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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根本特点赏析八篇

发布时间:2023-09-10 14: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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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的根本特点

第1篇

[关键词] 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建设;精品课程

[中图分类号] G64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5-4634(2011)06-0057-03

2003年,教育部启动了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各高校为建设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纷纷开始了校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工作,促进了课程质量的提高。但其中的一些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教师对精品课程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教学研究不够深入,教学与科研脱离,单一的讲授方法与重识记的考试手段等。笔者于2010年负责福州大学精品课程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建设工作。做好该门课程的建设工作,应首先从思想上明确课程建设的必要性,然后在分析当前精品课程建设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课程的特点,采取相应措施,才能实现课程建设的目标。

1 公共管理伦理学精品课程建设的必要性

公共管理伦理学是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经济管理等公共管理类的专业课程,在公共管理类专业课程体系中处于“望星空”的地位,其教学质量对于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公共管理类专业“公共性”特点、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等方面,都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建设好该门课程,首先应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建设的必要性,回答重点建设的原因,这是做好公共管理伦理学精品课程建设的前提。公共管理伦理学精品课程建设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1 体现公共管理类专业“公共性”特点的需要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管理部门,与其他管理比较,具有其他管理所没有的公共性的特点和属性。什么是“公共性”,这不仅是事实判断,更是一个价值与伦理的判断。所谓的事实判断,就是根据事实标准,如效率、技术、资金和执行力等作出的判断。所谓的伦理判断,就是根据人的价值取向、道德观、世界观等作出的判断。与事实判断典型的客观性相比,伦理判断具有典型的主观性,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既然公共管理的“公共性”是事实与价值判断相结合的产物,那么把公共管理的理论和实践作为研究对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和学科的课程设计中,除了体现事实判断的要求外,还必须体现公共管理价值属性的要求。

1.2 保证公共管理合理性的需要

公共管理广义上的合法性,不仅在于与法律一致,即狭义上的合法性,而且也在于公共管理的合理性,即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并不仅限于‘与法律一致’,而且还涉及公众对执政党或政府的执政理念、意识形态导向、制度法规与政策,以及施政行为及其后果的认同和接受的程度。政府合法性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一种合约,具有自然递减的特性。”[1]这就是说,公共管理要实现管理的目的,不仅要依法管理,而且要获得社会的认同和接受。在民主政治不断完善的当今社会,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比前者更加重要。获得社会认同和接受的前提是:公共管理的方式、方法和理念等符合社会的期待,同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一致。公共管理伦理是社会期待与社会主流价值观文本化最集中的的体现,缺乏公共管理伦理的课程,或对课程建设不够重视,有可能使公共管理人才即未来的公共管理主体不顾社会的期待,甚至一定程度上把公共管理异化为企业管理,降低公共管理的合理性,最终损害公共管理的合法性。

1.3 避免公共管理合法性递减的需要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的合理性取决于社会对公共管理的期待。而社会期待是一定环境下,社会大众对公共管理的要求,是一定环境下主观判断的产物。环境发生了改变,社会对公共管理的期待随之提高,实际上是对公共管理主体伦理要求的提高。如果公共管理主体的理念、方式等还停留在以前的期待上,必然会出现公共管理合法性递减的状况,从而降低公共管理的合法性。所以,随着公共管理环境的改变与社会进步,客观上要求公共管理的主体紧密结合社会主流价值的需要,体现公共管理伦理的要求。公共管理伦理学是一定公共管理环境下主观对客观的产物,公共管理伦理价值、准则与规范等紧扣时代的脉搏,与时俱进,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可以避免公共管理合法性递减的状况。

1.4 提高公共管理主体公共管理的道德性

公共管理的公共性是在客观基础上主观判断的产物,不同的公共管理主体,不同的价值取向有不同的公共性。具体到某一政策环境下的公共问题,是否是需要公共管理来解决的公共政策问题,不同的公共性选择意味着公共性的偏离,甚至是背离,违背公共管理的本质要求。为最大限度避免公共管理公共性的背离,体现公共管理的本质要求,客观上需要对公共管理的主体进行公共伦理的培养。在校的公共管理类专业的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来源之一,加强对公共管理类学生的公共伦理的培养和教育,有助于提高公共管理主体公共管理的道德性。

2 公共管理伦理学精品课程建设中的问题

2.1 课程建设主体学科综合性不够

精品课程建设的主体是教师,因此授课教师,尤其是课程负责人是精品课程建设的根本保证,直接决定精品课程建设的质量。鉴于公共管理伦理学是跨公共管理学和哲学(伦理学)的交叉学科,是关于公共管理的伦理学,而不是一般的伦理学。课程的交叉性无疑要求讲授教师学科背景的交叉性,要具备有关公共管理学和哲学(伦理学)的基本知识背景,这也是建设好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基本前提。但在目前的公共伦理学课程建设的实践中,存在课程建设主体学科背景综合性不够的问题,笔者为了弥补有关伦理学知识基础的不足,曾听过几个老师的公共管理伦理学的课程,都暴露出跨学科不够的问题。缺乏伦理学基础的教师,把该门课程几乎等同于公共管理学;相反,缺乏公共管理学科基础的教师,一定程度上把该门课程当成了伦理学。缺乏学科背景,即使实现了公共管理学与伦理学的结合,必然是浅层次或表面的结合,无法实现知识的交叉与融合,满足不了课程的基本要求,更无法建设精品课程。

2.2 科研与教学脱节

“现在的高校教学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的传授,而是学术水平的反映。”[2]没有一流的学术水平,也就没有一流的教学,也就无法建设好的精品课程。公共管理伦理学和其他公共管理专业课程相比,具有理论性强、抽象的特点,对相应的科研工作有更高的要求。所以,精品课程建设必须建立在科研的基础上。课程建设只有与科研相结合,建立在科研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精品课程。否则,缺乏科研基础,教学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必然有限,会导致照本宣科的局面,无法保证课程内容的先进性与科学性,在这个意义上,相关的科研工作是搞好公共管理伦理学不可或缺的基础性条件。遗憾的是,目前的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中,存在着科研与教学脱节的现象,承担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教师很少从事与该课程相关的研究工作,难以保证课程内容的先进性与科学性。

2.3 课程内容的实践性不够

公共管理伦理学是公共管理学与哲学的交叉学科,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双重特点,客观上要求教学方法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由于公共管理伦理学是伦理学的分支学科,总体上属于哲学的范畴,内容具有抽象性与生涩性的特点,根据课程内容特点与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课程内容应理论结合实际,体现实践性的要求。但在公共管理伦理学的教学实践中,普遍存在过分强调理论性而忽视实践性的现象,其结果,不但使学生难以领会理论,而且也降低课程的实践价值,难以达到课程的教学目的。

2.4 教学与考试方法单一

根据课程内容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特点,课程的教学应体现理论性与实践性的双重要求。满足实践性的要求,在课程的教学与考试中,应采取多样化的方法。在教学中,不仅有讲授,而且应有案例讨论;在考试中,不仅有知识识记的内容,而且应有理论结合实际的案例分析等。但据调查,绝大多数承担该课程教学的教师,在该课程的教学与考试中,存在教学与考试方法单一的问题,即单一的课堂讲授方法和知识识记的考试方法。

3 公共管理伦理学精品课程建设实践探索

在充分领会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必要性基础上,结合当前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建设中现存问题,以笔者为负责人的教学团队开展了如下探索。

3.1 建设跨学科的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是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建设的主体,决定课程建设的成败。根据当前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课题组在承担课程建设任务后,采取措施,大力加强课程团队师资建设,安排公共管理学科背景的教师进修哲学或伦理学课程,哲学(伦理学)背景的教师进修公共管理学科的课程。笔者为了弥补伦理学基础的不足,安排时间到人文学院跟班听课,通过与伦理学教授及研究生的交流,受益匪浅。通过以上措施,课程组老师反映,进修、听课等方式避免了公共管理学与伦理学脱离的现象,实现了公共管理学与伦理学的融合,使公共管理伦理学成为真正的公共管理伦理学,而不是公共管理学或伦理学。当然,由于公共管理伦理学是一门新开设的课程,指望讲授教师通过进修等方式,以弥补基础知识的欠缺,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既影响课程的建设,又影响到人才的培养质量。所以,在课程建设教师的选拔上,应首先把好入门关,把跨公共管理学与伦理学的学科基础作为选拔的基本条件,从根本上解决授课教师学科背景问题。

3.2 科研与教学相结合

教学内容的先进性、科学性是衡量精品课程的重要标志。要实现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内容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前提在于结合课程建设的科学研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课程组在加强师资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科研工作,通过申请相关科研课题,撰写研究论文,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满足科学性的要求。同时,教学内容及时反映和吸收课程领域最新教学与科研成果,体现课程内容先进性。以科学性与先进性为例,笔者在讲授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时,申报了课程建设密切相关的省级科研课题和校级教改课题,在核心期刊发表了7篇与课程内容紧密相关的研究论文,同时,不断查询最新的教学和研究成果,并把最新的研究成果和自己的研究体会融进教学内容之中,大大加深了相关内容的理解,教学内容的科学性与先进性明显增强。计划在后续的课程内容建设中,继续从事相关的研究工作,继续增强课程内容科学性、先进性,体现并始终保持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内容先进性、科学性,实现校级课程内容建设的目标,为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奠定基础。

3.3 案例教学兼讨论为主的教学方法

教师的作用在于,在将所拥有的知识转化为学生掌握的知识的同时培养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知识的传授是手段,能力培养是目的。公共管理伦理学具有实践性的特点,这就需要适合课程实践性特点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满足实践性的要求,无数事实证明,案例讨论是课堂唯一的选择。比如说,笔者在讲授公共管理为什么需要伦理的内容时,这几年社会广为关注的城管部门管理问题就是最好的例证。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城管部门是依据法律履行职责,那为什么受到社会广泛的非议呢?在学生讨论的基础上,总结其原因,在于城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忽视了管理中的伦理,具体体现在无视弱势的基本尊严、粗暴执法与缺乏同情心与人性关怀等。通过这个案例,让学生理解为什么公共管理需要伦理。在结合案例时,务必辅之以讨论方式,否则就会导致教师先讲解案例、再分析案例,最后总结案例机械模式的境况,降低案例讨论分析的效果。

3.4 灵活多样的考试方法

考试是检查教学效果的直接手段,也是指导学生学习的指挥棒,一份只重视知识识记的考试试卷,只会让学生考前死记硬背,因为只有这样,才可能在考试中获得较好的分数。所以,精品课程建设成效还有赖于考试方法的改革,建立起适合精品课程建设需要的考察方法。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的生命力在于通过理论学习,在公共管理实践中运用公共伦理知识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这也是开设公共管理伦理学的宗旨和目的所在。据此,公共管理伦理学考察的重点应是知识的应用而不是识记。笔者在公共管理伦理学的考试中,除适当的基本知识与理论的考核外,把案例分析能力作为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同时,把上课讨论发言的情况计入平时成绩,作为课程总成绩的构成部分。以此作为指挥棒,促进学生上课积极发言,勤于思考,从而提高学生将理论应用于公共管理实践的能力。

4 结束语

公共管理伦理学精品课程建设内容十分广泛,除了上述内容外,还包括教学理念、课程体系的构建、教材的编写与选用、实践教学、网络建设等。上述关于公共管理伦理学精品课程建设的实践,只是从课程主体、科研与教学相结合、教学与考试方法等微观的层面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尽管实践证明,这些是公共管理伦理学课程建设的有效方法,但是,不可否认,这些方法的有效性必须建立在精品课程建设所需要的软硬件环境的基础之上。当前,高校还存在许多不利于精品课程建设的环境,如不把教学研究作为学术研究,或把教学研究当做低层次的学术研究,“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使教学学术处于相对边缘的位置,在考评方面聚焦于更为显性化的科研成果”[3],短期行为等于精品课程建设的桎梏。所以,加强各级精品课程的建设,关键在于构建精品课程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精品课程建设的软硬件环境,使精品课程的建设建立在制度的基础上。

参考文献

[1]黄健荣,向玉琼.论政策移植与政策创新[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35-42.

第2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档案管理;范式

公共管理主要处理社会大众的公共事务,而在政府部门的管理活动中会产生大量的档案文件。例如笔者所从事的编办工作,主管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就会涉及到多个事业单位的大量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事务。随着公共管理方式由封闭向开放的不断转变、管理制度日趋科学化、管理程序日益系统化、道德伦理规范化、管理方法现代化和管理人员专业化,从事公共管理的工作者逐渐形成了档案管理范式基础理念,并使其管理体系获得不断完善,进而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关于公共管理视阈下的档案管理范式研究工作将为公共管理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撑和实践引导,为公共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的建议,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公共管理概述

公共管理,指的是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它涉及到社会公众的政治参与、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是对社会共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总称。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社会公共事务会变得日益繁杂,只有实现对公共事务的有效管理,才能使社会公众在进行公共事务时显得更为规范和有序。随着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公共管理方法也在不断变革。为实现我国公共管理事业能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公共管理方法的不断创新和完善是实现最广大群众公共利益的有效途径。

二、档案管理范式概述

档案管理,指的是对文件资料的有效整理、科学分类和合理保管,它与社会管理有着非常紧密关联。档案管理范式对通过对档案资料的缜密核查、筛选和存储管理,来为具体问题提供可靠而真实宜居的专业化管理行为。档案管理范式运用其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机制,能够实现增强实践管理力度和减少工作事务的目标,使管理理念与管理行为形成有机的统一体。档案管理范式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有效整理、科学分类和合理保管,发现事物间存有的内在关系,增强对具体问题的逻辑性考察,以实现对档案文件资料的科学化管理。

三、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的理念基础

1.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的公共责任理念。公共责任理念又称之为社会责任理念,在档案管理工作中植入公共责任的理念,能为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激发更多的原动力。传统的档案管理的责任较为片面,主要指的是政治责任。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现代档案管理的责任已经拓展并延伸至社会责任的层面。现代档案管理为实现对数量不断增长、种类不断丰富的信息资源的系统化、及时性和便捷式管理目标,档案管理工作者必须要增强公共责任理念。因而,实现现代档案合法性管理的前提条件是履行好公共责任。

2.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的全面发展理念。档案管理应当以促进最广大人民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宗旨,为社会各项事业提供优质而全面的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和档案信息服务。传统的档案管理只是关注政府的行政工作和历史修编修志等需要,并没有将其工作对象发展到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各项建设事业中来,使其发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公共管理视阈下的档案管理工作应当以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学习、工作、生活对档案管理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最终目标,秉承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发展理念。

3.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的公平服务理念。公平服务理念是指档案管理部门在对公众提供开放档案服务时,要做到具有统一标准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公共档案管理部门在为已开放的档案信息资料的使用提供服务时,不可以搞特权,更不可搞歧视,应当允许社会大众根据自身的需要进行自由的使用。公平服务理念其本质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档案管理部门在对社会公众提供开放性档案的服务过程中,必须持有相同的标准和公平的原则。一方面,不能给特定的组织或个人提供特权,同样,也不能为特定的组织或个人设置障碍。当涉及到一些暂不能公开的档案时,除了考虑到政府机构的社会管理特殊需要之外,应当对公众提供拒绝服务,且标准仍要统一。所以说,公平服务理念是档案管理工作社会公共性的本质诉求。

四、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的机制选择

1.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要求的开放机制。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形成了一种封闭式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极大的制约了档案资源建设规模发展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形成服务方式单一、服务手段粗糙的现状。这些限制因素无法实现对档案管理信息资源的有效整理、科学分类和合理保管目标,成为实施科学有效的公共管理手段的重要制约因素。档案管理范式的开放机制要求档案管理部门用开放的管理思维和实践视野,将档案管理融入到社会发展当中,使公共管理能更好的切中社会发展的脉搏,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供强大的原动力。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公共管理,服务于全体社会公众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2.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要求的互动机制。档案管理范式的互动机制要求档案管理部门要与其他社会实践部门以及广大使用者保持互动沟通和共同进步的关系。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使档案管理部门与其他社会实践部门的关联只是停留在档案形成、接收和服务的状态层面,这根本无法满足一种公众性事业建设发展的需要。档案管理范式为档案管理部门和其他社会实践部门以及广大使用者提供了一个交流的平台,使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能满足社会大众的共同希望,让拥有者不同社会分工角色的组织或个人,在这个互动的平台获得对社会责任与价值的新认识,破除传统社会分工所导致的思维封闭性,并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来思考自身的现实工作目标和社会责任。

3.公共管理视阈下档案管理范式要求的公众参与机制。档案管理范式的公众参与机制要求档案管理部门站在公共管理的视阈下,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平、公开的服务,并积极探索提高公众参与度的方式方法。档案管理的服务对象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其服务的质量应当由人民群众来评定,其发展的方向和尚需完善的地方应当由人民群众来指出,这样才能将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所以,档案管理范式所强调的公众参与机制将大大有利于提高档案管理的有效性,增加档案管理的公平度和公开度。使档案管理能真正做到以公众为服务中心,实现满足社会大众的公共需求,并帮助社会大众实现公共实践和发展的根本目标。

五、结语

综上所述,公共管理视阈下的档案管理范式应当具有公共性、全面性和公平性,并在管理机制的选择上应当充分考虑开放机制、互动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这些都将大大有利于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最大化,并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大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在不断攀升,档案管理范式的不断创新和完善,将不断适应和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特点和需求,为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政治和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局面贡献力量。

作者:宋祎婷子 单位:张家口市桥东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参考文献:

[1]倪丽娟,尹航.基于公共管理的档案管理实践范式研究——以社会变迁为视角[J].档案学通讯,2012,04:33-35.

第3篇

(一)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预警性

相对于我国公共管理而言,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预警性,能够对社会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报道,能够对涉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况进行报道,从而引发人们的警惕性,让人们对突发事件有所了解,并及时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比如,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之后,大众传媒对地震的现状进行了及时报道,并且将地震的情况进行了传播,不仅保证了地震事件的真实性,并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受众的心理需求,实现了灾区现场报道的有效性。此外,根据大量的事实表明,大众传媒所传播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公开性能够保证大众传媒发展与运行的基本准则,能够让社会产生一定的报道反应。此外,从效率角度分析,大众传媒将涉及的公众利益的真实信息进行报道,能够避免灾难性损失,能够保证公民的知情权,增加公共信息报道的透明度,尽可能将不良信息所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议程设置功能

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议程设置是建立在环境监视功能之上的。议程设置功能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为大众传媒设定了议程日程的基本功能。在大众传媒中,新闻传媒所传播的基本信息能够以议程的方式进行展现,并且所产生的影响下能够对受众的思想产生影响。一般而言,新闻传媒所选择的播报内容容易引起受众的关注,并且传播媒介在根据现实环境中所选择的报道内容在经过加工之后能够积极呈现给广大受众。从现实角度出发,社会的现实状态是客观存在的,对于部分公众而言是不理想、不规范的,如果想让她(他)成为公共管理中的主要对象,则需要对社会问题进行转换,而大众传媒所具备的议程设置功能则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接触信息,并且能够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传播,使其能够连续性的进行报道,从而引发社会公众的关注。大众传媒对社会事件的客观报道能够提高受众的认知程度,能够引发受众对社会的认识与思考,提高受众的认知度,从而将媒介议程积极转化为公众议程,形成焦点效应,产生强大的舆论引导,促使公共事务进一步调整。

(三)大众传媒在公共管理中具有监督作用

自古以来,监督是保证事物发展的关键因素,相应的,批评专栏使受众的参与意识得到加强,新闻传媒针对性的对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进行报道与批评,从而提升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除此之外,各种社会中的而不良现象也会通过新闻传媒进行报道,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调查》以及《中国质量报告》等栏目在全国受到了关注与重视,此类节目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社会影响力,其主要原因是该类节目将媒介的舆论监督功能进行了发挥。现如今,我国民众在表达自身意愿的时候要求自身权利的合法性,而大众传媒作为最贴近百姓生活的关键因素,能够引导社会与民众之间形成良好的关系,改变社会舆论监督现状。此外,近几年在科技的发展中,网络成了新闻传播的主要载体,网络不仅改变了媒介的生存格局,并且也从根本上促使新闻信息传播的广泛性,传播速度的快速性,传播内容的全面性。网络的出现让广大受众拥有发言权与表决权,在形成双向互动模式之后,能够有技巧的对政府政策进行调控,从根本上推动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与创新,促使人们对问题有更加深刻的认识与了解。

(四)大众传媒具有参与政府决策的作用

通常而言,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在进行决策的时候始终离不开大众传媒,大众传媒所具备的公共空间能够使政府决策具备有效性与实效性。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国政治管理体制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特别是大众传媒的出现,能够将不同的文化背景、人生抱负、思想性格聚集在一起,对其进行讨论与分析,进而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我国政府形成新的决策意见。此外,大众传媒能够为政府决策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在传媒的平台中,不论是个人、团队、政府还是其他均可以针对决策问题进行论证,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为决策者提供参考意见。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大众传媒可以对决策的内容进行解读,并且能够深化受众的理解程度,提高受众参与决策的基本意愿以及参与能力。与此同时,大众传媒还能够通过公众群体将错误的信息进行取消,完善决策体制,将社会各个阶层的意愿进行充分反映,从根本上带动我国公共管理的发展与进步。

2.结语

第4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公共利益;探讨

公共利益属于公共管理活动中的核心内容以及主要目的,因此,对公共利益进行讨论属于十分重要的话题。通常来讲,学术界主要从规范层面对公共利益进行理解,并且对其进行研究、探讨。本文根据多年经验总结,从分享性角度对其进行界定,并且集合规范以及事实进行分析,阐述公共利益和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

一、公共利益以及公共管理解读

利益在人们之间属于一项资源以及条件,是享受、发展以及生活的根本。此种定于主要包含以下四种意思:①利益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任何人在生活中都需要生存、发展,不管是凡人或者是伟人。②利益的实质主要分为两种,即条件以及资源,不论此种资源的形式是以精神来表现或者是以物质来表现,其都具有一定的客观性。③利益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必要所需,如生活、发展等。④对于主体需求来说,利益属于客体,其与主题的需求具有统一性。1.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主要包括了利益以及公共两方面的内容,由于这两个因素的存在,从而促使公共利益研究比较难以做出比较明确的界定。首先,可以用来表示社会的利益或者可以认为属于机构利益。然而,公共利益是否等同机构利益以及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还需要进一部加以探讨。公共利益主要相对个人利益而言,公共利益对象是社会大众,不但包含十分广泛的含义,而且涉及到的内容较为复杂。通常来讲,利益和需求之间存在一定关系,然而,公共利益不是简单的个人需求之和,比如,公共广场、公共汽车以及公共环境等,其和个人利益不同,公共利益不具有排他性的特点。公共利益有其社会分享性,其分享机会主要集中在平等的基础之上,但也不排除在实际的分享结果中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例如,在某社区的居民中,此社区的居民所分享到的社区公共利益份额与其他人相比会比实际所获得的数额要多。其中,即便是在社区生活了很长时间的社区内部居民,其所分享到的社区利益与实际份额还是会存在一定的差异。要想解决这种冲突,主要由两种方式:①为了充分防止所分到的份额差距过大,应确保进行均衡分配;②在分配的过程中,若发生拥挤,则要进行依法的收费。运用此两种方式,主要是为了能够公平的进行分配,使得每个人的分配能够均衡,避免不要的事情发生。

2.公共管理。通常来讲,公共管理主要是将新的技术以及观念等应用在公共的领域,从而为大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其中,公共管理通过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并且集合社会上的力量,通过政治以及经济等方面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途径,从而为大众提供良好服务。不但提高政府以及社会的治理效果,而且促使公共利益早日实现。公共管理包括和社会性质相关的公共管理事业。公共事务由非政府性机构以及政府机构开展,满足公共利益并且推动社会的进步。其中,公共管理是为了促使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活动,而公共管理的实践者是非政府或者政府性的组织。当前。我国政府是公共管理主体的核心部分。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非政府性组织的力量发展,关于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或者服务主要通过非政府组织完成,而政府组织大多在社会安全以及政策法规制定上起到积极作用。

二、公共管理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

公共利益需要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并且依靠政府的政策为指导。在公共管理的活动当中,应当积极听取群众的建议,从公共利益角度考虑问题并且制定政策。然而,当前我国制度以及政策相对落后,特别是公共管理方面存在十分严重的问题。比如,制定公共政策的过程中,经常由于各方面的利益协调问题引起冲突。作为政府,应当从公众的利益实施政策,在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上难以避免冲突。

1.公共管理价值来源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价值来源,通常来讲,人们的行为都是具有目的性的,这也就是创造价值以及实现价值的一个过程,没有利益,价值无从谈起,换句话说,推动人类不断发展的价值以及动力就是利益,公共管理是政府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对于公共事务的管理,对公共事务管理就应当实现公共的利益,不能单纯管理而不顾公共的利益,两者应成正比例发展。

2.公共利益决定公共管理开展活动的形式。首先,从需求方面讨论,人类的利益形式主要包括内在需要以及外在需要,内在需要每个人不可缺少,而外在需要则是因人而异。其中,公共管理的目的就是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利益不是由于人的意识而改变,政府利益属于公共利益的表现形式之一。政府为公众服务,保障公共利益社会使政府实现自身职能。此外,对于私人利益,个人一般会竭力维护,对于公共利益则比较漠视。作为政府机构,应当切实保障人民的利益并且为人民服务。政府在某种程度上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的行为应当从人民的角度出发并且为人民提供服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公共管理中公共利益进行探讨,重点分析了公共利益以及公共管理的含义,并且对公共管理以及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公共管理价值来源于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决定公共管理工作的开展形式。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应当避免公共利益冲突问题,从而促使公共管理体现出公共利益以及为公共利益服务,促使公共利益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第5篇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公共行政

中图分类号:F2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10-0033-02

1 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其理论基础与以往的行政理论有很大的区别。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一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2 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一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一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规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 公共服务理论

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卢梭、霍不斯至马克思,他们对于政府的产生与性质的论述有根本的差异,但是在政府为人而产生和存在这点是共同的。柏拉图将政府的产生和存在当作一种正义或者一种“善的实现”,是人类自觉地通过政府这种组织实践达至幸福的途径,人们“由于需要许多东西,我们邀集许多人住在一起,作为伙伴和助手,这个公共住宅区,我们就叫它做城邦。”亚里士多德进而指“出城邦是一个至高而广阔的社会团体,人类的生活可以获得完全的自给自足,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发展到卢梭时,他提出政府是一种公意。有人们各自让渡一部分权利所订立的契约,本质也是为人民所拥有,为人的目的服务的。霍布斯把政府的本质定义为:“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他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而与上述不同的是,马克思对政府的产生和发展进行了历史的划分,发现两种不同性质的政府:私有制度下的政府和公有制度下的政府,后者是政府和人民的价值高度同一的政府,实现人与人的本质的完全同一。在对新公共管理进行性批判和反思的基础上,一些学者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新理论。丹哈特夫妇提供了新公共服务与新公共管理比较的一个代表性范式,他们提出了对服务行政有相当指导意义的七个方面:(1)服务而非掌舵;(2)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3)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4)服务于公民而不是顾客;(5)责任并不是单一的;(6)重视人而不止是生产率;(7)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服务。夏书章先生对此有这样的评价,“在传统公共管理与新公共管理之后,出现新公共服务运动,并非偶然,故不论它们之间的理论观点和具体内容上的分歧和争议如何。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和不容忽视,即强调或提醒公共管理主要是或者归根到底是公共服务的性质。”与新公共管理建立在个人利益

最大化的经济观念之上截然不同的是,新公共服务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观念之上的,是建立在公共行政人员为公民服务并确实全心全意地为他们服务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对新公共管理的超越主要体现在:①新公共服务呼吁维护公共利益,“当公民能够根据公共利益去行动时,社会的广泛利益才能从一个独立的、孤立的存在中脱离出来,并转变成一种美德和完整的存在,向社会奉献的过程最终使个人变得完整”,这种观念大大超越了建立在个人自利基础上的新公共管理理论。②新公共服务强调尊重公民权利。新公共服务的倡导者坚持认为,政府与公民之间是不同于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的,“公民具有一种公共事务的知识,一种归属感,一种对整体的关切,一种与自身的命运休戚与共的社群道德契约”。新公共服务倡导者相信公共组织如果能在尊重公民的基础上通过合作和分享的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③新公共服务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新公共服务看到当今政治生活领域最重要的变化之一就是政策制定方面的变化,政府不再是处于控制地位的掌舵者,而只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更多的利益集团直接参与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之中。新公共服务认为行政人员应该意识到,公共项目和公共资源并不属于他们自己,作为负责任的参与者,而不是企业家,他们是“公共资源的管家、公民权和民主对话的促进者、社区参与的催化剂、街道层次的领导者”,将越来越多地扮演调解、协调甚至裁决的角色。

4 启示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

第6篇

关键词 公共人力资源 约束 理论渊源

中图分类号: F293.33

文献标识码:A

一、公共人力资源及其约束

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著名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其经典著作《管理的实践》中就提出了人力资源的概念。他认为,人力资源是所有资源中最有生产力、最多才多艺、也最丰富的资源,具有协调、整合、判断和想象的能力。在德鲁克提出人力资源概念之后,众多学者对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进行了研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推进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成为理论届和实践届关注的焦点。

我国学者彭和平认为公共人力资源是享有一定公共管理权力,掌握一定公共管理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笔者认为此定义概括了公共人力资源的特点和性质,所谓公共人力资源,是指公共部门所有工作人员的总和。通常我们用公务员、公共管理人员和公共管理者等称谓来指代公共人力资源的现实形态。与其他人力资源相比,公共人力资源除具有社会性、能动性、时效性、增值性等共性特征外,还具有公共性、稀缺性、回应性、高资本性等特点。

所谓约束,从管理学的角度讲,是指社会组织的管理者对组织成员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幅度进行的控制。从经济学的角度讲,约束是指一种制度安排,是委托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防止人的投机行为和道德风险,在制度和契约中规定人的行为边界,并明确人违规时必须付出的代价,以此把人的行为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所谓公共人力资源约束,是指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对公务员的行为加以规范、控制与管束,规定公务员的行为边界并使其与公共组织的目标保持一致的社会行为。

二、公共人力资源约束的理论源流

科学管理理论、官僚制理论、目标管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都对公共人力资源约束提出了自己的理论主张,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对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的约束问题进行了探索。

(一)泰勒的效率约束思想。

公共行政学的形成和发展与泰勒倡导的科学管理运动密不可分。考察公共人力资源的约束,不能不考察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及其对效率约束的阐述。在泰勒看来,管理人员对效率的追求也可以看作是效率对管理活动的一种约束,而效率约束或效率管理基于其在科学管理运动中的地位及其对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的影响,同样也可以看作是公共人力资源约束的理论源头。

泰勒认为,科学管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当时工人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潜力是很大的,。但因各种原因工人容易 “磨洋工”,没有充分发挥出劳动潜力。而管理人员凭主观印象判断工作工作量和效果,常常引起劳动纠纷。因此,效率问题实际上构成了对管理人员的一种约束力量。通过制定有科学依据的必须达到的效率标准,并以该标准作为判断工人劳动成果和对工人进行奖惩的根本依据,同时借助于上述措施,才能最终提高工作效率。为了提高效率,泰勒通过一系列实验探索和研究,提出了几种途径:(1)挑选“头等工人”;(2)实行标准化;(3)实行刺激性的工资制度;(4)将计划和执行职能分开;(5)实行职能工长制;(6)实行例外原则;(7)必须进行一次心理革命。

(二)韦伯的规则约束思想。

韦伯的官僚制理论,对公共人力资源约束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韦伯看来,官僚制组织通常要制定一整套规则和程序来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以保证组织管理工作的明确性和一致性。这些规则的作用在于使组织中的每个单位和个人都拥有法定的权责,在于规范组织及其成员的行为,使他们依法行使自己的职权,在于使那些只有具备法定资格条件的人才能被任用。因此,在韦伯那里,合理合法的规则实际上形成了对社会组织的一种约束。正是有了这种合理合法规则的约束,组织才成其为一种合理合法的组织,才成其为一种理想型的组织形态。

韦伯认为,为了保证组织理性,并实现合理合法的统治,必须制定合理统治的规则。关于合理统治的规则,韦伯认为具有如下特征(1)一种官职事务的持续的、受规则约束的运作;(2)这种运作是在一种权限之内;(3)职务等级原则,也就是说,任何机构都有固定的监督和监察制度,下级机构都有权向上级机构投诉或提出异议;(4)议事的规则有两条:技术性的规则和准则。为了应用规则,就必须有专业培训;(5)行政管理班子要与行政管理物资完全分开;(6)职务不属于任职人员所有;(7)行政管理要有档案制度原则。

(三)德鲁克的目标约束思想。

早在1954年,管理大师德鲁克在其著作《管理的实践》中便提出了目标约束的理论。1974年,德鲁克又在其管理思想集大成之作《管理:使命、责任、实务》中对关于目标管理和目标约束的学说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阐述。

在德鲁克看来,所谓目标约束,是指组织的最高领导层根据组织的宗旨和使命,制定出一定时期内组织活动所要达到的总目标,然后将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一个由战略目标、策略目标、具体方案和计划组成的贯通的目标体系。如德鲁克所强调的那样,目标约束和目标管理的最大好处在于管理者能够控制自己的绩效,其主要贡献在于,我们能够以自我控制的管理方式来取代强制式的管理。从思想渊源上来讲,德鲁克目标约束理论吸收了泰勒效率约束思想的长处,又避免了其不足。

第7篇

关键词:公共管理;利他主义;类型

公共管理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也就是以公共事务为主要对象的管理活动。具体来说,就是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满足社会需求,推动社会进步,在互动合作过程中,采取一定方式、方法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公共管理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服务性的活动,其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显然,利他性是公共管理的重要本质特征,然而公共管理利他性有何特点,在类型上它又属于何种利他主义呢?本文试图对此做些探讨。

一、纯粹利他的政府

政府的产生是基于社会的需要,政府在社会需要的催生下经历了公共组织和初级政府的发展时期,最终向成熟政府发展。在政府产生之前的社会状态是一个“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霍布斯状态,人性的自私和利己造成了人们彼此相互摧毁和掠夺。为了防止一切人反对一切人,保护自己的生命和权利,走出“霍布斯丛林”,生活在一定范围的人类达成和平共处、相互合作的协议,订立契约,通过契约把自己的部分权力交给一些人组成的组织,进而逐步形成国家,为订立契约者提供必要的保护,国家于是诞生。卢梭也认为政府的产生,并不是契约的内容或契约本身的目的。政府只是人民为执行契约而创设的。由此可见,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人民的公意达成和公意授权的基础上,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公民之间的契约或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委托,政府应保护全体公民的公共利益,维护和平的社会秩序,充当公民的忠实奴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否则公民有权收回委托权力,选举出新的政府。因此,政府的公利性是第一位的、决定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更应该是人民利益的代表,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和有利于公民的意志、利益和需求。

另外,社会机制运行并不是完美无缺,尤其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的运行缺陷暴露无遗,存在所谓的市场失灵或市场失败,如垄断、收入分配差距、外部性、公共物品、信息不完全以及规模经济等。而公共物品的存在是导致市场失灵的重要原因之一,公共物品在其作用和性质上不同于私人物品,它的供给目的不在于谋求个人和团体的利益最大化,而在于追求社会效用的优化。因而以价格为杠杆的市场机制对公共产品发生不了多大的作用,市场机制在公共领域是失灵的。在无利可图的公共领域,私人或者自利性组织不愿意也不可能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而且应该承担起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的职能,以弥补市场失灵造成的供给缺陷,以满足社会对公共物品的需求。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提供公共产品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它体现了公利性这一现代民主政府的本质属性。离开了这种公利性,政府从根本上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与合法性。由于市场失灵,需要政府具有弥补其缺陷的职能,才有相应政府机构、人员和经费存在的合理性。所以政府是为市场服务的,并通过为市场服务,进而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否则政府就没有存在的合理合法基础。〔1〕

由上所知,政府产生及合理续存的基础在于达成公意的目标并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向社会组织、生产、提供公共物品是政府的应有之义、应有之举,是政府最主要的职能。并且政府这种服务于民的利他功能完全没有逐利的目的,是不求回报的无偿服务。政府只是社会利益的整合者,协调与整合各方面各层次的利益关系以至于达成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是政府追求的理想目标。而政府直接的逐利行为会影响其利益关系整合职能的实现,从而伤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与公众的个体性利益。〔2〕

二、有条件利他的非政府公共组织

在公共产品的供给上,由于“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存在,导致非政府的社会公共组织产生。这些非政府组织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承担一定的社会公共职能,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不足。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显著特点是强制性,而企业和市场则以赢利为目的,它们为社会提品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营利性是其根本特征。与政府和企业组织不同的是非政府组织供给服务,社会成员接受服务均完全出于自愿,不存在所谓的强制,同时也不以营利为目的,非营利性是非政府组织的本质特征。

非营利性是非政府公共组织本质属性,是否就意味着非政府公共组织完全付出而不求回报呢?显然不是,公共组织的非营利性并不排斥运营中的盈利行为。由于众多非政府公共组织的存在,它们在资源获取和提供服务等方面都面临着竞争,虽然这种竞争有着不同于市场的逐利竞争结构,但也会给这些组织不小的压力。因此,非政府公共组织并不同于政府的纯粹利他行为,其目标取向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为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服务,另一方面则是以优质的服务获得社会对于非营利组织良好的评价,取得社会的信任、认可与支持,从而确保组织能够正常运营和发展。

从获取社会资源来看,政府支持或免税,企业或个人财产或物资形式的捐赠,人力资源形式的志愿服务,构成非营利组织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的社会基础。这说明非政府组织资源来源是高度依赖外界的,正是这种资源依赖既影响了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独立性,又使非政府组织面临竞争。只有运行高效、能提供优质公共物品和服务的组织,才能获得政府的拨款,赢得社会的捐赠和自愿者的积极参与。如果非政府组织没有良好的社会评价,就不可能得到政府的支持,获得社会的捐赠和人们的自愿参与。因此,非政府组织尽管与企业存在不同的竞争结构,但还是处处面临竞争的压力。可见,非政府公共组织的目标不能只停留在无偿提供服务,它必须认真考虑运营资源的获取。由于非政府公共组织资源动员既不同于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强制关系,也不同于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换关系,而是基于社会认同基础上的一种“信托”关系,是一种基于信任、志愿和公益的资源支持与委托关系。〔3〕因此,非政府公共组织只能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社会信任、认可与支持,这对他们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关系着组织本身的生死存亡。

从非政府公共组织提供服务方面来看,我们知道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完全不收费的,而作为“第三部门”的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大多数服务项目上可以甚至有必要收取一定费用,以维持服务项目持续运转。非政府公共组织在提供服务方面倾向性还是非常明显,它们往往关心的仅仅是更狭隘的利益,注意力全在自己领域的公共目标,如环境、经济、社会福利等,社会成员极难均等地享受这种公共服务,不像政府提供的服务那样,人人均可享有。情况更糟的是,有的非政府组织对自身团体利益的过分维护,往往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从这种意义上来说,非政府公共组织自私自利尤为明显。

三、制度化的利他主义——公共管理人员的利他行为

根据默顿对制度化利他主义的理解,“制度化利他主义”是利他主义的特殊形式,它是通过结构性机制,特别是奖赏与处罚的调节,以激励那种有助于他人的行为。制度化利他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无论施助者的动机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都可通过一种机制将报酬反还给本来的施助者,而施助者的报酬更有可能来自他们参与其中的社会系统中的其他个人,并常常是延期支付。〔4〕默顿认为,专门职业的制度化利他主义更经常发生,如医学、法律等,因此,他对专门职业的制度化利他主义做了专门的探讨。

默顿认为,专门职业必须具备三重性价值:求知(knowing)价值,即专门职业获取系统化知识和专门技能的价值。实用(doing)价值,即专门职业具有的获取训练有素的能力和技术技巧的价值。第三重价值也是默顿所特别强调的价值——援助(helping)的价值,这是将知识与技能结合起来,对他人提供专门的服务的价值。默顿提到的专门职业主要有医生、律师、牧师等,不过根据他的定义,很多职业都可以纳入专门职业的范畴,比如郭景萍教授就认为社会工作就是一种典型的专门职业,是一种典型制度化利他主义。本文认为,公共管理也是一种专门职业,公共管理人员(包括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人员)的行为也是一种典型的制度化利他主义。

首先,公共管理是一种专门职业,是因为它具备默顿所认为的专门职业的三重价值。作为从事公共管理的公共管理人员拥有系统化知识和专门技能与训练有素的能力和技术技巧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这是任何国家和组织对公共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全体人民的要求,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公共管理人员这方面的要求更高。当然,公共管理人员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技能的最终目的为他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门服务,脱离这一点,利用职权,,必然遭到人民的唾弃和惩罚。

其次,公共管理人员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为人民服务是他们的职责。人民赋予他们权利,他们代表社会从事公共管理,促使社会和谐平稳顺利发展,给人民带来福址。他们的利他行为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社会行为。虽然从公共管理人员个人的动机看,有利己的,也有利他的,但从整体上看,是利他的。

再次,虽然公共管理人员造福人民,服务社会是他们的天职,但并不是说他们不需要任何报酬。既然是一种职业,享有职业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不过与其他形式的利他主义不同,公共管理人员与受助者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制度性的相互依赖,其报酬不是直接来自于受助者,而是国家以税收的机制,定期地、间接地反还给施助者,也就是默顿所说的延期支付。因此,受助者与公共管理人员的服务关系是以制度为背景的。

参考文献:

[1]董建新.政府是否是经济人[J].http://publishblog.blogchina.com/blog/tb.b?diaryID=1565221

[2]张帆,康洁.论政府利他行为的特点[J].理论与改革,2007,(3).

第8篇

(-)关于公共管理概念

公共管理研究与教育正在华夏大地兴起,专家学者推出的教材、著作、论文颇为可观。但是在什么是公共管理问题上,可谓见仁见智。不说中国,就是“先行者”的西方一些国家也有类似情形,以致于有些学者认为“公共管理”概念象“瞎子摸象”,难以确定。在此,本人拟作一次把复杂问题简单化的尝试,把公共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具体说来,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的社会活动。

作为管理,公共管理和其他管理(如工商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运作等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但作为“公共”管理,它在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上,又与其他管理有明显区别。以公共管理与工商管理为例,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国家、政府与社会公共组织的公共事务及其管理过程,而工商管理的研究对象是工商企业及其经营过程。两者的具体差异在于:一是管理目的不同,公共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社会公共利益,工商管理的目的是谋求组织利润;二是管理性质不同,传统的公共管理具有垄断性,工商管理则具有竞争性;三是管理手段不同,传统公共管理以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经济手段;工商管理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之以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我们既要把握二者的联结点,更要着力找出二者的差异处,以求对公共管理有全面的认识。

(二)关于公共管理类型

为了加深对公共管理概念的认识,我们须进一步对其作外延分析。概念的外延是指该概念囊括的所有事物。公共管理的外延即指它所管理的一切公共事务。为了对“一切”有概括性认识,我们又要对它们作“类型”求解。笔者认为,就宏观而论,世上所有的公共事务可分为三类:一是国家公共事务二是政府公共事务,三是社会公共事务。

1.国家公共事务。据英国《大众百科全书》对国家作出如下定义:“由政治单位在其管辖的范围内制定规则和进行资源分配的机构。政府的功能:①立法;②司法;③执行、行政管理。”这是广义的政府(国家)观。应当指出,这里所指的国家是特指狭义的国家,即广义国家中最重要的部分①立法以及②司法。这种国家公共事务主要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制定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等,侧重于与国体、政体方面有关的,关乎整体职能把握的宏观控制和影响类型的公共事务。

2.政府公共事务。《美国百科全书》指出:“政府一词适应于管理团体和国家的机构及其活动。通常它指的是诸如英国或日本这些民族国家或其分支如省、市地方政府的组织机构及法定程序,就这一方面而言,政府对已经确认为某一民族国家中成员的事务进行管理。由此可见,政府就是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治理机构。”应当指出,这是狭义的政府,它专指一个国家的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这种政府公共事务包括政治选举、行政区划与国家礼仪方面的政治性公共事务、国家安全公共事务、对外关系公共事务、人事行政公共事务、财务行政公共事务以及机关内部的公共事务。

3.社会公共事务。这里的“社会”并非“人类社会”的广义“社会”涵义,而是专指“政府管理社会”中的中观的“社会”,这里的“社会”,即将社会管理与政治、经济管理职能并列的一个领域,它主要涉及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社会公共事务。这种社会公共事务主要包括:教育、科技、文化艺术、医药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社会服务、社会公用事业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共事务等。这种类型的公共事务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同时这部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直接以全体社会成员为实施对象,因此,它所显示的社会公共性也最强。

如前所述,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由于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可以归纳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三大类,因此,我们也应该把种种公共管理归结为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正是这“三足鼎立”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庞大的公共管理体系。我们既要从个性去分清它们的差异,又要从共性去归纳它们的统一,用共性与个性相联结的辩证法去把握公共管理的真谛。

二、社会性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

如上所述,公共管理是由国家公共管理、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公共管理构成的,因此,“国家”、“政府”、“社会”都分别是公共管理的内涵之一,然而,比较而言,只有“社会”才是公共管理的共同内涵。对此,可以从如下几方面阐述:

(一)公共管理主体的社会性内涵

公共管理的主体是国家、政府和社会公共组织。下面分别阐释它们的社会职能特征。

1.国家的社会职能。正如恩格斯所言,国家不是从来就有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只有到了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方面,这些经济利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于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因此,国家来自社会,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

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理论从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出发,认为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契约的结果。该学说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之下。在这种状态下,每个人都有运用上天赋予他自己的价值和趋利避害的权利。然而,每个人在运用上天给予的权利去实现自己的价值的时候,产生了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为了不致于使人与人之间的冲突将自己和整个社会归于毁灭,于是人们运用理性来解决冲突。即人们坐下来协商,将上天赋予他们实现自己价值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者”,权利让渡的过程就是国家产生的过程,而这个“者”就是国家。这种以天赋人权的自然法理论为核。动的社会契约学说,把人们契约的原因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把国家说成是人们契约的结果,从而否认了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固然不对,但是,它肯定了消除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的社会契约内容。因此,社会契约理论虽然否认了国家是社会矛盾运动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但表达了国家的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家来自于“社会契约”的观点。国家的产生和存在表明国家和社会是不可分的。国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社会的力量,是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社会是国家产生、存在的基础。这清楚地表明了国家的社会性特征。还有,国家不仅不是从来就有的,而且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当社会发展到具备消灭阶级的条件时,国家就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这也是国家依赖社会的表现。此外,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对社会也发生不同的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就整体发展趋势和规律而言,社会越向前发展,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的能力越强,国家对社会发生作用的领域就越小,作用的强度也越弱。由此,国家对社会的作用呈现出这样一种发展趋势:在政治统治职能不变的同时,国家的经济职能、社会事务管理职能和科技文化职能不断扩展;政治性。统治性职能越来越依赖于管理性、服务性职能作用的发挥。总之,国家存在于社会之中,以社会的存在为基础,我们不能离开社会来谈国家的存在和作用。

2.政府的社会服务作用。作为国家伴生物的政府,与国家一样,仅仅同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要永远存在下去。政府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其产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其对社会作用所形成的政府职能,也是以社会的发展需要为基础的。当代政府与近代政府、古代政府的差异,都是因为社会的发展在政府的各个特性中,注入和融入了不同时代社会的具体发展要求和时代特征所使然。还有,历史上政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对社会发生作用的范围不同,并不取决于统治者个人的意志,而是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体现了社会对统治者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不能有效地吸纳、代表和反映社会对它的要求,如果一个政府对社会的要求没有任何回应能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一个没有能力的政府。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我们完全可以说,政府的生命力来自于它的社会服务作用。西方新公共管理运动强调以社会公众的需求为其行为导向,而不以政府自身规定的规则为行为导向,其目的就是为了增强政府适应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而不是要削弱它,是把政府从低效率和高成本中解放出来的有效举措。

3.社会公共组织的社会性特征。至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各种社会性组织,它们本身就是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只不过在阶级社会,各种社会组织是依附于国家和政府组织的,是作为国家和政府组织的附属物而存在的,并且在不同程度上打上阶级的烙印,有着不同程度的政治色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自我管理、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能力的增强,这些社会组织必然要逐渐摆脱这种依附的地位而成为独立主体。在国家、政府消亡了的情况下,整个社会就将依靠这些社会性组织来进行自我管理,规划和实现社会发展。只不过到那时它们已经完全丧失掉了阶级性、政治性。因为,在对人的统治与管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的时候,这些组织就变成了纯粹的管理性的组织。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各种社会组织还不能真正成为独立的组织,社会仍然将处于国家组织、政府组织与这些社会组织同时管理、双轨运行的局面。但我们并不能因此而抹煞它们的社会性。随着我国政府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与完善,随着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政府承担的大量社会职能将更多地由社会组织去?械!N颐?nbsp;应当顺应社会历史潮流,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社会自主性,扩大这些组织的社会性成分,向着它们成为真正的社会组织远大目标迈进。

(二)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公共管理的对象,即公共管理客体,就是社会(这是广义的“社会”)公共事务。根据各自性质的不同,社会公共事务又可分为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在这里,可以说,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和社会性是同义语。因而,我们研究公共管理对象的社会性,也就转换到研究以公共管理为对象的公共特性上来。

“公共”的对立面是“赢利的”、“私人的”和“企业的”。公共事务的公共性,可以大略从以下几个侧面去分析。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于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公共部门或公共服务机构,而不是私人或私人组织。这正如文章的前一部分所论述的,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即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是国家、政府以及社会各种公共组织。

2.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性质和目的,在于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

正如所揭示的,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是统治阶级用来进行政治统治的工具。但即使这样,在有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之中,运用公共权力所进行的政治统治,也必须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为基础,以执行社会性职能为基础。因为这是国家、政府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一切政治权力起先总是以某种经济的社会职能为基础的”、“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他还指出,不管在波斯和印度兴起和衰落的专制政府有多少,它们首先都是“河谷灌溉的总经营者。”这些论断表明,理论作为有鲜明阶级性的革命的理论,也从来没有忽视政治统治的社会性基础。相反,而是把社会性提到了政治统治得以维持的基础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

马克思、恩格斯在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进行了深刻批判的基础上,揭示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指出:“现代的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这一著名论断不仅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本质,而且说明了管理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是资产阶级国家的主要特征。只不过,它的管理方式不同于个别资本家或工厂主管理工厂、企业的方式,它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管理并具有强制的性质。因此,国家、政府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主要的表现在于,它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它体现的正是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因而它总是集中反映和代表一定社会的利益和意志。

此外,还要认识到,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性质和目的,也在于为了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有时甚至实现个人利益本身就是公共任务,如向贫穷者提供社会救济等。当代西方国家的政府改革运动,主张以社会公众的偏向和需要作为政府行为导向,强调顾客意识,树立服务对象为上帝的观念,正是在这种公共事务的社会性要求压力下,采用新的统治手段与方法,从而也使西方国家政治统治进一步巩固,实现其自身的利益。

应当指出,这里讲的“公共”、“社会”是抽象的范畴,现实的“公共”、“社会”却是十分具体的,是依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做到真正凌驾于社会、代表整个“社会”是不现实的,马克思、恩格斯用“表面上”三字来表述,是很确切的。但其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我们不能因此而抹煞它的存在。

(三)公共管理活动和过程的社会性

1.公共事务的公共性体现了公共管理活动的社会责任和绩效要求。在公共管理活动的绩效方面,公共性要求对绩效决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或效率标准来进行衡量,而是必须用服务效果、质量和公众满意的程度等多种尺度作标准。20世纪70年代兴起的新公共行政学理论,基于对传统行政学以经济和效率为基本目标,忽视了公共行政所应肩负的广泛的社会责任,其结果是在前所未有的经济发展时代,长期存在着普遍失业、贫穷、疾病、无知和绝望,构成对现有政治制度的根本威胁的批判,从而提出了公共行政改革应将“效率至上”转为“公平至上”,建立民主行政模型。为此,提出了公共行政组织设计方案应遵循的两个基本目标:其一是顾客导向的行政组织形态,即以公众——公共行政服务的顾客的需求作为行政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其二是应变灵活的组织形态,即加大组织结构的弹性,以便能够对外界的刺激作出迅速的反应。将社会公平和广泛的社会责任提高到作为公共行政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倡导民主行政,是新公共行政学理论的主要贡献。为此,这一理论也成为了西方国家政府改革运动所依据的一项重要理论。这种强调政府以社会公众的需求?形枷颍?nbsp;税人以政府实际的工作结果而不是以其工作及过程为纳税尺度的理论,有效地推动了政府提高为社会公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公共管理事务和活动的公共性。这种公共性体现了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和公共产品供给的广泛参与,以及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社会公众对公共管理活动的广泛参与,主要表现在社会公众对政府决策的影响,通过立法、司法机构对政府行为的约束,以及通过各种渠道对政府活动的舆论监督等,从自身利益的关。心和实现角度,影响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在部分公共产品的供给方面,由政府的垄断供给转变为通过合同出租和非国有化手段,把原先由政府包揽提供公共产品的单一化转变为民营化,将其投放市场,由各个竞争主体和社会公众自己来提供;对那些不便或不能推向社会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也改用合同的形式,以竞争招标手段,交给社会公众承担。在实现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方面,也由原来的“黑箱”操作,变为“金鱼缸里生活”,让社会公众知晓,让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新闻媒介和公众了解活动内容,随时可以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电子政务的推行,使得公共管理活动的公开性进一步增强。上述种种公开性、参与性及其非国有化等关于公共管理过程的环节和变化,实际上都是公共管理社会性的体现。

总之,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都是公共事务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国家公共事务、政府公共事务,还是社会公共事务,社会性都是它们的共同性内涵、基础性内涵。我们应从最普遍、最基本的意义上去准确把握这种社会性特征的内涵,并以其为一个重要依据,搞好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建设,包括构建严谨的公共管理学学科体系。

三、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上面集中阐述了公共管理的社会性特征,但是不能由此掩盖公共管理的政治性内涵。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一定阶级的国家机器(包括政府)是实现该阶级政治统治的政治组织。因此,历来国家、政府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政治性,这已是常识性的问题了。一般而言,就是前述意义上的社会公共管理组织,也或多或少具有阶级性、政治性的特征,其中不少本身就是社会政治团体,不可能没有政治性。一言以蔽之,讲公共管理是不能不“讲政治”的。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正确把握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问题。

(一)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是相辅相成的

1.公共管理的社会性是政治性的基础,政治性寓于社会性之中,没有社会性就没有政治性。我们研究公共管理政治性时,一定要明确社会性的这种基础地位与作用,坚持以是否推动社会进步,是否符合社会发展方向作为先进的与落后的政治的最后标准。

2.政治性是社会性的保证,社会性以政治性为指导。在阶级社会和存在着阶级与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没有政治性也就很难或者无法体现社会性,实际上,没有全面地体现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里,不靠国家、政府把社会控制在一定的秩序之内,社会难以存在,更不用说进步与发展了。因此,需要把一定的政治灌注于公共管理之中,坚持用先进的、科学的政治去保护和发展社会。

(二)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向最高(终)目标迈进

公共管理的社会性与政治性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对立统一的关系,从彻底的唯物辩证的宇宙观来看,从时间论,社会性比政治性更长久。因为国家、政府产生之前就有人类社会了,国家、政府还将随着阶级的消灭而自行消亡,而社会将长期(不是永远)存在着。再者,从空间论,广义的“社会”是指人类社会,包括国家、政府以及社会上的一切存在,而国家、政府则是人类社会系统中的一个或两个重要组成部分,简言之,社会性要比政治性宽泛的多。从时间论,政治性存在于社会历史长河中的一个漫长的阶段,社会性的存在比政治性的存在长久得多。作为一个彻底的辩证唯物论者,“路就在脚下”,应该着眼长远,着手当前,正确地做好当前所承担的每一项公共管理工作,为实现无阶级、无国家、无政府的,我们的先贤所谓的“世界大同”的目标而奉献有限人生的一份又一份热和光。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改革也称得上是朝着这个远大方向努力的一个工程!

四、根据公共管理的客观属性构建公共管理的学科体系

学科体系问题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重点。公共管理研究在这方面虽然已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但不能说已经完全解决问题了。事实上,尚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地研讨。其中,一个带有根本意义的问题,就是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

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的构建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是“界域”问题。即这里讲的学科体系是“门类”学科体系,还是一级学科体系,或者是一门公共管理课程的体系。就“公共管理”而言,还有一个综合“三界”(国家、政府、社会)的公共管理与分门别类的公共管理的关系问题。笔者这里拟按“公共管理概论”的范围定位提出一个研讨意见。