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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案流程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29 16:36:0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行政办案流程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行政办案流程

第1篇

__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职能。以立足于为人民服务、向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努力为和谐社会多做工作为宗旨。本科受理审查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判决裁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申诉。只要申诉人是案件的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请求,或者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请求的,申诉人提交申诉书、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证据材料后,本科均依法律规定受理并且予以办理。

本科现有科长一人,检察员一人。针对本科工作情况,特别通过设立公开投诉电话、散发大量注明办公电话号码的宣传材料等方式方便群众申诉,对于群众反应强烈的意见和问题作出分析,并尽全力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对他们予以帮助。

二、具体工作情况:

本科在受理审查案件的同时,时刻关注建立和谐社会的稳定工作,坚持把是否有利于促进和谐社会作为衡量民行检察工作的根本标准,使民行检察工作的业绩最终体现到服务法律、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上来。例如九月份审查的一起申诉案,经过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此案不符合民事行政检察管辖范围。鉴于申诉人只是对执行期间过长而表示不满,审查法院的判决、裁定后确认其在实体及程序上并无错误,但确实存在执行时间过长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维护生效判决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认为应该为此创新工作思路,对当前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进行有益探索,借以拓展民行检察监督工作的新渠道。经过研究后决定以《检察意见函》形式向法院发出督促,要求其提高执行效率,尽快执行到位。此函已被法院接受,经向申诉人反馈,其表示满意,达到较好效果。在平时工作中,对人民法院判决正确无误的和不符合抗诉条件的申诉人,认真做好息诉工作,积极向他们宣传法律规定,着力化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平息纠纷,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尽一份力量。

自__区开展执法评议活动以来,本科更是积极响应,我带领全科干警开展了一系列贯彻执行活动。我们不定时地深入到乡村、社区、公司等地,给辖区内的群众进行各方面的法律服务,采取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方式向他们讲解我们的法律,让法制服务进入寻常百姓家,切实听到他们的心声。特别是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标语,诸如“有理的官司打不赢,快到__检察院找民行”、“不服判决怎么办,请找__检察院”等等,以此让老百姓了解我们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通过宣传,人民群众对我们民行工作的认知度、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申诉常识得到了明显提高。此外我们利用宣传栏,在单位的大门外的宣传栏内张贴宣传材料,就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性质、任务及相关法律知识等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感到身边有“检察”、处处有法制。

近期,我带领全科的干警到了所辖的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民宣讲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倾听了群众呼声,及时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回应、满足群众提出的要求。在辖区内的办事处,当我们把宣传材料交给办事处的负责人时,负责人说:“这太好了,老百姓通常都是冤死不报官,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你们的宣传真是太及时了。”在办事处所辖的村庄进行宣传,让其了解民行科的职能,让老百姓敢于“报官”,村民看了宣传材料后讲:“以前连检察院是干什么的都不太清楚,别说民行科了,现在终明白了,还有专门为咱老百姓做主的地方啊。以后遇到窝心的官司有地方说理了。” 在徐州市福达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厂房内,袁美群董事长满怀期待地对我们说:“我们这样的公司,少了法律的帮助真是寸步难行,对于你们的到来,我们真是欢迎至极,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的公司会更加健康地发展。”

通过以上一系列的走访、宣传,我们惊喜的发现,许多群众愿意主动咨询申诉相关事宜了,切实拓宽了我们的工作空间,也使我们工作起来倍感有劲。届时,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威严与公正,让执法中不和谐的音符在民行工作中不再出现,让老百姓充分认识法律并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__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能

第2篇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是我国第一个节能监察机构,也是我国节能管理体制一项创新性举措。10年来,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成为我国节能战线上一支强有力的生力军。10年来,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执行了2000多次节能监察任务,提出了8700条节能意见和建议,减少了200多万吨标准煤的能源使用。特别是“十一五”以来,为实现单位GDP能耗降低20%的约束性目标,他们抓住年耗能5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监察,对有问题的单位督促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为上海市节能降耗作出重要贡献。总结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10年历程,有六条基本经验可供各地节能监察机构学习和借鉴。

一、重视建章立制,规范监察行为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在没有节能监察执法规范程序和缺乏执法技术评判标准的情况下,学习借鉴其他行政执法队伍的经验,研究分析全国及地方数百个节能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了一套适合不同行业特点的节能监察办法,形成了一整套节能执法工作法规规范以及行政办案工作规范、执法告知规定等,保障了节能监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并利用互联网管理系统对节能监察工作流程进行管理。

二、拓宽监察领域,完善监察方式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选择最易入手的煤炭质量监察起步,不断探索、拓宽监察范围。

三、围绕节能重点,做好执法监督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紧紧围绕政府不同时期节能工作的重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

四、强化服务功能,增强监察实效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在执法监察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开展监察的同时加强对用能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增强节能监察有效性。如实行节能监察建议书制度,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不仅帮助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还有效改善了监察与被监察的对立关系。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通过强化业务培训,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改善队伍结构,注重团队建设,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推动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如引进先进的节能管理经验和能源诊断技术,加强经常性的内部业务交流,派员参加国外培训,不断适应日益提高的节能监察工作的要求。

六、履行社会责任,传播节能知识

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宣传政策,传播节能知识,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二)

目前,全国上下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和重要内容。近两年多来,为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国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节能工作力度,节能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国单位GDP能耗比2006年下降3.66%,今年第三季度同比下降3.46%,并保持了逐季下降的良好势头。但从总体上看,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相当艰巨。做好节能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要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节能法,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一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使命感。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能源短缺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节约能源既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要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实工作,督促各项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推动用能单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第3篇

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3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布置》合政办〔2011〕8号)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现将2011年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演讲,1完善行政机关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2完善依法行政演讲制度。区政府各部门、街镇定期向区政府演讲外地区和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效果、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区政府常务会议全年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研究制定外地区、本部门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3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并加强指导与督促,4继续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工作。确定外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不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与做法,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年底进行依法行政考核打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的重要作用,5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方法。制定《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规范》坚持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掌握相结合、内部考查与社会测评相结合。促进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前。意见采用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7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听证参与人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听证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8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在正式签订后5日内报送政府方法制办公室备案。政府重大涉法事务和需要提请政府审议的重大涉法事务,由政府办统一协调安排法律顾问参与研究,提出法律意见。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9实行集体研究制度。重大决策要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10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11实行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重大决策执行过程中。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严格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

12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整合优化政府法律顾问资源。构建政府法律顾问平台。研究制定加强法律顾问工作意见和工作规则等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13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顺序。各类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并经本单位法制机构审查后,由制定机关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施行。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14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法制办提交备案演讲、规范性文件及说明(包括法制机构审查情况)纸质和电子文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研究处置,并将处置意见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监督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于次年1月底前公布本单位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未列入文件目录予以公布的规范性文件,15定期清理并公布规范性文件。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镇于每年11月底前将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备案。一律不得实施。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6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探索以委托执法或派驻执法等方式,将有关执法权向乡镇延伸,破解基层执法难的问题。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推动群众公议工作常态化,17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乡村管理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制度。健全对行政处罚权监督制约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乡村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示范点工作方案,结合“法治城管”建设,不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区本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要根据法定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梳理行政处罚依据,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和程序。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城管局、区监察局)

完善适用规则,18探索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各类行政裁量权实施主体要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建立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机制和电子监控机制,19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梳理确认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公开、便民、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

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20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行建立执法流程网上管理。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形成监督合力。责任单位:区监察局,21加强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切实加强上级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切实发挥监察、审计机关专门监督的作用。政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探索创新行政监督工作衔接配合机制。区审计局)

认真听取区政协和派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2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和社会监督。区政府依法将规范性文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推广公开听证等各类型的审理方式,23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规范行政复议办案顺序。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投资项目、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证机制,24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单位:区监察局)

组建行政调解专家库,25发挥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区政府办牵头成立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拟定行政调解规章制度,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六、加强学习宣传和培训。

第4篇

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公务员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完成本职工作等。一是落实好区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一次学法制度。全年安排四次集中学习活动,年。每次30分钟左右,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公务员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完成本职工作。二是做好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两次的法制专题讲座。副科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采用集中学习方式进行。主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公务员如何运用法律思维完成本职工作。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行政执法部门

二、做好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

结合全区实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7号)要求.制定《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科学设定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分值,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评议考核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中,并依照市政府要求,把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考评范围。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结果抄送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与奖励惩罚和干部任免挂钩,充分运用好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效果。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司法局

三、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依照《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郑政〔〕54号.制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验收规范,加强组织领导,依照《规范》和创建验收规范,年6月、12月,分两次对全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行验收。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四、做好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并及时演讲整改情况。各单位要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五、实行行政听证制度

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事项,制定行政听证方法和规则。扩大行政听证范围.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顺序,明确规定听证代表遴选制度、听证前信息告知制度、听证公开制度和听证意见反馈制度等。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六、完善依法行政演讲统计制度

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应将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配备、经费保证等基本情况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二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统计等工作。一是建立依法行政基础能力建设情况统计演讲制度。每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七、继续做好全区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整合全区行政复议资源,一是做好并落实区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及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办公场所工作.建立健全以行政复议为主渠道的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行政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受理、立案、审理、监督、指导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效率和质量,探索行政复议案件料理最佳途径。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机关事务管理局

八、做好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认定工作

予以公告。依照《纲要》和《决定》要求,区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清理、确认。重点做好委托执法单位的清理,保存的从事委托执法的单位,必需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允许委托的依据,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单位依法签订委托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认定工作应于年6月30日前完成,向市政府备案后。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九、做好执法依据梳理和职权分解工作

要根据机构职能调整认定的执法主体资格情况,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将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重新梳理,明晰执法依据,并将法定职责依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定岗定责。执法依据梳理和职责定岗定责结果,要以本机构文件印发。执法依据梳理和职责定岗定责情况,于年6月30日前完成,并在本单位网站(含内外网)上公布。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由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严格核发。区政府法制机构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轮训,综合法律知识主要培训内容是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方法》市政府令187号)专业法律知识培训由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定计划,按系统自行组织实施。轮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未完成年度轮训任务和考试不合格的,行政执法证件不予年审,不予换发。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清理工作

备案文件审查率要达到100%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有错必纠。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有违法内容的,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抵触的,越权减免税费以及其他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和措施不相符的规定。清理工作在年11月30日前结束。建立有效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解决规范性文件制而不备、逃避监督的问题,纠正当前一些规范性文件在起草、审查、登记、公布、备案环节中的问题。第二季度开展一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评比活动。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二、加强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

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工作,区政府各部门要提高对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重要性的认识.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区政府各部门的法定义务。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做好对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工作的监督。对不执行上级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拒不执行的,行政复议机构要提请行政复议机关或监察机关对主要负责人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奖励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三、认真做好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规范行政应诉案件处置顺序,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研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对待人民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议。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四、重点推进行政执法投诉制度贯彻落实

完善本部门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区行政执法投诉受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主动公布投诉受理电话,公开执法投诉案件的料理流程,认真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事项,保证行政执法投诉事项投诉有受理,受理有处理,处置有结果,结果有反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和纠纷,促进社会和谐。适时完成对《方法》修改。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

分析原因,认定责任,提出整改要求并严格按照《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方法》豫政〔2007〕1号)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贯彻落实《市依法行政监督实施方法》市政府令187号),通过行政执法卷宗评查、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行政执法明查暗访等渠道发现的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作为,及时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办、监察局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十六、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

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单位要认真依照区政府的要求,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借鉴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的胜利做法,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对不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导致严重违法问题发生的,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公室

配合单位: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十七、加强政府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

第5篇

一、*年工作总结

(一)树立大局意识,保障经济发展

提供资源保障,服务经济建设是国土系统的中心工作。*年,在坚持依法合理用地的前提下,我局竭力谋划实施保障项目用地,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用地环境。

1、强化服务意识,处理好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重点做到了“三个加强”:一是加强用地组卷环节。凡符合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的项目,我们提前介入,尽量降低企业组卷报批中的成本,为项目单位全力提供资源保障。*年我们积极跑市进省,共审批建设用地105宗,占地1082.33亩,政府出让土地收益1600多万元。二是加强建设用地地籍预审环节。共审批各类用地项目145宗,其中建设用地109宗,面积2554亩;卡掉不符合地类的25宗,631亩。三是加强建设用规划预审环节。建立健全、实施了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本依据的规划审查、审核制度,共预审各类建设用地121宗,卡掉17宗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对15个项目用地做了选址调整。既有力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又有效保护了土地资源,较好地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2、理清思路,拓展供地空间。*年国家对土地的宏观调控政策仍在深化,土地阐门关得依然很紧。特别是省市对年度用地指标管理方式的改变,使得土地供需矛盾尤为突出。为此,我们按照“集中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多措并举,积极拓展用地空间。一是用好下达的指标。*年市局下达给我们用地指标为100亩。为了科学、合理、高效地利用好这些指标,经过认真筛选,为科技含量高、预期经济效益好、投资强度大的6个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其中:沧州天淼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投资2300万元,占地19.24亩;*东兴汽车零配件厂,投资2000万元,占地23.26亩;*恒通枣业有限公司,占地7.35亩;沧州欧亚匡枣业有限公司,占地21.43亩;河北渤海管件有限公司,占地53.27亩;石黄高速公路东出口服务区,占地6.0亩)。二是挖潜存量用地。在上级实行严格的规划、计划用地政策的情况下,坚持依靠内涵挖潜拓展用地发展空间,积极引导新上项目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使3个新上项目利用存量建设用地618.03亩(其中:沧州力通联威尔德钢管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直缝埋弧焊管生产线项目,投资总额7.5亿元,利用闲置的杜林砖厂建设用地400亩;河北宝利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氯化胆碱项目,投资总额5500万元,利用原姚官屯砖厂废弃建设用地48.03亩;三创铸业有限公司,总投资5亿元,利用原薛官屯砖厂占地170亩)。有效缓解了严格供地政策下的项目用地矛盾。三是集约节约用地。集约节约用地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解决土地供求矛盾的有效途径。*年我们主要从两方面加强了对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提高了现有土地的利用率。一方面,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控制土地供应,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做到禁止类项目一律不予供地,限制类项目严格限制用地。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投资强度,提高生产性项目用地比例。我县按照省规定的每亩地不低于100万元的投资强度标准,明确了规划区单位面积最低投资强度指标和单独供地项目最低投资强度控制标准。在供地合同中,严格约定了建筑系数、建筑容积率、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开工时间和峻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集约节约利用。

(二)严格耕地保护,实现占补平衡

严格耕地保护是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农民长远生计,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因此,耕地保护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年,我们主要从两个方面加强了对耕地的保护工作。一是完善耕地保护制度:①完善基础工作。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台帐,投入专项资金30多万元,在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建立了70多个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标志,明确了保护范围、面积、要求及责任单位等。②保护责任社会化。严格规范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做到保护区域、保护职责和具体责任人“三落实”。按照局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村民包块的方式,分别签订基本农田保护卡共计11万份,为基本农田罩上“保护网”。二是搞好土地开发整理,实现占补平衡有余。为了更好地保障经济发展,我们坚持内涵挖潜与外延开发相结合,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通过建立招投标委员会,规范招投标程序,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实行项目监理制,在资金管理上,采取按工程进度凭票分期拨款的方法实行专款专用,确保了开发整理的数量和质量,实现了占补平衡有余。*年,我局积极跑市进省争取开发整理项目指标和资金,共实施开发整理项目13个,总面积1014.10公顷,净增耕地409.64公顷,总投资701.05万元(其中:①已经市局验收占补平衡项目3个,开发总面积130.21公顷,净增耕地93.94公顷,总投资84万元;②经省厅立项已完工待市局验收整理项目1个,面积171.11公顷,净增耕地22.20公顷,总投资230万元;③省厅立项准备招投标的占补平衡项目3个,开发总面积190.39公顷,净增耕地141.82公顷;④省厅立项正准备招投标整理项目1个,总面积199.07公顷,净增耕地23.89公顷,总投资180万元;⑤上报市国土局和市财政局正在施工的新增建项目2个,总面积217.87公顷,净增耕地63.17公顷,总投资81.05万元;⑥经市局下达立项批复的占补平衡项目3个,总面积105.46公顷,净增耕地64.62公顷,总投资126万元)。为我县上项目实现占补平衡筹备了充足的耕地指标。

(三)整顿矿业秩序,推进砖瓦窑规范管理

实现对砖瓦窑的规范管理不仅可以保护土地资源,还能有效缓解供需紧张的用地局面。*年我们从三个方面全力推进了对砖瓦窑的规范管理。

1、建立管理档案。为全县的50个砖瓦窑建立了档案。一是档案内容真实全面反映该窑的审批、用地、取土、复耕管理等情况。二是按照“标识明显,取土现状真实”的标准进行了拍照存底。三是绘制了全县砖瓦窑分布图,划定了年度取土区。为规范管理夯实了基础。

2、实行监督管理。一是明确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哪个窑出了问题,就追究相应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聘任监管员。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砖瓦窑附近的村民作为监管员,对砖瓦窑的违法用地取土行为进行监督、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3、标钉矿区范围。在进行现场勘验测绘的基础上,投资5万元为各砖瓦窑埋设水泥界桩,以限制矿区面积外延,便于管理,便于监督。

(四)着眼长远发展,搞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

为把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落到实处,使规划更具前瞻性和科学性,真正发挥保护耕地,规范项目用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作用,*年我们主要开展了四项工作:一是建立修编机构和队伍。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方针,政府成立了修编领导小组,国土局设立了规划股,聘请河北农大专家组建了技术指导组,形成了规划修编队伍。对规划修编人员定期进行了培训,保证了修编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搞好评估和调研。组织人员并聘请专业机构对上轮规划进行评估,对修编前期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方法科学,内容全面,资料准确可行,评估分析深入透彻,修编理由充分,报告可信度高。三是修编经费纳入预算。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做得早,做得好,我县规划修编经费已纳入预算,为下步实施奠定了财力基础。四是提供科学的基础数据。通过认真开展“四查清四对照”工作,对照查清新增建设用地总量、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数量、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违法用地数量及处理情况,为科学核定规划修编基础数据提供了依据。

(五)严格土地执法,严厉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加强土地执法工作是维护用地秩序和保护国土资源的有效手段。*年我们主要从三个方面加大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动态巡查网络责任制。通过采取分组包片、重点区位反复查等措施,对违法占地取土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处理违法案件中,重点对不符合规划的,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项目,坚决予以停工,并随时进行跟踪,真正做到违法行为停的住,违法建筑起不来。二是提前介入,引入保全机制。针对个别停而不止的土地违法行为,既要保证依法行政,又要制止违法事实的形成,为此,我局实行与公安、法院、检查等司法机关联合办案的保全机制。对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违法案件,提前介入,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人的约束,将土地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根据市局集中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用矿工作安排,我局从9月15日至10月15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重点对*年市场治理整顿以来新发生的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查处,共清理土地违法案件440宗,面积1246.23亩,全部纳入法律程序,其中84件已申请法院执行。

(六)加强国土所建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为了保证国土所各项工作正常进行,充分发挥其“前沿阵地”的作用,*年我局以“完善体制、提高素质、强化职能、服务优质”为目标,加强了国土所建设。

1、完成人事工资等关系划转,真正实现垂直管理。通过积极与县人事、财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协调,54名国土所工作人员的人事和工资关系已划转到我局,真正实现了与乡镇分离,纳入国土局管理。

2、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生活设施。按照“每个所不少于2间,每个工作站不少于1间”的要求,与各乡镇政府协商为7个国土所、12个工作站解决了办公用房问题。在此基础上,筹集资金60多万元,为每个所配置了车辆、微机、传真机、电话、桌椅、床铺、饥水机等办公生活设施,使国土所工作得以迅速展开。

3、建章立制,明确职责。研究制定了国土所工作人员职责、执法巡查职责、学习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等12项职责制度,并已制牌下发,逐步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4、强化上岗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采取领导授课集中学的方式,组织国土所人员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业务知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微机技能操作等方面的学习培训,使国土所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七)狠抓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1、抓好班子建设。*年我局以建设一个“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为目标,以“提升素质树形象,团结协作聚人心,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廉政”为重点,通过边学习,边工作,提高了班子的执政能力,形成一个勤于学习,善于团结,敢于攻坚的领导班子。

2、抓好干部职工的素质教育。*年我局以打造一支“懂业务、会操作、知业务、善管理”的国土队伍为目标,重点开展了两个方面的教育活动:一方面,在业务上由局领导和各股长组织授课培训,提高了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理解运用和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广泛征求用地户意见,有的放矢整改,提高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的服务意识。

3、抓好各项规章制度。今年我局提出了“向管理要水平,向管理要形象”的口号,严格落实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廉政建设制度、限时办结制、内部会审制、巡察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定期进行督导考核,通过狠抓制度落实,规范了工作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八)抓好行风政风建设,树立国土新形象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文明形象,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我局坚持做到“三个强化”:

1、强化依法行政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我们将法定职责分解到岗,责任到人,以执法责任制统揽依法行政全局,并及时进行了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把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行政许可法》及配套制度,加强集体会审,规范了审批行为,强化了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全程监管,建立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保证了行政审批的及时、准确。三是理顺各项业务的审批流程,使各项行政审批业务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以有效克服办事的随意性和有效遏制某些岗位的自由裁量权。

2、强化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为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我们主要抓了两项工作。一是强化文明服务。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我局在全系统大力开展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活动。在服务群众时要做到“五好”,即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好、服务场所好、工作纪律好、执行政策好。在接待群众、实行面对面服务时,做到“六心”,即接待群众热心、为民服务真心、办理业务细心、为民解难诚心、解释业务耐心、听取意见虚心,切实把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满意。二是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图,制定出我局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延时服务制、跟踪服务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强化了工作人员的服务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了工作效能,塑造了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土形象。

第6篇

[关键词]公开审判;知情权;法院电子记录;审判录音录像;数字化法院

[作者简介]高一飞,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丹佛大学博士后,重庆401120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0)10-0050-07

法院公开审判,是公正审判的要求,也是公民知情权的要求。在国际上,《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规定的人类拥有“寻求、获取和传递信息”的权利包含了知情权的内容。国际社会于2008年2月的《亚特兰大知情权宣言》认为:“知情权适用于政府所有分支(包括执法、司法和立法部门,以及自治机构),所有层级(联邦、中央、区域和地方),以及上述国际组织的所有下属机构。”政府的司法分支即法院是广义政府的信息公开义务主体。但是美国1966年的信息自由法(foia)(1967年生效实行)是妥协的产物。它只涉及联邦政府的行政机构,国会本身、司法系统(法院系统)和最高行政首脑——总统均不在其管辖范围。所以,在美国,公开审判的依据是公民获得公正审判的宪法权利。

一、美国获得法院诉讼记录和证据公开的权利

(一)获得公开审判权利的历史渊源

美国宪法第六修正案:“在一切刑事案诉讼中,被告人有权利得到公正陪审团的迅速、公开的审判……并被告之所受指控的性质和原因;有权利与对方证人对质;有权利用强制程序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证人并得到辩护律师。”获得“迅速、公开的审判”是被告人的基本人权。关于审判公开的规则是通过一系列关于正当程序含义的宪法解释性判例和通过国会的司法委员会(众议院和参议院都设有司法委员会)正式通过的关于公开审判的立法来实现的。

历史上,美国法院的大门向来对公众和媒介敞开,可是在20世纪70年代,随着司法机构对据称由于将审判公之于众而给公正审判构成威胁所作出的回应,关闭法院的趋势有所发展。截止1970年代末,新闻出版自由记者委员会已汇集了有关的文件,证明在全美国有几十个预审和审判诉讼通过司法命令将公众和媒介排斥在法庭大门之外。

甘纳特公司诉德帕斯奎尔案(1979)的裁决使这种拒绝媒介接近司法信息和新闻机会的发展趋势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在“甘纳特案”里,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裁决,法官可以封闭预审审讯。但是“甘纳特案”的4位持异议的法官告诫说:秘密司法审讯将会成为对自由的威胁。幸运的是,在弗吉尼亚州的司法制度里已有了一个断然提出这些问题的案件,由此,很快地使最高法院得到一个澄清它在“甘纳特案”中所作裁决的机会,这就是著名的“理查蒙德报”公司诉弗吉尼亚案(rich-mond newspapers,inc.v.virginia,(1980))。由于一家自由媒体的努力,这个案子巩固了人们知情的权利。

在这个案子中,一个人因谋杀被捕,但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三次审判无效。于是,当第四次审判开始时,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一致认为,不将审判对旁人和新闻界公开。当地报纸提起诉讼,向法官的决定提出挑战。最高法院在其作出的重要裁决中,平衡了新闻出版自由的权利与得到公平审判权利的关系,法院认为,二者相辅相成。第六条修正案保障“及时和公开审判”的含义是:不仅保护被告不遭受秘密的私刑审判,而且还保护公众旁听和目睹审判的权利。鉴于弗吉尼亚州,或甚至理查蒙德市的全体民众,显然不可能都去旁听审判,因此,必须允许新闻界旁听和报道审判,协助确保审判公正进行。

自《理查蒙德报》案裁决以来,已形成确认媒介和公众在几乎所有情况下享有进入法庭的权利这样一个明显的趋势。后来,《全球新闻报》诉高级法院(globe newspaper co.v.superior count)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补充道:“刑事司法体制有两个特征,它们‘结合起来可以解释,为什么第一修正案专门为获各刑事审判信息的权利提供了恰当的保护’:(1)此种审判在历史上便对媒体和公众开放;(2)信息获知权在司法程序的运转过程中扮演着一个有特别意义的角色。”因此《理查蒙德报》案和《全球新闻报》案都承认,第一修正案的信息获知权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利,而是一项“有资格的”或是“假设的”权利。有足够的迹象表明,有强制性的需要时,关闭程序是可能的。

(二)公开法院诉讼记录的宪法基础

在美国,在法院所拥有或控制的副本、文件以及与刑事程序有关的其他材料是否应当公开的问题上,总体结论是:第一修正案信息获知权不仅扩展至在审判过程中提出的文件,法院还应当在考虑其他社会利益平衡的基础上,灵活决定是否允许检查和复制法院的记录和文件。这是由审判公开在历史传统上的“经验”和现代司法运作的“逻辑”决定的。

在传媒企业ⅰ一案(1984年)中,最高法院通过裁决第一修正案能适用于预先甄选程序提出公开内容的判断上的“经验”和“逻辑”观念。在传媒企业ⅱ案(1986年)回中,最高法院同样依据上述两个因素,但还认为,公众的信息获知权应扩展到明显不是审判程序的一部分的一种程序——预审听证并确立了一个包括两方面的调查,以确定一个特别的程序是否适用第一修正案信息获知权。该程序通过参考“经验”和“逻辑”两方面来进行检验。经验分支的问题是,“地点和程序是否有向媒体和普通大众开放的历史传统”。而逻辑方面的调查是,“在存在疑问的这个特别程序的运作过程中,公开的信息获知是否扮演了—个重要的积极角色”。

美国的许多法院认为,传媒企业ⅱ案的“经验和逻辑”标准同样确定了第一修正权利对于法院所拥有或控制的副本、文件以及与刑事程序有关的其他材料是否适用。该标准极其容易地确立了一种第一修正案权利,该权利是关于“所提交的与司法程序有关的材料的,它们本身即暗含了信息获知权”。因此,法院认为,第一修正案信息获知权不仅扩展至在审判中提出的文件,还扩展至在一系列审前听证中提出的与一系列动议有关的文件。

普通法诉讼记录和证据信息获知权的依据是

“尼克松诉沃纳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案”(nixon v.warner communications,inc.(1978))。该案中,最高法院注意到普通法上的一项“检查和复制公开的记录和文件,包括法院的记录和文件”的权利。最高法院将这种权利看作是“灵活的”,受审判法院合理的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所以,如果法官认为反对接近的一方的利益大于要求接近一方的利益,那么该权利就会被其他权利“超越”。所以,美国法院的文件和证据,无论是审判前还是审判后,也无论是文件性的材料还是非文件性的材料即音像材料和电子材料,都具有宪法上可以公开和复制的依据,但是法院有“灵活的”自由裁量权。

二、美国公众获得法院电子记录的权利和方式

美国既是互联网的诞生地,也是世界上电子政府最为发达的国家,连续几年在联合国的电子政府准备度排名中位居第一。针对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美国2002年制定了电子政府法。不论是就篇幅还是就内容而言,该电子政府法都是世界上迄今为止最为详细、覆盖面最广的一部法律。而在法院系统,美国通过“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2001年开始)和“案件管理和案件电子档案系统”(1996年开始),实行法院数字化管理,也使公民实现了通过电子平台获得法院信息的权利。

(一)案件管理和案件电子档案系统

cm/ecf(case management/electronic case files)是大部分美国联邦法院都有的案件管理和案件电子档案系统(下称“案件电子档案系统”)。

案件电子档案系统最初于1996年在美国俄亥俄州北区处理大量石棉案件时开始使用。1997年,又在密苏里西区、纽约东区和俄勒冈试点。全国性推出开始于2001年破产法院,接着,2002年在地区法院和2004年上诉法院也开始实施。案件电子档案系统没有应用于州法院,但一些州已经在一些案件中实施。截至2008年1月,大约有200个法院实施了案件电子档案系统。

在案件电子档案系统出现以前,联邦司法机构就已经有了美国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但案件电子档案系统允许获取诉状、诉讼中的动议文件、简报以及其他当事人和律师填写的材料(除密封的文件和摄像资料以外)。对于大多数文档,每页要收取8美分的网络使用费(现在为7美分),以支付维护系统的成本。2002年颁布电子政府法时,起草者要求“对法院的决定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根据电子政府法,获取这些文件应当是免费的。为方便在线访问,法院案件电子档案系统要求律师在诉讼中对大部分诉讼文件采用电子件方式,而不是传统的纸张方式。

该系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法院履行记录保管的法律义务。虽然应用程序开发和维护由美国联邦法院行政管理办公室处理,但各地法院工作人员根据当地的规则和惯例具体填写相关材料。由于源代码可以在本地进行修改,各地区在具体应用时会有一些不同。大多数地方的变化只是表面的,并不改变应用程序的核心功能。

(二)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

美国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acronym for public access to court electronic re-cords)是一个可以获取联邦法院文件的公共电子平台。该系统由美国联邦法院行政办公室管理。它允许用户从美国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破产法院获取已审和待审案件的相关信息。

每个法院维护其自己的案例档案数据库。正因为美国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由每个法院去维护,所以,每个司法管辖区将有一个不同的网址。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也遭到了不少批评。批评者认为该系统在技术上已经过时,很难使用,而且还要收费。为此,非营利性的项目已经让部分资料免费上网。

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提供的信息包括:诉讼参与人名单,包括法官、律师及人;汇编的案例相关信息,如提起诉讼的情况、案件数量、诉讼性质、诉讼标的的数额;进入资料系统的案件情况的年度统计表;诉讼的立案登记情况;每天新案件的名单;上诉法院的意见;判决或案件处理情况;某些类型的案件文件复印件;某些法院提供的影像文件的副本。

1988年开始,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只能作为由图书馆和办公楼终端连接的系统。从2001年开始,该系统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

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已经授权,法院可以对所有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用户收取信息使用费。以2006年为例,访问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收费是每页8美分。2005年1月1日之前是每页7美分。费用适用的页数适用于任何搜索结果,包括事实上不匹配页码。费用还与是否打印、查看或下载有关。但任何一项单项的资料最高收费不得超过2.40美元。第三方的网址如freecourt-dockets.com这一网站,可以使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档案材料从它们那里免费获得。

纽约时报批评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繁琐,晦涩,而不是免费的系统”。2008年,卡尔·马拉默德领导的一项活动(他宣称,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是“过时了15到20年”。对于公共领域的文件,不应当收费),通过60万美元的捐款要求联邦上诉法院50年的网上记录档案可以免费使用。

此外,在2008年,地区法院在政府印刷署(gpo)的帮助下,开始在全国17个图书馆免费使用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继社会活动家亚伦·斯沃茨之后,马拉默德也下载了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整个数据库的20%,使它们在pub-lic.resource.org网站免费向公众开放,该实验结束于2008年9月下旬,根据联邦邮政总局的通知,该试验计划暂停,“等候评价”。2008年10月,邮政总局的代表说,“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安全是妥协的结果”。根据信息自由法的要求,2008年4月,联邦调查局针对斯沃茨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2009年,来自普林斯顿大学和哈佛大学的berkman中心的团队创建了一个名为“重述”的软件,可以让用户自动搜索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免费副本,并帮助建立一个免费的互联网档案馆。其他同样上载了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的网址包括:justia.com,lexisnexis公司购买的版权——它可以下载整个数据库的副本,同样情况的还有“谷歌学术”(coogto scholar)。

三、信息化时代美国法院录音录像的公开与上网

(一)审判录音录像是否应当公开

在美国,传统上不太愿意认可对非文件材料的接近权利,这在最近一个知名度很高的案件中被体现出来,这就是著名的合众国诉麦克道格(公开作证录像带)(u.s.v.mcdougal(1996))。在这个案件中,比尔·克林顿总统被传唤,要求其在对被

告詹姆斯·麦克道格、苏珊·麦克道格和吉姆‘塔克所进行的有关存款和贷款的刑事欺诈案件中作证。法庭允许克林顿在白宫通过录像作证。法院通过卫星线路得到证词。这盘录像带被命令封存。新闻自由记者联合会要求观看这盘录像带,法官拒绝了。但是,法官命令说,当录像在法庭上播放以后,可以给出录像带的复制品。该联合会向第八巡回法院提出了审查的请求,第八巡回法院肯定了地方法院1996年8月12日发出的命令,两个月以后,这盘录像带在法庭上播放了。1996年12月20日,第八巡回法院发表了关于本案的全部观点。

麦克米廉(mcmillan)法官陈述的意见指出:一系列的新闻机构,包括新闻自由记者联合会、电台一电视台新闻主管协会、全美广播公司、有线新闻网、国家广播公司和cbs,以及非营利性的公民团体、公民联盟都提出了上诉。每个上诉均是针对联邦地方法院的命令作出的。上诉人争辩说,地方法院拒绝公开录像带的内容,使他们无法复制,侵犯了他们的第一修正案和普通法的可以接近法庭记录的权利。……在1996年8月12日的口头争论以后,我们了一个命令,其中指出:“基于随后我们会公布的理由,我们维持地方法院拒绝公开录像带的命令。”

对此,学者评价认为这个案件的特殊性给了总统特殊的优惠。“对于麦克道格案,一个似是而非的解释是法院对总统给予了不同的待遇。法院根据以前的尼克松案,判决应该拒绝取得和复制录像带的请求。但是,在‘尼克松案’和‘麦克道格案’中,存在一个根本的区别,尼克松的录音带并没有在法庭上被作为证据使用。‘在法庭上发生的事情是公共的财产。’难道在本案中这个录像带不是公共的吗?”

美国判例法的做法是允许录像在法庭上播放以后可以给出录像带的复制品。合众国诉麦克道格(比尔·克林顿总统被传唤公开作证录像带)一案中,法官命令说,当录像在法庭上播放以后。可以给出录像带的复制品。第八巡回法院肯定了地方法院1996年8月12日发出的不准媒体复制作证录像带的命令,两个月以后,这盘录像带在法庭上播放了。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于美国东部时间1998年9月21日上午9时25分,公开了克林顿总统向大陪审团作证的录像带。有关文件也在互联网众议院的网站上公布。

在美国,审讯录像在审判法庭播放前不允许复制,在合众国诉麦克道格(比尔·克林顿总统被传唤公开作证录像带)(u.s.v.mcdougal(1996))一案中,法官不允许媒体在审判结束前复制录像带的理由是“公开录像带则违反《联邦法庭规则》第53条中规定的禁止在法庭中使用照相机的规定”;“在这里存在着对录像带滥用的可能”。这两个理由是有说服力的。因为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媒体复制录像带后播出,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因为媒体不可能像法庭一样,把所有的证据连续、全面地播放,而这容易导致公众的偏见并形成舆论对审判的压力。

但是,在审判结束后,不存在不公开审讯录像的理由,审讯录像作为审判档案的一部分,既然可以供给社会大众查阅复制,当然也可以给他人复制并在媒体播放。

(二)审判录音录像通过网络公开

在美国,除可以要求审讯录像在法庭上公开播放外,将法庭录音录像提供在公共网络上,也成了最近几年美国司法改革的新举措。

自1999年开始,经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批准,数码录音成为法庭正式诉讼纪录的一部分。最初的5个试点法院是:内布拉斯加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东区的联邦地区法院,以及北卡罗莱纳州东区、阿拉巴马州北部地区和缅因州的美国破产法院。数码录音最初在破产法院和地区法院地使用(这里的法官解决大部分诉讼案件)。与数码录音一样,法院听证的计算机磁盘也被授权可以26美元的价格出售,但购买者必须亲自到法院购买。而试点项目中,因特网接入9个试点法院,相同的内容只须耗资16美——8美分为访问网站费用、8美分选择具体资料。

2009年1月,司法会议的执行委员会批准的数码录音试点在扩大。如果收费不会被废除,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将确定适当的费用。2009年4月中旬,在美国法院行政办公室宣布了一个试点项目,使审判程序的数字录音在网上公开的范围进一步扩大,2009年年底,试点的范围从5个联邦法院扩展到9个。美国联邦权利申诉法院、3个联邦破产法院——分别位于佛罗里达中区、纽约东区和罗得岛——被添加到项目中。罗得岛州已经提供了在线录音,其他三个法院正在执行。

人们可以通过法院电子记录公共访问系统(pacer)获取这些音频,到2009年4月,超过950,000用户获得了上述法院的音频文件。俄亥俄州最高法院自2004年以来就将口头辩论录像档案上网。州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的现场录像不仅向网站提供,而且还提供给全州有线电视广播。俄亥俄州是美国将法庭口头辩论现场直播的第一个州。随着重新设计的网站在2009年4月推出(su-premeeourt.ohio.gov),俄亥俄州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的录音数据可以免费通过流行的音频和音乐门户播客itunes获得。今天,俄亥俄州的审判和上诉法院将视频和音频放在因特网上提供给市民查阅的范围正在进一步扩大。

四、美国经验对于

收案、立案,极大地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重庆江津区法院的数字法庭功能除了规范庭审行为、采集庭审信息,还能实现“远程审判”,使身处异地的当事人也能“面对面”打官司。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数字化法院至少具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提高法院的司法管理与审判活动的效率。数字化法院的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劳动强度,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二是通过规范司法行为、方便群众实现司法公正。数字化法院的建设能使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全面真实记录司法行为中发生的各种信息。这能够避免案件错误,使司法实现公正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但是,我国法院在建设数字化法院过程中,忽略了这样的一个重要的意义,即数字化法院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开审判和公众知情权。

美国的数字化法院建设,其初衷也是为了便于法院实现高效管理。美国法院的电子查询系统居然要收费,理由是为了系统的维护,但如果他们能够知道向公民提供法院信息的电子记录是法院的义务和公民的权利,就不可能有这样的决定。正如2002年颁布的电子政府法在起草中有人所说的:“对法院的决定要给出合理的解释。”但是,这一做法正在受到公众知情权的挑战,国会也通过了法律要求法院公开电子记录。

而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除了少数法院的判决书上网和审判过程的网络直播以外,各级法院的所谓“数字化法院”建设的目的非常明确,就是实现审判管理的数字化。而便于最大程度地体现审判公开和实现公民的知情权,却不在数字化法院建设的目的之中。其主要表现就是,法院数字化后形成的网络材料大部分是仅仅出现在法院的内网,并不通过网络对外公开。

如果不是从公开审判和公众知情权的角度来研究法院数字化,而是从技术角度研究,则只是一个it研究的问题。从公开审判和公众知情权的角度来研究法院数字化管理,至少应当解决以下问题:

(1)当事人是否可以及如何通过法院网络了解审判流程和进行诉讼活动(这一点部分法院已经开始实施,由法院交给当事人或者其律师一个密码,可以在输入密码后进入网络了解案件进程和进行相关诉讼活动)。

(2)每一个案件的案件名称,诉讼参与人名单(包括法官、律师及人)。

(3)庭审公告是否应当通过网络公开。

(4)汇总的案件相关信息,如法院收案、立案、审理、裁判案件、诉讼性质、诉讼标的的数额的数量等有关统计资料是否应当通过网络公开。

(5)庭审记录、其他材料全部电子档案化后,是否通过网络公开。

(6)法院办案的证据材料、诉讼文书是否通过网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