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10 14:49:10
序言:写作是分享个人见解和探索未知领域的桥梁,我们为您精选了8篇的工程法律与伦理样本,期待这些样本能够为您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发,请尽情阅读。
关键词:工程技术;伦理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 A
1.当代工程技术现状
关于建立工程伦理的方法和途径,国内外学者大多从工程从业者应承担的道德责任角度及基本概念和范畴的界定角度来对整个工程活动进行价值判断。余谋昌指出,工程伦理包括工程社会伦理和工程生态伦理两个方面,指的是工程技术人员在包括设计、建设及运转等一系列工程活动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伦理。肖平指出,工程伦理追求的并不是一套纯粹的、系统的理论,其目标在于将理论
应用于具体的工程实践,因此,它属于应用伦理学范畴。一方面,要从实践中发现问题并进行例证;另一方面,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面,要进行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又研究,以便提高研究的深度、广度和普适性。
2.当代工程技术发展面临的伦理困境
1)工程产生的经济伦理困境
(1)工程利润最大化与伦理道德的冲突。一切工程活动都在不断追逐利润最大化,工程活动的“利己原则”已经与伦理道德的“利他原则”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工程活动的主要目的与动力是赚取利润,工程的建造和产品的生产都变成了企业最大化获取利润以及价值增值的手段。当利润成为工程活动直接的目的,一切工程活动的相关要素都相应地变成了片面赚取利润的手段。
(2)工程短期经济利益与长远经济利益的矛盾。伴随着近代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发展,高楼大厦、车间工厂、铁路桥梁等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的工程活动,使人类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兴奋与自豪,这种普遍的乐观主义催生出一种片面追求短期经济快速增长的发展模式。人们沉浸在工程活动给人类带来的便捷与舒适之时,忽略了这种发展模式需要以消耗更多的资源为代价的现实情况,就会消耗更多的资源与能源,进而导致工程近期经济利益与长远经济利益的悖论:工程建设起来了,经济在工程活动的带动下开始快速增长了,资源与能源被大量消耗,最终经济发展再次受制于由于过度开发而濒临枯竭的自然资源。
当代许多工程活动,只关注近期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工程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利益。工程活动走向单向度的量化和数字化的发展道路,与之伴随而来的就是伦理隐退、德性缺位和经济受损,从而使得工程活动带来的短期经济利益将会建立在人类无法忍受的长远经济济损失基础上。
2)工程带来的生态伦理困境
(1)工程技术与动物权利的保护困境。工程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人类地球村的邻居们—动物的栖息繁衍,带来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动物权利论从肯定动物与人类权利平等入手,为动物保护提供伦理学理论依据。康德认为,动物是工具,人是目的。但他同时也认为残酷对待动物将会毒害心灵,不利于道德和仁慈。1822年,英国人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议案获得议会上下两院通过,这项名为“马丁法令”的法律是世界上第一个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它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动物的利益。随后,法国、爱尔兰、德国等相继出台了有关动物福利保
护方面的法律。至今,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有了这方面的法律,动物的生命价值已经逐渐被法律所承认。
(2)工程技术与生物物种保护的困境。当代工程技术不断向前发展,许多生物物种却濒临灭绝。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工UCN)公布的2011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显示,在生存状况已知的59508种生物之中,有19265种濒临灭绝,占总数的32. 4%。另外,据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12年4月22日公布的数据表明,由于受到海南近几十年间工程活动的破坏性影响,海南共有200多个物种濒临灭绝,如海南油杉、海南大风子、薄叶三尖杉、陆均松、紫荆木、水椰和鸡毛松等;至少有6种植物绝迹,如海南裸实和霉草等。在海南362种鸟类中,有100多
种已难觅踪迹,许多原常见的物种现已成为珍稀、濒危物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破坏环境和生物物种的情形屡见不鲜,面对工程活动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人类往往不知伦理道德为何物,所谓的生命是平等的也就成为了一句空话,自然规律及其他物种的生命也被人类无情的践踏。工程技术发展与生物物种保护之间陷入了两难的伦理困境。
3)工程技术与尊重生态系统内在价值的困境。生态中心论强调人类的伦理价值和道德关怀应指向整个生态系统,而不是生物中心论所强调的生命个体。作为生态中心论的先驱,奥尔多·利奥波德为了激发人们对土地的道德责任感,曾在“大地伦理”一文中做过关于土地生态功能的阐述。他指出,大地上的一切,包括水、土壤和动植物等都是土地伦理的范畴,范畴内的每一个个体都是平等的,因此,不存在征服与被征服,土地是人类的朋友而不是被奴役的对象,我们必须
“象山一样思考”,在权利和利益面前保持理智,停止对其他生物的掠夺。生态中心论强调的是整体性和系统性,而不是像动物权利论那样只关注有生命的动物个体,或是像生物中心论那样虽关怀一切有生命的生物却始终以生物个体为主。生态中心论这种以生态系统整体为关怀对象的思考方式能够提高人类对其他生物的关怀程度,因为在同一个系统内,任何一个要素的不和谐都会影响整体效能的发挥,所以,人类要想实现自我的不断发展就必须关注这个系统内其他物种的生存和发展,否则只能是自取灭亡。
2.当代工程技术伦理困境的对策研究
1)明确工程伦理决策主体的层次与关系。真实工程世界的伦理决策是基于模糊性、不精确性数据、不完全知识,不确定概率估计和有争议的价值判断的。做这样的工程决策不可能应用简单的加减乘除之类的运算法则。此外,各种各样的人会对工程决策施加重要的影响。他们包括通过市场和政府而起作用的一般公众、政府官员、投资者、公司企业、学者、科学家和工程师们。由于工程伦理决策通常会涉及非组织中的个体社会成员,因此,工程伦理决策也应该包括所涉及到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他们都应该以不同的方式成为工程伦理决策的参与者或者是关注者,只是说起的作用和方式各不相同而已。
2)提高质量意识。当前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这对工程从业者的思想观念也会造成一定的冲击,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引发的工程事故频频发生即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事实证明,在物欲横流的社会,人们变得复杂、自私,唯利是图,集体意识荡然无存,社会责任感更无从谈起,工程技术人员道德的滑坡所引致的灾难屡见不鲜,因此,工程质量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更是一个关乎工程技术人员伦理道德的社会层面的问题,因为后者显然更容易影响工程的质量且不易被控制。
3)引入合作与竞争机制。(1)与领导和同事的合作。为了同一目标,工程活动中的每一个人都应在责任和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各司其职,同时,作为一个整体,大家又必须要彼此协同、相互支持。合作之初,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角色,并就相关细节问题达成协议,协议的内容包括工程的目标和预期结果、具体任务的分配、与数据相关的问题、知识产权的问题及合作关系的变动等。此外,鉴于工程过程的突发性特点,合作双方必须在整个过程中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包括研究的发现及需要讨论、报告的问题等,这些都需要及时的做好沟通,以避免纠纷的产生。(2)与同行的竞争。合作与竞争总是并存,合作的结果是共同创造,竞争则是实现进步的助推力。合作过程中工程主体要树立正确的名利观,不能为了个体的利益不择手段。奖励机制在促进竞争、推动工程技术创新的同时也会对工程技术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这种压力可能产生奋发的动力,同样也会产生伦理道德的沦陷,后一种情况显然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利益的诱惑往往会扭曲一个人的人格,因此,必须正确对待利益分配问题,避免对于利益的争夺所引发的不良事端。
结语
当代工程技术发展面临的伦理困境是特定存在的,研究其中的各项相关问题,皆需要在实践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的分析和论证,由于工程技术发展的涉及范围广、影响深远。我们在研究和处理相关的问题时需要慎之又慎。
参考文献:
关键词:公共行政;行政责任;官纪;伦理道德
中图分类号:B8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码:1003-2738(2012)06-0145-02
为加强公共服务伦理规范制度建设,引导公职人员严格自律,美国国会1978年通过了《政府伦理法》,详细规定了政府一定官职以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建立了独立检察官等机构督促法律的落实;1989年通过了《美国政府伦理改革法》,把《政府伦理法》的适用范围扩大到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工作人员,并规定了更为严格的伦理标准。[1]此外,OECD国家也致力于公共道德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许多国家亦有公务员伦理的法律。
公共行政学术史学家沃尔多认为,公共行政在其最初的十年中为了寻求效率而只关心技术问题和科学问题,回避了价值和道德问题,这样做既是不现实也是不适当的。行政学家罗伯特·登哈特认为公共管理不仅关乎专业技术,也重视公共服务的道德追求。
在当今公共行政领域,充满了暧昧的伦理环境,道德的言论越来越少,我们既缺乏一致认同的道德准则,也缺乏对道德追求的关注。社会学家涂尔干曾言:“假如没有目标的话,即使我们大步迈向前去,亦将无所寸进。”面对21世纪,我们面临着道德秩序重建的严峻挑战。[2]23
一、行政伦理的涵义
公共行政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部门整合社会的各种力量,广泛运用政治的、经济的、管理的、法律的方法,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提升政府绩效和公共服务品质,从而实现公共的福祉与公共利益。[3]4
“行政伦理是指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行政规范的总和,他是维持行政管理活动参与者之间,即行政机关与其他各机关(包括各级行政机关和权力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行政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行政机关与社会团体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等的合理、正当关系的原则和规范”1。
二、行政伦理的内涵
(一)怀特的行政伦理思想。
行政学家怀特的行政伦理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对“官纪”——行政官员风纪问题的研究上。他认为,随着现代人事行政观念的更新,行政官员的风纪关系着行政管理的成败,它是现代行政管理的目标。
怀特指出:“官纪者,乃表现于行政人员热望、忠诚、合作、竭力负责及以服务为荣之精神也”2。官纪可分为高尚的官纪和衰微的官纪。高尚的官纪能激励行政人员的积极性,保持官界纯净,能培养行政人员的良好素质,能免除各种私利情事,从而使组织及其成员能够克服通常难以克服的障碍。
(二)斯塔林的行政责任思想。
公共管理学者斯塔林认为,回应、弹性、一致、稳定、廉洁、慎思、守法、负责等价值表述可用“责任”一词作为概括,用以表达人民对政府的价值期待。具体而言,行政伦理责任的内涵有以下方面:
第一,回应。回应一词是指公共组织快速了解民众的需求,不仅包括“回应”民众先前表达的需求,更应洞识先机,以前瞻主动的行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民众常常批评政府行动迟缓、犹豫不决、无能为力,便是指政府的回应力不够。
第二,弹性。公共管理者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过程中,不可忽略与政策目标的实现有关的团体、地方性的或者情景的差异。政府所面对的是公众,而不同人的需求、认知与偏好不可能完全相同。在大多数情况下,政府无法用同一尺度对待所有的事情。因此,政策的规划和执行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同因素,不可死板。
第三,胜任能力。责任同样要求公共政策的规划和执行应受到客观标准的指引。行政行为必须谨慎,不能草率,必须考虑后果,不能顾前不顾后。政府的行为必须有效率、有效能。在某种程度上,最糟糕的腐败便是政府的无能。
第四,正当法律程序。在法律上,正当法律程序的精义在于: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能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与财产。简言之,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而不是肆意而治。在当今,正当法律程序随着行政程序立法的发展,已经广泛进入行政管理领域,成为制约行政权滥用的有效途径。
此外,斯塔林还提出公共行政伦理责任的内涵包括负责,即负责的意义在于当行政人员或政府机关有违法、失职的事情发生时,必须要有人对此负责;廉洁,即一方面是指政府要坦白公开,即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的某些阶段要公开,接受外界的监督。另一方面,则要求政府的公共管理者不能利用权力牟取不正当的利益等一般民众大多赞成或喜好政府具有的特性。[4]352-353
三、公共行政伦理与道德提升的途径
行政学家罗森布鲁姆认为把外在取向和内在取向的监督方式相结合可以为当前公共行政伦理与责任问题提供一个较好的混合选择模式。[5]422-433所谓外在取向的监督方式即来源于行政人员自身之外的规范力量,从外部限制和约束其行为。内在取向的监督方式即由一系列公务人员自己内心的价值观和伦理准则组成的,他们是在缺乏规则和监督机制的情况下,鼓励从事合乎道德规范的行为。
(一)外在取向的监督方式。
1.加强行政伦理法制建设。
法律和法规是将外在取向的监督方式以固定的、有效的方式表现出来的主要形式,为公共行政人员面临和解决伦理冲突及困境设定了一些一般性的限制,界定了公务人员行为的最低标准。
【关键词】会计伦理;信息失真;职业道德
诚信是一个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明显标志, 也是我国当前乃至今后开展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的要求。会计作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内容, 讨论会计诚信问题就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 会计诚信与会计伦理
会计诚信作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 是指会计信息供给者依据会计法规、准则、制度, 客观公正地进行会计核算、实施财务管理、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的职业素养。会计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在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显现, 然而由于最近几年国内外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案的恶劣影响, 使得对会计信息造假成为全世界面临的话题。之所以这么关注是因为会计诚信缺失所造成的不仅仅是会计信息的失真, 资本市场的混乱以及交易活动的危机等, 更为重要的是, 如果长此下去仍得不到有效治理, 会计诚信缺失的毒瘤将贻害市场经济的根基, 甚至使会计职业“自取灭亡”
2 会计诚信缺失的伦理分析
2.1 外部因素
社会伦理道德滑坡的影响。市场经济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 但同时又对人们的价值观念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一部分人抛弃了应继承和发扬的中国传统的优秀价值观, 违背诚信原则, 不择手段、尔虞我诈, 造成社会伦理道德滑坡, 打乱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维系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会计作为经济信息提供部门, 不可避免受社会大环境影响, 在不同程度上丧失诚信原则, 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2.2 内部因素
经济伦理学基本原则是“义、利”统一原则。“义”是指“道义”,“利”是指“利益”。“利”决定“义”的性质、变化和发展,“义”又可以促进或者阻碍“利”的发展。如果“义利”统一, 经济和道德才能共同进步和发展。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实现, 要靠资本、靠科技、靠人才, 还必须要有一种现代的经济价值观、伦理观的引导和支撑。然而现实中, 如果非诚信行为得到的收益超过其付出的成本, 就会发生违背经济伦理“义利”统一原则的行为。
3 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1)会计法规、制度建设不完备。我国会计法规、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尤其是已有的法规、制度运行不力是造成会计失信、失真等道德问题的重要原因。另外,不同机构颁布的会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或者是同一法律有时候与会计实务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法律法规文件表述上的不一致,会给财务会计报告信息质量的衡量和会计责任的鉴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从而不利于促进财务会计和审计质量的提高。
2)目前的公司治理模式是会计诚信缺失的内在原因在现代公司制企业中, 所有者、经营者之间, 通过公司的权力机构, 决策和管理机构, 形成了各自独立、权责分明、利益共享的关系。它既可以保障所有者的权益, 又赋予经营者以充分的经营自由权。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由于会计人员是经营者所聘任的, 是在经营者的控制之下的。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出于不同的目的, 例如人为的制造经营业绩、偷逃税款等, 就会让会计人员提供不真实的会计信息。对外公布的会计报表体现的是经营者的估计、判断, 以及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偏好, 而不是会计人员的专业判断。
4 重塑会计诚信体系的对策思考
会计诚信的缺失不是会计与生俱来的现象, 相反, 会计诚信是会计与生俱来的美德。对会计诚信的建设, 会计信息失真反映的正是会计诚信、会计伦理的缺失。我们主张强化会计伦理、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非否定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在克服、规避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上, 伦理道德与制度建设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通过上述原因分析, 可以看出会计诚信缺失并非是由单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它是由来源与会计本身内在的冲突、相关制度的设计以及有关会计主体的诸多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 所以重塑会计诚信体系就是一个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
4.1 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 为会计诚信建设提供立法支持
企业伦理与法律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任何道德建设都需要有法律建设的保驾护航, 由于会计诚信所信依托的道德准则, 并非一般的社会公德, 而是一种法律化的行业道德, 因此, 现代企业会计管理也要求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会计法律制度, 树立《会计法》的权威; 另一方面, 要扩大会计失信行为追究责任的范围, 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同时, 还要建立和启动民事赔偿制度, 给会计失信行为带来实质性损失的风险, 从法律上保障会计诚信行为的实施。
4.2 加强诚信建设
要在从管理活动论和信息系统论中强调的会计关乎到企业的发展、国家的利益以及市场配置资源最优的高度充分认识会计作用和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加强“会计人”的诚信建设, 具体包括:(1)建立单位负责人诚实经营的理念, 减少会计诚信“倒逼机制”的压力;(2)会计人员坚守职业操守不断加强业务能力, 准确真实客观公正地处理会计业务;(3)中介机构重塑诚信服务的行风独立开展业务, 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优质服务;(4)政府官员杜绝“经济人”行为, 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的真实客观;(5)审计人员要加强对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
4.3 从企业伦理出发, 在企业内部形成一套严密的保障措施
除外部环境的打造以外, 企业内部制度的设置也非常重要, 具体有: 其一,以企业伦理准则为依据, 制定好会计伦理准则。会计伦理准则除了遵循企业伦理准则中的公平、效率以外, 最核心的就是不做假账, 只有这样, 才能帮助企业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才能不侵犯普通纳税人的利益; 其二,加强企业高层管理者的道德示范作用。
总之,会计诚信作为会计的立身之本, 其建设的成功与否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经济是否稳定和发展。尽管我国会计诚信体系的建设任重而道远, 但是历史事实无数次证明, 支配整个社会前进的牢固的基础, 不是欺骗而是诚信, 会计诚信建设亦然如此。由于会计伦理与其它社会伦理一样只具道德规范力而不具制度约束力, 对于会计诚信更多地只能起潜移默化的作用, 现阶段要真正地重塑会计诚信, 还必须同时借助法律、法规来强化和保障会计诚信的最低要求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张连起.鸣哨笔,记.一个职业的诚信与专业[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4.
[2]杨雄胜.会计诚信问题的理性思考[J].会计研究,2002,03.
[3]谢丛银,陈莉.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其治理措施[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4, (04).
工程伦理是一种职业伦理,亦是一种实践伦理。工程伦理的多维度决定了工程伦理学研究方法的多元性。通过对工程伦理的案例分析可以看到,技术的革新和伦理的完整是工程伦理学的两项关键的支撑。工程职业被社会赋予的职业信任与工程师满足社会期待的职业诚信,是工程方面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最高目标。深入工程伦理学研究成为应时代要求的终于之举。
关键词:工程伦理学;工程师
一、工程伦理学的境域
普遍认为“伦理”有三种理解和解释:第一种等同于道德的词语。第二种是指哲学的一个具体分支和领域。第三种是适用于组织成员的行为的标准。工程伦理的范畴更多地落在了后两种含义之内。工程伦理学产生于上世纪70年代的美国,现已臻于成熟和规范,形成了大体完整全面的伦理章程与稳定均衡的学术建制,保证了当时美国工程的良性发展。国内对工程、工程师的哲学研究相对薄弱。我国工程伦理的相关研究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在科学技术伦理学的体系中进行,忽视了对工程的属性把握和工程伦理问题的系统研究。工程伦理学的诞生是源于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例。例如著名的DC10飞机坠毁事件,由于舱门设计失误以及发动机从飞行中从机翼上裂开问题共同造成的剧大的人员伤亡。根源是工程伦理章程的缺失,研发的工程师将利润的获取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放在首位,忽略了公众安全和福祉。近些年,案例研究涉及一些“样板工程”或“善举工程”,如花旗银行大厦事件。纽约市曼哈顿区的花旗银行大厦是结构工程师威廉勒•曼歇尔的设计。大厦的抗风支撑的结构架传导楼体的重量负载及风负载。建成后,曼歇尔关注到结构对从斜对角线吹来的强风的超负载问题。经计算和实验后发现:斜向风负载引起的应力超过实际承受力的百分之四十,足以致关键螺辁连接失败使整个大楼出现倒塌的危险。意识到建筑存在的风险的曼歇尔面临着一个工程伦理的困境。首先,他有保证建筑物对用户安全的责任。其次,对用户的安全责任与对各方面经济合伙人和自己利益的责任之间的冲突。最终他选择与他的合伙人、律师和城市建筑部门达成了翻新改造的计划:在螺辁结合处焊接厚钢板,加固抗风支撑等,修复工程花费了数百万美元。面对严重的工程危机和工程伦理困境,选择了对公众的责任而不是个人利益。迅速果断的善后方案防止了一场灾难发生。
二、工程伦理学的研究方法与方式
作为一种实践伦理,工程伦理学自然地引用了伦理学的方法。德性论和康德的尊重人的伦理学是目前被广泛接受的两种方法,并与功利主义伦理方法共同构成常见的三种方法。其中,德性论是将个人内在德行作为基本价值尺度和评价标准的道德观念体系。德性论主要代表有亚里士多德、中国儒家传统伦理思想和麦金泰尔的伦理思想。对同一个工程问题,人们可以用这三种方法分别地作出分析。工程伦理问题较工程技术问题相比具有一种不确定性,即人们的抉择不是在对错、是非之间进行,而从特定的视角作“应当”或“最好”之类的价值判断。工程伦理的发展目前有两个问题亟待解决。第一,工程伦理学是否有其独有的区别于其他学科方法。古老的决疑法可以在工程伦理学中解决当前的工程伦理的新困境,而划界法因其特别的方式与属性为工程伦理难题的解决注入新的活力。第二,方法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目前大多数学者赞同运用多层次的方法解决问题,回避方法的统一性。归结起来有五种研究方式:哲学的、决疑的、社会的、技术的和职业的。工程伦理学方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哲学方法与经验科学的方法论集合。
三、工程师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问题
卡尔•米切姆在被认为是“当代技术哲学之大成”的《通过技术思考》一文中指出了哲学与工程的关系中的伦理问题,即工程中工程师的“伦理责任”问题,构成了工程哲学研究核心。工程伦理是一种社会中的实践活动,有其特定的伦理维度。同样,工程师也具有其独特的职业伦理。工程伦理从实践伦理角度或是职业伦理角度出发,均有规范性的维度和描述性的维度。1970年之前的工程伦理章程认定,工程师的最高义务是对雇主忠诚,鲜有对公众负责的提及。之后的伦理章要求工程师的首要义务是公众的生命健康与安全的保障与福祉的构建。肖平的工程伦理的著述将人道主义确认为工程伦理的首要原则。工程这种“社会实验”可能给“实验”对象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科学家和工程师应尽可能少的采用功利主义的方法。不只是通过不确定的量化结果来评估未知的风险。工程师必须具备在问题失控前后做出有效的规避、消减和解决的能力。不仅关注过错和防范,更是为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采取措施。工程师比其他职业在环境方面有更大的影响。工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已得到公认,但工程师对环境是否应承担责任,以及这种责任的基础和范围如何仍然存在争议。工程伦理学发展要求在技术上的不断革新和伦理上的不断完整,即过硬的专业技术与完善的人格。伦理上的完整不拘泥于基本的遵守法律与职业规范,也在于承担起特定的社会责任。因为人们对医生职业的信任会向医生毫无隐埋地陈诉病情。同样,人们心安的入住高楼大厦是因为对建造工程师持有一种职业信任。特定的职业行为才能满足社会所给予的信任。工程职业者的职业诚信,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是必不可少的。
参考文献:
[1]卡尔•米切姆[美].通过技术思考[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8.
[2]肖平.工程伦理学[M].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9.
[3]哈里斯,著.丛杭青,译.工程伦理:概念与案例[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6.
从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考察,人类社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即:农业社会阶段,人类畏惧自然、服从自然、受制于自然;工业社会阶段,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并“奴役”自然;生态化社会,生态与经济之间的矛盾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由于工业化和都市化进程,导致环境污染不断加重;由于科技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及人口的迅速膨胀,出现自然资源短缺,能源危机;由于对自然破坏性的开发和利用,导致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这些问题已经严重的威胁到人类的生存环境以及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本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对地球环境及其生态系统与人类关系的科学发现与认识的发展,一些自然科学家、社会学家以及伦理学家在对环境问题的本质及其社会根源的探讨中发现,导致环境问题的思想根源在于人类以人类的利益为中心,只有人才是道德主体的伦理观念,这种道德观念是人类在长期与自然做斗争的实践中产生的控制自然改造自然思想基础上顺理成章形成的。西方学者“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哲学观予以深刻的反省和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新的以确立环境和自然固有的价值和权利的环境伦理理论。”这些理论的提出,向西方长期占统治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哲学观提出了挑战,并为环境与生态的保护提出了新的依据,也为环境法律的发展提供了新契机。
环境法在人类保护自然环境、维持生态系统平衡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已经有的法律法规的法哲学基础并不一致,在立法指导理念上也不很明确,许多保护环境资源、防治污染的法律是从传统的人类利益本位主义出发。因此,在法律制度设计、法律主体利益保护方面都带有很强的传统痕迹,并不可避免的显示出在环境、资源保护上的局限性。
从立法目的来考察,世界环境法发展历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人类社会早期在环境方面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动物、植物、土地等自然资源,只是作为人们所有权客体时才受到保护,并且只是在保护所有权的相关法律中才得到体现。18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叶的环境立法:初现环境的公共利益时期。20世纪开始到20世纪中叶,污染损害大面积展开,在这种背景下,以控制环境污染为中心的环境法开始在各发达国家制定。此时,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们的健康。20世纪末叶的环境立法:朝向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立法。进入7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立法的爆发式发展,并且在立法目的上达成一致。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成功举行,被认为是国际社会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此时至80年代中期,一系列环境保护的条约纷纷出台。1987年联合国发起成立了关于地球问题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WCED),1987年WCED出版了关于环境与发展问题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此后,可持续发展成为多数国家环境立法的目标。
从以上对环境法立法目的的分析中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目前,许多环境方面的立法是以“人类利益中心主义”为法理基础的,不论是对环境污染控制方面的立法,还是对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都是为了人类自身生活的幸福和人类的发展,只在部分立法中较少的关注到了动植物以及自然界其他生命体的权利。这是“人类本位”法律观在立法理念及目的上的体现。无论是近代自由主义时期的个人本位,还是现代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社会本位,其共同点都是强调“人类利益”至上,都主张以人类利益为中心,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主人。在伦理学上认为只有人才是道德主体,才具有目的价值。因此,在人类中心主义法律观指导下制定的环境法律法规,即使法律规定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也是着眼于人类利益,这最终将导致作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基础的生态环境不能健康、良性的发展,并导致生态危机的加剧,威胁人类整体的生存与安全。
现代环境法应该是以“生态本位法律观”为其法哲学基础。所谓生态本位法律观,是指“承认自然界及其生物具有内在价值,承认地球上的生物享有生存很存在的权利,主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法律理念”。生态本位法律观是现代环境法产生和发展基础,而这种法律观是“生态利益中心主义”的伦理观在法律上的体现,他们从思想上引导人类对过去的行为和善恶观进行反思,倡导注重人类对自然的环境责任和世代间的公平,强调动物的权利以及自然界其他物种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二、生态本位法律观对现代环境法的要求
(一)人类本位环境立法的局限性。目前许多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在人类利益中心主义影响下建立的。虽然在控制和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在涉及的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冲突时,涉及到动物植物的权利保护以及对他们的保护力度问题时,存在着明显的人类利益中心的印记。
以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民事救济制度为例,目前,对于环境污染损害采用的是事后赔偿方式,而且是以实际存在着损害为必备条件,而这种损害指的是对人的身体健康以及财产方面的损害。也就是说,民事上的法律只保护人类传统的既定的财产权和人身权,而其他生命的权利以及自然品质的优良等只不过是保护人类利益的副产品,也就是说它只是被保护的人类利益的反射利益。从某种程度上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它是否导致了人类财产方面的损失或人们健康的损害。在法律主体方面,民法并没有赋予自然界除了人以外的其他生命以主体资格。因此,当环境受到破坏时,无法得到与人一样的直接的保护。
在保护人类利益上,传统环境制度及环境决策上也存在着局限性。一般认为,扩大公民对环境的参与权利是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手段,但这方面也易于引起以人类利益甚至以本代人利益为中心的决策。例如,为了方便瑞典和丹麦的公民出行,两国于20世纪90年代达成在瑞典马尔墨与丹麦哥本哈根之间的海峡上修建跨海大桥的协议。但这项工程将对波罗的海的海洋环境保护带来影响。环境保护组织和环境专家对此决策都持反对态度。然而,当该提案提交两国公民讨论时,两国大部分的公民都持支持的态度。而该大桥已经于1999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可以说,人类在长期以自我为中心的观念下,其绝大多数行为的目的和动机是人类中心和自我中心。
要想真正实现人类社会和自然界的和谐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人类必须对环境立法的动机、目的进行重新的审视,用“生态中心主义”对环境法进行整合。
(二)生态本位法律观对现代环境法的要求。有的学者指出:“对环境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都应实现人类中心主义向生态中心主义的转变,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利益观和价值观,在重新认识人类——环境关系的基础上,深入研究环境法的伦理基础和文化基础;研究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研究环境法的基本理念。”可以说,时代的发展对环境立法提出了新的挑战。生态中心主义对现代环境法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生态为中心,以生态利益为本位。生态本位法律观强调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的协调一致,而非传统的以人类利益为本位和人类利益是最终的目的与核心;强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而非相互对立。环境伦理学创始人罗尔斯顿就曾说“生物拥有内在价值”、“大自然作为一个进化的生态系统,人类只是其后来的一个加入者之一,大自然的价值在人类出现以前早已存在。”其他的非人类中心主义伦理学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因此,法律制度的设计既要体现人的权利,也要体现自然的权利。
2、把实现自然正义作为法的价值。自然正义要求人类应当善待自然、顺应自然,以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式来均衡人类利益与生态利益。在法律上,它要求法律规范的确立符合自然规律,能使人类世界与自然界达到和谐统一。自然正义价值的内容包括遵循自然法则和生物人道主义两个方面。遵循自然法则强调为了人类和生态的共同利益,应该保持生态系统生物的多样性和生物圈运作所必不可少的生态进程,并在利用现存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时遵守自然规律,进行适度的开发和获取最大限度的利益。它要求环境法以及制度的设计都应该遵循自然法则。生物人道主义则强调人类要善待世界上其他的生命形式,在保障人类生存的基础上给动物以基本的环境,禁止残杀、虐待动物,保护植物等。在道德上,它要求人类将最低限度的道德施与其他生物;在法律上,它要求将其他生命形式放到与人类同等的地位,给予动植物法律主体资格。
3、把代际正义作为法的价值。生态本位主义不仅强调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统
关键字:行政伦理冲突 冲突解决 伦理制度化
一、公共行政伦理冲突概述
所谓行政伦理冲突,是指公共行政人员面对同一种情况,意识到不同伦理准则提出了两个或多个不同的要求,公共行政人员不能同时遵守这些要求,必须在其中做出选择。遵守了其中一种要求,就意味着违背了其他的要求,无论做什么样的选择,都将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它使公共行政人员处于进退两难之中。妥善处理行政伦理冲突,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公共行政的伦理冲突场景
(一) 角色冲突场景
角色冲突是公共行政伦理冲突最常见的表现形式。面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行政人员的个人理性会驱使他们假借政府行为保护和增进个人利益,摒弃公共精神,超越伦理底线。政府在公共行政中也会面临角色冲突。一方面,在国家权力系统内,地方政府既应服从上级政府,又要执行地方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另一方面,在行政领域内,一个具体的行政机关可能既有自己的上级机关又有自己的下级机关,对于部门机关来说,它还同时是本级政府的工作部门,也就是说,相互冲突的角色给政府或者政府部门设定了完全不同的行为要求。
(二) 权力冲突场景
权力冲突是指针对具体的行政事项,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来源的行政权力之间发生的冲突,其中包括间接冲突和直接冲突两种类型。在公共行政中,当多个相互冲突的上级指令下达到同一个行政机关或行政人员的时候,就会发生权力的间接冲突。权力冲突的另一种方式是直接冲突,最常见的就是不同政府部门之间的争利现象。当某一行政事项有利可图时,各政府部门就会尽可能发挥本部门的行政职能,这是行政权力以作为方式表现出来的积极冲突,当政府部门认为某一行政事项无利可图或感到棘手时,就会互相推诿,这是行政权力以不作为方式表现出来的消极冲突。
(三) 利益冲突场景
利益冲突是公共行政中角色冲突、权力冲突以及法理与情理冲突的根本原因。社会利益不仅包括作为社会核心利益的多层次公共利益,也包括具有组织分享性的共同利益与私人独享性的个人利益。当具有社会共享性的公共利益与具有个人独享性的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当公共行政过程为行政官员的个人利益追求提供便利时,行政官员往往倾向于谋取个人利益。
(四) 价值冲突场景
在公共行政中,正义、公平、秩序、效率等价值之间的冲突也十分普遍,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就是工具理性取代价值理性。为了追求绩效目标结果的达成, 将关注点集中在形式表达上,手段行为取代了目标价值,组织要求的关键内容却在不经意间被置换,这就是管理活动中的“目标置换效应”。
(五) 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场景
由于法律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稳定性,它在调整社会关系时常常与日常的情理发生冲突。其一是法与道德的冲突。法律需要道德作为其合乎正义的基础,但是有的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却背离了道德的基本要求。其二是服从决策与服务公众之间的冲突。
三、公共行政伦理冲突的解决途径
首先,不因效率而牺牲社会公正价值。公共行政中的正义是指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行使行政权力。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是一个被设计来发展它的成员们的善并由一个公开的正义观念有效地调节着的社会。公共政策应充分体现目的正义,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个人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政府责任。手段正义主要体现在行政执法的具体行为中,它要求政府树立人本行政的理念,采用人性化的执法方式,并倡导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建立多中心社会治理模式,从公共行政的过程到结果,都致力谋求正当与善的融合。
其次,贯彻公共行政民主原则。民主原则是行政原则的首要原则,是法律和制度在行政人员心灵中的内化,也是对仅仅由法律和制度所建立起来的民主的超越。行政伦理建设最基本的过程是实现普通行政道德的伦理规范化和伦理规范内化为行政主体的自身道德,形成行政人格。从事道德行为的要求应当发自个体行政官员的内心,而不是由外部强加给他。因此,公共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构建具有主体性、自主性和能动性的行政伦理规范。
再次,建立责任行政的管理模式。所谓负责任的管理模式,就是一旦冲突发生,它们就可以提供正确的影响力以解决冲突。他们所提供的影响力一方面可以核查和抵消组织的腐败、自私自利以及专制,另一方面也可以核查和抵消个人的腐败、自私自利以及专制。
最后,推进行政伦理制度化。行政伦理制度化,就是把基本的、普遍的道德伦理上升为制度,以明确的形式公之于众,依此统一行政道德标准。行政伦理制度化包括两个基本方面的内容:伦理规则和伦理监督、奖惩。
当然,行政伦理的建设与重构并非仅仅依靠确立了几个具体行政原则就能实现的,因为公共行政伦理没有只是属于自己的独特的领域,但是它渗透在政治、行政、公共行政与政府过程的方方面面。所以,公共行政的伦理建设是一项综合协调、多方联动的系统工程。
参考文献:
[关键词] 企业;营销活动;营销伦理
[中图分类号] F2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7)10-0063-03
[作者简介] 袁 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商务系讲师,研究方向为市场营销。(四川 成都 610103)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营销活动不仅是一种盈利性活动,而且是一种社会性活动,是一种致力于通过交换过程满足需要的人类活动。企业营销的这种属性,决定了企业从事营销活动既要遵循市场规律,也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及有关法律,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市场营销行为,社会也有一定的评价标准,这个评价标准也是社会对企业营销的一种伦理要求。因此,以怎样的营销伦理观念来指导企业营销活动,维护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巩固已有信誉,以至创造名牌,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最终实现企业自身利益,乃是值得我们深入探讨的现代营销的新课题。
一、营销伦理的本质
我们首先要搞清伦理与道德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伦理和道德可以看作是同义词,基本上表示的涵义是一致的。“伦”是指人的关系,即人伦,“理”是指道德律令和原则,所以伦理是指人与人相处应遵守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它赋予人们在动机或行为上的是非善恶的判断基准,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中自发形成的一种约束机制。道德的基本涵义在实际运作中和伦理并没有什么区别。一般而言,伦理与道德之间的区分在于道德是强调一定的文化界域内占实际支配地位的现存规范,而伦理则是指对这种道德规范的严密方法性思考。按这种区分,伦理是倾向于一种理论,它是对道德的科学性思考,它高于道德的哲学,而道德则是伦理在实际中的规范。比如我们通常会说“一个有道德的人”,而不会说有伦理的人,同样我们也只会说“伦理学”而不会说“道德学”。从这个角度说,在日常用法中,道德更多用于人,更含主观、主体、个体的意味,而伦理则更具有客观、客体、社会、团体的意味。
营销伦理乃是企业管理伦理的一部分,它服从和服务于整个社会的伦理。营销伦理是营销主体在从事营销活动中所应具有的基本的道德准则,即判断企业营销活动是否符合消费者及社会的利益,能否给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带来最大幸福的一种价值判断标准。企业与消费者和社会的关系,最主要的是经济关系,直接表现为某种利益关系,这种关系的正确处理,除依靠法律外,还需要正确的伦理观念指导。
营销伦理涉及到企业组织和营销人员两个层次。一方面,从企业这个主体看,现代企业处于一个复杂的社会大系统中,企业的经营行为在相当程度上是通过营销活动表现出来。另一方面,从营销人员的行为看,他们在营销活动中,更是直接代表了企业行为,即营销伦理由营销活动中的个体表现出来。反过来,消费者及社会公众则是通过企业营销行为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道德要求。
二、营销伦理是企业营销的必然要求
市场营销蕴含着丰富的伦理思想,比如市场营销的“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既是营销原则,也是营销伦理原则。我们在谈营销伦理时往往只注意到营销伦理对于企业营销活动的约束和营销成本的增加等方面,却忽视了营销伦理对于企业还有市场开拓、关系维护、法律补充以及形象塑造等方面的功能。市场营销伦理反映了用户至上、尊重人、与人为善、成人之美的道德精神,使得企业市场营销的一切经济活动全部围绕着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要而展开。市场营销所蕴含的伦理思想表明,道德可以和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企业贯彻营销伦理的要求,就会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坚持“顾客至上”的经营原则,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而不是以利润为中心;以“人”为营销活动的出发点,而不是以“物”为企业经济活动的出发点;不单注重经济活动中“物”的流转,更为注重消费者需要的满足,通过提供能满足顾客需求的特定产品或服务,来努力获取企业的最大利润,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企业贯彻市场营销伦理的要求,在市场营销活动中就会做到诚信经营,对顾客真诚无欺、信守诺言。实践表明,企业只要自觉践行诚信经营之道,以商品的质量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以周到、热情的服务博得顾客的满意,就会用自己的真心和热心换得消费者的信心,用真诚赢得信誉和获得效益。
另外,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进行市场营销,也使生产出来的产品能够符合市场的需要,避免企业盲目投资和生产,以及可能造成的浪费。这无疑是社会有限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一种合乎勤俭、节约原则的经济行为,符合社会资源有效利用的市场经济伦理要求。
综上所述,按照企业营销伦理的要求进行营销活动,可以使企业做到义利兼得,谋利而不失义。义利兼得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企业只要遵循营销伦理的要求,就会在尽到自己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得自己应有的利润。因此可以说,营销伦理是企业营销的必然要求。
三、营销伦理的沦丧及后果
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优胜劣汰。这就要求企业提高整体素质,包括提高营销伦理水平,运用现代营销思想来开展营销工作。但目前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为了追求眼前利益,他们不去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生产率,降低成本;不去加强全面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而是在营销中采取各种卑劣的手段,投机钻营,造成营销伦理的严重丧失。究其本质,这些企业缺少法律、道德意识,是严重的利己主义思想在支配着他们的营销活动。具体来说,我国企业营销伦理失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调研伦理失范的表现。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是市场营销伦理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市场调研,营销商可以获得大量的有关顾客的个人数据。由于相当数量的企业缺乏必要的用户隐私保护政策和措施,用户提供的个人身份、联系方式、健康状况、信用和财产状况等信息很容易被窃取和侵犯。甚至个别企业把这些个人信息或有偿或无偿对外扩散,这些信息的扩散往往对消费者隐私的构成侵害。此外,企业进行直接市场营销调研时,为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通常会有一定的馈赠承诺,但有些承诺并没有得到兑现。
2.产品策略的伦理失范。产品质量低劣、计划性的产品淘汰、品牌冒充、包装信息不真实、产品认证虚假等问题一直是产品策略方面存在的首要伦理问题。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追求货真价实,而一些企业对产品的真实信息存在着故意夸大或隐藏,如使农民颗粒不收的假种子,通过假“年份酒”牟取暴利的葡萄酒;在追求市场份额和销售量时,部分企业盲目的计划性淘汰产品,即故意把产品在实际需要升级换代前就过时,而未考虑消费者是否真正需要这种产品或能否承担由此而造成的购买费用的增加;在产品包装方面,在包装信息不真实方面,某些企业故意用非正常尺寸的包装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造成价格比较的困难,如用凹底瓶来装饮料给消费者造成错觉;在品牌冒充方面,相当数量的企业故意在品牌上造成细微差别以使消费者混淆,如市场上出现的“NOKLA”、“NOKTA”和“NCKIA”(都冒充著名品牌“NOKIA”)。
3.分销策略的伦理失范。分销策略中的伦理失范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生产商与中间商之间的问题。生产商与中间商未能完全履行相关经营合同,或生产商供货不及时或供货不足,或对渠道成员的进行过分压榨,或中间商返款不及时。二是经销商与消费者之间的问题。一方面,消费者要求经销商遵循商业伦理,另一方面,过多的空口承诺、误导信息、“价格同盟”以及产销双方相互责任推诿却仍然在坑害消费者。
4.促销策略的伦理失范。由于信息不对称,企业促销时往往夸大产品的特色或性能,引诱或操纵消费者购买已滞销的廉价货或进行事先内定的抽奖;采用贿赂、送礼、回扣、宴请、娱乐等不正当的行为进行促销,采用有偿新闻等不正当的公共宣传手段。
5.定价策略的伦理失范。消费者要求企业公平合理的定价,但部分企业采用价格歧视、掠夺性定价、垄断价格等定价策略攫取不正当的高额利润。价格歧视是企业对同一种产品索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价格,它是企业对其出售的产品进行差别化定价,但这种价格的差异并非是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的差别造成的,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决定的。部分企业甚至故意向消费者宣传虚高的“出厂价”或“批发价”,同经销商建立“价格共谋”,共同欺骗消费者。
6.竞争策略的伦理失范。以不可告人的方式获得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如以合作、洽谈、考察为名趁机获取对手商业秘密,在对手企业中安插内线等;贿赂收买对方工作人员;恶性竞争如有奖销售战、价格战、相互攻击、诽谤等;不公平竞争如权力营销等。
营销伦理的沦丧最直接、最明显的后果是消费者的利益乃至社会利益受到损害,此外还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剧了不公平竞争,助长了不良风气的盛行。企业营销伦理的丧失还会造成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恶化,形成一种对企业生存发展极为不利的社会环境。实践证明,营销伦理丧失的企业即使能得一时之利,但从长远看,却是得不偿失的,它们或受舆论谴责,或被法律制裁,最终逃脱不了被市场淘汰的结局。
四、企业营销伦理的建立和维持
企业营销伦理的建立与维持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在建立中维持,在维持中提高,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影响企业营销伦理水准高低的因素有多种,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类:一是外部因素,主要有市场因素、文化因素及政府因素。市场因素如一些企业在市场供不应求、产品不愁销路时,就会凭借其对某些产品的垄断地位,采用某些非经济手段参与市场竞争,而很少考虑社会及消费者的利益。在文化因素方面,我国除了以社会主义文化作为主流文化外,还存在西方资产阶级文化及历史遗留下来的封建主义文化,这些文化交融在一起,对企业经营哲学及企业文化就会产生复杂的影响,从而影响企业营销伦理。政府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立法调控体系是否健全,政府对企业违法及违德行为采取何种态度等。如果政府立法完善,执法有力,就会对企业形成一种外在的压力,使之不敢违规。反之,政府立法不全,执法不严,则必然给某些企业违法与违德行为以可乘之机,加剧及扩大企业的非道德行为。
二是内部因素,如领导者的经营哲学、企业文化及企业职工素质等。企业领导者是企业的人格化,是企业的头脑和心灵,其个人哲学必然融入企业经营决策的规定与实施中。如果领导者具有正确的经营哲学,在制定营销决策中,才能既考虑企业的利润目标,又考虑消费者及社会的利益,而体现出企业营销决策的道德性。反之,如果企业领导者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损害社会与消费者利益,营销决策必然会偏离道德的轨迹。企业文化是直接影响企业营销伦理的重要内部因素。企业文化制约着营销决策的动机,规范着营销决策的内容,对营销决策的实施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另外,企业职工素质的高低对企业营销伦理水准有极大影响。许多企业发展的事实表明,企业职工的文化、业务及思想素质高低同企业营销道德水准呈正相关的关系。
上述表明,制约企业营销伦理水准的因素很多,这些因素对营销伦理的作用不是孤立地发生的,它们相互联系、彼此渗透而交融在一起共同起作用。要提高我国企业营销伦理水准,必须不断完善外部因素与内部环境。一是借助于企业外部的社会压力,如法律的、社会道德的、社会舆论的等,主要起促进作用;二是来自于企业内部的自我压力,即自我约束力,主要起规范作用。在二者共同作用下,企业才能建立和维持一定的营销伦理水平。
1.加速发展社会生产力,强化竞争机制,运用经济规律制约非道德营销行为。建立和维持一定的伦理水平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离开生产力的发展去谈营销伦理的建立和维持是不现实的。在本世纪初,西方发达国家也曾出现过非道德营销行为泛滥的现象,这与当时较低的生产力水平相联系。只有使我国的买方市场建立在高度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之上,才能为企业营销伦理水准的提高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尽管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营销伦理问题,但法律是伦理的基本保证和最低要求。如果法制不健全,无法可依,非道德营销行为就会泛滥。许多国家通过一系列的立法来保证企业营销行为与社会利益相一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国也要以此为鉴,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为企业营销的伦理要求提供必要的法律环境
3.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强化行业监督。行业协会是同行业企业之间的组织。由于个别企业的非道德营销行为会损害全行业的商业信誉和利益,行业协会应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营销道德准则以及对非道德营销行为的处罚规则,规范全行业的营销行为,维护全行业的利益。
4.加强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充分运用舆论压力扶正除邪,促使企业改变营销伦理观念,促使其修正自己行为。对于企业的非道德营销行为应借助新闻媒介的作用子以监督和约束,通过舆论的力量使其回到伦理营销的规范中来。企业应加强与消费者、社会公众和宣传媒体的沟通,检查自己的不足,促进营销伦理的进一步升华。
5.广泛开展营销伦理教育,重视塑造企业文化。营销伦理首先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只有被企业及其员工广泛接受,才能成为企业的自觉行为。为此,必须广泛进行营销伦理规范的宣传和教育,树立正确的营销伦理观念,在营销活动中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把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欲取先予,避免短期行为。以营销伦理规范为核心进行企业文化建设,形成“重道德,讲信誉”的氛围,把营销伦理规范渗透到全体职工的意识中去,把执行营销伦理规范作为自己的基本责任,推动企业营销道德风尚的形成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刘琼豪.市场营销的伦理意蕴[J].社会科学家,2002,(3).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伦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B8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2)04-0047-0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很多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导致了不平衡、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已成为当代中国重要而紧迫的实践课题。而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途径。
一、发挥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是我国社会发展与社会管理实践的必然选择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三十余年的发展,一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社会发展。但经过三十余年连续经济高速发展之后,社会矛盾和改革中的一些问题开始凸显,变得复杂。这需要我们转变社会发展理念,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专项社会发展转向社会整体的或综合性的科学发展。这是我国社会发展方式的一次重大转变。在这样一个社会发展转变的关键时刻,发挥道德、法制、文化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探究并构建社会伦理管理的理论与实践体系,便具有了十分关键而重大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上说,社会管理的主题和根本目的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秩序,而和谐的社会伦理关系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从这个角度说,伦理在社会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伦理是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约束力量,它是人的一种内在的软约束。和谐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很多,如法律、章程、守则、命令、公约、民俗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法律规范、行政组织规范和伦理规范。法律规范和行政组织规范都是以某种强制力为后盾的,都体现为制度。与它们相比,伦理依靠的是非强制性的力量,如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的力量,因而,在社会管理中有着自己的特殊作用。
社会管理,归根到底是人及其各种关系的自我规范和调理(管理),因为人的理想信念、责任感、荣辱观、价值观都会直接影响到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管理不能只靠法律和行政组织规范的硬约束,还要有伦理道德的软约束,这种软约束往往更普遍、更持久、更具亲和力,因而更贴近“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政治宗旨;不仅要有制度的外在约束,更需要人的内在自觉。伦理规范和法律规范及行政组织规范相互依托、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合力攀援,才能实现有效的社会管理,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从当代中国社会管理的现实来看,一些伦理的理念、伦理的方式已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着作用,需要我们加以总结、提炼、推广和强化。比如,石家庄建南社区的志愿者服务队,主动承担着夜间巡逻、上门服务等社会职能;石家庄藁城市上岗村“公德录”,村民做了好事都刻在“公德墙”上,从而使上岗村不仅村风良好,村办企业效益也好,村民生活富裕。这些都是社会“善治”的典型。
二、伦理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伦理具有教育的功能、调节的功能、沟通的功能、导向的功能和激励的功能。发挥好伦理的这些功能,有助于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协调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保持社会稳定,从而实现社会管理的主要任务。
从社会管理的领域来看,社会管理主要划分为职业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在职业生活领域,发挥伦理的管理作用,能够促进决策更加以人为本、更科学、更民主,能使决策者在多重利益关系及其矛盾中正确理解和把握自身的伦理责任,能使决策的实施者忠实地贯彻执行。在公共生活领域,伦理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作用,加强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塑造,确立正确的公共生活准则,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平。在家庭生活领域,伦理可以协调家庭成员关系及其社会关系,促进和谐家庭建设,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伦理在社会管理中作用的实现途径,要构建社会伦理管理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第一,在管理层面,即执政党、国家机构和全体公职人员层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凝聚社会精神力量,巩固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确定职业伦理准则,促进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过程中,既以职业道德规范要求自己,又恪守社会对每个人的道德准则要求;推进伦理的制度化建设;设立伦理委员会,以伦理的方式调解和处理社会管理中的矛盾与纠纷。第二,在社会层面,发挥好基层组织和民间组织的作用,即依靠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组织的志愿服务组织,发挥社会管理作用。第三,在个人层面,加强社会道德教育,提升个体道德素质;发挥好道德模范、先进典型的作用,如林秀贞义务抚养孤寡老人,高淑珍建立爱心小院,主动承担起对残疾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三、在社会管理中伦理要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
现代社会管理中,只有伦理和制度不断完善,相互作用,才能促进协调好人民内部各种关系,促进社会团结友爱和相互尊重的公共性社会伦理的达成。对伦理与制度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的理解,应该从伦理和制度的不同视域来把握和诠释。
第一,从伦理视角来看,任何制度都是以一般伦理规范预设为其前提的,伦理之于制度的先在性和基础性不言而喻。制度的制订与实施,脱离不了相应时代的道德背景和道德动机,任何制度的内涵表达,都是受一定道德支配的,因为规范系统的建构总是以价值的确认为前提,应当之事必须是善的才具有价值意义和实践根据。伦理是衡量与评价制度是否具备正义性要求,评价社会结构和制度运行的价值尺度。伦理之于制度的作用,对于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减少社会风险和动荡至关重要,是现代社会进行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任何法律制度欲发挥规范效力,必须具备伦理上的正当性,即必须符合正义性的要求。因此,制度是以一定的伦理道德为基础的。
第二,制度本身应蕴涵着伦理精神,为伦理在社会中进一步发挥其效力提供保障和制度性支持。只有从制度视角来关照伦理,才能切实保障“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的落实,才能使社会管理促进人民群众利益,发挥好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同时我们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近年来发生的诸多道德公共事件说明了伦理的发展、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持续和建设,必须要有制度的保驾护航,从制度层面来真正保障诚信、责任感、信任、助人为乐等美德的发扬和传承,为伦理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重要内在约束性作用提供制度力量支持。
第三,伦理与制度在社会管理中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表现在二者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在实施过程中相互凭借,在内容上相互吸收。同时,可借鉴国外管理方面的先进做法,比如,志愿者制度、义工制度等,形成一种制度约束。这样既为政府节省了大量财政开支,又培养了人们的爱心和公益心,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双赢。
四、社会管理创新中伦理与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伦理和制度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在社会管理中对任何一方的忽视与偏废,都将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必须将伦理和制度的功能加以整合,形成有效运行机制和路径,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
我们知道,当代社会管理主要是通过社会规章制度运行并保障实施的,而制度实质上就是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技术性层面,它是管理活动得以开展的物质载体。而从制度的发轫和设计以及实施的有效性问题上,伦理是重要的精神基础。从现代社会管理理念来看,制度就是规范与管理人的行为及人与人关系的规则系统,由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规则实施机制所组成,其中伦理观念和规范就包含在非正式规则之中,甚至是其核心构成。伦理作为一种管理方式,只有和制度功能结合,才能促进社会秩序走向良性循环。
具体来讲,从社会管理创新的格局和任务来分,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伦理和制度的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的探索:(1)社会管理主体创新方面,在由一元化主体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管理方向努力中,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2)社会管理方式创新方面,从单向度的管治行为,转向政府提供以公共服务为主,各个主体之间的协商决策、合作管理、透明化管理、法治化管理,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3)社会管理手段创新方面,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综合运用行政手段、伦理手段、法律手段,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互动等多种手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4)社会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方面,要建立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平等、民主的社会合作机制,倡导参与型管理理念和公共协商的伦理精神,明确各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全体人民的发展利益,在制度建设中始终贯彻公正的伦理观念,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5)社会管理秩序创新方面,从纯强制性秩序转为强制性秩序与伦理的自治自律性秩序并重,让制度充分发挥其保障职能,形成自律、自强和自尊的公共性精神,探索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6)社会政策制定的创新方面,加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探索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模式,积极调动和发挥伦理力量,通过公民伦理教育,使公民树立公共道德精神以及公共意识和政治参与精神,通过制度和伦理的相互支持,探索公民责任意识,监督共管,探索社会管理新途径以及伦理与制度功能整合机制与路径。
总之,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庞大复杂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伦理和制度的相互支持、相互作用。现代社会管理日益趋向政府管理、社会多方参与的共同治理模式,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也充分调动公民自治、自律的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力量协同、协调,形成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合力。
Trial on Ethical Path of the Social Management Innovation
Jing F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