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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护理问题和措施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8-31 16:36:27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精神病人护理问题和措施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精神病人护理问题和措施

第1篇

近年来,我市各种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时有发生,以精神病人为主体的肇事肇祸问题也有所增多,尤其是乡一散居疑似精神病人杀死8名居民事件发生,给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工作造成恶劣影响。为加强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预防和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是加快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是全面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六次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一年,确保各项事业平稳较快发展、安全稳定工作至关重要。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提高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的认识,对有肇事肇祸苗头和倾向的精神病人要高度关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出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要建立健全精神病人应急处理领导协调组织机构,强力推进工作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为建设和谐提供有力支持。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和安全工作应急管理预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各级政府是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的领导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精神病人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是“三无”精神病人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养收治精神病人的日常监管工作;各级公安部门是精神病人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执法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问题的调查取证和刑事处理工作;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对社会精神病人监管,负责本区域内精神病人的行为管控;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精神病人的直接看护人,负责精神病人的日常生活照料和行为看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问题的应急处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突出重点,搞好排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精神病人监管,成立联合整治排查机构,共同实施对精神病人的排查整治。对不属于民政管理的精神病人和疑似精神病人,由各地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情况;对属于民政管理的精神病人和疑似精神病人,由当地民政部门直接送至市精神病院诊断确定,及时进行救治,排除各种危险隐患。要通过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该诊断确定的立即诊断确定,该救治治疗的立即救治治疗,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将“防自杀和自残、防杀人和伤人、防摔伤、防出走、防触电、防失火、防盗窃、防食物中毒、防煤气爆炸”等作为预防重点,要将有“杀人放火、自杀自残、殴打他人、酗酒滋事”等前科或倾向的精神病人作为排点,同时搞好核准、诊断、评估工作。对排查中有肇事肇祸情形的精神病人要逐人建立信息档案,并逐人落实管理责任。对排查中本地能自行处理的,按规定要求做好防范措施。对排查中发现有严重倾向和问题的要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四、强化措施,狠抓管控

一是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消防知识普及等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重点部位落实到人,随时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是加强住院病人管理。各地精神病院要认真执行三级查房制度,为患者制定科学的个体化治疗方案。根据病情实行分级护理,对重点病人(一级护理),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保证30分钟巡视一遍。发现问题,随时报告主治医生给予及时有效的医疗措施,杜绝不安全隐患的苗头。对出院患者建议家属加强对患者监护,定期带患者来院复查。同时建立精神病人就诊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安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通报,便于全社会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第2篇

摘要:目的了解精神病人春节期间入院情况以及存在的医疗护理安全问题。方法对2007--2011年春节期间入本院的精神病人的性别、年龄、人口性质、入院方式、疾病诊断、是首次或再次入院、入院时是否有攻击行为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02例入院精神病人中,入院男性病人占多数(59%);以20-59岁年龄居多(82%);以精神分裂症为最多(81%);首次入院的病人占58%,再次入院病人占42%;急诊、出诊入院者占61%;入院时有攻击甚至暴力行为的男性病人占80%。结论春节期间入院的精神病患者绝大多数为精神分裂症,属于重症精神病患者,有明显的攻击甚至暴力行为,存在医疗安全问题;春节期间由于值班人员相对减少,工作任务繁重等因素,加上入院病人有明显的攻击甚至暴力行为,护理管理者重点加强节前的安全大检查,加强病房安全管理,合理排班,必要时参与值班。值班护理人员集中精力,熟悉重点病人,严密观察病情,做好重点时间工作,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和病人的安全措施等对策。

关键词:精神病;春节期间;攻击行为;护理安全;对策

在节假日期间,由于护士相对减少,工作任务重,加之部分精神病患者心理问题多,给护理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和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也容易发生医疗纠纷[1]。本文调查分析102例春节期间入院的精神病人,发现急诊、出诊入院的病人占多数,精神分裂症居多,属于重症精神病患者,有明显的攻击甚至暴力行为,存在医疗安全问题。

针对这些特点和春节期间工作时间的特殊性,作出相应的护理安全对策。现报告如下:1资料与方法1.1对象2007-2011年春节期间(7天长假期)本院精神科入院住院治疗的病人共102例。其中男性60例(59%),女性42例(41%)。年龄15-67岁,平均为35岁。农业户口80例(78%),城镇户口22例(22%)。

1.2方法采用自制调查统计表对全部在春节期间来本院3个精神科入院治疗的病人的个人资料进行归类统计分析,内容包括年龄、性别、人口性质、入院方式、疾病诊断、是首次或再次入院、入院时是否有攻击行为等进行统计分析。疾病诊断按《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标准诊断。

2结果

2.1在102例的入院病人中,以精神分裂症83例(81%)为最多,酒精所致的精神障碍为14例(14%),躁狂症3例(3%),其它引起的精神障碍2例(2%),说明绝大多入院病人为精神分裂症,属于重症精神病人。

2.2从入院病人的年龄段来看,19岁以下的12例(12%),20-59岁84例(82%)居多,60岁以上者6例(6%)。男性占59%。说明精神分裂症以青壮年中发病为多。从人口性质来看,以农业户口占78%居多。

2.3从病人入院方式看,急诊和需要出诊入院的62例(61%),正常入院的40例(39%)。首次入院者59例(58%),再次入院者43例(42%)。

2.4 60例男性病人中,入院前发生伤人48例,自伤者3例,毁物3例,言语性攻击行为4例,出走2例。42例女性病人中,发生伤人行为者13例,自杀未遂或自伤者18例,言语性攻击行为者7例,毁物、出走分别为2例。女性病人中发生自杀未遂或自伤行为占43%,相对比例较高,应特别加强防自杀行为。男性病人出现攻击行为甚至暴力行为,伤人(80%)占多数。

3讨论及护理安全对策 3.1讨论3.1.1从本文的调查统计分析结果看,春节期间入院的病人以精神分裂症(81%)为主,青壮年中发病居多。男性病人的主要症状中出现攻击行为甚至暴力行为居多,其中伤人、自伤占85%。这与范某报道的精神病人由于受其精神症状的影响或其它诱发因素的影响,常常发生攻击行为,目前较为一致的结论是精神分裂症病人攻击行为发生率最高,达49.38%-80%相一致。病人攻击行为的对象多为与其有密切接触史的医护人员、病友、家属或陪护、病房工勤人员等,尤其以医护人员受攻击的频率最高,居攻击者首位,资料显示:医护人员占攻击对象的41.66%-68.3%、上夜班(21.4%~49.32%)[2]。

3.1.2精神病人在春节期间以急诊和出诊(61%)的入院形式为主要方式,首次入院的病人(58%)占多数。说明由于环境和节日气氛因素,病人情绪波动过大,家属疏忽监管,容易诱发疾病,春节期间属于精神病人的高发期和诱发期。

3.2护理安全对策针对上述特点,本文从护理管理者、值班护理人员等二个方面谈护理安全对策,消除医疗安全患隐,尽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3.2.1作为护理管理者如科护士长、护士长,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应急预案顺畅的基础上,一是节前要做好安全大检查,加强病房安全管理。如检查急救药品物品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危险物品是否有带入病房内;病房的门窗、桌椅板凳、水电是否安全使用等,消除病房安全隐患。二是以人为本,合理安排班次,鼓励弹性排班,做到新老搭配,能力强弱的搭配[3]。针对春节期间急诊、出诊入院的病人较多,病人攻击时间以上夜班居多的特点,有必要增排一个卡班(12:00-15:00,18:00-22:00),以应对病人出现攻击行为、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护理部、科护士长、护士长参与排班,在处理突发事件中走到指挥、协调、指导的作用[4]。三是节前开展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技能训练,特别是低资护理人员,增强护士节假日护理安全意识,提高应急能力,保证节日期间护理安全[4]。

3.2.2值班护理人员一是在当班人员相对减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要集中精力,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积极配合。二是要全面掌握病房的情况,熟悉有严重自杀、伤人、毁物和逃跑等病情的重点患者,严密观察病情,重点交班,做好四防护理工作;对有攻击行为史或现有暴力行为征兆的病人安置于安静、宽敞的隔离室内,遵医嘱及时给予保护性约束,病人的活动在工作人员的视线范围内[2]。三是加强重点时间的工作。所谓重点时间,就是患者容易出事的时间。如开饭时、发药时、洗澡时,对重点时间应安排好充足的工作人员[5],医护工作要配合协作好,同时善于争取恢复期病人的帮助;四是节日期间住院的精神病人的心理情绪复杂多变,容易激惹,护理人员要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掌握与病人接触的技巧和良好沟通方式,注意说话态度语气;进行护理操作时要多留意周边环境是否安全,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确保病人安全和个人安全。

参考文献:

[1]张玲.精神病患者节假日期间的护理安全问题分析与对策[J].中国民康医学,2010,22(10).

[2]范喜英.住院精神病人攻击行为及护理进展[J].中外健康文摘,2010(17).

[3]周月琴.节假日护理安全管理的实践与效果[J].中国现代医药杂志,2009,11(11):139-140.

[4]范继美,田素英.精神分裂症病人暴力行为特点分析及护理措施[J].全科护理,2008,06(28).

第3篇

【关键词】精神病人;心理护理

【中图分类号】R7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0―0407―01

心理护理是护理程序中,由护士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应用心理学理论和技术)积极影响病人的心理活动,从而达到护理目标的心理治疗方法[1]。特别在精神科的临床护理工作中,做好精神病人的心理护理尤为重要。

1 精神病人的心理特点

精神疾病是以心理(精神)活动(指感知觉、记忆、思维、情感、意志活动)异常为主要表现的一大类疾病[2]。临床特点为心理异常,心理活动紊乱,心理活动能力的削弱,心理机能发育不良或个性的病态发展。突出的可表现在感知觉、思维、情感、意志、兴趣、能力或智能活动等方面的障碍。这些病人在发病时,大多不能体会到自己的病态表现,不肯就医用药,其精神症状通过病人的知、情、意志反映出来。又可由于职业、文化、民族、政治、经济生活、地位、个性差异、生活习惯、不同,而使疾病各有特点。因此要了解掌握精神病人的病态心理活动,护士就必须运用视、听、触、问等方法策略从旁观察病人,以便全面掌握病人的心理活动之第一手材料,研究制定心理护理方案。

2 重症病人的心理护理

2.1对自杀自伤病人的心理护理

这类病人常受幻觉妄想支配、或病人意识完全清醒时,主

观意愿不能完全如愿,或不能正确对待疾病而产生绝望厌世,故护士首先要了解现病史,掌握其病情、心理活动及情绪变化,以和蔼可亲的态度去关心和安慰病人,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这样可以减轻或消除病人自杀企图,阻止自杀行为发生,从而取得良好护理效果。其次,运用治疗性沟通技巧,鼓励病人表述内心情感,倾听接纳其抑郁体验及受幻觉、妄想支配的病人说出异常的感知和思想、针对相关因素加强心理疏导、教会病人应对、疏解自杀危机的方法,鼓励其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以发展个人适应客观的实际行动,取代自杀意图或行为。同时严密观察病情,严密监护,防止自杀自伤事件发生。

2.2兴奋躁动病人的心理护理

病人兴奋躁动乃是疾病的症状,护士接触此类病人要警惕、慎重,谈话时要冷静和气,不采取强制性语言和措施、因势利导。对轻者嘱其学会控制、疏泄自己高涨或焦虑心境,认识自己鲁莽、激越行为是病态,减少外界刺激,分散转移兴奋灶,适应参加病人喜欢并可自控的活动。对严重躁狂发作者置重病室,专人护理,严禁单独活动,有针对性的制定防范措施。对言语增多、激惹性增高但尚能接受劝告的病人可根据其特点或爱好,鼓励参加某些工娱疗活动或户外活动(一些只需轻微体力不需要去专心而又没有竞争性的活动)在病人完成这些活动时给予正面鼓励。这样能使病人持续该种活动,并能增强病人的自尊,从而稳定情绪,并使病人的兴奋症状得以缓解。待病情好转后,选择适当时机,教会病人克服性格弱点,主动调整情感和行为,正确面对疾病和面对未来。

2.3对拒食拒药、紧张、木僵病人的心理护理

此类病人多在妄想支配下产生病态心理。护士工作中要热情、耐心地对待他们,每采取一项护理措施之前,都应向病人解释其目的及意义,让病人从心理上接受,加之必要而耐心的劝解,以消除病人的疑虑。特别对木僵病人,尽管他们不吃不喝、不言不语不动,但意识大多是清晰的。周围的人和事物无不在他们的注意窃听之下。故护士的言谈举止对病人病情的转归都有重要影响,这就要求我们不论做事、说话都要小心,不在病人面前谈论病情、疾病好坏等,因这样对病人的疾病康复不利。因此时病人的症状较重,在配合医生做支持心理治疗时,要多倾听,少辩论,选择适当的时机(如幻觉减少或妄想动摇时),才对其病态体验提出合理解释。对于病人拒药问题要主动与病人交谈,诱导病人说出拒药的原因,原谅这位病人是因服药以后感到全身无力、睡眠较多而苦恼(除严重药物反应外)可以告诉病人即将好转,是药物见效的表现,待药物减少以后你就可以恢复正常,这样可以使病人对治疗充满信心而主动配合。

2.4痴呆病人的心理护理

此类病人常伴有性格改变,情绪不稳定,智能减退,行为幼稚或固执,做事错误百出,甚至生活不能自理。故护士要有强烈的爱心和同情心,工作中耐心观察他们语言、词句,分析其思维情感和要求。启发、诱导、强化训练病人自理能力,促进其工作、学习、社交能力的改善。防止其精神衰退及痴呆症状恶化。一定要持之以恒、不厌其烦,不可训斥、歧视病人,使已不健康的心理再受伤害。

3 恢复期病人的心理护理

此期病人随着精神症状的缓解及思维能力的恢复,从而产

生大量的心理活动。如工作学习、家庭婚姻、前途事业等切身问题,常反复考虑,如不正确对待和恰当处理,可影响病人的睡眠和情绪,再次成为心理负担,从而使减轻的精神症状复又加重。做好此时的心理护理,对现实残留症状有治疗作用,对远期预后也有意义[3]。故护士要充分运用沟通技巧,掌握病人内心的异常“心结”,分析产生的原因。首先应有对未来充满自信的信心,护士应该向病人讲明任何人在生活的道路上都会有曲折(包括那些伟人)教会有生活的信心又要有战胜困难的心理准备,帮助他们正确对待自己的疾病,学会自我控制增强信心 ,树立自我形象。告诉病人康复后应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履行正常人的角色,并尝试从中获得乐趣和安慰,享受满足感[4],这样才能适应社会、家庭的需要。其次应帮助病人消除对疾病复发的心理恐惧,定期向病人讲解防治精神疾病的知识,帮助他们找出容易诱发疾病的因素,提高他们对精神疾病的抗病能力,使病人树立信心,为逐步回归社会和家庭做准备。配合医生做好病人的康复训练计划,并做好病人单位、社区、家属的健康教育,如同事、亲友待病人如亲人,不让病人感到孤独。努力让他们完成一些本职工作,如患者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进行跑步、做广播操、做饭、洗衣服、手工编织等,并通过家属探视,外出郊游等方式提高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5]。让他们认识到自己对社会、单位还是一名有用之人,家属一定要监督病人按医嘱正确服药,避免不良刺激。使病人在医护人员、家庭、社会的共同支持下,增强信心,达到预防复发恶化,促进身心健康之目的。

参考文献:

[1] 陈彦方主编CCMD―3相关精神障碍的治疗与护理 济南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2001 , 4. 171

[2] 沈渔 主编 精神病学(第四版)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4,121

[3] 李显凤 精神科护理学[M] 北京 人民卫生出版社1999 ,19

第4篇

主题词 慢性精神病社区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6-0170-01

本文将2008年1月―2009年1月对开展社区护理的庆华社区与人口及病人人数相当的未开展社区护理的健康社区进行对照,开展慢性精神病社区护理收到良好效果。

统计资料庆华社区有慢性精神病人23人,一年之中维持工作生活17人,复发住院3人,复发门诊指导治疗维持家庭生活3人。健康社区有慢性精神病人21人,维持工作生活5人,复发住院10人,复发门诊治疗维持家庭生活6人。

护理方法

1 勤走访勤观察

社区护士要做到对区内的病人病情心中有数,善于观察,及时发现病情变化,不能完全依赖家属的观察结果,往往家属并不能及时观察到患者的病情细微改变。

2 做好与家属的沟通工作

慢性精神病人家属的细心照顾非常重要,做好家属的沟通工作,以减少对患者的各种不良刺激,并通过家属及时得到患者信息。对家属要耐心的指导,家庭的安静、和谐、舒适、关怀照顾、消除劣性刺激,改善人际关系,特别是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患者在病态中的言行,以及监护坚持吃药,是稳定病情的关键。社会的照顾和家庭的温暖对于预防复发,防止精神衰退有积极意义。

3 坚持维持用药

慢性精神病患者抗精神病药物仍维持用药,因精神疾病中有相当数量的病人,虽然进入慢性期,不等于症状消失,病情稳定,相反某些症状仍然活跃,是病人不能适应新的生活,不善于处人交际,有的睡眠也难以改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慢性病人的常年服药,并未见到显著效果,给人们的印象是多年服药不见效,吃不吃药没有多大用处,结果停药几天,病情明显加重,再次投药后又复同前。所以说,慢性期精神病的药物维持在有效巩固量。

4 开展社区康复护理

对慢性精神病人回归社区,边服药,边接触社会,增强适应社会的能力。与家人共同生活,培养对家庭及社会的乐趣,进行一定的工作、学习、劳动,将药物与康复措施相结合,即控制了疾病,又不会造成与社会的脱离。同时进行宣传和交谈,让他们懂得精神疾病的性质和长期性。经过此方法护理的病人,缓解的较为稳定,复发率低,巩固时间较长。

5 心理护理

应用一般的医学心理学知识,去的病人的信任,细心观察与分析病人的言行举止,以及针对其病态心理和现实的心理负担进行心理护理,并且要要掌握其复杂的内心活动,鼓励病人谈出自己的病情、病因、疾病发展及今后的打算,设法进行诱导、启发、鼓励、帮助、解释、安慰等支持性的护理,指点他们生活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必要的给与奖励制度,启发及增强病人战胜疾病及生活信心。

6 做好生活训练

病人从起床到晚上睡眠整天的生活要严格要求,家属对病人的每一个细节密切观察,及时纠正他们的不良行为,合理安排整天的工作劳动,逐步训练其独自生活,养成一种有规律的饮食起居习惯,在变生活懒散,然后训练其社会交往劳动技能,并丰富病人的文化生活,适当娱乐活动,尽力使病人整天有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

综上所诉,社区护理是护理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必然,是慢性精神病人稳定病情减少复发的有效途径,符合社会发展,避免和减少疾病的复发和致残,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同时减轻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第5篇

精神科暴力行为是指精神因素或精神症状影响下,突然发生的自杀、自伤、伤人、毁物等行为,以攻击行为较突出[1]。由于精神症状的支配,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往往难以预料,常导致严重伤害与后果,为此,笔者对38例住院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进行临床分析并制定恰当的护理对策。

1 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38例均为男性,年龄18-52岁,平均28.7±7.08岁,以青年人居多。病种分别为:精神分裂症24例,躁狂症8 例,分裂情感性精神病4例,癫痫性精神障碍2例。

1.2暴力行为发生原因 38例中,受幻觉妄想支配21例,易激惹10例,出于报复2例,过度兴奋2次,错觉2例,癫痫人格1例。

1.3暴力行为攻击的对象及方式

1.3.1 暴力攻击对象 主要是医务人员、病人、损毁物品等。

1.3.2 暴力攻击方式 在攻击医务人员及病人时,拳打脚踢14例次,持物或用拳头击打头面部8例次,咬人6例次,卡勒颈部3例次,企图女性1例次,砸坏玻璃门窗10例次,损毁病床、桌椅8例次。

1.4 暴力行为发生的特点 暴力行为多发生在患者被迫或被骗入院的青壮年,受教育年限少的病人中。导致暴力行为发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精神症状是最主要的原因,而受精神症状影响者主要发生在疾病的急性期,而暴力行为高峰在入院后1-2月内,偏执型精神分裂症病人在入院早期更易发生冲动。但不容忽视的是长期住院的慢性精神病人中发生暴力行为的潜在可能性并不比新入院的病人少。病人的居住拥挤及工作人员的态度对暴力行为的发生也是不容忽视的。良好的服务及暴力行为的妥善处理无疑会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

1.5 治疗及处理 暴力行为发生后,首先应了解暴力的原因,针对不同原因进行处理:(1)短期应急可采用隔离约束措施,但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增加抗精神病药物的治疗,也可用碳酸锂,对慢性精神分裂症攻击行为进行治疗。

(2)更换居住环境和说服教育。总之,暴力行为的治疗应从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进行研究,以便更好的找出原因,进行针对性治疗及护理。

2 讨论

2.1对暴力行为的预测 精神病人暴力行为虽有突发和难以预料的特点,但认真观察,不难发现一些事件发生前的端倪,从而找出一些规律来,预见暴力发生的可能。其中住院病人的敌意行为是重要的预测因素,关系妄想、被害妄想严重及易激惹的病人,以及既往有暴力行为史的病人发生暴力行为的可能性最大。而攻击对象多以医护人员及病人为主,这显然是与医务人员与病人接触不当及不良的服务行为有关。

2.2对预测有暴力行为病人的防范 (1)创造精神病房良好的总体气氛,这是稳定病人情绪的主要问题。良好的总体气氛是由许多成分构成的,如:宁静怡人的环境,优良的服务等。这一切无疑会改变病人的心境,改变病人心目中形成的不良影响,消除病人的疑虑,缓冲敌对情绪。总体气氛是由全体工作人员创造的,同时它也反映着一个病房的整体素质。(2)精神科护士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心理学知识和熟练技巧,对不同类型的病人采取相应的预防对策。如对易激惹者,要沉着冷静,言语温和亲切,以柔克刚。对有丰富幻觉妄想的病人,注意不要与其争辩,不要当着病人的面议论他人或低声耳语,以免引起病人的猜疑,强化或扩展其妄想。当同室病人被某病人作为妄想对象时,应及时调离病室。将预测中有可能出现暴力行为的病人放在重点房间,持续动态观察。对极端粗暴、过度兴奋而无法控制的病人,则应采取积极的治疗及适当的保护性约束,以防其伤人、毁物或自伤。此外,要定期对患者进行有关心理预测和开展谈心活动,了解病人的心理动态及外显性行为情况,做到及时防范。定期不定期的做好健康教育,及时纠正病人不良的行为念头,避免可能的暴力行为发生。

2.3 控制暴力行为的具体护理对策 暴力行为关键是预防,如暴力行为正在进行应该采取以下对策:(1)让病人最信任的人进行说服、诱导,切不可强行夺取其手中的什物,以防意外。(2)病人正在持物冲动伤人,说服无效,要采取转移注意力的方法,从背后、侧面阻止病人的行动,不可迎面阻拦。也可就地取材,如棉被抵挡,等他第一次出手后,不待他第二次还手,迅速将其制止,进行妥善处理。(3)加强治疗措施和心理疏导。可选用镇静作用强的药物如氯氮平等,而心理治疗要贯穿在住院的全过程。这样几种方法互相配合以控制病人暴力行为。

总之,精神病人的暴力行为既受生物、心理因素的影响,也受社会环境的影响[2],只要护理人员充分掌握病情,及时预见暴力发生的可能,积极采取有效的护理措施,加之良好的服务态度,是完全可以减少或控制精神病人暴力行为发生的。

参 考 文 献

第6篇

当前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为落实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自觉从实际情况出发,依法、公平、公开执行刑罚,使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规范、科学、有序发展。但是由于法律缺乏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或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执行刑罚的操作性规定,不仅影响了精神病人的刑罚执行效果,同时精神病罪犯治疗困难、管理困难、改造困难的“三难”问题也成为监管安全隐患的主要因素之一。如何对在监服刑的精神病人的刑罚执行加强监督不仅是司法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本文试对湖北省襄南监狱各监区服刑的精神病犯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从精神病人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行为特点着手,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如何加强和完善精神病犯刑罚执行提出若干思考。

一、精神病人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行为特点

实践中,有两种需要执行刑罚的精神病罪犯,一是犯罪时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犯罪时有完全服刑能力的人,在服刑期间突发精神疾病。这两种精神病犯除少数严重者由监管机关决定保外就医外,大部分仍在监狱服刑。精神病犯在监狱里是一个特殊的罪犯、特殊的患者,是一群以精神(心理)活动异常为主要表现的群体,且往往因患病类型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症状,致使其行为较之其他罪犯有较大差异,其具体表现在:

1、人身危险性和不可预测的人身攻击性。精神病犯在精神病发作时思维已经混乱,对自己的行为无法控制,因此因病致行凶、伤害、自杀、强行脱逃等狱内监管突发事故时有发生,精神病发作时往往具有突发性,其行为具有不可预判性,从襄南监狱这几年精神病犯发病行凶来看,往往就是一句话和一个行为就实施行凶行为,时间持续十分短暂,对防范造成很大困难。如襄南监狱罪犯宁某为疑似精神病患者,该犯有明显暴力倾向,多次无故行凶,在20__年以来出现了5起以上无故行凶。

2、改造的反复性较大。精神病犯在精神和情绪正常时,基本能够遵守监规纪律,服从民警教育,一旦精神和情绪异常,对民警教育和管教置若罔闻,甚至对民警教育抱仇视心理,严重的对民警进行行凶报复。如襄南监狱罪犯李某在正常时和民警谈话,谈完了还起身给民警鞠躬说谢谢,发病后在民警制止其行凶时,对民警进行辱骂,并有企图对民警行凶的行为。

3、情绪受外在因素影响大。春天或气温显著变化时,精神病犯往往情绪波动引发精神病,其他一些外在因素也容易引起情绪波动进而精神病发作。如襄南监狱罪犯李某在最近一次的精神病发作就是因为其他罪犯在其面前抽烟引发其行凶。

4、恶化的人际关系,怠误病情治疗。精神病犯入监前要么没有家人,要么与家人关系较差,在监狱服刑期间也基本不与其他罪犯交流,封闭自己。如襄南监狱罪犯胡某就是将自己父亲杀死而入狱,入狱后又因为精神原因与其他罪犯关系较为恶劣,平时基本不与其他罪犯进行交流,民警教育该犯也是不予理睬,导致在监狱服刑中完全封闭自己,不利于病情治疗。

二、目前监管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监狱没有专门的精神病治疗机构,对精神病犯的医疗设施落后、手段匮乏、水平有限,没有有效的治疗措施。现在监狱通行的做法是每隔一段时间都有安定医院的专科医生对精神病犯进行巡诊,但由于时间间隔较长,对病情了解欠缺的原因,不能根据病情及时调整药量。同时在精神病犯拒服时无切实有效措施,如罪犯李某拒服,安定医院的专科医生要求强行灌服,但分监区包括监狱医院医生都不会强行灌服,而且后续控管等措施跟不上,导致无法落实治疗。因而如何落实治疗精神病犯是目前急需解决的一大问题。

2、分管分押措施形同虚设。间歇性精神病罪犯或者在服刑期间患精神病的罪犯需要分管分押,但目前在一些监狱,由于缺少专业的精神病防治医护人员,不得已对病犯采取分散监护、禁闭、严管等原始办法,这些做法对病犯的治疗、康复极其不利;同时,一名病犯往往需要一至二名其他罪犯护理,这又给其他罪犯的正常教育改造带来不利影响,且无法达到有效防止精神病罪犯引起狱内突发安全事件发生的目的。

3、对精神病犯发病后的控管和治疗没有具体规定,监狱管教民警缺乏专业的医学知识,对此类罪犯的教育和控管还是停留在对正常人的一套方法,大多数效果不好。精神病罪犯发病时,监狱目前一般是对其加强教育,端正思想,严禁他犯与该犯发生冲突,在精神病犯行凶时申请使用戒具对其进行控管。由于医疗条件有限,对精神病罪犯管理难以解决,没有治疗精神病的条件就送隔离,而隔离往往对精神病的缓解没有任何作用。如罪犯宁某今年因行凶隔离两次,但隔离期满回监后仍然我行我素。

精神病人刑罚执行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应引起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的应有重视,在实践中提出监督纠正意见的也不多,即使提出纠正意见,监管单位也没有很好地整改解决,致使这些问题既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有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精神病犯和疑似精神病犯及心理障碍的罪犯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这类罪犯由病情引起性格和行为的变化是监管安全的一大隐患,成为目前我们亟待解决、亟待考虑的问题。

三、完善精神病犯刑罚执行的建议

由于精神疾病有其特殊的规律性,早期干预、疏导、治疗等往往可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监管机关应当尽快完善精神病人在监内执行的科学监管制度,监所检察机关要重点对监内执行的精神病人严格执法和科学监管两个方面进行监督。应遵守预防为主、及早干预、积极治疗、积极控制的原则,具体说:

1、监狱应对民警进行一些专业医学知识的培训,使民警在工作中能有的放矢,更有效的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控管,以确保监管安全。精神病罪犯是一群以精神(心理)活动异常为主要表现的群体,且往往因患病类型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症状,致使他们与普通罪犯相比,部分或全部丧失服刑能力,因而对精神病罪犯的管理、教育自然有别于普通罪犯,就有必要针对精神病罪犯的实际情况在监区安全设置、民警工作方法、病犯活动方式、病犯个人卫生、病犯就医条件等方面制定出可操作的规章制度,以做到有章可循。

2、落实常规制度,加强控管。对精神病犯要严格落实互监、点名等常规制度,在互监安排上要考虑罪犯的病情、性格等特点来进行互监编排及床铺安排,要综合考虑有利于罪犯的情绪有利于罪犯的改造及有利于控管的原则。注重集体行动,严禁放单飞。同时严禁其他罪犯欺负、精神病犯。要加强耳目工作,及时发现精神病犯情绪的波动情况,以利于及早干预。

3、强化治疗,辅之以心理矫治。对精神病犯要加强治疗,对专科医生的治疗方案要积极落实,督促罪犯按时按剂量服药。在其精神病未发作和情绪波动时,要及早干预,积极运用个别教育、心理矫治等措施,缓解心理压力,减少情绪思维的波动,通过这些积极、系统的治疗逐步缓解精神病发病的时间和频率。

4、根本之策:监狱内设立专门的精神病犯监区。

第7篇

【关键词】强制医疗;司法实践

刑事诉讼法特别程序中专设一章,增加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立足职能分工,先后出台了对新刑诉法的司法解释文本,分别对强制医疗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以指导司法实践。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虽然对强制医疗的法律适用程序有了较为细致、丰满的内容,但作为一项新制度,相应的配套机制或措施未建立完善,强制医疗程序在司法实践运作中仍存在不少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很大的压力和困难。本文结合实际的案例,具体探讨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强制医疗程序。

一、强制医疗的实际案例

王强于2010年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后多次发病,均送医治疗并长期服药。2013年3月28日12时许,王强因父亲孙从云对自己进行说教,遂持菜刀对孙从云头面部、颈部等处连砍数刀,致孙从云左颈外动脉离断失血性休克死亡。经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王强系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案件诉讼过程中,王强仍处于发病期,且发病突然,需要药物控制,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其亲属对其亦不具备看管和配合医疗能力。

二、强制医疗程序的特点

(1)主体的特定性。强制医疗程序是对精神病人进行的强制医疗程序,而不包括对诸如性病患者的强制医疗程序。(2)适用的必须性。强制医疗程序是“必要”时采取的措施,也就是说没有其他的可选项,强制医疗程序是最后的选择,而若有不必须限制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的手段和措施可取时,就无采取强制医疗必要。(3)程序的特殊性。强制医疗程序不是为了解决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而是为了决定是否对该精神病人适用强制医疗措施,以避免其再次实施危害行为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并且保障精神病人得到医疗救助,尽快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生活。凡是被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均需进入医疗机构治疗,治疗期间不被允许离开,直至其人身危险性消除,体现了以入院治疗为中心的特点。(4)裁判的司法性。强制医疗程序虽然不是解决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但是由于该程序是强制性的,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限制,必须通过司法程序来决定。

三、强制医疗司法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强制医疗首次司法化的用意无外乎是通过对已经危害社会,并可能再次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从而维护社会安定,并保护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尽早回归社会。强制医疗司法化之后,相关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有关强制医疗程序的法律规定较少,在办理该案时遇到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执行主体问题。该类案件的被申请人往往都带有现实的人身危险性,对其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显然是必要的。新刑诉法规定临时性约束措施的执行主体是公安机关,但问题是由谁具体执行。是公安机关专门派人员24小时监管还是雇佣具有一定医学护理经验的人看管,又或者以公安机关监管为主家属监管为辅?如此关乎具体操作的问题法律均没有规定。本案中,暂时由被申请人王强的母亲作为法定人在精神病医院进行24小时监管,但监管人年事已高,监管场所为公共场所,监管措施明显缺乏约束力和有效性。

二是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费用负担问题。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辅以场所、人员、医疗手段等一系列保障工作,新刑诉法第284条至289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的法律执行程序,但是在法条中并没有规定精神病人被强制医疗后,由哪方来支付治疗费用,而前置于强制医疗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费用负担更是没有规定。本案的诉讼过程中均由王强的家人先行支付医疗救治费用,由于费用较高,其家中已无力继续承担,且已经多次向司法机关提出该费用如何解决的问题。据一位医院的专业人士介绍,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收费问题,医院主要是依据综合性疾病来区分费用的高低,各患者费用有所差别,但总体算下来,一个精神病人每月平均需要五六千元的费用,如是老年患者则花费更大,费用不到位也是目前很多医疗机构不愿接受这种患者的主要原因。

三是缺乏执行临时性约束措施的专门医疗机构。被申请人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之前,往往处于自由状态或在公安机关控制之下。从有利于执行的角度来说,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移送到指定的接收医院,检察机关负责监督。但是作为刑事新兴程序,强制医疗执行机关的确定目前还没有解决,具体由哪些医疗机构负责接收法律也没有规定。本案中,王强先是在综合医院接受临时强制性约束,后转入精神病医院,但是院方表示不能长期对王强进行医疗监管。

四、强制医疗在实践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还不完善的情况下,需要相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应的规定和细则,做好衔接,确保强制医疗的效果落到实处。通过分析认为,要解决此类案件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和细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执行主体

既然目前新刑诉法将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实施主体限定为公安机关,就应当由公安机关全面负责执行,而非由被申请人的家属继续监管,毕竟被申请人具有现实的人身危险性,家属自身也有恐惧心理。本案中王强的母亲在临时监管过程中,天天晚上不敢睡觉,就怕王强趁其不备再起杀意。至于公安机关是派遣专人看管还是雇佣专业人士监管可以视自身的人员配置和专业程度自行安排。

(二)明确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的费用承担问题

费用究竟由哪方来埋单呢?强制医疗费的问题目前确实是个尴尬和值得探讨的问题。如果治疗费用得不到保障,那么这一法律规定的权威性将大打折扣。在办理王强案中,公安机关多次反映没有专项资金,又不知向谁以及通过何种渠道申请拨付,因此暂时由王强的家属负担,但是王强的家属对此也提出异议,毕竟家中十几年来为负担郭成领的医疗费用已经债台高筑。强制医疗作为国家防卫社会的一种手段,是刑法特殊预防功能的体现,费用理应由其受益者国家或者社会来承担。并且被强制医疗的人,是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属社会弱势群体,绝大部分没有经济来源,其家庭为支付高昂的精神病治疗费用已生活在贫困线上,这类人理应在民政部门救助的对象范围之内。对此,民政部门可以设立专项资金,在法院作出对被申请人的强制医疗决定之后,按照其在医院的治疗费用,分批拨付。对于临时保护约束措施的费用,也应由公安机关向民政部门申请支付。

(三)明确标准,选择一批具备强制医疗资质的医院作为专门医疗机构

如果没有专门的接收医院,被强制医疗的患者就可能遭遇如郭成领般数次转院的尴尬,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就得不到有效保障,强制医疗的效果将大打折扣。对于此类医院的挑选,应当由卫生部门出台具体的医疗专业标准,其中最核心的应是专业的医生、护理人员以及隔离病区。每个地区此类医疗机构的数量,至少应不少于两家,从而避免出现医疗价格和服务上的垄断。

(四)建立对被害人及其家属救助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权益落实

办案中注重把对当事人权利保障的监督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首先保障当事人知情权。针对新刑诉法及相关配套规定对当事人在强制医疗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明确规定较少,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使当事人知悉应有权利。其次保障程序参与及救济权。在办案过程中参照普通刑事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地位,认真听取并及时采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合理诉求,保障其依法参与诉讼活动。对被申请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人、近亲属提出的强制医疗申请异议,及时了解情况。同时,对求偿受阻且家庭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其家属,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启动救助机制,借以化解社会矛盾并体现人文关怀。第三保障法律援助权。强制医疗案件涉及法律和精神医学等内容,专业要求高,对被申请人没有委托诉讼人的,监督法院及时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帮助。

参考文献

[1] 史渭华.论强制医疗程序[J].陕西经贸学院学报,1999(5).

[2] 刘东亮.被精神病事件的预防程序与精神卫生立法[J].法商研究,2011(5).

第8篇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959(2009)07-0261-01

一般认为,精神病人经过治疗不打不闹就算康复了。事实上精神病人的康复目标并不仅仅是消除精神症状,而是要通过各种综合康复措施,使患者能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学习和工作。目前,在医疗单位尤其是社会上,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不够,则是产生错误的原因。

1医护因素

1.1精神科医生在进行精神检查时,往往过于注重观察患者症状转归,只注意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较少对患者生活、工作、家庭及其患者内心体验加以了解,例如,抑郁症在精神药物治疗的同时,辅以适宜的心理治疗,同时有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患者的生活质量有可能会大大提高。

1.2精神科的护理人员则过于强调病区的安全、管理、打针、发药等最基础的护理操作。目前由于治疗的需要病区色彩单一,环境单调,生机不足,信息量少。大多数精神病人在院少则数年,他们逐渐变得被动、懒散、无所追求,在医护人员的照顾下,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这就是精神病人的“长期住院综合症”,使患者在住院期间倍感孤独和苦闷,想方设法逃离“牢笼”,可以想像,即使是正常人,长时间封闭在病房中,要想重新面对复杂多变人际纷争的外部世界,也需要相当长的适应过程,更何况是一位精神病患者[1]。所以病人在不良环境刺激下,与外界与社会隔绝,行为受到限制,失去往日自由,从而增加恐惧、不安和烦闷感,整个身心处于不良的状态中,久而久之,形成“住院综合症”,这是当前精神领域中亟待解决的课题。

2患者家属的因素

患者家属的认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患者过度关心事事包办代替。其实,康复期患者并不像患了躯体疾病那样需要静养,相反家人为他们做得越来越多,他们的主动性就越差,依赖心理越强,越难以走出家门进入社会。家属应鼓励患者自己料理生活,主动与他们交流情感,并适当参加社会活动。

家属的第二个认识是多过于急躁,对患者做什么都不满意,经常指责患者“有病”。精神康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家属要有足够的耐心,如何与患者平等地交谈也是家庭需要学习和探索的。如对患者说话带有指令性,不给患者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结果患者变得愈发沉默寡言,自我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