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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21 17:13:1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互联网金融理财监管

第1篇

一、互联网金融理财和传统金融理财的对比

互联网金融理财在逐步的颠覆传统的金融理财。互联网金融理财是与货币市场基金紧密相连,并主要是对同业存款、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进行投资,这使得其所获得利息明显高于传统存款的利率,在一定程度上那个推动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形成;而传统金融理财通过银行办理业务,并进行储蓄理财来对资金进行管理,但互联网理财一方面为老百姓带来了方便也更丰富的提供了理财的种类,但在一定程度上传统金融理财在老百姓的心中占有根深蒂固的选择地位。

[:请记住我站域名/] 二、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分析

(一)监管风险

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是一种全新的富有现代化金融理财的时代特性的金融产品,对此,传统所具备的金融监管管理制度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内容已经不能与之相适应,其中以互联网普遍使用的阿里巴巴开发的余额宝,天弘基金通过支付宝设立了账户的余额,而支付宝销售结算专户和天弘基金通过在支付宝平台所形成的基金直销都是在证监会的监管下,处于无人监管状态的还包括备付金的账户和基金结算账户的资金监管。根据现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支付宝是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是否可以直接购买基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根本上而言,支付宝具有违规的嫌疑,其存在着一些不能被监管的风险。

(二)货币市场风险

对于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虽表面上看起来名目多而杂,但实际上仍是属于货币基金,只是通过电商平台与基金公司相互合作,为客户通过借助理财产品来做增值服务。其所形成的收益会受到利率政策以及货币市场的双重影响,但由于利率政策和货币市场所产生的变化会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收益产生最直接的影响,一旦具有较高的收益,也就意味着同时具有较高的风险,同时由于目前所存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多数具有收益浮动和不保本的因素,货币市场表现不景气,就会出现货币性基金的收益会相应的下降,最终就有可能导致亏损的风险。

(三)系统性的风险

我国目前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门的门槛条件低,出现很多不同的网络公司和金融机构通过推出各种高收益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就以最为火热的余额宝来说,它在仅仅用了半年时间就突破了5000亿,这个比例占据了全国总储蓄的百分之一。作为货币市场基金无需缴纳存款准备金,在如此庞大的规模之下的资金因为缺乏一有效的监管,如果出现市场波动或者投资失误等风险问题,就会减损资金或者破产危机,最终容易形成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四)纠纷风险

虽然互联网理财产品作为投资理财的产品,在进行对外宣传的时候让理财客户忽略了这种互联网理财产品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产品规模、运作模式、风险提示等信息情况都只是进行了模糊不清的说明有些信息内容甚至是只字未提。因此在运用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时候,在注重其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需要对其可能出现的亏损做出相应的知悉了解,尤其是当下互联网模式下,账户安全容易出现各种金融消费的纠纷问题,对金融消费者的权益遭到侵害。

三、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对策

(一)加快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并完善互联网的金融法律法规

要保证互联网金融市场能够得到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加强金融市场的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建设。具体做法:应加快我国针对互联网的立法进程,通过法律形式将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都按照一定的规范法律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应该对现有的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进行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的完善和补充,并在原来已有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补充适应当下互联网金融的新兴发展形式和需要。最后,给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公平、平等的交易平台,形成有序的交易规则,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识别数字签名、保护消费者个人消息、保存电子交易凭证、明确交易主体的责任等多方面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而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

随着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蓬勃快速发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金融理财产品也随指有着很高的热情,但由于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快,人们对其金融知识的相关学习相对浅薄,缺乏一定的理财风险判断力,因此对于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成为当前重点关注内容之一。具体保护措施首先是国家应该颁布保护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法,对于这种互联网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消费者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机构的信息披露等问题作出明确而合理的法律规定,让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参与者可以在统一而规范的流程中进行业务的办理,这样也有利于相关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另外,为消费者建立可以通过咨询而得到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更好的了解的模式,对产品的特点、购买可能出现的风险存在问题的了解,尽量避免因为随意乱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现象。 (三)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随着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快速发展,存在着主体和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的问题。在这种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激烈发展的时期,如果出现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不明的情况,极容易造成监管的缺位或者监管主体通过钻空子导致的滥用监管权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发生是非常不利于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严格规范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主题监管地位,并明确具体人员的监管职责的分配,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相关的具体操作要求来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管理

对于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其发展也是变化不可控制和估量,由于针对互联网的金融理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一定的滞后性,因此监管体系有着严重的监管力度不够和不能与这种互联网发展的变化相适应,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就成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正常运转和发展的重要管理形式。首先必须建立关于互联网的行业协会,并通过自律管理的充分作用发挥,来维护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共同利益与竞争秩序,并加强互联网理财行业之间的沟通交流,尽量避免因为恶性竞争带来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努力为互联网金融系统提供一个稳定又规范的管理标准,并通过定期对互联网金融理财的从业人员进行严格深入的培训学习,增强其业务操作能力和工作责任感。

(五)构建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 互联网本身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扩大,就不断出现着各种安全隐患,包括被病毒入侵或者安全协议密钥不够稳定等问题的出现,这种情况下,必须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安全体系才能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行业的健康安全发展。首先,必须建立安全又稳定的数据库,并通过对资金投入的增加来提高硬件设备的防攻击、抗病毒的能力,为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建立一个可靠健康的外部环境;其次,通过加大对信息保密加密技术和密钥管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建设更为安全的监管制度体系,从而更好的保证互联网金融理财交易的安全进行。

第2篇

 

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互联网金融是指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一种新兴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属于金融行业,但是和传统的金融行业相比,互联网金融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互联网金融秉承着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给企业、居民等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合作互利、共享以及开放包容的精神的集合体。互联网金融依靠计算机技术让金融投资等方式更加便利使得居民参与度更高,也使金融业更加透明。正是因为如此,互联网金融在近些年发展得非常迅速。

 

随着利率的市场化,银行的存款利率下调,很多储户已经不再局限于把自身的资金存入银行,而是寻找别的投资渠道。在互联网发展的今天,网上的理财产品成为众多储户的选择。另一方面,政府了相关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资金资助。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渠道,中小企业可以得到更广泛的资金资助,也提供了更多的居民投资渠道。由此可见,通过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便利。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给居民带来了便利,能够促进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地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2 互联网金融对居民生活影响

 

2.1互联网金融对居民生活的积极影响

 

互联网金融对我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论述。第一,支付的方便化。在互联网金融的推动下,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方便,其中最直接地体现为支付的方便化。在很多年以前,我们的水电费、电话费都需要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缴纳,火车票的购买也需要去火车站进行现场支付。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我们水电费、电话费、交通运输费等等一系列费用都可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加以支付。因为支付的方便化,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居民的消费。第二,理财意识的觉醒。互联网没有出现之前,大部分居民的理财意识仅仅局限于银行定期存款。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网上的理财产品,让更多的居民把自己的资金放入利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中。同时,因为互联网金融的存在,在我们资金缺乏的时候,也可以向相关机构贷款,从而缓解生活的暂时窘境。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促进了居民的理财意识觉醒。第三,众筹的兴起。互联网金融的一种发展模式就是众筹,所谓众筹就是指企业或者个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的平台进行筹资,应用互联网平台展示自己的项目,从而让更多的人了解该项目,而达到筹资的目的。个人或者家庭在面对重大的天灾人祸时,可以通过众筹这样的方式筹集到自己所需要的资金,这也是目前众筹方式的直接体现。

 

2.2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互联网虽然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互联网金融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本文将分别从以下方面介绍。第一,投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居民的理财意识开始觉醒,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网上的理财产品,让更多的居民把自己的资金放入利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中。但是,投资都有风险,很多投资产品都有风险。比如股票基金,一些利率比较高的理财产品等等,都是一些风险比较高的理财产品。很多居民只看到它的高利率,而没有看见它们的高风险。因为投资的高风险存在,使得很多居民亏得血本无归。第二,资金风险。在网络平台上,资金存在一定的风险。因为支付的第三方平台的出现,很多费用的支付都使用手机或者相关电子设备,因此,支付的账号或者密码有可能因此而泄露。再加上一些网络黑客和一些诈骗短信等等,使得很多居民的资金并不安全,由此产生了相关的资金风险。第三,理财诈骗。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一方面使得居民的理财意识觉醒,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的理财诈骗。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很多高收益高回报的P2P理财平台其实就是一个个钓鱼网站,利用居民的贪心套取他们的本金,然后在本金达到一定数额后就跑路。最近几起的P2P跑路事件充分说明了很多的理财公司根本就是骗子公司。居民需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从而更加充分地保障自己的资金。

 

3 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措施和建议

 

3.1加强相关监管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很多骗子公司在互联网随便注册一个地址和网站就能够大笔大笔吸取储户的资金。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相关的监管部门缺失。因此,对于互联网金融来说,监管很很重要。对于相关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资质审核还有监管都是相关部门必须做到的。只有相关的监管部门将监管政策落实到位,才能让更少的人受骗,也更加能净化网络的不良风气。

 

3.2加强居民的理财意识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使得居民的理财意识开始觉醒,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更多的居民了解了网上的理财产品,让更多的居民把自己的资金放入利率更高的理财产品中。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依然有很多人特别是年纪大一点的人还没有使用网络理财,也没有被普及网络。互联网金融是我国金融行业发展的大趋势,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国家不断降息的背景下,广大的居民应该加入到互联网金融的大潮中,让自己符合时代的发展潮流,同时也让自己了解更多的理财知识。

 

3.3居民需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互联网确实给居民带来了巨大的便利,也加强了居民自身的理财意识。但是现实情况往往不容乐观,现在网络上的信息鱼龙混杂,很多高收益高回报的P2P理财平台其实就是一个个钓鱼网站,利用居民的贪心套取他们的本金,然后在本金达到一定数额后就跑路。针对此类理财诈骗,居民应该加强相关的风险防范意识,认真地查看相关企业的资质状况,更加要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不可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为了让自己的资金不被诈骗企业骗取,除了要了解相关企业的资质以及实地考察等等,还需要克服自身的贪心等等。进一步地,理财是一种非常好的资金保值增值行为,为了更好地理财,居民应当主动学习相关的理财知识,多多阅读一些理财知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资金。

 

4 结语

 

互联网金融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比如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等。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有其风险,如网上的一些网贷企业缺乏政府监管而骗取居民本金等等。本文提出了在互联网金融的情境下,政府需要加强相关的监管,同时居民也要加强理财意识,同时也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快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让互联网金融更好地为居民服务。

第3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现状;风险;监管

随着互联网工具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这个信息技术时代传统金融服务已无法满足当代人对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的需求,于是依托于互联网工具的“互联网金融”便应运而生,并且逐渐发展壮大,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近几年的时间里更是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说到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就不得不提国内最早涉足金融业的互联网公司搜狐,以及把我国互联网金融推向的阿里巴巴。2002年4月17日搜狐宣布联合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在线金融证券交易技术服务,此举拉开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序幕。[1]但由于受到当时互联网技术水平以及金融监管等方面的限制,搜狐的“互联网金融”最终没能真正地发展起来。此后,阿里巴巴引领我国互联网金融走向了新的领域。阿里巴巴通过推出支付宝、余额宝等产品,全面进军金融领域,引领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热潮。截至目前,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百度、新浪、网易、盛大等互联网企业已纷纷进军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陆续推出了自己的支付工具,并已开始涉足理财、信贷以及保险等金融领域。

相较于传统的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拥有它独特的优势。例如,获取信息更加全面、交易成本相对较低、资源分配广泛等。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正是利用了这些优势,抓住了时代给予的机遇以及互联网技术发展的契机,在近十年的时间里从企业数量到金融产品广度上都得到了巨大的发展。而在取得不错成绩的同时,也要认清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时敏锐地发现影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潜在问题,并找到有效的解决方法,这样才能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1)互联网理财市场。自互联网金融“领头羊”阿里巴巴2013年6月13日推出互联网理财产品“余额宝”已一年有余,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诸多电商、互联网企业陆续推出了自己的理财产品,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这些互联网理财产品在推出初期就凭借着其灵活流动性以及高收益在理财市场出尽风头。根据2014年3月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0234名被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购买互联网理财产品意愿方面,有84.7%的被访者表示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有66.0%的被访者表示会将银行存款转投互联网理财。在对互联网理财产品的了解方面,有55.4%的被访者并不了解互联网理财产品背后的基金和盈利方式;37.5%的人对要承担的风险不清楚。而在被访者的年龄分布方面,90后占36.3%,80后占36.0%,70后占16.7%,60后占10.0%,还有1.0%的人为50后及以上。[2]

通过以上调查数据可以看出互联网理财产品已在理财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且部分银行存款已转移或将转移至互联网理财产品中,这说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互联网理财产品仍将对银行存款造成一定冲击。调查数据同时也显现出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受众绝大多数是35岁以下的青年人,这与青年人更多地接触互联网以及更能接受新鲜事物不无关系。而互联网理财产品要想占领更多的理财产品市场份额仅仅依靠青年人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吸引拥有更强大投资能力的中年人是未来互联网理财产品发展的难题之一。虽然被访者中绝大多数都购买过互联网理财产品,但投资者对于互联网理财产品的投资方向及风险并不了解,这暴露出了投资者的风险意识不强、对产品缺乏了解,这很有可能给一些借助互联网理财产品进行大规模集资的企业提供机会。因此,资金的相关监管问题亟待规范和完善。

(2)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由第三方支付公司替代客户与商业银行建立联系并进行清算的一种支付方式。目前在互联网小额交易中这种支付方式已被广泛使用,它在满足小额支付需求的同时还可以起到信用担保的作用。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产品主要有支付宝、拉卡拉、财付通、快钱、网易宝、汇付天下等。根据iResearch艾瑞咨询统计的数据显示,2013年第三季度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已达14205.8亿元。[3]

随着第三方支付产品队伍的不断壮大以及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问题制约着第三方支付产品的发展。首先是资金风险问题。2014年3月13日央行发文暂停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中的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并表示此举意在防控风险。同时央行也表示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政策不会改变,但也要予以适度监管,其中网络支付应坚持小额支付的原则。[4]除了央行已发文暂停的业务存在风险外,由于在使用第三方支付产品时需要输入或验证许多涉及资金账户的信息,如果该类信息被缺乏监管或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泄露或利用,将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甚至经济损失。其次是道德风险问题。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不仅仅涉及资金与信息的安全,由于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具有匿名性和隐蔽性等特点,这也给资金非法转移、洗钱、套现等非法活动创造了可能。为防控以上风险,目前我国主要采用的是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方式对第三方支付产品进行规模控制和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取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才能向用户提供支付服务。这相当于在市场的入口设置了“安检”,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第三方支付的风险。

(3)互联网信贷。我国目前的互联网信贷主要通过P2P方式进行。P2P网络信贷是指投资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将资金借给有资金需求的借款者,并通过网贷公司提供的平台自由竞价撮合成交。采用P2P方式借贷快捷、便利。在一般银行贷款需要接受苛刻的贷款申请条件、提供繁复的材料准备,并且等待审批的时间长,而P2P金融服务相较银行贷款优势要明显得多。截至2014年6月我国已有人人贷、拍拍贷、人人聚财、陆金所、微贷网等百余家P2P网络借贷平台。

与互联网第三方支付相似,P2P网络信贷也同样存在风险,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在交易时对于借贷双方的资信情况很难进行认证。因此,与传统信贷方式相比互联网信贷更容易产生欺诈以及不归还欠款等违约纠纷。此外,互联网信贷还面临着被黑客攻击以及网络病毒等问题,这很容易引起借贷双方的资金损失,还可能影响平台的正常运营。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P2P网络信贷的管理办法,仍需依靠《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对该行为进行约束。因此,在缺乏专业监管与引导的情况下,通过P2P网络信贷借贷的风险仍然较大。

(4)互联网保险。2013年9月29日中国保监会对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开业批复,众安保险获得了保险会审批的国内第一家网络保险牌照,就此拉开了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序幕。我国目前的互联网保险主要是由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保险活动,也有一部分独立的第三方保险网站参与其中。截至2013年底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已达60余家,规模保费已达291亿元。[5]在互联网保险取得高额回报的同时,据保监会2014年7月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保险消费者投诉情况通报显示,开创互联网保险先河的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半年的亿元保费投诉量在财产险公司中是最多的。[6]投诉的主要原因包括客户对于定损的价格有异议、对理赔的时效不满意以及对拒赔的原因不认可等。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互联网保险公司与保户间的沟通都是通过这个虚拟的平台进行的。因此,保险公司对保户的评估以及对保户进行保险条款的告知等都要求保险双方拥有更强的自觉性。此外,由于目前一些互联网保险企业属于中小保险企业,其偿付能力有限,这就增加了投保人所承担的风险。

为了降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规范互联网保险市场,相关部门需要在加强监督、完善管理等方面做大量工作。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互联网保险具有互联网和金融的双重属性。因此,如何在二者之间建立平衡的规则,是互联网保险监管面临的挑战。”据了解,目前监管层正在酝酿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他认为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应该在鼓励和包容的同时,坚持底线思维、坚持一致性监管原则、坚持保护消费者权益。[7]

通过以上的现状分析不难看出互联网金融使金融借助互联网科技得到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同时也将互联网的特性注入到了金融中,这些特性既可以促进金融产品更加完善,但也带来了一些新增的风险。因此,更需要专业部门制定规范的行业标准以及进行有效的监管,这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保障,也是我国互联网金融亟待解决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姚文平.互联网金融[M].中信出版社,2014.

[2] 孙震,孙庆玲.66.0%受访者欲将银行存款转投互联网理财[N].中国青年报,2014-3-20(07).

[3] 王维东.2013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破万亿[Z].艾瑞咨询,2014-1-21.

[4] 华晔迪,王宇.央行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业务[DB/OL].新华网,2014-3-14.

[5] 谭谟晓,李延霞.2013年我国互联网保险规模保费达291亿元[DB/OL].新华网,2014-2-25.

第4篇

互联网金融可以简单的理解为是互联网与金融产品结合的产物,但这种理解还不能全面的解释互联网金融所涉及到全部业务范围。目前,我国比较常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是两类业务。一类就是将传统的金融业务和互联网技术结合,即在网上办理各种以前需要在柜台才能办理的业务,如网上银行;另一类就是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如个人或小型企业的信贷业务。下文将介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并对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具体的分析研究。

1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模式

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在初始阶段,发展模式并不成熟。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分类总结,可以归纳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四种主要模式,分别是信贷模式、理财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和众筹模式。下文将对这四种模式做具体的介绍。

信贷模式。互联网信贷模式和传统信贷模式原理和方法基本相同,只不过是把整个操作过程由传统的面对面交易形式改为网上交易,这种新型信贷模式大大减少了交易成本,还提高了工作的效率。但互联网信贷模式与传统信贷模式还是有区别的,互联网信贷模式的交易额度较小,交易对象大多数是个人或小微企业。互联网信贷模式还可以根据参与方不同分为P2P网贷和机构网贷。P2P网贷交易过程涉及到网贷中介平台、借款方、贷款方三方。一般都是由网贷中介负责借贷活动的运营,根据借款方和贷款方的数量分为“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多”几种借贷方式。机构网贷与P2P网贷大不相同,机构网贷只涉及到借款方和贷款方两方。

理财模式。互联网理财模式是传统商业机构和电商平台合作的产物。其原理就是以电商平台的技术为支持,通过互联网销售金融理财产品。互联网理财模式销售的产品众多,除了传统的理财产品,如保险、基金、期货等,还根据互联网和电商平台的特点推出具有较高收益的新型理财产品,如余额宝、招财宝等。互联网理财模式相比于传统理财模式其优势主要表现在其交易的便捷性和透明性。客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理财产品,随时了解产品的收益变化情况,并及时对收益变化做出反应。

第三方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最早是用于电子商务的支付,也是最早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第三方支付改变了传统支付中以银行作为资金转移中介的模式。早期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主要是网上购物支付,现在第三方支付的领域已经扩展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捷。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企业层出不穷。这虽然促进了第三方支付模式的发展,但也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各种第三方支付企业稂莠不齐,人们在选择使用第三方支付模式时要对企业的信誉度加以评判。

众筹模式。众筹模式顾名思义就是集众人力量募集资金捐助个人或某些项目、企业。众筹模式中涉及到的项目种类比较多。众筹模式相比于其他几种互联网金融模式而言比较自由,公众一般也是以个人喜好为依据进行投资活动。众筹模式的特点就是“小额”、“大量”,即公开募集的资金数额比较小,但涉及到的公众比较多。目前,众筹模式这种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我国的发展速度还比较缓慢,人们对其不太认可。

2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过快,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还不能完全适应这种发展速度,导致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为了使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的发展,我们应认真研究分析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寻求对策。下文将分析研究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监管。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发展速度过快,导致有关规章制度不能及时更新,以至于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存在很多漏洞。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监管主要表现在缺乏法律监管、缺乏政府监管以及缺乏民众监管三个方面。

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迅速,有关法律规定还没有及时做出反应,导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存在很多法律漏洞;互联网金融涉及到的产品种类多、形式复杂。这种特性对法律监管的规避性比较强,法律文件很难全面的涉及到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正是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近年来各种非法集资事件层出不穷。

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的政府监管。我国监管机构对传统金融业的监管采取“分工经营,分业管理”的模式。但互联网金融行业对于“工”、“业”的划分界定模糊,涉及到的领域也比较多,因此传统的政府监管根本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领域。导致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混乱,无法使用同一的监管标准。最终导致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的缺失,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的信誉。

互联网金融缺乏民众监管。传统的金融机构都是以实物的形式存在人们的生活视野中,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同行业和普通民众的监管。而互联网金融完全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活动,可以说是进行虚拟的交易活动,人们看不到对方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流程,导致互联网金融缺乏民众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性高。金融业本身就是具有较高风险的行业,而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更是具有较高的风险。互联网金融的高风险性主要是由信息技术脱节、征信系统不完善以及风险披露不足等原因造成的。

信息技术脱节是造成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性的首要原因。互联网金融是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发展起来的。信息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交易工具,一旦交易工具出现问题就会给互联网金融的交易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目前,由于信息技术发展脱节导致各种互联网金融交易安全问题不断发生,我们最常见的网络安全问题,如黑客入侵、电脑病毒,严重影响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同时也给互联网金融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导致互联网金融高风险性的另一原因是缺少完善的征信系统。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征信系统。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没有规范的融资标准,对借款人信用的审核一般也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完成,缺少信服力。一旦借款人违约,惩处措施不够严厉,对其他借款人起不到威慑作用。征信系统的不完善大大提高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性,使很多人对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金融模式望而却步。

第5篇

1文献综述

近几年,学界对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的研究方兴未艾,众多学者都进行了大量探究,其中关于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推进作用的文献也较多。谢平,邹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有别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商业银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而且其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下的金融无中介状态,本身具有普惠作用。焦瑾璞(2014)认为普惠金融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国家对普惠金融也越来越重视,同时也指出普惠金融的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的推动,其中便包括互联网金融的作用。王金龙、乔成云(2014)则探究了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内在关系,分析了各自模式所存在的优势及不足,主张三者扬长避短,协同发展。朱迎、刘海二、高见(2015)从农村金融普惠的角度,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巨大优势,认为互联网金融能够提高农民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融资可获得性及有利于改善农村的金融基础设施。在对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相关关系的大量文献中,学者们都一致认为基于金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能够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虽然大部分也都提及互联网金融在降低成本方面的优势,但很少就该角度对互联网金融降低交易成本的作用机制进行细致的分析。本文创新点正立足于此,从成本角度下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2互联网金融降低金融交易成本的作用机制

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成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依托,主要是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效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所决定的。因为普惠金融的宗旨是服务所有有金融业务需求的群体,其中当然包括传统金融无力服务也服务不好的小微群体,这部分群体得不到传统金融行业服务的原因也正是金融交易成本在双方之间居高不下,致使即使在一方有强烈需求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没有动机顾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打破了这一“僵局”,创新性的服务模式和突破时空限制的服务途径,使得那些没有机会享受到合适的金融服务的群体也能进行各种金融交易,包括在线支付、网上借贷、网络理财等都很好地填补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真空”地带。从作用机制上看,互联网金融通过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从而降低了金融交易成本:(1)互联网金融最大限度突破时空界限,节省了网点布局与人员配备成本。互联网金融基于信息科学技术,利用移动终端实现网络支付等各种金融服务,只需要设备联网便可轻松实现各种交易。这最大限度的突破了以往金融服务模式的时空限制(特定地点、特定时间获得某种金融服务),节省了传统金融需要布局实体服务网点的建设成本和配备专业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而原先这些成本是会被计入银行业务开展的运营成本中,在随着业务开展过程中将这些成本分摊给接受服务的群体,这样金融交易成本随之抬高。互联网金融成本使得这部分成本被最大程度地降低,从而带来交易成本的下降。(2)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交易成本。金融交易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是难以避免的,尤其是传统金融模式下,金融服务机构往往无力收集到小微群体(包括农民、学生、小微企业等)的财产状况、信誉水平、偿还能力等信息。主要的原因便是小微群体相对分散,相关信息繁杂模糊,传统金融机构在发展这些服务对象进行审查时,投入的成本过高,甚至远远超出所得利润。互联网金融则可以通过生成、保留用户金融服务需求、服务记录等信息,通过云计算对海量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得到金融服务机构所需要的用户相关信息,从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降低由原来信息收集所带来的金融交易成本。(3)提高了金融支付效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进而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利用移动电子设备,通过网络传输以及云计算等方式转移货币价值,从而实现各种金融交易,高效率的支付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支付成本。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平台,金融交易可以绕过传统的金融中介在网上需求,在透明高效的环境里实现直接交易,通过自由竞争的方式最大限度促进了资源配置效率,进而降低交易成本。

3互联网金融降低成本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典型模式分析

(1)P2P网贷模式。P2P网贷是指个人对个人基于互联网平台的资金借贷融通行为。其流程是借款人在网上贷款需求,招标一个或多个投资者提供固定利率的贷款。通过P2P网贷平台,可以实现零散资金的充分利用:一方面能够为闲散资金的持有者创造一个更好的投资平台,使得这部分人获得较传统金融机构存款更高的利润;另一方面为有小额资金借贷需求的群体提供了良好的贷款机会,这部分群体过去往往由于无担保物、缺乏信用记录、还贷能力难以鉴定等,而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在这种模式下,借贷双方依托于网络平台,最大限度节约时间且突破了地域制约,通过专业化服务团队的运作,信息收集与处理成本也得到大幅度降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了双方交易成本,契合普惠金融的理念。(2)网络理财模式。网络理财模式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新型理财模式,即投资者通过互联网获取金融理财服务。基于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以及云计算技术等,使得网络理财较传统理财方式有了更大的成本优势。与传统理财模式相比较,网络理财的服务供应商能够通过节省运营成本、通信成本、信息收集及利用费用等降低总运营成本,大幅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最终使得服务提供方和需求方之间的交易成本也随之降低。统计数据显示,发展虚拟网上理财网站的投资仅为建设营业网点费用的三分之一左右,日常费用只有其四分之一左右。网络理财模式的出现使得个人、家庭等的投资渠道得以拓宽,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低交易成本也致使服务门槛大幅降低,进而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强大动力。(3)众筹模式。众筹模式是指个人或团体利用互联网以及SNS传播的特性向公众展示创意,通过团购+预约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不同于传统融资模式,众筹不再以投资是否盈利作为投资者投资的单一标准,而是部分移向投资者(网友)的兴趣。众筹模式具有低门槛、多样性、注重创意、依靠大众力量等特征,使得原先有创意无资金的人能够启动自己的项目。在这点上,众筹模式降低了融资者的融资成本,推动了金融走向普惠性。

4为互联网金融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第6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模式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在本质上来说就是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在大数据和云计算到来的时代,将互联网与金融结合起来,有助于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提升金融风险管理的效率,让人们获得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分析已经出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结合当前的时代背景,可以看出,有必要采取一定措施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和健康发展。

1互联网金融模式

互联网金融不是简简单单的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而是以互联网技术为重要支撑的具有互联网思想的金融。按互联网金融的业务功能可将其分为四类:支付平台型、融资平台型、理财平台型、服务平台型。

1.1支付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在网络支付这一行业中,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业务是商业银行较为传统的支付方式。为赶上时代的发展,商业银行还陆续推出了B2B、B2C支付平台和手机钱包等支付产品。而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俨然成了最耀眼的支付手段。目前,我国大部分的小额支付市场已被第三方支付占据。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传统行业的电子商务化程度不断加深,以京东、苏宁、平安等为代表的电商、传统零售以及金融机构也纷纷加入第三方支付领域。再者,随着各种“宝”(例如余额宝)、各种“通”(例如零钱通)的不断涌现,第三方支付正朝着传统金融服务领域进军,成为其后的发展趋势。

1.2融资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为满足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人的一些融资需求,融资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运而生。在国内基本有以下三种发展类型。一是众筹融资经营模式。众筹,简单来说,就是小企业或个人通过向公众展示一些项目创意,进而谋求资金援助。众筹融资模式中,项目的发起人享有100%的项目自主权,不涉及股权的转让,通过“团购+预购”来筹集资金。虽然众筹模式在我国兴起的时间较晚,但其犹如星星之火,在短短几年就形成了燎原之势。点名时间、淘梦网、追梦网等众筹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中国大地上,帮助那些有创造力但是缺乏资金的项目发起人筹集资金,实现梦想。目前,众筹融资模式一般以细分市场为盈利模式,例如点名时间的细分市场为创意投资,淘梦网的细分市场为微电影。鉴于细分市场的规模和出资者的回报形式,我国众筹平台的规模受到了一定的限制,盈利能力稍逊于其他互联网金融企业。二是P2P信贷经营模式。P2P信贷(Peer-to-PeerLending)是借助互联网,使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平台进行借贷交易的一种融资服务模式。P2P模式进入我国之后,发展迅速,目前已形成了以下四类P2P信贷企业。纯中介线上模式中的网络借贷平台只是充当牵线人,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对出资人的本金不予保障,借款人和出资人只是借助此平台自主完成交易。类似这类的有拍拍贷、红岭等。复合中介型线上模式中的网络借贷平台不仅承担着借款的利率指定人的角色还承担着借款的担保人或者联合追款人的角色。其中较为典型的有安心贷、人人贷等。线下认证模式中的线下认证部分是针对我国个人征信系统不甚完善而采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为降低借款人违约风险的措施。其中较为典型的有合力贷等。非典型P2P信贷公司模式是我国特有的以线下行为为主,以宜信为典型代表的融资模式。主要就是通过线下主导以债权转移的方式来完成借贷交易。三是平台小额贷款模式。其核心是电商平台数据+小贷,而其核心竞争力为通过自有的电商数据挖掘来建立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阿里小贷就是该模式的开创者,其通过云计算等技术分析阿里巴巴集团搜集的海量用户行为数据,将其转化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级,实现“P2P小贷+O2O模式”的量化放贷,从而降低执行成本。之后,苏宁、京东等也采取不同的措施踏足小额贷款的领域。

1.3理财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通过借鉴欧美等国家的发展模式,该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发展出两大模式:个人理财服务和理财社区。个人理财服务主要通过理财产品的网络销售平台帮助个人用户实现碎片式理财,一般以支付宝为代表。理财社区不仅包括国内各大金融机构斥资打造的网上理财社区平台,还包括一些独立的理财社区,比如财旺网,根据用户的实际需求定制相应的理财计划。

1.4服务平台型互联网金融模式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各式各样的金融产品充斥市场,那么消费者如何才能便捷的选取适合自身实际需求的低费率产品呢?在这种情况下,为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搜索和比价服务的金融企业应运而生。其中,融360就是先驱代表。随着互联网不断深入人们的生活,人们在做事情之前都会习惯性地在网上搜索一下,而且有调查显示欧美国家的网民在选择金融产品的时候也会在网上进行搜索比较,因此可以说服务平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可以说当前的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随着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不同的金融模式将会不断出现。这里仅仅只是梳理一些主要现存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以求为以后的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2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条件

首先,大数据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了基础条件支持。在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过程中,金融数据流的产生、交换、分析、存储和应用成了金融服务的主要表现形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金融数据量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其数据结构也在日益变得复杂,大数据的处理分析为其创新提供了可能。其次,第三方支付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数据基础和创新平台。不受时空限制的在线支付仍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依赖条件,它可以不受时空限制、便捷的完成各种各样的交易。传统的金融组织信息优势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地被削弱,这时未来互联网金融信息优势将主要来自由第三方支付积累起来的一些基础性数据。最后,信息处理技术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进行信息处理一方面要确保信息安全;另一方面要确保及时并准确处理。信息处理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出现,为海量数据的及时、准确处理提供了可能。信息或者数据经过处理后,不仅金融企业能够以低成本对金融产品进行风险定价,并针对用户不同的需求信息进行定制化金融产品服务,用户也能够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的金融服务,降低成本。此外,随着一些互联网搜索引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无论是用户还是金融企业都能够从海量信息库中搜索出与自身相匹配的信息。

3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策略

3.1加快传统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提升内生能力

为适应当前经济的发展形势,首先商业银行应该遵循“泛资产”管理原则,打通业务界限,拓宽业务空间,加快发展结构性融资、跨境金融、泛证券化等新型业务,以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战略制高点。其次,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传统的业务模式,建立网络金融平台,创设多元化和定制化的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利用大数据来扩大服务范围,将客户和数据结合起来,按照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定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构建交互式营销新模式。再次,加强银行业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对之前陈旧的业务流程进行技术化改造,利用互联网技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进行严格把关,建立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反应机制,提升服务效率。最后,要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利用相关信息处理技术深入市场调研,预先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并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提高风险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内因是事物自身发展运动的源泉和动力,传统商业银行只有从自身出发,进行内部改革,提升自身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在互联网的浪潮中坚挺过去。

3.2扩大外部开放,在竞合中实现共赢

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使传统的金融业遭受了冲击,促使互联网金融企业和传统的金融机构之间形成了竞争合作的关系,因为二者要想在这一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就要探寻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传统的金融机构经过多年在金融领域的打拼,积累了一些客户信息和资源,有的还与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通过互联网技术掌握用户的资信状况。双方可以共享这些信息资源,联手建立更加全面的资源信息库和信用评价体系,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控制和健康发展。在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进行合作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应将眼光放至国外,加强与国际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合作,在全球范围内开展金融业务。

3.3构建多元防控风险网络,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既要注意其对经济有利的一面,又要防范其带来的风险。首先,在搜集到的海量数据中利用数据挖掘技术找出一些网络欺诈活动的潜在关联特征和统计特征,结合生物探针等技术构建特征矩阵、建构数学模型,运用合适算法对数据集进行测试,确定风险阈值以及规则权重,可对风险用户进行预测并对风险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其次,运用相关检测技术,对互联网上发生的垃圾注册、账户被盗、黑客攻击等现象进行精准的识别和实时的监控,一旦发现及时制止以降低风险,维护互联网金融安全。作为新生事物的互联网金融,其金融产品不断复杂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化,但随之而来的就是风险的加大。因此,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有助于其朝着持续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先,明确规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本质为金融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利用用户的资金进行违法活动,危害金融稳定。其次,对消费者相关权益的保护进行明确规定并监管到位。在明确监管主体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监管办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参考文献

[1]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

第7篇

从2013年的元年算起,至今,中国互联网金融经过了数年的爆炸式发展,其间可谓泥沙俱下,一些平台鱼目混珠,将一潭清水搅得浑浊不清。在风头正劲之时,任何企业公司和个体都想与互联网金融“攀亲带故”;而如今,互联网金融似乎风口已过,甚至成为一些企业避之唯恐不及的业务。

针对P2P网贷、互联网理财及网络第三方支付出现的一些乱象,管理层展开了较大力度的规范与整顿。必须肯定这种对行业的整顿和监管非常必要,当然也不排除这种整顿规范过于严苛,在某些行业节点出现“将脏水与孩子一起倒掉”的现象。如果按照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的整顿意见,3000多家P2P网贷企业有10%能够存活下来就算不错;270多家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将面临洗牌,经营将非常困难;众筹企业被监管出局者将是大多数;互联网金融理财平台存活下来极为不易。这也就是目前社会普遍认为互联网金融野蛮发展时代终结的原因。

互网金融一定要回归其本源,即必须是在互联网基础非常扎实的企业上自然诞生。这就决定了未来互联网金融最有发展空间的是具有互联网场景优势,注重修炼内功、提升自身造血能力的企业。

互联网是根基

按照经济决定金融的规律,有什么样的经济业态就有什么样的金融业态,互联网快速发展之下,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

笔者常说,最有资格、最有需求、最应该做互联网金融的是包括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等在内的众多电商平台。电商平台做金融业务是一个水到渠成的过程,像支付宝刚开始只是为买卖双方提供的一个担保性的第三方支付账户而已,并没有金融属性,后来才衍生出金融业务。之后的京东、唯品会也是从支付的内生需求开始衍生出金融业务,然后在支付的基础业务之上开始发展出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理财、保险等业务。

网络支付是入口

金融支付系统对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有着本质不同的意义与重要性。

第8篇

不久前,媒体曝出百度金融业务的最新进展,传百度即将推出8%预期年收益的“百发”理财计划,面向互联网用户发售,且参与门槛极低。这一消息极大激发了网民的投资理财热情,成为近期业界关注的焦点。

消息一出,也引发了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10月23日,相关部门信息称,“互联网基金销售业务应该遵守基金法规定,将核查‘百发’计划的业务合规性。”一时间,一石激起千层浪。而此后百度也回应表示,百度金融中心在参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始终与各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并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良好运行。

互联网金融的波折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就在今年6月,另一巨头互联网金融先行者的创新金融产品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关注,但同样未直接叫停业务。走通一系列流程之后,不仅顺利过关,还创下快速融资的新记录。

监管机构连续两次表态,折射出互联网金融之路并不平坦。这当然与互联网金融是新事物、新探索有关,但更关键的是,全新业务由百度、某电商这样的互联网巨头牵头主导,企业在公众中拥有极强的关注度和号召力,一起步就会占据很高的起点,“创新模式”本身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巨大。合规、安全自然是监管机构第一位要考虑的。

更进一步,创新带来改变的速度恐怕也是难以预计的。互联网本身代表着高效率、低成本的资源配置方式,这对于传统企业来说确实有着摧枯拉朽的力量,哪怕是强大的金融行业。

在众多基金行业人士看来,具有创新性的互联网公司在未来必然会引发一场渠道革命,进而是形态革命。

分析相关部门的声明措辞,以及对照以往相关部门以往的办事原则,不难看出百度开放的合作态度,它已向相关部门递交了书面说明。只要业务本身是阳光的,无论是某支付产品还是“百发”,在为投资者提供更大收益的同时,也会推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此前,相关部门曾在某支付产品调查期间也曾表态,将“支持创新”。

同时,百度在回应中也强调了帮助投资者获益的信心:“通过广泛的用户基础和领先的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百度进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能够把互联网的理念技术和金融机构在理财方面的深厚积累有机融合,将充分利用自身对金融理财用户的深入了解,让广大用户通过互联网享受到更加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我们相信互联网企业与金融领域的紧密结合,也将推动金融产业的升级发展,最终让广大投资者获得更大的收益。百度金融中心将与合作伙伴一起用心设计产品、遵章合规运营,我们对百度金融产品为用户创造的价值充满信心。”百度的“百发”计划不是简单的基金售卖,而是“组合”形式的理财创新,这在互联网金融发展上确实还是个新生事物。德圣基金研究中心创始人,首席分析师江赛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仍然处在开局阶段,国内金融创新比较匮乏,把理财产品搬到网上卖根本称不上互联网金融创新。“百发”的出现让人眼前一亮,不仅网民获利,也会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虽然此前传言的8%的高收益的说法让百度此次涉险,但据知情人士透露“百发”计划能实现网民高收益却并非虚言。这首先体现在低成本运营和让利思路上,互联网渠道本身效率高,而且成本极其低廉,更重要的是,与传统银行、券商等销售渠道相比,“百发”不是第三方销售机构,因此百度不会向基金公司收取佣金,佣金这部分资金看起来不多,但要是百度完全让利给网民,就足以让网民极大提高收益。

高收益背后还不仅仅是因为让利,百度涉足互联网金融业务,必然是资源和能力累积到一定程度的结果。众所周知,作为一家高科技公司,百度除了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了解用户真实、主动的需求之外,在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方面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用户和技术的结合足以改变互联网金融。比如,一旦大量网民都在搜索与保健、流行病等有关的需求,百度很快可以通过大数据挖掘显现,通过一整套模型分析之后可能会得出结论――与医药相关的基金近期会有很好表现。试想,每天网民搜索量那么大,基金类型那么多,可以说,百度大数据建模挖掘做得好,风险控制能力和金融领域的竞争力就会越强。

百度挟庞大的用户群和数据信息,对于发行整体遇冷的基金业来说,绝对是一座天然金矿。据了解,越来越多基金公司开始倾向于百度这样成本更低、用户来源更广的合作平台。“百度做互联网金融心态非常开放,对中小基金公司没有歧视,从产品角度为客户价值着想,合作模式与此前的通行模式存在极大不同。”国金基金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林霄说,基金公司很看重百度平台的开放属性。“双方都是拿出自己强项为投资者创造价值,开放心态才能实现多赢,国金基金也在积极探索与百度的合作模式。”毕竟,电子金融代表着未来。这不仅对于互联网公司和传统金融企业是个新课题,对于政府监管机构来说,也同样面临着创新之举。

百度回应:互联网金融创新最终造福网民

10月24日,面对外界关于百度首个理财计划“百发”的多种议论与猜测,23日下午,百度金融中心通过百付宝官方微博声明称,百度金融中心愿意在政府相关主管机构的指导下为我国的金融创新贡献力量,造福网民。

该声明强调,一方面百度金融将在参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过程中,确保其业务的合法合规运行;另一方面,百度将充分利用自身对金融理财用户的深入了解,让广大用户通过互联网享受到更加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最终让广大投资者获得更大的收益,造福广大百姓。

10月21日,百度对外宣布“百度金融中心”将于10月28日正式上线,并同时推出了首款理财计划“百发”。由于其远远高出市场其他产品的收益率,“百发”消息一经公布便引发金融界地震,各界纷纷猜测百度百发能否实现高收益或相关计划是否合乎监管规定。

根据百度金融中心方面介绍,“百发”计划是面向广大互联网用户的一套创新性理财解决方案,贯穿产品设计、渠道、风险控制、服务等各个环节。通过渠道和模式创新,集聚普通网民的力量,帮助老百姓获得良好的收益。在渠道创新方面,百度基于搜索为用户提供所搜即所得的金融产品,打造最短投资路径。而在模式创新方面,百度金融中心将创新多种模式,例如“众筹金融”、“粉丝金融”、“团购金融”等。

百度金融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百度采用互联网的思维创新金融理财的形态,希望能使广大网民受益,并推进全民互联网理财时代的到来。”

百度金融中心官方声明全文如下:

近期,百度金融中心即将的“百发”计划,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网民的关注与支持,我们在此深表感谢。百度金融中心在参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始终与各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保持积极主动的沟通,并严格遵守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良好运行。

百度作为一家创新的高科技公司,拥有广泛的用户基础和领先的大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百度进入到互联网金融领域,能够把互联网的理念技术和金融机构在理财方面的深厚积累有机融合,将充分利用自身对金融理财用户的深入了解,让广大用户通过互联网享受到更加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我们相信互联网企业与金融领域的紧密结合,也将推动金融产业的升级发展,最终让广大投资者获得更大的收益。百度金融中心将与合作伙伴一起用心设计产品、遵章合规运营,我们对百度金融产品为用户创造的价值充满信心。

请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百发”计划。百度金融中心愿意在政府相关主管机构的指导下为我国的金融创新贡献力量,造福网民。

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互联网金融只能解决产品渠道问题

“2013中国大金融高峰论坛”于10月16日在北京举行。以下为中国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演讲实录。

曹远征:我想说的宏观金融改革都清楚了,现在微观金融,风险管理都跟这些紧密相关。我想在未来中国金融有两个问题大家会看到非常明显,第一个是央行讲的竞争在放开,今后的利率还会很高,利率是个市场体系,并不是放开自然就会降低的,它是货币市场信贷跟资本市场,长期收益曲线没有形成,这是产品非常稀缺的原因之一,不仅金融产品稀缺,而且衍生产品稀缺。

这个过程中金融创新的体会,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问题,最核心的汇率,这个市场可能是未来金融机构本身的产品创新和风险定价问题。

第二是治理结构改善和其他方面都有很多问题。2004年我们改革的时候,要叫银行变成一个真正的企业。如果进一步改革的话,我希望从微观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包括可以讨论为什么金融机构需要国有持这么多股份,也包括如果对民间开放,能不能民间不要去竞争什么金融机构了,办银行并不一定办的好的,为什么不能开放,使大家共同来,既促使金融机构的机构改善,同时也给民间资本提供新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