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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汇报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2-11-01 07:54:4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专项汇报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专项汇报

第1篇

一、治理原则

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是今年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严格按照“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规范电信行业服务和收费行为,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净化电信市场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电信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治理重点

(一)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

1、严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营销。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2号)要求开展业务宣传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准确,严禁差别定价、夸大优惠、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

2、严禁强行扣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格落实《关于规范短信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136号)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业务订制二次确认,严禁强行捆绑搭售、强制用户使用指定业务、伪造订购记录等行为;杜绝收费项目不清、收费标准混乱问题;严禁单方面改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严禁电信企业与学校联合对学生或学生家长采取强制服务和收费。

3、严禁利用手机终端应用程序恶意吸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整治手机“吸费”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电[2010]668号)要求,加强对增值业务收费代码拨测抽查,严肃查处利用终端程序恶意吸费的增值业务;加强检查,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二)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

1、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资费套餐清理和检查的通知》(信部清函[2007]208号)要求,履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管理程序,控制在售套餐数量,清理涉及网内网外差别收费等价格违规行为的资费套餐,清理过程中,要尊重消费者选择权,资费方案要适应用户要求,结构简单,简洁明了,一目了然,严禁模糊资费结构和使用条件。

2、实行资费公示制度。严格按照《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计价检[2002]227号)和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电信资费网上公示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通函[2011]275号)要求,在企业门户网站上公布各类电信资费套餐,明示各类资费方案的计费原则、收费方式、资费标准、适应时限等。电信资费套餐文本必须标注行业管理和价格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严格落实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服务用户消费提醒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2]27号)精神,定期主动免费向用户反馈电信业务实际消费量和费用情况;严肃查处未按明码标价等行为。

3、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实施宽带及提速工程,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宽带接入性价比;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通过市场公平竞争推动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加强电信计费系统检测,确保计费准确可靠,全面实行“收费误差双倍返还”,严肃查处擅自扩大计费单元、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等行为;完善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制度和手段,解决手机话费设置有效期、余额不退等问题。

(三)切实提高电信企业服务水平

1、公开服务内容。严格按照《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电[2004]381号)要求,加强电信服务协议管理,做到企业用户责权利对等;切实做好服务公开工作,将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和时限、服务质量、维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向全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自觉履行承诺。向用户提供符合《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要求的电信服务,与用户签订入网协议必须附上用户签字认可的资费标准,并切实保障各项承诺的落实。严禁单方面取消服务功能、降低服务质量、改变服务方式等行为。

3、加强用户信息保护。电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提升用户信息保护功能,落实用户信息保护责任制;坚决查处网站非法传播用户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危害用户信息安全的网络犯罪。

(四)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督

1、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县工信委会同县发改委(物价局)、县纠风办联合组建“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分别由县工信委、县物价局、电信、移动、联通抽调有关专业人员组成,县工信委黎洪波同志兼任中心主任,吴小红同志兼任中心副主任。中心职责是:加强电信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设立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和投诉窗口,受理电信用户投诉,依法查处各种侵害电信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对电信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及明查暗访,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定期向社会公告电信行业纠风情况和电信用户投诉处理结果,对恶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屡次违规的电信企业及查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改进服务作风。改进服务作风,构建客户服务体系,增强服务能力。继续开展电信用户满意度测评活动,积极开展落实窗口形象“五统一”活动,(即统一公开服务规范、统一亮明党员团员身份、统一实行挂牌上岗、统一推进文明用语、统一安装服务评价系统),规范营业窗口服务;加大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宣传力度,加快社会网点建设,拓宽服务渠道、推进便民服务引进自助服务终端,提高服务效率。

三、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从2012年6月开始到2012年12月底结束,为期半年。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1日-6月30日)

1.动员部署。计划于6月27日县工信委、县发改委、县政府纠风办召开有电信、移动、联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专项行动。各电信企业应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服务目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分别报送县工信委、县发改委、县政府纠风办。

2.学习教育。各电信企业要运用多种形式,组织本企业干部职工和行业内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和电信服务与收费有关政策,充分调动参与专项行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积极制定行动目标和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3.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与监督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全面系统宣传国家电信服务和收费政策,使广大电信用户广泛了解政策、自觉运用政策进行有效监督;关注舆情社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公开曝光违纪违规收费典型案件,为专项行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调查摸底。县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组织开展对县内及全网SP商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收集有关信息。各电信运营企业将所接入的SP商的名称、服务代码、开办的主要业务等情况全面汇总。

(二)自查改进阶段(2006年7月1日-8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电信企业认真组织本系统,对照本《方案》提出的治理重点深入剖析,认真排查传统电信业务和合作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业务收费和服务行为日常拨测自查。

2.组织填报。各电信企业要认真填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由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统一制发),确保数据真实,并按规定上报;对汇总统计资料要认真分析,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连同汇总统计表于8月25日前报送县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附电子版)。

3、自查自纠。各电信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检查现有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对《电信服务规范》及电信服务明码标价、短信息服务规范、增值电信业务收费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对照检查。应针对本方案工作重点中所列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并向社会公开本企业专项治理办公室举报电话。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诱导或欺骗订制、强行扣费以及其他多收费和乱收费行为问题自行整改。电信、移动、联通三大基础运营企业要对所接入的各SP商相关市场准入手续开展核查,重点核查是否具有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手续以及工商营业执照等。

4.落实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服务和收费文件要进行全面清理,主动予以修订或废止;对自查发现的各种违规服务和收费项目要及时进行清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各电信企业解决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三)督促检查阶段(2012年9月1日-11月30日)

1.明察暗访。县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将对各电信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并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的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信箱和清流在线、民声通道、领导信箱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接受群众举报,收集舆情社情,发现乱设服务项目和乱收费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并逐一核实。

2.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重点检查各电信企业开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和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将组织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内容如下:

1、组织相关人员对短信、IVR等业务进行测试。

2、对相关电信企业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内部管理措施和相关制度、所接入SP商的相关许可备案手续。

3、对SP商进行实地抽查,对其开办的有关业务现场测试。

4、对SP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开展业务宣传时,是否公示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终止方式等进行检查。

3.督促整改。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电信用户在市电信服务监督管理和投诉中心的投诉或申诉问题为重点调查内容,有针对性地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对屡纠屡犯的,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6年12月1日-31日)

第2篇

一、目标任务

民政局在社会保障扶贫中主要涉及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金共四项工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年初目标为616人,完成650人,完成比例为105.52%,低保对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年初目标为465人,完成458人,完成比例为98.492%,发放农村低保金为3724人,完成3724人,完成比例为100%,发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金3476人,完成3476人,完成比例为100%。

二、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动态化管理,规范有序。2019年1-6月全县农村低保共有1129户3724人(其中精准扶贫低保兜底一批721户3052人)。2019年6月,按照省、州精准扶贫比对和“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普查清理”工作的要求,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清理,共清退农村低保32户,189人,新增112户,403人;2019年7月1日起,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210户3938人(其中精准扶贫低保兜底一批730户3092人),低保兜底和残疾人低保3361人,月人均补差185元,577人农村低保按180元进行补差发放,1-7月农村低保共计发放资金625.5095万元。二是是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全县有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残疾人458名,因2019年5-6月,按照省、州精准扶贫比对和“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普查清理”工作的要求,对全县城乡低保进行了清理,7月全县有符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条件的残疾人497名,按照每人每月90元的补贴标准,1-7月共发放资金29.205万元。三是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县符合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共计650人,其中一级残疾263人,月补助标准80元,二级残疾387人,月补助标准50元,因重度残疾人实施动态管理,截止7月全县符合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共计645人,其中一级残疾260人,二级残疾384人,1-7月共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322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低保户家庭存在着人在户不在问题以及新生儿及时未上户的问题,以致于不能将这些人员纳入低保兜底一批的范围。二是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多为精神、视力、言语、肢体等残疾人)对象“一卡通”持卡人多为监护人保管。三是部分乡镇对民政相关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部分群众对所发放资金标准不清楚。

第3篇

环保专项行动是一项利民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为此,我街道将这项工作作为改善区域环境,提高城区品位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要求,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的落实。下面,我将古塘街道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汇报。

一、前阶段工作情况

主要抓好两个方面:

1、建立组织,明确责任,为专项行动任务的全面落实提供保证。8月份,街道各项撤分工作基本完成,我街道迅速研究部署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办公室,负责具体牵头协调工作。同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环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整治重点、完成期限及工作措施,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并做好下步工作的调摸及基础性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到位,任务层层落实。

2、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环保专项行动,涉及到诸多的利益,工作难度较大。因此,必须统一思想、营造氛围,加强方方面面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一方面,我们层层召开会议,通过召开机关干部大会、村干部大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会议等统一思想,增强各级干部对开展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进行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增强群众意识。通过宣传,在全街道形成了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

目前,环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下步我街道将按照整治的任务目标,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年内任务顺利完成。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突出重点,围绕“六整治、两提高”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太妃村4家小印花行业的整治,提出初步方案,发放整治通知,争取10月份全部停产。同时对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继续营业的,报环保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坚决依法取缔。大力开展轴承行业油污染整治,主要完成宁波金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污染整治,实现企业集中汇集污染油水,统一纳入集污管网。完成2家废塑料行业的整治,加强日常监管,以防反弹。着力抓好餐饮等5个行业的整治,年内摸清底数,制订好三年整治方案,分类启动专项整治。开展禁养区禽养殖场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逐步搬迁,同时引导养殖户树立科学养殖的意识。另外,还要组织实施好茶水锅炉及白色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投入,完善硬件设施。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投入150万元完成太屺村农贸市场改建任务,力争于10月初动工建设,年前完成改建任务。实施教场山路北段背街小巷改造工程,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明年实质性工作开展打下基础。开展食堂整治工作,完成2家机关事业单位和1家企业的食堂整治。实施水域保护工程,投入80万元,对潮塘江(新潮塘段)进行突击整治。

第4篇

一、做好动员部署,明确工作重点

市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安排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通知召开了紧急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指示精神,对系统内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并迅速成立了市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安监中队、运管处、港航处、路管处、监察大队等责任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部门、各单位又根据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强调“打非”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将打击交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二是将打击交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整合督促整改工作相结合;三是将打击交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相结合。同时对工作目标和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和落实,明确到人,真正做到了“千人担子万人挑,人人头上有目标”,充分调动起了我局干部职工干好这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化宣传带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切实把专项行动的精神、政策、法规宣传到位,我局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对“打非治违”行动制定了周密的宣传报道计划,力求内容详实具体,形式丰富多彩。同时,按照上级的部署安排,定期向市局安全监督科、市安委会上报“打非治违”工作信息。积极利用《日报》这一平台,通过开设专栏,定期向社会公布“打非治违”行动取得的成果以及开展的意义,为开展工作造势,营造了打击道路和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的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浩大声势。同时,每半月在《日报》上曝光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的经营业户,有力打击了违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并利用出租车、公交车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打非治违”行动宣传口号,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

三、全面推进,打非工作成效显著

行动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打击重点,全力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145车次,执法人员685人次,查处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营运车辆11辆,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人员16人次,超限超载货车45辆,货物脱落、扬撒车辆18辆,超员客车2辆,非法营运驾驶员培训车辆10辆,“黑出租”10辆,乱停车、乱掉头等违章出租车32辆次,为近年来出动人员、车辆最多,执法覆盖面最广、执法力度最大,取得阶段性成效最显著的一次行动,有力的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维护了良好的道路和水上运输市场秩序。

第5篇

一、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把证照关。结合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严格的开业审查制度,对重新开业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严格申报审查制度,加强证照合法性、有效性检查,加强对人员健康、明厨亮灶、食材进销货等各个方面的审查,确保审查合格一家开业一家;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未经报备擅自开业的,一经查出,立即停止经营。截止目前,黄龙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恢复营业12家(其中餐饮10家,小经营店2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2份。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持许可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二是严把食材源头关。全面清理库存积压的食品、食材,切实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重点加强对新开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户店内腐烂变质、过期食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使用过期食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等违法行为。要求食品经营单位严格索证索票、完善进货查验、食品值守操作规范等,切实保障了食品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风险防疫管理。对景区周边食品经营户、中药材销售点、购物点进行重点清理,截止目前开业1家;对重新开业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建议错峰、错时就餐,要求大厅加餐率不得高于50%,实行实名就餐管理,印发温馨提示200余份;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会同乡镇食安委加强对食品三小备案证、流动摊贩登记监管工作。重点对黄龙景区、川主寺片区食品安全示范街周边小经营店、小餐馆、摊贩进行清查监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195户次。

二、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为全面有序恢复景区开园工作,切实保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全面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结合近期开展的特种设备各类专项工作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黄龙索道开业检查,要求使用单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搞好风险辨识工作实时排查安全隐患,确保索道安全运行;二是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检查,严格要求在营的2家燃气站做好特种设备安全,计划统筹好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维护和检验工作,持续保障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健全应急救援方案措施等方面工作;三是因受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县按照应对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公告“暂停对外接待游客”的相关规定,截至目前所有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的宾馆、饭店等暂未开业,后期将持续跟进相关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等情况,保障监管工作不脱节。

三、加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创建

(一)强化旅游商品质量监管。对景区周边宾馆、饭店、土特产品、食品等商品销售经营户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严厉查处景区旅游购物商店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强化经营行为规范。加强对旅游景区、旅游餐饮点市场的检查,排查景区、住宿、餐饮等游客集中场所强迫或变向强迫游客购物或兜售商品等行为,严厉打击购物商店诱骗购物,强迫购买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三)净化旅游广告市场。严查旅游特色产品的商标侵权,打击涉旅商标违法行为;通过加强对涉旅广告内容、行为的监管,重点打击以促销、打折、厂家直销、降价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对住宿、旅游交通、景区门票、餐饮、购物及娱乐的价格加强监管,依法查处酒店客房、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和索道、观光车随意涨价,不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明码标价不规范,对游客实行价格欺诈,强买强卖,不执行中、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对特殊群体的优惠政策等行为,依法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第6篇

州检察院领导:

感谢上级院领导到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这充分说明了上级院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我院工作的鼓舞和鞭策。根据楚州检发[200]38号文件和枪支弹药、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现将我院信息化建设、枪支弹药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核定编制61人,现有在职干警52人,平均年龄35.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50名,占总数的96.1%,有党员37名,占总数的71.2%,是一支党员多、学历高,富有朝气的年轻化、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近年来,我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坚定不移地抓好基层院建设,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为维护禄丰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被省检察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五好”达标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纠防超期羁押”先进集体、“省级文明接待室”。控告申诉检察科、驻省第二劳教所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分别被高检院命名为“全国文明接待室”、“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三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州检察院表彰为“全州检察机关先进集体”、“检察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政府表彰为“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严打工作先进集体”,院党组连续两年被县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反贪污贿赂局、侦查监督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技术科等科室先后被州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批干警在各级各类业务技能竞赛中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

二、信息化建设情况

按照高检、省州检察院关于“科技强检”战略的安排部署,我院自200年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投入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使我院的信息技术装备从无到有,办公、办案装备不断得到改善,“科技强检”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

(一)计算机网络建设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根据省院的要求,我院于200年8月28日成立了检察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两位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林波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行政装备科科长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系统管理员罗永森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罗永森负责具体工作。后由于人员变动,院党组决定由新进的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接替原网络管理员罗永森的工作,负责我院的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并于200年4月l8日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我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杜程担任,分管副检察长王德云、副检察长王立忠、李智远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检察技术科科长杨洪清、办公室主任张翔会、检察技术科网络管理员杨亚丽、办公室机要管理员彭正光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技术科,由杨洪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2、资金投入情况。200年以来,我院信息化建设总共投入资金59.19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补助14万元,省级财政17万元,州级财政8万元,县级财政11.34万元,本院投入8.85万元。

3、现有装备情况。我院计算机局域网最初建于l999年,2000年3月底局域网正式开通试运行。整个局域网配置集线器4台,用1台计算机作为服务器,计算机21台,网络结构采用星型结构,办公楼分布的44个信息点,中心机房(主控室)设在五楼,小范围开展数据流转与信息资源共享。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加之省、州检察院对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原有计算机局域网已不能适应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我院按照省院建设百兆网及建成集语音、数据、视频多媒体信息传输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网的要求,于2001年12月重新对计算机局域网进行综合布线,采用美国3m公司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明敷方式,共92个计算机信息点、46个电话语音点、视频点8个。中心机房改建到办公楼三楼中部。2004年12月对新建的技侦综合楼进行了综合布线,共45个计算机信息点、26个电话语音点、11个视频点。

目前,中心机房设备有戴尔服务器1台、华为网络交换机1台、爱乐电话交换机1台、思科路由器1台、ups电源及电池1组、铁塔稳压电源1组和金长城世恒维护用计算机1台。网络终端设备有计算机37台,其中:厦华三宝计算机16台、ibm计算机1台、联想计算机6台、惠普计算机13台、戴尔计算机1台。有笔记本电脑1台,投影仪1部、激光打印机4台、爱普生针式打印机和彩色喷墨打印机各1台、惠普扫描仪2台、刻录机2台。

4、信息技术用房情况。我院现有信息技术用房2间,面积约37平方米,中心机房和机房操作室各一间,中心机房2001年铺设了加厚型全钢抗静电地板,设铝合金玻璃隔断,并建设接地地线和供电专线各一条,安装了防盗门。

(二)、网络管理工作

1、“五统一”执行情况。根据省院通知要求,2001年我院列入全省检察系统第二期信息网络工程建设的基层检察院之一,统一列入规划,并由省院统一了监理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设备、系统软件和部份应用软件统一纳入省政府采购并组织实施,在实际工作中统一了运用。

2、规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情况。根据信息网络实际运用的情况,我院制定了《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网络保密管理规定》,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制定的规定加以落实,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况。

3、安全管理情况。我院38台计算机和l台服务器,没有一台与因特网或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相联接。我院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对本院全体干警进行了保密宣传教育,成立了安全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管理中做出了相关规定;(1)凡属计算机用户,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相联接或与其他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联接。(2)任何科、室、局不得擅自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联接,任何人在网上建立主页或信息,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3)绝密信息不准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4)禁止在其它网络上处理内容。(5)内部使用的相关业务软件由技术科统一管理,禁止在网络上安装。(6)信息需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批。全院干警都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4、网络日常维护情况。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系统管理员按照规定认真对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日常维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保证了中心机房服务器的正常运转、与上级院的计算机广域网保持畅通,各办公室的专网电话通信畅通。州院通知试线和召开会议时,按时开关机,保证了音频电话会议系统的畅通。

(三)、网络运用情况

1、oa办公自动化运用情况。根据楚州检发[200]32号文件要求,致力推广办公应用软件工作,我院的oa办公自动化系统自安装后运行正常,日常工作将文件、信息、简报通过办公自动化软件上传和下发;接收的文件按规定及时进行传阅、贯彻和办理,初步实现了信息网络上的资源共享,基本满足了办公服务的需求,最终实现检察系统内部公文、信息无纸化处理、传送。

2、综合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我院于200年5月建立了本院的综合信息系统,在工作中不断对综合信息系统的内容更新,为我院干警提供了信息交流的平台。

3、电子邮件系统应用情况。电子邮件系统投入使用后,邮件发送、接收均属正常,通过电子邮件的应用,保证了上报材料、信息、稿件传送的实际需要。

4、机要通道建设和应用情况。我院的机要通道建设,根据规定,机要通道机房属于保密要害部位,单独设立了机要通道机房,门窗已进行了加固,配备了专用保险柜,安全防范上已做到了“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并配备了机要通道专用计算机、彩色打印机和扫描仪,设备已符合上级院的要求;配备了具有一定计算机技能的干警为系统管理员和机要管理员,已经过州检察院组织的专门培训,实现了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在工作中下载和传输机要文件时,统一印密级字样,同时严禁无关的人员进行查阅,做到了安全和保密的要求。

第7篇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确保全县文化市场整体的健康、平稳、有序发展,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从2018年4月份以来,按计划全面清查了全县辖区内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力宣传、营造高压态势

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在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旅行社所等文化旅游市场经营单位及街区显著位置悬挂条幅、电子屏滚动播出、张贴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黑除恶”工作信息在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全覆盖。同时,文化中队号召各经营单位业主检举揭发文化市场行业内部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强化监管、目标定位准确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中队强化日常监管,坚持日常巡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严厉查处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查处“黑网吧、黑歌舞娱乐场所、黑印刷厂、黑旅行社”等重点行业,对检查中发现的文化旅游市场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并派专人跟进处理举报线索。

三、组织得力、严点区域

针对重点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局文化中队在做好全县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时,同时跟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自2018年4月以来,文化中队定期通过日常例行检查、错时检查、周末节假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城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文化经营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校园周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不按规定进行上网人员身份登记、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等违规行为,同时认真排查涉黑涉恶相关线索,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一年多来,共查处网吧类违规经营案件26起,取缔黑网吧1家,无证旅行社1家,无证歌舞娱乐场所6家。

四、不留死角、全面排查黑恶线索

第8篇

 

目前正是候鸟迁徙途经我区的高峰时期。为切实做好野生鸟类资源保护工作,确保候鸟安全过境,我区自9月19日开始,开展了打击乱捕滥猎野生鸟类的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遏制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野生动物管理秩序,提高了市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安全。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加强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农发局成立了严厉打击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整治行动进行指导、协调,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行动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合理安排时间。并及时下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把护鸟责任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一样,层层分解,落实到山头,到地块,到人头,区森林公安将督查各办事处护鸟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年终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办事处将进行全区通报。

二、严厉打击,确保效果

鉴于一些捕鸟者受利益驱动,利用夜间和清晨在山上大肆架网,捕捉各种野生鸟类,每天都有上百只候鸟遭其毒手。区农发局组织森林公安执法人员,每天凌晨4点就到达指定地点,部署当日行动计划,对候鸟迁徙经过的主要山头,进行拉网式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截至到9月27日,共出动130余人次,检查鸟类活动区域32处,收缴野生鸟类25只,放飞活体鸟类22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5只,销毁网具76具,共计2000余米,严厉打击了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确保候鸟安全过境,维护了生态平衡。

三、加强护鸟宣传。

组织专人深入林区集贸市场、社区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并联合开发区电视台、半岛都市报、***早报等媒体对护鸟专项行动进行了正面宣传报道,让广大群众和经营业户充分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群众护鸟积极性,营造了良好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组织执法人员对候鸟迁徙重点地区进行拉网式检查,根据非法猎捕者的活动规律调整行动时间,加强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