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5 16:4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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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绩效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中图分类号:F23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4(b)-162-03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给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审计机关不但要发挥“经济卫士”和“政府谋士”的作用,还要发挥保障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建立责任政府的需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传统内容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不能满足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同绩效审计相结合已经成为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内在要求。在绩效审计过程中,还存在着审计力量不足、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经济责任审计结合彻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等问题,研究这个问题十分重要。
1绩效审计视角下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仍处在探索与建设的时期。近年来,越来越多的问题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及质量产生了严重的不利影响,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常常无法收到有效的结果[1]。目前,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1.1审计力量不足
目前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繁重,特别是在政府换届期间,各部门的人动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不得不应对集中下达的众多审计任务,这就很难保证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能够有效的完成。另外,从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无法达到行业性质的需求。被审对象往往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因此从事审计工作要具有很高的要求与政策性,从审人员往往责任重大,需要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培养其综合分析能力,提高其政策水平。我国从审专职工作人员相对较少,能够全面掌握经济责任审计要点、准确界定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的专职人员更为紧缺,在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发生审计评价无法切中要害,审计的深度和广度达不到要求,未能提供高水平的审计评价等现象。从事经济责任审计的专职人员的知识层次、实践经验、理论素养、敬业精神均亟待提升[2]。
1.2缺乏合理的效益性目标界定
从审计的目标来看,经济责任审计主要是为上级部门、监管部门及人事部门考察与任命干部提供科学的评价根据。然而在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从审人员往往能够很容易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微观经济效益,对于宏观经济效益的确定却十分困难;能够准确地认定干部任期的经济效益,对于社会效益地却难以作出准确评价;能够全面地认定干部任期的当前经济效益,对于长远经济效益却不易作出客观的评定[3]。无法有效全面地对党政干部工作期间的各类效益进行评估,往往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的全面性降低。
1.3缺乏准确的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我国对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监督大多集中于总量监督和结构监督两个方面,而忽视对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监督。经济责任审计不能对这个问题进行有效的监督,所以应赋予绩效分析和评价的新内容。由于绩效审计的对象往往会有很大差别,对被审对象的效益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所遵循的标准也会有很大差别,难以实现统一标准。首先,现有的审计体系制度不够全面,存在很多不足之处。现有审计体系仅仅要求从审人员对经济指标、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廉洁自律等内容监督,局限于经济责任的内容,然而,对具体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制度未作规定。我国需要建立一个科学的、执行力强的审计理论体系。其次,工作绩效信息往往具有多元性、差异性等特点,使得信息的准确获取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需要对其所承担的社会管理责任、政治责任、机关效能建设责任等工作绩效进行评价。
1.4经济责任审计结合绩效审计上还有瑕疵
近年来,经济责任审计越来越多地考虑到绩效审计的一些思路和理念,有一些部门和领域开展的也还不错,但两者在结合上还有瑕疵。绩效审计涉及被审计对象任期所处部门经营管理和经济情况的许多领域,牵扯到的事务繁多,涵盖范围广阔。然而,现有审计体系关于绩效审计的内容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例如,对行政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绩效评价范围较小,仅对资金闲置、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出了审计要求,而对决策失误,损失浪费等问题缺乏更深层次的查处,审计揭示和探讨的问题缺乏广度,应涉及单位业绩成效的管理,甚至政府的服务宗旨和服务部门任务的定位等更加有深度的问题[4]。从审人员应掌握多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应对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克服审计评价标准不一的困难,以实现对审计目标全面、广泛的绩效审计。同时,审计工作组应建立完善的专业人才结构制度,以满足审计项目要求。然而,我国从审人员在绩效审计这一方面存在着很大不足:其一,从审人员缺乏良好的社会科学教育,调查或评价工作经验较少,对被审计政治领域缺乏深入的了解;其二,虽然我国开展审计工作已有二十多年,但审计人员长期从事就账查账工作,很少涉及绩效审计工作,缺少绩效审从审经验,这也是影响开展绩效审计工作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5]。
2绩效审计的科学性及二者结合的重要意义
绩效审计要求宏观经济调控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前提下,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通过绩效审计,不仅可促进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制度,解决民生问题,提高社会服务,且有利于精神文明公平公正建设,使得领导干部更加关注医疗、教育、社保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有效的绩效审计,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为服务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可以极大地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能够有效地遏制“数字出官,官出数字”这类不良的社会现象。审计工作主要是对责任主体部的金融活动和效益的评估,对我们的经济责任进行准确的评价是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关键问题。绩效审计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准则,采用审计的程序和方法,监督其财政收支和相关经济行为的效益,通过有效的分析提炼,进一步监督及评估被审单位或项目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及合理性,给出改进意见,提高效益。另外,绩效审计的开展是制衡领导干部权力的一个重要手段,因为它是对经济、效率、效果的一个综合评价。经济责任审计中引入绩效审计的目的就是从第三者的角度,向有关利害关系人提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信息,促进资源管理者或经营者改进工作,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
3绩效审计视角下的经济责任审计改善途径
3.1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要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新常态下,新生事物也是需要更多的人力去解决,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十分重要。必须要按部就班有计划,有足够的力量进行及时的领导干部审计,避免出现审计调查解决问题的审计工作组力量不足的情况,一些财政金融的收入和支出都少的部门,或者没有金融资源配置和行政审批机关权力的部门,一些质量问题较少的行业,开展专项审计就可以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相关的范围之内的授权审核,通过现有的审计可以更清晰地验证,具体授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的领导干部和检查、评估、宣传,在任期间可以安排特别审计调查。建立和完善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重要的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人员机构,让熟悉审计政策,有一定级别的干部从事这项工作。为了尽快适应发展需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力量。
3.2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在拟定和制定评价体系的过程中,审计部门和纪律检查和监督以及组织和人事部门必须在协作工作的过程中进行方案的制定,研究拟定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和法规的定义,来保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效率和公正性。经济责任的范围涵盖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部门之间的财务责任的领导干部是非常不同的。负责定义和评价应坚持定量和定性的标准,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政府部门的本质差异,企业和机构之间的评估标准来确定领导干部。在实践中,这样做只要根据评价评分量化方法,可以确定本次审计评价更准确,直接使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此外,需要设置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使用国有资产和金融资本。
3.3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真正发挥有效作用
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就是对领导干部有一个制约,这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本质问题,所以,从一定程度上说,让经济责任审计真正成为监督和制约干部的手段,就要加入“绩效”这个东西,有了绩效,才能真正让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否则,经济责任审计只能是走形式,无法发挥它的全部作用。各级组织部门要根据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先免职、再审计、后任用”的措施,在决定干部离任或有调整意向前,先免除其领导职务,再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形成之后,领导和组织和人事部门审计结果来参考和评估,决定是否对其继续任用,当然这在现行体制内还是一个假设。但是,组织和人事部门要去思考,如果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尚不清楚或不研究不作为,没有约束的行为,一律不认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也可以将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之前任命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和干部任命前系统结合。对于在表面背后产生的经济财务收支不平衡和无效率的经济责任问题,应该全面地分析,得出问题的原因“,谁的孩子谁抱走”,属于主管机关部门负责的,属于所属单位单位负责的,负责前任领导应当负责的,都应该有一笔清楚的账,不可以笼统地归咎于当前一任的领导。
3.4尽快将绩效经济责任审计“写入法律”
“绩效”的概念起源于企业,但是现在在我国行政部门中逐渐开展,我们的行政管理人员也应该逐渐树立起绩效的意识。很多同志对绩效还存在着误解,其实绩效在我国也不算是新生事物了,现在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开展绩效审计也是恰逢其时,既然《审计法》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要求对所在单位财政收支进行审计,那我们就应该把绩效的理念引入到这里去,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制约这个行为,所以,将其写入法律就成为了当务之急,我们应该尽快把规章制度建立起来。
参考文献
[1]周传德.台湾政府绩效审计发展的启示[J].审计月刊,2015(11).
[2]王晓光.政府绩效审计存在问题及对策选择[J].西部财会,2015(11).
[3]谭文超.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综述[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5(01).
[4]宋秀珍.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5(06).
1.对经济责任评价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由于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概念、作用、内容、方法、标准等一系列理论问题缺乏系统性、综合性的研究、导致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涵与外延不能准确把握,造成审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对评价的概念不清、定义模糊、认识不统一。
2.审计评价内容超出审计的职责范围。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二是对与经济责任审计无关的事项和内容进行评价,如对与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无直接关系的行为和责任进行评价;三是对审计证据尚不充分的事项进行评价。四是对依据和标准不明确的事项进行评价。如对于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领导水平、组织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工作水平等,均不属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范围。
3.审计评价缺乏深度而流于形式。有的审计作报账式的评价,干部组织部门和本级党委政府不容易从审计评价中了解和掌握领导干部的一些个人信息,从而影响审计成果的分析和利用。由于审计中缺乏区分和界定经济责任的标准,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于分清责任,从而使审计对经济责任的评价泛泛而谈、流于形式,往往只写清被审计单位的违纪违规事实,对于领导干部个人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有评价,但并非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而是对单位的评价,失去了经济责任审计应有的作用。
4.审计评价表述不规范。一是评价随意性较大。由于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差异,导致不同审计人员的评价差距很大,容易造成评价的不公正;二是评价的内容不统一。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评价内容,致使审计人员主观发挥的空间较大,哪些评价内容写进审计报告,哪些不写进审计报告,完全由审计人员主观确定;三是语言表述不规范。评价语言表述不严谨,容易引起被审计对象的争执和意见,影响审计评价的严肃性。再就是一些审计评价没有经过细致的审计取证,在审计评价中较多地引述了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工作报告等材料,没有相应的审计证据作基础,导致审计评价的风险较大。
5.经济责任评价与财务收支评价“没差异”。当前不少的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缺乏正确的理解和把握,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等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评价,因而所作出的审计评价不足、分析有余,往往就事论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只重微观,不看宏观,没有从“经
济责任”的视角进行评价,这实际上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也远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根本目的,有失审计报告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有损于审计机关的公信力。
6.经济责任评价“没个性”。有些审计人员苦于没有统一、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作支撑,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评价感觉无所遵循,无从下手,因此为了回避审计风险,就干脆对经济责任的评价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应付式的评价,为评价而评价,评价的内容大多是一些虚无空洞、无关大局、不痛不痒的套话。作出的评价也是“千人一面”,没有差异,没有个性,不能准确地反映每一个具体责任人的具体情况,难以实现预定的审计目标。
目前在国家还没有正式出台经济责任评价规范性准则时,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坚持以下审计评价原则:
1.相关性原则。即审计评价应当在审计事项范围内,紧紧围绕被审计人相关经济责任。
2.客观性原则。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份,以审计结果为依据,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经济制度为准绳。一方面依据经济责任审计查证的客观事实做出评价,另一方面在反映被审计人存在问题的同时,还应反映其相关业绩。
3.重要性原则。在实践中,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审计所涉及的面较广,审计评价应突出重点,对与经济责任的履行有重要影响的经济事项必须评价,对经济责任的履行无重大影响的事项,可较少评价或不予评价,并就事项性质和数额大小选择评价的重点。
4.谨慎性原则。在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的评、不该评的不评。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也要充分听取被审计人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确保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问责”一词在西方词典中的定义是“当一个人处于某一种特定职位时,公众有权力对其批评,而本人也有责任对与其职位有关的所发生的事情向公众进行解释”。在责任政府框架下,政府负有履行和解释受托责任的义务,而问责则承担责任监督、责任评价和责任追究的职责。作为政府问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主要是通过审计的手段来达到问责的目的,是现代政治中政府责任监督的一种制度安排。具体地说,就是对于政府审计结果中涉及的个人或组织使用资产的流向、使用效率和使用效果的一种社会交待和责任追究体系。政府审计问责制有利于增强官员的责任意识、改革人事考核和人事任命制度、强化政府受托责任的执行效果等,在国家制度建设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我国的政府审计问责制度还存在诸多不足和有待改进的地方。
二、政府审计问责的缺陷
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在政府问责制建设中发挥作用存在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政体制的权责不清主要表现是职位分类不完善、不科学,行政官员的权力和责任不对等,尤其是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归属不清晰。行政官员具体承担什么责任,是领导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还是其他责任,到现在也还是粗线条的。这给问责制的责任界定带来极大的“模糊性”,也成为相关责任人开脱罪责的借口。
(二)审计问责的公开、透明不足在制度层面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达不到要求。在实施层面上,目前的审计问责制其实仍然是政府内部的自我监督,问责信息的公开没有予以明确,对什么人问责,对什么问题问责,问责的结果怎样,大都没有公开,公众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还不能形成互动的动态问责,审计问责难以落实。
(三)审计问责的内容延伸不到位、深度不够经济责任审计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始注重绩效审计。但是由于审计手段的单一、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等原因,导致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延伸不到位,审计的深度还不够。目前问责范围还仅仅局限在“贪污、行贿受贿和违规资金运用”层面,不曾涉及“读职、重大决策失误、监督不力”等领域。就是说,问责面还非常窄,甚至于部分地力一行政权力实际上处于无风险运行状态。这就助长了行政官员“无过便是功”的心态,严重影响了受托责任的执行效率。
(四)惩罚力度不够我国现行的行政权力运行中,存在情感化和非程序化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方式。其结果导致一些行政领导者即使发生重大失职行为,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责涉及到行政、政治和法律等多个层面,要落实问责制度,不但要落实行政责任,而且要落实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健全我国国家审计的问责制度
在问责政府时,审计面临难以解决的矛盾,即在财政“同级审”条件下,审计向同级政府问责,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使问责流于形式。由于我国的民主化基础比较薄弱,人大制度尚不完善,社会转型时期的不确定因素较多、修改现行《宪法》存在程序上、时间上的障碍等原因,至少在近期内还无法对审计体制做出重大的调整。现在对审计问责的改革,更多是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的制度创新和完善。
(一)“垂直领导”解决“同级审”独立性不足的问题。体制的调整。我国尚处在体制转轨时期,“同级审”是旧体制留下的困难之一。现有的政策建议中,“垂直领导”是比较可行的方案,“垂直领导”可以较好地解决“同级审”独立性不足的问题,同时在较大程度上能够节约制度改革的成本。在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条件下,计经费全部由中央预算解决,切断地方审计机关与地方政府的经济联系,保证以充分的资源支持独立的监督。
关键词:内部审计;监督;评价
中图分类号:F239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2年4月19日
一、内部审计的定义
1999年6月,内部审计师学会董事会通过了内部审计的如下定义:“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咨询活动,用于改善机构的运作并增加其价值。通过引入一种系统的、有条理的方法去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公司治理流程的有效性,内部审计可以帮助一个机构实现其目标。”
在我国,内部审计是指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主要职能
(一)主要工作内容。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的内容有:
1、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评价和监督企业是否做到资产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及经济活动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对会计记录和报表分析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公允性证明。
2、经济责任审计。是评价企业内部机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以确定其经营业绩、明确经济责任,这里包括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3、经济效益审计。审计重点是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以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序和途径为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效果、投资效果、资金使用效果做出判断和评价,其中基建工程预决算审计应为重中之重。
4、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主要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
5、开展明晰产权的审计。审计明晰其产权归属,避免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或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
6、其他审计。结合企业自身行业特点,开展对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以增强后备能量。
(二)内部审计的职能。内部审计的职能是随着人们认识事物及接触实践的不断深入而发展的。第一个内审职能理论是“单职能论”,即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经济监督职能;第二个内审职能理论是“双职能论”,即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和管理职能;第三个内审职能理论是“多职能论”,即认为内部审计具有检查、鉴证、评价、建设职能等。本文就三个职能论进行阐述。
1、检查职能。依照一定标准检查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和其他管理内容,弄清事实、明辨是非、揭示矛盾、改进工作。检查职能具体包括:检查各项业务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检查单位内部各种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及经济性;检查反映经济活动资料的真实性。
2、鉴证职能。就是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济活动加以鉴定和证明,据以作出审计结论。鉴证是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检查是进行鉴证的前提,鉴证是检查的结果。鉴证是为了确定报表的质量,并确定部门和管理人员履行其职责的情况。鉴证是对经营、生产活动绩效所作报告的真实性、正确性、效益性的鉴证,鉴证是为单位贯彻责任制、鼓励先进、加速进步提供依据。
3、评价职能。评价职能表现为对企事业单位的计划、预算、决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对单位的某一方面的经济活动或单位整体经济活动是否遵循既定目标和决策进行评价,对单位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责任制度,以及各种具体章程的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做出评价。评价必须有一套可参照的标准和指标体系。
4、建设职能。建设是用“建议”进行的,建议是肯定管理上的优点和缺点,协助组织领导提高财务、经济管理活动的效率、效果和经济性,挖掘潜力以达到预期效益。内审人员的建议出自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领导的经营意识、管理风格和领导方法。建议不必与外部审计完全一样,可以多样化,如口头方式、开会方式等。
三、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认识问题——内部审计职能定位较为模糊。关于内部审计的职能,目前主要观点有:单一职能论,这种观点认为内部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因此内部审计的职能就是监督;二职能论,这其中有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与服务两种职能,也有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与评价的职能;多职能论,认为内部审计具有监督、评价、鉴证、反馈等职能。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上的模糊,不利于内部审计的健康发展,使之越来越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二)地位问题——内部审计的客观性与独立性不强。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最大特点。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就不可能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既表现在其机构的隶属关系上,又表现在其职权的授予行使上,还表现在审计的客观性上。从我国现状来看,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大多设置于管理层之下,在高层管理人员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为管理经营者服务,因此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强。
(三)审计资源与范围问题——对审计资源的分配不尽合理,审计范围窄、效率低。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目前,我国内部审计人员往往不能够充分利用现有审计资源及时、准确地判断出高风险领域和重要事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以发现管理上的漏洞。
(四)人员配备问题——审计人员配备不尽合理。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素质与水平,但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中不少人仅是熟悉财务会计业务,相当一些审计人员不了解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难以提高或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
(五)监督职能问题——内审的监督职能难以实现。首先,内部审计工作是受单位领导直接领导的,出于“家丑不可外扬”或为了逃避外部监督等原因,内审机构的监督制度形同虚设;其次,企业内审机构只是众多企业内部单位的一个,它在审计单位内部其他同级部门时,因级别相同,又相互制约,审计监督效果就会大打折扣,久而久之,内部审计监督难免流于形式。
(六)执业保障问题——缺乏完善的内部审计法律保降。目前,我国还缺乏完整的内审法律保障,现有的关于内部审计的法规依据主要是《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其法律级次明显偏低,内部审计的准则和工作规范等目前尚未制定。注册会计师审计有《注册会计师法》,政府审计有《审计法》,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审计准则也已陆续颁布了三批,政府审计工作规范也已颁布实施。相比之下,内部审计这方面的建设明显滞后。
四、完善措施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逐步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作为企业高层领导,应从管理的角度充分认识到内部审计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为内部审计配置适宜的人力技术经济资源,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地位,充分调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作为内部审计部门,也应按照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所确定的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处理好与企业内部有关部门的关系,尤其是内部审计部门经理应经常保持与其直接领导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协调好与其他职能部门、外部审计组织的关系,以便与被审计者达成良好的协作关系;力争将内部审计部门的宗旨、权限和职责以书面的形式形成章程得到高级管理层的批准和董事会的认可,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普遍问题向直接领导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取得企业管理当局的重视和信赖,以保障审计权利和职责的有效执行。
(二)加强制度建设。内审机构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如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成本费用控制制度等。被审查的基层单位也要建立相关的制度,以配合内审工作。内审人员经过对有关制度的审计,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以促进内审工作规范化。
(三)发展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内部审计主要职能表现为对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与评价。
1、发展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现代内部审计的发展,表现在财务审计内涵的演变和审计外延的扩展。就目前而言,财务审计仍是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但已由注重合法性的审查转向强调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内部审计也将注意力集中在低效率和不经济的制度上;另一方面,为满足企业管理的需求,内部审计活动的范围已涉及到企业活动的每一个方面,成为直接服务管理活动的一项工作,客观上要求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以便及时防范和发现威胁,消除单纯事后监督的时滞效应,将可能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发展内部审计的评价职能。风险评价日趋重要,风险管理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相应的内部审计在执行评价职能过程中,不同活动的相关风险就成为关键的因素。内审人员要先行评价活动的风险,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根据获得的新情况修正最初的评价,即将评价贯穿于企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以确保企业经营者获得及时有效的信息,将风险可能导致的损失降至最低,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
(四)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财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制衡的运作机制,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模式。由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建立较晚,在借鉴国外经验方面不尽一致,所以出现了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监事会领导的组织模式;二是由总经理领导的组织模式。这两种组织模式各有利弊。监事会领导的模式,由于监事不能兼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即没有经营管理权,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审计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这种方式的最大不足是内部审计不能直接服务于经营决定,难以实现其主要任务和目的。总经理领导模式,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但它难以对本级公司的财务和总经理的经济责任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价。比较而言,监事会领导模式的领导层次较少,地位超脱,相对独立性强。因此,这种模式应是现代企业中内部审计机构模式的首选。
(五)拓展内部审计的作业领域。根据未来的发展趋势判断,随着企业内部控制的日益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及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合规性审计目标或效益性审计目标将上升为主要的审计目标,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届时也会发生转移。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有条件的企业的内部审计应适时地调整其工作重点,并将作业领域从财务审计扩展到管理审计。有条件的企业在有效开展或恰当委托外部从事财务审计的基础上,内部审计部门应重点向下列领域拓展其作业:一是内部控制审计;二是管理(经营)审计;三是经济责任审计;四是合同(合约)审计;五是工程项目审计;六是环境内部审计;七是质量控制审计;八是风险管理审计;九是战略管理审计;十是管理舞弊审计。
此外,内部审计还应理顺各种关系,如与外部审计的关系,与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内部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取得较大成绩。
主要参考文献:
[1]张玫.浅析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J].中国外资,2011.12.
【关键词】内部控制 自我评估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是指由内部审计人员召集负责制定与执行内部控制的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的过程。控制自我评估对内部审计而言,是内部控制审计活动中十分重要的方法,它强调内部控制不仅仅是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也不仅仅是高级管理层应关心的问题,而应该是组织所有成员的事。
一、须澄清的几个概念
为了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程序与方法,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不同的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表述有哪些不同;还有他们出于不同的审计目标,对内部控制评价(测评)的表述也不同
(一)内部控制
《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第二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保证其管理或者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并遵守有关法规,而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程序和措施的过程。 内部控制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督五个要素组成。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条是这样定义的: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二条是这样定义的: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和控制程序。
以上对内部控制的定义,虽然措词并不完全相同,但都认为它是由组织自己制定与实施的保障性过程,它包括五个要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
《审计机关内部控制测评准则》第三条:内部控制测评,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并进行相关测试,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以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点的活动。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第三条: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企业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对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内部控制有效性是指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能够为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
《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指出:注册会计师编制审计计划时,应当研究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拟信赖的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据以确定对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以上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或测评,反映了做为外部审计的审计机关审计人员和注册会计师,与做为内部审计的内部审计人员,他们对内部控制评价的执行者、评价目的、评价方法是不同的。外部审计人员为了完成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和重点;而内部审计参与的内部控制评价或评估,是组织的管理者和员工都参与的评价,是为了使组织的内部控制更加有效。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由于组织自身出于管理的需要,会定期对内部控制整体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将要采取的整改措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对于改进内部审计程序,强化内部审计的作用,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积极性,缩小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
二、与内部控制相关的责任者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是由组织内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的人员来执行的,这些责任者来自组织的各个层次:管理层、董事会、内部审计、基层。单位的最高负责人对内部控制负有最终的责任,每个部门负责人在其执行内部控制的过程中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却处于枢纽地位;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性负有评估责任但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维持不负主要责任;董事会和监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则负有重要的监督责任。
1.管理层――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
2.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监督其运行。
企事业单位的董事会通过选择管理层而说明其对操守、价值观的期望,并经由监督活动而确认其期望实现的状况。董事会还透过保留某些关键决策权及提供监督等,涉入内部控制。
董事会要想履行责任,必须了解单位的作业及环境,并在必要时,动用可能的资源调查其认为重要的问题,同时与所有员工、外部审计人员及法律顾问不受任何限制地进行沟通。
3.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负有直接检查和提出建议的责任。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客观地评价管理层建立的内部控制能否有助于实现单位的控制目标,通过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是否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来帮助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人员在控制自我评估中的责任,主要是召集、组织、协调、记录、督导。 虽然控制自我评估的主体不是内部审计人员,但内部审计人员在该过程中承担了非常重要的职责:事前的计划、召集以及准备工作;评估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导以及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事后整理工作底稿,提交内控自我评估报告,这些工作关系着控制自我评估的成败。
4.其他员工――对内部控制均负有不同程度的责任。首先,每位员工在促成内部控制产生效果方面扮演着一定的角色,或提供某些信息,或采取某些行动。其次,当营运出现问题、未遵守行为守则、违反组织单位政策或非法行为出现时,所有员工皆负有让较高管理层负责人知晓的责任。
三、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程序
控制自我评估在实务中应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计划――沟通――执行――反馈。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计划包括: 评估的主题和内容、采用的方法及形式、参与的对象以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时间和地点等。
沟通可以采用专题讨论会的方法,由组织者制定会议议程,并在会议中执行三种职责:主持人、协调人、记录人。
记录人员应当将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相关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意见、建议以及评估结论等记录于工作底稿中。控制自我评估结束后,将评估信息及时的反馈给各参与者,这样就可以延续参与者在执行 控制自我评估过程中被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其能够开始对关键问题采取纠正措施。
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主要有三种方法: 管理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专题讨论会法。三种方法的选择主要应依据员工素质行业特性、组织文化、管理风格等进行。
管理分析法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向相关管理人员收集信息,并将之与其他来源的信息一起进行综合分析的一种方法。
问卷调查法是指就内部控制的特定方面或过程以书面问卷的形式向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收集意见的一种方法。
专题讨论会法要求组织文化应当具备鼓励员工坦诚进行开放式交流的氛围。如果组织中没有这样的氛围,专题讨论会由于参与者的顾虑或随大流的心态而失去广泛收集意见的意义,得出的评估结果也没有太大价值。同时,组织的管理风格也要求是注重民主意见型的,如果过于强调权威,那么这种方法也会失效。另外,专题讨论会法对参与人的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要求要能够充分熟悉自己所在岗位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并具备思考、分析及表达能力。因此,在选择专题讨论会法时必须充分考虑是否具备这些条件和因素。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在我校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实践
一直以来,我校的内部审计大多是在内部控制评审的基础上开展的,但由于高校行业特性、组织文化、管理风格、员工素质等的特殊性,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
1.工程审计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我校的工程审计已经做到了全程参与,全面审计,对校园扩建指挥部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完善情况比较了解。虽然没有专门要求基建部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但我处审计人员经常通过会议、面谈等方式向有关人员询问其对部门内控的看法,并加以记录,在适当的时机,将了解的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2.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受组织部委托,我处对任期内的中层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了既保证审计质量,又能节省时间,审计人员进行了分组。在计划阶段,审计人员准备采用个人述职、座谈会、举报箱等措施,其目的就是想让被审计人自己对部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组织汇报,同时做出庄严承诺。在审计通知发出之前,还及时与被审计人充分沟通,以获得工作上的支持与配合;在发出的通知中要求其对本部门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作说明;在实施审计时,通过听取述职报告、召开座谈会、个别人员访谈等形式,以了解部门内部控制情况,为进一步的实质性测试确定范围、重点。
从以上两类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实例,可以看出,我校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还是相应审计的前期工作,而不是学校高层意识到自我评估的重要性,只是局部的、自发的探索。
六、总结与展望
内部审计应当利用自身在内部控制上的优势,通过采用控制自我评估法,激发管理人员对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对内部控制进行持续监督和改进,服务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管理层参与控制自我评估法过程,与内部审计单位之间成为新型的“伙伴关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希望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的实践,能使我校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有所认知,能使每一位员工都认识到内部控制人人有责,最终使我校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能在内部控制的保障下顺利运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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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措施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不断增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和危机管理,保障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成为企业普遍关注的焦点。内部审计既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又是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的确认者, 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确保企业内部控制持续有效运行,既是企业内部审计的法定职责,也是企业内部审计的发展机遇。因此,对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进行研究是我们当前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内容
(一)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和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和程序。我国现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将企业内部控制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监控五个要素。其中监督(通常就是内部审计)位于顶端的重要位置,是内控系统的特殊构成要素,它独立于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之外,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一种再控制。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满足以下条件:能够保证业务活动按照恰当的授权进行;能够使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适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进行记录,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有利于贯彻既定的管理方针,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有利于通过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内部控制作为现代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内部审计。根据《内部审计实务标准》对内部审计的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从而帮助机构实现其目标。内部审计是在单位内部建立的一种独立的评价监督部门,其目的是协调单位人员有效履行责任,监督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并对其做出评价,以促进企业管理效率的提高。它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所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并实施内部监督,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它既是企业内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企业内部的经济监督机构。现代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涵盖以下内容:
1、财务收支审计。主要是评价和监督企业是否做到资产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及经济活动收支的合规性、合理性及合法性,对会计记录和报表分析提供资料真实性和公允性证明。
2、经济责任审计。是评价企业内部机构、人员在一定时期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以确定其经营业绩、明确经济责任,这里包括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3、经济效益审计。审计重点是在保证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以实现经济效益的程序和途径为内容,对企业的经营效果、投资效果、资金使用效果做出判断和评价。
4、内部控制制度评审。主要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进行评价。
5、开展明晰产权的审计。审计明晰其产权归属,避免造成国有资产、集体资产流失或其他有损企业利益的行为。
6、其他审计。结合企业自身行业特点,开展对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
二、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两者在产生渊源、作用和目的、理论基础与假设、发展历程上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研究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做好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离不开内部审计。
2、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属于环境控制要素范围,是单位自我独立评价的一种活动,内部审计本身就是一种控制,它按照内部控制要求,通过内部控制制度为其制定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要完成的任务、达到的目标,协助单位最高管理者监督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来促成好的控制环境的建立,并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内部审计在风险管理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没有内部审计的评价、监督,就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3、内部审计是对内部控制的控制。内部审计独立于会计控制之外,代表管理层对整个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其遵循情况等进行评价,具有其他任何部门和控制所无法代替的重要作用。目前,内部审计范围已从传统的财务收支审计扩展到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内部审计促进内部控制,通过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影响,协助企业上层管理者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内部控制的健全,维护内部控制的建设。
4、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内部审计需要内部控制,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作基础,审计就无法开展;没有良好的内部控制,会计、财务信息会出现失真,管理人员责任会不明确,管理会出现混乱现象等,不仅会加重内部审计工作量,而且会加大内部审计的风险,从而制约了内部审计的发展。同理,内部控制需要内部审计,没有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健全程度和运行的有效程度的评审和进一步完善强化内部控制的建议,内部控制也只能原地踏步,造成与现实不符,效果不佳,甚至形同虚设,或因内部控制的局限性,给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造成内部控制失控。
5、内部审计的角色由监督者逐步转变为控制者。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讲过,要把内部审计定位为 “管理+效益”,将内部审计作为一个控制系统而不仅是一个检查系统。内部审计的主要作用是“确认和建议”,而不再是以往的“监督和复核”。 内部审计通过提供专业“服务”,为风险管理出谋划策,降低企业风险,从而在实质上促进财务报告内容的确定性和质量的提高。
三、内部控制与内部审计相结合的实践运用
1、内部审计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美国COSO报告提出: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及监督五个要素。其中“监督”因素也包括内部审计。
200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中内部环境包括了内部审计。
国内一些大型企业的内部审计,在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和评价方面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中石化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2000年境外上市,为适应境外上市监管要求和企业自身发展需要,于2005年正式颁布《内部控制手册》,在公司各部门和下属分(子)公司全面正式实施。公司审计部门提出了“以风险为导向,以内控为主线”的服务内向型审计理念,审计工作立足公司经营战略和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抓住管理层关注的问题,内部控制评审成为审计部门一项主要工作。
2、内部审计推动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部审计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个重要环节较为了解,容易发现缺陷和舞弊行为,并能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中石化自2005年正式实施《内部控制手册》以来,审计部门积极参与内部控制设计、修改、补充和完善。2007年中石化审计体制改革以来,审计部门每年对股份公司下属分(子)公司独立进行内部控制评审。审计部门依据《内部控制手册》、《内部控制检查评价与考核办法》,对股份公司下属分(子)公司进行评审、考核,独立评审单位占被评审单位数量的47%。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成为公司修改、补充和完善《内部控制手册》的重要依据,截至2009年初公司已对《内部控制手册》进行了4次修订。通过独立评审,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四、加强内部审计完善内部控制的措施
1、内部审计机构要合理设置和准确定位。内审机构应适用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根据企业管理实际,建立内部审计组织架构。内部审计要改变单一的财务收支和舞弊审计模式,向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为主的现代审计转变。立足服务,做好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免疫功能”和预防性作用,紧紧围绕企业经营战略和目标,为增加企业价值服务。
2、内部审计要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定。内部审计应站在企业内部控制全局的高度,统筹考虑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最大限度地克服内部控制建立时可能就有的天然缺陷。改变内部控制在制定阶段主要交由相关业务部门完成的传统做法,使内部控制在建立之时就交由内部审计进行评价。
3、内部审计要对企业内部控制单独立项,专门评价。当前我国企业中对内部控制单独立项,专门评价的还是少数,多数企业内部审计仍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财务数据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而未深入到管理和经营领域,只是在查账过程中去发现一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未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内部审计应将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单独立项,衡量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程度和抵御风险能力,寻找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提出强化内控建设的措施,以防范和化解企业各种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4、内部审计要向风险导向内部控制评价模式转变。这就要求内审人员改变过去那种以检查历史业务记录和内部控制系统历史运营情况而提出建议和意见的传统评价模式,把审计的起点和重点放在关注企业未来发展所面临的风险以及企业为降低风险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上,结合企业目标,评价企业现有控制措施能否将其存在的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以风险评估的结果来主导内部控制评价重点,根据风险的性质、影响程度、可接受水平,评价内部控制的恰当性和有效性,根据风险管理的需要决定所需要的控制,寻找所有可能降低风险的途径,提出管理、控制风险的建议和方法,将审计结果直接与企业经营目标和风险控制联系在一起,为企业增加更多的价值。
5、内部审计要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国内企业要与国际化大公司同台竞争,将面临各种风险和挑战,因此,内审人员结构应是多元化的,人员构成既要有财会人员,还要有工程技术人员、律师、IT专家、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专家等,知识结构也要多元化,除具备财会知识外,还要掌握经营管理、工程技术等多方面知识,形成复合型人才结构。
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企业不断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需求,也是企业面对市场风险与挑战的需要。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运行有效,就必须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力度,使之规范化和制度化,才能有效促进企业控制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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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桂云.浅谈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07,(3):102-103.
[关键词]内部审计 目标 理性选择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关于“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一、 内部审计目标
内部审计的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是必须考虑企业的性质和环境的,本文主要对商业企业内部审计目标的理性选择进行探讨。非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目标通常较为单一,就是为企业增加价值和提高运作效率。商业企业,一般均为私人企业,其内部审计的目标反映了企业最本质的产权属性和公司的治理属性;内部审计部门是在有效的公司治理框架下,协助组织成员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最终实现组织目标,具有价值增值的导向。
二、 内部审计的重点
企业内部审计重点主要为经济效益审计和风险管理审计,其涵盖财务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经济合同审计、成本费用审计、内控制度审计、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对外投资审计等。
三、 理性选择内部审计目标
本文仅论述商业企业内部审计目标的选择,商业企业具有独有的企业特性,如何真正理性的选择内部审计目标,实现内部审计职能,成为当前商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亟待把控的关键点。内审部门只有真正熟悉本企业经营业务,才能做出审计目标的理性选择。下面将从商业企业经营中的几个主要方面阐述其内部控制目标。
1、 资金方面
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是企业流动性最强、控制风险最高的资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资金的内部控制目标有:
(1)货币资金的安全性。通过良好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库存现金安全,预防被盗窃、诈骗和挪用。
(2)货币资金的完整性。即检查企业收到的货币是否已全部入账,预防私设“小金库”等侵占企业收入的违法行为出现。
(3)货币资金的合法性。即检查货币资金取得、使用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要求,手续是否齐备。
(4)货币资金的效益性。即合理调度货币资金,以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
2、 采购方面
采购是指企业原材料、商品和劳务的购买、审批、验收、付款等行为。采购业务需要由预算、采购、收货、财会等部门共同协助完成的。采购方面的内部控制,企业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3、 存货方面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主要包括各类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等。存货占用资金比重较大,品类繁多的资产,且周转速度慢,对企业的资产和损益有很大影响。建立健全合理有效的存货内部控制不仅有助于防止存货业务的错误记录和舞弊行为的发生,还能使企业加强成本控制,实施低成本战略,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持续稳步发展,达到以效益为中心,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是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重要保证。其控制目标主要有:
(1)保证存货的取得合理、实际存在。存货的购入是存货控制的第一步,购入的材料必须符合可供销售的要求;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存货,其采购程序必须是经济合理的。存货必须实实在在的存在,才能保证其安全,判断一项物品是否是属于企业的存货,关键要看其法定所有权的转移。
(2)保护存货的安全。存货的流动性大,形态在不断的转换,在转换的过程中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企业管理中的重点。必须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要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帐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存货计价的合理准确。企业必须确立和执行对存货恰当的计价方法,首先将存货计价方法建立在符合存货特征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之上;其次应监督合理的计价方法被一贯地执行,防止任意改变存货的计价方法;第三要保证存货成本的计算过程和会计账务处理正确;第四要保证存货价值变动的合理性,如存货的减值,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等的合理性。
4、 销售方面
销售是指企业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取货款等行为。销售业务是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之一,也是解决企业收入的重要环节。企业的销售业务并不是简单的交易过程,而是分步骤的交易行为,从收到对方的订单,洽谈交易事宜,到货物的交接,再到货款的支付,甚至还有退货和折让的发生等等。根据销售的特点,商业企业销售和收款方面控制的目标:
首先要保证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其次要保证产品的安全完整;第三要保证销售折扣的适度性;第四要保证销售折让和退回的合理性与正确性;第五要保证货款及时足额的收回。
四、结语
本文论述的商业企业经营中涉及的主要方面的内部控制目标,对内部审计部门在选择审计项目上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内部审计目标的选择上,要根据企业的性质,合理并理性做出选择,通过对相应审计项目的核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更好的掌控企业风险,维护和实现企业利益。从而进一步体现内部审计部门在企业中的防御和建设功能,真正使企业实现其目标,改善企业机构运作并最终实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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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府绩效审计;瓶颈性因素;解决对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19. 016
[中图分类号] F239.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2)19- 0024- 02
1 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
绩效审计的核心就是评价机构某项活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政府绩效审计也是如此,要清楚我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现状,首先要弄清楚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从而使政府绩效审计这一概念的外延更加清晰,并最终阐释它的现实意义。本节先阐述绩效审计的涵义及政府绩效审计的运作方式,从而关注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过程。
1.1 绩效审计的涵义
关于绩效审计,目前国内外尚无公认的定义,学者们基于各自的学科视角对绩效审计予以不同的理解和界定。本文赞同如下观点,即政府绩效审计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公共责任、政府公信力和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析与评价,并对其管理过程中投入与产出所反映的绩效进行评定和划分等级,以期提高政府行为绩效和增强控制的活动。
另外,绩效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通过科学的计算方法,客观地对政府、国家企事业单位的活动进行统计的一种方法,系统性地评价其活动的经济性与效用的过程,并针对评价的结果对于当前的工作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在我国,绩效审计又被称为经济效益审计、管理效益审计等,指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性、系统性的审查、分析,对照一定标准评价经济效益的现状和潜力,提出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促进其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活动。总之,绩效审计是审计人员对政府事业单位的效益审查。
1.2 政府绩效审计的涵义及研究意义
(1)政府绩效审计是指政府在履行公共责任的过程中,在内部制度与外部效应、数量与质量、经济因素与伦理因素、刚性规范与柔性机制等方面,以公共产出的最大化和公共服务的最优化为目标,实施的一种全面的、系统的审计管理。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完全是一个全新的概念。20世纪80年代,绩效审计这个概念随着国家审计署的诞生被引进我国,其发展不过20余年,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意识的增强,人民不仅要求一切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且要求必须经济有效地用之于民,否则政府仍要负责。同时为了促进经济一体化和自由化,解决各种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国家公共支出成倍增加,公营部门大批涌现,促使人们要求提高公营部门支出的效益和明确支出的经济责任。所以,政府绩效审计在我国的发展异常迅速,近20多年以来,我国政府绩效审计已经取得了以下成就:在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计方面逐步注入了绩效审计的内容;在外资投资领域,明确提出其审计目标是提高外资的使用效率;同时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2)政府绩效审计的研究意义:第一,开展政府绩效审计是政府审计发展的趋势。第二,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的发展。我国重财务审计、轻绩效审计的思想根深蒂固,随着公众对公共资源使用效益越来越关注,我国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必然是一种趋势,并且这种趋势必然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结果。第三,能够促进我国绩效审计环境的改善。审计存在于特定的环境之中,并在特定的环境之中发展,政府绩效审计也不例外。
2 政府绩效审计发展中的瓶颈及问题的危害性
我国绩效审计还只是刚刚起步,要真正建立起中国特色的绩效审计体系,尚需相当一段时期的探索和尝试,不仅要在整个政府审计界注入绩效审计观,还应在理论上继续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2.1 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瓶颈
(1)对于审计本质的理解偏差。受托责任观是当前对于审计本质理解的较为公认的学说,它的主要思想是:受托人为了向委托人说明其履行责任的情况而聘请独立的人员对其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以解除自身受托责任。把一般的受托责任概念应用于政府部门和公营机构,就产生了公共受托责任的概念。公共受托责任是指受托管理并有权使用公共资源的机构向社会公众说明其全部活动情况的责任和义务,它是政府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2)审计需求的引导缺失。政府绩效审计的需求包括法律法规的要求、当事人的需求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目前,这3个方面的有效需求的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首先,我国的法律制度建设相对落后,我国法律法规方面对政府绩效审计的需求是空缺的。其次,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尚不完善,政府公共部门管理和服务意识差,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强,对绩效审计的认识差距很大。
(3)审计范围的财务导向。我国目前开展的绩效审计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等。以上各种形式的绩效审计都是以公共资金的运用为主线的,审查的内容多侧重于财务信息,关注的重点停留在财经法纪的遵循程度、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政府采购活动的经济性以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等方面。
(4)审计目标相对单一。目前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目标主要是评价公共资金运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即所谓的3E审计。经济性是指从事一项活动并使其达到合格质量的条件下耗费资源的最小化。效率性是指投入资源与产出的产品、服务或其他成果之间的关系。效果性是指目标实现的程度,即从事一项活动时期望取得的成果实际取得的成果之间的关系。
(5)绩效审计评价标准。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是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效益性的基本要求和限定,是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经济效益做出评价的依据;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若干个衡量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的指标构成的有机整体,是审计人员衡量、评价绩效的标准和尺度,是提出审计意见、得出审计结论的依据。
2.2 政府绩效审计中出现问题的危害性
政府绩效审计中出现问题的危害性首先表现为政府绩效审计本质的偏差。一直以来,人们普遍将公共受托责任理解为公共部门的受托财务责任,即要求公共部门尽一个最大善意管理人的作用,保护受托公共财产安全,诚实经营,同时要遵守法律、道德、技术和社会的要求。正是基于对审计本质这样的理解,导致我国政府绩效审计一直以来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发展自然也就相当缓慢,导致当前政府绩效审计效益低下。其次,有些公共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认为决策、体制、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违法,因而不需审计,也不能审计。再次,对于我国转型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体制性、机制性和管理性问题,政府绩效审计的上述目标显得较为单一,对于分析和评价由于体制缺陷、管理缺损所导致的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问题显得无能为力。最后,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审计结果的运用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一方面,由于审计结果披露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大量的绩效问题审而不揭,流于形式;另一方面,由于现实条件限制使得运用时机不成熟,导致审计结果常常被搁置一边。
3 当下我国政府绩效审计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我国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瓶颈因素和危害性,本文提出以下几个解决对策。
3.1 改善审计体制环境,开辟新兴领域
政治体制是影响政府审计行为的最为重要的政治因素。现行审计体制既限制了绩效审计在审计机关内部的“自我发育”,又限制了审计监督与人大立法监督的直接结合,从而堵塞了绩效审计发展的最佳路径。目前的审计体制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改革是必然的。通过改革,一方面使得政府公共权力受到制约,实现行政透明化,转变政府职能,做到真正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另一方面使人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使预算监督得到实质性加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推动政府绩效审计的发展。
3.2 拓展政府审计的评价内容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绩效审计的评价内容不应简单界定为“3E”目标,而应当从不同的绩效维度,开展多样化的审计评价,可持续发展等社会热点问题应当成为政府绩效的评价内容。
(1)公平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拉大,教育公平、就业公平、医疗公平以及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的公平等成为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要调整市场经济所带来的不公平,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因而必然要开展对政府部门“公平性”进行评价的审计。
(2)环境性。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全球共识。目前诸如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气候变化、对自然资源的过量开发、对健康的威胁、对外部安全的威胁、物理环境的退化等问题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关注的问题。
3.3 优化审计队伍结构
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更好地开展政府绩效审计,审计机关必须配备一批符合绩效审计要求的审计人才,不仅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传统财务审计的基本技能,还需要具备适应绩效审计需要的诸如经济学、社会学、法学、工程学、信息学等专业知识。多元化的审计人员结构是绩效审计得以顺利开展的根本前提之一。针对目前我国审计队伍知识结构单一的状况,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善:一是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质。在了解现有审计队伍专业技能的基础上,审计机关可组织审计人员进行绩效审计相关知识的培训,也可选派一些审计人员到政府绩效审计开展得比较好的地方学习先进经验。鼓励在职人员进行绩效审计的学习,提高审计人员对绩效审计的认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处理好传统审计和绩效审计的关系。二是招纳绩效审计相关领域的人才,重新组织审计队伍的知识结构。在审计机关吸收新进人员时注意选用符合绩效审计要求的复合型人才,改善审计队伍知识结构。只有构建多元化的审计人员结构,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保障绩效审计得以顺利开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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