端,抓紧制定旅游线路行车安全规范等针对旅游重点环线的跨行业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全州旅游标准化工作,全面推行国家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环境管理和安全标准;组织制定旅游餐馆、旅游购物点、旅游商品生产厂家、农家乐、民居接待点等州级地方标准,提高旅游服务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关口前移。认真落实《省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大力加强旅游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积极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推进诚信经营和服务
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风评议,全面实施优质服务行动计划,大力开展以“诚实、守信”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信用道德教育,发挥旅游协会作用,组织企业制订诚信公约,建立诚信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搞好行业自律,整顿规范旅游市场,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以游客满意为中心,在主要旅游城市、旅游景区(点)和旅游企业中开展旅游服务竞赛活动,推出“旅游服务温馨工程”,开展“六心服务”(让游客吃得舒心、住得安心、行得放心、游得欢心、购得称心、玩得开心)、“文明经营、诚信服务”和“警民共建安全文明旅游区”活动,树立健康、文明、安全、诚信的旅游新形象。
(四)充分发挥游客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督体系
加快主要旅游线路和景区旅游咨询投诉点建设,定期组织对游客消费情况的专题调查,广泛收集入州游客的建议意见,建立健全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加强社会监督员参与市场明查暗访的组织工作,完善监督员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充分发挥电视台、《日报》等新闻煤体的宣传作用,开辟旅游专栏、专题节目,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的正面报道,开展旅游消费知识介绍,引导游客理性消费,鼓励游客实施消费维权,选择典型案例进行重点曝光,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坚持旅游公告制度,向社会公众全州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复核年检结果等管理信息,公布旅游企业的质量记录和处罚情况,公布旅游交通和气象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都是旅游环境、人人关注旅游服务质量、人人关心旅游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旅游市场新的管理办法
尽快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旅行社市场,促进旅行社做大做强的意见》,重点放开旅行社出州设门市部的限制,积极引进国内外大旅行社来州合资或独资组建旅行社,积极引进国内外旅游管理公司和旅游管理人才。
四、工作安排
(一)年10月以前,各县、各部门要总结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州、县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二)年10月—12月组织开展全州旅行社违规经营专项清理整治及旅游购物市场专项清理整治、组织开展驾导服务专项整治和涉旅宗教场所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星级饭店和民居接待点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