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1 16:48:38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民营经济发展建议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2001年,全国县域经济的GDP总和约为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2%。其中县域民营经济更是逐渐取代原有的作为县域经济主体的国有及集体经济,占据主要的部分。2001年,全国县域民营经济的GDP总和为2.8万亿元,占全国GDP的33%,占到县域经济总量的56%(全国县域经济网)。
一、目前我国县域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
民营经济是指产权明确到自然人。民间经营的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和城乡居民控股的股份制经济。而县域民营经济又将民营经济的范围限定在县域范围内。从改革开放开始到2001年,民营经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规模迅速扩大。近几年在县域范围内,原有的国企及集体经济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逐渐退出或经过改制转为股份制企业或个体私营企业,县域民营经济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一)目前我国的县域民营经济主要集中于传统行业,产业趋同特征明显
我国县域民营经济主要分布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简单的加工产业,如建筑装潢和房地产业、冶金机械及加工制造业、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服装业、运输业、餐饮业。这些行业进入壁垒低,制造技术及工艺简单,因此初期有利于民营经济的进入和资本的积累,随着国内的市场由卖方向买方市场的转变以及行业竞争的加剧,民营经济在传统行业的原始竞争优势开始面临来自其他方面的挑战。
(二)县域民营经济中,企业和个体户经营规模较小
近10年来中国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与国有企业及外资企业相比,增速较慢,资金规模依然相差很大。而个体户的注册资金平均只有1.4万元。在就业人数上个体户和私营企业在1999年底分别达到4760.3和2253.3万人。民营经济的就业中2燉3是个体户,1燉3是私营企业,可见个体户仍是目前县域民营经济的主体形态。近几年,个体工商户的增长速度已经放慢,私营经济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三)目前县域民营经济主要还是以家族式的管理模式为主
由于特定的发展环境,因此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县域民营经济表现出很强的家族控制特色,“董事长兼总经理”是最普遍的老板身份,大部分企业是投资者与经营者一体化。某地区抽查(吕从坤:《欠发达地区私营企业存在问题与对策》,2001年7月10日)50家私营企业,企业厂长(经理)、营销副厂长(经理)、主管会计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家庭夫妻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62%;是父子、母子、兄弟、姐妹等直系血缘关系的占调查总数的16%;是叔侄、表亲、姨亲等家庭非直系血缘关系的企业占调查企业总数的10%;而没有亲戚关系的只有6家,占调查总数的12%。
(四)1998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转变,县域民营经济进入了一个新的转型期,呈现出新的特点
1.各地的县域民营经济均以本地资源为基础,依托本地特色发展。
2.县域民营经济随着原始积累的初步完成,其发展模式和途径也出现新的变化,随之出现企业吸收就业能力弱化,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乏力等现象。近10年来中国的私营企业平均注册资本金由9.3万元增加到68.1万元,增加了6倍多,但是每个企业的从业人数从18.1人减少到13.4人,减少了1燉4多。“九五”以来,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慢,增速大幅下降,年均增长11.2%,平均增幅比“八五”时期降低31.7个百分点。分年看,增幅从1995年的22.8%回落至1997年的8.6%,1999年回落至6.8%,其中私营经济则由1996年以前的25%以上的增长速度回落到9.2%以下。(国家经贸委经济信息中心:“今年非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状况及2000年趋势简析”)。
3.目前县域民营经济呈现出显著的区域差异性的发展特征。发达地区县域民营经济在资本积累完成后,已步入产业升级和扩大产品外销比例的阶段,虽然中西部地区也正在着力培养后发优势,但是民营企业的规模和经营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地区差异依然明显。
4.当前县域民营经济发展出现较大波动,行业内竞争加剧,中小企业的稳定性降低。民营企业由于过分集中于传统的产业,例如在加工制造业和运输业领域中,进入门槛较低,因此出现了过度竞争的现象,新生和倒闭数量都很多。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企业规模扩大,从分散走向集中。逐渐对传统产品的生产进行改造,提高产品竞争能力。
二、县域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欠佳
1.县域民营经济的法制环境不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保护存在问题
尽管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一再得到肯定,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民营经济的认识存在误区和禁区,使民营企业在与集体和国有企业竞争中处于不公平地位。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较完备的保护民营投资权益的法律、法规,各地区只有依靠地方性规章予以保障,缺乏统一而明确的法律界定,因而对县域民营经济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经济纠纷的处理和裁定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民营企业的利益受损现象屡见不鲜。
2.管理执法部门作风急需改善
有的执法部门(包括上级部门)为了某种利益将“执法”变成“执罚”,以各种名目收费。有的则对民营企业吃、拿、卡、要,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同时民营企业审批程序仍很繁琐。通过调查发现,私营工业企业,从考察、立项、审批、筹建、运营到产品投放市场,关卡达20余个,涉及对民营经济收费(税)的单位38个,收费(税)项目40多项,正常办理需要3个月,如果不顺利,则时间更长。
3.硬性环境亟待改善
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跟不上民营经济的发展。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较快,各地方普遍出现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象,成为制约地方经济增长的瓶颈,对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不例外,因此对于硬件设施的投入需加大力度,改善基础设施环境,也可以采取措施引导民营投资积极参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发展缺乏国家有关部门足够的信贷支持
尽管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要求,但在实际落实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其效果不如人意。
一是融资渠道单一。我国县级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依赖民间借贷资金、职工保险金、社会集资等有限形式筹集发展资金,只有少数民营企业能够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县级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融资。县域民营企业很难通过风险投资基金、资本市场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二是贷款困难。在县域范围内,民营企业难以真正享受“国民待遇”,县域民营企业在贷款过程中条件相当苛刻,与国有企业相比较,在贷款资质方面具有明显的劣势。有资料显示,我国民营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的资金仅占其发展资金的15%,这与其对国民经济发展高达60%的贡献率很不相称,我国县域民营企业也是如此。担保难、抵押难是县域民营企业贷款难的主要表现。
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
1.所有制歧视现象在县域范围内仍很严重,由于县域民营经济是非国有经济,所有制歧视导致县域民营企业在银行贷款过程中困难重重。
2.县域民营企业自身的缺陷也是影响其顺利获取贷款的原因之一。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发展潜力有限甚至没有发展潜力,因而无法获得银行青睐,不在优先融资的行列,同时由于某些民营企业管理上的非规范性和非科学性,导致县域民营企业资信度偏低。一些地方民营企业还存在恶意逃债的现象,影响了同类企业的信誉,导致银企关系紧张。
3.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存在的多方面问题也是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一是大中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制苛刻,在对县域民营企业贷款过程中还要附加许多额外条件,同时对能够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额度限制比较普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规模;二是缺乏针对民营企业的中小型银行。西方市场经济发达国家通常建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贷款融资的政策性银行,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现行县域中小金融机构(信用社)自身发展不完善,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困境,对县域民营经济的金融支持力不从心。
(三)以家族式企业为主的民营经济随着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机制问题逐步凸现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初期,家族式企业能够充分调动既有的人力资源,降低机会成本,理顺利益关系,降低内部沟通成本,降低监督、费用,有利于有效地完成原始积累的过程。随着家族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家族管理机制的问题凸现出来。
1.家族式民营企业在人力资源利用方面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存在裙带之风,绩效评价不公平,压抑了家族外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利于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引进。民企虽然可以利用亲朋好友的可信度来降低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但是随着“关系”资源的枯竭,再增加这种资源成本就会很高。
2.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决策随意化,对企业的发展难有长远规划。在碰到需要做出重大决策的时候,民营企业往往要么凭借自己的经验,要么跟别人学,缺乏符合市场和自身条件的长远规划,还处在小农经济“庄稼人不要问,人家种啥咱种啥”的初级阶段。全国工商联在国内21个城市做过一次抽样调查,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决策中竟然以新闻报道、道听途说作为自己的决策依据。
3.在一些县域家族式民营企业中,由于公司治理结构薄弱,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复杂,账目混乱,企业信用状况堪忧。
(四)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短期行为严重
私营、个体经济在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一些私营、个体企业不是通过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来获得经济效益,而是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有的经营思想不端正,违法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有的偷税、漏税、逃税,逃避国家税收。
(五)产业升级困难较大
当前民营企业中的一些佼佼者已发展到较高水平,但大多数仍处于小规模粗放发展阶段。表现为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产品技术水平低、质量差、污染严重、资源浪费、经营中存在无序和违规问题、管理水平和经营者素质较低、市场竞争意识滞后等。“大生产小销售”、“坐店经营”这些陈旧观念仍在县域民营经济中占据主要地位。企业仍停留在劳动密集型的一般工业产品加工领域,目前有过度竞争的倾向,倒闭和新建的频率加快。受筹资能力、经营者素质、技术开发能力等限制,产业升级进展缓慢。
(六)县域民营经济中的劳资状况较差
私企中工人的利益往往被业主忽视。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常常超时工作,工资却不能按时发放,住宿、医疗、工作条件都很差,没有保险和养老金,经常引起劳资纠纷,劳资双方缺乏沟通的渠道。
(七)民营企业主的素质急需提高
在民营经济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文化素质低下使他们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瞬息万变。同时,民营企业技术人才十分匮乏。私企很难得到技术精良的工人,因为国企能提供较为有保障的岗位和社会保障,包括住房、户口和医疗等,而私企相应的激励措施有限。
三、相关的政策建议
(一)改善民营经济生存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1.要促进县域范围民营经济的发展,首先从大的体制环境方面,对于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的地位问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思想上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性障碍,强调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为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县域民营经济的理论研究,目前在民营经济运行规律、发展趋势、成功经验和失败启示、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理论研究落后于实践,无法对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2.在县域范围内,加大监督和整治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和政策性的障碍。理顺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规范部门行为,明确一个对民营经济实行统一管理的权威部门,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服务和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严厉整治“四权”,即对民营经济有审批权、收费权、检查权、执法权的单位和执法人员,采取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并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私营业主代表参加的单独或联合执法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对执罚执收部门的法律和民主监督,禁止对民营企业各类税外收费项目,提高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3.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政府社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的现状,从宏观上及时向民营经济提供行业和地域分布方面的指导信息,防止其盲目发展而导致的分散、低水平重复和过度竞争等问题。同时要注意培养行业的龙头企业,提高民营企业的规模和实力,为中小企业升级创造条件。由于民营经济有一定的行为短期化的特点,特别对环境保护注意不够,因此政府应该在这些方面加强管理,制定必要的标准,给以必要支持,提高民营企业生产的环保水平。
(二)积极发展民营经济的融资体系
在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资金匮乏一直是制约民营企业的瓶颈,需要加大落实金融改革力度,完善民营资本借贷机制。
1.积极创造条件,及早筹建和完善政府管理下的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对符合申贷条件的民营企业实行担保,以降低银行(信用社)的贷款风险;对于确有发展前途的民营企业给予财政贴息;采取具体措施推进民间贷款担保基金的建立和扩展。
2.建立专门以县域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县级合作银行及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放贷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需要积极发展面向县域民营企业等中小企业的专门银行。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促进对县域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3.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可以在评定企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允许其以土地、有形资产等作抵押,降低申贷“门槛”。
4.为确保信贷投向对民营经济的有效支持,可以将各级金融机构对民营经济的支持成效与其经营业绩和经济利益挂钩,实行综合考评,同时可以考虑制订相关政策给基层银行信用社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
(三)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家族制,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保留家族制,又淡化和提高家族制
1.首先要明晰产权,按照公司法来组建企业,家族式企业主要负责人之间要有明确的合约,分清各人的权利和义务及发生纠纷时承担相应的职责。
2.在家族式企业中引入职业经理人。通过职业经理人可以规范企业运作,避免企业在经营决策中的盲目和随意性。目前我国的职业经理人制度发育滞后,应尽快完善与之相应的聘用契约以及解决纠纷的法规依据,形成相应的职业经理人的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3.在家族式企业当中,应建立规范的制度来克服家族式企业的弊端。这种制度可以包括三个方面:治理制度、组织构架和企业文化。治理制度一方面可以保证所有权不会旁落,另外又可以激励经理人为企业工作。组织构架从企业流程出发,到绩效考核为止,能够有效地评估企业人员的贡献。而企业文化是“看不见的手”,从深层次上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企业伦理。
(四)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措施不落实的问题
首先要加强领导。县、乡两级在原来的基础上,应重新确定发展民营经济的专门班子,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对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其次要严格考核。定期督察各地、各部门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对发展快的予以表彰,对效果差的进行批评,直至做出处分。考核结果要纳入干部提拔使用标准。
(五)发展中介组织
通过中介组织,包括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所、咨询公司等为民营经济提供各种服务,帮助民营企业改进它们的制度,规范民营经济的发展。通过这类中介机构对企业的服务,可以提高企业效率,改善产品质量,降低成本。
(六)协助中小民营企业建立自治组织
目前,我国的行业组织还带有很强的行政管理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应建立属于民营企业自己的民间性、自治性的组织。一方面有利于民营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行业组合形成集体力量,开发共用性技术,提高资信和开拓市场;另一方面还可以以自治组织为依托,加强业界的行业自律。在这方面,温州的民间商会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它是当地民营企业家自己的组织,可以保护企业家自身利益,同时能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执行纪律。
(七)县域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品牌建设促进落后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是企业通向市场的门票、市场竞争制胜的重要法宝。针对目前县域民营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的特点,可以通过几家企业共创一个名牌的方式,提升企业的知名度,引导企业由过去的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
(八)解决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
要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学习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对于落后地区的民营企业家,可以通过到发达地区如温州、苏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求高、求强、求大的胆识和气魄,引导他们步入现代企业家的门槛。在民营企业留住人才方面,除了支持企业提高人才待遇外,可考虑通过适当的政府行为,对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提高其社会地位。
一、推行“五项制度”,创建优质服务平台
一是推行首问负责制。当事人来电或上门咨询办照业务、投诉举报,第一位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要耐心解答,绝不推诿敷衍,努力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二是推行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预约服务制。通过印制电话号码和办事指南等方式对外公布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预约服务电话,凡在我局登记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均可直接通过电话向我局预约登记时间和地点,同时也可要求上门进行登记指导服务。三是推行工商联络员制度。在各村(居)建立工商联络员队伍,配合工商部门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为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守法经营提供服务;并对工商联络员进行有关工商登记注册相关法规培训,帮助街办、村(居)工作人员提升招商引资业务水平。四是推行信息互通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强信息的互联、互通,确保信息资源完整、准确,完善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全面的咨询服务。同时,加强与省、市工商局的联系,主动争取登记注册事权放宽等方面政策支持,对需在省、市局登记的企业可提供全程指导服务,方便企业注册登记,促进招商引资。五是推行动产抵押物登记快速服务机制。从今年起市局已将动产抵押物登记的权限下放给分局办理,我们将积极与金融部门协调,简化办事程序、协助企业快速融资,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问题。
二、实施“四项战略”,力促做大做强
一是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实施规模发展战略,引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企业集团,协助地方政府发展专业化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向各类经济园区集聚,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各种资本运作方式,参股入市;二是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通过行政推动、舆论引导、政策优惠、跟踪服务等措施的落实,引导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使用商标,将商标注册领域向现代服务业延伸;增强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荣誉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较高信誉度、较大品牌价值的现代服务业商标品牌,增强我区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三是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实施信用发展战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加强对重点、热点企业诚信经营意识的培育,积极推荐现代服务业加入到“重守”企业的行列中;四是大力扶持民营企业科技发展战略,鼓励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兴办民营科技企业。
三、突出“三个加强”,确保职能到位
加强队伍建设。通过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创优意识,充分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履职尽责的潜能;加强业务建设。进一步理清监管思路,建立权责一致的执法体系,尊重民意,关注民生;加强执法监督。全面实施阳光执法、和谐执法,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主动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完善服务举措。
根据来我县2年多工作经历,结合近期到有关乡镇、部门、企业走访调研的情况,就如何实现工业兴县,加快我县民营经济发展作了一些思考。
总的看我县民营企业起步较早,改革开放初期我县民营企业就开始起步,但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没有做大做强。企业规模小、产品档次低、经营管理水平不高、人才缺乏。但是产业特色明显,具有一定数量的工业企业。企业布局相对集中,形成三区两带一城发展格局。经过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批本土企业家,一批产业技术工人,一批特色产品。
下面,就如何加快民营企业发展,提几条个人建议。
建议一:进一步提升对现有企业的重视程度。在全力抓好招商引资的同时,不要忽视现有企业的发展,要引导它们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技术革新,进一步做大做强,这是比较容易抓到位的,也是比较容易见效的。对现有企业支持,政策优惠要与外来企业一视同仁,避免“引来女婿走了儿”情况的发生。从另一个角度讲,企业引进,往往是以商招商,在很大程度上要靠我们本地同行企业界人士的相互宣传和引路,本地企业界人士对投资发展环境的“口碑”,是引进企业、资金和技术的第一窗口,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
做大做强现有企业:一要培育产业龙头。在六个行业中,根据3年内的税收情况,每个行业筛选出1-2个龙头企业,集中给予税收、资金、用地等政策倾斜,促其做大做强。二要延伸产业链条。围绕六个行业,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向上、向下拉伸、拉长产业链条,带动配套企业发展。肉食品行业原料、市场两头在外的现状表现的十分突出,需要积极引导企业投资新建养殖企业。三要打造产业集群 。产业集群,不在于企业数量的多少,关键在于企业的规模、质量。一方面要加大合法经营、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的服务力度。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假冒伪劣产品。不打掉伪劣产品,就是对合格产品的不公平。不打掉违法企业,合法企业就无法成长起来。肉食品行业的整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经过两次大的集中整治,生产单位由原来的56家,变为现在的十几家,砍掉了一批小作坊,数量少了,行业规模、效益却实现了成倍的增长。
建议二:进一步加大工业集中区的建设力度。不只停留在规划和口头上,要切合实际的做起来。一要加大硬环境建设力度,充分征求企业经营者意愿,提高基础设施的标准、档次和品位,提高集中区的承载能力。二要优化集中区的软环境,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透明、诚信的服务。对于县城工业园区的启动,第一步主要是吸引一、两企业入驻,为其他企业发挥示范作用。
建议三:切实破解“瓶颈”问题。在企业座谈时,谈及最多的两个问题仍然是土地和融资。这是在所有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中必须要面对也是最难解决的两个“瓶颈”问题。因此,如何让政府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进一步为企业创优环境、搭建平台,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一)争取增量,盘活存量,积极破解土地“瓶颈”
1、切实加大转用指标争取力度。一是加大争列市以上重点项目力度,大项目争取纳入省重点项目盘子,使用省控指标;对中小项目实施打捆包装,力争市级立项,使用市控指标;督促项目单位加强与发改、环保、建设、和国土部门的沟通,尽快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环评等前期工作,为用地预审、规划调整等工作创造条件,争取及早达到用地组卷报批要求。二是加大跑市进厅力度,充分利用各方面人脉资源,反复申明理由,争得各级理解和支持,为争取用地指标创造有利条件。
2、积极推进土地置换。充分利用土地置换政策,将部分废弃砖窑(全县约有600亩)立项复垦,验收合格后,与农用地进行置换。
3、认真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全县现有停产、倒闭的123家企业,闲置的700余亩土地,按照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采取制定优惠政策、使用权流转、合股联建、租赁等措施,积极安排一般非生产性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
(二)转变思路,加强引导,积极破解资金“瓶颈”
1、加强“银企”、“民企”对接。一是实行银行和企业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争取金融部门在资金上的支持。二是组织金融机构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帮助企业完善贷款条件。三是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入股等方式,实现民间资本与企业的对接。
2、不断探索新的招商方法。一要打破“宁为鸡头,不为凤尾”的观念,甘当配角,挂大联强,借梯上楼,借船出海,在提供服务中求发展,在加快联合中求发展,在产业对接中求发展。二要提高招商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政策渠道、业务渠道、网络渠道、企业渠道等捕捉、筛选项目信息的能力。在项目跑办上做到“专”,出去跑项目,小团组多批次,有目的的进行,可以上什么项目,发展什么产业。
3、引导联合经营。针对部分企业规模小、散、乱的实际,积极引导,横向联合,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捆绑资金,提高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进一步盘活民资,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社会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加快我县生态产业园区的建设,完善水、电、气、路、通信、金融网点等各类基础配套设施,搭建企业发展平台,吸引各类企业入驻。立足我县丰富的水电、家畜产品、中藏药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打造产业集群。依托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整合全县中小企业服务资源,加强与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为小微企业创业兴业、加快发展提供指导,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各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资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场地支持、税收优惠等跟踪服务。
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鼓励民营企业建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争取并落实企业技术改造、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补助资金。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加快完善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政策咨询、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市场开拓、项目申报等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优惠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实施“小微减负行动”,坚决制止阻碍、影响和破坏小微企业发展的不法行为。支持、引导经营能力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有限公司;引导发展成熟的小微企业转化为中型企业。涉及许可经营的。许可部门应当准予延续,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培育骨干企业
按照培育企业、发展中型企业的思路,择优扶持一批立足县内优势资源、产业化带动性强、着力发展新兴产业的企业,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同时,对促进农牧业产业化带动性强、助农增收成效明显的生态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多渠道争取国家和省、州相关政策、项目、专项资金扶持,择优扶持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企业,打造具有特色优势的知名产品,培育壮大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打造生态农业示范园,提升生态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水平。
一、充分认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意义
通过实施民营经济发展战略,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县县域经济的主体。但是我县民营经济的总量还不够大,实力还不够强,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规模较小、效益不高、技术含量较低、竞争实力不强的问题。要推动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强调发展民营经济和加快中小企业成长的重要意义,大力营造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继续突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在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民间活力,大力推动全民创业工作。积极宣传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宣传民营企业家积极拼搏、干事创业的先进事迹,鼓励中小企业老板树立干大事创大业的思想,不断加大投入,努力做大做强,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一是用于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贴息或资助。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市场开拓等项目;二是用于对银行和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或奖励;三是用于培训和创业辅导工作;四是用于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表彰奖励。
三、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通过加强银企交流沟通,调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形成有效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机制,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是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的对接工作。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商业银行到中小企业参观考察,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银企对接洽谈会,促进银企交流和沟通。同时积极向商业银行推介产品质量好、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二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投放。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多、风险控制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其提供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三是鼓励引导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根据担保机构规模、担保业绩等情况,以风险补贴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四是县财政出资300万元作为引导资金,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直接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五是鼓励推进资信高的中小企业之间建立互保互助组织和联保贷款机制。
四、鼓励和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生产经营,主动开拓和占领国内外市场。对参加国家部委或省级政府主办或委托有关机构承办的展会的企业,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引导企业加强市场营销和队伍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营销队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搞好市场定位,制定切实可行的营销策略,建立稳定的客户网络,搞好售后服务,引导消费,扩大市场。
五、切实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
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品牌创新项目。对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拉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升级的结构调整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自主研发投入较多,且技术先进、产品新颖、市场潜力大的技术开发项目,经过筛选和评审,以贷款贴息和无偿资助方式,给予10-20万元的扶持。同时允许企业按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按税法的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对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每项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得山东省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每项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六、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
引导企业练好内功,突出战略、营销、财务、风险和质量管理,千方百计增收节支,降低成本,靠管理求效益。要以信息技术应用为重点,在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环节,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技术。引导中小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的特点,培育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将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理想、个人价值的实现与企业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在当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发挥职工在克服生产经营困难中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促进平稳发展。
七、加强中小企业培训和信息服务工作
民营经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有专门机构承担培训任务,配备专职人员,有针对性地研究和制订培训计划。加强与大专院校以及专门培训机构的联系,聘请高层次人才作师资,并建立专家库。培训可采取培训班或讲座的形式,培训内容要符合我县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搞好产业升级、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市场开拓、企业家的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培训。同时积极组织中小企业老板参加国家和省市有关机构进行的高层次培训学习,促使他们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创新思路,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县财政每年拨付不少于10万元的培训经费,以保证培训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山东*网的信息平台作用,通过网络积极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和优良环境,展示*企业家的风采,推介*民营企业产品,经常适用性强的法规政策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先进技术信息、市场需求信息等。
八、鼓励乡镇进工业园区安置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化和集群化发展
引导乡镇顺应产业集聚的趋势,按照布局合理、土地集约、生态环保、节约资源、科学管理、公共服务、降低成本的原则,在工业园区内安置企业项目。*工业园和*开发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以外乡镇引进的企业项目在工业园区内安置的,占地补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均由工业园区负责,企业建成投产后形成的税收除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外,按照规定渠道全部划归引进项目的乡镇。考核时将乡镇引进的企业既计入工业园区的考核成绩又计入该乡镇的考核成绩。同时,将工业园区外乡镇进工业园区安置项目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对乡镇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考核工作。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在日常公共管理中对工业园区外乡镇引进的企业要一视同仁,除按规定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外,不向引进企业的乡镇收取任何费用。工业园区外乡镇引进的企业纳入该乡镇的统计范围,乡镇对所属企业的激励约束方面的规定适用于其安置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乡镇有权调度和检查其安置在工业园区内的企业。
九、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增强企业家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意识
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考核奖励机制,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测和考察,重点考察企业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结构调整、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反映企业运行质量和活力的几项指标,建立监测考察档案。根据监测考察情况,对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效益良好、贡献较大的企业,县委、县政府授予20名企业法人代表"优秀企业家"称号,并对前10名优秀企业家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
十、创造良好的政策和市场环境
关键词:民营经济;硕士论文;研究方法
一、选题意义
民营经济的发展是现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国际国内学术界对此都有大量论述。在实践中,民营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各国政府和民众的广泛关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其中民营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对经济腾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我国的民营经济是在激烈的争论中发展起来的,它的存在与发展体现了中国改革的进程和深度,民营经济用自己的竞争力赢得了存在和发展的合法性,赢得了越来越宽松的政策环境,但其发展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历程是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紧紧联系在一起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并且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我国加入WTO以后,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及世界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民营经济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的机遇。但是,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也面临许多问题和挑战,其中包括民营经济发展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外在环境的制约。因此,在进一步统一对民营经济的思想认识,明确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深入研究新时期民营经济内在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探讨民营经济发展的方向定位和拓展途径,努力营造有利用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外部优良环境,对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有着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论文研究方法的分析
为能全面、深刻地分析民营经济相关论文的研究方法,共搜集四篇论文进行分析。它们分别是吉林大学徐进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延边大学李英哲的《对延边州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西北工业大学殷亭国的《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及制度反思》、郑州大学阎中洋的《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
在论文研究方法分析梳理中发现,有些文章专门介绍了自己的研究方法,而有些文章只是在摘要部分提及那么一两句有关的研究方法,有些甚至一点都没有涉及自己论文的研究方法。例如:
延边大学李英哲的《对延边州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中,就有专门的小节是介绍自己的研究方法。“本论文运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分析过程中采用了从一般到具体,即先从民营经济的一般状况(全国)的分析研究出发,弄清民营经济的含义、形式及作用和阻碍因素等。然后研究延边州的状况,进行对比比较,从中找出来差距,发现差距很大,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甚大。对于延边州民营经济的分析,运用对立统一、一分为二的原理,从实践与理论的结合上来探讨延边州所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是从民营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三个方面分析,指出努力的方向与建议(对策)。”
西北工业大学殷亭国的《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现状分析及制度反思》在摘要部分提及了有关自己的研究方法:“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基础,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探讨了我国在转型期中国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出现的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全文的线索是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制度创新安排的发生机制和形式以及由此带来的市场化程度的加深。”
郑州大学阎中洋的《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在摘要中也提及“在研究方法上,以定性分析为主,兼顾定量分析,以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论述县域经济与民营经济二者之间的关系,阐明当前我省在经济发展中应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加快壮大县域经济的基本观点。”
吉林大学徐进的《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并未提及有关的研究方法。
综合分析这四篇文章,它们大体使用了以下几种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资料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法、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等相结合的研究方法。
三、论文研究方法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论文的研究方法,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民营经济硕士研究生的方法意识比较薄弱,研究方法的运用呈现出结构性失衡的特征。硕士论文中定性规范的多,定量实证的少;理论归纳的多,经验分析的少;二手资料多,第一手客观材料少;描述统计多,推断统计少;文字说明的多,图表曲线模型解释的少;比较研究中简单罗列的多,学理性深入分析的少;直接断言给出结论的多,假设推理证明的少;低水平简单重复的多,较高水平的创新少;问卷调查和访谈法的应用整体上较为简单、粗糙,甚至多有错误,且对所得数据不会进行科学整理。因此,总体来说,民营经济的研究生论文在研究方法方面是极其薄弱的。
第二,学科理论缺乏自身的理论体系,学术研究缺乏原创性。就是说,目前我国民营经济整体上尚未成为具有逻辑严密的数量结构知识体系。国内学者更多是注重西方理论与方法的借鉴与应用,而忽视了国内原创性的学科理论与方法的探索与构建。值得肯定的是,国内不少学者或提出了一些好的理论观点,或其研究成果有很高的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然而,这些理论观点和成果并未能很好地融合起来构成思路连贯、结构严密、假设严谨的完备的科学体系,因此,未能达到学科整体科学化的程度。
【关键词】外部环境;政府观念;法制建设
西部民营经济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但相比较东部民营经济发展的环境(如法律行政、融资税收环境)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环境状况而言,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多种因素制约。因此,许多学者提出改进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中地方政府行为的措施,但这些对策措施大多缺乏有效性。
因此,探讨地方政府行为对促进西部民营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当前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中政府行为营造的外部环境
1.1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
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利于保护民营经济主体合法的利益。目前在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方面,西部地方政府已经进行规范性约束。比如,根据国务院《非公有制经济36条》精神,西部地方政府从地方性法律法规文件(乡镇企业条例、中小企业条例、个体私营经济条例)中提出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并加强对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行为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但西部地方政府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环境保护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对私营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对私营企业的财产保护力度不够。制定的相关保护民营经济主体的法律法规不能依法执行,达不到理想的效果。
1.2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行政环境
行政审批。据调查发现,一家新企业的注册平均需要37.3天,而注册一家新公司需要46个工作日。而在东部地区新企业的注册北京需要18天,上海24天,天津需要19天。因此,在西部城市企业注册时间拖延、并由此造成企业成本高,许多企业不愿运用正规方式进入市场中。
经营许可:西部地方政府针对行政审批过多的现象而普遍推行"一站式"服务来优化审批流程。
但,"一站"却演变成了"多站"现象,因为部分企业却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权威性缺乏信心,仍走访多个政府部门来审批流程。因此,政府并没有根据服务对象的的实际需求,而只是改进行为方式本身。
规章制度和检查。一般主要存在6个左右的政府部门(经贸委、企业局、工商局、科技局、工商联合会、民营企业办公室)来负责民营企业的行政管理。而在这些部门组织却存在重复检查和收费等现象,造成组织功能重叠和混乱。差距县问题时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调节行为无法合理有序的执行。因此,对企业发展造成较大影响。
1.3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融资环境
西部民营经济由于起步晚、发展慢而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的问题。地方政府运用多种方式(如设立政府扶持资金、建立融资担保机构)促进民营企业融资,降低了民营企业融资难度。但在私营企业资金的来源中,个人或家庭积蓄仍是主要来源,而且外资所占比例最小。另一方面,与东部地区相比较而言,在西部私营企业资金来源构成中银行借贷所占比例仍低。因此,西部民营经济融资环境仍有待改善。
1.4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环境
西部地区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启动之后与沿海地区一样开始享受政府的基本优惠税收政策。而且为了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西部地方政府通过减免营业税、所得税等优惠税收政策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但是,目前西部地区民营经济税务负担仍然很重重。一方面原因在于西部地区财政收入普遍偏低,为增加本地财政资金及完成国家税收指标,可能会出现在优惠税收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控制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数目等情况。另一方面,在西部地区推行的项目启动晚,而且西部民营企业规模不大,因而相比沿海城市力,西部税收优惠力度并不算很大。
2.强化政府在西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的作用
地方政府在西部民营经济发展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但西部民营经济由于受经济发展的历史环境以及地区特殊的条件仍存在许多问题,发展缓慢。为此,加强政府在西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的作用,优化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政府行为对策具有重要意义。
2.1转变地方政府观念,科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从地方政府角度而言,促进西部民营经济发展首先必须转变观念,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 精神,根据西部地区实际情况,客观处理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选择适合西部民营经济发展的路径,决不能照搬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模式。首先,地方政府应重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改变对民营企业的歧视态度。当前西部民营经济企业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尚未进入成熟阶段,但它们发展潜力大。地方政府应看到民营企业对西部地区利益的增长也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应给予民营企业与国企、外资企业相同的待遇(如投资、融资、税收、进出口优惠等),并积极采取引导、鼓励方式促进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其次,推行制度创新。西部地方政府应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并根据市场规律发掘政府部门制度创新动力。同时,也可将民营经济发展与国有企业改革相结合,寻找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的契合点。
2.2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地方政府行为
为促进西部地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法制建设,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首先,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公平透明的外部环境,降低投资人设立企业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及纠正政府管理的低效性,应简化登记管理的程序、手续,提高管理的透明度。使民营经济的权益和正当经营行为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应明确政府行为的责任主体,从法律上严格规范政府执法行为。一旦出现损害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情况,地方政府要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和处治,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3合理运用市场机制,改善政府行为
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以及产权的保护是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基础。民营企业在成熟稳定的市场机制下是能够健康发展,发挥其主要优势。因此,地方政府应树立市场意识,学习运用市场手段指导民营经济发展及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地方政府要懂得市场规律的运行机制,减少政府部门行政干预,让民营企业平等参与竞争,间接引导民营经济进行结构调整,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地方政府也可运用市场机制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地方政府应加强与民营企业的沟通,以民营企业的需求为导向,科学编制产业政策,更好地优化民营企业的外在行政环境。
地方政府行为在民营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西部民营经济通过自身及地方政府的的努力下获得迅速的发展,但从规模、质量以及竞争力方面,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东部地区仍存在较大差距。因此,针对目前西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如法律环境、行政环境、融资环境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是必要的,能有效促进西部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科]
【参考文献】
[1]庄万禄主编.西部民族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研究.中国三峡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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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胡向阳.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困境及对策探讨.载于《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 ,(3).
一、我市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情况
从内容上来看,这些政策大多涉及到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支持、完善社会服务、维护合法权益、提高自身素质、改进监管、加强指导和政策协调等七个方面。而这些政策,多数是国有企业或外资企业早就享有,现在也正在享有的,但是民营企业还没有完全享受到的。这些文件的制定出台,就是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主体环境。从落实情况来看,这些政策基本上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贯彻落实。有的贯彻比较好,如市委2号文件中的鼓励发展外向型民营经济、支持农副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发展、扶持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发展、加快商贸流通类民营企业发展、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多措并举改善融资环境、建立发展民营经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民营企业主的政治社会地位等,在实际贯彻落实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部门配套实施措施相继出台。**年全市十万人全民创业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7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2号文件精神,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的32条政策措施通过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配套实施意见,以各种有效形式向企业和群众传递。市工商局、质监局、地税局、建设局、民政局、检察院、司法局、人事局、药监局、农开局、海洋与渔业局、农业局、海事局、卫生局、城市管理局、**海关、物价局、农业银行等19个部门单位先后制定出台部门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市民经局、工商局、税务局、质监局都将省市民营经济相关支持和部门的实施意见汇编成册,印发近2万份。市民经局印发的《**全市民营经济目标体系实施意见》将民营经济的各项主要指标首次纳入市政府全市年度主要工作考核范围,进一步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督察考核力度。根据市政府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和提高了机关效能建设,全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良的发展环境。市行政审批中心为民营企业设立服务组,开辟了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快车道,并成立10个项目审批代办服务组,免费发放了3万册《交费明白卡》,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实施办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是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去年相继成立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市民营经济投资发展服务中心、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市职业培训服务指导中心、干部创业服务指导中心等一局四中心,为重点投资商、重点企业及重大项目直通卡服务的内容和办法更加明确,为直接服务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保障。在加强引导、建设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又有了新的探索和新的进展。在银企合作方面,**年全市共落实银企合作项目236个,金额32.53亿元,项目数量比上年增长22.9%,金额是上年的1.07倍。**年3月召开的银企合作联席会上,达成合作意向的项目319个,意向贷款金额46.72亿元,比**年的合作意向又有较大幅度增长,分别增长25.59%和24%,其中,民营企业项目资金占1/3以上。在担保机构建设方面,到今年4月份,全市各类担保机构已达13家,累计为1200余家企业和个人实施担保总金额近10亿元。仅市区4家担保机构就为859户企业提供担保金额3.7亿元。在引导行业组织建设方面,市浙江投资企业商会等一批行业组织在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创业辅导、人才引进、法律咨询服务和以商引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市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承办的中国沿海地区民营经济发展企业家论坛、省“333”工程苏南企业家东陇海产业带投资考察、苏南企业家苏北行等投资考察活动,为让更多经济发达地区民营企业了解**、投资**积极搭建了服务平台。
三是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进一步放开,在金融、担保、教育、卫生、公用事业中民营企业不断进入。按照市委2号文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主参政议政,推选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具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分子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要求,去年以来,市工商联积极配合市委统战部推荐一批优秀的非公代表人士进入市工商联的领导班子,7位民营企业家增补为市政协委员。先后推荐我市民营企业(家)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省民营企业纳税大户”、“省民营企业就业先进单位”、“省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奖”等省级以上表彰27个。去年市委市政府表彰了28名“创业之星”和8位优秀民营企业家。今年,市政府表彰了20名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0家纳税先进民营企业和24家先进民营企业。这些表彰推荐活动不仅建立起了激励机制、营造了舆论环境,而且发挥了典型引路的作用。问卷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家对于自己社会地位在很高、较高、一般、较低和很低的五个选项中,33.3%的企业家选择较高,63.3%企业家选择一般,只有3.4%的企业家认为社会地位较低。对于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土地等资源利用上,仅有20%的企业家认为不平等,16.7%企业家认为很平等,63.3%企业家认为是基本平等的。70%的民营企业家认为金融部门对企业的支持较以前有所改善或大大改善。对于政府部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有40%的企业家认为较好或很好,56.7%企业家认为一般,仅有3.3%企业家认为较差。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70%企业家认为很少或较少,26.7%企业家认为较多,仅有3.3%企业家认为仍然很多。对于**年企业发展,53.3%企业家表示要进一步增加投入、扩大规模,30%企业家表示要加大技术创新,走科学发展之路。这些调查数据说明,随着民营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市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对激发全面创业热潮,加速民营经济发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作用。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个体私营企业已达73129户,注册资金122亿元。其中,私营企业已达10638户,注册资本108.2亿元,实现现价产值791454万元,同比增长15.03%,实现增加值131141万元,同比增长19.92%,实现出货值43535万元,同比增长7.49%,实现营业收入753748万元,同比增长16.47%,实现利税43496万元,同比增长26.06%,实交税金总额12457万元,同比增长27.26%。
二、当前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中还存在的问题
当然,在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中,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总的讲贯彻落实还存在部分缺位或短腿,抓落实力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市民营经济发展联系会议成员单位有39个,但近半数还没有制定实施细则或办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一些相关内容在我市有的还没有涉及或虽有涉及但还未进入实施,在全市的学习、贯彻、落实中还没有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发[**]7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企业发展环境的规定》(苏政发[**]40号)即“十不准”中还有部分不准的现象在我市时有发生。有些已经出台实施意见也还缺乏较强的操作性。市委《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推动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连发[**]2号)的32条意见中也还存在部分内容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10个方面:
1、首次告诫制执行在一些部门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很难落实到位,有的即使多方面协调仍难以改变,首次教育为主要求根本无法落实,三乱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仍有企业不断反映还存在搭车收费、乱收费、收费中自由裁定收费以及乱罚款现象,执法部门对企业不满的处理方法是鼓励私了,越靠向上反映,处罚越是重,或越是免不了被罚,多检查、重复检查,一些民营企业敢怒而不敢言。许多民营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里发展环境虽有好转,但是与外地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有的两头在外的本地贸易企业干脆在外地注册、在连开展业务,税收交在企业注册地以便企业享受优惠和到位的服务。
2、市委2号文件中规定,“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与发展”,但我会与市政协经科委于今年6月初调查显示,我市现有的大部分行业协会改革还没有启动,有的新成立的协会官办色彩很浓,许多协会都聘请了市领导担任名誉会长,其效果和影响并不能如愿,一切运作仍然是官办形式,未能按照市场化的要求规范化运作,仍依附于政府部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企业家办会原则还未得到落实,有的除了收费很少有其他作为。
3、省委7号文件中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政策并未得到落实,如我市国有改制为民营企业企业后,在改制前属于国有企业时的职工档案仍由企业自我管理,但改制后新聘用员工的档案就必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管,不公平、不平等十分明显。每年要缴纳委托管理费用,不仅增加了企业费用开支,也给企业员工统一档案管理带来不便。
4、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和引导年满20年工龄退休并给以合理补偿的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鼓励政策和效果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还未能发挥应有的政策引导效应。
5、政府用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和奖励资金大部分没有兑现。比如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方面,虽然省财政给予了1840万元担保扶持资金(是3年借款),而市县政府至今都还没有配套资金支持,因此在引导民间投资入股担保机构方面也没有大的突破。市县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难以真正到位,目前政府出台的对民营企业资金扶持政策的操作办法也只是针对申请国家、省里的专项资金而言的,缺少市县一块。
6、企业用工难的问题已经显现,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土地证久拖未办的情况仍十分突出,使许多企业因土地证长期办不下来企业资产无法抵押,企业贷不到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和进一步投资发展。拆迁难也是许多房地产企业特别是外来投资企业的难点。
7、招商引资承诺说了不兑现或是难以兑现,一些参与引资的民营企业和引进来的企业对此都有共同的反映。
9、民营企业对政策知晓率还不高。问卷调查显示,民营企业对各级政府对民营企业资金扶持政策,不知道和不确切知道的达76.7%,仅有23.3%企业家表示知道。90%民营企业对于财政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不知道或对如何争取不了解,只有10%的民营企业申报争取过。对民营经济政策的宣传和讲解培训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0、融资难矛盾仍然十分突出。至**年7月底,金融机构为私营个体企业短期贷款2.26亿元,仅是全市金融机构短期贷款163.77亿元的1.38%,与民营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近50%以上的贡献极不相称。
三、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政策贯彻落实的建议
问卷调查显示,50%的民营企业认为当前政府最需要做的事就是要加大对现有政策的落实力度。座谈会上企业纷纷反映,实际上目前民营经济政策出台的已经比较多,但是政策虽好落实难。为此,我们建议应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抓好民营经济政策的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创业主体知道了解自己应有公平、平等的经营环境所包括的内容,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用好政府鼓励、引导、支持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资金。
1、对民营经济政策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市主流媒体,形成宣传合力,向宣传交通法规那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全面系统的强势宣传,把党和政府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宣传到家喻户晓;进一步营造创业者在法律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发展上有方便,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社会氛围,建议市委市政府对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纳税、就业先进民营企业典型的年度表彰要形成制度。
2、注重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更为直接的宣传、培训,按会员意愿把民营企业最关心、最需要的政策信息,通过民间组织自我教育的形式加以宣传,容易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在行业组织的发展和引导上强调民间化,坚持“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五自”原则,多引导、多鼓励,少设障,逐步推进改革,减少官办行业组织。
3、建议尽快完善政府对民营企业专项培训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真正管好、用好培训经费,要让真正开展有效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单位得到政府的扶持。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开展有关争取享受政策扶持的操作性的实务培训,完善培训规划,制定培训计划,扩大受训面,加强政府与企业信息化建设沟通渠道。
二是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
1、加大领导协调力度。加大市县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工作协调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县区尽快完善实施细则,把没有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政策逐一列出来,把民营企业发展中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一一列出来,专题会办协调,明确落实部门,确保协调效果。
2、下大力气解决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降低和清除民营企业进入我市服务业、文化、教育、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行业的门槛,简化审办手续。对违反首次告诫制的部门和个人等反面典型给予严肃处理,真正体现公正、公平和平等。强力推进全市企业担保机构建设,建设全市工业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多渠道融资服务平台解决民企融资难,对于民营企业的资金扶持,需县区财政配套支持的应到位。选择恒瑞、康缘、鹰游等大企业先行试点“民营企业在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自主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发挥员工人事档案的应有作用。对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机关人员离岗创业给予更大程度的鼓励性补助,大张旗鼓的鼓励支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走进创业、兴业、纳税、奉献的建设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