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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现状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29 16:35:4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税收征管现状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税收征管现状

第1篇

关键词:BT项目 税收征管 会计核算 现状 问题

我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对BT模式的采用越来越多,对于大型建筑企业来说,BT模式的运用对防范中小企业在建筑市场上的恶性竞争有着重要的意义,除此之外,BT模式下对项目投资风险、质量风险的管理变得更为简洁有效。但是与此同时,我国BT模式运行的外部环境并不十分有利于其发展,法律法规滞后,相关会计核算尚不规范,因而对BT项目税收征管和会计核算问题进行思考,并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是促进BT模式下工程项目顺利运行的基础。

一、BT模式概述

BT模式的英文全程为Build—Transfer,即建设——移交,具体指的是工程项目的发起方对选定的投资者给予授权,再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投资款的筹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的建设,将质量合格的建设成果移交给发起人。BT模式下的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包括:发起方、建设方、项目公司、投资方、回购方和回购担保方,各方之间的责任、权力、义务和关系由种种合同约定。从本质上看BT是一种投资运营模式而不同于一般的建设项目。

二、BT项目税收征管现状及其问题

BT模式作为一种新的投资建设模式,在我国的运用时间较短,成功经验不多,学界对其理论研究也尚不够深入细致,这使得我国税务主管部门对BT模式的重视不足,对其税收征管业务流程没有提出一套合理化、规范化的方法和规定。使得BT项目在税收征管业务处理中无据可依,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BT项目税收处理

1、BT项目公司的税收处理。对BT项目公司取得的营业收入(收支差额部分),按照服务业——业缴纳营业税,税率为5%。

2、总包单位税收处理。BT项目公司支付给总包单位的工程总承包收人,由总承包单位按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营业税,支付给其他协作方的费用也是按照所属行业的税收规定缴纳税费。

(二)BT项目税收征管中的问题

1、BT项目流转税计征税目不明确。对BT模式下建设项目的流转税计征存在以下两种看法:(1)BT项目是建筑商垫资建设的行为,其中包括融资和施工两个部分,从该角度看,应将施工方分析收回的工程款视为融资本金和利息的合计,税务机关征收税金时应就本金部分征收建筑营业税,对利息部分则不能按营业税征收;(2)不论融资人是否有施工营业范围,均应将其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税务机关应全部按建筑营业税征收。

2、BT项目税收征缴实施难度大。在税务机关尚无统一明确的文件指导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对BT项目的税收执法口径无法得到统一,造成BT项目税收征缴的操作难度加大。例如:对业主、承包方、建设方应该开何种结算票据,数目是多少等问题,缺乏统一的操作规定,无法实现规范化的BT项目税收征缴。

3、BT项目税收征缴实施难度大。在税务机关尚无统一明确的文件指导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对BT项目的税收执法口径无法得到统一,造成BT项目税收征缴的操作难度加大。例如:对业主、承包方、建设方应该开何种结算票据,数目是多少等问题,缺乏统一的操作规定,无法实现规范化的BT项目税收征缴。

三、BT项目会计核算现状及其问题

(一)BT项目会计核算现状

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前,对BT项目的会计核算操作实务存在以下四种模式:

1、项目建设方将BT项目作为在建工程,所投入建设资金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项目建设方将BT项目投入资金作为一项长期债权,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3、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前,项目建设方将BT项目视为长期投资,将所投入资金在“长期投资”科目核算。

4、项目建设方将将BT合同归入建造合同范围.所投入建设资金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下分明细核算,并在建设期确认收入、成本和毛利。

(二)BT项目会计核算现有问题

目前我国BT模式下的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业务操作方法不统一:一些投资方将BT项目作为“在建工程”,按照“在建工程”科目对BT项目投资进行核算;有的将BT项目作为“长期投资”,对BT项目投资按“长期投资”科目进行明细科目核算;一些投资方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对BT项目投资进行核算;还有部分投资方按建造合同执行会计核算;投资方与施工方分开的会计核算情况下,投资方往往执行《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而负责BT模式下建设项目的建设承包商则按照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会计核算。除此之外,BT模式下,不论是投资方是否自行施工,建设融资费用的计算都是一个关键问题。一般情况下,融资费用都实行固定总价包干,这就要求企业:在投标时,对贷款利率的测算一定要充分估计到今后国家货币政策宏观调控的影响:在贷款时尽力争取与银行签订固定基准利率或基准利率加固定上浮比例合同。

四、总结

我国BT项目税收征管和会计核算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仍有待提升。从BT工程项目的实际运作来看,在法律层面尚无统一的法律规范,也无统一的BT工程项目合同、协议文本,一般仍套用招投标规范,如政府与投融资人的合同、协议只是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协议范本增删一些条款,对施工方与投融资人不是同一人的,有的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因此,要完善BT项目的税收征管和会计核算工作应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一)建立健全BT模式下建设项目的税收征管和会计核算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流程,制定统一税目划分标准、税收基数标准等。

(二)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大检查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对重大资金流转实现全方位监控。

参考文献:

[1]赵琨.BT项目会计核算与税收业务处理.[J].冶金财会.2010;11

[2]张延红.BT项目的会计核算与税收问题探讨.[J].国际商务财会.2008;23

第2篇

一、个体经济税收征管的现状及问题

(一)确定户数难。个体工商户经营状况和经营方式千差万别,有定点经营、流动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设摊经营、经常性经营和季节性经营等,而在这些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中,证照不全的占很大比例,有些经营户即使有营业执照,也无税务登记证,以至在日收管理中,漏征、漏管现象不断出现,不能有效地将其控管起来,税款流失严重,并带来税负不公等负面影响。

(二)税款征收难。在我国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公民的市场经济意识不强,文化素质、道德水准还不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对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概念模糊,只想一心赚钱,不知依法纳税,加上个体税收的直接利益驱动,普遍存在对税收能欠就欠,能不缴就不缴的各种侥幸心理,从而难免存在税务干部和纳税人之间的抵触情绪,形成各种征收阻力和逆反心理,造成征收中的被动局面。

(三)日常管理难。由于现行税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导致在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阻力重重”,具体表现为:一是进行控管难。现行税制对无证户和有证户适用同样的税率,没有差别的“待遇”就使得许多个体户,尤其是不常年经营或流动经营、挂靠经营的业主有意选择无证经营的方式,遇到税务人员检查就纳税,否则就不纳税,从而形成税款流失,影响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二是确定纳税定额难。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绝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没有设置健全的经营帐簿,而且进货无正规发票。而现行税制对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的纳税资料规定不严,刚性不强,致使核定经营额时无据可查或缺乏计税依据,给确定纳税定额造成很多困难。三是严格管理发票难。现行税制明确规定不能在向纳税户提供发票时进行担保和质押,因此无法从源头上规范和制约个体工商户使用及核销发票的情况。而多数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和内部管理不规范,在发票的使用上存在代开、虚开、用收据代替发票的现象。尤其是许多经营状况不稳定,流动性大,开业、停业比较频繁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时不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直接关门打烊,查无音讯,致使已领发票不能及时清缴核销。

(四)行使职权到位难。对征管队伍的自身管理还有待加强,一些税务干部虽然行使了职权,却很难到位。主要原因有:一是客观上税收管理员制度没有落实到位,系统平台没有建成,干部忙于整理档案、催缴、实地核查等日常事务,基本没有时间下户或用纳税评估来有效地对其加强控管,征管质量严重受损。二是主观上部分干部思想上不够重视,日常工作缺乏热情,责任心和事业心淡薄,加之任务繁重,管理难度高,导致各项工作与征管要求还有差距,影响了征管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个体、集贸税收征管的途径

(一)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加强户籍监控管理力度

户籍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基本工作目标是做到“七个清楚”,即:1、总量构成清,即对辖区内纳税总户数、行业类型、征收方式、重点税源户等构成情况要清楚;2、基本情况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业别、经营地址、从业人数、经营范围、资金状况、生产经营规模等要清楚;3、涉税事项清,即对每个纳税户的纳税情况、发票使用情况要清楚;4、增减变化情况清,即每月对辖区内纳税户增减情况及原因要清楚;5、停(歇)业情况清,即对纳税户的停业、歇业除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外,应实地核查纳税人的停(歇)业真实情况;6、税控装置使用情况清,即对辖区内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情况清楚;7、减税、免税情况清,即对辖区内残疾人、下岗再就业等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体工商户情况清楚。从实际管理情况来看,我们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有差距,户型不清、情况不明、漏征漏管等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急需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职责不清,目标不明,考核不严,是户籍管理质量不高的根本原因。要将户籍管理的基本目标,进一步细化到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去,明确工作职责,并与税收管理员和单位的目标考核挂钩,按照岗位目标管理办法,严格考核。

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只有深入实际,贴近纳税人,才能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后续工作提供基础和保障。专管员下户缺乏应有的制度硬性约束,就会造成对纳税户情况缺乏基本的了解和掌握,出现管理被动的状况。以漏征漏管户的产生为例,除纳税人自身原因及特殊情况外,缺乏有效监控、管理不到位,使纳税人有机可乘,是产生大量漏征漏管户的主要原因。而通过推行税收管理员巡查制度,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着力解决管理人员下户过少、对税源动态情况和纳税人经营情况跟踪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是要建立多层次的停(歇)业核查制度。为防止虚假停(歇)业造成逃避缴纳税款现象的产生,避免管理过程中只核准不核查,进而出现“人情税、关系税”等不廉行为,必须从完善制度入手,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制度,将抽查结果列入征管质量考核的内容。将停(歇)业情况在纳税人经营地及时公布,让社会和纳税人参与监督。

四是要积极推行分类管理。个体税收客观条件千差万别,采取同一管理手段,往往顾此失彼,抓不住重点。应针对纳税人的不同情况,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地带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以提高征管工作效率。可以按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进行分类,按照“抓住大户,建帐建制;管好中户,核准定额;稳定小户,简便征收”的原则实行分层次管理,着力解决普遍存在的“小户不轻、中户不重、大户大漏”的税负不公问题。同时,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稳定性分别对待,对城区、乡镇内经营稳定的固定业户采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将税务登记、定额核定、发票发售、停歇业管理、税款征收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对市场摊位经营户、岗亭经营户、农村自然村小卖店应建立台帐,简并征期。

(二)提高定额核定工作水平

定额核定是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环节,定额核定是 否适度,直接影响着税款的征收和税负的公平。针对当前定额核定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行平均定额审批制度。通过调查测算,结合实际,确定城区、乡镇平均定额标准,并对以此为依据上报的核定进行审核,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列入定额调整的重点。同时,对同类别的区域进行税负比较,对平均定额偏低的地方,要进行定额调整,以达到区域税负的大致平衡;对部分定额管理户每年进行定额调整,以确保税收负担大致公平。

二是逐步推行等级定税。按经营规模和市场繁荣程度,将辖区内重点市场、街道按行业进行归类,划分、确定相应等级;对每类市场、街道的每个行业设置不同档位的税额,确定相应的档距,定额时对纳税户靠档定级。等级定税有利于同行业、同等级、同规模业户的税负相对平衡,同时要在典型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不同等级的最低定额标准。

三是建立税负核定评议制度。评议制度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定期召开不同行业纳税人例会,进行税法知识培训,征求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定额核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提高定额的公平性、准确性,减少征纳矛盾。

四是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对不使用发票或只少量使用发票的个体工商户推行定额加发票管理方式,严格划分界限,区分管理。如:对小饭店、信息部等只就不开具发票部分定税,购票部分单独缴纳税款,以堵塞征管漏洞。

五是适时推行数学模型定额方法。在系统中建立定税模型,根据不同行业的利润率、房租、水电、人员工资、材料成本等情况确定定额标准,真正实现管理到位。

六是加强税控装置管理。包括在授权、报数、购领发票环节复核、查验;统一在征期内申报、授权、报数;在报数、缴纳税款后进行授权,防止纳税人虚报、瞒报,不缴纳税款。

(三)大力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

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一直是个体税收征管工作的难点,对此,一是应本着积极稳妥、重点突出、分期分批、循序渐进的原则,推进个体工商户建帐工作。建帐初期实行查帐征收与核定征收相结合的办法。

二是大力推行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对未建帐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办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行政许可,并在确实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后再办理其他所需行政许可。税务部门要加强宣传、辅导服务,并逐步规范有关行政许可的各项工作。

三是要扩大建帐范围。针对目前个体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部分纳税人自己难以建帐的状况,以建帐工作为突破口,积极发挥税务的社会中介作用,为个体工商户建帐。

(四)增加委托代征范围

征管范围调整以后,我区城区的部分小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手续,以前有国税委托代征的税款也早已停征,形成征收死角。由于小市场内个体工商户摊位多、流动性大,不易管理,应借鉴国税局管理经验,与市场管理中心联系,办理委托代征手续,防止出现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五)建立普遍的纳税公告制度

目前,纳税公告形式单调、内容不够完整,亟待改进和提高。除恢复现有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内容外,还应在纳税人集中的主要街道、集贸市场、乡镇、办事处、村委会等地设立固定的纳税公告栏。公告内容不但要有税负核定情况,还应有评议结果、停(歇)业、欠缴税款、滞纳罚款具体情况,还要有税收基本法规、服务承诺、举报电话等。同时,在网站上专门设立个体税收核定和法律法规公告专栏,让纳税人和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办税情况,保证纳税人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建立完善协税护税协调机制

个体管理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只有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协调机制,才能形成控管合力。因此,应从制度上将协税护税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使其及时、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积极与市场管理中心、镇政府、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联系,发挥这些组织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纳税情况进行监管的作用: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对违反税收法律的业户,协助税务机关进行查处;对税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个体工商户的意见及时反馈;对税务人员的行政执法加以监督;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

(七)发挥税务作用

税务作为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中介服务机构,在税收征管工作中具有重要作用。这一中介组织应该成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有利于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也是规范纳税行为的有效途径。

1、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税务的内容、作用和意义,提高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第3篇

【关键词】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瘦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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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讨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osahs)患者血清瘦素和甲状腺素水平的相关性以及两者在osahs病情进展中的作用。方法 选择osahs患者(osahs组)和健康者(对照组)各40例,均为男性,分别行多导睡眠图检查,并测定空腹瘦素和甲状腺素水平。结果 (1)osahs患者的血清瘦素、ft3以及颈围分别高于对照组(p<0.05)。且随着病情的加重,血清瘦素及ft3水平逐渐增加。(2)osahs患者血清瘦素水平与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hi)、呼吸障碍事件最长时间(lahd)、微觉醒指数(mi)均呈正相关(p<0.05),与最低血氧饱和度(mos)呈负相关(p<0.05)。(3)osahs患者血清瘦素水平与ft3呈正相关(p<0.05)。(4)osahs患者ft3与ahi及mi均呈正相关(p<0.05),ft4仅与mi呈正相关(p<0.05)。(5)osahs患者ft3与颈围呈正相关(p<0.05),tsh与颈围呈负相关(p<0.05),tsh与脂肪百分比呈正相关(p<0.05)。结论 (1)osahs患者的血清瘦素水平及颈围明显升高,且与病情严重程度相关。(2)osahs患者ft3浓度明显增高,且与颈围存在相关性,同时发现甲状腺素与osahs病情严重程度存在相关性。(3)osahs患者瘦素水平与ft3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性。

【关键词】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瘦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甲状腺素;促甲状腺素

the levels of serum leptin and its correlation with thyroxine in patients with osahs he zhihong*,guo liping,wu yali,et al.*the first hospital of shijiazhuang,shijiazhuang 050011,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serum leptin levels and thyroxine in patients with obstructive sleep apneahypopnea syndrome (osahs) and to explore the role of serum leptin and thyroxine in the development of osahs. methods the polysom nography was examined during sleep and the levels of fasting plasma serum leptin and thyroxine were determined in 40 male patients with osahs and 40 male healthy subjects (control group).results (1)as compared with those in control group,the levels of serum leptin,ft3 and neck circumference were significantly higher than those in obese and nonobese osahs patients (p<0.05).moreover,serum leptin and ft3 levels became still higher when the disease condition of osahs patients became more severe.(2)in oshas group,serum leptin levels we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ahi,lahd,mi(p<0.05).however,serum leptin levels were negatively correlated with mos(p<0.05).(3)in oshas group,serum leptin levels we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ft3(p<0.05).(4)there was a positive correlation between ft3 and ahi,mi,however,ft4 was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mi only(p<0.05).(5)in osahs group,ft3 levels we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nc(p<0.05),tsh levels were negatively correlated with nc(p<0.05)and we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the percentage of fat(p<0.05).conclusion (1)the serum leptin levels and nc are significantly higher in patients with osahs than those in healthy subjects,and which are correlated with the severity of osahs.(2)the ft3 levels are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in osahs patients,which are positively correlated with nc.the thyroxine levels are correlated with the severity of osahs.(3)there is a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between serum leptin and ft3 in osahs patients.

【key words】 obstructive sleep apneahypopnea syndrome;serum leptin;free thyronine;free thy roxine;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

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obstructive sleep apneahypopnea syndrome,osahs)是最常见的一种睡眠呼吸障碍性疾病,日久引起呼吸、循环、神经等系统的并发症,在成年人中的发病率为2%~4%[1]。osahs的确切发病机制尚不明确。肥胖作为重要的致病因素已经为众多学者接受。瘦素(leptin)是肥胖基因(ob基因)编码脂肪细胞分泌的一种内源性激素,具有抑制食欲、提高能量消耗、减少体脂、调节脂肪分布等作用。有研究报道osahs患者大多存在高瘦素血症,升高的瘦素水平与osahs的病情严重程度一致,提示osahs与瘦素之间可能存在某种内在的联系[2]。同时,研究还发现,osahs与内分泌代谢紊乱之间存在许多联系,osahs合并内分泌疾病中糖尿病最常见,其次为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此推测瘦素与甲状腺激素这两种对机体饮食、体重及能量代谢都有影响的激素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二者共同对osahs的发生发展起一定的作用。本研究拟通过检测osahs患者空腹血清瘦素及甲状腺素水平的变化,探讨osahs患者血清瘦素及甲状腺素水平的相关性以及两者在osahs病情进展中的作用。为临床评估osahs病情的进展及预后,早期预防,阻断病情进展提供依据。同时也为osahs及代谢紊乱综合症的诊断与治疗开辟新的途径。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及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就诊并经临床和多导睡眠图(psg)仪检查确诊的osahs男性患者40例,年龄38~56岁,平均年龄46.3岁;按国人肥胖诊断标准[体重指数(bmi)≥25 kg/m2]分肥胖osahs组(30例)和非肥胖osahs组(10例)。osahs诊断依据2002年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睡眠呼吸疾病组制定的诊断标准[3],若呼吸暂停低通气指数(apneahypopnea index,ahi)>5,且以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为主,则诊断为osahs。同时选择同期在我院体检中心查体的健康人群作为对照组,经病史询问无睡眠中打鼾、呼吸暂停及白天嗜睡病史,应用psg排除osahs。按同样标准分肥胖对照组(30例)和非肥胖对照组(10例)。所有研究对象均除外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失调等内分泌代谢性疾病、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意外等心脑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等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小颌畸形和颅面、颈部畸形。

1.2 研究方法 采用psg(北京明思公司)对所有研究对象在睡眠实验室进行夜间睡眠呼吸监测7 h以上,描记并分析脑电图、眼动图、肌电图、心电图、鼾声、口鼻气流及胸腹运动、指端血氧饱和度等参数及ahi、最低血氧饱和度(minimum oxygen saturation,mos)、呼吸障碍事件最长时间(longest apneahypopnea duration,lahd)以及微觉醒指数(microarousal index,mi)等指标。所有受试者行psg监测后,均于晨7∶00~8∶00点钟抽取空腹静脉血5 ml,血标本于1 h后离心(4 000 r/min)10 min,分离血清于-70℃冷冻储藏,用于瘦素及甲状腺素水平测定。同时测量研究对象的身高、体重、颈围(neck circumference,nc)、腰围(waist circumference,wc)、臀围,并计算bmi=体重/身高2(kg/m2);腰臀比(waist/hip ratio,whr)=腰围/臀围;脂肪百分比(percentage of body fat,fat)男=1.2×bmi+0.23×年龄-16.2,女=1.2×bmi+0.23×年龄-5.4(所有结果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用放射免疫法测定瘦素及血清甲状腺素水平,试剂盒分别北京北方生物技术研究所由天津九鼎医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所有标本均严格按照试剂盒说明操作。

1.3 统计学分析 应用spss 11.0统计软件,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两变量间相关性分析采用pearson法,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osahs组与对照组观察指标结果比较 见表1、2。

2.2 不同程度osahs患者各项指标之间的比较 见表3。

2.3 osahs患者血清瘦素水平与睡眠呼吸监测有关指标、甲状腺素水平、观察指标的相关性 将osahs患者血清瘦素水平与睡眠呼吸监测有关指标、甲状腺素水平、一般观察指标进行直线相关性分析。见表4。

2.4 osahs患者甲状腺素水平与呼吸睡眠监测有关指标的相关性 将osahs患者血清甲状腺素水平与呼吸睡眠监测有关指标进行直线相关性分析。见表5。

2.5 osahs患者甲状腺素水平与一般观察指标的相关性 将osahs患者血清甲状腺素水平与一般观察指标进行直线相关性分析。见表5。表1 osahs 组与对照组的一般资料比较表2 osahs 组与对照组的一般资料比较 注:与重度osahs组比较,*p<0.05;与中度osahs组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表3 所有受试者的瘦素与甲状腺素水平注:与重度osahs组比较,*p<0.05;与中度osahs组比较,#p<0.05;与对照组比较,p<0.05

3 讨论

osahs是临床常见并具有一定潜在危险性的疾病,可造成多个系统功能损害。患者大多数表现高瘦素血症,人们推测可能与osahs患者体内存在的瘦素抵抗有关[4],由于某种原因使瘦素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物学效应,血清瘦素水平代偿性升高。本研究结果也证实了osahs患者存在瘦素抵抗。

国内文献报道osahs患者46%合并肥胖,有等报道70%合并肥胖,而肥胖者50%合并osahs[5]。肥胖本身就可以导表4 osahs患者瘦素与睡眠呼吸监测、一般资料及甲状腺素水平的相关性表5 osahs患者血清甲状腺素水平与睡眠呼吸监测及一般资料的相关性致呼吸紊乱,在这一过程中,脂肪堆积的部位比脂肪数量更重要,osahs患者有较多的颈部脂肪。本研究也发现了osahs患者的颈围明显高于对照组,而且颈围的大小与患者的呼吸睡眠暂停和ahi关系密切,且ahi与颈围之间有统计学显著相关性。有研究表明,osahs患者的咽部黏膜下脂肪过度浸润、堆积,而这是导致上气道形态和顺应性异常的重要因素,与呼吸暂停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6]。在男性肥胖者中颈围可能是和呼吸暂停严重程度最强的指标[7]。本次研究中发现,颈围与瘦素之间无统计学意义上的相关性,而与ft3及tsh之间有统计学意义上的相关性。这说明在osahs患者中甲状腺素对颈围的增加起着关键的作用。且经过相关分析发现,ft3与ahi及微觉醒指数等预示osahs病情严重程度的相关指标密切相关,考虑甲状腺素对osahs的影响与颈围有关。

目前研究发现,瘦素与甲状腺素之间关系密切。已知瘦素水平与体脂容量呈高度正相关,在肥胖者中瘦素水平明显增高,而当处于严重营养不良情况时,血瘦素水平明显下降。甲状腺激素的一个主要作用就是增加静息时的代谢率,并对小动物的产热有允许作用[8]。甲状腺激素水平还与体重改变有明显的相关性。因此甲状腺激素与瘦素这两种对机体饮食、体重及能量代谢都有影响的激素之间也存在一定的相互关系,二者可能在下丘脑水平及脂肪细胞水平发生相互调节作用。给小鼠大脑脑室内注入瘦素可导致t3水平增加和t4水平降低[9],瘦素增加了t4向t3的转化率。在我们的研究中也发现了瘦素与t3水平存在正相关。ahima等[10]还发现禁食对血瘦素水平有明显的抑制作用,血瘦素水平的降低可引起甲状腺激素水平的降低,给禁食动物注射瘦素后,可使下丘脑垂体甲状腺(hpt)轴mrna在下丘脑室旁核(pvn)中的表达抑制恢复正常,提示瘦素对甲状腺激素有一定的调节作用。同时,甲状腺素对瘦素的也存在一定的调节作用。fain等[11]发现甲减雄鼠附睾脂肪组织中瘦素mrna水平明显增加,而给甲减鼠食入t3(25 μg/kg)后发现瘦素mrna降低40%,血中瘦素水平下降约50%。

同时,本研究结果还显示osahs患者组ft3浓度虽在正常范围内,但与年龄、腰围、whr和bmi相匹配的对照组比较,数值明显升高,提示osahs患者有出现代谢异常的趋势,这可能osahs患者睡眠时反复发生低氧血症,引起夜间交感神经和下丘脑垂体甲状腺(hpt)轴兴奋性升高有关。目前大多研究发现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极易并发osahs,kapur等[12]研究发现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并发osahs的概率明显增高,大约是普通人群的1.47倍,对于年龄在50岁以下的女性患者,发生osahs的概率高达普通人群的2.5倍。甲状腺功能低下并发osahs发病率的准确数值报道各异,综合文献大约占25%~82%[13,14]。而我们的研究在除外了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情况下,发现在osahs患者中ft3有增高的趋势,考虑为瘦素与甲状腺素的相互作用有关。同时,ft3与较ft4有更强的生物活性,可能为ft4与瘦素相关性不明显的原因,但具体的作用机制以及二者在osahs患者中的相互作用,还待进一步研究证实。

本研究揭示了osahs、高瘦素血症及甲状腺素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联系。一方面进一步证实了osahs患者高瘦素血症的存在,且与病情的严重程度正相关;另一方面发现了osahs患者甲状腺素水平与年龄、体重指数相匹配的对照组有明显的差异。以往的研究仅发现了颈围对osahs病情严重程度的影响,而本研究揭示了osahs患者的颈围与甲状腺素存在着密切关系。因此,深入研究osahs、高瘦素血症及甲状腺素的关系,对于评估osahs病情的进展和预后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有助于开拓新的有效的治疗途径,从而提高osahs及其并发症的防治水平。

【参考文献】

   1 孙涛,李志中,张京梅,等.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同冠状动脉支架术后再狭窄之间关系初步研究.中国医药,2009,4:3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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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睡眠呼吸疾病学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症诊治指南(草案).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2,25:19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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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ahima rs,prabakaran d,mantzoros c,et al.role of leptin in the neuroendocrine response to fasting.nature,1996,382:250252.

11 fain jn,coronel ec,beauchamp mj,et al.expression of leptin and β3adrenergic receptors in rats adipose in altered thyroid states.biochem,1997,322:145150.

12 kapur vk,koepsell td,demaine j,et al.association of hypothyroidism and obstructive sleep apnea. am respir critcare med,1998,158(5 pt1):13791383.

第4篇

一、税收征管效率主要的影响因素

1.税收制度

税收征管工作是在税收制度模式下进行开展的,税收制度是税收征管工作的依据和基础,从制度上对税收征管工作起到制约作用,从而影响税收征管效率。例如我国目前实行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及申报缴纳制度相当复杂,这样就增加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的征纳成本,因而降低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2.税收机构人及人员配置

税收机构及人员配置是影响税收征收效率的直接因素,它是税收成本的直接支出,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务管理都建立在一定的组织机构上。因此,税务机构如何设定明确合理地划分职责与权限不同的职能部门,并通过每个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与相互制约的组织关系,对于纳税人能否以最小的遵从成本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以最低的成本取得应征的税款有着重要的作用。

3.税收征管手段,信息化水平

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工作仍主要局限于税务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等基础性的工作,对于用计算机处理、传递与共享信息等概念方法与现代网络化、信息化相适应的管理理念依然重视不够。尽管我国大部分基层税收征管机构均已配备了计算机,但大多数征管机构软件的开发和操作、维修等技术实际利用的效率并不高,征管和稽查的信息共享程度低。因此,现代化征管的要求与落后的技术水平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观上制约了税收征管的效率。

二、我国目前税收征管效率的现状分析

(一)我国的征税费用过高

对于征税费用,虽然我国目前还没有较为完整、权威、系统的统计资料,但部分学者对此方面有过研究。张相海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虽然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GDP的增长速度,但征税费用也在大幅提高,据估计,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成本率已达到5%-8%,然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征收成本一般保持在1%左右的低水平,这说明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费用要远远高于西方国家并差距在逐年增大。

(二)不同区域的税收成本率相差较大

受经济区位等因素的制约,各地受经济规模和经济运行质量所决定的经济税源状况差异悬殊,如西部及欠发达地区因设置与东部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同的税务机构,税务机构和人员相对过剩,造成征收成本升高、税收征管效率低下,据相关专家估算,到上世纪末,西部地区的税收成本约为10%左右,而东部地区的税收成本率大约为4%~5%;中部地区大致为7%~8%。

(三)税收征管过程中的信息化水平偏低

一方面表现在涉税数据的采集过程中的准确程度,比如有的纳税人报送的涉税材料存在不真实的情况,也有税务人员在计算机应用中的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采集的数据与实际数据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另一方面涉税数据采集的全面性也存在进一步的提高。在信息的共享交流方面,目前我国还缺少跨部门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

(四)税收征管质量偏低

根据我国税务机关的有关资料反映,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我国每年的关于税收犯罪案件都在逐年增加;每年由于各种偷税、漏税、逃税、越权减免税收等行为的出现导致大量税源流失,每年的查补入库税款都高达好几百亿甚至上千亿元,这就侧面反映出我国税收征管质量不足,税收征管效率偏低的现象。

三、提高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的相应对策

(一)实现信息化管税

税收征管信息化是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税收征管活动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过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改造传统的以手工为主的粗放的税收征管体制和管理方式,有利于税收征管系统上下左右之间关系的协调和税收征管资源的整合。二是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征管信息的集中处理、存储和共享,使上下级之间,各职能部门之间、机构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传递更加方便快捷。三是现代信息管理手段在税收征管中的运用,促进征管理念、征管制度和征管方式产生一系列的影响和变化。

(二)推进税收征管的社会化

一是建立健全税源监控体系,即通过信息的沟通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形成社会综合治税网络。二是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得到相关部门的行政、司法协助,强化税收执法力度。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税务等中介服务市场,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三)建立健全纳税人服务体系

纳税人服务体系,不仅要包括制作出通俗易懂的纳税申报过程的图表,还应设立一个具有人工服务性质的接待站,让他们充分了解纳税信息,这样不仅能减少纳税人的成本,而且也能减少税收的征纳成本,大大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

(四)扁平化管理

扁平化管理是指通过减少管理层次、压缩职能部门和机构、裁减人员,使税务机构的决策层和操作层之间的中间管理层级尽可能减少,以便使上级税务机关具备了直接指挥、监控和管理基层一线的能力。在信息工作流上实现扁平化的运作,把因职能转变而释放出的行政管理资源作用于税收征管方面,从行政管理转向直接服务于纳税人,控制税源的一个执法主体职能,但它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是基于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条件下才可能出现的。

参考文献:

[1]樊聿虎.我国税收征管效率研究[J].财会研究,2010,(2).

第5篇

一、税收征管考核体系的完善历程

伴随着税收管理体制和税收管理理念的变化,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也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年之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以收入任务为中心,实行“一票否决”,正所谓“一俊遮百丑”,这种考核制度,使税收法制精神无法全面贯彻落实。为此**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征管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开始进行“十率”考核;**年8月,总局印发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暂行办法》,重点考核“七率”;**年6月,总局修订印发了《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改按“六率”考核。随着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办法的全面实施,税收考核实现了由单纯考核收入任务,向收入任务与征管质量考核并重、征管质量考核为主的转变。税收考核重点的转变,充分体现了依法治税的要求,较好地保证了“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组织收入原则的落实。

二、当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体系的不足及因素分析

(一)征管质量考核指标覆盖面较窄,不利提高征管质量

现行征管质量考核体系侧重于结果的考核,而对于各类程序事项、与税收管理直接相关的其他情况未纳入考核,不仅不利于依法治税精神在税收管理全过程的贯彻落实,而且还不能完全反映经济税收关系、税收执法水平。在这样制度安排下,各级税务机关关注的是税收收入计划是否完成了,纳税人申报的税款是否都入库了,而较少关注纳税人应纳的税收到底是多少,是否都如实申报了,税收状况与经济水平是否相适应,税收执法过程是否规范、适当等。这样必然放松对执法程序、税源管理等非考核指标的要求,从而不利于税收征管质量全面、协调、可持续地提高。

(二)征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不合理、不科学

目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在设置上存在混淆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职责情况,造成“纳税人感冒,税务人员吃药”不正常现象的发生,如现行“六率”中的登记率、申报率。因为无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都明确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那么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纳税就是纳税人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履行的质量好坏属于纳税人自身的责任,从法理上讲纳税人违法登记、申报的行为,应由纳税人自已承担违法责任。而现行考核制度则将对纳税人的违法行为的处理,转化为对基层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处理。不可否认,基层税务机关确实承担着宣传税法、普及纳税知识的义务,但并不能因此将纳税人的责任,转化为主管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这样的考核制度,已经扭曲了基层执法行为,造成了少数基层机关为应付检查,征管工作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如对于登记率,只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才予以统计,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予统计;为保证申报率,少数地方非正常户认定较为随意。

(三)受多项因素影响,税收征管质量也表现出无奈

税收征管质量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与否,受多项因素影响。首先是地方政府干预税收执法。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为了完成当期招商引资任务,在一无厂房、二无设备的情况下就注册登记,表现出登记户数的虚增。少数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违反税法规定,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以借优化经济环境之名,出面干预税务机关清理欠税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等。其次是现有国税机关干部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业务素质上都难以适应税收政策、征管体制的发展变化。再次是部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低,不主动申报办理涉税事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征管质量。

三、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全方位推进征管质量上台阶

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和社会满意的要求,从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环节、内部管理效率、社会满意度和增强可操作性角度出发,科学设计税收征收管理质量与效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力求从多角度、多侧面全面反映税收工作的真实状况。

(一)以征管基础业务为考核重点,科学设置征管质量考核体系

税收征管工作千头万絮,将所有的管理事项、管理环节都纳入监督考核,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必须将税收业务中最基础、最广泛,对征管质量影响较大的事项纳入考核,才有可能取得"以点带面,纲举目张"的效果。经过比较分析,税收征管质量指标体系应包括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法制七类指标。在各类别下增设明细考核指标,具体为:税务登记类下设设立税务登记率、登记准确率、变更税务登记准确率、停复业登记准确率、注销户手续完备率,用于反映税源管理情况;认定管理类下设税种认定核批准确率、非正常户认定准确率、一般纳税人认定调查准确率、增值税税收优惠调查准确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开票限额审批调查准确率、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调查准确率,用于反映日常认定管理事项;纳税申报类下设准期申报率、逾期申报限改率、逾期申报处罚率、零(负)申报率,用于反映纳税申报总体情况;税款征收类下设当期申报应纳税款入库率、延期缴纳税款到期入库率、查补税款入库率、罚款入库率、单位(千万元、亿元)税收收入欠税弹性系数率、新增欠税率、清理欠税率、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处理准确率、预算科目(预算级次)准确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用于反映税款征收总体情况;发票管理类下设发票行政许可调查准确率、供票资格认定调查准确率、发票代开准确率,用于反映发票使用基本情况;税务稽查类下设案件准期查结率、协查案件按期回复率、查补税款入库率,反映稽查总体情况;税收法制类下设税收保全措施准确率、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准确率、税务行政处罚程序准确率,用于反映基层常见税收法制事项。通过设置、分解、落实、考核上述指标,实现对征管"关键点"的有效监督与控制,进而对税收管理总体行为加以规范,从而保证税收征管总体质量的提高。

(二)以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外部满意为重点,科学设置征管效率考核体系

以规范内部管理与优化税收服务为重点,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思路,税收征管效率指标体系应包括宏观征管效率、微观征管效率和社会满意度水平三类指标。宏观征管效率下设可比宏观税负率、资产税收贡献率、人均GDP税收产出率、税收经济弹性、宏观数据一致性系数,用于反映该单位整体税收征管效率;微观征管效率下设人均管户数、人均查处案件数、税务人员结构比管理、稽查机构与行政管理机构的比率、人均入库税收收入、人均征收成本、单位收入成本、人均工作效率、单位纳税成本,用于反映具体征管单位及人员征管效率;社会满意度水平下设户均查实投诉率、待批文书按期回复率、综合满意度调查、税收公平性调查,用于反映税务部门在当地社会影响情况。通过三个层面的效率考核,在总体上对于每个单位的征管效率进行综合控制,从而为征管决策提供依据。

(三)努力提高“人”的素质,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

第6篇

一、改变税务机构设置频密、征管布局庞大的现状

我国目前的税务机构从整体结构上看,是典型的层级制的组织结构,从中央到地方实行“机构复制”,共设置5个层次,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所,管理层次越向下延伸,机构数量与人员配备就越呈几何级次递增。截至2002年底,全国税务机构总数高达6.35万个,其中县及县以下有5.35万个,占机构总数的84.5%;税务人员总数已跃升到74.34万人,其中县及县以下有54.94万人,已占人员总数的73.9%。2002年,县及县以下税务部门所征税款仅占全国税收总量的37.5%,而其税收成本支出则占税收总成本的70%以上。毫无疑问,我国税收征管布局的庞大臃肿业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一)精简机构,避免组织内部的重复分工。

合并工作分工不清的部门,明确部门分工。按税收活动的轨迹改良组织,税务机构的设计可以分为两个系列。第一个系列是层级制,这个系列主要针对国家最高级税务机构,同时辐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领导。第二个系列是分职制,针对职能组织或基层组织。第一,设立独立的税源管理和监控局,可以称为登记局,也可以称为税源监控局。第二,设立独立的征收局,专门负责税款征收和这个环节的政策解释,这个系统在国税和地税系统可以分设也可以合设。

(二)积极稳健地调整基层税收征管和稽查机构的总体布局,实行“瘦身”工程。

目前,全国县及县以下征收单位的税务人员占全国税务人员总数的73.9%,而其征收的税款却仅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37.5%。由此可见,税收征管的高耗低效主要出自基层税务部门。因此对征收机构改革要采取较大“动作”:大幅度压缩全国基层征管机构,全国除偏远地区保留少量税务所外,逐渐撤销城区税务分局(税务所);设置总局、省(区)局、市(州或盟)局、县局四个管理层次;按照税收征管流程设置管理机构,并科学合理地分配职责,以形成征收、管理、稽查相互促进,彼此制约的征管新格局。目前,税务稽查一级模式与基层征管实际脱节之处比比皆是,由此经常出现扯皮和推诿现象,其业已严重地影响了税务征管效率的稳定和提高。鉴于基层税收流失量较多的客观实际,建议税务稽查部门重点查处偷、骗、抗税等重大案件,日常纳税检查仍由县(区)征收局负责,以解决一级稽查管辖不清和“无暇兼顾”等实际问题;真正实现征收、管理、稽查涉税信息的共享化目标,以避免重复检查和多头进户问题的发生。建议基层税收征管、税务稽查部门不要过多地纠缠于“模式”和“管辖权”等问题,强化工作协作力度,及时沟通征管情况,广泛交换涉税信息,严格执行“统一组织,各方参与,一次进户,各税统查”的稽查规则,切实为税收征管保驾护航。

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积极而有效地推动税收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完善税制结构,促进税收征管资源优化配置

具体对策是:一是完善税收立法体系。构建统一完整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将主体税种的暂行条例升位为法律,尽快制定实施基本法。构建完善税务司法体系;二是调整税制结构。尽快实现增值税转型;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统一企业所得税;实行综合分类相结合的各所得税。

(二)深化征管改革,探索提高征管效率的新途径

1、紧紧抓住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契机,引领税收征管步入专业化、规范化和集约化轨道。目前,鉴于税收信息化区域之间发展不均衡的实际,各级税务部门(特别是基层税务部门)应先期进行下列工作:构建并完善覆盖税收征管流程的统一、安全、稳定的计算机局域网,在小范围内实现涉税信息的共享,使涉税信息化成为税收征管效率的强势依托;制定税收信息化的强制标准,统一开发推广税收信息软件,统一涉税数据采集和传输标准,以杜绝涉税信息采集和传输过程中的失真、隐瞒和衰减等现象,以保证涉税信息的统一性与完整性;税务部门应按照税收征管的运行规律,逐步构建并完善动态税源监控信息库(网络),以充分掌握税收征管的主动权;基层税务部门应遵循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逐步构建完善税款征收质量考核模型、税收管理评估数据模型和领导决策数据支持模型等现代化监管模式。

2、进一步扩大税控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推介力度。在征管力量有限和税源集中度偏低的情况下,世界发达国家为有效遏制税收流失,巩固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其最普遍的做法就是推广和使用税控设备。我国税控设备的推广使用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税控收款机对节省税收征管资源,降低税收征管成本,遏制税收流失具有明显的功效。各级税务部门应积极推广税控装置,转变以往以票控税的单纯意识,借鉴出租车行业、加油站行业的税控经验,采取强制性措施在大型超市、商厦和餐饮场所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实现税收的源泉监控。

3、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改革的辅工程。目前,基层部门的征管效率之所以忽高忽低,其症结问题就是征纳环节过多,征管资源的在途消耗(高成本抵消)较大所致。因此,要大幅度削减基层征管机构,以实现税收征管的扁平化目标。为有效解决机构削减后征管出现的“真空”问题,应进行下列改革配套准备:切实发挥涉税信息的依托作用,在增值税“金税工程”第二期和CTAIS上线的基础上,积极构建完整的涉税信息数据库,并集中处理涉税信息,统一使用涉税信息,以提高税收决策的前瞻性、税收征管的主动性、税收管理的科学性、资源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税收的属地化管理,以市、县(区)为基本单位设立征收管理局,具体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缴、税源监控和行政管理等;根据WTO国民待遇原则的约束要求,逐步取消各级涉外税务局(分局),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将其业务分解至各专业征收局,进而实现税收行政机构的简约化;在外界条件成熟时,建议撤并市(区)级直属征收局,将其业务内容分解至各专业征收局;按照集约化原则,撤并基层部门的后勤科室,充实税收征管一线力量;积极稳健地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

三、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

我国分税制后的1994~1996年间,税收平均成本分别为6.6%、7.5%和9.2%,目前仍在6%~9%之间波动,某些落后地区税收平均成本已高达100%~150%以上。1992~1993年,我国人均征税额分别为60.44万元和72.98万元;1994~1997年,人均征税额由80.01万元增至82.26万元,年均增加0.87万元;2001年则增至151.72万元。尽管这一数字与以往年份相比增长幅度较大,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统计资料显示:目前,美国联邦税务系统共有管理人员1.2万人,年征收税款约为1万多亿美元,人均征税额为1000万美元,其税收平均成本仅为0.58%。

因此,为科学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就必须通过合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大力推进税务人力资源的管理,加快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搭建人才“绿色通道”这些有效途径。

(一)合理配置优化人力资源

一是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在干部上岗前,先分析工作性质,再选人,然后根据干部表现对其工作业绩进行客观评定。二是建立科学的人才使用机制,善于发现每个人的特长,尊重个人的特殊禀赋并将其放在最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上,使其发挥聪明才智,做出最大的贡献。三是建立科学的人才交流机制,使岗位与干部能力相一致,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同一科(室)、单位、同一岗位时间较长的同志,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岗位轮换。四是建立科学的人才管理机制,变“舞台”为“擂台”,让干部在“擂台”上比拼,以能力分高低、凭实绩论英雄,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优化人力资源。

(二)加强税务干部自身素质建设

加强税务干部的素质,不但要提高业务素质、丰富拓展政治思想,还要着重加强人文知识的学习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将来税收越来越现代化、科技化、精细化的管理平台上,税收征管通过手工操作的事物越来越少,因而要求税务人员在税务管理中,表现出来的人性化服务越来越多,所以税务人员一定要加强这方面的知识学习和综合修养,才能胜任愈来愈开放,愈来愈国际化的经济发展和税收要求,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冷漠人。

(三)激发队伍活力。

最大限度地发挥税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广大干部参与改革、投身税收事业的激情和工作潜能;营造争学本领,争干事业的氛围。让想干事的人有舞台,会干事的人有地位,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

(四)抓团队精神,增强内部凝聚力。

只有坚持维护团结,才能发挥集体力量的作用。要在全系统营造每名干部都以税收事业的大局为重,自觉维护团结,服从组织决定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形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工作上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作,同时在生活上既彼此尊重又相互关照的“和谐聚力”的好局面。

四、节约人力、物力资源,促进征管效率的提高。

首先要抓住征管工作的具体环节,实施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征管资源的节约。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贯穿于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只有不断地关注细节,认真加以规范和解决,才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当前应重点抓好纳税人户籍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源管理、征管工作规程、税务稽查、办税服务等环节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其次是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降低征纳税成本:1、降低信息化建设的成本。按照总局一体化要求,以省局数据大集中形式推广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CTAIS),形成统一的税收征管应用平台,建立系统一网运行、数据一级处理、业务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信息一户式储存的税收管理信息化格局,节省人力、物力。2、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技术推行以纳税人为导向的人性化服务方式,提高税收工作透明度。降低税收征收成本和纳税成本,使纳税人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务,使税收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优化。

最后密切国、地税局之间的协作,推进税务部门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避免资源的重复使用,节约资源。

第7篇

关键词:税收;征收管理;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我国的税收征管模式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过程.从总体上说,正在逐步从传统走向规范化、现代化.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逐步建立和1994年新税制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体现税收管理中公平、科学、规范、严密、高效原则,我国在近年确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基本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的要求,并与新税制相配套,但在实践中仍暴露出某些不尽完善的方面,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一、对现行征管模式的总体评价

1.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的积极效应。

现行的征管模式强调以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优质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征收、管理、检查相互制约.这在实践中明确了税收征管工作程序.推进了依法治税的进程.从宏观上对税收管理的规范化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建立纳税人自行申报的纳税制度.其核心是明确了征纳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促进纳税人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税务机关在征税程序和纳税申报管理上更加科学、简便和规范.

计算机网络的大力开发和应用.使税收征管工作从繁琐中解脱出来,大大降低了税收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税收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申报、征收和稽查三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

建立办税服务厅采取集中征收的办法,增加稽查人员的比例,设置专门稽查机构,这些措施都大大增强了税务机关执法的力度.

2、税收征管模式在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比较适应当前条件.且较为科学的模式.但是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也暴露出很多问题.

(1)现行税收征管机构在功能应用上存在着不尽完善的方面.首先征收大厅没有充分发挥其功能效应.各窗口的设置还不尽完善,虽然投入大量硬件设施.但其功能的应用有待于开发.如以计算机代替手工征收,虽然提高了工作效率,但目前的软件功能尚有欠缺,只是对纳税人简单情况进行储存,打印税额及征收日报等.不能提供大量信息,特别是对未申报户、欠税户缺乏很好的源泉控制方法,未能与工商、银行、企业进行联网.其次,稽查人员所占的比例仍显不足,稽查力量有特充实,稽查的内容、方法也有应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目前稽查部门实行的“选案、稽查、审理、执行”一整套方法.虽然本意是要强化对稽查权力的制约.减少大规模稽查而增加的税收成本,但在实际执行中却出现一些问题,利用选案提供的数据不尽准确,影响了稽查工作的准确率,特别是目前市场经济干变万化,企业的情况亦是瞬息万变,而且纳税人自身素质不高,势必影响了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造成了一些“问题户”长期置于税收管理范围之外.再次,各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范围划分有时不甚合理,征收与稽查两大机构间也缺乏整体协调,使矛盾日益突出.所有这一切都影响了机构功能的正常运转,必须积极地解决.

(2)在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变的过程中,税源管理出现的失控.现行征管模式运行后,机构人员重新组合.只靠纳税人凭借自觉意识主动上门纳税.征收不再是专人下专户.由于客观观经济情况复杂多样,形成漏征、漏管户的大量存在.给税务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混乱.如:企业变更地址后不到税务机关进行重新登记,一但中途不来申报,就形成“在逃户”;另则,企业此废彼立,钻空子,少缴、漏缴税款,再如,企业办理税务登记,领取发票以后便销声匿迹,不再来申报纳税;纳税人虽然申报了,但税款不及时入库,形成拖欠;还有一些从事地下经济的纳税人长期置于税务机关征管范围之外.凡此种种,致使税源流失的问题越来越严重.

(3)征管工作在具体操作中缺乏一定的规范性.首先表现在税务人员的素质、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其次办税程序、手续、文书还不甚规范,税务人员执法的规范化问题仍然存在;再次,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下机构设置和相互之间组织协调并设有形成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l、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相对超前与税收管理环境相对落后的矛盾

我国现行税收的征管模式总体内容与世界先进国家税收征管模式接轨.即纳税人自行申报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通过税务稽查对纳税人进行监控.减少税源流失.但这种模式设计并没有考虑我国税收征管环境的现状.从我国税收征管外部社会环境看.纳税人纳税意识相对淡薄,造成税收申报不真实的状况比较严重;在全社会范围内没有形成由政府立法并协调的全社会共享的信息网,使税务部门无法准确及时分析并控制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真实性.从税收征管的内部环境看,我国税务机关管理水平比较落后.从税务部门的机构设置到税务于部的人员素质,从税收法制建设到税收行政执法和税收司法保障体系,从税收管理手段到计算机运用的广度和深度,都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我国税收管理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与国外发达国家比较相对落后,因此决定现行税收征管模式在某种程度上超越客观实际,必然是超前的,因此在实践中会产生许多问题.

2.税收征收的集中管理和税源的极度分散、隐蔽之间的矛盾

在现行税收征管模式下,一方面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行集中征收,集中管理.但对纳税人动态状况,以及地下经济中的纳税人没有建.立有效的控管手段.税务稽查部门由于人员数量、人员素质、稽查手段的限制,对纳税人的纳税状况也不可能全面准确管理,同时由于社会信息网络没有形成,计算机在税收征管中的运用只是浅层次的.而另一方面,税务机关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纳税户,税源分布极度分散,同时由于目前分配渠道的多种多样,收入方式复杂化,使得税源变得十分隐蔽.这就使税务部门不论是对隐蔽的税源还是流动的税源.不论是已纳入征管范围的纳税户,还是末纳人管理范围的纳税人都难以全面.真实和动态地掌握其税源的状况.可以说目前的税收监控是人工的监控、事后的监控.这是造成目前税收管理中难以形成对纳税人的主动、积极、同步、有效管理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三、进一步完善现行税收征管模式的对策

1.强化税收管理,防止税源流失

针对税源流失问题严重,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应重视征管基础工作,针对各种具体问题采取不同措施,衔接好征管工作中的各个环节.

在税务登记环节上.应采取纳税保证金制度,而且要派专门人员进行实地调查:留档管理,然后再发给登记证件,这些原始数据将作为后来的一系列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与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信息交流,掌握纳税人动态资料.

在征收环节.应对纳税人一定时期的申报情况,财务数据,申报违法情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税款滞纳数额、原因,零字申报、负申报的情况做详细储存,为稽查选案输送案源.也为票证供应窗口提供数据。

在稽查环节,通过税务登记窗口提供的数据,进行各种对比分析,及时做出准确结论,对可疑问题进行彻底检查。

在管理机构设置,实行征收和稽查的彻底分离,征收局在受理纳税人申报的同时,应设专职管理人员按区域对纳税人的管理专职负责.

2.实现税收管理法制化

要继续开展深入、持久的税法宣传.利用一切渠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运用典型事例开展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偷税可耻,纳税光荣的良好风尚,以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要严肃税法,严格执法,实现税收管理法制化.要做到有法可依,建立健全税收法制体系,使征纳双方和社会各个部门都纳入法治化轨道.近期应要完善税收工作各环节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的应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制观念的教育,做到执法必严.要从自身做起,不允许收人情税现象出现,坚决制止以补代罚,以罚代刑的做法,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要违犯了税法,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

3.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制度

办税程序要统一,设置多功能办税大厅,明确各窗口的职责分工,规范服务、文明征税.

征收、稽查各环节工作要程序化、规范化.各环节的资料、信息传递要有规范的手续.稽查工作中要正确处理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的关系.

规范税务执法文书的使用.全国或省市要统一执法文书的使用名称、式样.法律依据等,使税务执法人员能够正确运用税收担保、税收保全、强制执行等税收法律手段.并在这一领域与计算机软件相配套,在软件上存储相应的文书及使用方法,做到杂而不乱,有章可循.有条不紊.税务人员要加强文书使用,规范使用执法文书,每一个工作步骤都要有相应的内部文书或外部文书,以此达到严格执法的效应.

4.大力开发软件系统.进一步扩大计算机在税收领域中的应用

为了改变计算机现有的利用程度,达到人机结合征收、人机结合稽查的目的,我们必须大力开发软件系统.第一,增加一定投强加强微机开发力量.确保软件开发应用及时到位;第二,规范不合理的工作程序,规范部分内部传递文书以及纳税申报表体系,使之既简单明了,又有实质应用,便于进行微机操作;第三,尽快与工商、银行等机构进行联网,达到信息共享,以现代科学手段进行征收管理,完善征管监控系统,既全面掌握了税源基本情况,又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使税收工作由繁到简.

5.强化税务稽查,为征管模式职务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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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信息化;纳税监管;数据分析

中图分类号:F812.42; F4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IX(2015)08-0151-02

引言

物质、能源与信息被誉为现代社会发展的三大支柱。新时期深化税收管理体制改革,改进信息技术,发挥信息技术在推动税收征管方面的积极作用成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实践证实,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信息技术在推广税收征管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本文通过分析当前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为下一步完善税收信息化发展提高发展思路。

一、税收信息化的意义

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经历了工具信息化、事务信息化、管理信息化和组织信息化。税务信息化也从当初的单机税务电算化逐渐发展成系统的信息工程,税务信息也极大地促进了税收征管、统计、计划以及决策等方面的巨大发展,对于保障税收持续稳定增长,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

1.提高了税收决策的科学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收工作中所涉及到了方方面面大量的数据,做好税收工作离不开对这些海量数据的分析和研判,以实现对纳税人的有效管理,并为税收管理部门分析、计划和制定相关的税收政策提供现实依据,这些都需要应用信息化技术。此外,税务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提升日常管理效率和准确度。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进一步拓宽信息数据采集渠道,获取的信息也更宽泛、更准确,然后通过计算机的高效、准确运算,可以为税务部门制定相关决策提供现实依据,极大地提升了决策的科学性。

2.提升了纳税服务的质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税务管理由单纯的业务管理逐渐向为纳税提供优质服务转变,对纳税服务的要求也提出了更多要求。而且随着信息化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包括税务在内的各个行业的服务理念、方式和手段都发生了巨大转变,各种税务应用系统的广泛使用,深化税务公开,增强与纳税人之间的沟通,为纳税人提供适时的信息查询、纳税申报服务等等都离开税收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和支持。通过信息化的使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周到服务解决了技术上的瓶颈,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3.增强了纳税部门的良好形象

税收信息化是税务部门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技术支撑。各级税务部门依托现代化信息技术,可以转变传统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程序,实现了管理的信息化、现代化合高效化,极大地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为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奠定了扎实基础,从而为税务部门在社会公众中树立高效、周到、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4.降低了税收成本

税收信息化极大地提升了税收效率,也使得税收从以前的手工操作、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转变,即减少了税务部门对于税收征管人员的需求量,也提升了管理的科学性,增强了税收工作的效率,这些都极大地降低了税收征收成本,最终也降低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促进了社会的和谐。

二、税收信息化存在的问题

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经过了30多年的探索、实践和发展,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发展瓶颈,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与税收征管体制不匹配

经过多年来的飞速发展,我国税收基本实现了纳税人网上申报、税款缴纳和发票直接开具等等信息化。但这些只是将以往的手工操作实现了电子化,对于税收征管流程的革命性变革并未真正实现。在现行审批体制下,税收征管信息化流程还没有完全取代传统纸质的材料报备、归档。此外,税收信息化主要还是偏重于税收管理,对于纳税服务的功能开发较少,难以满足纳税人所期待的高效、优质服务需求。比如,信息化实现了纳税人电子化申报纳税,不过这也是建立在税源监管在先、服务在后的观念上的,与成熟的金税工程、CTAIS等信息化税收管理体系还不相适应。

2.缺乏统一的组织规划和部署

目前税务系统实现了CTAIS和金税三期工程这一统一的税收信息平台,但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又往往呈现出重复建设和开发现象,有的地方是一个单位一套征管软件,而且各个软件之间的操作界面和使用口令又表现出较大差异,同一部门之间缺少畅通的信息共享,往往是各自为政,形成大量“信息孤岛”。造成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信息的浪费。

3.数据共享程度不高

虽然税务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开发出了许多数据应用系统,但这些信息系统由于缺少应衔接机制,反而造成了许多数据的冗余和重复,一些基础数据难以实现共享。例如,国、地税之间的信息不共享,难以对纳税人发挥出应有的监管左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税款的白白流失;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信息不共享,突出表现的是工商与税务之间信息不共享,导致税收征管漏洞的存在。银行与税务不联网,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与银行账号无法实施监测,税务部门如果想查询涉税案件企业或个人的银行存款难以通过信息共享来实现。

4.税收数据利用效率较低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应用逐渐受到重视,税务部门也为信息化建设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总体来看信息技术的应用程度不高,而且还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差异,即西部落后地区的信息化应用明显要落后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预期还没有完全展现出来。此外,海量税收数据的收集后对于这些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和再加工能力也呈现出不足的一面,许多地方的税收信息化还只是停留在税收信息的微机录入、输出等,缺少对税收数据的分析和整理,税收数据利用的效率不高,这都限制了纳税服务和税务审计质量。

三、完善税收信息化对策

税收信息化说一个全局性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的税收信息化正处于从量变到质变的攻坚阶段,这就需要结合税务行业的特殊性以及信息化的运行规律,按照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以改进和完善。

1.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计划经济时代“重审批、轻管理”的行政审批制度有着诸多弊端,突出表现在审批的程序时间长、复杂,极大地降低了行政效率。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逐步深入,这一局面有了很大改观,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通过改革来对不必要的审批环节进行清理。或者重组和整合,摸清税收征管的流程现状在开展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结合这一现状合理地设置信息流程,以提升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质量。

2.改革税收信息化模式

当前的税收征管信息化较为孤立和僵化,转变这一局面的有力举措便是要求税务技术部门与税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加强交流、沟通和学习,保证税收信息化在设计、开发到运用的全过程中各个部门都参与进来。此外,还需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对目前的税收信息系统进行有效的整合,避免税收数据的重复采集和录入,建立以代码、数据以及接口标准较为统一的的征管信息系统,健全数据库把各类信息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协调好税收的管理、应用与服务,实现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3.加大税收信息工作培训

要切实把重视税收信息工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加大对税收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培训,完善相关业务配需制度,尤其是要加强针对性的培训,让一线税收征管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信息操作技能,提升税收征管人员的综合素能。对于管理者来说,则要牢固树立信息化理念,完善税收信息化培训机制,切实把税收的信息化纳入到日常的管理中来。对于具体的操作人员来说,要加强对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新的税收软件的使用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