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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29 16:35: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经济责任审计条例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经济责任审计条例

第1篇

关键词: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以来,全军绝大多数审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有些单位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应该引起各级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一、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重视不够,组织实施难度大。部分军队组织部门没有真正把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贯穿于监督管理中,评价和任用干部时只是委托审计机关走走形式而已。致使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互相推诿,清查不深不细,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

第二,审计监督覆盖面小。有的单位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只满足于“例行公事”,过关完事,而不能通过审计从经费的使用、管理、单位全面建设情况考核干部的决策能力、理财能力和事业心等,未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

第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军队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法规对审计的原则、范围、内容等做了明确规定,但缺乏统一完善的配套制度。在责任区分上,党委决策与个人责任、单位领导与部门领导、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等经济责任区分不够明确。在评价标准上,有的重视事业成果,有的重财经管理,有的重视廉洁自律等,没有形成科学统一,便于操作,定量与定性有机结合的审计评价标准。

第四,审机机构人事方面力量不足。军队部门的经济责任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影响了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军事活动的不断发展,各级军队审计机关的工作量急剧增加,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

二、新形势下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策

第一,深化人事,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提高对实行这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党委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坚持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搞好干部管理、使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干部、纪检部门与审计部门,要把它作为干部政绩、廉政建设考核和审计工作职责范围的重要内容做细做好。二是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党委要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工专人负责。干部离任,一律要安排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部门与干部部门应明确责任,相互配合,协同工作。

第二,完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法规。军队领导干部审计工作已经初步实现了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但是,为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还是一个空白。《中国人名审计条例》知识在原则上要求对军事经济效益进行监督,缺乏具体的行为规范。当前军队审计部门应以《审计法》的修订为契机,完善法律制度,同时依据修改后的《审计法》修改《中国人名审计条例》,对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标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此外,随着军队审计工作的不断深入,《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的有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审计工作的需要,应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和完善。新晨

第三,宣扬先进,推广典型经验。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既要重视查处问题,清除隐患,更要注重发现积极因素,总结先进经验。通常情况下,通过审计有三个方面的经验可总结推广。一是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自觉过好紧日子单位的经验;二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提高有限经费使用效益单位的经验;三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典型的经验。通过总结经验,宣扬典型,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影响力,以促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有效落实。

第2篇

一、机关建设工作

(一)继续抓好勤政廉政工作,牢固树立审计机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今年以来,全局上下把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看作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结合“双评”工作,召开“双评”工作推进会,同各业务股股长签定“廉政责任状”,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审计队伍,并在审计“十不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的考核、检查、回访措施,同时听取被审计单位的反映,一经发现有违反机关纪律的现象,将按照责任状要求进行严肃处理。由于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从上半年检查的情况看,情况良好,没有发现一例违纪事件,也没有发现一例被审计单位举报事件,收到了预期效果。

(二)完善机关各项内控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审计人员的行政行为,确保审计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质量控制制度,把审计机关全方位的工作都纳入制度的管理和约束范围,使审计人员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工作责任更加重大、工作纪律更加清楚,从根本上保证了审计工作质量。

(三)以“民”为本,心系政府富民、亲民工程。今年,通过积极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我局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支持、扶持养牛户的要求,加大对养牛大户的帮扶力度,局党组书记、局长倪金亭同志身体力行,亲自协调联系、布置具体工作,今年以来就先后二次到现场慰问和检查指导。我们在帮扶方式上除给予一定的现金支持外,还集中精力帮助其协调各方面关系。同时,把去年修的路面及时进行维护,使老百姓有一个整洁的生活环境,真正将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全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审计业务工作

(一)审计计划完成情况

20*年,我局年初确定审计项目32项,其中:上级指令性计划15项,自定项目17项;调增15项(当地市委组织部委托经济责任审计);另外粮食风险基金调查1项,共计48项。已发出审计通知书并实施审计18项,已完成审计单位11项(户),完成计划的22.91%,其中:上级指令性计划2项,完成计划的13.33%;完成自定项目8项,完成计划25%;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信息82篇,被上级审计机关采用12篇;查出违规资金102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9万元;应上交财政资金6万元,已入库金额1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9万元,应调帐处理金额42万元,应自行纠正金额129万元。

(二)审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深化本级预算执行和镇级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强化税收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减少损失浪费。我局今年的同级财政审计,在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统筹指挥下,完成了突出真实性审计,摸清财政收支家底这个基本任务,同时加大延伸力度,确保了对重大问题审深审透,达到上级审计机关及当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2.完善工作机制,责任包干,落实责任追究制。局机关对全局重点任务实行了领导班子成员包干责任制,人人肩上有担子,谁出了问题谁负责。班子成员抓审计组主审,实行审计质量主审负责制。局里规定,主审人员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审计案件要全面负责,凡因质量问题和执法过错受到追究的,主审要承担全部责任,分管领导承担分管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追究制度。

3.稳步推进,逐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紧紧围绕经济责任审计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二十字方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探索,走出了一条与市情相符的经济责任审计的新路子。主动争取市委、市政府的理解和支持,从建立健全制度着手,逐步规范审计操作,拟定了《*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及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市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市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制度》,逐步规范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预防和降低了审计风险。到本季止,已完成了市委组织部交办的8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实事求是,划清并正确评价了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4.务实创新,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上半年我局的上级审计计划项目及自定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均采用审计辅助作业软件开展审计工作,提高了审计效率,并规范了审计案卷的归档,在预算执行审计和税收征管审计中,积极运用财政辅助审计软件和地税审计作业软件,较好地规避了审计风险,推进了预算执行审计和税收征管审计由静态向资金动态过程的审计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我局还投入两万多元购置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投影机和两台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应用于日常审计业务、审计学习和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中,为进一步提升我局的审计工作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5.建立宣传调研机制,不仅要“埋头苦干”,更要提升提炼。局机关制定了《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鼓励审计人员从光干不说中解脱出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审计信息,提炼审计成果,提升审计为党委政府服务的水平。今年,随着审计工作重点和审计观念的转变,信息宣传工作的重点也要转变,主要是把以往信息以报道为主转变到以审计业务调研为主,要提高信息质量,提高审计形象。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集中精力、统筹安排,做好审计署5号令、6号令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及培训工作,为提高审计质量打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执法力度,全面贯彻《审计法》、《审计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案件移交工作的力度和违纪问题的披露。

三是在增加审计信息数量的基础上,加强调查研究,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升审计报告、信息层次和水平。

四是加强对内审工作、社会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为审计体系整体作用的发挥做出努力。

第3篇

关键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评价

1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对经济责任审计认识不够

不同部门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识不同,客观上造成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开展。从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位上看,有人认为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管中发挥有限的作用,既是经济监督又是行政监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行为受多方面行为规范的制约,由此形成道德、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公共责任与控制有机结合的监督体系,各种责任交织一起,很难把握准经济责任审计的地位。但社会大众及有关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定位过高,而将审计结果的运用简单化、绝对化,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

1.2审计时间不足。审计力量有限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时间跨度大、工作量重、时限紧迫的综合性审计工作。由于很难预测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审计的时间,不能列入审计工作计划内,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范围较广,而审计时间要求往往比较紧,要准确界定领导干部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评价干部的工作业绩,在有限的时间内就很难达到目的。还有一些审计工作是临时交办的,审计时间与会计决算期也不一致,基层审计人员任务繁重,加上目前高素质的审计人员较少,这使审计力量受到限制。

1.3审计人员素质不高

经济责任审计的高要求、高难度与审计人员素质要求方面存在很大差距。审计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计资料的占有和对宏观经济形势下领导干部行为的判断。这就要求审计人员要具备多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相当审计人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文化知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偏低,专职人员少,兼职人员多,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和技巧,但需要审计的项目众多,往往在审计委托书下达后临时组建审计小组,很难保证审计人员的质量。

1.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难

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是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的准确、恰当、公正、客观与否,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和风险。由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广泛性,它包含了财务、法纪和绩效等各方面的内容,综合性很强。审计评价的内容、目的、要求不明确,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价标准,给审计工作带来很大的随意性和伸缩性,使审计评价难度增加。

1.5审计结果运用较差。重视不够

审计结果运用主要是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的工作范围,客观上造成了审计与结果运用的分离。审计机关要应付过多的审计项目,没有运用好审计结果,虽然工作上付出很多,但是收效甚微。经济责任审计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审计结果的利用率低,“先离任后审计”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审计结果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和审计脱节;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对审计结果的态度,多年的审计实践已充分证明,若得不到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视,审计结果很难以得到有效运用;审计结果的不公开不透明,审计结果运用缺乏标准,对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也会带来不利影响。2改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对策

2.1提高认识,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

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提高认识是关键,必须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的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一种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氛围,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正确认识到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中央及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制度、规定和办法。对审计结果运用中各机关的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和完善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运用反馈和检查制度、运用情况督查制度,以有效地促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2.2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极强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是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加强对审计人员自身执政能力的培养。各级单位部门要选派那些经验丰富,具备相应的技术资格和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充实审计队伍,还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与培训,使审计人员形成一种基本的职业意识,这种职业意识应随着经济责任审计的职业化规范的健全而逐步强化,将审计人员从行为的强化延伸到思想意识上的强化,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2.3合理利用审计力量

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量较大、时间要求紧,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合理运用审计力量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首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共同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积极配合,是开展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基本保证。其次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计划性,妥善处理工作任务较重与审计力量有限的矛盾,合理安排、统一组织。再次要对审计工作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机构和社会审计组织的作用,提高审计质量。

2.4规范审计评价

建立一套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一个可行的方法,但要考虑到目前审计机关的工作量,并围绕审计目标、被审计人的经济责任和不同单位或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实际情况来设计、实施。要做好审计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重要的是在进行审计时,要遵守党和国家制定的各种法规、经济政策、规章制度等,也要遵循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经济信息的各种理论上的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社会公认的一般惯例以及科学上、职业上的规则等。审计评价必须突出重点,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

2.5重视审计结果运用

第4篇

关键词:高校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评价 浅探

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各高校间纵、横向经济联系,开展各项社会服务等经济活动愈加频繁。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增强办学能力,同时提升其经济能力,在行政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学院实行行政事业费包干使用管理,并实施“一级核算、二级管理”,以及“一支笔”审批的管理体制。同时对后勤公司等校办企业实行实行独立核算,赋予高度的自,也充分发挥了校办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在这种新型的管理体制下,要保证学校层面的宏观控制,促使各部门领导更有效地履行自己的经济责任,确保高校各项经济活动运行的活力和安全,就需要建立和完善一套系统的内部制约监督和评价机制。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组织或人事部门委托内部审计机构,对学校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或校办企业等主要行政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期满或离任前履行其管理职责范围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的一种经济评价活动。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规范内部经济管理、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它不仅通过丰富了干部监督的渠道来为客观公正评价干部提供了重要依据,而且有益于维护高校的经济秩序、增强干部的财经法制观念,进而促进高校加强经济管理。

通过近几年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践,笔者认识到,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难点之一,却是其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审计评价既是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其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的理性评价,更是整个复杂的审计活动所取得的最终成果。笔者试着通过分析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普遍存在的问题,探试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的现状分析

1、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本质内涵

为什么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如此之难?这是基于经济责任审计本身的本质内涵所致,即经济责任审计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的人格化审计,审计客体从静态的有形的会计资料,到动态审计对象的无形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是从客观反映到抽象分析的深化。审计评价是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对被审单位经济责任人应负的经济责任情况发表的综合性评价,其客观、准确与否,直接关乎审计结果报告的质量,也关乎审计风险,更关乎对干部使用的导向。

2、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指标和标准。目前国内有关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理论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都不够系统和深入。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包括缺乏标准文本和判断重大经济事项及重大经济损失等的标准,使得对审计责任的评判存在偏差。

从实践情况来看,各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时间不长,审计人员配备不到位,加上大量离任审计没有开展,势必造成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而高校经费来源随着办学规模的日益扩大,已由过去的单一靠财政拨款转变为如今的多渠道筹措,同时在经费的支出上也愈加繁杂。因此,经济责任审计的覆盖面越来越广,审计工作难度也越来越大。再者,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高校加快了领导干部的轮岗,而高校内审人员要在较短时间内高质量的完成批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就愈加困难,大多时候更要跨年度审计。如此仓促之间作出的审计评价,其客观性、准确性自然大大降低。

从技术层面上来看,审计评价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内容不够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只说明了什么内容是可以评价的,却没有规定什么内容是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中,为使审计报告更易被被审计对象所认同和接受,审计评价内容往往过于全面化。主要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被审单位责任人的成绩,对发现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而不做责任的分析,这种避重就轻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无关乎经济责任活动的模糊概念纳入评价内容,不仅增加审计评价的难度,还增加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覆盖面过广,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有些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等合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在审计评价时为了避免矛盾往往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没有明确的判断,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使得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

二、构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探索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审计评价的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审计工作完成的质量和利用审计报告指导工作的有效性。笔者试从以下五方面来思考如何做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工作:

1、明确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避重就轻和随意性问题,保持评价与目标的一致性,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必须得到明确。审计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被审计领导干部经济方面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这里的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合法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等问题上应负的责任;而直接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侵占国有资产等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由于高校属于非营利性事业单位,领导工作的重点主要是在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等方面。因此,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时,容易偏离“经济”这个主题,而更多地去关注评价领导干部的非经济行为。在这样的实践背景下,要改进审计评价工作,我们首先要准确把握,审计机构不是干部管理部门,而是整个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也只是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其管理对象即领导干部在行使经济活动管理权力时遵守财经法纪等相关情况。相对应的,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审计机构应紧扣“经济”这个主题,并仅限于经济责任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谨慎、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的业绩及其经济责任作出评价。

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在不超越审计职权的前提下,对非经济责任、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予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予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和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予评价。遵循重要性原则,紧抓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两大重点进行评价。但对某些与经济活动紧密相关的非经济行为,如某领导干部为提高行政费用的使用效益而压缩各种会议、精简机构人员等,也可作出适当的评价。但被审计对象在非经济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如科研课题的争取情况等,可以在审计基本情况介绍中加以简短陈述,无须放入审计评价。

2、做好审计对象分类,确定重点评价内容及指标

高校组织机构比较复杂,因此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根据教育部(1997)《高等学校有关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高校有关行政负责人,是指校长、总会计师和主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工作的副校长,以及这些学校财务、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部门和院、系、所的主要负责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学校不同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在其对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以及其应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要求是一致的,比如,评价各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可考虑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真实性及合法性等指标;评价各类审计对象所在部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可考虑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执行情况;评价各类审计对象的廉洁从政情况,可考虑个人和单位的违纪违规资金总额、损失浪费金额等。

但对有经营性目标和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领导,对其进行经济责任评价关注的重点有较大差异,比如,评价被审领导干部为人事管理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时,可考虑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有关费用支出结构的合理性、人力资源配置效益水平等;评价教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时,可考虑各项教育相关支出比率(教学设备支出、图书资料费支出、实验费、实习费支出比率)以及课程建设净支出、教改教研项目净支出等指标;评价基建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可考虑履行经济管理职责的有效性和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等;评价校办产业行政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可根据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从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资本保值增值率、年人均利润额、成本费用利润率、财务风险程度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

3、把握评价尺度和方法

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方法是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关键。审计评价应根据其所确定的重点内容选择合适的方法并确定适当的尺度。

1)定量评价法。根据审计过程中所查证的事实,用具体数值对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进行评定。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评价两种情况:一是领导干部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程度和在其任职期间国有资产增减值情况;二是领导干部不遵守廉洁自律、违法违纪等情况。

2)定性评价法。利用审计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事实数据,将要评价的内容划分成若干个不同的档次,以评定某项经济行为的性质。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财政、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情况及领导干部对此等问题应负的责任。这种方法的关键在于,要将审计数据量化与成评定某项经济行为不同级性质一一对应。

3)对比评价法。将根据某项经济行为在某时段或时点所取得的量化指标,与其他可比业务的量化指标进行对比,用对比的结果作为评价的依据。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其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性质的指标完成情况。

4)分析性评价法。应用综合性的分析方法来确定标准,以此来评价某项经济行为的质量。这一方法适用于评价一些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4、坚持“独立性、谨慎性、客观性”原则

审计评价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制度为准绳。必须把握三项原则:一是独立性原则。要避免一切外来因素的干扰,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实事求是地评价功过是非。二是谨慎性原则。坚持事实是评价的基础,审计查证的内容是评价的范围,审计工作的量度决定评价的量度,并在评价前要获取充足的审计证据或证明材料;对审计过程中没有涉及的具体事项、未经过明确规定的事项均不作评价。三是客观性原则。应科学冷静地分析,用已掌握的事实和数据指导评价,决不能带有任何偏见或成见,做到证据充分,结论科学。

参考文献:

[1]王奇杰.高校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事业财会,2008(1)

[2]李留浩.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分类分级模块化评价指标体系[J].高等理科教育,2007(1)

[3]宋丽.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事业财会,2004(8)

第5篇

今年是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衔接“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这一中心工作,全市审计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找准审计监督与改革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和切入点,开拓审计新领域,探索审计新方法,不断开创审计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着眼发展,找准位置。审计工作必须紧跟时代步伐,符合发展节拍,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维护经济秩序、打击经济犯罪、惩治腐败和对权力加强制约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高度关注经济体制、政策、制度以及经济运行结构和质量等方面的变化,注重研究政府宏观决策和经济发展态势,做到不仅仅埋头于具体项目,更善于从宏观的角度去研究分析问题,努力提高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从而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寓服务于监督之中,在更高层次上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牢固树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来开展审计工作的理念,坚持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审计监督的重中之重。在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各项措施的实施情况,关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涉及群众利益问题的落实情况,以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审计工作每年的任务都十分繁重,这就有一个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的问题。要把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和经济运行的重点环节作为工作重点,突出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现阶段,审计工作要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对“三乱”治理、工程采购和项目的招投标、国有土地审批等方面的审计监督;要围绕经济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审计监督,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要围绕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如采煤沉陷区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重大项目进行审计监督;要围绕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开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以及对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支出的监督,为建立“透明财政”、“阳光财政”服务;要围绕国有企业转制工作,加强对资产运营处置权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围绕解决“三农”问题,突出加强对农业资金,特别是农业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围绕建设和谐社会,加强对社会保障各项资金,以及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粮食补助资金等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的审计。通过卓有成效的审计监督,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科学决策程序和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经济责任审计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审计

机关的重要任务。20*年以来,我市共对80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是显著的,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今年,审计机关要本着“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原则,继续不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的新方法、新路子,开展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要认识到审计机关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此给予高度重视,做到经常主动过问,定期听取情况,对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审计部门解决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审计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认真听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意见,主动请示汇报,不能单打独斗,我行我素。

二是要搞好协调配合。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审计、纪检、组织等几个部门,为此市里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该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工作,合理确定审计项目,与审计部门一起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三是要保证审计质量。首先要做到严谨细致。目前在经济领域违规的问题比较普遍,有的甚至还很严重,截留、挪用、坐支的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胆子很大,什么钱都敢花。而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推行起来阻力却很大。因此,审计部门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时,要认真细致地进行调查,每一项审计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一经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及时进行处理。其次要做到实事求是。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对干部的评价和处理,因此一定要依法审计,规范操作,实事求是,慎重处理,为正确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四是要利用好审计成果。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环节和有效措施,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多角度、多方面、全方位地考核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绩。各单位、各部门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作为促进本单位、本部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坚持任中和离任审计相结合,逢离任必审计、先审计后离任。同时,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利用好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做到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来全面考核评价干部、任用干部,使经济责任审计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手段,成为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成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腐败的重要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要求我们各级政府必须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对审计机关而言,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审计。因此,全体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审计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推动审计事业健康发展。

第一,要加强审计法制建设。目前,审计署重新修订的《审计法》即将出台,国务院重新制定颁布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政府出台了《*省严格执行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结论追究财经违法行为责任的暂行规定》,我市的《审计监督条例》也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和论证。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促进被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的单位认真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依法审计的严肃性,我市于20*年成立了治理违反财经法纪问题联席会,这些都为我们实施依法审计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审计部门一定要抓住审计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完善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审计机关法制建设步伐,为审计工作创造更为有利的法制环境。

第二,要坚持依法审计和处理。一是要把审计问题搞准,事实搞清楚,这是依法审计的前提。尤其是对处理处罚事项,必须做到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理恰当,让被审对象心服口服。二是处理要坚决。在事实清楚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规,该纠正的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罚款的罚款,该没收的没收;对问题重大、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违纪政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有犯罪嫌疑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绝不姑息迁就。只有这样才能震慑违法违纪行为,防止和杜绝屡查屡犯的问题。

第三,要切实抓好审计队伍建设。审计队伍建设是审计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各级政府要重视审计干部队伍建设,帮助审计部门严把进人关,把审计业务能力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充实到审计队伍中来,并通过交流、选拔等方式,把优秀的

审计干部选调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上锻炼,充分调动审计机关的积极性。同时,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自身的政治建设、法制建设和专业知识培训,更新知识,提高水平,多培养一些多层次、创新型的审计人才,为审计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推进审计事业实现新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审计监督工作越来越重要。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认真研究审计部门在审计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应用。

第一,要强化领导,为审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从维护法律尊严、推进依法治市的高度,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审计工作,充分尊重和配合审计监督,态度鲜明地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关键时候特别是审计执法遇到阻力时,要站出来为他们讲话,给他们撑腰。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审计工作,经常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研究和帮助审计机关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坚决顶住说情风。

第二,要密切配合,为审计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主动地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工作,认真办理审计机关移送的事项,严格落实审计结论。被审计单位要认真执行审计决定,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要给予高度重视,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逐条落实,限期整改,决不能麻木不仁、应付了事。对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屡查屡犯的单位,审计机关要坚持跟踪审计,紧紧盯住不放。各级政府要对审计决定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保证已经发现、查处的问题不再发生。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意见和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将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中。

第6篇

领导于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指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根据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所在单位的内控制度、管理情况等作出的结论性评价,包括审计结果评价和综合评价两部分。审计结果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审计结果,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情况作出的职业判断行为;综合评价是指审计机构根据领导干部历次接受审计、所在单位历次接受审计、其他项目审计和审计整改情况,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情况提m评价意见,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作出的结论。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主要有:(I)依法评价原则。审计评价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2)独立性原则。审计评价是以审计人员的调查取证为基础,这就要求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具有独立性,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做出审计判断,表达审计意见,提出审计评价。(3)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全面评价被审计对象的功过是非,做到成绩说够、问题讲透。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4)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划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5)谨慎性原则。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6)先审计后离任原则。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目的是为组织人事部门正确使用干部提供有价值的依据,与领导干部的任免直接相关。先审计后离任原则是保证审计成果切实转换为管理,培养和使用干部的正确导向和依据的前提。

二、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复杂,涉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学校财务部门、校办企业、基本建设、后勤管理、图书教材及院、系、所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因此,针对不同的被审计对象,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的审计评价标准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内控制度的健全性、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政策制订及重大经济决策、资产的保值增值等方面的评价;对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被审计领导干部应侧重单位执行财经法纪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使用的效益性等方面的评价。

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有:(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的真实性,主要是通过查阅、核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表数据与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年度会计报表、帐簿、凭证)与审计事实是否相符。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评价,进而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程度。(2)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主要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是否认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存在违法违纪事实,如私设“小金库”、挪用、违规使用资金等;是否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是否存在乱收费等问题。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评价其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程度。(3)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通过向被审计部门、单位有关人员询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查阅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查阅以前年度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档案,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健全性测试和符合性测试,看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有效程度,评价其任期内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4)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业绩的计算、比较、分析,全面反映被审计者在任职期间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对其经济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等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根据审计查证的有关数据和资料,评价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5)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内的国有资产、债权债务情况,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无由于资金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问题,评价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情况。(6)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通过审查被审计单位的集体决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有无领导个人决策及决策失误,导致国有财产流失和浪费情况,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决策水平,合理界定责任。(7)个人廉政情况。向绀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对被审计领导于部廉政建设方面的看法和反映,深入听取和了解被审计单位以及相关单位的各层级、各方面人士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廉政方面的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对可能涉及有违廉洁性要求的事项进行收集,并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的廉政情况。

三、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标准

(一)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三个等次。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基本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1%、≤5%;不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审计调整幅度5%。

(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三个等次。合法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方法。合规等次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基本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不合规等次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率≤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如:设立“小金库”、“账外账”、“造假账”等。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评价标准分为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三个等次。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9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基本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没有遗漏,基

本达到控制目标,各项制度基本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不健全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与审计调查的理想个数的比率80%,且其中关键控制点有疏漏,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不能满足控制目标的要求,或者没有内部控制制度,管理混乱。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经过符合性测试,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90%(含)以上得到执行,实现控制目标,没有出现内部管理控制问题;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有80%(含)以上得到执行,没有出现重大控制漏洞,基本实现控制目标;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内控制度健全,但80%以下得到执行,或没有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控制人员,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没有实现控制目标。

(五)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任期经济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标准分为完成较好、基本完成、未完成三个等次。主要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也可以历史水平为标准。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一般应采用绝对数进行比较,若以历史水平为标准,应采用相对数(年均增长数)进行比较。在运用指标进行比较时,应注意指标的可比性,使指标的计算口径、计算基础、时间单位保持一致,剔除不可比因素。以任期目标数为标准,完成较好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全部完成或超额完成任期目标;基本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接近任期目标或占任期目标的95%(含)以上;未完成等次的标准为审计核实的经济指标低于任期目标的95%。

(六)重大经济决策程序的规范性评价标准重大经济决策程序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三个等次。规范等次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提供的决策方案至少两个,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等次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等次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七)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三个等次。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能够基本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基本实现决策目标,但有轻微损失浪费现象;无效等次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不能有效监管人、财、物的使用,造成明显损失浪费,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第7篇

【关键词】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改进措施

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政府部门内部审计通过关注和监督本单位国家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财经法规、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在规范内部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16年中内协成果展示会上,全国政协原副主席、审计署原审计长、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名誉会长李金华指出,内部审计在国家整个审计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与国家审计不同,内部审计应当紧紧围绕“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这8个字开展工作,各项风险防范好了,效益就上去了,组织的健康发展就有了保障。内部审计在整个审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一、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

1.内审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1)依据市政府2016年1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批示,公安、教育、卫计委和市总工会等31个政府部门和单位中,其内设机构的职能涉及内审工作的单位20个,占比64.52%,但是仅公安部门内设专职审计科、市总工会内设经审办负责内审工作。

(2)本市纳入统计范围的上报内部审计情况的单位性质包括企业、金融、行政、事业和其他。其中,政府部门内审机构、人员占比情况2014年、2015年分别为:内审机构14.29%、22.22%;专职机构10.53%、13.33%;内审人员18.25%、11.01%;专职人员占比7.00%、7.32%。专职内审机构2015年与2014年持平,专职内审人员减少14.29%。

2.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情况

2014年、2015年内部审计情况报表汇总发现,政府部门内审机构完成审计项目占当年全部审计项目数分别为9.78%、2.08%;财务收支审计占比72.73%和1.19%;经济责任审计占比8.93%和2%;信息系统审计为0和14.29%;基本建设审计为0.31%和0;其他为1.58%和7.5%;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均为0。审计总金额占比分别为0.02%和0.01%;提出建议意见被采纳分别为14.58%和2.85%;增收节支两年均为0。

二、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现状不容乐观

1.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规范程度参差不齐

一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基础工作扎实有序,如工会系统的内部审计,《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对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审计职责和审计程序等有明确规定:经审会下设办公室即经审办,承担经审会对本级和下一级工会审计的职责。该市总工会经审办每年会有计划地对市总本级收支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工会资产、工程项目和市总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县(市)区、基层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受经审委的委托向市总全委会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情况和下年主要工作安排。

二是有的部门内部审计局限在会计核算的监督管理,如某主管部门内设财务中心,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会计核算,建立并执行本系统财务工作管理办法。局本级负责对下属单位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发挥了审计监督的作用,但仅有的财会人员,受人力、时间和职责的限制,管账和管事脱节,内控制度未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个别下属单位仍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

2.政府部门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和专职人员力量薄弱,效果不佳

调查资料表明,该市政府部门仅工会、公安系y设置内部审计专职机构,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均由财务部门承担内审的职责,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下发之后,建立健全专职内部审计机构,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未设专职审计机构,被授权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多为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员少,与其承担的财务、审计工作量不相匹配,势必影响内审的覆盖面,审计成效不佳。

如某主管部门所属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36个,其中副县级以上单位9个,科级单位27个,财务科工作人员5人,尽管每年由财务科牵头,抽调下属单位的财务力量参与到内部审计工作,但人力不足、时间有限,仍是财务部门面临的困难,内审范围多局限在27个科级单位离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没有更多的力量有计划地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基建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国家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等审计工作。内部审计从审计对象到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很难实现,没有充分发挥内审的监督、检查和规范作用。

3.审计部门对本级政府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量不足力度不够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要求,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可以通过内部审计自律组织,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该市审计部门对政府部门内审情况的指导和监督从未放松,一直贯穿在相关审计业务中。业务科室在具体的审计项目中,在评价内部控制建立和是否有效执行方面,要对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监督和评价。

以经济责任审计为例,两办《规定》之前,该市根据《XX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量化办法(试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应当实现的工作目标和履行的经济责任情况,给予量化评定。“对下属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作为量化考核的一项内容,有无内审制度、是否开展内审工作,会影响所得分数与分数标准及对应的评定档次。

两办《规定》后,“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仍是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I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必须反映的内容。审计实践中,因审计部门内审协会专职人员、时间和精力有限,对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的专项指导和监督工作相对比较薄弱,对其指导和监督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改进的措施分析

1.加快内部审计立法

从我国内部审计协会2015年的新闻会获悉,在审计署和协会的推动下,内部审计规范化进程加速。2013年,协会修订了新的《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实务指南等,《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正在积极修订之中。而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中的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已颁布审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但还没有出台注册内部审计师法。建议尽快研究制定符合新形势下经济发展要求且与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法规,用法律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地位、结构等,从而使内部审计纳入法制轨道,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重要作用。

2.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目前,全国各地及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浙江省温州市审计局出台内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对指导监督的范围、职责、方式等做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辽宁大连、上海浦东新区等制定了相关文件,从内审工作的职能定位、组织体系、质量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加以明确和规范,并对发挥协会作用和强化服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四川省政府日前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6种情形下必须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其中包括对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要求。2015年12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要根据财政部的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加快制定内部审计制度,从而让内部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扎实有效地履行职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3.审计部门创新审计方式,与内审机构有机结合,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

专职内审机构和专职内审人员能够熟悉掌握本单位有关的政策法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本单位的工作目标、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等,可以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措施和改进建议,有效提高内审工作质量,加大内审工作力度,为领导决策、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提供强有力的内部保障。

审计署《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出关于加强审计资源统筹整合的总体要求。一方面,国家审计部门可以通过加强对内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内审机构和人员的指导,提升内审审计质量,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内审人员熟悉本单位或本系统业务情况的优势,与国家审计部门有机结合,参与审计组,适当分工,合理确定职责,让内部审计在审计项目实施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高国家审计工作效率,弥补国家审计编制不足与全覆盖的需要之间的矛盾。

审计实践中,内部审计从审计理念上应当从监督为主转向监督与服务并重;审计内容上应当从真实性、合法性为主转向真实、合法、效益性并重;审计方式方法上,应当从事后监督为主转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充分适应不同审计工作满足不同层次的需求。

综上所述,各级审计机关要认清形势,努力成为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的实践者,积极履行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把内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机构,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内部审计管理水平,解决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谋求实现内部审计管理发展的新突破。

参考文献:

[1]《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03年审计署令第4号)和《审计署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2014年1月16日).

[3]《辽宁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15号).

第8篇

华阴市审计局制定措施鼓励干部写审计信息

为了进一步强化审计信息工作有效调动华阴市审计局干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全局整体力量,华阴市审计局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鼓励干部写审计信息。

该局在年初制定年度审计信息工作计划,并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公布不同阶段的信息、宣传要点,使审计人员知道在工作中应该关注什么、反映什么。并将审计信息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股长负责,审计组具体负责审计信息的撰写,同时将信息工作放在与审计业务工作同等的位置上进行考核。对信息任务完成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从而使审计信息工作形成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地促进审计成果的转化,扩大审计影响,在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维护经济社会安定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

碑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成果显著

2010年,碑林区审计局加强投融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审计成果显著。在建设项目预算跟踪审计中,报审预算12155万元,审定预算11541万元,审减预算614万元。在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中,报送工程造价10217万元,审定工程造价8867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350万元,节约资金1350万元。

为规范投资行为,确保政府资金管好用好,碑林区审计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计行为,监督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加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规范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损失浪费:三是整合审计资源,借助社会中介审计组织的力量,保证政府投融资审计1作的有效开展。

镇安县积极开展村级经济责任审计试点

镇安县审计局从2008年开始进行村级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主要依据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2005年7月印发的《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和《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在工作实践中由审计局牵头,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给予了积极配合。三年来共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8个,在干部和群众中引起积极的反响。镇安县审计局在延伸领域深化审计监督,积极探索创新,开展了村级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在全省、全市率先垂范。他们的主要做法及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门配合。二是强化措施,提升审计质量。要求程序合法,做好调查,突出重点,定性准确合理,客观公正,作出评价。三是开好“两会”赢得支持。即:开好审计进点座谈会,充分发动群众,审计工作得到群众和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审计工作进展顺利,达到预期目的;开好审计结果反馈会,在反馈会上,对待审计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漏报,逐条逐项说清群众最关心的财务收支事项和问题,有策略地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对村干部的功过评价应做到一分为二,尊重事实,尊重历史,充分听取乡镇和村组干部以及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力争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效果,有效地维护了农利社会的安定。四是注重审计整改,规范财务管理。做到边审计边指导,不断完善规范管理;坚持审计和整改提高相结合,提高管理水平。即:属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的,在整改建议中直接指出,要求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审计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责令被审计单位限期改正,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东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