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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项目建设流程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03 14:57:06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乡镇项目建设流程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乡镇项目建设流程

第1篇

二、本规定中的弃渣是指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可利用的石料等矿产资源。弃渣管理工作由县国土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按职责分工共同负责。

三、按照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的原则,在进行项目用地规划选址和进场施工时,由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配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项目业主单位或施工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协议,规定项目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弃渣除自用外,无偿归政府统一经营、管理。项目自用量由项目工程建设单位测算后函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委托资质单位对弃渣的资源量和项目施工自用量进行核定。

四、石料弃渣的加工经营权采取公开挂牌(拍卖)的方式出让,出让方案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五、石料弃渣加工经营权公开出让活动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备矿产产品加工条件的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项目施工单位也可参加竞买。公开出让的起始价和底价参照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结果及建筑石料市场价格、市场情况等由县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专题研究,集体决策,综合确定。有设定出让底价的,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在成交后15日内签订出让合同。成交价款应在成交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指定帐户足额缴清,成交价款不包括环保、林业、水利、安监、国土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征收的规费。

六、工程建设项目弃渣堆场和弃渣加工场及生产运输所需改扩建道路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负责协调落实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以不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为原则,并不影响行洪通道,根据《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交[]68号)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流程的通知》(国土资综[]564号)的规定报批后使用,有关费用(含青苗、地面附着物补偿及土地复垦费等)由竞得人承担。未经批准擅自堆放弃渣并加工的,按非法占地论处。弃渣加工生产用水、用电及其他设施引入、污水处理等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石料弃渣根据设计由施工单位运到指定的加工场所,运距超过工程施工单位弃渣堆场设计距离的,竞得人应根据实际与施工单位协商给予适当的运输补贴。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应指派专人进行监管,发现建设施工单位私自出售石料弃渣的,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县国土资源局按非法买卖矿产资源予以严肃处理。

八、未经批准竞得人不得擅自出租、转让或买卖给他人加工生产石料弃渣,否则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有权中止合同,竞得人所缴纳的各种费用不予退还。生产期限自取得石料弃渣加工经营权之日起至隧道贯通后3个月内,对弃渣量较大的可适当延长3个月,到期后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予以关闭,县国土资源局积极配合。

九、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石料弃渣运输、加工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竞得人竞得弃渣加工经营权后,应严格按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规定组织生产,并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缴纳道路修复、土地(林地)恢复治理保证金,负责对道路、土地(林地)进行生态恢复与治理。治理保证金在恢复治理完成并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若在加工经营关闭后半年内未完成治理或治理验收不合格的,其预缴的治理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代为组织治理。

十、竞得人必须在我县境内注册成立有相应资质的公司(企业)法人进行加工经营,并依法纳税。

第2篇

市行政服务中心党支部发放征求意见表150份,召开窗口工作人员、项目协调专班、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和企业代表座谈会4场次、120多人次,同时中心班子成员之间及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心交心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共收集行政服务中心及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5类、18条,通过对收集到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归并为5类7条,并制定了的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对进一步创新服务,加强行政审批监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提了3个方面的建议:

1、要着力抓好窗口建设,工作人员服务要更热情,审批要更快,努力提升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服务水平。

2、要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势,扩大窗口受理、网上审批范围,强化

“一网式”服务方式,实现网上办公。

3、要逐步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提高办件效率。要将行政服务中心变成真正的便民服务中心,不要让老百姓到服务中心来办事时办不成或办得不完全,而后又让老百姓到主管局到处跑,摸不着头脑。

(二)要进一步提高协调服务质量,更好为全市项目建设、小康建设及经济快速发展服好务。

(三)要加强经济发展环境监管,加强窗口部门服务经济工作的监督,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更好规范各单位行政许可、审批程序,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行政服务提速增效;还要一些部门办事的具体流程。

(四)推进阳光政务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和工作指导。

(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班子整体素质。

二、整改措施

(一)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开展审批流程再造工作,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及时清理和取消上级明文规定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事项,充分授权窗口人员办理。

2、扩大网上审批办件,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不需现场查勘、专家论证、公开听证和领导集体研究的审批事项逐步实现网上审批。

3、加强行政审批监管,优化服务质量。坚持电子监察和人员巡查相结合。充分应用绩效评估、预警纠错、指纹考勤等功能的结果,按季通报各单位,不断提高办件质量。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窗口人员素质。坚持半月一次例会制度,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优胜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的评选活动,努力实现审批大厅“六个零”的优质服务目标。

5、加强乡村便民服务中心指导,完善相关制度。

(二)更新服务理念,提高项目协调服务效能。

1、及时调整和组建项目协调专班,明确项目协调任务。对新引进和续建重点项目,按照项目建设计划和办公会议要求,及时组建市级协调专班,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处)、村相应成立协调专班,为项目建设提供全程服务。

2、完善协调专班管理制度,提高项目协调服务质量。一是严格责任状考核制度,强化专班责任。二是坚持定期办公会制度,提高协调效率。三是坚持日常督察和定期督查制度,促进项目建设。

3、创新项目协调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学习和借鉴外地征地拆迁成功经验,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当参谋,争取在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推行自主拆迁的奖励政策。

(三)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提高窗口民主管理的水平。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强化窗口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意识。按照“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标准,加强对窗口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对窗口人员违纪违规的予以严肃查处,不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的作用,今年对窗口和部门服务质量组织两次评议,并作为部门服务经济工作考评的依据。

2、强化对部门服务的规范管理。继续抓好三大制度,规范服务。一是严格实行《企业缴费明白卡》制度,将覆盖面扩大到40家。二是严格执行“到企业检查收费许可”制度,对未经许可到企业乱检查乱收费的,按规定予以通报。三是强化“交事通知单”制度。对经协调工作专班多次协调确实难以解决的问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以“交事单”形式交给相关部门办理,并由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督办落实,作为相关单位年终考评的依据。

3、强化对经营者和公众举报投诉的办理。一是加强经济发展环境投诉窗口建设,利用举报箱,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信箱等工具,收集群众和客商的意见,实行专人受理,专门登记,专班办理,力求结案率达到100%。二是及时查处企业反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四是建立市直部门和乡镇处服务重点项目登记台账,实行半年一小结,一年一考评。

(四)转变施政方式,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一是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二是合理确定公开时限,常年性工作要长期公开,动态性工作要及时公开,固定性工作要定期公开。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2、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二是不断拓展公开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为民办事大厅的建设管理。指导乡镇(处)为民办事服务中心的建设,不断改进和规范村级便民服务室的管理。

3、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力度。加强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日常检查和指导。按照市政府要求,建立监督、整改、反馈机制,组织专班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4、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预审制度、告示制度、听证制度、评议制度、投诉和责任任追究制度办事,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五)强化自身建设,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层级管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

2、加强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坚持把定性考评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努力创建群众满意机关和文明机关。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查

第3篇

一、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一)实行严格的项目建设责任制。

为全面完成今年投资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将各项投资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资源开发企业、相关部门及乡镇,并对13年未开工项目及14年拟下达项目进行了责任分工。由各相关县级领导挂钩联系推进项目建设,每个项目都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将主要的人力、物力、财力集中到项目建设上,形成“抓项目人人有责”项目建设机制。

2015我县重大建设项目为168个,计划投资14.3亿元。

(二)督促重大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年初,根据州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文件要求,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县2015年无电地区电力建设35千伏及以下工程、州县三岩龙卫生院、县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58个项目务必于8月底开工建设,我局和项目促进中心督促项目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勘察、设计、论证分析等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促使项目尽快开工。

截止目前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干部周转房、残疾人服务中心等5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预计年底开工建设。

(三)切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工作进度,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抓紧启动列入建设计划但尚未开工、或虽已开工但进展缓慢的项目,重点加快溪古电站、大水沟铜矿、县医院、民族医院、自来水改扩建等重点项目,争取八窝龙通乡油路在年内开工建设。对续建的各类项目,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倒排工期,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度投资任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投资。

截止10月底,我县重大项目已完成投资12.9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4.3亿元的90.4%。

(四)加强重大工程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设计、施工、监理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组建并配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督导组办公室,加强项目建设督促检查,对新开工及续建的重大建设项目实行跟踪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2015年,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建设督导组多次深入溪古电站、大水沟铜矿、溪古500kv输变电站、汤古电站、扎日沟电站等项目实地对工程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重大工程安全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年度任务。

(五)全力抓好发展环境整治。一是切实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给群众讲清楚、讲透彻,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和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在已有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完善工作预案,突出整治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群众,坚决打击无理取闹,目无法纪,非法阻工等影响发展环境的行为和害群众之马,并建立健全整治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切实推进全县项目建设。三是完善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听取联系工作汇报,研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搞好服务工作,助推发展。

为了确保无电地区老百姓年内通电,县电力建设领导小组多次深入踏卡、乌拉溪、八窝龙协调电网架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矛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一个良好的建设环境。

二、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人员的培训。项目前期工作用时长、环节多、程序复杂,部分重点项目曾出现由于项目申报人员不熟悉省、州的报批程序,导致延误申报时间甚至影响项目正常开工。因此,一方面,项目的实施单位和责任单位要配备熟悉报批业务的专业人员,从而有利于加快项目报批进程;另一方面,积极参加省、州有关部门定期举办的培训学习讲座,学习省、州有关审批部门报批流程和应当注意的环节,特别是当国家政策变动导致审批程序变化时。

(二)强化协调服务。通过推行项目领导帮包责任制,干部服务项目、解决问题、提升执行力的意识与能力。积极协调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征地拆迁、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给予保障,确保项目落地顺利建设。

(三)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电用水等服务。加强供电供水综合平衡和调度统筹,确保项目施工用电用水、投产用电用水需要。加强项目通信设施建设,使通信服务设施及时跟上,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外界通信联系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民生、服务三农”为宗旨,以改善农村支付环境为目标,全面提升农村服务水平,推进农村地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和丰富支付工具和服务品种,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构建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在郧西县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努力提高支付清算网络系统在涉农金融机构乡镇网点的覆盖面,丰富农村支付服务主体和工具,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的建立。

具体目标:在农村地区逐步完善以大、小额支付系统为基础,以卡基支付系统及自助设备为支撑,以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商易通等特色支付工具为补充的支付结算网络体系,力争在年底,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覆盖到60%乡镇银行(信用社)网点,方便个体私营企业办理结算;邮政“绿卡村”覆盖面达到60%,ATM机自助设备和POS终端乡镇布放率达到60%,满足农村集镇超县、商场、宾馆、休闲娱乐等场所刷卡、消费方式升级的需求;100%农村金融机构开通网上支付、电话支付、移动支付等功能,实现特色支付工具在乡镇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银行机构支付体系建设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完善支付系统应急处置预案,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和邮储银行乡镇网点通过方式加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

(二)完善内部清算网络建设。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强内部清算网络建设,研究乡镇网点业务处理系统标准软件和硬件配套以及外包处理,优化业务处理流程,促进乡镇网点提高系统内支付业务处理效率。新设农村银行机构必须实现与上级机构的清算网络连接。

(三)以新农村建设为科学指导,切实改善农村地区用卡环境。针对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收缩的情况,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要按照互利合作的原则,调整农村地区银行卡的收费策略,便利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跨行使用。要适当增加投入,有选择性地在外出劳务较大、经济较发达或农副产品、矿产品交易量较大的乡镇,布放ATM机和POS机等自助终端设施,逐步改善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使用率。

(四)推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丰富支付结算品种。一是结合地域特点,推广网上银行业务。根据乡镇金融机构网点少,部分客户离金融机构路程较远的特点,采取“以点带面,全面发展”的策略,有针对性地推广网上银行业务,方便客户日常资金结算,缓解金融机构柜面服务压力。二是结合农村地区行业经营特点,推广电话银行业务,解决农村地区农副产品收购结算方式单一、现金使用量大的问题。三是推动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开展。结合打工经济特点,积极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形成以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为主体、各发卡银行共同参与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环境。

(五)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确保支付工具延伸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定期组织郧西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开展大型户外宣传。二是组织信用社和邮储银行充分利用营业网点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1)悬挂横幅,发放支付结算宣传资料;(2)开辟窗口,设置“农村支付结算宣传咨询窗口”标志牌,方便乡镇企业、农民咨询;(3)加强对柜面人员支付结算业务知识的培训,确保做到“有问必答、答必详尽”。三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等媒体资源,通过新闻报道、专栏介绍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四是与县劳动局、农业局等部门开展合作,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银行卡基础知识等支付结算知识,纳入对农民工的培训课程,让“支付结算知识进农村”宣传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郧西县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人行、农行、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局、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行,高晓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落实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负责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半年向领导小组报告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负责每季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建设情况和信息沟通;负责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和业务运行方案,对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落实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项目运行制度建设,排查和解答项目运行过程中的业务和技术问题;负责项目建设的社会宣传和工作总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完成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加强信息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对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进行积极探索和调查研究,积极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向领导小组及时反馈。

(四)严格监督检查。县政府将督促人民银行郧西县支行适时对辖内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根据阶段性工作目标,对各银行机构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五、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年9月30日前,完成对郧西县支付结算环境的调查论证,制定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发动。年10月10日前,召开银行机构座谈会,启动实施方案。

第5篇

严格执行纪律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国务院出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后,**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迅速部署,抢抓机遇,积极争取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创新项目审批方式、建立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现各项工作正紧张有序地推进。

一、**县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措施的基本情况

(一) 加大项目申报和资金争取力度,确定任务目标

经过积极争取,上级下达给**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10项,包括农村电网、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廉租房建设等7个类别,总投资2358.74万元。县人民政府提出目标要求,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必须在20xx年3月前开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8月底前完工。

(二) 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项目责任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切实加强对扩大内需工作的领导,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扩大内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20个县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投资、工业、金融、财税、监督6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中监督组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安全,并积极配合上级监督组做好有关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责任落到实处,每个项目工程由分管副县长牵头领导,项目单位为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项目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对所属项目的投资安排、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实施效果负总责。

(三)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政策落实

为确保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13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一是抢抓机遇,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州的支持,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和投资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超前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二是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全力以赴,力争一批重大项目早日开工。四是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运行。五是深化改革,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多措并举,千方百计扩大消费需求。七是加强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扩大消费领域。八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九是加强协调,切实加大金融对扩大内需的支持力度。十是高度关注民生,增加农民和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十一是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十二是高度重视就业工作,确保就业率的稳步增长,十三是加快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经验

(一) 加大 “四项制度”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县政府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政府有关专题会议上,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扩大内需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县人民政府印发的有关扩大内需工作的文件,都明确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行政问责的各种情形,切实加大了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四项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二) 制定监督方案,扎实推进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

县纪委、县监察局充分认识到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州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开展扩大内需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我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落到实处,把这项工作作为20xx年纪检监察重中之重的任务予以贯彻落实,并配合好上级的监督检查工作。委局领导班子多次开会研究,制订了《**县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新增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确定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科学制定监督检查的程序和步骤,确保示范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为强化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全 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自觉服从、服务于有效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这个全局,更好地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履行职责,我县建立完善了一批工作制度,有效保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是完善审批办结时限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县级审批的项目接到齐全报件后5日内办结,需报省、州和国家各部委审批的项目在接到齐全报件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要求各有关部门向社会承诺办结时限,除特殊情况外,未按时办结的进行行政问责。二是建立部门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对申报项目进行并联并行审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8号),对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单位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各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按照“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审批时限大幅缩短、降低报批成本、监督约束更加强化、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的目的。三是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和专批制度,每15天由县发改委把各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情况汇总后通报一次,并专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四)修改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按照州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县由县监察局牵头,修改完善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一是将全县建设工程公开招投标限额由原定的3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凡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计划投资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是加强对50万元以下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计划投资在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采用邀请招标,但工程造价必须纳入招标工程管理。三是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明确了县招投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四是县纪委监察局对政府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全县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行全程廉政监督。五是审计部门要做好工程项目资金和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大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力度。

(五)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清理自查,整改存在问题。2月中旬,县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对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武监发〔20xx〕02号),对全县20xx年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20xx年以来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常规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发改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建设资金等情况;国土、环保、建设、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核准、备案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实施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是否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纪违法问题等六个方面。监督检查的方法是由各投资建设项目主管单位要对本部门20xx年以来负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填写相关的统计表,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形成自检自查报告报县纪委监察局。

二是纪检监察机关在项目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于2月下旬至3月上旬,组织监督检查组对全县20xx年以来中央新增预算内投资建设项目和常规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方面检查发改委、财政、建设(规划)、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等项目审批和服务部门开展项目审批的情况,另一方面检查项目实施单位抓项目建设、管理的情况。

三是按照限时办结制的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自1月份起,对新增预算内投资项目按月督察,对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四是充分发挥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的职能作用,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席的项目单位、乡镇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五是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开展督促指导。如县水利局下发了特急《内部传真电报》,要求各乡镇要倒排工期,明确每一天、每一周的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 部分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较慢。从检查结果看,至2月底,我县10个中央新增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已全部下达,到位的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建设单位,但一些项目还处于施工图设计和图纸审查阶段,总体进度还比较缓慢。

(二) 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表现在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等监督部门能够认真履职,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但一些项目主管单位对政策措施落实、建设程序、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措施力度不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 继续开展对《**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xx]8号)贯彻落实情况和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不实施并联审批的部门,对并联审批中工作不作为、不配合、不得利而影响并联审批时效以及其他违反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 在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开展工程建设进度定期督察的基础上,由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监管联系的项目单位、乡镇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日常督促检查,并将督促检查情况定期报告县纪委监察局。

(三) 自3月中旬开始,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发改委共同牵头,组织相关监督部门和抽调一批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监督检查组,对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工作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并提出监督检查评价意见。

(四) 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财监[20xx]2号)各项规定,对项目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加以整改。对违反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规定的严格问责、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机关工作人员及有关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贪污挪用建设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五) 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程廉政监督实施方案(试行)》,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

(六) 开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

(七) 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

(八) 在开展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中,认真抓好调查研究,注重总结各环节取得的经验,年底形成监督检查示范点工作综合报告。

五、建议

(一) 各级涉及项目审批和服务的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优化审批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时限,降低报批成本,强化监督约束,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第6篇

构建新机制戮力大招商

××县以思想解放为先导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在原有的发展基础上力争实现更高的跨越和更大的发展。年初组织了90多人的党政考察团赴苏北、鲁南考察招商引资、园区和城市建设,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近期又选派34名同志赴长三角地区驻点招商,全县外出驻点招商人员已达105人。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选定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部门帮办、定期调度的推进机制,促进项目早签约、早开工、早投产;加大城市建设力度,按照“积极对接大滁城、优先建设新城区、加快改造老城区”的思路,确定了40个城建项目,全面快速推进,努力使新城区呈雏形、老城区展新貌、开发区扩规模。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他们建立了领导联系帮扶企业制度,组建了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召开了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

××县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重中之重和重于一切的中心任务抓紧抓好,毫不懈怠。组织开展了“招商引资推进年”活动,广泛调动一切力量,用好一切手段,发挥一切优势,努力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1至4月份,全县招商引资引进项目32个,实际到位资金18.9亿元,同比增长48.8%。首先是强化压力招商,继续推行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一岗双责”制度,建立招商引资调度推进和激励机制,加强督查,及时调度,真正把紧逼加压贯穿在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组织党政代表团赴江苏楚州、东海、新沂、盱眙、金湖和山东兰山、曲阜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学习借鉴外地在招商引资、园区建设、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找准参照系,定好坐标系,自加压力,奋力追赶;县委、县政府决定从4月15日至5月15日,不召开全县综合性大会,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精力外出招商。其次是创新方式招商。选准融入长三角的切入点、支撑点和主攻点,积极参与泛长三角分工合作,抢先拦截东部地区的产业转移,坚持领导带头、带领、带动招商,不断加大驻点招商、以商招商、推介招商的力度,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从乡镇和县直机关选派了105名干部分赴江浙沪等地实行驻点招商、专职招商;先后在浙江温州,江苏无锡、浦口等地成功举办了投资环境推介会,扩大××的对外影响。再次是建好载体招商。着力在扩张园区规模、主攻项目建设、培育特色产业、提升整体水平上做文章,不断加快园区建设步伐。目前,县经济开发区、汊河经济开发区已入驻企业160家,其中投产77家,先后被批准为省级开发区。加快5个乡镇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步伐,支持乡镇因地制宜、错位发展块状经济,做大经济强镇。

1至4月份,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115家,比上年同期增加28家。抓科技创新。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投入,帮助企业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截至目前,共争取三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101个,总投资2.37亿元;11个省“861”项目今年计划投资5.65亿元,已完成投资2.23亿元。

呼应“大滁城”建设新“××”

按照“呼应大滁城、建设新××”和“三年大建设、四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城市建设会战年”活动,优先建设新城区、加快改造老城区。一是主动对接“大滁城”建设。围绕把来城建设成为“大滁城”副中心的发展目标,大力实施来城“南移西扩”的发展战略和“一城三区”(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的发展格局,启动来城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修编,主动与“大滁城”建设对接。二是加快县城建设步伐。确定了40个城市建设项目,其中13个重点建设项目,由县领导牵头组织推进,截至目前,已开工建设重点项目7个,拆迁面积达3.8万平方米,建设安置房6000平方米。加快新城区道网建设,为入驻项目建设提供空间和条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资产整合、土地置换、争取项目进入新区建设,集聚新区人气。打通老城区一批道路,畅通城内交通;改造一批背街小巷,改善群众居住、出行条件;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和一批住宅小区建设,提升配套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三是强化城市管理。加大对“两违”案件查处打击力度,严肃查违法用地、弄虚作假建房等行为。

以项目为载体扩张经济规模

抓项目带动,增强工业发展后劲。精心组织“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全力以赴做好项目谋划、编制、争取和推进工作。选定一批重点项目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部门帮办、定期调度的推进机制,促进项目早签约、早开工、早投产。力争2009年新上固定资产投资超千万的项目50个,超亿元项目10个。

第7篇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加快集镇建设步伐,推动7个镇各建1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建设10个生态示范村;新启动5个宜居村庄建设,完成村庄整治20个;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加强村镇规划管理,村镇建设规划管理覆盖率100%,办证率100%;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达到50%以上,农村基础设施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一、加强村镇规划管理,科学引导村镇建设

1、加强村镇规划管理机构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能力。

2、规范办证流程,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使村镇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

3、加大规划调控力度,启动居民点规划调整,研究拆村并点长效机制,优先将基础设施项目安排集中居民点建设,引导农民集中建房。

4、编制新农村示范点修建性详细规划,科学指导居民点建设。

5、推广现有特色民居,控制公路沿线建房风格。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集镇面貌

1、加强重点镇、特色镇建设指导和推进,继续抓好河溶镇新农村建设“整镇推进”工作。

2、推动7个镇各建1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3、加强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和建设,指导每镇各建一个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压缩站,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

4、实施一批人行道改造、路灯更换、绿化补植、小街小巷硬化、环卫设施配套等小项目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城镇形象。

三、加强村庄综合整治,推进建设美丽乡村

1、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引导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指导建设10个生态示范村。

2、继续抓好宜居村庄示范点建设,建立完善“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群众主体”的工作机制,启动王店镇双莲村、河溶镇前合村等宜居村庄建设。同时,积极谋划项目,通过3年建设,每个镇(处)建有一个以上宜居村庄示范点,示范带动新农村建设。

3、结合“万名干部进万村洁万家”活动,由点及面加大村庄整治力度,完成村庄整治20个,并继续巩固整治成果,“十二五”末全面完成村庄整治任务。

4、抓好荆宜高速、汉宜路、皂当路、远当路等“四线”沿线的民居改造,重点打造一条示范线汉宜路、一个示范镇草埠湖镇。

四、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1、突出抓好土坯房改造,制定实施计划,争取“十二五”末消除全市土坯房,2015年消除公路沿线土坯房。

2、整合民政、残联、移民等部门资金,重点解决一批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农户的住房问题。

3、结合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统筹实施连片危房改造。

4、加强业务指导和现场抽查,严把对象审核、审批程序、资料整理、建设标准和网上录入关,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00户以上。

五、加强建设资金筹集,促进建设全面提速

1、坚持走“经营城镇”的路子,稳步推进乡镇房地产开发,筹集集镇建设资金,启动河溶镇旧城改造(原镇粮油公司)、淯溪镇香溪花园及月潭湖二期、半月金月佳苑小区二期等项目建设。

2、指导各镇做好农村垃圾处理、污水、供水、民居改造等项目的申报,积极争取国家补助资金。

第8篇

【关键词】乡镇财政资金;惠民专项资金;管理途径

乡镇财政资金及扶贫资金、安居富民工程资金、低保资金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关系基层群众切身利益,是资金直接实物化的承载体,是资金具体产生效益的体现。为此,扎实、有效推进大监督审计格局形成,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消除虚肿、挤干水分,将党的惠民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基层群众身上;通过管理途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堵塞套取、挤占、挪用、冒领等漏洞为工作抓手,净化财经秩序,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等,成为乡镇财政资金及惠民专项资金管理的重点。

一、工作思路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乡镇财政资金,以其保障、发展兼备的特性,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从笔者多年对乡镇财政资金审计结果来看,乡镇财政资金主要存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冒领私分贪占惠农补贴、申报项目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资金、坐收坐支、白条入账及不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等十类问题。为此,要加强在收支两条线、审计监督、账实相符、账务基础工作规范化等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乡财县管乡用”县级集中核算工作,规范乡镇财务管理。

(二)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管理最大的特点是:资金随着项目走,独具发展功能,具有特定性和专业性。根据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扶贫资金检查来看,扶贫资金存在虚报、冒领、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等主要问题,要严格扶贫资金和项目归口管理程序和纪律,堵塞漏洞。

(三)安居富民工程资金

安居富民工程资金管理的特点是:资金与核定的建房户相对应,以其“锦上添花”特性,具有改善性。通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审计,在安居富民工程资金管理上,发现存在:冒领、侵占、截留、挪用和谋取私利等主要问题。为此,在安居富民工程资金管理上,明晰管理责任,明确管理程序、确定责任主体尤为重要。

(四)低保资金

低保资金管理的关键是:低保群体确定,资金对应实名享受群体;以其特定性,具有救济功能。通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审计,在低保资金管理上,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优亲厚友、冒领私分贪占等。为此,应加强低保对象确定、资金发放等环节的公示和规范领取手续,抓住低保资金发放对象核定的关键。

(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关键是其名目及资金来源群体具有无据无标的鲜明特点。通过开展乡镇财政资金审计,发现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上,易形成“小金库”和谋取私利等主要问题。为此,应从收费项目管理权限、加强收费项目标准公示、票据管理和问责追责上,斩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来源。

二、工作措施

(一)乡镇财政资金管理

1、财政管理方面。一是健全财政部门乡财管理体系,充实工作力量。二是严格“乡财县管乡用、村财乡管村用”集中核算管理体制。三是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流程。四是加强公存资金核算账户清理及管理。2、内部管理方面。一是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要求,建立明晰、具体、可操作的乡镇和村集体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二是按照组织要求,重申政府操作、党委监督管理的财务管理程序。三是设定乡镇财务人员从业岗位条件。3、收入管理方面。一是按照收入来源,严格区分乡镇和村级集体收入种类。二是按照管理权限,严格执行乡镇和村级集体收入分级缴纳、集中支付的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三是认真落实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会计制度。4、支出管理方面。一是乡镇财务支出,严格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县级报账式集中核算管理体制。二是村级财务支出,严格实行“村财乡管村用”乡级审核集中核算管理体制。三是严格落实乡镇财务账务核算在县市乡财管理机构、村级财务账务核算在乡镇农经站。5、监督制衡方面。一是确定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明晰责任,防止责任推诿;即不能应收尽收、虚假支出套取资金等责任在乡镇,监督乡镇财务支出责任在乡财机构,监督村级财务收支责任在乡镇。二是建立定期财务报告制,财务报告内容涵盖财务收支报表、金融机构对账单、收支会计科目文字说明等。三是实行乡镇纪检机构派驻制,加强纪检监督力度。

(二)扶贫资金

1、贫困指标设定和贫困户精准确定方面。一是以国际通行的贫困指标———恩格尔系数、现行的贫困发生率和当地生活平均水平线,认真梳理符合本地实际、动态的贫困指标。二是认真梳理建档立卡核定贫困户收入来源、种类和综合脱贫措施,特别是收入来源中产量商品化率的动态核定合理比例,不能单纯静态核定,造成虚增收入。三是严格区分脱困和脱贫,做好应对精准施策。四是做好精准扶贫社会舆论营造工作,以国家设立的“扶贫日”和每年扶贫主题为集中宣传抓手,加大宣传力度。2、项目管理方面。一是从“输血式”向“造血式”扶贫方式和观念转变。二是项目确定要与国家产业政策和群众实际需求相衔接,要与当地实际情况和群众生活习俗相衔接,要与实际资金规模和建设能力相衔接。三是要对扶贫项目管理进行归口,统一由扶贫部门进行项目整合,避免现行的项目切块管理模式,发挥项目建设综合效益。四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制,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五是深化扶贫“结对子”工作,将智力扶贫与项目扶贫有机衔接。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建立扶贫资金投入导向公示制,强化社会化、强调精准率。二是严格扶贫资金公示制,深化、细化公示程度、扩大公示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三是进行专账核算,与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相衔接。四是创新金融投入方式。依据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在新增财力投入、涉农资金整合、扶贫基金设立、撬动金融机构农村信贷规模、农业保险扩大种类方面进行探索着力。4、监督检查方面。一是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将扶贫资金管理纳入到救灾资金管理范畴。二是严肃责任追究,按照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权限和具体执行监督部门,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追责。三是建立扶贫项目建设完成销号制、扶贫资金投入执行进度制,避免项目建设拖延、资金拨付滞后的管理症结。四是严格精准识贫纪律,建立扶贫办牵头,工商、农机、组织、人事、土管等部门精准识贫数据联动、共享机制,剔除不符合精准识贫条件户。5、绩效考核方面。一是从脱贫速度、巩固率、效果、增收能力等方面,设定具体指标进行核定。二是从降低贫困发生率、脱贫人口等方面进行考核。三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从水通、路通、灯明、住房、生活水平提高等具体方面,确定扶贫绩效。6、效果评定方面。一是建立扶贫效果核定机构,培育扶贫效果核定能力。二是对脱贫效果,及时进行申报、核实、评定等效果评定,出具定量效果评定报告。三是为迎接2020年整体脱贫、全面步入小康社会国家总体评定验收,做好前期工作筹备。7、建立有效的贫困退出机制。一是营造勤劳致富光荣氛围,大力弘扬致富脱贫典型。二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育,开展劳动技能比赛活动,使一技之长得到发扬光大。三是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特点的脱贫退出机制。

(三)安居富民工程资金

1、建设规划方面。一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本着“实用、便利、集中、美观、发展”的原则,做好乡村建设规划,使建设成为长期可以存在之物。二是安居富民房建设,要集中连片,便于后期便民、惠民生活设施建设和社会化管理。三是安居富民房建设,要结合南疆农村实际,兼顾生活、生产和民族风俗习惯的特点,做到住得进、住得好、住得惯、有特色。2、享受群体确定方面。一是建立安居富民房建设享受定量指标,通过打分制确定享受群体。二是安居富民房建设,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贫困群体建设予以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三是对于安居富民房建成后,享受群体身份转换、人口流动等因素要进行考虑,杜绝私下转让、买卖行为。3、建设用地调整方面。一是按照乡村建设规划,在原址建设的,住建部门要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所有手续。二是按照乡村建设规划,异地搬迁建设,执行国家严格的耕地保护“红线”制度,按照至少1∶1比例,将原宅基用地恢复为农用耕地。4、建设标准及规模核定方面。一是按照每县市安居富民房建设样板房,由建房户自主选择建设户型、自主选择施工建设主体。二是对于标准内建设安居富民房,按照补贴标准发放建房补贴;超出补贴标准建设规模,除补足标准内补贴资金外,超出部分自筹。三是考虑今后人口变化和发展,积极提倡首次地基建设为高层建设预留空间,为后续建设奠定基础。5、建设质量保障方面。一是安居富民房建设,属于基本建设房建类,日常建设质量归口到住建部门管理。二是对于后期整体竣工验收,由抗震安居办负责组织竣工验收。6、工程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按照现行管理要求,将安居富民房建设补贴资金进行公示打卡发放。二是对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由乡财机构监督,通过乡镇进行发放。三是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享受群体,由乡镇按照申报程序申报、抗震安居办负责核定。四是安居富民房补贴资金,由乡财机构进行专账核算到乡、到户,防止虚报、冒领。

(四)低保资金

1、低保标准确定方面。一是按照民政部门确定的标准,根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进行动态确定。二是低保分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种,城市低保原则上实行一户一保;农村低保由于家庭人口变化不定目前主要实行的是低保人;城市和农村生活水平差距,造就了低保标准梯级差别,合理确定分类标准,由当地民政部门根据国家低保政策具体定量确定,进行动态低保补助。2、低保对象核定方面。一是符合当地实际,设定享受低保对象的定量评定标准,并进行全社会公示。二是由社区、村向街道、乡镇申报,县市级民政部门审定。三是建立申报、审定、低保资金发放等各个环节的公示制。3、低保动态管理方面。一是低保对象确定实行一季度一核定制。二是民政部门牵头,通过工商、金融机构相关信息互动,核定享受低保群体对象。4、低保资金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执行现金发放低保形式,低保资金发放伊始,进行人员、享受标准、数额、时间等张榜公示。二是乡镇低保资金发放,由乡财机构统一支付到乡镇财政所,提取现金签名发放,乡财机构进行统一集中核算和账务处理。三是城市低保发放,由财政部门按照民政部门提供名册,直接支付到街办,由街办进行签名发放。5、建立有效的低保退出机制。一是按照民政部门低保动态确定要求,按照季度核定方式,确定退出户和人员。二是按照统计部门统计数据,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标准的不断变化,民政部门随时核定享受对象和群体。三是按照群众评议结果,街办、乡镇确定退出人群,民政部门核定。

(五)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治理

1、梳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范围。一是对于国家明令禁止收费项目,特别是行政事业收费,由财政部门每年进行公示。二是物价管理部门加强收费稽查。三是严格执行收费项目省级报批制,对于超越权限设置收费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由纪检部门严肃追责,并将不能退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资金全额收缴财政国库。2、加强票据管理。一是加强财政领购票据管理,实行交旧领新制,财政部门加强行政事业类非税票据稽核。二是不向非执收单位提供财政领购费收票据。3、强化社会监督。一是每年进行收费公示。二是建立举报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4、建立严肃追责机制。一是对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加大财政、税务、审计等行业主管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责任人处罚力度。二是建立移交制,对于“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一经查实,及时移交纪检部门予以党纪追责。

三、管理途径及保障措施

(一)工作途径

一是在监管体制上,进行整合资源。即将乡镇财政所和乡镇农经站合署办公。二是加快扶贫资金整合进程。目前,扶贫资金是“切块”管理的,即: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在发改委管理,生产发展资金在扶贫办管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在民宗委管理。切块管理专业化程度高,但也带来了不能形成攻坚合力的问题。为此,建议将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统一由扶贫办管理,便于形成合力。三是强化惠农资金和扶贫资金发放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申报、审核、查验和公示制。即:事前申报乡镇主体责任、事中行业部门首问监督审核责任、事后纪检监察机构人员追责。四是严格按照财经法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实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无论是财政、审计、纪检还是其他机构日常监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进行领导问责和追责,形成强大的震慑。五是强化技能培训并提高再教育程度。主要针对财务人员进行,具体到账套设置、财务工作程序、会计科目运用、财务报表、报告出具等实用操作技能培训,并且推行国家通用文字记账,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素养。六是加强财经法规普及化宣传。主要针对县市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年不少于两次财经法规培训,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强化领导重视财务管理程度。

(二)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人追责机制。从党纪的高度,按照财经法规明文规定,强调财经违规违纪事项的领导责任,特别是分两个层面,对县(市)和乡镇主要领导主体责任进行问责追责。2、加快纪检机构领导体制转换。对乡镇纪检书记配备应尽快实行派驻制,明晰权责,切实发挥监督作用。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纪检部门牵头,组成财政、住建、扶贫、物价、安居办、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通报情况,进行有关事项研究。4、建立移交事项机制。财政、审计等负责监督检查,依据国家财经法规查处事项,报备纪检部门。

参考文献

[1]丁琳.对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考[J].财政研究,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