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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的学生管理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07 18:08:59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培训机构的学生管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培训机构的学生管理

第1篇

1 业务系统分析

对于教育培训机构众多的业务中,核心的业务主要有:教学管理和教务管理。

教学管理,由培训机构开设的培训范围决定,有的是面向成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有的是面向成人的学历教育,也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课外辅导,可谓门类繁多。那么一个培训机构开设的专业(学科)就是教学管理的底层设计。从培训业务的开展来看,根据师资力量和学员规模,综合量化确定开设多少个课程班级。教学过程中的管理,则包括完整的教学组织、教学记录、教学评价等环节。

教务管理,是培训机构日常运作的关键部分,包括招生、收退费、教师酬劳等方面的管理。

2 系统功能设计

结合教育培训机构的实际业务,笔者对业务管理软件系统做如下的功能设计,具体细分大致如下。

业务管理系统面向教育培训机构的内部用户,其核心的用户角色有:系统管理员、教学部长、教师、市场人员、教务人员、财务人员等。

系统管理员:从系统全方位进行管理,可创建不同账号,分配不同权限给到不同用户,上图中的系统管理部分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其他部分,根据实际需要,系统管理员也可参与管理。

教学部长:作为教育培训机构在教学方面总的管控人员,管控着本机构专业的开设,开班的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他部分进行管理,其权限是全局的,在整个系统中作用很突出。

教师:作为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师,有相对灵活的教学时间,除了课堂教学之外,教学培训机构一般要求其完成对学员(学生)的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学习评价等工作。

市场人员:主要是面向潜在学员进行宣传、推广,并对客户沟通的情况予以记录,对接待客户过程中形成的意见或线索进行记录,以便促成正式的学员报名,其主要功能有:客户接待、招生管理、学员报名、学生档案管理等。

教务人员:作为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务人员,更多是组织教师、学员,有序的进行教学活动,其主要功能有:专业设置(查看)、开班管理(查看)、排课管理、课时管理(查询实际的上课记录,并审核)、学生档案管理、转班管理、投诉管理等。

财务人员:主要负责学生报名、收费管理、退费管理、转班管理、教师酬劳管理、统计管理等。

3 数据库设计

根据系统功能设计,可进一步做数据库设计。数据库系统可选择MySQL、MsSQL Server或Oracle等,根据软件实施的实际情况,可选择适当的数据库系统。本文以MySQL为例做具体设计。

基础数据部分包括以下几张表。

系统用户表、权限配置表、用户权限表、培训专业表、培训班表、教师档案表、学生档案表等。

业务数据部分包括以下几张表。

排课记录表、课时记录表、作业表、学习评价表、教学评价表、客户接待表、招生计划表、学员报名表、收费表、收费明细表、退费表、退费明细表、转班表、投诉记录表、教师酬劳表等。

其他部分表:

新闻栏目表、新闻表、系统配置表、文件资源表、系统日志表等。

下面对数据库表做进一步说明。

1)专业(学科)的开设是基础,每个课程班是基于专业(学科)衍生而来的,现实中一个“专业”可开设多个“课程班”,因此,“专业”与“课程班”之间是一对多的关系,“专业”表的主键作为“课程班”表的外键。

2)“报名表”是连接“课程班”与“学员”之间的关联表,理论上一个课程班可有多名学员报名,一个学员也可以报读多个课程班,因此,“课程班”与“学员”之间是多对多的关系。

3)“教师任课”是连接“课程班”与“教师”之间的关联表,理论上一个课程班可以由多个教师来教学,一个教师也可以教多个课程班,因此,“课程班”与“教师”之间是多对多的关系。

4 开发语言选取

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Java,.Net,PHP等web开发语言,也可考虑采用C++,VB,Delphi等桌面程序语言。考虑互联网发展的迅速,笔者建议采用B/S模式开发本业务管理系统,采用PHP语言开发。在中国,很多中小应用软件,都采用PHP编写,例如:Discuz论坛,SHOPEX电商系统均采用PHP开发。

结合本业务系统的设计,选用PHP的同时,建议采用smarty模板引擎,这样可以很容易做到业务控制层与展现层分离,符合MVC的设计思想。

5 网站服务器部署

网站服务器有很多选择,常见的有Apache,Tomcat,Nginx等,由于上面选取的开发语言是PHP,因此选择Tomcat是不适合的,而选择Apache或Nginx都是可以的。

如果选择Apache作为网站服务器,则通过修改htppd.conf配置,加载PHP模块,实现对PHP的支持。

如果选择Nginx作为网站服务器,则通过修改nginx.conf配置,加载fastcgi的模式,实现对PHP的支持。

第2篇

[关键词]在职硕士 异地培养 培训机构 教学质量

一、在职硕士异地培养的优势

1.使各地教育资源实现共享增值。受地域、经济、文化等背景的限制,国家高等院校分布主要集中在大、中地市,二、三线城市由于政策、师资等方面原因,院校分布很少,现有学院力量与各地人才需求之间很难实现有效对接。利用好在职硕士异地培养这一模式,充分盘活现有教育资源,实现跨省域、跨区域共享,是解决各地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地通过拓宽成教学院或高职院校等在职教育机构职能,与国家高等院校积极开展合作,实现与国家高等院校教学资源共享,每年为地方输送大量高层次人才,起到了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2.满足在职人群需求实现互利双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加速,各地经济相互交织,经济区域化、一体化、全球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对人才素质要求不断提高,在职人群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对自身学历、能力提升的需求更加旺盛,但在职人群群体特殊,不得不面对岗位、工作、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同时受时间、经济等诸多因素影响,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显然不大可能,针对这些矛盾,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异地在职硕士培养,对缓解工学矛盾,降低学习成本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通过合作确保各地在职教育机构、国家高等院校生源,形成良性教学体制,实现互利双赢。

3.夯实人才培养基础实现服务功能。随着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低炭经济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流,全国各地产业转型升级压力不断增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缺口也越来越大,仅仅依赖高等院校培养很难满足各地各行业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在职硕士异地培养正好填补了这一空白。从某地区统计的数据看,2006年前该地区农业、林业系统风景园林专业硕士需求增加,卫生系统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稀缺,而在该地区办学点却没有一家,从2007年到2010年,通过在职硕士异地培养,有效的实现了人才结构再改善、人才学历再提升,缓解了高层次人才紧缺的局面,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力的人才支撑,为当地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在职硕士异地培养存在的问题

1.经济效益挂钩严重,重视效益培训质量难保证。在职硕士异地培养,培训机构与高等院校收入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成基础上,在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之后,启动正式的招生、培训。有些培训机构以经济为中心,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只求快速修完课程让学生到时候拿到证书即可。一般来说,教学点负责教学管理、学生组织等后勤工作;高等院校负责教学安排和派出老师。高等院校虽然招得了生源,但由于要派本校老师到异地上课,牵涉到校本部的人员安排和相关费用。为了节省培训费用,某些高等院校往往会压缩课程、降低授课级别、减少教员往返次数。一般情况下,本部由教授主讲的课程,校外教学点则由副教授或讲师主讲;培训课程往往比在本部少得多,本部要三个周末的,基本上校外教学点只上一两个周末;另外,由于教员行程上占据部分时间,本部周五晚上到周日晚上的六个半天课程,教学点周六才开始上课,周日下午就结束,只有三个半天课程。由于这些原因,无法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修完每门课程,教学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而学生之间也存在着着素质差异和学识差异,有真才实学真心想学习知识的,也有只求学历不求学习的,往往是把想方设法通过考试当成已任。

2.同行业竞争激烈,不良方式造成层次难提升。就读在职硕士的学员,绝大多数来自机关事业单位,经过多年的培训之后,有迫切需求的人基本上都考取相应的学校参加培训,需要培训的人尽管还有,但多是一些底子较差或是近几年刚毕业没达到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地教育培训机构面临一个共同的难题――生源很难得到有效保障。有很多地方多个培训机构同时招生,“僧多粥少”现象更加严重,为了增强竞争力,确保生源,不少培训机构挖空心思做广告宣传,甚至不惜冒险去钻空子、走“捷径”,与一些私立中介机构合作,推行所谓“保过”等服务;有的私立培训机构未经过校本部的授权,纯以利益为基础,替另一个校外点代招考试人员,如果考试上线人员达一定的人数,就想方设法在本地授课,如果达不到人数,就把上线考生转到委托招生的教学点上课,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不良的竞争方式,造成干部群众对培训学历的质疑,增强了教育培训机构的压力,使得在职硕士培训在低层次徘徊

3.政策调控更加严格,招生限制培训规模难扩大。近几年来,为保证培养质量,国务院学位办对各校招生人数控制得越来越严,一些自主招生学校从原来的人数不受限制到了限制于300人以内。2009年开始,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自定招生上限为200人,教育硕士自定招生上限为400人,2006年12月,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除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外,其他类别专业禁止异地办学,不允许进行跨省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这一举措使一些高校在以后的几年里不得不撤销对外教学点,造成培训机构违背当初与学生达成的在本地上课承诺,加剧学生工学矛盾,这一培训模式将受到公众更多地质疑。据某市人才培训中心统计,在限招200人的自主招生专业中,2009年该市上线最多的专业只有30多,其余专业多在20人左右,最少的高校教师管理与科学工程专业只有3人(该专业应国务院学位办要求今年已停招),如此少的人数,意味着本部、教学机构都要赔本,高校不得不做出清理校外点的措施,没有达到办班规模的,或是人数很少的招生点,就不得不面临着该专业的停招问题,形成了在职硕士异地培养恶性环境。

三、异地培养在职硕士质量保证对策思考

1.从确保质量提高异地培养社会认同出发,科学设置,实现异地教学点共同监管。针对教学成本居高不下,异地培训利益化倾向加剧,教学质量无保障等所引发的公众质疑,必须严格生源质量、改进培训方式、强化多方监管。在确保生源质量方面,各级要严把入口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推荐,并引入公众监督机制,通过媒体对报考者报考条件实行公示,考试过程严格按要求执行,专业课目考试不打人情分,不搞特殊照顾,提高起点,确保培训人员质量;在改进培训方式方面,针对政策调控措施越来越严格,生源越来越紧张的局面,科学设置培训内容,采取滚动上课的方式进行培养,通过两届两个班级合并上课,增加到课人数,在确保教师层次和教学时间的基础上,减少校本部老师往返次数和课酬支付,提高教学质量;在强化多方监管方面,首先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要加强自身监管,严格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要求落实课程,其次要强化教育主管部门职能,定期组织学生对培训机构和主办院校培训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作为督导教育培训机构的重要依据,通过多种举措,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公众对异地培养社会认同,为在职硕士异地培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第3篇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完善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促进我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市区内面向社会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包括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所列职业和国家新颁布的职业)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设置职业培训机构应适应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地区职业培训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第四条职业培训机构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技能培训质量,培养合格技能人才;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设置条件

第五条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应为国家机构以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者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办学。

(二)学校应当设立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统称董〔理〕事会),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会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任何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

(三)有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培训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应有一定规模的培训能力,所开设的培训项目在2个以上,场所、设施、设备的设置应能满足不低于(200人/年)的办学规模。

2、办学场所须在市区内,房屋产权清楚。租用的培训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适合办学,无安全隐患。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有办公用房,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方米以上(教学面积不少于校舍建筑总面积80%);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培训机构的实践教学设备权属应为自有;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5、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到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评估应以举办者自有培训场所的房产、培训设施设备等与办学有关的资产)。

(五)有与所申请的职业培训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不得在校外兼职。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工作和法律法规。

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4、配备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六)举办专业性较强、对公民身心健康、安全影响较大的培训须经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举办军事、警察、宗教、政治等类培训。

第三章设置申请

第六条申请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由申办者向审批机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申请办学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办学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简况、拟办学校名称、拟任法人代表、校长、办学校址、拟设专业、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条件(设施设备等)、办学形式等;举办者为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应由本人签字。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社会组织举办的,应提供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家事业单位投资办学,还应提交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其办学的证明文件;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资参股企业投资办学,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证明文件);个人举办的,应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对公民个人和外地市社会组织申请办学的,还需由本市有经济能力的社会组织或公民提供经济担保。担保协议应符合《担保法》有关规定,并经本地公证部门公证。(担保资产额不能小于申请民办培训机构的注册资金,并签订担保协议和出具担保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联合出资举办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协议中要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各自权利、义务和争议调解解决方式,并确定其中一方为主办者。

(三)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应写明时间、地点、参加人、决议内容,包括通过学校办学章程的决议、选举董(理)事长和任命校长的决议、全体成员签字);董(理)事会成员花名册、身份证和简历;举办者与其他成员的聘用协议书。

(四)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以及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等项制度)。

(五)办学场地证明。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租赁总面积、租赁期限和租赁用途)。消防部门出具合格的证明,教学场所必须要有两个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场所分配使用说明书)。

(六)拟设置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设备、设施清单(注明详细名称、型号、数量和权属),以及教学设备的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七)每个专业的教学计划中应写明教学目标、开设课程、授课时数、教学安排、使用教材书目、考核方式。

(八)办学资金证明应提交法定资产评估和验资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九)拟任校长的资格证明及《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核准表》。资格证明包括简历表、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记录和不良行为的证明材料。

(十)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花名册及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证明。(其中财会人员应另提供从事财会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证书。)

(十一)所设专业的专兼职教师花名册及资格证明。资格证明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对应专业的技术职称证书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使用规范名称,即“市+字号+(专业领域)+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且中外文名称应一致;并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三)填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审批表》。

以上所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照、文件,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宜留作档案的原件,可在审批机关核对后予以退还。所有复印件均应由原件所有者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用途。

第八条培训机构聘任教师、职员,应当签订合法、公正的聘用合同,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办理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

第四章评估审批

第九条审批机关受理举办者的办学申请后,组织专家对举办者提供的办学申请材料以及实际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进行实地评估认定,并根据本市职业培训发展规划、结构布局和需求等进行审批。

第十条经批准的民办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发给《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十一条民办培训机构的名称应规范。名称一般应为“市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不得称做“XX学院”。

第五章变更与终止

第十二条民办培训机构变更有关内容,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变更举办者。须按办学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并在进行学校财务审计清算后,由决策机构董(理)事会等作出变更决议,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批机关核准、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新举办者方可开展办学活动。

申请变更举办者,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决策机构同意变更举办者的决议;

3.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清算报告》;

4.资产变更验资报告;

5.举办者变更的有关协议书;

6.新举办者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新决策机构成员名单;

8.变更后的新办学章程;

9.变更登记表。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须进行离任财务审计,经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机关核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拟任新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

3.原法定代表人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4.决策机构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

5.变更登记表。

(三)变更机构名称、办学范围(办学层次、办学专业)。由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批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

2.变更登记表。

3.拟变更的新名称需先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预核。若扩大办学范围,需提供师资、设备、教学大纲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四)变更校长(负责人)。由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批准。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校长的报告;

2.拟任新校长基本情况及资格证明;

3.变更登记表。

如果校长同时是民办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即按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要求办理。

(五)变更办学地址。由决策机构提出,报审批机关批准。审批机关组织专家实地考察。需提交如下材料:

1.变更报告;

2.办学场地证明材料;

3.变更登记表。

以上五项变更事项不可同时进行。如民办培训机构在一年内连续变更(一)、(二)、(三)项内容的任何二项,都应按新的办学机构审批。

第十三条凡有变更项目的民办培训机构,应向审批机关提供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换领新证或由审批机关在副本上填写变更记录。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内容,应及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民办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办学。

(一)因故无法开展正常的培训教学活动的,举办者或校董(理)事会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十五条民办培训机构终止时,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民办培训机构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需办理法人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进行税务登记。将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帐号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民办培训机构必须依据《办学许可证》规定的职业(工种)、层次及办学地点开展培训。

第十八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设立董(理)事会,作为培训机构权力(决策)机构。培训机构实行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培训机构应按审批机关核准的学校章程规范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

第十九条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所使用的名称须同审批机关核准的名称相一致。

第二十条民办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真实、准确。招生简章应当载明民办培训机构的名称、办学许可证编号、培训项目、办学地、培训时间、收费标准、证书发放等事项。

民办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在前向原审批机关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与报备案的材料一致。民办培训机构未经备案或虚假招生简章和广告的,由审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未能履行招生简章和广告的有关承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民办培训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报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并公示。在交费时应将有关退费办法向学生进行公示,并与学生签订退费协议,退费时依照协议处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办学有关档案。主要建档资料包括: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学籍卡片和学员结业成绩档案;批准设立和登记的文件资料、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设置的专业、实施性的培训教学计划、选用的教材;教学管理制度;相关部门的年检(审)资料;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决定、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等。

第二十三条接受职业培训的学员,经培训的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发给由审批机关审核批准的《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学员,由审批机关颁发给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突发事件与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民办培训机构凡发生突发事件或学员发生安全事故须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审批机关。对于瞒报、不报的民办培训机构将根据已发生情况的程度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或责令停止招生、情节严重者将吊销《办学许可证》。

第二十五条审批机关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督导、评估,加强对民办培训机构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六条民办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审批机关独立或联合其他管理部门依法处理:责令期限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民办培训机构的;

(二)擅自改变民办培训机构名称、层次、类别、校址、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的;

(三)非法颁发或伪造培训结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五)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侵犯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七)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八)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九)举办者虚假出资或者在培训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

(十)办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学校管理混乱,未主动采取措施改进的;

(十一)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十二)未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资产管理混乱的;

(十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检查的;

(十四)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4篇

一、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从省、地(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自查项目和自查表见附件),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育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将从5月中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三、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商工商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

四、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媒体拓展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素材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教育部将通过设在新浪网、腾讯网的官方微博“微言教育”推出专栏对各地报送的“身边的好学校”进行报道,同时也将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微话题及微活动等。

五、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

六、及时总结经验,全面推广典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减负”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科学论证、深入挖掘、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并采取新闻会、采访、专栏、微话题、综述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先进经验的总结交流与推广工作,以点带面,努力把“减负”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各地要将“减负”的有关规定、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和舆论监督。要协调有关媒体大力宣传“减负”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对一些“减负”工作不力,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地区和学校予以曝光。

七、加强组织领导,务求取得实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减负万里行”活动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推动行风建设、维护教育良好形象的大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细化措施,切实把“减负万里行”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各地教育部门要制订对下一级教育部门“减负”工作的考核目标,县级教育部门要与义务教育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责任书,建立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考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要将“减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做好对教师的日常考核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地在开展“减负万里行”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中央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基层、厉行节约,避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专项督查项目

(一)规范招生入学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情况;每学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情况;就近入学和择校生的比例;是否存在变相将公办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情况;是否存在“名校”和民办学校提前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联合招生情况;是否存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占坑班”情况;是否有学校组织招生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是否存在将“奥数”同招生入学挂钩现象。均衡编班情况;举办实验班的政策及落实情况。对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秩序监管情况。

(二)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

规范小学、初中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情况;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存在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情况;学校考试是否存在超出课程标准要求,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和增加考试次数的情况。

(三)学生作息时间和作业量安排

对学生休息时间、在校学习(包括自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等方面是否作出了科学合理安排和严格规定;是否存在组织学生集体早自修的情况;寄宿制学校是否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作业和以做大量作业惩罚学生的情况。

(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国家课程方案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规定课程,是否存在挤占体育、艺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时间的情况;是否存在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是否存在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补课的情况;是否存在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的情况。

第5篇

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挑战

10月21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院长高玉德向记者介绍,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在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包括卫星技术、通信技术、网络技术、造船技术、测量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在船上的广泛应用和海员技术与职能不断变化的要求。

目前的航海技术正在从定性走向定量,从经验走向科学,已向着信息化、科学化方向发展。驾驶台资源管理、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海上交通服务系统、使用来自导航设备的能力、地面电子定位系统等知识和技能都纳入到规则A部分的甲板部高级船员的适任标准表中。

机舱资源管理、电气和电子设备的维护与修理、电气电子控制设备的操作管理及故障排除和恢复工况的管理、燃油系统、油系统、压载水系统和其他泵系以及相关控制系统的操作等知识和技能添加到规则A部分的轮机部高级船员的适任标准表中。

新增的电子技工和电子员证书适应了目前现代化程度较高的船舶的电子、电气控制设备维修保养的需要。

同时,马尼拉修正案也适应了船舶管理的新要求。增加了对持有基本安全、救生艇筏和除快速救助艇以外的救助艇、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的船员每五年需要提供保持适任能力的证据,表明IMO对海员个人安全技能标准的提高和重视。

根据目前船舶营运环境和形势的发展,针对海盗的猖獗、海洋污染事件增加、通航密度增大,船舶营运周期缩短等现实情况对高级船员的管理知识和技能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采取积极措施保护海洋环境的要求、领导力和管理技能的运用、团队工作技能和沟通能力的要求都增加到规则A部分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的最低适任标准表中。

“从以上的公约变化方向可以看出,STCW马尼拉修正案的通过和实施,对航海教育和培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玉德表示,“航海教育和培训机构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以应对履约培训的挑战。”

应对履约培训,做好四项准备

高玉德对符合航运发展的高素质海员下了个定义,即主要应包括: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与专业知识、健康的身体与心理素质、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出色的应变能力、良好的服从意识和团队精神、较强的沟通能力、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必要的保安知识与技能等。

高玉德表示,上述能力的培养都要求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更新传统的教育理念,改革培养方式和方法,关注海员职业能力培养,首要的即是全面改革和创建新型的高素质海员的人才培养方案。

虽然对已经进入船员队伍的在职船员有五年的过渡期,但是由于大部分学生在校时间为3-4年的时间,所以从现在开始,航海院校就应该按照新修正案的要求进行教育和培训,以便使至少在2013年毕业的学生能够达到新修正案标准要求。

其次,随着新技术、新设备在船舶的使用与推广,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中的新增培训要求和培训项目,需要配备额外的设备,如ECDIS、ERM、BRM培训所需要的实际操作、演练、模拟器等设备。对于明确需要在岸上进行的基本安全培训项目,也需要有针对性地增加设施和设备,以应对未来将增加的基本安全技能更新培训。高玉德表示,目前航海教育和培训机构有的存在实训设备设施投入不足的问题,已经影响了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以履约为契机,应当及时增加相应的新设备或开发相应的训练使用的模拟器,以满足履约培训的要求。

再次,本次履约培训将面临全国近70万名船员的证书换新要求,加之规模巨大的在校生的实践培训任务,而且基本安全证书五年需要进行一次换证,可谓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航海教育和培训机构应集中精力研究船员专项培训纲要与培训规范,研究履约换证知识更新培训计划,为履约培训做好充分的思想、管理和硬件准备。

此外,还必须做好对师资知识更新和技能培训工作。修正案中高级船员、普通船员的相关适任能力标准表中新增了多项适任能力,及在相关的适任能力项下新增了若干要求。许多新增的内容对从事海事培训的师资人员是新的知识或技能,因此在开展履约培训之前,航海教育和培训机构应组织教师开展知识技能更新专门培训,深入学习和理解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条款要求和船员培训纲要与规范的要求,掌握船舶新技术和新设备,领会学校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做到端正思想,转变观念,做好接受教育培训新任务的准备。?荩对策与实践

高玉德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对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应对策略与发展实践进行了介绍。创建于1976年的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35年来在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的大力支持下,与航运企业紧密结合,培养了4万多名受到企业欢迎的航运人才。在中国船员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目前远洋船员队伍中,该学院培养的船员无论质量还是数量都处于前列。该学院对于公约的修正工作始终坚持跟踪关注、积极参与、尽早落实、融入发展的应对策略。

――积极参与公约修正工作。自2006年IMO提出全面回顾STCW78/95公约以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连续六次由高玉德教授、孟祥武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代表参加了IMO船员培训与值班分委会(STW)的会议,直接参与了2010年修正案的修改工作。学院同时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公约修正提案与议案的编写与提交工作,积极参与公约修正案的中文翻译和国家履约文件、法规、纲要和规范的制定工作。学院还成立了专门的履约研究小组,开展广泛的研究与落实工作。

――深入开展教育与培训改革。学院借助每年参加STW分委会掌握公约修改过程的信息,对船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及时进行相应的准备和改革。对在校的学生不仅限于职业相关能力培训,船员的创新能力、应变能力、管理能力、适应能力、新信息新技术应用等能力的培养都体现在学生的培养方案之中。2006年,学院就开办了驾驶台资源管理、轮机资源管理、电子海图显示和信息系统的使用、AIS等适应航运企业需求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专项培训。

――加强内涵与品牌建设。早在2006年,在全国各院校大幅扩大招生规模的形势下,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就按照“调整、巩固、提高、发展”,紧密围绕中远航运、修造船、物流三大主业,调整学院专业结构。明确提出了从以扩大招生规模为主的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的内涵式发展转变的发展思路。采取控制招生数量,调整专业结构的方式,努力打造远洋船员教育培训精品与品牌。巩固了“人才培养国际化、学生管理军事化、质量监控程序化”的办学特色和“敬业精神好、英语水平高、实践技能强”的人才培养特色。

第6篇

环球学院事件

今年1月23日,悉尼的一所私立院校环球学院登记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的注册到期,该学院被要求停止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的授课,并不能招收国际新生就读该校的任何课程。中国教育部就此发出留学预警,建议中国学生不要再选择到该校留学。

针对环球学院的情况,澳大利亚政府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执行了特别的全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以保障国际学生的权利。目前正在采取的措施包括将环球学院所有在读已被取消注册资格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课程的学生安排到其他经注册的教育机构就读合适的替代课程,学生无需支付额外费用,不取消其学生签证;或者是全额退还学生所支付的课程费用。

今年2月刚刚走马上任的澳大利亚驻华使馆公使衔教育参赞万胤忠(Iain Watt)先生,在3月初的留学工作论坛上表示,“环球学院是一家私立院校,因为它没有达到必要的标准而被迫关闭。这所学校关闭影响了1000多名中国学生。我向大家保证,所有的中国学生要么会被转到另外一所学校学习,如果他们愿意,我们也可以返回他们所交的学费。据我所知,这在其它国家还没有先例。”

万胤忠参赞在论坛上详细介绍了澳大利亚在国际学生管理方面的经验。

独一无二的国际学生管理框架

澳大利亚国际学生监管体制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逐步建立起来的,那时国际学生的交流正处在变革时期。为推广大众化教育,作为改革的一部分,澳政府暂时停止了向亚太地区学生提供的奖学金,同时允许澳大利亚的大学招收国际学生并收取学费。这种首次将商业的概念与教育融合的尝试,“由于当时缺乏完善的法律方面的监管体制,使得我们碰到了很多的麻烦,后来我们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万胤忠参赞说。

先是在80年代后期,在澳大利亚出现了很多新型的、主要依赖于国际学生来开展经营的教育机构。万胤忠说,“对这些机构,一开始我们的想法过于简单,认为市场自己就会把那些低质量的教育机构剔除出来,但后来发现,市场的效率并不是那么好。”因为在此之后,出现了一些通过学生签证来到澳大利亚,目的是获得在澳大利亚移民、工作及打工的机会而并非真正来学习的现象。以及产生了专为这类人服务的机构,这些机构的教育质量非常差,使得一些真正想来学习的学生感到非常失望。于是,澳大利亚政府计划关闭一些这样的教育机构。在这个过程中,很多教育机构破产,一些学生付了高昂的学费却没有得到任何的回报。“政府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使这一情况得到扭转,而且花费了将近2亿美元来补偿这些学生的学费。”

为确保以后这类事情不会再发生,保证国际学生来澳大利亚能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以及保护他们的权利,澳政府实施了两个解决方案:第一个是建立完善的学生签证体制,要求学生必须有相关的文件证明他们是真正的学生;第二是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相关的立法来保护留学生的权利,即《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法案》(ESOS)》。在随后的15年中,随着该法案的颁布和实施,以及其它相关法律的颁布,逐渐提高了对国际学生的支持和保护,形成了一个对留学生保护的机制。

万胤忠介绍说,澳大利亚现行的留学生管理机制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建立起来的。通过这样的机制,使来到澳大利亚的留学生能够得到他们想要得到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国际劳动力市场上得到他们所必需的竞争力。另一方面,这些学生能够接触到不同的文化,这对他们个人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

万胤忠还说,澳大利亚的教育机构对形成这个体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现在澳大利亚教育机构所提供的课程及服务、咨询的体制都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学院和学校非常负责任地为国际学生提供很好的教育和相关方面的服务,以确保他们在澳大利亚的生活非常愉快。

“现在我们的体制已经成为许多国家效仿的标准。除此之外,我们还不断听取教育机构和留学生的意见来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们的体制。”

国际学生管理机制的内容

对国际学生管理机制的核心是通过ESOS法律体制建立起来的,确保教育的质量及对留学生提供的相关服务。万胤忠介绍说,法律监管的过程包括学生从入学到学习的整个体系。从这个学生第一次拿到这个学校的广告或中介对这个学校的介绍开始,就受到ESOS法案的监管,到学生来到学校学习的整个过程都建立了非常严格的标准,并确保这些教育机构达到这些标准。

ESOS要求,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学校,在进行市场推广的过程中,必须确保他们的广告是专业的、正确的,并能维护澳大利亚教育的良好声誉。比如学校不能给学生提供就业及移民方面的错误信息以误导学生;学校对他们海外的代表负有完全的责任;学校在接受学生之前必须与学生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必须清楚地描述学生所将要学习的课程、学费及相关信息等。每个教育机构也必须提供帮助学生适应本地学习和生活的项目。另外要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进步并达到国际上的标准。介绍项目上也包括使学生了解澳大利亚的公共卫生、法律服务的信息。留学教育机构必须监督学生的学业进展情况,积极通知学生、向学生提供咨询服务,以帮助那些可能达不到教学要求的学生。这些教学机构也必须制定成型的战略,来帮助学生,使他们了解在不能达到学习要求的问题出在哪里。同时,学校要监督学生的上课情况,并定期地告知学生不去及时上课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学校也要告知学生,如果他们不满意,有什么样的申诉和受理程序。

在ESOS框架下,还包括如下内容:如果一所教学机构要招收18岁以下的学生,就必须要向学生提供生活上的必要支持,如果18岁以下的学生得不到父母或者是亲属的照顾,相关的机构就必须要负责任。他们要为18岁以下的学生找到住处,定期监督学生的住处情况,以确保学生的住处达到比较高的标准。同时这个协议一直到学生转到另外一所教学机构的时候都有效。这个学校还要包括图书馆资源等等的相关设施。这所学校必须向澳大利亚海外留学生处进行登记,必须满足严格的条件,这些条件涉及到他们所教授课程的质量和设施,包括他们能够招收的最大数量的学生以及他们的教职工人员情况、教育资源和场所的情况。没有进行登记的教育机构的学生则不能获得留学签证。

此外,建立了目前世界上惟一的留学机构登记和留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所有的教学机构必须在系统网站上展示他们的营销财表,并通过这个系统告诉政府他们招收留学生及学生上课的情况,国际学生也可以进入系统查询相关的信息。通过这套系统可以清晰地知道哪个大学或学院所招收的留学生的数目是多少,这些留学生来自于哪儿,他们学习课程的情况怎么样,什么时候完成这套课程。“这套系统是一个非常宝贵的工具,它给政府提供了大量的管理信息,帮助其制定正确的留学政策,学生也可以登录澳大利亚资质办公室的网站,从中了解这个教育机构的资质情况。”

框架的其他部分还包括《国家高等教育审批规定》,这个规定是确保澳大利亚教育质量保证的重要因素,他们保证了澳大利亚向国际学生提供的高等教育的质量,同时也确保高等教育的国家监管。对职业教育,澳大利亚建立了一个教育培训框架,通过这个框架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职业教育能够达到标准。所有的职业培训机构必须满足这些标准,才能够向外招收留学生。

第7篇

一、教学与招生情况

巾帼家政服务培训中心自成立以来,围绕所设的家政服务专业课程,为学员讲授家庭保洁、下水道疏通、月嫂、怎样当好老板、中老年人家庭护理、养花知识问答、奶牛养殖等知识,使参加培训的学员能学到一技之长,为他们立足社会、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受到了广大学员及全社会的一致好评。一年来,培训中心共累计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女劳动力等学员近1000人次。

二、管理情况

1、领导重视,完善制度建设

一年来,××县巾帼家政服务培训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在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以实现教育思想现代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和学员素质优良化为管理目标,按照《民促法》,中心不断优化育人环境,科学规范管理,制定了《学校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办学发展规划》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2、强化管理,狠抓教师培训

中心建立以来,学校领导班子统一思想,带头学习,高度造福教师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学校领导多次到北京等地参观、考察、学习。根据社会用工信息设置相应的家政服务专业课程,组织教师定期业务培训,组建成立家政服务培训教学评价小组、教师考核工作组、学员评价及管理工作组、课程设置及学生选课指导工作组,分工负责,保证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面、系统的制定了《年度教学计划》,任课教师的教学观念有了明显的改变。

3、抓好落实,使学员学到一技之长

去年,学员大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女剩余劳动力,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一定的专业技术,但在家政服务专业技能基本的空白,中心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思想与业务等方面的学习与交流,不断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更好的全面完成学员培训计划。在教学过程中,老师根据不同学员的不同专业基础因人施教,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有意识地引导学生溶入社会实践,积极为参加培训学员联系用人单位,为他们铺就业路,搭就业桥。

三、立足职能,努力拓宽就业渠道

巾帼家政服务中心在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使参加培训的学员学到多种技能的同时,还积极与县再就业局配合,多次举办就业洽谈会,在三八节期间,联系二十多家私营企业用人单位召开就业洽谈会,为参加培训的学员提供就业机会,就业人数达到百余人。组织学员到远大瓦厂、御名园食府、海水孵化养殖场等民营企业进行现场参观,激励他们不断开阔视野,转变观念,积极寻找新的就业门路,建新岗、立新业。通过参加培训,目前已有87名成为私营企业的老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知道自身还存在着许多不足。比如学校由于缺乏资,设备需要进一步改善、师资力量需要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要解决,我们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民办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巾帼家政服务培训中心还会不断完善自我,为为社会、为人民、国家输送更多的有一技之长的有用人才,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第8篇

〔论文关键词〕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模式;机制

近年,许多学子们正当青春年华,却因为各种理由,轻易放弃生命。当人们为年轻的生命痛心时,教育者更应进行反思。其实,这几年许多学校基本上都开展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但是一些地区或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仍只流于形式,表现为:只有少许应付,没有形成常规;只有单打独斗,没有全员参与;只有事后救火,没有提前预防。笔者认为:当前学校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建立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和机制。

一、构建“网络式”心理健康教育模式

(一)构建全员参与的工作者网络

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者的网络体系,使其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该网络体系的主体包括领导、教师、班主任、教辅人员和学生等。这些人员根据不同的分工要求建立起一种群众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形成信息畅通的网络,从而对学生的心理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1.建立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的管理责任。一般做法是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以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和科任教师为主体的工作机制。

2.设立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确立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工作人员的主要责任。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应该配备若干名的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并且应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学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定期选送一部分专兼职教师到权威培训机构去培训、深造,做到人人有证上岗。

3.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心理健康教育的职能。班主任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力量,更是发现、跟踪有心理问题学生的最直接的一支队伍,所以,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的普及程度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至关重要。应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对班主任进行系统的心理学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并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活动及心理辅导活动。

4.要求其他学科专任教师、教辅人员和学生干部都参与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他们也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成员。要求这些人员在与学生或同学接触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帮助解决。

(二)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的机构网络

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机构网络体系,使其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机构。

1.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级机构,形成校级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系部心理健康辅导站和班级心理健康宣传小组(建议每个宿舍定一名成员)三级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网络。要支持学生成立心理社团组织,发挥学生互助和自助的作用。并且心理社团组织与上面三级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可形成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网络体系。

随着学生数量的日益增加,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所以,建议建立各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设立班级心理宣传小组,形成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心理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年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要由一位经过系统培训的班主任负责,负责系部学生心理健康宣传和教育计划的制订、实施,及时发现并推荐学生到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协助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本年级需要干预的学生进行跟踪和辅导。班级心理宣传小组主要是协助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年级心理健康辅导站进行心理健康宣传,及时发现并向年级心理健康辅导站报告本班级有心理问题苗头的学生。心理社团组织是由关注心理健康和热心于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的学生自愿组成、学生自主管理的学生社团组织,是一个协助学生个人成长、促进其潜能发挥的健康乐园。

2.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构与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的紧密联系,充分发挥学校其他教育机构的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充分利用学校的广播、电视、校刊、校报、橱窗、板报以及校园网络的功能,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特别是新形势下学生把互联网作为沟通与了解信息的主要渠道,并且网上身份隐蔽,学生愿意说真心话。所以心理健康教育可利用互联网如校园BBS这一平台,在网上掌握实情,根据学生反映出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可利用网络来改变传统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自主意识,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心理健康教育的各个环节中。

(三)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网络

应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的课程网络体系,使其成为心理健康教育的有力保证。

1.应重视显性课程的建设,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应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教师开设全校性心理健康辅导课,开办网上心理健康栏目,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并将心理健康教育辅导课纳入学校教学计划中给予落实。普及心理学基础知识,从学生入学即开设课程和有针对性的讲座,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够更好地学习到心理知识,掌握自我心理调节的技能,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形成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

2.应充分发挥隐性课程的作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和活动文化的建设。学校的物质文化建设主要是校园环境的建设,校园环境是整个校园文化的主要载体,赏心悦目的校园环境可使学生乐观进取、身心愉悦。美丽的校园建筑,先进的教学设备,丰富的报刊杂志,经常性的广播、电影、电视导向能为校园文化向高层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德育背景和育人环境,能使学生在理性层面上受到启发,在感性层面上产生共鸣,从而达到调节学生行为、美化人格、净化心灵的作用。

3.应该加强人文思想教育,促进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的融合,实现高情感与高科技的结合以及人文气质与科学精神的合璧,改善学生人格品质和健康心理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人文思想教育除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外,应有计划地聘请一些著名科学家、艺术家、社会学家等担任学校的兼职教师,为学生开设系列讲座和报告,深化科学知识和人文精神的学习,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的发展。

4.学校的制度文化建设是心理健康教育的保证。学校内的各种行为规范、文明公约和校规校纪对建立和谐的校园能起到保证的作用,对学生的文明行为能起到规范的作用。例如学生宿舍的制度文化的建设,应该改革过去的宿舍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学生自我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将宿舍建设成为具有生活、娱乐、教育等多功能的文化小区。这样一方面可以营造轻松、民主、和谐的氛围,使学生保持良好的心态;另一方面可以使学生增强归属感,使他们关心同学、热爱班级、热爱学校,心理上有所依靠。

5.学校的活动文化建设是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补充。应要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宣传日或宣传周、心理剧场、心理沙龙、心理知识竞赛等活动的作用,通过这些活动营造积极、健康、高雅的育人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生活质量,提高学生们人际交往能力及社会适应性,使学生在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中健康成长。

二、 建立有效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机制

(一)建立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预警机制

心理健康教育预警机制是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来预防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其作用是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和现实的危机,以便采取措施,减少危机的突发性和意外性。

1.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及信息跟踪监控制度。主要包括心理健康状况普查资料,咨询档案的汇总、分析、评估。新生入校后必须统一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的心理测试,中心应给每一位参加心理测试的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并根据指标统计得分,划分为心理疾病、有待观察、心理健康三种类型。根据评估结果,对问题突出的学生采取个别引导和帮助,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开展有计划的专项宣传和引导活动,并建议学校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加强专业教师的咨询和指导。心理咨询专业教师在值班、咨询、上课、宣传、讲座、答疑过程中发现问题学生时,应当热情、耐心地进行引导和帮助。如发现学生存在明显的幻觉、妄想及严重的行为障碍等精神疾病症状时,应当及时与学生管理部门联系,陪同患者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

3.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学生管理工作之中。学生工作处、年级等学生管理部门及班主任,应当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到日常管理之中,开展深入细致的活动,帮助学生解疑释惑,缓解其经济、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压力。在班级设立心理健康宣传员,他们每周向班主任汇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到有问题早发现。学生管理部门发现学生出现严重心理问题时,应及时引导和介绍学生前往心理咨询机构寻求帮助。

教辅服务部门的人员直接接触和管理学生的日常生活,当发现学生出现行为、心理异常时,应及时向学生管理部门和学生心理咨询机构反馈,以积极引导和防范,避免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干预机制

心理健康教育干预机制是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来辅导、矫治有心理问题的学生,其作用是及时辅导和矫治现实的心理问题,采取措施,减少心理危机的发生。

1.建立学生三级危机干预系统,对有心理疾病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三级危机干预系统根据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把干预对象分为心理危机高危对象(一级)、心理危机重点对象(二级)和心理危机日常关注对象(三级)进行干预。一级干预主要针对心理危机高危对象,通过个别咨询、转介、追踪等措施达到使学生心理康复,提高其对环境的再适应的目的。二级干预主要针对心理危机重点对象,通过个别咨询、小团体辅导等措施来提供危机调适。三级干预主要针对心理危机日常关注对象,提供讯息或适当的环境来预防心理危机的发生,以增进个人健康。主要的工作是:建立有益学生学习与成长的学校环境;举办全校性身心保健活动(健康课、团体辅导、文艺活动等);对教师、教辅人员提供咨询与协助。上述提供干预的主体包括专业咨询人员、相关教师、教辅人员和家长等。

2.建立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和心理咨询中心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分级报告制度,建立心理危机治疗体系、阻控体系、监护体系和救助体系,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及时预防和有效干预。

(三)建立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