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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25 16:54:35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第1篇

关键词: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理论

当前,全面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成了经济新常态背景的必然要求,医疗保险基金面临着资金筹措困难、缴费能力不足等问题,医疗保险平衡性不稳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纵向发展,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难度直线上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也逐渐提高。文章对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策略进行研究,以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新医疗改革进程,为同行业其他事业单位提供参考。

1内部控制理论概述

内部控制理论最早出现在1936年的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上,目的是保证资产安全和账簿记录的准确性。1992年《内部控制—整合框架》的出现意味着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基本形成。针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内部控制在国际上建设较早,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普及基本医疗保障,构建先进的,符合个人、财政及社会变化的医疗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必须保证动态平衡,但其中的制衡点很难找到,内部控制可以利用多方利益诉求,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控制与自身相结合,提升其平衡和共济能力,保证医保机制顺利运转[1]。

2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2.1医疗保险基金存在一定的监管风险

(1)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量大、面广,管理基数大,很难保证日常监管工作面面俱到,同时其监管手段较为落后,基本上都是在事后才发现问题,尚未形成网络全程监控局面,信息化、网络化及智能化水平低下。(2)目前,虽然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正在逐步拓宽,但是非公经济参保扩展依旧较为困难,部分参保单位并未按照要求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瞒报、漏报行为依旧存在,仅依靠人社部门难以执行到位,由此可能产生各种劳动纠纷,难以保障公民的参保权益。(3)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一些医务人员在诊断过程中存在超过患者实际需求的治疗行为,甚至出现非参保人员使用参保人员医疗卡的现象,极大地造成了医疗保险基金的流失。仅靠医保部门监管,并不能杜绝这些情况,存在很大的监管风险。

2.2医疗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易诱发管理问题

很多企事业单位受上级部门刚性约束,对内部控制尚未形成深度认识,导致内部控制工作始终停留在初创建设阶段,认为只要不出事,内部运行良好,就是内部控制做得好。导致其将内部控制组织结构、控制制度当作可有可无的存在,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很多内部人员的医疗保险管理意识较弱,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违规操作,主要是因为其工作量与人力配置之间的矛盾、有限服务能力和无限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等。这些都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长此以往势必引起职责纠纷,导致内部控制管理失控[2]。

2.3医疗机构内部相关管理人才匮乏

(1)部分人员并非医疗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毕业,即使后续参与了相关的技能培训和专业培训,但由于基础知识不扎实,效果并不明显。(2)医疗保险基金的内控管理创新性较差。内部控制是一种新型管理模式,诸多事业单位从2014年左右才开始慢慢引入内部控制概念,缺少建设经验,同时事业单位的职工在长期工作中已经形成了固态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模式,对这种新型概念的接受存在一定抵触心理,导致其创新力较差,跟不上新时期医疗保险基金事业发展的变化。

3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策略

3.1加大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要想构建科学的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就要加大对相关医疗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通过上级部门监管、网络线上监管及审计、社会监督等形式,致力于形成全过程、全系统的监管模式。(1)加大线下机构服务行为监督力度。以医疗保险基金为出发点,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冒名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等欺诈行为。(2)形成社会共同监督机制。仅靠医疗单位的职工加以监督远远不够,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参与。一方面,可加强与公安机关、药品监察局、审计部门等的联系,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供透明、干净的内部氛围;另一方面,可与第三方保险公司合作,借助其力量进行三方监管,确保社会监督渠道畅通无阻,打好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基础。

3.2完善内部管理组织架构

科学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是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正常运转的关键,具体可从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方面入手。(1)构建权责分明的组织层次,秉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岗位职责,排查各节点风险,同时进行自查、互查、上下级检查,结合法律法规深入分析组织架构在层层流转的工作内容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3]。(2)把握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关卡,发挥内外审计作用,以专项审计为契机,强化医疗单位的审计工作,尤其注意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及时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3)建立健全内控相关规章制度,以系统性、制衡性、科学性为基本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深入分析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实际需求,构建相关规章制度,如医疗保险基金征缴程序、医疗保险基金会计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岗位管理制度、医疗保险基金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逐步实现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使其内部控制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3.3利用绩效考核强化基金管理

大多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主要针对重点项目、重点业务及职工对既有标准的完成情况,不符合当下内部控制的管理需求。因此,医疗单位必须将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以评价职工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工作。(1)丰富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内容,明确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做好预算分析总结,使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端正职工态度,保证管理效率。其中,尤其要注重预算绩效目标的设置,保证其既能顺利实现,又能发挥个人最大价值,具有一定操作意义,这也将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4]。(2)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业务绩效管理,加快收支风险机制建设,将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与职工个人绩效挂钩,提高其重视程度。针对收入管理中基金筹集不到位及补贴不能及时到账的问题,医疗单位可建立稽查机制,将资金落地效率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加快资金流转。针对部分骗保、套用医疗保险基金及会计核算错误导致的责任回溯不到位问题,单位可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线上监控和线下监控结合的方式加以遏制,同时加大对相关职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水平,保证基本财务信息安全[5]。

3.4搭建医保信息系统

信息化时代,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与信息化的结合是大势所趋,监督、绩效考核等都需要信息化技术的帮助。虽然目前医疗单位的工作量逐渐趋于饱和,但是工作效率的提升依旧较缓,这就要求医疗单位创新内控管理模式,努力跟上现代经济格局的变化。(1)搭建医保信息系统,加大内部控制信息化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投资力度,保证医保信息系统涵盖医疗保险基金政策、基本业务等,设置系统标准参数,避免错误赋权,同时构建刚性复核机制,保证资金的安全流转和透明度,逐步形成智慧医保监管系统[6]。(2)强化企业内部沟通系统建设。由于工作性质不同,部门存在一定沟通壁垒,再加上各自为政工作模式成为固态,久而久之,部门之间便不愿交换信息,这不利于医疗保险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因此单位可在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基础上,统一部门沟通系统和数据标准,或拓宽不同系统间的渠道,实现数据无差别传输[7-8]。

4结束语

当前,我国的医疗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医疗保险基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不仅是提升其内部管理质量和工作效率的关键做法,更是其适应现代经济社会、践行国家政策的必然措施。2021年,经济下行压力明显波及了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筹集难度不断加大,再加上人口老龄化加剧,利用内部控制强化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陈敏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现状和内部控制策略探讨[J].经贸实践,2017(24):116,118.

[2]张俊杰,李满威.社会医保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研究[J].会计之友,2021(8):87-93.

[3]莫奕.N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优化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2019.

[4]潘汉西.新医疗改革形势下医院医保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投资与合作,2021(9):155-156.

[5]谭琳.新医改背景下的医院财务信息化管理[J].工程技术研究,2018,3(1):189,235.

[6]时永哲.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类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财经大学,2016.

[7]周家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医保基金管理[J].江苏卫生事业管理,2010,21(1):31-32.

第2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统一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政策,扩大覆盖范围;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积极发展企业年金;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进一步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二、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继续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分级负责、财政支持的保发放机制,健全基本养老金发放定期通报制度、重点监控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三、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凡本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都应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工作重点,进一步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市人民政府继续实行扩面、征缴目标责任制,纳入市、区政府一级绩效管理,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目标奖惩机制和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市、区分担机制。各区要切实加强养老保险扩面工作的领导,要根据社会保险扩面工作需要,安排一定的扩面征缴工作专项经费,用于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地方都不得以不参保、不缴费或减免社会保险费作为招商引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条件。

四、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调整个人账户规模,逐步做实个人账户

全市参保企业与单位分别以本企业、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从2007年7月1日起,企业与单位为职工(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缴费比例统一为20%。参保企业与单位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缴费确有困难的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06年、2007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2008年至2010年分别可以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80%、90%为本人当年缴费基数。从2011年起,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统一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基金,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按照国家及省统一部署,在中央财政支持下,逐步做实个人账户。2006年个人账户按3%的规模做实,以后按照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做实规模。

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与监管

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征缴制度,凡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把用人单位参保缴费作为重要监察内容,对拒不参保缴费、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恶意欠费的企业,要依法处理;要加大欠费的督查、追缴和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收尽收。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劳动和社会保障、地方税务和财政部门等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扩面、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继续发挥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照国家及省人民政府文件规定,为逐步实现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省统一制度并轨,促进我市企业和单位及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凡按照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及其职工,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时间统一规定为1996年1月1日。

(二)2005年12月31日以前已经退休(退职)的人员,仍按原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三)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国家规定执行(详见附表)。

(四)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退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

过渡性养老金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的乘积。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退休、退职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退休、退职前历年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2%。

调节金标准为:2006年度退休人员为10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休人员逐年降低10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2006年度退职人员调节金标准为50元/月;2007年度至2015年度退职人员逐年降低5元;2016年1月1日以后的退职人员不再发给调节金。

(五)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实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计发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与原计发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待遇低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按照原办法的待遇标准予以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待遇高于原办法的待遇标准,在按照原办法计发的待遇标准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2006年度至2010年度分别发给高出的差额部分的30%、50%、70%、80%、90%。2011年1月1日以后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计发不再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的规定,统一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和本实施意见规定的新办法执行。

(六)参保人员在本办法实施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如本人自愿,可以向后延长缴费时间,延长缴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5年。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七、严格执行国家退休审批政策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退休审批政策,切实加强对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严格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主动接受社会与职工的监督,杜绝违规审批现象的发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参保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及监督检查,完善退休审批管理政策和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退休审批条件及程序,严格控制提前退休。凡是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须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申报、公示,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方可退休。

八、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为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及省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政策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

九、加快提高统筹层次

抓紧做好市级统筹的相关工作,为参加省级统筹创造条件。要以实施本意见为契机,将*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社会保险先行纳入市级统筹,进一步加强对各远城区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业务指导,加快金保工程实施步伐,逐步实现全市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统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扩面和确保发放工作中的责任,严格考核,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强化收支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

十、发展企业年金

发展企业年金,对于提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推进我市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并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运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年金的政策宣传及实施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制订和完善管理办法,切实做好企业年金方案报备和基金监管工作,实现规范运作,确保基金安全。

十一、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按照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要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要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化管理服务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卫生、文化、城建、国土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制定完善为退休人员服务的优惠政策。具备条件的,可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为退休人员提供综合系列服务。

十二、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要不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能力建设,加快我市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步伐,建立高效运转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同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3篇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 工作 思考

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财预[2011]433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框架》(财预[2013]53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顶层制度设计。自治区财政厅也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工作规划,这些规章制度的出台对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奠定了基础。隆德县财政局做为国家级贫困县,地处宁夏最南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 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9637万元,仅占全年总收入的5%,主要依靠自治区转移支付补助过日子,面对财力十分困难局面,如何去珍惜财政的每一分钱,使其切实发挥 “四辆拨千金”的作用,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绩效管理理念则是必由之路,只有从绩效管理中节约资金、从绩效管理中去科学理财,才能使基层政府用更少的钱,通过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基层政府更加务实、高效。由于绩效管理对于基层财政部门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从认识侧面和实施侧面都处于摸索阶段,需深思、探讨和交流学习,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就基层财政部门如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以下几点参考意见:

1.提高认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前提

隆德县财政局是国家级贫困县,地方财政收入少,争取的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成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资金来源。近年来,各部门对争项目争资金已形成共识,争取项目的力度逐年加大,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但 “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思想还一定程度存在,绩效管理意识差,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影响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效益的发挥,甚至有些项目由于缺乏前期可行性论证,致使项目无法实施也时有发生,为此提高对绩效管理理念的认识是基层财政部门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前提。

2.领导重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保证

2013年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对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强调着力推进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特别是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试点范围扩大到各层级预算单位,建立完善约谈和问责制度;2014年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努力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做到“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自治区主要领导也亲自关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今年就我县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也作出了部署安排,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3.建立制度是预算绩效管理重点

总体来说,我县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制度建设与全区兄弟市县相比相对滞后,试点范围较小,与自治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差距很大。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虽已列入我县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制度建立不健全,政策措施不到位仍是突出问题。今年我县在成立县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隆德县部门财政资金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和《隆德县部门项目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的同时细化了评分标准,采用了百分制和加减分制相结合的评分方法,优先选择了重点民生支出和社会公益性较强的20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在此基础上初步探索上级补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绩效管理试点和部门财政资金综合绩效管理试点,意在通过试点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融会贯通,组成预算管理有机整体,逐步去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4.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

针对这几年我县项目资金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少部分项目效益低下的现状原因分析,主要是部分项目在前期设计中没有确定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设计缺乏科学性、条件设计不够合理,可研论证不够扎实,只是按自治区项目申报计划申报项目,致使部分项目资金到位后难以实施或者部分项目未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建设从而发生超概算,造成资金难以发挥预期效益。另外,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缺位现象也较明显,财政部门只对项目资金支付是否符合项目建设内容进行把关,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单位项目管理情况对接不够及时到位,很难实现以项目资金为主线,把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始终,财政部门也很难做到“到位不越位、履责不缺位、磋商有依据”的理想效果。为此基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把绩效目标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做为项目绩效评价的关键环节抓好落实。

5.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和今后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近年来,我县部门单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由于缺少必要的绩效评价和反馈,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在专项审计检查时才暴露出来,多部门违犯同一财经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且后期整改难度大,要根治这一现象,就要求基层财政部门拓展管理思路,开展绩效评价,要针对各项目单位上报并经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绩效目标、及项目实施后的自评报告,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部门单位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撰写评价报告;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及时进行反馈,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另一方面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等方法杜绝其他部门类同问题再次发生,也可作为对部门单位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通过上下反馈,信息沟通,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也为以后安排项目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提供了有力依据。

6.各部门协调配合是绩效管理的必要条件

由于各类财政资金全部由各项目单位负责实施,要进行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仅靠财政部门单方面是完不成的,俗话说“孤掌难鸣”,且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目标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要求部门力争实现的。预算绩效计划也需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这些全部需要部门单位配合完成,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对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并通过绩效评价认真分析研究,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为此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之间只有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才能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逐步深入,才能使可用财政资金花在刀刃上,发挥财政资金“四辆拨千斤”的作用。

7.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业务素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

由于绩效预算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近年来由于基层财政部门人员相对较少,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财政干部业务量逐年增大,尤其是近年来基层财政部门补充人员又少,人员年龄偏大已成为基层财政部门普通存在的问题。加之基层财政部门从事预算绩效管理人员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对绩效管理认识到位人员更是微乎其微,基层财政部门要构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首先要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及政府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培育绩效管理文化,增强基层政府尤其是财政干部预算绩效意识,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网络学习及“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水平。多渠道引入专家机制、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同时诚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促使基层财政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步入规范化、才能使基层财政部门制定的评价指标更具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评价结果具有客观性、公正性。

8.狠抓落实,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4篇

关键词:新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1

事业单位实施政府某项公益服务的部门,是社会服务组织。新预算法要求,除开的信息外,预算调整、决算执行、预算执行报告及报表,都要被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各级政府以及部门公开、其中还包括老百姓关心的三公经费、民生支出、和政府采购等重要事项。事业单位在新预算法的引导下,财务资金的走向将更多投入公共资源和阳光事业,对于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正面影响。

一、能够强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一是所有的财政资金都要纳入预算管理,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都包含在预算范围内,这将有利于杜绝预算外资金和其它非规范性收入,从而避免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带来的寻租腐败等问题。二是原先不属于财政资金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及或有债务,也要通过政府债券的形式,逐步纳入到预算监管的范围内,做到预算管理无死角。这一场财务预算管理风暴也席卷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将全部的收支情况列入到预算当中,没有了预算外资金的提法,对每一笔预算的具体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阐述,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这些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仅有利于加强社会大众对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管理监督,而且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使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向良好的方向发展,还给我们一片阳光的事业单位。

二、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财务核算

新预算法的规定,政府的支出都必须以通过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无论从中央还是到地方各级政府,一律以依据来支出,必须强化预算的硬约束,严禁原先财政支出的随意性和开口子;预算的编制、执行,都要按规定的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体现预算的严谨性、统一性、规范性。为落实这些原则,事业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公开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财务核算体系也必须随之改进。事业单位,为了优化预算编制环节、提升预算执行力度、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等,往往会把政府资金分配到经济发展不平衡区域,这样有利于平衡事业单位的财政情况,从而提高事业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未改革前的预算法下,这种转移支付通常会出现转移不及时、设置不合理等问题;而在新预算法下,借助公平、公开和规范的财务核算,通过批准支出,确定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数目,和明确规定转移支付的下达时间,令过去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让我们从中感受到负责任、并拥有严谨性和规范性核算之称的事业单位。

三、能够加强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与新预算法相比,未改革之前的预算法,要求事业单位在每一年都应当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达到收支平衡。事业单位为了不出现赤字情况的预算方式,往往以收入为基础来规划支出或人为更改年度预算,达到解决其存在的赤字问题的目的。虽然有利于解决问题,但是事业单位隐瞒具体收支情况,就无法准确反映出其在资金方面的情况。因此,预算法改革中,规定了相应的明确的处罚条款,追究违规单位和违规人员的责任,保证预算法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因此,新预算法的实施能够有效改善这一问题,并且能够使事业单位实现年度范围内的收支平衡。除此之外,新预算法还确定了收支平衡的原则,包括勤俭节约、统筹兼顾、讲求绩效和量力而行,并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比如,稳定调节预算基金的举措,使所征收的税金变得更加符合国家规定,不仅可以弥补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而且还能有效避免出现在年底结余突击花钱的情况,这就为今后事业单位实行中长期财政规划管理、约束年度预算预留了空间。这种精打细算的做法,有效调节了事业单位的收支平衡,帮助形成了事业单位的节俭风气,有利于打造精细的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和意义。

四、有利于强化事业单位管理队伍

新预算法实施后,为了应对财务管理水平能力方面的不足,事业单位加强了对财务管理队伍的建设工作。一方面,创造更多的机会来对财务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使其对新预算法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另一方面,采用优化考核的方式来选取业务人员,使具备专业的财务管理素养。这些内容,让普通的财务人员得到了一个提高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并成为一名优秀的财务人才的机会,同时让那些具有较强责任心和上进心的财务人员,能够参与到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决策中来,为其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另外一种专办人员,把从过去侧重于事后监督,到现在变成了全面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的全过程之中。为了服务预算管理工作,第一,监督检查预、决算编制工作,看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规,是否复合既定程序;第二,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的进度如何,执行是否合规,执行的绩效又怎样;第三,监督检查还被用于发现违反预算法、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新预算法赋予了专员办一个更大的舞台,在这个大舞台上,监督检查工作,大有可为。这种加强财政管理伍建设的方式,有利于展现具有生命力的事业单位的风采。

分析得知,预算法的改革是与时俱进的结果,是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新预算法,对我国事业单位现代化的财会管理有深远的影响,特别是新一轮的财务工作,对其产生的效果尤为明显。事业单位首先只有充分了解新预算法的内容,再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原则,然后通过开展新预算宣传活动,使得税务人员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和各项具体规定,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最后,事业单位要把新预算法的法治精神和要求贯穿到财务工作中,让新预算法在财务工作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5篇

突出主题促增长,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围绕全省发展大局,努力发挥财政在调结构、促发展中的作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发展。重点是紧紧围绕“经济区”、“十大工程”和“十大重点产业”建设,整合资金,集中财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城镇化建设,支持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促进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调优支出惠民生,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心上,不断增加民生投入,切实把民生政策落实到位,努力增进龙江人民福祉。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增加民生投入,就是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资金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保障省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所需资金,推动我省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取得新进展、达到新水平,让群众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改革创新强管理,就是把改革创新作为推进财政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着力构筑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平台,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扎实推进财政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重点是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改革,加强财政基本制度、基础数据、同步监督等基础工作,保障各项财政政策有效实施,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风险。

完善机制转作风,就是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完善加强财政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财政干部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为财政职能有效发挥提供坚强保障。重点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把握政策、督促落实,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使作风得到转变,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根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13年各项经济发展预期指标,财政预算主要指标安排如下: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4亿元,增长13%;基金预算收入464.6亿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亿元,下降87.9%。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13.7亿元,增长14.2%;基金预算支出463.9亿元,下降1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3亿元,下降84.8%。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将以开拓进取的精神、奋发有为的状态、顽强拼搏的干劲,扎实做好全年各项工作。

一、以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为立足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有效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大力支持“经济区”、“十大工程”建设,推动我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要把支持十大产业作为调结构的重要途径。全力支持产业项目三年攻坚决战决胜,加快构建以“十大重点产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大资金整合力度,集中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深入落实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17条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老字号”改造提升、“原字号”深度开发、“新字号”发展壮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对县域经济发展快的地方给予奖励和补助。推动开放型经济水平提升,切实把“出口抓加工、进口抓落地”落到实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推动企业信息化和服务外包,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基金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大力实施金融服务质量奖励政策,推进组建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支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全力做好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努力化解国有企业改革遗留问题。要把支持城镇化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作为、提早准备,认真领会国家支持城镇化相关政策,深入研究财政在城镇化进程中的职责定位,谋划在促进农民进城定居就业上的鼓励引导政策,积极探索城镇化建设模式、产业发展方式、政策支持方式和投融资方式。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货畅其流、人便其行的保障能力。要支持完善“三供三治”功能,坚持建设与运行并重,保障建设实效,进一步提高城镇承载功能。要大力支持城镇化试点,推动重点旅游名镇提档升级,积极支持整镇推进新农村建设。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要把支持科技创新作为促转型的重要方法。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落实好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奖励政策,开展促进科技成果就地产业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无偿资助、后补助、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投入财政科技经费,健全科技竞争性经费与稳定支持经费投入机制。推动院所自办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办法,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转化科技成果并形成生产力。要把支持生态建设作为利长远的关键举措。

二、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根本,推动现代化农业加速壮大

各级财政部门要用好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上,促进农民务农种粮有效益、能增收、得实惠。推动创新生产经营机制。落实种粮大户补贴,探索农村金融担保机制,规范组织运行模式,推动农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引导一般农户提高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扶持连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促进土地规模经营面积不断扩大。支持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优化产品结构,努力把大农业打造成大产业。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实好各项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推动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发放,调动各级政府和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采取补贴保费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支持受灾农户恢复再生产。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大力推进以中心村为重点的公益事业建设。做好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审计锁定工作,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启动地方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切实减轻农场负担。继续支持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应用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

三、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为方向,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新要求,坚持财政资金向民生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切实保障各级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巩固教育经费保障水平。今年要严格落实财政教育经费法定增长要求,继续巩固财政教育投入保障水平,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管理。巩固省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支持职业教育能力建设,特别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支持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全面落实国家资助贫困学生政策。促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支持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增强文化服务能力。继续支持文化惠民工程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推动广播电视“三网融合”,支持文化精品创作和优秀人才培养,完善群众健身场地设施,健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支持省出版集团、省日报报业集团重组和股改上市。支持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管理与服务水平。支持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推进“平安龙江”建设。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财政基础管理和基层财政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运行绩效。要健全财政管理体制。要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规范编制和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3年实现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全覆盖。继续深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深入推进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管理试点范围扩展到省直所有一级预算部门,启动实施省级重点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继续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省直部门都要向社会主动公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积极推进市县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深化国库管理改革。规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和运行机制,提高集中支付预算单位覆盖率和财政性资金覆盖率。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和现金使用比例控制制度。开展省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年底前实现地市全覆盖。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均衡实施采购计划,省直部门大宗政府采购计划申报截止到8月31日,政府采购工作要更好地服务于财政支出进度均衡性要求。今后,属于市县的采购项目,原则上由市县组织采购,采购资金结余要回归原渠道。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要加强会计管理。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强化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监管,清理行政单位出租办公用房,继续推进市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要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管理。扎实推进省属国有金融投资类机构监督工作,确保省属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要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指导,提升“乡财乡用县监管”、“村财民理乡代管”绩效。要强化财政法制工作。完善财政地方法规制度体系,规范财政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财政“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五、以转变工作作风为牵动,提高财政干部能力素质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立为我国新时期法治建设的新目标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省委东明书记明确指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市委要求必须把依法治市摆在各级党委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议程,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县委7月8日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工作会议”,要求全县上下务必进一步增强依法治县重要性认识,财政部门要努力创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体制机制,切实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意识和能力,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提升财政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运行,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必须把握“1+6”的目标体系。一个总目标”:到2020年,依法治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县新格局和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六个支撑性目标”:依法执政能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公平正义得到充分体现,司法公信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公平自由竞争,社会诚信体系基本完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建成,社会治安状况根本改善;社会法治化治理体系全面加强,各利益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社会法治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社会成员法治意识普遍增强。

(一)建立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提升财政法规制度建设质量。

(二)完善财政决策科学民主机制,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有序,推进财政政务公开透明,提高执法行为公正文明,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和问责。

(三)提高财政部门、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意识、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工作任务

财政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不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积极探索财政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实现财政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和财政业务管理全过程的科学规范,大力提升全县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

(一)提高财政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性

创新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决策机制,特别是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的财政事项,要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作出是否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的决定。实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在决策中违反规定、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税法规股、监察室

(二)提高财政制度建设的质量

依法制定财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内容应当符合上位法的规定,与其他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相协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财税法规股、监察室

(三)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将依法理财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法律要求,健全配套制度,创新管理方法,注重流程设计,完善岗责体系,加强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1.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健全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完整政府预算体系。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构建预算执行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扩大绩效评价实施和监督范围,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预算股、乡财办、财政监督局

2.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修订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账户管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责任单位:国库股、支付中心

3.严格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相关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着力防范和控制债务风险。

责任单位:预算股、乡财办、国库股

4.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制度、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各项配套规定,编制并推行我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

责任单位:采管办

5.完善地方税收政策体系。积极参与税制改革和税政调研,进一步推进地方税制改革和法规制度建设,加强税收收入分析,优化税制结构,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就业、产业结构升级、环保和区域协调发展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非税局、预算股、财税法规股

6.进一步研究落实部门预算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要求。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财务规则,结合我县实际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具体办法。创新相关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确保各部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科学、程序规范、专款专用、使用高效。

责任单位:行政政法股、企业股、教科文股、经建股、农业股、社保股、外经办、投资股

(四)推进预算公开和办事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等的要求,逐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以及转移支付等内容。政府所有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情况,除内容外都要公开透明。带头公开部门预算,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预算信息工作。县本级财政总预决算公开、行政经费决算情况公开从2013年起启动实施。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县本级“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办事公开,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公布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提供高效便民服务,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责任单位:预算股、办公室、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

(五)提高财政行政执法水平

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分解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裁量权,开展执法案例指导。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培训、考试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更新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财税法规股

(六)强化行政问责和全方位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县政府办及局机关制定有关行政问责制度,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进行追偿。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审计和纪检监察监督、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监察室、办公室

(七)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

重视财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意识与能力的培养。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集体学法制度、财政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将法律培训纳入干部培训年度计划。推进建立财政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将考查测试结果作为能否任职的重要依据。注重提拔使用法制意识强、能力突出、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上作出实绩的财政干部。

责任单位:财政监督局、财税法规股、行政政法股

(八)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组织领导水平

健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领导体制和机制。建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领导机构,并建立健全领导机构议事协调工作制度。财政部门及其内设股室、所属二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第一责任人,要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绩效考评体系,要把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与水平作为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情况。充分发挥财政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中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参谋助手作用,设立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员与经费保障。加强财政法制干部培训,建立一支懂财政、通法律、政治强、作风硬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人教股、办公室、财税法规股

四、实施步骤

建立2014-2020年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长期规划,分2014-2017年、2018-2020年两个步骤实施。

(一)2014-2017年规划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014年7月-8月,召开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工作,成立县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2.第二阶段:积极宣传调研,制定具体措施

2014年9月-10月,组织全县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法制建设相关文件资料,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3.第三阶段: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办法

2014年11月-12月,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和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制定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

4.第四阶段:全面推进实施,集中攻坚

2015—2017年,在全县财政系统全面推进实施方案,并及时总结,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全县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

(二)2018-2020年巩固提升阶段

在总结2014-2017年我县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我县财政法治建设实际情况及我县财政经济发展的新特点新问题,巩固提升财政法治建设的做法,建立法治财政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考核评价

为推动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有效开展,从2014年起,根据本工作方案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标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我局将于每年3-4月组织对各各乡镇财政所、直属单位,股室等上一年度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考核。

(一)考核组织

每年财政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各乡镇财政所、直属单位和股室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考核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专门考核、公众评价两种方式进行。专门考核由考核主体在考核对象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门考核组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公众评价由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考核初选结果,由社会公众对考核对象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三)考核认定

经目标考核,对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工作中成效显著、表现突出股室、直属单位,乡镇财政所,由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先进单位”。对建设法治财政重视不够、措施不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严重滞后乡镇财政所、直属单位,股室,进行通报批评。

(四)考核结果运用

第7篇

总体目标

《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要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建设、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服务市场建设、会计理论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推动会计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纲要》明确,“十三五”期间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深入推进会计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现代化。并围绕总体目标,列出了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一是会计法制和会计标准体系更加科学;二是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取得实效;三是会计工作者执业能力明显增强;四是会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1)完善会计法律体系。修订《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提高会计法律法规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执行性,进一步规范会计审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审计执业质量。

(2)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

(3)加强会计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对《会计法》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研究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将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记录和单位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加快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一是建立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加快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有序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研究制定政府成本会计制度;积极参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建设。二是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三是修订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

(三)健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一是完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体例,清理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类规范性文件。二是继续保持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深度参与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工作,持续研究综合报告在我国的适用性和可行性。三是加强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四是完善企业会计准则外部咨询机制。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1)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坚持经验总结和理论创新,加强政策指导,2018年底前基本形成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制定系列分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加强管理会计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我国在国际管理会计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2)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认真抓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实施,深入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同时,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教学教材改革,支持管理会计创新中心建设。

(3)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以深入实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为抓手,积极推动企业和其他单位会计工作转型升级,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一是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研究制定政府内部控制规范和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规范,修订《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对象从经济活动层面拓展到全部业务活动和内部权力运行;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制定《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二是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加强对中央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密切跟踪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一是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有效实施。不断更新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适时推动建立以披露财务报告数据为主的社会化会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研究制定企业账户层面和交易层面会计数据以及相关业务数据交换标准;积极参与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等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二是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引导企业以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提升内部管理信息标准化。同时,密切关注大数据、“互联网+”发展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及时完善相关规范,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

(七)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

(1)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研究建立公共部门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政府购买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制度;研究探索改进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和审计费用支付方式,着力增强独立性;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广泛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优先采用普通合伙组织形式。

(2)推进记账业务不断发展。加强对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促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记账机构记账。

(3)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其他会计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变更备案,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改进中央企业审计轮换制度,探索大型企业集团“主审+参审”审计模式;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

(4)推进会计服务市场开放。鼓励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跨境服务,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中国资本“走出去”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指导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以成员所模式为主流构建国际网络、参与国际竞争,重点扶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创建民族品牌国际会计网络或在加盟的国际会计网络中日益发挥重要影响。

(八)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1)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改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制度,改进选才评价标准,完善考试科目设置,加强考务管理,推动增设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结构,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500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200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

(2)深化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研究制定《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健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及其特殊支持计划长效机制;到2020年,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2000名的培养目标;继续推进会计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单位开展的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

(3)加快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培养。加快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3万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继续加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积极推进高端会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国际化人才培养。

(4)指导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完善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质量认证体系,积极推进设立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积极推动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双向挂钩”。

同时,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探索建立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建立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促进会计人员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利用;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