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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价标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27 15:03: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审计报价标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审计报价标准

第1篇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风险的主要成因

1.工程计量不实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作为确认工程造价基础的实物工程量,成为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而且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依据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数值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就显得十分重要。然而由于当前招标管理工作不够完善,在工程量确认上存在不少问题。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资质管理不够完善,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参差不齐。有的招标人为节省编制费用,把清单交给资质低或没有资质的单位;有的招标人为缩短建设周期,在初步设计完成,设计图纸还不十分完善,还存在大量问题需要现场解决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另外存在有的编制人员素质低、思想不端正、责任心不强、应付了事等问题。这些情况都会严重影响计价项目的正确性,进而给审计工作带来困难,增大了审计风险,降低了审计工作质量。

2.招标人报价不合理

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的是市场计价模式。投标人在审定并确认所获得的工程量后,即可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使企业真正具有了自主定价的权利,真正具有了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运行机制和竞争秩序。根据这一精神,招标评标中对报价的评定不再是以接近标底者最优,而是以“合理低价”为标准。这里的“合理低价”就是要求企业的报价不是盲目压价,而是有理有据的低价,是不低于投标企业自身消耗所决定的“个别成本价”。投标人也只有根据实际报价,才能保证其行为的公平公正。但投标人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获取一席之地,往往采取钻空子、压报价等手段,以期达到中标的目的。这些做法违反了“合理低价”原则,扰乱了建筑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招标人利益,也给审计工作增加了难度,造成审计风险。

3.缺乏全面认识,应对手段不足

工程量清单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个比较完善成熟的计价方法。在国外,特别是英联邦国家和地区早已广泛采用。随着我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的要求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迫使我国工程造价领域进行改革,由传统的“量价合一”的定额计价模式向“量价分离”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变。然而,一方面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对其认识和研究才刚起步,还不够全面深入,与传统的定额计价存在着较大差距。因此,在实践中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已开始正式实行,但目前国内还缺乏有利于其实施的配套环境。这样,招投标双方往往沿定额计价的旧模式去处理问题。例如,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未形成自己的企业定额,在制定综合单价时,便会将一个工程按清单内的细目划分为一个个独立的工程项目去套用预算定额,或是参照建设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其实质,仍旧是走定额计价的老路。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存在多种工程消耗量评价标准,再加上价格因素,就造成审计部门确定的综合单价与投标人报价的差异,产生审计风险。

三、防范审计风险的对策

为确保审计质量,审计人员应增强审计风险防范意识,注意采用适当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防范审计风险。针对当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风险及其成因,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采用承诺制

即在审计过程中,要求被审计方对其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形成书面资料,以此作为分清被审计方责任与审计人员责任的依据。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增加被审计方的风险意识,使之注重工作质量,减少提供问题资料的可能性;可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责任管理,防止招投标双方联合作假欺骗审计人员,促进廉正建设;还可以区分审计责任与被审计方责任,使审计人员减少由此带来的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效率。

2.保持审计独立性和规范性

审计的本质决定了审计人员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实施审计时,应当注意保持一定的审计独立性。保持审计的独立性主要受审计人员本身的思想素质和审计部门的组织状况两个主要因素影响,就前一个影响因素来说,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中一定要保持较高的精神上的独立性,就第二个影响因素来说,则要求审计部门能够具有较高的组织地位,这样才具有超然性,保证审计从根本上的独立性。通过保持审计独立性可以保证审计过程和审计结论不受外部因素的影响,从而保持其真实性。另外,审计人员还应注意保持审计的规范性,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认真做好审计工作底稿,充分调查取证,使审计结论更为真实、可靠,所审定的综合单价更为合理、准确,同时注意审计的介入深度,注意与其他相关工作范围的界定和相互间的衔接,注意审计方法的适当性,确保审计工作本身的合法合规。

第2篇

一、注册会计师招投标依据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行为适用的法律、部门规章及行业要求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财会[2006]2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11]18号)等。

财政部制定的《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招投标法的框架内规范了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流程、方法,既规定了招标方的具体操作要求,也要求会计事务所按照规定实施投标,是一部兼有实体规定又有程序规定的法规。但是仍存在以下不足:

1.《规范》的法律效力问题

《规范》属于部门规章,效力上低于《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范》应当对招标和投标双方都具有约束力,从某些条款看却不尽然,对投标方(即会计师事务所)有约束力,然而对招标方有无约束力或约束效果却很难判断。如《规范》第十条规定“……投标事务所报价分值的权重不应高于20%”,只规定了对投标方的要求,对招标方在相同要素的要求却只字未提,在实际操作时,投标方又是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制作标书进行投标的,该项规定让投标方无所适从。

2.《规范》关于监督权的规定

《规范》将对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处罚权赋予了各级财政部门。实践中,很多招标方的主体就是包括财政部门、国资委在内的各级地方政府机关或是具有国有背景的企业,如此一来,似有“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之嫌,监督从何做起?

3.《规范》有准许规定却无处罚条款

《规范》对具体的违规行为未订立处罚条例,《招标投标法》的列举式罚则中也无注册会计师业务招股标的处罚依据,因此难免会出现处罚或轻或重、执法随意性强等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财政部的《规范》以及中注协的《指导意见》都只适用于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招投标,不能适应注册会计师业务类型日益发展的变化,有必要修订、更新。

二、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行为的现状

我们先来回顾一起案例:

2013年1月,中船集团为所属单位2012~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招标,招标对象为国资委2012年排名前15位的内资事务所。此次招标满分100分,其中报价占20分,当折扣率高于或等于80%(即下浮20%)时,得0分;当折扣率低于基准费率的80%时,每多下浮5%,报价得分加2分,最高得20分。15家符合招标条件的事务所中13家投标,2家弃权,各家事务所报价的折扣率在30%到60%之间。

从此次招标,我们不难发现,在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业务活动中,呈现买方市场特征,招标方处于主动地位。招标方未能克制降低费用支出追逐经济利益的本能,未能遵守招投标已有的规则。投标人低价投标似已形成思维定势,低价投标成为习惯动作,即使在机构资质、制订工作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有优势的事务所报价也不高。面对压价招标勇于拒绝的事务所凤毛麟角。

注册会计师协会受自身职能所限,一般通过“外交辞令”表达不满或愤慨,无法对招标方起到威慑作用。同时,未见媒体公开报导相关职能部门对中船集团进行处罚,依法能够对招标方处罚的政府部门无作为。

我们将实践中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的不规范行为归纳如下:

(一)缺乏适用有效的规则及执行

《规范》如前文所述,存在很多问题,现实中也很难找到因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违规受到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案例,相当多的事务所只有选择了屈从招标方的压价条款。

(二)缺少信息公开的操作平台

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标信息比较分散,有的在招标公司网站,有的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有的是招标部门、单位、企业自己的网站、熟人等传播,以致公开程度受到影响。

评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评标专家临时组织,缺乏专业性、权威性,有时甚至未能遵循回避原则,以致评标结果不公允。

(三)排斥潜在投标人

由于招标信息的不灵通和不对称,以及招标条件对投标人规模等条件的设置,导致一些潜在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四)招标压价

招标人忽视注册会计师的智力劳动,把注册会计师业务视为一般的物质商品,不尊重注册会计师的劳动价值,不愿意付出与之相适应的代价。招标的压价引发了投标人的低价竞争。

(五)投标低价

承办业务希望获取较高的收益应当是投标人的本能,之所以报低价目的是为了中标取得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机会。有的事务所业务资源并不匮乏,而且在资质、业务方案等方面都占优势的情况,报价也偏低,则可解释为受招标条款诱导以及投标人看重报价因素的思维定势有关。

三、规范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行为的建议

(一)端正观念

压价招标和低价投标可能影响执业质量,还可能影响行业健康发展,无异于竭泽而渔。

注册会计师是专家行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中的高端服务业。注册会计师从事的是智力性的劳动,要求从业人员有丰富的经验和对各行各业的了解,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尊重。从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做起,树立公平竞争的理念,公平付费。遵守招投标规则,尊重注册会计师劳动,不随意压价。

注协组织事务所为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达成共识,签订自律公约,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倡导公平竞争。但是不宜就具体招标项目事先商议报价幅度,以避免遭到不正当竞争的指责。

事务所作为投标人要自律、自信,相信市场选择,增强业务胜任能力,提高执业质量;积极参加投标活动,理解招标要求,有针对性地制作标书;注意积累数据、分析利用数据,了解竞争对手的投标报价风格,扬长避短;加强业务项目的成本核算,为投标报价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取得采购方认同依约付费,集聚促进业务发展的正能量。

(二)完善规则

政府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要建立规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整合现行规则,制定一套符合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特点的规则。包括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标指引、注册会计师业务投标指引、注册会计师招投标价格标准等。

管理办法在范围上要涵盖全部注册会计师业务,不仅限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要能够规范、指导包括招标人、投标人以及招投标涉及的其他方在内的各方。要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并赋予其管理、监督、检查、处罚的职责。

招投标指引由专业人员编写,经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印发,用于指导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标行为和投标行为。

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成本构成和物质商品不一样,包含了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经验、专业判断,还有为发表专业意见、鉴证意见承担责任风险付出的代价等。要组织熟悉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专家制定注册会计师业务参考报价(或定额)标准,作为制定招标底价、确定投标报价和评判投标报价的依据。

(三)扩展视野

招标人应当选择符合其业务需求的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招标不宜利用预置条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注册会计师业务有时并不需要庞大的团队,大规模事务所派出的是一个项目组,并不倾巢出动,小规模事务所全力以赴也能承办不小的业务项目。

完善事务所评价制度,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注协应全部事务所的综合评价信息,供公众查询,为招标方提供判断事务所优劣的参考依据,而不是仅凭事务所人员规模判断承办业务的能力。

(四)探索方法

在操作时不以报价为单一评价标准。探索、采用有利于合理报价者招标的评分方法,摒弃报低价得高分的做法。参考公允的价格标准制定标底报价,在标底价格的基础上,允许投标人在规定的幅度以内增减,依照报价与底价偏离的程度(绝对值)评分。没有确定标底价格的,采用综合评价方法评分。

例如:

个别报价得分=标准分-│个别报价÷(有效投标报价之和÷有效投标报价项数)-1│×报价权重

甚至还可以考虑报价不参与评分。以技术标得分高低确定中标者,价格按照全体投标人平均报价结算。此法引导投标人注重标书制作,重视工作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促使投标人按“成本+利润”报价,使价格趋于合理。

(五)形成机制

如同降低房价不能指望开发商的“道德血液”,规范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不能依赖招投标各方的自律,需要加强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监督,形成促进优质优价良性循环的机制。做好注册会计师业务质量评价,政府采购注册会计师业务由采购方和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考核。企业采购注册会计师业务受专业能力限制不便自行验证,可以通过事后第三方验证来评价业务质量。事后验证的形式,如事后同类业务的行政检查、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后续业务时发现前期工作缺陷等。

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采购注册会计师业务,注协都要把通过招投标活动取得的业务列入执业质量检查范围,并且把低价承揽业务、小规模事务所承办“大项目”等作为检点。

(六)建设平台

规则的执行、机制的运作、观念的展现、方法的运用都需要平台。建立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专用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满足注册会计师业务采购要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注册会计师所有招标项目的全过程电子化,通过公开的平台,促进实现公平公正。

建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纳入注册会计师信息化建设范围。系统可以市场化方式实现,由专业公司负责制作、运行、经营,但应与注协的注册会计师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便于获取行业管理所需的信息数据,实现在线监管。

通过平台的运行,是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达到“招标方以适当的付出得到良好服务,投标方的标书得到公正评价,中标者以优良服务得到满意回报”的目的。

作者单位:

第3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招标书;编制技巧;探讨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招标是市场经济中最普遍和最常见的择优竞争方式,是承包商通过竞争获得工程承包的有效途径。因此,投标书的编制是取得竞标成功的重要环节。

1、工程标段选择

投标前要有足够的信息来源,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工程招标信息,及时了解工程的特点、项目所在地情况、近期及长远目标等关键因素迅速决策,必要时进行可行性分析。业主进行招标时,通常会将工程分解为多个标段,一个投标单位允许同时报投多个标段,有实力的单位尽可能多投标段。报投标段数量太少,投标覆盖面小,降低中标率;如果报投标段数量太多,在限定时间内,标书编制任务重,编标人员精力分散,影响标书编写质量而降低中标率,一般报投2~3个标段较为适当。因此,投标单位要考虑好投哪些标段、投几个标段。在选择工程标段位置时,应扬长避短, 选择自身最具竞争力的标段进行投标。要做到标段大小兼顾,施工难易兼顾,必要时可以到工地调查后再做决定。

2、投标书编制

2.1成立投标小组

确定竞标工程后,要立即成立投标小组,投标小组成员要明确分工,通力协作,使投标的各方面工作形成有机整体,从而提高工作效率。要了解项目的资金来源、业主在国内外的信誉、业主拥有的其他项目等,这些信息对标书内价格的定位、方案的确定非常有用。

2.2研究招标文件及图纸

投标单位在购买标书后要及时认真阅读、反复研究招标文件,列出需要业主解答的问题清单和需要在工地现场调查了解的项目清单。全面详细了解招标项目以及有关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业主召开的标前会议。投标书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的主要条款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因此,投标人应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为编制出高质量的投标书排除疑问、扫清障碍、提供保障。

2.3勘察现场

勘察现场是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现场施工环境不仅是编制工程施工方案的重要基础,也是投标报价的重要影响因素,因此,投标单位必须重视详细勘察,为编制投标书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为编制出高质量的投标书提供有力的保障。工地现场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貌(植被)地形情况、当地气候水文情况、道路交通状况、就地取材的料源分布、采购材料的价格、各种材料的运输距离、电源水源情况、通信条件、物价清费水平、社会治安状况、综合社会经济情况等。 现场考查后要立即制定编标计划,明确人员分工,使整个编标过程按计划进行,以免造成前松后紧粗制滥造。

2.4编制标书

工程预算标价和施工组织设计是投标书的主要内容,要注意工程预算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统一,施工方案是预算编制的必要依据,预算反过来又指导调整施工方案,两者是相互联系的统一体,不可分离编制。

2.4.1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一般包括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近年来企业诉讼情况、财务情况、企业业绩、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料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证书等要齐全。财务状况表、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要齐全,数字要准确清晰。投标书中的承诺一定要有针对性,文字要言简意赅。

2.4.2工程预算

工程预算是投标书的核心部分,必须全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采用的定额要正确,业主没指定的,一般采用同行业国家最新定额;各项预算单价要考虑施工期间价格浮动因素;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编制的报价部分,工程量以招标文件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他项目费用或暂定金等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列计;报价编制完成后要复核审查,切不可有误。

2.4.3技术部分

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中标后施工管理的计划安排和监理工程师监督的依据之一,一定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包括:项目经理部人员机构组成、工程施工方案、工地平面布置、工期进度安排、劳力和设备调配、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工程施工方案是其中的关键,直接影响到预算标价及投标的成败,投标单位要根据现场考察情况,初定八套方案进行测算、比较,以确定合理、经济的方案。施工技术上也要满足国家的行业标准,要做到施工技术与业主的要求一致,做到按合同要求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2.5标书装订封标

投标书编制这项工作是非常严谨的,在编制完成后一定要对照招标文件从头到尾认真检查,防止出现错误影响中标。最后封标形式要符合要求。要注意封面格式与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一致,文字打印不能有错字,工程名称要准确。目录内容从顺序到文字表述要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评标办法

投标书要有针对性,编写时对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一定保证资料齐全、得分项目最高,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内容但不得分的部分也应提供相应材料,保证标书完整性。

3.1合理标中标

合理标就是业主根据工程设计预算,制定出工程“标底”,投标单位投标最终报价与业主标底比较,误差限定合理范围内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中标。误差限定的范围内一般为-5%~+3%。不在限定范围之内的为“飞标”,此类投标单位已无资格中标。所以,投标单位要以正确的预算为基础,认真分析研究业主标底的可能范围,计算出投标最优报价即投标最终报价。

3.2复合标中标

复合标是合理标特殊形式,工程的标底是由业主的标底与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最终报价加权平均复合而得,故称为“复合标底”。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分别与业主的标底相比,其误差在业主规定的-8%~+5%范围者为“入围单位”。入围的各投标单位之最终报价的平均值(占40%~50%的权重)与业主标底(占50%~60%的树重)加权平均,从而得出复合标底。入围的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与复合标底相比,其误差在-3%~-6%者取得最优报价,业主将组织人员全面评审这些入围单位的投标书,计算出各单位的整体投标得分。

3.3低价标中标

低价标中标即投标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优先中标,最终报价以不低于成本价为原则。在参与此类工程项目投标时不可为了中标,而盲目压低投标报价,造成中标后亏本施工。投标单位要充分了解工程情况,测算出工程施工的成本价(保本价)。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有多个标段时,各标段的最终报价不要在一个标准水平上,要有一定的阶梯度,可保证其中一个标段的报价接近最优报价,不会出现整体“飞标”。

第4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问题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has the stipulation, the practicability and competitive characteristics, how to according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standard "correctly reactio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of the engineering cost, combined with the actual work. This paper first summarizes the meaning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valuation, and then analyz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implementing the quantities bill valuation with the settlement book bidding document check,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engineering change unit price adjustment and engineering visa and other project fee are the key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treatment methods and realize the settlement audit, to ensure that the accuracy of the engineering settlement audit quality.

Key words; Quantities; List valuation; Audit problem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拟建工程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该实物量清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企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在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市场竞争状况的基础上,自主形成投标价格,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计价方式。中标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及其后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二、审查工程结算符合招投标文件准确性

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对投标活动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影响,工程一旦中标,施工单位应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应全面了解招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对其主要内容逐项仔细核对、研究,重点审查结算价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文本规定、是否与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相一致,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清单报价规定。例如公司开发的淮南阳光城项目EFG#楼地下室工程,在该项目工程结算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土方的分部分项清单量是31341m3,中标单位投标书中的数量是35348m3,综合单价为13.56元/m3,合价是479318元,施工单位报审的竣工结算书中工程量为35348m3,结算价为479318元,审计中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报价原则,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得增减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数量,投标人如工程量计算有误,在投标过程中没有澄清,投标文件中少报或漏报的工程量费用视为已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竣工结算不予调整,仅这一项核减了54334元。因此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工程竣工结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审查工作意义更加重大,加强工程结算的审核,对于提高工程结算的准确性,降低工程造价,实现有效的成本控制,公平合理的维护双方的利益,为以后的开发项目积累和分析技术经济指标及提供较准确的经验数据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鉴别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施工承包合同的审计是清单计价工程结算审计非常重要的一环,目前施工承包合同普遍采用国家工商部和建设部推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该合同有三部分组成: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除通用条款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外,协议书仅是确定项目价款、工期等主要内容,专用条款则是对通用条款中未注明事项、而又针对本工程特点的内容所做的补充约定。审计时发现有的施工承包合同虽然采用了示范文本合同,但在协议书中工程造价与中标价不相一致,在专用条款中未对招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响应、甚至提出与招标文件内容相互矛盾的款项,这些都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内容。

如单位开发的办公楼工程的审计过程中,合同及双方约定为固定单价合同,但是在专用条款中有约定人工费用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强制性调整而调整,与招标文件中的人工单价由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相关因素,企业自主投标人在报价后竣工结算时均不做调整相违背,工程定额中定额用工计35500个工日,人工单价中标价为39元/工日,由于国家政策性定额工日基价调整为57元/工日,人工费调整了63.9万元不应计取,由此可以看出对合同审计的重要性。

由于建筑工程一般所涉及的金额较大,工期都较长,在签订合同的稍有不慎,都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鉴于此,在拟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应交付给专业的法律人员进行审查,以避免法律风险和减少诉累,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企业利益最大化。

四、审查工程变更价格的计算正确、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及准确性

设计施工内容变更涉及到的单价调整情况有两种:一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的技术水平、问题考虑的全面性、责任心等各种因素,造成清单编制较粗糙,是清单内容和图纸内容不一致引起单价调整,对因工程量清单编制上的错误引起单价调整。处理方法是在出售招标文件之前,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避免编制上的错误引起单价调整,或在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加入对应条款,要求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复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意见,不提疑义的,则认为投标人认可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即便工程量清单中有漏算或少算的内容,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已将此项费用包括在综合单价中,对于由于招标方实际施工中,对原设计图纸的内容进行变更,造成结算单价同投标综合单价不符引起的调整,处理办法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审计时应注意设计变更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及管理费和利润计取标准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等单价标准确定,规费按定额标准确定。

工程签证的虚实一直是审计中遇到的最难以把握的问题,一般从事工程结算审计的审计人员不到施工现场,工程签证的虚实审计人员都不是很详细明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行事前、事中审计,审计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对工程实施的全过程跟踪,对工程签证进行随时确认,确保工程签证的真实、及时、准确性。如不具备条件,在审计时,一是对设计变更签证资料的审查,主要审查设计变更手续是否合规,是否经原设计人员确认变更,有没有自主扩大建设规模的情况,如扩大规模是否经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是对监理变更签证资料的审查,重点审查签证手续是否与实际一致,有无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工程师签字,签证的工程量有无图纸尺寸,计算公式、隐蔽工程有无记录,所有工程量是否经过三方现场实际测量确认。三是如对工程签证或隐蔽工程记录有疑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做局部破坏性检测,通过局部破坏性计量、取样检测,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例如小区道路1850m2的砼路面,厚度签证为25cm,经多点取样测量实际厚度为19cm,就这一项核减了2.5万元。因此,在工程施工中会有一些设计变更、监理签证、价格协议,因工程变更签证构成原因复杂,规律性较差,发生时间长,所引起的增减价款已成为工程造价的动态可变的主要部分,往往也是承包商“低进高出、先亏后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有效的控制好工程造价,还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规范和提高。今后要提搞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做好建设工程“工程签证”审核工作,合理的控制开发商的成本。

五、审查其他项目费用计取的合理性

一是暂列金额,所谓暂列金额是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将可能出现在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如特种材料设备采购或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发生的费用,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工程量清单价格列入投标报价。实际中暂列金额的内容和项目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如不发生审计时从工程结算总价中剔除这笔费用,如发生按实际发生费用办理结算,审点是特种材料设备采购是否进行供货商招投标或市场询价,是否符合同期信息价及市场行情。

二是暂估价,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对于材料暂估价审计,首先应明确列为材料暂估价的材料是甲方提供的材料还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若是甲供材料,则该部分材料的费用属于招标人费用,结算审计重点是承包人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材料采购保管所发生的费用。若是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由于工程量清单中招标人对此部分材料提供的是暂定价,投标人按给定的单价计入了综合单价结算时材料单价由招标人确定标准后双方协商确认单单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材料价格差额部分作调整材料差价处理。实际中材料暂估单价处理的材料常常发生在装饰工程中的面层饰材、安装工程中的个别灯具、绿化工程中的盆景等。专业工程暂估价属于招标人费用,结算审计时注意其费用按中标价或发包人、承包人与分包人最终确认价计算。

三是计日工费用,计日工费用是指在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为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工作,按投标人清单报价的综合单价计算发生的费用。由于零星项目一般没有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不全,这样的话有些施工单位开始虚报、瞒报现象严重,审计重点是工程量的确定,以工程结算书中的项目、工程量与实际进行丈量、盘点、核对,去伪存真,严格把关,确保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计量的准确性。

四是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在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当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分包和自行采购供应部分设备、材料时,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相关服务,如分包人使用总包人脚手架、水、电、工程机械等,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等所需的费用。审计时应注意三点:一是按规定可以实行分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实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服务并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二是总承包服务费以分包工程的相关费用作为计取基础,如甲方分包的工程造价或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总额;三是总承包服务费应依据合同约定金额计算,如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金额计算。

六 、结 语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工作中,对竣工结算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并分析,并通过对在工程实际中所产生的一些能解决此类问题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以上是本人结合实际工作中分析了当前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结算审计中重点存在的问题及所采取的相应处理方法,希望有助于建设工程结算工作,及时纠正竣工结算中所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切实为企业把好工程结算审计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为工程结算审计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寸益生浅谈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效控制工程造价[J].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9.(02)

[2]张一莉浅谈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J].山西建筑.2008

[3]张立新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内容及方法[J].科技信息.2008

第5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审计;难点;对策

引 言: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按统一项目(计价项目)设置,统一计量规则和计量单位按规定格式提供的项目实物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实际、市场实际和企业实际,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后,提出的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在内的综合单价,由此形成工程价格。这种计价方式和计价过程体现了企业对工程价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原则。

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

工程清单计价深化了工程造价的改革,推进了我国建设事业的市场化,规范了建设市场,从而提高了国际地位。工程量清单计价要严格遵循步骤进行,不可有遗漏与偏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具有一定的模式,通常情况下,直接套用模式进行即可,对于不同的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首先要确定审计的程序及建设项目的准确性、真实性等。也就是查清楚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的各项内容是否与规定的内容相符合,有没有违规事项遗漏事项。其具体操作内容如下:

1.1 检查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的项目工程是否和格。对照项目工程的各项规定逐一排查,看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查看施工状况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有没有遗漏事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问题,计算数字是否符合符合国家规定范围。

1.2 检查招标的具体事项。招标责任人或者中间人编制的工程的实际消耗量与计划工程消耗量是否一致、是否准确。还要查看其中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1.3 国家对于工程量计价有严格的规范要求。要检查工程量计价是否符合国家的规范要求,查看工程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计量单位计算,是否按照统一计算规则计算,是否按照统一项目名称命名,是否按照统一项目编码进行编制。

2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积极作用

2.1 有利于实现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从消极自我保护向积极公平竞争的转变

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从消极自我保护向积极公平竞争的转变,对计价依据改革具有推动作用。特别是对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施工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从而改变了过去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定额的状况,通过市场竞争自主报价。

2.2 有利于风险合理分担

投标单位只对自己所报的成本、单价的合理性等负责,而对工程量的变更或计算错误等不负责任;相应的这一部分风险则应由招标单位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同时也必将促进各方面的管理水平提高。

2.3 有利于标底的管理和控制

在传统的招标投标方法中,标底一直是个关键因素,标底的正确与否、保密程度如何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标底只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即控制报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的约束),仅仅是工程招标的参考价格,不是评标的关键因素,且与评标过程无关,标底的作用将逐步弱化。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3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工程审计的难点与解决对策

3.1 审查工程结算符合招投标文件准确性

在审计工作中,做好造价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是非常具有必要性的,制定相关的造价资料积累制度可行且具实际意义。为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力度,必须以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并不断地提高标书的编制质量和审计工作者的业务素养和道德素质。审计工作中,应该坚定根据投标报价的原则,严格依照招标人所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重点审查结算价是否符合招标规定,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不能随意增删,并制定一个相对较为合理的工程量控制目标,定期对工程量作阶段性地分析报告并给出结果及时调整和修正等,所以说对招标投标文件以及工程结算书进行严格的审查是十分有必要的。

3.2 鉴别合同条款的合规性

科学地确定承包合同价,无疑是清单计价工程审计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来说,合同大抵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个部分构成。甲方在同中标人签订工程的承包合同时,应该以中标价为基础,合理地确定承包价格。通常工程承包价在合同签订后就不能更改,但当发生以下情形时可以修改:现场实物环境与招标文件所述不符的;因设计变更导致实物量发生变化的;工期一年以上但风险费用未归入工程承包价格的。之前的两种情形只能依据实际工程量的差额费用进行调整。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有施工承包合同虽然采用示范文本合同模式,但在协议书中工程造价与中标价格明显不同时,可以在专用条款中作实质性的响应,甚至针对招标文件内容相矛盾的内容列出索赔款项,这些都是合同审计的重点内容。

3.3 审查工程变更价格的计算正确性

对于清单编制的错误而引起单价调整,最直接的处理方法是在出售招标文件以前,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机构对清单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由于变更价格的改变,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实施有可能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能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必须谨慎地对待将要发生的工程变更,准确审计设计变更后的造价,重新考虑其中出现的设计问题以及高造价的建设项目,进行多方案评比,当然,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应该尽可能地减少工程变更,以免打乱工程原有的施工部署。所以。在设计难以避免变更时,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再有,在设计变更的论证中,必须经过工程人员的反复论证,采取最经济的手段,以保证的工程审计的准确性。此外,还要选择业务实力强、岗位责任心重、对工作有使命感的监理。需要提醒的是,审计工作进行是应注意设计变更分部分项工程的人、材、机费、管理费以及利润计取标准按投标文件中的单价标准加以确定,规费则严格按照定额标准执行。

3.4 审查工程结算签证的真实性、准确性

工程结算期间,关于签证的真假情况通常是审计工作中最难把握的问题。一份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中,应该包含施工合同、施工组织方案、变更签证、竣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通过掌握这些工程资料,才能保证在核算工程量清单以前,全面地了解工程的施工过程、合同的签订、建设方供料等信息,从而避免对工程量的错算、漏算。在对现场签证进行审查时,应小心鉴别,如发现重复签证、与事实不符的签证事,务必进行分析、核实。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加入工程结算审计的审计人员不到施工现场,一切工程结算及签证的真实情况审计人员都难以亲眼所见得见。所以不可以全部一句图纸和签证进行工程量的计算,在踏勘现场和沟通工程人员后,才能核算工程量。很多时候,施工方为图更多的利益,经常使用高单价定额,或重复取项,尽量将工程量报高,这时业主要分析市场的动态走向,依据事实去把持建筑单价。现代市场中,由于建材价格频频变动,如若对市场的情况不了解,就难以准确的核算工程造价。因此条件的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地进行事前、事中审计,并尽可能地让审计人员踏勘现场,对工程实施的进行全阶段跟踪,随时确认工程签证,以保证工程签证的真实、准确性。

4 结束语

总之,采用工程量计价降低了社会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利于招标工作的公平、公开、科学合理,节约了时间,人力财力资源,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高红玲.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J].财经监督,2005(10).

第6篇

关键词:市场经济 公允价值 计量

在现今这个资本市场占据资源分配主导地位的年代,历史成本的计量性已经不能满足会计目标的要求,公允价值代替历史成本已经是大势所趋。但公允价值在运用过程中也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需要我们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去探讨。笔者认为,在目前市场环境下,需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公允价值的计量。

■一、制定公允价值操作规范或指南,提高新准则的操作性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坚持历史成本基础的前提下,在企业合并、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17项准则中直接或间接采用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或计量方法,成为一大亮点。但是新准则对于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如何采集、确定,以及不存在活跃市场时估值技术的选择等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不能直接指导实际操作。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允价值会计体系,制定公允价值计量详细规则或操作指南。如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专门的会计准则。

■二、构建完整、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

公允价值计价的基础是市场机制以及完备的会计理论体系。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前提,是建立统一而又充分竞争的交易市场。如果市场不活跃不健全,缺乏公平价格的形成机制,就难以进行市场价值的判断。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允价值比较容易确认。但是在市场不充分的情况下,如何确认公允价值则是一个难题。虽然我国新准则规定,投资存在活跃市场的,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但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仍然不高,很多资产还没有形成活跃的交易市场。采用估值技术和未来现金流折现计算以及公允价值的后续计量难度较大,未来现金流量和折现系数的确定主要依赖于职业判断,且较多地受管理层和会计人员素质的影响,大量的物价资料也难以公允取得。因此,在当前及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应深化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努力构建一个完整、统一、开放、充分竞争的市场,如完善资本市场,扩大债券市场、票据市场、外汇市场、黄金等贵金属市场和金融工具交易市场;打破行业垄断,降低金融、电信、能源、电力等行业的准入条件,允许私营、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保险等领域:打破分业经营的限制,鼓励混业经营;引入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从而为公允价值的采用创造良好的大环境。只要市场是有效的,评估 技术是可靠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就没有问题。

■三、规范企业风险管理体系

解决公允价值不可靠的问题要结合我国的国情。首先,建立能真正代表所有股东利益、独立于大股东和管理层并对其实行有效制衡的董事会,实行董事、经理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董事和经理交叉任职;董事会中必须引入相当比例的独立董事等。其次,大力发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实行董事、经理期股激励计划,使董事、经理个人利益与公司的长远价值同比增长,使公司的会计政策选择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最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国家要制定与之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以保证企业使用公允价值时,能够实现与其风险管理框架以及企业整体风险承受力相一致的风险管理目标,保持有关使用公允价值估价方法及政策规定在企业中的一致性。

■四、加强审计监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加快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制定相应的执业自律准则,大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业务水平和执业道德水准。二是加强执业标准执行检查,督促注册会计师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及其执业标准。中国证监会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民间审计质量。三是应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经验,建立注册会计师惩戒制度。若注册会计师出具失实的审计意见,应对造成的经济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以公允价值计量为基础的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五、重视会计界与评估界的合作

在公允价值计量中的估计和判断受制于个体的利益取向,而独立资产评估机构不受主体利益取向的影响,其评估结果与真实公允价值的差异一般是由于技术误差造成的。因此,在可观察价格不存在的情况下,独立、合格的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成为可靠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依据。而在我国市场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财务报告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更需要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协助。因此我国应重视培育和发展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使得我国企业能够委托到合乎资格的评估师或评估机构来估算会计计量所涉及的公允价值。

■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能力

由于公允价值的确定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因此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是准确获取公允价值的有效途径。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规范。如尽快制定会计职业道德准则,使其成为全体会计人员的基本行为规范;客观公正的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做出评价,设计科学的会计职业道德评价标准,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将结果记录在个人档案,以发挥“道德法庭”的强大威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学校教育、职业教育、各种培训等更新会计人员的知识结构,帮助会计人员熟悉和掌握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提高其对交易和事项做出复杂判断处理的能力,减少对公允价值判断的偏差。

■七、强化公允价值计量的充分披露

第7篇

【关键词】原版教材;教材采购;招投标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发展趋势,高等职业院校的国际合作办学也已走过了不少年头。高等职业院校的国际合作办学的实现离不开教材建设的支持,从操作难易程度上来讲,与教育理念、师资的国际化相比,教材国际化更容易实现。目前我国大部分高校教材均实行了采购招标制度,而且经过多年的招标采购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教材采购招标不仅减轻了学生的购书负担,降低了购书成本,而且提高了学校教材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有效防止了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但合作办学中原版教材采购实行招标的并不多见,笔者拟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近3年来中外合作办学原版教材采购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尝试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原版教材采购招标改进方案,在此与业界同行探讨。

1 原版教材采购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 关于原版教材招标文件的撰写问题

一般来说,中文教材招标文件都有比较固定的格式,上网也可以搜索到相关的案例,但原版教材的招标文件起草起来就比较费力,没有现成的案例可以借鉴。在撰写招标文件时,没能对重点业务工作条款进行细化,同时中标后合作过程中的具体操作问题没能得到细化。

1.2 关于原版教材评标标准的确定问题

在中文教材的招标采购中,常常通过竞争性招标,选择报价最低者中标,招标采购评标标准多采用综合评分法。其具体做法是:将整个评标标准体系视为一个整体,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标准为60分,服务标准为20分,其它评标标准为20分,这样可操作性比较强。但在原版教材评标过程中,原版教材的价格受数量、汇率、出版商等影响因素多于中文教材,往往不能根据折扣率打分,评标标准过于简单。

1.3 原版教材招投标1年1次过于频繁

目前,我国拥有出版物进出口许可权的公司共有40余家,其中大型外文图书进口商有7家,分别是: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中国经济图书进出口公司、北京中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出版对外贸易总公司。它们均单独享有国家关于“科研单位与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和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规定的税收优惠。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原版教材采购招标通常都是1年1招,但是从近3年来的招标采购实践工作可以看出,每年投标的书商变化不大,中标书商变化也就不大,一般都是上面提及的进出口商家中的3家来投标。然而,高校招标办的工作人员每年都会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用于组织招标、投标、评标工作,过于频繁,人力物力浪费比较严重。

1.4 专业人员在招标小组中所占的比例较低

通常情况下,学校教材采购招标小组由学校纪检部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教学部门和图书馆等机构的人员组成,且大都由学校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图书、教材采购的工作人员所占比例偏低,使得专业人员没有话语权,呼吁注重书商服务的声音微弱。

鉴于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对原版进口教材的招标工作拟提出以下建议。

2 完善原版教材招标采购的措施

2.1 精心编制原版教材招标书的内容

标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进行招投标工作的依据。20世纪90年代末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适用范围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对于图书教材的招投标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投标须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文件要求、评标办法及保证金,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违约责任。

2.2 制定合理的评价标准

外文原版教材采购属于固定标的物采购,即指所采购文献的具体名称、内容、数量明确,能够详细列出清单。在招标实践中,标书后附外文原版教材清单,进行询价。用公式“外文原版教材报价:中标价格=目录价*汇率*折扣”对投标书商的有效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以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原版教材供应商。

2.3 提高图书馆专业人员在招标小组中的比例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关专业人员应占评标小组成员三分之二。由于非专业人员一般都不熟悉教材招标采购的特点和采购部门对配套服务的需求,过分依赖于教材折扣的高低,导致评价标准的单一化。设置教材招标采购委员会时,应切实保证专家占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比例,以符合法律规定,并确保其公平、公正地运作。

2.4 原版教材招标改为2年1招,并需要完善监督机制

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教材采购招标工作应依法按操作步骤进行。同时,从减轻工作量角度看,原版教材改成2年1招完全可行。但是招标结束后,必须加强中标后执行情况的过程监控。建议学校成立招投标监督委员会,吸收教材工作的服务对象学生参与监督工作,对招标金额、招标程序、招标方式、评标原则、招标单位、合同履行等情况进行详细的公示,广泛接受师生乃至社会的第三方监督,增进教材管理与使用主体间的沟通与理解,有利于教材管理与招标采购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总之,高校原版教材招标采购工作尚处于初步阶段,还是一件新生事物,要使它成熟、规范和科学,还需不断学习,借鉴其他物资采购的实践经验,各高校之间应该相互交流、相互借鉴、互相学习,共同推进原版教材招标采购机制规范化建设,使高校教材招标工作更科学、更公平公正,以期达到学校和投标人双赢的目的,使之更好地为高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樊国萍.中文图书供应商履标报告撰写及其分析研究[J].图书馆论坛,2012(6):159-162.

[2]刘亚芹.外文图书供应商评价标准探讨――以国际关系学院图书馆外文图书招标采购为例[J]图书情报工作,2014(9):98-103.

第8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对策

一、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不高。主要表现为工程量不准确、工程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

1、招标时间紧。

2、招标文件编制人的能力欠缺,有待提高。

3、设计文件有疏漏。

4、招标时工程量清单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多,不便于施工中工程量变化或工作内容变化导致的综合单价的调整。工程量清单的质量缺陷直接导致的结果可能是:

1)投标人报价所依据的工程数量不一致,即有的投标人考虑工程量偏差,有的直接依据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报价。这种结果使得招标投标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条件。

2)投标人投标报价时所考虑的工作内容或工程内容不同而使综合单价失去了可比性。

3)因为签定合同时以招标文件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等为主要依据,那么这时依据这样的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在执行中会产生很多的纠纷和矛盾,给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障碍。

对策:

1、给招标文件编制予以充裕的时间。目前关于招标文件编制所必需的时间没有统一的规定,相关行政监督机构也无监管的有效依据。为了保证工程量清单的质量,建设单位应当重视起来,给予招标编制人充分的时间。也建议出台相关规定予以规范。

2、严格招标文件编制人的资格。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对建设工程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等有明确从业范围、职责、处罚等规定,但缺乏相应的监管措施,因此在也就存在造价工程师、咨询工程师的挂靠现象,也就存在招标文件上的编制人并非其实际编制人的现象,造成招标文件的质量不高的结果。

3、加强图纸的审核工作。

4、监理单位提前介入,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核。

二、投标过程中的围标现象。

在招投标过程中,一些没有资质个人或资质较低的单位为了提高中标机会设法挂靠多家资质较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投标,并做各份不同或雷同的投标书,以各个施工企业的名义进行投标承揽工程任务。对于一个标的,表面上投标主体是不同的施工企业,各份投标书的内容和形式也不同,但真正的投标者都是同一个老板。一些竞争力不强或亏损企业迫于生计,难以退出建筑市场,故在一定利益驱动下会选择陪标。以期获得一定利润来支撑企业生存。

对策:

各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有序竞争。要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不规范招投标行为,主要纠正和查处以下十一种行为:

1、是擅自发包工程或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的行为。

2、是将公开招标变为邀请招标、甚至假招标或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的行为。

3、是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

4、是无证或越级超范围承接工程任务的行为。

5、是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行为。

6、是不按规定进入市场招标的行为。

7、是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行为。

8、是中介机构不独立公正地依法从事建筑活动、招标机构泄露标底和在招标中弄虚作假行为。

9、是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管理机构不依法行政,不严格执法的行为。

10、是招标监督机构和有形建筑市场工作人员非法干涉工程招投标行为。

11、是领导干部干预工程发包、贪污受贿、的行为。

三、评标方法的缺陷。

现行中标价的确定方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有明确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在实际评标过程中一般采用第二种方法作为确定中标的条件,甚至很多时候在其他条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时其投标报价最低就可以中标。其缺陷主要表现为:

1、只重视报价的评审,而轻视技术标的评审或对技术标制作合格性评审(一般的小型项目可不做技术标评审);在采用评标软件评审的条件下评委的重要作用受到了质疑。

2、只重视单价和合价的评审而不重视其价格组成的评审,使评审留于表面形式。

3、在判断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时缺乏相应可靠的依据,使其评审结果的可信度降低。

4、评审项目的选择缺少同意的选择标准,随意性较大。比如有些工程建设项目评审项目由软件按顺序选择单价高的项目进行评审,有的选择工程量大的作为评审对象,有的则由软件或评委随意选择项目进行评审。这种评审项目的随意选择容易造成评审失效。笔者认为选择的评审项目要能真正反映投标者之间的竞争性,不能单纯的从单价、工程量方面考虑,而要把单价、工程量和分项工程的合价综合起来考虑。

对策:

1、转变观念。通过招标投标选定中标单位时,不仅要重视价格方面的优选,也要重视技术方面的优选,价格合理性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就是投标单位的技术措施,技术标是投标单位竞争性的突出表现,价格与技术结合起来可以反映投标企业的综合实力。

2、价格评审是评标过程不可缺少的环节,如果能在单价和合价评审时考虑单价组成的评审,全面考察投标企业完成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等情况,一方面可以为确定投标企业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提供参数,另一方面单价组成的合理与否是后续工作中调整单价减少扯皮的依据,也是减少建设单位在施工中由于量变、价变所造成的不必要支出的依据之一。

3、招标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及相关机构可根据工程结构类型、层数、地段、时间、消耗量、价格等指标编制工程项目的成本价系统指标,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给出明确的成本价或成本消耗量底线指标,作为评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