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0 14: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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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药 监督管理 问题 原因 对策
[中图分类号] F32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3-0028-01
临汾市位于山西省南部,全市辖17个县、市(区),总耕地面积778.6万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等。2013年,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3720.6万亩,农药使用量为2400吨,挽回粮食、经济作物产量约9.5亿公斤,挽回损失29.5亿元。随着种植业结构的调整和栽培方式的变化,我市病虫草鼠害呈逐年加重趋势,同时,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如何指导农民合理用药,提高农产品质量,已成为当前植保部门一项重要工作。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药经营主体与实际严重不符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可以经营农药的单位:“供销合作社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单位;植物保护站;土壤肥料站;农业、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农药生产企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经营单位。”随着改革的深入,临汾市县级以上农林部门的植保站、土肥站、技术站,已全部退出农药经营领域。原乡镇农技推广站的农业技术员和村级的农业技术员加入到了农药经营者的行列。目前,我市农药经营主体90%为个体,与条例所规定的经营主体严重不符。
2. 农药监管效能低下
根据法律规定,农业、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都有权监管农药经营。由于缺乏监管联动机制,经常出现推脱责任或揽权争功等现象。
3. 经营人员缺乏农药知识,误导农民用药。
目前,临汾市有农药经营门店800余家,但大多经营人员不了解所经营农药的使用范围,安全使用技术和注意事项,经常出现误导农民用药的现象。
4. 高毒农药监管难度加大
在我市销售的农药中,有机磷农药占杀虫剂的70%,高毒农药又占有机磷农药的30%。通过市场监管公开销售高毒农药的现象已禁绝,但由于气候持续干旱,病虫害发生频繁,农民在蔬菜、果树上高毒农药的现象较为突出。
5. 农药经营购销台帐、进货检验制度不能完全落实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农药经营购销台帐。而一些经营者就因为没有购销台帐,在发生药害时,销售去向难已查明,给农民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进货检验制度也是条例确定的农药经营者应遵守的一项制度,但在实际进货中,经营者最关注的是农药的防治效果和本身的证照是否齐全。而对于农药质量本身的检验,往往不重视。
6. 农药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
6.1 农药标签问题仍然突出表现为农药名称、“三证”和毒性标识等内容印刷不规范,擅自修改毒性标识、随意扩大防治对象和防治范围。
6.2 冒用套用知名企业或知名产品登记证现象严重。
6.3 一些企业为追求暴利,编造出五花八门的商品名,使得农药“一药多名”,误导农民消费。
7.农资市场发育不健全。
7.1经营主体“弱”。由于农资经营户多为个体经营,资金、技术、规模都不足,管理能力和整体实力较弱。
7.2经营布局“散”,由于农村地域广博,农资经营网点星罗棋布,既形不成规模,布局也不尽合理。7.3经营行为“乱”,主要是进货渠道乱、价格乱、品种乱、管理乱,无序竞争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 产生问题的原因
1. 部分农药企业惟利是图,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农药
部分农药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降低有效成分含量、私自添加高度违禁成分,甚至生产假冒伪劣农药,造成市场假冒伪劣农药屡禁不止。
2. 农药监管工作上下机构不对应,关系不顺畅。
国家农业部成立了药械司,山西省农业厅也成立了药械所。而我市的农药监管工作仍与市植保植检站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没有明确人员编制。成为市植保植检站的内设机构,只有一名同志代办,常常给工作造成影响,
三、主要对策
1. 抓培训、促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1.1加强培训。每年邀请正规的生产厂家为农药生产、经营人员举办培训班,学习农药和病虫害防治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使农药经营者懂法、守法经营,并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1.2加强对农药使用者的培训。结合下乡宣传、培训等多种形式,对农药使用者宣传识别假劣农药、安全用药等知识。并联合农技推广部门,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用药,推荐高效、低毒的农药,形成自觉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的氛围。
2. 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认真审查登记材料,核查经营主体资格。
3. 常检查,勤抽查。
加强对镇、村两级农资经营户的抽检力度,重点检测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违规添加高毒农药成分,在社会上形成农药监管的高压态势。
4. 做试验,选农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在严禁高毒农药的同时,还要做好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筛选试验和推荐使用工作。向农民推荐使用高效、安全、低毒、低残留的农药, 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5. 建立农药市场监管联动机制
正如前文所述,农业、质检、工商、公安等部门都有权监管农药经营。因此,应着手建立农药市场监管联动机制,遇到违法案件,应各司其责,形成合力,有效打击违法活动。共同推动我市农药市场合理、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农资市场;问题;监管对策;江苏泗阳
中图分类号F203.9;F252.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03-0398-02
近年来,泗阳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场秩序有了明显好转,但总体看来,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现就其存在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作一探讨。
1泗阳县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1.1从业人员年龄较大,素质较低
据初步统计,从全县所有经营者和直接从事农资经营、服务百姓的从业人员层次来看,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占总数的20%,40~50岁的占40%,其中50岁以上的占40%;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的占60%,其中部分还是小学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总数的40%。不少经营人员不具备指导现代农业的能力和水平,经营中时常出现指导失误。大多数经营单位没有与其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所掌握的知识仅为来自实践的粗浅认识,对法律法规、农业的基本知识、实用技术、新技术、新产品了解甚浅。还有为数不少的从业人员职业素养较差,受利益的驱使,存在故意加大用药种类和数量的现象。无形之中增加了农民的用药成本,破环了生态环境。
1.2农资市场不规范
一是无证经营。特别是村一级,有的是杂货店代销种子,有的是小商店代卖农药,还有的是副食品店也代销农药,并且类似经营行为不规范的店有很多。其经营方式严重危及人们的身体健康,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部分市场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唯利是图,对所销售的产品以假乱真,冲击“放心农资”市场,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在某种程度上形成制假售假的终端。二是挂靠经营。目前,只有肥料、种子实行放开经营,农药还没有放开,乡村经营者要想有证照经营农药,就必须挂靠上级经销单位。一般情况下,具备法人资质的单位,为了经营的合法化,在乡村大肆增设网点、设立许多分支机构,造成低素质、无条件的经营者披着合法化的外衣经营农资现象,扰乱了市经秩序。三是无序竞争。农资供应渠道比较混乱,有直接从厂家进货的,有从二级批发商进货的,也有无照经营者直接送货上门的。同一名称的农药肥料,有多个企业的产品同时进入一个市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从网点布局来看,农资连锁店、供销社及农技站下设服务网点较少,给无证经营留下了不合法的经营空间,而事实上,有大部分供销或农技站的农资经营人员直接加入个人无证经营行列,更增加了管理的难度。同时,农资杂乱品种多。尤其在农药经营方面,一个病害或虫害的防治,有多个农药品种在同一个市场(地方)同时进行多种方式的宣传,有不同商品名的同一种农药在同一市场上出现,农民在选购农药时无所适从[1-2]。此外,虚假宣传多。一些农资经营者为了促销自己的商品,夸大经营商品的使用效果和范围,有的甚至不择手段,擅自篡改农技推广部门的病虫情报,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给民众选择农药增加了难度。
1.3技术指导体系不健全
由于种种原因,10多年来,各乡镇农技站没有新进人员,队伍面临青黄不接的窘境。一方面,镇农技人员知识严重老化,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服务的要求;另一方面,由于体制机制等深层次原因,乡镇农技站人员待遇普遍不高,公益服务和经营服务职能没有明确,关系没有理顺,导致一些基层农技人员因自谋生路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部分乡镇的农技站角色错位,等同某些个体户,重经营、轻服务,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导致主管部门的技术意见得不到有效地贯彻与落实。加之镇村广播通响率不高,农业生产技术尤其是病虫害防治技术难以及时传达与推广,技术实施到位率不高。
1.4执法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面对全县面广量大、不同类型的种子、农药、肥料等经营单位和个体户,现有的执法力量常常捉襟见肘、力不从心,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硬件跟不上,亟需改善。二是种子、农药、肥料专项抽样检测仪器设备等设施严重缺乏,送检费用高,直接影响对损害农民利益的假劣农药肥料事件的查处[3]。三是相关执法部门整体联动的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有多头执法、职能交叉的现象,综合执法合力不强。
2泗阳县农资市场监管对策
泗阳县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结合当地的实际发展情况,笔者认为农资市场监管必须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扎实推进该县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的整治监管工作。
2.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组织领导保障机制
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大事,必须迅速建立起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完善协商、通报、移送、联合执法的机制。强化农资执法的机制建设。整合执法力量查处重大案件,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4]。制订出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的应急预案、保障机制,提高农业生产重大灾情的应急处置水平。组织实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预警防控技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防违规农资扰乱市场,规范市场程序。
2.2提高素质,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完善培训机制
目前农资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农资经营者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加强对农资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其守法经营意识,提高其掌握农技知识的本领,提升其为农服务的能力。由农委拿出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各项工作,财政、工商、安监部门协调配合。县农业执法大队组织和实施培训、考核,工商、安监部门派员参加。人员安排、计划及培训地点由农委确定,财政部门保障工作经费。每年县农业执法大队对全体农资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2~3期培训,主要培训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实用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和相关管理要求等,经培训合格发放结业证书,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年检时,予以审核把关,对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从业单位或个体户不予年检。此外,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日常监管,敦促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人员参加学习,对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质的单位要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经营户要严管重罚[5]。
2.3严把准入关口,构建经营许可调控机制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农药肥料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市场准入条件,对现有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根据确保安全经营、方便农户、合理布局的原则,联合重新确认经营资格。今后在发证办照探索“会签制”中,相关部门共同把关,坚决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户。切实加强发证后的监督检查,对已丧失相关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农药肥料经营主体,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和取缔。通过准入和退出机制的有效实施,确保农资经营者整体素质提升。
2.4规范市场秩序,构建经营行为约束机制
加强诚信经营体系建设,组织农资经营企业开展诚信评比活动,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和质量公开承诺制,建立诚信档案,构建农资经营信用管理平台。对诚信企业实行免检等信用激励机制,将失信企业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并建立执法“黑名单”制度,加强日常检查,必要时采取公开违法记录、曝光违法行为等方式予以惩戒,通过民众的的监督,进而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鼓励农资经营企业,打破行业界限,组建同业商会,探索新的农资营销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根据农技推广部门的指导性意见确定农资品种,广告须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查,切实改变市场无序竞争的现状。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定期农业生产资料监管信息,实现农资经营的政务公开,增强农资监管的透明度。
2.5坚持疏堵结合,搭建便民高效服务机制
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技服务网络全、覆盖广的优势,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观念,广泛开展技术服务宣传,在农资购买使用高峰期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推介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肥料。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使用3个环节的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有关农资打假护农的精神,全面拉网式整顿农资产市场,治理农业投入品市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6]。
2.6壮大市场主体,引进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以创办为农服务社和“万户千乡”市场工程连锁店为抓手,大力兴办农资连锁,通过连锁品牌效应、产品质量和价格优势,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将一些经营条件和信誉较差的经营个体淘汰出局,让农民找到方便消费、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经济消费的主渠道。加强对农资连锁店经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为农服务水平,科学指导农民施肥、用药,做到诚信服务、守法经营。
2.7强化绩效管理,建立考核督查奖惩机制
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入手,用制度规范执法主体和经营主体的行为。落实案件的上报、督办制度,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农药肥料规范管理工作的评价考核指标,针对组织领导、投诉举报、市场检查、质量抽检等方面开展督查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农药、肥料的考核与长效管理机制。从领导责任、技术责任、宣传责任、市场管理体制责任等方面,明确相关部门及当事人的主要工作职责。对失职、渎职、、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触犯刑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7]。
2.8多渠道加大投入,建立农资监管政策倾斜机制
为了确保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市场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必须强化农资执法监管的后勤保障工作。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配置、执法设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投入上向农资执法部门倾斜,通过向上争取一点、政府财政倾斜一点、部门自筹一点等“几个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今后,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保证执法经费所需。通过设立大案要案专项经费,争取将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的专项抽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3参考文献
[1] 杨文超.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J].新农业,2010(2):10-11.
[2] 曹明艳,李荣.阿克苏地区农资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疆农业科技,2010(1):59.
[3] 王卫.浅谈如何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决策探索,2009(22):86.
[4] 刘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农资市场监管[J].河南农业,2007(3):17.
[5] 张亚坤,杨永成.提高农资监管促进农业发展[J].企业与市场:上半月,2006(12):88.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为基本目标,以禁限用高毒农药、假冒伪劣农药为监管重点,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个环节,鼓励支持探索健全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市场运行和市场退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农民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建立全市农药市场统一监管平台,构建“统一监管、专业监测、强化执法、上下联动、配套服务”的农药市场监管体系;杜绝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药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农药市场监管的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药市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均比去年提高5个百分点。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监督抽查,突出监管重点。各地要以查处禁限用高毒农药、违禁添加高毒农药成份、农药产品有效成份不足、借证或转让证号给他人使用和标签违规为重点,在春、秋两季和小麦、水果、蔬菜病虫草害防治用药高峰期前,全面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抽检工作。市级农药质量抽样数全年不少于70个,县级农药标签抽检要做到90%的经营户、95%的产品两覆盖。严格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查处标签违规行为,在新旧版标签过渡期间,农药标签监督检查以产品登记证号、有效成分名称、含量、登记作物、防治对象和毒性标识为重点。
(二)规范执法行为,联动查处案件。各地要进一步利用现有体系和信息平台,增强各级、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实现农药市场监管信息一地、区域部门联动。要把重点打击和经常性查处结合起来,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重大假劣农药案件,公布查处结果,发挥案件查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对一些涉及面广、问题突出的案件,要突破行政区划的界限,实行部门联合和市县二级联动,统一部署、通力协作、集中打击。对已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禁止以罚代刑。
(三)建立农药经营户档案,实行农药经营可追溯管理。为建立农药经营户档案,今年各县(区)要全面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普查,准确了解和掌握本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状况,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对已取得定点资格的生产企业,但因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要按程序上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注销或撤销定点生产许可及其他有关行政许可;对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要认真梳理确定一批重点案件,联合公安、工商、质检、供销、工业管理等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查处,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同时支持诚信企业发展。
(四)加强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各地要更加重视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工作,全年要不间断地开展市场检查,尤其在生产关键季节加强对使用的重点产品和黑名单中的监管对象的检查。市、县均要加强对县级农药市场管理的督查,全年市级不少于2次。县级要把当年发现的制售假劣农药和经营违规标签的行为人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五)强化农药管理法规和科学用药培训指导。全市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用药和农药法规的宣传指导,市农委将在3月份前印发《农药法规和安全用药资料汇编》1万本,发放到全省执法人员和部分农药经营户。市、县农业部门要适时举办各种农药监管执法和科学使用农药知识培训班。今年各县区要组织执法人员和技术专家,选送一批优质高效防治对路农药和农药执法、安全用药等宣传资料,深入基层开展活动,增强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各县区均要举办类似活动2-3期,形成上下互动,全面推进这一工作更好开展。
(六)积极受理举报。鼓励社会积极举报农药生产销售中的违法行为,对实名举报案件,立即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举报的重大案件,调查属实,将给予一定奖励。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参加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部署全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3月下旬,根据全省活动安排参加全省活动启动仪式,贯彻全省会议精神,举行我市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启动仪式,部署全省活动。
(二)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调查摸底。3月下旬始,各县(区)农业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建立管理档案。
(三)放心农药下乡进村宣传。3月下旬,组织宣传农药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
(四)春季农药市场检查。3-4月,组织开展小麦田用药的市场抽检农药产品质量样品,并公布检测结果。
(五)重点区域开展督导。5-6月,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合格率低、假冒伪劣产品多、社会投诉或举报多的地区进行督查整改,我委将选择重点地区进行督导检查。
(六)参与部农药标签网上论坛活动。7月,参与农业部农药标签网上论坛活动。
(七)秋季农药市场抽查。8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季农药市场抽查。我委将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
(八)农药执法检查。9-10月,我委将组织开展全市农药市场执法检查。
(九)及时查处曝光。根据市场抽检、检查和受理举报查实的制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县(市区)农业执法单位依法对其制售行为人立案查处。
(十)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2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各县(区)农业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精、善管理的同志组成的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工作班子,扎实推进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活动的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本辖区内农药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制定工作月历表,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
(三)健全工作制度。各县级农业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农药监督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农药案件投诉举报制度、大要案通报制度、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市级除健全以上制度外,还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办制度。通过制度建立和实施,带动工作规范,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县级农业部门从2012年3月1日开始,每月13日和28日前要向市农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综述、抽检、查处等方面的情况,力求通过数据和典型事例说话。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各地要认真组织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5),附表1-3要求每半月进行动态填报,附表4-5于6月底前完成填报。
(五)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农业部门要保证工作连续性。进一步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建设,要综合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办案的调查、取证水平,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效能。
一、工作目标
在集中整治活动中,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农业化学投入品的监管水平;认真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进一步完善追溯机制;加快农业标准化基地和示范园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大力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标准化生产意识和技能。
二、工作任务
(一)集中开展农药市场整治
一是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对辖区内所有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次清查,按照“有固定场所、有专业资质人员、有登记备案、有质量承诺、有规章制度、有交易台账”的“六有”标准,全面进行整顿。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的名称、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地址、电话、生产经营农药品种(尤其是高毒农药品种)等,全部进行登记入档,随时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100%纳入监管范围。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违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质量不达标农药、标签严重不合格农药的,除批评教育外,还要依法立案查处。三是加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在违规生产、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的、套证冒证的、质量或标签不合格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等违法行为。对发现违规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和《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生产企业和经营者严肃查处。四是全面普及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高毒农药经营网点要设立专柜,并建立高毒农药进销货台账和发票,详细记录农药名称、生产企业、产品证号、进货来源、数量、日期以及购买者姓名、住址、购买品种、数量、日期等。五是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要抽检10个农药产品,送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对检测发现的问题,要对相关生产企业或经营单位实施最严厉的处罚。
(二)切实搞好农产品质量检测
为搞清农药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整治月行动期间,我们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增加例行抽检的数量和批次,对我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超市等抽检次数不少于3次,样品不少于300个。在做好例行抽检的同时,还要抽取10个样品,委托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甲胺磷、对硫磷等22种农药含量进行定量检测,为全面了解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提供依据。
各镇街区要加快农产品检测站建设,配齐检测人员和设备,认真开展工作,做好辖区内农产品质量检测。
(三)集中开展用药技术培训指导活动
一是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组织农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同时,要指导农民使用粘虫板、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确保农产品质量。二是开展技术培训。特别要在大姜生产集中区域开展大姜安全生产集中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向姜农传授大姜安全用药等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安全生产水平。三是印发技术资料。按照食用农产品的种类,编制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印制成明白纸,对应发放到每一个种植户手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三品认证和园区建设
按照《市瓜菜果茶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规划》和《市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发展规划》中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梳理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进度。按照年初计划,对各镇街区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调度,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和“三品”认证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农业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把集中整治月行动作为8月份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到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检查指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根据《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为减少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减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和销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置和销毁是农业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封闭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农业部门统一回收、专业机构处置销毁、地方财政予以补助”的剧毒、高毒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做到有领导负责、有机构承担、有人员实施、有经费保证。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对剧毒、高毒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集中处置和销毁给予补贴。
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者严格落实实名制购买制度,统一储备、统一使用的单位做到封闭运行,履行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回收责任。在实行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地方,农药使用者应当妥善保管剧毒、高毒农药废弃包装物,并及时送交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暂时存放,由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集中回收,交专业机构处置销毁。在实行剧毒、高毒农药禁止经营的地方,由统一贮备、统一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单位直接负责使用后废弃物的回收,交专业机构处置销毁。
二、加强宣传培训
各级农业部门要通过电视、报刊、微信等媒介,加强对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的宣传,让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者和统一储备、统一使用单位,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工作档案。让使用者充分认识乱扔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积极交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废弃物。积极开展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安全处理有关知识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统防统治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专业人员的培训,防止中毒和药害事故发生。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剧毒、高毒农药回收处置和销毁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可追溯管理,并组织力量对回收主体进销货台账与回收、销毁台账进行核查。今年11月,省农业厅将对集中销毁情况进行督查,各地也要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剧毒、高毒农药废弃物产生危害。
联系人: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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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药管理 监管 问题
农药是一种用来杀灭昆虫、真菌和其他影响农作物生长有害生物的重要物资,是农业增产、增收,提升农产品品质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保障,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农药产品质量问题。农药管理监管机构作为控制农药质量的关键机构,其工作能否合理有序进行对农药功效的发展有直接影响,为了确保农药质量,必须加大农药管理监管工作力度,减少监管失控问题。下文对与农药监管相关的内容进行了具体分析。
一、影响农药管理监管失控的因素
1.政府重视力度不够
近年来,一些县级政府对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并不是很重视,上级部门虽然下发文件要求成立农药监督管理站,但却因缺少县级政府的审批,部分县就未单独成立农药监督管理站,是由植保站来兼管,这样就致使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停滞不前, 甚至工作不实,监管不到位。因为植保工作繁重,事情多,哪有更多的精力认真抓农药监管工作,因此导致农药监管工作不扎实,再说又会出现上下级连接困难。同时一些县级农药监管部门虽明确了乡镇监管人员工作职责,但因没有独立行使工作权利,其部分职能无法实现。对于村级农药监督而言,往往仅确定村级农药监督人员,而未进行具体农药监管工作。
2.监管经费缺乏
因一些县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不重视农药监管站,也未对其进行明确批示,使得一些县级监管工作经费不能列入县级财政收入预算中。农药监管机构在无经费保证的情况下,只能依赖于农业局投入,但这部分资金毕竟有限,很难保证农药监管站持续运营更无法保证乡镇、村人员的的工作经费,再加上农药监管工作培训任务的繁重,使得经费更加短缺。
3.培训力度不够
由于政府重视力度不够和监管经费的限制,农药管理监管机构不能对监管执法人员、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培训,使得执法人员监管和执法能力得不到有效的提高,而且还需要广泛宣传,大力的培训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因为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对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掌握不够,会导致一些安全事故。
4.假冒伪劣药品仍较多
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加大惩罚力度,一直是近些年农药监管部门管理的重点。近些年来,监管部门为控制假冒伪劣产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但是不法农药制造和销售商仍很活跃,并在较为隐蔽的地点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农药产品。这样不仅无法保证农产品质量,而且也会给农民带来经济损失。
5.农药残留物超标
近些年来农产品残留物检测中,一些蔬菜残留物指标超过正常标准,无公害蔬菜中含有违禁农药。如在对一些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检验时,发现蔬菜产品中含有甲胺磷成分。我们知道甲胺磷是高毒农药,也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将此种农药作为农业生产投入产品,不仅会影响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流入市场后也会给消费者生命健康带来危害。
二、农药管理监管问题控制策略
1.政府加大重视力度
农药管理工作质量事关农药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首先,县级政府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成立农药监管小组,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及安监局领导任组员,确保农药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其次,县政府要将农药监管站列入正式编制单位,并由县级整编单位进行编制,以保证人员稳定。再次,要明确各乡镇农药监管人员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并履行监管职责,以确保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县级财政部门应该响应国家号召,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将农药监管站划入财政补贴行列,从财政支出中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县级农药监管站专用经费,以确保农药监管人员能正常开展农药监督方面的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镇级财政也应该划出一部分资金作为乡镇农药监管人员工作经费,以及给予村级农药监督人员一定经济待遇,以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使村镇两级农药监管人员能够做好职能范围之内的事,同时也能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县级政府还应该适当的组织乡村两级农药监管人员培训,并从政府收入中划出部分资金作为培训经费,以解决县级农药监管机构任务繁重问题。
3.完善法律法规
完善与农药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农药监管工作有序进行的保证,首先,县级农药抽查制度、监管信息公布制度、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及部门间的联动制度等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使这些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管效率。其次,县级农药管理部门应该建立于农药经营门市相联系的制度,以当地的管理原则为依据,明确监管责任内容,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例如可以组织不同农药生产单位、经销商和门市负责人等签订《农药质量安全服务承诺书》,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出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确保药品质量。再次,要建立药品管理安全责任体质,县级农药管理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一一对应的形式规范农药市场,将农药管理工作深入到农药门店,并将门店管理监督责任落实到具体农药监管执法人员,使监管执法人员能更好的投入到农药管理中,切实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4.加大农产品抽检力度
农药产品市场假冒伪劣产品的增多,使农药市场的产品质量得不到有效的保证,甚至使农药市场秩序得不到有效的维护。这种情况下,农药管理监管部门就应该加大打假力度和深度,将农药市场质量抽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重点检测农药产品中是否含有高毒成分,以避免不法分子将高毒农药混入普通农药中销售,从而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农业管理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除了按时进行监管抽查外,还要在农时农事季节,开展春秋两季农药抽查行动,重点抽查杀虫剂和杀菌剂两种农药,一经查出有违禁药品成分,对农药生产商和销售商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曝光和查处不符合正常经营标准的单位,以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5.加大宣传力度
农药市场监管工作,除了做好上述工作外,农药监管工作。农药管理部门实际工作要应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和报刊等多种途径,以农民喜闻见乐的形式宣传和普及农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药生产和经营者法律意识。其次,要做好农药安全工作,通过两站一台公布专家热线,随时随地的解决农药经营者和农民在销售和使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农产品质量。再次,在农忙期间,农药监管机构应该推行高效低毒农药品种和新技术,引导群众购买放心药品,并指导群众正确使用农药,以减少因使用不当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
6.加大培训力度
要加大员工业务培训力度,首先,鼓励和支持农药监管执法人员按时到上级部门接受培训,以不断的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其次,要对县内所有农药经营单位进行政策支持和相关法规培训,并从中选出农药经营大户参加省级知识培训工作,以增强农药经营商对农药监管工作认识,自主的参与到农药监管工作中,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最后,要对本地区农业基地和种粮大户农药使用人员进行培训,以不断的提高农民安全使用农药水平,减少农药安全事故。
结束语:
农药作为农业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投入品,其不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源头,也是控制农产品质量的关键。现在一些县级农药监管机构为了确保农药质量,已对当地农药监管工作做了一些调整,并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维护农药市场秩序,确保农药产品质量的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我们知道农药监管工作还在不断的进行中,需要随时进行调整,以满足时展需求。
参考文献:
1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基本情况
至2005年6月,我县有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340余家,其中农药化肥企业240余家,种子经营户100余户,分布在全县37个乡镇及部分行政村。其中乡镇政府所在地占80余户,占总数量的23.5%,其余大部分分布在人口相对集中和交通相对便利的行政村。所经营的化肥品种有50余个、农药品种有100余个、种子品种有50余个,基本满足我县农业生产的需求。
2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及从业队伍的现状
2.1经营渠道多样化。从过去单一的供销系统独家经营农资产品和农业系统经营种子,到目前供销系统、农业系统及部份个体经营户(主要是种子)三驾齐驾的格局。我县目前所有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中,农资系统占142家,占总量的59%,农业系统占98家,占总量的41%,同时也形成了一批松散型的规模经营企业;种子个体经营户18家,占全部种子经营企业的18%,其余则由农业三站和农资系统经营。市场的多样化促进了农业投入品经营的竞争格局。
2.2经营品种系列化、配套化。过去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产品,要么是农药化肥,要么是单一的种子。经过几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种子、农药、化肥、农用配套设施等一系列品种,为消费者提供一条龙服务。
2.3网点多,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通过十几年的发展,农业投入品经营网点已从乡镇所在地向规模行政村和交通相对方便的自然村发展。据统计,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75%以上分布在行政村。由于网点众多,市场竞争加强,商家从单纯追求销售数量转为服务质量的提高,送货上门、缺货预约、夜间营业等等,部分资金实力较好的经营户还在农忙季节对困难农民赊货,大大方便了消费者,同时也发展了自己,扩大了影响面。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2.4经营人员法制意识增强,专业知识逐步得到提高。从过去的单一经营体制发展到现在的多元市场格局,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逐步增强,专业知识也得到进一步充实。一是管理部门举办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参加的人数比例逐年扩大,自觉办理上岗证的人员也逐年增多,持证上岗比例从过去的85%左右扩大到2005年的98%。进货时严把质量关,从主观上杜绝假冒伪劣,行动上遵守法律法规。
同时通过近几年管理部门组织的较为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经营者的专业知识得到进一步充实,从过去单纯的卖货到现在能为消费者提供使用知识、注意事项及技术咨询,自身的信誉也等到了提升。
3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存在的问题
3.1经营规模偏小、流通体制不健全、发展壮大难。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从数量来看已基本满足广大农民生产的需求,但总体规模小,大多处于分散状态,难以抵御市场风险。据调查,大部分经营企业的注册资金都在5万元以下,从参与调查问卷的133经营企业显示的数据,60%的经营户年经营额在10万元以下,10-20万元占26%,年经营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只占14%,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更是凤毛麟角,全县只有2户。
企业规模小,加上流通体制不健全,就很抵抗市场风险,同时也不能产生较好的经营效益,也难以不断壮大自己。
3.2经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市场变化。经营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是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队伍的一个弱点。所有经营人员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只占总数的35%,40岁以上的占65%,其中50岁以上的占总数的30%,60岁以上的也不在少数。文化程度初中以下占63%,其中部份还是小学文化;高中以上文化只占总数的37%。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势必难以适应市场千变万化,同时在日常经营中也很难有作为。
3.3经营队伍不稳定、经营年限短、变更频繁。经营队伍的不稳定,也是制约我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发展壮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经营者没有长期打算,干一年算一年,从2003-2005这三年中,农药化肥经营企业转让或者关门歇业的有近30家,占总数的12.5%;还有部分设在行政村的经营点处于半歇业状态,主要表现为货源不足、经营无规律等,一些松散型联合体因无制度约束,分合频繁。
目前我县所有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以农药化肥经营户为例),经营年限普遍较短。从参与调查的情况看,经营年限在5年以下的有50户占40%,10年以上的35户占27%,其余为中间类。
3.4无序竞争现象严重,货源渠道混乱,产品质量不容乐观。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条件放宽后,在一定程度繁荣了市场,给农民带来了实惠。但现在的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大多是承包性质,随着市场的逐渐饱和,加上经营行为准则的缺乏,无序竞争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
竞争是市场规律,它可以起到优胜劣汰、提高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降低商品价格的作用,使消费者等到实惠。但无序竞争所带来的后果是产品质量的下降、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现象,加上目前部分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进货随意性大,甚至靠流动批发商,致使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给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留下可乘之机,管理部门查处的伪劣农资产品和种子案件,货物的来源大都来自于不规范进货。无序竞争严重影响了农业投入品经营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最终的受害者是农民消费者入。
3.5专业性不强、经营品种混杂,不利于专业化经营体制。由于以承包经营为主,规模小,大多数没有形成专业经营体制,他们在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和种子的同时,兼营日杂用品、日用百货;一些行政村的经营点还有兼营副食品现象存在,甚至有主业变付业。根据我们对参与问卷统计,同时兼有经营日杂用品和日用百货的农资产品经营企业有75户,占55%,极易产生安全隐患。
3.6农业投入品经营行业利润低,物价不稳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九十年代中期,由于市场刚开始转型,经营农资产品利润大,经营企业发展快。而近几年市场基本饱和和竞争的激烈,利润已大不如前,一些大宗产品甚至出现保本或亏损。其中化肥的零售利润已不足3%-5%,农药和种子也仅在8-10%左右,加上生产企业成本不断攀升,价格不稳定,涨价频繁。以尿素为例,在2003年下半年吨价还是1300元左右,到2004年上升到2000元,上升幅度近54%,2005年又创新高。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3.7无证无照经营现象多,冲击合法经营企业。由于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我县地域广、交通不发达、监管部门协调不够等原因,一些乡村小店无证无照经营农业投入品现象非常普遍。他们大多经营规模小、无长期打算,时常出现坑农事件,特别是种子质量问题尤为突出,但出现纠纷以后消费者往往无法得到合理解决。据我们调查,几乎三分之一的行政村有无证无照经营农业投入品情况,不完全统计,多达365户。这种现象的存在,除了容易发生坑农事件外,由于他们大多是经营食品小百货的小店,也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4农业投入品经营的管理对策
农业投入品市场健康稳步的发展,除了有一个良好的发展氛围,还必须要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模式和适合于我县的经营思路,以及部门协作、行业自律和经营人员素质的提高,具体就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经营人员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科技宣传、咨询等机会,宣传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知识,以提高经营者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使各级领导支持、重视农业投入品的管理工作;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维权,利用96323这个举报投诉平台,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压力和监管机制。
4.2加大政府财政经费的投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我县的农药、化肥、种子经营的管理机构主要是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以我们现有的人员配置、执法手段难以适应我县面广、点多、交通不便的现状,从而不能对所有的经营企业进行有效的监管。除了我们自身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亟待通过不断学习、交流和实践来提高外,地方政府应重视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基础建设,加大财政投入,从而保障执法经费、完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能力、稳定执法队伍。
4.3重视岗前培训,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为规范市场,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实行一定的准入制度,对经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应该成为一个经常性的制度,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一是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二是专业知识培训,使经营者掌握一定的经营理念、懂得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方法、能指导农民科学用肥用药用种;同时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公平竞争,不卖假劣产品,提高服务质量。
4.4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品牌经营,推行信誉承诺制。要使农业投入品经营得到长足发展,必须结合当地实际,借鉴连锁超市经验,推行连锁经营和品牌经营,改变现有规模小、散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的现状。我县可以发展2-3个连锁实体,推出2-3个经营品牌,实现经营连锁化、品牌统一化、进货渠道规范化,从根本上杜绝假冒伪劣产品。同时推行信誉承诺制,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可以进行有效的监督举报、投诉和索赔。
4.5加大违法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对零售环节杜绝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把流通关。除了平时不放松的同时,积极开展“绿剑”集中行动,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屡次违法不改的经营户从严处罚,特别是对经销明令禁止销售农资产品行为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在处罚的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予以曝光,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增强管理机关的影响面和威慑力。
4.6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增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在做好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和重视培训等工作的同时,联合工商、质监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对守法经营、信誉好的企业授予“诚信企业”称号,奖优惩劣,籍以增强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小陈老师工作室出品
4.7加强部门协作,共同规范和繁荣市场。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除了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外,应联合其他执法部门,如工商、质监等,共同探讨一套长效管理模式,相互支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1 农药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农药经销商的专业素质不强
在农药销售过程中,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了农药的经销商应该具备和经营的农药相适应的技术性人员,但是在实际的经销过程中,一些农资经营的大店多数情况下都是由过去的个体经营户转变而成的,很多的农药经销商在经销过程中都没有经过专业的、正规的农药专业知识培训,也没有通过系统的学习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经营者的业务素质通常情况下都比较低下,其在进购农药过程中对农药真伪和优劣的鉴别能力较低,还有一些经销商为了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故意向农民群众售卖假冒伪劣产品,甚至故意销售国家禁止的高毒和高残留的农药品种,给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1.2 农民群众使用农药的水平不高
首先,农民群众的药物品种的选择不当。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群众不能根据病虫害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选择正确的农药品种,在病虫害防治过程中不能做到科学防治和对症下药。选择药剂过程中主要依靠经验进行选择,而真正做到用药向农技人员询问的人数并不是很多;其次,农药在使用过程中混合使用不合理。农药是一种化学性质较为活泼的有机物,因此,在农药混合使用过程中一定要掌握一定用药原则。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农民群众将碱性农药和酸性农药混合使用,从而严重影响到药效正常的发挥;最后,正确使用药剂的时间和用药量把握不准确。农民群众在施药过程中,不是根据农田的病虫害发生的实际情况中选择合适的剂量和最佳的时期进行防治,而是存在盲目地跟从心理,看到别人用药,自己也跟着用药,还有的农民群众在进行病虫害防治过程中看到虫子就用药,见到病就打药,并没有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开展病虫害防治,这样不但起不到相应的病虫害防治效果,而且还会出现严重的农药浪费现象,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危害。
1.3 农作物药害现象经常发生
在农药喷施过程中,由于没有注意喷药的方向以及没有采取合适的防治措施,导致了农药在使用过程中,药物飘落在其他的敏感作物上,造成了相邻作物的药害现象发生,这种药害现象经常会发生在除草剂的使用过程中,例如在使用盖草能防治油菜田间杂草过程中,其药物很容易对毗邻的麦田造成危害,同时,作物的生长调节素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不严格按照使用量的进行合理的使用的话,将会对作物造成严重的影响,导致其矮化过度,甚至是停止生长。
1.4 用药的环保意识不足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没有固定的配药场所,多数情况下都是在河岸、地头、沟渠进行配药。使用后的农药瓶和包装袋随意丢弃,而使用后的农药机械设备随意在池塘、河流和沟渠进行清洗,清洗废水随意倾倒其中,并没有对药物进行集中处理,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污染中土壤和水源,而且还极容易对水生生物造成危害,给农村的畜牧养殖产生严重的影响。
2 农药合理使用的对策分析
2.1 强化对农资市场监督,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最近几年,国家和地区高度重视对农资市场的监督和管理,通过农业执法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进行统一的规范管理,切实改变农资经营秩序。但是在农药管理过程中,我们还是发现了有不少的经销者,至国家法律而不顾,通过各种渠道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给农村地区农药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在对农资市场进行监管过程中,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强化对农药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违禁药品的流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地方的农药市场稳定。
2.2 强化宣传和培训,提高用药水平
充分利用好当前农民培训工程的机会,采取针对性的内容对农技人员和农民群众进行培训,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将病虫害、草害的发生规律,最佳防治时间、发生动态和防治技术以及方法和安全用药的知识全面普及给农民群众,让农民群众逐渐增加安全用药和科学用药的意识,从而显著提升用药的水平和用药的质量,积极宣传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病虫害防治原则,充分利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以及生物防治措施,降低农药的使用量,降低农药对环境的污染,降低农药残留量。
2.3 政府应该重视农业体系建设
农产品质量的高低以及农药残留量的多少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生命健康安全,新的食品安全法已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核现已颁布,于今年10月1日实施,这部法律是史上最为严厉的一部法律。因此,就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应该重视全面重视农业体系建设,配备配齐基层农技服务岗位人员,强化农技服务指导,强化执法监督,要加强推进县、区级农药残留检测中心和街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加强检测人员的培训进度,全面推动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农业用药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参考文献
[1]邓巍,赵春江,何雄奎,陈立平,张录达,武广伟,Mueller J,翟长远. 绿色植物靶标的光谱探测研究[J]. 光谱学与光谱分析. 20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