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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征管体系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15 17:13:3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税费征管体系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税费征管体系

第1篇

【关键词】污水处理;费用;征收;问题;对策

1.前言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趋势下也不断增加,这就给水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家也对此加强了重视程度。只有有效的进行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各级政府针对地方征收工作制定管理政策与制度,采用多种丰富的征收方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才能在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顺畅运行的同时,促使城市功能优化,水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提升,进而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然而,征收数额表明其各地的征收工作不成熟,状况不甚良好,急需发展探究。鉴于此,为了促进征收工作进行,要对征收工作所存的问题进行分析,同时优化征收工作的途径方式。

2.当前征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如今,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有所提升,但在其征收工作中所产生的问题仍是需要解决的,其整体形并不乐观。

2.1征收法律依据不足

目前,涉及到污水处理费征收的法律依据很少,2008年2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仅仅在第四十四条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费、管理及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只是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和许可,缺乏具体性征收依据,国务院对此也还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2.2征收可操作性不强

2.2.1对取水户没有进行分类征收。现今,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计征方式只是单一的按照用户取用水量来进行,而没有采取相应的分类措施。这种方式下,对取用水用户造成很大压力,有一种观点表示:污水处理费针对的方面应该是污水排放量。更有人表示:耗水率加大的地方如:地温空调,绿化用水等的取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存在较大差距。2.2.2对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如何核减。相关行政部门在进行处理核减问题时遇到阻碍,其一,对于污水处理设施自建的用户,难以有效评判其污水排放量达标与否。而现今的大部分水行政部门,其污水排放检测设施建立还不完善。这一设施虽在环保部门有较多的设立,但不同部门间的职能和利益有冲突,这就使得数据共享无法做到持续性,及时性。其二,难以确定污水处理设施自建用户核减量大小。现今大部分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都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然而由于其所排放的污水有不同多样的形式,种类,污染物,其核减标准,大小就难以确定。这也并不是水利部门一方便能解决的问题。

2.3征收中与环保部门有冲突

现如今,排污费由环保部门负责征收,污水超标排污费(由于用户超标排放污水的产生的罚款形式)就在其中,征收工作中,上一级环保部门直接对重点企业单位进行征收,可见征收力度甚强,从而使得多数用水单位对排污费的重视度极高,而忽视污水处理费。除此以外,多数企业单位觉得,对于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方面,环保部门已对其征收了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就不应再重复缴纳,从而不配合也不支持水利部门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这种费种混乱问题,也阻碍着污水处理费的征收。

3.对策和建议

只有尽快解决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才有利于征收工作的可操作性,才有利于征收工作的规范化,才有利于征收工作的可持续开展。

3.1加快立法步伐

现如今,污水处理费征收形势要求其工作务必不断增强。鉴于此,为了确保征收工作实施更顺利有效,层面更高,就要对其征收工作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完善优化,通过更加权威的法律法规来辅助工作,从而使其法律地位得到提升,允许其在高层次的法律轨道下执行。同时,为提升社会各界的关注度,重视度,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对其相关措施进行优化,对征收加强管理刚性。

3.2明确征收范围

在征收范围的认定上,重要的一点就是分清哪些设施属于城市排水设施,其具体范围是多大,具体设施有哪些,划分出哪些区域内的取用水户应该缴纳,哪些不用缴纳,这样征收人员与取用水户就会明明白白。当然,这一工作的落实还需要地方政府协同有关部门进行详细的界定,并公开向社会公布。

3.3实行分类征收

在分类征收工作中,取用水用户自备水源成为主要问题,尤其是集中在取用水大户上。通常情况下,一般的自备水取用水户的征收工作,都可以通过正常统一的标准方式进行。而特殊情况的用户,则通过:一,地温空调用户,征收方式就要选择上下水管计量差的手段,这种方法就要求其取水口总管处和注水管道处都要安装计量设施,污水处理费就可以通过注水表和取水表的数目差核算出来。二,污水处理设施自建用户,要严格遵循补偿城市排水管网运行维护费的原则,在用户提出相关申请后,地方政府要切实分析评估其处理规模,污水排放实际量和取用水实际量等,该过程要结合水利,财政,环保等多方部门,并由上述部门提出建议来制定核减标准,在取得地方政府批准后执行,从而使核减比例标准合理有效,方便执行。

上述分类征收标准不是靠一朝一夕的数据就能准确制定出来的,其对比较核还要反复验证的同时,上级权威部门也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与完善。

3.4政府应对涉及环保部门的问题建立有效的解决途径

通过再建排放检测设施来解决检查取用水户污水排放量达标与否的问题是不科学的,这种浪费资金,复建重建的措施也是财力和时间不允许的。针对此类问题,地方政府要对其采取有效的分析部署,通过地方政府接收环保部门按月上报的信息,再将其转输于水利部门,同时该上报制度也要经由专人负责,并完善其监督机制。由此,水利部门不仅掌握了用户排放污水量达标与否,还可以向用户合理清晰的阐述重复收费问题是否发生。同时,对环保部门征收的排污费(主要指因超标排放污水而进行的罚款),政府要结合月报的情况,严格要求其在缴费时,将检测结果报告交于缴费单位后进行。污水超标排放费,一定要在其法律检测认定后进行收取,严格避免通过估算形式随意征收的现象,这样才能谨遵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相互制约与监督,保证征收工作开展。

3.5加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力度

在征收污水处理费工作中,其基础手段是提升宣传力度,加强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然而若想使征收更远更深的发展,这些远远不够。工作中,其负面影响往往是由于对于态度差,不配合工作的“钉子户”的处理方式不到位,不合理造成的,长此以往,征收工作就会进行的更加艰难。针对上述问题,缺乏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起不到具体作用,依靠法律强制执行便是可行之策。

第2篇

要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跳出“黄宗羲定律”,必须从源头着手,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实施制度创新。

一、农村税费改革的制度性缺陷

农村税费改革的基本内容可以大致归纳为三个方面:(1)通过取消三提五统、各种杂费、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义务工,建立以税率提高的农业税以及农业税附加为主体的农村税制,可以简称为费改税;(2)通过中央和各级政府配套财政转移支付填补地方财政缺口;(3)村内兴办各种其他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要资金,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这一改革无疑具有积极与深远的意义,税改之后,农民负担平均水平确实有所降低。但是,这并不能够掩盖其所存在的以下问题及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1税费改革目的具有单一性和短期性。减轻农民负担是此次税改的根本目标,其他各种配套改革都是围绕减轻农民负担展开的。然而,农民收入低、负担重只是问题的一种表现,并不是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农村社会的根本问题是发展问题。目前,中国整体经济生产能力过剩,农村劳动力回流,乡镇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农民收入增长放缓,农业收入基本停滞,收入的地区差距十分巨大。税费改革必须以当前的形势为背景,不仅要减轻农民负担,改变税收累退性的格局,更要以转换政府职能,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要素流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作为基本目标。仅仅将“费”改为“税”不可能真正解决农村的根本问题。

2税费改革政策设计缺乏系统性。农民负担沉重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即: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偏向的财政体制导致农村公共事业经费严重短缺;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导致乡镇机构行政管理费用膨胀;不完善的分税制导致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以下政府财力入不敷出;城乡分割的户籍政策阻碍了城市化进程,使农业生产规模不经济等等。因此,单纯依靠财税体制的行政性调整不可能最终解决农民负担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决不能仅仅是规范农民与农村基层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费改税)或基层组织的行为(制止乱收费),而必须从政治体制与经济体制的联系上,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上,改革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土地制度、分配制度、粮食流通体制、劳动就业体制、财税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基层行政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配套改革与制度创新。但现实则不然,本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设计明显滞后,缺乏系统性,经常是出现问题后再去寻找解决方法,致使农村税费改革进展缓慢,各种新问题层出不穷,效果不尽如人意。

3新的税制设计没有充分考虑、甚至是忽视了农民负担的累退性越来越强是构成农民负担问题的主要原因,却把农民负担问题看成是一个降低平均税负水平的问题,造成新的税负不平等。由于农村新税制在取消各种收费的同时,提高了农业税税率,但收入较低者在收入结构方面以农业收入为主,因此这部分农户更容易受新税制提高农业税率的负面影响。税费改革前,“三提五统”基本上类似人头税,农民的负担大体上是“人田各半”。改革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摊丁入亩”的倾向,即税费直接与土地相联系,“税随地走”。这就使“离土离乡”、“离土不离乡”的那些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人口负担明显减轻,而“老实巴交”种地的农民,特别是种田大户的负担加重,即所谓“多种地、多负担、多吃亏”。一些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改革后农民税负比改革前增加的情况。农业税费的负担金额与农民个人收入高低完全无关,收入越低的人,农业承担的税费占收入的比重反而越高;越是贫穷地区,贫困的农民越能感受税费负担的沉重。新农税设计方面的缺陷,加剧了农业税费在实践中具有的累退性质,成为农民间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的重要制度原因。这在客观上又鼓励了农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倾向,内在地推动了农民的“抛荒”现象。

4税改强调了减少税负的绝对水平,却没有充分考虑建立健全地方公共财政体系,并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充足、高效的融资渠道。农村税费改革在规范县乡财政收支结构、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给县乡财政套上了“紧箍咒”,使得县乡财政供给地方公共产品的能力大大减弱。从试点地区税费改革的实践结果看,本次税改并没有充分考虑基层政府的利益以及财政的可持续性,普遍存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反而加大,乡村债务化解更加困难,县乡财政的收支矛盾趋于尖锐化,农村基层政权难以维持正常运转等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所制定的改革政策和策略缺乏系统性,尤其是对如何确保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缺乏制度方面的可操作的保障措施。这也成为2001年税费改革扩大试点不得不暂缓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解决农村税费问题的出路

在关于财税体制与农民税负关系的各种讨论中,往往将财税体制的缺陷当作一种既成事实,而没有分析其形成的深层根源。目前中国的五级政府在财政职能分配上有一个明显异于发达国家的特性,即越低级的政府所承担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越沉重。分税制改革以来,随着财权的不断上移和事权的不断下移,县乡财政面临越来越大的收支平衡压力,并成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短缺、地方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弱化和农民负担累年加重的重要制度原因。仅仅将“费”改为“税”非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反而使问题进一步凸显和尖锐化。因此,农村税费需要系统性的革新,其根本出路在于建立长期稳定、科学合理的农村税费制度和地方公共财政体制。

1实现地方基层政府的职能转换

目前税费改革的最大矛盾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也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使得地方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面临严重困难。从表面上看,地方基层政府正常运转的困难似乎是农村税费改革直接造成的,但从深层次上看,恰恰反映了基层政府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不合理状况。县乡政府机构设置和人员安排上的弊端是导致其运转困难的根本原因,也是农民负担不断加重的重要因素。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措施是将农村税费改革与政府机构改革与行政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在积极推进税费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转换政府职能。因此,应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行精简政府级次,进一步转换政府职能,譬如可以将乡级政府转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将地级政府定位为省的派出机构,以求大量精简非必要的机构和人员。这样,我国政府级次能够得到有效精简,职责也较易廓清,有利于减少行政运转经费,减轻公众负担。

2重新建构农村税费体系

(1)调整税费改革的目标,建立税费改革的前期、中期和远期三级目标体系。减轻农民负担作为税费改革的前期目标或当前目标,从各地税费改革的实践看已初步实现;税费改革的中期目标是对前期改革的成果进行巩固,对改革措施进行完善,对改革经验进行总结,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这一目标大约需要2-3年;税费改革的远期目标即最高目标是在我国最终建立起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这一制度应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具有一致性,到2010年这种城乡统一的税费制度应初步建立起来。建立税费改革的中长期动态目标体系,一方面可以避免政策实施的短期效应,从根本上规范基层政府行为,另一方面不至于使税费改革游离于整个国家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系统之外,使之成为规范农村利益分配关系的长期稳定的制度。

(2)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税制。农村税费改革,其根本问题应是农村适宜征收什么样的税,以怎样的方式征收。这需考虑效率、公平以及征税成本等多方面因素。西方财政理论认为,地方最适合的税种首先是受益税或使用税,其次是对不流动的要素征税。我国现行的农业税没有体现税收与受益的对等,不具有收益税的性质。它对农业产出征税,导致农业部门和农业从业人员的边际税率远远高于非农业部门,成为农民在社会中不平等负担的根源,激励农业生产要素流向税负更轻的非农产业。现行费改税改变的仅仅是原有费的征收数量和方式,并没有改变农业税收的性质,甚至在数量上还有加大农业税的趋势,因而也就不可能消除农业税原有的不公平和扭曲效应。农村最适合的征税对象应是土地本身和一些不具有流动性的财产。西方典型的地方税种是财产税。如何设计对效率影响最小的并具有公平性的农村税费体系,均等化农业和非农业的税收负担,既是税费改革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税费改革的方向。

(3)完善征管措施,规范征管行为。现行农村税费体系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但就目前现实而言,统一城乡税制、均等化税负的设想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征管,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建立税改向远期目标过渡的机制。一是对税改中所造成的计税土地不实、计税常产过高、计税价格过高等问题积极加以纠正。二是建立规范的征管制度,实行纳税通知制度、纳税登记制度、纳税公示制度、纳税期限制度、完税凭证制度等,对违反制度的事和人应建立惩罚机制。三是应规范征管行为,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对所征税费应实行归口管理,杜绝一切变相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3建立和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

第3篇

关键词:分税制 地方税体系 问题剖析 改革方向

一九九四年以分税制为中心的财政体制改革,以建立公共财政为目标,适应党的十四大所提出的建立 社会 主义市场 经济 体制的要求,改革扭转了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这两个比重过低的困扰

针对上述 问题 ,笔者提出以下几项建议:(一)坚持依法治税的方向,通过 法律 来合理界定各个征税机关的相互关系,这样做一方面符合建设 社会 主义法制国家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把相互间的职责用法律条文确定下来,有利于长期的稳定和避免个人因素的干扰;(二)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完善税制上做文章,找出症结,对症下药,比如前文所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改成独立税种,将 企业 所得税由国税机关征收,而将原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率一分为二,,分别按各自税率由国税机关将收入划入中央金库与地方金库;(三)建立各征收机关定期联系协调机制,定期进行问题 分析 ,提高办事效率,为保证这一机制不流于形式,需加强考核,建立相关激励惩戒机制,通过以上的三项举措对各征税机关之间关系进行合理明晰的界定。既分权清楚,又配合协调。严肃税法,取信于民。

五 税费改革滞后使地税局成为收费局。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 目前 的不少地方政府将一些基金、收费项目划归地税部门征管,希望通过税务部门的较强征管力度与先进技术装备来增加这些基金、收费收入。

比如防洪保安资金、市场物价调节基金、粮食风险基金、地方 教育 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人民防空建设基金、残疾人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等现在都成了税务部门代征的项目。导致地税部门不仅要负责地方税的征管,同时担负了大量繁杂的收费任务,而且由于不少地方政府以高额代征手续费鼓励地税机关征收相关费用和基金,以致于有些地税局的收费收入超过了税收收入,被一些纳税人讥称为收费局,这种主次不分的现象必须得到遏制。

而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的唯一 方法 就是继续推进税费体制改革,按照清费立税的要求,强化对预算外收入,制度外收入的清理整顿,(一)一些明显属于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的三乱项目,因其干扰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加重纳税人负担,应明令取消;(二)对于一些本应由政府无偿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收费应取消;(三)将政府向社会实施某些特定管理或提供特殊服务收取的必要的规费予以保留,但要实行规范化财政管理;(四)按照 有偿使用原则,政府也可向开发利用国有资源者收取相应使用费,并对这些费用依法征税;(五)对主要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项目,应变收费为收税,具体可以通过扩大税基或提高税率将其并入现行的有关税种统一征收,或者根据其性质与来源,设立新的税种,另定征收办法,目前达成共识的费改税项目主要是将公路养路费改征燃油税,将环保收费改征环保税,将相关教育收费改征教育税,将社会保障收费改征社会保障税,随着时机的成熟,这些税种将会陆续推出。(六)在改革中要考虑税收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政府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这三个不同口径的宏观税负率,既要保证税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减少预算外与制度外收入,规范政府收入方式,同时也要避免加重纳税人负担而 影响 经济 健康快速协调 发展 。

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在这一进程中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五个统筹,坚持可持续发展,因此作为公共财政支柱之一的地方税体系的建设对于地方政府履行上述职能就具有相当深远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正视在地方税体系中所存在的上述问题,按照适应当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与建设公共财政的需要尽早加以解决。相信地方税体系的建设一定会在模式创新与制度创新中,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进程而不断发展完善,服务于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

第4篇

这次全县财税、物价、厉行节约工作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表彰20*年财税、物价工作,部署安排2009年厉行节约和财税收入、物价工作。按照会议安排,我先讲几点意见。等会,市委常委、县委周书记还将做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一、关于20*年全县财税工作

20*年,是全县财税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特大冰冻灾害、政策性减收和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面对财税任务高基数增长和税源短缺带来的巨大压力,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全县财政运行态势良好,各项指标超出预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财税收入实现新突破。20*年,全县财税总收入突破6亿元,达到6.2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1.95%,比上年增加8289万元,增长15.2%。其中:国税完成25868万元,比上年增加3798万元,增长17.21%;地税完成15901万元,比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15.09%;财政完成21057万元,比上年增加2423万元,增长13%。

二是财税质量有了新提高。财政收入增幅超过gdp增幅2.43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5.84%,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完成42964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超过80%,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完成10971万元,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20%,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花炮厂、打火机行业、*药材市场经营户纳税意识增强,自觉接收税负定额调整;兴工焦化、兴盛置业、龙丰实业、亿利金属、*造纸、青山机床、祥隆电瓷、牛马司煤矿等企业克服各种困难,对财税增长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是征管水平迈上新台阶。财税征管进一步规范,重点进一步突出,协税护税力度进一步加大。征管部门通过强化税源监控,摸清税收底子,坚持依法征管,严格财税稽查,保证了财税均衡入库。县国税部门深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全面开展欠税清理,收入增幅较大;地税部门建立了税源分析制度,实行纳税评估,强化税源监管,效果明显;财政部门以矿产资源税和契税、耕地占用税为重点,启动了矿产资源税费统征,契税收入突破1000万元,达到1300万元;县非税收入征管部门加强非税收入信息化建设,完善“以票管收、票款同步、源头控制”机制,乡镇社会抚养费和基金收入征管实现突破,收入总量均创历史新高。*镇、*岭、*坪、*桥、*、*、*、*等乡镇积极培植财源,采取有力措施,挖掘税收潜力,加大协税护税力度,财税任务完成出色。县国土局、运管所、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等单位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任务完成较好。

四是财政支出取得新成效。按照“保重点、保稳定、促发展、构和谐”的要求,财政支出重点向社会事业倾斜、向“三农”倾斜,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确保了国家工作人员工资及国家规定的津补贴及时到位,全县公务员津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人平增加1000元,达到12000元,并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及其离退休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了适当补贴,增加支出3711万元。确保了各类民生资金及时到位。全年通过网络发放惠农涉农补贴资金30项共1.2亿元;安排各类“三农”项目配套资金1.06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年教育一般预算支出达2.93亿元,增加5200万元,增长21.61%;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再就业资金1300万元,出资购买168个公益性岗位,解决城镇退伍军人和企业改制人员就业;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促进人口和计生事业健康发展。确保了重点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县财政投入建设资金1868万元,支持会议中心、四完小、保险馆、保险局监管中心、交通监控设施等重点工程建设,有力保障了各项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同时,县财政调减了各职能部门罚没收入计划任务1200万元,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投入1000万元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努力推动中小企业融资。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财税干部职工团结奋斗、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2009年财税工作及“双过半”工作要求

受金融危机蔓延的影响,今年我县财税工作面临巨大的困难,但是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根据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今年我县财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积极融资、加大投入,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完善体制、加强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监管,探索建设绩效财政,为加快推进“兴工旺商”、实现富民强县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根据上述要求,全县财税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财政总收入完成70365万元,比上年增加7539万元,增长12%,其中,国税完成29489万元,比上年增加3621万元,增长14%;地税完成18096万元,比上年增加2195万元,增长13.8%;财政完成22780万元,比上年增加1723万元,增长8.18%。支出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保增长、抓项目、调结构、促和谐、强基础的决策部署,对保运转、保民生、促就业的重点支出予以积极安排。

要完成上述目标任务,需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增加投入,聚力抓好财源建设。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组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做大做强新的统一融资平台,为生态产业园的基础设施融资,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新平台,今年要拉通全长10公里的两条园区主干道路基。二是充分发挥县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作用,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担保公司上半年一定要运作、要见效。三是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奖励,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办、技改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金融机构的奖励标准从去年的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全年要新增贷款10亿元以上,存贷比达到40%以上。重点支持宾王扑克、方泰皮革落户*,支持新仁铝业复产,促成兴工焦化收购焦化厂、*齿轮厂技改、打火机组建集团以及亿利金属等一些大的财源项目。

(二)围绕依法征管,大力组织财政收入。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创新征管手段上下功夫。要大力支持金财工程建设,启动非税收入征管软件,实行税费监管网络化、税费征管精细化、税费稽查电子化;完善宏观税负分析、纳税评估等手段,积极探索主体税种、新兴行业税收、各种零散税收的征管机制;改革契税和耕地占用税征管模式,县城范围内“两税”纳入政务中心统一征收;充分发挥县计生抚养费征收局的职能,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二是在提高征管质量上下功夫。要建立健全征收、管理、稽查部门的信息交换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行业的税收监管,建立重点税源企业税负预警机制;积极探索保险和建筑安装税收一体化征管办法,堵塞税费征管漏洞;要加强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抗涉税违法行为,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行为,促使纳税人保险纳税,维护税法刚性。三是在严格考核奖惩上下功夫。今年要继续严格执行20*年制定的财税工作考核办法,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县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按进度进行考核奖惩,全年收入工作目标任务与年度文明目标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各单位要增强均衡入库意识,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目标管理,按进度奖惩到位。要将财税收入完成进度与干部的工作津贴、奖金挂钩,与单位下拨经费挂钩,与干部的考核评比挂钩,与领导的政绩挂钩。

(三)围绕优化支出,努力构建民生财政。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强化财政公共服务功能,在保证工资发放和机关运转基本需要的基础上,把更多的资金投向社会公共事业领域,优先考虑民生,优先保障民生,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加大“三农”投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保证为民办实事资金投入,促进实事工作早见成效;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低保补助标准,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保等政策。

(四)围绕财税改革,探索建设绩效财政。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全力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二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监管程序,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效益。三是大力推行矿产资源税费统征。矿产资源税费统征工作去年10月开始在21家煤炭企业试点,已经试运行了几个月,效果比较明显。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明措施,探索经验,确保矿产资源税费改革稳步推进,彰显成效。四是推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改革,做好国有资产归集和资本运作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国有资产经营效益。

第5篇

(一)进一步加大对经济的投入,壮大财源,增强地方财力增强工业经济对经济、社会事业和财政收入的支撑作用。积极构建招商引资平台,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技改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的投入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对相关的财政支出政策进行调整,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做大、做强、做优六六产业。及时兑现市政府鼓励发展各项财政贴补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整合各项资源,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支出要以推进跻身全国两百强建设为重点,按照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原则,保证急需、急办的教育、交通、公共卫生项目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资金需求。一是充分发挥国资公司“非转经”资产作用,努力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二是加大对交通设施、城市基础建设等项目的投入,重点做好黄衢南高速公路我市段等重大项目的建设。三是要坚持和谐发展,加强对农村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以及以新型合作医疗为重点的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建设。进一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加快城乡公共卫生卫生体系建设,巩固和发展农村五项社会求助体系成果。

(三)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牢固树立服务“三农”意识,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重点抓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农业工业化”政策落实、山区农民下山脱贫、经济薄弱村办公用房建设、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农等资金的落实,、以及各类农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建设、农民培训、农村税费改革后续工作落实。

二、努力深化改革,创新管理体制,为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完善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公共财政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深化部门预算为手段,按照“控、保、压”的要求,编制200X年财政预算。顺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按公共财政和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将不属于政府办理的职能分离出来,减轻财政压力。继续抓好乡镇财政管理,积极配合做好乡镇区划调整工作,关注乡镇财政运行状况,适时调整完善乡镇财政体系。

(二)继续探索财政国库制度改革要按照《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要求,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为目标,切实做好改革前的基础性工作。创新和完善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机制,转换部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模式,满足预算单位财务监管的需要,并进一步扩大项目资金财政集中支付的范围,为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三)推进非税收入预算化管理一是要规范非税收入的预算编制。对非税收入编制收支计划,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细化非税收入管理。二是推进专户管理国库化管理,继续完善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的管理。三是继续巩固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清理成果,严格银行帐户审批,规范专户管理。

(四)推进财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完善财政监督体系一是继续完善资金分配、拨付等管理程序。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专项资金实行“一项目一办法”,以制度来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分配;二是推进“金财工程”建设步伐,完成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制定完善财政资金项目化、网络化管理考核办法,加快项目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对财政资金的运行全过程进行即时监控,以信息化的手段来推进财政管理的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三是按公共财政的要求,围绕财政管理目标,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监督机制,内部监督机制和会计监督机制,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考评体系,完善资金使用跟踪检查制度,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运行风险。

(五)推进政府采购工作要修订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政府采购目录,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额度。

三、优化收入结构,推进精细化管理,为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一)深化征管改革一是坚持依法治税方针,对工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持续改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三是进一步推进个体税收“三等九级”的征管办法,规范管理。进一步做好税务公开工作,理顺税收征管秩序。四是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缴体系建设,推进养老保险费全覆盖工作,规范征缴行为,提高征缴质量,以税收征管的理念抓好社保费的征缴工作,实现税费“同申报、同征管、同稽查”。

(二)加强税收管理一是加强对车船使用税、资源税等小税种的调研,探索资源税由代扣代缴和核定征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规范竹、木材行业税收征管,对竹、木材行业实行查账、核定、双定相结合的多元化管理模式。三是要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工作。要稳步推进批试点工作,要做到宣传到位、培训到位、责任人员到位和工作进度到位,同时要在总结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试点工作,初步实现以建立个人收入档案管理制度、代扣代缴义务人明细申报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双向申报制度、与社会各部门配合的协税制度为基础,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的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

(三)提高征管效率以信息化为依托,推进地税征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加大“12366”特服系统的宣传力度,推进网税系统推广工作,不断提高网上信息、短信提醒、网上调查等应用水平。完善地税与社保联网系统,保证社保费征收工作顺利进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中的相应责任,推进地税执法的规范、透明、高效。

第6篇

20*年组织收入*万元;

13年,组织收入翻了近13倍;每一分税费,都凝聚了*地税人的辛劳和汗水。

*年,时任县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同志被

评为“省劳动模范”。

*年,县地方税务局被*市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市文明单位”。

*年,县地方税务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文明单位”。

20*、20*年,县地方税务局连续两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文明单位标兵”单位的光荣称号。

20*、20*、20*年,县地方税务局连续三次被*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文明行业”的光荣称号。

20*年,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获得了市“五一”劳动奖章。同年,县地税局还获得了“20*-20*年度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的殊荣。

13年,近百项荣誉牌挂满了县地税局的“荣誉墙”,从县级、市级、一直到省级,每一项荣誉都包含了*地税人辛勤的劳动、默默的耕耘和无私的奉献。

加强征管全力以赴组织税费收入

科学化、精细化治理是新时期对税收征管工作的新要求。县地税局积极推进社会化合作和团队合作,整合大征管流程,发挥资源的最大效应;加强基础数据治理,挖掘数据应用潜力,建立“一户式”理念下的征管相关数据存储应用系统;强化治理责任,构建税源即时型规范化治理系统;发展社会协税网络,实现税源精细化治理的外延扩张。构建科学化精细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全面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收入任务,实现了收入总量逐年攀升。到20*年共组织各类收入突破2亿元,与建局之初的1900万元相比,增长了近13倍,组织收入的一般预算收入占全县一般预算收入超过55%,为*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了强大的财力支持。

依法治税营造公正公平的税收环境

法治型税务是税务文化的主线。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它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县地税局认真实践“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ISO90*标准化治理为手段,搭建好执法监督平台,树立团队和个体的执法意识;推进专业化稽查的进程,实现稽查工作突破性发展。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确保税收政策法规有效执行的源头控管机制、规范运行机制、监督考核机制,构建法治化、规范化的税收执法体系。税收执法程序正确率达到95以上,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85以上,查补税款入库率达到90以上。

服务为先构建高效文明的“服务型”机关

公共服务型是政府职能的发展方向,服务型税务是税务文化的终端,县地税局适应这一要求,科学构建以职能为根本、权益为重点、程序为基础的全新纳税服务体系。坚持“以纳税人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以办税服务大厅为枢纽,进一步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的纳税服务体系。20*年全面导入ISO90*国际质量治理体系,提升税收服务层次,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高标准服务纳税人的理念在县地税局得到了确立,树立全新服务发展理念,构建创新服务平台;规范服务与特色服务相结合,实现服务功能的最优化;接受全立位的服务监督,将服务由被动滞后向主动迎前转型。实现了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的转变,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更加满足,社会随机调查满足率达到90以上,社会综合评价满足率达到100。

以人为本构筑事业和谐发展的中流砥柱

未来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满足自身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谁就占据未来竞争的制高点。县地税局十分注重队伍建设,坚持“人人都是有用之才”的用人理念,以提升中层干部能力为龙头,以建设分类人才库为纽带,以富于活力的竞争机制为着力点,强化“七型”干部队伍(廉洁型、学习型、规范型、法制型、服务型、信息型、专业型)建设,强化目标建设力和目标执行力,构筑自主型的行政治理模式。以“学习型”税务为载体,积极构建优秀的税务文化体系,推进县地税局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推行能绩治理,用科学的激励机制促进团体和个人的不断发展;采取综合教育和分类施教相结合,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实施全过程的监察督办,使阳光工程体现在每一个细节;通过科学、高效、规范的行政治理,使县地税局成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优秀团队。工作。坚持清正廉洁,自觉反腐倡廉,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适应地税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洁从税教育,从严治队、严格治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果断克服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规范税收执法,

提高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大力加强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在全系统形成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尚。县地税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勤俭节约的好风气,以“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治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六好”为目标,加强监督考核,健全激励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新实效。同时,县地税局勇担社会责任,仅在县委组织开展的“双促双联”活动中就募集资金58950元,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帮助联系户脱贫致富,充分展示了县地税局主动承载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科技兴税推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

第7篇

政府以征税的形式取得财政收入,实质上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利对个人和经济组织取得收入实现无偿征收。这部分收入由于有物质保证,不会引起通货膨胀;由于是无偿的,不需要偿还,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由于是强制的,可以保证税收的及时足额实现,总之,以税收形式取得收入可以保证财政收入及时足额、稳定、使政府有充足的资金来源来提供公共产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生产区建设,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化市场体系,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这为中部地区崛起指明了方向。

要使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增收,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取消农业税。农业税是一个古老的税种,如果从公元前549年的“初税亩”算起有2558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5年在各少数省试点减免农业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征农业税,此举彻底改变两千多年来农民交纳“皇粮国税”的历史。

在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开始前,农民交纳的各项税费为1367亿元,人均168元,占人民人均收入的7.6%,2004年农民人均税费负担下降到38元,占农民人均收入的1.3%,农村税费改革最重要的成果就是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实现村村减负,户户收益,如果没有从2000年开始启动农村税费改革的试点,按照上世纪90年代以后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现在农民负担的各项税费恐怕要超过2000亿元。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免征农业税是让农民得到实惠最多的一项重大改革。农民在各省占有很大比例,这一政策的实施,使农民的负担大大地减轻,从而也促进了中部的快速崛起。对设在中部地区的,国家鼓励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的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项税收优惠政策与我国加快中部地区开发建设的战略意图相吻合,其现实意义非同寻常。诚然,税收优惠政策有利于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如果完全依靠减免税收来提高也是不现实的,税收毕竟不是“万能”的手段。有关人士认为,西部大开发作为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要求税收政策及力度要作相应的调整。从长期角度考虑,税收政策的总体取向应是“该征的征上来,该减的减下去”,既要加强税收征管力度,强化税源管理,逐步建立现代化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同时也要按照西部大开发的要求,清理、修改有关的税收政策及其法律法规;制定吸引内外资金、技术、人才西流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利得合并统一;调整现行税收政策和环境以及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时,也要有利于大企业发展。

实现中部地区的崛起,离不开财政政策的有力支持,财政作为宏观调控和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要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为中部崛起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政策支持。财政促进中部崛起可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交通、大江大河及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完善连接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基础设施骨干通道和网络;二是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各项支持政策,大力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四是加大对特色优势产业的支持力度,立足中部的特色和优势,加大对能源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冶金、装备制造、交通运输设备,高新技术,旅游等具有成长前景的产业的支持力度,依托现有的工业基地,在中部地区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五是加大对中部地区城市化的支持力度;六是支持中部贫苦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事业的发展。

税收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部门,要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积极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发展的战略举措。

(二)加强税收征管,加强分配调节,为构建和谐社会夯实基础。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是财政收入主要的来源。税务部门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积极组织税收收入,不断壮大国家财力,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打下坚实基础。

(三)深化税制改革,落实税收政策,促进社会协调发展。落实好既定税制改革措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研究有关税制方案,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宗旨,紧紧围绕“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治税方针,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加强税源管理,堵塞税收漏洞,全面构建规范、集约、高效的税收社会化征管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促进开发区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整合有关部门管理资源,集中管理,统一征管模式,成立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机构,依托社会综合治税网络,有效防止税收流失,实现个体税收征管效能最大化。

三、实施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

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推进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工作。

(二)集约高效的原则。

充分整合各部门、各单位管理资源,依托税收信息化管理平台,简化和优化个体税收管理流程,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管理质效。

(三)优化服务的原则。

创新管理模式,保障纳税人权益,方便纳税,提高服务质效。

(四)积极稳妥原则。

先试点,后推开,边探索,边规范,积极稳妥地建立社会综合治税机构,完善征管的体制和机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工作范围

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范围包括所有个体工商户(含有证和无证)、发票代开业务(不含单位纳税人)和临时户,即固定个体工商户、临时个体经营户、流动个体经营户、私有经济等个体零散经营活动。征收项目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一并纳入社会综合治税征管范围

五、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调整充实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开发区财税局。指定城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具体负责个体委托代征的开展落实工作。

(二)人员配置。根据综合治税办公室机构设置情况及工作实际,按程序调入或招用相关人员。

六、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职责权限

1、研究制定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个体税源协税护税网络体系;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符合相关职能业务处理需要的业务流程,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5、协同税务部门研究解决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

6、受税务部门委托,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款结报及税源调查等工作;协助税务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典型调查、民主评税及定额公示、日常催报催缴、送达税务文书等工作;条件成熟时开展为个体工商户代开发票工作;

7、协助税务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核定工作;

8、协调税务部门对综合治税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9、负责涉税信息的汇集、梳理及传递工作,发现纳税人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及时传递税务机关处理;

10、及时取得上级专项补助资金,保证综合治税工作的正常运转;

11、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工作人员的统一调配,按照税务部门对实际业务工作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12、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县国税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收入划分及经费保障

综合治税办公室的征收收入按照行政区划、投资主体、项目单位及现行财政体制,确定收入级次,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和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其征收经费按照财行字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实际入库收入为准,按税款属性分别确定计提比例(1-5%),由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人员、机构运转经费开支。经济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经费。

八、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部署准备阶段(4月30日前)

1、调整充实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经济开发区内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兼任组长。

2、组建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地点由经济开发区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自行确定,县国税局相关业务部门统一进驻合署办公。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主任由开发区财税局负责人兼任,设副主任两名。其它工作人员根据辖区内个体工商数量及征管业务量,通过公开招聘解决,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

(二)第二阶段:调查摸底及制度完善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经济开发区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开展建章立制,调查摸底、核定纳税定额等工作

1、确定个体工商户税费征收标准,、

2、做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信息和税务登记信息比对工作。了解掌握应办未办税务登记证的个体工商户情况。5月10-日前完成。

3、成立税费定额核定小组,同时设立调查摸底小组,小组成员从县国税、经济开发区抽调,具体负责税费定额核定工作。5月10日前完成。

4、开展个体工商户调查摸底及税费定额核定工作,调查摸底小组负责区域内定额核的申报受理、实地调查等,采集纳税人的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费用项目、从业人数、经营面积、设备情况、摊位门面、开票情况等数据,初步审核后上报,定额核定小组负责设定出科学合理的参数、系数,并将调查摸底小组采集上报的数据录入个体定额核定软件,计算核定定额,将核定的定额审核报批;社会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对上报定额进行审批,确定税费定额(个体工商户税费定额执行期最长不超过1年)。6月1日前完成。

5、定额公示、下达、公布。定额核定后,由定额核定小组以税务机关的名义进行公示,并对有疑义的问题进行解答,若发现定额与实际经营情况差距较大的,安排人员重新进行调查,重新核定定额,公示完成后,由定额核定小组以国税局名义下达,公布税费定额。6月15日前完成。

6、做好个体工商户税收委托代征工作。县国税局为税收征管的法定机构和主体,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为个体税收受托代征单位。县国税局要与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同时,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要为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人员监制、颁发协税护税工作证件。6月20日前完成7、建立内部制度,将主要制度公开,确定工作人员工作岗位及职责分工。6月30日前完成。8、进一步组织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第三阶段:运行阶段(年7月1日起)

自年7月1日起,在经济开发区内对个体税收社会化征管进行试运行,并逐步规范完善管理机制。

九、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顺利运行。定期召开社会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综合治税的实施情况,研究解决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探索和创新社会综合治税的措施、办法和对策,提高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质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种新闻媒体,将社会综合治税的有关精神、要求和重大现实意义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个体工商户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扩大社会综合治税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综合治税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