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01 01:02:22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消防安全工作汇报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为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行业工程建设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各建设、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我县水利行业特点,具体做以下工作: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加大消防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局属各单位、全县水利行业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火灾易发地。通过深入开展建设施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建设施工火灾隐患,彻底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升建设施工火灾防控能力,提高应急救援水平。督促局属各单位、工程参建各方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二、目标任务
通过检查督促局属各单位、全县水利行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完善消防工作和消防器材的配备,重点是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职工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
1.督导局属各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2.局属各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3.局属各单位、全县水利行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施工时采取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情况。
4.电、气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操作现场配置相应消防器材、设施及防火监控情况。
5.施工现场的用火、用电、用气场所与办公设施及职工临时宿舍分开设置情况。
6.施工现场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7.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管控情况。
8.施工现场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情况。
9.施工现场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安排部署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要及时督促管辖内建设、施工、监理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及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施工单位对照自查整治,开展施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1.要求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要依照消防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立即开展深入全面的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组织施工。
2.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相关股室、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成立自查组对所管辖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对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开展全员培训、组织疏散演练、签订责任状、建立排查档案执行实名制,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风险、与排查人员“全额捆绑”。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划分风险等级,分级分类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确保责任有人领、问题有人管。
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对所管辖内所有在建工程施工、住宿及办公现场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要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日期,并督促落实整改到位。
水利局后期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整治不到位,敷衍不尽责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和处罚,并勒令立即整改到位。
四、消防安全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单位思想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上心上手、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各项措施要求,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一、关于贯彻传达嘉峪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精神的情况
集团公司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嘉峪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内部管理,切实消除办公场所的火灾隐患,在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我们在全公司开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改和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对消防安全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增强了集团及子公司办公楼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
积极开展办公楼消防安全大检查和消防管理制度的检查。根据嘉消委文件要求,集团市场经营部对各子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办公楼内应急灯、烟感报警器、人员疏散示意图、消火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以及用电线路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各子公司(嘉市三建、嘉市四建、嘉市设计院,嘉合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均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消防器材配备数量不达标以及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市场经营部要求各子公司限期整改。一周时间内,各子公司积极对存在的问题做了整改并上报了整改报告。
三、关于下一步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
一是在九月底前对于嘉消委提出的“六个一”活动中暂未落实的抓紧时间落实,“六个一”活动为约见1次法人,签订1份安全消防承诺书,开展1次安全消防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修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一、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多数物业管理单位消防法律意识观念不强
在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中,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了解不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都明确规定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职责。然而,一些物业管理单位对此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懂法、不守法,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造成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被动性,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各类火灾隐患的滋生和生长。
(二)一些物业管理人员消防业务素质不高
在平时在履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个别物业管理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消防专业技术知识,学历层次、专业技术偏低,安全意识差。大部分小区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制度流于形式,有些单位仅满足于有人在岗,而值班人员对消防控制中心的各种消防设备的运行及日常的防火巡查情况却不甚了解,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运行的正常与否毫不关心,对消防控制中心自动报警系统发出的声响不闻不问。有的值班人员能够发现问题,但不会解决问题,更有甚者直接关闭了之。一些单位消防器材无人管理,内部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现象严重,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突出,消防设施器材长期处于缺损状态。一些单位与开发商、业主相互推诿、扯皮、推卸职责,缺少协调配合,导致旧的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新的火灾隐患又迭出不穷,久而久之,大部分消防设施的功效特别是联动功能大打折扣,大大降低了消防设施的完整性、可靠性,致使投资上百万的消防设施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应有的功能。
(三)大部分物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不明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其最终目标是服务于与业主的各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其只对合同约定的内容负责。而目前普遍情况是物业管理单位在与业主的交接过程中有很多单位和业主对消防设施的管理没有明细的合同约定,致使物业公司对消防设施要不要管理、如何管理、管理到什么程度均不明确,而大部分业主特别是住宅小区业主也基本不关心除电梯运行及环境卫生等以外的公共设施的管理,导致部分消防设施不能时刻处于工作状态,或有故障而不能及时得到恢复,影响了设施的工作效能;
(四)物业对部分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业主缺乏管理
部分业主往往只注重自己居住、工作场所的小环境,而缺少对建筑、小区整体安全的考虑,借着装修之名,肆意扩大装修面积,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擅自增加夹层扩大防火分区,改变建筑结构、楼梯形式,封堵排烟口、强占圈围疏散走道等,而物业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害怕得罪业主,未尽到劝阻和管理责任,在本单位无力解决的情况下未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妥善处理相关时宜,而只是认为我不是执法部门根本管不了这些事情,从而放任发展,增加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火灾负荷,造成了大量的“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五)物业管理单位准入缺少消防必要条件
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虽然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对物业管理公司拥有的技术人员数量上有明确要求,但没有规定消防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加上目前很多建筑特别是非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的物业管理企业基本上是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出来,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附受制于房地产开发商,建设和管理不分的体制严重制约了物业管理单位的工作开展;
(六)消防设施日常维修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由于业主多且分散,在公共场地的使用、车辆的停放、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等方面业主与物业之间很容易引起矛盾,造成双方产生不信任和纠纷的情形,加上传统的“主仆”观念影响,物业管理处于被动弱势地位,导致物业管理费用不能及时收取。同时现有法律对建筑大修理基金的收取、保管、使用等方面的规定,要求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受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作为实施单位,提出年度使用计划及分项目维修经费预算报告书,经业主委员会审核,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将维修基金分批拨付实施单位,其操作程序复杂,很少有物业单位有决心和耐心去申请和使用这笔经费,致使包括消防设施在内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的使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七)消防安全管理未纳入委托管理的正常范畴
在日常的监督执法过程中,笔者遇到这样的情况,由于与业主之间存在尖锐的矛盾,有些物业管理单位未通过任何移交手续擅自撤离小区,致使小区的日常管理全面瘫痪,而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随即聘请了新的物业单位进行日常管理。而消防部门进入该小区进行监督抽查时,往往注重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与监督,但由于原物业单位未将建筑主体的审验情况及消防设施的相关维护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而业主委员会也没有把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委托物业单位管理范围,则新物业管理单位就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消防部门只能把责任落实到业主委员会。但业主委员会是由所有业主选举产生的非法人临时组织,不具备法律责任承担能力,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小区火灾隐患的整改难度,大大加大了消防部门的工作量。
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问题的对策
(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
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目前物业管理的现状,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完善组织机构,确保业主委员会人员的相对稳定。规范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处置问题的程序,明确合同约定中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规定每幢建筑(或小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应通过竞标形式进行,严禁单产权多使用建筑或多产权建筑开发公司委托下属物业管理单位管理。把建筑消防设施的委托管理作为业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的先决条件,确保消防设施有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单位的接管时间并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移交的手续;
(二)提高物业公司的准入门槛
建设房管部门在核发资质证书时,应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单位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并把通过消防专业培训且取得相应的消防资格证书作为核发物业管理单位资质证书的前置条件。同时要建章立制,制定消防部门与建设房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把物业公司拥有消防专业人员的数量、消防管理能力的强弱及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纳入物业管理单位资质申领、等级评定的范畴,提高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对物业公司消防工作的指导
区级政府应将街道、社区范围内的物管单位纳入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的考核管理范围,定期保量的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把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作为今后消防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把物业管理单位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的视线,把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作为加强各类建筑、小区消防工作的基础内容,同时,物业单位要主动地与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建立联动机制,一旦发现小区内出现违章违法行为,物业单位应及时报告街道、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切实将一些隐患扼杀在襁褓之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久拖未改的物管单位及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从严处罚;
(四)加大消防教育培训力度
切实加强对物管单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街道安全办要具体抓好摸底、统计汇总工作,督促落实,防止漏报漏训。通过培训,使物业管理人员增强消防安全观念,切实学懂学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各项消防安全职责,树立起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管理人员要做到会报警、会组织人员疏散、会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力争使物管单位消防管理工作水平、岗位人员素质有所提高。:
四会市有中小学校、幼儿园150所,在校学生约8万学生,至2015年底已全面解决学校“五无”(无校门、无围墙、无视频监控、无专业保安、无证照)问题,在2016年新增加了解决“一无”即一键式报警装置,我市的公办学校也率先在2015年年底安装完毕,为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学生平安成长创造有利条件。现将我市在推进校园“六无”工作具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学校安防体系制度
我市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维护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工程”来抓,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公治〔2015〕168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秋季开学工作暨“护校安园”行动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5〕28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牵头,教育、综治、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多次召开专项联席工作会议,指导和督查校园安防体系建设。
二、全面夯实,保障经费投入,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
1、加强校园安全保卫人员的建设。从2010年8月开始,我市开始成立“校园保安大队”。目前,全市共有专职校园保安员400名(其中财政供给有262人,民办学校保安员自筹解决),同时,“校园保安大队”制定了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招聘、培训、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并形成长效的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了原来有些学校没有专职保安、保安力量不足、年龄老化和队伍不稳定等问题,校园安保工作得到全面提升和加强,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注入了强大的力量。
2、抓好校园安全,物质保障是基础。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大安全经费的投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经费保障制度,坚决保证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器材配备更新等工作的经费。确保每所学校、幼儿园都配齐配足保安员和防护器械,严格实行“五个统一”管理模式,政府财政每年投入800多万元用于保安工资(每人每月2445元)及配备保安防护器械和服装。
3、加强技防力量的建设。一是在2013年由市政府拔专款1000多万元为全市100所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安装了与公安机关联网的24小时视频监控;二是在2015年3、4月由我局牵头,多次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如何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经过多次的推进协调工作,我局决定由局统一为全市69所中小学、幼儿园(公办)立项采购“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工程已在2015年年底全部完成,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按公办学校标准在2016年逐步安装,力争在今年6月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彻底完成。三是在2015年6月我局向市政府申请了18万校园安全防范专项资金为全市13个教学点安装了视频监控,实现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装校园视频监控,有效的提高了技防水平。不断提高学校安全防范的保障能力和水平,真正把学校建设成为师生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学校。
三、强化责任,量化考核,有效提高校园安全管理水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检查组到龙田镇敬老院检查时发现龙田镇敬老院虽然已建立消防栓及消防供水设施,但敬老院未通自来水及建造蓄水池,因此导致消防栓不能使用。
二、整改措施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县民政局有关领导在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通报了龙田镇相关领导,并专门给龙田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下一步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要求全县各敬老院开展自查,针对问题立即开展整改。
(一)严格落实有关责任制。督促全县各敬老院严格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状的有关要求落实每日一查、每月必查等制度,确保各消防设备、器材、设施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二)督促龙田镇民政办尽快完善消防供水设施。因龙田镇敬老院地处较偏僻,自来水尚未通到该处,致目前该敬老院尚没有自来水,日常饮用水靠工作人员到别处取水,为尽快实现敬老院通水,县民政局向龙田镇建议:一是龙田镇政府立即跟自来水公司沟通尽快铺设供水管道;二是建议敬老院在院内打井,为敬老院消防供水;三是督促敬老院立即造水塔,完善消防设施。目前龙田镇已向自来水公司沟通,尽快铺设供水管道。
(三)加强对工作人员和老人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全县各敬老院广泛开展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知识普及活动,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积极营造全员关注、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强化敬老院管理人员与老人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此次督导检查出的隐患和薄弱环节,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一是加大消防设施投入,确保消防设施建设、维护资金落实到位。二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坚持群防群治原则,让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入消防工作,人人有责。三是加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对于确实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责令其进行整改,杜绝火灾的发生。四是深入开展以福利院、敬老院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确保不留一个消防盲区和死角。
**县民政局
尊敬的督察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全体官兵对全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察组一行,莅临我市督导检查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全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一个简要汇报。
今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支队全体官兵的积极筹备,4月2日,公安部在我市召开了全国现场会,推广了我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经验,实地观摩了我省“四个能力”建设成效, 得到全国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现场会后,支队紧紧抓住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这一有利契机,积极提请市政府于6月30日制订出台了《石家庄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并于7月30日召开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扩大会议暨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会,全力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向纵深发展,逐步提升社会面防控火灾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全面部署,深入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积极部署。5月26日下午,支队召开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推进会,就如何深化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市区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自我加压,明确目标和时限,强化落实与执行力,将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进任务。同时,支队还专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夯实基础、整体推进、全面达标”的工作思路,将全市的社会单位划分为9大类场所,并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分类打造方案和细化建设标准,指导单位建立规范化、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逐步提升社会单位整体防控火灾能力。
二是分片督导。为进一步巩固“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支队成立了由三名副支队长牵头的工作组,分别对市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队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派出所列管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全面督导,将各大队划分成五个区域,采取“分片组织、片内互查”的形式,通过实地指导、定期调度的方式,及时掌握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部署,督促社会单位做好火灾自查自改,强化员工培训,制定并开展消防演练,规范单位档案建设,建立社会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长效机制,确保“四个能力”建设工作稳步、有效进行。
三是以会代训。支队多次组织召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四个能力”建设专题培训会,指导单位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新机制,提高自身防范和抵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同时,为切实加大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力度,支队还提请市局召集各县(市)、区公安(分)局主管局长及所有派出所主管所长召开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对派出所列管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力推进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一是完善试点。在现场会期间各参观区域试点单位的基础上,通过深入细致的摸排筛选,支队确立了一批各行业“四个能力”建设试点单位,并结合试点单位实际情况,针对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帮助单位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指导单位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统一标识以及规范完善消防档案等工作;同时加大对派出所民警的培训力度,从根本上提高执法民警的业务水平,督促其将“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是观摩学习。为使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更好地理解掌握“四个能力”建设的内容、方法、要求,支队按照行业分类,分批分次地组织各重点单位负责人到试点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实地讲解试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经验做法,全面推广试点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加快各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程。同时,指导各单位着重培养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使其了解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状况,掌握消防安全知识,起到推动、带头作用,加快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进程度。
三是整体推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立即消除,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限时消除隐患,并指导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己的防火巡查队伍,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完善自查自纠的火灾隐患整改长效机制。同时,督促各大队深入辖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社会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其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使“四个能力”建设具体化、形象化,真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三、督导验收,确保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质量
夏季为火灾隐患多发季,为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园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以及《县xx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本月,园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月工作情况作以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消防检查工作机制
园区了成立以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规划建设股所有人员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般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园区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根据园区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消防检查准备动员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手机短信、园区qq群信息等方式,对园区干部职工及入园项目进行防汛宣传和教育,号召全体干部职工及入园项目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结合眼下高温天气,园区要求各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在建及建成项目的消防隐患排查工作。通过宣传,使整个园区的消防意识明显增强,麻痹松懈思想得以消除。。
区政府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确保战役效果,为准确掌握各地各部门“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区委、区政府决定,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区级有关部门:
1否对本行业社会单位进行“清剿火患”战役部署;否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否制定战役进度安排表确保战役任务完成。
2部门领导是否定期带队对辖区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否在本行业行政执法范围内采取吊销相关证照,3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降低资格、资质和信用等级等,强力督促整改。
二)镇街(园区)
否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并落实分管领导和人员。
逐一划分排查网格,否以社区和村为基本单元。逐一明确网格责任人员,否对区消防支队和公安派出所排查范围以外的单位场所进行排查。否根据辖区单位场所总量科学制定排查进度表。每名排查人员每天排查的单位场所数量是否达到8家。
张贴或悬挂“清剿火患”战役宣传标语。否在主要街道、重要区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随机抽查1至2个已排查的单位、场所(至少含1个公众聚集场所)查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并按要求填写《清剿火患”战役火灾隐患排查登记表》和《清剿火患”战役排查情况统计表》否建立完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
否落实工作补贴和奖励的专项经费。贯彻落实某府办发〔〕88号文件精神情况。
三)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1否报请由区政府进行挂牌督办;
2否明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和措施;
积极督促整改。3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四)镇街(园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社区“消防安全三员”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日常管理及执勤备战工作。
实地检查1个已完成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的村(社)今年底创建数是否达到不少于辖区村(社)总数的60%的目标。3创建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工作情况。
二、督查方法
一)查阅资料。督查组要全面听取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二)注重实效。督查组要切实深入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检查,突出重点。力争掌握实情,取得实效。
三)深入分析。各督查组要解剖一户消防安全工作较好的单位和一户消防安全方面问题较多的单位,解剖典型。深入进行分析,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四)掌握实情。督查组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随机抽查。随机对社区、企业(单位)抽查,以便了解真实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
限期整改。针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五)发现问题。督查组要及时向辖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情况,并责成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限期解决,及时消除隐患。做到该整改的一律整改,该停产的一律停产,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取缔的一律取缔。
三、督查分组
略
四、督查时间
每月每组督查23个区级部门或镇街(园区)年10月至2012年2月。
五、督查要求
一)对照督查的主要内容认真做好迎检准备,请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督查组开展工作。区委、区政府分管(联系)领导将随机参加专项督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