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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融资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18 17:32:4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项目资金融资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项目资金融资

第1篇

一、PPP项目公司资本金融资的方式

(一)前期工作准备

对于重要的项目融资方式,前期项目评估和风险评估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必要前提。在项目融资过程中,PPP融资项目要求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进一步的专业评估,特别是项目的预测分析,这对于银行风险防范而言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实际工作中,项目的实施同时要求企业必须有合理的管理机制以及风险承担机制。对于多业务、多项目的大型企业而言,还款人对经营需要有一定的监督管理权,对成本必须有相应的控制力,对贷款安全性有一定的保障能力。担保和支持体系的建设,贷款人需要有贷款担保,对于公路建设而言,项目融资风险较大,完全依赖贷款人是不现实的,因此,参与者都必须有相应的贷款分担能力,承担相应的风险,这要求项目资产以及权益抵押必须有完善的体系。这也使得PPP在各理分配上比其他传统方式更加符合实际要求。这也使得遵循风险分担原则、合理分担项目风险成为PPP的主要前期工作。

(二) PPP的融资方式

作为一种投资周期长,投资项目较大的融资,PPP需要在融资方式和渠道上逐步实现多元化,只有通过多元化的融资才能将社会和政府的资金风险压力降低。针对当前公路工程建设,融资主要有贷款、股权基金、债券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在公路项目建设阶段,主要的融资方式是贷款,项目贷款的主要特点在于贷款的金额大、贷款较为便捷以及贷款成本低。通常,贷款来源可以有银行、信贷公司和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实践中,融资方是一个多方面组成的财团;股权基金则主要指政府主导的基金,通过政府的主导,对基金做优先级的划分。再之,通过省政府指定金融公司以及银行指定的金融公司,成立相应的公路运营发展基金,再通过地方政府指定的金融公司以及银行募集的基金,三者进行融合,通过多重融合将风险等级逐步降低。当然,社会资本也可以发起基金投资,社会资本主要指的是具有一定资质和能力的金融财团,其在和政府达成相应的协议后,通过和金融机构形成合伙基金承接公路建设项目,金融机构此处作为优先级,社会资本作为劣后级,以股权的形式组建项目公司。在工作中,资本方通过和基金公司分别占60%和40%的方式形成劣后基金A,同时,基金公司通过和风险投资、银行通过受托管理的方式形成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通过资本投入项目公司获得股权。而基金A则通过受托管理和适时收购项目公司的方式在项目中获得相应资源利益;对于债券方式而言,项目公司如果满足相应的发行条件,可以在银行交易市场发行相应的票据进行债券融资。债券持有人通过与项目公司认购债券的方式参与,担保人则与项目公司有信用增级的联系,托管人通过资金托管服务参与项目运营。PPP项目收益票据是由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通过项目生产的现金流对债务的融资偿债,这种票据是典型的债券方式融资,在PPP项目的全程票据可以通过灵活发行。在发行票据的同时必须建立起资金使用的监督机制,特别在公路建设的准备阶段必须对项目的整体运作方式和资金回收方式等做好总体的规划,尽可能降低项目资金风险;资产证券化也是PPP项目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政府必须按项目前公开相应的收益规定,并且安照有关规定,对公路运营应收的款项和收益权通过项目公司的资产证券化进行PPP项目融资。PPP项目公司对未来项目所能获取的稳定收益现金流进行资产的整合,形成有效的资产基础对外进行销售。基础资产作为一种可以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在证券公司可以通过向投资者开放证券实现资金认购。

第2篇

项目融资的内容

从广义上讲,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或者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一切融资活动都可以被称为项目融资。 从狭义上讲,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是指以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活动。我们一般提到的项目融资仅指狭义上的概念。

项目融资的主要种类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项目的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时间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而通过“商业完工”标准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

2、金额的有限性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3、对象的有限性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

项目融资的主要特点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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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bot项目融资种类分别是什么

第3篇

关键词:资本项目开放;金融风险;防范策略;人民币汇率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5)013-000-02

资本项目开放不仅是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外汇体制改革目标的要求,还是我国经济在经济全球化下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的要求。但是,资本项目开放对于每一个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机遇和挑战并存。资本的流动影响世界经济,不仅包含正面影响,还包含负面影响,甚至会引发金融危机。我国资本项目开放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的关键,但是资本对外开放过快会产生风险障碍,包括资本流动带来的汇率风险、维持货币政策独立性难度的加大、国家危机等问题。因此,我国的资本项目开放要结合我国国情,对我国资本项目开放进行测算,加强危机预警机制的建设,对国际资本流动进行合理监督,从而实现项目资本开放的优化发展。

一、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前提

(一)健康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资本项目开放的经验说明,当资本管制减少或者不存在的时,一国出现财政赤字,就会在短时间内发生大规模的资本流入或者流出,大量的资本流动会给汇率和宏观经济发展带来压力。财政赤字由于补偿来源不同会出现两种结果,第一种,通过发行债券弥补财政赤字损失,这样会导致市场利率的上涨,如果这个时候资本项目开放的管制放松,就会让短期资本流入,导致货币升值,出口商品的竞争下降。第二种,通过中央银行拨款来弥补财政赤字,这样会引起通货膨胀以及利率下调,这种情况放松资本管理会导致货币贬值。因此,我国资本项目开放要在稳健的财政政策进行,避免资本流动问题引发的货币危机。①

(二)贸易自由和经常项目的开放政策

资本项目的开放容易导致国际收支不平衡。比如,在进行放松的资本管制时,会导致资本的流入,从而造成国际收支顺差的现象。因此,就需要实行贸易自由和经常项目的开放政策,因为,贸易自由和经常项目的开放政策能够增加发展中国家的贸易逆差,这样可以融合放松资本管制带来的贸易顺差问题,从而实现国家收支的均衡发展。

(三)弹性的汇率安排和利率市场化

在资本流动的情况下,实行弹性的汇率安排能够增强汇率的独立性,减少外部市场环境动荡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另外,为了防止资本的不正常流动,要实行市场调节利率的政策,从而减少利用顺差和逆差进行套利的投机活动。

(四)完善的金融监督体系

资本项目开放的有效保证是完善的金融监督体系。在金融自由化发展的同时对其进行监管能够为金融发展提供一个平稳、积极的环境,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管理,就会加大金融风险,从而影响金融的自由化发展。从我国的实际情况上看,我国不具备资本项目完全自由化发展的条件,因此,要采取渐进性的监管模式,从而实现资本项目开放的有效进行。

二、资本项目开放的重点

(一)加强居民境外的直接投资

我国目前民间资本的炒作存在投资领域狭窄的严重问题,个人境外投资存在疑惑,另外,个人的不阳光收入比例大。为了避免巨额资本的外流,就要减少对个人境外的投资汇兑限制,努力为民进资本的海外投资找到合理途径。同时,也要积极防范个人境外投资放开带来的洗钱等犯罪行为。

(二)放开居民境外投资的股票市场

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优先对金融机构进行开放,其次才是对个人进行开放。机构投资者的先行开放能够加强证券市场的稳定,但是仍然不能解决居民境外投资股票市场的扭曲,随着近几年居民对投资境股票市场的需求,资本项目的开放应该放宽对资本账户交易的限制。

(三)放开非居民到境外发行债券和非居民到境内发行债券的政策

境内企业在境外筹资金并流回境内,不但能增加境内企业融资的渠道,还能够加快人民币国家化的进程。同时,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发行境内人民币债券,能够缓解中央银行对冲外汇占款过快的压力。

三、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金融风险

(一)资本项目开放导致资本流动的不确定

资本逐利的本质导致国际资本的大量流入,同时,长期以往的资本流入还可能会引发资本流出,这是由自由经济体系的特性决定。可见资本账户开放会引起资本流动的不确定,对金融发展产生影响,冲击国家金融体系的稳定。特别是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资本账户开放中的外商直接投资会带来外界对我国金融的冲击。虽然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模式能够实现对自身金融资源优势的充分利用,提升金融抵御风险的能力,但是经济发展的现实却是:不管经济实现多专业化的发展,开放资本账户依然会加强经济体的波动,增强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②

(二)资本项目开放影响汇率的波动

在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下以及中国没有形成完全浮动性的汇率制度的条件下,资本的净流入带来的顺差国际收支状态会给人民币的升值造成压力,影响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在此状况下,中央银行不得不加大对外汇的买入,不断投放基础性货币,这样加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另外,我国人民群众对宏观经济政策的信息获取不够完全,且缺少理性分析的能力,极易在货币汇率波动的情况下产生恐慌的情绪,从而导致汇率的不稳定,引发金融危机。

(三)资本项目开放增强了证券市场的波动

我国现阶段的金融市场处于新兴阶段,且处于转型时期,呈现出规模小、流动性低的特点。全球化的经济形势下进行资本账户开放经常导致资本过度流动,造成了金融市场的不稳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新兴的金融市场常受到工业国家证券市场的影响。第二,新兴的金融市场在外资流入周期和结构等方面基本趋同,如此相似的宏观经济环境会致很强的经济同步,一方经济出现问题会殃及其他方的经济。第三,在资本账户开放的环境下,全球经济资本流动中机构的投资者发挥着主导的作用,常在进入和退出市场方面呈现蜂窝式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新兴金融市场之间的同步性。第四,新兴的金融市场规模较小,没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无法承受资本账户自由带来的资金波动。

(四)资本项目开放影响银行体系稳定

银行体系是我国金融体系的核心,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资本账户开放导致外国资本进入中国银行,银行信贷的增加加重了银行贷款的危机,导致债款数量增多,影响经济发展。另外,我国银行本身在管理上也存在不足,风险控制和风险控制以及管理等方面也存在弊端。在国外银行竞争残酷、国内银行监督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滋生银行的道德风险,影响银行体系的健康发展。

四、资本项目开放的金融风险防范策略

(一)稳定宏观经济

为了使资本的流动合理化,我国要实行合理的宏观经济政策。首先,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减少由于财政扩张带来的巨额财政赤字,控制投机性资本的流入,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其次,采取灵活的货币政策,特别是应用公开市场对货币政策的操作,从而减少对银行的干预;再次,货币管理人员要警惕通货膨胀,加大货币信息的透明度,使投资者的决策更加合理;最后,要保持经常项目的略有顺差,因为经常项目的高额逆差会加大外债的不平衡,加大金融风险,因此,要通过保持经常项目的略有顺差来抵御金融风险。③

(二)健全外汇形成机制

从东南亚的金融危机可以看出固定汇率制度的弱点,特别是资本项目开放采取固定外汇制度的国家,在外汇市场的失衡情况下,固定汇率制度会加大外部冲击,使得这些国家遭受国际资本的攻击。因此,应该建立健全浮动性的外汇汇率制度,首先,要改变强制的结售汇率制度,实行医院结售汇率制度;其次,要加强市场的交易主体,逐渐推广银行的外汇市场买卖外汇的大额交易;再次,要增加交易品种数量和交易模式,加快推进远期的外汇交易;最后,要对于人民币汇率要进行灵活处理,减少中央银行的干预,加大市场的干预。④

(三)实现人民币利率的市场化

利率能够影响资本流动量和流动方向,资本的逐利性质导致如果国家在存在利率的差异情况下的套利行为。因此,我国在资本项目开放中要放松对利率的管制,加强市场对利率的作用。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设我国利率体系传导,对我国的利率市场化进行改革。⑤另外,还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基准利率体系,从而形成以利率价格为主体的新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四)加快国内金融自由化改革

国内金融的自由化是资本账户开放的前提。因为僵化的金融不仅会对社会储蓄、国际收支以及资本的形成造成不利的影响,而且还会因为影响社会的资源配置的合理性,从而导致资本的过度流出。因此,我国要努力发展各种货币市场工具,建立高效的公开市场操作机制,从而实现资本项目开放的合理性。

(五)增强人民币汇率的弹性

合理的汇率安排能够保证资本项目货币的可兑换。僵化的汇率制度会加大国际投资冲击,同时,不适当地对市场汇率进行干预和限制以及人为的估计本币汇率会阻碍市场机制的作用。因此,要实现资本项目下货币的自由兑换,就要加大推进汇率制度改革,根据我国金融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改革。对于我国的人民币汇率要实行弹性管理,既不能一味实行固定的汇率政策,也不能过度强调汇率的稳定而减少货币政策的独立。

(六)改进金融监管

我国资本项目开放需要有效的金融监管来保证资本流动的稳定,因此,就需要建立合理、有效的监管制度。有效的监管制度一方面能够防止交易项目资金的转移,保障资本项目开放下交易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能够及时把握国际金融的发展动态,以便在我国金融方面采取相应的应对政策,减轻国际投机行为对我国金融的冲击。在资本项目开放的金融监管方面的改革要注重强化其监督职能,逐渐减少资本项目下的交易限制,取消资本项目的行政审批,从而减少政府对金融的直接干预。⑥

(七)加强国际合作

金融危机的发生和影响具有全球性的特点,可见,我国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因此,为了减少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金融风险,就要不断加强我国和国际的金融合作及金融协调,特别是加强区域间的国际合作。加强区域间的国际合作是由于同一地区之间的各国的金融发展具有相似性的特点,在金融发展目标方面也具有一致性,再加上国际金融范围过于广泛,因此,加强区域性的合作比起全球性的合作更容易实现。加强区域性的合作第一要加强交流金融的危机信息,建立健全金融危机的预警机制;第二要协调区域间内部金融政策,实现金融开放,建立区域间的国际金融中心;第三要加强区域间和国家间的信息合作,面对金融风暴,要及时建立风险预警、风险监管、信息交流机制、货币互换机制,不断加强政策以及宏观经济之间的协调。

五、总结

项目资本的开放是一种经济发展趋势,项目资本开放是我国经济转型和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加快人民币国家化进程的需要。因此,我国要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有效的项目资本开放。资本项目的开放目的是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但是很多国家都把资本项目的开放作为改革国内金融体系、深化经济发展的一个手段,而不是实现经济的目标。因此,我国要不断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改革,让资本项目的开放不再庇护于政府的保护,要让其融入国际金融市场竞争,增强其在遭遇不可坑的危机时候的抵御能力,不断实现具有国家化灵活、高效水平的金融机制。在资本项目的开放中要实现开放和制约的并存,实现矛盾统一发展。

注释:

①黄继炜: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现状、环境与对策[J].山东经济, 2011,6.

②王文平.论我国资本账户的开放[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5(5).

③秦丽丽:基于风险防范的资本项目开放策略研究[D].广西大学,2011.

④陈欣侃:资本项目开放风险及策略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3.

⑤朱丰根:中国资本项目自由开放的基本条件剖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3,6.

第4篇

1.1政府主导项目资金来源现状

政府主导项目以公益性和基础性工程为主,包括能源系统、供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生态系统和防灾系统等,因其具有社会公益化、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高、涉及单位多等特点,不能完全依靠市场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需要政府参与和主导。根据其经营特点的不同又可以具体分为经营性项目,包括收费高速公路、收费桥梁、收费隧道等;准经营性项目,包括轻轨、自来水厂、煤气厂、地铁、垃圾焚烧厂及医疗、文化、教育和体育等;非经营性项目,包括敞开式城市道路、公园和公共绿化等。随着城市经济的告诉发展,上述项目的建设水平直接决定着城市产业集聚效益和城市化进程的速度,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为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地方政府可以采用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地方政府债券、产业投资基金、国内银行贷款、城司、土地出让融资、资产证券化、国有产权交易融资、信托计划、融资租赁、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基金,我国成功的案例包括世界银行为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提供的长达35年的低息贷款,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为哈尔滨市政府何家沟改造和松浦污水处理厂等项目提供的74亿日元贷款,珠海高速、中集集团等项目的海外资产证券化等。

中国历年国家财政用于基本建设的支出(单位:万元)

目前政府主导项目面临着的主要问题是资金投入总量不足,尽管从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来看,自1998年以来,国家财政中用于基本建设的支出迅速攀升,但相比建设需求依然表现是财政投入资金不足,筹资能力有限。

据联合国开发署的研究,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一般应占GDP的3%到8%,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总投资的10%到15%。按此标准计算,在“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投资2-2.5万亿元,平均每年需投资4,000-5,000亿元,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投资2,600亿元。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50%以上仍来自于政府财政;且社会资金中93%的比例来自于国内银行的贷款,其最终还债主体还是政府财政,而且这种债务依赖型的融资方式使政府负债规模不断增大,目前债务负担过重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政府债务问题很可能进一步危害到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

1.2引入私人企业参与的项目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始于上世纪30年代的美国油田开发项目,后来逐渐扩大范围,成为国际上开发建设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通常以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保证来进行融资。

1.2.1 BOT模式

BOT是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英文缩写,是指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该项目的使用者收取适当的费用,由此回收该项目的投资、经营、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免费移交给政府。这种方式能够拓宽资金来源,减少政府财政负担,而且组织机构简单,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协调起来比较容易,项目融资的所有责任主要由项目公司承担,减少了政府部门借债和还本付息的责任,政府可以避免大量的项目风险。其存在的问题是项目前期需要较长时间促使政府部门和私人企业磋商,投资方和贷款人需承担较大的风险,投标费用较高。

1.2.2 PPP模式

PPP是Private Public Partnership的简称,是指政府部门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项目公司,进行项目的筹建、建设和经营工作。主要存在两种形式:一是以融资为主要目的,通过利用私人投资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二是提高基础设施的管理效率为主要目的,通过利用私人投资引入先进的技术、创新及管理经验。PPP的优势在于可以促进政府管理改革,政府可以实现融资风险的转移;政府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项目建设运营,有利于充分利用私企先进技术和管理效率。其问题在于对于政府而言,确定合作公司有一定难度,而且在合作中政府要负有一定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对参与方的管理水平有一定要求,而且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1.2.3 TOT模式

TOT是Transfer Operate Transfer的简称,是指政府把已经投产运营的基础设施项目在一定期限内的特许经营权移交给私人企业,通过在约定期限内的经营,私人企业回收全部投资、获得合理回报,待特许经营期满后,政府再将项目的所有权收回的一种投融资模式。TOT模式只涉及到已建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权的转移,不存在产权、股权的转让,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其最大优势在于在保证了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控制权的基础上,利用外资和国内私人企业资本盘活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减少了政府的财政压力。

1.2.4 PFI模式

PFI是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的缩写,由英国政府1992年提出,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逐步兴起的一种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PFI项目融资是对BOT项目融资的优化,其方式是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人企业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给政府,私人企业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其与BOT融资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PFI模式由私人企业参与或主导项目方案的制定,方式更为灵活和高效。

2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其融资现状

2.1天津在滨海新区基础设施融资中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尝试

滨海新区1994年成立,2000年成立了新区管委会,2001 年成立了滨海新区投融资发展局,同年由各区每年按财政收入的一定比例集资建立了“滨海新区建设发展资金”,为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和塘沽、汉沽、大港三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补助、贷款贴息、投资等支持。2004年各区参股组建了资本达1亿元的“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以来融集资金近 20亿元,进行了海河下游塘沽段 20平方公里地区的整体开发、新区中央大道、中心渔港等项目的前期工作。2005年天津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关于滨海新区基础建设贷款的开发性金融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性金融的合作理念,国家开发银行在“十一五”期间向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提供约 500亿元政策性贷款。

天津市及滨海地区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投资(单位:亿元)

近年来,滨海新区又成立了天津市规划局滨海新区分局、土地和房屋管理分局、环境保护分局,并将原新区管委会下属的规划建设局调整为建设局,专门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和运营监管等项工作。滨海新区已经初步构建起了以政府为主导,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塘沽、汉沽、大港等区属国有投资公司为框架的多层次融资平台。这些投融资平台的建立,为新区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比较好的基础。

2.2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融资过程中的失衡现象

根据滨海新区“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仅“十一五”时期的5年间,固定资产投资就要达到5,000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2,000亿元,分别相当于建区以来12年累计投资的1.5倍和2.3倍。从2009年天津市25家市级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来源数据来看,财政资金、划拨土地、股权划转、规费注入及权益资本调增、项目收益转增、资产重估入账等方式是政府融资平台的主要资金来源,分别占注册资本金的10.4%、21.7%、11.3%、0.7%和44.4%。从偿债资金来源看,担保人还款、财政预算安排、政府回购、项目收益分别占还款额的34.9%、17%、11.2%和3.8%。

可见建设资金来源主要还是来自于政府投入,建设资金平衡主要依赖土地开发出让收益、税收返还及政府还款承诺,而政府性投资已形成的资产中,很大比例是准公益性和公益性资产,变现的可能性和流动性较小。过于单一的融资渠道,加剧了政府承担的债务风险。

2.3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导致天津市财政负债比例超负荷

从2003年以来,天津市文教体卫等社会事业投资正呈现不断萎缩的趋势,占政府投资比重已经由2003年最高峰时的近20%下降到2008年底的5.7%,其原因在于政府投资过度集中于基础设施领域,这也使得投资回收期明显延长,无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风险。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相关课题组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负债率(债务余额与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债务率(债务余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偿债率(还本付息额与当年可支配财力的比例)对天津市政府性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安全性进行测算和评估。结果显示,2009年天津市政府负债率为39.2%,债务率为310%,偿债率为31%(可支配财力按最大口径1000亿元计算),均大大超过国际和国内设定的警戒线(国际警戒线为负债率13%-16%,债务率为90%-120%,偿债率为10%)。如果按预计未来3年间每年可用于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为660亿元左右计算,天津市政府债务率和偿债率分别为475%和47.5%,超过警戒线更多一些。即使“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融资平台借债和偿债平衡,不增添新债务,到2015年天津市上述3个指标仍然超出警戒线(分别为17.2%、135%和13.5%)。2013年天津市将迎来建设性投资债务的偿还高峰,此时的资金缺口将达到850亿元。

在滨海新区面临较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压力,而天津市财政又难以支撑债务负担加重的局势下,进一步优化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主导项目的融资方式是天津市经济进一步加速发展的必经途径。

3对天津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方式的政策建议

3.1深化项目投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

滨海新区在建设过程中探索并试验了利用外资、BOT、PPP、集合信托等多种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在有些项目上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如私人企业全面参与海河外滩公园的建设和后期的管理与经营;新河污水处理厂和南排河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全面推行了私人企业的代建、代管、代运营;引进澳门中法水务有限公司对塘沽自来水公司实行改制,组建新的塘沽中法水务供水有限公司;大港区与天津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合作,引进社会资本,采用 BOT 方式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等等。这些项目融资引入私人企业的参与,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但相对于融资总量而言比率过小。滨海新区应结合上述项目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实现政府主导项目融资方式的多样化,经营项目和准经营项目应在项目初期开展招投标,引入私人企业的可行性项目分析,在运营过程中采用BOT、PFI等方式,降低政府财政资金的占用,使政府身份从实际建设者和经营者转化为真正的职能部门;对于非经营项目可采用与经营项目或准经营项目合建的方式,只有私人企业完成非经营项目的建设才能取得政府的支持,从而实现纯公共物品的项目融资。

3.2优化政府职能,明确监管边界,防范信用风险

政府应积极支持私人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市场机制全面评估合作伙伴对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实力,择优确定合作伙伴。通过认真审核项目,建立一个适合项目发展的合理、科学、透明的程序,确定项目融资的法律地位。同时还必须确定一种足够谨慎的承诺机制,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性,降低项目融资的成本,保证项目生产或运营的可持续性,让项目运营能够得到足够的收入,支付前期必要的投资成本和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应成本,允许合作企业获得合理的回报。政府要确定一个清楚的职能边界,包括资产的边界和监管的边界,如市场准入的监管、价格方面的监管、普遍服务的监管等,以效率监管作为有效监管的前提和保证。作为合同的一方,政府应在合同中确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支付机制、奖惩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等,促使私人企业能够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在经营过程中提供合同约定的标准服务,在特许期满后将项目完好的交还给地区政府,避免经营过程中不必要的信用风险。

第5篇

关键词:金融企业 社会责任 融资项目 金融监管

一、金融企业与融资项目社会责任

(一)融资项目社会责任与金融企业经营目标

作为一类特殊企业类型的市场主体,金融企业和其他企业类型一样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核心目标。尽管金融企业在市场环境中按照市场规律运行能够实现效率优化,但是,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市场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现实经济运行的不完善性,各种类型的市场失灵导致总体社会福利损失。为了弥补市场失灵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一方面需要政府代表公共利益实施市场监管以维护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也需要包括金融企业在内的企业自身履行其社会责任,自觉遵循社会公共伦理,以交易成本最节约的方式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并且这一责任履行行为与金融企业的经营目标有着根本的利益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的具体体现包括最终目标一致性和经营策略一致性。

作为金融企业核心业务内容的融资业务项目在金融企业取得利润方面占有较大比重,同时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在将发挥重要作用。金融企业融资项目的开展不仅涉及金融企业自身的社会影响,还会通过其社会资源配置功能影响其他机构组织的社会责任履行,因而金融企业融资项目中社会责任体现着更为广泛的影响力。然而,融资项目中履行社会责任的社会公益效果并不能直接通过金融企业体现出来,而是通过融资主体的业务行为间接体现出来,这就容易使金融企业在融资项目操作中忽视融资项目的间接社会责任效果;如果金融企业没有把握融资项目社会责任,很可能助长了更加广泛的忽视企业等主体对社会责任的履行。

金融被视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一方面表示金融具有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功能因而对经济活动具有最为广泛的影响力;另一方面,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领域的波动也会对金融稳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金融企业融资项目业务的开展过程最能体现这种影响与被影响的相互作用,强调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弥补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缺陷,营造优化的金融业经营环境,引导协同增加社会福利,这些都有助于实现金融企业的最终经营目标,并且有着重要的伦理含义;同时,在最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融资项目中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也符合金融企业的一般经营策略要求,有助于树立其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其品牌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其长远发展所需的信用环境。

(二)融资项目社会责任与金融企业营销

金融企业在融资项目业务中履行社会责任与其经营策略一致性的一个主要方面是有助于树立品牌形象,营造品牌竞争力。我们发现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金融企业在品牌形象宣传中不再质注重业务品种和服务质量的宣传,也更加重视环保、公益等社会责任形象的树立。近期兴业银行广告中宣传其为“赤道银行”即为一项通过社会责任履行树立品牌形象的案例。尽管这种品牌形象的宣传不会直接发挥业务推广在作用,但是,随着人们的环保意识、公益意识、公平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社会公德意识的增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义务已经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被越来越多的各界人士所接受并逐渐成为评判企业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准。一家企业在遵守法律的同时,对于尚没有进入法律强制性规范的领域,也能够遵循社会一般公共伦理行为并开展主要业务,这样的企业必然更加容易受到现实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感情认同,因而,能够在潜移默化中提升自己的品牌认知度和品牌价值,经过产期坚持,必然能够带来现实的业务扩展和效益提升。

(三)融资项目社会责任与金融企业经营环境

金融企业在融资项目业务中履行社会责任与其经营策略一致性的另一个主要方面是有助于营造长期经营发展所需的持久信用环境。金融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较之其他类型的企业而言,更加有赖于一个较为完善的信用环境。信用环境的建设需要政府、企业和学术界等社会各部门、组织与个人的共同努力,在信用制度、诚信文化、信息基础建设、技术手段、管理方法等领域长期积累、营造和培育。从金融企业自身角度而言,切实履行各方面尤其是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融资项目业务操作中的社会责任,有助于推广诚信、和谐、负责任、重信用的社会责任意识和信用文化,有助于积累、培育良好的社会风尚,在长期坚持的过程中无疑能够帮助金融企业构建一个其经营所需的信用环境;相反,一个在其各项经营活动尤其是融资项目业务活动中忽视社会责任的金融企业无疑对履行社会责任、诚信行为的社会风尚产生负面影响,从长期而言不利于形成金融企业最需要的信用环境。

二、融资项目业务中的金融企业社会责任

(一)宏观经济稳定运行社会责任。金融企业由于其所具有的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功能而对宏观经济运行发挥着主要的影响作用;金融体系建立以来,世界范围以及区域范围大的经济波动很多与金融企业的运行状况相关。尤其是其融资项目政策、经营策略对于宏观经济稳定运行、起伏波动产生较为直接的影响;其风险控制状况也直接关系宏观经济运行的安全性水平。虽然中央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等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会通过利率水平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水平调整、公开市场业务手段等方式干预金融市场和金融企业的业务行为,保障宏观经济稳定运行;但是,更加有效和高效的方式仍然需要依靠金融企业的自觉行为,履行其社会责任,在融资项目业务开展的规模、节奏方面关注宏观经济稳定,在抑制经济波动、调控经济周期、维护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方面发挥自己的作用。金融企业个体社会责任的履行与集体行为的协调将能够使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优势产业发展社会责任。金融企业融资项目的开展不仅需要重视市场利润,也需要前瞻性地关注产业发展趋势。金融企业融资项目的开展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朝阳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支持国家重点、基础建设,要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优势产业发展和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支持国民经济和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断促进科技创新、技术水平提高和生产率进步。这种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有利于整体经济水平的进步,也能够为金融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营造更加坚实的产业基础。

(三)区域资源配置均衡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社会责任。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主要矛盾之一,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制约经济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是造成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的一项影响因素。各区域因发展水平差异性、区域营销能力差异性等原因,造成区域间获得金融资源配置的能力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一般而言,发达区域由于经济基础、金融环境良好而较多吸引金融资源配置,而中西部欠发达区域则获得较少的金融资源配置。这种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状况无助于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需要。金融企业有意识地将更多金融资源通过融资项目的形式向中西部欠发达区域配置,将能够有助于平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失衡,也能够为金融企业的市场拓展和业务可持续增长创造更加广阔的市场条件。

(四)环境影响社会责任。目前条件下,环境保护的目标尚无法完全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实现。环境的公共属性使得环境领域的收益与成本难以在市场条件下得以公平归属。因此,环境保护的社会公益目标需要在市场运行过程中通过不同经济主体的自觉行为,才能以最小化的成本原则实现。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对信息的获取,金融企业处于经济运行的核心层次,由于其对融资项目信息获取的优势地位,并且具有对融资项目环境保护责任的影响力,其环境保护的非市场化社会责任意识对于环保目标的实现也能够发挥较大的影响作用。如商业银行等金融企业在融资项目尽职调查、项目可行性研究、信用评估等一系列项目操作过程中,需要考虑项目的环境影响状况评估;对于那些有环境污染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纳入融资项目不良信用记录。

(五)资源利用社会责任。中国的土地、林木、水、能源、矿产等资源总量较大,但是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因此,仅仅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各类资源尚无法完全保证资源利用的高效、区域公平、代际公平,合理、高效、节约利用各类资源成为公益和代际负责的一种社会责任。各类金融企业在融资项目业务操作过程中,依据相应标准对资源开发利用状况进行审慎性调研、审核,尤其是专业资源开发融资项目持审慎态度,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源利用状况进行社会监督,督促、激励资源项目高效、合理利用人类共同的财富,促进公平配置各类资源目标的实现。

(六)技术进步社会责任。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是中国的一项基本发展战略。各类金融企业在融资项目操作过程中,对于技术落后、高消耗、高污染、效率低下,对资源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项目,不予融资或限制融资,督促淘汰落后技术产能,在发挥社会监督责任义务的同时,也能对自身融资发挥风险控制作用,是自身融资项目保持长远可持续发展的趋势。

(七)农业发展社会责任。农业的发展是民生与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经济安全的基本保障。尤其是像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粮食安全等问题的解决只能依靠自身的力量。然而在工业化的过程中,农业产业在市场竞争中不具有相对优势。因此,农业的发展已不再是单纯市场化的问题,而是需要全社会力量关注的问题。处于资源配置核心地位的金融企业,在农业发展方面不仅需要考虑成本收益的市场化核算,更需要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有意识地向农业产业倾斜,将一定比例的融资资源固定投向农业领域,以社会责任目标支持农业基础产业的发展。

(八)中小企业发展社会责任。中小企业的发展是中国就业增长、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然而中小企业却是金融市场上的弱势群体,完全市场化的融资模式使得中小企业很难得到各类型金融企业的青睐,中小企业融资难也是长期困扰就业增长、经济发展的一项难题。在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模式尚未真正成熟的条件下,金融企业从履行社会责任的角度在融资项目领域里对中小企业适当倾斜,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激励中小企业在增加就业、科技创新方面做出更大努力。

(九)增加就业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责任。就业已经成为中国宏观经济的首要目标;同时,劳动者也是人力资源市场上的弱势一方。金融企业在融资项目操作过程中,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对于更能够增加就业的项目应给予优先支持;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也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可以通过信息调查、收集分析,了解项目劳动力预算的合理性与支付保障,对于建筑业、制造业等行业中有拖欠农民工薪资不良记录的企业要纳入其不良信用记录,在贷款等融资项目信用评估中需要将此类情况作为不良信用记录。

三、金融企业融资项目社会责任监管

由处于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心地位的金融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弥补市场缺陷以增加社会福利水平,从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管理的角度在很大程度上出于交易成本节约的目的。金融企业在与一般企业的业务合作中,尤其是在基于长期隐性契约的合作关系中能够以较低的平均成本获得企业的相关信息,并通过融资关系制约企业的负外部性机会主义行为,这样金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便具有了公共利益的性质。基于这一认识,金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除了依赖自觉行为,以及通过品牌价值提升等形式有利于实现自身经营目标的激励机制外,还需要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实施一定程度的监管行为,以保证金融企业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自身的义务。

金融企业融资项目社会责任的监管工作可以主要由现有监管机构即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利用现有监管渠道进行。监管内容不必面面俱到,可以根据上述金融企业社会责任有选取地进行重点监管。监管方式方面,监管机构可以要求金融企业定期、不定期提供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报告或情况说明,并根据报告情况进行实际考查,再根据其社会责任履行的具体情况做出社会责任履行的工作提示或其他形式的反馈、建议甚至采取一定形式的约束性措施。

但是,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金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应主要依靠自觉和自律行为,避免过分强调监管,以避免重蹈金融企业过分受制于政府的覆辙,即市场经济条件下,尊重市场规律的金融企业经营行为应得到基本保护。对于金融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状况的监管也不是金融监管的主要方面,监管也主要是起到督促、倡导和宣传的目的,希望通过多方面的努力以及长期坚持不懈,使得社会责任的履行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各类型企业、个人的共识与自觉行为。

参考文献:

[1]熊惠平,2008:《环境金融新探:透过公司社会责任思想演化的思考》,《上海金融学院学报》第2期。

[2]屈晓婷、李效东,2007:《经济伦理与企业的社会责任》,《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3期。

[3] 王友良,2006:《企业文化伦理与社会责任》,《求索》第2期。

[4] 姜欣欣,2008:《“绿色信贷”是环保与银行的双赢之策》,《金融时报》2008年5月19日第7版。

[5] De Schutter,Olivier ,2008,“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European Style”,European Law Journal,Vol. 14,Issue 2,p203-236.

第6篇

6月24日晚7点30分,无锡千万级精装豪宅—蠡湖香樟园盛大开盘,开盘两小时便热销超百套,卖了5.5亿元,在楼市调控政策继续从严的大背景下,创造了又一个豪宅的销售传奇。

“这预示融创和绿城这次战略合作的好开始。”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融创”)董事长孙宏斌6月25日在微博宣称。

3天前的6月22日,端午节前夕,融创与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绿城”)达成战略合作协议,融创斥资33.72亿元收购绿城5个城市9个项目的50%股权。

这是绿城将第二大股权出让给九龙仓后的又一次“割肉自救”,也是经历过类似挫折的地产界的“不死鸟”孙宏斌,对正在经受挫折的绿城董事长宋卫平的又一次援助,更是他又一次重返上海滩的开始,他所执掌的融创趁势进入梦寐以求的长三角地区。

然而,在宋卫平宣称绿城由扩张转为稳健之际,孙宏斌所执掌的融创开始了又一次的“扩张”,如何避免重蹈顺驰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顺驰”)的覆辙,将成为悬挂在孙宏斌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宋卫平忍痛“卖孩子”

6月22日下午4点,冒着绵绵细雨赶赴上海绿城玫瑰园度假酒店的宋卫平向全国上百家媒体宣布,绿城与融创将共同组建高端地产合作平台—上海融创绿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合营公司”),其中,绿城与融创将各持有合营公司50%的股权,合营公司初步注册资本20亿元,融创置地与绿城房地产分别以现金出资10亿元。

协议约定,绿城将公司旗下分布于上海、苏州、无锡、常州及天津区域的9个优质的地产项目的相应股权注入合营公司,其中包括:上海玫瑰园、上海黄浦湾、上海玉兰花园、苏州御园、苏州玫瑰园、无锡玉兰花园、无锡茉莉花园、常州玉兰广场及天津蓝色海岸。而融创将向绿城支付33.72亿元作为本次合作的对价,如果项目在运营和发展上还存在资金需求,后期双方将按各50%的比例投入资金。

“在这9个项目里面,每个项目都有宋总和绿城团队多年的心血,因为有的项目已经做了多年了,这些项目就像宋总的孩子一样。”孙宏斌说,融创很荣幸能够得到绿城的信任与其合作,共同抚养这些“孩子”。

这时,坐在孙宏斌旁边的宋卫平,表情痛苦,双手捂脸,继而点燃了一根烟,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我们在2009年,买了将近400亿元的地,其中在苏州是花了50多亿元,总共地价是60多亿元,这个地等到宏观调控的时候,市场表现比较差,销售一直不太好。包括我们在杭州的地,也不是太好。”

宋卫平坦承,在2008年调控以后,绿城判断中国的房地产行业将会有一个比较稳定的发展时期,继而大举拿地。然而事与愿违,更为严厉的一轮调控政策随即而来,并让绿城开始陷入难以自拔的资金危机。

绿城2011年年报显示,截至2011年底,绿城总借贷额达到321亿元,而银行结余及现金、抵押银行存款仅有59亿元,净资本负债率高达148.7%。

为了缓解资金压力,绿城不得不出售项目。2011年12月29日,绿城将旗下杭州绿城合升投资有限公司作价10.4亿元出售给SOHO中国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有上海海之门项目10%股权。2012年1月5日,绿城又将其持有的无锡绿城湖滨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作价5100万元出售给融创,无锡湖滨正是开盘当日便销售超5亿元的无锡蠡湖香樟园项目的所有者。此外,绿城还出售了其持有的杭州绿城墅园置业有限公司、杭州绿城锦玉置业有限公司和上海静宇置业有限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上述5个项目的股权转让及相关股东贷款的收回,共为绿城收回现金32.37亿元。

但与绿城今年要归还的200亿元短期债务(包括约45亿元信托贷款)相比,仍是杯水车薪。6月8日,绿城与九龙仓达成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配股完成后,九龙仓将成为绿城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将达到24.6%,需支付的交易总金额为50.98亿港元。

然而,在出售股权仅半个月后,绿城便向融创出售5个城市的9个优质项目的50%股权,以求换得33.72亿元现金,其所面临的资金压力仍显严峻。

宋卫平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如果有好的合作伙伴,不排除以后再进行类似的交易。”他称,今年内尽量将绿城的负债率降到80%以内,绿城未来也将由以往的扩张策略改为稳健路线。

孙宏斌宋卫平惺惺相惜

孙宏斌对宋卫平的援手,被更多地解读为“英雄”之间的“惺惺相惜”。宋卫平在6月22日的会上笑称,“这是一个正在遭受挫折和一个曾经受过挫折的男人的拥抱”。

孙宏斌所遭受的挫折,便是当年顺驰的滑铁卢。2006年9月,孙宏斌以12.8亿元的代价将一手创立的顺驰55%的股权转让给路劲基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路劲基建”)。

这一年,是顺驰进入全国化扩张的第四年,其在全国16个城市拥有42个项目,土地储备达700万平方米。但不幸的是,宏观调控来临,香港IPO计划又宣布失败,顺驰资金陷入危局。2007年1月23日,路劲基建以13亿港元瓦解了原顺驰掌门人孙宏斌最后的支撑,已持有顺驰55%股权的路劲基建再次收购了顺驰余下的近40%股权。孙宏斌也就此退出上海房地产市场。

历史总是在不断地轮回,当快速扩张中的绿城也像当年的顺驰一样,因宏观调控而面临资金断裂的危机之际,孙宏斌感同身受,多次力挺绿城。早在去年11月,孙宏斌便购买绿城香樟园的一套住房,作为对绿城的支持,继而斥资5100万元收购无锡绿城湖滨置业有限公司的51%股权。此次,孙宏斌斥资33.7亿元,收购绿城5城市9项目的50%股权,更是对宋卫平的鼎力支持,同时也是其重回上海滩的战略选择。

“我们一直在北京、天津、重庆、苏南,我们一直说要进上海,通过跟绿城的合作以后,我们已经成功、高调地进入上海了!”孙宏斌难掩激动之情,“上海玫瑰园、玉兰花园、黄浦湾这些项目,是我花10年也很难做到的。”

合作协议约定,交易完成后,除上海绿城森林高尔夫别墅开发有限公司、无锡太湖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和常州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将列作融创的联营公司外,其他6家目标公司及所有合营公司都将列作融创的附属公司。同时合营公司董事会中的五名董事中的三名将由融创提名,其余两名由绿城房地产提名,董事长由绿城房地产提名,总经理及法人代表将由融创提名。

这或许是宋卫平坚称此次合作是“收购”,合营公司也将由融创来主导、控制的原因,“这些项目全部以现在的市场价格对外销售的话,大概450亿元。”

但孙宏斌却矢口否认,“在管制上我们还是共同的,我们还是在绿城的体系下,在宋总的领导下,不是主要交给我们来做的,绿城的团队也都是不变的”。

避免重蹈顺驰覆辙

同时,孙宏斌在会上透露,融创已经和保利地产组成联合体,竞标北京“准地王”万柳地块。自5月30日挂牌以来,万柳地块就已引起众多开发商的注意,18.66亿元的起拍价更是被业内人士称为“准地王”,据计算,楼面底价已达到24003元/平方米,将于7月4日截止报价。

孙宏斌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融创今年拿地的钱肯定比此次收购所需支付的33.7亿元多,“但是我们拿地的钱数不能说,因为投资部门不让说”。虽然融创正在加速扩张,但是其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却截然相反。

6月25日,融创以3.20港元复盘,却以2.92港元收盘,下跌5.19%。截至2011年底,融创虽销售190多亿元,负债也有115亿元,现金仅38亿元,负债率已攀升至104%。

融创2012年5月通讯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融创累计实现合约销售金额88.9 亿元,同比增长95%,合约销售面积约54.8万平方米,合约销售均价约16200 元/平方米。

孙宏斌表示,尽管公司去年底的现金仅剩约38亿元,但由于今年销售远优于去年,因此有条件以自有资金支付收购款,收购会令公司资产负债率略上升,但在项目开售后会有所回落,不会影响公司的资产质量。

“顺驰所犯的错误,让我牢牢记住了两点:第一,不能在很多城市铺开做房地产,要在几个地方深耕、深挖;第二,一定要保证现金流安全。”孙宏斌称,融创已经长记性了,一定会保证财务安全。

据悉,融创中国以现金流绝对安全为目标,并对此有一套以杠杆率来平衡企业负债率的解决方案。而至少预留15亿元的周转现金,则是融创设立的财务底线。

第7篇

关键词:筹资融资 解读政策 拓宽渠道 拓展空间 提高成效财政金融部门要紧扣“财政支持金融、金融反哺经济”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财政金融奖补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着力引导金融资金向“三农”和小企业倾斜。积极发挥科室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牢固树立“工作围绕融资转,方法随着项目变”理念,在盘活资产资源上求突破,在提高融资总量上求实效,全力做实筹融资工作,

一、解读政策,号准脉搏,深入研剖筹资融资形势

一是筹融资政策的制约。近年来,财政部、发改委、人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行文,明确限制了政府平台公司融资行为,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在融资渠道、融资额度上受到制约,不能发行债券,争取超亿元的项目贷款。二是筹融资平台的缺乏。筹资融资往往都是以实体经济为载体来运作贷款,当前,随着贷款规模的扩大,通过实体经济企业来增加政府型贷款平台缺乏、空间有限。金融机构对长期融资项目采取的都是土地抵押,抵押率是5折。三是筹融资成本的加大。银行贷款本身利率相对不高,但银行放贷现有形式是银票、商票和信用证,不仅利息一次性付清,而且还要加上贴现费用。加之租赁公司、信托公司加大,已成为融资的瓶颈问题。

二、创新模式,拓宽渠道,全力推进筹资融资工作

一是自加压力,抬高标杆。今年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刺之年,也是国内外经济环境更为严峻的一年,财政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因此,我们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全力做好筹资工作。确保完成筹融资目标任务,努力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社保、保重点“四保”目标。二是创新模式,拓宽渠道。为全面完成今年筹融资工作任务,保障全县基础设施资金的及时拨付,我们从创新模式,拓宽渠道入手,广泛接触县内外银行,建立贷款项目库,广泛开展对接活动,主动与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进行合作,做到在手的贷款项目要紧盯不松,在谈的贷款项目要紧抓不放,在望的贷款项目紧追不懈。三是分解任务,开展竞赛。要细化分解筹融资工作任务,以新增贷款项目为主攻方向,采取重点突破,逐个落实,分银行、按项目对接落实,在“季度赛”活动,推进筹融资工作落实。笔者从事财政金融和农业保险工作,我能够认真学习农业保险、金融管理、筹资融资等相关政策法规、新型融资理念,力求学深学透,学用相长;在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主动协助科长搭建融资平台、包装策划项目。

三、创新方法,强化管理,建立健全保险运行机制

一是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农业保险工作涉及到农户的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为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强农惠农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增加保费补贴品种、扩大保费补贴区域、支持提高保障水平。要会同县农险办,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发动力度,通过印制政策性农业保险手册,进村入户,扩社会大知晓面;组织参保受益典型进行宣讲,讲清参保好处,讲明责任利益,增强广大农户的参保意识;运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宣传发动,激发农户参保热情,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二是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对受灾理赔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理赔资金,将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先把50%的理赔款汇至理赔财政专户,并提供具体赔付名单,经审核无误后全部通过“一折通”打卡到户,确定农户及时足额拿到理赔资金。工作中,笔者与相关部门、单位,主动对接、沟通协调,经常与农险办、保险公司、金融企业等单位保持畅通的联系,在协调衔接的同时,提供周到的服务,打下了较好的人际关系,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联系,多个岗位的工作历练,多项工作的经验积累,磨练了我的意志,锻炼了我的能力。三是要加大保险拓面力度。从农业生产实际出发,根据农民的保险需求,将本地的支柱、特色产业,如食用菌、蚕桑、渔业等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适当放宽参保条件,将肉鸡肉鸭参保起点可从8000羽以上降到5000羽以上,生猪参保起点可从50头以上降到30头以上等;适当降低事故绝对免赔额,可通过分段理赔方式,细化受损绝对免赔标准;采取必要、合理的补救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而产生的相关费用,提高参保农户避险积极性。

四、创新服务,壮大实力,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投向

第8篇

关键词:信托机制;信托投融资;城市公共品

一、 前言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公共品建设主要依靠政府动员财政性资源来应对市场需求的模式来实现的。尽管十几年来,我国城市公共品建设发展很快,但由于受到资金来源的限制,目前发展水平还有待继续提高。城市公共品建设形成巨大的需求。必须多方面拓展融资渠道,建立更加多元化的城市公共品建设投融资机制。目前中央政府只负责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公共品项目建设,如铁路、国道等。大部分城市公共品要按“谁受益,谁投融资”的原则由各地方政府自筹资金解决。从不同的主体来看,中央预算资金或者地方政府的资金的比重会逐步的降低,而来自于企业的比重会逐步的提高;从融资的方式来看,对银行长期贷款的依赖程度会逐步降低,政府预算资金也会降低,通过长期的债券融资,通过股票市场的筹资,通过信托等其他方面的投融资,这种市场化的融资方式会迅速的增加。政府鼓励加快城市公共品建设成为城市公共品信托产品的发展基础。作为信托公司最具优势和最传统的城市公共品信托业务,与传统的融资方式相比,信托融资具有限制条件少,时间短,见效快,可以为城市公共品建设提供更及时、更灵活、更个性化的投融资服务等特点,该类产品以其信誉好、政府大力支持、政策优惠、风险可控、投融资者认同度高等特点。

二、 信托制度与城市公共品供给的理论分析

信托作为我国金融系统四大要素之一,与银行、证券、保险优势互补、协同配合,共同在促进金融资源向投资转化、优化资源配置机制下发挥支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作用。利用信托关系“集合分享”的原理,通过专业化分工,可以使分散的金融资源形成优化的资本集成,使更多的普通民众能够分享资本要素的增值,体现社会制度和信托制度的双重优势。在市场效率方面,信托原理可以用于将国有资产现行的“行政”转化为“市场”,优化一股独大的专权,增加国资运营的透明度。信托机构能有效聚集社会闲散的金融资源促进金融资源的流动,比如通过项目专业管理能力识别具有较高收益生产规模较大的项目,有效地克服了投融资的不可分割性,避免使得生产效率高的项目可能由于得不到金融资源支持而流失的可能,从而提高金融资源整体的边际生产率。

1. 信托功能比较分析。信托在金融资源投向领域、运用方式和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其集合社会金融资源、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能力更强,将金融资源配置到创业信托、中小信托和新兴产业的能力也更强,通过信托的的制度优势可是优化产融结合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部分解决金融资源融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微观经济主体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必然选择。信托公司为产融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可以充分发挥金融创新的功能,创造产融结合的协同价值。“产业结构反映了资源在不同部门的配置”。第一,金融系统通过集合社会闲散金融资源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为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充足的金融资源支持。第二,由于金融资源的稀缺性,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要求促使金融系统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将金融资源投向优势产业和信托,使有效益、有竞争力的经济主体得到金融资源支持而成长壮大,反之,那些相对缺乏效益和竞争力的信托则由于无法得到金融资源支持而受到抑制。

(1)信托投融资模式的比较。什么是信托融资、信托融资方式有哪几种及信托融资与其它融资方式的优势是什么?信托融资融合了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及权益融资各自的优势,极大的促进了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概括起来,目前我国信托托融资主要有包括五种模式:结构化融资信托、融资服务信托、基金化信托融资、型融资信托及资产支持融资信托等。比如,运用股权+债权的方式组合运用等,另外,根据目前我国金融业分业监管的现实,通过信托制度设置嫁接各类型的投资者和融资方,比如通过设置私募股权基金(PE)与信托机制的结合方式,成立信托型PE,实现私募股权基金“阳光化”,对被投资企业实施并购,将所投资的企业股权转让给投资顾问,使其成为名义上的股东,代为持有并由投资顾问行使股东权利。

信托业和信托制度具有其他金融行业无法比拟的优势。从制度优势看,信托具有金融资源融通功能、风险隔离、权益重置等功能。“透过其独特的破产隔离功能,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所有权、处置权、受益权分离特性,能以特殊的交易结构广泛灵活地满足社会需求”。“信托财产的多元化以及高度灵活性的运作赋予了信托制度巨大的弹性空间,决定了信托公司经营方式的多样、灵活和较强的适应性”。信托关系形成的信托财产具有形式多样性特征,包括动产、不动产、物权债权、有价证券等甚至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多样性与信托公司自身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市场的优势结合,为信托公司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服务提供了可能。

(2)信托融资、债权融资及权益融资的比较。

①信托融资由于其本身特具有的制度优势,信托机制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市场供需的情况,通过设置不同的金融工具,可以克服“债权融资在跨期风险处理上脆弱的的缺点,同时也吸收了债权融资在克服系统性风险的优势”。

②信托融资、权益融资和债权融资在信息产生及信息不对称的处理既能有共性的地方也有很大的区别,考虑到投融资关系人之间所掌握的信息的不完备性存在市场机制失灵的可能性,以及存在信息不对称可能带来如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一系列能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的问题。对信托融资、权益融资及债权融资在信息生产及不对称的处理上的比较,可以从两方面展开。

③金融系统中各类金融制度及金融产品的设置流程及金融监管等因素的影响,无论是信托融资还是债权融资及权益融资的运行成本都有所不同,成本控制一直是投融资者提高收益率的重要途径,利用权益融资和利用债权融资,由于是运行机制及业务类型不一样,其运营成本负担程度是不一样。对投资人来讲,利用权益融资首先要付出学习成本,其次要付出收集与加工信息成本。另外,权益融资的管理费用及税收成本等相对来说比债务融资要高一些,加总起来,权益融资的运转需要较高的固定成本。由于信托的制度优势在金融资源投向领域、运用方式和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其集合社会金融资源、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能力更强,将金融资源配置到创业初期的中小企业及新兴产业的能力也更强,通过信托的的制度优势可是优化产融结合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部分解决金融资源融通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微观经济主体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必然选择。信托公司为产融结合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可以充分发挥金融创新的功能,创造产融结合的协同价值。

④公益信托是解决金融资源公平配置的重要功能,信托具有强大的社会公益福利服务功能。虽然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两种方式本身都存在一定的缺陷,但这两种资源配置方式对经济发展都有促进作用。相对于权益融资为主的市场融资模式先天具有逐利性的天性,“而从信托功能演变而来的信托融资模式对金融资源配置内在具有正的外部性,很好的化解两种融资模式对金融资源配置难以兼顾公平与效率的矛盾问题”。具有信托融资模式的公益信托,其公益功能是其它金融机构所不具体的功能优势,一直以各种权益融资对金融资源主要的市场配置模式,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以逐利性为目的的方式,很难顾及公益事业方面的配置,信托机制的公益功能正好的解决以市场配置方式带来的市场失灵,导致资源配置的外部性问题。

2. 城市公共品投融资的特点。城市公共品从属于公共物品范畴,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和社会各项事业赖以发展的条件,城市公共品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我国经济近年来保持高速平稳发展的状况,与城市城市公共品建设投融资活动密切相关。城市公共品建设投融资规模总量巨大、建设周期长、收益期更长、技术进步产生的无形损耗小、保值增值等特点,还往往具有超前的性质。城市公共品可分为经营性城市公共品和非经营性城市公共品。根据工业化国家的经验,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融资主体,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投融资。在政府加大对城市公共品领域投融资力度的同时,必须促进市场主体在竞争性领域以市场手段进行投融资活动,依靠市场手段广开融资渠道和投融资方式。经过多年的改革,城市公共品领域融资从纯计划的融资方式逐步转向具备市场化的融资框架,融资方式转向以财政资金主导、市场资金配合,银行融资为主导,同时有资本市场、信托投融资和各种不同形式的地方投融资、中央政府投融资共同参与初步的多元化融资框架。利用信托机制为城市公共品建设提供投融资服务正成为重要的投融资方式之一。

三、 城市公共品供给信托业务运行模式和实现途径

1. 城市公共品信托。城市公共品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金投融资运用于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教育及医疗卫生等城市公共品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投融资方式多样,包括贷款、股权投融资、财产收益权、产业基金等等。

城市公共品信托一般以政府财政陆续到位的后续资金、所投项目公司阶段性还款以及项目预期收益形成的分红作为偿还保证。保障措施十分丰富,包括抵押、保证、质押、财政预算安排、商业保险、信托受益权分层设计、账户监管、现金流补充协议、风险补偿承诺、信用违约置换、信托财产置换、债务转移、资产远期出售协议、贷款承诺、银行保函、股东担保函、注资承诺等。因此城市公共品信托产品安全性较高。

城市公共品信托业务,可以充分发挥信托公司进行实业投融资融资领域的独特优势,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是信托公司开展信托业务的传统优势领域。由于其风险的可控性、收益的稳定性、良好的市场信誉,近几年来一直稳居信托产品占比首位,具有广泛的市场空间和巨大的需求潜力。

2. 城市公共品信托业务的运行模式。

(1)城市公共品贷款信托模式。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以贷款形式投向信托文件中约定的城市公共品项目,并到期回收信托贷款本息。以贷款形式对信托资金加以运用,是较为常用的信托投融资手段。贷款类信托产品的最大优点在于其操作手法的常规性和对普通大众而言的易理解性,以及产品模式的易复制性。

(2)城市公共品股权投融资信托模式。信托公司运用信托资金以参股方式,与项目主办方联合发起设立项目公司或对已有项目公司增资扩股,充实融资主体的资本金,以吸引和带动其他债务性资金的流入。在此,信托资金以资本金的形式注入,增加了项目公司所有者权益,有利于降低项目公司的财务杠杆。在项目运行期间,信托公司通过派驻股东、参与经营决策等方式介入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营。

(3)城市公共品财产权信托模式。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法人以特定的财产或财产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财产权信托,信托财产包括股权、土地、公路/桥梁收费权、公共设施门票收费权等可金融化的资产;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法人因设立信托取得信托受益权,为提高信托产品的信用等级,可以进行信托受益权的分层设计;信托公司接受政府部门或公用事业法人的委托,向投融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进行融资,投融资者交付转让价款后成为信托的受益人。

(4)城市公共品产业基金模式。城市公共品产业基金,是由信托公司通过集合信托计划方式发行信托单位,设立城市公共品产业基金,以产业基金的形式对城市公共品项目进行股权、债权或权益投融资,或采用混合融资的方式进行组合投融资。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信托公司负责产业投融资基金的运作,信托公司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向投融资者提供主动管理服务,或委托投融资顾问共同管理信托资产,并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保管信托资产。随着信托公司业务模式的不断优化,城市公共品信托产品的基金化运作将逐步取代传统的针对单一项目的集合类信托产品。

城市公共品产业基金相对于传统的信托业务而言,在资金来源、投融资领域、期限和规模上有所突破:①信托公司作为产业基金发起人,凭借其资产管理经验参与城市公共品项目的运营管理。产业基金的规模相对大于集合类信托,其资金来源更趋广泛。除包括一般投融资者外,还吸引地方城建企业、专业投融资基金、保险机构等其他机构投融资者以及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参与,募集对象趋于多元化。②资金投向不再特定为单一项目。而是根据合同规定的投融资策略投融资于符合要求的若干同类城市公共品项目,同时在基金中留有部分备用资金用于投融资者受益权的定期赎回,这部分资金通过采用银行活期存款、国债投融资、国债回购、同业拆放等低风险、高流动性投融资的方式,实现组合化投融资。③信托合同期限适度延长或根据需要设立展期功能。产业基金采用开放式的设计思路,通过增设申购、赎回期,定期向投融资者开放,以提高其流动性。④设置“优先/劣后”的收益分层关系,满足不同风险偏好、不同层次的投融资需求。

参考文献:

1. 钟杰,赵嘉辉.信托融资、信托市场与金融资源配置研究——基于信托融资、债权融资与权益融资模式比较的视角.现代管理科学,2011-09-10.

2. 翟立宏.对中国信托业市场定位的理论反思.经济问题,2007,(2).

3. 刘颖.我国信托业发展的制度分析.苏州大学学位论文,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