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4 17:08:0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残疾人教育方针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论文摘 要:该文对新疆地区盲人学校的体育场地器材、体育师资队伍、体育教学等方面作了调查,以便为新疆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工作提供依据并在对调查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可行性建议。
1.盲人学校体育现状调查的意义
残疾人是一个弱势群体,由于残疾不仅使其身心健康受到巨大影响,同时,也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了比健全人更多的困难与压力。因此,关心帮助残疾人认知自我、融入社会生活,真正实现作为社会平等一员的人生价值的追求,即是人道主义的需要又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需要。
视觉是人们获得资讯的主要感官,经由视觉人们可以判断远近距离物之关系与相对位置,因此丧失视觉和视觉有缺陷,对儿童的发展与学习有相当大的影响。视力的残疾造成盲生身体形态及其运动方面的异常,如很多盲生养成了低头耸肩、弓腰缩颈、动作笨拙、手脚运动不协调及晃头晃脑、抖手、抠眼睛等不良的姿势和习惯。体育运动对盲人来说更具有特殊的意义,进行体育锻炼可以提高盲人的机体灵活性、皮肤的灵敏度和机体运用等能力,并能启发盲人进行空间思维和记忆,发展听觉,提高定向和平衡能力,培养人体的正确姿势,从而使盲人各器官系统得到统一协调的发展,以弥补视觉缺陷。
体育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中指出;“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实施教育,要使残疾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使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初步掌握补偿身心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
盲校体育是向视力残疾学生传授体育卫生知识、培养运动技能、促进身体正常发育的教育活动,也是盲校补偿学生的缺陷的一门重要课程。通过体育运动则能发展视力残疾学生的运动能力、空间定向能力,帮助他们纠正不良姿势,保持正常的身体形态。同时又能帮助盲生克服畏缩心理,增强自信心。
目前,在体育研究领域,对体育现状的研究多是关于普通学校学生的研究,少有对特殊学校体育现状的研究。即使这很少的研究也多是对聋哑学校或智残学校的,忽视了视障学校;而且对于西北经济不发达地区视障学校的体育现状的研究就更是空白。迄今为止,我国尚没有盲校体育教科书,体育教师只是参照普通中小学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但视障学生与普通学生在身心上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应当根据视障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编订盲校的专用体育教材以适应视障学校的的体育教学需要。本研究通过对经济不发达的西北地区视障学校的体育现状的调查分析,找到帮助视障学生更好的进行体育锻炼的途径,为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实现特殊教育学校的培养目标。
2.盲人学校体育现状调查
2.1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的物质条件
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是是新疆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具有小学、初中、职业中专、中医推拿大专班、本科班五个办学层次,目前,学校有19个班,在校生293人。包括小学5个班,初中3个班,推拿针灸专业,中专5个班,大专全日制3个班,本科两个班,短期培训一个班。
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中规定9个班规模的学校活动场地,盲校应不少于3570平方米;学校应设体育康复训练室,面积不少于56平方米。国家规定,盲校体育场地应为适宜视力残疾使用的环形跑道或直道,除少部分留做硬地外,宜铺设草坪。调查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盲校在有19个班级的教学环境中仅有室外运动场地约1500平方米,其运动场地面积远远少于国家有关规定,并且运动场地几乎都是水泥地,室外也仅仅是一个篮球场、两个排球场内套两个羽毛球场、另有一个120米环形跑道;室外再无其他运动设施,根本不能满足学生上课及课外活动需要。
2.2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的师资条件
该校有专职体育教师3名,兼职体育教师2名;5人中除有一名高级职称外,其余为中教一级和中教二级;其工作年限平均为10年以上,均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结果显示,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体育教师整体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体育专业素质,但均没有经过特殊教育职业训练。只是在学校引入盲人门球和定向行走时派老师去专门学习外,并没有对体育教师再进行专门的特殊教育的上岗培训。每位体育教师平均每周承担6节课的体育教学任务,同时还承担了学校其他一些工作,尽管学校体育物质条件较差,学校工作任务繁重,但他们仍然无怨无悔地坚守自己岗位.,为特教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2.3乌鲁木齐市盲人学校的体育课程
教材建设是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颁布的《特殊教育学校暂行条例》指出:特殊教育学校要使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初步掌握补偿身心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偿。可见,特教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必须符合残疾儿童的身心特点,在满足不同残疾学生对体育知识与技能需求的同时,要追求体育课程的补偿缺陷与康复的功能,可调查中我们发现盲人学校没有专供残疾学生使用的体育教材。该校也从未见过专门的盲校体育教材,仅仅是参照普通学校的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教材,在达标考核时无严格的参照标准,只能在普通学校的体育标准上降低2-3档记分。
课外体育活动是体育课堂教学的延伸,是体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特教学校体育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调查结果显示该校由于受运动场地、体育设施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几乎没有开展体育课外活动,这和《全日制盲校课程计划》中规定“应该统筹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的要求相距甚远,没能切实落实特教学校体育的目标。
3.建议
3.1逐步改善盲人学校体育物质条件
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教育条例》中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残疾人教育事业的领导,统筹规划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逐步增加残疾人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为了推动特殊学校体育的发展,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特教学校正在多方筹措办学经费,逐步落实中央关于教育经费“两个增长”的精神,增加学校体育投入,逐步改善学校体育物质条件。同时,还组织了体育、教育、医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就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物质条件的配备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根据不同残疾儿童的体育活动、康复训练的实际需要,编制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场地器材配备目录及标准。虽然国家有文件,但要将精神落到实处还需相关部门积极努力,实实在在为残疾人做实事。
3.2加强特殊体育教育师资的培养
特殊教育教师质与量的充实极为重要,为此,《教师任职资格法》中对盲校、聋校及各类养护学校教师作了具体规定;除了必须取得普通学校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外还必须有特殊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证。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教师从事的是特殊体育教育工作。与普通学校体育教师相比,其教育方式方法是不一样的。只有经过特殊教育培养的体育教师,才具有系统的特殊教育理论,了解残疾儿童的身心特点,掌握特殊教育的规律,才能够满足残疾儿童的特殊体育教育需求。但由于目前开设特殊教育的学校尚不多,特殊教育专业人员缺乏,不能满足教育的需要。因而可根据现状及条件对在职教师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并对新教师进行特殊教育岗前培训;同时可增进各省市特殊学校之间交流,取长补短,促进特殊教育的发展。
3.3建立盲人学校体育课程体系
根据学生的情况从实际出发,从学生的主体需要出发,充分考虑残疾儿童的身心特点,尊重学生的兴趣选择和个体差异,开发符合不同残疾儿童特点的课程资源,建立校本课程,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增强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充分发挥体育在身心补偿和康复过程中的作用。
3.4深入开展对特殊教育的学校体育的研究
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应重视盲人学校体育工作,经常召开专门的学术研讨会,培训科研骨干,共同研究盲人学校体育,为盲人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从而推动盲人学校体育研究及发展。
参考文献:
[1]万明美著.《视觉障碍教育》,台湾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85.
[2]华国栋主编.《特殊教育师资培养问题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
第一条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教育法和劳动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第三条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进步需要的职业教育制度。
第四条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
第五条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国家采取措施,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组织失业人员接受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扶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第九条国家鼓励并组织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
第十条国家对在职业教育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分别负责有关的职业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导评估。
第二章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二条国家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实施以初中后为重点的不同阶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十三条职业学校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初等、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分别由初等、中等职业学校实施;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根据需要和条件由高等职业学校实施,或者由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规划,可以实施同层次的职业学校教育。
第十四条职业培训包括从业前培训、转业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为初级、中级、高级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分别由相应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实施。其他学校或者教育机构可以根据办学能力,开展面向社会的、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十五条残疾人职业教育除由残疾人教育机构实施外,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纳残疾学生。
第十六条普通中学可以因地制宜地开设职业教育的课程,或者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
第三章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举办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农村、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给予指导和扶持。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农村经济、科学技术、教育统筹发展的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促进农村职业教育的发展。
第十九条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应当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组织、协调、指导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组织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国家鼓励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发展职业教育。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企业可以单独举办或者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也可以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实施职业教育。从事技术工种的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二十一条国家鼓励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二条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合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事业组织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举办与职业教育有关的企业或者实习场所。
第二十四条职业学校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二)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进行培训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四)有相应的经费。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接受职业学校教育的学生,经学校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第四章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通过多种渠道依法筹集发展职业教育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本部门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职业学校举办者应当按照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用于举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财政性经费应当逐步增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克扣职业教育的经费。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企业未按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实施职业教育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取企业应当承担的职业教育经费,用于本地区的职业教育。
第三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可以专项或者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的经费,适当用于农村职业培训。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对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学生适当收取学费,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应当酌情减免。收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家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贷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或者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三十三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举办企业和从事社会服务的收入应当主要用于发展职业教育。
第三十四条国家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贷手段,扶持发展职业教育。
第三十五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对职业教育捐资助学,鼓励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提供的资助和捐赠,必须用于职业教育。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将职业教育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纳入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保证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师。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供方便。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组织、公民个人,应当加强职业教育生产实习基地的建设。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
第五章附则
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方略,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按照“质量立教、三教协调、统筹发展、全面提高”的总体思路,认真谋划建设、管理两大课题,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科学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和现代化大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充分发挥教育在智力、技术、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不断拓展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培训功能,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能力。
——质量立教、人才强教。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完善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创新型教师队伍。
——统筹规划、全面发展。统筹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统筹城乡、区域和各级各类教育,统筹教育的发展、改革与稳定,促进教育和谐发展。推进教育自主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系。推进学校与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区域教育发展的整体活力和动力。
——均衡协调、公正公平。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更加注重义务教育的均衡和各类教育的协调发展。认真解决社会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使人民群众享有接受更好教育的机会。
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瞄准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和现代化大城市的目标定位,实施好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着力解决好城区义务教育规划布局,提高教育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发展品位;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发展实际,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尽力缩小教育差距,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壮大成人教育,促进三教协调发展,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深化新课程改革,强力推进素质教育,学前教育重规范,小学教育促养成,初中教育强基础,高中教育抓提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成功创建省级教育示范市,尽早建成具有较高水平、富有特色的教育现代化强市,率先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确保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保持市乃至全省前列。
(二)具体目标
1、优化教育总体布局
——适应建设现代化大城市需要,把基本建设重点转移到城市学校,完成城区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年前,城区新建政府办幼儿园1—2处;新建、扩建小学8处左右;按照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新建初中1处。
——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业已规划报批的新型农村社区,凡是没有定点小学和幼儿园的,均要建设1-2处规模适度的省级规范化小学和幼儿园;每个乡镇在驻地设立一处初中学校,规模较小乡镇也可联合设立初中学校,条件须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标准要求;逐步限制社区之外的学校及幼儿园发展,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必要的教学点。进一步改善农村教育整体面貌,助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统筹三教协调发展
——统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实现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不断优化。
——普及高中段教育,初中生升入高中段的比例达到95%以上,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在校生数量基本达到5︰5的要求。
——做好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初中以及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提高学生职业技能;积极施行初中后以及普通高中在校生向职业学校分流。
——实施职成教联动工程,市属职业学校积极进行上挂下联横辐射,带动乡村成人教育学校加快发展。
3、落实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
——巩固提高“普九”成果。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分别保持在100%、99%、95%以上,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农村学校投入力度,力争农村学校地级以上规范化学校达到70%,农村学校同城镇学校达到同标准的办学条件、办学水平、师资力量、教育质量。
——推进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着眼于教育公平的现实需要,积极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强化教师专业知识和技能,打造一支专业化素质较高的全科教师队伍;开展好职业技能教育,促进残疾人就业。力争尽快将特殊教育学校创建为省级规范化学校。
4、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所有乡镇街道建成政府办中心幼儿园,通过省级认定率达到100%。积极创建省、、市规范化幼儿园,创建率分别达到30%、70%、100%。
——实施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依托社区配套建设高标准幼儿园,努力发展学校附设幼儿园,形成“以实验幼儿园为龙头,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学校附设幼儿园、社区幼儿园为主体,其它形式办园为补充”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扩大办园规模,提高保教质量。
——大力发展全日制幼儿园,有条件的市直幼儿园、中心幼儿园举办亲子园。
——提高适龄儿童入园率,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5%以上,0—3岁婴幼儿入园受教育率达到40%。#p#分页标题#e#
5、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坚定不移地狠抓教育教学质量。转变人才培养和质量增长方式,探索低负担高效率的教改之路,保持教育质量在全省的领先地位。
——落实选课走班教学改革。学生不再实行文理分科。学校要充分挖掘各类教育资源,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合理开发和设置校本课程,引导学生自主选择,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积极推行学分认定管理改革。开展研究性学习,加强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意识。
6、大力发展职业与成人教育
——坚持错位发展,创办特色学校。市职业中专要把握我市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和现代化大城市的机遇,强力打造优势专业,建成省级区域性综合实训基地,全力争创“千所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职业中专以服务农业产业化及现代服务业为特色,大力发展涉农专业和现代旅游服务业,建成省优质特色学校。
——与新矿集团联合创办鲁中技术学院。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力求功能完善,设施先进,建设标准,服务一流,以良好的形象凝聚教师、吸引学生,为经济文化强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体系。推进农村成人教育中心校向乡镇社区教育中心转型,将乡镇成教中心校建成乡镇社区教育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图书资料基地和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力争把我市建设成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实施“农村富民培训工程”,开展农村新增劳动力培训,积极引导受训人员向非农产业转移。
——稳步发展民办教育。严格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各项规定,对民办学校实行准入和年检制度,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协调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和指导,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质量和效益。
——加强电大教育工作。拓宽电大开放式教育招生渠道,继续保持电大教育在全省名列前茅的位次。
7、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管理体系,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和建设教师队伍。
——进一步提高教师学历层次。到年,全市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均达到90%,普通高中教师逐年加大硕士研究生比例,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80%以上。
——进一步充实中青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队伍。到年,拥有齐鲁名师3人、齐鲁名校长2人、省特级教师13人、省级以上教学能手5人、国家级骨干教师20人,建设一支素质精良的骨干教师队伍。
——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依法理顺教师管理体制。完善新教师招聘录用机制,每年补充教师数与自然减员数大体相当,重点向农村学校倾斜,促进教师队伍结构调整,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8、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加快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完成15处乡镇初中的新建、扩建和改造任务,完成年前建设的农村校舍的加固维修工作,增强抵御灾害的能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学校。
——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把教育信息化作为全市办学条件建设的重点,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所有学校建成校园网并与互联网相连,接入教育城域网,配足配齐必要的网络设备和技术人员。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加强网络教学资源库建设,建立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构建网络环境下教育教学新模式。加强计算机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建设,年前完成“班班通”建设任务,专任教师达到人手一机,达到省级“教育示范市”标准。
——实施教育教学装备标准化建设工程。以实验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配备、探究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综合实践活动室、体育卫生与艺术设备、学校场地标准化等建设为重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各类设备、图书、器材使用率,推广图书使用“超市”管理模式。
9、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
——落实德育首要地位。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突出行为养成、道德认知、情感体验和理想信念等教育重点,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认真规范办学行为。积极落实《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全部规定课程;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锻炼,增强学生体质,减轻课业负担。
——继续深化新课程改革。实施三级课程管理,提高中小学薄弱学科教学质量;开全开好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制定实施特色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开发校本课程,积极促进特色学校发展。
三、“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以加大投入为前提,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1、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教育管理体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市乡政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认真落实“三个增长”要求,提高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并保持稳定增长。
2、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依法加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专项用于教育事业,及时足额拨付。土地出让收入和彩票公益金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企业、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按规定免收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收或减免经营服务性收费。
3、完善投入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完善各级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的稳定来源和增长。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的投入体制,切实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加强经费管理,进一步完善“校财局管”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p#分页标题#e#
4、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校舍全部重建或改造。加快实验、实训用房建设,改善实施素质教育的物质条件。加快学生生活用房以及“211”工程(两热一暖一厕)建设,改善师生生活环境。加快活动场地建设,全部消灭不配套学校。认真落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确保所有幼儿园按时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达到省颁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教育装备达到省装备“Ⅰ”类标准。
5、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制定切实可行的电教教材费、信息技术教育费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制度,确保电教教材费、信息技术费真正用于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大互联网和教育城域网建设力度,确保所有学校实现网络全覆盖。加强多媒体教室建设,中小学所有教室全部实现“班班通”。
6、健全学生资助体系。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机制,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二)以素质教育为主题,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1、德育为先,育人为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正确的办学方向,努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认真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加强养成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革命传统教育和人口国情教育、国防教育;加强思想品质和道德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形成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校园文化。构建完善的德育体系,落实全员育人导师制、班教导会制度和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加强校外教育基地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2、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质量观,切实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开全课程,开足课时,重视实践环节教学,重视技能培养和能力转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认真落实《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尊重和爱护学生,不划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加班加点,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办学生喜欢的学校”主题活动,开设学生喜欢的课程,培养学生喜欢的教师,开展学生喜欢的活动,创造学生喜欢的环境。
3、凸显个性,彰显特色。深入开展“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开展多样化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推动全员参与式体质健康达标运动会,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重视活动课教学与学校文化建设的沟通与融合,让学生在活动中体验、感悟、观察、思考,切实发挥校园活动独特的育人功能。不断丰富学校节日文化,丰富学生校园生活,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积极开发艺术欣赏课程,让学生接受高雅艺术的熏陶。注重培养学生科技素养,提升创新开拓能力。认真开展“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遵循规律办教育,依靠科学抓质量,通过创新找出路,积极创建市小学“双百”示范校、初中“双50强”发展提高校,努力走出一条“内涵发展、规范办学、质量立校、特色提升”的发展道路,夯实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根基。
4、创新培养模式,推进课程改革。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教学改革,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推动研究性学习,加强实践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想象力,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发挥地方资源优势,开发和建设符合课改要求的课程资源体系,建立具有选择性、开放性、拓展性、灵活性的课程结构。有效利用本地资源,组建富有特色的社团组织,开发独具魅力的校本课程。大力推进经典诵读活动,通过评选书香教师、书香学生、书香家庭,推进读书活动向纵深开展。以教学质量的提高为核心,深度推进课堂教学变革,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高效课堂”,积极开展幼儿园“兴趣课堂”、小学“活力课堂”、初中“智慧课堂”、普高“效率课堂”和职高“技能课堂”的研讨活动。完善“片区教研”协作机制,积极实行资源共享,把“以学定教”的教学思想具体化,构建“学案导学”理想课堂的基本范式,全面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三)以人才强教为核心,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加强师德建设,夯实教师专业发展基础。以“勤勉踏实的治学精神,为人师表的高尚品德,教书育人的杰出楷模”为主线,以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人文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每两年举行一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组织特级教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事迹展览或巡回报告,大力弘扬模范教师的人格魅力。倡导爱岗敬业的社会责任、严谨笃学的治学态度、奋发进取的创业精神和淡泊名利的道德情操,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具有教育智慧的学者,成为人格修养的楷模。完善师德考评制度,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和评优奖励的首要依据,实施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2、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搭建教师专业成长平台。实施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加大市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力度,全力建成100个省级高水平教师培训中心之一。拓宽教师学历提升和专题培训渠道,提升研究、指导和引领功能,形成教师继续教育的多元渠道。利用省教师远程研修等时机,努力抓好教师继续教育,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利用好教研网平台,形成优质高效、实时分享、促进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自主研修平台。丰富教师研修资源,积极推动“网上教研”,建立全员参与、专家引领、团队合作的教师学习共同体,构建校内校外、网上网下多种研修模式有机结合的教师继续教育学习网络。改革师训管理模式和内容形式,探索校本研修的基本内容、活动方式和管理办法,逐步形成符合实际的校本研修模式。通过校本研修、在职进修、岗位练兵、专业考核、大型教科研活动以及选送优秀人才参加国家、省级培训等途径,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设立学科教学基地,锻炼骨干教师团队,通过“团队——基地——示范校”模式,发挥带动孵化作用,推进名师梯队建设。继续深入推进递进式人才培养工程,加大对优秀人才的奖励力度,为他们创造更好的研究条件和工作环境,使优秀人才的地位和价值得到尊重和体现,形成有益于人才成长和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p#分页标题#e#
3、强化学校管理质量意识,精心打造优秀管理团队。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实行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工作考核制。建立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教育干部包年级、包学科、包班级具体责任,工作实绩与奖惩挂钩。建立健全校际结对互助、共同体协作互动等制度,积极探索“捆绑式评价”等模式,不断缩小校际教育管理差距。开设中小学校长论坛,促进学校之间的思想交流,全面提升教育管理水平。
4、重视课题研究,发挥教育科研的引领、支撑功能。坚持教育科研服务于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于教育教学实践、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三服务”方针,进一步改进教育科研的方式方法,树立“问题即课题、行动即研究、成长即成果”的科研理念,抓实课题研究,不断增加教育科研对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贡献率。定期组织各种综合性教科研活动,通过专家报告、学术论坛、名师展示以及优质课、案例、课件、论文评比等系列活动,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不断壮大科研型教师群体。“十二五”期间,全市省、地级课题数列市前列。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继续完善教育管理体制。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在落实市级政府主要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乡镇政府发展教育的积极性。健全“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多方协作”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学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办学、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格局。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完善民办学校准入制度,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2、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探索多元化用人机制,推进管理体制创新;继续实行新教师公开招考制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形成人才流动的激励机制,促进师资队伍配置均衡合理。继续提高教师待遇,坚持“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原则,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进一步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健全以岗位为重点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和完善校长、教师岗位交流制,探索各级各类示范性学校的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的机制,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3、进一步完善教育干部选拨任用机制,增强教育内部活力。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改革校长选拔任用制度,促进校长专业化,推行校长职级制。积极推行教育干部竞争上岗等制度,为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进入管理团队打造展示的平台。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建立家长委员会,探索建立由政府、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等组成的学校管理组织。中等职业学校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等形式,建立在政府指导下,行业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学校自主办学的职业学校合作治理制度。扩大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
(五)以加强领导为保障,促进教育环境不断优化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发展需要。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监督管理和提供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建立健全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认真制订教育发展规划,强化宏观统筹。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健全教育督导制度,逐步完善督政制度、督导责任区制度和督学责任制度,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制度和依据督导结果进行奖惩的制度,强化对政府和学校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