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优秀范文 投资收益分析方法

投资收益分析方法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18 17:32:43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投资收益分析方法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投资收益分析方法

第1篇

直线法下,债券持有期确认当期投资收益时,不能只考虑各期按照票面利率计算得出的应收利息或实际收到的利息,还要考虑因获得超额利息而事先付出的债券溢价或由于只获得较低利息而在购买时获得的补偿。由于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直线法下直接将购买时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在各期确认应收利息时平均分摊,由此计算各期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例]2007年1月1日,A公司支付2366――38万元购入甲公司当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票面利率7%,每年年末支付利息,到期一次还本。直线法处理如表1:

2007年1月1日购买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面值

20000000

――溢价

3663800

贷:银行存款

23663800

2007年~2011年1每年年末:

借:应收利息

1400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溢价

732760

投资收益

667240

二、实际利率法

在实际利率法下,问题的分析与直线法不同。第一步,计算实际利率。沿上例,根据140×(P/A,r,5)+2000×(P/S,r,5)=2366.38,求得实际利率r=3%。第二步,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各期实际利息收入。按照各期实际资金占用量计算的实际利息收入如表2:

2007年1月1日购买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20000000

――利息调整3663800

贷:银行存款

23663800

2007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400000

贷:投资收益

71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690000

2008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

1400000

贷:投资收益

689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

711000

三、两种方法的比较

第一,投资收益计算的方式不同。直线法下,投资收益的确定以债券票面价值及票面利率为基础,减掉或加上平均分摊的债券溢价或折价计算各期投资收益,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资金实际占用量、实际利率等因素,是一种传统的会计摊配方法。实际利率法下,投资收益的计算是各期实际资金占用额与实际利率相乘后的结果,各期应收到债券发行方支付的利息只看作是现金的流入,只反映为应收的债权,更强调从财务管理的角度界定投资收益的性质。

第二,账面价值即各期摊余成本反映的内容不同。两种方法下,由于投资收益的确定方法不同,债券溢折价摊销的金额不同,从而各期摊余成本所反映的内容不相同。直线法是以债券形成时已发生的历史成本为基础进行溢折价平均摊销后的结果。其账面余额即摊余成本中不包含未来现金流量及利率变化的信息。实际利率法下各期摊余成本应等于未来估计现金流量按实际利率折现后的现值,即账面价值反映了未来现金流量及利率等因素变化的信息,是一种新起点计量的方式。

第2篇

关键词:在职培训; 成本收益; 员工积极性; 消极成本

一、引言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在其发展初期,即受到广泛的重视。1954年著名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在其《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到了人力资源的概念,认为人是具有企业其他资产所不具有的特殊能力的资源。人力资本之父舒尔茨,早在1960年关于《人力资本投资》的演说中,也已对人力资本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其核心观点在于人力资本投资收益率要远远高于物质资本的投资收益率。然而对企业在职培训人力资本投资的广泛研究,却是在贝克尔的均衡模型分析之后。1962年,人力资本理论的另一位启蒙者贝克尔对在职培训进行了实证研究,利用传统的微观均衡分析方法建立了投资收益均衡模型,并将其应用于企业的在职培训,以此来检测企业在职培训的投资是否有效益。此后,国外一些学者的研究,便是围绕贝克尔的投资收益均衡模型展开研究分析,对其模型的假设条件进行验证和补充。例如,Katz & Ziderman(1990)验证了当劳动力市场不能满足贝克尔模型的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的假设时,即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对称时,企业进行在职培训是否有效。我国关于人力资本在职培训投资收益的研究也有一定的发展。一类是从员工角度进行在职培训的私人投资收益分析以及培训成本分担问题的研究;一类是从企业角度,在借鉴贝克尔的均衡模型的基础上,引入影响培训效果的相关变量,进行投资收益分析;还有一类就是利用管理经济学等学科观点建立投资收益模型,以克服传统模型的仅仅依靠主观估算以及投资效益的时间问题等缺陷。本文便是在借鉴贝克尔的投资收益均衡模型的基础之上,综合西尔斯模型,引入员工积极性和消极成本两个变量,为企业在职培训投资收益的研究分析提供借鉴。西尔斯模型是应用行为成本法来研究员工态度、顾客行为和利润之间的关系。该模型认为从员工态度到员工行为再到利润有一条因果关系在起作用,同样地,员工对培训的态度也将会直接影响培训的效果。

二、贝克尔均衡模型分析

贝克尔分析了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条件下的在职培训。按培训知识的专用性,在职培训包括一般性培训和专业性培训。一般性培训指的是员工通过培训接受的技能在同行业内的其他企业中都可以应用,即提供一般性培训的企业不仅可以提高员工在本企业的远期生产力,而且也能提高员工在其他企业的远期生产力。在完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中,任何企业提供的工资水平都是受其他企业的边际生产力影响,只有当远期生产力超过远期工资时,企业才能从中受益。纯粹的一般性培训使得所有企业的边际产出同等程度的提高,进而工资率的上升水平与边际产品的上升水平完全一致,因此,提供一般性培训的企业将无法从培训中得到任何回报。所以,只有在员工承担一般性培训成本的前提下,企业才会提供一般性培训。

专业性培训指的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特殊技能的培训,这些特殊技能只对本企业有用,对受训人所在企业以外的企业的生产率没有任何影响。贝克尔认为,企业应承担专业培训的全部成本,同时也将获得专业培训的未来收益。当企业提供完全专业的培训时,受过专业培训的员工将会很少离职,其离职率与专业培训量成反比。在这种情况下,影响企业员工培训收益的因素将取决于员工对培训的态度,即员工的积极性。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高低,决定其是否通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特殊技能,并将这种特殊技能应用在工作中会,从而提高其远期的生产力,为企业带来收益。当员工积极性不高,未能达到企业通过培训想要获得的目标时,企业必然要承担消极培训带来的风险,即员工消极成本。在本文中我们假设企业进行的是完全专用性培训,企业承担培训的全部成本和风险。

贝克尔的模型思想是根据人力资本投资的边际成本的当前价值与未来收益的当前价值的进行比较的原则,定义了均衡模型不等式:

C

三、员工积极性特性分析

在职培训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方式。企业是在职培训的投资主体,员工是培训的实践主体,要保证培训的投资收益,企业在职培训必须与员工发展结合起来,员工是否积极参与将是在职培训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

从个人角度来看,员工积极性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其工作效率及职业生涯发展。根据美国心理学家弗鲁姆的期望理论,人的积极性与目标价值和实现目标的可能性密切相关,当员工积极性高涨时,其必然有明确的目标规划和实现目标的内在行为动力。同时,员工的职业规划与企业总体目标也是息息相关的。个人在追求职业发展的同时必然能够促进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所以,个人积极性的高低将会直接的影响企业在职培训目标的实现与否。

从管理者角度来看,员工与管理者之间存在一种隐含的相互促进的契约关系。当员工积极性高涨,其必然会越来越接近管理者对自己预期的期望。同样地,员工对管理者也有一定的预期。员工积极培训,工作认真,管理者势必也会愈加努力以达到员工的预期。这种双向的相互促进的契约关系,最终将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对于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的人力资本投资管理来说,提高员工积极性,事关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健康发展。因此,在利用贝克尔模型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分析时,我们考虑了员工积极性这一因素,从员工积极性角度,对企业在职培训投资收益的效果进行分析。

四、成本收益及改进模型分析

1.成本分析

企业在职培训投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企业为员工培训提供的设备、场所、各种必需品以及师资等其他劳务的费用。这部分成本在员工受训期间可以看作保持不变。而间接成本指的是在职培训期间企业因员工受训而损失的收入、为受训员工支付的工资和其他各项福利等。从员工角度来看,在职培训的成本指的则是员工因参加培训而减少的收入,以及参加培训投入的时间精力等。

根据以上的成本分析,可以认为企业的培训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部分构成。我们假定企业培训在一个会计年度完成。用C0表示直接成本,即企业在开始培训时一次性投资的费用。用Ct表示间接成本,即企业因受训而损失的收入。用Pf来表示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我们用Cm表示引入的变量消极成本,即当员工积极性不高,消极懈怠,企业培训效率低时,企业为保证培训效果,提高员工积极性而投入的成本。那么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企业承担的专业培训成本即是企业培训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消极成本之和。

2.收益分析

企业在职培训投资收益指的是企业进行人力资本投资所获得的收益,不包括企业通过其各种有形资产的投资获得的收益,即企业单纯地依靠智力投资所获得的收益。培训收益亦包括直接收益和间接收益。直接收益指的是员工劳动效率的提高,企业经营成果的增加,经营成本降低等。间接收益指的是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缺勤率降低等。在数量是它等于企业接受培训后收益减去未接受培训时的收益。由于企业在职培训的投资回收期较长,无法像物质资本那样在投资完成后即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因此计算企业培训收益时,我们计算的投资收益率一般指的是当前会计期间之前已经发生的在职培训的投资收益率。但是企业可以通过对以往的在职培训投资收益率的评估,来指导未来培训的投资方案的制定,以及采取一些措施来提高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培训的投资收益。

根据贝克尔的投资收益均衡模型,我们用Kt-Pt表示企业接受培训后收益减去未接受培训的收益差值。将Kt-Pt折现到培训发生的当期,并引入表示员工积极性的变量,再与培训发生当期的投资成本进行比较,以此来判断培训是否符合企业利益。

3.改进模型分析

在借鉴贝克尔的在职培训投资收益均衡模型的基础之上,我们引入了员工积极性Pf和消极成本Cm,对人力资本投资均衡模型定义为:

当Pf=1时,即企业员工积极性很高时,企业不用承担消极成本Cm,企业成本即为培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和。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企业培训成本小于在职培训未来收益的现值,企业就会进行在职培训投资。

当Pf=0时,即企业员工毫无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对培训过程消极懈怠,企业不仅要承担培训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还将要承担培训的消极成本Cm,同时企业也享受不到培训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收益。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将不会进行任何在职培训投资。

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职培训投资收益分析都符合0

五、结论

本文在借鉴贝克尔的在职培训投资均衡模型的基础之上,从员工角度,引入了员工积极性和消极成本这两个变量,来分析员工积极性对在职培训投资收益的影响。改进的贝克尔均衡模型,给予我们新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在职培训的投资收益。企业在职培训作为一种高收益的人力资本投资,它不仅仅是企业单方面的物质投资,更需要员工积极的配合。然而,如何提高员工积极性,来保障培训的效果,仍将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商学院研究生)

参考文献:

[1]加里˙贝克尔.人力资本理论[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14-29.

[2]李湘萍,丁小浩.企业在职培训的私人投资收益分析[J].教育与经济,2006,(4).

[3]刘建英,谈娟.企业在职培训投资收益率计算模型探析[J].财会通讯,2009,(2).

[4]朱方伟,武春友.基于员工忠诚度的在职培训投资决策研究[J].大连理工大学学报,2003,(1):38-41.

[5]刘炀,王阵军.企业人力资源职业培训收益核算[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4,(12).

[6]美恩F.卡肖.人力资源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30-54.

第3篇

 

我国2014年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方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这一规定充分体现了完全权益法的要求,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了实质上的趋同。

 

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的目的和原则

 

(一)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的目的

 

在权益法下,内部交易有两种情况,一是顺流交易,即投资方向被投资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的交易,如果该交易形成内部存货,会虚增投资方的销售利润,同时虚增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存货成本;二是逆流交易,即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交易,如果该交易形成内部存货,会虚增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销售利润,同时虚增投资方的存货成本,最后还会因为权益法的原因虚增投资方的投资收益。这样就为投资企业利用内部交易创造利润提供了条件。因此,对于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应当从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角度予以抵销,这样可以防止投资企业粉饰财务报表。

 

(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消的原则

 

对于个别财务报表而言,2014年修订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被投资方净损益而形成的投资收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应享有的股权的比例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例如,投资方拥有联营企业20%的股权,联营企业当年利润为100万元,内部交易利润为10万元,那么投资方只能够按照90万元的20%确认投资收益。

 

对于合并财务报表而言,2014年2月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要求: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母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二、顺流交易的会计处理

 

对于顺流交易,从经济实质上看,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出售资产之后,如果该资产未再向外部独立的第三方出售,产生的收益是不真实的,需要对已确认的收益进行抵销;如果该资产向外部的独立第三地方出售了,此时产生的收益是真实的,可以确认收益,不需要抵销。

 

(一)顺流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2013年,A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100万元的商品以15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B公司。至2013年12月31日,B公司仍未将该商品对外销售给第三方企业。A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B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分析: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A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实现净利润60万元,其中的12万元属于内部交易损益,在采用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予以抵销,抵消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0-60)×20% 88

 

贷:投资收益 88

 

(二)顺流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由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不纳入合并范围,若投资企业无子公司,则不存在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的问题。若投资企业有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消除的是投资企业具体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而不是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若消除内部交易涉及被投资单位的资产,则应以“长期股权投资”代替,若消除内部交易涉及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则应以“投资收益”代替。

 

在投资方不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投资方采用单行合并的方法合并联营企业报表。因为该顺流交易的利润存在于投资方的个别报表中,虚增的存货价值则存在于联营企业的报表中,抵消长期股权投资就等于抵消了子公司的存货。抵消投资收益就等于抵消了投资方的利润。

 

假设A公司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则其抵消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150×20%) 30

 

贷:营业成本(100×20%) 20

 

投资收益 10

 

在投资方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投资方只能采用单行合并的方法合并联营企业报表,因此不能抵消联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存货当中虚增的利润,即不能用抵消存货的方法替代抵消了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就是抵消了的长期股权投资不能转回。而投资方个别报表当中虚增的利润却可以用抵减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替代抵消了的投资收益,因此可以把原抵消了的投资收益转回。

 

三、逆流交易的会计处理

 

对于逆流交易,从经济实质上看,联营或者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之后,如果该资产未再向外部独立的第三方出售,产生的收益是不真实的,需要对已确认的收益进行抵销;如果该资产向外部的独立第三地方出售了,此时产生的收益是真实的,可以确认收益,不需要抵销。

 

(一)逆流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例2.A公司于2014年1月1日取得B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A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2014年6月,B公司将其成本为1500万元的商品以2000万元的价格销售售给A公司,A公司将购入的商品作为存货以备销售。至2014年资产负债表日,A公司未对外出售该存货。B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为3000万元。

 

分析: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因素影响,A公司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B公司2014年净损益时,应编制以下抵消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3000-500)×20% 500

 

贷:投资收益 500

 

(二)逆流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如上所述,在投资方编制合并报表的情况下,投资方只能采用单行合并的方法合并联营企业报表,因此不能抵消联营企业个别财务报表因为逆流销售所包含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只能仍然用抵消投资收益代替。而投资方个别财务报表则纳入了合并财务报表,那么对联营企业逆流销售的存货当中所虚增的利润,就可以通过抵消存货的方式予以抵消。

 

假设仍以例2资料为例,A公司编制抵消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00

 

贷:存货(500×20%) 100

 

四、结束语

 

对于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内部交易的抵消,一是要区分顺流和逆流交易两种情况,二是要区分是编制个别报表还是编制合并报表。关键是理解单行合并法的实质,它是理解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顺逆流交易的突破口。

第4篇

【关键词】 非寿险公司; 盈利能力; 杜邦财务分析

中图分类号:F6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6)09-0039-03

保险公司属于经营风险行业,整个经营过程都具有特殊性。保险公司要想在日益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除了要保证所提品和服务的质量,还要保持自身的财务状况稳定,这样才能实现长期稳健的经营,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盈利能力作为保证保险公司具有较强财务实力的主要因素,是企业创造利润的能力[1],只有财务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才有提取足够准备金的能力;此外,盈利能力还影响资本增长,公司吸引外部资本的能力、对外扩张的能力以及偿付能力的高低,最终决定公司能否抵御不利环境的影响并存续下来[2]。因此,本文以非寿险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杜邦财务分析方法对非寿险公司盈利能力进行客观分析,以期为公司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杜邦财务分析体系

杜邦分析体系是利用几个重要财务指标的相互关系,对企业总体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进行系统分析的方法[3]。杜邦体系的核心是净资产利润率(ROE),将各个指标逐层进行分析,得到一个指标分析体系:

净资产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收入/资产)×(资产/所有者权益)

=利润率×资产周转率×[1/(1-资产周转率)]

=资产利润率×权益乘数

杜邦分析体系将企业净资产利润率分为利润率、资产周转率以及权益乘数三部分:

1.企业利润率的高低,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提高企业利润率就要求企业拓宽销售渠道、降低生产经营成本[4]。利润率的分析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决策与运营。

2.资产周转率是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的比值,是指企业的每单位资产产生营业收入的大小。得到的数值越大,代表企业资产的效能越高,即企业每单位资产的盈利能力越强。企业可以通过对现有资产的优化配比,分析影响资产的各种相关因素,合理分配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的比例,提高资产利用效率,从而提升盈利能力。

3.权益乘数则是指企业的负债程度。权益乘数越大,代表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企业的负债程度高,即企业负债资产所产生的收益高,但同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反之,则较小。企业要在保证资产回报率高于自身负债比率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权益乘数增强盈利能力。

二、非寿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改良杜邦分析体系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飞速发展,保险行业的竞争也愈发激烈,财务数据分析也越来越受到各个保险公司的重视。但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经济体制,保险公司在我国的存在与发展有其自身的独特性,特别是2006年我国新会计准则的颁布,直接引出了保险行业的“新保险准则”。新保险准则提出了保险业利润表中的新指标“已赚保费”,而已赚保费作为已承担保险责任部分的保费,与保费收入指标相比,也更具有实际意义。将“已赚保费”引入盈利能力分析体系,得到:

ROE={(承保收益/保费收入)+[(投资收益/总资产)×(总资产/保费收入)]}×(保费收入/所有者权益)

=[(承保利润/已赚保费)+(已赚保费/保费收入)+(投资收益/总资产)×(总资产/已赚保费)×(已赚保费/保费收入)]×(保费收入/所有者权益)

=[(承保收益/保费收入)+(投资收益/总资产)×(总资产/已赚保费)]×(保费收入/所有者权益)×(已赚保费/保费收入)

=[(承保收益/保费收入)+(投资收益/总资产)×(总资产/已赚保费)]×(已赚保费/所有者权益)

=[已赚保费利润率+(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系数)]×肯尼系数

三、非寿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杜邦体系分析实例

(一)非寿险公司的样本选取

通过查阅资料可知:截至2013年,我国境内经营非寿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共有64家。为了得到全面客观的分析结论,随机抽取其中的30家公司作为分析样本,再通过查找《中国保险年鉴2014》获得真实有效的相关数据,进行非寿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二)数据搜集与整理

通过查找《中国保险年鉴2014》,得到30家样本公司基于杜邦体系的盈利能力分析的基础数据。通过对基础数据的计算,得到30家样本公司的杜邦分析体系指标数据。

(三)盈利能力指标分析与评价

1.股东权益收益率

股东权益收益率(ROE),又称净资产利润率,表示公司收益与所有者权益的比值,是杜邦分析体系的核心指标,也是评价公司盈利能力的第一项指标。这个指标既反映了企业所有者也就是股东所投资本的获利能力,还体现了公司各项经营投资活动的效率与成果[5]。其公式为:股东权益收益率=(已赚保费利润率+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系数)×肯尼系数。

由表1分析可得2013年度30家样本公司的平均股东权益收益率为-6.57%。其中,最高的是安邦财险的37.83%,最低的为国泰财险的-131.50%。30家公司有19家公司的股东权益收益率为正值,占抽样样本的63.33%;11家公司的股东权益收益率为负数,占总体的36.67%。

总体来看,2013年我国非寿险公司股东收益率数据分析情况一般。从30家样本公司的股东权益收益率与公司成立时间的数据分析可知,成立时间较长、资本雄厚的公司股东权益收益率较高;而本年度股东权益收益率为负数的公司多为成立时间还比较短或者规模较小的公司,这些公司处于业务起步期,财务状况不稳定是正常现象。但是具体到每家公司,尤其是收益率为负数的公司,还都应该具体分析其影响股东权益收益率的各项指标,进而得出具体全面的盈利能力分析结论。

2.已赚保费利润率

已赚保费利润率是指一定时期内非寿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获利与已赚保费的比值,代表企业每单位保费的实际收益。已赚保费利润率代表的是保险公司在其主营业务承保业务方面的收益率,是评价非寿险公司盈利能力状况最重要的指标。其公式为:已赚保费利润率=保险业务利润/已赚保费。

由表1分析可得,2013年度,30家样本公司的已赚保费利润率差异巨大,且绝大多数为负值,而平均已赚保费利润率为-14.49%。其中,已赚保费利润率最高的公司为安邦财险的7.79%,最低的诚泰仅为-77.70%。30家非寿险公司里中仅有人保、太保、华泰等8家公司的已赚保费利润率为正值,只占样本公司的26.67%,且这8家公司的已赚保费利润率均值也仅有1.96%。这反映出2013年度我国非寿险行业只有两成公司在承保业务领域盈利,且承保业务盈利能力也较弱。

非寿险行业承保业务领域出现大量亏损,究其原因是我国非寿险业起步较晚,业务发展仍然不成熟。那些起步较早的老牌非寿险公司承保业务已趋于成熟,还是可以在承保领域取得盈利。这种状况也反映出现阶段我国非寿险公司的主要盈利在投资方面,是我国非寿险行业趋于理性化的表现。但同时反映出,承保领域仍是公司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的一大关注点,新兴的非寿险公司应抓住这个契机,在承保业务方面多做努力,进而提升自身盈利能力。

3.投资收益率

投资收益率是保险公司盈利能力两大指标之一,是指一个阶段内保险公司资本投资收益与总资产的比值[6],代表企业的资本运营能力与成果。公式为: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资产总额。

表1所示,2013年30家样本公司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为3.02%。其中,投资收益率最高的为永安保险公司的5.19%,最低为现代保险公司的0.29%。与前两个指标不同的是30家样本公司的投资收益率指标全部为正值。说明我国非寿险行业对投资业务的重视度较高,发展也较好。

同时将投资收益与已赚保费利润结合分析,30家样本公司中国寿财险、大地、太平财险等11家公司已赚保费利润为负值,但凭借其较高的投资收益,可以弥补公司在承保业务方面的亏损。因此,承保业务和投资业务是拉动保险公司经营效益的双驾马车,两项业务同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才能健康有效地发展[7]。

4.投资收益系数

投资收益系数是保险公司资产总额与保费收入的比值,代表着非寿险公司潜在的收益水平,从而可以决定公司潜在的盈利能力水平。其公式表示为:投资收益系数=资产总额/已赚保费。

表1所示,30家样本公司2013年度投资收益系数最高的是现代保险,系数值高达43.32;最低的是国寿财险,仅为1.40。在30个样本数据中,求得平均投资收益系数为5.10。其中有安邦财险、长江财险等6家公司的投资收益系数高于样本平均值,占样本的20%,说明我国非寿险行业有约两成公司有着较高水平的资产可以用于发展投资业务,这项指标合理的较高水平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发展无疑也是利好。

5.肯尼系数

肯尼系数是美国学者Roger Kenney率先提出并使用的。用保费收入除以所有者权益表示,这个指标可以将公司的所有经营成果放大来看,从而得出有关非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结论。公式为:肯尼系数=已赚保费/所有者权益。

由表1分析可知:2013年,30家抽样公司中人保财险和国寿财险的肯尼系数分别为3.17和3.26,代表其2013年度已赚保费是所有者权益的3倍之多。说明人保、国寿等肯尼系数较高的非寿险公司的承保业务相对于自持股本来说规模偏大,要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应该追加公司投资。而长江财险、诚泰保险两家公司的肯尼系数仅分别为0.10和0.15,说明这两家公司的承保业务相比于自持股本规模偏小,应通过提升公司的承保业务规模来提高盈利能力。

四、结论

从最终分析结果来看,人保财险、安邦财险等老牌非寿险公司的各项财务数据都比较乐观,说明其2013年度财务状况较稳定,盈利能力状况也较强。通过核心指标股东权益收益率发现国泰财险、利宝等公司的状况较差,具体分析则得出其已赚保费利润率指标数据较差,投资收益率状况也一般,说明其应当重点关注自身承保能力,同时也不能忽视投资业务,更需要关注负债带来的高风险。而分析肯尼系数指标发现,长江财险、诚泰保险两家公司的肯尼系数仅分别为0.10和0.15,说明这两家公司的承保业务相比于自持股本规模偏小,应注意通过提升公司的承保业务规模来提高盈利能力。同时发现我国非寿险公司盈利能力的高低与公司成立时间具有相关性,即成立时间较长的公司,财务状况较稳定,盈利能力也较强;成立时间较短的公司则相反。

【参考文献】

[1] 刘汉民.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管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371-393.

[2] 张旭升.中国非寿险公司扩张新风险业务承保能力实证分析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1(5):36-38.

[3] 陈兵.保险公司财务管理[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231-262.

[4] 中国保险年鉴编辑委员会.中国保险年鉴2014[M].北京:中国保险年鉴社,2014.

[5] 邓大松,向运华.保险经营管理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175-221.

第5篇

[关键词]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为了能够合理反映交易性金融资产给企业价值变动带来的相关影响,会计准则归定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各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对其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导致核算变得非常复杂繁琐,由此对其账务处理方法进行合理解释,以易于初学者理解和掌握。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同一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的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价值确认过程中,涉及到两个特殊账户的使用: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二个账户的共同点是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市场价值变动引发的损益变动,同属于损益类账户。前者具体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其初始价值比对该项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差价而引发损益变动情况,该项损益实质是持有、没有到手的损益,对企业的现金流不产生影响,是相对虚拟的损益,只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产生影响。后者反映的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后给企业造成的损益变动,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到手的投资收益,它的核算引发企业现金流的变化,对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也产生影响。

例1:2008年6月10日,某公司购入A企业股票,价值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7月31日,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30万元,8月31日,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10万元,9月底,将持有A企业股票全部售出,售价120万元。

账务处理:1)、购置股票业务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贷:银行存款100万元。7、8月持有期间根据会计准则,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须进行账务处理: 2)、7月底,该项资产实现持有收益30万元,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万元。3)、8月底,该项资产持有收益减少20万元,账务处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20万元。4)、9月底,该股票出售,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2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

第四笔会计分录涉及到多借多贷,比较复杂,有关教材对其分解,并进行如下说明:出售时,按照出售收入与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实现的出售收益。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12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投资收益10万元。出售后,确认未实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实现。账务处理: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万元; 贷 :投资收益10万元。

笔者认为,可以对其做另外一种分析,更易于理解:持有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会计核算根据股票的公允价值与初始价值的比对,进行了持有收益的确认,从现金流的角度而言,这种收益提虚拟的,我们在出售环节进行账务处理时,可把此前确认的虚拟损益益全部转销,让其回到初始状态,即未确认任何相关价值的变动,然后根据实际售价比对购置时的初始价格,核算出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具体为1):转销虚拟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万元;(如果是虚拟亏损,则反过来操作),2): 确认已实现的收益 借:银行存款 120万元;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10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

2种账务处理方法的结果是相同的,但后者对业务的解析相对更清晰,简单。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不同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的解析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因在不同年度涉及到一个跨期摊配的

问题:上年度末核算本年利润时,是否结转此前确认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由于该账户余额根据市场价值变动确认了未实现损益,如果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根据金融市场波动较大的实情,这种信息的披露有违谨慎性原则,但如果不结转,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全面动态的了解企业经营效益的情况。该账户作为损益类账户期末留有余额,显然也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现行会计准则规定该类业务须结转本年利润,以向报表信息使用者披露相关投资事项的价值变动。

例2:2008年6月10日,某公司购入A企业股票,价值1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7月31日,该批A企业股票公允价值130万元,8月31日,该批股票公允价值110万元,假设2008年底,该股票的公允价值150万,2009年2月底,该公司将持有A企业股票全部售出,售价170万元。

账务处理:2008年底之前的账务处理如例1前三笔业务所示,新的业务处理如下:1)、2008年底根据公允价值确认持有收益,并结转账户余额: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0万元;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万元。同时,将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万元;贷:本年利润 50万元。2)、2009年2月底出售该股票,借:银行存款 170万元: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50万元,投资收益20万元,同时将之前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再转出: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万元;贷 :投资收益 50万元。

上述处理方法中的步骤2在出售时根据售价收入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差额确认投资收益20万元,然后将上年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再次转入投资收益账户,可解释为随着该项资产处置活动的发生,企业相对虚拟的投资收益向真实的投资收益转化。上述账务处理的核心就是要求企业将某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时,如何完整确认其实现的投资收益。上个会计年度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已结转到“本年利润”,在下个会计年度出售此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如果不考虑这项结转活动,会导致该项投资带来的损益额不能完整的体现,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收益可能大于实际产生的收益或小于实际产生的收益,如例2,只有20万元,远远小于实际投资收益70万元。

既要考虑上个会计年度末该项结转活动带来的影响,其实还须考虑如何将账务处理设计的合规、合理。笔者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上期转销后又再度确认,容易让信息者理解为企业又进行了新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产生新的持有收益额,引起误解。我们可以在新的会计周期开始,把转入本年利润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销出来,由于本年利润最终要转入到“未分配利润”,那我们就从期初未分配利润中转出,这样,该笔业务又还原到未结转前状态,然后延续例1的处置方法,按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在同一年度中账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实现了理解同一年度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认与处置的账务处理方法基础上,顺利的核算跨年度的会计业务,显然相对简单、易行。

同时,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账务处理方法在跨期摊配核算时还涉及到所得税的处理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在计税时,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予考虑,只有实际处置时,所取得的价款在扣除其历史成本后才计入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见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为历史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将实收益分持有收益和实现收益有利于税务部门进行有效的税务管理。

三、结论

第6篇

旧投资准则规定: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用成

本法核算。2006年2月,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再次进行了修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新准则下,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在具体处理时,可按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之差额,求得应冲减或转回的初始投资成本,再根据“借贷平相等”原理,确认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根据“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作具体探析:

1.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以下简称“情况一”)

按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之差额,求得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借贷相等原理,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与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以下简称“情况二”)

按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与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之差额,求得应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转回数应以原冲减数为限。根据借贷相等原理,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与实际转回的初始投资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以下简称“情况三”)

此种情况下,既不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不转回已经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借贷相等原理,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实例:乙企业2000年7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东方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25万元。东方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于下年度2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2000年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30万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万元;2001年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40万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6万元;2002年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35万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万元;2003年东方公司亏损5万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万元;2004年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50万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万元。

(1)2000年7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2500000

贷:银行存款2500000

(2)2001年2月东方公司宣告发放2000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2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00

投资收益15000

分析:本年东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为20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东方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万元(30×6÷12),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一。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0.5万元(20-15)×10%,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万元(20×10%-0.5)。

2002年2月东方公司宣告发放2001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6000

长期股权投资4000

贷:投资收益40000

分析:本年东方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为36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二。应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0.4万元[(40-36)×10%],根据借贷相等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4万元(36×10%+0.4)。

2003年2月东方公司宣告发放2002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5000

贷:投资收益35000

分析:本年东方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为35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三。既不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不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借贷相等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3.5万元(35×10%)。

2004年2月东方公司宣告发放2003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5000

投资收益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

分析:本年东方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为50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东方公司亏损5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一。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万元[(5+5)×10%],根据借贷相等原理,应冲减投资收益为0.5万元(5×10%-1)。

2005年2月C公司宣告发放2004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35000

长期股权投资11000

贷:投资收益46000

分析:本年东方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东方公司实现净利润50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二。应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1万元[(50-30)×10%=1.5万元,但转回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1.1万元(0.5-0.44+1)],根据借贷相等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4.6万元(35×10%+1.1)。

参考文献:

[1]于小镭.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指南与讲解.

[2]李鑫鑫.新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之简易操作.商场现代化,2008,(14).

第7篇

[例]A企业于2000年1月1H购入B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20000股,即10%的股权。2000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20万元。按现行处理方法分别不同情况处理如下:

1、假定2000年度B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2001年1月10日B公司分配2000年度的现金股利共10万元。

(1)投资当年B公司未分配现金股利,不需进行相关处理。

(2)投资以后年度现金股利的处理。至2001年末被投资企业B公司共分配现金股利10万元,而2000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20万元,即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10万元≤投资后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20万元,且以前年度末冲减投资成本,则2001年度应确认投资收益10000元(100000x10%)。

借:应收股利1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

2、假定2000年度B公司分配1999年度现金股利5万元,2001年1月10日B公司分配2000年度的现金股利10万元。

(1)投资当年现金股利的处理。由于投资当年B公司分配现金股利5万元,则投资方获得现金股利5000元全部冲减初始投资。

借:应收股利5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00

(2)投资以后年度现金股利的处理。至2001年末B公司共分配现金股利15万元,而2000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20万元,即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150000-200000)×10%-5000=10000(元)

又因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15万元≤投资后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20万元,且以前年度冲减投资成本5000元÷则可以转回的投资成本≤5000元,此处为5000元,所以

2001年度应确认投资收益=100000x10%-(-5000)=15000(元)

借:应收股利10000

长期股权投资5000

贷:投资收益15000

3、假定2000年度B公司分配1999年度现金股利5万元,2001年1月10日B公司分配2000年度的现金股利21万元。

(1)投资当年现金股利的处理同2(1)。

(2)投资以后年度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至2001年末被投资企业B公司共分配现金股利26万元(215),而2000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20万元,即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26万元>投资后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20万元,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1000元[(260000-200000)x10%-5000].

应确认投资收益=210000x10%-1000=20000(元)

借:应收股利21000

贷:投资收益20000

长期股权投资1000

由上述分析可知,现行会计制度中成本法下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方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1)限制条件较多,计算较复杂。现行会计处理方法分为投资当年和投资以后年度分别处理,且投资以后年度又分为投资后被投资方累积分配现金股利大于或小于等于投资后累积实现净损益两种情况,此外还要考虑转回的投资成本是否超过原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数额限制。(2)现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重要性要求。(3)增加了会计信息错、弊的可能。由于计算复杂,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会计人员出错的几率,同时,也为会计人员制造假、错信息创造了一定的条件。笔者认为,投资当年的会计处理业务比较简单,仍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但对投资以后年度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建议作如下改进:

(1)当“投资后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资方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方累积分配的现金股利”时,“应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方当年获得的现金股利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承例1,2001年应确认投资收益=100000x10%=10000(元)

承例2,2001年应确认投资收益=100000x10%5000=-15000(元)

(2)当“投资后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资方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后至本年度末止被投资方累积分配的现金股利”时,“投资方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方累积取得的现金股利总额-投资后至上年度末止被投资方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方持股比例)-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投资收益=当年获得现金股利-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承例3,2000年度应冲减投资成本=(50000x10%-0)-0=5000(元)

应确认投资收益=50000x10%-5000=0

2001年度应冲减投资成本=(50000210000-200000)×10%-5000=1000(元)

应确认投资收益=210000x10%-1000=20000(元)

第8篇

我国投资准则规定,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股利,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应将原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以后又由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的部分予以转回,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由此可见,投资企业将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上期实现净损益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而不确认为投资收益,是因为此部分“额外”收入并非本期投资所得,被投资单位往往会在后期通过少分配利润或现金股利,来弥补前期已多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即如果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股利,又由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应将原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以后又由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未分配的净利润弥补的部分予以转回,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另外,投资准则规定,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但应恢复数大于原冲减数的部分并非就此被“抛弃”,而是被“递延”到后期,当后期需冲减初始投资成本时,则计算求得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实为已扣除上期“递延”数的金额。故笔者认为,通过冲减或转回初始投资成本调整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实质就是费用、成本与收入的配比,遵循会计核算“配比原则”。

二、“配比法”确认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根据上述对“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分析,企业作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时,可先根据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及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配比求得本期实际应冲减或应转回的初始投资成本,再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倒挤确认投资收益。本文将此种确认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方法称为“配比法”,笔者认为,运用“配比法”比运用准则中的计算公式更直接、简便,也易于理解记忆。

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A)=(本期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上期投资企业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持股比例

注:由于实务中企业一般于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公式中的“上期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实际就是被投资单位股利所属年度的净损益。

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B)=∑投资后至上期末止每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

根据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与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逻辑关系,编制本期实际应冲减或应转回初始投资成本配比表如下:

A>0A=0A<0

B>0冲减A

不冲减,也不转回转回(以B为限)

B=0冲减A

不冲减,也不转回不冲减,也不转回

B<0先补回B,再冲减

不足补回则不冲减不冲减,也不转回不冲减,也不转回

三、“配比法”应用举例

A企业2000年7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C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于下年度2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1.2000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01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

分析: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200-300×6÷12)×10%=5万元,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0,则本期实际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5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2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000

投资收益150000

2.2001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02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60万元。

分析: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360-400)×10%=-4万元,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0+5=5万元,则本期实际应转回初始投资成本4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360000

长期股权投资40000

贷:投资收益400000

3.2002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350万元,2003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0.

分析: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350-350)×10%=0万元,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5-4=1万元,则本期既不冲减,也不转回初始投资成本。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350000

贷:投资收益350000

4.2003年C公司亏损50万元,2004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0万元。

分析: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50+50)×10%=10万元,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1+0=1万元,则本期实际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10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50000

投资收益5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000

5.2004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2005年2月宣告分派350万元。

分析: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350-500)×10%=-15万元,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1+10=11万元,本期应转回初始投资成本,但转回数应以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11万元为限,即本期实际应转回初始投资成本11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350000

长期股权投资110000

贷:投资收益460000

6.2005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200万元,2006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00万元。

分析:本期形式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为(500-200)×10%=30万元,上期累积形式应冲初始投资成本为11-15=-4万元,在冲减前应先补回上期累计形式应转回数4万元,则本期实际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26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