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9 16:36:11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初中劳动技术教育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劳动与技术;手工制作;教学方法;创新
常言道“创新是进步之源”,没有创新,世界将止步不前,在当今竞争日益激烈的社会,更需要具备创新思维,从实践中进行创新,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收获另一番成绩。初中阶段的劳动与技术课程重在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以及基本技术,让学生在亲身实践中渗入体会“动手、动脑”的学习乐趣,因此,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发挥关键性的引导作用,创新现阶段的教学方法,组织学生参与到每堂课的教学中去,通过“情景模拟、合作设计、亲手制作、评比奖励”等环节,让学生爱上劳动的同时掌握手工制作的基本技能,从而实现该项教学任务的最终目标,对此,本文将重点探讨教学方式的创新技巧。
一、初中阶段劳动与技术的教学现状
1.重视程度低
受我国应试教育的影响,素质教育实行的难度加大,传统的教学观念使得教师与家长一贯坚持“题海战术、严师出高徒”等教学方法,由于劳动与技术课程并未纳入考试成绩,作为增强学生动手制作能力的一门课程,受到的重视程度降低,存在文化课占用其课堂时间的情况,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初三的学生在面对繁重学业的时候,会在劳动与技术课堂上做其他科目的作业,这种现象在其他省份并不罕见,教师对此行为的严惩力度不够,导致劳动与技术教学效率十分低下。
2.课堂活动单一
教师在备课时,并未充分了解学生的真正需求,仅结合教材内容设计简单的手工制作活动,这导致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低;例如,初一上学期的教材内容涉及剪纸、动物纸雕、彩球以及宫灯的制作,很多教师为方便起见,仅组织学生进行简单的剪纸活动,并未对其进行延伸,如组织剪纸比赛等,既考查学生所学的手工制作技能,又调动其参与热情,达到预定的教学效果。
二、创新劳动与技术课程的教学方法
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科技的进步,学生的娱乐方式正发生着改变,如网上游戏、网上购物等,这使得学生对传统工艺(包括雕刻、剪纸等)的重视程度下降,因此,改变现阶段初中劳动与技术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其自主探究、创新学习的能力,已经成为时代的迫切要求。
1.巧用创新方法引导学生手工制作
例如初三劳动与技术课程设置为“电工与电子技术”,其旨在通过一定的学习任务,让学生了解基本的电子技术,从而掌握安装简易收音机的技能,在讲解的过程中,教师应现场拆卸收音机,让学生了解其构成部分,然后根据教学内容,让学生认识何为电阻、电压、电流等关键因素,然后让学生现场将拆卸后的收音机进行组装,一旦在重新组装的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教师便进行详细的讲解,以达到教学的最终目标。
2.营造新型教学情境,充分发挥学生潜能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只有教学内容能吸引学生,学生才会全身心投入其中,这要求教师必须为课堂教学营造新型的教学氛围。例如,初一劳动与技术课程为“制作与探究”,主要培养学生的动手制作与创新探究的能力,在讲解雕刻技术这一内容时,教师应利用课余时间事先雕刻一些精美别致的木制品
3.重视实践探究,引导自主性学习
学习的目的是让学生有所收获,只有当学生全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因此,在初中阶段劳动与技术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应点到为止,尽可能给予学生一定的自由空间,让其进行自主探究学习。例如,在讲解风筝的制作技术时,教师不应提前将风筝制作的具体流程加以阐述,应当让学生自主发挥,多数学生都有童年时期放风筝的记忆,因此,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制作,有利于发挥其潜能。(1)了解学生对风筝的认识,这为之后的教学计划提供了充足的信息,同时,将上一级同学制作好的风筝展示给学生,激发他们自主制作风筝的热情;(2)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放风筝”的户外运动,通过这一环节,让学生深切体会风筝的价值以及放风筝的乐趣,促使其制作属于自己的风筝;(3)教师依据前两个环节学生的表现以及教学计划,将制作风筝的具体步骤与关键技巧传授给学生,让学生自行准备做风筝的素材,教师则负责最终质量的把关工作;(4)学习经验分享,在这一环节,主要交流学生在制作风筝这一过程中的体会以及其所制作风筝的独特之处、寓意何在等,让学生了解到劳动与技术这门课程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技术来源于生活,同时又为生活提供新的便利。通过这四个环节,让学生重视实践探究的作用,提升自主学习的能力。
初中阶段是学生学习能力培养、综合素质提高与发展的关键时期,而初中劳动与技术教学的目的则是通过基础理论知识的讲解,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劳动与基本技能知识,以初步适应激烈的竞争社会,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完成简单的制作,将劳动与技术的学习与实际生活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过程中,掌握基本的制作步骤,掌握雕刻、风筝制作、剪纸、制作花灯等学习内容,在生活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善于发现可以学习的现象,与教学计划紧密结合,完善现阶段初中劳动与技术教学内容,传统教学方式单一的现状,真正提升学生的动手制作能力,使学生具备必要的劳动技能。
参考文献:
关键词:青岛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现状
(二)专业结构和层次结构尚不够合理
在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建设上,青岛市是颇下了一番工夫的,也产生了一些成效。但由于缺乏科学的论证和统筹安排,专业结构和专业布局仍不尽合理,需要进行较大的调整。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容易办的长线专业过长,而难办、急需的短线专业过短,适应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和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明显薄弱。
职业技术学校的层次结构问题也比较突出。青岛市已基本上普及了初中教育,据青岛市教育局2004年度报告中的统计,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各类学校的人数达到了68%,也就是说近三分之一的青少年在完成初中教育后直接或间接就业,这一类青少年绝大多数集中在农村。这部分青少年没有受到严格的职前教育训练,必然会影响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和劳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因此,初中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十分必要和迫切,特别是在农村。在青岛市这样一个农业生产仍占有相当比重、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在今后一个时期内重视初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初中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势在必行。
(三)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亟待改善和提高
管理问题是青岛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又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总的说来,青岛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有效,学校管理水平不高,影响了职教的特点、质量和效益。
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青岛市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实行的是一种对口管理。普通中专、中等师范学校由教育部门主管,其余由各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技工学校由劳动部门管理;绝大多数职业中学(中专)由教育部门管理;少数联办学校实行双重管理。这种职教管理体制是由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决定的,其好处是可以调动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办学积极性,专业课师资、教学仪器设备、经费等问题比较容易解决,同时也便于把职业技术学校的办学同实际需要结合起来。但对口管理的最大弊端是它的封闭性和各自为政,由于对口管理,客观上难以统筹安排,往往导致一些学校、专业的设置有很大的盲目性,重复建设现象严重,师资设备利用率低,毕业生交流困难,办学效益差。
(四)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尚缺乏稳定、足够的经费保证,办学条件亟待改善
同一些先进城市比较,青岛市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一个主要差距是办学条件差。办学条件差的主要原因是经费少,缺口大,且没有稳定的来源保证,明显落后于不少兄弟地市。有的县甚至将上级下拨给职业技术学校的经费截留,不少单位经费得不到落实,还有的拨了专业经费却停拨了正常办公费用。由于经费不足,导致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少,专业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短缺,实验、实习问题难以解决。这种状况与青岛市的经济基础及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很不相称,近两三年来,经教育部门多方努力,情况虽有所缓和,但问题远没有解决,仍需进一步重视和努力。
(五)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亟待提高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职业技术教育,是指就业前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以及就业前的技术培训。
第三条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术教育主要为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支持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职业技术学校。鼓励集体、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提倡各单位和部门自办、联办或与教育部门合办各种职业技术学校。
要重视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主要为农村培养初、中级实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职业技术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和有一定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的人才。
第二章学制和招生
第五条职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或职业初中毕业生,学制二至三年。
技工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至四年。少数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某些专业,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或省劳动部门批准,可以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学制二年。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专科学制二至三年,本科学制四年。
有的地方也可以举办职业初中,招收小学毕业生,学制三至四年。
第六条各级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实行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第七条农村举办传授实用技术的短训班,招生对象和培训时间由办学单位确定。
城市举办就业训练中心和就业前的短期技术培训,招生对象和培训时间,由主管部门分别报当地劳动或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可举办短期技术培训班。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业技术教育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分口管理: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将职业技术教育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区域的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工作;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本部门所属职业技术学校,劳动部门管理技工学校和就业前的技术培训,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所属职业技术学校。
第九条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的开办、调整或停办,由办学单位或个人申请,分级审批:
(一)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职业高中报地区行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四)职业初中、就业训练中心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加强对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检查,对办得不好的要限期整顿,整顿不好的可令其停办。
第四章教学
第十一条职业技术学校应以教学为中心,重视学科理论和实用新技术的学习,实行教学同生产、科研、社会服务相结合,加强实习和实验,以提高教学质量。
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短期技术培训,都应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二条举办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应具有校舍、经费、师资、教材、图书、仪器、设备等必备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有条件的可逐步增加电教设备,推广电化教学。
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应有相应的生产实习场所。当地人民政府应积极支持,并在可能条件下提供实习场所。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承担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实习的任务。
第五章师资
第十三条职业初中教师应达到大学专科学历或同等学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应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就业训练中心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具有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文化技术水平、一专多能的骨干教师。
现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应进行培训提高。
第十四条高等职业师范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应为职业技术学校培养教师。
与教育部门联合办学的单位应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可以选择少量优秀毕业生留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继续对他们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
鼓励科技人员、高等学校的教师和社会上有技术专长的人员应聘到职业技术学校任教。
第六章经费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预算纳入计划,统筹安排,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长。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所需经费,由教育事业费中列支;其他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厂矿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的职业技术学校所需经费,由其单位和个人自筹解决。
鼓励单位和个人自愿捐资办学。
第十七条职业技术学校和就业训练中心,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可向委托代培学生的单位和自费生收取培训费。
职业技术学校应积极举办学校工厂(场、店),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技术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应在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支持。
校办工厂(场、店)所得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师生员工生活。
第七章毕业、就业和待遇
第十八条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修业期满经考试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所学工种或专业有技术等级标准的,由县以上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按考核成绩发给技术等级证书。
短期培训班的学员学习期满发给培训结业证书。
第十九条各单位录用或聘用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在专业和工种相适应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录聘职业技术学校(班)毕业生和经过其他职业技术培训的人员。
各单位录聘从事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工种的人员,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从业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合格证书。
第二十条职业高中毕业生录用为工人的,按照技工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执行;录用为干部的,按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工资待遇执行。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生被录用后,可分别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或专科毕业生的待遇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自谋职业或举办集体企业,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银行等部门应给予必要的扶持。
第八章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于侵占和破坏职业技术学校校舍、实习场地及其他财产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批评教育,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校舍、场地和财产,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酌情处以罚款。
对于辱骂、殴打、伤害教师或寻衅闹事、扰乱教学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凡有前两款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以举办职业技术教育为名,骗取钱财的,由有关部门令其全部退还,并酌情给予行政处罚。
滥发职业技术教育学历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的单位,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责令其收回所发证书,并酌情处以通报批评或罚款。
论文关键词:教育;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
一、引言:教育——劳动力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
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1776年出版的惊世之作《国富论》中,用一只看不见的手描述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人和社会的关系,并指出每个人都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其结果将导致社会福利达到最大。
无论从事什么经济活动,收益超过成本是必要前提,然后再考虑经济活动的组织方式,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广义上说,教育是一种经济活动。教育活动的主授方因为从事教育活动取得收入,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教育活动的接受方则因为教育取得将来的预期收益,其经济效益表现在将来。首先,通过教育能够掌握最基本的谋生手段,这是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必须进入的教育层次,然后。一部分人通过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增加将来收入的预期,这是对劳动者愿意花费大量的成本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合理解释。非义务教育需要我们支付很高的成本,包括为教育支付的显成本和因为接受教育而不能从事其他职业所减少的收入——经济学上称为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有时是相当大的。
作为一种经济活动,教育是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手段,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公共教育的基本功能和目标是使受教育者掌握最基本的生活和生存的方法和技术,专业教育的基本目标则是让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通过教育这种手段,接受不同层次教育和不同类型教育的劳动者被分配到不同的部门和岗位就业,这就是劳动力资源的教育配置机制。不同工作岗位的工资水平的差异则是对劳动者接受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教育所支付成本的回报。大多数的研究发现,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只能从事较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低的社会平均劳动报酬:教育层次较高的劳动者可以从事较高技术含量的资本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高的平均劳动报酬。
二、农村劳动力教育素质与劳动力资源配置相关性分析
(一)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工作环境和工资水平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教育是一种资源,因为教育能够产生收益。教育是配置劳动力资源的手段,因为教育能够把不同的劳动者配置到不同的工作岗位并取得不同的工资水平。劳动者的教育素质是指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和教育质量的好坏,包括接受普通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由于教育质量的好坏从大众意义上难于评价。我们所说的教育素质一般是指劳动者接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接受较高层次教育的劳动者教育素质则高,接受较低层次的劳动者的教育素质则低。大多数研究发现,具有较高教育素质,取得较高教育层次的劳动者能够在环境优越的劳动岗位上就业,并取得较高的劳动报酬。一般在市场经济比较发达和市场秩序比较规范的国家,收入和教育是成正比例关系。美国的教育学家发现,在美国平均每多受一年大学教育,将来的收入会比原来增加12%,这就是“教育收益”。我国2006年城镇居民的平均年收入,中、小学文化程度为8744元,初中为10269元,高中为12204元,大专为17290元,本科和研究生分别为22995元、37880元,这显示了劳动者的教育素质和收入水平之间的明显正相关关系。
大多数农民由于受到家庭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机会接受较高层次的教育,因而文化程度普遍很低,较低的文化程度导致他们的社会就业能力较差,从已经进城打工的农民来看,他们大部分只能从事简单粗重、技术含量低的工作,他们的职业技能,绝大多数是边劳动边积累的。无论农民工是选择外出就业还是就近就业,由于受到其教育素质和职业技能本身的限制,收入水平往往都不高,而且,教育素质决定了他们要提高收入的难度很大。按照相关专家对农村劳动力的一项研究,大学文化程度工资是高中文化程度的3—4倍,是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4—5倍,接受过劳动技能培训的劳动者工资是没有接受劳动技能培训劳动者工资的3—4倍。而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劳动者找工作和教育素质偏低的农民工打工很不一样,前者基本上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机关就业,工作环境优越,而且还可能拥有非货币的福利收入以及各种社会保障,工资上涨的弹性大。而农民工只能选择在环境较差的岗位工作,并且工作没有什么保障,无任何其他收入,工资上涨的弹性小。
(二)农村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转移就业能力成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教育素质低,只能要求较低的劳动报酬,由就业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较高就业成本和转移成本,使得劳动报酬不足以弥补转移就业成本,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度大。而教育素质高的劳动者,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丰富,就业信息广泛,能够取得较高的劳动报酬,转移就业比较容易。
根据我们对湖南邵阳市农村劳动力市场的调查,邵阳市隆回县2008年的总人口为1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2万人,农村劳动力为50.8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为35.2万人,转移就业劳动力24.3万个,占24%。其他10.9万农村劳动力没有实现转移就业。据相关部门统计,隆回县农村劳动力转移,高中以上文化的转移率(转移劳动者与劳动力总人口之比)高达78%,中专以上为92%,初中以上为61%,小学程度为32%,文盲和半文盲的转移率只有11%。
另一项调查显示,邵阳市武冈农村人口60万人,拥有农村劳动力资源43.1万人,富余劳动力2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省转移10.8万人,省内及市内实现就业5.8万人,还有近9.4万劳动力既不能在本地就业,也不能实现转移就业,转移就业率只有63.8%。剩下的9.4万劳动力基本上是初中及以下文化层次,没有一技之长,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这些都充分说明,农村劳动者的教育素质与其转移就业能力呈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三、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结构
教育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劳动者工作环境的好坏和劳动报酬的高低。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只能从事较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低的平均劳动报酬:而教育层次较高的劳动者可以从事较高技术含量的技术工作或者资本密集型工作。相应取得较高的平均劳动报酬。较低的教育素质决定了农村劳动力不能享受社会平均的劳动条件和平均的社会报酬,并成为最终导致地方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教育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易程度,教育层次低的劳动者转移就业的难度大,转移就业率低;教育素质高的劳动者转移难度相对较小,转移就业率高。教育素质高的劳动力资源,成为稀缺资源,教育素质低的劳动力资源,是非稀缺资源,非稀缺资源往往形成供大于求的结果,这是出现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原因。非稀缺资源在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博弈中,自身没有定价权,提高收入水平就不具备条件。为了摆脱贫困落后的经济状况和相对较低的社会生活质量,必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事业。对已经完成义务教育,走上劳动岗位的农民,要强化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使他们掌握必要的技能,整体上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能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一)农村劳动力的合理供给,必须依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农村劳动力市场的显著特点就是教育素质偏低。随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文盲和半文盲在广大农村市场急剧下降,但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在农村的发展依然落后,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力基本不在农村就业,农村总人口中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很少,农村的大部分人口教育素质偏低,与现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由于我国现阶段人口众多,劳动力供给远远大于需求,便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但对于一些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由于教育水平的限制,又会呈现出劳动力供不应求的局面。这样就出现了一种悖论:一方面,技术含量高的工作难以招收到合格的劳动者:另一方面,一些受教育程度低的劳动者又难以找到合适的岗位。一般来说,大多数工作的专业性都很强,只有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劳动力才能从事与之相关的技术工作,但具有某种专业技能的劳动者却很难胜任其他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不具有专业技术水平的劳动者。不能够从事专业技术性质的工作,只能从事几乎所有人都能胜任的非专业化的普通型工作,这种工作自然就不可能有较高的劳动报酬了。而虽然具有专业技术水平但层次较低的劳动者,很难从事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具有专业技术较高水平的劳动者,又基本上不愿意从事那种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或者非本专业技术的工作。总之,在劳动力资源总量给定的情况下,结构性的劳动力供给失衡会导致种类不同、级别不同的市场替代性较差,这给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加了难度。而通过专业化的职业技术教育,能有效地满足专业技术的需要以及劳动者本身的发展和兴趣所好,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多层次、多领域的专门人才。
(二)提高职业技术教育质量,培养社会需要的专业劳动者,优化农村劳动力资源配置
从行为经济学角度讲,劳动力的供给是以劳动力供给者为行为人来进行的,同样,劳动力的需求则是以劳动力需求者为行为人来进行的,劳动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运动,最终使劳动力达到一种相对均衡的静止状态。这是一种理想的状态,每个劳动者都能找到自己能接受的工作,而每个劳动力需求者都能找到自己想要的劳动者。对劳动力需求而言,最终动因取决于社会消费,是由满足这种消费的生产单位所衍生出来的对生产要素的派生需求。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等经济活动要得以延续,必须具有一定的客观条件——人、财、物要素,同样的物质资源让不同的人来经营和同样人的经营不同的物质资源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就说明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对于社会的重要性。社会的消费需求各种各样,要满足不同的消费需求,就需要各种各样的劳动。劳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单个人不能从事一切劳动,于是就产生了劳动分工。劳动分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产品本身的特点引起的分工,便形成了产业、行业、企业对劳动力需求的不同:二是由劳动者工作性质引起的分工,便产生了不同职业的劳动力需求。职业技术教育质量的提高可以满足经济对劳动力规格的不同需求,培养具有不同稀缺性的劳动力资源。这些接受不同种类培训,有足够能力的劳动力被分配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以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的优化。职业技术教育应紧紧抓住工业现代化、产业转型、两型社会建设、农业产业化、城市化等当代社会的显著特点,积极完善专业和课程设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培养社会真正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职业技术教育应按照市场的需求和个人的特长进行引导性教育,指导受教育者从一开始就能明确适合自身的专业和方向,以增强其就业竞争力。
(三)依托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劳动力资源流动的效率
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不同市场的劳动力自由流动的程度,是按照劳动力的稀缺性来排队的。劳动力越稀缺的市场。劳动力流动性就会越大。接受过职业技能教育的专业劳动者,具有一定的稀缺性,专业化程度越高的职业技能教育具有越强的稀缺性。稀缺资源往往供不应求,在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定价权,因而其要求的劳动力价格较高。一个劳动者是这样,一个区域或者一个国家也是这样。一个区域中劳动力资源稀缺性越强,这个区域的就业竞争力就会越强,区域经济发展就会越快越好。所以必须依托职业技术教育,增强劳动者的稀缺性,从而提高劳动力资源流动的效率。一般而言,劳动力流动,是劳动力在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的不断变换。其特征是依赖于劳动的高技能、高熟练程度为主的智力型劳动力的流动。劳动力流动能够调节行业间、部门间、企业间劳动力的供求,促进劳动力资源,尤其是高素质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要提高劳动力的流动效率,必须以高质量的职业技术教育为前提。
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帕累托最优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够使劳动者本身的经济状况改善,同时还能使劳动者就业地的经济总量增加,社会福利总水平将增加,帕累托改进实现。通过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能够提高农村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基本素质,增加农村劳动者的转移能力,从而最终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实现社会资源配置的优化。随着科技的进步,工业化的发展,农业中大量采用机械作业,农业劳动效率不断提高,但社会总福利水平并没有增加。因为,由于劳动效率提高引起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剩余,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减少了他们的收入水平,如果社会经济总量并没有增加的话,社会的总福利水平实际上减少了。按照帕累托最优标准,帕累托改进没有实现。那么帕累托改进是否存在呢?怎样实现帕累托改进呢?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者的转移就业能力,实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通过转移就业。能够增加社会经济总量,同时提高劳动者的福利水平,帕累托改进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必须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一)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不但要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同时必须保证劳动力转移地劳动效率的提高与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能够提高劳动者的专业素质和技能,从而增加劳动者的就业能力,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顺利地实现转移就业。但是,劳动力转移。如果降低了农村劳动效率,损害了劳动力转业地经济本身的发展,即使转移就业者的收益增加,帕累托改进也没有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必须以不降低劳动力转业地农村劳动效率与保障当地农业生产为前提,才能最终增加社会总福利水平,实现帕累托最优。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与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必然建立在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可以促进农业和国民经济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又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了有利条件。欠发达地区农业人口多,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低,大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出现了“老弱农业”,极大地削弱了欠发达地区的农业经济。因此,要通过职业技术教育,不仅要提高转业劳动力的素质与技能水平,也要促进当地劳动者的素质与技能水平提高,以提高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实力,从而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保汪粮食安全,保证劳动力输出地农业的发展,以实现劳动者本身的输入水平、国民经济总水平的相互促进和发展,实现社会总福利水平的增加,以实现帕累托最优。
(二)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区域经济相结合,妥善处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城镇职工就业的矛盾,实现帕累托最优
如果总的工作岗位没有增加,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必然挤占城镇职工原有的工作岗位,社会总的福利水平没有提高,帕累托改进没有实现。职业技术教育要以实现农业产业化为导向。培养农业产业专业人才,农产品净加工专业人才,大力发展经济附加值高的农业深加工业,把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主要放在农村就地转移上。这样不但可以避免大批农村人口盲目转移到城市带来的一系列弊端,而且可以增加农村经济总量和社会总福利水平,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帕累托最优。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比较优势,通过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具有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利于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快速转移。
一、主要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主要任务。
从*年秋季起,招收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读各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使其免费接受3年正规职业技术教育,掌握一项及以上技能后稳定就业,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为推进*劳动力转移和承接产业转移作出积极贡献。
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要达到三个基本要求:一是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二是毕业后推荐就业率达100%,帮助贫困学生家庭实现脱贫奔康;三是帮助其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向珠三角地区转移,在本市二、三产业就业。
(二)实施原则。
全市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统筹,由市、县(市、区)劳动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和扶贫机构及承担任务的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按照“公开公正、就地就近、市场导向”的原则开展具体工作。
二、资助范围、标准和名额
(一)资助范围。
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资助对象为市扶贫办确认的,*市户籍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资助标准。
1、学杂费资助标准。按每人每学年3500元的标准给予入读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资助,资助内容包括全部学杂费、实习实验费、住宿费和技能鉴定费。未达到省物价部门批准的职业学校收费标准部分,由承担任务的学校补足。学校收取物价部门批准的代收代支费用每年不得超过300元,由学生自负。
2、生活费资助标准。在校的一、二年级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含目前在读的智力扶贫生)可享受生活费资助,生活费资助纳入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形式统筹解决,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按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92号)规定,由中央、省、市、县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三)资助名额。
我市的资助名额由省扶贫办、劳动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根据农村贫困家庭生源状况联合确定。
三、办理程序
(一)下达指标。
市扶贫办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和市妇联,根据省下达我市的扶贫生指标分配计划,于每年4月初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
(二)资助申请。
1、符合条件并希望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
2、乡镇政府负责初审并提供申请报读的当地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名单;县(市、区)扶贫办会同同级劳动保障局和教育局对贫困生名单进行确认。
3、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和教育局于每年5月底前负责将确定后的名单分别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的招生管理机构汇总;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教育局招生管理机构将汇总后的名单分别上报省劳动保障厅和省教育厅。
4、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分别与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的招生管理机构联系录取贫困生,按相关规定核发入学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通知书、身份证和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劳动保障、教育、财政部门和扶贫机构要把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各自职能负责管理和指导,推动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确保质量,服务就业。
承担任务的学校要明确培养目标,精心设计课程,优化教学内容,规范教学方法,确保教学质量。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选择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的企业作为学生进行生产实践的实习基地。要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和推荐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就地就近就业,并认真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管,突出实效。
加强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建立资助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和审计。对虚报冒领资助经费的,责令当事人退还全部资助资金,并依法严肃处理;对克扣、挪用、挤占等违规使用资助经费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关键词: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原则;新体系;特点
作者简介:孙玲霞(1981-),女,汉族,湖北人,华中农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06级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8)09-0038-03
一、建立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原则
(一)社会适应原则。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功能的发挥总是受制于其赖以生存的社会环节。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要适应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教育与社会关系的客观规律的要求。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类型、规格、层次由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定。脱离了这种需要,或因人才培养不足而影响社会的发展,或因人才培养过剩、结构失调而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这种不适应的结果,既影响了农村社会的发展,也会导致教育自身的萎缩。这在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方面是有着深刻的教训的。长期以来,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直接服务农民和农业的科技人才缺乏的原因,不是我们培养的人才数量少,而是以升入高一级学校为教育目的的教育体系脱离了农村社会实际。要改变这种教育与社会需要不协调的恶性循环,惟一的办法就是使教育适应社会的需要。
首先要适应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应有极强的地方特色,根据地方的产业结构、经济类型、发展水平、生产要素等来确定教育的内容和层次。其次,要与农业生产特点相适应。农业技术教育具有与工业技术教育完全不同的特点,因此不能照搬一般职业技术教育的方法和模式。再次,要与农民的特点和需要相适应,充分考虑农民的文化程度、职业需求和对科技的需要。
(二)整体性与协调性原则。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各个组成部分必须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我国目前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问题在于缺乏使各个部分协调起来的机制,导致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必须打破以学校教育为惟一形式的传统教育模式,改变只有学历教育才是教育的错误观念,树立现代大教育观,构建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
整体性与协调性原则,要求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内部必须处理好各类别、各层次间的关系,这就需要完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建设,形成具有权威性、有效性和系统性的网络体系。
(三)多样性与灵活性原则。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要有统一性,这是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基本要求,以反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共性,包括基本的教育方式、教育结构、教育管理、教育立法等。但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更要讲究多样性和灵活性。多样性反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地区差异,反映的是各地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个性。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发展极不平衡,农业基础、资源、产业结构、文化传统、农民素质等都存在巨大的差异,决定了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具有多样性和高度的灵活性。
四川乐山教委在农村教育改革实践中提出了“短平快”的农村成人教育优化模式,是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多样性和灵活性的典型表述。“短”主要指教学时间要短,科技传播时间要短;“平”就是强调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要与当地的生产力水平、与农民的接受能力相适应,不能落后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也不能脱离农民的接受水平;“快”是指科技信息捕捉的速度要快,对市场变化的反应要快,学员把所学技术运用到生产实践中见效要快。
“短平快”的教育模式适应了科技革命的需要,它的核心在于把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到生产者的手中,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如果现代科学技术没有相应的传播、推广体系,最新的科研成果和技术就面临难以迅速推广的困境。随着技术陈旧周期的加速,甚至在一项技术尚未面世之前,就可能被淘汰。我国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率低,与僵化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不无关系。
“短平快”的教育模式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可以概括为“技术含量日益提高,不稳定性不断加剧”两个方面,前者是指传统的劳动密集型经济和资金密集型经济在向技术密集型经济转变,在生产投入的各种要素中,科学技术占的比重越来越高。适应这一要求,除了加快科技开发外,最重要的是科技转化。“不稳定性加剧”是指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表现在农业上就是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地调整,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短平快”的教育模式适应了世界产业升级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短平快”的教育模式也是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自身发展的需要。过去,我们曾一度追求农民教育的“正规化”,如举办全日制的扫盲班,需要几百个学时,脱离实际,结果越办越萎缩。由于农民文化教育没有同学习技术相结合,在脱盲后又大量复盲,单纯的扫盲教育也并不能改变农民的贫困状态。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必须走出“只有拿文凭的教育才叫教育”的误区,采取灵活性的职业教育方式,才能取得显著的成效。“短平快”的教育模式在实际操作上强调了培育目标的层次性、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教学方式的实践性和教育服务功能的整体性。
二、中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框架
综观各国的农业现代化历程,都是伴随着农业科技水平、农村商品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实现的。在这一条历史长河中,各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也都经历了一个由单纯注重推广普及功能到强调推广普及、疏导转移、陶冶净化等多功能并重的演变过程。与之相对应,在培养目标上,也实现了一个由培养传统农业技术人员到培养现代农民转变的过程。要实现我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新目标,就需要按照新的理念,结合中国农村和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构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的新体系。合理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应该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对不同层次、规格和类型的人才数量和质量需求的反映。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构建首先要考虑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考虑农业科技大发展与应用趋势,同时要考虑农民对教育的需要趋势。由此出发参照有关的研究,笔者提出了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框架(如图1)
新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应该具有以下特点:
(一)多样化特点。只有实现多样化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才能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并覆盖尽可能多的农民群体。长期以来的职业技术教育活动,主要都是在学校中进行的。农民的职业技术教育不能只在学校中进行,或者说主要不是在学校中进行,而应当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综合发挥作用的格局。在本文中把学校教育作为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中的正式教育,把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作为非正式教育。
正式教育,包括各种类型的学校教育,其中有学历教育,也有资格证书教育。
非正式教育,主要包括农业推广教育和农民在各种学习型组织中所受到的教育。其中农业推广教育,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在技术推广过程中对农民的示范教育和培训,也包括农民之间的相互学习和相互示范。
农村中的学习型组织,是未来需要大力发展的方面。它包括学习型的家庭、学习型的企业、学习型的机构、学习型的团体等等。早在20世纪的二三十年代,我国的农村中就发展起不少的学习型组织。陶行知等人发起的平民读书处,曾有过较大的影响。后来陶行知总结出的即知即传的“小先生制”,是一种促进学习型家庭形成的良好方法。今天的知识经济社会中,学习型组织的形成对于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有的地方成立的村老年人文化活动中心、青年读书会,以及各种职业协会等组织,不仅有效的丰富了人们的文化和精神生活,也促进了知识技能的学习和交流。
(二)多层次特点。需要构建多层次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来满足不同文化层次的农民需求,并逐步提高农民的文化层次。就现实而言,我国目前有三个农民教育层次:
一是农民的初等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包括农村初中教育中渗入职教因素、乡镇农民技术学校的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开展的农民绿色培训、推广机构进行的科技培训等。
二是农民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村职业高中、农业中专学校、农民中专等。在这些学校中,既有正规的学历教育,例如农村职高和农业中专对适龄青少年的教育,也有资格证书教育,例如对农民技术员、农民技师的资格认证教育。
三是农民的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高等农民职业技术教育是近几年才兴起的教育领域,它主要依托高等农林院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函授、夜校、自学考试、资格认证等教育。目前的农林高校中的高等农业职业教育,尚属于学历教育,对农民开放的程度有限,然而民办高校的兴起则为农民接受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提供了较多的机会。
(三)多渠道特点。从受教育的方式来看,多样化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包括了多种途径,如函授、面授、远程教育等;从办学主体看,有公办、民办、企业和农民自发组织的教育等各种形式;从教育的性质看,有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也有系统的学历教育,既包括参观示范,也包括大众传播媒介的科技信息传播。通过各种形式的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对尽可能多的农民进行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满足他们多样化的教育需求。
参考文献:
[1]赵家骥等.农村教育的困境与出路[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P142-164.
[2]农业部课题组.21世纪初中国农业教育结构体系研究[J].中国农业教育,2000年,第5期.
一、TVET使命、策略和立法
(一)TVET使命
印度TVET的使命是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别是将其日益增长的人力资源转变为有技能、有能力的劳动力。
(二)TVET策略
《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2-2017年)》(Twelfth Five Year Plan)支持TVET政策,旨在帮助印度政府实现其发展目标。其中,卷3涉及教育,特别强调教育对社会、经济、政治转型的重要性。规划制定了很多与TVET相关的目标,具体包括:与劳动部和行业合作,将中等教育,特别是职业技术项目,与劳动力市场的需求联系起来;通过针对失学儿童的TVET项目,改善儿童辍学情况以及促进教育公平;增加TVET项目的数量;鼓励和促进学生参加中等教育层次的职前教育项目;建立相关机制,整合不同政府部门、私营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所提供的职业教育项目;改善TVET教师培训项目,以确保教育质量;整合职业教育与学术课程的内容,TVET项目需要培养包含行业所需的通用型和特殊型职业技能。
另外,《国家青年政策》(the National Youth Policy)列出了一些干预措施,特别强调通过进一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高青年就业能力。
《国家技能发展政策》(the National Policy on Skill Development)旨在让个体提高技能、能力,获取知识,以及在全国和国际层面获得认可的资格证书。该政策的目标包括以下五点:一是增加终身学习的机会,特别是青年、女性和弱势群体;二是鼓励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定技能发展计划;三是培养适应目前以及新兴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劳动力;四是建立能应对利益相关方需求的灵活交付机制;五是协调不同的部、邦、公立机构和私立机构。
(三)TVET立法
《国家宪法》(the National Constitution)指导国家和各邦的各方面政策,包括教育领域的政策。《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法35号》 (the Right of Children to Free and Compulsory Education Act No. 35)保障儿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直至完成初等教育的权利。TVET的相关法律如下。
第一,2007年颁布的《国家理工学院法》(the Nation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Act)提出,给那些根据1961年颁布的《理工学院法》(the Institutes of Technology Act)成立的国家理工学院提供额外的资金以及政府支持。
第二,根据1987年颁布的《全印度技术教育委员会法》(the All India Council for Technical Education Act),印度创立了全印度技术教育委员会,并对委员会的结构框架进行了规划。该法阐述了委员会的功能,要求委员会协调及整合技术教育和管理教育的发展,并开发及实施相关标准。
第三,1961年颁布的《理工学院法》将一些理工学院确立为国家重点学院。该法要求学院提供工程和技术类、科学和艺术类的项目和研究。
第四,1961年颁布的《学徒法》(the Apprentices Act)呼吁对学徒培训项目的提供进行管理与调控。该法还呼吁中央学徒委员会(Central Apprenticeship Council)确保按照教学大纲和培训阶段进行教学。
二、TVET正规、非正规和非正式系统
在完成5年初等教育之后,学生将继续接受5年初级中等教育,以完成10年的基础教育。之后,学生可以接受高级中等教育,以完成12~13年的学校教育。因此,印度普通教育系统包括10年基础教育、2年高级普通教育以及学术型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则包括中等教育层次的2年高级职业教育或2年职业培训或3年综合技术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层次2~5年的综合技术教育(见图1)。
(一)正规TVET系统
在中等教育层次,TVET由初级中等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提供,学生可以在下列项目中进行选择。第一,为期两年的高级中等和职业教育。职业教育项目通常是帮助学生为未来的工作做准备,或者为之后接受高等综合技术教育做准备,而学术课程是为大学教育做准备。第二,由公立工业培训学校(Industrial Training Institute,ITI)和私立工业培训中心(Industrial Training Centres,ITC)提供的职业培训课程,培训时间为1~2年。根据“技工培训计划”(Craftsmen Training Scheme),TEVT系统也为初中八年级以上的学生提供培训课程,课程包括打字、秘书事务、计算机操作员和项目助理、建筑制图、电力工程技术员、电子、制冷和空调、铅工业、图书馆助理、剪裁和服装制作。第三,由综合技术学校提供为期3年的中等教育水平的技术和工程教育课程。
职业教育中央研究院(the Pandit Sunderlal Sharma Central Institute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PSSCIVE)根据“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NVEQF)设置职业教育课程,涉及汽车、信息技术、零售、安全和医疗保健领域。
(二)学徒制项目
遵循《国家学徒制培训方案》(the National Scheme for Apprenticeship Training),学徒制项目主要针对相关行业和团体中的工程师、技术人员,以及高级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徒制培训包括工程和技术领域的122门学科,以及职业领域的122门学科。学徒制培训持续时间各不相同,学徒可以通过获得奖学金来支付学费。
(三)高等教育层次的TVET
高等教育层次的TVET由综合技术学校和大学提供。工程、医学、农业、牙医学和建筑学专业的本科教育年限为4~5年。由综合技术学校提供的职业教育时间为2~3年。学生必须获得高中毕业证书,才能学习综合技术学校和大学的课程。
(四)非正规和非正式TVET系统
非正规TVET项目由一些国家机构、私人机构和项目提供。例如,隶属于劳动和就业部的国家职业培训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Vocational Training,NCVT),为中学毕业生和非正式部门的工人提供模块化的就业技能教育(Modular Employable Skills,MES)。国家职业培训委员会为14岁以上的童工提供优先教育,帮助他们学习就业技能,以获得工作。高级培训计划(the Advanced Vocational Training Scheme)旨在通过提供1~6周的短期模块课程来提高工人的技能。
其他的国家部门也提供非正规教育,包括农村发展部、妇女和儿童发展部、土布和乡村行业委员会(the Khadi and Village Industries Commission)、创业发展中心等。
私立的非正规TVET机构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一些机构被认证为工业培训中心,还有一些在工业培训学校的指导下运行。没有经过认证的私立机构主要提供某些类型的技能和职业的非标准课程,课程持续时间通常不足1年。
其他提供非正规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还包括以下3种。
第一,社区综合技术学校(Community Polytechnics)在社区中提供培训。课程通常持续3~9个月,并且没有入学要求,不向学生颁发证书,也不授予学分。
第二,“Jan Shikshan Sansthan”计划,是旨在提高工人职业技能和生活质量的成人教育,重点面向那些从农村地区到城市和工业区生活与工作的成年人。
第三,国家开放教育机构(National Institute of Open Schooling,NIOS),为因各种原因辍学的学生提供教育,此类学生入学前须完成小学和初中教育,并达到八年级水平。
三、治理和经费
(一)治理
印度教育由中央和各邦负责。在中央一级,人力资源开发部负责国家教育政策和治理,包括实施全民教育(Education for All,EFA)计划。隶属于人力资源开发部的高等教育部门负责中等教育和中学后教育。该部门被划分为很多不同的办公室,技术教育办公室对各邦正规和非正规TVET机构负责。技术教育办公室还负责课程修订、职业技术教师质量保障和学生入学。
中央层面其他负责TVET治理的部门包括劳动和就业部、农业部、矿业部、卫生部。
在各邦层面,邦教育部门(State Departments of Education)负责管理中等教育层次的教育项目。中等和高级中等教育董事会(Boards of Secondary and Senior Secondary Education)负责调节和监督各自地区的中等教育系统。
其他参与TVET治理的机构还包括以下8个。
第一,隶属于人力资源开发部的中等教育中央委员会(the Central Board of Secondary Education,CBSE ),负责学术问题和考试,以及初中和高中水平的教育创新和改革。
第二,印度学校证书考试委员会(Council for the Indian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s,CISCE),成立于1958年,管理职业教育证书考试、印度中等教育证书和印度学校证书等。
第三,全国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the National Council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Training,NCERT),为学校和教师教育的质量改进提供建议。该委员会还与国家教育学院、教育技术中央研究院、区域教育学院和职业教育中央研究院合作。
第四,印度政府授权国家技能发展局(the National Skills Development Agency)履行下述职责:一是制定国家层面的技能发展战略;二是识别新的就业领域;三是促进技能发展领域更多地使用信息技术。
第五,全印度技术教育委员会(the All India Council for Technical Education),负责TVET项目的实施。全印度技术教育委员会特别建立了新的技术教学机构,并通过国家认证委员会授权开展新的技术项目。
第六,国家职业培训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Vocational Training),负责向各类工程、建筑行业的熟练技工颁发奖项证书。国家职业培训委员会是一个由劳动部长领导的三方机构,组成人员包括中央和各邦政府部门、雇主和工人组织、专业和学术团体、全印度技术教育委员会以及其他组织的代表。各邦职业培训委员会协助国家职业培训委员会在以下几个方面提供咨询服务:TVET的政策和项目、新行业的审批和质量标准。
第七,国家教师教育委员会(National Council for Teacher Education)提供相关标准与程序以确保教师教育的质量,通过4个区域委员会发挥作用。
第八,职业教育中央研究院按照“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开发职业教育课程。
工业委员会(Industry Councils)也在印度TVET系统中发挥重要作用。印度工业联合会(Confederation of Indian Industry)是一个非政府和非营利性行业组织,与联邦政府在政策上密切合作,以提高TVET的效率与竞争力。印度工商联合会(the Federation of Indian Chambers of Commerce and Industry)与印度政府在国家经济政策领域密切合作,包括教育与TVET领域。
(二)经费
政府通过人力资源开发部对正规TVET项目给予资助,各邦的教育资金分配由本地区的教育部门负责。非正规TVET项目则由许多组织提供资助,包括劳动和就业部、私人机构和行业。
一些组织也为参加TVET项目的学生提供资金。例如,参加国家学徒培训计划的学生可以获得奖学金来支付相关费用。国家技能发展公司(the National Skills Development Corporation)通过贷款、赠款等方式提供技能发展资金,支持政府选择私营部门的计划,并通过税收减免等方式进行财政奖励,以提高财政活力。
四、 TVET教师与培训者
国家教师教育委员会是印度负责教师教育项目发展的法定机构。开展TVET教师培训项目的教师培训机构包括县级教育和培训研究所(the District Institutes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教师教育学院、教育高级研究院(the Institutes of Advanced Study in Education)和地区教育学院(the Regional Institutes of Education)。特别是附属于全国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的区域教育学院,为中学教师提供为期4年的教育项目,最低入学资格是高中学历。
教师的工资制度由各邦根据教师学历、培训情况和经验自行决定。一些邦还提供许多福利,包括固定的医疗补贴或医疗费用报销,教师子女免费接受教育,以及享受退休福利。在职TVET教师的培训由中央和邦提供。中央层面的在职TVET教师培训由全国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以及附属于人力资源开发部的国家教育规划与管理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Educational Planning and Administration)负责;邦层面的培训由各邦教育研究和培训委员会,以及各邦教育学院负责。
TVET培训人员受聘于国家,由附属于就业和培训总局(the Directorate General of Employment and Training,DGET)的中央培训学院负责提升培训者的技能。
五、资格和资格框架
印度TVET系统的资格和资格框架见表1、表2。
(一)国家资格框架
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旨在提供一种全国统一的方法,连接资格证书和工作标准。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为国家认可的资格制度设置统一的原则和指导方针,涵盖中学、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技术教育机构和高等教育机构。国家职业教育资格框架作为学习结果和国家职业标准的参考点,与行业技能委员会(Sector Skills Councils)合作建立,由以下10个级别组成(见表3)。
(二)质量保障
一些机构具体负责监督技能发展和TVET质量。此外,以产业为主导的行业技能委员会在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制定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除了这些机构的正式质量保障工作外,许多部门还运行着一些重要的技能项目,如农村发展部和旅游部。目前,印度没有负责质量保障和评审认证机构的国家机构。
大学拨款委员会(University Grants Commission)是印度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的法定机构。大学拨款委员会包含许多涉及职业和资格管理的认证机构。第一,全印度技术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除了负责评审之外,还负责技术和工程教育的质量保障,包括材料、程序、审议过程等的质量监管。第二,远程教育委员会负责远程教育的质量保障。第三,隶属于农业部的印度农业研究理事会负责农业教育的质量保障,包括园艺、渔业和动物科学。第四,隶属于人力资源开发部的技术教育办公室与邦教育部门合作,负责评估和监测各邦教育质量。
六、 当前改革、重大项目和挑战
(一)当前改革和重大项目
“全国中等教育使命”(the National Mission for Secondary Education,Rashtriya Madhyamik Shiksha Abhiyan,RMSA)于2009年启动,旨在提高中等教育入学率和教育质量。根据《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2-2017年)》,RMSA提出了一系列TVET的相关目标:一是提升现有的TVET机构质量,并建立新的TVET机构;二是为教师提供7天在职培训;三是为新教师开发30天的入门课程;四是支持私人TVET机构和非政府组织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PPP),提供非正规TVET项目;五是开发能力本位的模块,以提高TVET项目质量;六是确保教育机构每3年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要修改课程。
(二)挑战
根据《国家技能发展政策》,印度TVET面临许多挑战,包括增加职业教育的容量,加强职业教育机构的能力建设,以确保全民能够获得公平的TVET入学机会;推动终身学习,并根据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维持和提高TVET项目数量;开发相关学校、机构、私营部门等利益相关者之间技能发展的有效衔接机制;加强TVET机构的质量保障机制;开发关于科研发展、考试和资格认证程序的体制机制;鼓励利益相关者参与提供并资助TVET项目。
注释:
关键词:中等职业教育;梅州;发展现状;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1-0249-02
中等职业教育是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承担着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数以千万计的高技能专门人才的任务,是面向人人的教育。在推进中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就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梅州市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山区的人口大市。近几年来,梅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远不能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目前每年仍有30%的初中毕业生不能升上高一级学校,有近10万的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培训,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比例失调,技工人才紧缺,中等职业教育不能适应现代化产业转移要求。研究梅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找准定位、存在问题和对策,对实现梅州市“双转移”目标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
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是梅州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战略选择
1.梅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中等职业教育。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对中等职业教育的需要主要是对它所培养的人才需要。大批量的技术工人只能靠职业教育来培养,中等职业教育的任务是培养面广量大的中、初级技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它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够发挥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从梅州市的实际情况来看,生产一线的劳动者素质偏低和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十分突出,持证技术工人的比例很低,而且多数为初级工,高技能人才严重不足。据调查,梅州市目前拥有技能人才(初级工以上)198 338人,只占总劳动力的7.9%,梅州市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城乡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63%,达不到用工单位的需求[1] 。同时梅州市的工业面临的产业结构不合理,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也与从业技术素质较低,高技术人才匮乏有很大的关系。可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大批的技能型工人,是实现“工业梅州”,发展梅州经济的迫切要求。
2.梅州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需要中等职业教育。梅州市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的山区,农村人口比重很高,因此,解决梅州农村经济问题的关键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要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唯一办法就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使绝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就业前具备必备的职业技能。目前,梅州市每年大约有3万多的初中毕业生不能升上高一级学校而流入社会,另外,还有近10万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2]。因此,梅州市应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中等职业教育,突出加强新增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才能把梅州的人才就业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
二、梅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梅州市的中等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办学能力、办学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现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3所,省级实训中心5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5个、省级主干专业10个,2007年全市45所中等职业学校完成招生20 328人,转移农村新增劳动力11 120人。但同时梅州市的中等职业教育在发展基础、发展层次、发展后劲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
1.观念落后、认识不足,发展基础不牢。在梅州地区,一些单位和部门对职业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片面重视普通教育、学历教育而轻视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一些地方仍以升学率、高考率作为衡量普通初中、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一些人总认为职业教育是低层次、低水平的教育,学生进了职业学校就没有了前途。近年来,梅州市的中职招生数和在校学生数虽然迅速增长,但是与普通高中相比仍然偏低。2006年梅州市有7.5万多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一级学校,其中第一志愿报考中职学校的只有5 431人,仅占7%[3]。
2.专业布局不合理,师资力量不强,发展层次不明。梅州市的大多数中职学校普遍存在市场适应能力差、专业布局不合理、师资不足、办学层次不高的情况,学校专业设置市场适应能力差,专业重复建设多,新兴专业和与市场密切联系的关键专业缺乏。加上梅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大部分是原来普通高中和中专学校的师资人员构成,教学理念、手段趋于落后,高学历及“双师型”教师奇缺。2007年中职学校专任教师中本科毕业及以上的教师占66.09%,低于梅州市普通高中的78.47%。导致了梅州市还未出现中职+大专(高级工)或中职+大专(高级工)+本科(技师)的办学层次,真正可与省内职业类强校相比拼的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职业学校不多,也没有几个省内颇具影响力的骨干示范性专业。
3.办学规模偏小、经费投入不足,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梅州市有各类中职学校45所,在校生共计48 633人,平均每所学校在校生仅1 080.73人,在校生1 500人以上的职业学校仅有7所。2007年梅州市全市每万人中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为223.9人,每万人口的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为97.08人,只有全省162人的59.93%,与国家要求在2007年两者人数要大体相当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3]。
据了解,梅州市中职学校的教育经费主要是市县财政拨款及学生的学费,目前,梅州市各县(市、区)城市教育费附加仅有12.12%的投入中等职业教育,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导致了办学规模小、学校教育经费紧张、办学困难、发展后劲不足的局面。
三、促进梅州市中等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对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大发展。(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中等职业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利用新闻媒体等大力宣传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政策,促进民众转变观念,树立抓好职业教育就是抓好经济,抓好经济就必须抓好职业教育的思想观念。(2)正确定位,明确发展思路。强化市级政府对中等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作用,坚持“盘活存量、做大增量、借力发展”的原则,重点在梅州城区聚集发展、各县适度发展,形成“在县就读一年、城区实训教学一年、企业顶岗实习一年”的梅州职业教育模式。(3)加大投入,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经费。政府要把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城市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同时,鼓励多元化投入,积极开辟多元化融资、筹资渠道,利用金融、税收以及社会捐助等手段帮助解决职校资金紧缺问题。
2.优化资源配置,推进职业教育战略性结构调整。(1)做强梅州城区中等职业教育。根据梅州市的实际,对全市职业教育进行布局结构调整,着力把梅州城区建成职业教育聚集区;加快梅州农业学校等3所万人职业学校建设;谋划以梅州农业学校为基础的五间中专学校组建梅州市职业技术学院。(2)重组全市职业教育资源。从实际出发,因校制宜,采取合并、重组、共建、联办、划转等形式,对全市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重组,办成一批名校、实现既为本地经济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又能输送到发达地区就业的目标。
3.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实力。(1)加快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各学校按照新的评估体系和标准,加以改进。加快把梅州农业学校、市职业学校、市技工学校建成在校生超万人的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建成一批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重点专业。(2)加快实训中心建设。加快进度,在梅州农校等3所万人职业学校建设专业不同的实训中心,供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相同相近专业的学生实习使用。(3)加快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各县(市、区)要创造条件集中建设好一所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改善学校实习实训条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技术培训推广和扶贫开发的基地。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拓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新路子。(1)创新办学模式。落实公办学校办学自,推动加强校企之间、区域之间、校校之间的联合办学,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新路子。实施弹性学习制度和学分制,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对未升入高等学校的高中毕业生实施一年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2)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方针,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再就业培训、智力扶贫、百万农村青年技工培训、创业富民培训等工程。帮助城镇下岗、转岗人员提高再就业能力,帮助农村转移和输出、新增劳动力、富余劳动力掌握科学技术和新技术。(3)科学配置相关专业。根据市场及产业结构开发开设专业、创办特色专业、优势专业、促进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建设的紧密结合。(4)健全质量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评估考核,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技能、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评价职业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
5.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1)大力引进。对本地职业教育急需的专业教师,在办理调动手续和正式吸收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利用全市人才资源,对企业中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特别是转制、破产的国有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学校聘请任教。(2)加强培训。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施职业教育师资学历提升、技能提升、专业带头人培养培训工程。(3)深化改革。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文化课、专业课、实习课教师比例。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聘用制,逐步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制定职业学校向社会招聘、录用、选拔专门人才政策。深化职业学校教职工分配制度改革,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职务评聘、岗位津贴、工作业绩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乘势而上发展梅州职业教育大有可为[N].梅州日报,20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